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9-26 09:34:32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基金投資與管理,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一、社保基金投資資本市場的風險鑒別
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給我國社保基金帶來了巨大的投資損失,在全球金融動蕩背景下加強對我國社保基金的風險管理顯得尤為重要,對社保基金進行風險鑒別就是這一過程的首要環節。我國社保基金主要面臨的風險包括系統性風險和非系統性風險。
(一)系統性風險的度量。
系統性風險是指由于某種原因對市場上各種股票都會造成損失的可能性,又稱為不可分散風險,它無法通過社保基金的運營管理和多元化組合投資予以消除。全球金融動蕩給股票市場帶來了系統性風險,直接影響到股票市場的整體走勢,此時股票市場整體大幅下挫,社保基金投資的頭寸必然會發生損失。系統性風險主要利用資本資產定價模型(CAPM)和β系數來度量。CAPM把資產的預期回報定義為無風險利率、平均市場回報以及資產同市場的相關性等三個要素的函數,資產預期回報與各要素之間的關系可以表示為:E(Rp)=Rf+β[(Rm)-Rf](1)其中,β=Cov(Rf,Rm)/Var(Rm),E(Rp)表示投資組合的期望收益率,Rf為無風險報酬率,Rm表示市場組合的收益率,β為某一組合的系統風險系數。(1)式所要表達的含義是:在一個有效市場里,投資者所持有的投資組合如果是有效分散的,那么除了無法消除市場整體的系統性風險之外,該投資組合應該對沖了所有其他風險。此時,投資者只需要關注系統性的風險。在CAPM中,β系數是衡量某一資產(主要是證券)系統性風險的重要指標,它等于證券回報率與市場回報率的協方差和市場回報率的方差之比,即:β=Cov(X,Y)/D(X)(2)其中,X是市場平均收益,Y是證券投資收益。因為系統性風險無法通過投資組合消除,所以投資組合的β系數可以直接用加權平均法計算,即組合中所有個體資產β系數的加權平均:β=ΣβiWi)3(其中,β表示投資組合的β系數,βi表示組合中第i種證券的β系數,Wi表示該證券在組合中的權重,它的權數就是其在投資組合中的市場價值除以整個投資組合的總市場價值。因此,β系數既可以作為單一證券,也可以作為投資組合風險的有效估計,此時它代表投資組合收益率相對于整個市場收益率的變異程度。
(二)非系統性風險的度量。
非系統性風險主要包括流動性風險、資產貶值風險和償付能力風險。全球金融動蕩可能導致社保基金拋售的證券無人購買,從而產生流動性風險;導致利率變動,從而產生資產貶值風險;可能導致社保基金的當期收入和歷年留存收入之和不足以支付當期支出,從而產生償付能力風險。社保基金投資股票的流動性風險在經濟環境健康時幾乎不會出現,除非發生了突發性的、針對股票標的公司的特殊事件使得其股票大幅下挫至跌停板。這種情況屬于小概率事件,所以此時社保基金不存在無法變現的流動性風險。而金融動蕩甚至發生金融危機時,股票價格大幅下跌、無人購買的情況卻時常發生,此時社保基金投資股票的流動性風險壓力驟增。
社保基金投資債券的貶值風險與金融市場環境的相關性較小,在經濟環境健康時,國家基于宏觀調控的需要同樣可能采取加息等緊縮性的貨幣政策。但從經濟周期的角度考慮,金融危機發生時往往會伴隨著通脹和加息情況的發生,因此社保基金投資債券的貶值風險在金融動蕩發生時可能會有所增加。金融動蕩背景下社保基金投資的償付能力風險會大幅增長。社保基金的償付能力是直接和它本身的規模以及投資回報率掛鉤的,在金融動蕩時,隨著投資收益的大幅縮水甚至虧損的產生,社保基金的償付能力將會下降,虧損程度越大、其償付風險越嚴重。綜上所述,在全球金融動蕩背景下,我國社保基金投資的系統性風險和非系統性風險均顯著增加,特別是系統性風險,如不引起足夠的重視并制定科學、安全的投資策略,將會給社保基金的安全運營帶來不可估量的負面影響。
二、我國社保基金投資選擇和風險管理的對策建議
(一)完善我國社保基金運營和管理的對策建議。
1、針對社保基金結余持續增加的問題,應從社保基金的籌集與支出兩方面加以改進。一方面,不能因為暫時的結余增加就減弱籌集力度,應當看到,目前結余的主要原因是大量繳納社保費用的人群目前還沒有支出需求。我國將在2030年左右迎來人口老齡化的高峰,那時也將會是社保基金支出的一個高峰,現階段結余的增加不能真實反映未來的情況。因此,做好社保基金的籌集和保值增值工作是社保基金的一個核心任務。另一方面,對于社保基金的支出,可以擴展其層次和規模,例如推廣至農村居民以及下崗失業人群等原先可能不在社保基金范疇的人群,這些弱勢群體往往最需要社會保障。社保基金惠及更多的人群也平衡了結余,使其更加合理有效地運行。
2、對于企業拖欠繳費現象,必須從立法和監管上進一步加強控制力度。如果放任企業拖欠繳費現象蔓延,將會對社保基金的健康、穩定和持續發展產生致命的打擊。相關行政部門應先通過明確的立法,規定企業為員工上繳相應的社會保險金并強制其執行,同時加大監管的力度和廣度,對逃避責任的企業要堅決懲處。只有強化監督和管理力度,才能從跟本上解決這一問題。
3、對于支付環節出現的問題,要采取教育、監管和法律懲罰相結合的綜合管理方式。對于社保基金的合法使用,絕大多數人并沒有概念,這就無形中增加了違規使用的可能,所以加強普及社保基金相關知識是社保基金管理的首要任務。社保基金的自身監管更要加強。一般來說,發生重大違規違法事件的主體都是社保基金管理部門中有著相應權利的集體或個人,只有加強社保基金管理機構自身的自我監督才能更好地解決這一問題。此外,發現違法和違規事件后,一定要嚴厲懲處絕不姑息,增加其違規成本。
(二)全球金融動蕩背景下我國社保基金的風險控制對策。
1、研判大勢,從整體上回避系統性風險。國際金融危機的爆發雖然有突發性,但它逐漸深化的過程卻是漸變的,這就給了我們判斷和估計金融危機及其帶來的系統性風險的機會。當對整體形勢有了清晰準確的判斷之后,社保基金應當采取更加科學靈活的資產管理和倉位控制策略,做到有效主動地規避系統性風險。《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了社保基金的強制性投資比例,這個比例在經濟環境健康時是沒有問題的,但在國際金融危機背景下對風險控制的力度就稍顯偏弱,因為其規定的風險類資產投資比例上限明顯偏高。這點我們可以從2007-2008年的社保基金股市投資收益數據中得到印證。2007、2008年,我國社保基金的股票投資的比例相近,都接近社保基金40%的股票持倉上限,2007年獲得收益1453.5億元,而2008年虧損393.72億元①。對比這組數據可以清晰地看到,金融危機發生期間一定不能配置過高的風險資產,其帶來的虧損風險是十分巨大的。因此,筆者建議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制定專門應對金融風險的強制性規定,當金融危機發生時,嚴格限制社保基金證券投資基金、股票投資的上限。例如限制比例上限不超過10%,這一標準應當明顯區別于正常經濟環境下的40%。只有制定更加靈活的、有針對性的強制性規定,才能從制度上加強社保基金投資的風險控制。除了制度上的總體控制外,社保基金在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實際管理運營方面應審時度勢,采取安全靈活的操作方式。由于在系統性風險下風險性資產發生虧損的概率遠大于取得收益的概率,因此在金融危機發生的初期應當及時對風險資產進行減持甚至清倉,才能有效地規避金融危機帶來的巨額風險,而不能一味的強調長線投資的理念,明確風險來襲時及時止盈和止損是非常重要的。這點我國社保基金在2007年做得不錯,從二季度開始逐季減倉,重倉持有的股票由年初的200多只減少到了年底的75只②,鎖定了大部分利潤。金融危機的中期往往是危機朝縱深發展的階段,也是危機最有殺傷力、風險釋放最猛烈的階段。
這一時期股票市場往往處在個股普跌的加速下跌階段,社保基金決不應貿然對其進行投資。2007年底到2008年上半年就是這次金融危機的中期階段,然而我國社保基金卻在這一時期開始建倉并持續加倉。事實證明這一行為選擇的時機不符合社保基金的安全性原則。更理性的做法應當是等到了金融危機的后期,風險經過較長時間的釋放,風險資產經過大幅下跌產生了一定的安全邊際時,再分批逐步建倉。此時社保基金可以考慮選擇科學的投資組合和合理的倉位控制進行投資,雖然有可能產生短暫的浮虧,但危機過后一般會帶來可觀的收益。但是,金融危機的末期和經濟復蘇的初期往往是相互交叉重疊的,這就給判斷帶來了難度,因此社保基金需要通過專業人士的認真研判來發現經濟周期的拐點,從宏觀上規避金融危機帶來的系統性風險,做到投資的有的放矢。
2、分散投資,降低非系統性風險。馬克維茨提出的均值-方差投資組合理論,可以保證有效地分散部分非系統性的外部風險。分散性投資是保證社保基金投資安全性和合理收益性的最有效的工具。在社保基金的投資管理組合方面,除了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采取強制性規定而進行的基金資金投向之外,社保基金的管理者會從市場和自身情況出發,合理選取投資組合,獲取最大的投資收益。社保基金除了出于流動性要求配置一定的銀行存款和國債外,還應積極配置其它多種資產。除了投資于我國股票市場外,還可以參與開發資本市場具有潛力的金融衍生品投資,如信托產品、優質理財產品、股指期貨等。社保基金還應加強海外投資,這也是社保基金多元化投資的需要。從2009年8月份開始,我國A股市場經歷了一波調整,市場上絕大多數股票表現低迷,尤其是大盤權重股表現更是弱于大盤,這一調整持續到了2010年初。然而,同期美股市場的走勢卻截然不同,納斯達克指數從9400點穩步攀升并越過了10000點大關。這充分說明可以將海外投資與國內投資整體進行配置,分散投資風險。3、運用以CAPM、VaR為代表的現代風險管理技術。運用CAPM、VaR等技術對風險進行全程的跟蹤度量,定量研判風險程度,使風險管理過程更加科學、可靠。現代風險管理
關鍵詞:社保基金;投資管理模式;問題;改革
我國社會在不斷的發展,人們的生活水平在不斷的提高,我國十分重視社會保障制度,為了實現和諧社會,在社會保障方面已經出臺了諸多的政策,其中社保基金投資管理就是這些政策的一種。社保基金投資管理就是要吸收大量的資金,這樣在逐年上升的趨勢下,保障基金的原始價值是能夠不斷的提升,這樣就能夠切實的保護人民的利益。但是目前社保基金投資管理還存在著極大的問題,如何保障基金的價值能夠得到提高,是目前亟待解決的問題。
1 我國社保基金投資管理模式存在的問題
1.1 法律規定不合理,投資的途徑過于單一
社保基金投資管理模式的運行與國家的社會保障制度有著緊密的聯系,但是我國在實行的過程中,主要是以穩妥和保守的方式來進行社保基金的管理,在這樣的情況下,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也是以此為出發點,這樣就嚴重的制約了我國社保基金投資管理模式的運行,在整個投資管理的過程中,是以投資的安全性為基本的前提,對于整個投資管理進行強化。但是通過實踐證明,這種方法嚴重的阻礙了基金投資的發展,盡管安全性較高,但是卻違背了社保基金投資管理的目標,在運行的過程中僅僅是通過購買國債和存款的方式來進行相應的社保基金投資,這樣對于整個社保基金的運行是十分不利的,而且我國社保基金投資管理的途徑,也是十分的單一,僅僅是通過上述兩種方法來進行投資,這樣就使得我國社保基金投資管理模式無法進一步的提高。
1.2 管理模式過于零散統籌效果較低
統籌管理是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中十分重要的管理內容,能夠為整個社保基金的運行指明方向,對于資源的優化也是十分有利的。但是從我國社保基金統籌管理的現狀來看,統籌管理無法最大限度的發揮作用,在這樣的情況下,統籌管理僅僅是形式化,并沒有得到實質性的推動,不僅不會起到積極的作用,還會阻礙投資管理模式的運行,對投資管理造成較為嚴重的負面影響。出現這一情況的主要原因有兩點:(1)社保基金管理部門的職能是十分有限的,因此,這些部門在有限的職責權限內,就無法對投資問題進行有效的解決,對于可能會發生的風險,也難以把控,這樣就導致了社保基金投資管理的資金難以活化。(2)社保基金在管理的過程中,層級較低,而且主要是以縣級為主,這樣就難以對整個投資管理的運行進行優化,也無法實現整合。
1.3 監督不到位,管理力量較為薄弱
社保基金設計的內容主要包括以下三點:基金的經營、基金的管理和基金的收取,基金的管理和經營是十分復雜的。以上這三大內容在運行的過程中如果任何一個環節出現了問題,那么社保基金都會有著一定的安全隱患,也會影響社保基金的科學應用,不利于保障人們的權益。在這樣的情況下,相關部門就必須要進行監督,保證社保基金投資管理的順利進行。但是從目前的實施來看,我國的立法僅僅重視了基金的管制,這樣就忽視了基金的實際監管狀態,使得基金的監管存在著極大的問題,相關部門并不能夠有效地實施監督權,監督部門也僅僅是形同虛設,相應的人員不足,而且整體的監督效果較低,存在著權責不明確的現象。
2 社保基金投資管理模式改革的策略
2.1 合理立法;設立專項的規定
我國在社保基金投資管理立法的過程中,必須要以社會保障法基本的立法基礎,因為社保基金是社會保障的一大舉措,因此,不能夠違背基本的社會保障法,是無法滿足人們的基本要求的,也會導致人們的財產出現一定的安全隱患,相關的資金在利用的過程中,一定要符合社會保障法的基本要求,但是這一法律有著一定的概括性,并沒有較為細致的對社保投資管理進行規定,因此要想對社保投資管理模式進行全滿的改革,就要先完善相關的法律。我國政府首先就要對社保基金方面的立法進行完善,在以《社會保障法》為根本法的前提下,制定出一系列具有針對性的法律,就社保基金工作內容的不同,進行專項的規定。通過在立法方面的完善,我國社保基金不僅可以在投資渠道上得到拓展,同時也可以得到有效的監督與管理,實現社保基金的規范化運轉,提升社保基金的管理質量。
2.2 發揮政府作用,實現統籌兼顧
將社保基金的管理層主要定位在縣市級,不僅不利于社保基金的發展,同時也不利于社保基金的統籌,因此我國政府在這一方面應積極地向發達國家進行學習,吸取發達國家的經驗教訓,對社保基金的管理層級進行更換,并且整合社保基金的管理,避免管理的分散化。通過對發達國家社保基金管理模式進行研究,以及對我國國情進行合理的判斷,最適宜我國社保基金的管理模式應為政府集中管理。所謂的政府集中管理就是對目前我國社保基金管理過于分散的狀況進行改革,使得社保基金的管理權集中到政府高層,采取統一的管理模式,真正地發揮出政府的作用,實現社保基金的統籌兼顧,進而提升社保基金的投資管理能力,降低社保基金的投資管理風險。
2.3 把握市場變化,豐富投資途徑
我國一直在大力倡導市場經濟,通過市場經濟的展開促進我國經濟的建設,實現我國的飛速發展。鑒于此,在進行社保基金投資的過程中也應注重市場方面的因素,加大對市場的把握,在法律法規放寬社保基金的投資途徑后,合理的選擇社保基金的投資方式。具體來說應做到以下幾個方面:首先,采取組合投資,規避投資風險。投資存在著一定的風險性,而社保基金投資的前提之一就是要保障基金的原始價值,因此可以采取組合投資的方式,豐富投資的途徑,均攤投資的風險。其次,要提高社保基金投資的水平,通過科學專業的運作,實現社保基金收益的最大化。例如,采取委托的方式,將社保基金委托給一些專門的機構進行運作。值得注意的是,采用委托的方式一定要注重審核被委托機構的資質,保障社保基金的投資安全。
3 結論
近年來面對風云變幻的經濟形勢以及社保基金投資管理方式的滯后,我國目前數萬億社保基金正面臨著嚴峻的縮水困局。完善我國社保基金投資管理應從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提高社保基金統籌層次、市場化運行變化等方面著手,使社保基金的作用得到最大限度的發揮。
參考文獻
[1]李盛.社保基金投資管理模式極其困境擺脫策略[J].現代經濟信息,2015(21).
相關工作人員應當清醒的認識到這樣一個方面的問題:對于我國而言,在各項改革事業橫向發展與縱向延伸的背景作用之下,承載著整個現代經濟社會安全保障與減震關鍵作用的社會保障問題備受各方工作人員特別關注與重視。更為關鍵的一點在于:社會保障制度功能的實現往往需要以社會保障基金的高效運轉為基礎,這也就使得社保基金成為了研究并不斷完善社會保障制度的根本所在,有關社保基金投資管理的成敗更是直接體現著社會保障制度的成敗,其重要意義是可想而知的。本文試針對以上問題做詳細分析與說明。
1. 我國社保基金投資管理現狀分析
自2001年以來,社保基金理事會就負責著對我國社保基金的全面管理。在相當長的一段發展時間內,我國社保基金投資主要集中在存款以及債券這兩個方面。然而現階段,在全球經濟一體化建設進程不斷加劇與城市化建設規模持續擴大的背景作用之下,全國性社保基金投資領域正呈現出持續擴大趨勢。與此同時,新型投資工具的出現于引入使得社保基金能夠以更為豐富且多樣的方式進行投資領域。簡單來說,從宏觀角度上來看,我國社保基金投資的擴展在某種程度上來說擴大了局部性投資的整體性風險,與此同時也在某種程度上提高了局部性投資的整體性收益。
2. 我國社保基金投資管理存在的問題分析
自2008年世界范圍內的次貸危機不斷蔓延以來,全球資本市場既有不穩定問題使得我國現階段有關社保基金的投資行為面臨著極為嚴峻的挑戰。在這一發展背景作用下,我國社保基金投資所面臨的風險因素與問題包括如下幾個方面本文由收集
2.1我國社保基金投資管理存在的投資組合風險及問題分析:對于我國而言,結合我國現階段《全國社保基金投資管理條例暫行辦法》的相關標準與要求,在針對社保基金投資行為進行管理的過程當中,存款與國債投資的比例應當始終保持在50%比例以上。與此同時,企業債券以及金融債券投資的比例應當始終保持在10%比例范圍以內,其他類型的股票投資以及證券投資基金相關投資比例同時也應當嚴格控制40%比例范圍以內。從這一角度上來說,現階段全國性社保基金所配備的投資渠道仍舊比較窄,與此同時資產投資的集中性問題仍然比較凸顯。總的來說,加大的資產投資比例變動幅度使得我國現階段社保基金投資的組合無法較為真實與有效的針對風險因素進行合理預防與控制。
2.2我國社保基金投資管理存在的操作風險及問題分析:對于我國而言,現階段社保基金投資管理所面臨的操作風險主要是指社保基金在進行投資操作過程當中,受到社保基金投資行為相關工作人員對整個市場經濟發展形式以及資產價值判斷失誤以及信息數據失效因素影響而最終致使社保基金投資失誤的問題。相關實踐研究結果表明:社保基金投資行為的運作往往需要大量具備專業知識與實踐經驗的人才進行專業性操作,這對于現階段整個社保基金投資所處不穩定市場的實際情況而言同樣如此。
3. 我國社保基金投資管理的優化措施分析
鑒于近年來我國社會保障基金的投資現狀,全國社保基金在2012年度應當針對投資風險予以更為合理的控制,對于股票投資行為應當繼續保持審慎性原則,在此基礎之上合理增加投資產品,并針對投資結構進行合理調整,其目的在于逐步縮小固定收益產品的投資比例。以上主流思想均在不同程度上體現了我國社保基金長期以價值投資、長期投資以及責任投資為準則,始終落實安全至上、風險控制的投資理念。基于對我國社保基金投資理念的遵循,結合當前我國社保基金投資管理的實際情況,筆者認為針對我國社保基金投資管理的優化應當落實在對風險因素的合理規避上。具體而言,可從如下幾個方面入手。
3.1對于社保基金管理而言,優化的關鍵在于以加強監管的方式合理規避社保基金投資行為過程中可能存在的風險問題:基于對監督管理的強化,要想最大限度的規避社保基金投資行為實施過程中所出現的風險問題,相關工作人員應當重點關注的問題具體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3.1.1首先,社保基金投資管理應當著眼于對運行獨立的專業監督管理機構的構建:運行獨立的社保基金監督管理機構及部門需要在日常工作中負責定期向社會大眾針對社保資金的籌集與運用情況進行規范且即使的公式,確保社會公眾以及各類型新聞媒體對于包括養老保險基金及各類社保基金的監督管理作用能夠得到充分且有效的發揮,這在很大程度上也有效抑制了地方部門或個人以行政名義進行社保基金挪用的違法行為,從而確保了社保基金投資的安全性與完整性。
3.1.2其次,社保基金投資管理應當著眼于對社保基金投資信息披露制度的構建:通過構建信息披露制度的方式,全社會范圍內的社保基金的運營以及管理狀況均能夠以一種相對公開化且透明化的方式所呈現,從而使得社會大眾能夠明確各個時間段內社保基金的投資、收支、收益以及虧損情況。
3.1.3再次,社保基金投資管理應當充分遵循安全性、收益性以及流動性的順序展開相應的監督管理工作。社會大眾普遍將社保基金簡單理解為“養命錢”。從這一角度上說,社保基金自身所具備的安全性特征是極為關鍵的。換句話來說,在針對社保基金進行投資管理的過程當中,安全性應當始終是第一位的投資原則。更為關鍵的一點在于:相關部門機構在針對我國社保基金進行投資行為的過程當中,必須采取強制性的方式將一部分社保基金投資于安全等級較高的固定收益證券當中(例如國債等)。與此同時,對于風險性資產的投資應當是中采取分散投資方式,借助于此種方式合理控制風險因素,并且還應當在社保基金投資組合中針對風險度水平較高的金融工具投資比例予以嚴格控制。
3.1.4最后,社保基金投資管理應當針對既有行政法規加以嚴格執行:相關部門機構及工作人員在針對社保基金進行投資管理的過程當中,應當針對現階段已有的行政法規加以嚴格執行,加大對社保基金投資過程中所出現的違規、違紀及違法問題的懲處力度,特別是對于基本社會保險基金的投資行為而言,監管力度應當不斷強化與落實,確保這部分社保基金能夠在投資過程當中安全保值與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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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對于社保基金所涉及到的投資領域而言,優化的關鍵在于以分散投資的方式合理降低社保基金投資過程中的風險因素:大量的實踐研究結果向我們證實了一個方面的問題:分散性投資是確保設備現階段社保基金投資安全以及投資收益合理的關鍵所在。具體而言,應當重點關注如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3.2.1首先,社保基金投資管理應當借助于投資組合最有理論實現對市場風險因素的有效防范:從現階段社保基金的投資管理組合角度上來說,除結合我國現階段相關政府部門機構借助于強制性措施實現對基金資金投向的規范以外,社會保障基金管理工作人員還應當結合市場發展實際以及自身實際情況進行自主性決策,在此基礎之上針對最優化投資組合予以合理選取,進而獲取最高的投資效益。
3.2.2其次,社保基金投資管理應當借助于分散投資方式實現對市場風險因素的合理降低:分散投資方式應當如何在社保基金投資管理優化過程當中發揮其應用優勢呢?筆者認為,其重點應當關注如下幾個方面的問題:①.社保基金投資管理應當積極拓寬海外投資渠道:相關工作人員應當針對整個國際市場范圍內富有國際投資經驗與業績穩健的專業性投資公司進行管理與專門運行。投資公司的選取可以采取招標競爭的方式,吸引國際范圍內知名基金管理公司參與社保基金投資管理的競標作業;②.社保基金投資管理應當積極參與金融衍生品的投資行為:我國現階段社保基金投資渠道較少,且社保基金投資行為保值增值實現難度較大的最主要原因在于我國現階段市場經濟的發達水平較低,可供投資的產品較少,無法在有限的對象選取范圍之內構建最為優化的投資組合。從這一角度上來說,社保基金的投資管理應當參與開發市場最具潛力投資品種和金融衍生工具。實踐表明:投資組合分散風險的能力會伴隨著社保基金投資渠道的增多而呈現出較為顯著的增長趨勢,由此也使得社保基金投資狀態的保值及增值能力有效提升。
內容摘要: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是指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負責管理的由國有股減持劃入資金及股權資產、中央財政撥入資金、經國務院批準以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及其投資收益形成的由中央政府集中的社會保障基金,是我國一項重要的戰略儲備基金。該基金成立十年來,已經實現了投資的多元化,且獲得了比較高的投資收益率,但在投資管理方面還存在著一些問題。本文擬對全國社保基金的投資管理進行探討,以促進其更好更快發展,以應對未來我國人口老齡化高峰到來時的養老金支付危機。
關鍵詞:全國社保基金 投資管理
全國社保基金投資現狀
(一)相關政策沿革
2001年5月18日,《社會保險基金行政監督辦法》規定社會保障基金投資運作的基本原則,在保證基金資產安全性、流動性的前提下,實現基金資產的增值。
2001年12月13日,《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出臺,對社保基金的投資作了詳細規定。其中,第二十五條規定社保基金投資的范圍限于銀行存款、買賣國債和其他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上市流通的證券投資基金、股票、信用等級在投資級以上的企業債、金融債等有價證券。
2003年6月2日,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與南方、博時、華夏、鵬華、長盛、嘉實6家基金管理公司簽訂相關授權委托協議,全國社保基金將正式進入證券市場。
2004年2月9日,國務院批準社保基金進行海外投資。2006年3月,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等部門聯合了《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境外投資管理暫行規定》,開啟了全國社保基金海外投資戰略的序幕。
2008年6月5日,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同意全國社保基金投資經發改委批準的產業基金和在發改委備案的市場化股權投資基金,總體投資比例不超過全國社保基金總資產(按成本計)的10%。
(二)投資渠道及方式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投資工具已逐步實現了多樣化,包括委托投資、銀行存款、國債、上市流通的證券投資基金股票、信用等級在投資級以上的企業債、金融債等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以及經國務院或財政部與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批準的指數化投資、股權投資、信托投資、資產證券化產品和產業投資基金等。
全國社保基金的投資有直接投資和委托投資兩種方式。委托投資的比重2003年為24.07%,到2009年則為47.06%。雖然委托投資比例至今沒有超過50%,但其發展趨勢卻是連年上升的。
(三)投資收益情況
從表1可以看出,自全國社保基金成立以來,其投資收益率均為正值。基金成立十年間(2000年至2009年),累計投資收益額2448.59億元,年均投資收益率為9.75%,已遠遠戰勝年均2.01%的通貨膨脹率。但是,仔細分析數據不難發現,由于在成立之初投資渠道比較狹窄,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投資收益率在2005年以前都相對較低。放寬投資限制之后,2006年收益開始增加,2007年的投資收益率更是增加至38.93%,可是這多取決于2007年我國證券市場的牛市,而當我國證券市場在2008年轉入熊市時,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投資收益率降至5.2%,這說明我國社保基金在實現高收益的情況下并不能有效地抵御經濟波動帶來的風險。雖然社保基金的收益從公開數據看基本上能跑贏通貨膨脹,可是加進通貨膨脹對貨幣價值的影響,再考慮物價水平上漲和利率、匯率波動影響,社保基金年均投資收益率為9.75%的收益就顯得不是那么的讓人滿意。再加之我國經濟開放程度的加深,經濟對我國經濟的影響正在日益凸顯,全國社保基金在國外市場尋求高收益的同時,也面臨著巨大的風險。
我國社保基金投資存在的問題
全國社保基金沒有充分運用科學的投資組合配置。按照投資組合理論,將收益率、到期日、流動性、風險性均不同的,甚至相差懸殊的幾個品種的投資工具進行組合,達到降低投資風險的目的。在市場化投資運營情況下,現資組合理論能夠更好地對龐大的社保基金進行優化配置,把基金充分調動起來,在各個領域科學而非人為的配置資產,使基金的投資運用平衡安全,以抵御市場變化帶來的非系統性風險。
全國社保基金投資缺少有效的避險工具 。我們的金融市場還處于發展初期,機構發育程度還比較低,各種制度還無法對所有市場行為進行很有效的約束,這樣的金融環境面臨著非常大的信用風險。我國社保基金亟待建立風險對沖機制,其中以回避市場風險的股票指數期貨、回避利率風險的國債期貨尤其需要運用,同時要積極探索開發以套期保值為特點的金融衍生工具,使基金的風險可以有效地進行規避。
全國社保基金管理缺乏靈活性。我國的社會保障基金基本上都是采取政府集中管理的模式,對于投資有著比較嚴格的限制和管理,而且這種管理似乎只是一種粗放而家長式的管教,重在“管”而缺少很好的“理”,有時候只是綁住了基金的雙腳,可是卻沒有很好地給予引導。全國社保基金的管理還顯得僵硬,不夠科學與靈活。全國社保基金不僅要在投資工具的選擇等方面進行嚴格的管理,還要在投資工具配置等方面進行靈活的指導。
完善全國社保基金投資管理的政策建議
(一)全國社保基金投資模式多元化拓展
1.金融衍生品投資。指數化投資除了能有效降低非系統風險,還能降低管理費用、交易費用。我國社保基金明顯已經意識到指數化投資的好處,近幾年通過ETF、LOF等指數型市場開放基金參與了指數化的投資。但是,筆者認為社保基金還應該更加廣泛地進行指數化投資。現有的ETF、LOF畢竟選取的跟蹤指標還顯得范圍較小,無法真正地覆蓋指數。但鑒于我國現在的指數種類的發展還處于起步階段,相應的指數化產品還是比較少的情況,筆者建議擴大指數型基金投資規模,相應降低其他類型股票投資在投資配置中的比重。
股權投資是指企業或個人購買其他企業(準備上市、未上市公司)的股票或以貨幣資金、無形資產和其他實物資產直接投資于其他企業。我國社保基金會是最早參與股權投資基金的機構投資者,其按成本計總資產的10%可用于股權投資基金,現在可用投資額度近500億元。在PE投資成熟之后,社保基金還可以適當關注風險投資基金。
2.大型基礎設施投資。基礎設施建設時間跨度長、資金需求量大,會給國家財政造成較大的融資壓力,而我國社保基金積累了大量資金,完全可以滿足大型基礎建設項目投資周期長、規模大的需要。而且基礎設施具有一個特點就是他們所提供的都是與人們生活和社會正常運轉密切相關的公共產品,這一特征決定了它們的使用需求都具有持久性和穩定性,而持久穩定的需求在很大程度上對所投入的資金的回收和盈利給予了保證。特別是由于基礎設施還具有一定的公共產品性質,可產生巨大的外部正效應,能夠滿足社會公益性的要求。
3.房地產投資。社保基金是否應該投資于房地產市場,這似乎是一塊“禁地”,因為目前全國范圍內出現了商品房價格上漲過快,直接導致了一系列社會問題,政府也已經采取各種有效措施進行了必要的干預,但是我們是否就此判定社保基金不能進入這一高成長、高回報的領域,答案無疑是否定的。筆者認為目前房地產市場出現的問題,排除其他非市場因素,根本原因還是供給與需求的問題,是購房者多而供房少導致了房價大幅上漲,從這個角度看,旺盛的需求正為社保基金投資提供了較好的機會,所以要實事求是的回答“要不要做”、“怎樣做”、“如何防范風險”三個問題,既獲得了較好的收益,分享了經濟發展的成果,又有效的防范了投資風險。
4.資源儲備投資。從經濟角度來看,資源作為一種消耗品,稀缺性決定了它的價格從長期來看是呈穩步上升的趨勢。如石油、黃金等資源,在每一次經濟周期過后,價格都會上漲很多。從歷史考查,儲備類資源在長期中很少出現貶值的情況。而且,資源類產品受到經濟動蕩沖擊或突發災難危害時也具有很強的保值性。而大型的儲備資源類投資具有開發周期長、可儲存、資金量大的特點,不是一般小資金能夠染指的。社保基金作為國家的儲備資金,完全可以分流出一部分用于資源儲備的投資,這樣,既為國家的資源儲備做了貢獻,同時也能使基金的投資分流到更多的領域,增強基金的安全性。
(二)靈活運用現代化投資組合理論且重視投資組合的科學性、有效性
現資組合理論研究的是有關對多種資產進行選擇和組合的問題,即投資者在權衡收益與風險的基礎上如何使自身效用最大化以及由此對整個資本市場產生怎樣的影響。簡單地講,投資組合就是在一個投資行為中選擇投資工具的類別并確定其比例的過程。當投資者面對多種資產,考慮應該擁有多少種資產、每種資產各占多少比重時,資產配置的決策過程便開始了。由于各種資產往往有著截然不同的性質,歷史統計也顯示在相同的市場條件下它們并不總是同時地反應或同方向地反應,因此當某些資產的價值下降時,另外一些卻在升值。這樣,就保證了基金在長期中的安全。將基金按不同比例投資于合適的品種,盡量選擇相關系數小的投資品種進行組合,使所選擇的各類投資的風險可以部分地互相沖抵。
(三)加強全國社保基金的比例限制和收益率控制
出于對社保基金安全性的考慮,許多國家對社保基金投資對象的風險程度進行較為科學的界定與劃分,在此基礎上制定了其社保基金投資工具的控制比例。而這種比例控制也要與時俱進,適應多元化投資的要求。對于社保基金多元化投資工具投資比例的控制不應是一成不變的,要根據經濟的發展適時調整,要嚴格限定高風險投資工具的投資比例,同時要對收益相對安全穩定的新的投資工具及時地進行調研,快速反應,把新出現的符合社保基金的投資工具盡快納入投資組合中進行測算,并多給予政策的支持和引導,使其能早日加入投資的比例控制中。
同時還要對全國社保基金進行收益率控制。比如可將投資收益率與一些重要的經濟指數進行對比。通過這種方式客觀地監測全國社保基金的投資水平和效益,以便對投資組合等進行相應調整。
(四)加快培育和完善我國資本市場
我國的資本市場形成的時間短,還存在著各種各樣的問題。這也是許多學者反對我國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帳戶資金等社保基金進入資本市場的原因之一。雖然全國社保基金已經可以在國內的資本市場進行投資,但投資的風險和收益與資本市場的關聯及其密切性,這從全國社保基金2008年投資收益率陡轉急下即可看出。因此,我國需要營造一個適宜社會保險基金進入證券市場進行真正投資的環境,保證基金安全投資,實現保值增值的目標。
(五)加強對各類投資主體的監督
政府監督部門應加強對參與全國社保基金投資的各類機構的監督。信息披露是保障監督有效的一個關鍵環節,因此信息披露應該進一步加強透明度。基金管理人定期通報基金運營情況,目的是將基金管理人置于基金持有人和監管機構的雙重監管之下,防止基金管理人違規操作,損害基金持有人的利益;還要建立各類投資主體的準入與退出機制,嚴格甄選優良的投資公司參與社保基金投資,及時淘汰不合格的機構。各類投資主體在接受政府、公眾和媒體等監督的同時,要強化內部監控機制和外部審計,以保證社保基金安全運營。
綜上所述,我國的全國社保基金經過十余年的發展,投資運營能力不斷提高,也獲得了可觀的投資收益,壯大了我國社保基金的儲備。但全國社保基金要想持續保值增值,真正起到應對我國未來日益加劇的人口老齡化作用,必須要在堅持多元化的前提下,不斷拓寬社保基金投資的渠道。同時在現資理論的指導下,不斷完善投資管理,盡可能地減小風險,增大收益。
參考文獻:
1.2003年、2009年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年度報告
2.社保基金2009年收益率達16.12%,finance.省略/roll/20100511/12367913676.shtml
[關鍵詞]投資基金 不對稱信息 治理和監管
我國的投資基金是伴隨著我國市場化改革的深入而出現的。它的出現的自發性、相關制度及監管的缺失或不完善使得投資基金在其發展的過程中出現了一系列的問題,引起社會的高度關注。從理論界和政府部門的角度看,投資基金的引入,一方面是因為投資基金已在發達市場經濟國家的經濟發展和金融運作中發揮著極其重要的作用(如美國在2000年底共同基金的總資產達到69668億美元,約占美國股票總市值的45.64%);另一方面,也是基于投資基金的功能和我國經濟的發展趨勢而在金融領域進行的制度創新的嘗試。在西方,投資基金業已有150多年的歷史,在經歷了漫長的探索過程之后逐漸建立了非常完善的制度和監管體系。我國需要借鑒西方的經驗來縮短這個探索的過程。
一、投資基金運作中的不對稱信息問題
長期以來,因非資本所有者的管理者控制企業而產生的動力問題,一直為經濟學家所關注。由此形成了早期的“經理型廠商理論”和“行為型廠商理論”,這些理論摒棄了追求利潤最大化的資本所有者和管理者合一的古典企業模式,而傾向于把重點放在研究經理的動力問題的理論上。對同一問題的近期研究則形成了“委托理論”。該理論認為,企業在所有權和控制權分離的情況下,會出現內部的利益沖突,委托人(企業的所有者或稱股東)追求的是利潤的最大化,而人(經理)追求的是自身的效用最大化,如收入、權威、在職消費等。由于經理人員不是或不完全是企業的所有者,在努力工作的前提下,努力成本完全由自己承擔,而因努力工作提高的產出卻被股東分享,故經理人員沒有足夠的動力努力工作。同時,假如經理人員追求在職消費的話,所耗費的成本由企業承擔,自己卻可以得到全部好處,故經理人員就有足夠的動力追求在職消費等不利于股東的目標。在這種情況下,企業的實際價值就減少了,所減少的部分被稱為“成本”。這種成本廣泛地存在于各種委托關系及其他不同利益主體之間。總之,只要所得和所付出不相稱,就意味著某個當事人的行為會帶有外部性,因而產生了激勵問題。不過,無論是哪種問題,其根源都可歸結到一方沒有足夠的能力監督另一方的行動。委托理論把這種監督能力的缺乏視為信息的不對稱造成的,即擁有私人信息的一方是人,他利用委托人對自己的不了解來采取謀私利的行為。如果要解決這種問題,委托人必須設計恰當的契約或制度促使人說實話。
交易之前的信息不對稱會導致逆向選擇,交易之后的信息不對稱會導致道德風險。金融市場上的逆向選擇指的是:那些最可能造成不利(逆向)結果即造成償還風險的資金使用者,常常就是那些尋找資金最積極,而且是最可能得到資金的人。道德風險是指資金使用者可能從事從投資者的觀點來看不希望看到的那些活動的風險,因為這些活動使得這些投資血本無歸。由于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使得存在巨大的投資風險,投資者可能最終放棄投資的打算。信息不對稱理論盡管存在這樣或那樣的問題,但仍不失為一種較為有效的分析工具。
在不同的國家和地區,投資基金有不同的稱謂。無論稱謂如何,作為金融創新的產物,投資基金既是一種組合資產和投資工具,也是金融中介機構和金融制度。投資基金是指按照共同投資、共享收益、共擔風險的基本原則,運用現代信托關系的機制,以基金方式將各個投資者彼此分散的資金集中起來,交由投資專家運作和管理,主要投資于證券等金融產品或其他產業部門,以實現預定的投資目的的投資組織、投資機構和投資制度。可以看出,在投資基金的運作體系中,投資人和基金的運作和管理者之間是一種典型的委托關系,因此也必然產生因信息不對稱而導致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問題。如果這個問題得不到解決,由于巨大的風險,投資人會選擇不投資于基金,投資基金就得不到發展。如果信息不對稱問題能得到解決或最大限度的緩解,投資者能選擇優秀的基金運作和管理者,基金運作和管理者能夠基于投資人的利益謹慎行事,投資人的投資利益將得到保證。實際上,投資基金的治理制度和監管體系都是圍繞著解決投資基金運作中的信息不對稱問題的。當然,在現階段,我國這個問題解決得還不太好,因此才出現了投資者利益得不到保護、“基金黑幕”等種種問題。
二、投資基金的治理和監管
投資基金在我國出現于20世紀90年代初,與其剛出現時的完全無序狀態相比,經過十幾年的努力,我們已初步建立了投資基金的治理和監管框架,但離相對成熟的治理和監管體系還有很大的差距,投資基金也未得到投資者的完全信任。
1.投資者分類及監管的特殊性
建立投資基金的治理和監管體系,并不是要構建一個讓投資人“只能如此”的僵化體制,更不是代替投資者做選擇。在金融服務現代化的過程中,如何放松金融管制、鼓勵金融產品和服務的創新、促進金融效率的提高,同樣是金融監管部門面臨的課題。既要防止過大的金融風險,保護投資者的利益,又要避免抑制金融創新,提高金融效率,監管者必須找到均衡點。在投資基金的監管上,如果從監管措施上著手效果恐怕不會太理想;但如果按投資者信息收集能力、對風險的認識能力和承受能力進行分類監管,監管者的上述困境似可迎刃而解,同時也可使監管者有效地分配監管資源。這一認識的理論基礎同樣是上述的信息不對稱理論。既然投資人委托投資的主要風險來自于信息不對稱導致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那當投資者獲取人信息的能力很高時,監管自然就可放松。西方國家在投資者分類和分別監管方面的成功經驗也證明了信息不對稱理論在分析這類問題時的有效性。
在美國,監管規定把投資者分為普通投資者和高深投資者,并根據投資者的不同分類,對基金業務給予了一定的豁免,具體包括兩種情形:
(1)投資顧問根據客戶賬戶資本收益或資本升值收費的豁免。
美國的《投資顧問法》只允許投資顧問對所管理的資產(包括投資基金)按資產的規模收取固定比例的費用,而不能按業績收取費用,目的是避免投資顧問追求短期利益,濫用權利,損害投資者的利益,但國會給予證券交易委員會豁免的權利。具體說,證券交易委員會對下列情形的客戶實行豁免:①如果客戶有750000美元以上的資產接受該投資顧問的管理,或客戶有不少于1500000美元的凈資產。②客戶是符合資格的購買者,即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個人或配偶擁有至少500萬美元的投資;具有至少500萬美元投資的家庭公司;至少具有2500萬美元隨意投資支配權的公司(機構投資者);一些信托機構(如果不以控制該證券為目的,并且得到信托人的批準,則該信托機構符合條件)。③客戶是投資顧問中有專業知識的雇員。
(2)私募投資公司的豁免。
在美國1940年《投資公司法》中,有一類特殊的投資公司即私募投資公司得到了豁免。如果投資公司不公開募集股份;并且股東不超過100個,或者股東全是符合資格的購買者。私募投資公司(民間習慣上被稱為對沖基金)不需要根據《投資公司法》注冊為投資公司,也不需要按《證券法》注冊其股份,因為其不公開發行股份。私募投資公司幾乎擺脫了所有有關投資基金的聯邦法律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規則的約束,其投資目標、投資方法以及公司治理結構的安排沒有固定的模式,很大程度上由基金發起人和投資者協商而定。私募投資公司的投資顧問補償費用主要或完全取決于投資業績。當然,對私募投資公司投資顧問的監管不能豁免,《投資顧問法》包括許多反舞弊的條款,投資顧問必須全面地向客戶披露業務、費用以及利益沖突的事項。在發生東南亞金融危機和美“長期資本管理公司”危機之后,有關對私募投資公司監管過松的問題引起了廣泛的爭議,美國對此進行了評估和反思,認為應該加強私募投資公司的信息披露,但仍然不應對私募投資公司采取實質的監管。除美國之外,其他發達國家如歐盟國家也有類似的安排。
我國目前在監管文件中尚未對投資者進行明確分類,在監管上還沒有把金融產品與投資者分類對應起來。中國法律對證券類經營機構的業務活動進行了嚴格的限制,這對于保護普通投資者無疑是正確的和必要的,但卻犧牲了高深投資者特殊的投資需求和金融創新。另一方面,雖然法律沒有規定,我國實際上已存在大量的處于地下的、隱蔽狀態的具有私募基金性質的機構,據估計其總規模已達2000~5000億元人民幣。由于缺乏法律的規范,這些“私募基金”存在各種各樣的問題,不但投資者利益得不到保護,而且存在巨大的金融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