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10-05 10:22:45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保險公司基礎管理舉措,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首先,保監會關注到原先的一些規定已不適應保險公司的發展現狀。修訂前的《保險法》以及保監會的相關規定比較嚴格和具體,特別是不允許保險公司直接進入股市和控制投資基金比例等規定,在證券市場投機嚴重、波動幅度大、缺乏避險衍生工具的情況下,有效地避免保險公司在股票投資中可能遭到的損失,保證了保險公司資產的安全。但對保險投資審批和核定限制過嚴,也影響了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
其次,推出這些舉措說明,保險監管力量和監管水平有了很大提高。現在監管部門有能力對保險公司的龐大資產進行符合國際慣例、符合保險自身發展要求、符合證券市場發展規律的引導和監管,讓保險公司在寬松的環境下放開手腳進行自主的資金運用。
再次,推出這些舉措,也考慮到了我國保險公司投資管理水平正在提高。《保險法》生效以來,各家保險公司對投資逐步重視,已積累了一定的投資管理經驗。公司內部投資管理體制和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熟悉證券市場的人才也在逐步增加。特別是允許保險公司購買證券投資基金以來,保險公司投資人員通過市場錘煉,積累了基金投資經驗,基本上熟悉了基金管理公司的運作風格和投資狀況。保險公司已經有能力分析證券市場形勢,把握投資證券基金的機會。對國債和企業債券的投資,也具備了更強的把握能力。
關鍵詞:保險公司 績效管理 對策
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指出要繼續并全面深化改革,對于任何企業來說,要想在未來的市場經濟中贏得發展,就必須不斷的提升經營管理水平,而作為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重要內容,公司績效管理問題越來越受到大型企業的重視,筆者在此將以保險公司為例,探討一下公司在績效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改進對策。
一、保險公司績效管理的問題及原因
績效管理是將員工關心的問題――制定目標、評估、員工發展、指導等與企業的效益結合在一起,它反映了員工履行崗位職責的程度,保險公司業在績效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第一,保險公司將績效考核簡單的當作績效管理。因而,現行的績效管理實際上只有績效考核一個環節,績效評估與完整的績效管理處于割裂狀態。從整個組織的角度來講,很多無效的績效管理操作都在于沒有按照組織目標設定績效目標和績效評估的重點,公司在設定具體的業務單位或個體的績效目標時,沒有將其放在整個組織的目標之中。另外,公司將績效評估僅僅視為人力資源管理的一個工具,沒有把它視為整個管理過程中的有效工具,因而,公司并沒有一個專門的班子來負責績效管理工作,績效考評工作僅由行政部門兼管,管理零散且不系統。
第二,保險公司績效考核定位的模糊。公司主要表現在考評缺乏明確的目的,僅僅是為了考評而考評,這樣做的結果通常使考評流于形式,管理層和員工都未能充分清楚的了解考核只是一個管理手段,本身并不是管理的目的,因而在實踐中,各部門對待績效考評只是草草應付,甚至把它作為“填表游戲”耗費了大量的時間和人力物力;公司績效考核指標缺乏科學性保險公司員工流動率相對較大,同部門員工工作年限與個人素質相差較大不同的員工對待同一個問題的認識可能不一樣,對待評審的態度也不盡相同,在考核中還會出現由于個別考核者對被考核者的表現不了解而被動做出評定結果的情況,為統一評價標準制造了阻力。
第三,保險公司績效考核指標的設置缺乏合理性。公司設定績效考核指標時,一定要找出對完成公司目標有增值作用的結果和行為進行考核與管理,使員工在達成個人績效目標的情況下努力完成部門的目標,最終實現公司目標,達到公司效益的最大化。然而公司績效指標的設定,要么是脫離實際,要么是不明確,起不到應有的作用。
第四,保險公司績效指標設置缺乏戰略性。公司在制定績效考評指標時,缺乏系統思考,未將考評指標與公司的戰略目標、組織機構、職責規范等有機地聯系起來,致使組織的戰略目標得不到有效的傳遞和控制,也未將不同崗位的績效考評指標放于整個組織的目標之中,未按公司的戰略目標設定績效指標和績效評估的重點,使得公司的績效考評指標設置存在缺陷,不能體現出公司的戰略目標與行業特點。
第五,保險公司績效考評指標設置缺乏完整性。公司員工績效指標設置不完整性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公司管理者績效指標的缺失,大多數公司員工績效指標針對的是基層員工,而對中高層管理者的績效考評指標不僅模糊,而且缺乏具體的考核方法;公司員工考核指標的缺失,在績效考核中主要是考核工作行為,沒有對員工的工作態度、工作能力等進行全面考核;公司對基層員工的考評指標沒有體現崗位的差異,經營指標沒有和員工掛鉤,從而導致所有員工的個人目標不能統一到組織目標上來。
二、提升保險公司績效管理對策
筆者從保險公司的實際情況出發,結合績效考核的理論和實踐,認為保險公司要想在快速成長和高效運作過程中獲得保障,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建立有效的績效管理體系。
(一)完善績效管理,提升人力資源管理
績效管理的根本目標是通過對人的管理來實現對物的有效利用和合理使用。只有提升保險公司的人力資源管理,才能更好地實現對公司人員的管理,使員工從內心深處意識到自己作為公司的一員,能夠認真工作、熱情招待客人,才會有持續的客戶資源,在幫助公司實現效益持續增長的同時,也達到了個人價值與收入的提升。
績效管理的重點是為公司服務人員加薪、職位晉升、職位變換提供直接依據,為公司員工培訓、職業發展等人事決策提供參考。設定此目的,期望引導高績效氛圍與文化的形成,主要通過三個方面實現,即為獎金分配、薪酬調整決策提供直接依據;把績效考核的結果作為人員晉升決策的直接與重要依據,促進人員晉升的規范性、導向性;根據績效管理的結果,決定公司服務人員職位調整與培訓方案。
(二)健全績效管理,激勵員工發展進步
構建健全的績效管理,能夠激勵公司員工不斷發展進步,因此績效管理的根本在于對公司基層員工的管理和考核,通過健全的績效管理,實現了對公司員工的合理考核,以最大程度的激勵所有的員工為公司的進步和發展而提供優質的服務,這樣可以幫助自己所工作的公司實現收益最大化。
保險公司構建健全的績效管理,能夠促進和幫助公司員工職業發展、支持對公司政策與重大舉措的評估與動態改進。對公司服務人員職業發展的支持主要表現為:幫助保險公司員工認識組織績效期望與員工個體績效表現之間的差距;幫助員工了解自己的潛力所在,促使開發自身潛能;使員工明確個人努力與薪酬之間的關系,激勵員工積極發揮現有能力。通過對總體績效狀況及員工滿意度的評估,可以間接實現對公司政策與重大舉措的評估,檢驗公司政策與舉措適應性、有效性,為動態改進提供依據。
(三)提升績效管理,保障公司持久發展
通過績效管理的完善和健全,最終實現保險公司持久發展的目標是績效管理的根本目標。通過績效管理,有效的提升人力資源管理和激勵員工不斷發展進步,最終一定會幫助公司在市場經濟過程中贏得更多的客戶,這也是績效管理的一個最直接的目標,通過公司收入的增加,就會在市場競爭中實現永久的發展目標。這需要公司要根本不斷變化的社會環境與形勢,不斷的實現發展和追求,實現最終的目標。
保險公司構建有效的績效管理,能夠進一步完善保險公司的戰略管理機制。通過對外部環境和公司自身能力進行客觀分析與評估,為戰略制定提供依據;其次,發現組織運作體系及人員使用中存在的問題,尋求組織優化與績效持續改進的方法,促進公司戰略的實施與實現;再者,建立和發展公司內部信息交流平臺。傳播組織文化,塑造公司的價值觀;提高組織學習能力,促進團隊的不斷發展,為公司戰略的實施奠定基礎。
結 語
綜上所述,筆者通過對保險公司績效管理過程的觀察,從科學的角度思考分析績效管理中的各項問題,從而從現代績效管理的理論與實踐方面思考保險公司績效管理的現狀分析與解決對策。對于一個組織而言,如何調動組織與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潛力,持續地提高員工的績效水平是十分重要的。筆者在借鑒很多相關的理論研究和科學實踐的基礎上,通過自己的學習和研究,以保險公司為分析對象,對績效管理的相關理論進行了系統的分析,試圖進一步理清相關的概念,找到一套促使現代企業發展,不斷提高企業核心能力的科學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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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人們保險需求增大,保險市場主體的增加,為了維護保險市場秩序,維護客戶權益,監管機構對保險市場的監管制度越來越嚴格,監管手段越來越科學,因此,保險公司僅靠價格競爭的日子一去不復返了,只能潛心鉆研,通過科學管理,用心服務去贏得客戶,力爭在市場中爭取主動地位。
一、當前保險服務中存在的問題
(一)服務意識未能牢固樹立
在產險公司一提服務,大家普遍認為保險公司的服務僅限于承保、理賠及客戶服務相關的部門,保險公司其他人員與服務無關,其實不然,保險公司的服務工作體現在很多方面。包括:保險公司為客戶的服務;保險公司內部二線為一線的服務,保險公司內部應形成大服務的格局。但是,目前,保險公司內部人員服務意識存在較大差異,需要逐步提高認識。
(二)服務舉措缺乏創新
保險公司的服務舉措總是局限在:一是為了更多贏得客戶,車險產品盡可能打折銷售;二是非車險的保險費率打折,特別是大型招標項目保險費率一味下降,保費收取過低,使得市場上非車險業務整體抗風險能力急劇下降;三是為了投保項目中標,總是犧牲保險利益過多迎合經紀人條款。在一些統保或招標項目上贈送多個免費保險條款,無限制擴大保險公司風險,與保險費率嚴重不匹配。
(三)保險產品缺乏創新、條款內容存在不嚴密現象
主要表現為:一是產險公司的產品缺乏創新,一些保險公司設計的保險產品不能將客戶需求與保險效益共同兼顧,因此,目前產險市場上保險產品比較局限;二是部分保險格式化條款內容不明確,保險公司對保險條款內容缺少解釋條款,致使客戶出險后不能確定是否為保險責任,因此,特別容易造成客戶與保險公司之間發生糾紛。三是大多保險公司不能根據市場快速反應,設計與推出適時滿足市場需求的產品,而多是套用或跟隨其它保險公司已有的產品,這樣做嚴重制約了新產品的發展,與人們對保險產品的差異化需求相差甚遠。
(四)服務體系不健全
一是大部分保險公司不能將保險服務計劃納入公司戰略規劃來考慮,在服務方面缺少統一管理和統籌規劃;二是大部分公司服務還處于初級階段,隨意性強,而不是將服務工作當成公司百年大計來抓,保險公司管理末端人員對服務工作缺少落實。三是市場競爭中,一些保險公司僅重視兩端,忽視全程服務,即僅對承保、理賠服務重視,忽視提供保險咨詢、風險評估、防災防損等保險全程服務,從而造成市場競爭能力降低。
(五)存在銷售誤導消費者的現象
保險消費者對保險知識缺乏認識,對保險產品不熟悉,銷售人員的推銷則成為客戶選擇保險產品的關鍵。在實際銷售過程中,部分銷售人員由于自身專業知識的限制或出于個人利益考慮,經常會誤導客戶或做夸大保險責任的宣傳,客戶索賠、退保或領取投資收益時,發現實際情況與購買時營銷人員描述的不一樣,從而使得消費者產生受騙感覺,從而降低消費者對保險公司的信任,嚴重挫傷大眾投保的積極性,對保險公司的形象帶來負面的影響
二、加強服務重要意義
(一)保險公司之間競爭,贏得客戶的需要
目前,我國產險公司中資42家,外資21家,我國保險市場中資產險公司銷售的產品都大同小異,國內各家保險公司業務占比最多的是車險業務,大多省份車險業務執行行業自律公約,費率優惠系數使用標準基本相同,因此,各家保險公司車險業務從價格競爭已經轉為服務的競爭,只有憑借給客戶提供優質的服務,創新服務,才能在保險市場中爭取主動,才能贏得客戶。
(二)公司業務發展與經營的需要
外部環境上,保險行業從價格戰向服務戰轉化,以服務促業務,以服務促銷售深化,以服務促保險公司健康經營、可持續發展,需要保險公司建立完善的服務體系;內部環境上,保險公司要實現全面、均衡、創新發展,需要通過實現服務資源合理配置,實現服務效能最大化。
(三)符合保險市場監管的需要
2010年,保監會的工作重點之一就是改革管理體制,提升行業服務標準。保監會頒布了《人身保險業務基本服務規定》,對人身險規范經營提出了明確要求;2012年保監會又頒布了《關于加強和改進財產保險理賠質量的意見》,對今后一段時間理賠質量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更明確的要求,各家主體紛紛出臺理賠服務承諾,所有這些工作,都是圍繞提升保險行業的整體服務水平展開的,只有保險公司建立強有力的服務體系,不斷提高保險公司整體服務能力與水平,才能符合監管部門的要求。
三、提高產險公司服務競爭力之對策與建議
服務是保險行業生存的根本,也是各家保險公司的核心競爭力,只有通過保險服務創新保險公司才能有生命力,才能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
(一)樹立服務意識,培育服務文化
一是要牢固樹立服務理念,做好保險服務。保險公司首先應當建立全流程、全員服務的理念,應充分認識到保險服務是為客戶提供營銷、產品說明、信息服務、爭議處理等全方位的服務。二是樹立以客戶為導向的經營管理觀念。在保險公司整個經營過程中,牢固樹立以客戶為中心的服務理念,并具體落實到業務流程的各個環節,不斷改善和優化客戶服務,樹立誠信的良好企業形象。三是保險公司應培育服務文化,以服務文化來引領員工的服務行為。四是倡導服務文化。在公司倡導勇于擔當而不是追究責任;倡導互助協作而不是互相推諉的服務文化。提倡創建一流的服務團隊,為客戶提供一流周到的服務。
(二)公司人員應加強學習,不斷提高服務能力
保險公司應在服務模式、服務支持能力等方面著重加強工作,進一步提升整體服務能力。一是保險公司應當著力完善軟硬件設施,要有運轉高效的IT系統,要有高素質的人員,為提升服務能力提供基礎保證。二是加強對員工的專業知識培訓,使員工具備較強的專業力,保證對專業問題看得懂、說得清。
(三) 建立健全服務體系,提高服務品質
一是提升服務環節間的協同性。加強銷售、承保、風險評估等服務環節的支持與配合,努力實現全流程無縫聯接,高效運轉;二是優化流程,確保提供便捷高效果的服務。實行客戶首問負責制度、理賠單證材料一次告知單等;實行后臺集中處理方式,如將理算、核賠等理賠環節集中處理,為客戶提供一站式理賠服務;三是規范服務標準。
(四)建立服務質量考核體系,重視考核結果的運用
關鍵詞:全面預算管理;財產保險公司;運用分析
一、全面預算管理在財產保險公司
應用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就目前情況來看,雖然市場上大部分現代化的財產保險公司已經逐步建立了全面預算管理體系,但在應用過程中還存在著以下幾個問題:首先,財產保險公司在預算編制環節存在問題。其一,企業的預算目標與戰略規劃匹配程度不高,即財產保險公司將預算管理責任落實在了財務部門中,而財務部門受自身的專業局限,在戰略目標分解與預算管理目標聯系等方面,無法立足于戰略目標來編制預算。盲目追求短期效益目標,缺乏中長期財務資源配置規劃,難以合理預計中長期市場地位和盈利能力,提早謀劃對經營產生重大影響、實施過程較為復雜的關鍵舉措和重點工作的實施路徑,忽略了企業的可持續發展,這也是造成預算編制與實際背離的主要原因;其二,思想觀念不統一,上下博弈問題突出,缺乏自我管理,下級機構為編而編、不為管而管,僅編制保費、利潤主要指標,對于利潤表內部預算構成存在難以合理預測,比如銷售費用管理,管得了過程,管不了結果,制度工具不完善,流程、內容沒有固化,預算管理效率不高;其三,在預算指標設計方面,企業較為重視預算指標的經濟性和定量化,沒有考慮到非財務指標及定性指標的設置,繼而影響了預算管理工作的全面覆蓋性。第四,全面預算要求各部門各層級均參加預算編制,但實際上預算編制主要還是財務部門工作,沒能夠在公司內部實現跨界與融合,強強聯合,用新的理念和思路去做好傳統的成本管理,業務部門與財務部門共贏共生。其次,財產保險公司在預算執行環節存在問題。第一,預算執行過程中缺乏糾偏引導,未能在預算執行過程中查找制約發展、影響盈利的短板,提高解決問題的能力,缺失基于預算執行偏差歸因分析的結果,針對短板制定具有針對性的改進舉措和短期經營目標,相應調整財務資源配置。第二,預算執行過程監管松弛是影響財產保險公司預算執行成效的主要原因,一方面,財產保險公司的預算編制方案缺乏靈活性,對外部市場環境適應程度較低,無法階段性地反映市場動態及需求;同時,保險業務量的大規模增長,預算管理缺乏彈性控制。另一方面,財產保險公司在保險銷售、業務賠付等環節,尚末建立對差異化的財務數據統籌管理,各項數據的關聯性和協調性不強,影響了預算分析工作的準確性,進而也造成了預算執行的準確性。最后,財產保險公司的預算績效考核環節存在問題。預算績效考核作為全面預算管理的最終環節,它不僅能夠為下一年度的預算工作提供經驗數據支持,還能夠全面反映企業的財務收支和經營狀況。但從目前的實際情況來看,財產保險公司預算績效考核與財產保險公司的激勵機制結合不足,應在保證薪酬分配對內公平與對外競爭的基礎上,讓薪酬資源作為公司目標任務的分解的有效工具,實現壓力的層層傳遞與責任的層層落實。
二、全面預算管理在財產保險公司中的應用策略
(一)規范企業的預算管理編制模式財產保險公司的全面預算管理工作是一項多層級、系統化的管理體系,它全面覆蓋了企業經營管理的各關鍵環節。企業要想保證預算管理體系的完整性和統一性,就要建立集權性較高的預算管理機制,即制定統一的預算編制流程。在這一過程中,財產保險公司應由企業總部制定全年預算計劃,分解到下級分子機構當中,提供預算框架和編制方向;各分子機構基于整體預算目標下編制符合企業總部財務政策和經營目標要求的預算方案,經過公司總部的預算管理委員會進行審批、調整和決策以后,形成最終的預算方案,落實下達到各分子機構中開始執行。這種管理模式更能夠體現預算管理的剛性控制,也有利于企業總部實時掌握分子機構的預算執行情況。其次,財產保險公司的經營利潤主要體現在“費差”和“利差”這兩方面,還包括其他外部投資收益,因而,在預算編制之前要明確編制主要內容,即財務預算、業務預算和資本預算。將不同的預算編制任務落實到費用責任中心、利潤責任中心和管理責任中心,以保證預算編制內容的準確性。最后,不斷改進預算編制方法,針對財產保險公司費用項目繁瑣、細化難度較大的問題,可以參考作業成本法或聯合基數法來編制費用預算,避免編制差異化或預算方案松弛等問題,也能夠保證預算編制工作的針對性。此外,充分利用SWOT分析法對企業的發展戰略、外部環境以及內部資源進行全面分析,在戰略目標的導向下分解細化預算指標,提升預算管理的全面性。
(二)加強預算執行過程的監督管理為了保證全面預算管理的嚴肅性和靈活性,一方面,財產保險公司要制定有效的預算審批機制,即企業內一切費用的申請、支出、審批、下撥等環節都需要經歷嚴格的審批流程;同時,各預算單位還應當定期編制階段性的預算分析報告,及時反饋預算計劃執行進度和費用支出進度是否保持一致,在接受上級部門監督的情況下,不斷調整和規范自身的工作流程,強化預算執行的剛性控制;另一方面,財產保險公司可以充分借助信息技術的采集和分析功能,通過建立預算管理信息系統對預算執行過程中產生的各項數據進行有效采集和分析反饋,重點把握企業資金存量、保費收入以及傭金支出等關鍵內容,自動生成預算分析報告,在信息共享平臺的支持下反饋到企業各層級的預算管理委員會監督系統當中,有效支持企業的投資計劃及經濟決策。
(三)充分發揮預算績效考核環節的約束作用對于財產保險公司來說,其利潤及收入的核心就是企業下屬的各個分支機構,因而,在預算績效考核環節應當將考核對象設置為各利潤責任中心。企業要編制完善的預算績效考核指標,指標內容選取方面盡量突出企業的經濟效益、業務規模及服務質量這幾個方面,以保費計劃完成率、綜合成本率、利潤達成率、銷售成本費用、市場占有率、續保率、服務滿意度等作為考核指標,在兼顧財務指標的同時考慮到非財務性指標,以保證考核成果的客觀公正性。另外,將預算績效考核與企業人員的績效利益直接掛鉤,有效調動內部人員的工作熱情,也能夠落實相應的獎懲制度和崗位責任制,進一步提升預算管理的執行成效。
【摘要】中央銀行2003年第二季度貨幣政策執行報告第一次將保險業發展問題列入其中,報告在總結我國保險業發展狀況的基礎上,特別強調拓寬保險資金運用渠道,從政策環境、保險業資金運用能力等方面努力提高保險資金的運用效益,是我國保險業進一步發展中面臨的重要問題。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中國人壽保險公司獲準設立資產管理公司,是我國保險資金運用管理體制改革的一個重要舉措。本文從受托資金范圍、投資渠道拓展和提高保險資產管理水平三個方面分析了與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經營相關的幾個問題。
隨著我國保險業的發展,特別是人身保險業務的快速發展,保險公司的可運用資金不斷增加。統計資料顯示,2002年底保險資金運用余額達5799億元,比2001年同期增長56.6%。在保險資金快速增長的同時,保險資金運用的收益率卻呈下降趨勢:2001年度為4.3%,2002年度為3.14%。資金余額的增加和投資收益率的下降,使保險公司面臨的投資回報的壓力不斷增大。一方面,激烈的市場競爭導致保險公司的承保利潤空間進一步縮減,迫切需要通過投資收益進行彌補;另一方面,人身保險的快速發展,特別是投資性壽險產品的發展,對保險資金的運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后,保險業不但要化解過去累積的利差損、不良資產等潛在風險,還將直接面對國際同業的競爭,如不盡快改革保險資金運用管理體制,開放保險資金的投資領域,改善投資結構,提高投資收益水平,將使保險資金運用的潛在風險不斷累積,從而影響我國保險業的持續健康發展。
國際保險業的資產管理模式大體可分為三種:保險公司內設投資部門、由保險公司同屬一集團、控股公司的專業化資產管理公司進行管理和外部委托投資方式。目前國內保險公司資金運用是采取內設投資部門的管理模式,對于規模小、經營歷史較短的保險公司來說,這種管理模式有其存在的合理性,有利于公司對其資產直接管理和運作,便于監督和控制。而對于規模較大,投資管理專業化要求較高的保險公司來說,這種模式已與其發展不相適應,不利于保險投資運作效率的提高。人保、人壽兩家的資產管理公司獲準設立,是保險資金運用管理體制改革的重大舉措,對保險業的發展具有重大的意義。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對我國保險業界來講是新生事物,由于現行保險法及其他法律法規未對保險資產管理的法律地位做出明確規定,對資產管理公司的監管也面臨若干新問題,很多問題尚處于探討階段。
一、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經營受托資金的范圍
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經營首先涉及到的問題是其業務定位,即可以經營的受托資金范圍,它包括委托對象和資金性質兩個方面。在國外金融混業經營體制下,保險集團的資產管理公司被視作投資性公司,所從事的業務范圍十分廣泛。從委托對象看,歐美主要保險集團的投資公司不僅接受母公司委托從事資產管理業務,負責本身的保險資金運營,還為外部客戶服務,委托管理其他客戶資產;從管理的資金性質看,除保險資金外,還涉及養老金、共同基金、不動產、現金管理和股權管理等領域。特別值得一提的是,近年一些國家保險公司資產管理的發展還表現為受托管理養老保險金的趨勢。這是因為,一方面,世界范圍內現收現付養老保險制度出現支付危機,政府主辦的公共養老金計劃資金供給日益不足,政府通過稅收優惠和補貼來鼓勵發展企業和個人養老金計劃,并推動各種形式的養老保險基金實行市場化管理,以提高基金的整體管理效率。另一方面,由于養老金計劃和年金產品具有的相同的精算基礎,其負債特性大致相同,都是資本市場的長線穩定投資者,保險公司提供的資產管理在內的綜合服務,可以滿足養老保險基金運作的要求。對于保險公司來說,可以擴大資產規模,分散風險,還可以從養老保險基金管理中取得資產管理業務收入。
我國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管理受托資產的范圍雖然目前尚未做出明確的規定,但筆者認為現階段應做以下考慮:第一,按照現有金融分業經營體制的要求,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畢竟是保險集團內的企業,主要是受母公司的委托管理自有保險資金(狹義的保險資金)和其他資產;第二,受托管理的保險資金可以拓展到廣義的保險資金,即除接受母公司的委托的保險資金外,還可以受托管理企業年金,以及社保基金。
(一)自有保險資金和其他資產
1.自有保險資金。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受托管理的首先是集團內的自有保險資金,包括自有資金、通過承保業務和其他負債業務籌集的資金,以解決大型保險公司目前所面臨的急迫問題。2003年上半年,僅中國人壽的保險資金運用總額就超過2000億元,這部分資金由集團的投資公司進行專業化管理,為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創造了條件。
2.其他資產。指保險法頒布前遺留下來的房地產、經營實體和不良貸款等,有些保險公司這部分資產在資產管理公司設立前,本來就是公司內部的投資部負責管理和清理工作,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成立后,理應受母公司委托管理這些資產。
(二)企業年金
隨著我國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的建立,近幾年企業年金(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發展呈膨脹之勢,發展空間誘人,正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作為主要的參與者,保險公司在國內企業年金市場的發展中將發揮著積極的作用,保險公司在企業年金市場將是最具競爭力的管理者。(1)企業年金計劃對養老金產品的特殊需求,需要保險公司介入管理。因為,養老金的年金支付方式決定保險公司在管理養老基金方面的優勢。企業年金的資金來源是用人單位和職工基于工資、年薪、紅利或股權發生的繳費,目的用于受益人的養老,其繳費率的厘定應當與退休年齡和預期壽命關聯,這點與人壽保險公司的產品特點相近。保險公司管理企業年金計劃可以將受益人繳費階段和領取養老金階段統籌安排,為參保人設計和管理終身養老金計劃。(2)企業年金與保險資金在性質上相似,可以滿足投資運用安全性和穩定的回報要求,便于有效的控制投資風險。(3)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以投資人身份運作企業年金,符合投資管理人和托管人職責分離的原則,使運作過程更加透明。
待將來我國金融分業經營的局面有所突破,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保險屬性逐步弱化,成為保險集團控股的一般意義的資產管理公司時,其受托資金范圍可進一步拓寬。
二、拓展投資渠道改善投資結構
投資渠道的拓展不光是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所面臨的問題,而是整個保險業所面臨的共同問題。投資渠道的拓展也不是保險資產管理公司能自主確定的,有賴于保險投資政策的放寬,但它是探討公司經營問題的一個重要方面。
從投資的角度看,投資者投入資金的目的是為了使現有資產增值,預期收益最大化是投資的是基本目標。但投資過程的風險與收益是并存的,風險和收益是投資的兩大要素,投資者要在風險給定的情況下追求收益最大,或者在收益給定的情況下追求風險最小。保險資金和其他性質的資金沒有本質的區別,都表現為一定數量的貨幣資金,但其投資運用上有特殊的要求,最突出的是保險資金運用必須把安全性放在首位。由于保險費收入形成的保險資金具有負債性,最終要用于賠付。保險投資要在滿足安全性的前提下,追求收益性,并滿足流動性的要求。要滿足以上要求需要運用投資組合方式,其核心是將資金投資于兩個或多個風險資產上,建立起多證券或多資產的組合,以達到分散風險的目的。這就要求:第一,具有風險和收益不同的各種金融工具和投資渠道,為組合投資創造條件;第二,在此基礎上進行組合投資以追求風險和收益的匹配。
目前保險資金的投資渠道限于銀行存款、購買國債、購買金融債券、投資證券投資基金、回購業務、購買企業債券等。投資渠道的狹窄導致資金運用結構不合理。比如,2002年末,資金運用余額為5799億元,其中:銀行存款3019.7億元,占比52%;購買國債1080.8億元,占比18.6%;購買金融債券403.5億元,占比6.96%:投資證券投資基金313.3億元,占比5.4%:回購業務620.4億元,占比10.7%;購買企業債券183.1億元,占比3.16%。保險資金運用集中于銀行存款和國債,兩項占70.6%。資金運用結構不合理會產生不良后果:(1)利率風險高。銀行存款占的比例高,銀行存款中人民幣大額協議存款占72.1%。由于貨幣市場資金供應充足,帶動協議存款利率大幅下調,已由2001年的5%左右下調至目前的3.4%左右。此外,銀行存款、債券加上回購在總資產中的占比高達91.52%,這些固定利率和產品利率敏感度很高,受貨幣政策以及利率走勢的影響十分明顯。(2)資產負債失配現象嚴重。不同的保險公司負債結構不同,經營策略出不同,保險投資的風險偏好和風險承受能力不同;同一保險公司的不同險種,由于期限、費率的厘定、保險人承擔的風險不同,對投資收益率的要求不同。這樣使資金運作所強調的重心存在較大的差異。如人壽保險合同一般是長期合同,保險資金尤其需要長期的投資工具匹配,而現有的投資渠道不能滿足這種要求,長期資金作短期投資使用,導致投資效率的低下。(3)加劇保險資金的風險積累,影響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保險公司如果在資金運用上缺乏靈活度,會使其失去控制風險的動力。就國內的情況而言,對于那些利差損較大的公司來說,只能靠不斷追求銷售業績來保證現金流入,而新增加的保險資金如得不到很好的利用,又將再次形成利差損,導致惡性循環,影響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
按照現有的資金運用渠道,保險資產管理公司難以擔當所管理資產的保值增值重任,因此,拓展投資渠道,改善資產結構,是控制投資風險,增加收益的一個必要條件。
(一)擴大企業債券投資
企業債券作為一種投資方式有以下特點:(1)可選擇的種類較多;(2)具有償還性,與股票相比,收益相對穩定,并可以按期收回本金,投資風險相對較小;(3)流動性較好,持有人可以按自己的需要和市場的實際情況靈活地轉讓以收回本金。企業債券盈利性可能高于國債,但比國債風險大。企業債券的特點使其成為保險資金運用的較好途徑。1999年5月,經國務院批準保險公司可以購買鐵路、電力、三峽等中央企業債券。1999年8月,中國人民銀行同意保險公司在全國銀行間同業市場開辦債券回購業務。2001年3月,又允許購買電信通訊類企業債券。以上批準購買的企業債券及其回購業務,都對投資比例進行了嚴格的控制。
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目前所面臨的企業債券投資條件和環境將得到很大改善。一方面,今年6月2日,中國保監會公布了新的《保險公司投資企業債券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的出臺,不僅使保險資金投資企業債券的范圍有所擴大,而且投資比例也有了很大的提高;另一方面,從大的政策環境看,本年第二季度《中央銀行貨幣政策執行報告》中指出,發展債券市場是深化金融結構改革的重要內容,應建立全國統一的債券市場,并提出了發展債券市場的四大措施:增加債券市場供給,特別是增加企業債券的供給;改善市場條件,提高二級市場流動性;建立規范、透明、公正的債券評級體系;完善債券托管和結算體系。這些政策變化為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擴大投資企業債券創造了條件。豐富的債券品種、完善的債券結構和健全的債券市場運用機制,將滿足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短期債券和10年期以上長期債券的需要,使其可以逐步降低銀行存款、國債投資的比例,在控制風險的基礎上加大保險資金對資信等級較高的金融債券和企業債券的投資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