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9-28 10:12:54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稅收征收管理方法,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關鍵詞:財政稅收;存在問題;改革創新
中圖分類號:F810.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2)12-00-01
一、財政稅收管理存在的問題
1.監督監管不夠到位
由于我國機構改革的推進,一些地區削弱了財政稅收管理的力量,不少財政稅收管理機構和人員被撤并,導致了財政稅收管理人員隊伍不穩定、工作積極主動性不高,管理滯后。不少地方存在著沒有設立財政稅收管理機構,沒有落實專門的管理經費,沒有配備專職管理人員問題。
2.民主管理不夠完善
目前,一些地方和單位沒有很好地落實政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制度。政務公開,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制度是新時期黨的建設工作的一項中心任務。其中,財務公開,民主理財就是這一制度的關鍵內容。實際上,許多地方和單位雖然成立了民主理財領導小組,但成員大多不是經過民主選舉的,而是領導指定的,根本起不到監督的作用。
3.規范化轉移支付有待加強
大量事實一再證明,政府部門之間的財政資金來往是出現轉移流程不規范、轉移周期長、資金使用率低、貪污違紀現象多發的地方。中央政府主要負責財政收入,地方政府進行支出的具體管理。中央已經通過分稅制的實施,大大提高了財政收入的中央集中比例,減少了納稅部門偷稅漏稅的途徑,提高了中央政府的財政轉移支付能力,來協調我國個地區之間經濟發展個財政平衡。稅收返還與體制補助、財力性轉移支付、專項轉移支付是構成我國轉移支付的三大部分。在這當中,仍然有很多地方存在著需要盡快改善并加以解決的問題。首先,稅收返還、體制補助的資金比例在轉移支付總量中所占比例過高,稅收返還、體制補助帶有明顯的有利于地方的傾向,而一般性轉移支付所占的比例很小,它主要能夠反映地方財務均等平衡的狀況,經濟發達地區的稅收返額度高是正常的,但是比例過于懸殊就不利于經濟的平衡發展,稅收返還額度在成一定的比例增加,也使某些經濟現對落后的地方社會經濟和社會服務的發展水平嚴重滯后。其次,在政府轉移支付過程中缺乏有效的監管制度,這也是在轉移支付過程中頻發支出不透明、財政截留、現象的一大因素,在這個過程當中產生的財務問題由于從支出項目繁雜、設計部門較多,核查起來十分困難,因此,要在轉移支付的源頭把好。
二、財政稅收管理改革創新的方法
1.建立完善“分級分權”的財政體制
建立完善“分級分權”的財政體制,不僅是我國基本國情的需要,也是通過改革整治現行財政稅收管理中諸多漏洞的手段。合理劃分各級政府、政府職能部門之間的分級分權財政體制,目的在于調節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財政稅收比例、依據當前情況,應當適當加強中央政府的收入比例,強化政府財政同一支出的平衡;加大中央政府的直接支出,加強統籌管理,減少財務問題,同時減輕地方政府的財務管理的壓力,配合行政改革中人員精簡的客觀要求;還要對地方政府的支出權限進行必要的規范,既賦予足夠的財政權力,也要控制過度的財政自由,使得地方支付財政稅收管理改革加速進行。
2.健全完善財政轉移支付體系
要將一般性轉移支付與有條件的專項轉移支付進行合理搭配,形成資金來源穩定可靠,資金分配方法較為科學合理的中央、?。ㄊ校﹥杉墐深愞D移支付體系。首先是要提高一般性轉移支付的比例,適當整合其中的專項轉移支付,妥善安排轉移支付的結構比例。其次是要改革稅收返還與增值稅分享制度,從而穩定轉移支付的資金來源。最后是要改革轉移支付的分配方式,建立起科學合理、公開透明的資金分配體系,從而逐步改變目前從基數法確定轉移支付數額與轉移支付水平的方。
3.財稅改革要在制度上實現創新
財政稅收體制改革一直是制約中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和政府改革深化的羈絆。在廣大農村地區大力推廣,農民的勞動熱情被充分激發,農業生產工具的價格下調,給農業生產降低的生產成本,在免除農業稅等稅收項目外,在水手結構上也應當進行必要的調整。正式地方政府的職責所在,也是發展地方經濟的必由之路。通過適當的途徑招商引資、引進先進技術、合作擴大生產是有效手段。在財政稅收體系中,合理的采用“合同制”,也是完善地方政府財務稅收管理分配職能的一大創新,不僅僅加強了地方財政稅收的自,也使得中央政府能夠施加有力的宏觀調控。體制改革是永不過時的話題,制度創新對社會和經濟發展的作用一再被歷史證明。加強中央管理和不同級別政府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是制度創新的出發點和著眼點。
4.完善國稅與地稅的協調機制
關鍵詞:市政道路;雨水收集利用;方法
中圖分類號:TU99 文獻標識碼: A
前言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城市建設與經濟持續高速發展,水的需求大幅增長。而城市發展和規模擴大帶來大量的硬化地面又減弱了雨水的滲透,雨季降雨量大時容易形成洪峰,導致城市部分區域淹水,同時城市綠化面積的增加也使水資源短缺形勢嚴峻,供需矛盾日益尖銳。為充分收集利用雨水資源,實現雨水資源化、涵養地下水、降低面源污染、減輕城市洪澇和排水系統壓力、改善和修復城市水環境,就需要將雨水收集起來再利用,發展循環經濟,治理和保護河湖要道,實現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1、市政道路雨水收集的意義
市政道路雨水收集是針對城市開發建設區域內的屋頂、道路、庭院、廣場、綠地等不同下墊面所產生的徑流,采取相應的措施進行收集利用,以達到充分利用資源和減輕區域防洪壓力的目的。城市市政道路雨水收集不是狹義的利用雨水資源和節約用水,它還包括減緩城區雨水洪澇,回補地下水減緩地下水位下降趨勢,控制雨水徑流污染、改善城市生態環境等廣泛的意義。因此,城市雨水利用是一項多目標綜合性控制技術。當前水資源的缺乏已成為世界性的問題,在傳統的水資源開發方式已無法再增加水源時,回收利用雨水成為一種既經濟又實用的水資源開發方式。雨水利用是解決城市缺水和防洪問題的一項重要措施。雨水利用就是把從自然或人工集雨面流出的雨水進行收集、集中和儲存利用,是從水文循環中獲取水為人類所用的一種方法。雨水利用將會為解決未來水資源短缺問題做出重要貢獻。集雨用雨不僅可以大大提高水資源的利用效率,還可以有效改善區域生態環境,減輕城市河湖防洪壓力,減少需由政府投入的排洪設施資金。
2、市政道路雨水收集方法分析
2.1雨水收集利用系統設計分析
國外較合理的初期雨水處理方式是通過下凹綠地的凈化作用,將雨水入滲地下,通過土地系統凈化處理,或者初期雨水進污水處理管道,后期直排河道。而國內的處理方式多采用初期雨水收集后棄流。結合國內外初期雨水處理的方式,基于源頭減量、就地處理的原則,提出了道路雨水收集利用系統。
2.1.1雨水口
道路徑流經過雨水篦子的過濾,將垃圾樹葉攔截。在雨水口底部設有沉淀池,用于沉降道路雨水的大顆粒雜質,防止過濾器堵塞。雨水口下部安裝果殼過濾器,花生殼濾料粒徑4~6mm。道路徑流在過濾器中經過第一次過濾后流入滲透池。為解決果殼過濾器的使用期限不長的問題,過濾器設計成抽屜式方便更換安裝。
2.1.2滲濾井
滲濾井由現有的滲透池(井)改進,滲透池體積按初期雨水量設計,形狀設計為長扁形,有助于入滲補給地下水,減小在人行道上的開挖施工量和對地下各種管線的不良影響。滲濾井通過果殼過濾器與雨水口相連,果殼過濾器出水口處布設有縱向帶孔管道,增加前期的布水能力,提高滲濾井的運作效率。滲濾井頂部通有檢查井,以防滲濾井堵塞破壞。滲濾井底部呈凹形,方便沉淀物的集中處理。
2.1.3后期雨水收集
降雨量較大時,初期雨水達到設計的收集量,后期雨水在雨水口中高位溢流,由雨水口附近的雨水管統一收集至道路一端的蓄水池,以備更好的利用。
2.2雨水收集利用工藝流程
2.2.1工藝流程圖
說明:經處理后的潔凈雨水與中水有效連接,作為中水補水見圖1。
(圖1 工藝流程圖)
2.2.2工藝流程說明
(1)雨水首先經過棄流過濾裝置完成對初期污染嚴重的雨水排放。綠地雨水無需棄流;
(2)經過初期雨水棄流后的屋面雨水和路面雨水通過雨水排放收集系統進行收集,或設置在綠地里的雨水口進行收集;
(3)收集到的雨水經雨水處理系統,出水水質可達到觀賞性水景用水要求,處理系統以過濾、消毒為主;
(4)雨水儲水池--人工湖設計時需考慮降雨的不均勻性,將大部分的雨水收集回用。同時人工湖四周可設置溢流溝,多余的雨水通過人工湖四周的溝進行滲透;
(5)滲透式鋪裝鋪設于人行道、廣場,降水時,雨水可迅速滲入地下。
2.3雨水收集利用系統的設置及用途
近幾十年來,隨著水資源供需矛盾的日益突出,我國也認識到雨水資源的價值,并采取了很多有效措施、因地制宜地進行雨水綜合利用。市政道路雨水回收主要分為:
2.3.1雨水量計算
市政道路雨水收集需要先對年均可利用雨水量進行計算,收集小區總匯水面積確定后,還需要對綜合雨量徑流系數進行測量和確定??紤]雨水回用用途對水質要求,將雨水通過雨水收集系統進行收集,再經過初期棄流后進入PP(聚丙烯)模塊組合水池進行儲存,經雨水過濾板過濾后即可回用。按設計規范要求,屋面雨水初期棄流可采用1~3mm徑流厚度(流域面積上所得水層的厚度),路面雨水初期棄流可采用3~5 mm徑流厚度,水池計算容積已拋去棄流雨水量,即為實際可收集雨水量。結合實際用水量及水池的實際占地情況,雨水收集時需要在科學、合理的地方建立蓄水池。余量雨水以溢流形勢排放至市政雨水管網。一次降雨可供回用總水量需要科學測定。
2.3.2雨水回收的直接利用
雨水直接利用是指將雨水收集后直接回用,應優先考慮用于小區雜用水、環境景觀用水和冷卻循環用水等。由于我國大多數地區降雨量全年分布不均,故直接利用往往不能作為唯一水源滿足要求,一般需與其它水源一起互為備用。
2.3.3雨水回收的綜合利用
雨水綜合利用是指根據具體條件,將雨水直接利用和間接利用結合,在技術經濟分析基礎上最大限度地利用雨水。市政道路雨水收集的一般模式是將地面雨水通過雨漏管和暗渠收集,通過分散或集中過濾除去徑流中顆粒物質,然后將水引入蓄水池貯蓄,在積水模塊箱中安裝水處理設備對收集來的雨水進行處理。市政道路雨水收集后的處理過程,與一般的水處理過程相似,唯一不同的是雨水的水質明顯的比一般回收水的水質好。如某工程建有景觀池,水體面積1327.162m2,作為處理后雨水的儲水池,供景觀綠化等取用。小區建有一座中水處理站,用于綠化和沖洗道路用水,由中水供給。雨水可與中水互為備用水源。其次,部分綠地要求做成下凹綠地,綠地比道路低5~10Cm,確保雨水順利入地,雨水入滲量大于小區設計徑流總量的三分之一。考慮本項目硬化面積較大,在道路硬化時,盡量考慮采用透水材料,保證雨水的入滲回補。
2.3.4雨水回用
考慮到雨水的保質周期,設計人員還需仔細考慮每天的雨水回用量。根據用途不同采用不同的處理方式,市政道路雨水收集主要用于綠化、道路澆灑及景觀補水,考慮雨水的水質,以及對用水水質的要求,雨水在經過初期棄流后的水質為:CODcr70~100 mg/L;SS20~40 mg/L。所以雨水在經過簡單的處理后即可達到相應的水質標準。通過測試可以看出在雨水的收集利用過程中,初期降雨水質質量,若質量較差應該將初期降雨的雨水予以排除,收集較為潔凈的中、后期降雨的雨水。
2.3.5其他市政雨水應用
(1)綠化用水,景觀設計選種植物若為暖季型,可按暖季型的一級養護標準來確定灌水次數、灌水定額及灌水周期;
(2)道路澆灑用水,可根據《民用建筑節水設計標準》(GB50555-2010)選取道路澆灑定額為0.5 L/ m 2·次, 早晚各一次,年均澆灑天數為240天( 參考當地氣候條件) ,年均用水量為:6614.1×0.5×2×240/1000=1587.38m3/a;
(3)車庫地面沖洗用水,車庫地面沖洗定額取2L/m2·d,全年沖洗天數按120天計,則年用水量為:11500×2×120/1000=2760m3/a。
結束語
雨水利用工程是一項保護環境、節能減排、建設文明衛生城市,實現雨水資源化、節約用水、修復水環境與生態環境,減輕城市洪澇,具有明顯的社會效益。
參考文獻
1通過企業納稅數據審計稅務機關預留、少征稅款情況。從地稅管理信息系統導出全年“征收稅款明細表”,分析各納稅人年度納稅金額差異較大、稅種異常等現象,再利用“一戶式”查詢功能查詢企業的財務報表、詳細納稅情況,發現稅務機關可能存在的預留稅款、超收稅款、為地方政府空轉財政收入等行為。其中對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加強分析,再通過“一戶式”查詢功能查詢各企業的納稅鑒定資料,更容易查找出異常情況。
2通過企業納稅數據審計稅務機關代征基金及附加情況。利用“征收稅款明細表”分析各納稅人應繳的各項基金及附加情況。選擇部分企業根據其納稅情況倒算其營業收入,再計算出其應繳的基金及附加情況與實際繳納數核對;也可以直接篩選出有城建稅繳納無基金或附加繳納的納稅人,進行進一步的詳細審查,發現稅務機關未按規定代征有關基金和附加的問題。
3通過支付手續費電子數據檢查代征稅款繳庫及代征手續費支付情況。導出“代征手續費清冊”有關詳細資料,查找委托代征稅款的單位,并對其中屬于中央省屬企業市級集中核算且代征金額較大的對象進行延伸調查,發現稅務機關可能存在的將委托代征稅款混淆稅種、混淆級次入庫的問題。同時對手續費支付情況進行審計,發現稅務機關可能存在的虛列手續費支出、截留應付代征代扣手續費的問題。
4通過發票管理系統審計發票管理情況。一方面通過“未繳銷發票”查詢功能,導出至審計時止未繳銷的發票詳細清單。從中分析篩選出領用時間較長的發票,對領用單位進行延伸調查,發現領用發票單位偷漏稅款、稅務機關管理不嚴的問題。另一方面通過“發票流向查詢”功能,對稅務機關經費支出中的可疑發票進行查詢,發現可能存在的發票領用單位將未用完的空白發票交回、稅務機關擅自自行開具用于套取資金的問題。
5通過門臨稅票庫審計門臨代開發票情況。獲取大廳前臺年度累計開具的稅票庫數據進行分析,并抽查代開發票所需有關合同及項目管理資料、證明材料等,發現稅務機關代開發票管理不嚴格、化整為零少征稅款、少征基金及附加的問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和《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辦法》、《山東省水土保持設施補償費、水土流失防治費收取標準和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凡在本區行政區域內,從事自然資源開發、生產建設及其他可能造成水土流失活動的單位和個人,都應當按照本辦法向水行政主管部門交納水土保持設施補償費。不能或不便自行治理的,要按規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門交納水土流失防治費,以補償責任及法律規定的其它責任。
第二條 水土保持設施補償費、水土流失防治費由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征收、管理和使用。
第三條 水土保持設施補償費是指單位和個人在從事自然資源開發、生產建設和其他可能造成水土流失活動中,毀壞了水土保持設施(包括植物措施和工程措施)使其降低或者喪失原有的水土保持功能所必須補償的費用。
水土流失防治費是指單位和個人在從事自然資源開發、生產建設和其他可能造成水土流失活動過程中,根據所造成的水土流失面積和產生的廢棄土、石、沙、礦渣、尾砂等,按規定需要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進行治理所需的費用。
第四條 收費標準
(一)水土保持設施補償費應依據自然資源開發、生產建設占地面積及對水土保持設施的損壞情況計收,對林草地等水土保持植被設施,按占地面積每平方米一次納補償費1元。對樹木、試驗場地、固定觀測設施、塘壩、谷坊及其它治理成果,按照省物價局、省財政廳〔1992〕魯價涉字第280號文規定的地面附著物補償標準計收。
(二)對于季節性、流動性、臨時性作業造成的水土流失,不能自行治理,又不便于按照水土保持方案交納防治費的,按下列標準交納水土流失防治費。
1.采礦:按堆棄的廢渣體積每立方米2.5元。
2.采砂及卵石:按堆放的體積每立方米2元。
3.燒窯:按應治理的破壞地貌、植被面積每平方米3.5元。
4.采石及加工:采石按堆放的體積每立方米2元,加工石子按應治理的破壞地貌、植被面積每平方米3元。
5.堆棄垃圾、其他廢物及其他破壞地貌、植被的行為: 按應治理的破壞地貌、植被面積每平方米2元。
(三)對于在河道管理范圍內采砂、取土的,按《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辦法》執行。
第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建設和生產過程中,都必須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對造成的水土流失負責治理。
水土流失責任明確,地形條件適合獨立或聯合治理的,由開發、生產建設單位和個人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水土保持方案自行或聯合治理,治理完成后由水行政主管部門組織驗收。
開發、生產建設單位和個人不能或不便自行治理的,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水土保持方案的預算交納水土流失防治費,并由水行政主管部門組織治理。水土流失防治費屬于非稅收入,應按照規定,全額繳入財政部門開設的非稅收入賬戶,由水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治理進度和基建程序申請分期撥付使用。
第六條 凡屬下列情況之一的,按規定標準征收其水土流失防治費,由水行政主管部門組織治理:
(一)無固定場所,從事流動性作業的;
(二)水土流失責任不明確的(如有兩個以上責任者的);
(三)地形條件不適合獨立治理或聯合治理的;
(四)受技術、人力等條件限制,不適合獨立或聯合治理的;
(五)責任單位不愿自行治理的。
第七條 水土保持設施補償費根據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治理計劃用于全區水土保持典型流域治理和水土保持科學研究。
水土流失防治費80%以上用于征費項目的水土流失治理。
收取水土保持設施補償費和水土流失防治費,必須使用省級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票據,所收費用納入非稅收入管理,實行財政專戶存儲,納入綜合部門預算管理。
第八條 水土保持設施補償費、水土流失防治費的收取、管理人員執行任務時,應當出示執法證件,并使用省級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收費票據。
第九條 在禁止開墾的陡坡地開墾農作物的及未經批準擅自開墾二十五度以下,五度以上的坡地,每平方米處以1元罰款。
第十條 水土保持設施補償費、水土流失防治費可由水行政主管部門委托銀行或其他機構代收。
第十一條 建設過程中發生的水土流失防治費用,從基本建設投資中列支;生產過程中發生的水土流失防治費用,從生產費用中列支。
第二條本方法所稱飲食業是指通過同時提供飲食和飲食場所的方式為顧客提供各項飲食消費服務的業務;旅店業是指提供住宿服務的業務。
第三條凡在本市從事飲食業、旅店業經營的單位和個人,都是飲食業、旅店業的納稅人,包括獨立核算和非獨立核算的單位及掛靠、承租、承包經營者。
第四條納稅人應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請料理稅務登記。
第五條從事飲食、旅店經營的納稅人,按規定應繳納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以下簡稱地方各稅其應繳納的以上地方各稅計稅依據、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飲食業、旅店業應納地方各稅的納稅期限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也可按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確定的期限實行簡并征期或簡易征收。
第七條飲食業納稅人必需統一使用市地方稅務局統一印制的省市飲食娛樂業定額發票”旅店業納稅人必需統一使用市地方稅務局統一印制的省市住宿業定額發票”從事飲食業、旅店業的納稅人,不得使用收據等其他非法憑證代替發票結算,也不得使用其他發票代替填開。
第八條本市范圍內的飲食業、旅店業地方稅收采取以下兩種稅款征收管理方法:
㈠查賬征收管理方式。
適用于財務會計核算健全,能全面、準確、真實反映企業經營收入、利息費用和經營成果的納稅人。
1對要求實行查賬征收管理的納稅人,由納稅人提出書面申請,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后,上報市地方稅務機關批準。
2實行查賬征收管理的納稅人應每月終了后10日內,按規定對應繳納的地方各稅進行納稅申報。
3實行查賬征收管理的納稅人應在每季終了后15日內,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報預繳企業所得稅,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按年對納稅人進行匯算清繳,多退少補。
㈡核定征收管理方式。
凡實行查賬征收方式以外的納稅人,經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批準實行核定征收管理方式。
1實行核定征收管理的納稅人其月營業額及應納稅款的核定方式及核定程序:
⑴新開業納稅人自開業之日起15日內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填報《納稅營業額核定申報表》由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組織地稅管理人員對其當月新開業的生產經營情況進行全面的實地摸底調查后,根據納稅人自報生產經營情況和管理人員的調查摸底情況,依照民主評稅的方法和程序,擬定其月營業額,確定應納地方各稅稅款,并張榜公示。
⑵已從業納稅人,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的經營情況,經調查認定其納稅定額與實際經營情況存在明顯差別的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應按規定提出對其納稅定額進行調整的意見和標準,報縣(區)地方稅務機關民主評稅領導小組審批后,按核準的納稅定額下發《納稅定額調整通知書》并進行張榜公示。
⑶納稅人在一年內發生實際經營情況連續三個月逾越納稅定額的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應對其納稅定額進行合理調整。
2納稅人應在每月終了后10日內,將上月月核定地方各稅稅款按規定進行申報繳納。
3納稅人必需按月核定營業額繳納地方各稅稅款后,才干領購發票,月核定營業額包括發票結算局部和非發票結算局部,領購發票按其月核定營業額規定發票結算局部領購,超發票結算限額局部應按規定補征稅款。
對單價在10元以下的中式快餐、早點的經營,達到起征點的納稅人,月核定營業額的基礎上,需要領購發票的由納稅人提出申請,經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審批后領購,發票領購使用量按發票結算局部確定在月核定營業額的10%以內,逾越局部按規定補稅。
除上款以外,對核定征收的納稅人,發票領購使用量按發票結算局部確定在月核定營業額的70%以內,逾越局部按規定補稅。
第九條對享受下崗再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的納稅人,依照國家稅務總局有關下崗再就業優惠政策規定執行,發票領購按本方法第八條的規定執行。
第十條嚴厲查處發票違章行為。對納稅人不按規定領購、開具、取得、保管、使用發票的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方法》及有關規定處置。
第十一條對納稅人違規擅自轉售發票行為并不接受處罰的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對其暫停發售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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