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9-28 09:28:03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法治知識培訓,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精神為指導,按照黨的報告關于“建設法治政府,推進依法行政,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的總體要求,以增強依法行政意識、提高執法能力、規范執法行為、提升服務水平為著力點,努力提高培訓質量和效果,全力推進綜合行政執法人員規范化建設。
二、培訓內容
1、行政執法程序及案卷制作
2、國土資源領域經典案例解析
3、農業行政執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培訓
4、關于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幾點看法
5、城市管理中的典型案例解析
三、參加人員
本次培訓暫定66人。
參加培訓人員范圍:每個鎮辦分管領導1名、綜合執法中隊負責人1名、業務骨干2名;直屬中隊分管領導1名、業務骨干20名
四、培訓時間和地點
培訓時間:10月29日全天;
培訓地點:縣綜合行政執法局三樓大會議室
報到地點:10月29日上午8點20分前到縣綜合行政執法局三樓大會議室
聯系人:岳超(8105356)
五、培訓模式
局法制室及辦案室授課(詳情見附件)。
六、有關要求
1、本次培訓費用由縣綜合行政執法局承擔,統一安排午餐;各執法中隊要嚴格按照通知要求組織參訓。
一、培訓對象
各街道辦事處、各行政執法部門已取得《省行政執法證》、持有國家有關部委和省直部門核發的行政執法證件,且需要繼續從事行政執法工作的人員。
二、組織分工
本次培訓由市法制辦統一安排,區法制辦負責集中培訓的具體組織工作。
三、培訓教材
1、《法治與政府同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實務指南》。
2、《國務院關于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實用解答》。
培訓教材由區法制辦統一代購。
推薦自主培訓參考資料,可由培訓人員自選(詳見附件)。
四、培訓時間及地點
培訓時間定于年7月下旬和8月中旬,分兩期進行培訓。
(一)第一期培訓班:7月22—24日上午
1、報到時間:7月22日上午9時。
2、培訓地點:區政府一樓禮堂。
3、參加單位及人員名額:各街道辦事處、各行政執法部門的行政執法人員總人數的1/2數。
(二)第二期培訓班:8月19—21日上午
1、報到時間:8月19日上午9時。
2、培訓地點:區政府一樓禮堂。
3、參加單位及人員名額:各街道辦事處、各行政執法部門的行政執法人員總人數的另1/2數。
五、培訓費用
本次培訓費用101元/人(包括教材費51元、考務費50元),由市行政學院統一收取。授課費及相關費用由區法制辦負責。
六、培訓考試
本次培訓結束后,將實行統一閉卷考試,考試時間將另行通知。考試成績錄入行政執法人員網絡信息公開目錄。未參加考試培訓及考試不合格者,將不得參加下一年度的行政執法證年檢。
七、具體要求
1、各單位要按照計劃的要求,妥善處理好工作和培訓之間的矛盾,培訓人員要認真做好學習筆記,確保依法行政知識學習、培訓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2、各單位按照分期培訓的名額認真組織,(按附表一、表二)填報參訓人員名單,于7月10日前將報表電子版送區法制辦(508室),列入培訓班次的人員,原則上不再調整。
劉彬
依法行政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必然要求,在貫徹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過程中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特別是對我們路政執法人員來說更為重要。
一、法律需要被信仰。美國法學家伯爾曼說過一句人所熟知的話:“沒有信仰的法律將退化成僵死的教條,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它形同虛設?!鄙鐣髁x法治的核心內容就是依法治國,樹立依法治國的理念,就是在全社會和全體公民、特別是執法者中養成自覺尊重法律、維護法律權威、嚴格依法辦事的思想意識。如果沒有社會成員對法律的信仰,所有的法律都只能是“空中樓閣”;只有法律被所有人追求和信仰,讓法律占據心中至上的地位,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如此,必定人人守法,人人依法。
二、執法程序須規范。《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條專門提出“沒有法定依據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處罰無效”。行政執法程序是依法行政的重要組成部分,依法行政,必須依靠不可缺少的程序來維護和保障,行政公正包括程序公正和實體公正,兩者相輔相成、不可偏廢。增強程序意識,嚴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職權、履行職責,是推進依法行政的題中應有之義,也是實現又好又快發展、不斷促進社會和諧的現實需要。在執法實踐中首先必須不折不扣的執行亮證、調查、制作法律文書、告知救濟方式等程序,要做到案件經得起推敲、經得起復議、經得起訴訟,堅決避免因程序原因導致的復議或訴訟敗訴。
三、行政執法要合理。合理性是食品藥品行政執法必不可少的要求。首先,行政執法行為必須統一,在適用法律、法規上人人平等,不能忽松忽嚴,畸輕畸重;第二,自由裁量權的行使必須公正,不能受不相干的因素影響;第三,行政執法決定必須尊重事實,不能作出無法執行的行政行為;第四,在堅持合法性的原則下應當充分考慮管理對象的意志,使多數管理對象能夠接受、理解和支持。
一、知識型員工的定義及特征
美國管理大師德魯克是最早預見到知識的生產和轉讓將逐漸成為首要產業,知識生產率的高低會成為衡量生產力、競爭力和經濟成就的關鍵而較早的提出和使用了“知識型員工”的概念,他將知識型員工描述為掌握和運用符號和概念、利用知識或信息工作的人。
而國際著名咨詢企業——安盛咨詢公司研究認為,知識型工作要求員工具備智力輸入、創造力和權威來完成,而知識型員工主要包括以下人員:專業人員;有深度專業技能的輔助型專業人員;中高級經理。他們通常在以下領域工作:研發工作、產品開發、工程設計、市場營銷、廣告、銷售、資產管理、會計計劃、法律事務和金融、管理咨詢等等。
從以上不同角度的定義可以看出,知識型員工的一個共同點:擁有企業相對稀缺的寶貴資源——知識資本和知識創新能力,或者說掌握著強大的知識資本。正是因為知識型員工的這個“優勢”,知識型員工是掌握現代科學技術知識和專業技能,擁有知識資本和創新能力的人才,具有潛在價值大、自主性強、成就感強、流動意愿強、工作內容具有創造性、績效評價復雜和工作過程難以監督等特征。
二、知識型員工培訓存在的問題
培訓不僅是發展員工能力的一個有效途徑,同時也是吸引、激勵、留住人才的一個有效方法。目前,我國企業在知識型員工的培訓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很大的發展,但同發達國家相比仍存在著很大的差距,在實際操作中仍存在許多問題。
1、培訓需求不明確
企業對知識型員工的培訓需求缺乏科學、細致的分析,使得企業培訓工作帶有很大的盲目性和隨意性。許多企業不進行需求分析,只是憑經驗和模仿他人而機械地制定本公司的培訓計劃,沒有將本公司的發展目標和員工的職業生涯設計結合起來仔細分析設計和主動加強對員工的培訓。
2、培訓文化淡薄
在許多企業中,企業培訓文化十分淡薄,培訓制度往往被忽視,對知識型員工的培訓短期行為和即期利益現象較為普遍,缺乏統一性、長期性的培訓解決方案。
3、培訓方法較為單
一、落后
我國企業對知識型員工的培訓重知識、技能培訓,忽視思想、心理培訓。培訓方法以課堂為主、形式單一,實踐性差,與現在歐美發達國家采用的“案例教學法”、“小組討論法”、“模塊培訓模式”的效果相差甚遠。
4、培訓控制不力、效果評估滯后
企業在培訓過程中并沒有實時反饋學員信息,培訓者沒有追蹤受訓者是否在工作場所使用了新技能,大多數企業未能為受訓者提供發揮其培訓效能的支持性工作環境,加上培訓體系的不完善,員工在培訓中所獲得知識很少能自覺的運用到實際中去。
5、員工“跳槽”使企業怯于培訓
培訓日益成為企業吸引職場精英和提高核心競爭力的關鍵因素之一。但風起云涌的“跳槽”風波對企業培訓提出了嚴峻的挑戰,使企業面對知識型員工培訓患得患失。企業老板們常常感嘆:“煮熟的鴨子飛了”、“為人家做嫁衣”、“賠了夫人又折兵”。
三、完善知識型員工培訓的對策措施
對知識性員工的培訓與開發必須有別于傳統的人力資源管理方式。針對知識性員工在培訓過程中所存在的問題,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完善:
1、重視需求分析,關注個體差異
知識型員工對獲得個體尊重的需求更為強烈,而尊重他們的重要表現形式就是傾聽他們的聲音,了解他們的需求,培訓需求分析是培訓全過程中的第一個基本環節,也是整個培訓工作的基礎。企業在培訓需求分析時,應該充分重視他們的個體需求,從組織需求、任務需求、個體需求三個層面展開綜合分析,只有當企業充分了解培訓是一種提供給員工的服務,以員工的需求為導向,并找到企業發展與員工發展的切合點時,這樣的培訓才能增強企業凝聚力,保持企業核心競爭力。
2、轉變培訓觀念,建立嚴格的培訓制度
企業培訓是一種計劃性、戰略性和連續性的活動,是一種制度化的人力資源管理活動。企業培訓要與企業戰略密切結合,企業培訓體系的建立,應首先在企業遠景的基礎上,透露出戰略脈絡。對知識型員工的培訓還要有前瞻性,培訓的內涵即包括完成目前工作任務和提高目前績效所需的培訓,更要看到未來企業發展所需的人才結構,通過培訓做好人才儲備。一個完整的培訓制度應該包括培訓計劃制度、培訓上崗制度、培訓獎懲制度、培訓時間保證制度、培訓經費單列制度、培訓考核制度和培訓質量跟蹤制度等。
3、更新培訓手段和方法,完善培訓內容
西方管理及心理學家大衛•戈爾在研究職業經理在職學習方式時提出了學習循環理論,第一重要的就是“興趣和動力”。要使培訓有效,千萬不要先從概念入手,而是從圖像或“點”開頭。在培訓手段和方法的選擇上,要以遵循學習循環,激發學員興趣為原則,要突破單一課堂教學模式,多借鑒國外的案例教學法、模塊培訓法、討論法、游戲式等培訓方法。企業應該積極創造有利于培訓效果產生的學習環境和氛圍。根據不同的培訓內容,將互動式的學習方法(案例分析、角色扮演、課堂討論、拓展訓練等)與傳統的培訓方式向融合貫穿于培訓過程中,讓知識型員工可以在較為寬松的工作環境與氛圍下充分發揮其主動性積極參與到培訓中去,使他們不再是組織這個大機器的一顆螺絲釘,而是富有活力的細胞體。
在培訓內容方面,美國員工的培訓可供我們參考。美國員工的培訓由三個層次組成:知識培訓、技能培訓和素質培訓。美國企業對素質培訓非常重視,如注重培養員工正確的價值觀、企業理念、積極的工作生活態度、良好的生活習慣以及較高的追求目標。因此企業應該盡可能多的為知識型員工提供素質培訓,培訓內容須突出創造力、團隊精神和心理素質等內容,更重要的是為員工鍛造健康的心理提供培訓機會。
4、實施后續評估,達到有效培訓
培訓是一種潛移默化的東西,可能無法立刻見效,但有可能幾十年有效,正如杰克•韋爾奇說:培訓的成本是有限的,但是效益是無限的,培訓結束后,不僅要由參加培訓的人員評價培訓效果,還要讓受培訓者的上司跟蹤了解培訓后的變化。企業可以參考國外學者DL柯克帕特里克的四層次評估標準框架,對培訓成果按反應(受訓者的滿意程度)、學習(受培訓內容的了解及吸收程度)行為(對培訓內容的應用即熟練程度)、結果(通過培訓個人績效及其組織績效提升的程度)進行評估。其中“反應”與“學習”層的評估信息可以在培訓之后馬上收集。由于學習效果的轉化存在一定的時滯性,在知識型員工回到工作崗位后才能體現,因此“行為”和“結果”層的信息需要進行后續跟進調查,而不能在短期內妄下結論。
5、建立防范機制,降低培訓后流失風險
降低知識型員工的流動率,企業要尋求一套防范措施,具體做法如下:
第一,完善培訓利益驅動機制,企業為員工設計循序漸進地分層次、分階段的培訓方案,使員工既看到自己的發展空間,又在短期內不能完成全套培訓,形成一種培訓利益驅動機制。
第二,實行分割模塊培訓。對于個別重要技術培訓最好分割培訓內容,分割成模塊,每個人只對自己的模塊熟悉,而最終的技術實現只有通過整個團隊的合作才能完成,避免技術被一人壟斷而造成的企業被動。
第三,簽訂員工培訓協議并實施擔保制度。企業通過協商的方式與知識型員工簽訂培訓協議,建立擔保制度。但在具體操作時必須遵守勞動法有關員工權益的若干規定。
第四,制訂知識型員工職業生涯規劃。重視知識型員工的個性發展,制定企業培訓計劃時充分結合他們的職業生涯規劃,實現了企業與其核心員工的雙贏發展。
【關鍵詞】農民工 職業技能培訓 法律常識教育
【中圖分類號】G【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0450-9889(2014)01B-0123-02
隨著我國工業化和城市化進程加快,進城務工的農民日益增多,拖欠農民工工資等侵害農民工合法權益的現象時有發生,影響了社會和諧與穩定。黨和國家對此高度重視,采取了一系列行政和法律措施,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為了更好地保護進城務工的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必須促使農民工樹立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使農民工增強維權意識,依法保護自身合法權益。如何在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中開展法律常識教育,是目前各個教育培訓部門面臨的一個新的課題。憑祥市中等職業技術學校是憑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唯一指定的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機構,擔負著全市外出農民工的職業技能培訓職能。本文擬以憑祥市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的實踐為例,對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中的法律常識教育進行探索。
一、農民工法律意識薄弱的原因
(一)思想觀念保守
大部分農民工來自較落后的農村,有些甚至是偏遠的貧困山村,那里交通不便、信息閉塞,農民對外界信息了解較少,思想觀念保守。隨著近幾年農民外出務工熱的悄然興起,農民的思想觀念發生了一定的變化,但大部分農民工依然用慣常思維思考問題。部分農民工在外按部就班,畏首畏尾,當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時,不知道該怎樣說話甚至是不敢說話,害怕惹出更多的事端,通常以自己吃虧的方式息事寧人。此外,許多農民工抱著得過且過的思想,對是否與用人單位簽訂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相關法律文書和積極爭取自己的相關利益等持漠然態度,對別人已經發生的事持觀望態度,及至事情發生后無法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時,又后悔莫及。
(二)受教育程度和收入水平較低
農民工的文化程度普遍較低,大部分農民工只是初中文化水平,甚至相當一部分人還是小學畢業,45周歲以上的人群中更有文盲存在。這種情況導致農民工在對法律的理解、對法律知識的掌握上存在較大欠缺,這同樣也體現在農民工對權利義務的認知以及處理事情的行為方式上有所欠缺。文化知識水平不高甚至是偏向低層次,導致農民工法律意識薄弱,在尋求法律幫助時,首先想到的是托關系、“走后門”,而不是尋求法律上的援助。
農民工的收入水平同其法律意識程度高低相互聯系。調查顯示,收入高的農民工的法律意識相對較高。收入高的農民工,由于自己生產經營的需要,有更多的機會在更大范圍內接觸到法律事務,其在法律知識以及自我保護意識等方面都相對較強。而收入低的農民工,由于生產經營單一,缺乏接觸法律事務的機會,其法律知識和自我保護意識等方面則相對較弱。從農民工整體來說,大部分農民工的收入水平都不高甚至偏低,這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他們法律意識淡薄。
(三)無法堅持長期深入的學習
當前針對農民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主要依靠鄉鎮司法所進行,人員與經費的嚴重不足,導致普法工作職能薄弱,不能從根本上滿足農民工群眾對法律知識的需求。同時,村干部文化程度和法律意識不高,在對村民的糾紛調解中,往往不以法律處理,而更多地是依情理決斷,從而也造成了農民工對法律的誤解。另外,針對農民工的普法教育目前只停留在短時間的春節及節假日農民工返鄉之時,時間短促,學習只停留在了表面。大多數農民工并未認真研讀有關的法律知識條文,在外務工忙于工作掙錢,返鄉之際忙于休息應酬,并未真正領會相關法律知識的精髓。
二、在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中開展法律常識教育的作用
(一)有助于農民工增強法律意識,學會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要使農民工自覺遵守法律,學會運用法律,按照法律的規范來約束自己的行為,就必須使他們具備基本的法律知識和較強的法律意識,對法律有信任感和敬仰感。由于農村相對落后的文化教育水平,農民工大多文化素質低,再加上邊遠山區的農村收入水平較低,外出務工成為許多農民的唯一選擇。他們為了保住一份來之不易的工作,獲得更多的勞動報酬,寧愿犧牲法定的休息時間,雙休日加班加點,甚至寧愿忍受惡劣的勞動環境和嚴重侵犯人權的行為。大多數農民工缺乏依法維權的意識和習慣,不敢抗爭或不懂得如何抗爭。有的農民工由于不知法而犯法,不懂法而違法,甚至用犯罪的手段去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但沒有起到維權的目的,而且使自己的處境更為艱難。因此,大力開展農民工普法教育工作,宣傳相關法律法規知識,使農民工了解解決糾紛的合法途徑,不僅有助于增強農民工的法律意識,還有助于提高他們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勞動權益的能力。
(二)有助于農民工對基本權利的正確認識,避免合法權益受到侵害
當前我國勞動集約型的地區,就是農民工的合法權益較容易遭受侵害的地方。一些企業尤其是小型的私營企業為了縮短成本、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強迫農民工加班加點,甚至克扣、拖欠工資,減少投入或者不投入安全衛生資金,不顧農民工的人身安全。因此,組織農民工學習法律常識,使他們正確認識法律賦予自己的基本權利,從而有效避免用人單位對農民工合法權益的不法侵害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三)有助于創建良好的社會氛圍
在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中深入開展法律常識宣傳教育,不僅可以提高農民工法律意識,同時也可以提高全民法律素質。因此,在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中深入開展法律常識宣傳教育,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重大舉措,有利于提高社會成員整體法律意識,形成一個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的良好社會氛圍。
三、在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中開展法律常識教育的策略
(一)在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中滲透法制教育
憑祥市農民工的職業技術培訓已經形成一定的規模,據該市就業服務中心2009年的調查數據顯示,已經有61.20%的農民工參加過職業技能培訓,參加培訓的學員有50%以上獲得了上崗證書(獲得電工、電焊上崗證書者居多)或者相應的技術等級證書。憑祥市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在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過程當中,特別注重法制教育,例如,在電工電焊、水電工、裝潢設計的培訓中增加《安全生產法》、《環境保護法》等內容,使技術可行性和法律可行性結合起來,讓農民工既掌握技術又懂法律,確保勞動力的轉移更加健康和穩定。同時每位參訓學員都要求掌握《公司法》《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者權益保障法》等。
此外,學校普法教育多樣化,選擇農民工喜聞樂見的形式,注意各種形式的法制宣傳,諸如板報宣傳、法制講座、知識競賽、主題文藝匯演、播放電影等,讓農民工在輕松的環境下接受法制教育。組織引導農民工觀看《法律講堂》、《今日說法》等電視節目,邀請在外務工多年的成功人士現身說法,讓廣大農民工深刻領會到社會主義法治的優越性,從而提高他們知法、懂法、學法、用法的熱情。
(二)在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中加強農民工對基本權利的認識
由于大部分農民工來自邊遠山區,受教育程度較低,對法律知識的認識存在較大的欠缺,因此,在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中應讓農民工認識《勞動者權益保障法》賦予自己的基本權利。一是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即勞動者在就業時,不會因民族、種族、性別、不同而受到用人單位的歧視,選擇職業時,有權選擇適合自己的才能、愛好、興趣的職業。二是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用人單位應當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勞動者工資,不得無故拖欠或克扣工資,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婚喪假期間應當有權利取得勞動報酬。三是休息休假的權利。四是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五是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六是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七是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八是拒絕用人單位強令冒險作業的權利。
(三)在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中指導農民工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近年來,在憑祥市中等職業技術學校舉辦的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中,絕大部分農民工文化程度不高,法律意識淡薄,屬于弱勢群體。他們遠離家鄉外出務工,當他們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后,不知如何處理,有的聽之任之,逆來順受。要解決這一根本問題,應在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中加強法律常識教育,使農民工懂得如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主要可從如下方面入手:一是引導農民工學習法律知識,提高法律意識,發生勞動爭議或勞動糾紛的,鼓勵他們走法律程序,提請法律仲裁。二是要求農民工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就合同的條款與用人單位進行仔細協商,不簽訂帶有霸王條款的合同。三是告知農民工用人單位不能扣押農民工的身份證及其他證件,不能收取任何押金,如有違反,可向當地勞動部門提出申訴,確保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不受到侵害。
(四)在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中加強安全常識教育
農民工來自農村,交通不便,少出遠門,不懂得安全常識,容易發生意外事故。在職業技能培訓中須要求農民工掌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應注意的問題:一是為了自身安全,不坐“三無”車、農用車和報廢車,遵守交通規則,掌握城市生活常識。二是外出農民工如果需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達務工地點的,從購票后進入乘運人指定的候車地點開始,乘客和承運人之間就存在著旅客運輸合同的民事法律關系。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保證在發生糾紛時能夠證明自己與乘運人之間存在著旅客運輸合同的法律關系,外出務工人員一定要保存好自己乘坐交通工具的憑據(車票船票)。三是外出務工人員在乘車過程當中,不能隨身攜帶或者在行李中夾帶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違禁物品。違反規定的,公安機關將依法給予行為人行政處罰;如果造成嚴重危害社會后果的,還將被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