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9-25 11:23:42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管理規定的作用,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論文摘要】論文在介紹大規模定制戰略及知識管理概念的基礎上,具體分析大規模定制戰略實施中知識管理的作用。最后通過構建一個產品一顧客知識管理系統,分析了企業如何借助知識管理這個新興的技術來實現企業的大規模定制戰略。
1引言
隨著賣方市場逐漸向買方市場的轉變,終端客戶對產品越來越挑剔,并且在需求上表現出很大的不穩定性、多樣性和時尚性等特征。所以,現在的制造企業很難準確地滿足消費者的消費需求,原來的生產模式遭受到巨大的挑戰。隨著互聯網以及知識管理等一系列先進技術的出現.一種新的符合現代生產模式的生產技術應運而生,這就是大規模定制。它一方面具有大規模生產所獨有的低成本,又具有滿足客戶獨特需求的雙重優勢。本文嘗試說明利用先進的知識管理技術方法如何促進大規模定制生產模式。
2大規模定制及戰略
最早提出大規模定制概念的是AlvinToflfer。他于1970年在(FutureShock)-書中提出一種以大規模生產的成本和時間。來提供滿足客戶特定需求產品和服務的設想。接著,StanDavis于1987年在(FuturePrefec一書中預言了一個公司可以在大規模生產的基礎上提供客戶化的貨物,他將這種方式稱為“MassCustomization”,而這種方式能夠給公司提供競爭優勢。
我國學者析國寧教授認為,大規模定制是一種集企業、客戶、供應商、員工和環境于一體,在系統思想指導下,用整體優化的觀點,充分利用企業已有的各種資源,在標準技術、現代設計方法、信息技術和先進制造技術的支持下,根據客戶的個性化需求.以大批量生產的低成本、高質量和效率提供定制產品和服務的生產方式。
從上面的各個專家對大規模定制的解釋,我們可以認為所謂大規模定制化,是指對定制化的產品或服務進行個別的大規模生產,通過把大規模生產和定制化生產這兩種生產模式的優勢結合起來,在不犧牲經濟效益的前提下,滿足單個顧客的需求。
我們知道大規模可以大大降低生產成本.定制化可以按照顧客的需求.為其設計和生產個性化的產品和服務,提高顧客的滿意度和忠誠度。因此,大規模定制化策略是符合個性化消費特征和市場競爭趨勢的有效策略。但是。大規模定制的前提是所生產的產品必須是面向某一產品族的。品種多的產品其生產線復雜,生產線上的物流復雜,不能實現規模經濟,從而不能大規模定制。
配置設計和變型設計是實現大規模定制的兩種主要策略,在設計過程中要使用大量相關的設計知識,如設計原理、領域知識、專家啟發性知識等,并盡可能利用設計實例和設計師的經驗,以縮短產品設計開發周期。因此,設計知識的處理在設計過程中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與其相關的知識表示方法、獲取與管理的研究越來越受到重視。知識有顯性知識與隱形知識之分。在MC中,關于產品標準件和通用件的設計標準說明就屬于顯性知識。隱性知識是指隱藏在計算機中的文檔和數據中的規律必須通過數據匯總、清洗、鉆取等數據挖掘技術才能得到。在MC中,通過對訂單的匯總和分類得到的關于客戶需求和偏好的規律性知識就屬于隱性知識。如何更好地利用知識,需要利用知識管理技術方法來促進知識的共享,提高知識的利用率,從而提高大規模定制的水平。
3知識管理與大規模定制
什么是知識管理,管理學界和企業界的人士從不同的角度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夏敬華、金聽等學者總結了國外關于知識管理的概念就達2O種以上,總起來概括為:一方面,知識是一種加工的對象,并可以在信息系統中被標識和處理,這是一種以信息為本的知識管理,它聚集于將顯性知識組織化及隱性知識顯性化;另一方面,知識本質上是一種認知過程,這是一種以人為本的知識管理。Y.Malhotra博士認為.知識管理是企業面對日益增長的非連續性的環境變化時.針對組織的適應性、組織的生存和競爭能力等重要方面的一種迎合性措施。本質上.它包含了組織的發展進程,并尋求將信息技術所提供的對數據和信息的處理能力以及人的發明創造能力這兩方面進行有機的結合。Y.Malhotra博士的觀點得到人們廣泛的認同,因為它比較完整地概括了知識管理的必要性、目的、內容和手段,揭示了知識管理的實質。雖然各個專家由于自身的研究方向不一樣,從而導致對知識管理的定義不一樣,但我們可以把知識管理看成是對有價值的知識的發現、收集、創建、組織、儲存、分發、最終應用于問題或完成目標的一種知識的管理、應用過程。
大規模定制過程中涉及到很多知識,包括大量的顯現知識和隱性知識。如何利用這些知識來幫助企業更快更及時地生產出滿足客戶需求的個性化、定制化的產品,這就需要一個知識管理系統。通過對企業本身產品配置的知識處理,以及對顧客潛在需求隱性知識的數據挖掘,促使大規模定制生產方式能夠真正提高企業的效率和效益。
4知識管理在大規模定制中的應用途徑與方法
在大規模定制時代,客戶個性化需求的不斷變化,導致大規模定制企業的每個訂單都必須根據客戶的最新信息進行臨時設計與生產.為了參與市場競爭,企業還必須滿足大規模生產時代的快速與低成本的要求,這就導致企業在完成訂單過程中不可預測問題發生的幾率很高。所以,我們需要建立一個產品一顧客知識管理系統,及時收集知識、處理知識.滿足不斷變化的需求。這個知識系統應該包括企業生產的配置模型設計知識、變型設計知識、實例庫、設計生產資料庫以及不斷變化的顧客需求知識。如圖1所示。
從上面的產品一顧客知識管理系統,我們發現通過四個階段可以滿足顧客特殊的產品定制需求。
(1)知識收集階段。該階段一方面是通過定制平臺的用戶界面,接受設計人員的查詢請求;并通過CAD/CAM/CAE接口,獲取與產品模型和結構有關的知識;另一方面是收集顧客自己獨特的產品需求知識.包括對定制產品的外觀、顏色、性能、價格等一些獨特性方面的知識。
(2)知識儲存階段。通過上面知識收集的過程,將產品配置設計知識、變型設計知識及顧客提出的特殊需求知識集中儲存,為下一步的知識分析作好準備。
(3)知識處理階段。將存儲在數據倉庫中的關于產品配置方面的知識以及顧客需求方面的知識與數據集市進行數據處理和交換,再利用數據分析技術如OLAP分析和數據挖掘技術(DataMining)對其進行分析,確定顧客需要什么樣的產品基本配置以及顧客對產品獨特性方面的需求。
(4)知識應用階段。這個階段是產品—顧客知識管理系統的最后一個階段。通過上面的知識收集、儲存、處理階段,我們可以把握顧客對產品的獨特性方面的需求.并把它與企業的大規模生產線結合起來,生產出符合顧客需求的大規模定制產品。
我們知道大規模定制戰略的成功實施需要企業各個部門之間的良好協調。因為顧客對產品的定制需求要很多部門參與和配合才能完成。比如:一個顧客需要從戴爾電腦公司網站訂購一臺筆記本電腦就需要涉及到以下幾個部門的協作:市場營銷部、新產品開發部及大規模生產部。市場營銷部的主要職責是負責與客戶接觸,將客戶的需求信息轉化為公司內部信息,并通過初步的訂單評審后,制定客戶訂單的成本構成與交貨時間,這個過程可以認為是知識的收集階段:新產品開發或訂單定制部負責根據客戶訂單信息與企業現有產品簇相關數據,開發出新訂單的生產工藝圖、產品標準文件及生產過程控制文件,同時,必須經過小批量或單件試制并獲得客戶認可后。將與生產過程相關的標準文件和控制文件及樣品交給下一部門進行大批量生產,這個過程是知識的儲存與處理階段;大規模生產部門負責執行與控制新訂單大批量生產過程,包括大批量采購、生產、物流配送等過程。這個過程就是最終過程,即知識的應用階段。
5知識管理在大規模定制中的應用評價
我們必須認識到實施大規模定制戰略具有很大的挑戰性。因為大規模定制戰略需要顧客很好的配合,因為大規模定制的實施需要及時獲得顧客的需求信息。從而方便企業根據顧客不斷變化的對產品信息的需求,及時調整企業的生產線。因為存在這些方面的挑戰,所以,雖然很多企業知道大規模定制戰略是一個在現代激烈競爭的市場環境下很好的市場戰略??梢愿玫貪M足顧客的需求,但由于面臨的挑戰太多.很多企業只能通過大規模生產的方式來降低成本嘲。知識管理作為一種新興的技術,可以通過對顧客需求知識的收集、存儲、挖掘以及處理過程,來了解顧客的真正的需求,促使企業各部門之間的知識共享.把大規模生產的低成本優勢與定制化的生產模式完美地結合起來,從而促使企業在市場化的今天飛快地發展。
我們知道任何一種生產技術和生產模式都不是萬能的。知識管理技術雖然可以促使大規模定制戰略很好地實施,但同時也需要考慮本企業適不適合開展大規模定制戰略。哈特在其研究的大規模定制概念基礎上認為組織要以嚴謹和真實的心態來評估組織的態度、文化和資源。他認為高層管理人員應該了解大規模定制戰略帶來的好處。但同時也要明確本組織的能力,是否能實施大規模定制戰略。
關鍵詞:《處分規定》;檔案工作;作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部、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檔案局聯合的《檔案管理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以下簡稱《處分規定》),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處分規定》是我國檔案工作領域第一部系統規范檔案管理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方面的規章,它完善了檔案管理違法違紀行為的責任追究制度,構建了一個更加健全、更加合理的檔案行政責任體系?!睂τ谕苿訖n案工作具有重要的作用。
1、以原則劃定法定檔案范圍,利于明確依法治檔目標
與檔案管理違法違紀行為相對應的就是法定檔案的范圍,即檔案管理違法違紀行為有其特定的侵害對象,只有在對法定檔案實施違法違紀行為時,才需要受到相應的行政處分或處罰。
1.1 明確法定檔案的范圍是依法治檔無法繞過的一個坎兒。在立法中明確規定法律法規的調整對象和范圍的意義,就在于其可以使該法所要解決的問題和所要規范的社會關系成為明確的有限的目標,防止范圍無限擴大或不確定而無法解決問題。沒有明確的法定檔案范圍,《檔案法》的實施就沒有一個明確的、特定的對象,于是《檔案法》也就無法得到真正意義上的執行。
1.2 《檔案法》對法定檔案的表述可以看出,列入我國法定檔案范圍,對這部分檔案造成損害就必須受到《檔案法》制裁的是我國檔案中“對國家和社會有保存價值的”這個部分。除此而外的檔案,即只要不是“對國家和社會有保存價值的”的檔案,就并非屬于法定檔案的范疇,也就不列入《檔案法》調整的范圍。
對于法定檔案的具體范圍,還只明確了有權確定的責任主體,而無實際的確定范圍。目由于確定法定檔案的范圍是一個比較復雜的系統工程,并且按照目前常規的管理思路確實難以做到。所以,事實上,法定檔案的范圍還無法先于檔案管理違法違紀行為出現之前確定。而法定檔案的范圍始終不夠明確,這無疑給依法治檔工作帶來了巨大的影響。
1.3 《處分規定》對法定檔案的表述?!短幏忠幎ā返诙畻l明確,“本規定所稱的檔案,是指屬于國家所有的檔案和不屬于國家所有但保存在各級國家檔案館的檔案”。從本條可以看出,列入我國法定檔案的范圍有兩大部分:一是從檔案的所有制性質來看,凡“屬于國家所有的檔案”均屬于法定檔案的范疇;二是從保管地點來看,只要是保管在“各級國家檔案館的檔案”,均屬于法定檔案的范疇。這就使得確定“對國家和社會有保存價值的”檔案這個原本非常復雜的問題變得簡單而可行了。
現在《檔案法》對法定檔案范圍的論述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對日后需要接收而目前尚未接收進國家檔案館保存的那部分檔案還無法得到有效監控。這個問題在《檔案法》施行了25年后仍然找不到更為細化的方法之前,以所有權來明確法定檔案的范圍不能不說是一種有效的選擇。因為這是一種相對原則、簡便、可行的方法。凡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及其辦事機構,各人民團體、國有企事業單位其本身屬于國家所有,所以,他們的檔案實際也就具有了“國家所有”的屬性,將其從所有制性質入手,納入法定檔案的范圍操作也比較方便。
2、全面列出違法違紀行為,使依法治檔更具針對性
《處分規定》自第三至第十六條共列出20種檔案管理違法違紀行為,其中屬于檔案資源管理方面的有“利用職務之便,將所保管的檔案據為己有的”等10種;屬于檔案資源利用方面的有“出賣或者違反國家規定轉讓或交換以及贈送檔案的”等8種;屬于檔案資源組織方面的有“將公務活動中形成的應當歸檔的文件材料、資料據為己有,拒絕交檔案機構、檔案工作人員歸檔的”等2種。
2.1 所列違法違紀行為與《檔案法》所列的8種違法行為一一對應?!稒n案法》第二十四條所列應當“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檔案行政管理部門、有關主管部門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或者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違法行為共有:損毀、丟失屬于國家所有的檔案的;擅自提供、抄錄、公布、銷毀屬于國家所有的檔案的等8項。現在《處分規定》中將這8項全部列為檔案管理違法違紀行為。
2.2 將《檔案法》規定必須做到和不得作為的違法行為列入違法違紀行為?!短幏忠幎ā吩谡撌觥皺n案管理違法違紀行為”時,還將《檔案法》第十至第十八條等條文中規定必須做到和不得作為的違法行為列入其中:如對國家規定的應當立卷歸檔的材料,必須按照規定,定期向本單位檔案機構或者檔案工作人員移交,集中管理,任何個人不得據為己有;國家規定不得歸檔的材料,禁止擅自歸檔;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必須按照國家規定,定期向檔案館移交檔案;各級各類檔案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的檔案機構,應當建立科學的管理制度,便于對檔案的利用;配置必要的設施,確保檔案的安全;采用先進技術,實現檔案管理的現代化;保密檔案的管理和利用,密級的變更和解密,必須按照國家有關保密的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禁止擅自銷毀檔案;禁止出賣屬于國家所有的檔案;屬于國家所有的檔案和本法第十六條規定的檔案以及這些檔案的復制件,禁止私自攜運出境等。《處分規定》在將文字論述稍作變動后,都將其列入了檔案管理違法違紀行為。
2.3 將執法實踐中出現的具有典型性、普遍性的行為列入違法違紀行為。我國25年多檔案行政執法實踐證明,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檔案管理違法違紀行為的形式逐漸增多,已經超出了《檔案法》第二十四條和其他條文中提到的依法必須做到和不得作為的行為。要想使依法治檔得以深入、順利進行,就有必要對各種檔案管理違法違紀行為進行整合和細化,將檔案行政執法實踐中發現的具有典型性、普遍性的問題進行全面梳理,納入調整范圍,構成更加健全合理的檔案行政責任體系,使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等執法、執紀機關對檔案管理違法違紀行為的處理更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如利用職務之便,將所保管的檔案據為己有的(《檔案法》里講的是歸檔材料,這里講的是檔案);未配備安全保管檔案的必要設施、設備的;檔案安全事故發生后,不及時組織搶救的;檔案安全事故發生后,隱瞞不報、虛假報告或者不及時報告的;檔案安全事故發生后,干擾阻撓有關部門調查的;違反國家規定擴大或者縮小檔案接收范圍的;在檔案利用工作中違反國家規定收取費用的;拒不按照國家規定開放檔案的等行為?,F在都已經列入檔案管理違法違紀行為。
3、增強檔案行政執行能力,利于依法治檔落到實處
3.1 法律、法規的實施需要依靠強有力的行政執行力。“行政執行力”是指各級政府及其公共部門和工作人員對國家法律法規及上級行政機關的決定、政策、規章、命令等的執行能力。強有力的行政執行力是保證法律法規和行政決策得以實施的重要條件和手段,提高行政執行力是提高政府效能的迫切要求。
檔案行政執行的一個很重要方面就是對違法責任人所實施的行政強制措施,即根據檔案法律法規或規章,對檔案管理中已經構成違法違紀但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行為所采取的一種強制性措施。沒有強有力的行政執行力,依法治檔就難以落到實處。
3.2 行政執行需要強有力的措施
公司治理是現代企業制度的核心,董事會依法規范運作是公司治理的關鍵。
中國電力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電建”)自成立以來,根據《公司法》、《證券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了權責明確、規范運作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制定了《公司章程》等27項有關公司治理、運作、管理的基本制度,明確了決策、執行、監督等方面的職責權限,形成了規范有效的運作、監督、管理機制。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職責明確、權限清晰,在具體運作中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齊心協力,做到了按現代企業制度及上市公司的監管要求規范運行,有效保證了公司的持續良好發展。特別是董事會依法規范運作,在公司治理中發揮了關鍵作用。
董事會制度健全,議事規則切實有效運行
董事會制訂了董事會議事規則,獨立董事、董事會秘書工作規則,董事會戰略委員會、審計與風險委員會、人事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議事規則。董事會及董事會各專委會均能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及議事規則,切實做到規范、有效運作,依法按規履責行權,在公司發展戰略、重大事項決策、風險防控、推進公司調整優化結構、加快轉變發展方式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促進了公司治理能力、經營能力和核心競爭力的不斷提升,切實維護了公司、股東和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合法權益。
董事會運行機制健全并規范運作
董事會規范運作,履責行權,必須具有切實可行的運作機制作保證。中國電建董事會十分重視運作機制的構建并做到切實有效運行。主要體現在:
抓議案規范化建設。對董事會議案撰寫及匯報作出明確規定與要求,如制發了投資類議案擬寫模板,對投資類議案的主要內容模塊、框架格式等作了明確規范,不斷提高議案質量和規范性,保證董事會能夠清晰、準確、全面地了解議案內容,提高董事會審議決策效率,保證董事會審議決策的質量。
抓議案審核的規范化流程建設。對經理層提交董事會審議的議案,要求采取審核、評估,法律咨詢等內控程序,要有可行性、合法性、合理性論證。要求經理層履行完備的內部審核程序,即“二級單位論證主管部門初評投資評審會評審總經理辦公會審議并明確意見董事會專委會審議并提出明確意見董事會審議決策。堅持嚴格審核、層層負責的流程,確保提交董事會審議議案的質量。
抓董事會議事規則的執行到位。嚴格按照議事規則規定,印發會議通知、議案,保證董事有足夠時間審閱議案。在決策權限、表決程序等各環節,按章依規辦理。董事在董事會會議前對議案作了仔細審閱并認真準備審議發言意見,在會議審議中,每項議案都嚴格按照“經理層匯報―董事質詢―發表審議意見―表決”的流程進行,與會董事對每項議案獨立表達意見,按規表決,絕不走過場、走形式。公司法律顧問和上市保薦人列席所有董事會會議,確保董事會依法按規決策。
董事會秘書充分發揮協調溝通作用
在獨立董事、外部董事審閱議案期間,董事會秘書積極主動溝通協調議案擬寫部門,為獨立董事、外部董事釋疑解惑,提供補充材料,或組織專題匯報,幫助獨立董事、外部董事全面準確了解議案內容,以便在董事會上高效審議,科學決策。
近年來,隨著PPP項目不斷增多,項目投資額度大、不確定因素多,且地方政府要求簽約的時間緊,從而造成了“經理層要搶抓市場機遇與董事會決策程序完備”之間的矛盾。面對這種情況,作為董事會與經理層聯系的樞紐,董秘充分發揮溝通協調作用:一方面協調經營主管部門向董事們提前匯報項目情況,說明相關原因;另一方面,在履行公司內部審核程序時,協調經理層相關領導加快審核進度,確保相關議案按期上會,以滿足董事會審議時限要求,也滿足地方政府對投資項目給定的簽約時限要求。注重對重大PPP項目的風險因素把關,要求對重大投資項目議案,必須附有法律意見書,對總經理辦公會審議后所提出的風險關注點,要求在議案中落實風險防控的具體措施。
獨立董事/外部董事依法按規履責行權
公司的獨立董事、外部董事,在出席董事會會議前認真閱研議案等資料,在會議期間認真聽取經理層匯報議案,與其他董事和經理層人員深入討論,獨立、客觀、審慎地發表明確的意見,依法按規表決。并且,還結合審議議案,從各自專業角度出發,就公司整體戰略、業務規劃、深化改革等方面提出全局性、系統性、前瞻性的意見和建議,為董事會在公司治理和公司持續良好發展中,發揮了關鍵作用,起到了參謀和督促作用。
董事會每年還安排獨立董事、外部董事對國內外重大投資項目和子企業進行實地考察,了解公司的真實經營管理情況,了解董事會決議的執行落實情況,聽取經營管理層的意見,提出指導性的建議和督促性的工作要求,并形成考察報告提交董事會和公司經理層,幫助公司不斷改進和加強管理工作,促進公司的良好發展。
高度重視董事會決議的執行落實
2014年,董事會建立了決議執行落實情況報告制度,明確規定了董事會決議執行、落實、報告的責任,以及與公司經理層、管理部門、項目執行主體單位間的信息溝通程序,跟蹤了解各環節執行董事會決議的動態,并由董事會辦公室匯總執行落實情況向董事會報告,對董事會及時了解決議的執行落實情況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為提高董事會決議執行情況的報告效率和針對性,2016年,董事會對原實行的決議執行情況綜合報告制度,改進為決議執行情況實行備案制、報告制、重新審議制,即,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的各項決議,公司經理層在負責執行落實過程中或執行落實結束后,分別對不同執行落實情況,按季度向董事會報送備案、向董事會報告,向董事會提請重新審議。通過這一制度的改進,完善了董事會決議執行落實的責任主體及責任,進一步明確了工作機制和流程,優化了決議執行的跟蹤方式,便于董事會從更加準確精煉的反饋信息中,了解決議執行情況,使董事會對于決議事項實現了全過程閉環管理和全方位信息掌握。
依法合規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關鍵詞:高校學生;學生申訴制度;權利救濟
中圖分類號:D920.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2-2589(2012)19-0143-02
高校的和諧穩定至關重要,學生的合法權益和合理訴求應受到高度重視?!吨腥A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以下簡稱《教育法》)賦予學生申訴權,2005年9月開始實施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以下簡稱《管理規定》)進一步完善了學生申訴制度。首次對學生的權利和權利救濟制度作了明確規定。高校學生申訴制度是維護學生合法權益的一項法定救濟制度,是推進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重要內容。因此剖析我國高校學生申訴制度的實施現狀及存在的不足之處,并提出完善對策和建議,是當下高校學生管理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具有一定的現實意義。
一、當前高校學生權益現狀
高校學生作為一個特殊群體,既有與一般公民相同的法律權利,也有作為高校學生的特殊權利,保護高校學生權利的根本途徑是完善權利救濟體系。我國《教育法》、《管理規定》等高等教育法律、法規和規章賦予了學生廣泛的權利,根據“有權利必有救濟”的原則,需要為相對人設置一定的救濟渠道。但是由于申訴處理流于形式、申訴宣傳不到位、信息不對稱、救濟途徑不通暢等原因,當高校違法侵犯學生的合法權益時,學生往往無法獲得全面、及時、便捷、可預期的救濟。而作為解決學生與高校之間法律糾紛的主要途徑——申訴,卻由于相關法律規定本身存在的缺陷,導致了學生申訴作為一項法定的非訴訟救濟形式,在現實生活中陷入隨意和經常無效的狀態,效果不甚理想。
《管理規定》的一大亮點就是凸顯了“以人為本”和依法治校的理念,充分體現了對高校學生合法權益的維護,其中尤為引人注目的內容是有關高校學生申訴制度的規定。這些規則和規定對于明確學生的主體地位,把學校管理的自由裁量權限定在一定范圍之內,保護學生合法權益具有重大意義。
二、高校學生申訴制度的概念及特征
高校學生申訴制度是我國立法明確規定的一種高校學生權利救濟制度,是學生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一項非訴訟性法律救濟制度?!督逃ā返?2條第4項規定:“學生對學校給予的處分不服有權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對學校教師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有權提出申訴或者依法提訟?!碧幚韺W生與高校之間的法律糾紛有申訴、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多種途徑。與其他救濟途徑相比,高校學生申訴制度具有專門性、前置性、選擇性的特征。
首先,高校學生申訴制度是專門處理學生與高校之間特定法律糾紛的制度,是公民的申訴權在教育領域的具體體現,是大學生這一特定人群所享有的申訴權的具體化。
其次,高校學生申請校內申訴是提出行政申訴的前置程序。校內申訴是行政申訴的必經程序。如果學生沒有申請校內申訴而直接向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提出行政申訴,相關部門將不予受理。
再次,高校學生可以選擇申訴或訴訟作為救濟途徑。當發生高校、高校教職員工侵犯學生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事件時,學生可以提出申訴,也可以依法提訟。
三、高校學生申訴制度的主要內容及存在的問題
高校學生申訴制度是《教育法》確立的一項法定權利救濟制度,為了更好地發揮該制度在維護學生權益方面的作用,教育部制定了《管理規定》,第一次用比較大的篇幅,對高校學生申訴制度的申訴范圍、申訴處理機構的設置、申訴時效、申訴處理程序、申訴限制等內容作了規定。但在實際操作中,申訴制度并沒有完全落實,實施的效果也不理想。其問題集中表現在:
1.申訴范圍:權利面過窄
對比《教育法》第42條第4項、《管理規定》第5條第5項及《管理規定》第61條關于受理申訴范圍的規定,不難發現《管理規定》在重申高校學生應享有的權利時與《教育法》規定的范圍幾乎一致,只是表述稍有不同。然而,《管理規定》對于高校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受理申訴范圍中規定只“受理學生對取消入學資格、退學處理或者違規、違紀處分的申訴”,實際上是排除了根據此兩法其他條文規定的學生受保護的人身權、財產權等其他合法權益。申訴受理范圍的過于狹窄,顯然不利于學生合法權益的維護。雖然《教育法》屬于上位法,《管理規定》應與其保持一致,但申訴制度在實際操作中只是按《管理規定》實施。由于《管理規定》設定的受理申訴范圍較窄,使《教育法》規定的申訴權利處于無法落實的境地。
2.申訴期限:時間過短
《管理規定》為校內申訴制度設置的5個工作日的申請期限偏短。與同為申訴制度的行政申訴相比,學生對學校申訴處理委員會的復查決定有異議的,在接到學校復查決定書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可以向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提出書面申訴。校內申訴在前,行政申訴在后,而且校內申訴是行政申訴的必經程序。經過校內申訴的案件,申訴人已經進行了充分的準備,再進行行政申訴,相關證據材料已經比較齊全,這種情況下《管理規定》設置了15天的申請期限。而在第一次提出申訴時,申請人需要進行更多的準備工作,卻只給了5天的申請期限,顯然期限的規定過短,不利于學生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3.申訴程序:規定疏漏
危險物品肇事罪,是指違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的管理規定,在生產、儲存、運輸、使用中,由于過失發生重大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財產的安全。本罪的犯罪對象是特定的,即能夠引起重大事故的發生,致人重傷、死亡或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危險物品,它包括:(1)爆炸性物品,是指雷管、導火線、導爆管、非電導爆系統等各種起爆器材,雷汞、雷銀、三硝基間笨二酚鉛等各種起爆藥,硝基化合物類炸藥、硝基胺類炸藥、硝酸類炸藥、高能混合炸藥、爆破劑等各類炸藥,以及煙火劑、民用信號彈、煙花爆竹等;(2)易燃性物品,如汽油、酒精、液化氣、煤氣、氫氣、膠片以及其他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等;(3)放射性物品,是指通過原子核裂變時放出的射線發生傷害作用的物質,如鐳、鈾、鈷等放射性化學元素;(4)毒害性物品,如甲胺磷、磷化鋁、砒霜、五氯酚、氯化鉀、氰化鈉、氧化樂果、敵敵畏、敵百蟲等;(5)腐蝕性物品,如硫酸、鹽酸、硝酸等。爆炸物、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都具有雙重屬性。一方面,它們可以造福人類,事實上其中的很大一部分已用于國防建設、經濟建設和人民的日常生活,如爆炸性物品廣泛用于筑路、采礦、軍工事業;易燃性物品多用于交通和能源方面,放射性物品可用于發電和醫療衛生事業,毒害性物品廣泛用于農業、林業殺蟲,腐蝕性物品是重要的化工原料。并且,隨著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發展,上述危險物品的使用范圍將更加廣闊,用途也將更加多樣。但是,另一方面,由于上述危險物品本身所固有的危險屬性,如在生產、儲存、運輸、使用中稍有不當,便極為容易發生重大事故,損害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財產的安全。因此,本條規定,對于違反危害物品的管理規定,在生產、儲存、運輸、使用中發生重大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應依法追究刑事貢任。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在生產、儲存、運輸、使用危險物品的過程中,違反危險物品管理規定,發生重大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
1、行為人必須有違反危險物品管理規定的行為。由于危險物品本身所固有的高度危險性,在生產、儲存、運輸、使用過程中,一旦使用、管理不當,就可能發生重大事故,造成嚴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為了保障安全生產、儲存、運輸、使用上述危險物品,國家有關部門陸續頒發了一系列有關危險物品的管理規定,如《民用爆炸品管理條例》、《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放置保護條例》、《核材料管理條例》、《核設施安全監督管理條例》、《醫療用毒性藥品管理辦法》、《農藥安全使用規定》、《危險貨物運輸規則》、《關于搬運危險物品的幾項辦法》和《關于加強煙花爆竹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緊急通知》等。上述危險物品管理規定,就危險物品的范圍、種類以及其生產、儲存、運輸、使用的具體管理辦法等都有著明確而具體的規定。在確定行為人是否具有違反危險物品管理規定的行為這一客觀特征時,必須嚴格依照有關危險物品的管理規定,才能作出正確的認定。違反危險物品管理規定,就有可能構成本罪,這是構成本罪的前提條件。如果行為人沒有違反危險物品管理規定,即使發生重大事故,造成嚴重后果,也不構成本罪。
2、違反危險物品管理規定的行為必須是發生在生產、儲存、運輸、使用上述危險物品的過程中。生產危險物品,是指從事危險物品的生產,如制造雷管、炸藥等;儲存危險物品,是指從事危險物品的保管放置工作;運輸危險物品,是指從事把危險物品由甲地運往乙地的運輸搬送工作;使用危險物品,是指將危險物品用于實際的生產與生活中,如使用敵敵畏殺蟲等。雖然違反危險物品管理規定在不同過程中的表現形式是多種多樣的,但主要有以下具體情形,在生產方面,表現為不按規定要求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監測、報警、防潮、避雷、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如廠房、生產設備不符合防火、防爆規定而擅自生產爆炸易燃物品;在儲存方面,表現為不按規定設人管理,不設置相應的防爆、泄壓、防火、防雷、滅火、防曬、調溫、消除靜電、防護圍堤等安全設施,如不依性能分類等安全規定存放貨物;在運輸方面,表現為違反有關規定,將客貨混裝不按規定分運、分卸、不限速行駛,貨物的容器和包裝不符合安全規定,不按規定選送押運員或押運員擅離職守;在使用方面,表現為不按規定的劑量、范圍、方法使用或者不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等。行為人只有在生產、儲存、運輸、使用危險物品的過程中違反危險物品的管理規定,才能構成本罪。如果行為人在其他場合發生與危險物品有關的重大事故,則不構成本罪。
3、必須因違反危險物品管理規定,而發生重大事故,造成嚴重后果。這是構成本罪的結果條件。如果行為人在生產、儲存、遠輸、使用危險物品過程中,違反危險物品管理規定,未造成任何后果,或者造成的后果不嚴重的,則不構成本罪。如果符合其他犯罪構成要件的,如非法攜帶危險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則以其他犯罪論處。所謂重大事故或嚴重后果,是指造成人員重傷、死亡或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
4、發生重大事故,造成嚴重后果,必須是由違反危險物品管理規定的行為所引起的,即兩者之間存在刑法上的因果關系。這是確定行為人應否承擔刑事責任的客觀根據。如果發生重大事故,造成嚴重后果不是由于行為人在生產、儲存、運輸、使用危險物品過程中,違反危險物品管理規定造成的,則不構成本罪。
(三)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從司法實踐中案件情況看,主要是從事生產、儲存、運輸、使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的職工。但不排除其他人也可能構成本罪。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即行為人對違反危險品管理規定的行為所造成的危害結果具有疏忽大意或者過于自信的主觀心理。至于行為人對違反危險物品管理規定的本身則既可能出于過失,也可能出于故意。
二、認定
(一)本罪與自然事故的界限
在生產、儲存、運輸、使用危險物品的過程中,沒有違反危鹼物品管理規定的行為,而是由于自然原因意外地引起危險物用爆炸、燃燒、泄漏、污染等重大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的,屬于自然事故,不構成犯罪。構成本罪須系行為人的違章行為而引起重大事故。
(二)本罪與一般違章肇事行為的界限
構成本罪,在立法上要達到發生重大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的程度。如果雖有違反危險物品管理規定的行為。卻只發生了一般性事故,沒有造成嚴重后果的,不構成本罪,按一般違法行為予讓適當的處罰。
(三)本罪與重大責任事故罪的界限
其主要區別是,前者僅違反危險物品管理規定,而后者則違反安全生產的所有規章制度。因此,兩者的范圍有所不同。在生產中違反危險物品管理規定,發生重大事故的,與重大責任事故罪存在競合關系,但是,因為本條專門規定了危險物品肇事罪,所以對生產儲存、運輸、使用中違反危險物品管理規定,發生重大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的,均適用本條。
(四)本罪與非法運輸爆炸物的犯罪的界限
其主要區別是,(1)前者運輸危險物品 (包括爆炸物)本身是合法的,只是在運輸中沒有遵守運輸危險物品的有關規定,而后者運輸爆炸物本身就是非法的;(2)前者只有達到發生重大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的才構成犯罪,而后者成立犯罪不要求發生實際危害后果。
(五)本罪與失火罪、過失爆炸罪、過失投毒罪的界限
二者的主要區別是,(1)前者的主體主要是從事生產、儲存、運輸、使用危險物品的職工,即特殊主體,后者的主體是一般主體。(2)前者只限于發生在生產、儲存、運輸、使用危險物品的活動過程中;后者可發生在上述活動以外的任何場合。(3)前者嚴重后果的發生,是由違反有關管理規定引起的;后者是由于在日常生活中馬虎草率、毛手毛腳、缺乏謹慎等引起的。
三、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