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9-27 09:59:47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有關離婚的法律常識,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本文介紹協議離婚后簽署的離婚協議書是否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協議離婚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離婚協議的內容,另一方可否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呢?根據有關法律規定,離婚協議不屬于可由法院強制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不能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但是,根據婚姻法的規定,離婚的當事人一方不按照離婚協議履行應盡義務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履行原協議內容。經人民法院審理并判決后,原告可向人民法院執行庭申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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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
協議離婚登記的程序
離婚協議簽訂后,能否反悔
法律對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有著嚴格的規定,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有以下幾類: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仲裁機構的裁決書;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行政機關依法做出的具有強制執行內容的決定。凡不在此范圍內的法律文書,人民法院都無權強制執行。
[案例咨詢]
顏某的丈夫羅某,因為有了第三者且已經懷孕臨產,所以羅某最近向顏某提出離婚,為了盡快離婚,羅某答應將家中的大部分財產留給顏某,雙方于2006年8月17日在民政部門協議離婚,對涉及的財產問題簽訂了離婚協議書,但是,在顏某與羅某辦理了離婚手續后,羅某卻拒絕將協議中分割的財產移交給顏某,現在顏某咨詢,可否依據離婚協議書要求法院強制執行?
[律師解答]
我國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對能夠申請強制執行的執行根據有明確的規定,既包括: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和支付令;發生法律效力并具有給付內容的刑事判決書和裁定書;發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處罰決定、行政處理決定;發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決書和調解書。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力的債權文書等。民政部門支持下達成的離婚協議書,不能作為法院強制執行的依據,顏某想實現與羅某的財產分割協議,可通過民事訴訟程序解決。法院將會根據相關法律和規定,在查清家庭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婚前財產的狀況后,予以合情合理地解決。
新華網北京5月27日電 北京市婦女法律援助分中心主任趙淑華在此間向記者透露,從這家分中心開通的咨詢熱線來看,咨詢者對修改中、修改后的《婚姻法》特別關注,希望自己在婚姻家庭權益方面受到的侵害能通過修改后的《婚姻法》的實施得到有效解決。
趙淑華介紹說,北京市婦女法律援助分中心于去年10月18日正式掛牌成立,開通熱線電話3部,截止2001年5月20日,共接聽咨詢電話1484件;同時,中心還接待來訪投訴672件。這些電話及來訪咨詢的內容中,婚姻家庭類咨詢有1811件,占咨詢總數的84%。
據統計,在婚姻家庭類咨詢中,咨詢者反映的問題主要集中體現在第三者插足或非法同居、家庭暴力及離婚咨詢三個方面。其中涉及第三者插足或非法同居的咨詢246件。多數是反映丈夫與他人非法同居;極少數是咨詢者本人(女性)未辦理結婚登記與他人非法同居的。從這類咨詢內容反映出一部分婦女對修改后的《婚姻法》還不了解,也有部分婦女在遇到上述問題時,不知所措;家庭暴力是嚴重侵犯婦女權益的傷害案件。在咨詢中,有125件涉及家庭暴力。這類咨詢反映的問題主要有兩方面,一方面是有些婦女在生活中遇到的家庭暴力問題還比較嚴重,另一方面是執法部門對家庭暴力危害的認識存在差異,普遍認為夫妻矛盾是民事糾紛,對有些傷害嚴重的家庭暴力行為,不予處理或處理不積極;離婚咨詢則有796件。主要涉及離婚損害賠償、財產分割及婦女的人身權、名譽權等問題。
趙淑華分析說,從這些咨詢中反映出許多婦女還缺乏依法保護自身權益的能力及應對現實婚姻生活中出現不測情況的能力。她說,咨詢者對法律知識,特別是《婚姻法》的了解,存在兩個極端。一方面,有些咨詢者咨詢的內容已涉及到家庭財產分割、損害賠償、人身權、名譽權等專業性較強的問題,說明這些咨詢者法律意識不斷提高,對一些法律基本常識有所了解;另一方面,有些咨詢者對于一些最基本的法律常識都一無所知,根本沒有能力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這種情況在咨詢者中所占比例還比較高。另外,還有少部分咨詢者對待自己的婚姻危機存在“等、靠”思想,不能夠正確看待自己的婚姻狀況,缺乏正確處理婚姻危機的能力。
作為一名法律工作者,趙淑華從保護婦女的婚姻家庭權益角度建議:今后一方面應進一步加強對修改后的《婚姻法》及相關法律和婦女“自尊、自立、自信、自強”精神的宣傳力度,正確看待婚姻家庭關系,正確處理婚姻糾紛,讓廣大婦女學會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另一方面,需要社會各有關部門共同努力,特別是執法機關要轉化觀念,加強執法,確保修改后的《婚姻法》中有關家庭暴力、離婚損害賠償制度、共同財產追償權、撫養費支付、探視權等救助措施的實現,共同做好維護婦女權益的工作,維護法律的尊嚴。
《婚姻法》有關老年人權益法律保護措施的不足
(一)缺乏保障老年人婚姻自由權實現的法律救助措施如前所述,我國婚姻法第2條、第3條、第30條都明文規定了保護老年人的婚姻自由權,但是沒有明文規定老年人婚姻涉的法律救助措施,致使老年人婚姻自由權的實現沒有法律保障,在現實生活中,子女干涉父母婚姻問題的案件層出不窮,受傳統觀念的影響,有的子女認為年老的父或母再婚有損他們的聲譽,有的則是擔心父或母再婚后自己的財產權益會受到損害,于是當父或母再婚時,有的子女采取辱罵和威脅的手段阻撓、干涉、歧視老年人再婚的行為,最終很多單身老年人不能如愿成為眷屬,或者以失去親情為代價而再婚,從而給渴求再婚或已婚的老年人帶來極大的精神折磨和壓力,有的老人甚至以死解脫。因此,現行婚姻法除了明確規定老年人的再婚自由權還應明確規定權利實現的法律保護措施,從法律上保證婚姻自由權的實現。(二)受贍養權的內涵狹窄,沒有規定精神贍養精神贍養是指在現代經濟生活發展,物質贍養問題已經基本解決的基礎上,對老年人生活中心理、尊嚴和情感等精神需求的關注,現代長壽理論明確指出:在對人的一切不利影響中,最使人短命的就是不良的情緒和惡劣的心境。[3]根據馬斯洛需求層次理論(Maslow'shierarchyofneeds),亦稱“基本需求層次理論”,由美國心理學家亞伯拉罕•馬斯洛于1943年在《人類激勵理論》論文中所提出。該理論將需求分為五種,像階梯一樣從低到高,按層次逐級遞升,分別為:生理上的需求,安全上的需求,情感和歸屬的需求,尊重的需求,自我實現的需求。因此,作為一個正常的自然人除了基本的生理需求外,還需要更高層次的需求,作為老年人而言最重要的需求理應是情感和歸屬的要求、尊重的需求以及自我實現的需求,而從我國婚姻法第21條及第21條第3款的規定的內容來看,老年人受贍養權的法律保護措施,僅僅局限于低層次的生理需求的贍養,對于精神贍養的規定處于立法空白,這樣的規定不利于老年人安享晚年,也使老年人有關精神贍養層面的訴求因為沒有法律的明確規定得不到法律的支持而被駁回。
《婚姻法》有關老年人權益法律保護措施的完善
(一)老年人婚姻自由的法律保護措施1、明文規定老年人婚姻自由實現的法律救助措施?;橐鲎杂墒俏覈橐龇ǖ幕驹瓌t,也是公民的基本權利,是老年人在自己婚姻問題上所享有的自由權利,我國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也明確規定:“老年人的婚姻受法律保護,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老年人離婚、再婚及婚姻生活,贍養人的贍養義務不因老年人的婚姻變化而消除?!蔽覈橐龇ǖ?條、第30條也規定了相應的內容,但是我們婚姻法的相關規定都沒有明確規定老年人婚姻自由實現的救助措施。在現行婚姻法律保護老年人婚姻自由及離婚、再婚后仍然享有子女贍養的前提下,建議明文規定:“暴力(包括熱暴力和冷暴力)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的,受害方有權提出請求,受害人所在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的單位應當予以勸阻、調解,對于嚴重干涉老年人再婚自由且不盡贍養義務的法定繼承人依法可以予以行政處罰或剝奪其繼承受害人財產的權利”。2、采取各種形式加強老年人婚姻自由的法律宣傳。法律知識的匱乏也是老年人婚姻自由遭遇尷尬的原因。老年人的子女或者近親屬由于不懂法,出于傳統觀念的影響或出于財產的自我保護而強烈地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因此采取各種形式深入地進行老年人婚姻自由的法律宣傳有著重要的作用。老年人所在的社區、居民委員會,可以采取制作宣傳欄、發放普法宣傳單、定期舉辦法律常識講座、或者將法律知識融入社區文化活動中,使相關的法律知識深入人心、使人人學法、人人懂法、人人用法,從而使老年人再婚權利能夠切實的實現。(二)明文規定對老年人的精神贍養1、明文規定精神贍養的義務主體和權利內容精神贍養人的主體,可根據法律的規定和當事人之間形成的特定的人身關系來具體明確贍養的資格條件,贍養人應該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子女或近親屬。精神贍養的內容應包括以下方面的內容:(1)自尊的需求,自尊的需求就是要求子女給老人以人格尊嚴,在日常生活中,我們需要尊重老年人的生活方式和思維方式。(2)期待需求,就是要滿足老年人期待子女事業有成、生活幸福的心理需求,兒女的平安、健康、幸福對老年父母的精神世界構成巨大的安慰。(3)親情需求,就是要求子女對老年父母以情感慰藉、滿足老年人對親情、天倫之樂的情感需求,即苦悶時的慰藉、孤獨時的交流、精神上的寄托。2、明確精神贍養的義務履行方式(1)明文規定子女有定期探視父母的義務。我們現行婚姻法第38條明文規定:“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由人民法院判決?!?/p>
作者:龍正鳳 單位:凱里學院
家務分配各司其職
“大家都是獨生子女,都不喜歡做家務,可這家務又不能不做,那就只能婚前定好協議,各司其職?!睆堔鞭?984年出生于廣西南寧,是個典型的80后都市女,她的丈夫比她大三歲,也是個南寧人。兩人都是80后,獨生子女,家里的“小公主”和“小皇帝”?!敖Y婚后原本想請個保姆或者鐘點工來幫幫忙。”可這個主意剛一出,婆婆的臉上就掛不住了。為了維護好婆媳關系,張薇薇只能作罷。可是,家務不能不做,張薇薇想來想去,便打起了婚前協議這個主意。
“分配好各自的工作,我星期一,三,五做飯洗碗,他二、四、六做飯洗碗,星期天進行家庭大掃除,―人負責做飯另―人負責洗碗?!彪m說是有了協議,甚至把協議打印出來貼在家里,但是,剛開始還能勉勉強強按協議執行,可日子一久問題來了?!罢娴膱绦衅饋?,才發現訂協議容易,執行起來難。”
“例如,有時候輪到對方做飯,他寧可找理由出去吃飯,也不愿意在家做飯,總之就是想著法子推脫家務事?!庇谑牵@個協議也成了一紙空文。
婚戀專家點評:“婚前協議家務事是不應該出現在婚姻里的,兩性關系是最親密的,這與真愛相違背。”婚戀專家吳龍江指出,出現這樣的協議簽訂人群,不僅與生長環境有關,也與社會大環境有關。80后90后多為獨生子女,他們承擔責任感的能力較弱,導致責任感缺乏。而在信息時代,人們受電影、電視和大眾傳播媒介的影響,傳統家庭觀念的意識越來越淡薄?,F在的人應該重新認識家庭,回歸到傳統的家庭觀念。
孩子跟誰姓
當”男女平等”的觀念如春風吹拂大地一般讓越來越多的女性有了女權意識以后,她們在婚姻中尋求平等的心態也表現得越來越明顯?!靶『⒏l姓?”這個原本不是問題的問題,如今也成了問題。
“孩子跟爸爸姓不是按傳統么!”張先生和陳小姐打算年內結婚,本應春風得意的他,此時卻為了孩子跟誰姓這個問題與準新娘鬧了別扭?!八且⒆痈?,還要訂個婚前協議。我是愛她,想和她一起生活,可孩子跟誰姓是個大問題,我又不想讓步。”為此,張先生很是“糾結”。
“我家就我一個女兒,老爸和老媽很希望我將來生的孩子能和我姓,我也覺得,孩子是我懷胎十月生下來的,憑什么不能跟媽媽姓呢!所以我想跟他在婚前簽訂這個協議,保證孩子出生以后能跟我姓。”相對于張先生的“糾結”,陳小姐就覺得有些委屈了:“你既然愛我,就應該在孩子的姓氏上讓個步和我簽個婚前協議!”
婚戀專家點評:“孩子跟誰姓,姓甚名誰的問題在表面上看不重要,從深層次來說,這是一個決定家里誰做主的問題,背后是女性想在家中掌權做主。”在婚戀專家看來,男性在家里做主對婚姻是比較牢固的,男人應該是被尊重的。也許某一個男人是比較懦弱的,但在外人面前還是要相應地做出讓步,讓男人有面子。
我的財產我做主
不管是分配做家務還是小孩該和誰姓,這樣的婚前協議相較于財產的分屬協議來說只是少數!當離婚率越來越高,現代人婚前置業的意識越來越強時,婚前擬定一個財產歸屬協議的情況不可避免的越來越多了。
“結婚的時候我的嫁妝是一套100的房子和一輛車,這些都是我和我父母的積蓄,如果我和他婚后感情好自然這些兩人公用,可是萬一我們離婚了,這些肯定不能分給他?!痹谝患沂聵I單位工作的劉小姐結婚半年了,她在婚前就和丈夫簽了一份婚前協議,協議的內容主要是財產的歸屬,大到房子車子,小到存折里的數字,夫妻雙方把各自的錢都捏在了手里。
“雖然談錢是有些傷感情,可是不談錢將來可能自己傷得更深。”劉小姐說:“而且在婚前把財產分清楚了,即使最后離婚了,也不會為了財產兩個人再鬧得不可開交。”
婚戀專家點評:“婚前財產協議是人們對婚姻的認識出現了問題,他們認為婚姻不可靠,不具穩定性,對婚姻產生了懷疑?!被閼賹<艺J為,太過現實的協議其實最易傷感情。
“他”說婚前協議
正方:夫妻倆,明算賬
“俗話說:親兄弟明算賬,我覺得這句話套用在夫妻身上也是合適的。”網友“在水一方”很贊同婚前簽個協議,他認為,現在的人婚前置業觀念重,在婚前夫妻雙方可能就已經各自有了一定的經濟基礎,這些財產本身是屬于各自的,但如果沒有協議,結婚后就成了共同的啦。
“我們現在和老一代的不一樣,父母那輩,結婚的時候雙方幾乎都是一窮二白,沒什么財產好分,而且當初那代人的觀點保守,大部分人認為結婚是一輩子的事。而如今的婚姻不穩定因素增多了,大家在婚前還是把賬算得清楚些,眼光放長遠些,這樣日后就算分手了,也避免為了財產分配鬧得要打官司?!?/p>
“說難聽點,這些財產本來就是我的,憑什么離婚了我就要分你一半!”梁小姐在一家公司上班,她的收入不低,她覺得對于女人來說經濟基礎非常重要,“不去算計對方的錢,但也不能讓對方算計自己的錢,所以訂個協議是最好的,對雙方都公平?!?/p>
反方:協議是紙,婚姻是情
“結婚是因為相愛才走到一起,如果是因為錢,那還是不要結婚了,也就不用去簽什么協議了。”李先生是公務員,對于婚前協議,他的態度是反感的:“就像一根刺吧,雖然不會真的影響夫妻雙方的感情,可總是如鯁在喉,誰也不好受。”
“我也反對婚前簽協議?!背死钕壬酝?,自己做生意的周女士也對這個婚前協議有些不屑,“協議能維持什么?它畢竟只是一張紙,而婚姻是兩個有情人的歸屬,如果夫妻雙方要靠協議來約束彼此,那么,還不如不要走到一起?!?/p>
婚前協議“大家”談
現在有不少青年男女為避免婚后的一些糾紛,婚前喜歡簽訂協議,婚前協議可以包括哪些內容呢?專門從事婚姻咨詢的侯仲基律師談道:“婚前協議簽訂的內容隨意,目前來看協議的約定主要是財產和婚后收入的歸屬問題?!被榍皡f議只要不違反國家法律常識的規定,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結婚男女要簽訂婚前協議,為了日后鑒定的方便,協議一般要蓋上手印,否則有字據涂改的嫌疑。婚前協議也可以拿去公證,但程序會相對繁瑣,“沒有必要去公證,手續很麻煩”,侯律師補充道。
現在的夫妻會簽訂婚前協議,是出于怎樣的考慮呢?婚戀專家吳龍江認為。簽訂婚前協議的雙方主要是婚前財產收入不一樣,“兩人對婚姻的認識不夠,兩個人的結合猶如兩個公司的合并,他們想保持經濟的獨立性以免婚后產生糾紛?!?/p>
關鍵詞 中小學生 校園欺侮 原因 預防
近些年來,中小學生校園欺侮事件的報道頻繁出現在新聞媒體上。青少年研究中心針對10個省市5864名中小學生進行調查的結果顯示,有32.5%的中小學生表示偶爾被欺負,甚至有6.1%的學生表示經常被高年級同學欺負。據不完全統計,僅2015年上半年,新聞媒體報道的校園欺侮事件就有42起,其中包括33起初中生參與的欺侮事件,占總數的69%,此外還包括5起小學生校園欺侮事件,其嚴重性足以引起我們重視。
校園欺侮一般是指發生在校園這一大環境內(包括校園內,同時也包括其周邊環境)的欺侮行為,主要包括師生之間、學生之間以及學校師生與校外人員之間的欺侮行為。不論是在發達國家還是在發展中國家,是在城市還是在農村,中小學生欺侮事件發生的頻率一直都是呈上升的趨勢。校園欺侮事件這一問題值得我們深入探討。
一、中小學生校園欺侮的特點
1.突發性
中小學生之間發生的欺侮事件具有一定的偶然性和突發性。青少年在校園里是一個高度集中的群體,而他們又是有著強烈的正義感、愛打抱不平、爭強好勝、情緒波動起伏大的一個群體。當碰到某件事有問題時,青少年是特別容易被煽動的一群人,這樣便很容易形成校園欺侮。校園欺侮事件目標選擇比較隨意,事前沒有明顯要發生的征兆,發生得比較突然,讓人A料不及。
2.演進性
每一件欺侮事件都有一個從量變逐漸演變成質變的過程,這個變化的過程,是一個從低級向高級發展的過程。很多欺侮事件都是由小事件積累起來發展成大事件的。
3.嚴重性
欺侮事件一發生就會給受害者及其周圍的人帶來無法彌補的損失,主要體現在欺侮事件會對受害者造成肉體和精神上的傷害、經濟上的損失以及社會上的不良影響。
二、造成中小學生校園欺侮的原因
校園欺侮可以分為行為欺侮、語言欺侮以及心理欺侮,其產生的原因也跟這三種欺侮類型相關,主要包括以下幾個因素。
1.自身因素
(1)缺乏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及價值觀的引導
一個人的人生觀、世界觀及價值觀會直接影響到其生活狀態以及為人處世的原則。中小學生年齡較小,沒有堅定的立場,容易受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影響,從而導致中小學生的行為出現一些偏頗。
(2)缺乏相應的法制觀念
現在的中小學生及其家長大多數是把精力放在學習上,很少把精力和時間放在法律及其他知識的學習上。所以法律常識比較欠缺,對校園欺侮產生的法律效應缺乏了解,法制觀念欠缺。
(3)自身性格缺陷
中小學生自身的性格問題使中小學生對欺侮觀念認識偏頗。有的學生性格嚴重內向,與人交流有障礙。人與人之間只有通過相互交流才能向外界展露自身的情緒,而性格內向的人不喜歡與他人進行交流,當有壓力或者問題時,得不到別人幫助,自己就會走人死胡同導致思維扭曲,從而造成其性格比較偏激,容易發生爭斗事件。
2.家庭因素
家庭生活是孩子成長必備的環境,對孩子影響很大。造成學生有欺侮傾向的家庭環境不良影響,主要包括家庭結構的變化、家庭欺侮以及家庭的教育方式等。
(1)家庭結構變化的影響
家庭結構的變化一般指父母離婚或者父母長期不在孩子身旁的現象?,F代社會的離婚率一直呈上升趨勢,導致單親孩子逐漸增多,而兒童在單親家庭的環境生活很容易失去安全感,從而逐漸養成叛逆性格。
(2)家庭欺侮的影響
家長是孩子的第一任導師,有觀點認為家庭欺侮是校園欺侮產生的根本原因。父母之間打架會直接影響孩子的是非觀以及他們對欺侮的認識。有的父母甚至對孩子直接進行欺侮行為,在這種家庭中生活的孩子性格方面會出現一定的問題,而且父母對孩子的教育方式會直接影響孩子的性格和行為。
3.學校因素
由于各種升學率及就業率的壓力,很多學校只重視學生的智力發展而忽略了其他方面的發展。目前大多數中小學校沒有開設專門的法制教育課程,而且也很少開設心理方面的課程,或者說就算是開了也沒有很重視。中小學生在學校內沒有得到很好的法制教育以致他們缺乏對于欺侮事件的法律認識,而青少年處于叛逆期,情緒波動較大,容易沖動,存在較多的心理問題,如果沒有較好的心理輔導,容易走上歧路。
4.社會因素
現代社會發展迅速,學校外面的游戲場所越來越多,網吧、游戲機室、酒吧等都吸引著青少年,更有甚者逃課去玩,嚴重影響著青少年的學習生活。另外,現在流行的帶有暴力欺侮傾向的游戲、影視作品、網絡作品等都會對青少年造成不良的影響。
三、校園欺侮事件的預防措施
1.個人措施
加強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對個人遇到的心理問題進行開解,幫助他們解決難題,使之保持健康樂觀的心態。要對學生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進行正確的引導,教育學生掌握自我調適的心理方法,能夠良好控制自己的不良情緒,找到正確的方法疏減自己的壓力。
2.家庭措施
一方面,家長必須對自己的孩子予以高度的關注,不要讓孩子覺得缺少關愛。家長要經常同孩子交流,了解孩子在學習和生活上的困擾并進行開導。另一方面,要堅決杜絕家庭欺侮。父母如果在孩子面前進行欺侮行為,不管是父母雙方之間的爭吵打架還是虐待孩子,都會給孩子帶來不良影響,青少年本來就處于一個特殊時期,容易受外界的影響,所以家庭欺侮必須要杜絕。
3.學校措施
(1)學校應該加強校園內的安保工作
學校應該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盡可能地減少校外人員的出入,防止社會上的一些欺侮行為進入學校里。
(2)加強校園周邊環境的管理
學校周邊有網吧、游戲廳等娛樂場所,學校應該向上級有關部門申請對這些場所進行清理、整頓,營造良好的校園周邊環境。
(3)加強教師隊伍的心理和法制觀念的建設
老師是學生的學習榜樣。有的學校還存在著老師對學生打罵、體罰等現象,這也算是校園欺侮的一種。對于這類現象必須禁止,應該提升教師的綜合素養,使他們在學習和生活上尊重學生、愛護學生。
4.社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