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9-24 15:32:26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工程監理的服務范圍,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8〕44號),我們制定了《關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管理的意見》和《關于確定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設施范圍和支付標準的意見》,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貫徹執行。
關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管理的意見
全文
為了指導各地確定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加強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支出管理,根據《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8〕44號),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是指符合以下條件的各種醫療技術勞務項目和采用醫療儀器、設備與醫用材料進行的診斷、治療項目:
(一)臨床診療必需、安全有效、費用適宜的診療項目;
(二)由物價部門制定了收費標準的診療項目;
(三)由定點醫療機構為參保人員提供的定點醫療服務范圍內的診療項目。
二、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通過制定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范圍和目錄進行管理。制定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范圍和目錄既要考慮臨床診斷、治療的基本需要,也要兼顧不同地區經濟狀況和醫療技術水平的差異,做到科學合理,方便管理。
三、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負責組織制定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范圍(見附件),采用排除法分別規定基本醫療保險不予支付費用的診療項目范圍和基本醫療保險支付部分費用的診療項目范圍。
基本醫療保險不予支付費用的診療項目,主要是一些非臨床診療必需、效果不確定的診療項目以及屬于特需醫療服務的診療項目。
基本醫療保險支付部分費用的診療項目,主要是一些臨床診療必需、效果確定但容易濫用或費用昂貴的診療項目。
四、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下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根據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范圍的規定,組織制定本省的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可以采用排除法,分別列基本醫療保險不予支付費用的診療項目目錄和基本醫療保險支付部分費用的診療項目目錄。也可以采用準入法,分別列基本醫療保險準予支付費用的診療項目目錄和基本醫療保險支付部分費用的診療項目目錄。
對于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范圍規定的基本醫療保險不予支付費用的診療項目,各省可適當增補,但不得刪減。對于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范圍規定的基本醫療保險支付部分費用的診療項目,各省可根據實際適當調整,但必須嚴格控制調整的范圍和幅度。
五、各統籌地區勞動保障部門要嚴格執行本省的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對于本省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目錄中所列的基本醫療保險支付部分費用的診療項目,各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根據當地實際規定具體的個人自付比例,并可結合區域衛生規劃、醫院級別與專科特點、臨床適應癥、醫療技術人員資格等限定使用和制定相應的審批辦法。未列入當地區域衛生規劃和按國家有關質量管理規定技術檢測不合格的大型醫療設備,不得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
六、參保人員發生的診療項目費用,屬于基本醫療保險不予支付費用診療項目目錄以內的,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屬于基本醫療保險支付部分費用診療項目目錄以內的,先由參保人員按規定比例自付后,再按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支付。屬于按排除法制定的基本醫療保險不予支付費用和支付部分費用診療項目目錄以外的,或屬于按準入法制定的基本醫療保險準予支付費用診療項目目錄以內的,按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支付。
七、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范圍要根據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支付能力和醫學技術的發展進行適時調整。各省的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目錄要在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范圍調整的基礎上作相應調整。
八、社區衛生服務中的基本醫療服務項目納入基本醫療保險范圍。隨著社區衛生服務的發展,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將另行組織制定有關規定。
九、勞動保障部門在組織制定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范圍和目錄的工作中,要充分征求財政、衛生、物價、中醫藥管理部門和有關專家的意見。物價部門在組織制定有關基本醫療保險的醫療服務收費標準時,要充分征求勞動保障、財政、衛生部門的意見。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通力協作,共同做好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的管理工作。
關于確定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設施范圍和支付標準的意見
全文
為了指導各地確定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設施范圍和支付標準,根據《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8〕44號),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設施是指由定點醫療機構提供的,參保人員在接受診斷、治療和護理過程中必需的生活服務設施。
二、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設施費用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費及門(急)診留觀床位費。對已包含在住院床位費或門(急)診留觀床位費中的日常生活用品、院內運輸用品和水、電等費用,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另行支付,定點醫療機構也不得再向參保人員單獨收費。
三、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務項目和服務設施費用,主要包括:
(一)就(轉)診交通費、急救車費;
(二)空調費、電視費、電話費、嬰兒保溫箱費、食品保溫箱費、電爐費、電冰箱費及損壞公物賠償費;
(三)陪護費、護工費、洗理費、門診煎藥費;
(四)膳食費;
(五)文娛活動費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務費用。
其他醫療服務設施項目是否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下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
四、基本醫療保險住院床位費支付標準,由各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本省物價部門規定的普通住院病房床位費標準確定。需隔離以及危重病人的住院床位費支付標準,由各統籌地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基本醫療保險門(急)診留觀床位費支付標準按本省物價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確定,但不得超過基本醫療保險住院床位費支付標準。
五、定點醫療機構要公開床位收費標準和基本醫療保險床位費支付標準,在安排病房或門(急)診留觀床位時,應將所安排的床位收費標準告知參保人員或家屬。參保人員可以根據定點醫療機構的建議,自主選擇不同檔次的病房或門(急)診留觀床位。由于床位緊張或其他原因,定點醫療機構必須把參保人員安排在超標準病房時,應首先征得參保人員或家屬的同意。
六、參保人員的實際床位費低于基本醫療保險住院床位費支付標準的,以實際床位費按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支付;高于基本醫療保險住院床位費支付標準的,在支付標準以內的費用,按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支付,超出部分由參保人員自付。
七、各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按照本意見的要求,組織制定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設施項目范圍。各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根據本省規定的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設施項目,確定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支付標準。統籌地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加強對醫療服務設施費用的審核工作,嚴格按照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設施項目范圍和支付標準支付費用。
八、勞動保障部門在組織制定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設施范圍和支付標準時,要充分征求財政、衛生、物價、中醫藥管理部門和有關專家的意見。物價部門在組織制定有關基本醫療保險的醫療服務設施項目收費標準時,要充分征求勞動保障、財政、衛生部門的意見。各有關部門要加強聯系,密切協作,共同做好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設施項目的管理工作。
附件: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范圍
一、基本醫療保險不予支付費用的診療項目范圍
(一)服務項目類
1.掛號費、院外會診費、病歷工本費等。
2.出診費、檢查治療加急費、點名手術附加費、優質優價費、自請特別護士等特需醫療服務。
(二)非疾病治療項目類
1.各種美容、健美項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矯形手術等。
2.各種減肥、增胖、增高項目。
3.各種健康體檢。
4.各種預防、保健性的診療項目。
5.各種醫療咨詢、醫療鑒定。
(三)診療設備及醫用材料類
1.應用正電子發射斷層掃描裝置(PET)、電子束CT、眼科準分子激光治療儀等大型醫療設備進行的檢查、治療項目。
2.眼鏡、義齒、義眼、義肢、助聽器等康復性器具。
3.各種自用的保健、按摩、檢查和治療器械。
4.各省物價部門規定不可單獨收費的一次性醫用材料。
(四)治療項目類
1.各類器官或組織移植的器官源或組織源。
2.除腎臟、心臟瓣膜、角膜、皮膚、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組織移植。
3.近視眼矯形術。
4.氣功療法、音樂療法、保健性的營養療法、磁療等輔治療項目。
(五)其他
1.各種不育(孕)癥、性功能障礙的診療項目。
2.各種科研性、臨床驗證性的診療項目。
二、基本醫療保險支付部分費用的診療項目范圍
(一)診療設備及醫用材料類
1.應用χ-射線計算機體層攝影裝置(CT)、立體定向放射裝置(γ-刀、χ-刀)、心臟及血管造影χ線機(含數字減影設備)、核磁共振成像裝置(MRI)、單光子發射電子計算機掃描裝置(SPECT)、彩色多普勒儀、醫療直線加速器等大型醫療設備進行的檢查、治療項目。
2.體外震波碎石與高壓氧治療。
3.心臟起搏器、人工關節、人工晶體、血管支架等體內置換的人工器官、體內置放材料。
4.各省物價部門規定的可單獨收費的一次性醫用材料。
(二)治療項目類
1.血液透析、腹膜透析。
2.腎臟、心臟瓣膜、角膜、皮膚、血管、骨、骨髓移植。
【關鍵詞】通信工程 監理 服務模式
改革開放為我國帶來了翻天覆地的變化,通信行業也在改革開放的浪潮中獲得了前所未有的機遇,中國移動、中國電信、中國聯通是我國主要提供通信服務的企業,它們都在努力吸引更多的用戶,完善自己的服務。建筑工程和通信工程有相通的地方,它們的順利運行,都離不開健全的監管,所以,通信工程監理行業能夠保證通信行業的健康穩定運行,其興起和發展是市場的選擇。
一、通信工程監理企業轉型的原因
當前,通信工程監理企業總體的發展方向就是向項目管理型企業轉變,轉型的原因有很多,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從國內環境來看,通信行業的競爭日益加劇,通信監理市場的競爭也愈發激烈,通信工程監理企業要向在激烈的競爭中站穩腳跟就要提高自身的競爭力,以應對市場競爭,逐漸轉變成項目管理型企業是有效的途徑;從國外環境來看,由于全球經濟一體化的深入,國內通信工程監理企業向國際化方向發展是無法避免的,國外的通信工程監理企業也在涌入我國,對我國通信行業造成了一定的沖擊,所以,國內通信工程監理企業要想應對這種形勢,應當積極進行轉型。
第二,與以往相比,通信工程的投資規模在變大,各個專業之間的交叉也在增多,這就要求通信工程監理企業要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只是在施工環節提供監理服務是遠遠不夠的,無法滿足工程項目的要求。項目管理不同,它關注整個過程的服務,從工程起初的立項環節就進行管理,不論是管理的力度,還是管理的深度都比監理服務好得多。
二、通信工程監理企業轉型的途徑
(一)拓寬服務范圍。現階段,許多通信工程監理企業都把大部分精力放到了質量監理上,并沒有關注工程整個實施階段的管理,為業主提供的服務有限。通信工程監理企業拓寬服務范圍的關鍵是優化知識結構,而知識結構的優化離不開人才的支持,為此,企業要加強對人力資源的管理,聘用業務素質強、管理能力過硬的人才,此外,還要積極引進設計能力強、了解國際市場的人才。
(二)建立完善的組織機構。健全的組織機構是通信工程監理企業發展的保障,為此,通信工程監理企業要完善與具體的業務相符合的管理體系、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規范、建立一支高水平的管理隊伍。
(三)拓展非通信運營商市場。通信工程監理企業的視野應當開闊,不需僅僅局限于通信運營商市場,而是可以關注非通信運營商市場,加大宣傳力度,來吸引這部分客戶,主動向業主介紹管理的具體內容、規范、流程,進行專業化的管理。
三、通信工程監理行業幾種服務模式的比較
監理服務的意思是將各種各樣的資源用到項目上,從而達成目標,滿足各種需求,它的內容有服務范圍、服務時間、服務費用、服務質量、人力資源、風險等九個不同的方面。PMC模式屬于業主項目的管理模式,它能夠作為現階段監理不斷拓展和完善的參考。
傳統服務模式是DBB模式,為設計、招標和投標的簡稱,不同的單位和部門來承擔設計工作和施工,可行性的研究工作是業主委托的咨詢工程師來開展的,等到項目評估合格結束后再進行設計,設計完工之后,通過招標來選選承包商。業主與承包商簽訂合同,包括設備、材料供應合同、具體的施工合同等,承包商與各個分包商及供應商再單獨簽訂分包合同和材料合同,同時組織實施。工程監理企業的主要責任是進行施工環節的質量監管和安全監管。該服務模式雖然應用時間較長,應用較普遍,而且管理的流程、方法等也較為成熟,不過,它整個周期長,不容易控制,管理工作和協調工作比較復雜,而且前期的成本投入大,費用高,總投資不易掌握,如果發生質量事故,責任不明確。所以,對于通信行業而言,傳統服務模式無法滿足其發展的要求,不利于實現它們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目標,需要研究新的服務模式。
(一)PM服務模式。PM服務模式就是監理企業接受業主的委托,嚴格遵循合同的規定,在工程項目的實施階段,代表業主組織各項工作,提供分階段的服務或者整個過程的服務。監理工程師根據合同的規定,在工程項目的決策環節,幫助業主制定可行性研究方案,在工程項目的準備環節和實施環節,給業主提供設計管理服務、招標服務、采購管理服務、施工管理服務、竣工驗收服務等。
(二)PMC服務模式。PMC服務模式的涵義為工程監理企業根據合同的規定,除了要完成PM服務模式的工作之外,還要負責合同規定的項目工程最初的設計任務,同時還要遵循合同的規定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以及管理上的風險。監理工程師給業主提供管理服務以及技術服務,服務工作更加全面細致。現階段通信行業將是項目的數量和規模都在變大,經常會出現多種專業交叉的情況,并且技術更新的速度也越來越快,不論是工程開始階段的可行性研究,工程實施階段的設計、調研和施工管理,竣工階段的移交和評估,只有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過硬的監理工程師才能幫助業主,加強合同管理、質量管理、成本管理等。
四、結語
各個運營商要不斷獲得更多的客戶,在市場競爭中占據有利位置,就要積極重視監理工作。當前,通信工程監理行業的發展還有很多問題,如果這些問題得不到妥善的解決,有可能會威脅到通信企業的發展,更嚴重的是可能對整個通信行業的發展造成不利影響。所以,通信工程監理行業應當擴大業務范圍,逐步向項目管理的方向發展,拓展市場,各個通信企業還應在充分考慮各種服務模式優勢和不足的基礎上,選擇最恰當的服務模式。
參考文獻:
[1]張巍,王禾.通信工程監理行業的發展及服務模式比選[J].通信管理與技術,2011(01)
[2]蔣斌.我國通信監理現狀和發展探討[J].信息通信,2011(05)
【關鍵詞】工程監理 項目管理 相互關系
一、概念與范疇的對比分析
(一)概念的對比
1.工程項目管理的概念。所謂的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指的是從事工程項目管理的企業在建設單位的委托下,在合同約定的前提下,為建設單位提供工程決策階段的相關可行性的研究報告,并針對報告進行一定的分析和策劃;而在工程項目的實施階段,工程項目管理負責為建設單位提供招標、采購管理等一系列的相關服務,同時還可以代表建設單位對工程項目實施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工程進度、資金投入以及合同擬定等方面的管理和控制。
2.工程建設監理的概念。由中國建設部和原國家計委共同頒布實施的《工程建設監理規定》中對工程建設監理的概念進行了明確地表述:工程建設監理指的是工程監理單位在項目法人的委托下,根據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有關的工程建設文件等對所受委托的工程建設實施監督和管理的行為。我國的建筑法明確規定,建筑工程監理人員必須要嚴格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合同約定等對建設工程實施工程監理行為。
(二)工程監理與工程項目管理之間的相似處
1.工程監理和工程項目管理的管理思想基本一致。二者在實施管理的過程中都強調通過強化對企業的管理、提升企業技術創新能力來增強企業的市場核心競爭力,尤其是針對企業的成本管理、資金管理、法制管理、質量管理等具有更高的要求,采取多元化的管理手段和方式來提升企業管理的質量,增強企業的競爭力。
2.工程監理和工程項目管理遵循的原則基本一致。二者都以遵紀守法、公平公正、追求科學為準則,在合同允許范圍內,運用科學的管理手段和方法,注重對企業的信用管理,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工程監理和工程項目管理的質量控制體系基本一致。監理工程師注重對質量的控制,通常情況下采用1509000作為其質量保證體系的要求和標準,而工程項目管理則是以1509000作為其質量保證的重要根據和國際標準保持一致。
(三)關于工程監理和工程項目管理二者之間的區別分析
根據我國對工程管理的相關制度來看,工程監理和工程項目管理之間的聯系十分緊密且存在諸多相似的地方,但是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發現,工程監理和工程項目管理兩個概念并不能完全等同,二者屬于獨立的個體其根本界限不可相互混淆。
1.二者具有不同的法律地位。工程監理屬于我們國家工程建設領域實行的基本制度之一,不僅在國家相關法律中有明確規定,而且在我國很多工程項目中必須實施監理,比如我國主要建設項目、大中型公共事業項目、成片開發的住宅小區等,這是我國強制性實施的法規制度。與之相比,工程項目管理則不一樣,它是國家在工程建設中提倡實施的一項管理建議,不是國家強制性實施的法規制度。
2.兩者實施的主體不同。我國相關制度規定,實施工程監理必須要具備監理的手續監理企業或者咨詢企業。沒有工程監理手續的單位對工程實施的管理不屬于工程監理。工程監理是業主授權監理企業在建設工程中對其工程進行監理,提供相應的服務管理。按服務范圍來說工程監理包含于工程管理項目。
3.兩者服務的對象不同。在我國工程監理的服務對象只有兩種建設單位或工程業主,但我國的工程項目管理在國際市場上屬于工程咨詢一類,根據當前的國際形勢,工程咨詢機構不僅可以為業主或者建設方提供業務服務,而且還可以為一些設計機構、施工單位進行業務幫助,為保險、金融、擔保單位提供服務,還可以進行工程總承包管理、聯合承包工程。由于授權的主體不一樣,工程項目管理在項目管理中所產生的效益就不一樣,解決問題的方法、原則、方式就有所不同。而工程監理單位只是建設單位的,不一樣的工程項目雖說具體的要求不一樣,但在解決問題的時候,所用的方法、方式是一樣的。
4.兩者服務的內容和范圍不同。當前在我國工程監理主要是在施工階段進行監理,工程監理的服務范圍是依據工程的總方向開展的。相比,工程項目管理的服務范圍不僅僅包括工程監理的內容,還包擴前期的競標工作,設計、施工、項目總承包、資源、風險管理,施工中的索賠及工程估評許多服務項目。
(四)項目監理與工程管理重要性的對比
1.工程項目管理重要性。現在的市場經濟中,競爭激勵,適者生存。可以說工程項目管理是建筑市場的必然走勢。隨著現在市場的競爭性,要求的專業化技術越來越精。所以工程項目管理是現在建筑市場,必不可少的一個組成部分。一個好的項目管理企業會為業主解決所有項目相關難題。這也是為什么工程項目管理能在這個市場經濟中立足的基礎。因此作為一個專門為建筑工程進行質量監督的監理企業,必須要向工程項目管理轉變。
2.工程建設監理的重要性。工程建設監理在工程建設中是必不可少的,起著關鍵性的作用。工程監理在工程建設中控制工程的投資、工程工期、工程的質量,同時還要管理工程的信息和工程的建設合同,有關單位的工作關系也要工程監理來協調。做好這三個控制、兩個管理、一個協調,來保證整個建設工程的的安全及其質量,提高工程建設水平,贏取更大經濟效益。
二、結束語
從總體上來講,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服務對象和業務范圍等方面都比建設工程監理有了更大的延展,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操作模式具有較強的應變性,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可以根據建設單位的需求變化做出及時的調整,為建設單位提供訂單式的服務,從而能夠最大限度地滿足客戶的差異化需求。從某種意義來講,工程監理將來的發展應該逐漸向建設工程項目管理靠攏,因此,我們應該對一些具有轉型潛力的監理企業進行一定扶持和幫助,并鼓勵這些企業向工程項目企業過渡,從而快速適應市場發展的需求。
參考文獻:
1.工程監理走向項目管理的必然趨勢,城市建筑 張宇 2013 14
2.論工程監理與工程項目管理的關系,改革與開放 寧煒 2003 7
3.工程項目管理與工程監理的比較研究,城市道橋與防洪 黃健文2012 5
關鍵詞:工程項目管理;工程監理;服務范圍;立場問題
中圖分類號: TU761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工程監理制度已經走過了17個年頭,做出了很大的貢獻,但現在因各種原因,它的作用、地位和發展方向都到了需要思考的時候。建市[2003]30號《關于培育發展工程總承包和工程項目管理企業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明確指出要大力發展工程項目管理企業。另外,隨著政府投資工程管理的重要改革模式“代建制”的發展需要,既是工程監理、工程項目管理的重大歷史發展機遇,同時也都將面臨較大的困難。如何大力發展工程項目管理?工程項目管理與工程監理有何聯系與區別?工程監理將何去何從?這些都是值得我們去深思、去探討。
1關于管理服務范圍對比的思考
原國計委和建設部在1996年頒布實施的《工程建設監理規定》里明確指出建設監理是指監理單位受項目法人(業主)的委托,依法對工程建設實施進行全過程(前期決策階段、設計階段、招標階段、施工階段、項目竣工驗收階段)、全方位(質量控制、投資控制、進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組織協調)的監督管理。
但實際情況并不如我們對工程建設監理的當初設想,因包括業主、監理企業自身及政府管理部門的政策導向的多種原因,現實的工程監理工作主要集中于工程施工階段的質量控制。根據對北京、上海、江蘇、浙江等十六省市172 156個監理工程調查,監理企業近三年從事施工階段監理以外的其他業務情況為:進行前期咨詢2 393個,占1.39%,從事勘察設計招標1 462個,占0.85%,從事勘察監理831個,占0.48%,從事設計監理4 358個,占2.53%,從事施工招標12 549個,占7.29%,從事設備監造1 105個,占0.64%。調查統計表明,監理企業介入前期工作無論從深度和廣度都十分有限,主要監理服務工作是在施工階段。
由于將監理工作定位在施工階段,使建設監理工作形成單一化,一些單位和部門把監理工作理解為業主的施工員、質監站的眼、手、腿,只是起到旁站、監工的作用。而業主又有礙于國家規定,不得不委托監理,視監理可有可無。因而監理的工作內容和外延被任意擠壓和添加。投資由業主控制,而進度則聽由施工單位控制,最終只有質量責任落在監理身上。
而建設部建市[2004]200號《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試行辦法》第六條規定工程項目管理業務范圍包括:協助業主方進行項目前期策劃,經濟分析、專項評估與投資確定;協助業主方辦理土地征用、規劃許可等有關手續;協助業主方提出工程設計要求、組織評審工程設計方案、組織工程勘察設計招標、簽訂勘察設計合同并監督實施,組織設計單位進行工程設計優化、技術經濟方案比選并進行投資控制;協助業主方組織工程監理、施工、設備材料采購招標;協助業主方與工程項目總承包企業或施工企業及建筑材料、設備、構配件供應等企業簽訂合同并監督實施;協助業主方提出工程實施用款計劃,進行工程竣工結算和工程決算,處理工程索賠,組織竣工驗收,向業主方移交竣工檔案資料;生產試運行及工程保修期管理,組織項目后評估。
由上面的分析可知,我們目前鼓勵推廣的工程項目管理應該是包括工程監理在內,從決策階段到實施階段的全過程合同、費用、進度、質量、安全、信息等的管理和控制(見表1)。
2關于工程管理中立場問題的思考
1999年頒布的《建設工程監理規范》中指出監理單位應公正、獨立、自主地開展監理工作,維護建設單位和承包單位的合法權益。這也就進一步明確了監理單位應該是建筑市場中一個獨立的第三方,監理人員應該以獨立、客觀、公正、科學的態度和方法去處理在工程建設過程中所發生的各類問題,不得依附和偏袒任何一方。這是前幾年大量產生的豆腐渣工程、偷工減料及引起的工程質量隱患以及防止工程腐敗的社會背景下應運而生的對工程監理的定位的政府導向,希望工程監理作為獨立、客觀、公正、科學的第三方能對上述問題有一個制約作用。同時為了實現工程監督管理“小政府,大社會”的建設工程監督管理體制。十幾年來,工程監理也基本上起到了監督、防止工程項目質量問題和規范建設工程秩序的一定作用。
但是在實際工程監理工作中,業主作為受業主委托的一方,是從業主方取得監理費用的現實,注定了工程監理在工程施工過程的“獨立第三方”地位,一直獨立不起來,受到業主的很大制約,監理人員多數情況下是按照業主的意愿和要求去開展工作的。
而對于工程項目管理,在《指導意見》中對發展工程項目管理企業的必要性是為了提高工程建設管理水平,保證工程質量和投資效益,是為了利用工程項目管理企業的技術和管理經驗為業主謀求最大的工程項目增值。可見工程項目管理是完全代表業主進行工程項目管理,代表業主的利益,是站在業主的立場上,以業主需求為關注焦點,關心工程項目建設目標的實現和投資效益上來(見表1)。
從上面兩個方面的思考,目前廣泛實行的工程監理和我們大力鼓勵發展的工程項目管理可以說既有聯系也有區別,也基本上存在兩種觀點,一是工程監理不屬于工程項目管理,它是我國特殊建筑工程市場環境的一個特殊的制度,可以認為是國家進行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社會延伸;另一種觀點認為,工程監理是工程項目管理的一個部分,一塊內容,從屬于工程項目管理,工程項目管理完全可以包括工程監理,工程監理應該是工程項目管理服務一個重要的、基本的服務內容。
表1 工程監理與工程項目管理的比較分析
筆者比較傾向于第二種觀點,這是因為工程監理是政府在一定歷史時期推行的一種制度,在逐漸完善工程建設市場秩序、法律法規及制度(如工程擔保制度、責任制等等)和投資(業主)體制的基礎上,工程監理的這種質量監控的責任將越來越弱化。
隨著項目管理的穩步發展,另一方面,各中介咨詢機構,尤其是最具有轉化優勢和管理條件的建設監理企業應率先醒悟按照項目管理的要求更新觀念,轉變服務理念擺脫過去監理工作定式(站在項目監理角度上思考這種工作方式是正確的,也是必須的),靈活運用統籌協調工作方法,把自己從法律界定的第三方轉到項目業主的立場上來,把長期以來以注重工程質量監控為主的工作方式,只按規范、注重程序的監理工作方式(忽視工程特點,不問業主需求,各類工程一樣對待,按標準合同和規范規定的內容、范圍、職責和方式提供近乎機械式的監理服務)轉變到項目管理與業主需求信息對稱、供求統一的工作模式上來,把過去充當“監工”的角色轉變到“項目管家”的地位上來,符合政策要求,滿足業主需求,推動項目管理健康發展和各企業共同進步。
3關于投資主體性質及其對工程項目管理需求的思考
【關鍵詞】:監理規范內容調整修訂
中圖分類號: G264 文獻標識碼: A
一、內容調整的主要原因
《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T50319-2013于2013年5月13日,于2014年3月1日開始實施,本規范相對于《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T50319-2000的內容進行了調整和修訂,主要原因是隨著我國建設工程管理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和監理單位服務范圍的不斷拓展,在工程勘察、設計、保修階段為建設單位與相關服務也會越來越多,為了與時俱進,進一步規范建設工程監理與相關服務行為,提高監理服務水平,《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T50319-2013相對于《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T50319-2000內容進行了調整修訂。
二、《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T50319-2013的修訂內容
《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T50319-2013共分為九章和三個附錄,比《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T50319-2000規范增加了第九章內容,即相關服務。2013規范修訂的主要內容有:1、增加相關服務和安全生產管理的內容;2、調整部分章節的名稱;3、刪除了部分不協調或與法律規范、政策、標準不一致的內容;4、強化了可在操作性。
三、2013規范的調整與修訂
《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T50319-2013的九章內容目錄分別是:1、總則。2、術語。3、項目監理機構及其設施。4、監理規劃及監理實施細則。5、工程質量、進度控制及安全生產管理的監理工作。6、工程變更、索賠及施工合同爭議處理。7、監理文件資料管理。8、設備采購與設備監造。9、相關服務。第一章總則中2013規范比2000規范增加了以下幾條:開工前,建設單位應將工程監理單位的名稱、監理范圍、內容和權限及總監理工程師的姓名書面通知施工單位,實施建設工程監理宜實施信息化管理。第2章術語,2013規范比2000規范的術語解釋增加了以下幾點:監理單位、建設工程監理、相關服務、工程延期、工程延誤、工程最終延期批準,監理日志、監理月報、監理文件資料、而且對總監理工程師代表和專業監理工程師的要求與2000規范的要求有所不同,2000規范要求總監代表和專業監理工程師必須是取得國家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并經注冊的監理人員,而2013規范要求總監代表條件放寬,是具有工程類注冊執業資格或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3年以上工程實踐并經監理業務培訓的人員。專業監理工程師是具有工程注冊執業資格或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2年及以上工程實踐經驗并經監理業務培訓的人員,第三章中2013規范比2000規范總監職責多出以下2條:1、組織檢查施工單位現場質量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建立及運行情況。2、參與或配合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專業監理工程師職責多出以下2條:收集、匯總、參與整理監理文件資料;2、參與工程竣工預驗收和竣工驗收。2013規范第五章除了工程質量、造價、進度控制內容外,還增加了安全生產管理的監理工作。2013規范第六章的名稱更名為工程變更、索賠及施工合同爭議處理。原2000規范第六章的名稱為施工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2013規范第七章監理文件資料管理中,監理月報的內容列舉了4條主要內容,并且增加監理日志的主要內容5條,2013規范中第八章設備采購文件資料內容概括為6條主要內容,設備監造文件資料概括為20條主要內容,2013規范比2000規范增添了第九章內容相關服務,2013規范附錄A類表為監理單位用表,原2000規范為承包單位用表,內容中增加了:總監理工程師任命書,工程開工令、監理報告、旁站記錄、工程復工令。2013規范附錄B為施工單位報審報驗用表,原2000規范附錄B為監理單位用表,內容中增添了施工進度計劃報審表,C類表為通用表,2000規范附錄C也為通用表。2013規范C類表增添了索賠意向通知書。
四、結束語
《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T50319-2013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管理,中國建設監理協會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在2014年3月1日開始實施,通過對《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T50319-2013的學習,認識到隨著社會的發展,《建設工程監理規范》的內容也得到了及時的調整和修訂,以便于廣大監理人員更好的貫徹和執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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