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9-28 08:51:17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法律知識培訓意義,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市關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相關要求,進一步增強全公司員工的法律法規意識,提升全公司法務工作水平。今天上午,我們邀請XXX律師事務所XXX、XXX兩位同志就《民法典》、《合同法》等重要內容進行了講解。下面,我就做好全公司的普法教育及法務工作,講幾點意見。
一、要充分認識開展普法教育的重要意義。首先,開展普法教育是依法治企的基礎,倘若企業員工缺乏法律知識、法律意識淡薄,依法治企也就無法實現。其次,開展普法教育是防控企業法律風險的有效措施。公司在經營中難免會面臨各種各樣的經濟糾紛,如果沒有預先防范的意識,就無法規避潛在的法律風險,結果將會對公司帶來重大經濟損失,影響良好聲譽。再次,開展普法教育是提升員工法律素養,幫助樹立正確法律觀念,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依法維權的重要途徑。
二、要切實加強企業法律法規學習教育。一是各部室、各子公司負責人要充分發揮示范帶頭作用,帶頭學法守法用法。二是要加強對《公司法》、《合同法》等重點法律法規和崗位適用性、禁止性法律法規的強化學習,切實提高履職能力。三是要進一步健全學法常態化、制度化機制,建立普法責任制,形成以集團公司法律事務部負總責,其他部室和各子公司共同參與、密切配合的法律宣傳教育制度,做到普法工作與業務工作同要求、同布置、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切實提升公司員工法律意識和學法熱情。四是要夯實普法教育的文化基礎。要將日常普法與關鍵時點普法相結合,充分利用節假日開展形式多樣的法治文化活動,營造良好的法治氛圍。
三、要切實提高法務工作水平。一是進行合規性審查,法律事務部、各子公司負責人要熟悉合同簽訂的流程、程序,職責與權限。對于合同的審批,一般合同由子公司、部門負責人按照企業現有模式結合法律專業技能從合同真實性、商務條款合理性等方面審查審批,重大合同要及時報集團公司,由法律事務部對合同合法性、嚴密性、可行性進行審查,再交集團公司分管領導審查,提交董事會議研究決定。二是加強風險控制。各部室、各子公司負責人要在熟悉公司的業務的基礎上,積極探索出一套適用的風險防范制度,在發現風險的時候及時反饋給法律事務部門,由法律事務部負責提供法律咨詢或者解決糾紛的意見建議,做到提前預防;同時法律事務部結合存在的風險對公司內部的人員進行業務相關的法律法規的培訓,從而形成法務工作與業務工作相互了解、密切配合的工作機制,共同預防風險事件的發生。三是提供決策支持。法律事務部在參與或者列席公司重大項目或者商業談判時,要充分發揮專長,進行法律風險論證,提供風險解決方案,切實幫助公司做出正確決策。
作者:何曉璐 唐英姿 李芳 陽娟 單位:湘潭職業技術學院
討論
法律知識方面1993年3月26日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護士管理辦法》,對護士的工作職責和義務及執業資格等一些事宜作了規定。2002年2月20日《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自2002年9月1日施行,規定了醫療事故的定性和處理等原則,是衛生行政處理和法律裁決的依據。該條例中增加和改變了許多內容。2002年,4月1日施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將本屬于原告應負的部分舉證責任分擔給被告承擔,舉證倒置不但把責任的行為轉移給了被告,而且也把舉證的結果責任轉移給了被告,在規定的期限內,被告拿不出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就要承擔敗訴的結果。因此護理人員在臨床工作中一定要熟知護理工作中存在的法律問題,以減少醫療事故和醫療糾紛[1]。大部分護生缺乏相關法律知識本次調查結果表明,護生對護理相關法律知識掌握程度低,缺乏相關法律知識。如醫療事故的處理辦法回答問題正確率大專僅為19.1%,中專更低,僅為13%,在所調查的十個問題中,回答問題正確率達到50%以上的僅有三個問題:護理侵權行為與犯罪、疏忽大意與瀆職罪和品與物品的管理,而這個問題是《護理學基礎》課程中涉及的重點及考點,因此護生掌握程度較好。而其他問題課堂內容涉及比較少,不是課程的重點與難點,學生不重視,因此調查中護生掌握程度低。護生對護理相關法律知識的掌握程度存在明顯學歷差異,學歷不同對法律知識的掌握程度也不同,專科護生對法律知識的掌握程度比中專護生好,且差異有統計學意義。學歷層次不同,護生年齡、理論知識掌握程度、綜合素質均有所差別。一般情況下,中專護生由于起點較低,且學校護理專業教育時間有限,其對護理專業理論知識掌握度較差,另外中專護生年齡偏小,責任心也欠佳,故對護理相關法律知識掌握程度較低。而專科護生大多已成年,學習能力及意識均優于中專護生,并關心專業相關知識,故對護理相關法律知識掌握程度較高。大部分護生對護理相關法律知識有需求從表2中可以看出,大部分護生對護理相關法律知識有需求,但也存在明顯的學歷差異。在所調查的護生中,大專護生僅有3個、中專護生僅有6個持無所謂態度,而大專護生有61.7%表示有強烈需求,中專護生僅有27%有強烈需求。這說明學歷層次高的護生對工作質量要求高,學歷層次低的護生對法律知識的需求欲比較低。同時護生對護理相關法律知識有學習的欲望,只要有合適的途徑,會取得良好的效果。護生希望增加法律教育在調查中,如表3所示,護生獲取相關法律知識現有的途徑及希望獲取途徑排前三位的均為:課堂教育、講座及醫院培訓。這說明調查的護生中,大部分喜歡采取被動的受教育方式,這也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而主動的通過關注新聞媒體、法律法規來獲取相關知識只能作為一種輔助手段。
建議
課堂授課增加相關法律知識目前,護理專業學生只開設了《法律基本知識》,而沒有專門的與護理有關的法律課程,只有在《護理學基礎》基礎中涉及一些散在的、不系統的相關法律知識。而在德國護理基礎教育中設有《與職業有關的法律》、《公民法》兩門法學課程,總共140個學時,占全部理論課學時的5%[2]。因此,在護理專業授課過程中,增加護理相關法律知識是非常有必要的。定期舉辦護理法律相關講座大學學習生活應該是多樣化的,講座已成為現在大學學習的一種重要形式,通過講座可以讓學生學習到很多專業相關知識,提高學生的學習興趣。為了讓護生認識到護理相關法律的重要性,提高護生的法律意識,可以定期舉辦護理相關法律講座,這是護生獲取護理相關法律知識的重要途徑。實習醫院定期法律知識進行培訓要提高護生對護理相關法律的掌握程度,醫院與學校有著同等重要的作用。在護生進入醫院前,可以進行崗前培訓,不僅培訓護生的護理專業知識及護理操作實踐,同時也要注重對相關法律知識的培訓。在實習期間,可以不定期的組織法律知識培訓,提高護生的法律意識,使護生明確護理工作中的法律問題,已降低實習期間法律糾紛的發生率。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15)17016302
1問題的提出
在知識產權專業的課程設置中,法律類的課程無疑占了較大的比例;并且,在我國的學科分類體系中,知識產權本身也被分在了法學項下。然而,現實中知識產權專業卻與法學專業有著一定的不同:通常知識產權專業招生的對象為理科生,就業方向偏重于專利人等方向,學生除了法學知識以外,還要開始一些非法學課程,如管理學、機械制圖等;而就法學課程的開設本身而言,知識產權專業因其專業特性,通常要突出“知識產權”的學科屬性,因而會增加知識產權相關專業的比重,對于專利、商標、著作權等往往單獨開設課程。這種情況會使得知識產權專業法學課程的比重相對降低,有些專業的法律核心課程不再開設:如《憲法》、《國際法》、《國際經濟法》、《國際私法》、《中國法制史》,有些法律課程會某種程度上“縮水”,如《經濟法》僅開設《競爭法》等等。開設課程與課時量的有限,在一定程度上使知識產權專業的學生,在法律知識學習方面不如其他法律專業學生那么系統化。但就現實需求而言,社會作為需求方,需要的仍然是受過系統法律訓練的知識產權專業學生,并不會考慮知識產權專業開課時課時量的有限性。這就對于知識產權專業的法律課程教學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在有限的時間內使學生受到更為專業、系統而有效的法律專業培訓?
結合筆者多年來作為學生參與法律課程學習,作為編輯參與法律教材編輯、參與法律教材編寫,以及作為教師進行法律專業課程講授的經驗,筆者認為,在有限的時間內做到更為有效地傳達法律知識,需要對現有的法學教育體系進行更為深入的研究與剖析,提煉其更為有效的部分,刪除或者簡略講述一些冗余部分,方能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目前法學教材的編寫,多著眼于一種學科的整體敘事,例如,一個學科是如何產生、如何發展,等等,有哪些整體敘事所需要的原則,有哪些基礎概念,哪些基礎規則,等等。事實上,各學科的教材之間一定程度上缺乏必要的勾連,如“法律關系”“法律行為”這種基礎概念,在法理、民法課上講授,但不一定能貫穿到行政法等課程中去。同一套教材中,有時甚至會出現不同分冊基于不同的學科立場,出現編排知識的重疊、沖突,以及一些知識的遺漏等等。而現在高校的教學又往往是某一學科由專門的老師負責,一個教師通常不會去深入了解其他學科的課堂給學生講授了些什么,不同的學科之間呈現各自為戰的情況。如果每個教師僅著眼于本課程的教材對學生進行講授,則兩種情況難以避免:不同課程之間的知識缺乏配合與銜接,知識出現重疊或沖突;各學科基于本學科立場的知識過多,加大了教學負擔。
2現代法學教材中的三種知識
基于這種現實,筆者以為,需要對于各學科的法律知識進行一種整體上的評估,在此基礎上對相關的法學知識進行通盤的考慮,以培育學生準入法律共同體以及掌握相關法律實務技巧為目標,重新考量不同課程中哪些知識需要向學生講授、不同的知識如何向學生講授,以及不同的課程如何相互配合形成一個整體的法學知識體系。
在這種背景下,筆者以為首先要區分法學教材里的三種不同的知識:法律知識、法史知識與比較法知識、法哲學知識。上述三種不同的法學知識往往被參雜在一起共同構成了法學教材的內容,但這三種知識其實是不同的知識,并且對于培養學生的法律實務能力有著不同的意義。
法哲學方面的知識主要是一種對于法律整體性理解的知識,如法律到底是什么?法律在本土維度如何界定?我們應該如何看待法律?法律現象要體認哪些價值完成哪些社會功能?等等,上述知識其實并不僅僅體現在法理學中,其他部門法多少也會有些涉及,如民法如何自我定位,等等。這類知識嚴格意義上都屬于法哲學方面的知識。這種知識對于學生整體上認知法律現象會有一定的幫助,但需注意:這些知識往往存在著很多分歧,如關于法律的概念,不同的法理學派認知差異很大;對于什么是知識產權,學界其實也不存在完整意義上的通說。因此,法哲學知識本身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并且,法哲學知識本身與法律實務之間的關系不大,因而陳衛東等教授甚至曾經建議在司法考試中取消法理學的部分。而對于普通的本科生教學而言,法哲學的知識產權對于進行法律研究意義非常重大,但對于培養學生的法律實務能力意義有限,因而在教學體系中,教師應該有所區分,對于多數學生,可以縮減法哲學的授課內容,并且保證法哲學方面的授課保證在相關知識已有共識的基礎上。當然,對于培養學生最基礎的法律認知、法律方法等方面的法哲學知識,依然需要重點向學生講授,當然這種講授不是幫助學生提升對法現象更為深刻的認知,而是幫助學生學習其他部門法知識做有益的鋪墊。目前有的高校法理學被劃分為法學導論、法理學兩門課程,事實上法學導論課程就擔負著上述鋪墊的功能。
法史以及比較法方面的知識通常出現在各部門法的教材中。一般的部門法學科都會對自己的學科史進行一個回顧,建構本學科的一個延續的敘事。同時會將其與該部門法相關他國家的對應法律制度納入進來。法學教材的這種書寫方式其實是為了建構獨立的部門法敘事,使一個部門法形成內在的特有的知識譜系。但是,需注意,法史的知識以及比較法知識,都不是現行有效的國家實定法,如果學生不能有效地從部門法敘事中區分出這兩種知識,誤以為這兩種知識本身是有效的本國實定法知識,反而無助于學生實務能力的培育,甚至會潛在地削弱法治所必須的法律人尊重本國現行實定法的倫理要求。因此,首先需明確,法史知識與比較法知識對于法學學科建設有意義,但對于法律實踐意義不大,并且在中國現實語境中,這些知識都只是描述性的,而不具備法律上的規范性;因而可縮減這類知識的講授比例;同時,在講授時,需要教師著重提醒學生這類知識并不是我國生效的實定法知識,本身不能作為生效的法律規則而援引,以免給學生不必要的誤導。
相比上述法哲學知識、法史與比較法知識,真正的法律知識應是基于國家實定法的一天闡釋體系。這種知識是面向實踐的,是學生應該重點學習的。下文將對這類知識進行進一步的剖析。
3對于法律知識的類型化
如筆者上文所言,相對于法哲學知識、法史與比較法知識而言,法律知識的傳授才是我們本科法學教學的重點。而如果跨過學科的藩籬對于法律知識進行具體剖析,則可以發現事實上存在三種不同層面的法律知識。
第一個層面是經驗描述層面。這個層面的法律知識是最基礎的,包括實定法文本知識,以及法教義學所提煉的概念、規則、原則等法律三要素,同時還包括由規則組成的制度。這些知識是法科學生學習法律的基礎。對于這種知識的學習,主要靠的是學生的記憶。而教師則需要從實踐運用的需要出發,對眾多的實定法文本知識進行鑒別分類。對于最基礎最重要在實踐中最常用的知識,應該要求學生準確記憶;對于一些在實踐中有可能用到,但運用頻率相對較低的知識,則需要學生熟悉、了解,避免可能的錯誤理解即可;而對于那些在實踐中運用頻率較少的知識,則需要學生大致了解一下知識的基本脈絡,例如什么樣的法律文本在做相應的規定,碰到類似問題應該到按照什么樣的方向檢索知識,即可。而不必一味地強求學生記憶所有的實定法文本。
第二個層面的知識是實踐運用層面的知識。單一的經驗描述層面的知識,還不足以使一個學生具備運用法律知識解決法律問題的能力。這種情況下,實踐運用層面的知識就顯得非常必要,只有具備了這種知識,學生才能夠說真正具備了法律實務方面的“技能”。在具體而言,在法律的實踐運作中,三種技能非常重要。其一是事實認定方面的技能,具體而言又包括兩種技能:閱讀事實材料,從中發現相關的法律意義;尋找相關的證據,為自己的法律主張辯護。只有具備了上述兩種技能,一個法務工作人員才能有效地將生活事實與法律規范勾連起來,從而使法律適用于相關事實。其二是以法解釋學為基礎的法律方法。法律文本通常本身并不一定具有確定的規范意義,尤其是對個案的規范意義,這就需要解釋技巧、推理技巧,從客觀的文本中去發現有關于個案的意義,從分散的條文中去總結完整的法律規整。因此,幾種主要的解釋技巧以及基礎的邏輯推理方式的培訓,對于法科學生同樣不可或缺。其三是查找法律的方法。如上所述,法科學生無法也沒必要機械記憶所有的條文知識,在這種情況下,遇到具體個案時,去查找檢索法律的能力就非常重要了。只要學生能夠有效運用各種工具查找到相應的法律條文,即便他不能準確記憶這些條文,他仍舊能夠較好地運用相關法律知識處理問題。
第三個層面的知識是思辨層面的。這種知識往往伴隨著一些法律學科的主流的價值觀念。這種知識雖不直接面向實踐,但卻往往作為法律共同體理解法律條文的共同前見而在場,因而學生也有必要學習一些這方面的知識。另外,思辨層面的知識對于培育學生的自主思維能力,養成獨立思考、批判性思維等作為大學生乃至作為研究者非常重要的思維習慣,從而實現學生素質上的提升,也是非常必要的。
關鍵詞:職工;法律知識培訓;針對性;有效性
一、企業職工法律知識培訓的意義
一個企業作為一市場的主體,面臨著許許多多意想不到的風險,毫無疑問,法律風險是所有的風險中最突出、最基本的表現形式,并且具有法定的強制性,任何人與事物都不能與之抗衡。一旦發生法律這種風險,往往很難去控制當時的局面,進而就會給企業帶來無法估計的損失,那么企業多年積累下來的經營績效、榮譽、信譽等等往往就會因為法律風險預測不利、估計不足而受到嚴重的損害。近些年來,隨著我國法律建設進程的不斷推進,各種相關法律的不斷修改、完善,越來越多的法律在處理事情時已經做得比較完美,這樣就要求企業里面的職工不能只是緊緊停留在掌握某些基本的法律知識,而是應該努力的構建一個屬于自己企業職工的法律知識平臺,進而培養職工的法律思維方式并且樹立牢固的企業職工法律風險防范意識,嚴格做到對企業的職工進行強化與引導。最后才可以讓企業在眾多的競爭中處于不敗之地。
二、企業職工法律知識培訓中存在的問題分析
當前,盡管一些企業比較重視職工的法律教育,也進行了一些相關的培訓活動,但是其成效卻不盡如人意。
(一)對于企業職工法律知識培訓的針對性問題分析
職工法律知識培訓的針對性不夠強,主要表現在企業雖然對職工進行了一些法律知識的培訓,但是這些企業一般只是進行了一些相關的法律理論知識的教育,在對和企業生產經營服務相關聯的法律問題方面卻缺少系統的、有針對性的分析研究。相當多職工了解法律知識甚少,他們雖然接受了法律理論知識的培訓,但是相關的法律實踐匱乏,例如亟需對職工進行企業突發事件的應對演練實踐教學等。因此企業花了錢搞培訓,卻沒有取得想要的效果。
(二)對于企業職工法律知識培訓的有效性問題的分析
職工法律知識的培訓的有效性比較低,主要表現在企業在對職工進行法律知識的培訓活動中,盡管企業花費了大量的人力和財力,可職工對企業突發的法律事件卻不能及時很好地加以解決,往往會造成公司的嚴重損失。
三、提高企業職工法律知識培訓的針對性和有效性的途徑
針對以上對于提高企業職工法律培訓的問題,提高企業職工法律培訓的有效性可以從以下幾點做起:
(一)完善公司內部控制制度
當前隨著社會迅速的發展,很多企業在內部控制制度的建設方面參差不齊,誘發了大量案件的發生,這些案件不僅給國家和企業造成了經濟損失,也使得企業的信譽度大大降低。所以,企業必須重視對職工的法律教育,培養職工知法、守法的法律意識,增強職工對違法行為的辨別能力,把違法苗頭消滅在萌生階段,盡可能地降低發案率。通過嚴格執行企業內部控制制度,使職工更好地服務于企業、貢獻于社會。
(二)提高企業職工的自身素質
目前看來,大多數企業都面臨著同業的競爭和挑戰。無論是從企業的生存和發展來看,還是從客觀環境的要求來看,都需要不斷地提高職工的自身素質。因此,企業應教育職工不應滿足于現狀,要求職工去認真學習相關的法律法規,時刻提醒職工保持清晰的頭腦,不斷充實自己,增強其法律觀念,從而提高自身的綜合素質。
(三)建立健全職工法律援助中心
各地區的工會組織應該充分整合自己區域的工會窗口、困難職工幫扶中心以及法律援助機構的資源,要建立起各級各類職工法律援助機構,將法律援助機構從省市級縣級工會組織向鄉鎮、街道社區、工業園區發展并延伸,如果有必要還可以將法律援助機構延伸至企業,通過設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等方式,使得法律援助工作的覆蓋面逐步擴大,基本形成省、市、縣、鄉、企業等各級各類職工法律援助中心網絡,在加大對弱勢職工的法律援助過程中普及法律知識,進一步提高職工法律知識培訓的針對性、有效性。
(四)不斷地完善勞動保障法律制度
一是國家要不斷地完善相關的勞動保障法律,根據經濟發展的進程去不斷完善勞動和社會保障方面的法律規范體系。二是要在全國開展“職工法律援助服務示范單位”的評選活動,從硬件和軟件兩個方面進一步提高企業及職工的法律意識。三是監督并督促各地區的工會機構去完善自己的業務規范和服務標準,建立健全的投訴處理制度、信息統計等內部管理制度。四是加強各地區的法律援助經費的管理,嚴格執行相關經費的開支范圍,并確保資金的使用安全。
(五)開展優秀企業和優秀職工的評選
建議各地區每年對所有企業至少開展一次優秀企業和優秀職工的評選活動,對于最終評優的企業要發放榮譽證書以資鼓勵。要求所有的企業在內部進行優秀職工的評選,把那些學法懂法守法、工作業績較好的職工評選為優秀職工,對于優秀的職工,企業應該發放榮譽證書、進行相應物質獎勵,從而在全社會形成爭做優秀企業和優秀員工的良好氛圍。
四、結語
提高企業職工法律知識培訓的針對性和有效性,需要建立企業職工法律知識培訓平臺、完善企業法律保障制度、構建高效的內部管理控制機制、增強企業和職工的法律風險防范意識等等,用這些方法來消除企業因各種法律風險而引發的訴訟、行政處罰亦或者是仲裁等造成的經濟損失。其實,很多企業在經營過程中,會不可避免地面臨著諸如不正當競爭、合同欺詐等許許多多的法律風險,企業只有在構建高效的防范經營風險的機制的同時,大力提升職工隊伍整體的法律知識水平、加強職工的法律意識和法律思維方式的培養,才能有效減少法律風險發生,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同時也為創造和諧企業提供有力支撐。
作者:姚兵 單位:武漢工程職業技術學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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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明確定位,創新發展,推動全國工會職工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臺階———2012-2014年推進職工法律援助工作綜述[J].中國工運,2015,08:26-29.
關鍵詞:培訓援助;街道法律診所;本土化;模式
中圖分類號:DF1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10)22-0221-03
在美國,廣義上的診所式法律教育模式分為四類:虛擬的法律診所、真實當事人法律診所、校外實習診所以及街道法律診所。目前“診所式”法律教育模式在中國也發展成多種模式:一種是以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為代表的模擬法庭實踐教學模式,是在假象環境之下的角色模擬,相當于美國虛擬的法律診所;另一種是以清華大學法學院為代表的法學專業教育實習,又稱畢業實習,相當于美國的校外實習法律診所;第三種是以北京大學法學院為代表的“診所式”實踐教學模式,相當于美國的“真實當事人”法律診所。第四種是法律咨詢與社會調查,相當于美國的街道法診所 [1]。 前三種在中國實踐較多,而第四種街道法律診所在中國實踐很少。美國的“街道法診所”是指運用角色模擬、庭審模擬、案例討論等教育方式通過學生深入社區、街道講授法律知識和運用法律為弱勢群體提供法律幫助的形式,增加學生的見識,豐富他們在法學院的經歷,加深學生對法律知識的理解,訓練學生利用法律解決實際問題的技能,培養學生作為未來法律工作者應具備的職業責任感和律師職業道德 [2]。“街道法”診所中,學生就法律如何影響人們日常生活、處理糾紛的方法等基本法律知識對非法律人士進行指導,意在培養知法、懂法的“積極市民”。鑒于街道法律診所在鍛煉診所學生職業能力的過程中發揮的積極作用,中國法律院校應該開展此種法律診所模式的研究。本文在吸收美國的“街道法診所”理念基礎之上,結合中國的具體情況嘗試構建一種符合中國現今法學教育體制的中國街道法律診所新模式。
一、街道診所教育新模式概念
街道法律診所是指“運用角色模擬、庭審模擬、案例討論等教育方式通過學生深入社區、街道講授法律知識和運用法律為弱勢群體提供法律幫助的形式”,這一理念的基礎上,我們結合本土法律需求特點構建了一種新的街道法律診所模式――培訓援助式街道診所教育。培訓援助式街道法律診所是指診所學生深入社區、街道,職業學校等社會單位,通過培訓這一教育形式為弱勢群體系統的講授法律知識,從中鍛煉法律診所學生法律職業能力的法學實踐教育方式。它之所以稱為診所教育新模式法律診所,首先在于“培訓”形式,“培訓”一般來說,是一種有組織的知識傳遞、技能傳遞、標準傳遞、信息傳遞、信念傳遞及管理訓誡行為。與傳統培訓概念相比,新模式法律診所更側重于通過“授課”這一有組織的知識傳遞來實踐學生所學的法律知識。培訓主體為大學生法律診所實踐課程的法學學生,培訓客體為渴求法律知識、急需提升法律素質的社會群體,培訓內容是利用街道法律診所教育平臺,通過培訓的方式,為廣大社會弱勢群體提供系統化、多方位的法律知識教育援助。其次,目前的法律診所教育側重于評價學生綜合運用法律的能力,其中涉及到對具體法律的運用能力、文書的寫作能力、對專為評估而設計的模擬案例的思考和問題解決的能力,以及在“真實委托人診所”中對學生業務能力的綜合考察等 [3],而新模式法律診所側重于學生對法律人的職業道德、法律的基本理論、具體法律條文、司法判例、現實案例的深入理解和反思。診所學生由法律教育客體轉變為培訓授課主體,成為培訓法律課堂的主動參加者和課程的引導者。在這一過程中,診所學生不但對法學理論和法律制度的理解更加深入,還重點培養了自身表達與溝通這一法律人的基本職業能力。
二、街道診所教育新模式法律診所特點
1.培訓援助式街道診所教育新模式法律診所通過法律援助手段實現法律診所教育,是對法學實踐教育形式的再繼續和再創新。
法律援助與診所法律教育是互相促進,共同發展的。一般意義上的診所法律教育是傾向于讓學生通過實踐的方式來學習法律知識,掌握交流、辯護、談判、等法律實踐技巧,養成法律人應有的職業道德并為社會弱勢群體提供免費的法律幫助。而培訓援助式街道法律診所新模式更側重于法學學生對法律精神、法律基本理論、具體法律條文、司法判例的運用,通過知識講授、案例模擬、角色模擬、庭審模擬、法律咨詢等援助手段。培訓援助式街道法律診所教育新模式就是通過法律知識培訓這一援助手段實現法律診所實踐教學的教育目標。法律援助作為法律診所采用的方式之一,可以為學生提供法律實踐的機會。新模式法律診所以法律知識教育為援助手段,即通過授課、講座、社區咨詢、街道服務等多種形式為社會弱勢群體無償提供基本法律知識,提高其法律意識。通過“培訓援助”創新了法律援助手段,從已有的個案援助模式走向新的普遍援助模式,使接受法律援助的對象從個體擴大到群體;且從已有的法律訴訟援助模式走向新的法律教育援助模式。
2.培訓援助式街道診所教育新模式法律診所通過對弱勢群體的援助提升法學學生綜合素質,是對法學實踐教育內容的再繼續和再創新。
首先,培養學生的法律思維能力。街道法律診所教育為學生提供實踐機會、促使學生積累實踐經驗僅是其表層價值,這種法律教育模式具有更深層次的意義――培養學生的法律思維能力。法律思維就是應用法律理論知識分析并解決現實法律問題所需要的能力。在具備了法律理論功底之后,需要準確地把握案件事實問題,從復雜的法律事件中歸納出具有法律意義的內容和要件 [4]。新模式法律診所中的診所學生即是在掌握了基本的法律知識之后,準確把握培訓客體的需求,從復雜的法律事件中歸納出系統有效的教育方案。新模式法律診所利于培養法學專業思維技巧,具體表現為收集、整理和研究法律資料的技巧;對這些資料進行閱讀、分析、概括的能力;為具體問題提出合理解決方案的能力;進行法律研究確定研究問題并準確清晰闡釋的能力;檢索最新法律資料的能力。在新模式法律診所實踐的整個過程中,診所學生運用各種實踐方法訓練法學專業專有的思維技巧。
其次,培養法律人職業道德。法律職業道德與法律所代表的社會公平及正義緊密聯系。新模式法律診所中,主要通過向社會提供法律援助來培養和鍛煉學生。新模式法律診所強調參與公共服務的意義,這種公共服務是從事法律專業人士滿足感和成就感的一部分。法律援助作為法律診所采用的方式,對培養學生參與公益服務的意識和職業責任感有重要作用。通過提供社會服務,培養學生的職業道德感、職業責任心和社會正義感,在無償提供法律援助的活動中找到自身的價值。
三、培訓援助式街道法律診所教育新模式構建體系
本文構建的培訓援助式街道法律診所教育新模式充分結合了吸收美國街道法律診所的理念,并特定化了培訓授課這一實踐手段。新模式體系包括:街道法律診所教育主、客體條件和課程建設兩方面。
(一)新模式法律診所教育主、客體條件
街道法律診所教育主體為診所法律教師,客體為參與診所課程學習的法學專業學生。為保證最大程度地實現這一法律診所模式的理論價值,發揮它的教學功能,診所教師與診所學生必須使自身具備一定條件。
1.診所教師必須盡職責完成三個基本工作:準確定位課程目標,有效管理診所課程,推動學生個性化成長。首先,街道法律診所課程基本目標應該包括:培養學生與弱勢群體或渴求法律知識的相關人群進行有效溝通能力;培養學生對培訓授課對象群體的理解能力;培養學生對培訓授課對象對講授內容質疑的處理能力;培養診所學生在培訓授課各項工作中的自我管理能力;培養學生在培訓授課過程中展示優良品格和專業素養的能力;幫助發展診所學生在培訓授課過程中的自我認知和批判性思維能力。其次,街道法律診所課程管理要求診所教師完成以下工作,幫助學生適應其法律教師的角色;幫助學生了解培訓群體的特點,并使其在這一群體中建立較好的人際關系;幫助學生發現培訓對象質疑的關鍵點;幫助學生用正確的態度和正確的方式處理法律和現實生活的矛盾;幫助學生從經驗與教訓中學習,培養學生健康且完整的法律職業性格。最后,學生個性化發展要求診所教師,注意不同學生的特點、興趣和需求,幫助學生完成個人的重要學習目標和計劃,并在學生完成個人計劃的過程中及時給予鼓勵、支持和指導。
2.學生加入診所必須要滿足的條件,包括形式條件和實質條件。形式條件,加入診所時必須莊嚴承諾自己將認真、負責并滿懷熱情的投入到診所學習和工作中,這種自愿承諾會在一定程度上促使診所學生在學習過程中養成對己負責,對他人負責的職業使命感和職業自豪感。實質條件按包括:診所學生一般為三年級法學專業學生,他們必須具備較完整的法學基礎理論知識,必須對重要的法律概念等基本問題有全面且完整的理解;診所學生能夠較為全面的掌握法律、法規條文和重要司法解釋內容,并能夠將法律條文與法律理論緊密聯系,熟練運用;學生必須培養自身對現實生活中的案例和判例的興趣和敏感度,及時發現適合培訓課程改編的案例和判例。診所學生應該具備發現案件事實與相關法律之間聯系的能力。診所學生必須具備團隊精神,學會與partner共享信息與資源,學會傾聽和了解partner的觀點。診所學生還必須必須具備善良、嚴謹的職業心理,能夠用普通話清晰表達講授內容。
(二)新模式法律診所課程建設
培訓援助式街道診所教育新模式法律診所課程按實施的先后順序分為四個部分:診所教師專題講授,診所學生培訓援助實施,診所教師與診所學生培訓經驗總結,診所學生實踐效果評價。
1.診所教師專題講授部分。這部分實踐內容的教學主體為診所教師和診所學生,診所教師主要應完成三個教學內容:第一,了解援助對象現實法律需求,督促、輔導學生按援助對象需求制定培訓援助教學綱要;第二,引導、幫助學生確定培訓課程的基本內容,目前針對援助對象自身特點,培訓內容主要應以基本法律概念和法律、法規條文、典型真實案例為主;第三,幫助診所學生學習和掌握培訓授課的方法,例如培訓授課的基本順序應該是案例在先,然后根據案例中的矛盾向學院提出問題,最后引出法律概念和法律條文規定,此外診所教師還需要在案例模擬、角色扮演的過程中進一步引導學生。
2.診所學生培訓援助實施部分。這部分實踐內容的教學主體為診所學生,診所學生主要完成兩項工作。首先是授課前準備工作。在這一期間,診所學生分組進行按組設定講授專題內容,并根據培訓援助教學綱要制定具體的授課內容,例如針對盲人按摩學員講授勞動合同法,就不必講授或僅簡單概要介紹集體合同和勞務派遣這部分內容。關于勞動合同法的講授編寫教學內容,包括將真實的案例進行改編以實現具體的教學目標,例如使改編后案例能夠引出基本法律概念和法律條文。其次,診所學生培訓援助對象課程展開,診所學生將自身準備的授課方案,包括法律概念、法律條文、真實案例講授給援助對象的過程。最后,診所教師與診所學生培訓經驗總結。診所學生根據培訓課堂的教學效果,不斷提出新的培訓教學案例,也可能會發現授課準備時忽略的重要法律概念和法律條文,還會發現在培訓課堂上診所學生之間缺乏相互支持等問題。同時診所教師也會在學生運用法律知識的過程中發現診所學生的理論不足,甚至會發現診所學生對原有理論的錯誤認知和錯誤運用的情況。這些都是培訓式街道法律診所教學亟待改進之處,所以這些經驗與教訓的總結過程對于這一新模式法律診所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四、培訓援助式街道診所教育實踐效果
按照以上新模式法律診所的構建體系,哈爾濱工程大學法律診所師生將新模式理念付諸實踐,取得一定實踐效果。本次實踐主體為三年級法學專業的學生,診所師生利用2009―2010教學年度法律診所實踐課程的六個教學周實習期間進行街道法律診所新模式初步實踐。本次實踐效果主要變現為四個方面:(1)診所師生總結了這種培訓授課的四大特點,第一,成人性,培訓對象全部為20~40歲之間的成年人;第二,非專業性、非職業性,授課對象并不以法律為職業,他們需要授課者更多的直接講授具體的權利與義務;第三,普法性,雖然是普法性講授,但診所師生所完成的是系統的、較為體系化的普法授課工作;第四,社會性,需要和不同的社會單位進行合作,例如職業介紹中心、社會保障等機構 。(2)對受援助群體而言,通過系統培訓,使他們掌握了勞動合同法基本知識,逐步提高法律風險防范意識,懂得如何用勞動合同法保護自己的基本創就業權利。(3)對學生個人而言,深入社區、街道講授法律知識及角色扮演使學生加深對原有專業知識的理解,使學生能夠將法律條文與法學理論融會貫通,并且在一定程度上鍛煉了診所學生發現案件中“法律真實”的能力。在街道診所教育新模式下,學生不但是法律診所課程的學生,還是弱勢群體的“教師”。在探索做好普法教師的這一過程中,學生能夠深入理解專業知識并鍛煉過硬的表達能力。(4)對社會而言,無償法律援助也利于減輕創就業弱勢群體的經濟負擔,降低社會成本,幫助他們在創就業過程中減少矛盾和糾紛、防范法律風險。
五、結語――法律診所的發展機遇
培訓授課式街道診所教育選擇開放的教育環境,盡可能地通過多元教育方式,使學生積極、主動地學習。新模式法律診所根據弱勢群體文化水平較低、法律意識較弱、在現今的法治社會中創就業時易處處碰壁等現狀,應以“切實滿足對象需求”設置培訓授課內容。培訓授課內容涉及合同法、公司法、勞動合同、保險、與創就業有關的行政違法與刑事犯罪、救濟途徑等等弱勢群體急需的方方面面內容,診所學生按照法律認知思維使所有內容成體系化,使專業內容通俗化。我們可以在以下方面嘗試設置培訓課程內容:(1)合同的訂立、效力及合同的履行、違約責任;(2)公司的設立、組織機構、財務會計;(3)勞動合同的簽訂、工資、工作時間、社會保險福利;(4)行政許可、征收、處罰、強制與行政復議;(5)刑法的構成要件、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妨礙社會管理秩序等犯罪類型;(6)權利救濟途徑、訴訟程序、訴訟時效等方面,分析訴訟、調解、仲裁等救濟途徑的利弊。這些法律基本知識能使培訓對象有能力認識并解決基本法律事務。
最后,本文無意夸大街道法律診所工具價值,必須承認街道法律診所教育的特點決定它無法讓診所學生真實案件,這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它鍛煉診所學生職業能力的空間。街道法律診所的社會價值在某種程度上要大于它的教學價值。但若能在更多高校的法律院系推廣,并將其與真實當事人法律診所相結合,將能全面地完成其法學實踐教學價值。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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