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9-25 11:24:17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標準,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現行安全生產法律體系存在的問題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陸續制定并頒布了安全生產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地方性法規和地方政府規章,確實已經初步建立起了安全生產法律體系的基本架構。但該法律體系在運行的實效上,與當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安全生產形勢的客觀需要還存在一定差距。1.部分法規、規章缺失我國的社會經濟發展模式正發生著巨大變化,企業間的兼并、收購、分立或重組不斷發生,國家產業結構不斷調整……安全生產工作需要面對未曾有過的新情況、新問題和新矛盾。在具體的生產過程中,我國的生產企業普遍存在安全事故應急處理能力不足、職業病預防措施不到位等問題,因此,急需加強并規范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市場安全準入、職業危害預防防治、安全生產中介服務等方面的工作,目前這些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有不少尚未制訂,無法滿足安全生產的需要。2.部分立法質量不高由于立法前期階段的調查研究做得不夠充分,草案的征求意見范圍也不夠廣泛,立法的社會公眾參與度較低,導致現行部分安全生產法規、規章的立法質量不高,可操作性和實效性不強,基層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執行起來有難度。3.法律法規、規章更新不及時受立法機制和立法技術等因素制約,現行有效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中,有的頒布實施已經十余年仍未進行任何修訂,已經不能適應當前安全生產形勢的需要,不利于依法治理安全生產。如安全生產事故法律責任追究過輕、事故受害者及其家屬獲得賠償較低就是其中比較突出的表現。4.安全生產標準法律強制力不足安全生產標準是安全生產的生命線。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國家制定出臺了一系列安全生產標準,對促進安全生產確實起到了積極作用。據統計,以煤礦安全標準為例,現有煤礦生產標準715項,現行496項,廢棄183項,廢止26項,即將實施10項;其中煤礦安全生產標準81項,現行73項,廢止8項[2]。我國《安全生產法》明確要求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執行安全生產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這些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可以視為我國安全生產法律體系的組成部分。但這些標準還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立法,沒有以法律法規的形式予以頒布實施,法律強制力也有所欠缺。
我國安全生產法律體系的完善
1.《安全生產“十二五”立法規劃(征求意見稿)》目前,國家出臺了《安全生產“十二五”立法規劃(征求意見稿)》,該規劃試圖“加快制定修訂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監察條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條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條例等四部法律、行政法規;啟動制訂修訂安全生產法、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塵肺病防治條例等三部法律、行政法規;完成60多部規章的制訂修訂”。規劃提出,“要加強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冶金等重點領域的立法,加強中介機構、應急管理、職業健康監督檢查等重點工作的立法”,目標是“力爭到2015年末建成基本完善的具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安全生產法律體系”。2.對《安全生產“十二五”立法規劃(征求意見稿)》的修改與補充筆者嘗試對安全生產法律體系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其規制的內容進行歸納,將其劃分為八個大類。①生產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這無疑是安全生產法律體系中的最重要內容,安全生產的日常內容就是生產管理,因而事關生產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實際上就是安全生產法律體系中的主體部分。當然,生產管理還可以進一步細化、細分為生產規程、職能管理、科技支撐、監管監察、事故處理、事后賠償等方面。正是因為這一方面是安全生產真正的主力內容,太過重要,所以綜觀目前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安全生產“十二五”立法規劃(征求意見稿)》,對此考慮得都比較科學完備。不過筆者認為,現有法律法規、規章和“十二五”立法規劃對事故處理和事后賠償這一部分的考慮略顯不足,這部分如果缺乏明確而科學的法律支撐,會對平撫家屬情緒、安定職工人心、盡快恢復生產、盡量減少損失造成不小的負面影響。所以,理應制訂相應的事故處理和事后賠償法規。②應急處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在我國當前初步成型的安全生產法律體系中,應急處理方面的法律法規非常缺乏,常常在安全事故發生之后,名義上啟動了“突發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但實際上往往組織不力、調度不靈、現場混亂。雖然《安全生產“十二五”立法規劃(征求意見稿)》中提出了在行政法規層面制訂《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條例》,但僅靠這一部法規難以解決所有的事故應急處理問題。“十二五”立法規劃中把《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現場管理辦法》納入安監總局的部門規章,筆者認為,這樣的立法層級難以保障現場應急救援調動的強制執行力,應以國務院行政法規的形式予以頒布實施。③勞動保護與衛生防護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安監總局和衛生部已有部門規章予以一定程度的保障,目前需要進行適時修訂和一定程度的規章制定,“十二五”立法規劃中已經作出了考慮。如修訂《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安監總局和衛生部聯合修訂);制定《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監督管理辦法》(安監總局和衛生部聯合制訂)等。④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現有的法規、規章在這一方面有所涉及,但不夠完善,“十二五”立法規劃中作出了較為適當的考慮。如制訂《注冊安全工程師條例》、修訂《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等。⑤中介服務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現有的法規、規章在這一方面的規定顯著不足,更談不上完善,“十二五”立法規劃中作了相應的立法規劃,如制訂《非煤礦山外包工程管理辦法》、制訂《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管理辦法》等。⑥安全評價與市場準入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在我國當前初步成形的安全生產法律體系中,安全評價與市場準入方面的法律法規是比較缺乏的,已有的少量規章也早已不盡合理。雖然安全生產“十二五”立法規劃中提出了修訂《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和《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與竣工驗收辦法》,但恐怕仍難以應對現實需要。筆者認為,應當制訂《煤礦企業安全評級實施辦法》、《礦用設備產品安全認證管理規定》等規定用以規制安全生產、特別是矛盾突出的礦山安全評價與市場準入。⑦財政支持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安全生產“十二五”立法規劃中把《安全生產應急物資儲備和征用管理辦法》納入安監總局的部門規章,就現實情況來看,這樣的立法層級難以保障其現場應急救援調動物資、財力的強制執行力,應以國務院行政法規的形式予以頒布實施。⑧信息公開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我國的各級政府機關長期以來已經形成了“內部文件”、“內部傳達”等思維和行動模式,加之各級官員對其政績、“政治前途”的考慮,安全事故一旦發生之后,社會公眾往往得不到真實的信息。因此,有必要在現有的法律法規、規章基礎之上,以更強有力的方式促使信息的真實公開,確保社會公眾的知情權。筆者認為,安全生產“十二五”立法規劃中把《安全生產政府信息公開辦法》納入安監總局的部門規章,這樣的立法層級無法保障其強制執行力,應以國務院行政法規的形式予以頒布實施。3.安全生產標準的法律化安全生產的各項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是規范安全生產的生產、管理和技術操作各個方面的準則與規范。目前我國的絕大多數安全生產標準,如《煤礦職業安全衛生個體防護用品配備標準》(AQ1051-2008)、《煤礦采掘工作面及主要通用安全檢測規范》(LD/T90-1996)、《煤礦安全生產監控系統通用技術條件》(MT/T1004-2006)等都還只是國務院有關部委制定并頒布實施的,充其量只具備部門規章的效力等級,在強制力保障方面有相當大的欠缺。在這方面,一些國家的做法值得我們參考借鑒。以美國為例,美國《聯邦法典》(礦產資源卷,1998年頒布)第75部分就是地下煤礦的強制性安全標準,《聯邦礦山安全與健康法》的內容即是以“井工煤礦法定安全暫行標準使用范圍”為主。這種做法,就是把安全標準、技術規程寫入法律之中,以法律的形式頒布實施,這樣不僅起到了將法律條文具體化、可操作化的作用,而且使這些標準和規程有了強制性實施保障[3]。我們可以考慮借鑒這樣的成功經驗,將重要的安全生產標準以附件的形式隨同法律法規頒布,使其在強制力上有較大提升。
作者:呂波 單位:南京工業大學
【關鍵詞】核特色;安全工程;安全法律法規;教學改革
一、課程的性質、任務及特點
《安全法規》是安全工程專業本科生的一門重要專業基礎平臺課程。通過教學使學生了解法的基礎知識,了解安全生產立法的重要意義及必要性、安全生產執法的原則;熟悉我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體系;掌握安全生產主要法律、法規和規章、標準的主要內容及基本要求,并能綜合運用于對安全實際問題的分析,培養學生運用安全法律法規知識來解決安全工程實際問題的能力。南華大學安全工程本科專業自2004年創辦以來,建設過程中一直以“核”為特色,培養熟悉輻射防護與核安全相關知識,具備安全工程扎實專業知識的安全技術與管理專業人才[1],主要為核工業企業及核電建設企業等輸送人才。《安全法規》課程既涉及法理學的知識,又涉及安全生產的相關內容,具有多學科交叉性、綜合性和較強的工程應用性等特點。為提高該課程的教學質量,結合專業方向和辦學特色,按照我國工程教育專業認證標準要求以及注冊安全工程師的培養目標,以學生畢業能力達成為核心任務,聚焦學生解決復雜工程問題能力的培養,教學過程中從教學內容的把握、教學方法及考核方式的優化等方面進行了改革探索與實踐。
二、課程教學改革實踐
(一)精心組織、及時更新教學內容,增設核特色教學內容模塊。課程教學要達到培養目標要求,首先必須選擇合適的教材,對教學內容進行精選,科學合理組織教學內容。目前南華大學安全工程專業采用的《安全法規》課程教材《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2011版)是由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出版的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教材,其中部分內容已經陳舊,部分法律、法規和標準是需要更新的。因此,在教學過程當中,必須利用好網絡資源對教學內容更新。該教材教學信息量大,且與《安全管理學》《職業衛生與防護》《建筑安全工程》等課程教材存在內容交叉和重復。全書共七章內容,而教學課時有限(24學時),因此必須依據專業的培養計劃和目標科學合理組織教學內容,及時更新相關內容,并通過系室教研活動與相關課程進行銜接,避免內容的重復,同時結合專業方向和辦學特色加以補充完善。課程講授的主要內容包括:第一章安全生產法律基礎知識,主要介紹法的概念、特征、分類和基本內容、安全生產立法的必要性及其重要意義、我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體系的基本框架等;第二章《安全生產法》,主要介紹安全生產法立法的必要性、立法的宗旨、貫徹實施《安全生產法》的意義、安全生產法的基本框架以及重要條款內容等;第三章安全生產單行法律,主要介紹《礦山安全法》和《消防法》;第四章安全生產相關法律,重點介紹《刑法》中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責任以及《職業病防治法》;第五章安全生產相關行政法規,主要介紹《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六章安全生產相關部門規章和第七章安全生產標準體系以及第一至第五章未在在課堂上講授的內容要求學生自學。在介紹完上述內容后,根據學校安全工程專業的專業方向和辦學特色增設核特色教學內容模塊,即增加一章內容:第八章核安全法律法規體系,講授的內容主要包括:國際主要核能源國家的核安全法律法規體系;我國現行的核安全法律法規體系的發展歷程、國家核安全局歷史沿革和職責;我國核安全法律法規體系的構架、范圍;我國目前有關核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和導則以及核安全與輻射安全監督管理依據的主要法律和法規;核安全國際公約及有關文件;核與輻射安全有關的重要國際組織等,重點介紹《核安全法》和《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二)精選事故案例,采用案例討論式教學法。傳統的教學方法是“滿堂灌”,教師講、學生聽,聽沒聽、聽懂多少要到最后的測試時才能見分曉,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較差。在人們生產、生活及生存的空間領域中,生產經營單位的生產經營活動的各個環節都能體現安全法律法規和標準的內容。大量的事故案例統計分析表明:事故原因大多都是“三違”所引起的,其中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沒有按照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去做。《安全法規》課堂理論教學都是單純的法律條文,如單純采用“說教”式的教學方法,學生學習起來比較枯燥,易產生疲勞心理,教學效果難以保證。教學中如果把法律條文與具體案例結合起來,則學生對法律條文就會有更深刻的認識和理解,才更能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案例討論式教學法是在該課程教學中采用的很重要的一種教學方法。教學過程中先由主講教師講授具體的法律法規條款,然后通過精選國內外典型案例,并以課堂討論的形式來展開,加深學生對知識點的理解。選擇案例時注重案例的真實性、典型性和價值性,可選擇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網站上通報的安全生產事故案例,這樣學生查找起來也比較方便。如介紹《安全生產法》時,對一些重要條款則結合具體案例來學習,并配以適量課堂練習題,由學生討論后回答,邊學習邊消化,加深了學生對法律條文的理解與記憶,教學效果較好;介紹《消防法》時,精選《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險品倉庫特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案例[2],運用安全管理學的原理、方法和手段,分析事故產生的原因,并對照《安全生產法》《消防法》指出違法之處,即分析討論各方責任主體,包括事故直接責任方瑞海公司、相關政府監管部門及相關中介服務機構———如安全評價公司等,具體違反了《安全生產法》和《消防法》哪些條款?應承擔哪些法律責任?介紹《職業病防治法》時,通過精選國內典型塵肺職業病危害事故案例,如“張海超開胸驗肺塵肺事件”、“深圳塵肺門事件”等,讓學生依據安全管理學的知識來分析其事故產生的原因,并對照《職業病防治法》指出違法之處,提出預防控制措施。加深學生對《職業病防治法》的認識和理解,從而重視對職業病危害的防治,并增強對職業病危害防治的能力。又如介紹《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時,教學過程中結合身邊發生的事故案例———“湖南衡陽特大建筑火災事故”,分析事故產生的原因、相關責任方的違法之處及應承擔的法律責任。采用案例討論式教學法時,教師提前一周將案例布置給學生,讓學生先就案例進行消化,要求學生查閱相關法律法規及文獻資料,加深對理論知識的理解,然后采用課堂討論的形式,由教師進行啟發式提問,引導學生對事故產生的原因及存在的違法問題進行思考,緊接著由學生發言,分析其事故產生的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分清事故責任,指出事故各方責任主體有哪些違法之處?即具體違反了哪些法律、法規的哪些條款?并提出預防對策及措施,最后由教師進行點評和總結,加深了學生對相關法律法規內容的理解。通過對案例教學法和討論式教學法的有機融合,增強了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教學效果明顯提高。
(三)運用視頻、圖片資料,寓實踐教學于理論教學中。《安全法規》課程內容多為枯燥的文字條款,純理論教學不能使學生充分掌握這門課程的精髓,容易造成學生課堂注意力不集中,教學質量和效果欠佳。在教學實踐中,根據教學內容精選一些視頻和圖片資料,理論聯系實際,生動形象地反映相關法律法規的內容,便于學生理解和掌握。如介紹《安全生產法》時,對一些重要的條款配以圖片或視頻,簡單直觀、通俗易懂,教學效果好;又如在介紹《消防法》時,課堂上組織學生觀看《湖南衡陽特大建筑火災事故的剖析》典型案例視頻資料,并結合《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險品倉庫特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圖片資料,使學生認識到火災的嚴重性和危害性以及學習《消防法》的重要性,增強其安全責任感。此外,還利用課間組織學生觀看消防安全系列片《火場逃生與自救》,使學生感受火災現場的緊張氣氛,并學習一些火場逃生的知識,使學生終生受益[3]。通過相關視頻影像及圖片資料的展示,讓學生輕松自如地學習,很好地掌握相關法律法規的內容,并在以后的工作中付諸于實踐。
(四)采用多樣化考核方式,以案例分析為主要考核內容。《安全法規》課程是一門應用性較強的課程。因此對該課程成績的考核,主要依據我國工程教育專業認證標準要求以及注冊安全工程師的培養目標,以學生畢業能力達成為落著點,聚焦對學生解決復雜安全工程問題能力的培養。即既要考核學生對相關安全法律法規條文的理解和掌握程度,又要考核他們初步運用安全法律法規知識來解決安全工程實際問題的能力。為此采用綜合考評的方式,進行多樣化的考核,即將到課考勤、課堂表現、平時作業、課堂討論與期末考試結合起來進行綜合考評。其中將到課考勤、課堂表現、平時作業、課堂討論四個方面作為平時成績占40%;期末考試采用開卷方式占60%,精選二至三道案例分析題,對于每道案例分析題均提出兩個問題:第一,要求學生依據相關安全法律法規指出相關責任方的違法之處,并說明理由;第二,要求學生依據相關專業課程(如安全管理學等)知識提出預防控制措施。這樣既考核了學生對相關安全法律法規條文的理解、掌握程度以及初步應用的能力,同時通過對相關專業課程知識的滲透,培養學生綜合運用相關知識來解決安全工程實際問題的能力。實踐證明,采用多樣化的考核方式,提升了教學效果。
三、結語
一、指導思想
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根據“隱患治理年”的總體部署,通過開展地方發電企業專項執法監察,摸清企業落實相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情況,全面了解我市地方發電企業安全生產狀況,規范企業安全生產工作,不斷提高本質安全水平,有效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確保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
二、檢查范圍
我市行政區域內地方發電企業(包括企業自備電廠,不含中央發電企業及魯能發展集團公司所屬電廠)。
三、檢查內容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的制定和執行情況;
(二)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配備情況;
(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等情況;
(四)企業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執行情況;
(四)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
(五)灰渣庫安全評價和許可情況;
(六)應急救援預案編制、演練情況;
(七)防范惡劣氣候等自然災害措施的制定、落實情況。
四、進度安排
(一)時間安排:
此次專項執法監察活動從8月6日開始至9月5日結束。
(二)階段劃分:
1、動員部署階段(8月6日至11日)
各縣(市、區)根據本方案,對轄區內地方發電企業進行調查摸底,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專項執法監察具體實施方案。深入宣傳動員,指導企業明確具體負責領導,建立工作機構,制定工作計劃,落實工作保障,認真開展好這次專項執法監察活動。
請各縣(市、區)安監局于8月11日前,將《全市地方發電企業專項執法監察聯系表》(見附件2)和《全市地方發電企業基本情況統計表》(見附件3)分別報市安監局監督管理科和安全生產監察支隊。
監督管理科聯系人:夏勇,聯系電話:*,電子郵箱:*
監察支隊聯系人:田軍,聯系電話:*,電子郵箱:*
2、企業自查階段(8月12日至17日)
地方發電企業按照方案規定的內容,認真做好相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執行落實情況的檢查,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完善,并向當地安監部門書面報告自查整改情況。
3、檢查整改階段(8月18日至24日)
各縣(市、區)安監局要成立由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的專項執法監察組織,在調查摸底和企業自查的基礎上,對企業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根據具體情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明確整改要求。同時按照省安監局要求,認真填寫《對地方發電企業執法檢查情況統計表》(見附件2)。
各縣(市、區)專項執法監察活動工作總結和《對地方發電企業執法檢查情況統計表》的電子版,請于8月22日前分別報市安監局監督管理科和安全生產監察支隊,并將《對地方發電企業執法檢查情況統計表》的原件報安全生產監察支隊。
4、驗收講評階段(8月25日9月5日)
市安監局現場檢查各縣(市、區)活動開展情況,并對這次專項執法監察活動進行總結講評。做好迎接省安監局督查準備。
五、幾點要求
(一)切實提高認識,明確活動開展目標。各縣(市、區)要以此次專項執法監察活動為契機,積極探索加強發電企業安全監管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要通過執法監察,教育企業進一步提高對安全生產重要性的認識,引導企業進一步增強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主動性,幫助企業進一步落實好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
本文從礦山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以及應對措施等方面進行探討,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指導意義。
2礦山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1工作人員的安全意識不強
人作為有思維的生物,其思想意識決定行為。在眾多安全生產事故中,因人的不安全行為和人的失誤占有很大比重。據有關事故案例統計,80%以上事故的發生都與人的不安全行為有關,在不安全行為的背后,起支配作用的大多是一些不安全的思想意識。對自身安全防范意識的淡薄,使得在實際生產過程中存在較大的隱患,以及在平常的事故中無法做出正確的判斷,造成許多不應有的損害。
2.2生產的安全設施不完善和技術力量薄弱
生產中,完善的安全設施是保障工作人員進行安全生產的重要前提。但大部分礦山所處地域自然條件惡劣,對安全設施和開采技術的要求都較高,在開采過程中稍有不慎,便可能引發重大事故。此外,已進入深部探礦作業的企業,大多效益不好,缺乏資金和技術,最終導致礦山開采的安全設備落后以及安全設施不到位,這無疑是存在重大的安全隱患,以至于造成冒頂片幫、物體打擊、坍塌等事故。以2010年非煤礦山死亡事故按照事故為例,冒頂片幫、物體打擊、坍塌、高處墜落、中毒和窒息、機械傷害等6類事故死亡人數占總死亡人數的78.6%。
2.3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不健全
礦山安全生產的《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在礦山安全生產工作中起到了一定的推動作用,但現在已不能滿足當前形勢的要求,并且本身沒有形成完整的、系統的體系,造成原有的一些法律條款與現行的行政審批制度存在一定的沖突。此外,一些礦山安全技術標準和程序也迫切需要修訂和補充,行業部門內部規定現有的安全技術標準和生產操作規程明顯滯后,已跟不上現代礦山企業管理的要求。
2.4安全監管體系的不完善
目前,不完善的安全監督體系也是造成礦山安全生產被動的一個重要的因素。一方面來說,安全生產綜合監管部門難解地方保護瓶頸,使得安全監管工作難以落實;另一方面,安全監管隊伍力量比較薄弱,安全監管力度不夠,缺失責任心,同時安全管理工作和安全監管工作中沒有標準化,造成一定的管理難度,以及安全生產缺乏長效持久的保障機制。
3實現礦山安全生產的措施
3.1做好安全生產的管理工作
在傳統管理模式的基礎上,運用新的勞動保護技術和管理方法,盡快地與現代生產技術的發展相適應。現代安全管理是以全面安全管理為主體,運用近代科學中的系統論、控制論和信息論,把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的研究成果加以利用,以期達到系統化、數量化、信息化的管理。在實際礦山生產過程中,在保證生產的同時,必須加強安全管理,首先是加強職工安全教育,對工作人員做好培訓工作,增強安全意識,同時加強企業安全文化建設,從而有效地減少人的不安全行為,控制事故的發生;其次,加大礦山安全設施方面的投入,對設備及安全設施的管理和日常維護保養、檢查,嚴格做好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此外,應用科學合理的生產技術,采取合理的開采方法、通風措施等,對采空區、尾礦庫進行嚴密的安全監管,技術管理上也按規范制定并實施生產工藝技術規程、安全技術規程、生產控制分析化驗規程和崗位安全操作法,減少或避免在礦山作業過程中的事故。在安全生產過程中,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為指導,切實做好以人為本,有效地防止發生礦山安全生產事故,保證礦山可持續發展。
3.2健全和完善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監管體系
近年來,國家和各地方對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體系也進行了一定的補充和增加,根據國家安監局統計,在2002~2010年間,就煤礦安全生產而言,先后就有6部法律法規頒布實施,并制定部門規章近30部、陸續制定修訂煤礦安全標準和行業標準400余項,對于非煤礦山相對較少,也有一些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的頒布實施。這些在一定的程度上彌補了一些缺陷,但還是不能根本上解決問題。要不斷加強礦山安全生產立法工作,根據礦山企業的不同和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礦山安全法規體系,應通過全面、全過程、全方位的安全生產立法制度,形成健全和完善的礦山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標準規程體系。健全和完善提高安全監管體系,首先對安全綜合監管部門實行垂直管理,安監部門將直接按照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標準要求進行安全監管執法,不受地方政府的干涉;其次,加強安全監管隊伍建設和加大安全監管力度,適當增加安全監管人員,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宣傳和教育,使其認識安全隱患的危險性,建立和完善礦山安全評價系統,從危險因素、安全評價指標及權重、安全評價結構模型、隸屬函數、綜合評價方法等方面出發,以掌握礦山礦井系統的安全狀態,為礦山安全管理體系的整改提供依據,對礦山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排查,使事故防范于未然。另外,可通過網絡建設,使安監部門隨時可以對企業安全狀況進行監控,減少了安監人員的工作量,加強安全監管力度,建立安全監管長效保障機制。在實際中,對安全生產實施有效監管的客觀需要出發,進一步深化安全生產監管體系改革,健全和完善安全生產監管體系。
3.3對礦山實施信息化管理
隨著社會的進步,利用各種先進的科學技術手段,對礦山實行信息化管理是一項重要的趨勢,各種高新技術將逐步地運用在礦山生產中。例如,虛擬現實技術(VirtualReality)是近十幾年來逐漸發展完善起來的高新技術,它是以多媒體計算機系統為基礎,結合實時計算機圖像生成、數據庫、人工智能和物理模擬等手段可以構造出逼真的礦山工程三維空間環境,操作人員可以通過人機交互參與其間的活動。應用虛擬現實技術進行礦山生產環境的風險評價、進行事故調查、進行礦井火災和瓦斯爆炸的研究等,用智能化的計算機代替人來工作,減少實際工作人員檢測的安全性,增加監測的時效性,以便于及時做出應對措施。隨著科學技術的進一步發展,高新技術必將成為礦業的安全管理、危險性評價、人員培訓及指導妥善處理災變情況的有效手段。
4結語
一、培訓工作目的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安全發展理念,緊緊圍繞安全生產工作大局,統籌規劃,改革創新,強力推進以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從業人員為重點的企業全員培訓,大力推進培訓內容規范化、培訓方式多樣化、培訓手段現代化,全面提升從業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的整體素質,為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提供人才保證和智力支持。
二、培訓工作安排
1.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知識培訓班
主要對煙花爆竹法律法規、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管理、事故應急救援與煙花爆竹事故案例等內容進行講授輔導。擬于3月份舉辦1期培訓班,培訓對象為全縣煙花爆竹經營網點負責人和從業人員以及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從業人員。
2.危險化學品從業人員安全知識培訓班
重點對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操作規程、危險源辨識、事故應急救援與職業危害及預防等內容進行講授。擬于5月份舉辦1期培訓班,培訓對象為全縣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經營和儲存企業從業人員。
3.金屬非金屬礦山從業人員安全知識培訓班。主要對礦山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礦山安全管理、露天開采安全或地下開采安全、爆破安全、機電安全、職業病防治及事故應急處置、自救與現場急救等進行講授。擬于7月份舉辦2期培訓班(其中1期地下礦山從業人員培訓班、1期露天礦山從業人員培訓班),培訓對象為全縣地下礦山和露天礦山所有從業人員。
4.磚瓦粘土場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安全資格及從業人員安全知識培訓班。重點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本單位環境危險因素及所從事工作可能造成的職業傷害和傷亡事故,各工種的安全工作方法及強制性標準,事故應急處置及如何預防事故等問題進行培訓和學習。擬于9月份舉辦1期培訓班,培訓對象為磚瓦粘土場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及從業人員。
5.職業健康安全知識培訓班。重點對職業健康法律法規,本單位環境危險因素及所從事工作可能造成的職業傷害,職業健康安全技術知識和典型事故等問題進行培訓和學習。擬于10月份舉辦2期培訓班,培訓對象為建材、制鞋、制衣等職業危害較嚴重的行業的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及從業人員。
6.鄉(鎮)人民政府和縣安委會成員單位分管領導及中小學校校長安全生產研討班。重點對我縣安全生產形勢和任務、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體系、安全發展理論、現代安全生產管理、案例分析與事故調查處理、職業安全健康、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建設等問題進行學習和研討。擬于8月份舉辦1期,培訓對象為鄉(鎮)政府和縣安委會成員單位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全縣中小學校校長。
7.其他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知識培訓班。聯合工信局、民營局、工業小區管委會、消防大隊和水利局等部門,對其他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進行安全生產知識培訓。
三、幾點要求
一是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培訓工作,層層落實責任,充分認識安全培訓工作的重大意義。把安全培訓工作作為事關群眾生命安全的大事,作為生存和發展的大事,作為推進安全文化建設的一項重要舉措來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