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9-26 09:34:13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水利水電工程安全管理導則,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各位領導、同仁:
根據培訓內容安排,我就三臺縣加強水利安全生產和質量監督工作主要做法、存在的主要問題及下步打算簡要匯報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強化領導,精心組織
1、堅持“質量第一”工作目標
質量與安全工程建設永恒的主題。我局歷來高度重視水利水電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強化領導,精心組織,監理健全水務系統質量安全監督領導小組;緊緊圍繞民生水利促產業發展,圍繞質量安全抓水利建管,牢固樹立“質量第一、安全至上”的工作目標。在防洪堤、農村飲水提質增效、農網改造、水電增效擴容、高效節水、“五小”水利、水土保持等工程建設過程中始終堅持“質量第一”的工作方針,不斷加強水利水電工程質量監督與管理,確保近年來無一起重大水利水電工程質量責任事故發生,促使農我縣水利水電基礎設施條件持續改善,為加快建設四川丘區文化生態強縣和幸福美麗三臺貢獻了水務力量。
2、健全“管控結合”的監管機構
根據國務院《質量發展綱要(2011~2020年)》、《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條例》、《四川省水利廳關于加強全省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關文件規范,我局在省市有關部門的指導下,我局在水利水電工程建設中大力實施以質取勝的戰略,創新質量工作機制,強化質量、安全監管。一是建立健全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依據(三編委發〔2009〕40號)文成立了三臺縣水利工程建設管理中心質量監督站,落實了4名專職質量監督員、聘請了13名兼職質量監督員,負全縣范圍內的水利水電工程質量監督工作;二是強化水利水電工程監管工作,進一步了完善“項目法人負責、監理單位控制、施工單位保證、政府部門監督、群眾參與監督”的質量安全管理體系,要求全縣范圍內的水利水電工程(含農田水利工程)均應申報質量監督;三是強化在建水利水電工程質量控制工作,對各申報質量監督的水利水電工程均制定了工程質量監督計劃,并不定期對監督項目進行質量監督巡回,對涉及影響質量安全的關鍵部位、隱蔽工程、分部分項工程嚴格實行“四方”驗收后方可開展下一工序施工,從內部嚴格控制工程質量。
(二)、規范程序,注重質量與安全
1、明確水利水電工程質量監督程序
為規范全縣水利水電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我縣在借鑒外省經驗,于2017年在全省范圍內率先制定并印發了《三臺縣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導則》,使全縣水利水電工程質量監督申報、監督方式、監督資料等方面做到了規范化、程序化,使質量監督工作有章可尋,規范了各參建單位與工程質量有關的質量安全行為,健全了質量監督管理體系,注重了水利水電工程隱形和實體質量。
2、加強水利水電工程施工過程質量監管
加強水利水電工程質量監督管理;首先必須落實工程質量責任制,必須健全項目法人負責、監理單位控制、施工單位保證和政府質量監督相結合的質量管理體系,項目法人在工程開工前,均按照《三臺縣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導則》規定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在工程建設過程中進一步落實項目法人、設計、監理、施工等有關單位質量負責人,實行質量終身負責制,實行工程質量安全一票否決;其次要強化施工過程監督,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縣水利工程質量監督中心站按照項目監督計劃對在監的水利水電工程進行不定期的巡視監督檢查,督促施工單位嚴格質量標準和操作規程施工,嚴把原材料進口關,堅決防止"豆腐渣"工程,對涉及影響質量安全的關鍵部位、隱蔽工程、分部分項工程主動參與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下一步施工。
3、開展質量安全大檢查及時排查整治隱患
按照"質量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我局建立了水利水電工程質量安全隱患排查整改機制。項目法人是建設質量的責任主體,其主要負責人是工程建設質量的第一責任人。我局將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管理與防洪度汛、抗旱減災等方面相結合,一是對工程建設實體質量與安全進行檢查,確保各項施工各項措施安全,制定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完善預案執行的保障措施,提高質量事故應急管理和處置能力;二是將工程建設管理與外部因素相結合,對防洪度汛、抗旱減災、生產發展等實際情況相結合制定工程防洪度汛方案、抗旱保安措施,確保工程建設不受外部條件影響。近年來我局分別于春季開復工、汛前、汛中等重點時段對水庫大壩安全質量管理、水利行業重點工程和重要水利設施安全生產、在建水利工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農村飲水工程、水源地等方面進行全縣水利系統安全質量大檢查、專項督查整治活動,檢查后及時下發通報要求整改。通過檢查,使各有關單位認識到質量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進一步加大了對危險源的監控力度,防洪預警系統的監測力度,有效防范和遏止了事故的發生,取得了質量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實效性。
(三)加強宣傳教育培養質量安全意識
近年來,我局進一步夯實水利水電質量與安全知識的貫宣工作,努力培養系統職工、參建水利水電工程各方質量與安全意識,夯實水利水電工程建設質量安全“人”的保障因素。一是認真領會、學習上級部門關于質量與安全的規范性文件,不斷貫宣《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等水利行業質量規章制度及技術標準;二是根據上級部門的各項發展綱要制定實施方案,在建設工程項目進展及建設管理等方面檢查,積極宣傳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三是制定并印發了《三臺縣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制度》(三水局[2012]27號)、《三臺縣水務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工作的通知》(三水局[2012]27號)《三臺縣水務局關于印發三臺縣水利工程質量安全生產隱患治理督辦制度的通知》(三水局[2016]75號)等一系列規章制度辦法,進一步提升了職工、各工程參與方的質量安全意識。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我縣水利水電工程建設項目呈現出了項目增多、越來越規范化實施的趨勢,因此質量監督工作開展過程中存在一些與發展趨勢不相適應的主要問題:
(一)水利水電工程質量監督手續申辦不及時。
按照《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等相關規程規范,水利水電工程質量監督申辦應在項目開工前,建設單位應備齊項目建設相關資料主動到工程質量監督部門申請辦理質量監督手續;但建設單位辦理質量監督手續不如房建行業及時,特別是一些引資、PPP項目“未報先建”“違規開建”現象突出。
(二)水利水電工程質量監督依據不完善
我縣實施的水利水電工程多為小型水利工程,在質量監督中缺乏制度性保障,對于工程建設中出現質量問題只能采取整改、停工等方式,無逗硬懲罰措施,嚴重損害質量監督的執行效力,導致屢禁不止的現象頻頻發生。
(三)水利工程質量監督隊伍力量不足
由于受理監督水利工程建設項目雖小但多,質量監督站人員有限,缺乏專業型技術人才、檢測設備不足等,使整個質量監督工作難度大,不能及時有效地確保全縣范圍內水利水電工程的質量。
關鍵詞:水利水電工程;電氣施工;不安全因素;處理措施
當前,水利水電工程發展勢頭良好,然而施工安全事故仍時有發生,并因此導致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可見提高安全生產水平、保障施工安全已成為各參建單位無法回避的問題。電氣施工工藝復雜,技術要求高,施工中的安全風險與土建等專業相比具有不同的特點,這就要求根據電氣施工特點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有鑒于此,本文基于電氣施工中常見的不安全因素,探討了提高施工安全水平的處理措施。
1 水利水電工程電氣施工中常見的不安全因素分析
1.1 管理的不安全因素
水利水電工程電氣施工中的管理不安全因素包括安全管理機構設置與人員配備不充足、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生產教育與培訓不到位、安全生產監督與檢查不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制定與交底不理想、職業安全與健康管理體系不完善、安全費用投入不夠等。目前,承包單位對施工進度和質量比較重視,因為它們直接關系到企業效益,但對安全管理關注不夠。一個人盡皆知的邏輯是,只要不出現安全事故,安全管理做得差也不能說一定有問題;一旦出現安全事故,安全管理再嚴格也必然是有問題的。所以承包企業對安全管理抱著“只要不出事、能省盡量省”的思想,書面文件盡量做得沒有漏洞,至于是不是真正落實了僅憑文件是看不出來的。例如安全管理人員配備可以采取掛靠方式,名單上是有資格證的人員,現場從事管理的卻是另一些人員。因此,安全管理方面的問題是難以忽視的不安全因素。
1.2 人的不安全因素
水利水電工程大都建于偏遠山區,交通不便,生活條件差,人為因素的影響變得更加突出。例如從20世紀60年代到90年代,人為因素失誤從20%增加到80%以上[1],所以人的不安全因素正變得愈來愈重要。在電氣施工中,由于用電管理規章制度不落實,安全生產責任不明確,安全教育與安全培訓不到位,人員安全意識淡漠,容易在工作中疏忽大意,觸電事故是最常見的。另外高處墜落、物體打擊等安全事故也時有出現。
1.3 設備的不安全因素
隨著科技發展,在工程建設過程中越來越依賴設備,幾十年前人拉肩抗的場面愈來愈少見。加上南方潮濕多雨,夏季炎熱,電氣設備受影響較大,不少施工設備在這樣的環境中使用一段時間后絕緣性能就會下降,甚至防護能力完全失效,電氣施工人員暴露在不安全的電氣設備面前,就很容易發生安全事故。電氣施工所使用的安全用具、儀表、設備也可能校驗不及時,性能達不到要求,給施工人員帶來傷害。
1.4 環境的不安全因素
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的核心是對水流的控制,所以常在河流峽谷上建設,水文、氣象、地質、地形等環境因素的影響非常大,加上建設周期長,作業環境艱苦,增大了安全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尤其電氣設備和線路受到風吹、日曬、雨淋、水濺、粉塵等不利條件影響,絕緣防護能力下降。施工人員工作時身受雨淋、水濺及潮濕環境影響,身體阻抗下降,也易受到觸電傷害。
1.5 臨用電的不安全因素
工程現場用電必須嚴格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 46-2005),但是在工程現場執行不到位的情況也很常見,例如配電箱內放置雜物(如焊條)、配電箱無系統接線圖、一閘多機、配電箱不上鎖、配電箱進口處無防護措施、開關箱電源進線端采用活動連接、動力開關與照明開關同箱、配電箱無防雨防塵措施等[2]。這些問題集中反映了用電管理人員安全意識差,責任感不強,將作業人員暴露于觸電傷害風險之中。
2 提高水利水電工程電氣施工安全水平的處理措施
2.1 規范安全管理,強化責任機制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企業應根據《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導則》(SL 721-2015)要求,規范安全管理行為,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按照該導則要求,施工企業應根據項目安全生產總體目標、年度目標,制定本企業的安全生產總體目標、年度目標,其內容包括安全事故控制目標、安全生產投入目標、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目標、事故隱患排查目標、重大危險源監控目標、應急管理目標及人員、設備、環境、職業健康等方面的控制指標。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與職責部分有專門針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規定。而在《水電水利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術規程》(DL/T 5370-2007)中有專門針對施工用電的規定,在《水電水利工程金屬結構與機電設備安裝安全技術規程》(DL/T 5372-2007)中有關于各種電氣設備安裝的規定,在《水電水利工程施工作業人員安全技術操作規程》(DL/T 5373-2007)中有關于各類電氣作業人員資格條件、操作技術方面的規定。上述文件為規范電氣施工安全管理提供了依據,施工企業應參照這些定查找不足,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強電氣安全教育與技術培訓,制定應急救援、專項應急預案,并進行定期演練,以減少電氣施工傷亡事故的發生率。
2.2 增強保護意識,加強過程管控
水利水電工程電氣施工內容包括變壓器/電抗器安裝、鐵塔/構架安裝、開關設備安裝、母線安裝、廠用電系統安裝、線路/電纜安裝、電氣試驗、接地系統測試等內容,安裝過程復雜,工藝技術要求高,為了保障安裝質量與施工人員的健康安全,除了加強安全教育與培訓之外,還應在安裝前做好安全交底,強化安全意識,并在施工過程中加強管控,提高安全操作水平[3,4]。
2.3 重視設備管理,提高安全水平
為應對水利水電工程現場各種不利自然條件,應選購適應工地條件的配電設備、電氣機具,如滿足IEC標準相關條件。其次,應定期對電氣設備進行檢測,如絕緣性能測試、耐壓試驗、漏電檢測等。還應加強電氣施工現場的巡查、監督工作,以提高電氣設備的安全水平。
2.4 做好環境規劃,減小安全風險
對水利水電工程電氣施工面臨的環境風險,應加強危險源的辨識、評價和管理,并運用PDCA循環方法加強對危險源的管控。辨識作業環境的危險源,可采用直觀經驗法和系統安全分析法,其中直觀經驗法又分為類比推斷法和對照分析法,系統安全分析法中包括安全檢查表法、事故樹分析法、危險指數法等,應該通過動態辨識,將環境安全風險減至最低。
2.5 加強臨用電管理,消除安全隱患
對于臨用電管理,應嚴格執行JGJ 46-2005規定,按照“三級配電,兩級保護”“一機、一閘、一箱、一漏”的原則,編制施工臨時用電設計方案,嚴格按規范要求敷設線路和安裝電氣設備,并安排專人對臨時用電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以確保工地用電安全。
3 結束語
水利水電工程電氣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很多,歸納起來不外乎管理、人員、設備、環境、用電幾方面,只要認真對待,嚴格管理,電氣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就能做到可控、可管、可追溯。隨著電氣技術的發展,安全管理的內容也在變化,需要在實踐中不斷總結經驗教訓,這樣安全水平才能水漲船高,步步高升。
參考文獻
[1]孫開暢,徐小峰,張耀,等.水利工程施工安全人為因素重要度分析[J].人民長江,2016,47(9):80-83,114.
[2]侯占杰.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隱患[J].勞動保護,2013(9):48-49.
關鍵詞:水利水電施工現場;危險源;辨識;措施
1危險源定義
2018年12月,水利部辦公廳印發《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導則(試行)》,該《導則》是基于《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而制定的,為科學辨識、評價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危險源及其風險等級提供了法律依據。該導則明確指出: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危險源是指在水利水電工程施工過程中有潛在能量和物質釋放危險的、可造成人員傷亡、健康損害、財產損失、環境破壞,在一定的觸發因素作用下可轉化為事故的部位、區域、場所、空間、崗位、設備及其位置。其本質是存在潛在風險的源頭或區域,是能量和危險物質較為集中的地方,是所謂“牽一發而動全身”的核心部位。其主要由潛在風險、存在條件和誘發因素三個要素組成,潛在風險指的是一旦誘發事故,危險源能夠在短時間內釋放大量能量或有害物質,對人身造成傷害。觸發因素是將危險源真實轉化為安全事故的外因,每一種危險源都有著特定的敏感觸發因素。不同的系統范疇中,危險源的區域各有不同,總的來說,危險源可能存在安全事故隱患,卻并不一定會發生,所以對于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危險源一定要加強管理,及時整改,最大限度降低風險[1]。
2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現場危險源類型
危險源可以分為客觀和主觀兩大類型。客觀危險源是指客觀存在的危險因素,主觀危險源是指管理和施工人員對于危險源疏于防范而造成的危險因素,如違章操作、易燃易爆物品儲存管理不嚴、防護措施不到位等等,當前,主觀危險源出現的概率有上升的趨勢,對水利水電現場施工安全形成了很大威脅,因此必須加強對于主觀危險源的管理工作,執行好相關管理制度,最大限度降低主觀危險源的誘發可能性。危險源因其危險級別不同又可分為重大危險源和一般危險源,由風險級別分為重大風險、較大風險、一般風險和低風險。
2.1重大風險
重大風險是指能夠威脅人員生命安全和造成重大財產損失的危險源。這種危險源最大的特點是具有較大的破壞性,對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有很大威脅,一旦發生會導致巨大經濟損失。如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質、壓力容器、機械故障、高空墜物、地質坍塌、泥石流、洪水、山體滑坡、雷電、高壓供電設備、高海拔地區施工時的高原反應、沿海地區的臺風等。
2.2較大風險
較大風險是指能夠引發職業病或者造成財產損失的危險源。如大型機械的噪音導致施工現場噪音分貝超標引發的耳鳴、頭痛;粉塵過多吸入引發的肺部疾病等。
2.3一般風險
一般風險是指影響施工作業環境的危險源。這種危險源主要與外界環境有關。如高緯度地區冬季的暴雪、極端寒冷,低緯度夏季的高溫、高濕度等。
2.4低風險
這種危險源發生的概率較低,如場地回填料的有害物質滲入河道引發的環境污染等。
3危險源的辨別方法
對于水利水電施工現場存在的危險源,要以預防為指導、以安全為核心、以排查為重點、以整改為措施,進行科學辨識,做好分門別類,分清風險等級,制定具體清單,加強現場管理,將危險源可能引發的風險降至最低。常見的危險源辨別方式有直接辨別判定法、安全檢查表排查法、危險預判分析法和因果關系分析法[2]。
3.1直接辨識判定法
直接辨識判定法主要要根據危險源產生的源頭、類型、狀態(可分為正常、異常與緊急)進行現場判定,充分運用自身具備的專業知識,結合與現場施工工作人員的溝通交流來判定。如高空作業易引發的墜落危險、地面障礙物、沒有按照安全施工制度要求著裝、和危險源有直接接觸(如高壓供電系統、高溫輸送管道、壓力容器等)等等,都可以利用直接辨識來進行判定。
3.2安全檢查表排查法
安全檢查表排查法主要是對現場的文字資料、信息和數據進行檢查,重點是對于時態(過去、現在和未來)的判定,以此作為發現和分析危險源的有效途徑。如噪音引發的職業病、危險作業證件不齊、安全事故發生的頻次等。
3.3危險預判分析法
危險預判分析法主要是通過現場查看,對可能存在的危險因素進行判定。如消防器材過期存在的火災隱患、供電線路老化可能導致的漏電等。
4加強水利水電施工現場危險源管理的措施
4.1完善現場管理安全體系建設
安全無小事,要始終把安全工作放在水利水電現場施工管理的首要位置。①落實安全責任。制定安全生產管理方案,成立現場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將整個工程實施網格化管理,形成崗責一體化,現場所有工序都以安全為前提。②加強安全宣傳。要定期開展現場施工人員安全培訓,以宣傳板、宣傳冊、公眾號、廣播等傳統和新式宣傳載體,進一步加強對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尤其是對新進施工人員要進行重點培訓。③強化制度執行。制定現場安全生產工作制度時,堅持全覆蓋、無死角、無空白,將安全工作與績效、薪酬充分掛鉤,設立安全督導組,定期不定期對工程現場進行督導檢查,做到工作細化、責任量化、效果實化,將安全工作做到極致。
4.2加大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力度
①加強火藥管理。水利水電工程項目基本呈現施工工期較長、能源消耗較高、施工環境較差等特點,許多地方需要使用火藥進行爆破,因此火藥是水利水電工程項目的常備之物,加強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顯得尤為重要。在運輸方面做到專車專運,在儲存方面嚴禁與煙花爆竹類產品混合放置,在爆破當量的選擇、爆破半徑的設定需要做到專業、安全,在爆破工作開展前進行全面清場。②加強燃油管理。水利水電工程所使用的大型機械眾多,燃油供應必不可少,要加強對油料的管理工作,油料要進行統籌規劃,由專門的油料管理人員負責,督察組不定期抽查用油情況,嚴禁私自用容器灌裝燃油。③加強壓力容器管理。制定正確的壓力容器安全操作規程,應涵蓋容器最高允許使用壓力和極限溫度、正確操作方法和操作程序、安全注意事項、運行過程中突發事件的判斷及應急處理措施、定期對其進行檢查和維護,做好壓力容器使用記錄臺賬[3]。
4.3加強自然災害預警工作
將自然災害預警工作作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要內容來抓。①加強與當地氣象部門的溝通聯系,接到相關自然災害預警信息后,立即啟動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做好應急值班值守和信息報送工作,收到有關部門傳發的警報及橙色預警信息后,每24h進行一次跟蹤反饋;收到有關部門傳發的緊急警報及紅色預警信息后,每12h跟蹤反饋一次,直至警報解除為止。②做好高海拔作業防護工作。在進行高海拔作業時,要求施工人員除了警惕自然災害外,還要時刻注意自身身體情況,如有不適,及時采取有效應對措施,確保人身安全。③強化信息報送。將自然災害信息報送工作列入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考核,對遲報、漏報、瞞報、謊報自然災害信息,以及不履行信息報送工作職責而耽誤應急救援導致出現嚴重后果的要追究相關責任。
【關鍵詞】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管理體制;總結探究。
中圖分類號: P343 文獻標識碼: A
1、青州市小型水庫存在的問題
自建國以來,青州市共修建小型水庫工程21座。其中,小(1)型水庫7座,小(2)型水庫14座。這些水庫工程為青州的經濟發展特別是農業生產作出了較大的貢獻。但是這些水庫工程的安全狀況十分令人擔憂。目前小型水庫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1.1建設質量差
青州的小型水庫大部分是在“”時期及“”時期建成。在這種特定的歷史條件下,所有的小型水庫的建設質量都存在嚴重的先天不足。
1.1.1設計標準低、質量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水利水電工程等級及洪水標準》(SL252-2000)第2.1.1條、第2.2.3條、第3.2.1條規定,小(1)型水庫正常運用(設計)洪水標準為五十年一遇(P=3.33%),非常運用(校核)洪水標準為三百年一遇(P=0.33%)(重點小(一)型水庫,如七一水庫,正常運用(設計)洪水標準為五十年一遇(P=2%),非常運用(校核)洪水標準為五百年一遇(P=0.2%);小(2)型水庫正常運用(設計)洪水標準為20年一遇(P=5%),非常運用(校核)洪水標準為二百年一遇(P=0.5%)進行安全復核,結果是所有小型水庫均未達到防洪標準。
經認真查閱青州市的小型水庫檔案資料,并拜訪大量的水利行業的老專家,發現所有的小(2)型水庫和大部分小(1)型水庫均為無設計建設。有設計的小(一)型水庫的其內容也都非常簡單,無法滿足現行的規范的設計要求。而且沒有資料可查,沒有哪一座水庫在設計前做過地質勘測及土工實驗等前期工作。其壩體設計亦非常簡單,沒有作必要的穩定分析。如總庫容540萬m3,最大壩高22m,壩型為均質土壩的七一水庫,目前僅存零星的一些圖紙。該水庫建設前未對壩址和庫區進行地質勘察,主壩清基未清至相對不透水層,座落于卵石上,造成了庫區和大壩的嚴重滲漏,經工程技術人員測算最高水位時水庫的日滲漏量達2千立方米,2004年對庫底鋪設防滲膜防滲,鋪設面積達30萬平方米,雖有所改善,但無法解決大壩滲漏通道,在高水位時,仍有較大滲漏。
1.1.2施工質量差
受特殊的歷史條件影響當時的小型水庫施工全部是由黨和政府組織民工大搞群眾運動完成,屬于“三邊”工程:邊勘察、邊設計、邊施工,不按規范的基本建設程序實施,沒有任何一個工程是由有施工資質的正規施工企業承建。大部分工程集中在1960年前后建設,在當時那種施工條件下談何質量控制。以七一水庫為例,該水庫于1960年2月建成,大壩除壩基未清至相對不透水層外,壩體填筑質量差,曾于1970年發生管涌,造成炸閘泄洪的事件。2005年經濰坊市水利建筑設計研究院勘察,大壩填土實際干密度小,最大干密度為1.50g/cm3, 最小干密度為1.35g/cm3。依據《小型水利水電工程碾壓式土石壩設計導則》的相關規定,控制干密度為1.68g/cm3,壩體填筑密實達不到規范要求。
1.2工程管理水平不到位
工程離不開管理,管理是確保水庫工程安全運行和促進其更好地發揮效益的重要保證和手段。但目前的管理實在是太落后。
目前,我市的小型水庫中,只有七一水庫設置管理所負責管理。管理所現有管理人員7人,管理房4間,建筑面積約60m2。
其他的小型水庫在管理上基本上屬于“三無”狀態:無固定管理地點,無固定管理人員,無管理通訊及供電設施等。水庫安全運行無組織保障。目前小型水庫的管理完全停留在上世紀七八十年代的水平上,管理的硬件設施尚未能得到改善。工程老化退化和嚴重安全隱患情況無法被管理者及時掌握。如青州市21座小型水庫均無浸潤線和位移觀察等觀測設施,更沒有預警預報系統。近些年,當大汛到來之前都要對所有工程進行一次拉網式的檢查,并且實行行政首長責任制。這樣的檢查只能檢查出外觀上一些問題,如果壩體內部結構發生了變化,如浸潤線發生了變化,揚壓力發生了變化,大壩發生了位移,壩體內應力發生了變化可能看得出嗎?能看得出的也只能是大壩明顯開裂,滑坡或已發生管涌等,但等到這時已是晚期,就無可救藥了。
針對上述問題,我市在省及濰坊市水利主管部門的統一布署下,于2007年對全市21座小型水庫進行了一次安全排查,從防洪標準、樞紐建筑物安全鑒定及水庫管理設施等各方面達標情況進行排查,安全排查結果均為三類壩,存在安全隱患,殛待除險加固。
2.工程加固措施
根據山東省水利廳的部署,三年內完成小型水庫病險水庫的除險加固任務。我市計劃在三年內,對21座病險水庫全部進行除險加固,2008年計劃加固趙莊、釣魚臺2座小(1)型水庫及莊廟、程官、南王孔、興旺、壩溝子3座小(2)型水庫;2009年計劃加固龍虎、琵琶2座小(1)型水庫及黃鹿井、月山、宮家、高墓、西牟3座小(2)型水庫;2010年計劃加固七一、夏莊、邵莊3座小(1)型水庫及平安寨、石門、小官莊、鴛鴦4座小(2)型水庫。使其全部達到設計標準。
2.1 精心做好勘察設計工作
工程的勘察設計工作至關重要,一定要認真細致地做好。
首先要吸取過去搞工程的經驗教訓,搞好工程的地質地形勘察,每座小型水庫初步設計前,我市都委托濰坊市水利建設計研究院對大壩、庫區、溢洪道等各樞紐建筑物的地質情況進行全面細致地調查勘察,繪制出庫區地質平面圖及大壩地質剖面圖,并對大壩取土樣進行土力學試驗,確定抗剪力學指標,為下一步設計提供基礎資料。
其次是通過興利防洪計算確定水庫加固工程的規模。根據《水利水電工程等級及洪水標準》(SL252-2000)規定,結合我市情況,確定小(1)型水庫正常運用(設計)洪水標準為30年一遇(P=3.33%),非常運用(校核)洪水標準為三百年一遇(P=0.33%);小(2)型水庫正常運用(設計)洪水標準為20年一遇(P=5%),非常運用(校核)洪水標準為二百年一遇(P=0.5%),并依據《水利水電工程等級劃分及洪水標準》(SL252―2000)的規定,確定水庫工程等別、工程規模、主要建筑物級別及次要建筑物和臨時建筑物級別等。
第三是按照《小型水利水電工程碾壓式土石壩設計導則》(SL189-96)要求對大壩、溢洪道及其他水庫樞紐工程的建筑物進行工程安全復核,確定工程加固設計任務。
最后是對電氣與金屬結構、工程消防、施工組織、工程建設征地、環境保護及水土保持進行細致地設計。
初步設計方案的評審,小(一)型水庫由濰坊市水利局組織專家組評審,小(二)型水庫由青州市水利局組織專家組評審。
2.2 認真組織好工程施工工作
小型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建設,嚴格實行三制:項目法人負責制、招投標制、工程監理制。按照有關規定,小(一)型水庫的除險加固工程的項目法人是青州市政府成立的青州市小型病險水庫加固工程局,由濰坊市統一組織招投標,要求具有總承包二級以上資質的水利施工企業承建,要求施工監理單位具備水利乙級以上資質;小(二)型水庫的除險加固工程的項目法人是水庫所在鎮(辦事處)成立的小型病險水庫加固工程局,由水庫所在鎮(辦事處)組織招投標,要求具有總承包三級以上資質的水利施工企業承建,要求施工監理單位具備水利丙級以上資質。
在具體建設實施中,項目法人、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各司其職。項目法人負總責,根據國家水利水電工程建設法律法規,在項目實施階段的全過程中,重點抓好工程投資、工程進度和工程質量的控制,領導、組織和協調好各方,努力實現工程項目管理的各項目標。其他各方在項目法人的領導協調下,做好各自的項目管理,落實好各項措施,實現好項目管理目標。
小型水庫加固工程的驗收嚴格按照山東省水利廳頒發的《山東省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驗收辦法》(暫行)要求由項目法人統一組織,小(1)、小(2)型水庫分別成立驗收委員會,嚴格按照國家和水利部相關施工質量驗收規程分階段進行,做好分部工程和竣工驗收。
七一水庫除險加固工程2010年還獲得了省水利廳頒發的除險加固經典工程榮譽證書。
3.加固后小型水庫工程的管理
3.1全面改革小型水庫工程的管理體制
近年來,雖然對小型水庫管理體制進行了一些改革,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未能從根本上得到改善。水管所仍是上世紀七八十年代的管理模式。存在人員老化,素質低下,不能適應現代水利的時代要求等問題,難以勝任水庫大壩的安全管理。主要癥結在于沒有理順各方關系,沒有切實落實好小型水庫分級管理體制。除險加固工程竣工驗收后交接管理工作及時跟進,青州市及時制定了小型水庫管理辦法,小(一)型水庫由市政府統一管理,小(二)型水庫由所在鎮(辦事處)人民政府管理,分清責權利。
3.2組建大壩安全監測中心
如前所述,目前小型水庫大壩基本處于無監測設施運行狀態。雖然每次強降雨到來之前都要求對工程進行全面檢查,但這種檢查無法掌握內部情況,其結果收益甚微。筆者認為,在目前國家財力有限,無力對所有小型水庫在短時間內全面配備監測設施和監測物力的情況下,可在小型水庫比較多的縣組建小型水庫安全監測中心,中心配備相應的工程技術人員和相應的設備,負責對本縣的小型水庫大壩溢洪道等工程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監測,使水庫管理單位和各級政府對各小型水庫樞紐工程工況心中有數,這樣才能做到“知己知彼”,防患于未然。青州市水利局已在山區全面安裝了降水自動測報與山洪預警預測系統,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該技術值得在小型水庫安全管理中推廣應用。隨著水庫除險加固工程的進展,各小型水庫將全部配套安裝降水自動測報系統,為水庫的防汛安全提供最有力的技術保障。
主要參考文獻:
某河流為當地重點防洪河道,由于采煤塌陷造成該河24+850~25+550河段堤防、灘地、護堤地沉降變形,其中左岸堤防最大下沉5.90m左右,影響長度600m;左岸灘地最大下沉5.66m左右,影響長度668m;左岸護堤地最大下沉5.59m左右,影響長度600m;主河槽最大下沉5.50m左右,影響長度約540m。工程主要任務是通過采取工程措施,恢復該河24+850~25+550沉陷段河道的防洪功能,使該沉陷修復治理段堤防在發生50年一遇設計洪水時,下游防護區不遭受洪水災害。主要建設內容為河道修復工程,按設計標準修復受影響河段堤防等;河道整治工程,按設計標準修復加固沉陷灘地、部分堤段灘地實施護腳防護等;觀測設備安裝工程,左岸堤防內堤肩、內堤腳及兩岸河口埋設位移觀測安裝、安裝警示牌等。
二、安全生產費用
(一)國家有關規定
2012年2月,財政部、原安全監管總局印發《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財企〔2012〕16號),要求建設工程施工企業應按建筑安裝工程造價2.0%的標準提取安全費用,提取的安全費用列入工程造價。水利工程造價中的安全費用主要是依據水利部2002年的《水利工程設計概(估)算編制規定》,以人工費的形式存在,分散于直接工程費里現場管理人員工資、間接費里企業管理費中的勞動保護費等,在使用安全費用時難以具體量化。2014年12月,水利部《水利工程設計概(估)算編制規定》(水總〔2014〕429號文),明確在其他直接費中增列安全生產措施費,并分樞紐、引水、河道三類工程對取費標準進行了規定,有效保證了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投入。
(二)地方有關規定
《水利工程設計概(估)算編制規定》(水總〔2014〕429號文)出臺后,各地相繼修訂概(估)算編制辦法。《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導則》(SL721-2015)也明確規定,設計單位在編制工程概算時,應按有關規定計列建設工程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山東有關部門于2015年頒布《山東省水利水電概(估)算編制辦法(試行)》(魯水定字〔2015〕3號)規定,在其他直接費中增加了安全文明生產措施費,取費標準為基本直接費的2%。為適應新形勢,2021年7月,相關部門出臺《山東省水利水電工程設計概(估)算編制辦法》(魯水建函字〔2021〕27號),對安全文明生產措施費計算方法從兩個方面進行了調整。將安全文明生產措施費從其他直接費中刪除,列入了施工臨時工程中,并規定安全文明生產措施費,按工程一至四部分建安工作量(不包括安全文明生產措施費)之和的2.0%計算。
三、安全費用計算
(一)費用調整前
根據《山東省水利水電概(估)算編制辦法(試行)》(魯水定字〔2015〕3號),安全文明生產措施費在工程單價計算表中被列入其他直接費,并按照基本直接費的2%取費后形成工程單價,其他費率參照有關規定提取,不再詳述。現以取土區清表74kW推土機推Ⅲ類土(運距40m)工程為例計算工程單價(詳見表1)。通過計算,該工程的工程單價為406.25元/100m3。
(二)費用調整后
依據《山東省水利水電工程設計概(估)算編制辦法》(魯水建函字〔2021〕27號)安全文明生產措施費調整后,同樣以取土區清表74kW推土機推Ⅲ類土(運距離40m)工程為例計算工程單價,將安全文明生產措施費從工程單價表(附表1)中刪除,按照上述公式進行計算,得出工程單價為400.29元/100m3。由此看出此項工程單價在安全文明措施費調整后減少5.96元/100m3。以此類推,通過計算工程項目中所有建筑安裝工程定額單價,進行匯總分析(詳見表2)。通過對比分析可以看出,安全文明生產措施費調整后除機械臺班費單價不變外,其他工程單價均減少。調整后的安全文明生產措施費在綜合預算表其他臨時工程中列出,費用按工程一至四部分建安工作量(不包括安全文明生產措施費)之和的2.0%計算,經計算為220747元。
(三)總預算表對比
將安全文明生產措施費調整前和調整后的總預算表進行對比分析(詳情見表3)。從表3中可以看出:本工程不涉及第二部分機電設備及安裝工程和第三部分金屬結構及安裝工程,故表中未列數據。安全文明生產措施費調整后,第一部分費用減少150138.86元,減少幅度為1.51%,第四部分費用增加207421.22元、增加幅度為1.53%,第五部分費用增加9336.88元、占比持平,一至五部分合計費用增加66619.24元。
四、結論
(一)取費標準更加明確
安全文明生產措施費調整前,原有的《水利工程設計概(估)算編制規定》(水總〔2014〕429號文)和有關地方水利工程設計概(估)算編制辦法,均將安全文明生產措施費放在其他直接費中,這部分費用為工程單價的部分費用,對工程單價有較大的影響。2021年安全文明生產措施費調整后,該項費用被單獨列入其他臨時工程,取費標準、計算方法更加明確。
(二)費用占比顯著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