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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經營管理精選(五篇)

        發布時間:2023-09-26 08:28:47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土地經營管理,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土地經營管理

        篇1

        一、當前土地經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農場與相鄰村屯的土地糾紛土地糾紛是國有農場經營管理中的常見問題,以黔江農場為例,黔江農場共有十一個分場,分散在五個鄉鎮土地的行政區域內,由于時間久遠,很多農民已經不承認建國初期官方所劃定的土地界限,因此導致國有農場與相鄰村屯的土地糾紛。[1](二)土地質量有待提高國有農場的土地質量偏低,是業界的共識。一方面,長期的耕作導致了土地的肥力下降。另一方面,土壤板結現象嚴重,影響國有農場的可持續發展。(三)土地生產條件有待改善由于我國南北之間存在著巨大的差異,因此所耕作的國有農場土地也有著本質的差異,根據不同的地貌與地質特點,選擇不同的耕作方式,是科學農場土地經營管理的重要環節。[2]然而,由于農場面積廣大,領導層并未認識到因地制宜的重要性,導致生產條件跟不上當地的生產需要,造成了土地生產條件落后的情況。(四)土地管理滯后一般來說,國有農場的位置較為分散,難以進行巡查,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土地管理的力度。此外,國有土地經營管理者缺乏理論知識,在制定土地管理制度的時候,缺少科學的依據,很大程度上影響到土地經營管理制度的合理性,造成土地管理及土地保護制度的漏洞。

        二、加強國有農場土地經營管理的對策

        (一)做好土地維權工作土地維權對于加強國有農場土地經營管理意義重大,通過法律的手段,使農場土地經營權益與農場土地經營范圍得到了進一步確認,更是制定農場土地經營策略的基礎。這要求當地政府將土地維權工作作為農場年度的工作重點,并啟動農場土地確權發證工作,加強土地維權工作方面的投入,從而提高土地維權工作的落實力度。此外,要求管理人員根據法律規定,采取有力的措施制止越界耕作的行為,組織專門的領導小組對農場土地邊界進行制圖、勘察,并仔細的登記立檔,還需要安排工作人員與越界耕作者協調溝通,明確權屬關系,使國有土地經營效益能夠得到保證,從而有效的遏制土地侵權事件的惡劣影響。[3](二)健全土地管理機構管理機構的主體是人才,因此要健全管理機構,首先要聘請一些土地資源管理專業的人才,加大人才培養的投入力度,使相關管理人員能夠在實踐當中學習,提升土地管理的綜合素質,使農場土地管理工作進一步的系統化、規范化。除了加大人才培養力度,完善土地資源綜合管理信息系統也是健全土地管理的重要途徑,利用先進的信息化技術,有助于農場土地的清查、清邊工作的開展,還有效節約了土地資摘要:土地是國有農場最基本的生產資料,也是支撐現代農業及我國經濟發展重要的物質基礎。為了使國有農場土地經營得到進一步的完善,本文將從土地保護與土地經營制度的角度出發,深入研究國有農場加強土地經營管理的措施,以供相關從業人員借鑒學習。關鍵詞:農場;土地管理;經營管理源管理的成本,從而建立高效完善的土地管理機構。(三)完善土地保護土地的崗位責任制土地保護是國有農場土地經營管理的重要方面,因此為了使職工能夠有效的監管自己的承包地,完善保護土地的崗位責任制是加強農場土地經營管理的重要途徑。要求相關管理人員能夠對自己范圍內的土地負有責任,并實施跟蹤式的管理模式,定期的巡視自己責任范圍內的區域,并做好記錄工作,對于侵占土地的現象予以處理。這不但要求健全的崗位責任制保障,還要求當地政府能夠積極配合,堅決防止土地侵占的事情發生。如果遇到不法的侵占事件,要主動與當地土地資源管理部門與執法部門溝通聯系,依靠法律執行部門的強制力量,在溝通的前提下,爭取到國有農場土地應有的權益。此外,還要加強宣傳,通過政策解釋、侵權后果的說明入手,與附近村屯的村民協調溝通,達成共識。(四)多舉措保護國有農場土地實施土地整治與沃土工程是提升國有農場土地等級的重要途徑,土地整治工程包括節水灌溉、田間道路。將原來不利于耕作的地方填平,一定程度上能夠增加國有農場的耕地面積,從而提升國有農場的整體效益。此外,將自然水溝擴容,不僅能夠將原來分散的土地集中處理,還提高了國有農場的蓄水能力,使國有農場的生產條件得到改善,從而提高了國有農場的土地利用率。[4]而沃土工程主要針對肥力較低的土地,用科學的原料恢復土質營養,例如蔗渣灰、慮泥等原材料不僅能夠改良土質,還可以減少肥料的使用,在最大限度上保證了國有農場土地的肥力,促進經濟作物的長期持續的高產。(五)加強節約集約用地管理按照農場土地保護的需要,將土地集約化管理,是加強國有農場土地經營管理的重要舉措。要提升土地的利用率和出產率,首先應該節約用地,通過降低建筑容積率的方法提升土地的利用率,這要求管理人員與附近的居民進行溝通,采取拆舊建新、集中統建的方法,積極開展土地整治、廢棄地整理、復墾等工作。并將工作重心轉移到開發利用上,制定科學的管理措施,確保國有農場的土地得到充分的利用。(六)推進土地管理信息化建設土地資源管理信息化是現代國有農場土地經營管理的要求,為了提高國有農場土地經營的整體管理水平,要投入土地信息化建設的專項預算,并建立土地資源管理數據庫,使相關管理人員能夠通過信息化的平臺,獲取土地資源管理的第一手信息,并使用先進的手段對國有農場土地進行高效化管理。

        三、結語

        綜上所述,本文土地經營管理中常見的問題出發,深入研究加強國有農場土地經營管理的對策,并針對土地保護的問題提出了一些意見。

        參考文獻

        [1]羅先雍,蔡德利,翟瑞常,張宏雷.國有農場土地承包經營管理信息系統的設計與應用[J].信息化縱橫,2009,10:75-78+82.

        [2]羅青,傅帥雄.國有農場經營管理體制改革研究——以錫林郭勒盟烏拉蓋為例[J].農場經濟管理,2015,11:4-8.

        [3]王亞新.論國有農場農地經營制度的創新——黑龍江農墾土地承包制度分析[J].農場經濟管理,2013,04:31-32.

        篇2

        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搞好土地經營管理,珍惜、保護、利用好每一寸土地,事關農業發展、農民增收、農村穩定。近幾年來,我們以科學發展觀統領農村土地經營管理工作,認真落實各項政策規定,積極探索新的運作管理機制,農村土地經營管理工作取得顯著成效。

        (一)土地延包工作扎實有效。全市已延包的村達到2337個,占應延包村的99.2%,共簽訂“一證一書”68.15萬份,土地延包面積235.1萬畝,占應延包面積的97.9%。在延包工作中,一是抓好宣傳貫徹。層層制定活動方案,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農村土地承包法》,達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二是積極落實政策。完成了136個應延包而未延包村的掃尾工作。全市果園及“五荒”延包面積達10萬余畝,養殖水面和礦區塌陷地延包面積5萬余畝,簽訂延包合同和發放承包經營權證書5.6萬份,解決了政策落實的空白點和盲點。對超留的機動地全部按公平合理的原則重新分包到戶,清理整頓了“工資田”、“獎勵田”等違背政策的承包地。三是徹底糾正“兩田制”。在稅費改革中,集中進行了“兩田制”的徹底整改工作,制定了六個方面的政策措施,確保因村施策。四是探索土地承包政策落實的工作機制。成立了棗莊市農村集體經濟承包合同仲裁委員會,設立了仲裁庭。目前全市共有縣級仲裁機構6個,仲裁人員76人,鄉鎮調解委員會61個,村調解小組2748個。

        (二)土地流轉工作步伐穩健。重點抓了土地流轉機制的建立和流轉服務于經濟發展的探索。一是抓好土地流轉試點。市農業局直接抓了3個區(市)、4個鄉鎮的土地流轉試點,各區(市)及重點鄉鎮也相應開展了試點工作。在試點和摸底的基礎上,全市統一制定了規范流轉的6條原則,明確流轉的具體程序、標準,建立了申請、擔保、審核、鑒證等制度,初步形成了延包后土地流轉新的運作管理機制。二是積極引導土地流轉。在政策宣傳、典型示范的合力推動下,采取土地互換、租賃、入股等6種流轉形式,有效解決了農業結構調整、小城鎮建設等用地問題,糾正了基層干部習慣采取大規模調整土地的違規操作。三是依法加強管理。切實嚴格程序,簽好合同,搞好跟蹤服務,做好合同鑒證,規定村里必須建立土地流轉臺帳。目前,全市共補簽和新簽定流轉合同11.9萬份。

        (三)土地后備資源開發力度加大。我市農村土地后備資源總面積達113.23萬畝,相當于全市耕地面積的42.1%。目前,全市已開發的土地后備資源面積達61.3萬畝,總收益約3.6億元。在開發中,我們積極引導,規范管理,探索形成了幾種開發力度大、經濟效益高的開發方式。一是拍賣承包開發。采用這種形式開發的后備資源面積達24.6萬畝。二是戶均承包開發。村集體將“四荒”等后備資源平均承包給農民開發經營,開發面積約有18.9萬畝。三是集體或種養大戶單獨投資開發。面積約有4.3萬畝。四是吸引外來資金投資開發。面積約有3.8萬畝。五是項目帶動開發。積極爭取各級復墾資金,高標準、大規模進行山、水、林、田、路綜合治理。開發面積達10.98萬畝。近期,市政府將出臺《關于加快農村土地后備資源開發利用的意見》,進一步擴大后備資源開發利用規模,提高開發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四)基本農田保護明顯加強。土地是農業最基本的生產資料。近幾年來,我市正確處理經濟發展“吃”地和農業生產“留”地的關系,突出加強了基本農田的規劃、管理與保護。目前,全市劃入基本農田保護區的耕地為21.35萬公頃,保護率達88%。在基本農田保護中,一是強化領導,實行行政制約機制。認真執行基本農田保護行政首長負責制,層層簽訂《基本農田保護責任書》,并將基本農田保護情況作為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部分鄉鎮還推行了風險抵押金制度和分片包干制度等。二是完善保護體系,嚴把用地審批關。成立了基本農田保護辦公室,對各類非農用地實行壓“源頭”控制,切實把好審批關。加大土地執法監察力度,切實制止亂圈濫占現象。三是嚴格占補平衡,確保基本農田數量動態發展。認真執行“占一補一”制度,狠抓土地規模性開發整理。今年共完成市級以上立項26個,投入資金2520萬元,新增耕地2.4萬畝,既適應了經濟建設的需要,又維護了全市耕地總量的動態平衡。

        二、對照科學發展觀要求,正視農村土地經營管理中存在的矛盾和問題

        一是思想認識不統一,政策落實沒有完全到位。一些地方和少數部門沒有正確認識和對待農村土地問題。有的土地延包后忽視和放松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管理工作;有的頻繁調整農民土地,強行收回承包地進行高價發包;有的村“兩田制”糾正工作不徹底或沒有得到糾正,個別地方有二輪延包遺留問題,沒有按政策規定進行整改。近一兩年來,涉及土地上訪的案件明顯增多,引發了一些社會不穩定因素。

        二是存在違規征占用現象,補償機制不完善。土地征占用存有強迫命令和不當行政干預問題,土地征占用補償價格偏低,有的甚至無償占用集體土地;土地征占用補償資金撥付管理體制不理順,不能定向使用,失地農民的生活和就業問題難以保障。個別單位受利益驅使,多征少用、早征遲用或征而不用,造成了一定的土地浪費。

        三是土地流轉不夠規范,穩制活田矛盾突出。土地流轉存在無序性和無償性,操作程序不規范、流轉中介不健全、流轉中政府定位不當等問題較為突出,沒有有效地建立起適應市場發展要求的流轉機制。農業結構調整、經濟園區建設、城鎮化進程推進、公益事業發展等,都涉及調整或占用農民承包地,“穩定”與“發展”之間存在矛盾,亟待妥善解決。

        四是監督機制不健全,依法管理土地措施乏力。雖然全市初步形成了人大、政協有效監督,有關部門上下聯動,齊抓共管土地經營工作的格局,但管理配套措施跟不上,尤其是對土地使用違規問題處罰力度較小。政府職能轉變不及時,信息引導、技術指導、資金扶持土地流轉開發等社會化服務跟不上,科學管理和服務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

        三、繼續堅持科學發展觀,推動農村土地經營管理工作上水平

        (一)以完善農村土地承包制度為重點,創新土地經營管理機制。一是認真做好延長土地承包期工作。著重抓好落實土地承包期30年不變政策的完善工作,確保承包期限、地塊、合同、經營權證書“四到戶”。積極推行“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政策,嚴格土地小調整程序,除依法進行必要的調整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調整農戶承包地。二是徹底糾正二輪延包遺留問題。對現存的“兩田制”及“結構調整田”、“獎勵田”等二輪延包遺留問題進行清理,制定具體清理措施,確保今年秋種前全面完成。三是切實加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監督管理。進一步強化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基礎性管理,做好土地承包合同的簽訂、鑒證及監督等工作,依法維護承包合同的嚴肅性。充分發揮農經部門對土地承包合同的糾紛調解仲裁職能,確保農村土地承包政策的貫徹落實。

        (二)以推動土地規模經營為重點,創新土地經營流轉機制。一是堅持原則,引導流轉。在長期穩定家庭承包經營制度的基礎上,堅持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逐步實現“三個轉變”:在流轉的方向上從自發、零星、無序、無償流轉向連片、集中、有序、有償流轉轉變;在流轉推進上從行政手段配置土地資源到行政引導、市場機制配置土地資源為主轉變;在流轉目的上,從主要解決人地矛盾,用于糧、棉、油生產,向發展適度規模經營、集約經營,增加農民收入為主轉變。二是制定優惠政策,鼓勵流轉。進一步完善農村土地流轉政策措施,為農村土地流轉提供信息、技術、資金等服務,全力搞好土地流轉指導、合同簽訂及跟蹤服務工作,抓好土地流轉管理及規模經營示范鄉鎮試點。三是完善機制,規范流轉。在試點的基礎上,區(市)、鄉鎮、村三級健全農村土地流轉服務中介機構,建立農村信息儲備庫和土地流轉市場,推進土地流轉市場化。依法規范流轉合同,嚴禁強迫農戶流轉土地或截留、挪用農戶流轉收益。

        篇3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成片開發是指:在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后,依照規劃對土地進行綜合性的開發建設,平整場地、建設供排水、供電、供熱、道路交通、通信等公用設施,形成工業用地和其他建設用地條件,然后進行轉讓土地使用權、經營公用事業;或者進而建設通用工業廠房以及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等地面建筑物,并對這些地面建筑物從事轉讓或出租的經營活動。

        成片開發應確定明確的開發目標,應有明確意向的利用開發后土地的建設項目。

        第三條吸收外商投資進行成片開發的項目,應由市、縣人民政府組織編制成片開發項目建議書(或初步可行性研究報告,下同)。

        使用耕地一千畝以下、其他土地二千畝以下,綜合開發投資額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包括經濟特區人民政府或者管理委員會,下同)審批權限內的成片開發項目,其項目建議書應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審批。

        使用耕地超過一千畝、其他土地超過二千畝,或者綜合開發投資額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審批權限的成片開發項目,其項目建議書應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報國家計劃委員會審核和綜合平衡后,由國務院審批。

        第四條外商投資成片開發,應分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的規定,成立從事開發經營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或者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或者外資企業(以下簡稱開發企業)。

        開發企業受中國法律的管轄和保護,其一切活動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

        開發企業依法自主經營管理,但在其開發區域內沒有行政管理權。開發企業與其他企業的關系是商務關系。

        國家鼓勵國營企業以國有土地使用權作為投資或合作條件,與外商組成開發企業。

        第五條開發企業應依法取得開發區域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開發區域所在的市、縣人民政府向開發企業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應依照國家土地管理的法律和行政法規,合理確定地塊范圍、用途、年限、出讓金和其他條件,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并按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審批權限報經批準。

        第六條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后,其地下資源和埋藏物仍屬于國家所有。如需開發利用,應依照國家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管理。

        第七條開發企業應編制成片開發規劃或者可行性研究報告,明確規定開發建設的總目標和分期目標,實施開發的具體內容和要求,以及開發后土地利用方案等。

        成片開發規劃或者可行性研究報告,經市、縣人民政府審核后,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審批。審批機關應就有關公用設施建設和經營,組織有關主管部門協調。

        第八條開發區域在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的,各項開發建設必須符合城市規劃要求,服從規劃管理。

        開發區域的各項建設,必須符合國家環境保護的法律、行政法規和標準。

        第九條開發企業必須在實施成片開發規劃,并達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合同規定的條件后,方可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開發企業未按照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合同規定的條件和成片開發規劃的要求投資開發土地的,不得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

        開發企業和其他企業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或者抵押國有土地使用權,以及國有土地使用權終止,應依照國家土地管理的法律和行政法規辦理。

        第十條開發企業可以吸引投資者到開發區域投資,受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舉辦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應分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的規定成立。

        在開發區域舉辦企業,應符合國家有關投資產業政策的要求。國家鼓勵舉辦先進技術企業和產品出口企業。

        第十一條開發區域的郵電通信事業,由郵電部門統一規劃、建設與經營。也可以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郵電主管部門批準,由開發企業投資建設,或者開發企業與郵電部門合資建設通信設施,建成后移交郵電部門經營,并根據雙方簽訂的合同,對開發企業給予經濟補償。

        第十二條開發企業投資建設區域內自備電站、熱力站、水廠等生產性公用設施的,可以經營開發區域內的供電、供水、供熱等業務,也可以交地方公用事業企業經營。公用設施能力有富余,需要供應區域外,或者需要與區域外設施聯網運行的,開發企業應與地方公用事業企業按國家有關規定簽訂合同,按合同規定的條件經營。

        開發區域接引區域外水、電等資源的,應由地方公用事業企業經營。

        第十三條開發區域地塊范圍涉及海岸港灣或者江河建港區段的,岸線由國家統一規劃和管理。開發企業可以按照國家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規劃建設和經營專用港區和碼頭。

        第十四條開發區域內不得從事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禁止的經營活動和社會活動。

        第十五條以舉辦出口加工企業為主的開發區域,需要在進出口管理、海關管理等方面采取特殊管理措施的,應報經國務院批準,由國家有關主管部門制定具體管理辦法。

        第十六條開發區域的行政管理、司法管理、口岸管理、海關管理等,分別由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所在的地方人民政府和有管轄權的司法機關組織實施。

        篇4

        第一條  為了規范集體土地承包經營管理,保障承包經營者依法取得的集體土地使用權和發包方的合法權益,穩定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促進我省農村經濟發展,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的集體土地承包經營管理活動。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集體土地是指鄉(鎮)、村、組(社)集體所有的農用地和“四荒”。

        農用地是指直接用于農業生產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殖水面等。

        “四荒”是指未開發利用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包括荒地、荒坡、荒沙、荒草和荒水等)。

        第四條  屬于村集體所有的土地,歸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共同所有;屬于組(社)集體所有的土地,歸組(社)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共同所有;屬于鄉(鎮)集體所有的土地,歸鄉(鎮)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共同所有。

        第五條  集體土地承包經營管理遵循下列原則:

        (一)堅持民主協商、公開、公平、公正;

        (二)兼顧國家、集體、個人三者利益;

        (三)合理開發、保護和有效利用土地資源;

        (四)有利于集體土地使用權依法流轉。

        第六條  集體土地承包經營必須依法訂立書面合同。

        依法取得的集體土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第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集體土地承包經營管理的指導、協調、監督工作。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同級人民政府職責分工,負責集體土地承包經營管理的有關工作。鄉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集體土地承包經營管理工作。

        村、組(社)集體經濟組織依法對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活動進行管理。村集體經濟組織不健全的,由村民委員會管理,組(社)集體經濟組織不健全的,由村民小組管理或者由村民委員會代行管理。鄉(鎮)所有的集體土地由鄉(鎮)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鄉鎮集體經濟組織不健全的,由鄉(鎮)人民政府管理。

        第二章  發包方、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集體經濟組織是集體土地的發包方。鄉(鎮)、村集體經濟組織不健全的,分別由鄉(鎮)人民政府、村民委員會發包;組(社)集體經濟組織不健全的,由村民小組發包,或者由村民委員會代行發包。

        依法取得集體土地使用權的個人和單位是集體土地的承包方。

        第九條  發包方行使下列權利:

        (一)依法管理、監督承包方的經營活動;

        (二)提出機動地、“四荒”發包方案;

        (三)依法收取承包費。

        第十條  發包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宣傳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

        (二)依照合同約定向承包方提供生產經營服務;

        (三)保護承包方合法經營活動;

        (四)組織承包方培肥地力、改善生產條件和生態環境;

        (五)建立健全集體土地承包經營管理檔案。

        第十一條  承包方享有下列權利:

        (一)生產經營自主權;

        (二)承包經營收益權;

        (三)依照合同約定享有發包方提供的生產經營服務;

        (四)依法轉讓集體土地使用權;

        (五)拒絕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要求提品及費用。

        第十二條  承包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接受發包方的依法管理和監督;

        (二)按有關規定及合同約定培肥地力、改善生產條件和生態環境;

        (三)保護土地及設施;

        (四)依法足額、及時繳納承包費。

        第三章  農用地承包經營管理

        第十三條  農戶承包集體耕地的承包期為30年。承包期內,承包戶內增加人口不增加承包地,減少人口不減少承包地。

        第十四條  承包方全戶農轉非、全戶戶籍遷出和全戶消亡且沒有農業戶籍法定繼承人的,發包方應當收回其全部承包地,收回的承包地納入機動地管理。

        前款所列承包方已將承包地轉讓的,發包方應當與受讓方重新簽訂合同,按機動地標準收取費用。原轉讓合同即行解除。

        第十五條  承包方之間自愿協商串換承包地的,應當簽訂協議,報集體經濟組織備案。

        集體經濟組織為了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勞動生產率,按照基本等質等量的原則,可以與承包方協商串換承包地。

        第十六條  機動地面積一般不得超過耕地總面積的5%。

        機動地主要用于國家征地、農田基本建設、新村建設、公益事業建設、集體辦企業用地以及其他用地的補給。

        機動地的發包方式、收費標準、經營期限等事項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代表會議或者組(社)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大會(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或者村民小組成員會議)討論,經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確定。在同等條件下,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享有優先權。

        機動地發包收入在支付相應的農業稅、村提留鄉統籌費后,全部計入機動地所有者村或組(社)的公積金。

        機動地權屬關系不得改變,屬于村、組(社)所有的機動地,應當分別歸村、組(社)所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平調。

        第十七條  禁止棄耕、撂荒承包耕地。

        棄耕、撂荒一年的,發包方應當向承包方收取荒蕪費,并監督、指導其耕種。連續兩年棄耕、撂荒的,發包方應當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地,并向承包方收取荒蕪費。荒蕪費的收取標準按有關規定執行。收取的荒蕪費支付農業稅、村提留鄉統籌費后,剩余部分計入該村或組(社)的公積金。

        第十八條  承包方自愿退包耕地的,應當提出書面申請,經發包方同意,30年承包合同即行解除。退包的耕地由集體經濟組織按機動地管理。

        第十九條  集體所辦企業、公共設施、公益事業等鄉(鎮)村建設,經批準占用農戶承包地的,集體經濟組織應當用機動地、開荒地或者復墾地補給;無地補給的,參照國家征地的有關規定給予合理補償。

        第二十條  未劃入基本農田的耕地,承包方可以從事林果業、牧業、漁業等生產經營活動。

        第二十一條  自《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修訂草案)》頒布至實行前,鄉、村及其他單位占用集體土地(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法院依法確權的除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可以繼續使用,但雙方必須訂立用地合同。繼續使用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自本條例實施之日起,用地單位應當參照當地機動地承包收費標準向集體經濟組織繳納費用。已經造林的,收費標準、辦法由雙方協商確定。集體經濟組織收取的費用,計入該村或組(社)的公積金。

        實行后,鄉村及其他單位占用集體土地的,應當退還;暫不能退還的,按前款規定辦理。

        本條例實施以前,敬老院、學校、衛生院、農科實驗等公益事業占用集體土地和行政事業單位建辦公用房占用集體土地的,可以繼續無償使用,并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用地手續。

        第二十二條  集體耕地主要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經營。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比較發達、大部分勞動力轉向非農產業并有穩定收入的地方,經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大會(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或者村民小組成員會議)討論,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可以實行統一經營或者其他方式經營。

        第二十三條  集體林地、草地、果園、漁塘等經營方式、收費標準等事項,由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代表會議(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或者村民小組成員會議)討論,經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確定,經營期限由集體經濟組織和經營者協商確定。

        第二十四條  鄉(鎮)集體所有土地的經營方式、經營期限、收費標準等事項,由鄉(鎮)人民政府確定。收取的費用,用于改善生產條件和發展公益事業。

        第二十五條  省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耕地保養長期規劃,市(州)人民政府應當按照省里的規劃制定耕地保養階段性目標,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上級規劃和階段性目標,結合本地實際建立保養耕地制度,并組織實施。

        第二十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農田基本建設,采取措施,預防和治理土地沙化、鹽堿化、退化和水土流失。

        第四章  “四荒”開發經營管理

        第二十七條  開發經營“四荒”遵循下列原則:

        (一)合理規劃;

        (二)治理與開發相結合;

        (三)實行綜合治理;

        (四)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

        第二十八條  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按照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水土保持規劃,制定治理開發“四荒”的具體計劃,報縣級人民政府審核后組織實施。

        第二十九條  “四荒”開發經營前,應當由集體經濟組織委托具有資質的評估機構對“四荒”進行資產評估。

        第三十條  “四荒”開發經營方式、期限、收費標準等重大事項,應當由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代表會議(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經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確定。

        “四荒”可以集體統一開發經營,也可以采取家庭或者聯戶承包、租賃、股份合作、拍賣使用權等形式經營。

        “四荒”經營期限一般不超過50年。

        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按照全省統一的合同示范文本,與“四荒”開發經營者訂立合同。

        第三十一條  “四荒”可以由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開發經營,也可以由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和個人開發經營。在同等條件下,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享有優先權。

        第三十二條  “四荒”開發經營者進行較大基礎設施建設的,需經集體經濟組織同意,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審批。

        第三十三條  禁止私自開發經營“四荒”。

        第三十四條  取得“四荒”使用權未進行開發或者已經開發但未達到合同約定投入標準的,不得轉讓。

        取得“四荒”使用權兩年未進行開發的,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收回。

        第三十五條  發包、出租、拍賣“四荒”使用權所收取的費用。應當用于“四荒”開發治理或計入公積金,不準挪用和平調。

        第三十六條  本條例實施前訂立的“四荒”開發經營合同,主要條款不完備的,應當補充完備,不得強行解除合同。

        第五章  集體土地使用權流轉管理

        第三十七條  集體土地使用權流轉管理期限不得超過原承包合同約定期限中的剩余期限。

        第三十八條  集體土地使用權流轉必須堅持自愿、有償原則。

        集體土地使用權流轉,可以采取轉讓、轉包、入股等形式。

        第三十九條  集體土地使用權可以在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流轉,也可以在集體經濟組織外部流轉。在同等條件下,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有優先受讓權。

        第四十條  集體土地使用權在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流轉的,轉讓方和受讓方應當訂立書面合同,并經集體經濟組織審核后報鄉(鎮)農村經濟管理機構備案。

        集體土地使用權流轉給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和個人的,轉讓方應當事先向集體經濟組織提出書面申請,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在15日內答復,逾期未作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方與受讓方訂立合同,應當報集體經濟組織和鄉(鎮)農村經濟經營管理部門審核備案。

        第六章  糾紛處理與法律責任

        第四十一條  集體土地所有權爭議和承包合同糾紛,應當分別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和我省農村承包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

        集體土地承包經營中,承包方之間發生前款以外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發包方調解。調解不成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處理。當事人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集體土地承包經營中,承包方與發包方之間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上一級人民政府處理。當事人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二條  發包方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責任者賠償:

        (一)擅自變更承包期限的;

        (二)擅自發包集體土地的;

        (三)擅自收回承包經營者土地的;

        (四)強制承包經營者流轉土地使用權的;

        (五)強行承包經營者串換承包地的。

        第四十三條  侵占、挪用集體土地承包經營費用尚不構成犯罪的,由鄉(鎮)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責令退還,并對責任人處以侵占、挪用金額1倍至2倍的罰款。

        第四十四條  本條例實施后,承包方違反本條例第十二條第四項規定,不及時足額繳納承包費的(依照有關規定減、免、緩收的除外),發包方應當書面通知當事人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納的,發包方可以按其所欠的承包費數額,確定收回承包地(留足口糧田)的數量和年限。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按前款規定收回的承包地招標發包,發包收入支付農業稅、村提留鄉統籌費外,剩余部分抵頂所欠承包費。還清后,收回的承包地退還給原承包方。

        第四十五條  承包方違反本條例第十九條第二款、第二十三條規定,拒不繳納費用的,集體經濟組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私自轉讓、轉包、入股、抵押、拍賣土地使用權的,發包方應當收回其承包地。

        第四十七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有關人員違反本條例規定,干涉集體土地承包經營管理活動的,上一級人民政府應當依法作出處理;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責任者承擔;集體經濟組織和承包經營者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八條  各級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給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承包經營者造成經濟損失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單位給予行政處分。并由責任者個人依法賠償損失。

        第七章  附則

        篇5

        關鍵詞:農村土地;承包經營; 管理現象;問題研究

        中圖分類號:S-9 文獻標識碼:A DOI:10.11974/nyyjs.20160532133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隨著市場經濟發展進程作出了相應變革,但是仍然有諸多待完善之處,當下只有以事實為依據,以服務農民為準則,解決承包經營存在的弊端。

        1 農村土地承包的現狀

        在全國范圍內,由于地理條件、經濟發展程度等因素的不同,我國農村土地承包管理在運行工作上呈現出差異化,但是都表現出政策與農民之間產生了各種形式的糾紛,具體來說包括如下3類。

        由于農戶土地流轉不規范導致的糾紛,為了簡化繁瑣的程序而以口頭約定的形式對土地流轉的期限以及價格等進行規定,在這個過程中只有農戶單一主體操作,政府的職能卻弱化了,最終致使事后引發了嚴重糾紛。

        農民工返鄉要求恢復承包權未果引發的糾紛,在我國城鎮化建設中數量龐大的農民工發揮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是隨著近年來對三農問題的重視和工業反哺農業的力度加強,更多的農民工重新返回到家鄉務農。但是當這部分農戶在外務工的同時為了確保承包地有所保障,從而村組織又將土地的承包權轉租他人,由此便產生矛盾。

        村干部管理意識薄弱,隨意性強。當前村干部隨意對村集體所有的土地實施小規模調整,對于這個問題,主要是由于村干部對土地承包的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認識不足,隨意進行土地調整,引發了糾紛。

        2 農村土地承包的積極意義

        2.1 土地承包制度是我國人民向往的制度

        在我國,經過長期以來的實踐證明,土地承包制度不僅可以激發農戶的勞動熱情,提高農業生產效率。而且這種生產形式深受我國各地廣大農民的青睞,有助于推進我國農村經濟。

        2.2 實行土地承包制度有利于新農村建設的社會穩定

        有資料顯示,我國擁有9億農民,如何讓如此龐大數字的農民有更多的“獲得感”是實現和諧社會的關鍵。即便是在農業機械化水平尚未足夠成熟,觀念轉變還不及時的情況下,土地承包制度卻為農戶們提供了基礎的物質基礎。根據調查顯示,農村土地承包制度落實不完善的地區往往也是社會較為動蕩的地區。

        3 農村土地承包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3.1 法制觀念欠缺

        雖然我國的土地總量很樂觀,但是其中可供種植的高產土地總量卻并不樂觀,對于貧瘠的土地而言,因其產量低下而不受關注,進而變得日益荒蕪形成惡性循環。通過對比總結土地調查數據得出結果,國內的土地當中真正肥沃的土地僅為耕種面積的1/5。人地矛盾依然是擺在國人面前的一大難題,我國的人口還在增加,由于環境惡化、人為破壞等因素致使耕地面積持續減少和農村人均耕地下降。農村集體土地遭受破壞主要是由于法制體系欠完善造成糾紛事件越來越常見,究其原因,就是沒有使用法律手段解決問題,才會使農戶自身及集體利益受損失。

        3.2 管理隊伍不健全

        大多數農村地區,農村土地承包管理人員業務水平差、管理經費嚴重缺失,綜合這些因素,還沒有形成先進的土地管理模式,加之理念薄弱,導致農村基層土地管理隊伍專業化、專門化特征不完善,當出現了土地承包流轉、糾紛等問題時,未能在第一時間采取措施應對,且存在相互之間推諉責任現象,農戶的困境難以實際解決。

        3.3 土地流轉尚未形成規范

        農村土地在承包期間并沒有形成較為完備和規范的流轉程序,因此會造成很多承包雙方的糾紛和歧義。具體而言這種不規范分為代替耕種型、承包轉讓型、無規范合同型3類。因為土地流轉期間沒有依據章程進行而產生的糾紛更多,不利于土地流轉。在管理學角度上看,目前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中,行政干預過多,超出合理范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屬于民事范圍,所以,根據民事權利自愿選擇,流轉的前提必須是當事人自愿,行政許可的強制力并不能適用于民事當事人財產或權利的轉移,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的自愿原則在《農村土地承包法》有所說明。所以,目前的行政法規必須以農民意愿為基礎。

        對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行政管理的行政力度必須在合理范圍內,不可以違背行政法和當事人意愿。《農村土地承包法》也充分表明行政管理既不能變為阻礙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也不能強制促進流轉。

        4 解決土地承包管理問題的措施

        農戶與土地之間是密不可分的關系,土地是農戶們賴以生存的基本生活要素,因此為了提高農民生活質量,盤活農村經濟發展,確保土地承包制度規范、科學、有序進行,筆者認為應當從以下3方面著手:

        4.1 加大宣傳力度

        現在的情況是,農民對于維權的意識不強,主動拿起法律武器解決糾紛的參與度不高,所以當務之急是要加大《農村土地承包法》的宣傳力度,鼓勵農民學習,尤其是讓他們知道發放土地承包證的必要性;為了能夠起到更好的農村土地承包工作管理、指導作用,要求基層的土地承包管理工作人員“打鐵還需自身硬”,重點加強業務學習,從而提高自身解決農村土地承包糾紛的能力。

        4.2 各級政府應切實落實政策

        鄉(鎮)一級的辦事員要多到農村實地走訪,發揮群眾路線的積極作用,多看多聽,了解農民所想,了解農民所急。這樣才能結合各村實際,各村的困難,落實政策時在農民所想上動真情,在農民所需上辦實事。做到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穩定團結管理隊伍,為解決土地承包糾紛奠定制度基礎。

        4.3 建立健全土地流轉制度

        建立健全土地流轉制度的關鍵一步在于輔導農民了解合同內容,做好合同的簽訂與發放。減少土地流轉合同的不規范因素。時刻以農民的利益作為開展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引導好農村土地流轉規范健康發展。

        5 總結

        農村土地承包問題關系農民的權益,同時也關系到我國新時期環境下新農村建設進程,因此必須確立一整套完善的法律法規,建立土地承包法制化管理;打造一支業務水平高、全心全意為農民服務的管理隊伍;加大《農村土地承包法》的宣傳教育工作,培養農民維權意識。

        參考文獻

        [1] 朱雪清.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和服務工作面臨的挑戰與對策[J]. 北京農業,2013(27): 273.

        [2] 丁原. 全面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檔案管理規范化建設――《江蘇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檔案管理實施辦法》解讀[J]. 檔案與建設,2015(5): 75-76, 68.

        [3] 劉元鋒,杜英祥. 對當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管理的一點思考[J]. 吉林農業C版,2011(4): 51.

        [4] 曹明社,邢丕,朱萬福. 內鄉縣農村土地承包管理存在的問題與對策[J]. 科學大眾.科學教育, 2012(9): 167.

        [5] 徐剛,周嶸. 打造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化解主渠道――訪農業部農村經濟體制與經營管理司負責人[J]. 農村工作通訊,2015(19): 3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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