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9-28 08:51:49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法學本科教育,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1.教育觀念陳舊,教學質量得不到保證
成人教育在創造了良好的經濟效益的同時,也暴露出個別學校在社會效益上的重視不足。他們只注重學校招生規模的擴大,學生人數的多少,卻忽視教學質量的提高;片面強調了成人教育中的“函授”、“業余”、“夜大”等特點,而忽視了終身教育的“教育”理念,在設置師資力量、安排教學課程等方面大打折扣;而成教學生本身工學矛盾的存在又使得學生的自學環節必然缺失,兩相結合必然使得教學質量得不到保證。
2.教學手段落后,教學模式缺乏
在部分學校的成人教育中,受傳統教育觀念的影響,仍然沿用老一套的教學手段,未能采取先進的、多種類型的教學模式進行教學。目前的成人教育法學本科教并沒有充分認識到現行教學模式對提高教學質量的障礙,往往沿用單一化的教學模式,或者照搬普通高等教育法學本科的教學方法進行教學。
3.課程設置不合理,教材選用不恰當
在課程設置上,成人教育法學本科課程也沒有考慮到成人教育的特點,照搬普通高等教育法學本科教學的課程設置,使課程設置與成人教育學生的期望相差甚遠。在選用教材的時候,沒有經過慎重考查,教材“過時”,無法很好的開展教學,不能及時吸收最先進的理念,不能最大程度的滿足成人教育學生的求知欲望。
二、教學改革的途徑探討
1.轉換觀念,明確定位,嚴把教學質量關
充分認識成人教育法學本科教學存在的問題,建立有別于普通高等法學本科教育的教學質量標準體系,明確定位成教法學本科教育的教學目標,提高教師和教育管理者的素質,保證和加大物質資源的投入,包括經費投入、教學內容、教學時間、教學手段、設備等等。
正如美國教育學家達肯沃爾德·梅里安在《成人教育》中指出的那樣:“成人學習,是以問題為中心,而不是以教材為中心。”由此我們應改變“成人本科教育就是高等學歷教育速成班的看法”,應該看到,成人教育法學本科教學新的發展趨勢根據成人高等教育及成人學習的特點,選購好既不影響學科專業課程的規格檔次和水平、又適合于成人學習特點的正規出版社出版的教材;教學內容上要注重實用,教學方法上靈活多樣,讓接受成人法學本科教育后的學生真正做到學以致用即可。
2.借鑒普通高等教育先進模式,促進成教法學本科教學水平的提高
(1)診所式教學模式的試行
法學界大多數學者認為,在新的歷史條件下,法學教育必須體現素質教育的要求,換言之,新時期的法學教育,從根本上講就是法學素質教育,法學教育的首要任務是培養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的具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法律人才。這種觀念放在成人法學本科教學中亦適用。
2000年以來,我國普通高等教育法學教育改革中,引進了美國的診所式法律教育(Clinicallegaleducation),并結合中國國情加以改造,以創立法學教育的新方法,促使法律診所教育本土化,在清華大學、武漢大學等學校試行后收到了較好的效果。所謂的診所式法律教育是一種從案例教學法發展而來并借鑒醫學院臨床教學方法的一種全新法教育模式。從20世紀60年代開始,首先在美國各法學院興起。診所式法律教育,一方面,吸取了案例教學法的精髓,即經驗式的教學方法,另一方面,又在形式上借鑒了醫學領域的臨床教學模式,強調通過教師指導學生參與實際的法律運用過程來培養和提高他們的法律實踐能力,從而加深對法學理論和法律制度的理解。在成人教育法學本科教學中推廣“診所式教學”,雖然存在成人教育學生有工學矛盾等問題,但是經過改良后的診所式教學,在成人教育法學本科教學中也能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2)多媒體教學技術的充分運用
目前,在普通高等教育法學本科教學中,多媒體教學技術的運用已經越來越普遍,而在成人教育中則相對教薄弱。囿于成人教育短暫的面授教學時間,更多的教師為了完成教學計劃,趕教學進度,只能夠加快理論知識的泛泛講解,“演講”式的教和廖廖幾行板書的效果遠遠不及多媒體教學手段的充分使用。
在成人教育法學本科教學中,理論知識的掌握和實踐能力的培養在教學目標中幾乎各占一半的比重,多媒體教學模式的優點可以很好的滿足教學的多種需要。作為一種媒體技術,它所承載傳輸的信息是豐富的,形式是多樣的,覆蓋了教學系統的各種要素,具有全面性、形象性和使用的方便性,能提供最新的信息和各種便捷的服務,它提供了各個部門、環節和各種要素信息之間聯系的信息通道,具有多向性和交互性。因此,在法學教學中可以通過應用多媒體教學模式,針對不同的教學內容和教學對象,在不同的教學環節合理配置教學資源,充分、形象地模擬教學環境,組織學生采用多種有效的學習方法,以最經濟、最直接的方式達成學習目標。如通過網絡,將校園課堂和法院審判庭聯接起來,以實現真正意義上的案例教學;通過網絡,學生可以收集相關法學資料并參加討論,實現互動開放式教學。
三、進行改革的可行性
關鍵詞:卓越法律人才;法學本科教育;法治精神
1法學本科教育的目的
隨著我國公民法律意識的增強和對法治問題的關注,法律行業的發展狀況、社會責任、自我約束與外在監督日益成為人們社會公共生活的重要話題。尤其是“李莊案”、“彭宇案”、“案”等類似案件不斷發生,引起社會輿論廣泛關注,并已經深刻影響到普通公民的道德和價值判斷和對公權力的信任度,尤其是對執法和司法等法律從業人員本身的職業道德、專業能力的拷問,這些問題的背后蘊藏著社會意識、公眾信仰、價值取向等更深層次的命題。當公眾逐漸把視野集中到對律師行業、法官檢察官行業及政府公權力進行關注的時候,作為法律教育從業者,在深層次上也不得不對在未來司法改革方向中扮演重要角色的法學教育模式進行思考與反省。隨著我國法治建設的迅速發展和逐步完善,社會對法律專門人才的需求急劇增加,同時這也對高校培養高層次法學專業人才提出了新的標準和要求。法學類專業對人才素質、學歷需求較高,他們不僅要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素質,還要有深厚的專業知識背景和跨學科的行業知識。2011年,教育部根據《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推出“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這種定位揭示了目前高等法學教育在法治理念、培養方式、實踐能力等方面存在的諸多短板。為提高法律人才培養質量,各高校法學院和法學教師都積極探索具有自己特色的“卓越法律人才”培養模式。為實現這些培養目標,各高校法學院逐漸開始探索分類培養模式,積極尋求“高校-實務部門聯合培養”、“國內-海外合作培養”;各種法律診所、案例教學、模擬法庭、校外法學實踐教學基地等備受各高校的法學院重視。在這轟轟烈烈的卓越法律人才培養的大工程中,我們是否應該冷靜下來去思考,如何去真正實現“卓越法律人才”的目標?當下中國法學本科學生最需要培養的能力是什么?中國的法學本科教育存在的價值是什么?
2法學本科教育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
法律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課程,一個優秀的法律職業者不只是將法律條文熟記在心,只會紙上談兵,還要學會將其應用到實踐中去。法律條文不是生硬冷血的規則,而是為滿足大多數人利益而設定的人性化約束,這就要求法律的實踐者必須具有很強的理解力和洞察力對之予以靈活運用,從而保障法律的尊嚴,保證公平正義。首先,我國目前法學教育面臨的主要問題之一是學生知識能力的欠缺,即基礎性不足、覆蓋面不廣,并且受到或早或細的專業化傾向影響,某些高校還會在本科階段的課程設置上保留方向或專業,使剛入學的本科生易產生過早的自我設定。今天的法律環境如此復雜,某一法律問題可能涉及多個專業,而這種方向或專業的提前設定,無疑影響了對基礎知識廣度的獲取。而對于基礎知識的深度,做的又如何呢?關于這點,一直存在一種誤解,面對日益出現的新的法律問題,學生總會認為新問題需要新的法律知識來解決,容易忽略對作為分析基礎的原問題的思考,原問題是法律理論的最基本原則、概念,將新問題進行法律結構,歸類為法律的某些基本原理和概念,進而解釋分析歸納,從而為新問題的解決提供一種路徑和方法,而這種尋找原問題的能力,既是基礎的知識的深度問題,也是涉及學習如何學習能力的問題。其次,法學需要回應社會。市場經濟的發展和公民的民主訴求對我們的社會結構和社會管理模式形成一種強有力的推動力。社會結構的變化使得權力和權利的行使比以往任何時候都需要正當性的強化。在這樣的情況下,法學教育能否敏銳捕捉社會中的法律問題,及時融入法學教育中以對社會需求作出有力的回應,這是考驗一所法學院教學質量的驗金石。這也意味著法律學術與法律實務需要更緊密的聯系。大學僅教授大量豐富的理論知識又是不夠的,需要一定的實踐課程作為輔助,幫助法學院的學生去了解法學知識如何在實踐中應用。第三是法律職業道德教育的極度欠缺。目前,各高校法學院對學生進行一些職業訓練使他們掌握法律的實踐技能及操作技巧。然而,在中國目前的國情之下,法學教育不能走片面法律職業化的單行道。經過如此專業化培訓的法科學生們,帶著他們辛苦獲得的法律職業資格證書,走上了律師、法官、檢察官的崗位,能否有能力有資格承擔起解決社會糾紛、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偉大任務?法律不僅僅是一種規則,更是一種價值、一種精神。若法律沒有了權威,人們將不再相信它。只要法律不再被良好地遵守,法治夢想更無從談起。
3法學本科教育教學改革之轉型方向
法律人職業道德水平直接關系到一個國家法治狀況,法律不是萬能的,法律條文無法解決所有的問題,社會現象是復雜多變的。一個正義的裁判或決定誕生要依賴立法、執法、司法等各個部門的共同努力,而這些都離不開法律職業者自身的專業素質。這種素質不僅僅是專業知識,更重要的是作為法律職業者對法律本身的敬畏,如果法律職業者本身對法律沒有尊重與敬畏,我們又如何期待他們自身也會遵守法律,如何期待他們能良好地立法、執法和司法,又如何期待普通公民能很好地守法。
3.1從知識型向素質型轉變
為適應現代法治的要求,以專業化和職業化為背景,以培養具有高度專業化的法律素養、實踐能力和人文精神的法律職業群體為使命和目標。法律人才的培養至少包括兩個方面。一是能力的培養,包括基礎知識能力培養和學習如何學習的能力,它是法律人才培養之“軀體”。基礎知識包括知識的理解、適用和評價,在基礎知識的學習過程中著重對基本理論的透徹分析,同時不應過分追求對某些前沿、尖銳、新奇的觀點和理論的獲得,而是在熟練掌握基本理論之后,讓學生自己學會辨別、分析和判斷,把前沿知識作為一種附加題的形式,讓學生自己去研究、學習和討論。學習如何學習的能力之所以在法學領域內尤為重要是因為法學是一門無止境的學問,教師的教學任務不是將一切現成內容都毫無保留地教給學生,而是讓學生即使在沒有課堂講授的情況下,自身也能通過運用在法學教育中獲得的基本知識和素養,快速理解和運用新法律。二是素質的培養。它是法律人才培養之“靈魂”。這方面很容易被各高校法學院忽視,因為它屬于人的內在,是無法直接感知和評判的,它不會直接體現為對某個具體知識點的掌握,也不像司法考試通過率那樣能直接成為一種績效。因此,實踐中對于法律人才“靈魂”的培養必須引起重視,因為沒有“靈魂”的“軀體”終將是沒有思想的行動者,無法擔負起法治建設的重任。
3.2從法律的“技工”走向法律的“紳士”
中國的法學教育同時伴隨著這樣一種現象即法學基本上在各類大學里都是必開設的一個專業,大學的法學本科教育模式也逐漸走向技術化。如果說,對于一所中學,升學率是一個無形指揮棒,那對于目前大學里的法學學科來說,就業率、司法考試通過率,就是懸在高校法學學科頭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此種客觀壓力勢必會給大學的課程體系和人才培養目標造成價值上的錯位。在實踐中就可能培養出在專業領域可能出色,但在情感上欠缺人文關懷的人才。法學知識的獲得變成了一門技術,一門甚至是非法學本科的學生都能快速掌握技巧的技術,這一點從歷年非法學本科司考通過率可見一斑。而在目前以著重培養法科學生法律實踐能力為目標的法學改革中,要求學生對法律條文熟練應用,學會向法官、檢察官、律師一樣思考。于是,各種思維邏輯技巧、談判技巧、法律分析技巧,成為法律實踐課堂的寵兒,法律條文成為學生迅速提升自身實踐操作能力的必備武器。嫻熟的專業技術縱然必不可少,但真正的培養核心則是道德修養和社會責任感,須知只有德才兼備的優秀人才,才能真正做到服務社會,推動社會的良性發展,否則社會的良知也就無從談起。大學的社會責任不僅在于培養了多少社會精英,而更在于能夠培養具有歷史擔當的“民族脊梁”。法治離不開優秀的立法,法律條文公平正義的實現離不開執法者和司法者的道德和職業良知。在目前中國這樣一個特殊的歷史背景下,公民社會對法律的信任和守法意識缺乏西方法律文化深厚的歷史根基。沒有先天的文化土壤,只能依賴后天的法學教育,國民素質的養成,而對于中國,最現實的途徑,是從法學本科教育抓起,因為在這里,培養了一代又一代中國的法律從業者,法律的脊梁。法律不只是謀生的手段,它是一個社會共同的價值追求和人們生活的最高目標。作為技術的法學知識是最易為法學專業學生獲得與掌握的,但除此專業技能外,還應通過職業倫理的培養來抑制在專業技能的運用中所包含的技術理性中的非道德成分,以此來保障法學專業的未來從業者包括法官、檢察官、律師、公證、企業法律顧問等能夠堅守自己的職業道德底線,真正實現法律本身所追求的價值目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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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 要:我國地方院校法學本科教育在快速發展的同時,出現了教學資源不足,辦學定位、服務面向不明確,教學模式滯后等問題,改革迫在眉睫。地方院校應從合理定位、資源優化、教學模式更新等方面改革法學本科教育,走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特色辦學之路。
隨著高等教育大眾化進程,我國法學教育空前發展。到2011年,我國現有法學本科專業的高等院校近700所,法學專業在校生40余萬人。其中,絕大多數為地方院校的辦學成果。另一方面,與規模擴大成反比的是,法學本科教育質量下降,學生就業率低等問題日漸突出,法學專業已從幾年前的“香餑餑”變為“就業老大難”專業,這在地方院校表現得尤為突出。本文擬對地方院校法學本科教育中出現的問題加以剖析,試圖尋找出地方院校法學本科教育改革之方向。
一、地方院校法學本科教育之困惑
1.教學資源明顯不足
地方院校與部屬重點院校相比,辦學力量相對薄弱。反映在法學學科,就是與校內其他學科相比較,也屬于弱勢群體,教學資源明顯不足,突出表現在師資配備與圖書資料兩方面。
就師資而言,大多數地方院校法學院系專業教師數量不足,有影響的學科帶頭人少。尤其是近十年來借高校擴招東風而“升本”新開設法學本科專業的這些地方院校,師資隊伍中相當一部分是升本前的專科教師,在教學理念、知識結構等方面離本科教育的要求有較大差距。高職稱、高學歷的專業教師偏少,人才流失現象較為嚴重。同時,法學專業教師的增長速度遠遠低于在校生的增長速度,有的學校生師比竟高達25:1。
另一方面,很多地方院校追求“大而全”,盲目上專業,隨后投入卻跟不上,尤其表現在圖書資料方面。很多學校法學專業圖書很少,加之法學學科分支較多,所需專業資料更是讓圖書采購人員無從下手。僅是經典法學原著一項,在眾多地方院校圖書館或資料室中都并不多見。
2.辦學定位不明確
法學本科教育何去何從?應將法科學生培養成什么類型的人才?地方院校法學教育服務面向應該如何定位?這是近年來理論界一直在探討的問題。在實踐中,不少地方院校的法學專業培養計劃中,把“法學高級專業人才”作為培養目標,力圖將辦學定位與重點高校看齊,意在培養學術型人才[1]。這顯然忽視了自身辦學歷史、生源情況及教學資源等客觀實際因素。事實上,就地方院校法學本科專業而言,以司法考試為導向、面向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培養應用型人才理應成為地方院校所明確且踐行的辦學方向。
3.服務面向不清
高等學校是以“培養具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高級專門人才,發展科學技術文化,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為其主要任務。換言之,高校辦學就是要為社會主義建設服務,為社會經濟發展服務。那么,地方高校法學本科教育服務面向應該如何定位?是主動應對地方需求,還是消極、被動回避這一問題?目前看來,由于不少高校辦學定位不明確,辦學性質較為模糊,且受歷史因素影響,其服務意識、競爭意識尚顯不足,市場意識較為淡薄。相當一部分地方高校的法學專業很少主動應對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和行業、部門的需求,服務面向模糊不清。與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脫節,必然導致其培養的人才難以適應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需求[2],從而不斷失去社會的信任和支持,失去其應有的市場份額,危及其自身的發展。
4.教學模式滯后
辦學定位不明確,反映到教學上亦是問題不少。很多地方院校由于辦學歷史不長,辦學思想仍處于摸索階段,教學理念陳舊,教學內容滯后,教學方法單一,難以適應司法考試與學生自身發展的需要。不少學校長期以來只注重理論知識的傳授,忽視案例教學與實踐教學,忽略學生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等專業技能的培養,這也是近年來在司法考試的“檢驗”中,這些學校法學本科專業學生屢屢表現不佳的原因之一。
二、地方院校法學本科教育改革之必要性
1.學校生存發展的需要
學校的生存發展,決定于人才培養質量。人才培養質量往往以學生就業狀況為重要考核指標。而法學專業更具有特殊性,其職業要求往往以通過司法考試為前提,如此一來,學生司法考試的通過率也就成為檢驗學校法學教育成敗的標準之一。目前,地方院校法學專業所面臨的生存壓力空前,要在激烈的競爭中殺出一條血路,改革已成必然。
2.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
在法學專業學生就業難的同時,我國法律職業缺口仍然較大,現有法律職業人才的數量與質量遠遠不能滿足社會經濟發展的需求,這在各地方院校所在區域表現得尤為明顯。對地方院校法學本科教育而言,這也是其生存發展的機遇所在。因時制宜、因地制宜,調整自身定位,培養適應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法律人才,將是地方院校法學教育改革的重要方向。
3.學生職業發展的需要
作為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教育不僅要讓學生了解紙面上的法,更要了解和把握現實中的法,培養學生的法學使命感和法制建設情懷。地方高校法學本科教育往往偏重于理論講授,既難以適應社會經濟發展對人才的需求,也不符合學生成長和發展規律。對于師資力量較弱、學生基礎知識不夠扎實的地方院校來說,轉變辦學觀念,改革教學模式,將專業技能訓練作為教學的重點,以學生法律職業技能的培養為教學的根本目標,既符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又是對學生未來職業發展負責任的表現[3]。只有如此,學生才能在日漸激烈的競爭中獲得生存空間,實現自己的社會價值和人生價值。
轉貼于
三、地方院校法學本科教育改革之方向
1.明確培養目標
現階段,專科、本科、研究生三個層次構成了我國高等法學教育體系。這三個層次的法學教育,有著各自的歷史使命和培養目標。隨著高等教育辦學規模的擴大和社會對法科人才的要求提高,法學專科教育越來越難以適應發展需要,并將逐漸淡出。研究生招生規模的放大和就業壓力的巨增,致使很大一部分碩士、博士研究生畢業后選擇從事法律實務工作,從事理論研究的法科學生數量并沒有太大變化。而作為基礎性教育的法學本科教育,對其定位歷來眾說紛紜。從教育的本質來看,法學本科教育理應歸屬于通識教育,專業知識傳授應是其教學重點;另一方面,法學教育本身所具有的特殊性,決定了法學本科教育與法律職業的密不可分。無論是本科階段還是研究生階段,無論是從事具體法律事務還是從事學術研究,相關教育與職業發展都與法律實務有著密切的聯系。具體到地方院校,其培養的法科學生除了極少數進入研究生階段深造外,絕大部分都是通過司法考試走向社會,從事各種法律實務及相關工作。因此,地方院校應明確法學本科教育的學科建設方向就是以培養應用型法律人才為自己的主要任務,在保留通識教育的基礎上,增加更多的職業教育成分,將知識傳授與能力培養相結合,由此指導并推進教學模式的改革。
2.確定服務面向
服務面向也是高校辦學思想的主要組成部分。事實上,地方高校大多為省屬高校或省市共建高校,其性質決定了必須要以本地社會經濟發展為根本任務。因此,地方高校在辦學過程中,要充分考慮地方經濟社會的需要與支持的可能,明確本地區政治、經濟、文化發展的客觀實際和基本趨向、結構。具體到法學本科專業,則必須放棄盲目追隨重點院校法學教育的發展模式,在辦學思想上突出鮮明的“地方性”,結合地方實際,主動承擔為當地培養法律專業急需人才的任務,主動融入本地經濟建設的主戰場、同科技產業密切結合、促進地方經濟的快速發展,占據其應有的市場份額和生存空間。一方面要強化地方院校為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服務,另一方面要充分依托和利用地方的經濟、文化、教育等方面的豐富資源和優勢,充分利用地方對高等教育的需求,在“服務”與“依托”方面努力形成一種良性互動的機制[2]。這樣就可以在促進地方經濟的快速發展中不斷獲得地方更大的扶持和資助,進而擴大自身的生存與發展空間。
3.優化課程體系
在新形勢下,地方院校法學本科教育改革迫在眉睫。首先,當從優化課程體系入手。合理的課程結構,是法學教育的核心,也是改革的關鍵點。地方院校在確定為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培養應用型法科人才的培養目標后,就應緊緊圍繞這一中心任務,緊密聯系區域特征,結合法律及相關行業特點,分析職業和崗位需求,整合教學資源,發揮學科優勢,合理設置課程,優化并確定教學內容。在強調專業知識的系統、完整性的同時,要注重針對性、實效性,增加應用性內容;要及時更新學科前沿知識,讓學生了解學科發展動態;還要把法律職業道德培養貫穿于教學工作的始終。
4.改革教學模式
(1)案例教學。作為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教育通過案例教學法引導學生關注“現實的法”,由此培養學生的法學使命感和社會建設情懷。當前,我國高校法學教育中普遍采用了案例教學,但效果參差不齊[4]。對地方院校而言,如何克服當前案例教學中出現的種種不足,有效發揮案例教學的應有功能,是教育者急需解決的重要問題之一。
(2)實踐教學。法學也是一門應用性很強的學科。在培養應用型法科人才的過程中,實踐教學必不可少。為此,地方院校在反思并重整案例教學的同時,應加大實踐教學的力度。如根據不同年級學生專業發展水平,采用與之相適應的,諸如見習、實習、模擬法庭、診所式教學、開展法律咨詢及服務等方式,多方面訓練學生通過分析、解釋進而使用法律解決具體問題的專業能力。
總之,地方本科法學教育面臨著前所未有的壓力,改革是唯一的出路。為此,地方院校應從合理定位、資源優化、教學模式更新等方面改革法學本科教育,走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特色辦學之路,擴大自身的生存與發展空間,從而實現學科專業的穩定、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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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幾年,法學本科的教學改革一直是法學界討論的熱點問題,如何對本科教學中存在的一些問題進行改革,讓學生通過本科的學習,成為一名合格復合型人才,是我們目前的當務之急。本文就我國法學本科教學存在的一些問題進行分析,提出本科教學改革的具體方案。
2我國目前法學本科教學存在的問題
在我國的法學本科教學中,我們一直使用的是傳統的教師課堂教授,由于我國法學屬于文科類教學,法學的專業課一般都是簡單的理論分析和法律意義的闡述,這樣的教學方式并不利于應用型人才的培養,出現了以下幾個問題:
2.1學生在課堂上接受知識時顯得過于被動
在我國的法學本科教學中,一般都是由教師一人主宰課堂,教師一人在課堂上拼命地講,學生在下面拼命地記錄著知識點、法律概念,這樣的教學方式讓學生過于被動,整個課堂缺少一定的互動性,由于法學專業的特殊性,整個課堂顯得過于枯燥,并不能激發學生主動學習的熱情。學生對于教師過于依賴,只是機械地學習,并沒有主動地參與到教學活動中來。
2.2教師在教學中過于依賴指定教材
目前我國的法學教學仍然以課程為中心,任課教師以指定教材進行教學,制定教案,無論是學習還是考試,一般都會在指定教材的范圍內。這樣的教學就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學生只能在指定教材的范圍內進行學習,對于一些法學的概念和內容了解得也十分有限,對于一些法律的更新與完善,以及國外一些最新的研究動態,卻不了解,使得學生缺少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的培養。
2.3學生的主要學習活動范圍被局限在校內的課堂上
傳統的課堂講授式就決定了學生的主要學習活動范圍規定在學校的課堂上,學生為了應付考試,取得比較高的考試成績,只會去死記硬背一些理論知識,這些理論知識并不能很好地應用在社會實踐中去,這樣的教學方式也不利于應用型人才的培養。當學生在走向工作崗位后,會發現自己所學的東西過于死板并不能完全照搬到實際工作中去,帶來了很多的困惑。
2.4教師缺乏對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
長期以來,我國法學本科教育一直采用的課堂講授式,教師主要對系統的理論知識進行講解,扼殺了學生的創造性思維,學生往往只注重理論上的學習,卻缺乏對實踐能力的培養,雖然現在很多教師在課堂上也加入了案例教學,讓學生進行研討,但是在基于傳統的課堂式教學中,對于學生的創新力卻毫無作用。另外,傳統的法學教育往往過于專注法學本專業,而忽略了與其他專業的交叉,使得培養出來的學生只專注于法學本專業的學習,只有單純的法學理論知識,在畢業后很難做到舉一反三、觸類旁通,也就很難適應社會對法律職業能力以及對職業變更的需要。
3法學本科教育教學的改革建議
對于我國目前法學本科教學存在的問題,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3.1注重培養學生的實踐操作能力
我們歷來以傳授系統的科學知識為目的,卻很少考慮實際操作能力和社會對人才的實際需求,培養學生的實踐操作能力與扎實的理論學習同等重要,我們要將培養學生的實際操作能力作為一個長期的教學目標來實行,確定了這一目標,才可能在實際的教學中,讓教師更加合理地安排教學內容,對學生有側重地進行培養。
3.2改革教學方法和手段,努力提高教學質量
首先,對案例教學法進行進一步改革。教師在選擇案例時,要選擇典型的案例,選擇一些比較復雜的案例,在教師的引導下,讓學生一步步去解開難題,教師要選擇適合學生接受能力的典型性、疑難性案例,在講授過程中,要善于引導學生分析,一步一步接近核心,其間,教師可以組織學生進行分組討論,教師提出某個觀點讓學生進行分析,教師最后進行點評,這樣可以大大地開闊學生的視野。其次,利用多媒體教學的方法,提升課堂的質量。多媒體教學相比較傳統的教學,存在著很大的優勢,它通過圖像、圖形、以及視頻效果,使教學內容擺脫以前的形式單一、枯燥的書本知識,讓教學內容更加直觀、形象地在學生面前展現,使枯燥的理論知識更加生動。一些案例通過錄像的形式播放,使學生更為直觀地去了解案例,這既激發了學生的學習主動性,也大大增加了課堂的趣味性,讓學生從被動學習轉為主動學習,大大提高了教學質量。再次,考試形式并不一定非要采取閉卷考試的形式,閉卷考試固然讓學生可以更加牢固地掌握一些知識點,但是閉卷考試會讓學生為了考試而應付考試,期末的綜合考核內容可以采取“閉卷考試+平時成績”兩方面各占50%,讓教師注重對學生在平時學習的狀態,對平時案例討論、課堂表現進行打分,綜合進期末成績,這樣就可以讓學生全程參與到課堂教學中來。最后,采用診所式法律教育的教學方法。診所式法律教育是20世紀60年代從美國法學院興起的法律實踐課程,這種模式使學生可以接觸到真實的當事人和真實的案件,在教師的帶動下,可以讓學生將學習的法律知識運用到實踐中去,通過實踐運用,增加對理論知識的理解。這對學生的職業意識有很大的幫助,目前很多高校都采用了診所式法律教學,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3.3課程教學內容應與社會發展相接軌
知識來源于生活,同時生活亦是知識的大課堂,因此,課堂知識應依據社會的需求不斷調整課程體系與教學內容,根據市場變化增設或刪減課堂教學內容,更多地關注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所以,學校的課程體系設計與安排亦應該是動態化的,而不是靜止的、固化的,隨時根據實際的需求調整課程安排,滿足社會發展需求,以培養學生適應社會發展需要能力為最高發展目標。另外,教師在教學中,不應該簡單地依賴于教材,應該在教學中借助其他的教學資料,將不同的學者的觀點穿插于實際教學中,對于時下比較熱點的問題也要進行講解,可以舉辦小型的研討會,讓學生提出自己的看法與意見,教師要為同學們進行詳細的講解,擴大學生的知識面。學校領導也要安排專家適時地去課堂進行旁聽,讓專家對教學提出整改建議,推動教學的深化改革。
4結語
加入WTO將對法律,法律人才和法學教育帶來新的機遇與挑戰。
首先是對我國現行法律、法律制度的挑戰。我國長期實行計劃經濟體制,許多法律、法規仍然是為適應計劃經濟而制定的,沒有體現市場經濟體制中的市場調節和競爭機制,與規則相悖;已有的有關市場經濟的立法也不夠完善。據我國對外經濟貿易部公布的資料,我國現在有2000余條法律、法規與WTO不相適應,應該予以廢除或修改。與此同時,還需要制定、頒布一批與 WTO 相配套的新的法律、法規。WTO 對我國法律制度的挑戰,必將進一步促進我國法制建設的快速,使我國的法律,法規日臻完善。
其次,對我國法律人才培養產生重大影響。入世后,需要一大批能夠熟悉 WTO 規則,參與對外談判,簽約和處理涉外經濟貿易糾紛的律師、法律顧問和法律專家型的政府官員。從的情況來看,這種能夠適應WTO 需要的法律專業人才還相當缺乏。同時,按照我國在加入 WTO 議定書中已作出承諾,開放我國的法律服務市場,準許外國的律師事務所在北京、上海、廣州、深圳、海口等城市設立代表處,從事營利性的活動。律師及律師的后備人才必須以迅速提高自己的國際法律水平去迎戰。但是,目前具有這樣資歷和水平的律師專業人才十分匱乏。加速外向型法律人才的培養,是我國法學教育面臨的一種新的機遇與挑戰。
第三,對我國法學教育擴展和制度改革帶來了新的機遇與挑戰。我國在加入 WTO 的協議書中承諾對教育市場開放,允許成員國的教育機構來我國從事中外合作辦學,允許外方在合作辦學中擁有控股權,允許外國的專家來中國從事教育,擔任教師。對于我國高等法學教育市場,外國人一向十分關注,早在三、四年前,就有一些外國法學院來中國與我們的法學院校聯合舉辦中國法律講習班、法律碩士班等。同時,也有大批的外國法學教授來中國從教。這種中外合作辦學的新形勢,彌補了我國法學教育的不足,它不僅可以為我國高等法學教育注入大批資金,更重要的是可以引進外國的高級法律專門人才,這無疑可以促進和推動我國高等法學教育事業的發展,這種發展也必然會在我國高等法學院校引起一場變革,諸如辦學模式、培養目標、教學、教學等方面的改革。
二、我國法學教育的現狀及主要
我國的法學教育自改革開放以來得到了空前的發展。到2001年底全國普通高等院校設立法律專業的系(院)有391 個。法學專業本科在校學生約為21萬人,法學碩士點201 個,授予法學碩士學位6500 余人;法學博士點共38個,授予法學博士學位330余人,為國家培養了數萬計的法律專業人才,從而使政法干部隊伍的結構和素質得到了明顯的改善,特別是對我國律師隊伍的發展起到了巨大作用。
但是,高等法學教育的現狀仍不能滿足和適應對法律專業人才的需要,法學教育仍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為:
1.法學教育與法律職業相脫節
我國的法學教育是高等專業教育,并非法律職業教育。因此,長期以來法學專業教育與法律職業相脫節,即法學專業的畢業生不能直接從事法官、檢察官和律師等法律職業;而法官、檢察官、律師和其他法律工作者又不一定是法律專業畢業的。非法律專業畢業的人,沒有經過法律專業的人,也可以從事法律職業。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是多種多樣的,但它所帶來的負面影響卻是顯而易見的。一是大批的法官、檢察官律師、司法行政官員,立法人員等是非法律專業人士,他們沒有接受專門的、正規的高等法學教育,不具有較寬厚的法學和國際法知識。據資料顯示,1995年,全國受過法律本科教育的律師僅占20%,法官 5%,受過法學生教育的法官僅占0.25%.這種現象的直接后果是,影響了政法機關的人員結構和法律工作者專業素質。有人說,一個沒有學過法律的人從事法律職業,比一個沒有學過醫學的人上手術臺給病人開刀做手術更加危險。二是法學專業畢業的學生就業困難。現在中國的法律、法學教育界有一個怪現象,即一些政法機關沒有或很少有法學本科以上學歷的專業人士;一些法學院校的法學本科畢業生卻又進不去政法機關,當不了法官、律師和檢察官,呈現了就業困難的現象。十分明顯,這不是法律人才過剩,而是非法學專業的人才占據了本來應屬于法律本科畢業生應占據的崗位。事實上,我國現在法學教育的規模并非過大,與一些發達的法治國家相比還相差甚遠。如,美國現在有法律院校約250個,在校法律專業學生為12萬人, 而美國的總人口僅為我國的1/6.又如,從我國律師隊伍的情況來看,預計到2010年我國需要專職律師約30萬人,而現在僅有約10萬人。每年我國法官、檢察官減員為3—4 萬人,而每年畢業的法學本科生僅為 2萬人,尚不能補充法院、檢察院的自然減員。這一切都證明,我國法學教育的規模不是過大,法律專業人才不是過剩。現有的法學教育仍不能滿足日益發展的法治建設的需要,法學教育仍需適度穩步地發展。
2.法學教育的質量有待提高
20世紀90年代,我國高等法學教育的大發展,使法學專業成為全國最熱的專業之一。一些大學、學院在一無師資,二無圖書資料的情況下,就舉辦法學專業,開始招生。這種一塊牌子高懸,三、五個人主事的所謂法學院系或專業不在少數,特別是那些理工科院校辦的法學專業質量更令人擔憂,一些辦學比較長的法學院校在這種形勢下也盲目擴大招生,造成師生比率嚴重失衡,圖書資料嚴重不足,學生學習、生活環境惡劣,整個校園人滿為患,學校的辦學質量明顯滑坡,使法學教育的規模和質量矛盾日益突出。
三、對法學教育改革的思考
面對加入WTO所帶來的機遇與挑戰,為了主動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民主法制建設的需要,法學教育必須進一步深化改革,培養更多、更優秀的法律人才。
1.調整辦學結構,整頓辦學秩序
我國法學存在著多層次、多元化和無秩序的辦學狀態。應該停辦大專、中專以及法律職業高中等低層次的辦學形式,改為以法學本科為最低起點。法學本科生源不應限于高中畢業生,應該吸收其他專業的大專或大本畢業生,或者有一定工作閱歷的同等水平的人員考入法律本科深造。適當增加法學雙學士、第二學士學位的本科生,多培養高層次、復合型的人才。法律本科的學制可以多樣化,如:4年制:“2+3”的雙學士學位制,即在綜合大學的二年級學生中招生加學法學的主輔修制:“4+2”的第二學士學位,即從普通高校非法學專業畢業生中招收,再學二年法學:“4+3”的法律碩士,即在非法學專業的本科畢業生中招收,再學三年法學取得法律碩士學位。
減少法學成人教育的辦學層次,壓縮辦學規模,提高法學成人教育的辦學質量。目前,電大、自學、成人函授等形式的法學大專應予淘汰,以本科為起點,并且要適度壓縮控制辦學規模,防止過多過濫。目前,一些成人教育不能保證教學質量,畢業生與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的本科生含金量不同,差距較大。這類畢業生數量大、質量低,對普通高等學校法學本科生的就業造成很大的競爭和沖擊。
在保證質量的情況下適度擴大法學碩士生的招生,增加法學博士點,有條件的院校可以按法學(一級學科)招收博士研究生,為法學教育、法學研究以及立法、司法部門培養高級專門人才。適當控制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的法律專業數量和招生人數。大力擴大法學第二學位、法律專業碩士的招生,培養更多的高層次、復合型人才。對于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近幾年興辦的法學專業,應盡快進行專業評估。對于不符合辦學條件,達不到培養目標的,要限期改進,逾期不達標的,應予以停辦。
2.法學專業教育與法律職業掛鉤
提高法律專業隊伍的入門門檻。各級法律職業人士必須是法學本科畢業生,不允許非法學畢業的本科生從事法律職業,盡快改變那種“法律職業是萬金油,誰都能干”的狀態。法學本科畢業生必須要取得學士學位,參加國家統一的司法考試,取得合格資格者,才能進入法官、檢察官、律師和其他法律專業性工作崗位。在進入具體崗位之前,還應該進行崗前培訓。崗前培訓可由職能部門與有關政法院校共同進行。應把法律培訓視為后續教育,是法學教育的延伸。
3.地制定法學本科生培養目標
法學本科是法律專業的基礎,也是高等法學院校工作的重心。高等法學院校究竟要培養什么人,如何才能使學生適應的需要,這是學校頭等重要的大事。高等法學本科生的培養目標應該是為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服務的、高素質的法律人才。這種高素質體現為基礎扎實、專業面寬、心理素質高和適應能力強。
這里,首先強調的是基礎素質,即思想、素質和人文素質。法律就其本質而言,對從事法律職業的人的政治素質應有更高的要求。法律專業人士應該具有追求真理、維護正義的崇高思想;應該忠于祖國、忠于人民;應該具有崇尚法律、法律至上的堅定信念。一句話,是法律的衛士。不唯權、不唯上、不謀私利、公正謙明、剛正不阿。法學家也應該是關心國家和社會發展的政治家。法學教育擔負著為國家、社會培養治國人才的重任。現代法律人才還應具備一定的人文素質。法學是人文社會科學,法律來自于社會,是社會需要的客觀反映。法律職業人士必須全面認識社會,深刻地把握法律文化的背景,了解現代科學技術和市場的動態,更好地認識現代社會新型的生產關系和社會關系等都是現代法律人才必備的條件。法學本科生不僅要的,還要學習一定社會學、管、經濟學和科學知識。使其在濃厚的文化氛圍中全面發展。
其次是法律專業素質。法律專業素質是指法律職業者所應當具備的職業技能素質。它與法律職業者的執法水平和執法能力有著密切的關系。現代法律日益完善,要求法律從業人具備較寬厚的法律專業知識,了解法學專業的最新科學成就和發展趨勢,能夠熟練地運用法律去、處理復雜的法律關系。法律專業本科生在校期間應該必修法學基礎理論、憲法、行政法、民事及刑事實體法、程序法以及國際法等課程。這些課約為十四、五門,屬于專業核心課程。在必修的核心課之外,應該擴大選修課。法學專業的學生依據自己的興趣、愛好和研究方向,可以選擇一個專業方向,學校應為每一個專業方向規定一組限選課程,作為對必修課程的補充。例如,選擇國際經濟法方向的學生,必選“國際經濟組織法”、“國際貿易法”、“國際投資法”、“國際法”、“海商法”等課程。在此之外,應另為學生安排一定數量的任選課,以擴大學生的知識面。限選課和任選課的總和應為專業核心課的二倍。這樣培養出來的學生既有法學專業的共性,又有不同學生的個性;即保證了法學專業必不可少的專業基本知識;又發揮了學生的不同特點。學生畢業后,既可以在法律的大環境里從事一般性法律工作,又可以依其所長從事某一個特殊領域的法律工作。這樣才能適應未來社會對法律人才的多方面的需要。法律專業的學生才能有廣闊的就業機會。
再則是能力素質。要培養學生有較強的適應能力和操作能力。在注重培養專業知識的同時,更應該注重能力的培養。這種能力包括:分析和解決的能力、社會組織能力、語言和文字能力、掌握和運用現代辦公設備的能力等。法學本科生畢業后絕大多數將在法律部門從事實際工作,只有少部分人繼續深造,將來從事法學教育或法學研究工作。如果法學本科生不注重能力的培養,不具有運用法律知識服務于社會的能力,或者缺乏組織、運用知識的能力,這樣的學生是書呆子,是不會受社會歡迎的,也是難以勝任法律工作需要的。況且,未來的社會分工細致,人們工作的崗位多變,這就要求學生有較強的適應性和能力。
新形勢下的法學教育應該面向世界,注重培養外向型的現代法律人才。具體地說就是,現代的法律人才應該能夠掌握國際法律知識,具有在國際大舞臺上提供法律服務的能力,因為,加入WTO后,我國不僅在經濟貿易上“入世”,而且在法律上也必須“入世”。法學教育承擔著為“經濟的法律入世”培養大批法律人才的重任。因此,法律專業本科生應加大對國際法、國際私法和國際經濟法律課程的學習。加大對外語的學習,努力提高外語水平,能夠運用外語和國際法知識同外國的同行、對手進行交流、開展工作。有條件的法學院校應保留或增設“國際法”或“國際經濟法”專業。培養外向型的現代法律人才,以適應加入WTO的需要,1998 年全國專業目錄調整時,不分具體情況、把原有的國際法專業(或國際經濟法專業)統統砍掉,實行一個大法學專業的做法,不一定適應新形勢發展的需要,應有一定靈活性。
4.改進辦學模式,變一統天下的公辦大學,為公辦大學、中外合資辦學、公辦民助大學和民辦大學并行的辦學模式
入世后,允許外國人來華投資辦學,這就為法學教育帶來了新的機遇。中外合資辦學,不僅吸收了外國的資金、設備,更重要的是引進了外國法學教育的和,引進了外國的師資和教材,以及先進的管理系統,這是對傳統法學教育的挑戰。我們在中外合資、合作辦學過程中,既要吸收外國的先進的東西,又要抵制外國文化中的糟粕;既要保留我國法學教育的優良傳統;又不能因循守舊,一味地排外。只有這樣,我國的法學才能躋身于世界法學教育之前列,才能實現法學教育“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的要求。
5.改進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