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10-07 15:38:19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工程建設方面的法律法規,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工程建設標準是加速工程建設順利完成和完善工程建設標準化相關法律法規的必然要求;同時也為工程建設標準化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和完善提供依據。筆者通過對“工程建設標準與法律法規的互動關系研究”這一課題的討論,表明法律法規對工程建設標準化進程的指導意義,為推進我國工程建設標準法制化進程做出合理化建議。
一、工程建設標準與法律法規概述
(一)工程建設標準的相關分析
工程建設標準是指相關部門在從事工程建設工作的過程中,依據和遵循的,經過相關部門制定的標準化秩序,對整個工程建設活動過程能夠起到指導和規范作用的制式文件。工程建設標準作為工程建設重要的技術基礎和保障,必須以科學技術和實踐經驗為基礎制定實施,在工程建設過程中保證工程建設活動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促進工程建設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
(二)工程建設標準法律法規的相關分析
工程建設標準法律法規是指國家立法機構針對工程建設標準化制定和實施的一些列保證工程建設標準有序實施的法律體系。工程建設標準法律法規通過對工程建設主體相關權利與義務在法律層面予以規定,引導、規范工程建設主體依據工程建設標準開展工程建設活動,以行政手段和強制性措施保證工程建設標準在工程建設領域的指導性地位。工程建設標準法律法規具有強制性、系統性、行政性、科學性的特征。
二、工程建設標準與法律法規互動關系分析
(一)法律法規影響工程建設標準
首先,工程建設標準法律法規大致可以分為三個層級,即法律層面,法規層面,執行層面。工程建設標準法律法規在法律層面對工程建設相關衛生、安全、環境保護等各方面進行強制性、原則性的約束;相關法規是針對法律層級的細化,將相關法律約束具體細化,在細節方面對工程建設標準進行規范和指導;工程建設標準法律法規執行過程中,以政府行政手段對工程建設標準的貫徹落實進行監督,保證工程建設標準的順利有效實施。第二,通過對世界范圍內工程建設標準法律法規的橫向與縱向分析,雖然在具體要求標準和細節上不盡相同,但是相關法律法規都對工程建設標準的制定、、實施、修改全過程進程監督和指導,所以,法律法規對工程建設標準的影響和指導意義是貫穿全程的,對工程建設標準化的各個程序都將發揮重要作用。
(二)工程建設標準影響法律法規
工程建設標準是工程建設法律法規的技術保障,主要通過技術層面對法律法非予以支持。第一,工程建設標準能夠細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對法律法規進行有效的彌補,尤其在工程建設主體的自我調節能力方面,工程建設標準能夠促使工程建設主體在市場經濟環境下通過有效的市場競爭,充分發揮自我調節能力,最終實現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和實施的目標。第二,工程建設法律法規的制定必須依據工程建設領域的相關技術和標準要求,工程建設標準能夠為法律法規建設提供具體參照標準,促使法律法規制定和實施具有合理性。因此,工程建設標準是法律法規的主要參照對象。第三,法律法規的制定和實施的最終目的是引導和規范工程建設標準在工程建設實踐活動中的有效應用。所以,法律法規能否在工程建設標準實施過程中發揮時效性,是法律法規制定和修改的重要依據。
三、促進工程建設標準與法律法規共同發展的措施
(一)發揮工程建設標準重要作用,促進法律法規完善進步
工程建設標準的有效性能夠為法律法規的制定提供有效依據,如果工程標準的適用性不夠良好,必然導致法律法規在技術標準上出現問題,影響法律法規的科學性,合理性。從而保證法律法規的權威性與合理性,促進工程建設標準法制體系的發展。
(二)發揮法律法規積極作用,保證工程建設標準順利實施
在工程建設標準的實施過程中,積極發揮法律的有效監督和引導職能,以強制性手段保證工程建設標準能夠貫穿于工程建設活動的始終,通過法律法規的權威性規定工程建設標準實施主體的權利與義務,使工程建設主體能夠明確工程建設標準的重要意義,發揮主觀能動性,更好的將工程建設標準作為工程建設活動的行為指南。確保工程建設標準在實施過程中的時效性。
四、結語
隨著法制建設進程的不斷加快,工程建設法律法規體系在世界范圍內逐步確立,對工程建設標準化體系的逐步完善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希望通過本文的分析,能夠加快工程建設標準化法制體系的構建和完善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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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強法律法規建設
由于現代信息工程建設是一項融合了諸多高新科技的現代工程建設項目,很多建設內容中所涉及到的知識產權管理、信息建設活動等諸多方面的法律法規建設還不夠完善齊全。我國作為一個法制國家,沒有法律制度的保護與規范是很難實現真正的發展的。因此必須要加強對現代信息工程建設的相關法律法規制定與完善,包括在計劃經營、財務管理、責任劃分等諸多方面的內容。只有這樣,才能將信息工程建設工作落實到實處,并將責任落實到個人,一起促使信息工程建設的順利開展實施。同時,各領導階層也應該注意對與信息工程建設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學習與領會。要求所有的人員都必須要貫徹落實法律法規要求,切實提高信息工程建設的項目管理能力。
2做好信息工程建設的前期工作
前期工作是信息工程建設的基礎,也是保證信息工程建設后期得以順利開展的關鍵環節。在開展信息工程建設之前,必須要對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對該項目進行審批,包括初期立項批準、初步設計復批以及投資概算完成后的審批等。在項目的實施過程中必須要嚴格遵守初步設計復批的相關文件標準進行工程建設,禁止有任何私自調整工程建設項目的現象發生,若工程的建設內容、地點或規模等需要進行調整時,必須要重新報批給原批準部門,經過其審核批準后,方可進行工程項目的調整。事實上,信息工程建設中之所以需要進行項目調整主要是因為在前期沒有做好相關的準備工作,以至于對后期的工程建設造成很大影響。因此,在信息工程建設中,若前期準備工作不充分,就會影響到整個工程建設的順利開展,也會造成投資成本增大,浪費更多資源的現象。為此,必須要加強信息工程建設的前期準備工作管理,對各種可能影響到工程順利建設的項目進行嚴格仔細的研究與論證,確保整個申報項目科學嚴謹,合理可行,避免后期再重新調整,以促進現代信息工程建設的順利開展實施。
3做好項目實施管理工作
在信息工程建設的開展實施過程中,還會有很多其他的因素影響到工程項目的順利實施,這就要求相關部門必須要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進一步加大對項目實施的管理力度,對于項目開展所需要的物資采購問題、招投標管理問題、合同簽訂問題以及過程監理問題等諸多方面進行嚴格管理,所有的管理項目都必須要遵循相關規定,以提高信息工程建設實施水平,保證工程項目按時完成。
4做好竣工驗收工作
當信息工程建設完成之后,必須要對其進行嚴格的質量驗收??⒐を炇招枰凑找欢ǖ尿炇找幎ê头椒?對其驗收結果進行評估分析,并作出相應的評價,以確定工程建設是否滿足預期工程建設要求。并積極總結工程建設過程中的經驗和缺點,為以后的信息工程建設開展提供寶貴的參考依據。
關鍵詞:工程建設管理機制創新
隨著我國建筑業的不斷發展,傳統的工程建設管理方式和方法已經不能適應建筑業發展的需要,在我國加入WTO的形勢下,需要建立符合我國基本國情和國際建筑市場慣例的新工程建設管理體制,逐步發揮工程建設標準體制,在管理、編制和監督保障等方面發揮的作用。
一、工程建設管理機制的現狀
目前發達國家的工程建設管理機制是工程建設領域技術法規和技術標準相結合的標準化管理,能夠適應市場國際化和經濟全球化發展趨勢,而我國的工程建設管理機制還不健全,在制定、實施和監管的環節都存在弊端。我國工程建設管理機制的主要問題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強制性標準與推薦性標準條文混雜,強制性標準與推薦性標準不配套,強制性標準數量多,覆蓋范圍寬泛,《強制性條文》與技術標準并存,這些問題都制約了我國工程建設管理機制的完善和創新。
1.技術法規概念缺乏法律定義
目前我國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是依據《標準化法》、《建筑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而“技術法規”的概念卻沒有明確的定義,隨著我國加入WTO,把強制性標準當做技術法規來使用,缺乏一定的法律執行力度,不利于標準化管理體制的建立。
2.強制性標準和推薦性標準的法律界定不明顯
建立強制性標準和推薦性標準體制時,只是在形式上區分了二者,但在內容標準上卻沒有變革,這就造成了在強制性標準中含有部分不宜強制的技術要求,而推薦性標準中存在需要強制的技術要求,工程建設管理都按照這兩個標準執行,導致在在具體的管理過程中出現法律界定模糊,執行力度不強,實施監管效果不明顯等問題出現。
3.強制性標準與推薦性標準不配套
按照國際慣例技術法規和技術標準應該是配套的整體運作過程,技術法規中可以引用技術標準。但是我國目前的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與推薦性標準之間卻存在銜接不足與銜接過度現象并存的問題,強制性標準沒有發揮技術支撐的作用。
4.強制性標準數量多覆蓋廣
目前我國的工程建設管理實行的強制性標準,其部分強制范圍過于寬泛,例如出現在強制性標準中的不屬于安全、衛生和環境保護方面的技術要求,工程實踐中一些涉及到消費者安全和動植物生命健康以及環境保護的問題都沒有按照“技術法規” 的具體內容實施。
5.《強制性條文》與技術標準并存
首先《強制性條文》是由需要強制執行的具體標準條文集合而成的,其自身具有片面性和局限性,而其具體內容是受各類標準變化影響的,自身的邏輯性和協調性不強,不能作為與技術標準并存的體制組成內容。
以上幾點問題都影響了工程建設標準管理機制的建立,因此需要有效的策略建立新型工程建設管理標準機制,依據WTO/TBT協議即《世界貿易組織貿易技術壁壘協議》,推動新形勢下我國建設行業的發展。
二、工程建設管理機制創新的有效策略
在經濟飛速發展的新時期,我國的建筑行業作為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之一,有著廣闊的市場前景,在加入WTO后,依照WTO/TBT協議,根據實際的工程建設標準戰略。我國的工程建設管理機制需要從兩方面進行創新改革,一是工程建設企業改制,二是逐步實現工程建設標準化。
(一)國有建設企業改制和發展工程咨詢業
1.國有企業作為市場主體的組成部分之一,參與平等的市場競爭是我國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以此要對國有建設企業的體制進行改革,遵循 WTO 公平競爭和非歧視原則,推動國有建設企業按現代企業管理制度運行,實現政企分離,消除政府與企業間的利益矛盾,保障工程建設行業的公平競爭和良性發展。
2.大力發展我國的工程咨詢行業,對完善工程建設管理機制有重要的意義。工程咨詢的內容包括目的可行性的研究、評估、設計、專題研究、編制項目招標文件,制定合同等,對建設實施監理、培訓、評價等工程項目實施全過程的相關工作。我國目前的工程建設管理機制缺乏對施工過程的監督機制,不利監管工作的執行。因此我國工程項目管理中需要新的工程管理模式,把工程與管理、技術與經濟相結合。
(二)完善工程建設管理機制
工程建設管理機制的創新除了企業體制改革和發展咨詢行業外,還需要健全與完善工程建設標準化法律法規來約束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構建工程建設標準化管理體系,實現理論與實踐相結合,促進工程建設管理機制的創新改革。
1.建立和完善工程建設標準化管理的法律法規及制度
為了加強我國工程建設市場的標準化監管,適應WTO規則的技術性貿易壁壘原則,需要建立法律法規和制度體系。工程建設市場的運行機制遵循的原則是統一、開放、公平競爭。工程建設市場機制的運行需要統一的建筑法規、條例、標準及規范,而且工程建設市場中的買方與賣方可不受國家、地區、部門及行業的限制,進行建筑產品生產間的交換,按照競爭機制,進行招投標、設計方案競賽、建議書及陳述談判等方式,保障工程建設市場的公開、公平、競爭。具體措施包括《標準化法》的修訂,使工程建設標準化管理工作提供法律依據,在制定和修改《建筑法》時要體現工程建設標準的地位和作用,制定《工程建設標準化管理條例》,以法律法規和制度的形式規范我國工程建設管理工作。
2.構建工程建設標準化管理體系
(1)為實現工程建設管理機制的創新,繼續深化改革我國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推薦性標準體制。以《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為依據,在工程建設實踐中加強安全、衛生、環境保護工作,為實現工程建設的可持續發展,運用節能、節水、節材、節地和以人為本的技術手段,落實工程建設標準化管理工作,構建與國際接軌的具有中國特色的工程建設技術法規和技術標準相結合的新標準機制。
(2)建立工程建設標準化管理監管機制
工程建設標準化管理的實施需要監管機制的約束,主要可以采取法律法規和激勵政策。采用法律的手段能夠加強工程建設市場的標準化監督管理,而采取激勵政策規范工程建設技術行為的同時維護公眾的利益。促使工程建設依據利益原則和誠信原則,維護市場的安全有序,保障工程建設標準化管理監管機制的建立。
(3)建立工程建設標準化管理快速反應機制
快速反應機制運行的主要表現在預警系統,反應能力,合格評定和信息咨詢網絡服務四個方面??焖俜磻獧C制的建立能夠降低工程技術標準化管理過程中出現的負面影響,及時有效的調整相關技術法規,實現工程建設管理與國際接軌。進一步提高對風險信息的采集和研究,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研發新產品,新技術和新工藝,提高我國工程建設的市場競爭力。
3.引導工程建設企業標準化管理
關于工程建設標準工作的開展,總書記多次做出重要指示,強調要建立健全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從法規、標準、政策、科技等方面采取綜合措施,引導工程建設企業標準化管理。為實現工程建設管理的創新首先要增強工程建設企業的標準化工作意識,企業應該加強國家工程建設標準化政策法規的執行力度,認真貫徹標準化管理理念,做到管理有法可依,同時企業自身要重視創新發展,加大資金投放力度,吸納技術人才,研發新技術,生產新產品,提高工程建設企業的技術水平,提高企業的市場競爭力。使工程建設企業能夠適應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市場化和國際化的總體趨勢。企業要深刻理解WTO/ TBT協議的內涵,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中落實標準化管理。
4.制定工程建設標準化管理的國際戰略
我國作為WTO 的正式成員,工程建設行業需要制定國際戰略,黨的十六大會議精神圍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進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堅持改革開放政策,進行改革創新,抓住戰略機遇。工程建設企業也應該制定和調整策略,把目光轉向國際市場。逐步完善工程技術標準化管理機制,逐步提高我國建設企業和建筑產品生產企業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同時作為發展中國家,也要加強與其他發展中國家的經驗交流,擴大我國的工程技術標準化管理的國際影響力。
三、總結
在新形勢下構建符合我國基本國情的工程建設標準化管理機制,對我國的工程建設事業的發展有著深遠的意義,繼續深化工程建設管理體制的改革,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制度,構建工程建設標準化管理體系,進一步提高我國工程建設企業的國際競爭能力,促進國民經濟的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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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市場經濟;建設工程質量;措施
中圖分類號:F27 文獻標識碼:A
收錄日期:2014年12月11日
建設工程是國民經濟中最為重要的固定資產,承載著一個項目乃至一個地區經濟發展的關鍵重任。建設工程質量問題關系到經濟發展、社會穩定,甚至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建筑業得到了空前的發展,工程建設的規模也越來越大,建設工程質量問題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關注。杜絕建設工程質量事件的發生,是我們亟待解決的問題。目前,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建設工程質量還存在諸多問題,如建設單位行為不規范,建設工程設計不規范,施工單位無證或超越資質等級承包、非法掛靠、轉包或非法分包,材料以次充好,以劣充優,工程質量監督、監理系統不完善,現場監理工程師監督不到位,勞動力市場人員素質偏低等等,如何提高建設工程的質量,已是我們亟待探討和研究的問題。筆者根據自己工作的體會,現對市場經濟形勢下的建設工程質量有關問題進行分析和探討。
一、影響建設工程質量的因素
(一)建設工程有關法律法規有待進一步完善。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有關建設工程的法律法規建設得到了不斷的加強和完善,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民用建筑節能條例》、《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管理辦法》、《實施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監督規定》、《建設工程監理范圍和標準規定》等,這些法律法規為促進建筑業的發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為保障建設工程質量奠定了良好的基礎。但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環境的變化,原來的法律法規需要進一步完善,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規定了工程建設中的招投標事項;《工程建設監理規定》就工程建設中各個階段的監理工作做出了具體的要求。但這都屬于宏觀方面的規定,現實操作中的一些細節問題還需要以法律法規的方式來確定下來。
(二)建筑市場發展不規范。筆者認為,我國建筑業已經逐漸走向良性發展的軌道,但建筑市場在發展中還存在一些發展不規范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市場主體行為不規范,個別工程項目規避招投標,即使實行招投標,但招投標環節違法,在招投標活動中弄虛作假,“名招暗定”、“圍標”、“串標”等情形若隱若現,甚至個別工程項目存在轉包、違法分包、掛靠、壓級壓價,變相收取管理費和“吃地皮”等現象;二是不規范設計、施工問題突出。施工單位方面的問題:無證或超越資質等級承包、非法掛靠、轉包或非法分包,自然人施工能力不足;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降低成本導致工程質量堪憂,為牟取利潤,不計后果壓低成本;在竣工驗收中把關不嚴,弄虛作假,掩蓋工程質量缺陷;設計單位行為不規范:誰承攬工程誰設計,設計單位的設計優勢及專業之間的互補優勢得不到充分發揮,設計質量監督站對設計質量的監測得不到及時檢測;三是工程質量監督、監理系統不完善,現場監理工程師監督不到位。工程質量監督、監理是確保工程質量的重要保障,施工現場監理行為不到位是造成質量問題的一個重要原因。目前,主要存在的問題是:建設監理市場行為不規范,現場監理質量控制體系不健全,監理隊伍總體素質不高,個別監理單位人員資格、配備不符合要求,存在監理人員無證上崗的現象。由于工程質量監督、監理系統不完善,現場監理工程師監督不到位,致使一些工程質量隱患得不到及時發現和解決。
二、提高建設工程質量的措施
(一)適應市場經濟發展要求,進一步完善法律法規。隨著建筑業的不斷發展,建設領域法律法規建設日趨完善,工程建設法制建設圍繞著經濟體制改革的基本精神和具體要求取得了長足的發展,也為建設事業的持續健康發展提供了堅實的法律保障。但一些建設領域的法律法規還都屬于宏觀方面的規定,現實操作中的一些細節問題還需要以法律法規的方式來確定下來。只有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進一步完善有關法律法規,才能形成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相配套的建筑市場管理體系,建筑市場運行才能有法可依,建筑市場才能走上了由“粗”到“細”的健康發展道路。
(二)加大力度,整頓和規范建筑市場。建設工程環節多、專業性強、輻射面廣,市場又存在行業積習、誠信缺失等諸多問題,監管難度大是現實問題。但為了確保建設工程的質量,必須加大力度,整頓和規范建筑市場。筆者認為,整頓和規范建筑市場主要應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一是強化監管機制,進一步規范工程招投標行為。堅決打擊違法違規交易行為,完善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的服務功能,全面實施公示制度,強化工程合同管理,嚴禁搞“陰陽合同”;二是嚴格法定程序,嚴肅查處違法違規建設行為。嚴格執行建筑工程施工許可制度,嚴格執行建筑工程的施工圖審查制度,嚴格執行工程監理制度,強化監理委托程序,促進監理市場的規范化,嚴格監理資質管理,保持建設監理市場良好秩序,加強監理隊伍建設,不斷提高監理人員的素質和能力,嚴格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嚴格執行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制度;三是深入開展建筑領域各類專項治理活動。強化質量監督和安全管理,嚴格落實工程質量安全責任,全面推行文明施工、綠色施工;四是加大行政執法檢查力度。對以勞務分包、施工聯營、內部承包等形式變相轉包分包的要加大處罰力度;對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降低成本導致工程質量出現問題,為牟取利潤,不計后果壓低成本,在竣工驗收中把關不嚴,弄虛作假,掩蓋工程質量缺陷都要承擔責任,并要采取罰款、調低建設資質、吊銷資質等多種懲罰手段予以規制。
(三)加強建設工程施工管理,確保建設工程質量。在施工管理過程中,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創建質量保證責任制。一要嚴格實行工程質量終身負責制,重大工程質量事故終身負責,以此警示從業人員;二要積極推廣應用新技術,為全面提高工程質量提供技術保證;三要加強施工過程及竣工的驗收工作,確保工程質量不出問題。施工階段,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各種建筑材料構配件設備進行控制,做到每道工序、每批材料、每個分項工程施工都處在嚴格控制狀態,確保不留下任何質量隱患;四是加強隊伍建設,提高人員素質。只有隊伍精干,才能出精品。因此,要建立一支政治素質高、業務技術強的基建隊伍,確保建設工程質量。要始終堅持“先培訓、后上崗”的原則,既加強新技能的培訓,又要注重職業道德素質的培養,并注重以人為本管理,激發他們的工作干勁,提高他們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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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國交通工程建設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1.招投標的問題:由于全國各地的交通工程建設項目,為適應經濟發展的需要,而數量愈來愈多,而這些建設項目需要對于施工單位進行資質的審核,只有那些經過國家相關部門審批通過的,具有合法資質的單位才可以獲得“準入”的資格,進而完成交通工程項目的建造。但是,由于交通工程項目確實是一塊誘人的“蛋糕”,于是在工程的招投標階段,就存在著腐敗的問題。這些具備資質的單位就利用各種關系與手段,對工程的負責人行賄。利用不透明的規則中標,又或者不公開競標,直接獲取“準入”機會。這些存在于招投標活動中的暗場現象,這些資質不夠或是根本不具有資質的建筑施工單位,進入工程的建設后,為以后的安全建設留下了不小的隱患。
2.拖欠工程款問題:由于我國的交通建設市場環境不甚規范,實踐當中存在著一些業主為了展開不正當競爭,或由于交通建設項目資金未能及時到位等原因,造成許多建設人員的工資被長期拖欠。而這些利益受害者,由于缺乏相當的維權意識和法律觀念,一直未能通過訴訟等合法手段及時有效的解決拖欠款項的問題。
3.交通工程監督及安全問題:由于交通工程建設的特點決定,相關交通工程行業政府主管部門必須對交通工程建設投資的合理性與效率性進行有力的監督管理。但我國目前的交通工程監督管理的現狀卻不容樂觀。雖然,各地各部門已意識到交通工程監督管理的重要性,但是,由于工程監管的貫徹不力,執法存在偏私等原因,交通工程項目引起了如重大安全事故、建材市場的不正當競爭等問題。
4.征地拆遷的問題:交通狀況的改善,有時不得不以犧牲一部分人民群眾的利益為前提。其中就包括了征地拆遷的問題。由此可見,如何在構建和諧社會、民眾維權意識日益覺悟的大背景下,做好各項交通工程的征地拆遷工作,已成為關乎一項交通工程成敗與否的關鍵。
5.環境保護問題:在交通工程建設過程中勢必會對自然環境造成一定的影響。如造成植被破壞、水土流失、生物多樣性減少以及歷史遺跡的破壞等問題。因此,交通建設項目的環境保護工作應貫穿整個項目周期。在此期間,應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
二、我國相關的法律法規的不足
如前文筆者所列舉的各種問題的存在,反觀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的現狀,卻不無問題。以上各個問題,或是交通工程建設的各個環節都存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漏洞等問題。而這些問題之所以尚未得到解決,法律規范的不足正是原因之一,也是執法不力的源頭所在,因此研究我國現行法律法規的存在的不足,是很有必要的。
目前,我國有關于交通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整體上呈現出數量多,結構雜,規范舊的特點。按效力等級劃分為法律與法規兩個等級。其中,法律已涉及工程建設的招投標直至建設完工后的環境保護的階段。
在較為詳細地列舉了我國立法方面的現狀情況之后,筆者擬通過發現這些法律法規背后所存在的問題,以指出我國現行法律法規今后的完善的方向與價值所在。
首先,部分法律適用上有難度。例如,2001年11月國務院頒布施行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是當前解決房屋拆遷糾紛最高層次的依據,然而可惜的是該條例較為籠統,不能適應當前的形勢,難以規范全國各地所有的拆遷補償安置標準和補償形式,增加了人民法院適用法律的難度。這就使得在交通工程建設當中的征地拆遷的問題的特殊性被大打折扣。因此,這一條例在交通建設問題的適用性上存在難度。
其次,部分法律針對性有待商榷。在有關于交通工程造價監督的問題上,國家交通行業部門卻沒有系統的規定,而交通工程造價的監督問題往往會存在官員腐敗、工程質量瑕疵等問題的存在。因此,建議相關的交通部門針對特定的交通建設項目的造價問題,考慮各個地方的實際經濟狀況,結合地域優勢與特定需求,建立相關配套的法律制度,從而真正的解決實際問題,與時俱進,增強法律規范的針對性。
最后,法律法規存在漏洞和缺陷。其一,一些問題缺乏統一的標準。另外,也缺乏統一的現場安全檢查的評判標準、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細則、安全執法行為規范等,這也使安全監管工作難以得到有效開展。最后,法律法規運行狀況有待規范。對于上述問題,筆者提出如下完善建議。
1.充分考慮到交通工程建設的特殊性,制定針對于交通建設的法律制度。必要時,可以學習美國的方法,通過召開聽證會等途徑,及時了解民眾的意愿,并且反映到法律法規的制定上,以便于解決特殊的問題。而且,可以為每個法案劃定實施的周期,以彌補法律的漏洞與不足。
2.對現行的法律進行查漏補缺,同時提高現行法規的效力。及時修改陳舊的法律法規,補充現實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將法律的滯后性與不周延性所帶來的消極影響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