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9-27 10:00:00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環境衛生工作標準,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一、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
1、監督檢查機構尚不健全,履行環境衛生監管職責沒到位。
目前,我市環境衛生工作在管理范圍、管理標準和管理力量等方面都與以往有了很大變化。在管理范圍和作業量上,按照城鄉一體化管理的要求,環境衛生管理范圍由以前城市地區正逐步擴展到包括農村地區在內的全市行政區域。同時,環衛管理內容更加深入和細化,業務量大幅增加。在管理標準和要求上,按照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全社會環境意識普遍增強,社會各方面對環境衛生工作要求和期望值也越來越高,環境衛生作業質量和管理標準不斷提升。在管理力量上,由于機構不完善和缺乏相應的人員編制,經常超負荷工作,無法投入更多精力對全市環境衛生工作進行系統和有效的監督管理,監管工作難到位,難以達到對環境衛生問題主動發現、快速反應、督辦到位、解決迅速的工作要求。
目前,市級環境衛生監督機構在委領導的高度重視下,在機關各處室、各事業單位的大力支持和幫助下,已全面開展工作,實現了機構健全,制度完善、工作有效的目標。各區縣市政管委環境衛生監督檢查力量相對薄弱,除個別區縣成立了專門的環境衛生監督檢查機構,建立了專業檢查隊伍,大部分區縣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僅有2—3人負責,環境衛生監督檢查機構還未建立,各項工作還未有序開展,工作時常處于應付狀態,環境衛生監督檢查更多的是依托市級監督檢查組織,使得相關工作效率低、問題反映不全面準確、決策措施治表不治本。同時各行業部門履行環境衛生職責更是薄弱環節,普遍存在機構沒有,意識不強,責任不清等問題,現環境衛生突出問題主要反映在小街小巷和各行業部門管理的綠地、老舊居民小區,火車站、長途汽車站、餐飲企業、商業服務企業的公共廁所和門前廣場等。
2、相關考評制度、標準和辦法需進一步完善,適應新的工作標準和工作要求的考評體系有待建立。
針對區縣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市區兩級垃圾處理設施運行管理工作以及專業作業隊伍道路清掃保潔工作已建立起一系列的檢查考核標準,如環境衛生綜合考評制度、環境衛生責任追究制度、垃圾糞便處理設施運行檢查考評辦法、環境衛生作業量和作業質量監督檢查辦法等。同時組建了專業檢查隊伍,已經將區縣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垃圾分類覆蓋率、資源化率納入考評體系。但是隨著監督檢查工作范圍的擴大和環境衛生工作標準的提高,特別是奧運會圓滿成功舉辦后,中央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北京城市環境建設和管理工作,對北京環境建設工作多次做出明確指示,市政府不斷加大環境整治力度,增加對環境衛生的投入,環境衛生工作越來越為全社會所關注,對環境衛生工作要求和標準越來越高。現行的相關考評制度、標準和辦法需要修改和完善,新增的檢查領域要制定相應的考評體系,以適應工作需求。
3、監督檢查的手段和方式需進一步改善,環境衛生監督檢查工作體系尚未形成。
目前環境衛生監督檢查手段主要是依托市級專業檢查隊伍和部分區級專業檢查隊伍定期對環衛專業作業情況、垃圾糞便處理設施運行情況等進行現場檢查,在線監測、環境監測等科技手段應用范圍和覆蓋范圍還比較窄,城市管理監督平臺(萬米網格)的作用沒有充分利用和發揮,環境衛生問題反饋渠道不健全,信息不及時,檢查手段和方式科技含量不高,被動接受問題的狀況沒有明顯改變,環境衛生問題主動發現和快速反應機制和具有先進科技管理手段的環境衛生監督檢查工作體系尚未形成,沒有達到對環境衛生問題主動發現、快速反應、督辦到位、解決迅速的工作要求,特別是要深入細致地研究和發現環境衛生的共性問題,提出切實有效的解決措施和建議。
4、監督檢查人員的整體素質有待進一步提高。
環境衛生監督檢查工作要求相關人員必須熟練地掌握和運用法律、法規和政策標準,在發現問題的同時,提出解決問題的措施和辦法,達到推進環境衛生整體工作的目的。隨著環境衛生工作標準和要求的提高,檢查人員的理論知識和業務知識要不斷適應工作的要求,不斷調整自身的知識結構,不斷提高業務能力和水平。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以規劃為基礎,加強對策研究和規劃研究。
依據《北京市環衛專業規劃》和各專項環衛規劃,制定并完成全市環境衛生監督管理工作五年規劃和分年度實施計劃,同時在建立環境衛生監管體系、高科技檢查方式的應用等方面加強研究,進一步理順環境衛生監督管理工作的工作思路和工作定位,充分發揮在環境衛生監督管理方面的政府職能作用,加強我市市容環境衛生監督管理工作,建立環境衛生監督檢查長效機制。
(二)進一步明確市區兩級環境衛生監督檢查職責,建立層級監督管理體系
市市政管委依據《北京市環衛專業規劃》和各專項環衛規劃,制定全市環境衛生監督管理工作規劃和分年度實施計劃;建立并完善環境衛生考評體系和各項考評標準、辦法,逐步將環境衛生檢查考評結果納入區縣績效考核;按照“落實責任、整合資源、充實力量、強化職能”地原則,指導區縣市政管理部門建立環境衛生監督檢查機構,加強和充實在環境衛生監督檢查方面的管理力量。
區縣市政管委負責盡快成立環境衛生監督機構,建立專業檢查隊伍,依據市里相關規劃和標準,制定、分解和落實本轄區的具體實施方案,細化各項考評體系、標準、辦法,重點加強街道(鄉鎮)一級的監督檢查組織機構的建立和考評體系,做到責任到人、逐級落實、不留死角,真正實現兩級政府、三級管理、四級作業監管體系。
(三)逐步落實和加強行業管理部門在環境衛生方面的責任
依據《北京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環境衛生工作不僅包括環衛管理部門、環衛專業隊伍,還包括
交通、建設、農村、水務、園林綠化、商務、環保、鐵路、市政等10多個部門以及6個專業高速路公司,環境衛生工作的覆蓋面和涉及部門較多。依據《北京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通過采取簽定環境衛生責任書、建立相應的考評體系等措施,逐步明確各部門、各單位在環境衛生工作中的責任,督促各部門、各單位認真落實和全面履行在環境衛生工作中的職責,逐步將行業部門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和環衛作業等情況納入到全市的考評體系中。(四)進一步制定和完善相關考評辦法和工作制度,全面開展監督檢查工作
進一步完善和修訂《環境衛生綜合考評辦法》(專業考評)、《市屬垃圾糞便處理設施運行檢查考評辦法》等,制定區縣環境衛生管理檢查考評辦法、行業部門環境衛生管理和專業作業的檢查考評辦法等,研究環境衛生社會公眾評價體系,搭建并拓寬與公眾交流的信息平臺,不斷提高公眾對環境衛生的參與度和滿意度,進一步調整和充實考評內容,更加全面客觀地反映實際情況,逐步建立起科學的評價指標體系。在現有的基礎上,逐步開展遠郊區縣環境衛生檢查考評工作。通過檢查考評指導遠郊區縣環境衛生工作,促進城鄉環境衛生協調發展。繼續完善專項考評分析會、通報會、現場會等工作制度,同時全面開展區縣市政管委環境衛生管理的監督檢查和考評、各行業部門環境衛生管理的監督檢查和考評以及對相關行業環衛專業作業的檢查和考評、環衛專業作業的檢查和考評、市屬和區屬垃圾糞便處理設施的檢查和考評等檢查工作
(五)充分利用和整合現有資源和手段,提高檢查效果和水平
專業評價要充分利用在線監測、環境監測等高科技手段,改善檢查方式和提升檢查水平,提高科技含量和技術裝備,增強檢查隊伍的戰斗力。同時按照工作任務的需求和運行作業標準的修訂,逐步擴大檢查范圍和提高檢查標準。逐步完成區縣垃圾糞便處理設施在線監測系統的建立、環衛專業檢查隊伍設備的配備和更新等工作
要充分利用和發揮城市管理監督平臺(萬米網格)的作用,借助城市管理監督平臺,建立環境衛生監督檢查平臺,及時匯總政府機構、城市管理執法部門、中介組織、城市管理監督部門、新聞媒體、群眾反映等多種渠道的問題反饋,在現有的條件下,針對工作內容和任務的不同,充分利用現有基礎,協調和調動好各種檢查資源,最大限度地發現問題,積極主動地研究問題,科學有效地解決問題。進一步研究城市管理監督平臺在全市環境衛生監督檢查方面的作用,利用先進科技手段,建立環境衛生問題主動發現和快速反應機制,由被動接受問題逐步向主動發現問題轉變,提高環境衛生監督管理科技含量,逐步建立具有先進科技管理手段的環境衛生監督檢查工作體系。
一、主要任務
今后一個時期內,圍繞實現“國家衛生城市”全覆蓋的工作目標,貫徹落實“一城三創五爭先”的工作策略,按照“十一五”規劃精神,健全管理機構,完善基礎設施,建立長效機制,努力提高鎮村環境衛生質量,力爭使大部分村的環境衛生達到衛生村的標準。
二、目標要求
通過實施環境衛生整治工程,到20__年6月底,力爭使大部分村的環境衛生達到衛生村的標準,全市環境衛生要得到顯著改善,具體要達到三大目標:一是保潔范圍全面覆蓋,二是設施裝備全面到位,三是日常管理全面加強。
三、整治內容
整治環境衛生工作,重點整治鎮村“臟、亂、差”和“六亂”狀況,消除衛生死角,實現保潔范圍全覆蓋;完善環衛基礎設施建設,確保環衛設施裝備全面到位;加強道路保潔,落實“門前三包”,保證水道暢通,做好除“四害”、防病工作,具體內容有:
(一)整治衛生死角,實現保潔范圍全覆蓋。
實現保潔全覆蓋,要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健全鎮(街道)、村(社區)、村(居)三級市容環衛管理機構,落實環衛專項經費,把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納入各鎮(街道)、村(社區)政績,作為各級領導年度工作量化考核的標準,并占一定的比例分值。二是堅持屬地負責制,從村內到村外,從廠區到社區,從大街到小巷,從道路到農田,從陸地到水面,明確責任,專人負責,實現保潔范圍全覆蓋。三是簽訂轄區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責任書,環衛主管部門與各村(社區),各村(社區)與轄區各單位、村(居)民小組簽訂責任書,搞好考評,及時向社會通報。
(二)整治環衛基礎設施建設,實現設施裝備全面到位。
整治環衛基礎設施建設,主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鎮村環境衛生專項規劃和綠地專項規劃的編制工作要在20__年8月底完成。二是鎮(街道)生活垃圾填埋場,按標準進行評估、整改,采用粘土覆蓋,配有消防設施,達到無蚊、無蠅、無鼠,無人員分揀垃圾及居住。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有關標準和要求。三是鎮(街道)的中心區新建公廁要達到國家一類標準,改造公廁不得低于國家二類標準,環衛設施標志牌、指示牌要統一設計制作,實行免費開放使用。四是殘破、生銹等不符合標準的環衛運輸車輛,禁止裝運垃圾進入填埋場、垃圾焚燒發電廠;無證、無牌、報廢車輛禁止上路運輸;現有的垃圾運輸車輛要全機更新改造,加裝密閉裝置,在20__年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和更新工作。五是各單位、門店、住戶必須配備統一密閉的垃圾容器,環衛部門落實上門收垃圾,做到日產日清,無垃圾散落污染。村(社區)建有一座達二類標準以上公廁和一座符合標準要求的垃圾轉運站或固定垃圾收集站。六是按照《城市基礎設施設置規劃規范》設置果皮箱。
(三)整治日常管理制度,實現環境衛生明顯改善。
整治日常管理制度,重點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道路保潔管理。道路(含街巷)無亂堆放、亂倒垃圾、亂拉線纜、亂張貼廣告、亂掛衣物、亂擺亂賣;路面無垃圾、無雜物、無污水、無渣土、無衛生死角,內街小巷有人清掃;垃圾隨產隨清。二是臨街門店管理。簽訂臨街商鋪、單位“門前三包”責任書,監督和檢查制度,做到定人、定崗、定責,臨街商鋪、單位門前無亂丟垃圾、亂張貼、亂堆放物品、亂停車;輛、亂掛衣物,修理店門前無明顯油污,綠化設施良好。三是“牛皮癬”整治。建立城監、工商、通訊等部門聯動的城監制度,定期組織綜合治理,設立專門部門跟蹤追查和舉報機制,發揮群眾監督作用,亂張亂貼行為進行查證處罰,電視報紙等宣傳媒介進行曝光,使城市“牛皮癬”有較好整治。四是下水道管理。下水道密封,水道暢通,內街全部硬底化,環衛保潔良好。五是公園、廣場、道路、景點的綠化養護,綠地內沒有紙屑、膠袋等雜物,沒有黃土地、垃圾亂丟現象,綠化植物無缺株、死株,無折損,無病蟲害,生長茂盛,整齊美觀。六是魚塘、河涌要按照“誰承包,誰管理”的原則進行管理,未承包的魚塘、河涌由村(居)民小組環境衛生管理辦公室負責,達到無臭味,無水面漂浮垃圾。七是工廠園區要有專人負責管理,落實衛生檢查制度,確保整治衛生。八是“城中村”、城鄉結合部、插花地、交叉地、待建地、預留地、建筑工地等沒有衛生死角,村內家禽、牲畜無散放消除“四害”;建筑工地封閉施工,進出口混凝土硬化處理,施
工現場和辦公、住宅、休息場所有專人管理,定期清潔消毒;落實殘墻斷壁、殘舊廣告招牌、管線的治理工作,做好建筑物外墻、玻璃幕墻、門窗的清洗和樓頂衛生死角的清理。九是照明設施完好,路燈亮燈率達98。十是加強環衛宣傳工作,落實環衛宣傳專項經費到位,設市容環衛宣傳公益廣告牌,有電視、報紙等形式宣傳環衛知識,曝光環境衛生“臟、亂、差”和“六亂”現象,設置環境衛生投訴電話,并向社會公布。四、整治范圍
在全市__個鎮(區)__*個村(社區)范圍內全面開展環境衛生整治工作。
五、整治步驟
各鎮(街道)要結合實際,分步實施,梯度推進,全面整治。整治工作分為五個步驟:
(一)動員準備階段。成立市、鎮(街道)領導小組,為統籌開展整治環境衛生工作各項工作建立完善的組織機構。市和各鎮(街道)分別召開整治環境衛生工作動員大會,部署整治工作;印發整治環境衛生工作實施方案,明確整治工作目標、內容、步驟和工作要求,為全面鋪開整治環境衛生工作做好組織準備、政策準備、方案準備和輿論準備。各鎮(街道)要根據市整治環境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部署,相應地召開村(社區)、村(居委)整治環境工作動員會議,進行廣泛宣傳發動,明確整治內容和要求,提高整治環境衛生的認識,形成一個有聲有色的整治環境衛生行動。
(二)綜合整治階段。8—12月,各鎮(街道)要加強工作具體領導,集中主要精力和人力,按照市整治環境衛生工作的內容、要求,認真進行環境衛生工作的全面整治,確保整治環境衛生工作按時按質完成。
(三)查漏補缺階段。20__年2月底之前,各鎮(街道)、村(社區)對照整治環境衛生工作的內容要求,進行自我檢查,查漏補缺,對未達到整治要求的要認真進行整改,進一步推進整治環境衛生工作的深入。
(四)組織檢查階段。20__年4月中旬,各鎮(街道)組成檢查小組,按照相關標準,完成整治環境衛生自檢工作,并形成書面總結匯報材料,上報市整治環境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20__年5月,市組織檢查小組對各鎮(街道)進行逐一檢查。
(五)總結匯報。6月底前,市整治環境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整治環境衛生工作作全面總結并上報總結材料。
五、組織機構
成立市整治環境衛生工作領導小組,__*副市長任組長,__*、__*任副組長,市城管局、衛生局、環保局等部門主要領導任成員,統一組織領導全市整治環境衛生工程。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城管局。
各鎮(街道)要成立整治環境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一名副書記或副鎮長任組長,公用事業服務中心主任任副組長,城建、城監、工商、環保、環衛等部門領導和各村(居)民委員會主任任成員,鎮(街道)整治環境衛生工作辦公室設在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鎮(街道)整治環境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實施本鎮(街道)的整治環境衛生工作。有條件的村(社區)要成立相應的機構,負責本村(社區)的整治環境衛生工作
六、責任分工
市整治環境衛生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職責:領導、部署全市整治環境衛生工作;指導全市整治環境衛生工作的開展,研究解決整治環境衛生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市整治環境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組織制訂全市整治環境衛生工作實施方案;負責整治環境衛生工作的調查研究,推廣先進經驗和做法,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全市整治環境衛生工作的進展情況,承擔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各鎮(街道)整治環境衛生工作領導小組職責:按照屬地負責原則,領導、部署本區域整治環境衛生工作,研究和解決整治環境衛生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及時總結經驗和做法,按時報送整治環境衛生工作的進展情況。
市城管局負責牽頭統籌,協調各相關部門和鎮(街道),制訂整治工作方案,落實整治措施,組織開展督促檢查和信息報道等工作。市衛生局、環保局等部門依各自職責做好整治環境衛生工作的協助配合工作。
七、資金來源
第一條為加強城市環境衛生專用車輛的管理,保證城市道路清掃和垃圾、糞便清運的正常進行,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城市環境衛生專用車輛的管理。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城市環境衛生專用車輛,是指城市環境衛生單位用于城市垃圾、糞便清運和道路清掃、沖洗、灑水、除雪以及其它配套使用的車輛。
第四條城市環境衛生專用車輛的使用、保養、維修所需資金,按照國家規定的資金渠道列支,專款專用。資金的數額,應當按照技術經濟定額指標核定,流動資金額的核定,按照《國營工商企業流動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執行。
第五條城市環境衛生專用車輛一般應當由市集中管理,大城市可以實行市、區兩級分管。
第六條城市環境衛生專用車輛的發展,應當納入國家和地方專用車輛的發展計劃。屬于國家和地方計劃分配的環境衛生專用車輛,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按照現行的物資管理渠道,申請平衡安排。
第二章管理機構和職責
第七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歸口負責全國城市環境衛生專用車輛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編制全國城市環境衛生專用車輛的發展規劃;
(二)起草或制定城市環境衛生專用車輛管理法規、標準;
(三)組織研究、開發、鑒定和推廣環境衛生專用車輛系列產品;
(四)組織環境衛生專用車輛的技術引進和消化吸收工作;
(五)歸口管理環境衛生專用車輛生產企業的產品質量的標準化工作,辦理環境衛生專用車輛的產品生產許可證。
第八條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直轄市人民政府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城市環境衛生專用車輛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編制本行政區域城市環境衛生專用車輛的發展規劃;
(二)根據國家和地方的有關法規、標準制定城市環境衛生專用車輛管理的規章制度、標準(包括環境衛生專用車輛主要總成的報廢標準)、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技術經濟定額;
(三)統一管理本行政區域城市環境衛生專用車輛的技術工作,指導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內部使用的環境衛生車輛的技術工作。
其他城市人民政府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制定。
第九條城市環境衛生專用車輛場(隊)具體負責環境衛生專用車輛的運營和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的有關法規、規章制度、標準、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技術經濟定額,制定本場(隊)各類工種人員的崗位責任制;
(二)建立和完善城市環境衛生專用車輛的使用、保養、修理及檢驗、監督、安全、節油、備品備件等各項內部制度,保持車輛的完好狀態,完成各項技術經濟定額;
(三)編制并組織實施車輛運營計劃,負責統計、考核和評比檢查工作;
(四)建立車輛的使用、保養、修理檔案;
(五)采用先進科技成果,改進機具和工藝,提高車輛保養、修理的機械化水平;
(六)組織開展職工的技術培訓、崗位培訓工作。
第三章車場設置和車輛配備
第十條城市環境衛生專用車輛場(隊)的設置應按照城市規劃選擇適當位置,減少空駛里程。
第十一條在城市環境衛生專用車輛場(隊)內,應當設有車庫(停車場)、油庫、車輛通道、試車路、汽車胎庫、配件庫、洗車臺、修理車間、辦公室及職工福利等設施。寒冷地區應當有暖車庫及配套的鍋爐房。
城市環境衛生專用車輛場(隊)的占地面積根據《城市環境衛生設施設置標準》確定。
第十二條垃圾、糞便清運車輛的配備,可以參照下列因素確定:
(一)垃圾、糞便年平均日產量及高峰期日產量;
(二)垃圾、糞便清運方式;
(三)車輛定額噸位;
(四)單班日清運次數;
(五)車輛完好率。
道路清掃、沖洗、灑水、除雪及其他配套使用的車輛,可根據實際需要配備。
第十三條購置城市環境衛生專用車輛,應當根據技術服務和配件供應的情況,并符合技術先進、經濟合理、使用方便、堅固耐用、便于維修的原則。
第十四條城市環境衛生專用車輛場(隊)的駕駛員可以按照每輛車一點三至一點六人配備。
第十五條城市環境衛生專用車輛場(隊)應當根據所承擔的保養、修理任務,配備車輛保養、修理的設備機具。修理工人(含輔助工種)可以按照下列標準配備:
(一)承擔全部車輛修理任務的,按照每輛車一點二至二人配備;
(二)不承擔車輛大修和三級保養的,按照每輛車零點七至一點三人配備。
第四章車輛的使用、保養、修理和產權轉移
第十六條城市環境衛生專用車輛場(隊)購置新車后,應當進行一次保養調整,并組織技術人員、駕駛人員、修理人員學習掌握新車的性能及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建立車輛技術檔案。
第十七條城市環境衛生專用車輛應當設有明顯的專用標志,持城市環境衛生專用車輛場(隊)簽發的行車路單執行任務。
城市環境衛生專用車輛的運營,應當遵守道路交通管理的有關規定。
第十八條城市環境衛生專用車輛投入使用,必須外觀整潔、裝備齊全,并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技術標準。
第十九條城市環境衛生專用車輛的使用,應當做到定車、定人。任何人不得擅自改變車輛的使用規定。
第二十條城市環境衛生專用車輛場(隊)應當建立健全車輛保養和修理質量保證體系。
車輛駕駛人員應當認真執行出車前、行駛途中和收車后的保養檢查制度。車輛發生故障后,修理人員應當及時進行修理,檢驗人員應當認真進行修理檢驗,并填寫檢驗記錄。
第二十一條垃圾、糞便清運車輛與灑水車輛的報廢,應當在運營四十萬公里以上,或者使用十年以上。
第二十二條城市環境衛生專用車輛的產權轉移,應當按照固定資產轉移的有關規定執行。原車的附件、工具、檔案等應當隨車轉移。
第五章附則
第一條為加強城市環境衛生專用車輛的管理,保證城市道路清掃和垃圾、糞便清運的正常進行,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城市環境衛生專用車輛的管理。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城市環境衛生專用車輛,是指城市環境衛生單位用于城市垃圾、糞便清運和道路清掃、沖洗、灑水、除雪以及其它配套使用的車輛。
第四條城市環境衛生專用車輛的使用、保養、維修所需資金,按照國家規定的資金渠道列支,專款專用。資金的數額,應當按照技術經濟定額指標核定;流動資金額的核定,按照《國營工商企業流動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執行。
第五條城市環境衛生專用車輛一般應當由市集中管理,大城市可以實行市、區兩級分管。
第六條城市環境衛生專用車輛的發展,應當納入國家和地方專用車輛的發展計劃。屬于國家和地方計劃分配的環境衛生專用車輛,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按照現行的物資管理渠道,申請平衡安排。
第二章管理機構和職責
第七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歸口負責全國城市環境衛生專用車輛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編制全國城市環境衛生專用車輛的發展規劃;
(二)起草或制定城市環境衛生專用車輛管理法規、標準;
(三)組織研究、開發、鑒定和推廣環境衛生專用車輛系列產品;
(四)組織環境衛生專用車輛的技術引進和消化吸收工作;
(五)歸口管理環境衛生專用車輛生產企業的產品質量的標準化工作,辦理環境衛生專用車輛的產品生產許可證。
第八條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直轄市人民政府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城市環境衛生專用車輛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編制本行政區域城市環境衛生專用車輛的發展規劃;
(二)根據國家和地方的有關法規、標準制定城市環境衛生專用車輛管理的規章制度、標準(包括環境衛生專用車輛主要總成的報廢標準)、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技術經濟定額;
(三)統一管理本行政區域城市環境衛生專用車輛的技術工作,指導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內部使用的環境衛生車輛的技術工作。
其他城市人民政府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制定。
第九條城市環境衛生專用車輛場(隊)具體負責環境衛生專用車輛的運營和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的有關法規、規章制度、標準、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技術經濟定額,制定本場(隊)各類工種人員的崗位責任制;
(二)建立和完善城市環境衛生專用車輛的使用、保養、修理及檢驗、監督、安全、節油、備品備件等各項內部制度,保持車輛的完好狀態,完成各項技術經濟定額;
(三)編制并組織實施車輛運營計劃,負責統計、考核和評比檢查工作;
(四)建立車輛的使用、保養、修理檔案;
(五)采用先進科技成果,改進機具和工藝,提高車輛保養、修理的機械化水平;
(六)組織開展職工的技術培訓、崗位培訓工作。
第三章車場設置和車輛配備
全鎮32個村(居)委會、6個鎮屬農場、鎮屬學校、村(居)委會管轄的農貿市場及車站。每月評選出環境衛生先進村委會3個、環境衛生先進社區2個、環境衛生先進農場1個、環境衛生先進學校1個,其中先進村小組、連隊、優秀衛生管護員在先進單位中產生,星級文明衛生戶由村委會按10%評定。
二、考評標準
檢查考評內容以評定環境衛生先進村委會、環境衛生先進社區、環境衛生先進農場、環境衛生先進學校的考評標準進行,詳細內容及評分標準詳見附件。
三、組織領導
為加強環境衛生檢查考評的組織領導,特成立鎮環境衛生綜合檢查考評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鎮黨委書記)
副組長:(鎮黨委委員)
成員:由市創衛辦,鎮各包點工作組組長及愛衛辦工作人員組成。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鎮愛衛辦(504室),負責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具體事務。辦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同志兼任。
四、考評分為:月檢、季檢、上半年及年終交叉評比檢查等方式進行。
1、環境衛生檢查考核采取平時督查與檢查考評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2、檢查考評方式為“看、查、問”三個方式相結合考評。“看”是看整體環境衛生情況;“查”是查閱有沒有相關的制度、措施、村規民約;“問”是隨機抽問村(居)民對本單位環境衛生滿意度;
3、月檢查考評總分為暗訪得分乘以60%﹢月檢得分乘以40%;
4、季檢查考評總分為月份檢查平均得分乘以60%﹢季檢查評比得分乘以40%;
5、上半年交叉檢查考評總分為月份檢查平均得分﹢季檢查評比得分的平均分乘以60%﹢上半年檢查得分乘以40%;
6、年終交叉檢查考評總分為月份檢查平均得分﹢季檢查評比得分﹢上半年檢查評比得分的平均分乘以60%﹢年終檢查得分乘以40%。
7、考核結果分為“優秀”、“達標”、“不達標”三個等級計分等次。90分(含)以上為優秀,70—89分為達標,69分以下為不達標,考核名額從考核結果中篩選;
五、考評獎罰措施
考評實行獎罰制。
(一)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到位、日常保潔效果好的,月檢查考評綜合得分排序前三名的村(居)委會各給予通報表揚和獎勵衛生工作經費5000、3000、2000元,先進農場獎勵衛生工作經費2000元,鎮屬學校獎勵衛生工作經費1000元。村組(連隊)獎勵衛生工作經費300元、管護員獎勵衛生工作經費200元,文明衛生戶每戶100元(生活用品),獎勵經費從獲得市當月的獎勵資金中支付。鎮政府排在市當月第四名后,對倒數后三名單位及被檢落后村莊、村(居)委會以及衛生管護員進行處罰,并對愛衛辦通報批評。當月被市城鄉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檢查的被檢單位,獲得第一名的鎮政府給予被檢的各單位獎勵衛生工作經費20000元,第二名的獎勵10000元,第三名的獎勵8000元。
(二)季評比、上半年評比及年終交叉檢查評比的獎勵經費從獲得市的獎金中按70%的比例分別給予各單位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