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9-26 09:35:06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金融機構債券投資,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摘要:債券投資業務與我國宏觀經濟走勢和市場波動息息相關,隨著經濟增速下滑、房地產市場下行、互聯網金融快速發展、存款利率上浮擴大等一系列經營環境的變化,使銀行債券投資業務受到越來越嚴峻的挑戰,面臨著許多潛在風險,包括利率風險、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等。本文針對我國中小銀行機構債券投資業務存在的風險提出相應風險控制對策建議,以提高債券投資業務效益,促進我國銀行機構更好地發展。
關鍵詞:中小銀行;債券投資;風險控制
一、引言
近幾年,債券投資與交易作為銀行機構重要的資產業務,有著較高安全性、流動性與盈利性,受到市場的青睞,取得了長足的發展,債券市場規模不斷擴大,債券市場逐漸呈現出“牛市”格局,中債指數、中債新綜合指數持續攀升。據最新中央國債登記結算公司年報披露,2014年,全年債券市場共發行各類債券11.87萬億元,較2013年增加3.17萬億元,同比增長36.47%。同時,債券市場總托管量達到35.64萬億元,比2013年末增加6.16萬億元,同比增幅為20.9%。但與此同時,債券投資業務與我國宏觀經濟走勢和市場波動息息相關,隨著經濟增速下行、房地產市場下行、互聯網金融快速發展、存款利率上浮擴大等一系列來自經營環境的挑戰加大,中小銀行機構債券投資業務更是面臨著許多潛在風險。本文針對我國中小銀行機構債券投資業務存在的風險提出相應風險控制策略,以提高債券投資業務效益,促進我國中小銀行機構更好地持續發展。
1、利率風險。利率風險主要是債券市場上利率波動引發的價格風險。目前國債和金融債已成為債券市場交易主體,截至2014年末,這兩類債券余額占比超過60%。而這些債券90%以上是中長期固定利率債券。在宏觀經濟走勢不明,存款利率上浮擴大等“新常態”下,利率可能出現更加頻繁和幅度更大的波動。銀行選擇的債券投資交易時機或者價格,沒有預期到利率的走勢,則可能遭受利率上升或下降帶來的債券資產大幅縮水的損失。
2、流動性風險。流動性風險主要是流動性約束所帶來的收益風險。相對于國有大型銀行機構,我國中小銀行機構的資金規模小,風險管理手段落后,對債券市場的依賴程度更高。當銀行間資金市場出現異常波動,中小銀行機構面臨流動性不足或要應對法定存款準備金的存繳時,往往會變現作為流動性二級儲備的債券資產,此時與利率波動息息相關的債券市場往往同步失去流動性,導致銀行無法以合理的價格變現債券資產讓資金回流,從而收益損失。
3、操作風險。操作風險主要是債券投資過程中由于控制、系統及運營過程的錯誤或疏忽而引發的風險。目前我國大多數中小銀行機構的債券投資制度不完善,相應的業務也沒有制定科學合理的細則和業務流程,且操作人員的專業水平也有限。同時,處置危機的手段也欠缺,沒有應對重大市場風險的應急備案,在具體的風險識別、計量和監控方面管理粗放。債券的投資決策也缺乏以債券種類、價格、期限以及市場利率等基礎因素為綜合評定的決策、止損和損失補償機制,導致債券業務操作不規范并加大風險。
三、中小銀行機構債券投資業務風險控制
1、利用利率互換工具來防范利率風險。利率互換就是交易雙方將同種貨幣按約定的本金和利率形式定期交換,現比較常見的利率互換工具是固定利率和浮動利率的互換。中小銀行機構將浮動利率資產或債務轉換為固定利率資產或債務就可以使市場利率風險得到避免。利率互換能夠有效的規避基差風險和利率交換風險,且不涉及本金的交換,是中小銀行機構防范常年利率風險的重要工具。
2、利用債券組合期限管理防范流動性風險。銀行資產負債管理要遵循資產總量平衡和結構對應原則。中小銀行機構在進行債券投資時,應著重考慮市場流動性風險、自身風險承受力和自身負債結構等方面內容,進而確定債券組合期限,以應對市場變化帶來的利率風險和流動性風險。
3、利用科學合理的債券投資管理方式防范操作風險。隨著我國債券市場規模的不斷擴大,公司信用類債券份額不斷提高,債券品種不斷增多,債券投資管理顯得十分重要。中小銀行機構應建立動態信息傳遞機制來時刻防范債券主體風險。同時對債券的篩選、評估和投資制定科學合理的細則和業務流程,對具體的風險識別、計量和監控進行精細化管理,切實改善內控管理水平。加強針對人力資本的培訓與管理,減輕操作風險。
四、結束語
銀行債券投資與交易業務為中小銀行機構及時調節流動性、應對利率風險、降低超額儲備水平和開辟新的盈利渠道提供了空間,改善了銀行存貸比結構,提高了資產質量;同時,日益豐富的債券品種和交易工具為中小銀行機構增加投資渠道、提高盈利能力提供了便利。但是,我國中小銀行機構現階段債券投資管理制度落后于債券業務的發展,還存在著諸多的風險,銀行需要制定有效的銀行債券投資管理策略以應對利率風險、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等,從而使商業銀行債券投資與交易更加安全可靠,實現銀行收益的最大化。(作者單位:湘潭大學商學院;湖南宜章農商行)
參考文獻:
[1]于瑞濤.淺議我國商業銀行債券投資的管理[M].時代金融,2014.
關鍵詞:境內金融機構;人民幣債券;管理
Abstract:The issuance of RMB bonds in China by foreign Financial Institutions is favorable to solve domestic excessive liquidity problems,relieve the pressure of RMB appreciation,increase the RMB outflow channels,and to promote the RMB internationalization process,etc. But there are some problems remain to be resolved,such as the purposes of raise funds and the market access. In this article,the author puts forward some 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to the above problems.
Key Words:foreign financial institutions,RMB bonds,management
中圖分類號:F822文獻標識碼:B文章編號:1674-2265(2010)07-0031-03
2005年10月,我國批準國際金融公司和亞洲開發銀行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分別發行人民幣債券11.3億元和10億元,這是中國首次引入境外機構發行主體。自此以后,我國沒再批準新的境外機構在境內發行人民幣債券。2008年12月8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當前金融促進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研究境外機構和企業在境內發行人民幣債券;《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也提出,境外機構在境內從事有價證券或衍生產品發行應按照國務院外匯管理部門的規定辦理登記。允許境外機構境內發行人民幣債券不但可以緩解國內流動性過剩與人民幣升值壓力,更可以進一步拓寬人民幣流出渠道、推動人民幣國際化。推進境外金融機構境內發行人民幣債券,正當其時。
一、推動境外金融機構境內發行人民幣債券的可行性
(一)國內流動性充足,人民幣流動性過剩壓力亟待緩解
目前,我國進出口順差依然較大,為防止人民幣過快升值,央行不斷買入外匯并在市場上投放大量人民幣。為防止通貨膨脹,人民銀行又被迫發行央票。若準許境外金融機構境內發行人民幣債券,不但可以緩解央行對沖外匯占款過快增長的壓力(募集人民幣資金直接用于境內或匯出境外),又可以增加機構、個人人民幣的投資渠道,防止國內資產價格過快上漲,進一步促進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
(二)人民幣國際化正在推進
目前,我國正在積極推動對外貿易實行人民幣結算,人民幣已經開始走出國門。而且,受國內經濟增長勢頭良好及人民幣升值預期的影響,我國周邊的國家與地區普遍對人民幣持歡迎態度,甚至有部分國家希望將人民幣納入國家外匯儲備,更有個別非居民個人非法攜帶超額人民幣現鈔出境。若允許境外金融機構境內募集人民幣資金后直接匯出,將大大增加境外企業、個人的人民幣來源,擴大人民幣國外流通范圍,提高人民幣的國際影響力。
(三)國際開發機構成功發行人民幣債券為境外金融機構發行積累了經驗
國際開發機構國內發行人民幣債券改善了我國的資本市場結構,豐富了我國的債券種類,促進了國內債券市場的國際化,提高了資金的使用效率。經過前期的實驗,無論是人民幣債券的發行機制,還是資金、賬戶的監控管理都已基本成型,也為境外金融機構境內發行人民幣債券提供了成功的經驗借鑒。若境外金融機構發行人民幣債券募集資金境內使用,完全可以參照《國際開發機構人民幣債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來辦理。
(四)境外金融機構境內發行人民幣債券需經過審批、數據納入統計,風險可控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銀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境外金融機構若在境內發行人民幣債券,其募集資金規模、使用用途、賬戶的開立、資金結售匯均需經過有關部門的審批,資金的募集、使用、匯劃都納入有關統計,風險在一定程度上可受到控制。
二、需要進一步明確的問題
(一)募集資金的用途問題
前期,在我國外匯資金短缺、國際金融機構的資金融通效率更高的背景下,要求國際開發機構募集的資金只能用于中國境內項目或境內企業貸款,不得將募集資金換匯轉移至境外。但隨著國內外向型經濟的快速發展、出口順差的增多,外匯儲備過快增長問題開始凸顯。另外,隨著外資銀行的介入與國內銀行業的股份制改革,國內銀行的競爭力也已大大提高,境內資金融通效率明顯提升。此前要求境外金融機構募集人民幣資金必須用于境內項目或境內企業貸款、不得購匯匯出境外的規定已經明顯不合時宜。
(二)境外金融機構的準入限制與投資者問題
前期,僅允許進行開發性貸款和投資的國際開發性金融機構在國內發行人民幣債券,在銀行間市場的投資者也限于機構投資者。境外金融機構眾多、類型復雜,對于允許哪些金融機構進入國內人民幣債券市場應仔細斟酌。如果其自身風險較高,允許其發行人民幣債券,就可能使得國內投資者面臨血本無歸的尷尬境地。另外,有些境外金融機構在境內設有分支機構,國內投資者對其了解較多,其發行人民幣債券的成功度也較高。就投資者而言,雖然投資者自身應有一定風險識別能力,但如果投資出現虧損,也必定影響該項政策的有序推進。
(三)如何與推動人民幣國際化相適應
推動境外金融機構境內發行人民幣債券是人民幣國際化的一部分。目前,人民幣國際化正在加緊推進,若僅允許募集資金用于境內項目或要求其購匯匯出,其對人民幣國際化的影響將會受到制約。人民幣國際化就是讓人民幣走出去,使人民幣的持有主體、境外用途更加多元化。
(四)募集資金的管理與統計監控問題
此前,我國要求國際開發機構募集資金不得換成外匯轉移至境外。國際開發機構僅需要開立非居民人民幣專用賬戶,該賬戶的開立、注銷需經過國家外匯管理局批準;若發行人無法按期償還人民幣債券本息,可從境外調入外匯,并按規定開立外匯專用賬戶。發行人償付原境外資金購匯匯出的或匯出投資收益的,須到外匯局辦理購匯匯出核準手續;發行人從境外調入外匯資金結匯須經外匯局批準。下一步,境外金融機構境內募集人民幣資金的,將允許其匯出境外,但面臨著募集資金境內開立非居民人民幣賬戶與外匯賬戶,境外開立人民幣賬戶與外匯賬戶的問題。若募集資金規模過大,資金的集中匯劃可能影響到外匯市場的穩定。但是對募集資金的境內外賬戶管理,需要出臺相關政策加以規范。
三、有關政策建議
(一)區別募集資金用途進行管理
在當前經濟金融形勢下,應允許境外金融機構境內發行人民幣債券募集的資金既可投資境內,又可投資境外;募集資金既可以轉換成外匯,也可以保留為人民幣;募集資金用途應多元化,不限于境內項目或企業貸款。應征求相關機構部門的意見,明確規定募集資金的用途,限制募集資金投資于高風險項目。由于人民幣來源渠道有限,隨著人民幣貸款規模的擴張,外資銀行開始出現人民幣資本金短缺問題,可以允許外資銀行母公司境內發行人民幣債券為境內外資銀行補充人民幣資本金。對于募集資金購匯匯出的,應允許境外金融機構用于企業貸款、資金拆借等用途。
(二)境外金融機構準入與投資者
首先,區分境外金融機構的種類。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等具有固定收入,風險容易監控,因此可以先允許其境內發行人民幣債券。其次,區分境內有無分支機構。若境內有分支機構,其境外母公司經營管理狀況比較容易為國內投資者所了解,資金的償還可以由境內分支機構為境外母公司承擔連帶責任,風險容易識別,可以先允許其發行人民幣債券。之前,境外機構境內發行人民幣債券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上進行交易,投資者限于銀行與非銀行金融機構。為了防止個人投資者的風險識別能力不夠,在早期也可以要求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上發行。此外,應要求境外金融機構提交經過國內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報告,發行人民幣債券還需要獲得國內評級機構提供的3A以上評級。國內評級機構應定期跟蹤境外金融機構的信用狀況,及時調整有關信用評級。隨著各方面機制的完善,可以逐步允許境外金融機構參照我國國債的發行方式通過銀行間債券市場、證券交易所和商業銀行等多種渠道發行人民幣債券,并將投資者擴大到非金融企業和居民個人。
(三)推進人民幣國際化
為了支持人民幣國際化,應允許參加人民幣跨境貿易結算的境外人民幣業務清算行優先發行人民幣債券;允許人民幣募集資金在境外清算行之間進行拆借,增加清算行的人民幣來源;鼓勵境外金融機構募集資金向其境內的中國貨物進口商發放進口項目貸款、提供貿易融資,鼓勵境外金融機構以募集資金向其境內的中國服務貿易采購商發放貸款,貿易融資或貸款的發放以客戶與中國簽訂的合同為限;對于已經與中國簽訂人民幣貿易結算協議的國家,允許其金融機構優先在國內發行人民幣債券;對于有意面向中國投資的境外企業,應允許境外金融機構募集資金向其發放人民幣投資貸款。
(四)募集資金的管理與統計監控
規定對境外金融機構境內募集資金實行專戶管理,境內開立人民幣賬戶與外匯專用賬戶需要經過外匯局的審批。發行人應在發行人民幣債券前一個月內,開立非居民人民幣專用賬戶與外匯專用賬戶,賬戶的開立、注銷及有關資金的結售匯應經外匯局批準。人民幣專用賬戶用于存放募集資金,用于向境內項目發放貸款,用于存放準備歸還投資者本息的資金。募集人民幣可以購匯存入外匯專用賬戶,按照約定時間匯出境外。另外,對于非居民外匯專用賬戶可以存入境外調入外匯資金。匯出境外的募集資金,扣除相應的發行費用,購匯匯出。每年3月份,境外金融機構要向外匯局報備當年的還款計劃,并在實際資金匯劃后5個工作日向外匯局報備。季末,境外金融機構或其境內銀行托管人應上報季度人民幣境外資金使用情況表,分別資金用途列明資金的使用方向以及資金余額情況;上報季度結售匯情況表。但對于資金量較大、可能影響外匯市場穩定的購匯或結匯,外匯局可以要求其分批進行。若境外金融機構調整還款計劃,需要提前向外匯局申請。境外金融機構境內發行人民幣債券的規模應經過有關部門的審批。境外金融機構募集資金的匯劃、結售匯,應按規定辦理國際收支統計申報與結售匯統計。境外金融機構募集資金的,有關數據也應納入我國的國際投資頭寸表。
參考文獻:
[1]姜波克.國際金融學[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關鍵詞:債券市場;國際化;資本市場;對外開放;韓國
中圖分類號:F83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4)31-0120-04
債券市場國際化,是指在經濟和金融全球化的背景下,一國通過放松金融管制,實現了以債券為媒介的與國際間的資本自由流動,從而使本國的債券市場逐步融入國際債券市場并成為國際性債券市場。具體包括債券發行的國際化、債券交易與投資的國際化、債券市場監管的國際化等方面[1]。在新興市場國家中,韓國屬于債券市場國際化程度較高國家,這與韓國推行的金融自由化與金融開放政策密切相關;同時也是與韓國國內債券市場的發展分不開的。
一、韓國債券市場發展概況
債券市場是韓國資本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其發展始于20世紀50年代。1956年,大韓證券公司成立,1963年,該公司更名為韓國證券交易所,標志著韓國債券市場的形成。1984年,韓國場外債券交易市場形成,使得韓國債券市場體系進一步完善。從1980―1989年,韓國債券市場市值占GDP的比重由12%提高到35%,上升了將近3倍。進入20世紀90年代之后,韓國債券市場的產品更加豐富,除了國債之外,企業債券、貨幣穩定債券的發行量也不斷上升。到1997年時,韓國債券市場市值占GDP的比重進一步提高為43%[2]。
1997年的金融危機給韓國的經濟造成了巨大的沖擊,但同時也給韓國債券市場的迅猛發展提供了機遇。首先,危機發生后,韓國政府集中精力處理銀行部門和企業債券市場中的違約問題,對于違約的債券通過多種證券化手段進行系統地改造。同時,通過發行大量的政府債券來對銀行資本進行調整和重組,從而促成了政府債券的大量發行。其次,危機時期,由于信托公司的大量涌現,導致了韓國企業債券發行量的大增。再次,為了彌補危機時期產生的巨大財政赤字,導致了韓國建立以來最大規模的國債券發行,同時1998年前后韓國政府相互矛盾的貨幣政策促成了貨幣穩定債券發行量的增加。這一時期各類債券的大量發行,使得韓國債券市場在危機后出現了繁榮發展的局面。到2002年的時候,韓國債券市場市值達到5 700多億韓元,相當于其GDP的90%[3],這一比例是危機前的2倍。從2004年開始,韓國每年的債券凈發行一般在60萬億韓元以上,其中,在2009年更是達到了155.6萬億韓元(見表1)。
從市場規模上來看,通過金融危機后10來年的自由化和多元化戰略,韓國債券市場規模也迅速擴大。據統計,2007年,韓國債券托管量突破了1萬億美元,達1.076萬億美元,在2008年略有下降之后,近二年又開始恢復,其中2009年達1.071萬億美元,2011年達1.13萬億美元(見圖1)。
從橫向比較來看,韓國債券市場在全球排名第十一位,成為全球重要的債券市場之一,在亞洲更是僅次于日本和中國的第三大債券市場(見圖2)。
二、韓國債券市場國際化的條件
在20世紀80年代以前,韓國金融體制像大多數發展中國家一樣,實行政府主導的以政策金融和公共金融為主的“官治金融”,實施普遍而嚴格的金融管制。進入80年代后,在內外部壓力下,韓國開始了金融體制的改革。其中,韓國推行的金融自由化為其債券市場的國際化提供了有利的條件。韓國的金融自由化主要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利率自由化。20世紀80年代初,韓國引入商業票據、大額定期存單、現金管理賬戶等已經實現利率自由化的產品,為其進一步的利率市場化提供了金融環境。80年代后期,韓國實現了國際收支順差,經濟形勢明顯改善。在此背景下,韓國政府加大了利率自由化的力度。在存款利率方面,對二年期以上的長期存款利率、大額存款利率實行了自由化;在貸款利率方面,除了財政支援資金外,對所有金融機構的貸款利率實行了自由化;在債券方面,對金融債券和企業債券的發行利率實行了自由化。但由于1989年經濟形勢的惡化,利率自由化步伐受阻,對一些已經實現自由化的利率重新實行了管制。
進入90年代后,韓國重新啟動利率自由化進程。1991年,韓國對一些實際利率已經接近自由化后之預期利率、或自由化后變動較小從而對經濟影響較小的利率實行了自由化。1993年,韓國開始推行利率的全面自由化,除了政策金融以外的所有貸款利率和長期存款利率實現了自由化,而且對國債和貨幣債券允許以市場利率為準。1995年,對政策金融的貸款利率實行了自由化。1997年,對除活期存款以外的其他可隨時存取的儲蓄利率實行自由化。至此,韓國基本上實現了利率的自由化改革。
第二,商業銀行私有化。20世紀80年代初,作為金融自由化改革的重要一環,韓國通過公開招標出售國有股的方式,對韓一銀行、漢城信托銀行、第一銀行等幾家全國性商業銀行實行了私有化。在推行商業銀行私有化的過程中,韓國政府也采取了一些相應措施以防止大企業集團等大股東壟斷商業銀行所有權。例如,政府對銀行所有權和支配權實施管制;將同一人對銀行的持股比例控制在總股本的8%以內、1994年再次將這一比例降為4%;引進對同一人的傾斜貸款管制制度等。
同時,韓國還對一些特殊銀行實施了私有化。這些特殊銀行成立于20世紀60年代,主要業務的通過從政府舉債或者發行特殊債券來籌集資金,以向一些戰略部門或主要產業部門提供貸款支持。在韓國金融自由化的過程中,政府將此類特殊銀行逐漸改造為普通商業銀行,并實行了私有化。例如,1989年,韓國外匯銀行轉變為普通銀行,此后,又對其實行了私有化。有如,1995年和1997年,國民銀行和韓國住宅銀行先后被選定為私有化的對象,國際利用此時已經發展起來的股票市場通過出售國有股份對其實行了私有化改革。
第三,支持非銀行金融機構的發展。20世紀70年代開始,韓國出現了許多非銀行金融機構。在80年代,韓國政府先后采取了許多優惠措施來賦值這些非銀行金融機構的發展。政府授予這些非銀行金融機構獨立的業務權,使這些機構能夠代辦與銀行存款類似的產品業務;政府對非銀行金融機構實施彈性價格政策;對引進新產品方面給予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優先權等。這些措施大大促進了韓國非銀行金融機構在這一時期的發展,例如新增設了5家信托投資公司、23家人壽保險公司,而且銀行信托業務也擴大到一些特殊銀行和外國銀行在韓國的分支機構。
進入90年代后,在投資金融公司經營環境惡化的情況下,政府幫助韓國非銀行金融機構進行了行業轉型。在政府的推動和支持下,一些投資金融公司轉變為證券公司,一些金融公司轉變為普通銀行,也有一些投資金融公司轉變為綜合金融公司。與此同時,政府進一步加大了對非銀行金融機構的扶植力度,對非銀行金融機構賦予了更多的經營自。例如,在人事行政方面,政府減少了對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干預;在監管方面,政府對非銀行金融機構的監管力度相比銀行也要小一些。政府對非銀行金融機構的扶植促進了韓國非銀行金融機構的發展,這對于拓寬金融系統資金融通功能發揮的渠道,活躍韓國金融市場等都產生了積極的影響。
第四,推行混業經營促進競爭。從20世紀80年代起,韓國政府通過擴大業務領域和范圍、推進金融混業經營以更大程度地將市場競爭機制引入金融業。雖然在原則上政府不允許銀行、證券和保險業設立從事其他業務的新公司,但還是根據當時的金融市場條件,放松了各金融機構進入其他行業的管制,使得很多金融機構通過其子公司進入其他金融業務領域。進入90年代后,韓國在繼續以銀行、證券和保險三大領域為金融業主干的同時,積極促進金融行業的混業經營。
除了上述四個方面之外,韓國在推行金融自由化過程中還放松了對金融機構管制,擴大各個金融機構的經營自。例如,在1989年,開始放松了業務網點的管制,逐步實現了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等機構設立營業網點的完全自主。另如,在90年代,又大幅度放松了對金融機構人事的管制,使得金融機構在高管的任免方面具有了更大的自。此外,還放松了對金融機構產品開發、資金籌集、資產運用等有關金融機構運營方面的管制。
韓國在20世紀80年代和90年代實施的金融自由化降低了政府對金融系統的干預和管制,從而減少了國家權力對韓國金融系統的扭曲,使得市場機制在其金融系統中開始發揮更大的作用,極大地提高了韓國資金借貸市場的效率和整個經濟的資源配置效率。而且,重要的是,金融自由化也為韓國資本市場的開放和債券市場的國際化奠定了基礎。
三、韓國債券市場的國際化
從20世紀80年代初期開始,伴隨著韓國資本市場的對外開放,其債券市場走上了國際化的發展道路,主要表現為以下三個方面。
第一,資本市場的逐步開放。1981年,韓國政府宣布了“資本市場國際化計劃”,決定分四個階段實現韓國資本市場的國際化,從而拉開了韓國資本市場對外開放的序幕。1988年,韓國政府又提出了“證券市場國際化四年中期計劃”,作為其資本市場對外開放長期計劃的補充和完善。1991年,韓國公布了新的“外匯管制法案”,規定,自1992年1月1日起,有限度地向外國投資者開放資本市場,允許其直接投資于韓國證券市場;并可自由匯出其投資收益;境內居民和企業可投資于國外債券、股票以及房地產。這些規定打破了韓國成立以來長達三十多年嚴格的外匯管制。上述這些措施促成了韓國資本市場的對外開放,從而為韓國債券市場的國際化提供了良好的環境。
第二,允許外資進入國內債券市場。進入90年代中期后,韓國債券市場國際化步伐明顯加快。1994年,韓國政府決定進一步向外國投資者開放債券市場,允許外國投資者購買由韓國政府和政府相關機構新發行的國債和公共債券;同時外國投資者可以直接投資于可轉換為中小企業股本的韓國中小企業可轉化債券。1997年,韓國政府開始允許外國投資者購買韓國中小企業發行的無擔保短期債券。同年,還向外國投資者開放了中小企業長期債券的投資。1998年,開始允許外國投資者購買大企業無擔保債券;次年,向外國投資者開放了大企業長期債券投資。這樣,到20世紀90年代末期時,韓國基本上對外國投資者開放了本國國債和公共債、企業債券市場,相應舉措(見下頁表2)。
近年來,外國投資者在韓國債券市場投資的比重也不斷上升,2012年,外國人持有的未清償債券的比重達到了7.0%(見下頁表3)。
第三,本國企業的海外債券發行。除了向外國投資者開放本國債券市場之外,韓國債券市場的國際化還表現為允許本國公司赴海外發行債券。1985年11月,韓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頒布了《關于上市公司海外發行證券及其控制辦法的管理條例》,規定了可以在海外發行債券的公司的資格、發行條件和相關程序。1985―1987年,三星電子、大宇重工業大韓石油、金星等4家上市公司獲準并在海外發行了近一億美元的可轉換債券,這標志著韓國企業從此進入了直接從國外金融市場籌集資金的時代。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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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李黎,張羽.韓國國債市場的運行和監管[J].證券市場導報,2005,(6):65-70.
投資者結構合理、豐富,是一國債券市場充分發揮其功能的重要基礎。經過多年的發展和大力促進,中國債券市場的投資者數量逐漸增多,幾乎覆蓋了所有類別的投資者群體。
截至2008年6月,在中央國債公司直接或間接開立一級托管賬戶的投資者共7651個。數量最多的是非金融機構,為5315個;排名第二位和第三位的是基金和信用社,分別為825個和780個;其次為商業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保險機構和證券公司,特殊結算成員及其他賬戶共有21個。
此外,在中央國債公司二級托管的非金融機構由2006年的819家增至1252家,個人投資者由193.1萬個增至580.6萬個。
不過,分析投資者結構,更重要的是要考慮三方面內容,包括靜態特定時點的持倉結構、現有持倉規模的變化賴以實現的主要渠道(增量部分主要來自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我們分別用債券承銷的實際認購額和自營買賣凈額表示),以及各類機構現券交易量的大小。需要說明的是,現券交易規模只代表投資人的市場活躍程度,并不能完全顯示各類機構對債券投資的需求,需要其他兩個指標對其實際投資情況進行衡量。
商業銀行持倉遙居首位
中國最大的債券投資者群體是商業銀行,包括全國性商業銀行、外資銀行、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和農村合作銀行。截至2007年12月底,商業銀行持有的債券數量高達83322億元,較2006年增長26.6%,占在中央國債公司登記托管的全部債券的67.56%,較上年的71.2%下降3.64個百分點。這一比例的明顯下降,主要與當年特別國債大部分被央行持有有關,反映在特殊結算成員債券托管量大增至17610億元,占比由4.06%猛升至14.28%。
值得關注的是,非銀行金融機構的持倉量經過2006年的大增后,2007年顯著下降,由6039億元減至698億元,占比也由6.53%降至0.57%。
現券交易布局有微調
在2007年的321941億元現券交易量中,商業銀行以252893億元在金融機構中排名榜首,占比78.6%,較上年的62.5%有顯著提高。證券公司交易量26303億元,占比8.2%;基金18142億元,占比5.6%。特殊結算成員、信用社、保險機構和非銀行金融機構比重較小。
機構間交易量的這種分布結構,與以往大體一致,但也出現值得關注的區別。基金的現券交易量在連續兩年迅猛增長的情況下,2007年大幅下降,由40794億元降至18142億元,所占比重也由19.3%急劇降至5.6%,反映出股票市場火爆對基金投資偏好的直接影響。
非銀行金融機構在失去了郵政儲蓄銀行的情況下,交易量明顯萎縮,由8615億元減至3528億元,占比也由4.1%降至1.1%。
實際交易凈額變數多
現券交易量大,并不意味著實際交易凈額增加的多,甚至凈額為負也有可能。比如2007年銀行間市場現券交易總量最大的商業銀行,實際自營的交易凈額-4766億元,身處賣方位置,自營凈賣出較2005年的-1069.44億元和2006年的-2006億元有顯著增加,由市場中第二大賣家轉為名列第一。證券公司雖然交易凈額有大幅提高,但在連續兩年蟬聯市場中最大的賣家之后,2007年排名則落在商業銀行之后,身居第二。
2006年交易凈額為負的另外兩類機構基金和保險機構均由負轉正,其中基金由上年的凈賣出230億元轉為2800億元凈買入,反映了2007年基金規模大幅增加的影響。
需要強調的是,雖然商業銀行整體上在現券交易中體現為凈賣出,但其中各類機構卻有很大差異,比如最大的賣出機構仍為城市商業銀行,而全國性商業銀行和外資銀行則為凈買入。
發行認購保持穩定
在銀行間債券發行市場,2007年各類機構的實際認購量合計為20990億元,較上年增長45.47%。其中,商業銀行規模最大,占比75.7%;保險機構排名第二,占比10.0%;以下依次為基金、信用社、證券公司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在商業銀行中,全國性商業銀行和城市商業銀行的規模分別為11802億元和3234億元,在全市場認購總規模中所占比重分別為56.2%和15.4%,農村商業銀行、外資銀行和農村合作銀行認購均不足2%。這種實際認購結構,近年來均未出現明顯變化。
持倉量增減特征顯著
在持倉量增減方面,2007年債券市場各類投資人債券持倉量有增有減,增減相抵后凈增加30886億元,較上年的19860億元大幅增加。2007年持倉量凈增加的機構多達7類,分別為商業銀行、特殊結算成員、保險機構、基金、證券公司、信用社和非金融機構,占全部投資人凈增加量的比重分別為56.7%、44.9%、8.2%、7.4%、0.9%、0.5%和0.2%。
其中,特殊結算成員的比重由上年的1.3%增至44.9%,主要是央行持有大量的特別國債所致。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交易所市場的投資人持倉量凈額減少最多,這主要是由于郵政儲蓄銀行成立后,已經轉入商業銀行序列。
整體看,扣除特別國債因素和非銀行金融機構覆蓋機構的變化,基金持倉增量占比的顯著加大和信用社持倉占比的明顯下降,是2007年最大的變化。前者與基金市場規模的大幅擴容有關。而交易所托管量在2007年延續了前兩年的大幅減少趨勢,說明該市場萎縮愈發嚴峻,若再無適當措施,則其前景將十分暗淡。
壟斷格局未根本改變
由以上分析可知,目前在銀行間債券市場開立賬戶的機構范圍已非常廣泛,但表現活躍、投資量較大的機構還是具有相當壟斷性,賬戶數量達60%以上的非金融機構法人在市場上發揮的作用相當小,金融機構尤其是銀行仍然占據絕對主導地位,參與機構同質性的局面并未根本改變。
綜合評價看,保險機構、基金、證券公司和信用社都是當然的第二梯隊。這些非銀行類機構的成長壯大,將對銀行間債券市場的發展發揮重要作用。
一、我國債券市場國際化的進程
(一)債券籌資開放
1. 境內外幣債券市場。1993 年 6 月 26 日,中國冶金進出口總公司委托華夏證券有限公司在我國境內發行 4000萬美元外幣企業債券,這是我國首次在境內發行外幣債券,開創了我國國內外幣債券市場的先河。另外,國開 2003 年美元債為國內金融機構在境內發行外幣債券作了探索,是我國首只國內金融機構外幣債券,該只債券通過中央國債登記結算公司運作的債券發行系統招標發行,發行對象是銀行間債券市場具有外幣業務經營資格的金融機構。進出口銀行也在國家開放銀行之后,于 2005 年 10 月 28 日向全國銀行間市場具有外幣業務經營資格的金融機構發行 2005年第一期境內美元債券。由于人民幣尚未實現完全自由兌換,境內外幣的供給是有限的,因此目前在國內外幣債券市場的發展受到了一定限制。
2. 國際開發機構人民幣債券。從 2002 年開始,國際金融公司、亞洲開發銀行等國際開發機構就尋求在中國境內發行人民幣債券籌資,滿足其貸款需求。按照國務院的要求,中國人民銀行會同有關部門對國際開發機構發行人民幣債券進行了研究。2005 年 3 月 1 日,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國家發改委和證監會四部委以聯合公告的形式了《國際開發機構人民幣債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允許符合條件的外資機構可在國內發行人民幣債券,為國際開發機構在中國境內發行人民幣債券制定了政策框架。
(二)債券投資開放
境內外幣債券市場的發展情況決定了國內投資者在境內投資外幣債券的積極性。2003 年國家開發銀行在境內發行了一期 5 億美元的美元債券,為國內投資者提供了投資外幣債券的機會,實現了國內投資者境內投資外幣債券,但目前只限于銀行間債券市場具有外匯經營權的金融機構;2005 年 10 月 28 日,進出口銀行向全國銀行間市場具有外幣業務經營資格的金融機構發行2005年第一期境內美元債券。由于我國金融市場還不夠發達,貨幣自由兌換程度低,因此國內機構和國外機構在國內發行外幣債券的規模不會太大。
隨著 2002 年 12 月我國 QFII 制度的推出,具有一定資格的國外投資者可通過 QFII 制度將外匯轉換成人民幣投資于我國國內的人民幣債券。但是我國的 QFII 制度只涉及交易所市場,作為我國債券市場主體部分的銀行間債券市場尚沒有允許 QFII 進行債券投資。且從市場需求角度來看,目前 QFII 的投資規模還不是很大。另外,亞洲債券基金一期、二期分別于 2003、2005 年實施,作為國外機構投資國內本幣債券的形式,投資于本地區貨幣計值的亞洲債券。在 2004 年 3 月以來,香港金融管理局債務工具中央結算系統(CMU)與我國中央國債登記結算公司中央債券簿記系統經過幾年的醞釀后終于實現了聯網,內地經批準可經營外匯業務的金融機構可通過跨越兩個系統的聯網直接持有及買賣 CMU 債務工具,從而增加了一條國內投資者可直接投資香港市場流通的外幣債券的渠道。另外我國 QDII制度的實施,在資本項目未完全開放情況下,QDII 制度無疑是促進國內投資者投資境外外幣債券開放的有效措施,是下一步我國債券投資開放的重點。(蔡國喜,2004)
(三)境內金融機構赴香港發行人民幣債券
自2003年11月國務院批準香港人民幣業務開辦以來,隨著香港人民幣業務的深入開展,發展香港人民幣債券市場成為各方關注的話題。2005 年,人民銀行在推動香港人民幣業務試點的框架下,對在港建立人民幣債券發行機制的可行性和有關的政策問題進行了深入研究。2007 年 6 月,經國務院同意,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正式了《境內金融機構赴香港特別行政區發行人民幣債券管理暫行辦法》,為境內金融機構赴香港發行人民幣債券制定了一個政策框架。《暫行辦法》后,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和中國銀行相繼獲準赴香港發行人民幣債券,總額 100億元。從債券發行情況來看,市場反應積極,投資者認購踴躍,投資者認購數量均遠高于債券發行規模。
二、債券市場對外開放的意義
從發達國家和部分新興市場債券市場的發展經驗看,債券市場的對外開放是證券市場國際化的突破口,是經濟增長和金融發展的重要體現。債券市場對外開放是世界金融市場的一大發展趨勢,我國國債市場的對外開放對我國的國民經濟、金融市場和債券市場的發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一)債券市場國際化有利于滿足境外投資組合多樣化的需要。在證券市場上合理的投資應當是股票、國債、公司債、投資基金的有效組合。境外投資者一向注重投資資金的三性,即不僅追求利潤最大化,還追求其安全性與流動性。債券市場國際化是外資進入中國證券市場的必然要求,可以使境外投資者更大范圍尋求高收益證券投資的需要,規避風險, 優化資產組合。
(二)債券市場國際化可以有力地推動我國債券市場的改革與創新。對外開放債券市場必然使得一級市場的發行制度和二級市場的交易制度得到更好的規范,在透明度、流動性、發行技術、銷售效率、國民待遇等方面與國際接軌。目前我國債券市場應參照國外發達、成熟債券市場的經驗對不規范之處進行改革,在與國際接軌的基礎上進行金融創新來吸引更多的外資流入我國債券市場。
(三)實現債券市場國際化,有利于爭取亞洲債券市場建設主導權。債券市場對外開放有利于吸收外部資源為本國經濟所用,使債券市場的資源配置功能在更大的范圍、更廣的領域中得以發揮。通過加快國內債券市場的對外開放進程,可以促進相關債券市場制度、運作方式、監管體系和支付清算系統的改善,在這一過程中逐步培育一個國際化的債券市場,使得我國在未來亞洲債券市場建設和金融合作的過程中提供更多的貢獻,獲得亞洲債券市場建設的主導權,并可在本國經濟發展過程中獲得區域資源的幫助。
三、我國債券市場對外開放面臨的風險
債券市場的對外開放應與一國金融體系和債券市場的發展狀況相適應,不能脫離實際。目前,隨著我國資本流入規模的擴大、對外資本輸出逐漸增多以及資本項下交易規模的迅速擴大,跨境資本雙向流動的格局在我國已經初步形成。這既表明了我國資本市場的進一步對外開放,又可能帶來與資本流動相關的一系列風險的產生。
1. 國際跨市場風險傳導。跨境資本雙向流動是我國資本市場不斷開放的結果,與此同時會帶來資本市場的風險。這里所指的市場風險主要是開放給市場所帶來的系統性風險,主要表現為波動溢出效應。在資本市場開放的條件下,本國市場和外國市場在資本流動、市場運作等方面聯系的加強使得本國市場和外國市場的關聯度增加,這會增加其他國家市場動蕩對本國資本市場的影響。其他國家資本市場的波動會通過外國投資者在本國市場上投資行為的改變,傳送到本國市場,這就是所謂的“溢出效應”。
2. 國內市場間風險傳導。我國債券市場國際化的一個重要內容就是外國資本和外國投資者的進入。在本國市場存在明顯的盈利空間時,大規模的資本流動將不可避免。隨著我國金融市場日益融合,各種金融資產、各類金融機構密切相連,相互交織形成一個復雜而龐大的體系。金融機構在某一金融子市場產生的風險極易通過資金交易的紐帶影響著整個金融市場及其參與者。跨市場風險傳導也是目前國內金融風險監管的一個主要政策議題。
3. 金融創新風險。我國債券市場的開放、外國金融機構的進入將為我國帶來一個金融創新的。金融創新的作用是雙向的,它既增加了一國金融體系的活力,但同時也給金融體系帶來了風險。尤其是金融衍生產品具有極大的滲透性,它的出現打破了金融市場各子市場之間、衍生產品與原生產品之間的傳統界限,從而將衍生產品市場的風險通過這種聯系傳遞到金融體系的各個方面,大大增加了金融體系的系統性風險。
四、債券市場對外開放的建議
根據我國實際,債券市場的對外開放應在以下幾方面采取措施:
(一)建立資本流動風險監控體系,加快外匯管理體制改革步伐
一方面,通過運用反周期措施、結構政策和資本管制等各種政策工具,減少跨境資本雙向流動的負面影響;另一方面,對跨境資本雙向流動進行有效的統計、跟蹤、預測和分析,并根據經濟環境的變化,適時調整管理目標。因此,這一資本流動風險監控體系應當包括資本流動風險控制的政策體系和資本流動風險的監測體系。另外,我國應繼續實行審慎的外債政策,把安全性放在首位,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外債風險。同時,隨著人民幣向完全可兌換方向的不斷推進和匯率制度改革的加快,切實加強外匯管理體制改革就顯得十分重要。必須加強對國際游資(熱錢)的管理和監測,強化短期資本流入和結匯管理,防范短期資本沖擊。
(二)發展金融衍生產品,豐富債券市場工具
近年來,中國債券市場在快速發展的同時,逐漸暴露出缺乏避險工具的問題,尤其是缺乏規避信用風險的工具。隨著市場的參與者日益廣泛,在直接融資比例不斷上升的情況下,投資者對金融風險敏感度日益上升。目前,中國金融市場已達到相當規模,缺乏有效的風險規避工具,不利于穩定投資者信心,這將制約金融市場功能的進一步提升。因此,進一步推動金融產品創新,尤其是信用衍生產品等工具的創新,對于中國債券市場乃至整個金融市場來說是至關重要的。
(三)加強證券市場的法制建設,提高監管當局的監管能力。
這里的法制建設主要是指法律制度和監管體系。當今的金融市場特征是金融創新層出不窮、金融國際化、自由化與金融機構混業經營趨勢日益加強,由此對于監管當局的宏觀調控能力與風險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根據國際慣例,進一步修改、完善盡快修改、完善銀行業及證券業的法律法規,以適應國際化的進程。能否在日益開放和復雜的金融環境下管理好金融風險、提高監管能力,已經是左右證券市場發展及開放進程的重大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