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9-27 09:59:55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環境衛生要求及標準,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一、指導思想
按照“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標本兼治、長效管理”的原則,組織和發動廣大干群,集中對全鎮19個行政村、1個漁業社的環境衛生進行全面綜合整治,確保在較短時間內使村容村貌、鎮容鎮貌發生明顯變化,努力營造清新、整潔、舒適的農村人居環境。
二、整治內容
1、市場保潔區環境衛生整治。集中清理大街小巷垃圾,落實臨街門店“三包”責任制,大力整治占道經營、亂搭亂建、亂停亂放現象,完善長效管理機制。
整治標準:達到《區五鄉鎮環衛保潔市場化項目承包合同》的養護保潔要求,具體作業標準詳見《區五鄉鎮道路保潔作業質量標準及考核扣分標準》;動態保潔時間內,保潔責任道路(區域)內無垃圾廢棄物,各種明顯雜物路面廢棄物停留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街道兩側無出店經營、無亂搭亂建、亂停亂放等現象;臨街建筑立面整潔美觀,戶外廣告設置規范,無亂寫亂畫和牛皮癬廣告。
2、村莊環境衛生整治。
(1)房前屋后環境衛生整治。按標準配足配好各類環衛基礎設施,全面清理村莊內外垃圾,清除村(居住小區)及居民庭院內外零亂堆放、亂搭亂建、亂掛衣物等現象,拆除影響村容村貌的違章建筑,實施綠化、亮化工程。
整治標準:達到8小時保潔標準;村內垃圾中轉站、垃圾桶、公共廁所等環衛設施齊全,管理規范;村內無衛生死角,無亂扔亂吐現象,可視范圍內無垃圾和白色污染,無收運不及時的垃圾;無殘垣斷壁、無私搭亂建、亂擺亂放、亂停亂靠現象;村旁、路旁、水旁、宅旁綠化和居民庭院綠化。
(2)街巷路弄環境衛生整治。整修街巷路弄路面,集中清理村內道路兩旁垃圾和雜物,整治村內主要道路兩側私擺亂設、亂停亂放現象,實施綠化、美化工程。整治標準:達到8小時保潔標準;路面整潔,無破損,無積水、無積泥、窨井溝槽暢通干凈;街巷路弄及兩側無垃圾、無衛生死角;主要道路兩旁有綠化苗木,綠化帶內無果皮、煙頭、塑料袋等雜物。
(3)公廁環境衛生整治。全面做好對村內現有公廁設施的檢查、維修,開展公廁除臭、除污垢、除四害“三除”行動,落實公廁保潔員公示制。整治標準:達到一日三洗保潔標準;現有公廁設施完備,指示標識醒目清晰;專人管理,保潔員上墻公示;內外環境整潔,無臭、無蠅、無溢滲、無污漬、定期消毒。
3、鎮村農貿市場環境衛生整治。抓好鎮區重點市場(五鄉集貿市場、寶幢菜場)、村級菜場及市場周邊的環境整頓工作,加強市場內外秩序和環境衛生的動態管理。整治標準:市場管理規范,商品劃行歸市,攤位擺放整齊,無占道經營,從業人員個人衛生良好;有衛生管理人員和保潔人員,環衛設施齊全,給排水設施完善,公廁、垃圾站建設符合衛生要求;活禽銷售設立相對獨立的區域,污物(水)處理和消毒設施完善,實行隔離屠宰,保持環境清潔衛生;市場及周邊環境無亂停放、亂張貼、亂搭建、亂設攤、亂堆放、亂傾倒等不文明現象。
4、河道環境衛生整治。通過市場化運作,全面清理鎮區河道內外的垃圾,拆除沿岸亂搭亂建的建筑,建立長效管理機制。整治標準:鎮區河道水面清潔、岸坡整潔,做到水面無漂浮物(雜草)、河中無障礙物、沿岸無垃圾。
三、方案實施
(一)組織準備、宣傳發動(3月1日—3月15日)。制定五鄉鎮環境衛生專項整治方案,召開動員大會,安排部署各項工作;采取多種宣傳形式,大力宣傳環境衛生綜合整治活動的重要意義,調動廣大群眾參與整治活動的積極性,確保在最短時間內形成全民參與的活動熱潮。
(二)調研部署、組織實施(3月16日—3月22日)。各行政村(社)做好轄區內環境衛生的調查摸底工作,集中對村莊內外環境衛生突出問題匯總梳理,逐一制定整治方案和工作進度;落實各村(社)環境衛生責任包干相關事宜,做到區域劃分明確、人員職責明確、獎罰機制明確(具體要求見附件四);召開村級動員會議,對各村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工作進行全面部署,統一思想,明確要求。
(三)集中力量、綜合整治(3月23日—4月22日)。根據鎮環境衛生專項整治實施意見和日程安排,利用一個月時間,集中力量對鎮區內環境衛生進行專項整治,確保環境“臟、亂、差”現象得到有效消除,村容村貌、鎮容鎮貌得到明顯改善。
(四)整改落實、完善提高(4月23日-4月30日)。鎮環境衛生督導組采取明查和暗訪相結合的辦法,通過各行政村(社)的“自查”、提前通知的“明查”、不定期的“暗查”的“三查”形式對各村進行督查考核,對發現的問題限期整改,真正做到環境衛生無盲點、無死角。
(五)考核鞏固、長效管理(5月1日-12月30日)
鎮政府組織環境衛生專項整治活動的檢查考核評比工作,對各行政村(社)進行考核、評分和排隊,對本次整治活動進行全面總結。此后,按照《五鄉鎮各行政村(社)環境衛生檢查標準》,鎮政府每月組織1-2次明查暗訪,年底匯總后確定村級目標考核中環境衛生最終得分。同時,規范管理,落實責任,加大監管力度,建立鎮村兩級聯動的長效管理機制。
各行政村(社)、農村工作指導員根據《五鄉鎮各行政村(社)環境衛生專項整治日程安排表》(見附表一),開展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各項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強化領導。各行政村(社)要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高度出發,把環境衛生專項整治活動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各行政村(社)支部書記作為第一責任人,要親自研究制定方案,親自安排部署工作,親自協調解決各類問題;農村工作指導員要深入工作一線,督促所聯村和村干部開展工作,確保將各項任務落到實處;村干部要切實擔負起環境衛生主體責任,明確分工,各負其責,確保環境衛生整治取得實效。
全鎮32個村(居)委會、6個鎮屬農場、鎮屬學校、村(居)委會管轄的農貿市場及車站。每月評選出環境衛生先進村委會3個、環境衛生先進社區2個、環境衛生先進農場1個、環境衛生先進學校1個,其中先進村小組、連隊、優秀衛生管護員在先進單位中產生,星級文明衛生戶由村委會按10%評定。
二、考評標準
檢查考評內容以評定環境衛生先進村委會、環境衛生先進社區、環境衛生先進農場、環境衛生先進學校的考評標準進行,詳細內容及評分標準詳見附件。
三、組織領導
為加強環境衛生檢查考評的組織領導,特成立鎮環境衛生綜合檢查考評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鎮黨委書記)
副組長:(鎮黨委委員)
成員:由市創衛辦,鎮各包點工作組組長及愛衛辦工作人員組成。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鎮愛衛辦(504室),負責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具體事務。辦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同志兼任。
四、考評分為:月檢、季檢、上半年及年終交叉評比檢查等方式進行。
1、環境衛生檢查考核采取平時督查與檢查考評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2、檢查考評方式為“看、查、問”三個方式相結合考評。“看”是看整體環境衛生情況;“查”是查閱有沒有相關的制度、措施、村規民約;“問”是隨機抽問村(居)民對本單位環境衛生滿意度;
3、月檢查考評總分為暗訪得分乘以60%﹢月檢得分乘以40%;
4、季檢查考評總分為月份檢查平均得分乘以60%﹢季檢查評比得分乘以40%;
5、上半年交叉檢查考評總分為月份檢查平均得分﹢季檢查評比得分的平均分乘以60%﹢上半年檢查得分乘以40%;
6、年終交叉檢查考評總分為月份檢查平均得分﹢季檢查評比得分﹢上半年檢查評比得分的平均分乘以60%﹢年終檢查得分乘以40%。
7、考核結果分為“優秀”、“達標”、“不達標”三個等級計分等次。90分(含)以上為優秀,70—89分為達標,69分以下為不達標,考核名額從考核結果中篩選;
五、考評獎罰措施
考評實行獎罰制。
(一)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到位、日常保潔效果好的,月檢查考評綜合得分排序前三名的村(居)委會各給予通報表揚和獎勵衛生工作經費5000、3000、2000元,先進農場獎勵衛生工作經費2000元,鎮屬學校獎勵衛生工作經費1000元。村組(連隊)獎勵衛生工作經費300元、管護員獎勵衛生工作經費200元,文明衛生戶每戶100元(生活用品),獎勵經費從獲得市當月的獎勵資金中支付。鎮政府排在市當月第四名后,對倒數后三名單位及被檢落后村莊、村(居)委會以及衛生管護員進行處罰,并對愛衛辦通報批評。當月被市城鄉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檢查的被檢單位,獲得第一名的鎮政府給予被檢的各單位獎勵衛生工作經費20000元,第二名的獎勵10000元,第三名的獎勵8000元。
(二)季評比、上半年評比及年終交叉檢查評比的獎勵經費從獲得市的獎金中按70%的比例分別給予各單位獎勵。
本工作方案依據《北京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北京市“門前三包”責任制管理辦法》和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員會《關于進一步落實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制工作的實施意見》、《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告知書發放工作管理辦法》、以及《區落實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制工作管理辦法》等相關法規、文件制定。
一、加強組織領導廣泛開展宣傳教育工作
1、街道成立落實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制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副組長:城管監察大隊北太平莊分隊常務副隊長
街道辦事處城市綜合管理科科長
組員:街道辦事處城市綜合管理科副科長
城管監察大隊北太平莊分隊副隊長
街道辦事處城市管理和科技創安分中心主任
社區服務中心主任
2、積極發揮社區居委會的積極作用,在社區中廣泛開展市容環境衛生宣傳教育。街道組織走訪轄區內的社會單位,宣傳政策,征求意見,達成共識。
二、認真組織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劃分確認、責任人確定工作
1、街道抽調城市綜合管理科、監察分隊、城市管理和科技創安分中心及社區服務中心各一人,組成落實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制工作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城市綜合管理科和地區愛衛會。
2、辦公室在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具體組織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的劃分確認、市容環境衛生責任人的確定和通知書的發放工作。
3、辦公室主要承擔:
(1)配合區市政管委對專業作業區的劃定工作;
(2)本街道保潔中心責任區的劃定;
(3)轄區內社會單位責任區的劃定。
(4)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資料的匯編、上報和抄送。
3、工作小組自5月中旬開始對轄區內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進行調查、劃分、確認,并于6月底前完成。并將有關資料上報區市政管委,抄送城管監察分隊、城市管理和科技創分分中心。
4、7月份工作小組完成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告知書的發放工作。
三、責任確定的標準要求
嚴格執行《區落實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制工作管理辦法》中第二章《責任確定》和第三章《責任書告知》的要求,把工作落到實處。并按照要求定期向市政管委報送市容環境衛生責任人、責任區范圍變更信息,協助區市政管委做好信息更新工作。
四、認真貫徹執行衛生標準
按照《區落實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制工作管理辦法》中第四章《衛生標準》的要求,積極向地區社會單位進行宣傳,并加強檢查監督。
五、建立長效監督機制,加強對衛生責任的監管
街道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制工作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將長期對地區衛生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考察和監督,明確相關職能部門的職責,充分發揮其職能作用。
1、街道城市綜合管理科負責統籌地區環境衛生責任制監督檢查工作,與地區社會單位加強聯系溝通,加大宣傳力度,構建社會單位互動機制,對于市容環境衛生問題做到早發現、早控制、早處理;組織相關部門定期檢查,對檢查結果進行通報,協調相關單位處理發現的問題。
2、城市管理和科技創安分中心負責加強對轄區網格的巡查,加強對社會單位市容環境衛生責任落實情況的日常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3、城管監察分隊負責督促社會單位履行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執行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的責任標準,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督促責任單位及時解決,對不履行責任或違反規定的依法進行批評教育和處罰。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奮斗300天,同時結合五個專項治理戰役,實現市容環境面貌發生根本性變化”的指示精神,按照2010年2月20日(南容)發5號文件,區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整體安排,結合我局實際工作,提出如下環境衛生專項整治工作安排:
一、工作目標
以市容環境整治為契機,結合我區創國家衛生城,整合各方力量,集中解決影響市容環境衛生的突出問題,全面清理垃圾死角、工程渣土、整治單位門前垃圾亂倒,“門前三包”不落實,及公園內和園林部門所管轄的廣場等整治果皮箱,垃圾箱桶少,環衛設施不完善等問題。要建立長效環境衛生管理機制,實現環境衛生無死角、無縫隙、無盲區、全覆蓋、精細化管理。達到時時干凈,處處干凈的標準。
二、責任及標準
1、各單位要在整治活動中,整治所管轄的道路和居民區花壇、綠地、綠化隔離帶,無枯樹殘枝,折枝,無工程棄土,達到可視范圍內無垃圾死角。修剪下來的樹枝,折枝需隨時清運干凈。
2、整治施工工地,所有施工工地,拆遷工地要實施圍擋,工程土無外漏,工地周邊環境衛生干凈整潔;落實單位掃保責任。實行工程土,垃圾定時定點密閉收集,運輸,防止運輸灑漏。
通過300天的環境衛生專項整治,使長期以來群眾反應強烈的環境衛生為題得到治理,環衛設施得到完善,環境衛生得到改觀,市容環境面貌得到整體提升。
三、時間與安排
按照市、區文件要求整體分為四個階段:
1、前期準備階段(從2月底開始)各單位制定方案,調查摸底,排查垃圾點位,登記注冊,3月20日前將方案和排查點位上報。
2、集中整治階段(從3月底至6月底)集中清理長期堆積的垃圾,工程棄土和衛生死角。每月月末最后一周周六為全區開展“同在一方熱土、共建美好家園”社會清整活動日。
3、完善衛生設施階段(從6月1日至9月底),各單位要對車輛、垃圾存放點、進行修復,嚴禁灑漏。公園、廣場、凡各單位自購設置的果皮箱、垃圾箱,要配置齊,破損的要更換。
4、檢查驗收階段(從10月1日至10月底),市、區市容園林委將組織有關部門,對所有環境衛生專項整治項目進行檢查驗收,不符合要求的進行整改。
四、措施要求
各單位領導要提高認識,加強領導。要增強責任感,緊迫感,切實履行各自職責,按責任區分工和整治標準做好組織協調工作,高標準完成好整治任務。
一、劃分范圍,明確事權
(一)城區環境衛生作業范圍
1、清掃保潔作業范圍及作業量
(1)市環衛所作業范圍:城區53條主次干道。合計作業量92.34萬m2。其中:一級道路19條,作業量:49.2萬m2,二級道路15條,作業量:25.4萬m2,三級道路19條,作業量:18.1萬m2。
(2)城區辦事處作業范圍:城區53條主次干道之外、本轄區內背街小巷、公共小區等,合計作業量109.4663萬㎡。其中:均州路辦事處31.8萬㎡,大壩辦事處22.8萬㎡,丹趙路辦事處24.3萬㎡,新港經濟開發管理處10.9萬㎡,三官殿辦事處19.7萬㎡。
(3)市交通局作業范圍:——公路城區段。合計作業量11.34萬m2。
(4)市水務局作業范圍:河及漢江河道城區段。合計作業量41.67萬m2。
(5)漢江集團作業范圍:集團轄區。
(6)市直機關工委所屬各單位作業范圍:市直各單位工作區、生活區。
2、垃圾清運、中轉和處置作業量
城區年收集、清運、中轉垃圾量約6.2萬噸。
(二)城區環境衛生作業標準
1、城區53條主次干道環境衛生作業標準:
按照《國家城市道路清掃保潔作業標準》劃分為一、二、三級。
作業標準:按照國家標準執行
保潔等級果皮(片/1000m2)紙屑、塑膜(/1000m2)煙蒂(個/1000m2)
一級路面≤4≤4≤4
二級路面≤6≤6≤8
三級路面≤8≤8≤10
清掃頻率:全天兩普掃;
保潔要求:五條延時保潔道路(人民路、丹江大道、均州一路,車站路、沙陀營路)全天巡回保潔至22時,其它道路上午保潔7時至12時,下午保潔13:30分至18時;
水車沖洗、灑水作業要求:五條延時保潔道路全天兩沖洗兩灑水;其它一級道路沖洗每天不少于1次,二、三級道路沖洗每周不少于1次。
2、城區辦事處環境衛生作業標準:
(1)作業責任區內達到“五無”:無人畜糞便,無散露垃圾,無亂貼亂畫小廣告,無浮土積水,無樹枝雜草;
(2)作業責任區內達到“四凈”:路面凈,綠地凈,環衛設施凈,邊溝便道凈;
(3)作業責任區內達到“三根清”:墻根清,樹根清,燈桿根清。
二、以錢養事,費隨事走
(一)環衛所資金需求量
加大環衛清掃保潔公司化運作力度,具體測算和資金實際需求量均以招投標的測算和中標額為準。
(二)辦事處資金需求量
按照“核定作業基數、費用定額包干”的原則,以以獎代補方式,對城區辦事處環境衛生工作經費實行定額包干。定額包干總額為120萬元。其中:均州路辦事處40萬元,大壩辦事處38萬元,路辦事處16萬元,三官殿辦事處14萬元,新港經濟開發管理處12萬元。
三、明確職責,強化監管
1、市建設局(環衛所)管理職責
(1)負責編制市環境衛生管理專業規劃及年度計劃,并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管;
(2)負責城區主次干道清掃保潔的監管考核;
(3)負責城區生活垃圾清運及處理;
(4)負責制定環境衛生質量考核標準及日常考核,監督執行行業標準及規范;
(5)負責城區環境衛生基礎設施、機械裝備配套建設及管理;
(6)負責城區環境衛生工作執法管理及市民投訴事項的受理、解決;
(7)負責城區垃圾處理費等費用的集中收取;
(8)負責對城區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市容環境衛生進行日常監督、管理、檢查;
(9)負責城區重要活動的環境衛生保障協調工作及突發事件應急處理;
2、城區辦事處管理職責
(1)負責轄區清掃保潔、監管隊伍建設和制度建設;
(2)負責轄區環衛作業的實施和日常巡查考核管理工作;
(3)負責轄區環境衛生基礎設施管理;
(4)負責對本級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環境衛生進行日常考核;
(5)協助查處環境衛生違法違規行為;
(6)負責轄區重要活動環境衛生保障工作及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
3、社區居委會管理職責
(1)負責轄區環境衛生清掃保潔及管理;
(2)負責垃圾初級集并,協助完成垃圾清運、處理工作;
(3)負責轄區重要活動環衛保障工作及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
4、市交通局職責:負責——公路城區段環境衛生工作。
5、市水務局職責:負責河、河道城區段等范圍環境衛生工作。
6、清掃保潔人員管理職責
(1)負責責任路段(區)清掃保潔工作,(城區辦事處保潔員每天清掃一次,巡回保潔不少于三次,全天在崗時間均州辦,大壩辦不少于八小時,三官殿、丹趙路和新港不少于六小時);
(2)負責清掃垃圾的收集和集并;
(3)負責內小廣告的清理工作;
(4)負責環境衛生設施管理工作。
7、環衛監察員工作職責
(1)負責責任區內環衛人員考勤,每天巡查不少于3次;
(2)負責責任區內作業質量的巡查考核,做到考核到人到區到路段;
(3)建立巡查考核工作臺帳,為環衛人員工作質量獎懲考核兌現提供準確、公正的考核依據。
四、嚴格考核,績效掛鉤
(一)對環衛保潔公司環衛管理工作的的考核
市建設局全面負責環衛保潔公司的考核工作。并按照1:6的要求配備環衛監督管理人員,建立環衛監督管理隊伍。環衛監督管理人員考核方式以日常巡查考核為主,根據《市環境衛生管理質檢考核標準》,開展考核作業,嚴格建立環衛考核臺帳。
考核實行扣除現金的辦法,一月一考核,一季一匯總。每季度考核結果呈報市政府審批后,由市財政局據實拔付。
具體考核標準如下:
1、城區道路按國家衛生城市標準,各級道路分別達到建設部頒布的環衛作業質量標準中清掃、保潔道路廢棄物控制指標,在同一單位長度內,不得超過各單項廢物總數的50%,各級路面廢棄物超標每項每次扣5元。
2、作業時確保安全作業,堅持穿安全服,清掃保潔車整潔衛生,堅持文明禮貌作業,上班時間不準串崗、離崗,遲到早退、坐崗、閑談、拾撿廢物。否則,以上每項每次(人)扣10元。
3、普掃作業規程:
(1)每日的清掃作業應在所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凌晨6點以前),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普掃的每次扣50元;
(2)普掃不力,廢棄物超標,有漏掃的每處扣20元;
(3)漏鏟垃圾每處(堆)扣10元;
(4)未普掃的每次扣150元。
4、白天道路保潔未見保潔人員或保潔人員坐崗、閑談等情況,地面較臟時,按控制指標超標情況累計處罰。
5、果皮箱內廢物及時清理,確保整體觀感良好,保障周圍地面無拋散、存留垃圾,并定時清洗箱體。否則,每只果皮箱扣5元。
6、清掃、保潔的垃圾及時收運到指定的中轉站、集裝箱、垃圾桶內。如桶、箱內已滿,運到另一處桶箱內不得堆倒在桶箱外邊。否則,每次扣20元,并責令整改(門面垃圾必須收運,不得存在堆放在馬路邊情況發生,否則,每次扣10元,并責令整改)。
7、垃圾桶擺放整齊,設置點及周圍2—3m內無散落、存留垃圾及污水,并定時清洗垃圾桶。否則,每處設置點每次扣20元。
8、保障零散垃圾中轉站四周衛生,無垃圾堆積。否則,每處(次)扣30元,并責令整改。
9、對車行道、人行道、樹穴內的石塊、磚頭及建筑垃圾未超過一板車的,應及時清運,否則,每處扣10元。
10、必須確保城區道路排水道暢通(自然損壞堵死除外)雨(雪)后及時清掃積(雪)水(兩小時完成)冰凍天氣除外。否則,每項每處扣5元。
11、延時保潔街7:00—9:00、12:00—14:30實行全面保潔結束,其它時間實行分段保潔,非延時保潔道路7:00—9:00、13:30—15:30實行全面保潔,其它時段實行分段保潔;未在限定時間內完成工作的,每人(次)扣10元。
12、延時保潔路實行全天巡回分段保潔(7:00—22:00),路面見本色,無痰跡、污物、白色垃圾,死角垃圾存留(10分鐘內處理);否則每平方米扣5元;交接班不得出現空檔,否則,每人扣10元。
13、遇天氣原因造成大面積污染如落葉、降雪、大風等惡劣天氣視同突發事件做應急預案處理,如無應急預案處理將雙倍處罰。
14、對菜場路段做到定時打掃,菜場內基本整潔。否則,每1000m2,扣20元。在規定時間內未清掃保潔扣150元。
15、對臨時性突擊任務未完成的,每次從當月總分中扣300元。
16、對出現的問題,處罰后責令整改,在規定時間內仍未落實的,按標準十倍處罰。
(二)對城區辦事處環衛管理工作的考核
市政府辦公室負責組織市文明辦、市建設局、市城管局、市環衛所等單位對城區辦事處環衛工作質量進行考核。每周進行檢查、每月進行通報,主要考核城區辦事處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的履職情況,環境衛生質量和保潔員、監管員上崗履職情況。
城區辦事處環衛作業定額包干經費與考核結果直接掛鉤,實行當月考核,次月兌現。當月考核結果由考核專班匯總,呈報市政府審批后,市財政局拔付至城區各辦事處。
考核采取百分制,按月計算平均分值,具體考核標準如下:
1、對辦事處履職情況的考核(20分)
(1)組織領導機構不健全的,扣5分;未建立工作制度和考核制度的,扣5分;
(2)未建立監管考核臺帳或臺帳不完整的,扣5分;
(3)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每周巡查不少于3次,少一次扣1分;
(4)對領導批示、媒體曝光、群眾舉報等各類屬實問題,處理不及時、拖延解決的,每發現一次扣1分:
(5)組織本級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開展環境衛生義務勞動一周一次,未開展的,扣2分。
2、對清掃保潔工作的考核(60分)
(1)清掃保潔員不在崗,一人次扣0.5分,未按要求穿著工裝上崗,視為不在崗。
(2)清掃保潔未按要求完成普掃(以各辦事處規定的普掃完成時間為準,含普掃集中的垃圾未清理完畢),每次扣1分。
(3)巡回保潔時間仍使用大掃帚的,每人次扣0.1分。
(4)按照《城市道路清掃保潔標準》,路面垃圾超標,每處扣0.2分,街巷路面油污嚴重,不見地面本色,每處扣0.5分。
(5)街巷道路兩側雜物堆放,每處扣0.5分。發現暴露垃圾,每處扣0.5分。垃圾過夜,集中存放不及時,每處扣0.5分。
(6)背街小巷野廣告治理,每發現一處,扣0.1分。
3、對監管工作的考核(20分)
(1)檢查中監管員不在崗,每人次扣1分;未著監管標識上崗,每人次扣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