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10-05 10:22:36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水利水電職業分析,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關鍵詞:營業稅;增值稅;電站服務業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以下簡稱營改增)于2012年1月開始進行試點,電站服務業在試點行業之內。稅收政策的變動直接影響到電站服務業的成本,關系到行業的長遠發展。
一、相關營改增政策分析
電站服務業是指利用與電力生產相關的設備、工具、場所、信息、技術和人力資源等,為電站的設計、施工、運營提供全過程專業化服務的產業。包括電站設計、工程管理、設備成套、生產運行、設備檢修及維護、環保工程、燃料供應、經濟技術支持和信息服務等。涉及到電站服務業營改增的政策變化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1.稅率變化
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適用稅率17%,其他現代服務業適用稅率6%。電站服務業原繳納營業稅以應稅營業額直接乘以5%作為應納稅額,營改增之后要先以應稅營業額按適用稅率換算為不含稅金額,再乘以稅率計算出應納增值稅額。這種計算方式是基于增值稅為價外稅的特點,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實際稅負。
電力設備租賃適用有形動產租賃的17%稅率,其中融資租賃的出租人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這就保持了增值稅抵扣鏈條的連續性,同時保證了出租人稅負控制在一定水平。
2.關于差額和優惠政策的銜接
營改增后增值稅征收計算中首次引入了差額征稅的概念。按照該政策,電力工程建設總承包、電站設計總承包項目收取的總包費用按照扣除分包或轉包費用之后的余額繳納增值稅,電力設備融資租賃業務按照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出租方承擔的貨物購入價、稅費和貸款利息等全部成本計算應交增值稅。
各試點地區均規定,對按照原營業稅政策規定能夠享受的減免稅優惠政策,在營改增之后仍然能夠享受相關的增值稅優惠。電站服務行業應充分利用原有的稅收優惠政策,確保在剩余政策期限內能夠延續享受有關增值稅優惠。
3.匯總納稅的規定
營業稅的納稅地點原則上采取屬地征收的方法,納稅人在經營行為發生地繳納應納稅款。營改增后,總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的經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或其授權的財政和稅務機關批準,可以由總機構合并向總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由于電力產業資產按照相應的資源分布設立,遍布地區廣泛、距離分散,電站服務企業也需根據重點業務區域設立相應分、子公司以提供高效服務。若電站服務業的總機構設立在營改增試點地區,申請實行合并納稅使得處于非試點地區分支機構提供的服務也能開具增值稅票、抵扣進項稅額,在集團內部消除了服務業重復納稅,完善增值稅進、銷項稅額抵扣鏈條,從實質上減輕稅負。
二、營改增對電站服務業的影響
營改增能進一步地深化產業分工、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與經濟結構調整。具體到電站服務業來講有利有弊,整體看來利大于弊。
1.有利影響主要有以下幾點
(1)電力產業與消費型增值稅順利銜接
電力產業的資本性支出在全部支出中占很大比重,消費型增值稅允許抵扣固定資產的進項稅額,消除重復納稅,極大減輕了稅收負擔。電站服務業的發展為電力產業主業的發展和升級提供了技術、人才、資金等方面的支撐,但由于是營業稅的納稅主體,無法進行資產購置環節的增值稅進項稅抵扣。營改增促進了消費型增值稅體系的完善,電站服務業將形成增值稅抵扣鏈條,在電力產業中全面消除重復征稅。
(2)降低了業主的實際稅負
原增值稅體系中,一般納稅人業主只能從電站檢修、燃料供應等部分現代服務業中獲得增值稅進項稅額。營改增之后,全部電站服務業服務均可抵扣進項稅,如電力設備融資租賃租金和服務費中的14.5%(1/1.17*17%)可以確認為進項稅額,其他電站服務業服務費中的5.66%(1/1.06*6%)為可抵扣進項稅額。業主可抵扣稅額增加,實際稅負降低,收入和利潤相應增加。
(3)促進電力行業服務貿易的進口
為了保證電廠建設的先進水平,電建、運行過程中存在大量的技術、設計咨詢進口。按照現行稅法規定,進口服務貿易需代扣代繳營業稅、各項附加及所得稅,其中營業稅作為價內稅是不可抵扣的,營改增后改為代扣代繳增值稅,從稅務機關取得的增值稅通用繳款書成為新增的進項抵扣合法憑證,大大降低稅負率,能夠起到鼓勵引進國際先進技術,提高電建基礎水平的效果。因此,營改增稱為電站服務業發展進口電力相關服務貿易的契機。
營改增使得短期內試點地區的現代服務業相對于非試點地區更有比較優勢,特別是融資租賃業,由于貸款利息收入不能抵扣進項稅額,融資租賃相比較使用貸款等融資工具也更有競爭優勢。試點地區電站服務業要能把握契機,將業務范圍推進向集團外、行業外乃至非電產業的拓展。
2.不利影響主要是發票難以滿足業務需求
從數量上來說,增值稅發票的購買量由稅務機關根據批準的發票版面和納稅人年營業規模進行核定,稅務機關對納稅人把握從嚴審批的原則,營改增納稅人首次核批的發票數量基本難以滿足業務需求,只能逐月申請增量。
從版面上來看,一個納稅主體只能被核準一個版面的增值稅發票。對于特殊企業如電站服務業中的成套服務,主業為電力建設招標、監理、認證等,收入包括低至幾百元的標書費,高至百萬元的成套服務費。這類企業申請低版面的發票會造成大額收入開票數量多、效率低下,申請高版面的發票又使得數量不能滿足業務需求。筆者建議稅務機關對上述類型企業實地調研,確認業務特點和真實性,放開不同版面的增值稅票以助于企業業務開展。
3.稅負的升降要視企業具體情況而定
從行業內容來看,部分行業如從事電力設備經營租賃稅率由5%提升到17%,稅負明顯增加;電站設計、設備成套、經濟技術支持等由于人工費用比例大不能抵扣進項稅額,稅率提高會導致實際稅負加重;而主業為電力生產運行、設備檢修及維護、環保工程、燃料供應等由于增值稅消除了重復征稅稅負會降低。從發展階段來看,若企業購建生產性固定資產主要發生在營改增之前,產生的進項稅額不能抵扣,實際稅負增加,反之則稅負降低,因此電力企業應盡量推遲電站服務的購置,爭取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除了上述因素外,稅負的升降還取決于享受的稅收優惠政策等相關措施。
在試點階段,試點電站服務業要做好整體業務的統籌工作,如盡量從試點地區的供應商處購買商品、勞務并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將固定資產盡量推遲至營改增日期之后購買,充分發掘條件、利用增值稅優惠政策降低稅負。
4.對財務報表的影響
營業稅是價內稅,相應銷售收入反映在利潤表中是含稅價款,而增值稅是價外稅,銷售收入以不含稅數額計價。營改增后,原應交營業稅合同改為繳納增值稅,以合同價款換算為不含稅金額計收入,利潤表中的主營業務收入將顯著低于原繳納營業稅時的數額。此外,營改增對稅負的影響最終會反映到利潤表中的利潤總額上,一般來說,稅負的升降與利潤總額成反比。
三、營改增之后實際操作中將會產生的問題
關鍵詞:增值稅轉型 背景 電力企業 影響 措施
一、增值稅轉型的背景與主要內容
所謂增值稅就是指以增值額為征收稅金的基礎的一種流轉稅,它所征收的對象包括兩種,分別是商品和勞務。就我國經濟的發展來看,增值稅這一稅制經歷過兩次重大的改革,第一次是1994年的稅制改革,其目的是為了保證財政收入、消除惡性通貨膨脹以及擴大就業等;第二次就是2009年的增值稅轉型改革,這一次的改革是針對上一年國際金融危機對我國眾多行業經濟產生的影響而發起的,因為過去的生產型增值稅的弊端不斷突出,甚至已經到了阻礙我國經濟發展的狀態,所以向消費型增值稅轉型時必然的發展趨勢。相較于生產型增值稅消費型增值稅具有許多的優勢:首先,消費型增值稅重點避免了生產型增值稅降低了投資預期收益率和對投資的限制作用,能夠有效地調動企業創新和經濟結構調整的積極性;其次消費型增值稅是以降低稅負、刺激消費為主要目的的,它能夠有效地促進企業的技術創新等,其主要方式包括:對固定資產投資的刺激,同時能夠促進企業逐漸成為市場長期投資的主體,對于企業設備和技術的更新和升級同樣具有鼓勵的作用,社會財富的積累也相應的大幅度增加,綜合這些對于企業各方面的積極作用,增值稅同樣是國家鼓勵企業升級和轉型的一個重要的方式和措施。
至于增值稅轉型的主要內容主要涉及幾個方面:第一,對于企業新購置的固定資產,在使用超過一年的時候可以進行進項稅額的抵扣,這樣的方式有效地減輕了企業的負擔;第二,對于企業為了發展購買的符合條件的設備和采購的原材料所形成的運輸費用,同樣也可以進行相關進項稅額的抵扣;第三,對于工商、商業等小規模的納稅人的部分稅收征收率進行或大或小的調整,例如上面我們提到的工商、商業兩檔稅率統一的跳到3%等;至于廢棄老工業城市,其增值稅也有相應的調節政策,全國統一增值稅抵扣政策;最后,增值稅的申報期間從過去的10日延長到15日。
二、我國增值稅轉型對電力企業的影響
眾所周知,電力企業是一種資金密集型的企業,它的固定資產投資相較于其他企業多占比重大,折舊額也相應比較高;所以在生產型增值稅是,電力企業所要負擔的稅負要大大過于其他企業,所以生產型增值稅到消費型增值稅的轉型,對于電力企業的發展具有非常重要的影響,下面我們就具體了解一下這些影響:
(一)有效降低電力企業的成本
根據增值稅轉型效益內容我們了解到,企業中相當一部分的固定資產能夠進行進項稅額的抵扣,而對于固定資產占絕對優勢的電力企業來說,就打打減少了其新購生產設備的支出以及設備的折舊費用,從而降低了部分企業的稅負,從而使企業的成本得到大幅度的降低。在國家進行增值稅的轉型之后,電力企業的成本得到明顯降低的現象層出不窮,根據國家的相關調查顯示,某省電力系統的20是多戶企業的稅負下降幅度將高達35%左右。
(二)增加電力企業的現金流量和凈利潤
在生產型增值稅中,企業所新購置的固定資產進項稅不能夠抵扣,所以在相關的資金流量表上只表現為資金的支出;而經過轉型之后的消費型增值稅后,增加了很多的可抵扣的項目,這一方面的切實實施不僅減少了現金的流出,同時還有效地增加了現金的流入量。增值稅的轉型成功對于電力企業的現金流量影響可以總結為兩個方面:一方面在企業購進的設備和原材料使用壽命周期內,抵扣后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包含于其折舊成本中,這樣不僅降低了固定資產使用壽命周期內的產品成本,同時增加了現金的流入量;另一方面增值稅的相關抵扣還會大大降低新置生產設備和原材料這些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使得電力企業的年計提折舊明顯減少,從而使企業的賬面利潤得到相應的增加。
(三)促進電力企業固定資產的投資
通過上面的介紹我們了解到固定資產在電力企業中所占的重要比重,通過上面的兩點分析重點介紹了消費型增值稅對電力企業的重要作用,這能夠有效地提高電力企業固定資產投資的積極性。這主要表現在其增值稅的進項抵扣刺激電力企業的設備投資和配套投資;同時減少了企業的投資的周期,增加了投資的次數;最后消費型增值稅的成功轉型能夠降低電力企業的籌資難度,這就必然刺激企業的融資和投資活動。
(四)增值稅轉型為電力企業帶來的問題
上面我們具體論述了增值稅轉型杜宇電力企業帶來的積極影響,但是在轉型中因為企業本身的管理問題和相關人員的素質不足等問題,都會對轉型對電力企業的促進作用造成消極的影響。例如:固定資產采購人員不了解、不熟悉增值稅轉型的抵扣政策等等,都會對企業造成或多或少的損失,尤其是造成增值稅進項抵扣的損失。
三、電力企業面臨增值稅轉型狀況的應對措施
增值稅的生產型向消費型轉變的過程中,為電力企業的發展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機遇,但是同時也面臨一些必要的問題,所以為了更好的把握機遇和解決問題,我們提出下面四個方面的措施:
關鍵詞:融資租賃;增值稅;結構性減稅
JEL分類號:H2 中圖分類號:F832.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1428(2012)07-0097-03
2011年11月16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了《關于印發的通知》(財稅[2011]110號),正式啟動了“營改增”這一重大稅制改革。同時又了《關于上海市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1]111號),明確規定上海市交通運輸業及包括“有形動產租賃”在內的六大現代服務業先行先試“營改增”。稅收作為與法律、會計和監管并列的影響融資租賃行業發展的四大支柱之一,直接影響著租賃公司的運營成本,關系到融資租賃行業的長遠發展。
一、上海市“營改增”試點融資租賃行業稅收政策分析
現行營業稅稅目中,融資租賃劃歸金融保險業,適用5%的稅率。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規定:經人民銀行、銀監會、商務部審批的融資租賃企業從事融資租賃業務。按照出租人向承租人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包括殘值)減除出租方承擔的出租貨物的實際成本后的余額計征營業稅。出租貨物的實際成本,包括由出租方承擔的貨物的購入價、關稅、增值稅、消費稅、運雜費、安裝費、保險費和貸款的利息f包括外匯借款和人民幣借款利息)。因此,融資租賃應納稅額=(租賃收入-利息支出)*5%。由此可見,融資租賃業一直以來實施的是差額營業稅,體現了國家對融資租賃的稅收優惠政策,這也是租賃業一些人士顧慮實施增值稅是否影響融資租賃業務稅收比較優勢的原因。
根據財稅[2011]111號通知規定,上海地區的融資租賃公司自2012年1月1日起將被納入增值稅征收試點范圍。主要內容體現于以下方面:
(一)應稅服務包括有形動產租賃服務
有形動產租賃又分為有形動產融資租賃和有形動產經營性租賃。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是指具有融資性質和所有權轉移特點的有形動產租賃業務活動,即出租人根據承租人所要求的規格、型號、性能等條件購入有形動產租賃給承租人,合同期內設備所有權屬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擁有使用權,合同期滿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權按照殘值購入有形動產,以擁有其所有權。不論出租人是否將有形動產殘值銷售給承租人,均屬于融資租賃。有形動產經營性租賃,是指在約定時間內將物品、設備等有形動產轉讓他人使用且租賃物所有權不變更的業務活動,包括遠洋運輸的光租業務、航空運輸的干租業務,但不包括遠洋運輸的程租、期租業務(歸屬于水路運輸服務),以及航空運輸的濕租業務(歸屬于航空運輸服務)。
(二)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適用稅率17%,同時規定“經人民銀行、銀監會、商務部批準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試點納稅人中的一般納稅人提供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服務,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
現代服務業中,有形動產租賃的名義稅率是最高的(其他現代服務業適用6%稅率),稅率選擇17%的優點是可以保持下一環節抵扣的連續性,但同時實施即征即退政策后,租賃公司的稅負將控制在一定水平。
(三)兼顧了營業稅優惠政策與增值稅的銜接
財稅[2011]111號文規定:“試點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按照國家有關營業稅政策規定差額征收營業稅的,允許其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給非試點納稅人(指試點地區不按照《試點實施辦法》繳納增值稅的納稅人和非試點地區的納稅人)價款后的余額為銷售額”;“允許扣除價款的項目,應當符合國家有關營業稅差額征稅政策規定”。對于融資租賃行業,在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后,仍舊延用之前差額征收營業稅的方法,即租息收入扣除借款利息支出及其他價外費用作為應納稅銷售額,計算繳納增值稅。
(四)納稅義務時間的特別規定
除了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以外,納稅人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采取預收款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這一規定謹慎考慮了實務中比如船舶租賃業務一般建造期較長、常常采取向承租人收取預付款方式的情況。
(五)跨年度租賃項目的處理
財稅[2011]111號文規定,試點納稅人在2011年12月31日(含)前簽訂的尚未執行完畢的租賃合同,在合同到期日之前繼續按照現行營業稅政策規定繳納營業稅。實務操作時。新老合同的劃斷以合同簽署日期為準,新、老合同項目必須分別核算收入,新、老合同項目中可減除項目的實際成本,未分別核算的,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上述成本支出。但對于確屬難以準確劃分的利息支出等項目,要在新合同和老合同項目之間采用合理的方式進行拆分,如可按照新老合同的收入比例劃分。老合同項目須上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二、上海市試點營改增對融資租賃行業的影響
理論上,增值稅征收范圍越廣,即盡可能覆蓋農業、工業、批發、零售、服務各個交易環節,則越有利于消除重復征稅,越有利于稅源的控制,這也被絕大部分發達國家采用。因此,我國實施“營改增”是大勢所趨。具體到融資租賃行業,由于歷史稅制沿革等因素,對其影響有利有弊,但整體利大于弊。
(一)有利的方面主要體現在以下兩點
1、實現融資租賃業與消費型增值稅改革順利銜接。
融資租賃的特點是以融物實現融資,以固定資產為載體,投資于實體經濟,因此是與制造業聯系最為緊密的金融服務業。2009年增值稅逐漸由生產型向消費型轉變,允許企業抵扣購進固定資產的進項稅額,減少企業購進固定資產中的重復征稅。但由于融資租賃公司是營業稅納稅主體,無法將購置繳納的增值稅傳遞給承租企業用以下一環節的抵扣,一定程度影響了融資租賃行業發展。
營改增后,將融資租賃公司納入增值稅主體,租賃業務形成完整的增值稅抵扣鏈條,這一方面有利于鼓勵企業采用租賃方式進行融資,促進金融更好服務于實體經濟;另一方面,使租賃業務的資金流、實物流和發票流統一起來,有利于保護融資租賃公司對租賃物的法律所有權。
2、降低了承租人實際稅負,實現結構性減稅。
營改增消除了現代服務業及物流業中存在的重復征稅現象,實現整個社會經濟主體的結構性減稅。承租人原來只能就設備原值部分獲得增值稅進項稅額;營改增后,若采用租賃方式,其獲得的增值稅進項稅額不但包括設備原值部分。還將包括融資租賃公司收取的租金、服務費等部分。如在承租人支付的租息中,14.5%(1.17*17%)的金額將確認為增值稅進項稅額。因此,對于屬于一般納稅人的承租人,可抵進項稅增加,實際稅負減少,收入和利潤也相應增加。
租賃業務的增值服務增值稅可以被承租人抵扣,短期看,試點地區的租賃公司相對于非試點地區租賃公司具有比較優勢;長期看,按照財稅[2011]110號文規定:“金融保險業原則上適用增值稅簡易計稅方法”,如果貸款等融資工具的利息收入繳納增值稅不能被企業所進項稅額抵扣,則租賃產品在金融資產業務上具有比較優勢,這將對租賃業產生長遠影響。
(二)不利影響主要體現在融資租賃公司流轉稅稅負略有增加
融資租賃行業原來營業稅稅率為5%。由于適用營業稅差額納稅政策,即在計算營業稅應稅銷售額時,可以扣除租賃業務相關的借款利息支出等,因此實際稅負要低一些。實際稅負=應納稅額÷租賃收入。其中,融資租賃營業稅應納稅額=(租賃收入-借款利息支出)*5%;融資租賃增值稅應納稅額=(租賃收入-利息支出)*17%。
經測算,租賃行業營業稅政策下實際稅負約為3%,但在不同年度、不同企業可能有所不同,特別是資金成本較高、利息支出較多的租賃公司其實際稅負將一般低于3%。根據《營改增試點方案》,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將予以即征即退,因此實際稅負超過3%的融資租賃公司在營改增后稅負將有所上升。另一方面,增值稅附加并不屬于即征即退范圍,上海市附加為13%,附加稅增加額=(含稅租賃收入-借款利息支出)/(1+17%)*17*13%-(含稅租賃收入-借款利息支出)*5%*13%,營改增后,附加稅將增加至執行營業稅時的1.91倍。因此,國家在全面推廣營改增時,需要在廣泛調研租賃公司實際稅負基礎上,能適當增加即征即退的力度,如實際稅負超2%部分實行即征即退。這樣,租賃公司能夠與現行營業稅差額征稅情況下的稅負基本保持不變。此外,目前融資租賃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屬于營改增試點過渡政策,為保持租賃行業健康發展,建議將這一政策固化并長期執行。
三、融資租賃行業試點營改增的幾個問題的思考
(一)融資租賃業務納稅義務時間問題
根據財稅[2011]111號文規定,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并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先開具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天;如果納稅人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采取預收款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租賃交易模式的特點是一次性購進設備,出租給承租人后分期收取租金,如果租賃公司在收到租金時分次開具發票給承租人,將存在兩個問題:一是使大量進項稅額滯留在租賃公司,造成稅負長時間不平衡,稅務部門將無法取得穩定稅源;二是承租人無法一次性獲得進項稅抵扣,不如貸款方式購買設備,影響租賃設備的積極性。筆者認為,抵扣稅款不能簡單以款項收付時間劃分,而應體現銷項稅與進項稅配比抵扣的原則。因此,在融資租賃業務發生時,租賃物實質上已轉移給承租人使用,固定資產也已反映在承租人財務報表上,租賃公司可將購買設備的原值部分一次性開給承租人,后續收到的租息再次分開。這樣,整個抵扣鏈條、環節更加順暢合理,稅負結構也比較均衡。
(二)售后回租業務的增值稅計征問題
售后回租業務,是指承租人將自有物件出賣給出租人,同時與出租人簽定融資租賃合同,再將該物件從出租人處租回的融資租賃形式。根據國家稅務總局2010年第13號公告,企業在與租賃公司開展融資性售后回租業務時向租賃公司出售固定資產的行為不屬于銷售行為,不征收增值稅和營業稅。財稅[2011]111號文并未對售后回租增值稅的計征作出相應規定,也未明確國家稅務總局2010年第13號公告是否繼續有效或如何銜接。一般情況下,增值稅應稅銷售額為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是如果企業向租賃公司出售固定資產時不作為應稅銷售額繳納增值稅,而租賃公司反過來出租固定資產給企業時(包括固定資產原值和租息等增值部分),就會存在重復抵稅問題,即固定資產進項稅在企業購進時抵扣一次,售后租回時又抵扣了一次。筆者認為,按照增值稅基本原理,承租人不應獲得重復的進項稅抵扣。租賃公司是否向承租人開具租賃設備本金部分增值稅發票,應取決于承租人是否向租賃公司開具設備本金增值稅發票。如果國家稅務總局2010年第13號公告繼續有效,租賃公司回租業務只能向承租人開具租息部分增值稅發票。否則,應將售后回租拆分成兩個交易,在出售和租回兩個環節分別計征固定資產原值增值稅。
[關鍵詞] 水泥廠在職工人;心電圖特點;強體力勞動
水泥廠生產過程中一系列的生產工藝都會產生粉塵,在主要產塵點如果不選用合適的設備來防治粉塵,既污染環境,又嚴重危害工人的身體健康,人體吸入生產性粉塵,可引起呼吸道疾病,引起鼻咽,肺炎,支氣管炎等上呼吸道疾病,嚴重的可發展為塵肺;同時。生產性粉塵又可刺激皮膚,引起皮膚病,毛囊炎,膿皮病等皮膚病。特別是粉塵中游離的二氧化硅,人體吸入后可引起矽肺。臨床表現為咳嗽,胸悶。氣短,胸痛和咳痰等呼吸功能障礙癥狀,最終可因呼吸功能衰竭而死亡。水泥長工人長期工作在這樣的場景下,而這項工作又是勞動強度高的工作,在這樣的環境中長期精神緊張,以及超負荷工作,勞動強度大等因素,致使引起心血管系統發生一系列變化,從而引起一系列的心電圖異常的改變。本文就體檢中占比例較大的異常心電圖與水泥廠工人強體力勞動關系作分析,以了解水泥廠工人心血管系統狀態,為其心血管疾病的防治提供參考。
1 資料與分析
1.1對象
我中心于2012年4月9日-2012年4月18日對我市水泥廠在職工人385人進行職業健康檢查,排除心血管疾病后,對385例在職工人心電圖進行分析,年齡25-55歲,平均42歲。接害工齡2-33年,平均11年。
1.2方法
均采用日本光電心電圖儀,規格型號ECG-9130P型心電圖機做常規12導聯,均由專業人員進行記錄與分析。測量及判斷標準按黃宛主編的《臨床心電圖》【1】
2 結果
385名在職工人心電圖檢查,正常238人,占總人數的61.82%,異常心電圖147人,占總人數的38.18%。147例異常心電圖異常心電比例。見表1
從表1中可見,異常心電圖占比例較大的前五位是心律不齊、T波改變、不完全性右束支傳導阻滯、早期復極、電軸左偏。
3 討論
竇性心律不齊從醫學上講分兩類,一類是呼吸性、一類是非呼吸性,前者主要是與生理性變化有關屬于正常的,不需要進行治療。后者多半出現在某些心臟病中,同時伴有心電圖的其他改變容易發現。單純的呼吸性竇性心率不齊是屬于正常的,但是不能夠代替所有的檢查,如果其他的檢查都正常的話就可以不用管它。
T波是心室復極在心電圖上的表現,受供應心臟的血管、神經和心肌本身的影響,導致心電圖T波改變的原因,既可以是病理性變化,也可以是生理性變化,既可以是缺血性因素,也可以是神經性因素。常見心電圖T波改變是指T波低平、雙向、倒置,如伴有心前區不適可能由冠心病、高血壓、糖尿病或神經緊張引起。單純的心電圖ST-T改變并不能診斷是否有冠心病。ST-T改變本身并不具有診斷的特異性。因此,判斷T波低平是否有診斷價值,必須密切結合臨床其他檢查結果、臨床癥狀和體征等等才能作出正確的判斷。
本文體檢中不完全行右束支傳導阻滯異常心電圖15.64%,要考慮與水泥廠工人長期從事重體力勞動及粉塵有關。長期重體力勞動使心臟負荷加重,心肌耗氧量增大,心肌相對缺血缺氧,心臟傳導系統功能減退。單純的右束支傳導阻滯如不合并其他心臟病理改變,預后常是較好的,盧永昕等[2]報道l%的正常青年人有右束支傳導阻滯的心電圖改變,多無病理意義。由于無病理意義,即正常健康的生活方式是不會對其有影響的。但有報道認為不完全性右束支傳導阻滯發展為完全性右束支傳導阻滯的發生率為50%,而后者多見于器質性心臟病。因此,對不完全性右束支傳導阻滯者要進行定期隨訪。
早期復極綜合癥患者長無器質性心臟病征象,多數無任何癥狀,屬正常變異,一般無須特殊治療。早期復極綜合癥部分患者有自主神經功能紊亂,一般多見健康青壯年運動員。而水泥長工人出現早期復極現象考慮體力勞動增加以及勞動強度大,有氧活動量大有關。因而平靜時迷走神經張力較高,易發生早期復極綜合癥,故無需治療。若合并神經循環異常,可給予對癥治療。因此應結合臨床癥狀及體征才能做出診斷。
電軸左偏:影響心電軸方向的因素很多。主要有以下幾方面。①體型:一般來說,矮胖者心電軸趨于左偏,而細長身材者趨于右偏。②年齡:嬰幼兒心電軸趨于右偏,老年人則趨于左偏。③心臟在胸腔內的位置:心臟位置右移時心電軸可向右偏,反之可向左偏。④心臟左右心室的重量比例:右室肥厚者心電軸常右偏,左室肥厚者則常左偏。⑤電沖動在心室內的傳導通路即束支的功能狀態:電沖動在左前分支受阻時可出現心電軸左偏,而在左后分支受阻時表現為心電軸右偏。鑒于以上,若心電圖診斷有心電軸左偏,應首先尋找其原因,特別注意有無心臟或其他胸部器官疾病,如冠心病、心肌病、心肌炎、某些先天性心臟病以及退行性病變等,因為這些疾病都有可能損害左前分支而引起心電軸左偏。又如,高血壓、主動脈瓣異常等疾病的患者,可因左室肥厚而引起心電軸左偏;而在慢性支氣管炎伴肺氣腫、肺心病的患者可出現假性心電軸左偏等等。如確有某種疾病,則應針對該疾病進行治療,對心電軸左偏本身通常無特殊處理。反之,若僅有心電軸左偏而確無心胸疾病證據,隨診觀察也沒有進一步發生室內傳導阻滯的其他跡象,則可認為這一心電軸左偏并無重要的病理意義。此時宜注意尋找有無上述的其他可致心電軸左偏的原因。如有,也應進行相應治療。如果是肥胖者,應致力于減重等。
另外在此次體檢調查中,發現此類異常改變的心電圖,水泥廠工人工齡越長年齡大于35歲的多見,更說明了勞動強度大小以及時間長短對于心電圖的影響。
心電圖檢查具有快速、簡便、安全、經濟等優點[3],本組統計結果顯示,定期進行心電圖檢查是非常必要的,對早期發現心血管疾病并及時治療有著重要的指導意義。
參考文獻:
[1]黃宛.臨床心電圖學.第5版.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04.471-472
關鍵詞:稅制改革 電梯行業 影響
一、增值稅稅值情況
通常增值稅的類型包括兩種,即生產型與消費型,二者在扣除稅金的款項方面存在差異,其中生產型不能扣除外購固定資產所包含的稅金,只能將采購原材料所含的稅金扣除;而消費型則可以扣除所有外購項目所包含的稅金,包括原材料與固定資產。目前國際上最常見的稅制是用增值稅類型作為消費性增值稅,而我國增值稅為生產型增值稅。雖然生產型增值稅與我國國情實際相符,但是對于單一產品而,會增加處于產品鏈上游企業的稅負,特別是對電梯企業這種資本密集、技術密集型企業而言更加明顯,由于產品實體中不包含可用于抵扣稅的材料,所以固定成本通常可以占生產成本的一半以上,而進項稅額十分有限,無法把電梯產品的銷項稅抵減到合理的稅負水平。
二、實行消費性增值稅后對企業的影響
具體而言,消費性增值稅會對企業產生以下兩個方面的影響:
(一)對企業現金流量的影響
通常增值稅的類型包括兩種,即生產型與消費型,二者在扣除稅金的款項方面存在差異,其中生產型不能扣除外購固定資產所包含的稅金,只能將采購原材料所含的稅金扣除;而消費型則可以扣除所有外購項目所包含的稅金,包括原材料與固定資產。目前國際上最常見的稅制是用增值稅類型作為消費性增值稅,而我國增值稅為生產型增值稅。增值稅這種價外稅會對企業的現金流量產生直接的影響,原來的稅務制度不允許抵扣購進固定資產的進項稅額,因此生產型增值稅重復征稅的現象十分嚴重,因此企業的現金流量會大大減少,加重了企業的稅收負擔。雖然生產型增值稅與我國國情實際相符,但是對于單一產品而,會增加處于產品鏈上游企業的稅負,特別是對電梯企業這種資本密集、技術密集型企業而言更加明顯,由于產品實體中不包含可用于抵扣稅的材料,所以固定成本通常可以占生產成本的一半以上,而進項稅額十分有限,無法把電梯產品的銷項稅抵減到合理的稅負水平。
(二)營業稅改增值稅對企業稅負的影響
基于全社會、整個生產行業的角度而言,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作法可以有效解決重復征稅的問題,從某種程度上降低了社會整體的稅負壓力。但是對于單個企業來說,因為現階段還未實現全行業、全國性征收增值稅,相應的各個行業之間存在稅率差異,因此影響到增值稅的進項稅額抵扣,不同企業稅負變化也各不相同。一些企業稅負會增加,而另外一些企業的稅負則會減少。通常導致企業稅負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年銷售額在500萬元以上的一般納稅人企業名義稅率提高幅度相對較大,并且在營業稅向增值稅進行改革之前,這些行業的一般納稅人企業所采購的固定資產未獲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相應的無法抵扣采購固定資產的進項稅額。所以在營改增初期階段,名義稅率提高幅度越大,會導致實際稅負提高幅度越大,所以企業的稅負不低反高。此外,物流企業的稅負會相應增加,這是由于物流企業運營成本中很大一部分用于高速公路的過路費上,而過路費又屬于行政事業性費用項目,所以無法將其作用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掉,這無形中就增加了物流企業的稅負;并且在運營過程中,一些物流企業迫于業務壓力,會在自有車輛無法滿足業務需求的情況下雇傭一些社會車輛,這些車軸加油時也無法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因此也無法抵扣進項稅額等,這些均成為企業稅負增加的主要原因。
當然,還有一些企業會由于營業稅改制增值稅而從中受益,稅負大幅下降,分析原因不外以下幾點;首先是小規模納稅人多數由原來實行的營業稅稅率降至為增值稅稅率,并且稅銷售額未包含在計稅依據項目內,所以稅負會有所下降;其次,如果企業從事服務行業,在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后,用于采購固定資產、貨物的相關進項可以用于進項抵扣;最后,就是對于A公司這類制造業企業,接受服務的相關進項可以從貨物批發及零售企業中抵扣等。
三、稅制改革對A公司財務報表的影響
A企業為電梯生產企業,其采購一臺生產設備不含稅的價格為100000萬元,采用17%的增值稅率;與設備供應商達成協商,通過銀行轉賬支付設備貨款。在稅制改革前不允許抵扣購進固定資產所含的進項稅額,必須計入固定資產的成本中,所以會計分錄如下:
借:固定資產117000
貸:銀行存款117000
在增值稅轉型后,由于所采購的固定資產可以抵扣所含的增值稅,并在應交稅金科目中反映出來,所以會計分錄與轉型前有所不同:
借:固定資產 10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7000
貸:銀行存款 117000
如果把當期進項稅額的抵扣考慮過來,且當期A公司銷項稅額足夠抵扣,設當期銷項稅額扣減其它進項稅額后,余額為20000元,由此可知,轉型前應繳增值稅為20000元,但是在增值稅轉型后應繳稅額僅為3000元。相應的可以做如下會計處理:
轉型前,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20000
貸:銀行存款 20000
轉型后,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3000
貸:銀行存款 3000
四、結語
總之,對于大多數電梯生產企業來說,生產型增值稅改征為消費型增值稅后可以使企業大大受益。而對于其它類型的生產制造企業而言,雖然類型不同,受益程度也存在差異,但是稅制改革仍然會促進受益較小的生產制造企業向受益更大的制造企業發展,對產業結構做進一步優化。
參考文獻:
[1]鄧遠軍.稅制結構的基本決定因素與比較分析[J].揚州大學稅務學院學報, 2004,(0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