《齊魯金融法律評論》是由山東財經(jīng)大學法學院主辦,山東財經(jīng)大學法學院主管的全國性政法類期刊,創(chuàng)刊于2019年,全年定價:160.00元/期,年刊。該雜志以刊登政法科學論文、評價政法科研成果、探討政法教學規(guī)律、傳播政法教學經(jīng)驗、開展政法學術討論、報道政法研究動態(tài)、提供國內外政法信息為主旨,引領政法前沿和熱難點問題研究,助政法經(jīng)學者成長。該刊級別為省級期刊,歡迎廣大讀者訂閱。
《齊魯金融法律評論》期刊欄目主要有:第一專題 金融監(jiān)管法治 第二專題 證券法治 第三專題 破產(chǎn)法治 信托
(1)正文一級標題采用漢字數(shù)字“一、二、三……”形式排序;正文二級標題采用漢字數(shù)字加括號“(一)、(二)、(三)……”形式排序,正文三級標題采用阿拉伯數(shù)字“1、2、3……”形式排序,正文四級標題采用阿拉伯數(shù)字“①、②、③……”形式排序。
(2)文中涉及的量和單位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規(guī)定執(zhí)行,并用規(guī)定縮寫符號表示。每一個組合單位符號中,斜線不得多于1條,如每天每千克體重用藥劑量應寫成mg/(kg.d)。
(3)來稿請注明真實姓名、工作單位、職稱、詳細通訊地址和郵政編碼(若有變更請及時通知)、電子郵箱、電話和傳真號碼,以便聯(lián)絡。
(4)注釋:對文內某一特定內容的解釋或說明,請一律用尾注。按文中引用順序排列,序號為:①②③……格式為:序號、著者、書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時間、在原文獻中的位置。
(5)凡向本刊投稿,均視為授予紙質出版及數(shù)字出版(包括但不限于網(wǎng)絡、手持閱讀器、手機終端)版權。
(6)摘要及關鍵詞摘要以第三人稱對全文進行準確概括,包括研究目的、方法、結論等,勿用“本文”“筆者”等主語,字數(shù)在300字左右。
(7)中文標題力求簡明、醒目,能準確反映出文章的主題,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必要時可加副標題,不用非公知公認的縮寫或符號,盡量避免用英文縮寫。
(8)獲得基金資助產(chǎn)出的文章應在文章首頁地腳以“基金項目:”作為標識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并在圓括號內注明其項目編號。
(9)凡投寄本刊的稿件請勿一稿多投,若三個月內未收到用稿通知,作者可自行處理。
(10)參考文獻按在正文中出現(xiàn)的先后順序列于文后(同一參考文獻在文中可以用同一序號加頁碼標出),并與正文中的引用序號一一對應。
齊魯金融法律評論雜志是由山東財經(jīng)大學法學院主辦的一本省級期刊,齊魯金融法律評論雜志可用于職稱評定,您可以放心投稿。
大多數(shù)核心期刊我們都是可以提供咨詢服務的。目前核心期刊主要分為以下幾類:1.國內核心:按照權威度排序,社科類:南大核心>南大擴展>北大核心>科技核心 按照權威度排序。工科類:CSCD C庫>CSCD E庫(相當于CSCD擴展)>北大核心>科技核心。2.國外核心(全英文):按照權威度排序為:SSCI=SCI>EI>ISTP=CPCI。
為了確保您的職稱評定順利進行,我們建議提前半年到一年開始準備,這樣能夠保證有充足的時間來處理所有相關事宜。如果客戶需要加急服務,我們會與雜志社進行溝通,以確定是否可以提供加急服務。請注意,如果確認可以加急,可能會收取一定的加急費用。
期刊編輯會綜合考慮多個因素,如發(fā)表范圍、學術價值和原創(chuàng)性等,對稿件進行綜合評估。盡管任何機構均無法保證每篇稿件都會被發(fā)表,但我們可以用專業(yè)知識和豐富經(jīng)驗,協(xié)助您理解并遵循期刊的發(fā)表要求,從而提高您的稿件被發(fā)表的機率。
期刊發(fā)表的費用因期刊不同而異。根據(jù)您的需求,我們會為您推薦性價比最高的期刊,并提供專業(yè)的期刊供您選擇。一般來說,只要符合職稱要求,大多數(shù)作者都會選擇性價比最高的期刊作為意向期刊進行重點咨詢。我們會為您提供詳細的期刊信息和費用說明,以確保您能夠做出明智的選擇。
一般來說,我們推薦的期刊和您的專業(yè)方向、文章情況都是匹配的,極少出現(xiàn)稿件被拒的情況。如果稿件被拒,期刊編輯會提供詳細的拒稿信和建議,以幫助您了解拒稿原因并改進您的稿件。關于退款政策,具體情況可能因期刊不同而異,請您咨詢我們的工作人員以獲取詳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