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9-25 11:25:32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文化產業研究,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藝術內在的結構性傳播取向分析
論文化與科技融合的經濟自覺
區域中心城市文化消費比較研究
我國文化消費水平評價及提升對策
轉型與挑戰:信息時代的出版業發展
文化科技融合下的文化品牌建設
影響文化產業發展的五大關鍵問題
創意眾籌融資模式的動力機制研究
作為文化議題的創意經濟與創意城市
最美鄉村空間開發的評價指標體系構建
文化資本對居民文化消費行為的影響
城市居民本土戲曲文化消費提升研究
消費社會學視域中的動漫景觀解析
農業創意品的價值估計及其產業前景
當代大眾文化產品的生產特點及發展趨勢
沿海城市郵輪旅游產業的發展前景與對策
推進江蘇文化科技融合的路徑與政策舉措
中國省級旅游產業效率現狀及其經濟效應分析
高校在文化產業發展新時期的路徑選擇
財政補貼對我國旅游景區門票價格的影響
長三角區域文化市場融合及一體化發展研究
城市群文化產業非均衡增長與區域協同研究
電視與新媒體融合背景下城市形象傳播研究
文化折扣對我國文化產品出口貿易的影響
日本創意產業貿易結構與競爭力演變研究
網絡視頻版權資源的增值模式——以樂視網為例
產業價值鏈視角下的文化產業人才培養策略研究
GRA視角下文化產業的財政支持效應研究
國際鏡鑒中我國文化產業財政支持理念革新思辨
中國對外文化產品出口結構研究與調整策略
江蘇對外文化貿易與經濟增長關系的實證研究
文化財產返還訴訟中的法律適用規則探析
從藝術稅法視角剖析中國畫廊業困境及解決之道
大數據時代創意設計服務平臺建設研究
機制與模式:電影藝術如何影響城市創意產業
甘肅省區域文化產業效率及影響因素的實證研究
基于DEA-Malmuqist的廣西文化產業發展效率研究
國際文化貿易制度環境研究:宏觀政策與微觀態度
應用型本科高校文化產業管理專業人才培養模式創新
中國電影產業的國際競爭力提升與全球化戰略路徑研究
融合:制造業與文化產業高質快速發展的可行路徑
上海自貿區制度創新與我國文化產業開放發展對策研究
安徽省文化產業競爭力分析與提升——兼與中部省域比較
國外文化產業發展的財政金融政策特征及其對我國的啟示
文化資源、文化勢能及我國西部地區文化產業發展誤區探析
建立健全現代文化市場體系的“三大表征”與“五大關系”
文化產業的發展和繁榮離不開人才的支撐。東北亞發展文化產業面臨的最大瓶頸也是專業文化產業人才的匱乏。文化產業是一個交叉型、邊緣性的新興產業,又是一個深度依賴于知識、創意和技術的產業,文化人才是文化產業發展的中堅力量,是提升文化產業發展競爭力的決定性因素。
關鍵詞:
亞文化產業;合作;策略研究
一、大力優化、完善中國與東北亞文化產業合作的環境和政策
(一)構建良好的文化產業發展合作環境
(1)打造競爭有序的市場經濟環境。市場環境的好壞決定文化產業發展程度的高低。市場體系建設較好的地方,文化產業競爭力也強。構建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文化市場體系,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文化產業大發展的決定性因素。目前,傳統文化市場格局形成的條塊分割、地區封鎖、城鄉分離的體制已被資本、產權、版權、人才、技術、信息等文化生產要素全方位流通格局所打破,實現了文化資源與市場對接,文化產業投資呈多元化。針對文化市場整體建設水平較低,文化市場要素不完善,流通和服務渠道不暢通的局面,加快建立文化要素(文化資本、文化企業、文化產品)市場準入和退出機制,鼓勵文化主體公平競爭,實現文化資源合理流動是建立現代文化市場體系的當務之急。
(2)優化文化產業發展的法治環境。良好的法治環境是文化產業發展的基礎和前提保障。中國要加強與東北亞地區文化產業合作,必須制定與文化產業發展相適應的、配套的、科學完整的、系統的文化產業法律法規。中國文化產業法制環境面臨的主要問題是:側重于規范政府管理職能的文化產業法律法規不適應按市場規律發展的文化產業發展形勢;已有的文化產業法律法規缺乏銜接性,尚未形成系統的文化產業法律體系;文化法治化思想認識不足導致文化市場監督管理力度不夠。優化文化產業發展法治環境我們必須做到:①牢牢樹立依法管理文化產業的法治意識。縱觀國際文化產業發展,由政府行政手段直接管理文化產業向運用法律法規間接管理文化產業轉化是世界各國文化法治化的主趨勢。文化產業發展的外部環境越寬松,法律保障越嚴密。我們必須牢固樹立通過法律扶持、促進和保障文化產業發展的意識,堅持依法治理文化產業,依法促文化產業發展,依法保護文化產業。②開拓創新,轉變立法觀念,改善文化產業發展法制環境。一是轉變立法觀念。從政府側重保護、管理、規范市場職能向通過法律法規培育市場職能、協調監督職能、服務職能、維護職能轉變。二是改變文化市場準入,放寬條件。改革投融資體制,拓寬投融資渠道,允許有效利用社會資本改造國有文化產業市場,允許社會資本直接投資文化產業,從事獨立的經營活動,提高文化產品的有效供給。三是政府加大財政投入,設立文化產業發展專項基金。政府通過提供貼息貸款、融資擔保、財政補貼、投入啟動資金支持文化產業發展;設立文化發展基金、精品創作扶持專項基金、優秀劇目創作演出專項基金、電影專項基金、文物保護基金、印刷基金、出版和版權保護基金等。四是政府注重文化產業專業人才的培養。通過高校設立專門專業,專職培養文化產業專門人才;完善在職人員培訓機制,專門培訓;加強文化人才交流中介市場建設,創造有序人才流動環境等措施,積極打造具有中國特色文化產業發展專業人才。③用法制規范文化產業發展的國內國際市場。在規范文化市場方面必須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一是加大法制宣傳力度,提高人們法律意識和文化素質。通過對文化產業人員法律法規的培訓,提高經營者的法律素養和法制意識,通過宣傳教育,提升消費者的法治觀念,自覺抵制違法文化產品,二是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建立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對文化稽查人員定期進行政策、法律法規、業務技能培訓,提高執法能力;適當增加執法人員編制,提供財政補助,落實執法人員物質配備到位,確保文化市場監督管理、治理整頓工作有序、有效開展;改變線式多頭管理體制,協調文化行政部門、工商、公安、城管等部門,設立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明確執法機構職責,有效監管文化產業健康發展。
(二)制定、完善文化產業政策體系,是加強中國與東北亞文化產業合作的有利保障
(1)制定和完善文化政策體系必須堅持的原則。①正確處理政府與市場的關系,加強規劃引導和服務支撐。資源到底該如何配置是正確處理政府與市場關系的核心問題,文化產業的雙重屬性要求我們發展文化產業既要遵循文化發展的客觀規律,又要滿足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在處理中國與東北亞文化產業合作發展問題上,我們應當在堅持社會主義文化意識主流引領的前提下,正確定位政府在文化產業發展交流中的地位,要防止杜絕政府的過度管理。要重點解決市場體系不完善的問題,充分發揮市場職能,打造公共服務平臺、培養符合市場發展需求的文化專業人才。②分行業、分地區指導,實施差異化區域文化發展和重點領域發展策略。文化產業政策制定要與時俱進,根據文化產業的動態發展趨勢,分行業制定符合各門類特點和發展需要的政策措施,改造提升演藝、文化旅游、工藝美術等傳統產業,打造動漫、數字文化、網絡文化等新興產業。不斷優化區域產業布局,根據中國文化產業特色和人民對文化產業需求的實際需要,突出中國文化產業特色,加快培育特色消費市場,帶動其他產業發展。借鑒美日韓等文化產業發達國家經驗,依托中國豐富的文化資源,重點發展演藝、文化旅游、節慶會展、工藝美術等文化產業,走差異化、集聚化、特色化道路。③鼓勵文化產業創新發展,培育新型市場主體。制定健全文化產業投融資體系,借力國際貨幣、國際資本等市場融資,是緩解中國文化產業發展資金短缺問題的主要渠道。我國文化產業創新能力嚴重不足,尚未形成“韓流、日本獨特動漫”那樣引領世界的世界知名文化品牌。我國文化企業尚未形成規模化發展,市場主體偏小,產業集中度過低,所以在制定政策中要注意引導文化產業升級,培養規模大、集中度高的市場主體,譬如建立國家級文化產業示范園區、培育國有大型文化企業。積極引導非公有制資本進入文化產業,提供公開透明、平等準入、公平競爭環境。把推動文化產業共性技術、關鍵技術和核心技術的研發、推廣和應用作為重要內容,通過不斷創新科技、研發新產品、開拓新市場,增強產業的可持續創新能力。④優化文化產業布局,保持文化產業可持續發展。深度挖掘國內潛在文化消費需求市場,鼓勵文化企業走出去,積極利用境外文化市場,發展我國文化產業,開拓文化產業國際市場。打造產業公共服務平臺,改善文化產業發展的基礎條件。政府積極打造投融資服務、公共技術支撐、信息、人才培養、交易合作、統計分析等功能在內的,涵蓋產業創意研發、孵化和推廣等產業鏈各個環節的綜合服務平臺,是加強中國與東北亞文化產業合作,充分利用國內、國際兩個市場,把國內潛在消費資源和國外文化資源結合起來,提升我國軟實力建設。
(2)不斷完善文化產業發展的政策扶持體系。文化產業發展政策扶持體系是否完善,是建立現代文化市場體系的重要保障。政府只有學會“放手”,才能騰出手來解決文化產業發展的外在條件和基礎,去營造公平、公正、有序的競爭環境,打造一個鼓勵創意、培育創新、方便創意的制度環境和文化氛圍,是每一個創業者都得到麗麗的制度保護和良好的政策扶持。2014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促進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完善文化經濟政策,增強文化整體實力和競爭力”,該項政策凸顯了文化產業的“跨界融合”的扶持問題。主要表現為:扶持文化與科技融合的數字文化產業、動漫、手游等文化創意產業;扶持促進文化產業與資本的融合催生的綜合性文化產業集團,扶持促進文化產業與實體經濟的融合,提升產業附加值,推動其他產業創新和轉型升級。政策體系主要包括完善文化產業發展的金融支持政策、創新文化產業發展的財政支持政策、加強文化產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深化文化產業發展的人才支持政策、構建文化產業發展的法制支持政策等。相繼出臺一些列政策如《關于推動特色文化產業發展的意見》、《文化產業創業創意人才扶持計劃》、《關于推進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的若干意見》、《關于深入推進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見》、《關于支持小微文化企業發展的意見》、《關于支持開展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的通知》、《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國家安全審查試行辦法》、《關于改進口岸工作支持外貿發展的若干意見》、《關于做好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文化服務工作的意見》等。
二、努力探索中國與東北亞文化產業合作的新方式
(一)以人為本,加強區域文化產業人才隊伍建設
文化產業的發展和繁榮離不開人才的支撐。東北亞發展文化產業面臨的最大瓶頸也是專業文化產業人才的匱乏。文化產業是一個交叉型、邊緣性的新興產業,又是一個深度依賴于知識、創意和技術的產業,文化人才是文化產業發展的中堅力量,是提升文化產業發展競爭力的決定性因素。(1)加強區域文化產業人才隊伍建設的原則。加強區域人才隊伍建設必須堅持一下原則:①制定文化產業人才規劃②實施人才吸引戰略③建立和完善人才激勵機制。(2)加強區域文化產業人才隊伍建設的措施①加強文化產業一般從業人員的培養。文化產業發展與信息、高科技等新興產業密不可分導致對文化產業人才的需求越來越高,在文化產業專業人才方面,我國空缺比較嚴重,日韓在文化產業人才培養、儲備等方面具有優勢,我國承包日韓的軟件和動漫外包產業,三國文化產業互補性很強。②注重特殊文化產業人才的打造。在影視業、高端創意產業中打造具有轟動效應的影視明星、創意高端人才、導演和制片人等專門人才和特殊人才,能有效提升文化產業綜合實力。
(二)加強高科技與文化融合,助推創意文化產業發展
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科技已滲透到文化產品創作、生產、傳播、消費的各個層面和關鍵環節,成為文化產業發展的核心支撐和重要引擎在文化產業領域。科技和創意只有與文化產業這個載體相結合,才能將文化資源轉化為文化軟實力,提升國家綜合競爭力。當前,我國文化產業與科技的融合還需進一步加強,一是科技核心技術在文化領域應用明顯不足,二是既掌握高科技又熟悉文化的復合型人才短缺。(1)市場競爭的制高點是高科技的競爭。只有將科技與文化產業高度融合,才會在國際競爭中擁有決定權。對擁有豐富傳統文化資源的中國來講,科技是文化品牌推廣的重要工具,也是文化產業發展的核心。面對日本、韓國文化產業的高度發展,中國只有充分利用高科技前沿成果,通過技術創新,開拓創意文化產業,才會在東北亞文化產業合作中凸顯優勢,占領文化產業合作交流的制高點,掌握東北亞文化產業發展的話語權。(2)東北亞文化產業合作的原動力是創意文化創意的高科技、高附加值和強融合性的特征決定了創意在文化產業鏈中的地位,處于高端環節的創意離不開人的知識,智慧和靈感,是與信息技術、傳播技術、自動化技術密切結合的物化表現。文化創意具有較強的滲透性和輻射力,在東北亞文化產業合作中推行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能夠有效帶動相關產業的發展,促進文化產業的升級。
(三)構筑中國與東北亞國家文化產業合作發展的平臺
【關鍵詞】文化產業;文化產業集群;發展機制
一、國內文化產業集群的相關研究
在我國,文化產業的發展也受到越來越多的重視,有很多學者對文化產業集聚進行了初步研究。陳倩倩、王緝慈(2005)以音樂產業為例討論了創意產業及其集群的發展環境;厲無畏、于雪梅(2005)對上海文化創意產業基地發展進行了思考;劉麗、張煥波(2006)對北京文化創意產業集群發展問題進行了初步研究;張斯龍、沈惠云、何小軍、邵菊芳(2006)描述了長三角報刊產業集群的現狀;李蕾蕾、張曉東、胡靈玲以深圳為例討論了城市廣告業集群分布模式;符韶英、徐碧祥(2006)初步探討了創意產業的集群化;關松立(2007)將中外文化產業集群發展模式進行了比較;詹大成(2009)對文化產業集群及其發展模式進行了研究;周國梁(2010)對美國文化產業集群發展進行了研究。從目前國內外對文化產業集群的研究現狀看,大多數學者的研究視角主要集中在對某一城市或地區文化產業集群的案例分析和實證,本文主要對文化產業集群的發展理論進行分析,具有一定的理論借鑒作用。
二、文化產業及文化產業集群
1.文化產業的概念。文化產業是文化的產業,從內涵上看,文化產業必須具有文化的屬性。其本質特征是從事物質和精神文化產品的生產、流通以及以文化為內涵的各種服務活動或部門的集合。但是并不是所有文化都可以作為產業化的形態來運作發展,一般來說,屬于無償供給型或事業型的文化產品,其運作主體是政府,一般不能成為以營利為目的的市場化、產業化行為,而那些有償供給型的文化產品,其運作主體是投資家、企業家,營利是他們的主要目的,而消費者必須以貨幣支出來滿足自身的文化需求,這些文化就可以作為產業化的形態經營。本文對“文化產業的概念界定是:以文化企業為骨干,以利潤創造為目的,利用文化資源,生產文化產品或提供文化服務,來滿足社會精神文化需要的行業門類的總稱。
2.文化產業的特征。文化產業以人的“創意”為核心來生產文化產品或提供文化服務,因此與物質生產領域的產業相比,文化產業具有非常獨特的產業特征。(1)文化產業的雙重屬性。文化產業最明顯的特征莫過于既具有商品性(產業性),又具有社會性(意識形態性)。產業化要求產業內的企業以盈利為首要目標,但是雙重屬性意味著文化產業也不可能放棄對社會效益的追求。文化產業的雙重屬性并不是矛盾的,在產業內文化企業的經濟屬性得到發揮,而在產業外部,政治、經濟和文化三者互動的社會結構也將制約文化產業社會效益作用的發揮。(2)文化創意的原創性。文化創意的核心是文化內容的創意,而文化內容創意的關鍵就在于其“原創”性。英國有許多學者把文化產業界定為“創意產業”,并指出文化創意的“原創性”是“新經濟”企業最主要的動態特征。他們可以通過知識產品的保護,不斷發揮自身創造財富和就業的潛力。(3)文化生產的風險性。文化產業是通過創造供給來培育和創造消費需求的。創造文化產品,創作者或是靠涌動的創作激情,或是靠對市場需求的理性預期,不可能有明確的消費對象,也不可能有明確的消費質量要求。在文化產品未被生產出來之前,市場對此的需求是難以判斷的,文化生產是要承擔市場高風險的。
3.文化產業集群。所謂文化產業集群,就是在文化產業領域中(通常以傳媒產業為核心),由眾多獨立又相互關聯的文化企業以及相關支撐機構(包括研究機構),依據專業化分工和協作關系建立起來的,并在一定區域集聚而形成的產業組織。因此,一般意義上的文化產業集群包括了文化產業鏈上所有上下游的企業,包含了文化產業的五大主體――創意主體、制作主體、傳播主體、服務主體和延伸主體。根據文化產業“創意”屬性的強弱,可以將文化產業集群劃分為如下類別:核心文化產業集群、文化產業集群和邊緣產業(相關支撐機構)等。
三、文化產業集群的形成條件
文化產業集群的形成也是自發和人為兩種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文化產業集群的形成需要多種條件的積累,包括自然察賦、人力資源條件、企業家素質、產業的成長空間以及創新的文化環境等。總的來說,文化產業集群形成的基本條件包括以下幾點:
(1)生產要素條件。隨著經濟全球化的進展,生產要素可以在全球范圍內尋找發展機會,初始的自然資源察賦雖然變得越來越不重要,但對于一些特定的文化產業集群來說,給定地理察賦和企業偏好,最終的區位模式還是唯一確定的。文化資源、人力資源和資本資源都是文化產業集群形成的生產要素條件。(2)需求條件。需求狀況系統反映了公眾對文化產品和文化服務的需求,是文化產業集群形成和發展的原動力。有效需求能夠不斷刺激文化產品和文化服務的有效供給,進而促進文化產業集群的形成和文化產業結構的不斷優化。(3)相關支撐產業條件。相關支撐產業條件是指該產業集群的前項聯系產業和后項聯系產業的發展情況。我們知道文化產業是一個巨大的產業群,它的發展與制造業、服務業等產業的發展息息相關。因此,文化產業集群的形成也必然離不開相關輔助產業群的強大支撐。在文化產業周圍建設完善的相關性產業和支持性產業,以構成一個強勁的產業創新支撐體系,從而加快創新進程,促進集群取得競爭優勢。(4)環境條件。影響文化產業集群形成的環境條件包括制度環境、市場環境和創新環境。一個良好的、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的制度環境的形成,將在吸引資金、聚集文化人才和促進相關產業等方面產生深遠的影響;從市場環境的角度來看,集群所在地應有與主導產業和產品相關的要素供給、產品銷售的環境,保障本地產業能夠得到專業最前沿的信息;而一個良好的創新環境能吸引文化企業在該地理上的集中,集群內成員經過知識的綜合、外化、內化及社會化,實現知識的共享,大大加快企業集群內知識的孵化和創新。
四、文化產業集群發展的內在機制和外在動力
1.內在機制。(1)外部經濟效應。外部經濟包括外部規模經濟和外部范圍經濟。在文化產業集群中,由于外部服務容易得到,交易成本低,因此大量的文化企業可集中力量實行專業化。同時,文化產業集群區域內,大量的企業組成一條完整的生產鏈,而企業又大都分布在其中的某一個生產功能區,中間產品全部在企業集群中生產和銷售,大量的企業從事的不同中間產品導致了文化產業集群的范圍經濟。正是因為外部規模經濟和外部范圍經濟的存在,使得集群內的企業存在著成本的優勢,這也是保持集群競爭力的關鍵所在。(2)協同效應。文化產業集群內知識信息的協同體現為“累積效應”的產生。在集群內高度專業化的技能和知識、機構、競爭者、相關企業及客戶在地理上集中,能產生較強的知識和信息積累效應,為企業提供實現創新的重要來源及所需的物質基礎。同時,文化產業集群內擁有大量的大學和公共研究機構,這也為創新提供了重要的高素質人力資源。此外,集群中大量的文化企業往往在同一時期以同一標準向市場推出同一產品,這就是協同效應的放大,能大大增強產業集群的競爭力。
2.外在動力。由于文化產業具有極強的意識形態屬性,與一個國家的意識形態、、民族關系、傳統文化價值觀等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與其他產業相比,政府與文化產業的聯系更加緊密。因此,要促進文化產業集群的快速發展,必須充分發揮政府的作用。從成功的產業集群案例可以看出,政府在文化產業集群發展過程中的作用應主要體現在文化產業政策制定的科學性、合理性和適時性以及對文化產業的扶持力度和文化市場的規范程度等方面。而機遇因素雖然可以對文化產業集群的形成和發展發揮重要的催化作用,但是這種機遇因素卻并不是依靠人工努力可以獲得的。因此,機遇因素雖然很重要,但是卻很難在文化產業集群的發展規劃中進行人為預測。
五、文化產業集群的發展模式
我國文化產業目前正處于起步、探索、培育的初級階段,規模小、基礎差、情況復雜、資金投入不足、經營人才缺乏,還沒有形成一個成熟的產業群體,取得規模效應。我國文化產業集群的發展模式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大陸的市場競爭和政府保護相結合的模式;一種是港臺地區以家庭關系為基礎的外向型集群模式。大陸的市場競爭和政府保護相結合的模式的主要特點就是政府在鼓勵競爭的同時,又在某些方面提供政策保護和扶持,這種模式市場的資源配置效率,政府又能在宏觀上對其進行調控。港臺地區以家庭關系為基礎的外向型集群模式的特點就是產業集群的發展以家庭關系為基礎。雖然在這種關系下企業集群發展緩慢,但它能使產業群內部保持高度的內部協同性和對外一致性,會降低企業內部的交易成本。
六、文化產業集群發展的政策建議
(1)打造各地區發展文化產業集群的比較優勢。我國的歷史文化資源極為豐厚,五千年的文明史,為我們累積了難以估量的文化資源,因此全國各地都有著深厚的歷史和文化底蘊。各地為了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將這些靜態的文化資源轉化為文化產業優勢,在此基礎上啟動并完善本區域的文化產業集群戰略。(2)培養文化產業集群發展所必需的復合型人才。文化產業是技術與文化高度聯姻的領域,對專門人才知識與能力結構的構成有著特殊的要求。這就需要調整、優化教育結構,為文化產業的發展培養后備人才。同時,加強培養文化產業的應用人才,建立全新的人才機制,打破人才流動的障礙,注重對人才的激勵,完善人才的選拔和任用機制。(3)加強政府對文化產業集群發展的推動。發展文化產業集群,需要政府對相關支撐產業的發展予以強有力的支持。由于教育產業、旅游產業和信息產業都是文化產業的相關產業群,因此,政府需要提升這些產業的競爭力,以提升文化產業的整體實力。(4)拓寬文化產業集群發展的資金渠道。首先是政府的投資,主要在基礎設施的建設上,基礎設施在文化產業的起步階段作用尤其重要。其次,充分利用民營資本發展文化產業集群。充分調動全社會參與文化建設的積極性,利用社會各層面的資金,共同發展文化產業,提高我國文化產業的整體實力和競爭力。最后,積極引進外資促進文化產業集群發展。(5)制定科學的發展規劃,完善文化產業集群的政策體系。隨著文化產業領域的市場競爭日漸加劇,融戰略定位和戰術安排于一體的科學發展規劃的重要性將日益突顯。要啟動并完善區域性文化產業集群發展戰略,必須首先制訂出科學而完善的發展規劃,并完善文化產業集群的政策體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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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中外文化;產業;比較研究
一、國外文化產業現狀―文化政策與體制狀況
由于文化產業仍然是一個相對較新的概念,在哪些領域屬于公益事業,應該在政府的支持下,哪些應該是按市場競爭機制來運作,各國的評價標準是不一樣的。對于文化產業的文化產品,現在來看社會活動和社會服務還是不能完全按照市場的機制來運行的。此外,技術進步也會影響文化產業的生產和消費模式,比如計算機技術的發展,視頻和音頻技術影響著藝術創作的過程和產品的性質。
(一)德國
德國政府定義文化產業包括:文學、圖書出版、圖書館、藝術和新媒體藝術,建筑,博物館,收藏和展覽,音樂,戲劇,電影和節日等等。政府資助的傳統文化,單單在戲劇方面,德國就約有160公共劇場和190私人劇院。這些資助資金基本是由地方州和當地劇院來承擔,地方政府為劇院和樂隊的支出的費用占公共支出約為63%。德國的劇院和樂團每年都能夠得到公共資金的資助,金額大概達到43億馬克,相當于0.2%的聯邦,州,市的支出。
電影是一個充滿競爭性的文化產業。德國電影產業的發展,其中有德國媒體公司與國際電影集團的投資,德國政府正在加強德國電影在歐洲和國際間的合作,并且把電影文化產業作為其文化和經濟政策的一部分,通過各種政策支持電影文化事業的發展,例如,在1968年,根據德國聯邦電影促進法(FFG)創建促進機構―電影促進署,不僅幫助電影制作也支持電影院,這些資助資金大部分來源于電影院,公共和私人資金以及所有電視和視頻行業的資助。出版行業也屬于文化產業,同樣地充滿了競爭力。德國的聯邦和各州出版報紙發表約370種,期刊約10 000。市場競爭促使報紙文化產業化集中度增加,獨立的報紙的數量從50年代開始下降。競爭就導致建立一個大型出版集團。新聞權則是由各州的新聞法律來管轄,并且有來自“德國新聞委員會”這些組織和出版商和記者等組成的自我監督機構的監管。
(二)瑞典
瑞典設有教育和文化部,其主要任務是幫助青年和兒童更好地參與文化活動,支持戲劇、舞蹈和音樂,最主要的還是支撐博物館,音樂戲劇和交響樂團,瑞士還注意創建一個文化環境同時,發展文化旅游,促進群眾文化活動的發展和業余文化組織,等等。政府支持的文化消費支出占文化的總消費的四分之一,四分之三的文化消費是由居民自己承擔,如廣播、電視、書籍、音頻、視頻、磁帶、報紙和雜志,等等,也就是說,這些是屬于根據市場機制來運行的文化產業。教育文化部資助支出超過70%的資金用在戲劇、音樂、舞蹈、歷史遺跡、展覽、文學和圖書館等。
二、我國文化產業的現狀及發展前景。
(一)文化產業行業定位
文化產業應該是屬于服務行業的。
世界經濟的發展說明,伴隨著經濟發展的產業結構應根據時代的發展進行不斷的調整。
后工業社會化的工業化社會,在歐盟被稱為信息社會和知識社會,但是其他發達國家則用了其他名稱,而服務行業扮演的比例將越來越高。而中國目前的服務行業只占國民生產總值的比例的33%,就業僅占就業總人數的27%。當前我國已經進入了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新階段,人們在基本滿足物質生活的需要的同時對精神文化產品和服務的需求呈現快速增長勢頭,多層次多樣化的特點。目前,中國的文化產業仍相對較低,在國民經濟的比例中還是很低的,因此,我國文化產業是一個具有增長潛力和良好的發展前景的行業。
(二)文化產業的合理位置
文化建設包括兩個部分,文化產業和文化事業,他們都應體現先進文化的方向,在繼承的基礎上發展一切優秀文化傳統,進行創新建設。但作為服務業的一部分,文化產業在當前經濟全球化過程中,要在突出中國風格的基礎上增加競爭力。加入WTO后,我國在服務貿易協定中對音頻、視頻、旅游等文化產業做出了承諾。在這種情況下,我們需要在音樂,戲劇,影視文學藝術等創作領域,通過適當的產業政策和競爭政策,打造出具有文化產業的綜合競爭力和競爭優勢的文化產業。5000年的我國悠久歷史和文化沉淀為我國創造有競爭力的文化產業奠定了良好的基礎,隨著中國經濟實力的提高,國際影響力擴大,精準定位市場的切入點,在良好的商業運作基礎上,我國的文化產業有可能成為一個新興的服務行業的重要組成部分。
(三)文化產業的政策分類
一般國際上把文化產業分為兩類:一是娛樂性質的流行文化,這種文化有很強的公共需求,這種文化產業的生產組織,大多是商業性質的,盈利目的很強烈對其文化價值和藝術價值不作要求。另一種是非營利性的文化產業,它包括古典音樂,嚴肅戲劇、詩歌、古典與現代藝術,舞蹈,多是一些比較“優雅”的門類,這種文化產品更多強調其藝術價值和精神價值。
不同的文化產業我們應該采用不同的發展政策。歷史證明:決定文化產業需求的是文化消費者的藝術趣味。“人們欣賞音樂、文學、戲劇和性能及其消費和愿意付出代價取決于人對知識和藝術的理解的程度”。這種對文化的趣味是要通過教育和經驗獲得的。因此,“高雅”藝術和公益文化也需要一定程度的政府的支持,這是發達國家對文化產業政策的基礎。對公益性文化事業、“高雅”藝術、經營性文化產業,政府應區分對待,應采取不同的政策發展。
我國已成為WTO成員,文化管理政策也需要調整和相應的加強。一方面要給非營利的文化組織必要的金融支持;另一方面,促進文化產業的發展,鼓勵文化生產、傳播、銷售等單位,在規范的法治下參與競爭。國家應該制定長期計劃和加強文化立法,使我國的文化產業充分參與競爭。國家應該制定長期計劃和產業政策。對文化產業,文化和管理體系,深化改革,加強文化立法。文化從業者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在該方針的指引下做到百花齊放百家爭鳴努力創造先進文化和藝術,建立與中華民族5000年的文化相適應而又體現時代精神文化產業,參與世界文化產業的充分競爭。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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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國際統計信息中心課題組.國外關于文化產業的界定[J].中國統計,2004(1)
論文關鍵詞:文化品牌;文化品牌鍛造;文化品牌戰略:文化產業
論文提要:當今文化產業的發展已走向文化品牌競爭新階段。本文以實現高起點的文化品牌戰略為目標,從文化品牌戰略規劃入手,根據實施文化品牌戰略的目標要求,對所面臨的問題作出詳盡分析,為實現文化品牌戰略創造條件,促進文化產業的振興和發展。
文化產業是一種在全球化和現代化、信息化和科技化、人文化和知識化的創造與消費的社會背景下所建構起來的新理念和新產業,同時也是一種在文化與經濟實現相融互滲的歷史條件下所形成的新實踐與新發現。它以創新為靈魂、以廣涵為特點、以提升為手段、以增值為目的,通過打破二三產業的原有界限,為經濟注入文化的內涵,對多種產業進行整合與提升,從而在二三產業的銜接、融合、易質與再生中實現創意化、高端化和增值服務化:它以促進文化創新和經濟發展為目的,并通過文化這個介質的特殊作用而在全社會推動精神與智能的發展,實現社會機理的創新與人力資本的升值。上述特點決定了文化產業是落實科學發展觀和實現均衡發展的具有前瞻性和戰略意義的時代選擇,文化產業給我們帶來了全新的理念,也為我們開辟了嶄新的天地,它使我們覓得了一條兩全其美的發展之路:既能實現經濟快速發展,又能實現經濟的綠色發展和可持續發展。文化對經濟的作用不是單向度的,而是全方位的。因為文化不僅涵寓著知識、技能、科學、倫理、道德與人文,而且也越來越主宰著經濟的運行機制、作用于人們的生活方式、代表著社會的發展趨勢。基于此,本文分析鄭州文化產業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并就此提出相應的對策。
一、文化產業的內涵及特點
文化產業是在全球化的消費社會背景中發展起來的一門新興產業,被公認為21世紀全球經濟一體化時代的“朝陽產業”或“黃金產業”。但是,人們對它的定義可謂“仁者見仁,智者見智”。2004年國家統計局在與及國務院有關部門共同研究的基礎上,制定了《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從國家有關政策方針和課題組的研究宗旨出發,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將文化及相關產業概念界定為:為社會公眾提供文化、娛樂產品和服務的活動,以及與這些活動有關聯的活動的集合。根據這一概念,文化產業的范圍為:一是為社會公眾提供的實物形態文化產品的娛樂產品的活動,如書籍、報紙的出版、制作、發行等;二是為社會公眾提供可參與和選擇的文化服務和娛樂服務,如廣播電視服務、電影服務、文藝表演服務等:三是提供文化管理和研究等服務,如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圖書館服務、文化社會團體活動等;四是提供文化、娛樂產品所必需的設備、材料的生產和銷售活動,如印刷設備、文具等生產經營活動:五是提供文化、娛樂服務所必需的設備、用品的生產和銷售活動,如廣播電視設備、電影設備等生產經營活動;六是與文化、娛樂相關的其他活動,如工藝美術、設計等活動。文化產業作為一種特殊的產業主要有以下特征:一是它應該具有提升人類生存,尤其是生活品質的內涵,更應該注重于提升人類精神生活品質的內涵;二是它應該具有可以進行商品性生產、流通以提供人們消費的特性;三是它應該與雖然可以提供人們消費但同時又具有商品性特征的某些純社會公益性文化事業(如公共圖書館)相區別。
二、鄭州發展文化產業品牌中的問題
2006年鄭州文化產業實現增加值82.6億元,增長12.2%(現價速度),占全市地區生產總值的4.1%,高于全省近一個百分點,占全省文化產業增加值的20.9%。從文化產業組成的三個層次看:核心層2006年實現增加值29.2億元,實際增長50.8%,占全市文化產業增加值的35.4%,共有從業人員4.3萬人,占全市文化產業從業人員的25.9%。相關層實現增加值44.4億元,實際增長5.0%,占全市文化產業增加值的53.7%,共有從業人員9.2萬人,占全市文化產業從業人員的54.6%。其中,文化用品、設備及相關文化產品的生產實現增加值30.3億元,在該層次中最多,同時從業人員以2.9萬人領先。核心層、層、相關層實現的增加值之比為35.4:10.9:53.7,從業人員之比為25.9:19.5:54.6。可見,文化產業的發展勢頭可喜,增長幅度較大。無論是實現的增加值,還是從業人員的數量都增長迅速,文化產業發展處于增長期,在整個國民經濟中發揮的作用也在增大。但是,我們在看到成績的同時也應該清醒地認識到其中的問題,具體如下:
1、缺乏系統的文化產業品牌建設觀念。在品牌建設方面,品牌定位不準確、形象模糊,再加上品牌延伸不足,內涵缺失。如鄭州,該市的文化品牌大多是孤立的,綿延3,600余年的商文化所賦予鄭州的不止是一個少林寺那么簡單,而這樣得天獨厚的“天時、地利”卻被人為地忽視了。寶馬這樣一個頂級的汽車品牌,竟然與服裝、表、眼鏡、領帶、筆,甚至化妝盒等這些時尚產品緊密相連。寶馬品牌下的系列生活用品,與寶馬車一同詮釋出了完整的寶馬世界:華貴,同時也是親近的。闡釋品牌精神的意義遠遠大于現實的商業利益。正確的品牌延伸要建立在品牌的核心價值之上,比如幾乎所有大牌時裝都會推出自己品牌的香水,因為香水往往被看作“服裝的最后一道工序”。但同時,品牌規劃缺失、推進無助,加上品牌設計滯后、人才不足,這些影響了文化產業品牌的建設。
2、文化產業品牌推廣方法陳舊,推廣策略不當。文化品牌是先進文化的結晶。一座文明城市更應當是文化建設高度繁榮的地方,而文化高度繁榮的地方,一定具有相當數量的文化品牌,這是由文化品牌的作用及影響所決定的。文化品牌是文化精華的濃縮,凝聚著人們的理想追求,多種文化品牌的疊加效應,能提升城市的文化品位,提升城市的新形象。品牌宣傳推廣力度不夠,依托歷史文化的品牌,因歷史文化植根于本土,本身就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響力。但在品牌推廣上,缺乏對文化品牌內涵的深入挖掘、找不準宣傳的切入點、感染力和影響力均不強成了文化品牌推廣的絆腳石。而在宣傳推廣的方式方法上,缺乏現代化傳播技術的應用是其成效不夠顯著的主要原因。
三、提升鄭州文化產業品牌的對策
振興文化產業,應從高起點的文化品牌戰略出發,從品牌的核心價值中提煉出品牌戰略主體思路,在鍛造文化品牌中構建鄭州文化品牌的基本框架,形成以低成本鍛造文化品牌、高起點構建品牌的戰略。
1、樹立文化產業品牌意識,貼近時代和生活。鍛造文化品牌,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從“文化強市”,建設“文化興市”等發展要求出發,樹立文化產業品牌意識。要注意本地市場的培育,依靠本地優勢把市場做強做大,更要注意開拓外地市場以及海外市場,只有把作為歷史文化名城的優秀文化產品推向世界,文化產業化發展才能獲得更為廣泛的空間。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的進程,文化品牌的鍛造要具有全球視野。同時,“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既要立足本土市場,放眼全球,將文化品牌的本土化和國際化相結合,又要面向本民族、本地區,把這些都結合起來發展文化產業。
2、對文化產業品牌進行清晰的市場定位。文化品牌的鍛造應遵循品牌管理所形成的系統聯系,在充分了解市場需求的基礎上通過品牌的市場定位,找出品牌的目標市場,并對目標市場作出具體的細分,借助于品牌鍛造固存的模式創新來鍛造文化品牌。有價值的文化品牌是具有靈魂而富有變化的,它以文化企業所具有的特質和條件進行量身訂做,因而具有不可復制性。這種品牌的鍛造又是以市場為導向的,它通過成功的市場定位,給企業帶來相對穩定的消費群。所以,文化品牌的鍛造,一定要以清晰的市場定位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