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9-28 10:12:47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對策與建議的區別,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第一,大綱變化意味著什么?是否意味著兩者考察的能力要素不同?
首先,我們要明確大綱是復習指導和方向上的建議,大綱變化意味著考試方式變化,具體而言,就是綜合管理類和行政執法類考點的設計不同,這一點考生一定要有清醒的認識。其次,大綱變化意味著考察能力的切入點不同了,但考察的基本能力沒有太大變化。例如,兩者都要涉及到閱讀理解能力的考察,因為這是考察的根本和前提,這一點沒有太大變化。第三,基本能力的考察相似,但考察的切入點是不同的,即考點有很大區別。行政執法類主要側重“理解資料,把握給定資料各部分之間的關系”,而綜合管理類則要求“全面把握,準確理解,揭示本質問題”,簡單比較,顯然前者是后者的基礎,因為只要理解資料,把握給定資料各部分之間的關系,才可能提示本質問題。以2014年中央機關申論為例,按行政執法類的要求,只要回答出資料涉及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和農業生產問題即可,但按2014年綜合管理類要求,則必須進一步提出本質問題:資料反映的是中國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結構性問題。
第二,執法類是否不需要考慮綜合分析能力?如果需要,與綜合管理類的綜合分析能力有何區別與聯系?
前面談到兩者考察的基本能力沒有太大區別,都需要綜合分析能力,只是應用時兩者有所區別。首先,解讀申論材料,就是要將紛繁復雜的資料歸納到現象、原因、影響和對策等四大要素之中,這其中必須包含綜合分析能力,試想,行政執法類考生如果沒有綜合分析能力,如何解決由現象到原因的解讀;其次,兩者應用時區別之處在哪里?行政執法類考生只需要運用綜合分析能力理解資料即可,而綜合管理類考生則必須按照要求“進行分析和歸納,多角度地思考,合理推斷或評價”顯然重在推斷或評價,也就是明確要結果。具體考試中,對于綜合分析能力的考察,前者沒有題型對應出題,而后者可以通過分析觀點、分析原因、分析對策等題目與之對應。
第三,貫徹執行能力如何理解?會單獨設計與之相對的題型嗎?
這是今年大綱中的著重點,首先,理解的關鍵在于“理解目標和意圖,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則,完成任務”。從中,我們不難看出三者是相互聯系,相互作用的。目標是前提,依法行政是原則,完成任務是核心。那么要運用綜合分析能力確定目標,要明確依法行政的原則即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義、高效便民、誠實信用、行政監督都是要對照的重點,而完成任務自然就是結果。其次,貫徹執行能力的考察可以單獨出題,例如,給出一個案例,列出許多對策,對照依法行政的六大原則進行判斷,進行對策分析;也可以放到解決方案之中進行系統考察,變成一個側重點,建議考點重點關注前者,按單獨出題進行準備。當然,這里有一個問題很重要,即貫徹執行能力其實屬于對策類試題中對策是否“可行”的可行性標準之中的六個方面。這一點,考生要加深理解,也就是在對策的“可行性”分析中,我們強調的是“合法、合理、合情”,那么依法行政則延深了程序正義、高效便民、誠實信用和行政監督等幾個方面,請大家注意理解。
第四,解決問題的能力與提出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有何區別與聯系?
關鍵詞 霧;霾;區別;發生;治理建議
中圖分類號 P427.1+22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7-5739(2014)19-0251-02
自2008年以來,由于大城市宿住人口的逐年大量增加,再加上轎車進入家庭市場使用等多方面原因,人們的活動范圍已經超出了城市中原有的生態環境條件、交通等多方面的承載力。具體地講,全國一線大城市的北京、上海,二線各省會大城市的石家莊、太原、天津、濟南、南京、杭州等其他一些大城市,自當年的10月中旬至翌年3月常出現霧霾天氣。
霧霾天氣是指一種大氣污染狀態,霧霾是對大氣中各種懸浮顆粒物含量超標的籠統表述,尤其是PM2.5(空氣動力學當量直徑≤2.5 μm的微粒物)被認為是造成霧霾天氣的“元兇”。霧霾的源頭多種多樣,比如汽車尾氣、工業排放廢氣、建筑揚塵、垃圾焚燒及農作物收獲后秸稈焚燒產生煙灰等,霧霾天氣通常是由多種污染源混合作用形成。從目前醫學臨床上的診斷來看,霧霾對人類健康最直接的危害主要是增加呼吸系統疾病的發病率,如重金屬等有害顆粒物一旦進入呼吸道并附著在肺泡上,輕則會造成鼻炎等鼻腔疾病,重則會造成肺部硬化等。
從國家和民族整體長遠利益的大局出發,本文在了解和提高對霧霾天氣的認識的基礎上,著重探索研究治理當前生態環境問題具有重要性及緊迫性,旨在幫助人們認識到霧霾天氣的發生對生態環境的影響。
1 霧霾天氣概述
1.1 霧和霾的概念與區別
霧霾是霧和霾的統稱。霧霾天氣是指一種大氣污染狀態,霧霾是對大氣中各種懸浮顆粒物含量超標的籠統表述,尤其是PM2.5(空氣動力學當量直徑≤2.5 μm的顆粒物)被認為是造成霧霾天氣的“元兇”。霧霾的源頭是多種多樣,比如汽車尾氣、工業排放廢氣、建筑揚塵、垃圾焚燒、農田中的農作物收獲后秸稈焚燒等,霧霾天氣通常是由多種污染混合作用形成的。但在全國各地區的霧霾天氣中,不同污染的作用程度各有差異。
霧和霾的區別很大。霾狹義上是指空氣中的灰塵、硫酸(H2SO4)、硝酸(HNO3)等顆粒物組成的氣溶膠系統造成的視覺障礙叫霾[1]。霾就是灰霾(煙霾)。當水汽凝結加劇、空氣濕度增大時,霾就會轉化為霧。霾與霧的區別在于發生霾時相對濕度不大(空氣相對濕度通常在60%以下),而霧中的相對濕度達到飽和(如有大量凝結核存在時,相對濕度不一定達到100%就可能出現飽和)。霾廣義上由空氣中的灰塵、硫酸、硝酸、有機碳氫化合物等粒子組成。它也能使大氣渾蝕,視野模糊并導致能見度惡化,如果水平能見度小于10 km時,將這種非水成物組成的氣溶膠系統造成的視覺障礙稱為霾(Haze)或灰霾(Dust-haze)。
1.2 霧霾天氣形成的氣象條件
霧霾形成的“源頭”包括汽車尾氣、建筑揚塵等,而空氣中的PM2.5顆粒物等則是不利于污染物擴散的氣象條件,一旦污染物在長期處于靜態(主要是指無風狀態)的氣象條件積聚,就容易形成霧霾天氣。
霧霾主要由二氧化硫(SO2)、氮氧化合物(NO、NO2、N2O4、N2O5等,下同)和可吸入顆粒物等3項組成,它們與霧氣結合在一起,讓天空瞬間變得陰沉灰暗。顆粒物的英文縮寫為PM,上海監測的是細顆粉物(PM2.5),也就是空氣動力學當量≤2.5 μm的污染物顆粒。這種顆粒本身就是一種污染物,又是重金屬、多環芳烴等有毒物質的載體。
城市有毒顆粒物的來源,首先是汽車尾氣,使用柴油的機動車是排放細顆粒的“重犯”;其次是使用汽油的小型車(包括轎車),雖然排放的是氣態污染物,比如氮氧化合物等,但碰上霧天很容易轉化為二次顆粒污染物,加重霧霾的發生。
1.3 霧霾天氣的成因
霧與霾從某種角度來分析存在很大差異。比如:出現霧時空氣潮濕,并且相對濕度是飽和的;出現霾時空氣則相對干燥,空氣相對濕度通常在60%以下。其形成原因是由于大量極細微的塵粒、煙粒、鹽粒等均勻地浮游在空氣中,使有效水平能見度10 km的空氣混蝕的現象。霾的日變化一般不明顯。當氣團無大的變化且空氣團較穩定時,持續出現時間較長,有時甚至可持續10 d以上。由于霧霾、輕霧、沙塵暴、浮塵等天氣現象都是因浮游在空中大量極微細的塵粒或煙粒等影響致使有效水平能見度小于10 km,有時氣象專業人員都難以區分,所以必須結合天氣背景、天空狀況、空氣濕度、顏色、氣味及衛星監測等因素綜合分析判斷,才能得出正確結論。此外,霧和霾的天氣現象有時可以相互轉換。
2 霧與霾的主要區別
一般相對濕度小于80%時的大氣混蝕,視野模糊導致的能見度惡化是霾造成的,相對濕度大于90%時的大氣混蝕、視野模糊導致的能見度惡化是霧造成的;相對濕度介于80%~90%時的大氣混蝕,視野模糊導致能見度惡化是霧和霾的混合物共同造成的,但其主要成分是霾。霾的厚度比較厚,可達1~3 km。霾與霧、云不相同,與晴空區之間無明顯邊界,霾粒子的分布比較均勻,而且灰霾粒子的直徑比較小,為0.001~10.000 μm,平均直徑在1~2 μm,因此肉眼看不到空中飄浮的顆粒物。由于灰塵、硫酸、硝酸等粒子組成的霾,其散射波長較長的光比較多,因而霾看起來呈黃色或橙灰色。
3 霧霾天氣實況
自2008年以來,由于大城市宿住人口的逐年大量增加,再加上轎車進入家庭市場使用等方面的原因,人們的活動范圍超出了大城市中原有的生態環境條件、交通等多方面的承載力。因而從2010年以來的數年中,自當年的10月中旬至翌年3月,從北方地區的河北石家莊、山西太原、北京、天津、山東濟南直至長江以南的南京、上海 、杭州等城市頻頻出現霧霾天氣。具體地講,全國一線大城市的北京、上海,二線的各省省會大城市的石家莊、太原、天津、濟南、南京、杭州等其他大城市及省會大城市以下中小城市霧霾天氣的發生日趨頻繁。
4 霧霾天氣治理建議
4.1 種植較強吸收SO2的植物
由于綠色植物具有較大的葉面積系數,所以對SO2具有較強的吸收能力。全國范圍內的大中型園林公園內或草坪禾草綠地內空氣中的SO2含量要比非綠化區少10%~50%。懸鈴木、垂柳、銀杏、柳杉、紅豆樹等樹木都有較強的吸收SO2的能力。如柳杉種植3~5年以后,每年能從大氣層吸收SO2 720 kg/hm2。種植紫花苜蓿1年內也可使空氣中的SO2減少10.3 kg/hm2。因此,建議有條件的地方,如工業技術開發區、園林公園及公路兩側大量種植能夠有效吸收大氣中SO2的植物,以逐年改善生態環境。另外,建議市民逢年過節,尤其在每年的春節期間減少燃放煙花爆竹,并長期在全國各地的省會城市、省會以下中小城市及廣大農村地區堅持落實,可有效避免重大災(火)害事故的發生,同時有利于保護當地的生態環境。
4.2 嚴禁焚燒秸稈
全國各地糧食作物主產區小麥等作物的收獲季節一般在每年的5月中下旬至6月上旬(即5月11日至6月10日),水稻等作物的收獲季節一般在當年的10月上旬至11月中旬止(即10月1日至11月20日)。建議在全國各地糧食作物主產區的地區嚴禁秸稈焚燒,甚少有3個方面的益處:一是秸稈直接還田,相當于給后茬水稻作物增施1次基肥,既可以增加土壤肥力和改進土壤的理化性質,又可以培育田間有益的天敵昆蟲,抑制害蟲在水稻生育期為害,如卵期寄生性天敵有稻螟赤眼蜂的幼蟲可抑制稻縱卷葉螟的發生與為害[2]。二是可以直接或間接地支持旅游航空事業的發展。民用飛機在空中飛行過程中,可以免受地面秸稈焚燒后煙霧的干擾而順利到達目的地。如上海某國際旅行社(公司)在2014年5月下旬組建好一支約有30名市民的旅行團到海南省三亞市進行7 d左右的觀光旅游,于5月24日11:40在上海虹橋國際機場登機起飛,在飛行過程中因未受地面煙霧的干擾影響,3 h后于當日15:00順利到達三亞市鳳凰國際機場。三是糧食主產區在此方圓數十千米范圍內可以不受煙霧的干擾影響,綠色植物可以照常進行光合作用,且可以起到保護現有生態環境的作用[3]。
2000年以來,在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一系列惠農政策(如糧食補貼制度直接付給種糧戶本人等政策)連續貫徹的前提下,筆者建議糧食作物主產區的各省市政府在地方財政允許的情況下,籌集一定資金向種糧農民傾斜,對其給予補助,促進秸稈焚燒。這樣對國家、社會及種糧農民三者均有好處。
4.3 推廣環保型機動車的使用
建議國家有關部門投放(推廣)環保型大型公交客車及小轎車進入家庭市場使用。
國家從2010年以來重新頒布了一系列有關新的治理環保方面的政策法令,并納入全國各地省會城市的考核指標。2010年上海世博會期間,即5月1日至10月31日長達184 d的世博會園區的參展時期,上海市政府花大力氣在園區全部采用環保型大型客車(充電式的公交車,即新能源車,下同)作為交通車輛。此舉措有利于減少向大氣中排放有害氣體,在全國范圍內對生態環境的保護起到了一個表率作用。2011年起,一線大城市如北京、上海兩地車輛公交公司率先投放(推廣)環保型大型公交客車,以方便市民的出行。2012年下半年起,北京、上海兩地環保型小轎車進入家庭市場使用。2013年3月,杭州市環保型小轎車也進入了家庭市場使用行列。這對向大氣中停止排放氮氧化合物等有害氣體起到關鍵性的作用,同時也對當地的生態環境保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筆者于2007年下半年開始研究氣象學專業中有關霧霾天氣的發生。從國家和民族整體長遠利益的大局出發,建議針對霧霾天氣的發生,探索研究治理當前生態環境的措施,最重要的是推廣環保型機動車的使用,應放在國家主要的戰略位置來看待和考慮[4]。
5 結語
針對霧霾天氣的發生,治理生態環境的工作是一項需要全社會參與的系統工程。應由國家層面出臺環保方面政策法令或具體措施,如對單位或個人積極種植能有效吸收SO2的植物(樹木)實行物質獎勵制度;對購買環保型小轎車進入家庭市場使用的市民(包括農民),以當地政府對小轎車市場價優惠25%~35%比例來計算。力爭用10~20年時間,經過全國人民的共同的努力,減少或杜絕霧霾天氣的發生[5-6]。
6 參考文獻
[1] 王潤清.霧霾天氣氣象學定義及預防措施[J].現代農業科技,2012(7):44.
[2] 毛藝林.霧霾環境對設施農業的影響及應對策略[J].河南農業科學,2014(7):76-79.
[3] 趙秀娟,蒲維維,孟偉,等.北京地區秋季霧霾天PM2.5污染與氣溶膠光學特征分析[J].環境科學,2013(2):416-423.
[4] 彭應登.北京近期霧霾污染的成因及控制對策分析[J].工程研究-跨學科視野中的工程,2013(3):233-239.
學員問:最近有個推進會,要給領導寫個講話,要求總結今年以來的成績并安排下一階段的重點工作,我想把最近給上面匯報的一個材料改一下,因為內容也是總結成績,發現問題,提出下一步落實的要求。我想請教一下,匯報材料改講話稿有哪些需要注意的?有什么區別?
谷語老師答:根據您所提供的信息,需要將匯報材料轉換成領導講話稿。提供如下建議:
一、關于轉換問題。在匯報主題和講話主題一致的情況下,匯報材料是可以轉化成領導講話稿的,關鍵要把握好二者的區別,認真加工處理,才能做好裝換文章。
二、關于匯報材料與領導講話稿的區別。
(一)對象不同。匯報材料的對象是上級領導,而領導講話稿的對象則是本單位或本級的干部職工。
(二)功能不同。匯報材料主要是用于向上級匯報工作情況,提出工作中的問題,以爭取上級的指導和支持;領導講話稿的對象則是用于向干部職工傳達政策、溝通思想、統一認識,安排部署工作,推動工作有效落實。
(三)語氣不同。匯報材料因為用于對上匯報,語氣一般比較謙恭;領導講話稿面對的對象一般是本單位或本級的干部職工,為了推動某項工作落實,語氣則顯得比較強硬一些。
三、關于匯報材料轉換成領導講話稿,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一)要注意轉換角色身份,找準自身定位,能從匯報人變成了主講人、領導者。
(二)要注意轉換語氣口吻,通過遣詞造句,能由謙恭的語氣變成要求命令的語氣。
一、概述
競業禁止是本公司的特定人員在職或離職后,按照約定或法律規定受到一定的擇業限制,禁止從事與本公司具有競爭關系的業務。競業禁止可分為法定禁止和約定禁止。法定禁止在我國即指公司法對董事和經理的競業禁止行為的限制性規定。《公司法》第61條規定:董事、經理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其所在公司同類的營業或者從事損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動。這是本文的法律依據之一。
約定競業禁止,是指公司與員工之間約定形成的競業禁止?!秳趧臃ā返?2條規定: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有關保守企業秘密的事項。因此,普通勞動者并不必然受到競業禁止規定的限制,即雙方遵守的是約定規則。
法定競業禁止強制性強,一旦從業即違法,但約定競業禁止則需滿足約定的條件才可構成,且與商業秘密關聯。以下本文試從兩者之間的區別和聯系、轉化方面進行比較分析,以達到明確法律適用之效果,并就我國現行的公司法競業禁止制度提出相應的立法建議。
二、兩者的區別比較
將公司法競業禁止(簡稱“前者”)與勞動法競業禁止(簡稱“后者”)進行比較,兩者的區別主要體現在:
1.理論基礎不同。前者是基于誠信和忠實義務而構建的,旨在維護公司與董事、經理之間的利益平衡,以及當事人利益與社會利益的平衡。而后者主要是基于契約自由原則,是否訂立競業禁止,禁止的內容及期限,都是當事人合意的結果。
2.有無補償不同。在我國,前者一般沒有補償。后者則必須有補償,否則該約定不生效,勞動法對此予以了肯定。因此,補償費的認定對后者十分重要。這里有兩種情況:(1)名義上有較高的補償,勞動者實際沒有得到補償。(2)補償不充分。如果法院斷定勞動者領到的補償額過少,應當認定競業協議或條款無效。這一點區別于前者。
3.適用主體不同。前者僅適用于作為商事主體的公司與董事、經理,這里的 “經理”僅指總經理,不包括副總經理和部門經理。后者不要求主體的商事性,且擴大到單位的一般人員,通常是涉及企業秘密的特定人員,如從事程序研發的設計人員等。
4.后果不同。違反前者的義務后,行為人承擔的是損害賠償的侵權責任或承受歸入權,對于兩種責任的適用順序,由作為受害方的公司進行選擇。違反后者的,一般通過違約金、賠償金來補償公司損失,追究行為人的侵權還是違約責任,單位亦有選擇權。
5.此外,兩者對人員離任后的競業禁止要求不同。
三、兩者之間的聯系與轉化
綜上,兩者雖然存在著明顯差異,但仍有著天然聯系,并在一定條件下轉化。主要體現在:
首先,兩者在適用對象上的重合性。董事等高管人員也是單位職員,只是身份較為特殊,所以公司法賦予其限制更加嚴格的法定責任。若董事等與公司對此有特別約定時,仍然受約定約束,此時應按《勞動法》規定對行為進行處理。
其次,這種聯系還體現在對董事等離任后的競業行為的規制上。
1.關于對離任董事進行競業禁止的必要性。我國勞動法明確禁止了離職人員的競業行為,但公司法只規定了在任董事的競業禁止義務, 未涉及離任董事的競業禁止。實際上,離任董事往往掌握或了解企業秘密,如果對他們的競業行為不加以規制,不但會挫傷公司對董事等高級職員進行智力投資的積極性,也不利于保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2.各國的做法。大多數國家的公司法未規定離任董事的競業禁止義務,但同時對公司與董事之間簽訂的有關董事離任以后的競業禁止約定均予以有條件認可,并輔以嚴格的規制措施,即:競業禁止合同必須符合法定的有效要件方能生效。
綜合我國臺灣地區判例及學說,判斷競業禁止合同是否有效成立有四個具體標準:企業須有特別利益存在,如營業秘密、公司客戶信息等;受雇人在原企業之職位,即應以知悉該特別利益為限,而不能廣泛到所有員工;競業禁止之內容與期限不超過合理范圍,應以一般社會觀念加以判斷之;須有對受雇人的補償措施。
3.現行相關法律缺失下的對策。雖然我國公司法對此未作規定,但亦未限制公司和董事等就其離任后的競業行為進行約定。公司為防范風險,可與董事等就其離任后的競業行為進行限制或禁止性的約定。但這種約束僅具內部效力,此時已不再適用公司法的規定,而轉由勞動法調整。
由此導致的后果有二:其一,公司應當對董事等做出補償,否則得依勞動法規定,此種約定不生效;其二,一旦董事等離任后發生特定行為,公司可要求其承擔責任,此種責任不再是公司法上的法定責任,而轉化為勞動法上的違約或侵權責任,從而實現兩種競業禁止的轉化。
4.應完善相關法律,明確對離任董事經理的競業禁止的規制。董事畢竟不同于一般的勞動者。對一般的勞動者離職后的擇業權利,勞動法尚加以規制,更何況是董事經理這一類高管人員離職呢?法律應當對這一內容有所體現,否則容易縱容離任董事非法侵害企業秘密,甚至導致公司之間的惡性競爭。
因此,筆者認為,僅靠公司的臨時對策,僅是一種治標不治本的辦法。從根本出發,我國公司法在借鑒他國立法的基礎上,盡快明確我國公司法對于董事經理離職后的競業禁止義務,對當事人之間的競業禁止合同進行有效的引導和規制,從而使公司法律制度更趨于完善。
參考文獻:
[1]陳玉杰:董事競業禁止義務研究.蘭州商學院學報.2006年6月
[2]鄭啟福:競業禁止的法理分析.信陽農業高等??茖W校學報.2006年6月
[3]吳紅瑛:董事競業禁止立法建議探析.浙江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04年4月
[4]鄭玉波:民商法問題研究(二).臺灣大學法學叢書編輯委員會編輯.1980年出版
關鍵詞:設施農業;發展現狀;對策
設施農業是衡量一個國家農業現代化的標志之一,具有高效益、高投入等特點。近年來,在國內外發展的速度很快,引起了專家學者和全社會的熱切關注。
1 設施農業與傳統農業區別
設施農業在產品供應、生產條件、生產方式都與傳統農業有所不同。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3個方面:第一,設施農業可以充分地利用太陽的光熱能源,減少對環境的污染。第二,設施農業在很大程度上克服了傳統農業中受到資源和外界因素的影響,加強了資源集約的有效利用,提高了農業系統的生產力,增加了產品的產出量,提早了產品的上市時間,滿足了市場的需求。第三,設施農業打破了傳統農業中季節和地域限制因素,具有高產量、無污染、高效益等特點。
2 國內設施農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目前,國內的設施農業基本上都是以農民自主投資的方式發展,小型設施居多,所以,在發展的規模上很難突破。
2.1 規模小、科技水平低
國內的設施農業發展規模小,科技水平較低,國外設施農業采取的發展路線是“高投入、高產出”的模式,這與國內相比正好相反。國內溫室的設施結構簡單、規模小、水平低,對環境的控制能力也很低。多數設施是面積較小的日光溫室,大型溫室還沒有廣泛應用,落后的溫室設施阻礙了國內設施農業生產向規模化和集約化的發展。
2.2 管理體系不夠完善
國內的設施農業管理水平不到位,管理體系不夠完善,在國內的溫室中還沒有建立起市場經濟的運行機制,大部分溫室在運營機制和管理體制上都是按照計劃管理方式和經濟體制操作。設施農業發達的國家在擁有先進技術和實施的基礎上,還有一套完善的生產、加工、銷售為一體的管理機制。在國內,依然以粗放的管理手段和經驗為主,高效、權威的管理機制仍未建立,經營方式主要以個體農戶為主,進而導致機構龐大臃腫,管理效率低下,并且在管理方式上非常混亂,嚴重地浪費了溫室能源,產生運行管理費用高等問題,影響了溫室發展和產品利益。
2.3 設施機械化程度低
設施栽培的機械化程度很低,在綜合設施技術中設施農業機械是最薄弱的環節,制約著設施技術的發展。由于設施農業機械的配套水平低下,因此,導致機械生產無法推廣。設施生產中仍以人力為主,工作環境差,勞動強度大,特別在低矮的大棚中,設施機械還是空白,現有的設施機械結構大,在邊角地帶根本無法作業,導致生產效率低。
3 國內設施農業發展對策
3.1 加強設施農業的科學技術研究
科學技術研究的目的就是提高設施農業的科技含量。首先,要開發適合不同地區、不同環境的新型溫室,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其次,研發配套的設施技術及裝備,提高農業機械的作業水平。最后,研發溫室的各種先進技術,減低溫室消耗,節約成本。對于研究產品的后加工處理技術,有助于提高產品走向國際市場,要科學選擇研究新品種,改變依賴進口品種的局面。
3.2 提高設備自動化控制水平
目前,國內現有的溫室都處于半自動和人工控制的狀態,為提高生產率,應大力發展自動化控制的溫室。自動化控制溫室主要包括自動化生產和環境控制,溫室自動化控制技術是多方位的綜合性技術手段,應向綜合化、網絡化等方向發展,進而推動設備農業發展。
3.3 加大農村設施農業的發展
在社會主義新農村中,設施農業將發揮巨大作用,對農民增收、結構調整、生產力等將有重大的影響。但從總體來看,農村的設施發展水平很低。由于農民的收入低,購買力差,導致設施裝備的水平低,因此,阻礙了農村中設施農業的發展。對于農村基層的技術人員和農民,應普及推廣生產科技知識,組織專家到生產一線進行指導,抓好科技的示范建設。發展設施農業已成為農村勢不可擋的趨勢。
4 結語
綜上所述,隨著國民經濟和人民水平的不斷提高,設施農業的發展應逐漸形成具有中國特色的新技術和設施體系,實現大規模的商品化生產。文中分析了設施農業與傳統農業區別,并根據實際發展中遇到的問題,對國內設施農業的發展提出了相關對策??傊?,設施農業的發展在我國的農業現代化發展中是必不可少的,也是新形勢下農業發展的必然趨勢。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