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9-25 11:23:29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建筑節能條例,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第一條為了加強民用建筑節能管理,降低民用建筑使用過程中的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民用建筑節能,是指在保證民用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內熱環境質量的前提下,降低其使用過程中能源消耗的活動。
本條例所稱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商業、服務業、教育、衛生等其他公共建筑。
第三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民用建筑節能工作的領導,積極培育民用建筑節能服務市場,健全民用建筑節能服務體系,推動民用建筑節能技術的開發應用,做好民用建筑節能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第四條國家鼓勵和扶持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節能改造中采用太陽能、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
在具備太陽能利用條件的地區,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鼓勵和扶持單位、個人安裝使用太陽能熱水系統、照明系統、供熱系統、采暖制冷系統等太陽能利用系統。
第五條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全國民用建筑節能的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民用建筑節能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以及本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職責分工,負責民用建筑節能的有關工作。
第六條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在國家節能中長期專項規劃指導下,編制全國民用建筑節能規劃,并與相關規劃相銜接。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組織編制本行政區域的民用建筑節能規劃,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第七條國家建立健全民用建筑節能標準體系。國家民用建筑節能標準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制定,并依照法定程序。
國家鼓勵制定、采用優于國家民用建筑節能標準的地方民用建筑節能標準。
第八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安排民用建筑節能資金,用于支持民用建筑節能的科學技術研究和標準制定、既有建筑圍護結構和供熱系統的節能改造、可再生能源的應用,以及民用建筑節能示范工程、節能項目的推廣。
政府引導金融機構對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可再生能源的應用,以及民用建筑節能示范工程等項目提供支持。
民用建筑節能項目依法享受稅收優惠。
第九條國家積極推進供熱體制改革,完善供熱價格形成機制,鼓勵發展集中供熱,逐步實行按照用熱量收費制度。
第十條對在民用建筑節能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章新建建筑節能
第十一條國家推廣使用民用建筑節能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新設備,限制使用或者禁止使用能源消耗高的技術、工藝、材料和設備。國務院節能工作主管部門、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制定、公布并及時更新推廣使用、限制使用、禁止使用目錄。
國家限制進口或者禁止進口能源消耗高的技術、材料和設備。
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不得在建筑活動中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錄的技術、工藝、材料和設備。
第十二條編制城市詳細規劃、鎮詳細規劃,應當按照民用建筑節能的要求,確定建筑的布局、形狀和朝向。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依法對民用建筑進行規劃審查,應當就設計方案是否符合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征求同級建設主管部門的意見;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征求意見材料之日起10日內提出意見。征求意見時間不計算在規劃許可的期限內。
對不符合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的,不得頒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第十三條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應當按照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對施工圖設計文件進行審查;經審查不符合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
第十四條建設單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設計單位、施工單位違反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施工,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使用不符合施工圖設計文件要求的墻體材料、保溫材料、門窗、采暖制冷系統和照明設備。
按照合同約定由建設單位采購墻體材料、保溫材料、門窗、采暖制冷系統和照明設備的,建設單位應當保證其符合施工圖設計文件要求。
第十五條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及其注冊執業人員,應當按照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施工、監理。
第十六條施工單位應當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墻體材料、保溫材料、門窗、采暖制冷系統和照明設備進行查驗;不符合施工圖設計文件要求的,不得使用。
工程監理單位發現施工單位不按照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施工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改正;施工單位拒不改正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并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墻體、屋面的保溫工程施工時,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工程監理規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視和平行檢驗等形式實施監理。
未經監理工程師簽字,墻體材料、保溫材料、門窗、采暖制冷系統和照明設備不得在建筑上使用或者安裝,施工單位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第十七條建設單位組織竣工驗收,應當對民用建筑是否符合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進行查驗;對不符合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的,不得出具竣工驗收合格報告。
第十八條實行集中供熱的建筑應當安裝供熱系統調控裝置、用熱計量裝置和室內溫度調控裝置;公共建筑還應當安裝用電分項計量裝置。居住建筑安裝的用熱計量裝置應當滿足分戶計量的要求。
計量裝置應當依法檢定合格。
第十九條建筑的公共走廊、樓梯等部位,應當安裝、使用節能燈具和電氣控制裝置。
第二十條對具備可再生能源利用條件的建筑,建設單位應當選擇合適的可再生能源,用于采暖、制冷、照明和熱水供應等;設計單位應當按照有關可再生能源利用的標準進行設計。
建設可再生能源利用設施,應當與建筑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
第二十一條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所有權人應當對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進行測評和標識,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測評結果予以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國家機關辦公建筑應當安裝、使用節能設備。
本條例所稱大型公共建筑,是指單體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
第二十二條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應當向購買人明示所售商品房的能源消耗指標、節能措施和保護要求、保溫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并在商品房買賣合同和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中載明。
第二十三條在正常使用條件下,保溫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5年。保溫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保溫工程在保修范圍和保修期內發生質量問題的,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并對造成的損失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章既有建筑節能
第二十四條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應當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地理氣候條件等實際情況,有計劃、分步驟地實施分類改造。
本條例所稱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是指對不符合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的既有建筑的圍護結構、供熱系統、采暖制冷系統、照明設備和熱水供應設施等實施節能改造的活動。
第二十五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對本行政區域內既有建筑的建設年代、結構形式、用能系統、能源消耗指標、壽命周期等組織調查統計和分析,制定既有建筑節能改造計劃,明確節能改造的目標、范圍和要求,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
中央國家機關既有建筑的節能改造,由有關管理機關事務工作的機構制定節能改造計劃,并組織實施。
第二十六條國家機關辦公建筑、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公共建筑的節能改造,應當制定節能改造方案,經充分論證,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相關審批手續方可進行。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單位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以節能改造的名義對前款規定的既有建筑進行擴建、改建。
第二十七條居住建筑和本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公共建筑不符合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的,在尊重建筑所有權人意愿的基礎上,可以結合擴建、改建,逐步實施節能改造。
第二十八條實施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應當符合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優先采用遮陽、改善通風等低成本改造措施。
既有建筑圍護結構的改造和供熱系統的改造,應當同步進行。
第二十九條對實行集中供熱的建筑進行節能改造,應當安裝供熱系統調控裝置和用熱計量裝置;對公共建筑進行節能改造,還應當安裝室內溫度調控裝置和用電分項計量裝置。
第三十條國家機關辦公建筑的節能改造費用,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納入本級財政預算。
居住建筑和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等公益事業使用的公共建筑節能改造費用,由政府、建筑所有權人共同負擔。
國家鼓勵社會資金投資既有建筑節能改造。
第四章建筑用能系統運行節能
第三十一條建筑所有權人或者使用權人應當保證建筑用能系統的正常運行,不得人為損壞建筑圍護結構和用能系統。
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所有權人或者使用權人應當建立健全民用建筑節能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對建筑用能系統進行監測、維護,并定期將分項用電量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
第三十二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節能工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同級建設主管部門確定本行政區域內公共建筑重點用電單位及其年度用電限額。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對本行政區域內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公共建筑用電情況進行調查統計和評價分析。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采暖、制冷、照明的能源消耗情況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其他有關規定向社會公布。
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公共建筑的所有權人或者使用權人應當對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的調查統計工作予以配合。
第三十三條供熱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相關制度,加強對專業技術人員的教育和培訓。
供熱單位應當改進技術裝備,實施計量管理,并對供熱系統進行監測、維護,提高供熱系統的效率,保證供熱系統的運行符合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
第三十四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對本行政區域內供熱單位的能源消耗情況進行調查統計和分析,并制定供熱單位能源消耗指標;對超過能源消耗指標的,應當要求供熱單位制定相應的改進措施,并監督實施。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五條違反本條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對設計方案不符合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的民用建筑項目頒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
(二)對不符合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的設計方案出具合格意見的;
(三)對施工圖設計文件不符合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的民用建筑項目頒發施工許可證的;
(四)不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的其他行為。
第三十六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單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以節能改造的名義對既有建筑進行擴建、改建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三十七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建設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明示或者暗示設計單位、施工單位違反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施工的;
(二)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使用不符合施工圖設計文件要求的墻體材料、保溫材料、門窗、采暖制冷系統和照明設備的;
(三)采購不符合施工圖設計文件要求的墻體材料、保溫材料、門窗、采暖制冷系統和照明設備的;
(四)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錄的技術、工藝、材料和設備的。
第三十八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建設單位對不符合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的民用建筑項目出具竣工驗收合格報告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民用建筑項目合同價款2%以上4%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九條違反本條例規定,設計單位未按照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或者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錄的技術、工藝、材料和設備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頒發資質證書的部門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施工單位未按照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進行施工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民用建筑項目合同價款2%以上4%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頒發資質證書的部門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一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施工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頒發資質證書的部門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未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墻體材料、保溫材料、門窗、采暖制冷系統和照明設備進行查驗的;
(二)使用不符合施工圖設計文件要求的墻體材料、保溫材料、門窗、采暖制冷系統和照明設備的;
(三)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錄的技術、工藝、材料和設備的。
第四十二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工程監理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頒發資質證書的部門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未按照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的;
(二)墻體、屋面的保溫工程施工時,未采取旁站、巡視和平行檢驗等形式實施監理的。
對不符合施工圖設計文件要求的墻體材料、保溫材料、門窗、采暖制冷系統和照明設備,按照符合施工圖設計文件要求簽字的,依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六十七條的規定處罰。
第一條為加強新型墻體材料發展應用和建筑節能管理,節約能源,保護土地資源和生態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新型墻體材料發展應用和建筑節能管理。
農民在宅基地自建住宅的,暫不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本條例所稱新型墻體材料,是指符合國家、地方相關技術標準和產業政策,以非黏土材料為主要原料生產的具有節能、節土、環保等功能的建筑墻體材料。
本條例所稱建筑節能,是指在規劃、設計、建造和使用建筑物過程中執行建筑節能標準,應用建筑節能技術與產品,降低建筑能耗,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的活動。
第四條生產、使用新型墻體材料和建筑節能產品,應當確保建筑工程質量和人身健康安全。
第五條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市新型墻體材料發展應用和建筑節能的監督管理工作,并組織實施本條例。
縣(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轄區內新型墻體材料發展應用和建筑節能的監督管理工作。
市、縣(市)墻體材料改革和建筑節能管理機構(以下簡稱墻改節能管理機構)負責轄區內的新型墻體材料發展應用與建筑節能的日常管理工作。
市、縣(市)發展改革、經濟、國土資源、房產住宅、城市管理、環境保護、科學技術、質量技術監督、財政、審計、稅務、工商、供熱等相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新型墻體材料發展應用與建筑節能相關管理工作。
第六條新型墻體材料的發展應用以城市規劃區為重點,逐步向農村推廣。
建筑節能技術與產品的發展應用以新建民用建筑為重點,逐步推進既有建筑的節能改造。
第七條市、縣(市)人民政府應當將新型墻體材料和建筑節能技術與產品的發展應用,納入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計劃。
市、縣(市)人民政府以及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鼓勵、扶持新型墻體材料和建筑節能技術與產品的科研、開發、生產和推廣應用;鼓勵境內外投資者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新型墻體材料技術開發、生產和建筑節能相關的活動;對在新型墻體材料發展應用和建筑節能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
第八條建設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新型墻體材料發展應用和建筑節能的宣傳和教育,增強全民的建筑節能、保護資源和生態環境的意識。
第二章一般規定
第九條推廣生產、使用下列新型墻體材料和建筑節能技術與產品:
(一)非黏土磚、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輕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輕質墻板、輕質復合保溫墻板以及國家和省鼓勵發展的其他新型墻體材料;
(二)新型墻體節能技術;
(三)屋面保溫、隔熱技術與產品;
(四)節能門窗保溫和密閉技術;
(五)集中供熱和熱、電、冷聯產聯供技術;
(六)采暖供熱系統溫度調控和分戶熱量計量技術與裝置;
(七)利用太陽能、地熱等可再生能源應用技術與設備;
(八)建筑照明、采暖、通風、空調節能技術與產品;
(九)其他節能效果顯著的技術和產品。
第十條新型墻體材料和建筑節能產品應當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地方標準。
企業生產新研發的尚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地方標準的新型墻體材料和建筑節能產品,應當依法制定企業產品標準,并報市質量技術監督行政主管部門和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一條以新型墻體材料和建筑節能產品名義銷售、使用墻體材料和建筑產品的,應當取得新型墻體材料和建筑節能產品確認。
需要進行新型墻體材料和建筑節能產品確認的組織或者個人,應當向市墻改節能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并提供質量檢測報告、產品標準、新產品鑒定書等資料。市墻改節能管理機構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確認工作,對符合國家有關技術規范、標準的,予以確認,并頒發確認證書。確認證書的有效期限為2年。對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當事人并說明理由。
第十二條外埠生產的新型墻體材料和建筑節能產品進入本市建筑市場應用的,應當到市墻改節能管理機構備案。
第十三條市墻改節能管理機構應當及時向社會公布經確認或者備案的新型墻體材料和建筑節能產品的目錄。
第十四條建設、施工單位在工程建設中應當嚴格執行建筑節能標準,使用市墻改節能管理機構確認或者備案的新型墻體材料和建筑節能產品。
第三章新型墻體材料發展應用管理
第十五條禁止企業新建、擴建、改建實心黏土磚生產設施、擴大生產規模或者使用客土生產實心黏土磚。
對已建成的占用耕地的黏土磚瓦窯(場),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責令企業逐步復墾;占用非耕地的,建設、科技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指導、扶持企業進行技術改造,生產新型墻體材料。
第十六條本市城市規劃區內新建、擴建、改建建筑工程正負零零線以上墻體和臨時建筑設施,禁止使用實心黏土磚。
縣(市)建制鎮規劃區內新建、擴建、改建建筑工程,應當按照國家規定時限停止使用實心黏土磚。
為保持原建筑風貌,保護建筑、歷史建筑和歷史文化街區內的建設項目和其他維修項目,可以使用實心黏土磚。
第十七條本市城市規劃區內新建、擴建、改建建筑工程,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建設單位要求設計單位設計使用或者變更設計使用實心黏土磚,要求施工單位使用實心黏土磚進行工程建設;
(二)設計單位在建筑工程正負零零線以上墻體設計使用實心黏土磚;
(三)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對違反規定使用實心黏土磚的設計,予以審查通過;
(四)施工單位未按照施工圖設計文件要求施工,擅自變更設計使用實心黏土磚或者搭建臨時建筑設施使用實心黏土磚;
(五)監理單位未履行監督職責,允許施工單位使用實心黏土磚施工;
(六)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使用實心黏土磚的行為。
第十八條新建、擴建、改建建筑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在開工建設前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預繳納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未按照規定繳納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予辦理工程施工許可手續。
第十九條市、縣(市)墻改節能管理機構負責征收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也可以委托其他單位代征。
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財政、審計以及上級墻體材料和建筑節能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專項基金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國家規定擅自改變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的征收對象、范圍、標準,或者減、免、緩征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
第二十條使用新型墻體材料的建筑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在建筑墻體抹面前10個工作日內通知墻改節能管理機構進行現場核查。墻改節能管理機構接到核查通知后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現場核查,并出具使用新型墻體材料證明。
根據建設單位的申請,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財政部門按照國家、省的有關規定向建設單位返退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
建設單位不得將返退的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計入建安工程成本。
第二十一條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項用于下列支出:
(一)引進、新建、擴建、改造新型墻體材料生產線工程項目的貸款貼息;
(二)新型墻體材料示范項目(含引進項目)和推廣應用試點工程的補貼;
(三)新型墻體材料的科研、新技術與新產品開發及推廣;
(四)發展新型墻體材料的宣傳;
(五)扶持新型墻體材料生產基地建設;
(六)代征手續費;
(七)與發展新型墻體材料有關的其他開支。
本條前款(一)、(二)、(三)、(四)、(五)項支出合計,不得少于當年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支出總額的90%。
第二十二條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使用計劃,由墻改節能管理機構負責編制,報同級財政部門核準后執行。
第四章建筑節能管理
第二十三條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國家和省有關建筑節能規劃,制定全市建筑節能規劃。
縣(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全市建筑節能規劃制定本縣(市)建筑節能規劃。
建筑節能規劃經市、縣(市)人民政府批準后,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第二十四條建筑工程項目立項時,可行性研究報告應當有節能專篇,并作為行政主管部門批復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條件之一。
第二十五條建設單位在新建、改建、擴建建筑工程活動中,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按照建筑節能要求和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委托工程項目的設計、施工圖審查、施工和監理;
(二)不得擅自修改節能設計文件、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使用不符合建筑節能要求的技術、產品、建筑構配件和器具,降低建筑節能標準。
第二十六條設計單位應當按照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和規范進行設計,保證建筑節能設計質量。
第二十七條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進行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時,應當一并審查建筑節能設計內容,在審查報告中單列節能審查章節。對不符合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的施工圖設計文件,不予審查通過。
經審查合格的工程項目,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應當填寫《民用建筑節能設計審查備案登記表》,報墻改節能管理機構備案。
第二十八條施工單位應當按照建筑節能設計文件和技術規范施工,不得擅自改變建筑節能設計。
第二十九條監理單位應當按照建筑節能設計文件進行監理。凡不符合建筑節能要求或者不合格的節能技術、產品、建筑構配件、設備和器具,不得允許在建筑工程中使用。
第三十條建設單位在實施建筑工程保溫體系隱蔽工程前,應當按照建筑節能工程施工驗收規范組織進行建筑工程節能專項驗收,形成節能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報墻改節能管理機構備案。
第三十一條在建筑工程交付使用后第一個供暖期內,建設單位可以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節能檢測機構對建筑物熱工性能和能耗指標及其管理情況進行檢測評定,符合建筑節能標準的,由墻改節能管理機構頒發建筑節能測評認定證書。
第三十二條對未達到建筑節能標準的既有建筑應當逐步進行圍護結構和采暖供熱、空調通風、供電照明等用能系統的節能改造。
大型公共建筑應當作為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的重點。
對既有建筑實施大型修繕的,應當同步進行節能改造。
第三十三條市、縣(市)人民政府以及有關部門應當制定激勵政策,鼓勵多元化、多渠道投資既有建筑節能改造。
第三十四條對既有建筑實施節能改造后,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建筑節能測評機構進行建筑物能耗情況測評。不符合建筑節能標準的,應當進行整改。
第三十五條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將所售商品房的耗熱量指標、節能措施以及保護要求、節能工程質量保修期等基本信息在銷售現場顯著位置予以公示,并在商品房買賣合同和住宅使用說明書中予以載明。公示或者載明的基本信息應當真實、可靠。
第三十六條采暖供熱、空調制冷制熱、照明等運行管理單位應當做好建筑物用能系統的運行管理工作,保證用能系統的運行符合國家標準。對超過用能指標或者未達到室內環境標準的,應當進行整改。
第三十七條房屋產權人或者使用人在日常使用和裝修建筑物時,不得損壞建筑物圍護結構保溫層和室內采暖系統。造成損壞的,應當負責修復。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八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以下規定處罰:
(一)企業新建、擴建、改建實心黏土磚生產設施、擴大生產規模或者使用客土生產實心黏土磚的,責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并處以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二)建設單位要求設計單位設計使用或者變更設計使用實心黏土磚,要求施工單位使用實心黏土磚進行工程建設的,責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使用實心黏土磚量處以每立方米200元罰款;
(三)設計單位在建筑工程正負零零線以上墻體設計中使用實心黏土磚的,責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四)施工單位未按照施工圖設計文件要求施工,擅自變更設計使用實心黏土磚或者搭建臨時建筑設施使用實心黏土磚的,責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使用實心黏土磚量處以每立方米200元罰款;
(五)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對違反規定使用實心黏土磚的設計,予以審查通過的,責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六)監理單位未履行監督職責,允許施工單位使用實心黏土磚施工的,責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七)建設單位未按照規定繳納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的,責令限期補交;逾期不補交的,責令停止施工,自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未繳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萬分之五的滯納金,并處以1萬元以上4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九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按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建設單位擅自修改節能設計文件、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使用不符合建筑節能要求的技術、產品、建筑構配件和器具,降低建筑節能標準的,按照單位工程處以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
(二)設計單位未按照建筑節能強制標準和規范進行設計的,處以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
(三)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將未達到建筑節能設計標準的設計文件審查通過的,按照單位工程處以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四)施工單位未按照建筑節能設計文件和技術規范施工,情節嚴重的,處以工程合同價款2%以上4%以下罰款;
(五)監理單位未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監理,允許在建筑工程中使用不符合建筑節能要求或者不合格的節能技術、產品、建筑構配件、設備和器具的,按照單位工程處以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以下規定處罰:
(一)建設單位未按照建筑節能施工驗收規范組織竣工驗收或者驗收未達到建筑節能標準的,責令組織驗收或者重新組織驗收;逾期不整改的,處以工程合同價款2%以上4%以下罰款;
(二)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銷售商品房時,未公示所售商品房的耗熱量指標等基本信息,或者未在商品房買賣合同和住宅使用說明書中予以載明的,責令整改,并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杭州市民用建筑節能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經杭州市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根據立法法和地方組織法的有關規定,報請省人大常委會審議批準。現就本條例的有關問題作一說明。
一、條例制定的必要性和經過
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進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推廣應用,是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重要內容,也是實現可持續發展和建設生態文明的必由之路。隨著城市建設的推進,建筑能源消耗在能源消耗總量中所占比重逐年上升,采取措施降低民用建筑能源消耗,倡導城市建筑綠色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杭州市政府制定的《杭州市建筑節能管理辦法》,經過多年的實踐,基本確立了我市建筑節能管理的基本制度,實施效果也已顯現。為了更好提升政府規章中行之有效的規定,并和國家、省新近制定的節約能源法、民用建筑節能條例等法律法規相銜接,有必要制定地方性法規,將我市的做法予以具體化,以與實際情況相符合。
條例是杭州市人大常委會2014年立法正式項目。2014年6月,市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了市人民政府提請的《杭州市民用建筑節能管理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會后,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將條例草案在杭州人大網登載,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同時,分別書面征求了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市人大常委會立法咨詢委員會、市人大代表及各區、縣(市)人大常委會的意見,還召開座談會,聽取決咨委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意見,并赴余杭、富陽召開座談會,聽取職能部門、部分行政相對人的意見。8月上旬,法制委員會就相關內容進行了網上聽證,在此基礎上,8月14日法制委員會對條例草案進行了審議,形成條例草案修改稿,提請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
二、條例的主要內容
《杭州市民用建筑節能條例》共六章四十三條,分總則、新建民用建筑節能、既有民用建筑改造、民用建筑用能系統運行節能、法律責任、附則。
(一)關于民用建筑節能保障
我市鼓勵和支持民用建筑節能及利用。在資金保障上,條例鼓勵和支持通過科技創新不斷提高民用建筑節能水平,并要求市、區、縣(市)人民政府安排民用建筑節能資金,用于獎勵優于現行建筑節能標準的民用建筑示范項目,既有民用建筑節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和節能新技術在民用建筑中的推廣和應用,新型墻體材料的研究、推廣和應用,綠色建筑和住宅產業現代化的示范、推廣,建筑節能新技術的研究開發,建筑節能技術標準的研究與編制,建筑節能知識公益宣傳等建筑節能活動。
條例還通過應用示范和政策優惠來鼓勵和支持民用建筑節能及利用。要求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節能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在民用建筑工程上的應用示范。獲得各類建筑節能示范工程的建設項目,可以在按照規定授予的各類建設工程項目榮譽時予以優先考慮。對利用可再生能源超過強制性標準規定要求,且符合資源利用相關要求的民用建筑項目,可以依法享受稅收優惠,并按照規定享受相關優惠政策。
(二)關于新建民用建筑節能管理
條例根據基本建設程序,對民用建筑項目的規劃、立項、設計、實施、驗收等環節分別對建設、設計、施工、監理、質量監督等主體的節能義務和監管職責作了規定。
在建設階段,條例鼓勵新建民用建筑建設工程優先選用列入推廣目錄的節能技術、工藝、材料和設備。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不得在民用建筑建設活動中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錄的技術、工藝、材料和設備,嚴格控制使用列入限制使用目錄的高耗能技術、工藝、材料和設備。
在設計階段,條例要求建設單位應當在設計招標文件中明確新建民用建筑項目的節能標準,并納入委托設計合同。條例同時要求建筑面積超過一千平方米的新建民用建筑建設項目,建設單位完成編制初步設計文件后,應當組織對初步設計文件進行節能評估,編制建筑節能登記表或者建筑節能評估報告。建筑面積超過一萬平方米的單體建筑,總建筑面積超過兩萬平方米的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公共建筑,總建筑面積超過五萬平方米的居住建筑應當委托民用建筑節能評估機構編制建筑節能評估報告。
在施工階段,條例要求施工單位編制建設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時應當設置建筑節能施工篇(章),建筑節能施工篇(章)應當包含建設項目節能和施工過程節能的內容,并經監理(建設)單位審查批準。
在監理階段,條例規定建設單位委托工程監理單位實施工程監理的,應當將建筑節能要求納入監理合同。監理人員應當查驗進場建筑節能材料和設備,并按照規定見證取樣和驗收,未經監理人員驗收的建筑節能材料和設備,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施工單位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在質量監督階段,條例要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當加強現場建筑節能材料、設備以及重要部位的監督檢查,對建筑物的圍護結構和空調暖通系統等用能設備應當在主體結構驗收、竣工驗收兩個階段進行監督檢查,并在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報告中提出專項監督意見。
(三)關于既有民用建筑改造
既有民用建筑節能改造涉及產權主體復雜,需要各行業主管部門統籌協調,條例根據我市現有管理體制作了規定。
在管理主體上,條例規定市、區、縣(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同級經濟和信息化、教育、住房保障、商務、體育、衛生計生、機關事務管理等部門,根據既有民用建筑統計信息編制既有民用建筑節能改造計劃,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
在具體實施上,條例規定對不符合節能強制性標準的既有民用建筑應當逐步進行節能改造。居住建筑以及國家機關辦公建筑、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公共建筑以外的其他公共建筑不符合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的,在尊重建筑所有權人意愿的基礎上,可以結合擴建、改建,逐步實施節能改造。利用財政性資金改造的不符合節能強制性標準的民用建筑應當同步實施節能改造。
條例同時對改造費用進行了規定。公共機構建筑節能改造費用由同級人民政府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居住建筑和教育、文化、體育、衛生計生等以公益為目的公共建筑,建筑節能改造費用由政府財政預算和所有權人共同負擔。其他民用建筑的節能改造費用由所有權人承擔。鼓勵社會資金投資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投資者可以通過協議方式與建筑所有權人或者使用權人等受益人分享節能改造產生的收益。
(四)關于民用建筑用能系統運行節能
條例對民用建筑用能系統的運行節能進行專章規定。要求民用建筑所有權人或者使用權人應當對統一設計、安裝的建筑節能設施進行日常維護,確保設施完好。發現建筑節能設施被損壞達不到節能標準的,應當及時予以修復或者更換。采用節能措施的民用建筑進行裝飾裝修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還應當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防止損壞建筑圍護結構保溫隔熱系統、建筑用能系統、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統等建筑節能設施。
[關鍵詞]空調;建筑節能;意義;途徑
Abstract: Energy saving is the current social development hot topic, for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the society, we must pay attention to energy saving. Energy conservation can be seen in many aspects, this article first introduces the concept of building energy saving, and the analysis of the meaning of architectural energy saving, explores approaches to energy saving in building, and on how to use the air conditioning system to promote the building energy conservation for in-depth analysis, we hope to help the study of follow-up.
Key words: Air conditioning; building energy-saving; significance; way
中圖分類號:TB494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節能,顧名思義即是節約能源,能源是人類社會發展的首要前提。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人們越來越認識到能源對于社會發展的重要性,要想解決能源問題,除了尋找新能源之外,節約能源也很重要。節能是指采取技術上可靠、經濟上合理、為社會各界所接受的方法來有效的利用能源,降低能源使用過程中的損耗與浪費。節能如今已是我國長遠發展的可持續發展戰略之一,是我國的基本國策。
能源的節約可以從多方面入手,本文將從空調系統方面淺談如何促使建筑節能。
一、建筑節能的含義
建筑節能指的是提高建筑中的能源利用率,詳細的說便是在保證建筑舒適的條件下,合理充分的使用能源,從而不斷的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建筑節能存在于建筑的各項進程中,從規劃、設計到施工再到使用,這些過程都離不開各項能源的使用,所以在這些過程中,必須按節能標準采用節能型的技術、材料、設備以提高房屋的保溫隔熱性能,進而提高供暖、空調制冷制熱系統的使用效率,達到節約能源消耗的目的。
二、建筑節能的意義
眾所周知,中國是一個人口大國,雖然國土遼闊、資源分布廣泛,但人均擁有的資源卻少得可憐。中國同時又是一個建筑大國,每年新增房屋面積高達17-18億平方米,這意味著每年因建筑所消耗的能源迅速增長。所以,為了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推進建筑節能勢在必行,必須杜絕建筑中的能源浪費,提高能源的使用效率,以緩解國家能源的緊缺問題,促進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建筑節能,符合了國家的“十二五”規劃,并符合了全球的發展趨勢。
三、建筑節能的途徑
建筑能源消耗包括采暖、空調、照明、家用電器、電梯等方面,其中采暖、空調的能耗約占60%-70%。目前中國的建筑中僅1%屬于節能建筑,剩余則均屬于高耗能建筑,這些高耗能主要要體現在采暖、空調系統上,由于建筑圍護結構的隔熱性能不到位,所以采暖和制冷的用能將大大的被浪費。由此可見,空調系統對建筑節能有著重要的影響力,我們應該加強對空調系統的利用以達到建筑節能的目的。
四、如何利用空調系統促進建筑節能
空調系統在建筑節能中有著重要的地位,但這并不意味著單靠空調系統就可以實現建筑節能的目的。建筑節能好比是一個完整的項目,需要各個部分的完美配合才能夠最終實現。
首先,我們應該從建筑的設計著手,建筑物本身是空調系統的承載物,若是建筑設計本身存在缺陷,那么再完美的空調系統都無法達到建筑節能。所以,在建筑的設計中,應考慮以下幾方面:
1.考慮建筑周圍的環境特征,盡量利用一切可利用資源,譬如,戶型的設計上采用南北通透的方式,建筑周圍種植樹木植被等,以這些手段來創造良好的室內微氣候,減少對建筑設備的依賴即意味著減少了能源的消耗。
2.選擇經濟合理可行的圍護結構,圍護結構由屋頂、外墻、地基、門窗等組成,圍護結構的投入少收獲大,好的圍護結構設計將大大的提高節能的效率。例如,使用高效的隔熱材料做好外墻的保溫工作,可以很好的平衡室內外的熱量,夏天室外熱量進不來,冬天室內熱量出不去,這樣便有效的節約了能源。
其次,我們可以從空調系統本身的設計著手。要想真正的減少空調的能耗,除了上面所說的削減室內冷熱負荷措施外,還需要跟高效的空調系統相結合。高效的空調系統由以下兩方面組成:
1.需根據建筑自身的特點設計出高能效的空調設備系統,采用熱泵技術、蓄能系統、區域供熱等,充分的利用各種在土壤、水、空氣等資源中的低品位熱能來達到節能的目標。這種設計有利于提高能源的利用率,降低空調使用能中高品位能源的使用。在具體設計中還應考慮到其他細節,比如,選擇冷熱水機組主機配備容量的時候應平衡考慮各種參數,而不是一味將各種峰值疊加,過大的冷熱水機組主機配備容量會導致機組大多時候的低效率運行,這樣就造成了投資和能源的浪費;重視冷熱源的回收利用,空調系統節能的主要途徑在于充分的利用能源,在空調系統中安裝能量回收裝置,用排風能量處理新風,減少機組負荷,從而達到節能的目的;提高送風溫差并合理調節新風比,人類的舒適區域范圍較廣,但在這個舒適區域內空調的能耗卻相差很大,因此我們可以通過提高送風溫差來提高節能的效率,以最小的能耗實現舒適的環境,并根據季節的不同調整新風負荷。
2.加強能源的管理和監控。可以利用傳感器等測量設備來測量建筑周邊的環境溫度、濕度以及光照情況,然后基于預測的空調運行負荷自動控制空調系統的運行方式,以保證室內的空氣品質和舒適度在能耗最低的情況下達到最佳狀態。
最后,我們應該提高能源的節約意識,意識是行動之本,所有能源節約方式方法的有效實施必須建立在人們的配合的前提之下,沒有樹立起節能的意識,即使再先進的設備和技術都無法達到節能的目的。在節能進程中,我們應該從身邊小事做起,多開一扇窗,少使用一次空調,節約一切可以節約的能源,在追求舒適生活的同時不忘保護我們的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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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民用建筑 暖通空調節能 經濟原理 資源配置 改進措施
引言
隨著人民水平的提高和電氣價格的下滑,越來越多的百姓都購買了空調等暖通設備,即便在暖氣或地熱東北也有越來越大的群體開始采用空調控制室內溫度。雖然空調越來越普遍了,但是也有百姓對其表示不滿,因為空調等電器產品由于電量消耗大,導致一部分普通百姓有“空調買得起用不起”,可見空調的節能方面也應該大有研究。對空調等暖通設備的節能研究,不僅有助于節約能量,而且還能節省成本,確實有很大的現實意義。
1.建筑節能簡介
建筑節能具體指在建筑物的規劃、設計、新建(改建、擴建)、改造和使用過程中,執行相關的節能標準,采用節能型的技術、工藝、設備、材料和產品,提高空調制冷制熱系統效率、和采暖供熱、保溫隔熱性能,加強建筑物用能系統的運作和操控,利用相對價格低廉或者可再生資源,在保證室內熱環境供熱質量的前提下,增大室內外能量交換熱阻,以減少熱水供應、供熱系統、照明、空調制冷制熱因大量熱消耗而產生的能耗。其途徑包括減少能源總需求、建筑規劃與設計、圍護結構、提高終端用戶用能效率、提高總的能源利用效率和利用新能源。
2.民用建筑暖通空調節能的外部經濟性研究
對節能進行研究,特別是從理論經濟學出發對民用建筑暖通空調節能的外部性進行研究,必然會涉及到經濟、成本、利潤因素,有時還會設計對環境的影響等。就暖通空調節能而言,有知識很多研究:技術突破、成本分析、安裝環境分析等等,本文作者從經濟學角度出發,研究民用建筑暖通空調節能的經濟外部性,能夠為相關人員提供一個不一樣的視角來看待民用建筑暖通空調節能。
2.1 民用建筑暖通空調節能的外部理論經濟分析
在經濟學里面,外部性是指一個活動對外部企業或者環境所造成的影響,這種影響就是外部性。根據外部性的特征,可以將外部性分為正外部性與負外部性,正外部性是指該活動帶給外部的利益是正的,即帶給了外部企業或者環境好處,例如:使得空氣質量更好,道路更加寬暢,基礎設施更加完善等等,也稱作外部收益;負外部性則是該活動帶給外部企業或者環境的利益是負的,即帶給里外部企業或者環境壞處,例如飲水遭到了污染,空氣質量變壞,生物物種減少等等,也稱作外部成本。
民用建筑暖通節能如果實現,將會減少煤礦等資源的燃燒,在很大程度上就減少了部分有害氣體如二氧化碳、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等的排放,空氣質量得到改善,環境得到了改善,人們和在周圍生活的其它生物在獲得環境收益,但是人們并不需要為此付出任何代價,而且該活動對活動者帶來的收益遠遠小于帶活動帶給社會的收益,滿足經濟學中的外部性原理,即可以認為,民用建筑暖通空調節能具有正外部性,具有外部收益。
2.2 民用建筑暖通空調節能的外部經濟性對資源配置的影響
當某項活動帶來外部經濟性時,市場不能通過自身調節優化資源配置,社會也不在最理想的生產狀態。假設某個人或者某企業通過采用相關技術提高民用建筑暖通空調節能性能,為此投入的成本為C1,因此獲得的收益為B1,社會因此而產生的成本為C2,獲得的收益為B2,由于該活動具有很強的正外部性,因此個人收益遠小于社會收益,個人成本遠遠大于社會成本,即C1> C2,B1< B2,同時還存在個人成本大于個人收益,即C1> B1,因此有社會收益大于個人成本,個人成本大于個人利益,即B1< B2< C1。所以,一般具有正外部性的活動,很少有個人或者企業愿意采用,一般由政府或者社會非盈利組織實施。在整個活動中,個人因此損失了B2—B1,社會其他人得到的收益為B2—B1,且B2—B1> B2—B1,如果社會中的其他人愿意拿出一部分收益作為對活動者或者企業的補償,則是對經濟活動的一種改進,使其向帕累托最優狀態靠近。(帕累托最優狀態:在不使其他人處境變壞的情況下,不能使另外的人的處境變得更好)
2.3 民用建筑暖通空調節能外部性改進
對外部性的改進,都是使其向帕累托最優狀態靠近,當然帕累托最優狀態是不可能實現的。改進只有一個基本標準:將外部利益內部化,將外部成本內部化。目前經濟學界承認的、常用的改進措施有企業合并、產權界定和稅收和補貼。對于民用建筑暖通空調節能活動,不可能把受益的群體和活動主體公司合并,因此企業合并在這里是行不通的;同時暖通節能活動者和受益者的產權在此已經相當明顯,因此產權界定在此也是不合理;只有通過稅收和補貼,才能對民用建筑暖通空調節能活動進行改進。
因此,對于民用建筑的暖通空調節能的改進,最好的方式是通過財政補貼等經濟杠桿作用增加或者強化正外部性經濟活動。從道德倫理來判斷,正外部性活動能夠社會帶來很多利益,應該得到發揚與強化,但是由于社會中的個體都是從自身出發,不考慮社會和整體的利益。因此,加強大家的道德建設也有助于正外部性活動的推廣。
3.研究結語
到目前,我國對民用建筑暖通空調節能的研究,在技術等各方面已經取得了一定的突破,并且有些不錯的方法得到了很好的推廣,總的來說節能研究已經取得了不錯的成績。同時,相關暖通工作人員已經將部分研究技術等成果運用在現實的生活中,例如:現在很多溫控電器的耗電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降低,節約了用戶的成本,這對用戶來說是一大福音。但是這種技術上的突破并不具有外部性,企業已經將其成本通過產品轉化為利潤。雖然目前我國在民用建筑暖通空調節能這方面已經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是其在很多其它方面還存在一定的缺陷,其進步空間還是很大的。因此,相關研究人員和工作人員應該提高自身技術學習,及時更新自身知識,加強對外技術研究交流,做好這些工作,才能為我國的民用建筑暖通空調節能做出應有的貢獻,我國民用建筑暖通空調節能工作才能有質的提高和量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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