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9-27 10:21:24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互聯網金融的信用風險分析,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隨著支付寶旗下余額寶的推出,互聯網金融熱潮正式拉開序幕。一片繁榮的背后卻隱藏著風險,在市場環境的支配下風險難以避免,其中信用風險逐漸被推向臺前,成為制約互聯網金融發展的主要問題之一。為了解決這一問題,必不可少的要對其進行詳細分析,對癥下藥才能根治問題。
一、互聯網金融及風險
不同于傳統的金融模式,互聯網金融實際上是一種依靠于現代互聯網技術的新型金融模式。互聯網金融雖然名目繁多,但本質大多相同,一般來講,我們可以將互聯網金融分為六種模式,分別是第三方支付,眾籌,P2P,大數據金融,互聯網金融門戶以及金融機構信息化。一般來講,互聯網金融大多以高收益來吸引投資者,高收益的同時不可避免的意味著高風險。事實上,互聯網金融所面臨的風險中重中之重的就是信用風險,而近年來P2P相關平臺的大量成立與也使得民眾對于P2P行業具有極大的好奇心,本文于是選擇從P2P行業入手著重分析其信用風險。
(一)P2P行業概況
截止到2016年8月底,P2P平臺數量為2235家,累計平臺數量超過了4000家。其中較為知名的有拍拍貸,人人貸,宜信,有利網等。P2P行業整體形式依舊良好,貸款總余額增長至6803.32億元,相較于7月底增加了3.59%,相比于去年同一時期增長了164%。投資人數為351.80萬人,環比7月上升了1.04%。收益率從15年9月份的12.63下降到16年8月份的10.08。截至2016年8月底,累計的問題平臺近2000家,僅8月一個月額的停業及問題平臺就近百家,同時,成交規模的兩極分化越來越嚴重。
(二)P2P的信用風險
我們不難發現在整個P2P的交易關系中利益涉及的有三方,分別是借款人,P2P平臺以及投資者。在理想的情況下,P2P網絡借貸平臺應該作為單純的信息中介,與交易雙方保持獨立。但是在實際交易過程中,大量平臺淡化了純中介的角色,開始更多的涉足整個交易過程,甚至不少P2P平臺也充當著借款人的角色。
根據從業者的經驗來看P2P的信用風險可以大致分為兩類,一類是個人信用風險,個人信用風險指借款者未能履行合同,無法按時償還本息使得出借人和平臺的經濟利益出現損失的風險。另一類則是網絡平臺信用風險,平臺的信用風險來自于平臺自身的違約,平臺與投資人之間實際上是有契約關系的。從2006年起,P2P網絡借貸就在我國逐步發展,遺憾的是配套的監管措施沒有能及時出現,監管不嚴導致市場混亂,對投資者的資金安全帶來了一些隱患。2016年的e租寶成交額近750億元,投資千萬級別的超300人。網絡平臺自身的信用風險的產生一般多為下列原因:首先P2P網絡平臺雖然單筆金額較少,但是其參與人數之多,覆蓋范圍之廣,總交易金額之大,需要交易平臺提供雄厚的資金保障,然而部分網站資本實力不足難以支撐.其次網站的收益主要是借貸成功后的手續費,為了吸引投資者,不少網站產用低手續費的方式,這時如果網站收益不能覆蓋其運營成本,導致無法運營關站,就對投資人的資金安全產生了威脅。最后,部分網站運營的目的就不良,利用目前監管不完善的漏洞刻意騙取投資人錢財,對投資人以及行業從業者造成極大傷害.
二.降低信用風險的措施
(一)加強市場準入監管
市場準入監管是對進入P2P行業的平臺進行資格審查,也就是事前監管。監管部門要做到認真的應對,制定一系列嚴格的審核體系,加強監管的力度,最大程度的保障交易的真實性可靠性。同時還要建立起對于平臺申請者的民事賠償責任追究制度,以減少或者削弱P2P網貸市場風險。事實上,2016年被業內稱為互聯網金融的“規范元年”,截至今年8月底,全國性及地方性的關于互聯網金融行業的相關政策共出臺19項。
(二)完善法律體系
由于P2P行業乃至整個互聯網金融行業涉及廣泛,使監管部門間形成了灰色地帶,不能很好的對其進行管制,同時也因其發展時間短導致法律上界定不完善。因此,我們首先要完善相關的法律體系,明確監管部門及責任,更要出臺相應的司法文件,營造一個良好的行業環境.2016年8月24日,銀監會的《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意味著行業進入規范發展時代,控制網絡平臺不向非法集資、傳銷等行為轉化。同時也要球P2P平臺盡量做到公開透明,這些利于投資者按照自己的喜好和能力去選擇平臺合理投資。
(三)完善個人信息系統
由于互聯網的虛擬性,個人信息得不到真實的保障,針對這點,可以采用中國人民銀行組織各商業銀行建立的個人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內的數據以供參考.鑒于現有信用平臺的不完善,國家相關部門更應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來完善信用機制,完善個人信息的真實性和可靠性.同時,不同企業部門之間的信用信息也可以適當共享,構建數據庫,做到數據真實可靠,信用評價客觀公正。
三、總結
雖然本文著重分析P2P行業的信用風險以及建議,但是整個互聯網金融都有相同之處,整個互聯網金融體系都可以借鑒參考,互聯網金融的發展是大勢所趨,未來可能成為國家經濟中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因此,完善互聯網金融發展環境,規范其發展刻不容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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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金融產品都是對信用的風險定價,對金融市場管理的關鍵就是對信用風險的管理。互聯網金融所改變的是傳統金融的方式而不是金融本身,無論互聯網金融創新產品如何虛擬化和技術化,核心是金融而不是互聯網技術,因此互聯網金融產品同樣是對信用的風險定價,對互聯網金融市場管理的關鍵也是對信用風險的管理。由于互聯網金融具有“互聯網+金融”的雙重特性,決定了互聯網金融市場較傳統金融市場信用風險更加復雜、更加難以防范。目前我國互聯網金融市場信用風險管理的問題主要來自制度設計缺失、交易過程失控、風控手段缺乏和互聯網應對方案缺位四個方面。
(一)對互聯網金融市場的制度設計缺失1、未針對互聯網金融市場特點出臺相應的法律法規。我國的《銀行法》、《證券法》和《保險法》都是基于傳統金融而制定的,已不能滿足互聯網金融市場的監管要求,如為控制傳統金融機構信用風險而設定的資本充足率、杠桿率等規定,對互聯網金融的適用性較弱;對于P2P貸款、眾籌融資等新的融資類業務無相關法律文件可循;在第三方支付領域,雖然我國已經初步構建起網上支付業務的管理體系,但在二維碼支付、虛擬信用卡支付等新興領域,很多政策仍處于空白階段。互聯網金融市場一旦發生經濟案件,投資者將缺乏相應的法律依據維護自身權益。2、監管主體處于多頭和部分監管真空狀態。目前互聯網金融市場中,第三方支付由央行監管,互聯網基金理財由證監會監管,互聯網保險由保監會監管,市場處于分業監管狀態,并且沒有形成互動協調機制;現在互聯網企業多為跨界經營,涵蓋支付、信貸、擔保、保險、基金理財等多個領域,各業務之間存在著大量關聯和交易,由于各監管部門只負責相應職責,因此對于業務之間的關聯和交易存在監管真空;同時P2P借貸、眾籌融資、網絡貨幣等新業態尚未明確監管主體,監管信用風險更無從談起。
(二)對互聯網金融交易過程的監控手段薄弱1、對參與主體的合規性沒有設定有效驗證,加大了交易信息不對稱風險。互聯網金融交易信息的傳遞、支付結算都在虛擬的電子世界中進行,使得市場的信息不對稱風險很大。加之對于主體身份識別、信用違約記錄、交易目的核查等信用風險評價要素并未設立系統的驗證方案,更加大了互聯網金融交易的信用風險。如第三方支付機構在辦理大額資金匯劃時無需使用必要的安全校驗工具;P2P網貸平臺風險準備金不足的違規性問題無系統核查、也沒有資本約束設置,目前已發生過多起卷款潛逃事件。2、對互聯網滯留資金沒有實現有效跟蹤,導致信用風險積聚。在進行互聯網金融交易時,首先必須在第三方支付平臺上開設賬戶,之后資金才能在互聯網上流轉。雖然在資金的調撥過程中,依舊離不開銀行的底層服務,但從業務性質上,第三方支付平臺事實上從事了與銀行結算類似的業務。沉淀資金往往會在第三方處滯留一兩天甚至一兩周不等,由于缺乏有效的擔保和監管,大量的資金沉淀會導致其信用風險積聚;當第三方支付平臺在各銀行系統賬戶軋差結算時,每筆客戶資金的來龍去脈變得更為復雜,又相當于屏蔽了外部對資金流向的識別,使得在第三方支付平臺上注冊虛擬賬戶的任意主體,都可以輕松實現不同賬戶間的資金轉移(如網絡洗錢)。
(三)對互聯網金融市場信用風險控制的手段缺乏互聯網金融市場由多邊信用共同建立,網絡節點交互聯動,一個環節出現問題就會波及整個網絡。由于互聯網金融信用風險隱蔽性強,關聯度高,目前還沒有建立有效的風險識別和分析手段。1、未與央行征信系統關聯,信用風險識別手段單一。除傳統的金融機構外,互聯網公司尚無法接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相互之間也沒有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機制。目前互聯網公司信用風險審核主要依托其網絡平臺,信用風險識別手段單一,對借款人的信用審核完全憑借各自的審核技術和策略,缺乏有效的信息交流。互聯網公司作為互聯網金融市場多邊信用中重要的一個環節,其技術風險以及平臺的脆弱性對整個金融網絡的影響不容忽視。2、面對互聯網海量信息,傳統信用風險分析方法難以運用。互聯網金融市場信息具有無限性、廣泛性、無序性等特點,海量的信用交易數據儲存在網絡后端的Access、Oracle、SQLServer等數據庫中,在提取數據進行信用風險分析時,不可避免地被大量無用信息所困擾,造成工作量大、分析效率低下,難以作出有效分析和判斷。
(四)對互聯網金融市場各種非預期事件沒有系統化應對方案一方面,在互聯網環境下,金融市場面對的是開放的網絡通訊系統、不健全的網絡監管、各種非預期的電腦黑客以及不成熟的電子身份識別技術和機密技術,存在著巨大安全隱患,若爆發系統性故障或遭受大范圍攻擊,將可能導致各類金融資料泄露和交易記錄損失。另一方面,我國互聯網金融市場基礎架構所使用的大部分軟硬件系統均是國外研發,而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科技互聯網金融設備較為匱乏,使得我國整體互聯網金融安全面臨一定威脅。而對于上述因素對金融數據安全性和保密性的影響,目前還沒有建立相應的系統化應對方案。
二、國際互聯網金融市場信用風險管理的經驗
作為新生事物,互聯網金融市場的信用風險管理在全世界都面臨挑戰。因為互聯網金融并未改變金融的本質,而美國、英國等成熟市場對各類金融業務的監管體制相對健全,體系內各類法律法規協調配合機制較為完善,能大體涵蓋接納互聯網金融新形式,不存在明顯的監管空白,通過分析總結他們的管理經驗,可以為我國提供參考借鑒。
(一)美國互聯網金融市場信用風險管理美國作為信用風險管理理念的發源國,一直致力于改造和完善風險管控體系,特別是2008年金融危機之后,美國更加重視對金融市場信用風險管理體系的完善。對于互聯網金融市場這一新渠道業務,美國政府從宏觀到微觀建立了相對完整的信用風險管理體系。1、根據互聯網金融特點迅速補充出臺相關政策法規。對互聯網金融交易過程的風險控制方面,從網絡信息安全、電子簽名、電子交易等方面補充出臺了《網絡信息安全穩健操作指南》、《國際國內電子商務簽名法》、《電子銀行業務—安全與穩健程序》等系列規則。如《國際國內電子商務簽名法》中規定,必須事前向消費者充分說明其享有的權利及撤銷同意的權利、條件及后果等;消費者有調取和保存電子記錄的權利,消費者享有無條件撤銷同意的權利。2、構建嚴密的監管體系并建立互相協作機制。以對第三方支付的監管為例,出臺了《愛國者法》、《電子資金轉移法》、《誠實借貸法》等法案,并要求聯邦和州兩個層面,采用現場和非現場核查手段重點對交易過程進行嚴密監管,最大限度減少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如《愛國者法》中規定,將第三方支付平臺定位為貨幣服務企業,要在美國財政部的金融犯罪執行網絡注冊,并及時匯報可疑交易,保存所有交易記錄。3、設立專門信息平臺,對接互聯網金融消費者各類需求。隨著大量金融業務遷至互聯網上交易,各類高科技網絡詐騙花樣百出,對此,美國政府設立專欄網站,實時更新互聯網詐騙、消費者權益受損等案例,開展廣泛的互聯網消費權益警示教育,促進公眾提高風險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旨在降低互聯網金融消費損失;此外,美國聯邦調查局和白領犯罪中心聯合組建了互聯網犯罪投訴中心,消費者一旦發現權益受到侵害,可通過電話、電郵和上門等多渠道進行投訴。4、微觀審慎的監管。根據互聯網金融市場變化,對新推出的各類產品制定詳細完善的監管規則。比如對于市場新推出的眾籌業務,主要是從防范風險、保護投資人的角度進行規定:首先是對項目融資總規模限制,每個項目在12個月內的融資規模不超過100萬美元;其次是投資人投資規模限制,根據每個投資人的財務情況對融資規模有一定限制,比如投資人年收入或凈值低于10萬美元,總投資額不能超過2000美元或其總收入的5%。
(二)英國互聯網金融市場信用風險管理英國除了像美國一樣,將互聯網金融納入現有監管框架內、補充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外,還進行了一些有特點的嘗試。1、行業自律組織承擔監管職能。英國英格蘭銀行的金融行為監管局(FCA)負責監管各類金融機構的業務行為,當然也包括對互聯網金融行業的監管,但因該部門制定互聯網金融方面的法規流程較長,在具體法規流程未出臺前,允許自律性較強的行業協會承擔相關監管職能。如英國成立了全球第一家P2P小額貸款行業協會,已發展成為良好的行業自律組織,協會章程對借款人設立了最低標準要求,對整個行業規范、良性競爭及消費者保護起到了很好的促進作用。2、充分結合現有征信體系,促進信用信息雙向溝通。英國利用市場化的征信公司建立了完整的征信體系,可提供準確的信用記錄,實現機構與客戶間對稱、雙向的信息獲取;同時與多家銀行實現征信數據共享,將客戶信用等級與系統中的信用評分掛鉤,為互聯網金融交易提供事前資料分享、事中信息數據交互、事后信用約束服務,降低互聯網交易不透明風險。
三、管理體系構建的建議
綜合我國互聯網金融市場管理現狀,參考國際管理經驗,建議從完善制度體系、豐富風控手段和建立互聯網安全標準三方面構建管理體系。
(一)在現有框架下,補充完善互聯網金融法規及監管體系1、加快互聯網金融的立法速度,逐步完善與之相關的法律法規。對于互聯網參與主體進行約束,針對互聯網企業特點制定風險準備金制度,根據互聯網金融業務特征制定市場準入機制;對金融交易過程加大風險控制,建立交易過程監控法規,通過現場和非現場審查相結合的方式對互聯網滯留資金實行有效跟蹤,對于電子交易合法性、安全性加快立法速度,出臺數字簽名以及電子憑證有效性的條件和標準;針對網絡金融犯罪加大懲治力度,以降低網絡金融犯罪案的發生幾率。2、根據參與主體特征,建立分工明確的監管框架。傳統金融機構開展的互聯網金融業務是傳統業務向互聯網的延伸,對其監管已形成較為成熟的體系,其風險主要來自網絡建設和運營等方面,因此,工信部、商務部等部門可監管傳統金融機構的互聯網建設和互聯網金融運營業務;互聯網企業利用成熟的互聯網運營手段和技術將金融業務嫁接于互聯網,其風險主要來自金融業務相關方面,央行、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要對其強化金融關聯業務的監管,并且建立溝通協調機制,防止出現監管真空地帶。3、發揮行業協會組織功能。2013年12月3日,央行下屬中國支付清算協會牽頭,與75家機構共同成立了互聯網金融專業委員會,這被認為是目前我國互聯網金融領域最高水準的行業自律機構,被視為互聯網金融邁向行業監管的過渡性舉措。行業協會可根據創新業務特點,在相關法律法規未出臺前,先行設定行業標準,規范相關業務發展,在促進新業務發展的同時也防止和緩沖風險影響。
(二)建立針對互聯網金融市場的信用風險管理手段1、豐富互聯網金融市場信用數據庫,加快配套征信系統建設。一方面,創建互聯網金融數據庫,全面采集互聯網金融平臺信息,建立覆蓋全社會的互聯網征信體系數據庫,同時關聯央行征信系統,對比完善互聯網金融數據;另一方面,將互聯網金融市場信息傳遞給央行征信系統,實時更新征信信息,全面共享數據庫信息,為客觀評價企業和個人信用提供良好的數據保障。2、設立互聯網金融投訴平臺,掌握一手信用違約數據。可以參照美國政府的做法,由央行、公安部等部門聯合成立互聯網金融犯罪投訴中心,接受消費者多渠道投訴,掌握市場真實信用風險狀況。同時設立專門網站,實時更新詐騙案例,進行互聯網消費權益警示教育,促進公眾提高風險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3、建立面向互聯網市場的信用風險識別和分析方法。一方面,以互聯網金融數據庫平臺為基礎,通過大數據、云計算等數據挖掘和分析工具甄選價值信息,并與傳統信用風險度量模型結合,開發綜合型信用分析方法,通過對數據庫信息的整合、深入分析和加工,建立互聯網金融市場評分機制和信用審核機制;另一方面,由于互聯網金融市場屬于新興市場,參與主體多為非專業金融機構和人士,對互聯網金融風險的預測和控制能力相對較弱,可在數據庫平臺上增加信用風險自評模塊,方便互聯網企業通過平臺數據監測自身風險能力、改進業務營運環境,完善金融網絡多邊信用環境。
(三)建立互聯網金融行業安全標準,從根本上確保互聯網金融交易的安全我國應針對互聯網金融市場現狀,建立互聯網金融技術標準體系,盡快與國際上的計算機網絡安全標準和規范接軌,使互聯網金融和傳統金融業執行統一的技術標準,逐步實現整個金融系統的協調發展,增強風險防范能力。此外,我國要加大對自主知識產權的信息技術研發的支持,力求在數據加密、防火墻等網絡安全技術方面有重大突破,積極開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互聯網金融網絡防護體系,脫離在硬件設備方面對國外技術的依賴,實現技術上的獨立。
四、結束語
互聯網金融的快速發展推動了金融改革的進程,符合經濟體制改革和投融資模式變革的共同要求。互聯網金融的發展要求金融監管部門提高金融監管能力,保障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筆者以互聯網金融為研究視角,對金融風險的有效規避途徑做出系統分析,旨在為金融監管部門在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目標指導下完善金融風險規制,促進金融行業的健康發展。
互聯網金融
互聯網金融的概念。互聯網金融是將傳統金融行業與互聯網技術有機整合的新興產業。互聯網金融以現代互聯網技術作為媒介,為傳統金融業務增添了透明度更強、參與度更高、協作性更好、中間成本更低、操作上更便捷等一系列特色。因此,互聯網金融是對金融模式的創新詮釋。
互聯網金融發展背景。受到我國經濟體歷史因素的制約,中小微企業長期存在融資困難的現象。隨著信息技術的迅速發展,電商平臺的建立,通過電商平臺可以發現民間潛藏著巨大的閑置資金,以此為基礎的互聯網金融必將大放異彩,為中小微企業有效融資提供平臺,為中小微企業發展帶來有利發展契機。因此,互聯網金融是以電子商務平臺的成熟為主要背景產生的金融衍生品。
互聯網金融的特點。互聯網技術作為全新的社會生產力為企業帶來了諸多發展商機,互聯網金融是伴隨電子商務平臺產生的金融領域新生力量,互聯網金融具備融資市場的特性。企業資源是企業發展的重要信息基礎,而互聯網金融可以在互聯網中挖掘更多、更優的潛在客戶,具有金融消費者廣泛的特點。
互聯網金融風險分析
互聯網金融風險的核心。根據互聯網金融產生的背景和其發展現狀,互聯網金融創新與互聯網金融風險相生相伴。因此,金融風險是互聯網金融的基本構成要素。互聯網金融在實現投融資平臺拓寬的同時,將金融風險最大限度的進行了利用、分散、傳遞。互聯網金融是傳統金融模式的創新表現,因此互聯網金融風險與傳統金融風險一脈相承,以信用風險為核心。信用風險的主要通過貨幣的時間價值表現出來。
互聯網金融風險的表現形式。互聯網金融風險以信用風險為基礎衍生出多種風險表現形式,主要包括:P2P和眾籌行業在進行肉孜的過程中,由于融資者和投資者之間對信息掌握的不對稱性導致的道德風險或逆向選擇;由于信用中心提供的信息資源存在不對稱性導致的投資者投資行為缺乏理性思考,致使市場信息信號扭曲形成系統性風險。
互聯網風險特殊性。互聯網金融是一種創新型的金融模式,通過其表現出的金融風險與民間借貸存在的風險具有差異性。民間借貸風險是以熟悉為背景借款主體信用缺失導致的風險,而互聯網金融風險是陌生主體之間信用風險導致的金融風險。融資平臺上的融資主體在提供的信息中存在信用風險和道德風險,以上兩種風險會衍生出系統性風險。所以,互聯網金融風險具有復雜性、系統性、延展性的特征。
基于互聯網金融風險的特殊性,道德層面自發的金融風險約束邏輯雖然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對互聯網金融風險起到規避作用,但是在面對互聯網金融復雜化的活動中,尤其是在公開證券發行和資產證券化方面顯得捉襟見肘,力不從心。
互聯網金融風險規制路徑分析
實施強有力的措施,對融資方、投資方、廣大金融消費者進行全方位的群以保護是互聯網金融風險規制的重中之重,關系互聯網金融的發展,關系社會誠信的全面建立,關系精神文明的發展。
金融風險規制邏輯。互聯網金融是金融改革的必然結果,因此研究互聯網金融風險的規制邏輯必然以金融風險規制邏輯作為基礎。金融風險規制邏輯主要包括金融風險規制范式和金融法的風險規制邏輯兩方面:
金融風險規制范式。金融多動主要涉及的兩個主體是投資端和融資端。針對融資端,金融法對其進行了嚴格的管制;對于投資端,金融法根據適當性原則提出了較高的準入標準。以上針對融資端和投資端的分管態勢被稱為涉眾型風險規制范式。涉眾型風險規制范式充分考慮了債權、股權的風險存在概率,使投資者投資能力和風險承受能力向匹配,是以風險控制為主要目的進行的,具有可行性。
金融風險規制邏輯。由于金融風險的不確定性,金融風險規制邏輯在投融資兩個方面,都從較為抽象的、金融資產價格形成過程中投融資風險與收益的不確定關聯,具體化為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與金融資產風險的匹配程度。因此,金融風險的規制邏輯主要目的是實現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和金融資產風險向匹配。
互聯網金融的規制邏輯。互聯網金融實質上是解決融資主體由于傳統融資模式融資門檻過高等因素造成的金融市場無法滿足其融資需求的問題,為其提供更為廣闊的融資平臺和多元化的融資方式。因此互聯網風險規制邏輯應該是對金融風險規制邏輯和規制范式的發展。根據金融風險涉眾型規制范式和匹配度規制邏輯,互聯網金融風險規制邏輯應主要針對披露和配置金融風險為手段,使風險規避路徑具有直接、資源集約的特點,達到預期風險控制目標,使互聯網金融風險規制路徑成為扭轉扭曲的金融價格形成功能和金融融通功能的規制手段。
互聯網金融風險規制是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新型金融風險游戲哦啊哦規避的重要機制,是金融消費者保護以及風險有效規避的邏輯中心。希望通過本文對互聯網金融風險的分析和對互聯網金融風險規制邏輯和范式的研究,能夠為我國建立健全互聯網風險規制提供借鑒,促進金融法的全面創新,加快我國金融改革的步伐,增強金融行業對經濟建設的貢獻能力。
一、P2P互聯網金融的特點
P2P互聯網金融貸款作為一種新型的貸款模式,它是借助于互聯網這個平臺來滿足借款與貸款雙方的需求,不僅便利了大家的生活,還有利于資金的流通。通過對P2P互聯網金融的調查,可知P2P互聯網金融有如下特點。
1、信息流通快,交易手續便捷
在互聯網與現代信息技術的推動下,P2P互聯網金融信息的流通速度不僅快,而且它在全網的覆蓋面都是比較廣泛的,一有金融的相關消息,經過互聯網這個平臺就可以立刻出去,既可以讓人們及時了解更新信息的內容,又能夠及時得到廣大網友的反饋。因此方便快捷,信息流通快是P2P互聯網金融傳播的一個重要的特點。而我們傳統的金融交易的程序是比較繁瑣的,但是P2P互聯網金融的交易手續卻非常便捷,借款方和貸款方可以通過互聯網這個平臺了解雙方的信用狀況,身份情況以及其它情況等等,而且在進行交易的過程中,只需要按雙方的規定填好信息就可以完成貸款程序,借款方和貸款方在了解彼此的信息之后有更多的選擇余地,他們可以選擇符合自己要求的客戶進行合作和交易。
2、涉及金額小,借款期限短
P2P互聯網金融貸款涉及的都是比較小量的金額,它的運作模式只是作為現實中正規金融機構貸款的一種補充,因此是小額貸款的模式,小額貸款有利于緩解貸款人的短期資金壓力,同時也可以使借貸機構能夠及時收回所借出去的小額資金數目,更加有利于規避風險。P2P互聯網金融貸款所涉及的金額小,其借款期限也比較短,因為P2P互聯網金融是個人與個人之間的貸款,因此在沒有一個完整機構的前提下,短期的借款期限有利于控制P2P互聯網金融風險,加快其運營模式和工作效率。
3、貸款門檻低,覆蓋面廣
P2P互聯網金融貸款模式相對于現實的金融貸款機構而言,貸款門檻低,并且覆蓋面比較廣,有很多在金融貸款機構碰到閉門羹的客戶,通常會轉向P2P互聯網金融貸款,因為通過互聯網金融的平臺,貸款人只需要根據要求填寫好相關的信息,在互聯網這個平臺激活自己的會員賬戶之后,就可以根據自己的要求去申請貸款,互聯網的運作模式本身就是面向全球,因此它貸款的覆蓋面非常廣,最主要是面向那些剛開始出來工作不久的年輕人,而發放貸款的則是那些有一定資金實力而資金又無處安放資金的高收入人群。
二、互聯網金融的優勢和劣勢
P2P互聯網金融在一定程度上相對于其他金融機構有足夠的優勢,它的優勢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P2P互聯網金融是小額借貸,因此給中小企業的發展帶來了很多機會,實現了資金雙方的供求融通;其次,P2P互聯網金融的透明度非常高,這就加大了對P2P互聯網金融的監督力度和控制力度,在這樣的情況下,客戶的資金安全也有了較好的保障;然后,P2P互聯網金融的資源是開放的,它能夠使資源通過互聯網這個平臺傳播出去,實現資源共享;最后,P2P互聯網金融的發展,能夠節能成本,有效的進行資金配置。當然,隨著P2P互聯網金融的不斷深入,它也存在著一定的劣勢,首先,在P2P互聯網金融監管機構不嚴的情況下,就容易出現混亂的狀態,比如說有的人資用別人的身份開戶,以從中騙取資金,并且,在無準入門檻的階段,金融服務的品質就會下降,其次,在P2P互聯網金融的運營下,很多用戶的信息容易被泄露,這就使得用戶的資金安全存在著威脅;最后,P2P互聯網金融在對微小企業進行貸款時,很難把握微小企業所需的真實的融資需求,并且它在吸收存款這方面也有很大的局限性。
三、P2P互聯網金融的風險分析
P2P互聯網金融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人們的生活,但是互聯網畢竟只是虛擬化的一個平臺,貸款人與借款人對彼此都不了解,因此P2P互聯網金融在互聯網這個平臺的運行下,必定會存在一定的風險,根據調查,我做了以下幾點風險的分析。
1、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主要來自兩方面的風險,一方面是借款人的信用風險,另一方面就是互聯網借貸平臺的信用風險。借款人的信用風險主要體現在借款人的資金狀況和還款能力上,在互聯網虛擬平臺下進行P2P金融貸款其實是非常不真實的,因為借款人不需要簽字畫押,也不需要抵押任何東西只需要填寫好規定的信息就可以了,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沒有及時了解借款方的還貸能力,很可能就會造成一些違約情況,而造成巨大的損失,同時由于資金波動的周期性也會影響經濟波動的周期信用風險。而互聯網借貸平臺的信用風險主要是指互聯網這個平臺的可靠程度,但是由于借款人的貪婪,他會一個人注冊多個賬戶而騙取錢財,在這種情況下,互聯網平臺肯定是脫不了干系,勢必就會指向互聯網平臺存在的信用風險上,而且互聯網借貸的資金流轉一般要通過中介的服務,但是在中介不行的情況下互聯網只能依托其他方式或是自己這個平臺管理,一旦資金出現問題就會歸結于互聯網平臺的信用。
2、制度風險
P2P互聯網金融在運行的過程中,缺乏相應法律的監管,因此相關監管人員和審核人員對P2P互聯網金融的判定無從下手,在這樣的情況下,會衍生很多不合法的網站。在處于一種無準入機制的條件下,就會發生制度風險,嚴重的還會引發有關金融借貸的大事件。而那些不合法的P2P互聯網金融就會乘機進入從而擾亂P2P互聯網金融市場。
3、操作風險
由于監管不嚴,因此P2P互聯網金融的操作就不那么嚴謹,在這樣的情況下就會導致操作風險,操作風險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是借款人利用P2P互聯網金融貸款進行合同詐騙,另一方面就是借款人通過借新債來還舊債。利用P2P互聯網金融貸款進行合同詐騙,首先是建立在互聯網平臺虛擬的前提下,因為在這樣的情況下,借款人可以虛構自己的身份,虛構自己的資金狀況來進行合同的簽訂,而一旦受到借款的資金,詐騙人就會逃跑。P2P互聯網金融的平臺頗多,而且信息傳播的比較快,因此借款人可以在這個平臺借款去還上一次他在另外一個平臺上所借的資金,但是當借款人沒有還款的能力時,所累積的借款資金過多過廣泛,不僅會影響自己的信用,同時還會給P2P互聯網金融借貸機構帶來一定的風險。
4、業務管理風險
由于網絡的不真實,因此P2P互聯網金融借貸業務的管理尤為重要,可是在借貸的過程中還是會發生諸多業務管理上的風險。首先,在進行P2P互聯網金融借貸的過程中,需要進行實名制身份證驗證,可是當信息一旦泄露出去,就會有很大的麻煩,這就是業務對借款人信息管理不當而發生的問題;其次,在互聯網平臺對貸款人審核的過程中,由于審核的方式和技術存在著問題,因此很難了解借款人的狀況而隨意發放貸款帶來的風險;然后就是有關P2P互聯網金融借貸的工作人員專業素養不高,對這方面的業務還不太熟悉所導致的業務管理風險。
四、P2P互聯網金融風險的監管對策
1、明確P2P互聯網金融借貸的法律地位與監管主體
互聯網平臺下的P2P金融借貸有其自身的局限性,因為它是一個比較虛擬的平臺,進行交易的雙方也是在彼此沒有碰面的情況下,很容易發生一些不合法的事情。因此要明確P2P互聯網金融借貸的法律地位,多出臺相應的法律文件以規范借貸活動。當然,對P2P互聯網金融借貸的監管也是必不可少的,要明確監管主體,充分調動多方的監管,比如說保監會,工信部等,一起進行監管。
2、規范P2P互聯網金融的運營模式
P2P互聯網金融借貸平臺,需要一個良好的運營模式,因為運營的規范會影響它的整個工作效率和工作進度,并且有利于這個平臺健康持久的發展。在公司職責方面,要根據公司每個人工作的內容,進行分工明確,各司其職,違反公司法規的必須加以嚴懲。要想形成一個井然有序的運營模式,各個工作人員要根據不同客戶的情況進行工作內部的調整和控制。
3、加強對借款客戶的信用評估,限制高額貸款
很多客戶的信息并不是自己本身的,他們有的是借用或盜用別人的信息而進行資料的填寫,說明自己的資金和信用狀況的,還有的就是虛報自己的資金和信用狀況,因此P2P互聯網金融借貸的工作人員就要加強對借款客戶的信用調查以及評估,以免借款人資金短缺而長期虧欠或是不還貸款而逃跑的現象,造成對互聯網金融借貸機構不必要的損失。當然也要限制高額貸款,有的人故意用別人的信息來進行高額貸款,這實際上是一種欺詐,當貸款發放下來,他便會遠走高飛,而被盜用信息的人卻要承受一定的損失,當然,限制高額貸款有利于借款人在規定的時期內還款,從而促使資金的有效流通。
4、及時掌握市場的動態與政策的調整
在P2P互聯網平臺競爭激烈的情況下,關注市場的動態與政策的變動是相當重要的,因為它會提及到很多的信息,及時了解P2P互聯網金融借貸市場的動態有利于互聯網金融借貸更新相關的金融信息,調整自己的運作方向,同時規避更多不必要的風險。
五、結語
關鍵詞:互聯網金融;風險分析;化解對策
本文從我國互聯網金融的發展現狀出發,具體分析目前所存在的風險,并提出合理的化解對策。
一、互聯網金融的定義
互聯網金融是指以依托于支付、云計算、社交網絡以及搜索引擎等互聯網工具,實現資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業務的一種新興金融。互聯網金融不是互聯網和金融業的簡單結合,而是在實現安全、移動等網絡技術水平上,被用戶熟悉接受后自然而然為適應新的需求而產生的新模式及新業務。它是傳統金融行業與互聯網精神相結合的新興領域,讓原本互不相干的兩個行業相互跨界和博弈。
二、我國互聯網金融的發展現狀
我國互聯網金融雖處于起步階段,但在短短幾年內發展非常迅速,究其根源有其必然性。從內在原因來看,中國互聯網用戶超過5億人,用戶基數多,客戶基礎大,大眾投資理財渠道缺失,而且現行金融體制導致草根金融需求未得到充分滿足,會有更多的小微企業和個人需要互聯網金融服務。從外在原因來看,監管的缺失雖存弊端,但也給予了互聯網企業一定的生存空間。因此,基于互聯網的金融手段一經出現就獲得了巨大的認同,推動了互聯網金融快速發展。
目前我國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形式主要有4種:第一種是互聯網支付,比如支付寶、微信支付、微博支付等。目前我國獲得《支付業務許可證》(由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已超過200家;第二種是互聯網借貸,在這一方面,P2P網貸,即人人貸,通過互聯網平臺來撮合借款人和貸款人的貸款行為,已經發展得很快。截至2014年,據不完全統計,我國網絡貸款公司超過600家,交易額已經超過了500億元;第三種是互聯網融資,眾籌的互聯網股權融資模式為此類代表;第四種是互聯網理財,這類比如余額寶、現金寶等,已成為時下最為流行的互聯網理財產品。截至2014年,據不完全統計,我國互聯網理財余額超過8000億元規模。這些創新業態,推動了金融業的發展。
三、我國互聯網金融的風險分析
1、政治風險
國務院總理在介紹2014年政府重點工作時明確表態,將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完善金融監管協調機制,讓金融成為一池活水,更好地澆灌小微企業、“三農”等實體經濟之樹。總理在工作報告中充分重視互聯網金融這一新生金融產品,但要求互聯網金融必須有節制有底線的發展,新金融產品的誕生最終必須服務于實體經濟。此次互聯網金融首次寫入總理報告,給互聯網金融未來發展道路指出了政策性方向,折射了金融改革的新思路。
雖然擁有寬松的政策環境,但是對于所有互聯網金融公司而言,未出臺的監管政策都是不確定的因素。采用何種方式監管、監管的細則是什么目前都無從得知,對于互聯網金融造成何種影響,都是未知風險。央行去年《中國人民銀行年報2013》報告指出,隨著互聯網金融的快速發展,其風險的隱蔽性、傳染性、廣泛性、突發性有所增加。年報透露,根據國務院指示,中國人民銀行將牽頭相關部委研究制定促進互聯網金融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由此報告可見,央行對于互聯網金融行業管理和整治的初衷和決心,政策風險對于互聯網金融企業來說將不可避免。對于這種未知的政策風險至少可以預見的是,它很可能直接改變很多互聯網金融企業的業務流程和作業模式,甚至讓一些規范性較差的公司從市場上消亡。
所以,雖然在大環境下互聯網金融有很好的機遇,但監管細則未出現屬于政策風險。想要金融互聯網金融行業的創業者不僅要埋頭做事,也要抬頭看天。
2、流動性風險
近年來,“第三方支付加基金類”的產品不斷涌現,各類“寶寶”風行一時,但其中蘊藏著期限錯配的風險,也蘊藏著貨幣市場波動、出現投資者大量贖回的風險。目前已經有幾家互聯網金融企業顯現出這樣的問題,投資理財者把錢充值到平臺,但是卻遲遲買不到理財。打著饑餓營銷的幌子的背后,實際上是沒有足夠的債權進行匹配。這些亂象嚴重擾亂了市場的穩定性。
3、信用風險
由于網上“刷信用”、“刷評價”的行為仍然存在,網絡數據的真實性、可靠性會受到影響。另外,部分互聯網平臺缺乏長期的數據積累,風險計量模型的科學性也有待驗證。所以在互聯網金融領域,信息不對稱依舊存在。2013年,全國活躍的P2P平臺超過350家,全年累計交易額超過600億元,但也發生了部分平臺卷款跑路的風險事件。
4、技術風險
IT技術性安全風險是由于黑客攻擊、互聯網傳輸故障和計算機病毒等因素引起的,這會造成互聯網金融計算機系統癱瘓,從而造成技術風險。IT技術一直是P2P行業的短板,2014年元旦過后,P2P平臺人人貸、拍拍貸、好貸網先后遭遇黑客攻擊。近日,國內互聯網安全問題反饋平臺烏云又曝出某P2P平臺系統存在嚴重安全漏洞,且還有7家P2P平臺使用同一系統。
5、經濟周期風險
當系統性風險出現的時候,大量實體經濟客戶面臨倒閉和破產,導致其喪失還款能力。微觀層面的風控不足以應對系統性風險,也就是我們所說的經濟周期的風險。按照經濟周期的規律來說,通常幾年就會經歷一次,中國大概在5到8年左右,最近的一次是08年。人人貸、有利網、積木盒子等一大批新興的互聯網金融企業都是在2010年前后,甚至2012年、2013年成立,正處于經濟周期中的爬坡期,自然發展迅速。但是一旦經濟周期出現拐點,甚至金融危機再次降臨的時候,各家企業將如何應對?
6、道德風險
互聯網金融行業是一個年輕的行業,其中有很多年輕的公司在快速擴張期,人員數量迅速增長,如果此時公司相應的管理和配套機制沒有跟上,就非常容易出現人員操作的道德風險。現在一些互聯網金融企業仍然有龐大的線下團隊,然而人力密集型企業都存在人員操作道德風險。目前互聯網金融行業確實存在同業攢單的情況,甚至有一些中介就會幫助客戶造假,或聯合公司內部員工幫助客戶造假。
7、法律風險
法律風險是由于互聯網金融業務違反法律或交易主體在交易過程中未遵守相關權利義務引起,或者是由于我國互聯網金融立法方面沒有明確的規定或比較落后,現有的銀行法、保險法和證券法都是為傳統金融業務,對于互聯網金融不太適合。對于互聯網金融的電子合同有效性的確認、個人信息保護、交易者身份認證、資金監管、市場準入等尚未有明確規定。故在互聯網金融的交易過程中容易出現交易主體間權利義務模糊,不利于互聯網金融的穩定發展。
四、化解互聯網金融風險的對策
對于互聯網金融所面臨的上述各種風險,我提出如下對應的應對措施:
1、對于政治風險,管理層應建立統一互聯網金融監管機構,進行適度的監管,加大對互聯網金融的實時監管,防止風險的過度集聚,同時加大對互聯網金融創新的扶持力度,搶占未來國際金融市場。
2、對于流動性風險,機構應先建立相關的預警機制。所有的債權與理財的匹配關系需要專人專崗進行管理,需要對所有的匹配關系進行預判,并做好未來三到六個月的資金計劃。
3、對于信用風險,應加強社會信用制度建設。完善的社會信用制度是減少金融風險,促進金融來規范發展的保障。大力培育我國社會的信用意識,客觀,公正的企業,個人信用評估體系和電子商務身份認證體系,使誠信成為我國社會的道德基礎,以減少信用風險。
4、對于技術風險,需要加強構建互聯網金融安全體系,包括對互聯網金融運行環境要進行改進、對數據的管理要加強、開發自主知識產權的信息技術。改進運行環境需要從硬件和網絡運行方面對其進行改進,加大對硬件安全措施的投入,提高計算機系統的防病毒能力和防攻擊能力。保證互聯網金融的硬件環境安全。其次對網絡運行方面應用分級授權和身份認證登陸來訪對非法的用戶登陸進行限制;對數據的管理要加強可以通過利用數字證書為交易主體提供安全保障;要大力開發數字簽名技術、密鑰管理技術和互聯網加密技術,從而降低技術選擇風險,保證國家金融安全。
5、對于經濟周期風險,需要企業具有很強的金融基因,需要對經濟周期的系統性風險有準確的預判和預警,在其降臨之前做好準備。
6、對于道德風險,公司快速發展時期,應及時建立相應的管理機制,獎懲機制。
7、對于法律風險,應加強互聯網金融風險法制體系建設,包括加大立法力度、完善現行法規、制定網絡公平交易規則。
五、總結
我國互聯網金融尚處初級階段,市場空間也才剛剛被打開。當前互聯網金融風險隱患多以及法律地位不明確,且游離于金融監管體系之外,對金融體系安全、社會穩定產生重大沖擊,加強互聯網金融監管已經刻不容緩。總之,我們應充分了解互聯網金融所面臨的風險并采取及時有效的措施進行防范,降低交易主體的損失并保證互聯網金融業務的有序開展和互聯網金融市場的健康運行。(作者單位:上海大學)
參考文獻:
[1]王國貞.互聯網金融風險及防范對策[J].河北企業,2013,11(3):4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