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9-25 11:25:13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專項審計和財務審計的區別,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關鍵詞:醫院 內部審計 問題 對策
隨著新醫改政策的實施,公立醫院迎來了前所未有的機遇和挑戰,要在新環境下獲得競爭優勢,必須重新審視自身,改善內部管理機制,不斷強化其核心競爭力,才能在日益激烈的醫療市場獲得持續穩定的發展。內部審計作為醫院管理系統的“保健醫生”,將處于越來越重要的地位。
一、內部審計概述
(一)內部審計定義
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于2002年賦予內部審計新定義,即內部審計是為增加組織價值,改善組織經營而進行的獨立、客觀的保證和咨詢活動。它通過系統的、科學的方法來評價和改善風險管理、內部控制以及治理的有效性、從而幫助組織實現自身的目標。我國內部審計協會則定義內部審計為“指導組織內部的一種獨立客觀的監督和評價活動,它通過審查和評價經營活動及內部控制的適當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來促進組織目標的實現”。由些可見,內部審計的定義國內外差異不大,其目的都是為了促使組織目標的實現,強調具有獨立性和客觀性,其職能上略有不同,國內內審采納了其監督評價職能,未采納咨詢職能。修訂的《衛生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規定》對衛生系統內部審計定義為“衛生系統內部機構和審計人員對本單位及所屬機構的財務收支、經濟活動的真實、合法性進行獨立監督審核的行為”。
(二)內部審計作用
醫院內部審計有助于強化醫院內部控制、改善醫院風險管理、完善醫院治理結構,促進醫院目標的實現。內部審計不同于外部審計,是醫院內部相對獨立的一種評價活動。通過常規審計,對財務收支及有關經濟活動進行監督,可以強化醫院領導和職工的法制觀念,嚴肅財經紀律,促進醫院合法進行醫療業務活動。通過內部審計,可以對內部控制系統的健全性、有效性進行測試,發現內部控制系統的薄弱環節,提出改進建議,對促進醫院完善內部控制,形成內部權責分明、相互制約的健康機制,提高整體管理素質和管理水平。
二、醫院內部審計工作中普遍存在的問題
(一)內部審計法規不夠健全
目前國家對醫院內部審計的規定,只有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頒布的《衛生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規定》,規定包涵了醫院內部審計原則性的規定,缺乏可操作性的執行細則,這種法規的滯后性,讓內審人員工作感覺無章可循,開展工作沒有統一業務質量衡量標準,只憑主觀經驗,難以得到領導的重視,難以得到相關部門的認可和配合,出具的審計報告更缺乏權威性和約束性。
(二)內部審計的獨立性不夠
獨立性是內部審計的靈魂,是本質特征。目前,公立醫院只有部分設立了獨立的審計機構,相當一部分未設立獨立的審計機構。設立獨立審計機構往往歸屬于財務科或醫院紀檢部門。醫院內審工作內容之一是財務審計,歸屬于財務科的內審機構獨立性太差,可謂先天不足,難以保證審計質量。紀檢部門的工作任務職能和內部審計有天攘之別,其工作對象更側重于人,歸屬于紀檢部門的內部審計也較難開展工作。另外還有些醫院沒有名義上獨立的內審機構,只設了專職審計員,內部審計小組,所謂專職也只是掛名,實際還兼職財務工作。內審只是為了應付各種檢查,保證檢查不失分。內審工作缺失獨立性,權威性更無從談起,不能實現對經濟行為和經濟活動的有效監督。
(三)內審人員職業素質不高
隨著醫院內部審計工作日趨重要,對內審人員的的職業素質要求也越來越高。要求內審人員要有較高的職業道德、過硬的業務能力、過人的溝通能力和撰稿能力。目前大多數醫院未引進審計專業的高等院校畢業生,內審人員均從財務崗位改行而來,這些人員從事審計工作后,往往審計視野較窄,思維模式未脫離財務模式,缺乏從廣度上深度上發現問題和分析問題的能力。并且內審人員總體年紀偏大,對日益信息電子化的審計行業顯得力不從心。溝通能力也較弱,內部審計工作的很多工作都需要通過溝通來完成,溝通能力是很重要的能力,它是有效開展審計工作的保證。大多數審計人員撰稿能力也弱,審計過程尚可,但撰稿能力差,審計報告質量不能保證,也使審計成果大打折扣。
(四)審計內容太過單一
從審計定義中理解,內部審計內容應包括財務審計、經營審計、專項審計等。而目前醫院開展的只是部分財務審計。每年的內審工作計劃往往是對幾個分支機構的財務審計,如醫院內部的食堂、基建等二級科室賬進行年度審計,專項審計往往配合財政的小金庫檢查先行開展內審工作,對經營審計這塊大多沒有涉及。內審人員將大部份精力用于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查證與監督上,對審計項目的合理性、有效性沒有深入分析。大多數醫院內部審計機構對預決算的執行、領導任期經濟責任、專項經費的管理和使用、經濟管理和效益情況方面的審計幾乎都不太涉及,這種現象產生歸因于醫院內部審計的定位較低、組織關系未理順、授權不夠等原因。
(五)內審工作成果未及時鞏固
筆者常聽內審工作人員抱怨:內審工作年年做,有誰看,有誰改啊!這句話道出了當今醫院內審工作的尷尬境地。審出問題了,也提出改進措施了,但有人改嗎?日趨復雜化的審計流程中,假設審計人員有責任心,也很有能力,發現了有價值的問題,提出了有價值的改進措施,也寫進了審計報告。但明年再審計,發現還是存在老問題。內審工作成果未及時鞏固。筆者認為這是關鍵問題,也是內部審計工作價值所在。
三、加強醫院內部審計工作的對策和建議
(一)健全內審法規
目前醫院內部審計人員可依據的法規有《審計法》、《衛生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規定》,完善的制度建設對內審工作至關重要。希望衛生主管部門能出臺定位較高的規章和可操作性的審計條例和實施細則,這樣醫院內審工作才能有法可依,進入規范化軌道。首先健全醫院內控制度,內控制度是貫穿醫院經濟網絡的免疫系統,內審人員需全方面審視,審視不相容崗位是否分離,授權是否恰當,牽制制度的執行情況。其次規范審計人員工作,對其工作質量定期考核,與經濟利益掛鉤,提高其工作積極性,多管齊下提高醫院內部審計工作質量。
(二)理順內審組織關系
目前醫院內審組織關系是最不清晰的,沒有獨立性的審計組織,難以發揮它的作用。建議內審機構要真正的獨立,至少列為職能科室,對醫院院長直接負責,或主管局委派到醫院,對主管局負責。這樣的審計機構有獨立性和權威性,才能真正的行使內審機構的職能。
(三)提高內審人員職業素質
不同素質的內審人員,內審工作質量也會有很大區別。因工作的面較大,內審工作人員的職業素質要求也是較高的。首先人品好,內部審計牽涉到經濟網絡的方方面面,要有較高的職業道德,需注意信息的保密。內審人員知識面要廣,學習能力強,不僅要懂財務、懂工程、更要懂管理。還有情商高,溝通能力強,和人打交道,通過有效溝通,才能發現問題,找到解決問題的方法。建議醫院引進審計專業優秀本科生,并加強內審工作人員繼續教育,年年考核,及時更新知識體系,引導內審人員參加國際注冊內部審計師(CIA)的考試,通過考試,擴大知識視野,提高職業素質。
(四)豐富內審工作內容
目前醫院內審工作內容往往局限于財務審計部分,對經營審計和專項審計大部分沒有涉及。從醫院經濟網絡運行情況看,開展經營內部審計和專項內部審計非常必要。經營內部審計也是組織效率審計,全面審計組織運行是否處于良好狀態,及時發現組織處于不佳狀態的節點或需完善的流程,提出審計意見并提出改進方案,提供有價值審計信息給醫院管理者。專項審計是針對某個項目的審計,對組織認為較重要的部門或事項進行的審計。筆者認為專項審計不是補漏洞,而是突出重點的審計,它是內部審計的重要組成部分。
(五)鞏固內審成果,把工作落到實處
所謂審計成果,筆者理解為:審計過程發現了問題,分析了問題,提出了解決問題的方法,這些均體現在審計報告中,審計成果是到底改了多少?目前內審工作大多務虛不務實,導致審計成果大打折扣。相信健全了內審工作組織關系,理順了內審工作組織關系,內審的獨立性權威性大幅提高,內審成果也能體現其價值感。建議把內審改進執行情況納入醫院各科室績效考核體系,定性定量評價,輔以激勵政策,鞏固內部審計成果,把工作真正做到實處。
綜上所述,現階段的醫院內審工作的確還存在著種種問題,隨著醫院業務的迅速發展,也越來越需要內部審計這位“保健醫生”,相信在有關部門的重視下,內審工作會步入規范化軌道,日益完善,發揮它的重要作用。
參考文獻:
【論文摘要】本文通過清產核資程序與一般年報審計程序的對比,簡略論述了清產核資審計的程序、重點,與年報審計的異同以及難點等。
一、清產核資專項審計
根據《國有企業清產核資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所謂清產核資,是指國有資產監視治理機構根據國家專項工作要求或者企業特定經濟行為需要,按照規定的工作程序、方法和政策,組織企業進行賬務清理、財產清查,并依法認定企業的各項資產損溢,從而真實反映企業的資產價值和重新核定企業國有資本金的活動。清產核資的內容包括帳務清理、資產清查、價值重估、損益認定、資金核實和完善制度等。清產核資工作可根據國有資產治理部分的要求或企業實際情況提出申請實施。例如,企業分立、合并、重組、改制、撤銷等經濟行為涉及資產或產權結構重大變動情況的;企業會計政策發生重大更改,涉及資產核算方法發生重要變化情況的;均可進行清產核資工作。
企業要聘請社會中介機構對清產核資結果進行專項財務審計和對有關損溢提出鑒證證實;社會中介機構根據企業清產核資的結果,出具經注冊會計師簽字的清產核資專項財務審計報告并編制清產核資后的企業會計報表。所以清產核資專項審計是特殊目的審計,作為社會中介機構應當按照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履行必要的審計程序,認真核實企業的各項清產核資材料,并按規定進行實物盤點和賬務核對。對企業資產損溢按照國家清產核資政策和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損溢確定標準,在充分調查研究、論證的基礎上進行職業推斷和合規評判,提出經濟鑒證意見,并出具鑒證證實。
二、清產核資專項審計與年報審計的區別
清產核資專項審計與年報審計不同,它是在企業會計報表審計的基礎上,著重對企業清產核資的范圍、內容、過程、法律依據、清產核資資料和資產產權真實性以及財產損失依據進行鑒證。清產核資專項審計是伴隨著清產核資工作而展開的,主要與年報審計有以下區別:
1、審計目的不同
年報審計的目的是對公司或企業的年度會計報表的公允性、正當性、一貫性等“三性”發表審計意見:即會計報表的編制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及國家其他有關財務會計法規的規定;會計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公允地反映了被審計單位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會計處理方法的選用是否符合一貫性原則。而清產核資審計的目的是對企業清產核資基準日的相關資料進行審計核實,并對企業核查出的各項資產損失及申報待核銷凈損失的處理預案的真實性、合規性發表審計意見。
2、審計范圍不同
年報審計的范圍為公司或企業的年度會計報表、帳簿及憑證等會計資料及其他資料,包含合并報表及母公司報表;清產核資審計的范圍為國有企業的基準日會計報表以及涉及資產治理、財產損失認定、勘查、資產產權、價值鑒定和資金核實、債權驗證等多方面的資料。即清產核資所審計的范圍要比年度審計范圍更加廣泛、更加細致和明確。
3、審計依據不同
年報審計的依據是《中國注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及相應會計制度、審計業務約定書等;清產核資審計的依據除上述依據外,還有《國有企業清產核資辦法》、《關于印發中心企業清產核資工作方案的通知》、《關于印發<國有企業資產損失認定工作>的通知》、《關于印發<國有企業清產核資工作規程>的通知》、《關于印發<國有企業清產核資資金核實工作規定>的通知》、《關于印發<國有企業清產核資經濟鑒證工作規則>的通知》(、《關于國有企業執行<企業會計制度>有關財務政策題目的通知》、《企業財產損失財務處理暫行辦法》以及其他相關文件。
4、審計的重點和要求不同
清產核資審計中,我們在計劃時不確定重要性水平,而是在基準日會計報表帳面審計的基礎上,重點對企業實物資產的清查和企業債權債務的核對、詢證以及對企業損失掛帳進行核實,協助和督促企業取得損失掛帳所必須的外部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據,其他中介機構出具的經濟鑒證證實,以及提供特定事項的內部證實,并對其真實性和合規性進行審計。具體審計重點包括(1)貨幣資金:帳實是否相符,是否存在帳外現金;銀行未達帳是否正常。(2)應收款項:是否真實存在,壞帳損失按新、老制度確認依據等。(3)存貨:帳實是否相符,存貨所有權認定,是否有積存、殘次存貨等。(4)固定資產:帳實是否相符,清理出已提足折舊的固定資產、待報廢和提前報廢固定資產的數額及固定資產損失、待核銷數額,對盤盈、盤虧、租出、借出和未按規定手續批準報廢或轉讓出往的資產的清查等。(5)在建工程:長期掛帳但實際已經報廢項目等的清查。(6)對各項待處理資產損失形成的原因,申報審批程序及處理意見是否符合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及相關政府部分的有關規定進行清查。(7)資產損失、資金掛帳的認定工作。
5、審計的方法和程序多
年報審計是按照業務循環或會計報表科目在符合性測試的基礎上進行實質性測試,采取抽查方式對會計報表余額進行認定;清產核資審計,主要是在企業年度會計報表審計的基礎上,重點進行帳務清理審查,資產核實清查,重估價值鑒證,損益認定審計,結果申報審計,資金核實審計,帳務處理審計,完善制度審計等。特別是對資產損失按原制度和新制度分別就確認證據、條件等要進行認定。
6、重視資金核實、實物資產的盤點、價值鑒證工作
年報審計時,由于時間等因素,我們通常依據公司或企業提供的資產盤點清單認定帳面的存貨、固定資產等實物資產;清產核資審計時,我們重視實物資產的抽查盤點工作,關注因實物資產的毀損、報廢及其他原因形成的潛虧情況,同時,年報審計時對往來款項一般是函證部分大額款項,在清產核資審計時,我們要對往來款項逐一函證,落實款項的真實性和存在性,對有爭議的債權要認真清理、查證、核實,重新確認債權關系。
7、審計調整
年報審計中,我們對于超出重要性水平的事項提請公司或企業調整有關帳目,并相應調整年度會計報表。假如公司或企業拒盡調整,我們將視未調整事項對整個會計報表的影響程度出具不同意見的審計報告;清產核資審計時,我們不考慮重要性水平一律按要求調整,但企業要根據國有資產監視治理委員會清產核資資金核實批復文件以及國家現行的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帳務處理,處理完畢后要上報處理結果。
三、結束語
清產核資工作是政策性很強的工作清產核資工作的目的是為了全面摸清企業經營性資產“家底”;全面清查核實各項資產損失情況,依據清產核資政策規定解決企業歷史遺留題目,為促進國有企業改革和加強國有資產監視治理創造條件;全面清查核實非經營性國有
資產轉為經營性國有資產和已改制企業剝離、托管的國有資產;做好資不抵債或難以持續經營企業的清查工作,為國有企業全面執行企業會計制度打下良好基礎。嚴格地說,清產核資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必然選擇和必經途徑,是國有企業改組、改制的基礎。隨著清產核資的廣泛開展,清產核資專項審計業務也將成為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業務的新拓展。在國有企業分立、重組、改制和主輔業分離的不斷深進和發展過程中,清產核資專項審計也將在實踐中得到完善和發展。
一、經濟效益審計的內涵
經濟效益審計不論稱為管理審計、業務經營審計、績效審計,或是其它的詞匯,其內容則都包括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即通常所說的“3E”審計。那么,什么是“3E”審計的含義呢?英國國家審計署在1983年公布的《國家審計法》曾經做出如下解釋:
1.經濟性,是指對一項活動,在關注保證其質量的前提下將其資源消耗量降到最低水平。
2.效率性,是指產品、服務或其他形式的產出與其消耗資源的關系。
3.效果性,指既定目標的實現程度,以及一項活動的實際效果與預期效果的關系。
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三者之間的關系是辯證統
一、缺一不可的。這三者最終都要以實現企業經濟效益最大化為根本目標,通過從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三者之間的相互關聯中進行的審查和評價,足以表明和確定企業經濟效益的優劣,從而得到客觀、公正、的審計結果。
要正確理解經濟效益審計的涵義,首先要弄清楚經濟效益審計與財務審計的關系。經濟效益審計與財務審計之間既有同,又有異。它們的相同之處表現在都是對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經濟性的監督和評價。它們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對象不同,經濟效益審計的對象是各種經濟資料和有關的技術經濟資料、經營管理活動;而財務審計的對象僅僅是財會資料和財務收支活動。
2、目的不同,經濟效益審計通過審查各種經濟資料和技術經濟資料,評價單位的經營管理活動是否經濟,是否合理,是否有效益,并提出改進意見;而財務審計則審查財會資料是否真實正確,審計財務收支是否合理合法。
3、職能不同,經濟效益審計具有建設性和防護性職能以建設性為主;而財務審計具有防護性和建設性職能,以防護性為主。
4、依據的標準不同,經濟效益審計的標準是有關法律、財經法規和制度,以及計劃、目標、定額、技術經濟指標、同行業同類指標;財務審計以有關法律、財經法規和制度為標準。
5、方法不同,經濟效益審計除運用財務審計方法外,還利用經濟數學方法和現代管理方法,既進行事后審計,也進行事前審計;財務審計則通過檢查、調查和分析等方法,審查會計賬薄和財務報表,分析財務指標,以事后審計為主。
由此可見,經濟效益審計是財務審計的深入和發展。開展經濟效益審計往往從財務審計入手,即從審查資金、成本、利潤的情況入手,然后再深入到全部經濟活動和經營管理中去。當然也不能把經濟效益審計與財務審計等同起來,而忽略他們之間的區別。
其次,還要分清經濟效益審計與企業經濟活動分析的關系,企業經濟活動分析是企業內部人員根據核算資料,運用各種經濟指標,對企業生產經營狀況進行分析研究,從而有利于企業改善經營管理做出正確的經營決策。企業經濟效益審計的程序、方法、指標和標準與企業經濟活動分析非常類似,但二者也具有明顯的區別。
1、兩者的性質不同,經濟活動分析的本質是企業經營管理活動,是構成企業管理活動的一個組成部分,履行的是管理職能。而經濟效益審計是企業內部的證實監督活動,履行的是監督和評價的職能。
2、兩者的主體不同,經濟活動分析是具體從事企業經營管理活動的人員來開展的,可以說是一種內部的自我分析和評價活動,由于是自己評價自己的管理行為,因此在評價中難以做到客觀和公允,經濟效益審計人員作為企業的獨立機構,對企業經濟效益進行審查和評價,在某種意義上說是一種準外部的審查和評價活動,相對于經濟活動分析根據有客觀性和公允性。
3、兩者的側重點不同,經濟活動分析對企業經濟效益的分析側重于事后分析,根據取得的核算結果資料分析其影響這一結果的各種因素。而經濟效益審計是企業經濟活動全過程審計,他不僅對事后效益審計,也對事前、事中的效益進行審計,他可以將審查和評價的活動延伸到決策、預算和控制。
可見,經濟活動分析與經濟效益審計既有聯系又有區別,他們各司其職,不能互相替代,也不是重復性工作,他們相互促進,都是提高經濟效益的方法之一。
二、經濟效益審計的方法
由于經濟效益審計要對經濟活動和管理活動的效率、效果和經濟性進行檢查、評價,因而經濟效益審計的方法具有系統性和廣泛性,涉及經濟數學、管理、統計、分析等多種學科的調查、分析、測試等系統性方法。開展經濟效益審計的主要方法有:
1、審計查證法。包括常規技術方法和現代管理方法。常規方法借鑒了財務審計的有關方法,如審閱法、順查法、逆查法、核對法、函詢法、盤點法和抽樣法等,現代管理方法借鑒了現代管理的技術方法如:①與預測相關的方法。定性的如集合意見法;定量的如回歸分析法、自適應模型預測法、時間序列預測法等。②與決策相關的方法。量本利分析法、線性規劃法、邊際分析法等。③與計劃、控制相關的方法。投入產出法、項目評估技術等。
2、審計分析法。包括對比分析法,因素分析法、結構分析法、平衡分析法、敏感性分析法、多因素聯動分析等。
3、審計評價法。包括定性的方法和定量的方法。定性的方法通常采用的是成功度評價法,它是依據評價專家或專家組的經驗,對項目的成功程度做出定性結論,也即通常所說的打分制。項目的成功度可分為五個等級,完全成功、成功(A)、部分成功(B)、不成功(C)、失敗(D)。定量的方法主要有差額評價法,對比評價法,綜合評價法。
三、經濟效益審計的評價指標體系
效益審計評價指標體系是審計機構及其審計人員在效益審計中判斷是非、衡量和評價效益高低優劣的準繩,是進行效益升級的重要依據,要提高效益升級的深度和質量,必須建立科學的評價體系,這才能保證審計評價的客觀性和審計建議的前瞻性和可靠性。
正確確定評價企業經濟效益的指標體系,對于真實反映、合理評價企業的經濟效益狀況至關重要。建立評價經濟效益的指標體系,需遵循以下幾點原則:①全面性原則。指標的設計既要能反映企業財務成果和經營狀況,又要能反映企業管理水平和經營能力。因而,既要有財務指標,也要有非財務指標。這樣,可避免審計評價工作出現遺漏,能從不同角度對企業進行全面、綜合的考核和評價。②科學性原則。指標的設置既要考慮指標自身的科學合理性又要結合企業實際、遵循客觀規律,既要有動態指標又要有靜態指標,既要有定性指標又要有定量指標。③可操作性原則。評價指標的設置應該簡略、清晰,便于操作和考核。無論是指標所包含的內容,還是指標的計算,均力求簡單,易于使用。除以上主要原則外,還應遵循普遍適用性原則以及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原則。
評價企業經濟效益的指標體系是由多個具體的指標所構成,主要包括綜合性指標和單項指標兩大類。綜合性指標主要是資本收益率、社會貢獻率和資產報酬率等。資本收益率是從投資者獲取凈利潤的角度評價企業的經濟效益狀況;社會貢獻率是從企業向社會所作貢獻的角度評價企業的經濟效益狀況;資產報酬率是從全社會的角度評價企業的經濟效益狀況。考核經濟效益的單項指標主要有銷售利潤率、資本保值增值率、資產負債率、流動比率和速動比率、應收帳款周轉率、產值利潤率、勞動生產率、產品質量、材料利用率、材料消耗定額完成程度、設備利用率等,此外還包括上級下達或本級確定的關鍵業績指標。
效益審計的評價指標與審計項目的目標緊密相關,過于簡單,不能全面系統地反映被審單位的整體財務狀況,但過分夸大復雜的量化指標在效益審計評價中的作用,并且試圖建立一卡通式的評價指標體系,也是不現實的。由于各企業的具體情況不同,所以,在考核企業經濟效益時,所運用的考核指標也不同;就某一項具體的指標而言,其運用過程和要求也是有區別的。在考核企業經濟效益時,應注意將上述指標作為一個完整的指標體系來運用,防止片面地、僵化地運用這些指標。否則,便不能得出正確的結論。
四、經濟效益審計的依據和標準
在經濟效益審計的過程中必須有一個指導審計活動、衡量被審計事實、鑒定經濟效益質量的標準,這就是經濟效益審計評價標準。經濟效益審計的評價標準首先是一個以財務指標和技術經濟指標為主體的標準體系。其次,在經濟效益審計過程中,其評價標準的適用性和有效性是以特定的時間、環境、條件及被審計單位的業務經營和管理水平為基礎的。再次,經濟效益審計評價標準也具有相對性。由于各地區的經濟發展不平衡,每個時期的經濟勢態不一樣,每個企業的具體情況不同,同一標準運用于某企業得出某種結論,而運用于另外一企業,則可能會得出另一結論,甚至是相反的結論。最后,財務審計所依據的標準大多具有強制性,而經濟效益審計的評價標準則是指導性的。在實際工作中,審計人員應注意所選用標準的相關性、完整性、時效性等,以保證得出準確的審計結論。經濟效益審計的依據和標準主要有:
1、國家的方針、政策、法令、制度。它是經濟效益審計的首要標準,只有在遵循國家的方針、政策、法令、制度下取得的,才是真正的效益,才能保證企業的長遠效益。
2、各種計劃、指標、預算、定額。這是經濟效益審計中采用最多的一類審計標準,這類標準是針對被審計單位的實際情況指定的,具有較強的可比性,也較能反映企業的實際水平。
3、前期的審計標準。它是指被審計單位以前開展經濟效益審計時所制定和運用的標準,是審計人員制定本期經濟效益審計的參考依據。前期的經濟效益審計標準具有延續性,在它的基礎上制定本期標準,可以節省人力、物力、和財力。
4、本單位或國內外同行業的歷史先進水平與平均水平。這類指標也是用來考核被審計單位經濟效益高低的標準之一。它們是對計劃、指標、預算、定額等標準的補充,從而使經濟效益審計的標準體系更加完整、全面。由于這類標準的時間跨度較大,在運用時,應考慮各種客觀因素的變化,如物價變動等。
5、科學測定的經濟技術數據。這類標準主要用于評價新產品及新工藝的經濟效益。由于新產品新工藝的效益沒有相應的歷史資料可以比較,同時、同行業又無同類的指標可以參考,要評審它們的經濟效益,就得借助于科學技術來測定。因此,它是經濟效益審計中采用的一種特殊標準。
五、經濟效益審計的程序
企業經濟效益審計程序包括準備階段、實施階段、報告階段和后續階段,每個階段都應遵循一定的程序,靈活運用恰當的技術和方法。
準備階段:審計項目確定后,就要按照審計項目的具體要求,適當配備財會人員、經濟管理人員和工程技術人員或有相應技術特長的審計人員,成立審計組,收集資料,進行實地測試;確定重點,制定審計方案。
實施階段:圍繞重點進行審計調查,并對影響經濟效益的有關數據進行取證;在企業存在的諸多問題中找出影響經濟效益的主要癥結,結合有關的資料、數據、情況,分析問題產生的原因,得出正確結論后,提出改進措施和建議。實施階段包括詳細調查了解、實施審計測試,收集審計證據、編制審計工作底稿,醞釀審計意見三個方面的工作。
報告階段:主要是將審計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情況歸納整理,進行分析評價,撰寫報告,征求單位意見、作出審計結論、立卷歸檔。值得關注的是,企業經濟效益審計報告不同于財務審計報告,它的目的不是為了證實財務狀況的真實性,而是為了揭示被審計單位經濟效益的高低及其原因,并做出評價,提出建議或措施。在多數情況下,由于被審計業務的專業性強,往往不能提出直接證據來論證審計報告的結論,為了使審計報告具有充分的說服力,需要廣泛地運用間接證據和推理證據,這都需要在審計報告中加以詳細的說明。審計報告一般應具備背景資料、審計結論、論證結論的證據、改進的建議或措施等內容。
后續階段:后續階段是指審計項目完成,經過一段時間后,對審計建議和改進措施的執行情況進行回訪性審計的過程。主要是檢查被審單位對于審計機構針對審計中查出的問題和弊端而提出的改進意見和建議的落實情況,同時也檢驗審計機構提出的改進措施是否可行,被審單位采納后,企業管理是否得到加強,經濟效益是否得到提高。
當前,經濟效益審計已成為審計工作的發展方向,現實中的審計工作重點也已逐步由真實性、合法性向效益性轉變移,但就目前來講,企業審計部門開展經濟效益審計還處在零散的、單個的,還沒有形成系統的、規范的、完全獨立的審計類型,大多在財務收支審計以及其他專項審計中反映出一些效益審計問題。為此,新時期的審計工作者必須堅持解放思想,與時俱進,開拓創新的精神,緊緊圍繞經濟效益這一中心,不斷探索經濟效益審計工作發展的新領域,新方法,新路子。
一、園林項目審計的必要性
城市園林建設項目具有投資大、資金流動環節多、涉及部門多、規模大、建設周期短,項目多而分散,以及施工中不確定因素多等特點。單一靠建設單位財務和工程技術部門來對工程進行管理是不夠的,必須要有審計部門的配合、監督和檢查,才能確保工程建設的各項資金的合理使用,杜絕違章、違紀問題的發生,避免“人情工程”、“腐敗工程”的出現。
同時,由于城市園林建設項目是由政府投資建設的社會公益性工程,其資金使用具有專一性。因此,對這部分資金進行專項審計是十分必要的,它能夠使專項資金得到完整、準確、真實的反映和監督,保證專項資金合法運用,提高投資的社會效益。
二、園林項目審計的特殊性
園林建設項目存在特殊性。一是規模大小不一,投資差別大,既有投資幾萬、幾十萬的,也有投資幾千萬到上億元的。二是管理難,由于園林項目的綜合性強,綠化苗木種類多、變化大,使建設的難度和造價沒有必然的正比關系,給管理造成很大難度。三是前期手續不完善,現階段我國園林建設項目大多具有很強的政府意識,從立項到實施往往較為倉促,審批手續往往不完善。四是周期短,受周圍環境影響較大,作為藝術性較強的工種,建設園林工程時,需要根據實際環境不斷變更原有設計;再加上植物品種和規格往往難以實現,因此園林建設項目的不可預見性較多。五是園林工程的相關規范不完善,定額修訂滯后;在園林工程中常運用新材料、新設備、新技術等,都對工程造價的審核造成難度。
城市園林建設項目的審計對象是參與建設的各有關職能部門和建設單位的財務機構。審計內容為城市園林建設項目的立項、計劃、招投標、施工、驗收諸環節中有關財務方面的管理和監督,以及城市園林建設項目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評價等。具體指資金來源的可靠、合理性,估算、概算、定額、取費標準、工程量是否合理合法,設計變更的原因及對財務決算的影響等。審計程序大體可分為事前、事中、事后審計。
三、園林項目審計的內容及程序
傳統審計范圍狹窄,目的單一,審計人員只是圍繞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其監督作用十分有限。但今天對于園林項目的審計已不再是單純的查錯糾弊,而更加注重通過審計揭示行業存在問題,分析問題原因,并提出意見或建議。
城市園林建設項目審計需要“法制化、規范化、制度化”。由于園林項目審計范圍沒有統一標準,且受審計對象的規模、復雜性和多樣性等因素的制約,需要涉及多個部門、單位,運用多種審計方法與手段,而現行的法律法規尚沒有對審計的時間及程度作出具體規定。因此,需要以法律形式明確各相關單位對城市園林建設項目進行審計所應負的責任和應承擔的義務,以避免出現目前審計調查過程中經常遇到的被審計單位拒絕配合和拖延時間等情況發生,保證審計工作正常、有序地開展。
關鍵詞:新常態;內部審計;實踐;思考
隨著我國經濟進入新常態,如何加強內部審計工作,努力創建國資監管新模式的探索也愈加緊迫。金華市國資委受市政府委托,對市政府授權國有企業履行出資人職責,對加強內部審計工作進行了一些研究與嘗試。
一、內部審計工作與社會經濟發展緊密相連
(一)內部審計工作與當時的社會經濟發展現狀緊密相關
2010年底前,社會經濟發展處于快速增長期的末期,企業經濟增長屬于外部擴張式、外延式增長,企業內部審計工作的重點更多偏向影響企業外部經營規模擴張的因素。
2011年-2014年,企業經營發展關注的重點與目標轉向了內部擴張式,通過各項管理手段降本增效,提升增長質量,相應地,企業內部審計工作的重點更多的是偏向影響降低企業成本費用、經營風險的因素。
2015年以后,社會經濟發展開始進入新常態,經濟增長速度有所放緩,經營風險有所增加,企業經營發展關注的焦點轉向加強企業內部管理規范,尤其是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與執行有效性,執行有關規定的情況等。相應地,企業內部審計工作的重點是企業內部管理的規范性評價。
(二)金華市國資委內部審計工作的開展情況及存在的不足
2007年底,金華市國資委從市財政局正式脫鉤,作為市政府特設機構,對市政府授權市國資委的市屬國有企業履行出資人職責。成立之初,金華市國資委內部審計工作主要是通過查閱企業自行委托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資料為主,以審計報告中披露的事項為線索,查找企業經營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與風險,并結合定期或不定期的財務專項檢查。此時開展的內部審計工作可以為確定企業資源整合方案提供決策參考作用。但是由于年度財務報告由企業自行委托,難免會存在中介機構為維護客戶關系而應企業要求不完整披露有關事項的風險,客觀性受到了影響,市國資委因未能完全掌握企業實際情況而在決策時容易產生偏差。
為進一步保證社會中介機構的獨立性和客觀性,按照國務院、浙江省政府和金華市政府工作部署,從2011年開始在金華市國資委監管企業試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中單獨安排一部分資金專項用于市屬國有企業年度財務報表審計費用支出。為進一步保證審計工作質量,2012年4月,金華市國資委通過公開招標,建立了社會中介審計機構庫,以三年為期,到期重新招標。由市國資委直接委托中介機構對市屬企業進行審計,保證了審計工作的客觀性,并且在審計過程中建立了與審計人員直接溝通機制,有利于市國資委深入了解企業實際經營情況,這一段期間內部審計工作的主要載體為企業年度財務報告、經濟責任審計報告及工資總額執行情況審計報告,輔之以管理建議書的形式。同時要求企業根據管理建議書中提出的問題進行整改。由于部分資產涉及歷史遺留問題,僅憑企業自身難以解決,因此該類問題久拖未決,嚴重的已影響到企業持續經營。整改反饋也僅是通過企業上報的審計整改報告來體現,未對審計整改再監督,內部審計工作質量與效果也打了折扣。此外,由于分年度財務報告審計、工資總額審計、經濟責任審計,審計次數至少兩次,增加了企業應付審計工作的壓力。經濟責任審計與其他審計工作由不同處室分別布置,審計人員往往不是同一批人,加上審計時溝通不暢,造成各項指標數據不一致,對制定國有資產監管決策和企業經營業績考核帶來了不良影響。
2015年以來,金華市國資委根據企業現狀及監管需要,對審計模式進行了調整,年度財務報告由企業自行委托審計并支付審計費用,將經濟責任審計、工資總額審計及其他需要了解掌握的審計內容整合至財務專項審計,審計時間安排在企業完成自行委托年度財務報表審計結束后,一般從3月初開始,至4月底出具正式審計報告。一方面對企業自行委托的年度財務報表數據進行復核,另一方面又得到了需要的數據信息,這對金華市國資委加強下屬國有企業審計監督帶來了積極意義。
二、經濟新常態下內部審計制度與模式的創建
(一)內部審計制度聯動機制的建立
為提高審計效率,加強數據口徑一致性及利用率,金華市國資委建立了一套內部審計制度聯動機制。一是建立審計內部聯動機制。由營運監控與統計評價處牽頭,整合產權管理與業績考核處、企業改革與發展處、機關黨委等審計需求,以文字或表格的形式統一數據口徑。二是提高審計過程參與度,建立與主審人員溝通機制。每次審計工作開始前制定審計工作方案,由市國資委有關處室人員擔任審計組組長,負責審計總體事項協調與溝通工作。社會中介機構委派的注冊會計師擔任主審人員,由其負責具體的審計實施過程。三是建立審計組與企業書面溝通機制。由審計組將未能合理確定或有異議的審計事項以簽證單的形式書面反饋至企業,由企業書面反饋至審計組,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審計報告初稿后,書面征求企業意見,以盡量做到審計留痕,增強審計結論的可靠性與客觀性。四是建立審計組與市國資委審計匯報溝通機制。各審計組在完成外勤與資料整理之后,由市國資委相關處室負責人及委領導聽取各審計組審計情況匯報,及時回復審計過程中發現的重大問題或重大事項。五是建立審計溝通交流群。為方便審計溝通交流,建立了交流群。借此,各審計人員可及時了解審計要求,交流審計中發現的普遍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