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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稅收征收方式精選(五篇)

        發布時間:2023-09-22 10:37:06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公司稅收征收方式,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公司稅收征收方式

        篇1

        省地稅局、財政廳制定的《關于促進私有房屋租賃市場發展的若干稅收政策的請示》已經省政府同意,現批轉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關于促進私有房屋租賃市場發展的若干稅收政策的請示福建省地方稅務局、福建省財政廳(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全文省政府:

        隨著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的發展,私有房屋租賃市場日趨活躍,由于房屋租賃收入涉及稅種多、稅負重,納稅手續復雜,導致計稅租金收入申報不足,私有房屋租賃稅收流失仍較嚴重。為切實加強私有房屋租賃稅收征收管理,促進房屋租賃市場的健康發展,特提出如下意見:

        一、為簡化納稅手續,減輕稅負,對私有房屋租賃所取得的收入實行綜合征收率征收的管理辦法。居民個人將私有房屋租賃取得的租金收入依次按10%綜合征收率繳納稅費(每次原則上按月計征稅費)。居民個人將承租的房屋轉租給他人的,以轉租收入依次按7%綜合征收率繳納稅費。

        二、綜合征收率包括地方稅務局系統負責征收的營業稅、房產稅、教育費附加、社會事業發展費、基礎設施建設附加費、城市維護建設稅、個人所得稅。港、澳、臺胞及外籍人員出租和轉租私有房屋應交各項稅費也分別按綜合征收率10%和7%征收。印花稅、土地使用稅仍按現行規定征收。綜合征收率具體各稅費分拆比例附后。

        三、出租人租賃私有房屋必須按規定到房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使用稅務機關監制的統一發票,按實辦理納稅申報。對申報的租金收入明顯偏低的,主管稅務機關有權按當地出租房屋的租金水平核定征收稅費。

        出租人未按規定辦理稅務登記或者匿報房租金額,以及變相收取租金或其他額外費用未如實申報納稅的,不得享受綜合征收率優惠,主管地稅機關應按稅法規定給予補稅罰款。

        四、私有房屋出租人在外地(房屋所在地以外)無法按期申報納稅的,應委托承租人代扣代繳稅款;對出租人在外地未按規定期限委托承租人繳納稅款的,主管稅務機關有權確定由承租人代扣代繳。

        五、居民個人利用私有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其所持營業執照列明的法人代表和房屋產權證產權所有人、戶口簿戶主姓名相符,或經營者屬于房屋產權人直系親屬的,屬于自營行為的,不征私有房屋租賃稅收,但房產稅仍應按房產余值征收。對以聯營等名義出租房產,不承擔經營風險、取得固定收入的,應按規定征收私有房屋租賃稅費。

        六、私有房屋租賃稅收可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閩政辦〔1996〕57號《福建省地方稅(費)款委托代征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和有關稅收政策規定實行委托代征。

        七、地方稅務局可根據本辦法制定私有房屋租賃稅收具體征管措施。

        八、上述規定自1999年7月1日起在福州市區試行。

        以上意見妥否,請示復。

        附:

        各稅費分拆比例

        一、出租收入按10%綜合征收率

        稅種                  比例    二、 轉租收入按照7%征收營業稅23%

        營業稅                59%         基礎設施建設附加費    1%

        房產稅                47%         個人所得稅            28%

        個人所得稅            25%         城市維護建設稅        4%

        城市維護建設稅        2%          教育費附加            3%

        篇2

        關鍵詞:企業所得稅制,法人所得稅法,稅制改革

        稅收制度是一國經濟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國家經濟體制、經濟運行機制和企業制度的改革,稅收制度也要相應變革。企業所得稅制是我國稅制的主要內容之一。要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推動混合所有制經濟發展,使不同所有制企業在稅收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必須對目前我國企業所得稅制進行全面改革,建立統一、公平、規范與簡明的法人所得稅制。如何實現我國企業所得稅制的全面改革成為當前需要深入研究的緊迫課題。

        中國企業所得稅制存在的問題及其改革目標

        我國1994年的稅制改革,將國營企業、集體企業和私營企業的所得稅合并為統一的內資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制改革取得了較大成效,但尚未達到改革的目標。現行的中國企業所得稅制還存在諸多問題與缺陷。

        (一)內資企業所得稅制本身存在的問題

        第一,現行內資企業所得稅制使公有制與非公有制企業之間存在差別待遇,不適應企業組織法律制度和現代企業制度的構建。現行不同“身份”的企業之間稅負不一致的所得稅制,不符合稅收中性原則,導致企業選擇經營組織形式更多地受到稅收政策導向的左右,而不是根據經營管理的需要。在我國目前企業制度進行根本改革,企業合并、分立等改組日益頻繁的情況下,這種稅制阻礙了我國企業根據現代企業制度進行規范改組的進程。

        第二,內資企業所得稅立法層次低,不符合我國《立法法》第8條關于稅收的基本制度只能制定法律的規定;同時也不符合稅收法定主義原則。稅收法定主義之“法”,僅指法律,即最高權力機關所立之法,而不以法的其他形式來規定稅收,這也是各國通行的慣例。因此,我國現行的內資企業所得稅法仍然以行政法規為表現形式,已不合時宜。

        第三,大部分以實行獨立經濟核算為標準界定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另一部分必須以具有法人資格的公司或總公司、總行等為納稅人,使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的獨立法律地位界定標準不統一,造成納稅人認定上的復雜和混亂。

        第四,企業所得稅納稅人權利義務規定不明晰。納稅人的權利義務在我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只是一般性的規定。對于在適用企業所得稅法的過程中,納稅人的一些特殊權利義務,應在企業所得稅法中專門規定。但是,這些關于納稅人的特殊權利義務的規定,在內資企業所得稅法中缺失。

        第五,企業所得稅實際稅負過重。據統計,我國外商投資企業的所得稅實際稅負為12%左右,而內資企業的所得稅實際稅負為25%左右,兩者相差懸殊。這不利于塑造公平競爭的環境。

        (二)“兩稅”并存所帶來的問題

        我國1994年稅制改革,設計了內資企業適用《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適用《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企業所得稅法》。“兩稅”并存盡管在當時是必要的選擇,但今天看來問題不少,弊大于利。

        第一,兩套稅制在稅基、稅率、稅收優惠等方面不統一,這種不規范的所得稅制度,既與國際慣例相去甚遠,又不利于我國稅制結構的優化,同時也不適應我國市場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

        第二,兩稅并存,內外資企業享受待遇不同,給納稅人避稅和偷稅提供條件。由于外商投資企業享有很多內資企業無法享受的稅收優惠,因此在實踐中出現了大量的假合資、假合作的情況,許多內資企業搖身一變成為外資企業,其主要目的在于通過改變身份而少繳所得稅款+這與立法目的相沖突。

        第三,兩稅并存,不符合稅法公平原則和稅收中性原則,不利于市場主體的公平競爭。無論內資企業還是外商投資企業都是平等的市場主體,企業之間的競爭必須建立在公平的基礎上,應該是在同一法律、同一社會經濟環境中競爭。因此,企業必然要求公平稅負,有一個平等的競爭環境和均等的競爭機會。我國稅法給予外商投資企業過寬的稅收優惠,實際上是對內資企業的一種歧視,有悖于稅法的公平原則和稅收的中性原則。

        第四,兩稅并存,加大稅收成本,降低征管效率,不符合稅收效率原則。由于兩套稅制在規定上有許多不同之處,如稅基的確定、稅率的適用、優惠的不同等方面,征管部門對不同類型的企業適用不同的稅收法律,必然降低效率。

        第五,兩稅并存,不符合WTO規則和國際通常做法。內、外資企業分別適用不同所得稅法,實行不同的稅收待遇,這不符合世界各國只將企業區分為居民與非居民納稅人的慣例。

        縱觀世界各國,尤其是WTO的成員國,都采用國民待遇原則,對本國企業和外國投資者投資的企業一視同仁,都適用統一的公司(企業、法人)所得稅法。只是規定居民納稅人承擔無限納稅義務,而非居民納稅人承擔有限納稅義務。基于兩稅并存造成許多弊端,應當合并兩稅,確立以統一、公平、規范、簡明的法人所得稅為我國企業所得稅制改革的目標。

        國外企業所得稅制不同模式對我國的啟示與借鑒

        現代稅制結構中,所得稅制占有最重要的地位,發達國家一般以所得稅為主體稅類,發展中國家所得稅制的內容和地位也日益提高。企業所得稅作為所得稅制的一個組成部分,在國外的稅收法律中居于非常重要的地位。從大多數國家對企業所得征稅的稅種來看,多數國家為“公司所得稅”(如美國、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法國等),有的國家為“法人稅”(如日本、德國),也有國家稱之為“企業所得稅”(如意大利),我國臺灣省將其稱為“營業事業所得稅”。

        國外的公司所得稅按歸屬的程度和對已分配利潤是否適用低稅率而劃分為3類,即古典制、歸屬制、分率制或稱雙率制[1](p23)。

        第一,古典制。即公司取得的所有利潤都要繳納公司稅,支付的股息不能扣除,股東取得的股息所得必須作為投資所得再繳納個人所得稅。這就是說,古典公司稅制意味著對已分配的利潤(股息)存在經濟雙重征稅。

        第二,歸屬制。將公司所支付的稅款的一部分或全部歸屬到股東所取得的股息中。它是減輕重復征稅的有效方法,分為部分歸屬制和完全歸屬制。部分歸屬制是將公司稅的一部分看作是股東個人所得稅的源泉預扣,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必須將這一部分預扣的稅款作為其股息所得的一部分估算出來,加在其應稅所得中,在算出其總的稅負后,再抵免此預扣額。完全歸屬制,是指公司稅全部歸屬到股東身上,即將全部公司所得稅看作是股東個人所得稅的源泉預扣,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必須將這部分預扣的稅款作為其股息所得的一部分估算出來,加在其應稅所得中;而在算出其總的稅負后,再抵免此預扣額。

        第三,雙率制。指對公司已分配利潤和保留利潤按不同稅率課征的制度。由于雙稅率制下仍然涉及有無歸屬性稅收抵免問題,故雙率制又可分為雙率古典制和雙率歸屬制。雙率古典制,就是指不存在歸屬性稅收抵免而分率課征的稅制。雙率歸屬制,就是指存在歸屬性稅收抵免而分率課征的稅制。

        不同的國家采用的公司稅制不同,而且一些國家在不同的時期公司稅制也不同。究竟采用哪種稅制模式,應視各國的國情以及經濟發展的要求而定。國外的稅制模式及其成功的改革經驗值得我國在進行企業所得稅制改革時借鑒,這樣可以節約立法的成本,少走彎路。具體如下:

        第一,正確界定法人所得稅的納稅人。多數國家的公司所得稅法都將法人作為公司所得稅法的納稅人,不包括不具有法人資格的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這點值得我國在進行企業所得稅制改革時借鑒。畢竟投資人對法人和非法人團體的債務負有不同的法律責任,法人團體的投資人對法人的債務只承擔有限責任,此時,法人團體與投資者在所得稅法上應視為不同的主體,分別繳納所得稅;而不具有法人資格的組織,其投資者對該組織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因此,在稅法上不應將非法人組織視為獨立的納稅主體,而只是對其投資者的所得課稅。

        第二,立法時,將法人所得稅與個人所得稅系統考慮。國外的公司所得稅制劃分為古典制、歸屬制以及分率制(雙率制),正是基于對公司利潤征收公司所得稅后是否還征收個人所得稅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征收而劃分的,即是否對公司利潤重復征稅。國外解決對公司支付的股利在公司和個人兩個層次上被征收的基本方法是將個人所得稅與公司所得稅一體化[1](p320)。因此,法人所得稅與個人所得稅的聯系非常緊密。

        雖然法人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選擇不同的納稅人和征稅對象課征,理應互不交叉,但在某些情況下,法人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雖選擇不同的納稅人,卻以同一對象征稅,因而發生重疊交叉,出現重疊征稅。如何在最大程度上避免這種重疊征稅的現象,也是我國在進行所得稅制改革、選擇稅制模式時應該考慮解決的問題。盡管在理論上,國外有人主張個人所得稅與公司所得稅完全一體化,即廢除公司所得稅法,把全部的公司利潤都放到個人層次上課征所得稅,只對股東所得征稅,但是,這種方法在政治上很難行得通,而且還會導致新的避稅,因此,到目前為止,沒有任何國家考慮采用這種方法。我國在立法時,也應權衡利弊,不應為了解決重疊征稅的問題而犧牲國家的稅收利益。

        法人所得稅作為稅收體系中的一個重要稅種,其改革不能孤立進行,必須與其它經濟改革和稅制改革相配套和協調。而個人所得稅作為所得稅體系中的一個稅種,與企業所得稅關系更為密切,將二者綜合考慮,可以使所得稅體系完整、系統、協調。

        第三,降低稅率,拓寬稅基。在上世紀80年代的世界性的稅制改革浪潮中,大多數國家的公司所得稅改革都呈現出降低稅率、擴大稅基的特點,降低公司所得稅率的國家,并沒有因為稅率降低而減少公司所得稅的收入,因為它們在降低稅率的同時,增加了應稅的所得項目,減少了準扣項目。我國在將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統一以后,也要注意在稅率的設計上不應超過目前的33%的稅率,應趨于較低的稅率,但同時不應因為稅率降低而減少國家的稅收。一方面,要擴大應繳納法人所得稅的收入項目;另一方面,要參照國際慣例,嚴格稅收支出,減少或取消一些準扣項目。

        第四,規范稅收優惠。在很多國家,稅收優惠政策以公平為價值取向,因而稅收優惠政策統一、透明。在我國,稅收優惠政策多而復雜且極為不規范,有行業優惠政策、區域優惠政策,有區分經濟性質的優惠政策,此外還有大量的臨時性減免等。稅收優惠政策過多過濫,破壞了公平稅負的原則,影響了稅法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因此,在法人所得稅立法時,應以法律的形式確定稅收優惠政策,以較高的法律層次來規范、統一稅收優惠。但稅法中應只規定優惠政策的原則、重點和方法,至于優惠政策的具體對象和內容應授權國務院根據國民經濟發展情況和產業政策的需要依據法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原則、重點在實施條例中確定。

        中國企業所得稅制改革應選擇法人所得稅制模式

        (一)合并兩稅,建立統一的法人所得稅制

        在選擇我國的企業所得稅法立法模式時,除了要充分考慮我國的實際情況,還應遵從國際慣例。統一后的企業所得稅制,應采“法人所得稅”的名稱。這是因為:

        第一,法人作為兩稅合并后的納稅人,其概念科學并易于認定。相比“企業所得稅”,“法人所得稅”將法人作為該稅的納稅人易于認定。現行法律規定以企業是否 “獨立核算”作為界定納稅人的條件,所謂獨立核算,其標志是:在銀行開立結算賬戶;獨立建立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表;獨立核算盈虧。‘1998年國家稅務總局對納稅人的確定作了補充規定:對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成立,獨立開展生產經營活動的組織,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應實行獨立經濟核算,但未進行獨立經濟核算的,雖不同時具備稅法規定的獨立核算的三個條件,也應當認定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這導致納稅人的認定標準模糊不清。法人這一概念,在我國相關法律中有明確的規定,如在我國的《民法通則》第36條、37條對法人的概念及條件作了明確的規定。

        第二,法人概念比企業概念、公司概念涵蓋面廣。若采用“企業所得稅”這一名稱,則無法涵蓋一些從事營利活動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若采用“公司所得稅”這一名稱,適用的主體范圍則更狹窄,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公司只有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兩種,我國的很多企業法人不具備公司形態,這樣就會將不具備公司形態的企業法人排除在納稅義務人范圍之外,不符合我國國情。采用“法人所得稅”則可以很好解決前述兩個名稱的不足,不僅將企業法人(無論是否具有公司形態)作為該稅的納稅義務人,也包括了事業法人、社會團體法人。

        第三,法人是可以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的主體。法人的責任與其投資人的責任相分離,法人可以其全部法人財產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第四,法人稅制是許多國家成功經驗的總結。法人#公司$所得稅歷經兩百年的發展,成為目前世界各國普遍采用的重要稅種之一,各國所得稅制度都已較為完備和成熟。因此,我國企業所得稅制改革過程中,在立足中國實際的前提下,注重借鑒各國所得稅制的成功經驗,使新的企業所得稅制度基本適應我國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融入經濟全球化的要求。

        (二)統一后的法人所得稅應選擇的模式

        從現階段的情況看,我國統一后的法人所得稅應根據法人的應納稅所得額的不同而分別采用古典制或雙率古典制,即古典制和雙率古典制并存。具體設計為:法人的應納稅所得額在10萬元以下的,按 15%比例稅率征稅;應納稅所得額在10萬元以上的,對于不分配的利潤按30%的比例稅率征稅,對于欲分配給股東的利潤則按25%的比例稅率征收。之所以選擇這種模式,原因是:

        第一,采用這種模式,可以很好地體現量能負擔的原則。對于年應納稅所得額在‘%萬元以下的納稅人,適用較低的稅率,而對于年應納稅所得額在10萬元以上的企業適用較高的稅率,體現所得多者多繳稅,所得少者少繳稅的原則,以體現量能負擔原則。

        第二,采用這種模式,可以比較好地解決重疊征稅的問題。在采用古典制的場合,按15%的比例稅率征稅,本身稅負較輕,即使稅后利潤分配給股東,再征收個人所得稅,稅負也較輕;在采用雙率古典制的場合,區分未分配利潤與已分配利潤而適用不同的所得稅率(即對已分配利潤適用較低的稅率),主要的目的就是為了解決重疊征稅的問題。

        第三,采用這種模式,符合我國的現有的征管水平,可操作性強。古典制與古典雙率制操作簡便易行,比較符合我國目前稅收征管執法水平普遍偏低的情況。年應納稅所得額在10萬元以下,采用單一的比例稅率;年應納稅所得額在10萬元以上的企業,一般而言,財務核算都比較健全,對于分配利潤和不分配利潤劃分清楚,根據真實的財務資料對不同的利潤適用不同的比例稅率。這樣不會加大稅收征管的成本,是一種現階段符合我國國情的切實可行的辦法。

        中國法人所得稅立法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一)以是否具有法人資格為標準確定納稅義務人

        雖然在有些國家的公司稅法中,規定公司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不只是公司,還有合伙企業和獨資經營企業,但是我國法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原則上應該為企業法人,不應包括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以及不具有法人資格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參照國際上大多數國家的做法,不將非法人企業作為獨立的納稅主體,而對其投資人(或所有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按其歸屬所得課稅。如德國所得稅法規定,只征收所得稅(只對個人所得征收)和法人稅,法人稅規定納稅人為具有法人資格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兩合公司、聯合保險公司、財團、營利性公共團體及其他民法上的法人,但無限公司和合伙組織等非法人組織不是獨立的納稅主體,其所得應分配給其成員,在其成員名下征收個人所得稅或法人稅[2].

        但我國在設計法人所得稅法的納稅義務人時,有兩種特殊的主體需要加以考慮:一是在中國設有常設機構而從中國境內取得生產經營所得或者從境內外取得的與常設機構有密切聯系的其他所得或不設有常設機構但有來源于中國境內所得的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二是從不具有法人資格的中外合作企業分配所得的外方合作者,這兩類主體也應該按照我國法人所得稅法的規定繳納法人所得稅。

        (二)稅率的設計

        稅率形式的選擇。從各國采用的情況來看,法人所得稅稅率形式大致有單一比例稅率型、分類比例稅率和累進稅率型,它們各有優缺點,大多數國家實行比例稅率。根據我國國情,應該采取比例稅率的形式,這樣既可以比較直接地反映橫向公平原則,又能較好地體現縱向公平原則,同時也貫徹了效率優先,量能負擔的原則 [3].

        稅率水平的確定。合并后的法人所得稅稅率的設計,要綜合以下因素:在對世界上各個國家稅率比較的基礎上,尤其是與周邊國家比較的基礎上進行設計,保持與周邊國家稅率相當或略低水平;從調節經濟的效用出發,保證所得稅收入的適度水平,應在“寬稅基、低稅率、高效率”的目標下,合理設定稅率水平,保證并加強所得稅的調控能力;要從實際出發,考慮政策的連續性、前瞻性和財政、企業的承受能力;還要考慮到我國的稅制結構。因此,統一后的法人所得稅應該根據企業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不同而不是根據企業規模的大小分別適用不同的稅率,不應一刀切全部適用同一比例稅率。具體設計如前所述:

        第一,古典制。適用古典制的情況是,納稅人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不滿10萬元,法人所得稅稅率為15%.這種稅率只適用于利潤水平低的納稅人(而不是規模小的納稅人)。

        第二,雙率古典制。法人年應稅所得額超過10萬元的,對于不用于分配的利潤適用比例稅率30%;對于分配單個股東的利潤,適用25%的比例稅率。雖然法人所得稅是古典制和雙率古典制并存,但就特定的納稅人而言,在繳納法人所得稅時,或適用古典制,或適用雙率古典制完全視其年應納稅所得額而定。另外,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從事經營活動的非居民企業,來源于中國境內的股息、紅利、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和其他所得,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與其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上述所得,法人所得稅稅率為20%.

        (三)應稅所得的確定

        法人所得稅的應稅所得應該是凈收益。各國稅法一般都有確定稅基的具體規定。通常包括4個方面的內容:(1)應當計稅的收入項目;(2)免于計稅的收入項目;(3)準予扣除的費用項目;(4)稅收的優惠政策。我國統一后的法人所得稅在確定稅基時,也要綜合上述4項內容,從法人總的收入當中,扣減免于計稅的項目、準予扣除的項目及上期虧損,以余額作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稅收優惠

        合并后的法人所得稅仍然應該保留稅收優惠的政策。在確定稅收優惠政策時,應當建立產業政策導向與區域發展戰略導向相協調的所得稅優惠機制。對外商資企業的稅收優惠應將過去的全面優惠變為特定優惠。

        當前對稅收優惠政策如何調整存在一些片面的看法,其中代表性的觀點有兩種:一是認為要根據WTO對國民待遇原則的要求全面取消對外資的稅收優惠;二是認為要取消區域性的稅收優惠,中西部也不例外,對中西部的支持可通過財政轉移支付和公共財政支出來解決[4].這些看法未免有些極端。統一后的法人所得稅法,應規范和優化稅收優惠政策,而不是全盤取消。當然,稅收優惠應最大限度地給企業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優惠的程度要從國情出發,結合整體投資環境來考慮。

        從優惠的具體措施上來看,應盡量避免直接優惠方式,而應多采用間接優惠方式。從過去的實踐看,減免稅的直接優惠措施效果并不十分理想,它以犧牲國家即期的稅收收入為代價,還要受相關國家稅收制度的制約,如稅收饒讓條款、資本輸出國稅率高低、稅收管轄權、消除國際雙重征稅的辦法等因素的制約,難以使外國投資者直接受益,而是流入了投資者母國的政府。因此,統一后的法人所得稅法應多采用符合稅收公平原則和國際慣例的間接優惠措施,如稅收抵免、虧損結轉、加速固定資產折舊、再投資退稅等,這些措施不受國際稅收因素的制約,能真正達到使投資者直接受益的稅收優惠目的。

        參考文獻:

        [1]各國稅制比較研究課題組,公司所得稅制國際比較(J),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96.

        [2]李青,關于完善我國個人獨資企業所得稅法的思考(M),廣西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00(4):36.

        [3]江西省財政廳,江西財經大學聯合課題組,關于統一企業所得稅立法問題的系統研究(J),當代財經,1998(2)。

        篇3

        Abstract: Tax planning refers to that the taxpayer make the reasonable planning and arrangements for operating, investing, financial planning and other activities in the permission scope of the tax law, and in the premise of not interfere with the normal operation, obtain the pre-tax interests of "Tax-saving", in order to achieve the goal of maximizing after-tax profit.

        關鍵詞:稅收;籌劃;財務管理

        Key words: tax;planning;financial management

        中圖分類號:F275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4311(2010)29-0041-02

        0引言

        稅收籌劃是指納稅人在稅法許可的范圍內通過對經營、投資、理財等活動的合理籌劃和安排,在保證正常經營的前提下,盡可能地取得“節稅”的稅前利益,從而實現稅后的利益最大化。

        稅收籌劃是企業財務管理學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在現代企業的生存發展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已被越來越多的企業管理者和財會人員接受和運用。但是,在實際操作中,很多稅收籌劃方案理論上雖然可以少繳納一些稅金或降低部分稅負,但在實際運作中卻往往不能達到預期效果,其中很多籌劃方案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則是造成稅收籌劃失敗的重要原因。從根本上講,稅收籌劃應歸結于企業財務管理的范疇,它的目標是由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決定的,即實現企業所有者財富最大化。也就是說,在籌劃稅收方案時,不能一味地考慮稅收成本的降低,而忽略因該籌劃方案的實施引發的其他費用的增加或收入的減少,必須綜合考慮采取該稅收籌劃方案是否能給企業帶來絕對的收益。因此,決策者在選擇籌劃方案時,必須遵循成本效益原則,才能保證稅收籌劃目標的實現。可以說,任何一項籌劃方案都有其兩面性,隨著某一項籌劃方案的實施,納稅人在取得部分稅收利益的同時,必然會為該籌劃方案的實施付出額外的費用,以及因選擇該籌劃方案而放棄其他方案所損失的相應機會收益。當新發生的費用或損失小于取得的利益時,該項籌劃方案才是合理的,當費用或損失大于取得的利益時,該籌劃方案就是失敗方案。成功的稅收是有其固定的特點的,不能片面的認為低的稅收就是好的方案,因為往往低的稅收反映的是企業的效益的低下。比如,某個體戶從事生產經營必然要繳納相應的流轉稅和所得稅,如果向他提供一份籌劃方案,可以讓他免予繳納任何稅款,只要他把經營業績控制在起征點下就可以了,但這項稅收籌劃方案是合理的嗎?當然不是。這位個體戶的稅收負擔雖然為零,但其收益也受到了極大的限制,這種方案自然不是令人滿意的籌劃方案。犧牲企業整體利益換取稅收負擔的降低明顯是不可取的。可見,稅收籌劃和其他財務管理決策一樣,必須遵循成本效益原則,只有當籌劃方案的所得大于支出時,該項稅收籌劃才是成功的籌劃。

        歸根結底,稅收籌劃總是要在稅收法規、稅收政策、稅收征收程序上做文章,也就是想著法兒,在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允許的范圍內降低稅負,多獲取點利潤。這就要求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時,能夠精通現行的相關稅收政策法規,掌握企業產品涉稅的范圍和項目,懂得不同稅種在經濟活動中的不同調節作用。在此基礎上,企業做出的稅收籌劃決策才會合法而有效。

        1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時主要掌握以下基本技巧

        1.1 向優惠政策靠攏各國出于自身利益的需要,或者從自身的發展戰略考慮,往往在一些地方或一些行業制定了一些稅收優惠政策。以我國為例,地域稅收優惠方面有特區稅收優惠、沿海十四個城市的稅收優惠、沿海沿邊地區稅收優惠等等。國家為了開發我國的西部,又對我國西部地區的十九個省市自治區制定了一系列的稅收優惠政策。在企業創建或通過設立分公司和子公司進行大市場運作時,就可以考慮不同的區域稅收優惠特點,并充分運用稅收優惠政策。有關利用稅收優惠的問題在很多文章里都有介紹。這里著重介紹的是納稅人從事大市場運作主要手段之一的“轉讓定價”。轉讓定價是企業常用的稅收籌劃手段,以稅收籌劃為目的的轉讓定價的方法有多種,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1.1 通過調節費用的價格調節企業的利潤企業發生的費用直接影響相關業務的成本,作為一個有一定規模的企業,其下屬企業一定不少,而這些企業在一般的情況下都會有所分工,有的主要負責生產,有的主要負責銷售,有的負責服務。這樣,企業就可能發生各種費用,比如,管理費、財務費、廣告費、咨詢費、保險費以及正常的和非正常的損失等。針對這些情況,企業就應該事先作出計劃和安排,在不同地區、負責不同職能的、經營不同項目的企業之間合理地安排有關費用,從而使總公司的利潤最大化,進而保證股東權益的最大化。

        1.1.2 銷售環節利用產品的銷售給購買方以比正常價格高或低的價格,達到稅收籌劃的目的。比如,生產產品的獨立核算企業在高稅負區域,而有關聯關系的子公司在低稅負區域,則用比市面上低的價格將產品銷售給對方,而對方子公司再以較高的價格將產品銷售出去,從而將利潤轉移到低稅負的公司。反之,則用較高的價格將利潤轉移到生產該產品的企業。這樣,從總公司或集團企業的角度講,稅收負擔就比較低,從而實現利潤最大化。

        1.1.3 通過提供資金,收取資金使用費的形式調節各企業的利潤如果地處高稅負地區的企業需要資金,而低稅負區的關聯公司又有富余資金可以調劑的話,總公司就可以出面協調,由高稅區的企業向低稅區的企業拆借資金,出借方向借款方收取足夠高的借款利息,從而達到調節利潤進而達到調節稅收之目的。

        1.1.4 通過對無形資產的轉讓來影響稅收其與有形資產的轉讓不同,一是沒有實物形態,對其質地、效用的評價比較困難;二是客觀存在的獨特性,導致其在市場的不可比性。這就為擁有無形資產的集團性公司利用無形資產籌劃稅收提供了得天獨厚的條件。具體操作方法是:總公司向高稅負區的子公司以足夠高的價格轉讓所需的無形資產,或者收取足夠高的服務費和技術咨詢費,從而將利潤從高稅負區企業轉走。這種方法隱蔽性最強,效果最好。

        1.2 盡可能縮小稅基這個方面的思路主要體現在具體企業的會計核算過程中,體現在財務運作的每一個環節。從大的方面看,企業在具體的財務核算環節降低稅收負擔的具體思路,可以從稅收要素方面去思考,也可以從會計核算流程的角度去思考。從稅收要素的角度去思考,主要可從納稅人、計稅依據、納稅期限、減免稅等方面去考慮。從納稅人要素角度看,主要是經營地點的選擇。從計稅依據要素角度看,可籌劃的內容十分豐富,如果我們能夠想方設法將計稅依據壓縮到盡可能小的范圍內,而且又不違背稅收法規的要求的話,那么這個稅收籌劃就成功了。

        2企業財務活動中稅收籌劃方法的利用

        2.1 企業籌資的稅收籌劃企業籌集和使用資金,不論是短期的還是長期的,都存在一定的資金成本。籌資決策的目標不僅要求籌集到足夠數額的資金,而且要使資金成本最低。由于不同籌資方案的稅負輕重程度往往存在差異,這便為企業在籌資決策中運用稅收籌劃提供了可能。企業經營活動所需資金,通常可以通過從銀行取得長期借款、發行債券、發行股票、融資租賃以及利用企業的保留贏余等途徑取得。企業籌集的資金,按資金來源性質不同,可以分為債務資本與權益資本。債務資本需要償還,而權益資本不需要償還,只需要在有贏利時進行分配。通過貸款、發行債券籌集的資金屬于債務資本,留存收益、發行股票籌集的資金屬于權益資本。根據以上籌資成本的分析,企業在融資時應考慮以下內容:

        2.1.1 債務資本的籌集費用和利息可以在所得稅前扣除;而權益資本只能扣除籌集費用,股息不能作為費用列支,只能在企業稅后利潤中分配。因此,企業在確定資本結構時必須考慮債務資本的比例,通過舉債方式籌集一定的資金,可以獲得節稅利益。

        2.1.2 納稅人進行籌資籌劃,除了考慮企業的節稅金額和稅后利潤外,還要對企業資本結構通盤考慮。比如過高的資產負債率除了會帶來高收益外,還會相應加大企業的經營風險。

        2.1.3 在權益資本籌集過程中,企業應更多地利用留存收益。因為使用企業留存收益所受限制較少,具有更大的靈活性,財務負擔和風險都較小。

        2.2 企業投資的稅收籌劃投資籌劃是一項系統工程,它涉及企業自身情況的分析、各地區優惠政策的對比、投資形式、注冊地點、財務核算形式的確定、稅收負擔的測算、納稅方案的擬訂和最佳方案的選擇等等,涉及政策面廣、實務性強、個性突出。由于投資籌劃比較系統、復雜,需要考慮的因素很多,難以全面闡述。下面舉一個出資方式籌劃的例子,從企業對不同投資形式的選擇中說明投資籌劃應從哪些方面入手。某內資企業準備與某外國企業聯合投資設立中外合作企業,投資總額為8000萬元,注冊資本為4000萬元,中方1600萬元,占40%;外方2400萬元,占60%。中方準備用使用過的機器設備1600萬元和房屋、建筑物1600萬元投入,投入方式有兩種:一是以機器設備作價1600萬元作為注冊資本投入。二是以房屋、建筑物作價1600萬元作為注冊資本投入,機器設備作價1600萬元作為其他投入。這兩種方案看似僅字面上的交換,但事實上蘊含著豐富的稅收內涵,最終結果大相徑庭。方案一、按照稅法規定,企業以設備作為注冊資本投入,參與合資企業利潤分配,同時承擔投資風險,不征增值和相關稅金及附加。但把房屋、建筑物直接作價給另一企業,作為新企業的負債,不共享利潤、共擔風險,應視同房產轉讓,需要繳納營業稅、城建稅、教育附加費及契稅。應繳稅金為:營業稅=1600?鄢5%=80萬元;城建稅、教育附加費=80?鄢(7%+4%)=8.8萬元,契稅=1600?鄢3%=48萬元(由受讓方繳納)。方案二、房屋、建筑物作為注冊資本投資入股,參與利潤分配,承擔投資風險,按國家稅收政策規定,不征營業稅、城建稅及教育附加費,但需征契稅(由受讓方繳納)。同時,稅法又規定,企業出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其售價不超過原值的,不征增值稅。方案二中,企業把自己使用過的機器設備直接作價給另一企業,視同轉讓固定資產,且其售價一般達不到設備原值,因此,按政策規定可以不征增值稅。其最終的應繳稅金為:契稅=1600?鄢3%=48萬元(由受讓方繳納)。通過上述兩個方案的對比可以看出,中方企業在投資過程中,雖然只改變了幾個字,但由于改變了出資方式,最終使稅收負擔相差88.8萬元。這只是投資籌劃鏈條中的小小一環,對企業來說,投資是一項有計劃、有目的的行動,納稅又是投資過程中必須履行的義務,企業越早把投資與納稅結合起來規劃,就越容易綜合考慮稅收負擔。因此,我們建議所有企業從投資開始,就把稅收籌劃納入企業總體規劃范疇,以達到創造最佳經濟效益的目的。

        2.3 跨國經營的稅收籌劃

        2.3.1 選擇有利的投資地點在跨國經營中,投資者除了要考慮基礎設施、原材料供應、金融環境、技術和勞動力供應等常規因素外,不同地區的稅制差別也是重要的考慮因素。要充分利用不同國家和地區的稅制差異或區域性稅收傾斜政策,選擇整體稅負水平較低的地區或稅區進行投資。如考慮被投資國對外資提供了低稅或免稅優惠,而發達國家則一般實行內外資同等稅收待遇政策。同時,還應考慮對外資企業的利潤的匯出有無限制。因為一些發展中國家,一方面以低所得稅甚至免稅來吸引外資,同時又對外資企業的利潤匯出實行限制,希望以此促使外商進行在投資。此外,還應考慮各國的預提稅稅率,由于多邊稅收協定可使締約國相互征收的預提稅大為降低,因此還必須注意東道國與我國之間是否簽訂了有關的稅收協定。

        2.3.2 選擇有利的組織形式進行跨國經營在確定了投資地點后,還需要選擇納稅優惠的組織形式。首先,就分公司和子公司的選擇而言,子公司由于在國外是以獨立的法人身份出現,因而可享受所在國提供的包括免稅期在內的稅收優惠待遇,而分公司由于是作為企業的組織部分之一派往國外,不能享受稅收優惠。另外,子公司的虧損不能匯入母國企業,而分公司與總公司由于是同一法人企業,經營過程中發生的虧損便可匯入總公司賬上。因此,跨國投資是可根據所在國企業自身情況采取不同的組織形式達到減輕稅負的目的。其次,就股份有限公司和合伙企業的選擇而言,許多國家對公司和合伙企業實行不同的稅收政策。例如,公司的營業利潤在本環節課征公司稅,稅后利潤作為股息分配給投資者,投資者還要交納一道個人所得稅,而合伙企業營業利潤不征所得稅,只課征各個合伙人分得利潤的個人所得稅。因此,跨國經營時應充分考慮到這些。

        2.3.3 選擇有利的資本結構和投資對象企業的經營資本通常由自有資本(權益)和借入資本(負債)構成,各國稅法一般規定股息支付不作為費用列支,只能在稅后利潤中分配,而利息支付則可作為費用列支,允許從應稅所得中扣減。因而企業就需要選擇自有資本與借入資本的適當比例以獲得更多利益。另外,企業通過選擇融資租賃作為一項重要的籌資方式,可以迅速獲得所需的資產,保存企業的舉債能力,而且支付的租金利息也可按規定在所得稅前扣除,進一步減少了納稅基數。對于投資對象的選擇,跨國經營者應著重了解投資國有關行業性的稅收優惠及不同行業的稅制差別。

        2.3.4 設立國際控股公司、金融公司、投資公司等公司機構設立國際控股公司或國際金融公司及國際投資公司是當今跨國公司進行稅收籌劃的重要途徑之一。跨國公司往往通過在締約國、低稅國或避稅地設立此類公司,可以獲得少繳預提稅方面的利益,同時還由于子公司稅后所得不匯回,母公司可獲得延期納稅的好處,此外還可以較容易地籌集資本,調整子公司的財務狀況,如用一國子公司的利潤沖抵另一國子公司的虧損。如我過首鋼集團通過在香港設立控股子公司就發揮了其卓著的籌資功能,同時也達到了減輕稅負的目的。其與中國化工進出口總公司還都在海外設立了自己的金融公司,達到了降低資金成本,降低稅負的目的。

        2.3.5 利用關聯企業交易中的轉讓定價轉讓定價是指關聯企業之間內部轉讓交易確定的價格,通常不同于一般市場上的價格。國際關聯企業的轉讓定價往往受跨國公司集團利益的支配,不易受市場一般供求關系約束。而目前,在現代國際貿易中,跨國公司的內部企業交易占有很大比例,因而可能通過利用其在世界范圍內的高低稅收差異,借助轉移價格實現利潤的轉移,減輕公司的總體稅負,從而保證了整個公司系統獲得最大利潤。

        2.3.6 避免構成常設機構常設機構是指企業進行全部或部分營業的固定場所,包括管理場所、分支機構、辦事處、工廠、作業場所等。目前,它已成為許多締約國判定對非居民營業利潤征稅與否的標準。對于跨國經營而言,避免了常設機構,也就隨之避免了在該非居住國的有限納稅義務,特別是當非居住國稅率高于居住國稅率時,這一點顯得更為重要,因而跨國經營者可通過貨物倉儲、存貨管理、貨物購買、廣告宣傳、信息提供或其它輔營業活動而并非設立一常設機構,來達到在非居住國免予納稅的優惠。又如對于建設工地或安裝工程項目,由于不少國家間的稅收協定是分別按照持續時間12個月以上和6個月以上來判定其作為常設機構,在這一情況下,跨國經營者可通過精心安排施工力量,設法在那一期限前完工撤出,就可以達到避免成為常設機構在該非居住國納稅的目的。

        2.3.7 選擇有利的會計處理方法如跨國經營者在對于固定資產進行折舊會計處理時,采用加速折舊法,可達到早日收回固定資產投資,減少同期的利潤,延緩繳納所得稅的目的。而通過存貨計價方法的選擇使用也可達到減輕稅負的目的。

        參考文獻:

        [1]稅收籌劃與企業經營[N].中國稅務報,2001.

        [2]張光榮.正確認識稅收籌劃積極作用.

        [3]張兆國,黃旭.對我國企業財務管理目標的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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