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9-28 10:13:03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財政審計的審計內容,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一、政府采購審計的主要
政府采購審計的對象包括采購方、采購主管部門和政府采購中心,延伸審計對象為政府采購中介機構,審計調查對象有供應商、服務商、公證人員及評標專家,等等。政府采購審計的主要內容包括:
1、政府采購預算的合法性。政府采購預算是部門預算的組成部分,它的編制和確認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并辦理一定手續,否則就是不合法的預算。根據部門預算的編制要求,批復部門預算時含單位部門政府采購預算。因此必須審查政府采購預算的上報、采購預算的批復、臨時預算的追加等各個環節。審查政府采購預算的形成是否規范時,重點要審查預算過程中有無任意追加或追減現象以及預算的追加或追減是否遵照規定的審批程序辦理。
2、政府采購計劃的合理性。政府采購計劃是根據政府采購預算編制的,它是政府采購預算的具體招生方案,也是年度政府采購預算執行和考核的依據。審查時要看采購機關是否按法律規定履行自己的職責;采購部門提出的采購需求是否必要;是否符合預算和政府采購計劃;預算的數字是否有依據;采購機關的撥款申請書是否符合規定;政府采購資金的籌集是否合規合法并及時足額到位,有無擅自擴大規模、挪用其他資金,有無截留轉移,等等。
3、招投標過程的合法性。審查招投標活動的主要目的是遏制招投標過程中的違法行為,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保護公眾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審計時,應注意投標者之間是否相互約定一致抬高或壓低投標報價,或在招標項目中輪流以高價或低價位中標;投標者是否先內定中標人,然后再參與投標;招標者在公開開標前有無開啟標書將投標情況預先告知其他投標者,或者協助投標者撤換標書更改報價的行為;招標者是否與投標者商定壓低標價或抬高標價,中標后再給投標者或招標者額外補償;招標者有無預先內定中標者或向投標者泄露標底等違規行為。審查時,對于小團體利益、地方保護主義、人情關系等問題要特別予以關注。
4、政府采購中介機構的審查。一是審查其資質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具有法人資格;二是審查是否達到財政部門規定的市場準入資格,是否達到省級政府采購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三是審查收費的標準是否超標,采購檔案是否完備,是否依法納稅;四是審查其有無不良業績,是否與主管部門脫鉤。
5、政府采購的效益性。政府采購效益性的審查包括三項內容,一是采購規模的審計,主要是細化預算、強化預算約束、減少資金流通環節、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二是固定資產使用效率的審計,審計時要各類固定資產的比例關系,檢查未使用固定資產、不需用固定資產的數量及其各占固定資產總額的比重,從而固定資產結構是否合理。通過檢查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資產的原因及其時間的長短,評價固定資產未被利用所造成的經濟損失;三是對政府采購機構的規模、人員素質作出評估,使采購機構的規模與采購規模相匹配。
二、政府采購審計的方式
1、全面審計和突出重點相結合。政府采購從上包括采購政策、采購程序、采購過程和采購管理;從對象上包括采購方、采購主管部門、政府采購中心、政府采購中介機構和供應商等;從形式上包括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詢價采購和單一來源采購。因此,審計時既要從總體上把握,對政府采購所涉及的方面進行全面審計,又要突出重點、抓典型。
2、審計、延伸審計與審計調查相結合。政府采購審計不同于程序性的預算資金審計,它不僅涉及到財務收支審計、合規合法性審計,而且涉及到效益性審計。其中財務收支情況只是政府采購中的一小部分,而合規合法性和效益性方面的情況則需要通過審計調查的方法來了解。一方面,對供應商的延伸審計調查,可減少供應商的對立情緒,提高審計效率,其效果優于直接審計供應商;另一方面,通過改進審計方法,進行審計調查,可拓寬審計范圍,提高審計方法的靈活多樣性,如采用問卷調查和訪談調查相結合的方法,可多層面地了解各界對政府采購的看法,豐富審計報告的內容,彌補常規審計的缺陷,提高審計效果。
【關鍵詞】財政預算 審計 重點內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各級政府審計部門對本級各部門、各單位和下級政府的預算執行、決算實行審計監督;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也規定,審計機關對本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和下級政府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以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監督。由此可見,財政預算審計是法律規定的審計機關必須審計的內容。財政預算審計是一項涉及面廣、占用時間長的審計項目,在審計實務中,不可能面面俱到,全面審計,應該抓住重點內容,實施審計。
一、審查預算編制和批復情況
主要審查預算編制內容、預算編制程序、預算批復與預算調整的合規性。
(一)審查預算編制內容是否真實合法
是否將稅收與土地出讓金足額列入預算,是否將按規定應列入預算的非稅收入,足額列入;上級各項補助收入包括返還性收入、一般性轉移支付收入(含體制補助及結算補助)、專項轉移支付收入,是否按規定列入本級預算;上一年度結余用于本年度安排的支出是否列入本年預算,上年度結余用于本年度的支出數是否真實;教育、科技、農業、社會保障、預備費等支出的預算安排是否符合法定規定。
(二)審查預算編制的程序是否合規
檢查部門預算的編制是否按照《預算法》規定的程序辦理,編制是否及時。項目支出預算是否實行項目庫管理,并按輕重緩急合理排序,進行滾動管理。對新增項目預算數額較大、專業技術復雜的項目,是否按要求組織專家或委托中介結構進行了投資評審。部門報送的項目預算建議方案,是否將大部分資金細化到使用單位和具體用途。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內或采購限額上的貨物、工程、服務,是否同時編制政府采購預算。
(三)審查預算批復是否合規
財政部門是否在規定時間內批復本級各部門預算;預留待分配資金是否合理;財政部門是否將政府采購預算納入部門預算予以批復;是否依據各單位的政府采購項目預算額度,匯總編制本級政府年度采購計劃,并向政府采購管理部門下達。
(四)審查預算調整是否按規定辦理
對于必須進行的預算調整,是否按規定編制預算調整方案,報告調整的主要內容、具體項目及增減變化的主要原因;動用超收收入追加支出,是否編制超收收入使用方案;有無擅自改變預算資金使用方向的問題。
二、審查預算執行結果情況
主要檢查財政收支是否真實、完整。核實全年預算收入、支出數字;核對年初預算,檢查收入是否減少,支出是否增加;審查并清理財政歷年滾存結余數。
(一)審查預算收入情況
審查各項收入是否依法計征、足額入庫,有無隱瞞、轉移預算收入。重點檢查財政部門對各部門、各單位上繳的非稅性收入,是否納入預算管理;是否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的規定,有無用“以收抵支”和沖退收入的辦法,解決應由支出預算安排資金的問題;執收單位是否按照規定及時、足額征收,并及時繳入國庫或財政專戶,有無截留、坐支的問題,有無自定項目、擴大標準、違規收費等問題;有無將應作預算收入的資金放在了往來或財政專戶中,進行預算之外收付核算,逃避預算監督的問題。
審查辦理預算收入退庫情況。主要檢查收入退庫是否經過批準,有無自定項目,擴大范圍,自批自退情況;退庫項目和金額是否符合規定,有無采取退庫辦法,預留預算收入問題;應退的各項收入,是否直接退給申請單位或者申請個人,是否在預算年度終了前退給。
(二)審查預算支出情況
審查是否嚴格按照批準的預算執行。對年初已細化項目,是否根據年度預算和項目進度,及時、足額批復主管預算部門和專項預算管理部門上報的用款計劃和政府采購計劃,并開具專項撥款通知單。國庫處是否根據開具的專項撥款通知單及時辦理預算核銷,是否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有關規定及時予以撥付資金。有無未納入財政項目庫或未細化的項目支出預算,而辦理了資金撥付手續問題。有無超預算、超計劃撥款,以及隨意改變支出用途的問題。有無向非預算單位撥款或越級辦理預算撥款。是否對主管部門和專項預算管理部門超過規定時間仍未細化的項目資金收回統籌安排使用,并相應核減有關主管部門和專項預算管理部門的項目支出預算。對年終仍未落實到具體用途和使用單位的,是否收回并統籌平衡年度預算。有無在年末前夕,突擊撥款,造成大量資金沉淀問題。
審查預算調整變更是否符合規定。審查年中調整預算的控制機制是否健全,審批程序是否規范。有無通過“科目調劑”,在各支出項目中進行調增、調減問題。
審查對重大項目及基礎項目支出管理是否到位。重點審查是否存在損失浪費問題;是否建立了有效的管理和內部控制,保障預期目標的實現;是否達到預期目標,項目建設是否產生積極的效果與影響。
審查土地出讓金收支、政府凈收益是否符合規定。專項資金是否及時、足額撥付到位,是否做到了專款專用。社會保障、農業、教育、科學事業發展資金支出的增長是否符合法定比例。有無不按實際撥款數列作支出,而以預算指標列支出。有無沖減已實際撥付的預算支出,轉暫付款掛賬的問題。有無為壓縮結余結轉資金“以撥作支”,將國庫資金調入財政專戶的問題。
(三)預算資金平衡情況審計
主要對本級預算當年收支平衡和資金平衡情況進行審計。核實財政赤字或結余情況和年終資金結存情況。
三、審查暫存暫付款及政府性債務情況
審查暫存、暫付款是否存在年年結轉,長期掛賬的問題。有無以前年度(三年以上)安排未用和結余的項目資金長期掛賬;有無收回以前年度列支資金計入暫存暫付款,未納入預算管理問題。審查有無利用往來賬戶隱瞞、預留預算收入、虛列支出的問題。審查暫付款審批手續是否齊全,有無借款協議,是否按協議約定時間按期收回。審查暫付款核銷程序是否合規,是否有預算。
審查政府性債務情況,重點關注債務的規模結構,償債能力,風險的防范。
四、審查財政專戶使用情況
審查是否按規定設置財政專戶,審批手續是否完備;專戶是否按規定核算財政性資金,有無將不應放在財政專戶中核算的收入放在了財政專戶中,有無將多種資金混放在一個專戶中;財政專戶管理是否集中,制度是否健全,支出是否嚴格執行相關制度,資金是否按規定用途使用。
五、審查部門決算批復情況
檢查決算批復是否合法、規范,部門決算是否據實辦理,有無通過決算批復,將應上繳的收入用于解決應由支出預算安排資金問題;有無將應收回財政的資金直接留給部門、單位,抵頂行政事業支出問題。
六、審查年末結轉情況
審查對本級財政預算安排形成的結轉項目,經清理確認屬于已無法支出或無需支出的,是否通過調減項目預算等方式,將資金收回總預算統籌管理。審查結轉項目主要原因,有無具體項目、用款單位和資金保障。審查是否存在跨年度結轉問題,有無弄虛作假、人為調整預算收支的行為。審查財政部門督促部門加快結轉資金支出進度情況。比較分析是否存在結轉下年支出增長過快、規模過大的問題,是否符合切實壓縮結余結轉資金規模的要求。
七、審查上下級體制結算情況
審查專款補助、稅收返還、體制補助、結算補助和其他補助以及上下級財政部門結算的分割情況。檢查結算項目是否有文件依據;與上下級財政部門結算的分割是否依法依規,有無侵占、滯留、延壓的情況;財力性轉移支付收入是否全額納入年初預算進行管理;專項性轉移支付收入是否按上級告知的預計數來編制預算,分配是否合理,管理是否有效。對財政轉移支付情況進行審計,主要是關注轉移支付政策是否執行到位、資金的分配是否規范和透明、轉移支付的投向是否優化,揭示和糾正財政轉移支付資金分配中標準不統一、隨意性大等問題。
八、審查財政內部控制系統
【關鍵詞】新常態下;財政審計;大格局
1.財政審計大格局的基本含義
財政審計大格局是審計機關為了維護資產安全,防范財政風險,將全部財政資金作為審計的內容,把財政審計的核心放在財政管理上,以政府預算為紐帶,統籌審計資源,整合審計計劃,從各個層面整合審計信息的財政審計工作體系。財政審計大格局并非是簡單地擴大財政審計的規模和數量,而是在擴寬審計廣度的基礎上,注重審計高度和深度的提升,著重從審計內容和審計的組織形式、管理方式等層面上對原有的財政審計工作進行改進,實現財政審計工作的最終轉變,從而促進財政審計的發展。
2.構建財政審計大格局實踐中存在的問題
2.1財政審計覆蓋的范圍不夠全面
首先,財政審計的縱向鏈條不夠長,資金鏈條的兩端往往被忽視。一般來說,財政資金的完整流程包括資金的籌集、分配、撥付、管理、使用、績效評價等環節。受審計手段與資源的制約,財政審計范圍難以覆蓋到財政資金運行鏈條的每個環節,同時,目前的財政審計更多偏向于預算執行這一環節,對資金鏈條兩端的預算編制以及財政決算的審計關注度還不夠。
其次,財政審計的評價內容不夠全面。目前,財政審計的重點內容是對財政資金使用情況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計,以揭示財政資金閑置、擠占、挪用等問題。但對財政資金的損失浪費情況等方面卻缺乏審計力度,影響對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的整體評價,難以對使用效益低下的原因進行深入分析,導致提出的審計建議不夠切實可行,從而大大降低了財政審計的效用性。
2.2財政審計方法滯后
第一,信息化手段應用的力度不夠。目前,除海關等機構外,其他如社保、農業等財政審計領域尚未開發出通用的審計軟件。此外,部門之間的數據接口也并未形成,財政聯網審計與審計數據庫的建設進度緩慢。
第二,缺乏標準的財政審計操作指南。目前,政府部門尚未出臺標準的財政審計操作指南,財政績效審計評價體系也未完全建立,財政審計人員在審計工作中往往使用傳統審計方式,依據審計經驗開展工作,在事前審計和事中審計方面的控制力度不夠,發現的問題也難以及時進行審計評價,直接影響了財政審計質量。
2.3法規體系與監督機制不健全
目前,我國的財政審計法規體系不健全,財政管理中的眾多改革都沒有相應的審計依據,導致審計人員在開展審計工作時無法可依。同時,審計法規的版本并不統一,造成審計執法沒有統一的標準,法規體系并不健全。另一方面,監督體制也不健全。財政審計監督包括內部監督與外部監督,目前內部監督受獨立性等因素的影響往往流于形式,而外部監督受點多、面廣、法律意識薄弱等因素的限制而無法發揮作用,從而導致財政審計工作出現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等現象。
3.新常態下深化財政審計大格局的措施
3.1重視審計實施方案的制訂
隨著財政體制改革的深化,財政審計的內涵和外延都有了相當大的擴展。在時間安排上,應增大審前調查及編制審計實施方案的比重。在充分摸清情況的基礎上,確立財政審計的重點,找準定位,明確方向。應將整個審計任務按財政資金運動環節細分,既要有總方案更要有明細方案,各方案之間要力求做到互相對應,確保整個審計實施方案具有指導性和可操作性。
3.2在信息資源的整合上,構筑審計信息平臺
現今,被審計單位廣泛使用計算機管理系統及審計機關廣泛使用計算機審計系統的狀況,為審計人員進行信息的搜索、傳遞、處理和反饋提供了有利條件。而信息的完備性、傳導的流暢性,在財政審計大格局的項目管理中具有決定性的意義。構筑審計信息平臺,形成審計信息的共享機制,便于及時交換各種信息,更將有助于財政審計大格局項目的有效推行。
3.3加大審理復核力度
財政審計大格局要求質量控制大格局。負責審計質量把關的法規部門應創造性地開展現場審理復核工作,及時認真復核審計證據和工作底稿。一方面,財政審計大格局后,審計工作量比原先增多,需要復核的審計業務文書增加,現場復核不僅可以減輕復核人員以往審計后集中復核所形成的工作壓力,也便于復核人員及時了解實際情況,把好質量關;另一方面,財政審計大格局后,審計內外環境的變化將帶來新的審計風險點,風險不僅存在于財政資金運動的各個環節,還可能存在于幾個環節之間,為此,法規部門應與業務部門共同研究解決新增的審計風險點。
3.4從體制上、制度上提出建議,達到審計成果的再利用
推進財政審計大格局,將進一步凸顯財政審計的綜合性和宏觀性,這是其他任何單個審計項目所不能實現的。審計人員應提高洞察問題的敏銳性和選擇重點的敏感性,善于從宏觀上對財政審計中發現的問題和情況進行歸納分析,透過現象挖掘產生問題的根源,從體制、制度和機制等層面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從而達到預期的審計效果,充分發揮財政審計的建設性作用。
3.5加強對審計整改落實情況的檢查和反饋
為了突出財政審計大格局成效,審計機關應把對審計整改落實情況的檢查和反饋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在審計階段,能整改的問題要求被審計單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問題酌情限期整改;在審計結束后,應定期進行審計回訪,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和督促,以提高審計成效;在審計公告時,應將整改落實情況一并進行公告。
4.結語
近年來,審計相關部門提出了深化財政審計發展,構建財政審計大格局的新要求。本文在對財政審計大格局理論進行闡述的基礎上,分析了當前構建財政審計大格局面臨的問題,提出了構建財政審計大格局的相關途徑,以期促進財政審計的不斷發展。
參考文獻:
(一)認識不到位
一些審計人員仍然習慣將“預算執行審計”簡單理解為“財政審計”,而“財政+稅務+部門+專項”的預算執行審計模式固化為財政審計的基本格局,沒有認識到到財政審計全覆蓋是對審計工作定位、目標、內容、實現方式等的全方位的根本性變革。
(二)財政審計的范圍和內容需要清晰界定
當前,財政審計監督的重點仍然側重于公共財政預算資金,對其他財政資金的監督仍然不夠,對全口徑政府預算決算的審計監督也缺乏實踐;側重于分配與管理,對資金籌集和使用環節的延伸和跟蹤仍然不夠;注重一級預算單位審計,對二、三級單位和資金項目延伸審計不夠。總體來看,對財政資金運行流程的監控缺乏力度,與“財政資金運用到哪里,審計就跟進到哪里”的要求仍然存在差距。
(三)財政審計的組織模式需要重新建構
從目前各地審計機關財政審計實踐情況看,一般均由財政審計部門牽頭組織實施。實際上,深化財政發展,不僅僅是財政審計部門,而應是全局性的統一工作,財政審計部門作為審計業務部門,在審計項目立項、審計實施管理、審計部門之間組織協調等方面不可避免存在不足。
二、深化財政審計發展的路徑思考
(一)以財政資金運行流程為主線,建立覆蓋全口徑政府預算決算的財政審計監督體系
新形勢的發展,財政審計如果僅僅局限于公共財政預算等傳統范圍和一個個獨立的審計項目,必將囿于困境。財政審計要逐步將全部財政資金納入審計監督的范疇,涵蓋政府為履行職責依靠國家法律、法規、行政手段以及契約手段等籌集取得,并由政府來管理和支配的全部資金和資源。十要求加強全口徑政府預算決算管理,相應的,財政審計的發展就是要建立橫向涵蓋包括公共財政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障預算、政府債務預算的完整的政府預算體系,縱向以財政資金籌集、分配、使用、管理全過程為主線,實現“全程式預算跟蹤”和全覆蓋的財政審計監督體系。以此為基礎,統籌開展好各專業審計,包括財政部門組織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稅務部門組織預算收入的審計,農業、教育、科技、文化、醫療衛生、社會保障、資源環保等重點支出審計,地方政府債務審計,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政府性投資審計以及國有資本經營管理和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審計等。
(二)以財政聯網跟蹤審計為依托,構建財政審計數據平臺,建設財政資金運行實時監控體系
建立以在線審計、實時審計為特征的聯網審計系統和財政審計信息數據的共享管理平臺,實現事后監督向事中監督的轉變,實時監控財政資金運行流程,提高財政審計的系統性和整體性。當前,一是通過開發建設財政聯網審計系統,依托網絡平臺,定期取得財政部門指標賬、國庫集中支付、總預算、財政專戶資金等電子數據,以財政預算指標為主線,實現“預算—指標—支付—總會計”的縱向穿透查詢和分析,動態監控財政預算執行情況。二是逐步將各預算單位財務核算系統納入聯網審計系統,實現對各預算單位預算執行情況的動態審計監督,適時開展與社保、稅務等部門的金保、金稅等系統聯網,拓展聯網審計覆蓋面。
(三)以效益審計為抓手,建立和完善財政資金效益評價體系,提升財政審計的層次和水平
審計要服務中心,在宏觀經濟管理領域發揮作用,就必須要推進財政資金效益審計,通過審計為各級黨委和政府提出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當好領導參謀和經濟衛士,滿足各級黨委、政府對審計的要求。因此,在財政審計的發展中,要牢牢把握和突出效益審計的方向。效益審計的關鍵和難點在于評價指標體系的建立,當前,審計機關要探索建立以財政資金效益審計評價辦法為核心、各專業審計指導性評價指標,包括財政支出效益評價指標、部門預算效益審計評價指標、政府性投資效益評價指標等為主體,以及根據具體審計內容和審計項目建立的定量與定性相結合、可操作性具體審計評價指標等共同構成的效益審計評價指標體系。
關鍵詞:政府財政審計 問題 探討
就現狀而言,我國政府財政審計工作還需不斷完善,制度漏洞將會使審計工作難以有效開展,不能對政府財政收支有明確的展現,審計資源缺乏,內容狹隘,審計方式相對落后,這與高速發展的社會現狀嚴重不符,因此必須重新定位審計制度,并且依據具體情況合理調整審計制度,推動政府財政審計工作的順利實施。文章主要論述了政府財政審計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并依據問題來源提出相應的解決策略。
一、政府財政審計存在的弊端分析
(一)審計范圍較廣,人員與任務匹配上難以衡量
從目前情況分析,政府財政審計范圍相對較廣,而審計的對象也涉及到多個經濟活動,關系到國有資產的有效管理。從廣義角度分析,審計范圍的不斷擴大對審計人員的需求量日益增多,并且對審計人員的素質也提出更高的要求。然而就現狀來說,政府財政審計人員儲備不足,數量相對有限,與此同時,審計人員素質也是制約政府審計工作難以有效開展的最直接因素,就現有政府審計人員來說,他們并不是對所有行業都有一定的認知,復合型人才短缺也是影響政府財政審計工作難以落實的重要原因。
(二)審計平臺的缺失,審計內容缺乏全面性
在“大格局”的形式下,政府財政審計工作應該與時俱進,擁有審計平臺,繼而實現資源共享,審計平臺的建立能夠有效推動審計工作的順利實施,審計人員通過信息平臺得到資料,減輕了他們的審計負擔,實現審計工作的高效,避免重復的開展有關工作,節省工作時間。但就現狀而言,審計平臺構建還存在一定的漏洞,并沒有實現統一聯網,無法實現資源共享。除此之外,在審計內容上,政府財政審計內容相對而言缺乏全面性,特別是在財政資金利用上存在明顯不足,政府財政審計效益關注有待提升。這對于審計工作的開展是極大的阻礙,亟需解決。
(三)審計的成果分配不科學,導致團隊力量不能充分顯現
財政審計的大格局涉及到很多傳統財政、社保以及環保部門的業務審計工作,具體的組織方式和常見的審計項目也有比較大的差異,不過對審計的成果分配,尚且還沒有形成科學的對制度進行適當的建設,還處在滯后的狀態當中。考核業績也僅僅停留在原本的機制模式下,沒有正確看待并解決利益分配上的問題,造成形式上的整合財政審計項目,事實上卻并沒有達成一致。在人力以及時間都非常有限的現實情況基礎之上,為了能夠盡快完成自身審計目標,大部分部門都僅僅“自掃門前雪”,一旦遇到和成績沒有關聯的工作都不會重視,十分不利于調動整體的合力,對原本團隊優勢來說十分不利。
二、解決政府財政審計問題的具體措施
(一)完善審計人員培訓,加強儲備審計力量
針對上文中提到審計人員儲備不足的現狀,政府部門需要發揮宏觀調控作用,積極吸收相關的專業人才,最好是通過考試選拔的形式實施人才招聘,以此彌補政府財政審計人員短缺的現狀。與此同時,對現有審計人員實施專業知識培訓,現階段審計工作范圍不斷拓寬,涉及到的審計內容也越來越廣泛,審計人員知識儲備相對不足,因而必須定期對審計人員實施培訓,使其從多個層面了解審計工作,提升審計工作效率,促進政府財政審計的有效開展。
(二)運用現代化的手段實施財政審計
隨著信息技術的快速發展,其在各個領域都得到了有效使用,且效果非常顯著,政府財政審計也可以借助現代信息技術來完成。在信息化背景下,政府財政審計應該借助信息化完善相關工作,利用信息化技術優勢高校開展審計工作。利用計算機優勢,引入較為先進的計算機軟件,構建財政審計數據資源庫,實現資源共享,尤其是針對審計資源,還有審計結果,利用計算機設備,審計人員可以操作審計計算,實施資料傳輸,進行圖表對比等,擴寬審計平臺,促使政府財政審計工作有效開展,形成透明化的財政建設,構建信息化審計平臺,提高公眾參與度。
(三)統一審計思想,提升成果轉化率
在當前經濟情況下,牢牢抓住自身的轉型發展的時機,借助審計創新來促進財政審計構建大格局的發展,切實提升審計工作的建設性以及預警性的作用,借助全部的政府性資金,并將其作為主線,秉持“五個統籌”的理念完善計劃。與此同時,制定出未來一年的審計工作基本計劃。審計工作的“大格局”屬于系統性的工程,需要從績效、聯網、工程三方面的審計工作當中尋找適當的突破點,首先確定財政的聯網審計,待成功實施之后,著手進行非稅收入征繳的管理審計,最后進行預算管理的執行審計,完成全部資金審計。
三、結束語
總體來說,政府財政審計工作對政府經濟建設幫助非常大,能夠使其財政資金得以有效使用。本文中詳細闡述了政府財政審計工作存在的弊端,并且給予相對應的解決對策,進一步推動政府財政審計工作能夠落實到位。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