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10-08 10:05:29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加強境外資產管理,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近來,外商到我省經濟特區、珠江三角洲等地投資經營房地產不斷增加,這對加快城市建設,改善投資環境和住房條件起了積極作用。為保證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現就加強利用外資經營房地產管理問題通知如下:
一、對利用外資經營房地產要實行政策引導利用外資經營房地產,是指外商獨資或與我方房地產開發公司合資、合作,按規定取得土地使用權,按照規劃開發建設房地產,出租、出售商品房和轉讓土地。對利用外資經營房地產實行積極引進、因地制宜、加強管理的原則。目前,外商進入我省境內投資經營房地產,應限于與省內房地產開發公司就某個項目合資、合作經營,經營期滿后,合作公司隨之撤銷。合資、合作的中方至少應有一家房地產開發公司。外商到山區市縣、新建城鎮、珠海市西區和橫琴島、惠州市大亞灣、汕頭市南澳縣、陽江市海陵島、江門市上下川島、湛江市東海島、番禺市南沙,以及經省政府批準設立的各類經濟開發試驗區投資經營房地產,在地價上可適當給予優惠(具體由市政府確定),建成后的商品房向境外銷售,不受內外銷比例限制,在珠江三角洲地區、經濟特區、以及投資條件好的其它城鎮,原則上只允許利用外資開發經營投資大、周期長、難度大的項目和舊城區改造項目,嚴格限制從事一般商品住宅樓、住宅區、別墅式住宅區的開發建設。
二、加強利用外資經營房地產的審批管理合資、合作經營房地產項目,其立項按隸屬關系分別由省、市計委會同經貿委、建委根據商品房的計劃審批;其項目公司的章程、合同由經貿委審批;建委負責資質審查并發資質證書;憑有關批件及資質證書到工商管理、外匯管理、金融部門辦理登記注冊和開戶等手續。
三、加強利用外資經營房地產的行業管理全省利用外資經營房地產的行業管理歸口省建委。利用外資開發經營房地產,應納入各級建設部門行業管理軌道。合資合作房地產公司負責開發建設的商住樓、住宅區、工業區等項目的規劃,必須經當地建委或規劃部門審議,并按規定報批后方可實施。在開發建設過程中,要嚴格執行省制定的有關規劃、設計、施工和房地產開發管理等規定。
四、加強利用外資經營房地產的銷售管理對利用外資建設的商品住宅以及境內房地產開發公司用內資建設的商品住宅在境外銷售,實行以市區、縣為單位的總量控制。其中,外資房地產開發公司在境外銷售面積,其總量一般不超過本地當年全社會竣工商品住宅面積的20%;省內房地產開發公司用內資建成的商品住宅在境外銷售,其總量原則上不超過本地當年全社會竣工商品住宅面積的10%.要防止別墅式住宅外銷的失控,外銷商品住宅面積,應在立項審批時一并確定。預售商品房,必須完成房屋總投資的20%以上或完成項目的基礎工程。轉讓土地和預售的商品房,必須到當地房地產交易所和國土部門辦理有關轉讓手續。省內房地產開發公司和利用外資開發經營房地產項目的中方要向當地外匯管理部門登記申報境外銷售商品房的收入,其收入要及時調回公司所在地銀行結匯,并按省政府規定的比例計算留成。
向境外銷售商品房,其價格由企業自行確定,銷售利潤超過政府規定標準的部分,由房地產管理部門按規定收取房地產增值費,用于城鄉基礎設施建設。房地產增值費,應按財政隸屬關系全額納入財政管理,并按規定的比例上繳省財政,上繳房地產增值費的比例,另行確定。
五、加強利用外資經營房地產的土地和地價管理利用外資合資合作經營房地產,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土地管理的規定。一般應采取招標或拍賣的形式出讓土地使用權。實行連片開發的,要適當控制土地開發規模,不宜一次性出讓過多土地。要在合同內明確開發的時間和完成的期限,對超過合同規定時間仍未開發的土地,由國土部門無償收回。
省、市物價部門要會同國土、建設等部門制定基準地價,并根據不同地區、用途和容積率確定不同的地價標準。對建設商品住宅的土地地價,要高于建設工業廠房的土地地價;對土地使用權出讓后改變用途或容積率的,須經同級規劃、國土部門批準;修改出讓合同,并按規定調整地價,該補交地價的應補交。
【關鍵詞】 國有企業 海外資產 對策
據國家商務部統計顯示,2006年我國境內4000家投資者對全球的163個國家和地區的6426家海外企業進行直接投資,累計非金融類投資達到733億元,同比增長31.6%;截止2012年年底,同比增長28.6%。這些數據充分體現了我國企業近十年對海外投資的大幅度增長,投資規模在迅速擴大。但是隨著我國國有企業海外投資的迅猛發展,“走出去”的腳步日益加快,對海外資產的管理問題也日益增多。因此,探索國有企業海外資產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并對這些問題提出指導性的建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國有企業海外資產管理的重要性
2011年6月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頒布的《重要企業境外國有產權管理暫行辦法》與《中央企業境外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充分展示了國有企業海外資產的重要性。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首先,提升國有企業海外資產的管理水平,為我國企業開拓海外市場提供了有利條件,這樣有益于我國的企業憑借企業優勢走在同行業的前列。其次,提升國有資產海外資產的管理水平可以防止我國的國有資產的嚴重流失,使國有企業的管理體制落實到位。最后,與西方國家不同,中國的國有資產在國有經濟中占據主導地位,鑒于這一區別,使我國的國有企業對海外資產的監管力度與監管水平的要求更高。總之,國有企業海外資產管理水平的提高無論是對于企業本身還是對于國家的經濟制度的鞏固都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
二、國有企業海外資產管理存在的問題
目前,國有企業海外資產存在的問題主要有國有企業海外資產的管理缺乏規范化、國有企業海外資產產權管理缺乏明細化、國有企業缺乏海外資產的管理人才、國有企業海外資產管理缺乏制度化。
1、國有企業海外資產的管理缺乏規范化
國有企業海外資產的管理不規范是國有企業本身存在的重要問題之一,主要包括存貨管理與固定資產管理的不規范。首先,國有企業存貨管理不規范,對于一些在海外成立時間較長的公司,由于庫存管理流程不完善等原因,導致庫存膨脹,存貨周轉率低,由此一方面造成了資金資源的閑置,使資金周轉率嚴重滯后;另一方面海外公司沒有及時的計提壞賬準備與清理庫存,形成賬面價值與實際庫存不符,進而出現虛增賬面價值的現象。另外,海外公司由于對成本的限制,不能有效地對庫存管理進行職責明確化,造成海外資產的“腐敗”現象。其次,國有企業固定資產管理不規范,海外的許多公司沒有建立固定資產臺賬,對固定資產的購置與報廢的審批手續不健全,對固定資產的處理具有嚴重的隨意性,例如一些資產已經報廢卻仍反映在賬面上,一些賬面上沒有記錄的資產卻仍存實物,這些固定資產的賬實不符增加了國有資產流失的風險。
2、國有企業海外資產產權管理缺乏明細化
國有企業海外資產產權管理缺乏明晰化是當前海外資產管理的又一重要問題。首先,一方面海外公司由于歷史遺留問題或者國外的法律、政治環境等的影響,必須以海外公司的名義購置資產,這為海外資產產權的管理滋生了許多潛在的風險;另一方面由于國內與國外的法律環境不同,一些海外公司的資產或者股權必須由公司內部員工持有,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海外資產產權的管理風險。其次,境外對國有企業海外資產產權管理滯后,境內的投資主體很難對境外的資產產權予以明確化,并對其分配責任,這樣的國有資產產權管理不能明晰化直接導致了國有資產的保值與增值的不明確。
3、國有企業缺乏海外資產的管理人才
海外資產管理人才是國有企業海外經營的關鍵。一方面由于缺乏海外管理的相關人才,導致管理者內部控制管理意識薄弱,海外企業內部的控制很不完善,且對當地的內外環境不能很好地了解,財務管理經驗不足,缺少應對突發風險的能力,最終造成海外資產流失嚴重。另一方面海外企業的監管機制不健全,在不健全的監管下出現了極少數企業的中方負責人采取非法的手段直接或者間接地侵吞國有資產。
4、國有企業海外資產管理缺乏制度化
當前海外資產管理的又一嚴重的問題就是國有企業海外資產管理缺乏制度化。首先,根據現在海外企業的財務制度的規定,境外企業的財務狀況要由境內投資者進行管理,境外企業的財務制度不盡完善,境內投資者不能為其配備相適應的財務管理人員,導致了海外企業內部財務賬簿不清,資產負債表等報表不明確。其次,固定資產的績效考核沒有嚴格的約束機制,在國有企業中往往更看重的是成本費用與利潤的約束,境內投資者只是根據利潤等指標進行考核,而對固定資產的管理與控制沒有嚴格的考核約束機制,這就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固定資產的制度制定不到位現象。
三、國有企業海外資產管理問題的對策
1、強化國有企業海外資產管理
針對國有企業海外資產管理缺乏規范化的問題,首先企業要規范海外機構的報告制度與財務管理,境內投資企業要向海外派送專業的財務人員,建立嚴格的不相容職位相分離的內控制度,尤其在匯率波動較大的地區和國家,要密切關注匯率波動和統一記賬本位幣,將會計報表幣種與記賬本位幣調整一致,要及時更新財務軟件中的折算匯率,保證折算后的財務報表信息真實可比。
其次企業要規范存貨管理,一方面要建立庫存管理信息系統,對海外存貨變動進行準確有效的記錄,而且要對庫存管理信息系統進行權限設置;另一方面要對存貨盤查的工作流程細化,在存貨盤查時主要盤查賬實是否相符,若有不符現象要及時查明原因,另外要對庫存中的存貨庫存時間進行統計,要盡量縮短庫存周轉時間,防止存貨積壓。
最后企業要對固定資產的管理予以規范化,一是海外財務人員要建立固定資產臺賬,并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公司的財務制度進行鑒定,例如有的海外公司按照稅法規定要依據境內的法規進行賬務處理,有的海外公司則要依據境外的法規進行賬務處理,并根據相應的法規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二是海外的固定資產的購置與報廢等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流程進行審批,以減小國有資產的流失率。
2、固化國有企業海外產權管理
針對國有企業海外資產產權管理缺乏明細化的問題,建議企業要固化國有企業海外產權管理。第一,對沒有產權的海外資產,海外機構要及時地按照相關的審批流程進行清理或者過戶,企業要定期對海外資產產權檢核,加強海外資產以個人名義持有的管理,若出于某些不可抗力原因必須將資產的產權以個人名義持有,必須由公司出具委托代持協議,以避免國有資產的流失。第二,若海外資產產權轉讓,則必須按照《境外產權管理辦法》的規定對產權轉讓嚴格化,要有序地經過多家企業的競價確定轉入企業。第三,要對國有企業海外資產進行統計匯總,對產權嚴格界定,依據國有股權委托管理辦法逐步地選擇部分境外企業進行試點管理。
3、加強國有企業海外資產管理人才的培訓與學習意識
針對國有企業缺乏海外資產的管理人才的問題,建議企業應該加強國有企業海外資產管理人才的培訓與學習意識。首先海外資產管理新員工與老員工都需要進行培訓,尤其是財務管理知識。對新員工而言,培訓有助于其對公司資產管理各系統進行了解和對已有知識進行梳理,盡快了解境外的法律環境及調整對境外企業的適應能力;對老員工而言,培訓有助于其對境內外財務管理知識的結合。建立健全企業的培訓機制,加大海外資產管理的培訓比例。其次,要完善海外資產管理人員的招聘機制,在招聘時要嚴格測試其財務管理知識以及風險處理能力,如果條件允許可以激勵老員工帶動新員工,梳理員工的資產管理與風險管理知識,增加其新引進或者學習的相關知識。最后,人才的引進與培訓是使一個企業持續穩定發展的不懈動力,企業不僅要通過不斷地更新人力資源以促進海外資產管理人才的引進與國有資產有效管理經驗的推廣與應用,而且要對在條件艱苦的國家或者地區(如亞、非、拉)給予適當激勵措施(如更高的福利待遇)以提高學習與工作的積極性。
4、建立健全國有企業海外資產管理制度
針對國有企業海外資產管理缺乏制度化的問題,建議企業要建立健全國有企業海外資產管理制度。首先要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現場管理制度,要促進財務管理人員與固定資產管理人員進行有效的交流與溝通,增進部門間信息共享度。同時要建立固定資產的保養與維護責任制度,對于新購置的生產設備和未報廢的設備要及時的維護與保養,以提高生產效率,降低固定資產的運營成本,間接減少國有資產的流失。其次盡快建立科學有效的績效考核體系,完善考核辦法,強化對境外經營管理資產的監督,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對外公布評價結果。最后要健全內控制度,增加海外資產風險識別點,對潛在風險做前瞻性的預測與應對。
四、結語
國有企業海外資產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絕不僅僅限于本文中所提出的四個方面,對解決問題的對策建議也不限于資產、產權、人力與制度的管理。雖然國有企業在海外資產規模及效益方面有大幅度的提升,但是管理水平的不協調為國有企業海外資產隱藏了流失風險。如果想有效地解決管理過程中的問題,還需要將海外資產這個系統化的工程逐步分解,有序地提出解決問題的可操作性對策,在不斷的發現問題與解決問題中尋求長足的進步。
【參考文獻】
[1] 卞存軍:國有企業固定資產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求知導刊,2015(2).
[關鍵詞]對外承包工程;資產管理;境外資產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5.08.025
[中圖分類號]F273.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3-0194(2015)08-0037-02
我國對外承包工程在近年來取得了巨大的發展,主要表現在領域和規模的擴大,其結構也表現出多元化、復雜化特點。中國承包商在國際工程承包市場上越來越受關注。因此,有必要通過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來做好境外資產管理,進一步提高我國對外承包工程企業在國際上的競爭力。
1 對外承包工程的固定資產管理
資金是企業經營發展的基礎,只有科學合理地管理資金才能保證對外工程項目的安全有效運行。資金管理還要根據當時的經濟情況對資金流動做合理有效的管理和規劃,保障企業的正常運作和經營。資金周期長的建筑企業更應注意工程款項的回收管理。現場資金流的安全問題,在對外承包企業中也極為重要,從資金使用安全的角度考慮,必須制訂長遠的適應企業國際化發展的管理方案;同時,要關注外匯匯率的波動,建立相應的應對體系。
1.1 合理購置固定資產并制定科學的標準
目前,購置固定資產主要有以下幾個途徑:一是在第三國采購;二是在國內購置并出口到對外承包企業所在國;三是在所在的國家自行建造。由于購置固定資產途徑的不同,應制定合理科學的標準,目前,我國規定單價在2 000美元(5 000元人民幣或等值美元)以上的,并且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的機械設備、房屋建筑、運輸設備、生活以及管理設施或者單位價值在5 000元人民幣或等值美元以下,使用年限已經超過了1年的生活設施在作為固定資產時應一并核算,且不能放松管理。
1.2 科學計價固定資產
固定資產的記賬方式要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來定,一般采用以美元和當地貨幣在賬面同時反映的復式記賬法,在所在國經濟發展持續穩定,匯率變動幅度不大時也可以采用單筆記賬法。
2 對外承包工程的外匯風險管理
外匯風險主要是由于外匯匯率變動而引起的其價值的上漲和下降,對外承包工程一般涉及多個幣種,幣種的增多使得外匯風險的管理難度增加。因此,對外匯風險的管理也極為重要。它是一個綜合項目準備、合同執行、收回合同款的過程,還包括項目初期的外匯風險分析、合同談判期間的外匯風險預防和合同執行階段的外匯風險防治,這幾方面貫穿于風險管理的全過程。安全科學的外匯風險管理是對外承包工程的基礎保障。在對外承包工程中,加強外匯風險管理的具體措施如下。
2.1 在準備階段進行風險分析
外匯風險要控制在項目準備階段,重點做好外匯風險的分析,并且將其作為整個外匯風險管理的重要環節。時間和貨幣對外匯風險分析起主導作用。
2.2 在合同談判階段做好風險預防
工程項目周期長,整個過程都會有外匯的收付,風險存在于項目的整個過程中,企業要從成本出發,做好現金流量的估算,做出外幣幣種對風險的受險金額。做好了風險分析后,在合同談判階段就要對風險有一個有效的預防。大型的工程承包合同要根據項目性質、可能存在的主要外幣以及次要貨幣加以區別考慮和對待,制定合適的處理方針和對策。主要的計價外幣建議選擇總體上比較穩定的國際硬通貨,主要是以美元、日元、歐元、瑞士法郎為主。這些貨幣匯率不會有較大的波動,而且這類貨幣金融衍生業務豐富,在外匯風險規避操作時可以有選擇空間。
2.3 合同執行期間最重要的是要防治外匯風險
外匯風險管理戰略可以是被動的也可能是主動的。企業只有在合同中有完備的保值條款時才可以使用被動戰略,購買匯率風險保險是一個不錯的被動戰略,企業只需要支付保險成本,當風險發生時風險由保險公司來承擔。當外匯匯率變動已經不在企業預設的區間時,可以通過調價公式調整合同的金額來控制外匯風險。被動戰略相對來說比較簡單,不需要制定太多的風險措施。主動戰略的方式有提前或拖延收付、保理、貼現、借款法、投資法、遠期外匯買賣、掉期、外匯期權及外匯期貨等。使用主動戰略本身也是有風險的,對操作者對當時經濟環境的判斷能力有很大的考驗。操作失誤不但不能規避風險還可能造成額外的損失。實施主動戰略的同時,也會發生一定的成本。兩種戰略也可以同時實施。
3 對外承包工程企業的稅收管理
對外承包工程稅務管理比較復雜,主要影響因素有工程項目時間的持久性,國際環境的不確定性,需要財務管理人員不斷學習,根據具體情況采取適當的措施。
3.1 采購環節的稅收問題
采購環節稅收問題要注意的是:根據我國的《海關審定進出口貨物完稅價格辦法》,成交價格是指買方向供應商支付的并按照規定調整后的總額,海關完稅價格應當包括在境外進行的生產進口貨物所需的工程設計、技術研發、工藝以及制圖等相關服務。買方向賣方或者其他的有關方支付的無論間接或者直接的特許使用費用都應當計入設備的完稅價格。同時,應該從估價方法以及OECD的規則協調等方面來判斷該繳納的關稅和所得稅,不應同時產生。
3.2 施工環節的稅收問題
施工環節因為考慮到當地法律的要求以及其他一些不確定的因素,需要在項目所在地成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施工單位時,許可實際施工單位應用其特殊施工工藝收取一定的特許費使用費。此時的交易更加類似于一般的特許權使用費用交易。
4 對外承包工程的財務管理
4.1 財務管理應該解決的問題
加強對外承包工程的資金管理,確保資金流通安全。財務管理能完善稅收管理和成本管理。財務管理對于改善對外承包工程企業的內部管理有很重要的意義。建立對外承包工程有效的內部控制和管理體系能有效促進財務系統的建立和完善。
4.2 財務管理措施的有效實施
首先要做到資金管理合理有效,避免資金分散、流動緊張等帶來的風險和利益損失,最有效的方法是資金集中管理。應建立適合經營項目特點的資金運行和管理機制,還要根據當地經濟情況、法律環境在各地設置分支機構,制定合理的資金運行模式。企業要對工程的進度款進行及時的收取來實現相應工程項目的有效管理;同時,提高資金流動的速度,縮短流動周期。制定職責分明的管理制度,明確財務決策程序,強化海外項目的內控管理。
4.3 制訂合理的應對措施
復幣記賬應及時對單筆記賬的固定資產進行還原,呈美元賬面價值;對于折舊的美元賬面價值應以復幣記賬方式還原;用復幣計算還原后的固定資產、累計的折舊賬面價值,進行匯兌損益調整。若發生當地幣作廢要轉化為本地幣。為保證短期內能提取固定資產折舊應采用工期提取法;同時,為了防止累計折舊發生貶值要設立折舊專項存款。
5 結 語
目前,我國的對外承包工程企業的發展領域越來越多樣化;同時,企業隊伍不斷擴大,實力越來越強,多元化發展也越來越穩定。對外承包工程的境外資產管理工作越來越復雜,對外承包工程企業只有加強境外資產管理,才能在國際市場中立足。
主要參考文獻
[1]宋陽.對外承包工程企業全面風險管理研究[D].北京:北京郵電大學,2009.
從目前已經公布的中外合作券商、基金項目來看,有關中外合資基金管理公司的意向已先行一步,有十余家境內基金管理公司或證券公司與外資金融機構簽署了基金技術合作協議,或協商建立合資基金管理公司。從目前境內外券商的合作領域看,大都選擇了新興的基金業務,只有湘財證券、長江證券和銀河證券將與外方合作領域定為投資銀行,南方證券與德國商業銀行的合作領域定為資產管理
中外證券機構合作意義深遠
經過十余年的高速發展,中國證券市場的漸進性開放已經具備充分的可行性。中國的證券與基金行業發展到目前階段,不僅在規模上需要進一步提高,更重要的是提高內在的管理和服務水準,而循序漸進的對外開放是提高的必由之路。當行業自身的推動力已經不能更好地促進行業高速成長的時候,引進外資機構不失為一條加快發展的有效之舉。
對中方合作者的意義改變治理結構
外資參股首先意味著所有權的改變,合資證券機構的公司治理結構也將會改變。公司治理結構的改變將從根本上推動境內券商的兼并重組,沖擊證券公司業務品種單一、資本金小且經營模式趨同的現狀。隨著外資先進的投資管理技術與理念的運用,中國的券商將有可能在較短的時間內學習國際證券市場的運作模式,最終外資參股公司的收益和風險控制水平都會提高。
具體而言,在發展戰略與業務結構方面,合資公司將在我國證券與基金業中率先建立一種新的盈利模式。外資參股有利于其通過境外券商的業務渠道拓展國際市場,為境內券商參與國際證券市場的競爭引路。從證券業發展的國際潮流來看,業務和收入的多元化是其重要趨勢。資產管理、投資顧問、理財等業務收入在境外券商的財務報表中所占的比重很高,而在境內券商中,這部分利潤的比重通常較低。隨著傭金下調、證券公司和基金公司設立門檻的降低,券商依靠壟斷經營獲取超額利潤的特權已失。在市場主體日益多元化的趨勢下,證券公司和基金公司不能繼續依靠既有的經營模式獲利,而需要尋找新的利潤源泉。可以預見,外方在新興業務方面的優勢將是合資機構產生利潤的重要來源,中方與外方股東的組合將有助于推動和促成合資機構的戰略與業務轉型。外方擅長運用現代管理技術,例如ERP、CRM、CreditReporting等技術支持手段有效整合資源,實現其戰略意圖。輔以合作中方對本地市場的認知,則合資機構在戰略管理上的優勢相當明顯。境內最早的中外合資券商中國國際金融公司的發展就是一個例子。中外股東的組合既為中金公司提供了全球資本市場的管理理念,證券分銷經驗與網絡,直接投資管理經驗,又儲備了境內渠道與網絡。
合資基金管理公司作為多家機構看好的合作項目有重要的優勢。外方在基金產品設計、基金銷售手段、人員培訓等方面,可以提供很好的支持,可以為跨境基金服務提供技術、渠道和經驗。中方在境內基金發行和營銷方面可以提供自己的客戶源和適應本土游戲規則的營銷網絡。
其次,合資機構在管理技術、研究與人才交流上存在潛在優勢。外方的管理技術經驗是境內同業規范化發展的方向;外資證券機構通常都擁有龐大的研究部門,其研究方向比較全面和貼近市場;合資機構的品牌與資金優勢則有利于吸引人才,尤其是海外人才的加盟。
對外方合作者的價值獲取更高收益
作為新興資本市場的中國證券市場,有持續高速增長的中國經濟作后盾,具有強大的市場潛力,也具有融資方便等特點。對外資證券機構而言,可以分散風險,通過區域投資獲取更高的單位風險收益。
站在外資公司的角度上看,他們希望參與中國的大市場,分享中國經濟持續高增長的成果。但在證監會公布“兩規則”之前,外資要想進入中國的證券領域沒有任何渠道。“兩規則”出臺后,參股中國的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將成為外資進入中國市場的主要途徑。今后,通過合資公司的形式,外資能夠慢慢接觸和了解中國市場,并獲得投資中國的機會。由于外資在資產管理業務等方面比較成熟,合資機構在資產管理業務方面的互補性將強于競爭性,因此將受到外資股東的重視。而大量外資企業在中國證券市場的上市已經是必然,這無疑會為那些熟悉外資機構的外方證券、基金公司提供大量潛在的客戶和巨額的利潤空間。
合作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及對策
治理結構、組織結構、決策制度方面的挑戰
外資參股將會改變境內券商所有制單一的本質缺陷,新的股權結構將對經理層形成有力的約束和激勵機制,進而對公司的組織結構、決策制度、業務戰略等產生深刻影響。但是新的股權結構的劃分正是合資雙方談判中遇到的主要阻礙,因為中外雙方在事關切身利益的股權比例上存在較大的分歧。有報道稱,擺在眾多外資金融機構面前的關鍵問題是:中方合作伙伴在出讓手中公司股份時要價太高。作為變通的方式,很多外方合作者在談判時要求把政策進一步開放后外方的股份、權益、管理職位等納入附加協議。
股權比例的確定將最終取決于合資雙方各自的戰略意圖、合作意愿以及實力。在確定外資股東的持股比例時,中方的首要考慮因素是,能否吸引到愿意與境內券商在業務上開展充分交流與合作的較有實力的外資股東。而不論外資參股的具體比例是多少,對中方而言,集團化和國際化應當是證券機構做大做強的發展思路。實施證券集團化戰略,組建外資參股的證券業務子公司和外資參股基金管理公司,以此為平臺推進人才、機構和業務的國際化。并在中方處于控股地位的階段,借助合資公司的平臺迅速成長起來,以更快更好地實現證券業與國際資本市場的接軌。
組建中外合資證券公司的基本思路是:首先將現有境內券商改組為證券集團,證券集團下設投行、資產管理等業務子公司;其次分步拿出部分子公司與境外券商共同出資設立中外合資證券公司。目前法規允許成立經營證券承銷業務的中外合資證券公司和中外合資基金管理公司。境內券商應當依據自身的業務優勢成立子公司,再根據自己的特長去尋求國際合作方。這種強強聯合的合資方式有利于改變境內券商沒有單項業務特長的現狀,在國際證券市場上初步建立相對競爭優勢。
中外合資證券機構組織結構的設立,首先要符合現代企業制度三權分立的組織原則,在此基礎之上考慮中外企業經營理念的差異和對權益的要求。例如,對股權較為分散的證券公司而言,為維護控股股東的權益,可以考慮采用董事分批改選制,以防御惡意收購者通過大幅度更換董事會成員取得公司控制權;而應慎用累積投票制,以減小非控股中小股東對董事會人選的發言權。此外,合資證券機構組織結構的設置應當充分體現其業務特性,發揮其國際融通的特長。
業務戰略的合作與競爭是股權之爭的焦點
業務戰略的合作與競爭是合資機構股權之爭的醉翁之意所在。合資機構的業務與中外雙方股東的業務戰略存在既合作又競爭的關系。因此,合資機構對業務領域的選擇,將不僅取決于單項業務的盈利能力與市場深度,而且受制于雙方股東各自對該項業務的既有戰略與控制力。中外雙方可以達成優勢互補,而非激烈競爭的那些業務將是開展合作最成功的領域。
基金管理、資產管理和投資銀行業務這三個領域,不僅是目前國內證券市場最具贏利前景的業務,而且是中外雙方可以在不同程度上形成優勢互補的領域。
基金管理與資產管理在境外證券集團的財務報表中占有重要比例,而我國券商的這兩項業務規模尚小,在券商經營收入中所占比重很小。但是這兩項業務在中國極具潛力。自上市公司、國有企業、國有資產控股的企業、財務公司等獲準進入股票市場以來,國內資產管理業務的市場空間得以體現;在社保基金、商業保險基金行將入市的背景下,定向募集基金和開放式基金的管理都具備極大的市場潛力。因此,中外合資證券機構可考慮開拓基金管理與資產管理業務來培育自己的核心利潤增長點。中外合資的背景有利于其運用國外先進的投資管理技術,并結合中國市場特定的運作機制、風險收益特性等,設計開發出富有競爭力和盈利能力的產品與管理模式。在中國資本市場尚未實現完全的對外開放,外匯流動仍然實行嚴格管制的前提下,中外股東在資產管理與基金管理業務上基本不存在競爭壓力,而是可以在優勢互補的基礎上合力培育合資證券機構的業務特長。
中外合作對投資銀行業務是雙贏。一方面,隨著中國經濟的外向型發展,越來越多的“航空母艦”在海內外上市,大宗證券化產品的發行與交易,中國企業通過重組并購走向世界,這將為合資雙方提供“中內外外(中方主導國內企業、外方主導國外市場)”的合作空間,也將為外資企業在國內的融資業務方面提供“外內中外(外方主導外資企業、中方主導國內市場)”的合作方式。
境內證券機構的風險控制方式亟待健全
目前境內券商在業務操作控制、授權批準控制和實物安全控制等方面有較高的管理水平,而在內部稽核控制、組織結構控制、風險的評估與執行等方面仍存在較大的差距。境內的基金公司由于成立較晚、運作較為透明,所以通常擁有更健全的風險控制體系。因此,面臨對外開放挑戰的境內券商和基金管理公司,亟待建成與國際接軌的風險控制體系。
追求短期利益最大化是券商執行風險控制目標的最大阻力,內部人控制的法人治理結構是追求短期利益的主要原因。引進境外股東將有助于優化合資證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與風險控制成本相匹配的是公司的長期競爭力與市場信譽,而非當期經濟效益。所以,風險控制引起的顯性和隱性成本不應當根據短期內的損益情況來約束,而應配合公司戰略目標的實現來規劃。境內券商更應當在風險評價和控制手段方面發揮外方的優勢,通過運用VAR分析法、場景分析法等評估方法,在運營中加強對日常事務的監管與稽核,及時通過預測宏觀的政治、經濟發展動向來定期評估與制定風險控制策略。在風險控制的執行手段上,學習境外券商通過運用充實資本金、提高資產流動性、用衍生產品規避風險、合理配置資產結構等措施,綜合提高風險防范能力的經驗。
外資進入短期影響不大
“兩規則”的出臺,將對證券、信托類上市公司的外部環境產生非常大的影響,并進而推動其二級市場走勢;也將對銀行類上市公司的市場預期,起到積極作用。但由于在中外合作中涉及的股權結構、業務戰略等利益十分復雜,所以合資影響的實際兌現仍然有假時日,短期內不會造成大的沖擊。
有利于提高券商的業務水平
按照中國加入世貿組織的承諾,留給中國證券公司“練好內功”的時間僅有五年。未來五年是中國證券公司發展中關鍵的五年,通過設立中外合資證券機構,引進境外券商市場化的運作機制、先進的管理技術、創新能力和管理經驗,重建境內券商的管理機制,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增強業務拓展能力和創新能力。例如,目前我國券商很少涉足海外業務。我國許多面向國際市場的投資銀行業務只能拱手讓給境外券商,如H股及紅籌股業務以及在國際市場發行債券等,境內券商都未能承接。面對國際化發展趨勢,境內券商迫切需要學習國際金融機構先進的管理技術與經驗,提高風險控制水平,中外合作為之提供了契機。
有利于促進證券公司集團化的發展
近年來,通過增資擴股和擴大資產規模,境內證券公司的總資產規模已由1996年的1590億元增加到2001年的3000多億元。但是與境外大券商動輒上千億美元的資產相比,境內券商的資本與資產規模還是太小,抵御金融風險的能力較差。與境外同業競爭的壓力,使得境內證券機構在再次增資擴股之際,考慮通過兼并重組、戰略聯合和集團化運作等方式,實現資本、資產規模的乘數遞增。《證券公司管理辦法》已經將控股公司作為中國證券公司集團化的方向,因此“兩規則”的出臺將會加快證券公司集團化的發展,拓寬境內證券公司的發展空間。
將對市場中長期資金供給產生重大影響
首先,中外合作資產管理、基金管理業務將直接吸引增量資金入市。境內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運作時間不長,規模普遍較小,管理經驗與風險控制水平都不能與外資機構相提并論。因此,外資參股證券機構對市場的號召力不容忽視。其獨特的品牌與信譽、規模優勢以及成熟的運作經驗,將吸引增量資金進入市場。其次,外資參股證券機構的設立,將通過推動境內機構的重組與改革進而間接改善證券市場的中長期資金供給。中外合作證券機構的運作會對境內券商及其他投資機構產生經營壓力和推動作用,境內證券機構的資本資產規模將可能通過兼并重組進一步擴大,從而對整個市場的資金面提供支持。將引進新的投資理念
引進外資參股證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也就引進了境外先進的投資管理技術與經驗,引進了成熟市場的投資理念。金融服務行業將會有越來越多的海外企業進入,中國證券市場的主流投資理念將同國際證券市場理念趨于一致,市場開始樹立真正的投資觀念。這已為亞洲其他地區證券市場開放的歷史所證明。
博弈復雜化、合資機構可能本土化
目前我國正在超常規大力發展機構投資者,證券市場正從莊家對中小散戶的博弈快速轉變為機構對機構、機構合規資金對機構不合規資金的博弈。從機構投資者控制的股票市值與資金實力看,2002年我國證券市場開始進入機構博弈時代。新的投資理念行將樹立,證券價值的重新定位醞釀著新的市場機會。隨著“兩規則”的頒布與實施,國際股市成熟的理論和技術在成長期中國股市的適用性將不斷被檢驗,機構投資者將在不斷的研究和試錯中本土化。
前景展望
入世五年之后,我國將允許外資獲得證券類機構50%以上的控制權。隨著資本市場逐步走向成熟,對外資的開放程度必然加大。這一階段,中外券商將在相對平等的條件下競爭。
中外證券機構在中國入世的前三至五年內的合作過程與合作成果如何,直接影響到入世五年后外資證券機構進入中國市場的方式與程度。外資參股證券機構的成功取決于兩個要因的成立:一是目前中國證券市場的有限度開放;二是中外股東在業務戰略上的優勢互補。從目前券商、基金合資談判的過程與進度來看,實踐中的進展速度估計達不到議定書中所承諾的時限。需要解決的問題,首先是合資雙方如何協調合資機構的發展戰略和管理權限,如何形成業務優勢互補,如何分配投資收益;其次是中國證券市場目前的市場環境、交易制度、市場結構、立法與監管能否適應國際化運作的要求;第三是如果中國證券業有厚利可圖,那么中外股東勢必都十分強調自己的控股地位,談判的進度與合資后的磨合會相對艱難,海外大的證券機構寧可選擇QFII或獨資券商的方式;而如果中國不能在三至五年的有限度開放時期內建成符合國際慣例的證券市場綜合環境,那么外資對境內證券行業將在較長時期內采取靜觀待變的態度。
這筆資金主要來自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人保財險)、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人壽)和平安保險三大巨頭。2003年底,人保財險和中國人壽先后登陸海外資本市場,中國人壽更是摘得當年全球IPO之冠,募集資金高達34.1億美元,加之平安保險今年6月募集到的143億港元(約合18.3億美元),三家公司募集到的外匯資金達60億美元。此外連同合資保險公司的入股資金和外匯保單收入,截至2004年6月底,保險業共有外匯資金97.75億美元。
依照《暫行辦法》的規定,允許投資海外的保險公司只有10家左右,大約持有外匯資金75億美元。換言之,目前,國內首批投資海外的資金理論上將有60億美元的規模。
《暫行辦法》一出,立刻引來市場的追捧。根據高盛公司的分析報告,假定80%的外匯資產投入10年期美國債券――高盛預測該債券在2005年的回報率是5.3%――這會導致人保財險2005年的凈利潤增長12%,中國人壽和平安保險增長6%,而人保財險將從中獲益最大。
外資機構蠢蠢欲動
香港市場為之動容的另一個原由在于,《暫行辦法》規定,保險公司從事外匯資金境外運用,可以委托符合條件的境外專業投資機構進行投資管理。人們普遍認為,保險資金的開閘放水只是QDII的前奏,保險資金雖然規模有限,但未來QDII的想像空間巨大。“獲得保險資金的委托資格,是現在投資銀行、資產管理公司和基金們最為關注的焦點。”一位業內資深人士稱。
目前,包括中國人壽、人保財險等在內的國內大型保險公司都已建立了自己的資產管理公司。因此,保險資金海外投資將主要通過兩種方式:一是由資產管理公司或資產管理部門來做,二是進行外包,即委托專業的資產管理機構來投資。
事實上,外資金融機構早在條例的起草階段已然在進行各項準備工作,其中包括對幾大保險公司的研究分析,以及通過提供各種投資建議和培訓與公司建立良好的關系。
8月20日,記者見到摩根大通證券(亞太)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尹熾昆時,他正在準備一個會議,主題就是根據國內幾家保險公司的特點對可投產品進行設計組合,做出一個適宜的投資安排。類似的工作在《暫行辦法》出臺后的兩三天中,各家機構在緊鑼密鼓的推進中。
據悉,目前,有資格投資的保險公司基本都向各個專業機構發出了信號,希望盡快提交他們的投資建議。有業內人士透露,各家保險公司正在加緊制定本公司的投資指引(investment guideline)。
尹熾昆表示,外資機構的工作主要是兩方面,一是根據保險公司的情況和要求提供一個關于海外投資的解決方案;二是無論保險公司是否會最終采納投資建議,在需要購買諸如債券等具體的投資產品時,將會委托外資機構代為買賣。“能夠通過提供適合的投資建議爭取到保險公司的委托買賣合同當然是我們所希望的。”尹熾昆坦言。
此外,一位香港的基金經理則表示,保險公司可投資的產品是現成的,現在就在等待他們確定自己的投資策略。一旦界線清楚,就可以向公司統籌提供可能的服務。
保險公司的算盤
根據《暫行辦法》的規定,保險外匯資金的投向將限定在銀行存款、外國政府債券、國際金融組織債券和外國公司債券、中國的政府或者企業在境外發行的債券以及銀行票據、大額可轉讓存單等貨幣市場產品上。顯然,保本和資金安全是監管部門最為強調的。
據人保財險資產管理公司投資總監吳明華介紹,基于保險公司經營的特性,資金的安全性和流動性被放在首位,其次才是考慮收益。保險資金具有明顯的負債特征,即保單的承諾構成了保險公司的負債,有多少保單就意味著在未來多長時間會有多少資金的負債。因此,保險公司資產與負債之間需要一個良好的匹配關系。保險公司對每一筆資金會有一個比較明確的要求,比如說運用的時間長短,主要就是流動性的安排。
人保財險是國內惟一一家擁有外匯保費收入的保險公司,主要來源是進出口貿易保險的外匯保單。由于人保財險募集資金規模不是很大,這筆資金在上市后已經回到了國內。
據人保財險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總裁助理丁益介紹,實際上,人保財險很早以前就開始了外匯資金的運用,并于資產管理公司成立時,專門設立了銀行外匯業務部。目前,作為委托人的人保財險、作為托管人的中國銀行和作為受托人的資產管理公司已經運作了一個階段。丁益表示,人保財險的外匯投資將很快進入操作階段。
人保財險以往的外匯資金主要是放在國內銀行做結構性存款,以固定收益類的產品為主。從2002年,幾乎每年都能保證5%左右的收益。丁益透露,目前人保財險資產管理公司正在對一些新的投資產品進行研究,包括MBS(抵押貸款證券化產品)、ABS(資產證券化產品)等,同時,在人員和內部管理的流程上也進行了一些新的安排和調整,在風險管理制度方面以及具體操作上都會有一些修訂。丁益強調,對保險資金運用水平的提高需要時間積累。“不在保險公司做,是不會有經驗的”,所以丁益表示,人保財險目前并不急于找更多的外資銀行來做托管人。
盡管結構性存款帶來了收益,但人保財險資產管理公司投資總監吳明華指出,結構性存款存在一定的風險,包括在市場利率上升的情況下喪失利息的風險,以及在市場利率走低的情況下,被銀行贖回存款,而公司面臨再投資而利率又很低的狀況。
吳明華表示,以往保險公司的財務制度是不計算浮動盈虧。而如果發生上述情況,雖然本金保住,但利息的損失仍然意味著虧損。
針對目前放開的投資品種,吳明華分析認為,主要包括三大部分:第一是美國國債,流動性好、信用好;第二是A級以上公司債。這部分投資存在信用風險,但流動性也不錯;第三是房屋抵押貸款債券以及ABS等產品。這些債券一般都在AAA級以上,有政府擔保,但是面臨提前還款的風險,期限比較長。
吳明華進一步指出,對于A級以上公司債,公司有三方面的安排:一是加強研究,認真分析公司的償付能力和資產情況;二是制定投資比例的限制。保監會要求所有投資的公司債不超過可投資資產的30%,而人保財險則規定對單一公司債券的購買不能超過可投資資產的2%。這類公司在清算后一般還可以收回60%。最后就是要做到行業分散。
有消息指,擁有最大規模外匯資金的中國人壽目前仍然沒有最終確定資產管理公司和股份公司各自的管理金額,中國人壽股份公司內部則已設有“外幣管理中心”進行資金管理。
謹防道德風險
對于保險資金的海外之旅,道德風險的防范依然不容忽視。早有業內人士指出,保險外匯資金的使用已被市場認作當前新的重要的投機機會。因為在獲得委托資格后,在設計投資結構,以及在投資回報的分配上,由于保險公司并不熟悉香港市場,其間均存在著大量上下其手的空間。“比如受托人設計一種高收益的結構性產品,與保險公司的內部人勾結私下簽訂合同,從中分得一杯羹的可能性是很大的”,一位業內人士稱,要避免內外勾結套取資金的行為,必須嚴格受托機構的選拔機制。
據悉,國際上保險公司選擇受托人,一般先會發出一個RFP(request for proposal),即要求各個資產管理機構提出投資策略和建議,具體的投資戰術,以及將如何執行以實現。在RFP上,保險公司則需清楚地列明公司的資產負債甚至保單的分布情況,以及具體的風險控制原則。
這位專家指出,資產管理機構的選拔關鍵要做到透明。首先,選拔過程和標準要公開。其次,最好聘請兩家以上的資產受托人,讓內部形成競爭關系。第三,要有定期評價機制,以風險調整后的業績回報來衡量資產受托人的工作。這些在保險公司選擇資產管理機構的初始就應該建立起來。
有關人士指出,《暫行辦法》中,保監會要求受托管理保險外匯資金的境外商業銀行,不得兼任境內托管人和境外托管人,是由于擔心托管行把債券賣掉或者挪用,出現類似國內國債回購市場上的問題。
此外,盡管《暫行辦法》幾乎回避了具有較高風險的投資品種,如股票基金等權益性產品,但保險公司依然表現出對金融衍生產品的期待。人保財險資產管理公司投資總監吳明華表示,下一步急需放寬的是避險工具的使用,即金融衍生產品的投資,有助于保險公司能夠更好地規避風險。“就好像有進攻的,也得有防守的。”吳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