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9-21 17:36:01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地質災害防治規范,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隨著社會的發展,地質災害發育程度逐漸加重,我國越來越重視地質災害的評估和防治工作,國內不少學者在這一領域開展了深入的研究工作。柳源提出了常見坡面地質災害危險性分析的程序和方法。劉希林等對泥石流危險范圍預測模型進行了具體研究。唐川等對城市泥石流風險評價等方面做了深入的研究。宋光齊探討建立汛期地質災害預報預警模型,對地質災害的易發程度及分布范圍進行預報預警。高華喜等利用GIS平臺對滑坡災害風險空間進行預測,對滑坡危險性進行了空間預測與區劃。梁國玲等應用GIS平臺,建立地質災害區劃模型,為地質災害的防治提供有力保障和依據。李向全等運用模型庫技術理論,成功地研制了地質災害預測評價模型庫系統,為探索地質災害減災決策支持系統建設技術途徑,提高地質災害防治技術水平。目前,我國在地質災害風險評價研究工作已經取得一定成績,涉足地質災害和大部分領域。
2、地質災害風險評估中存在的問題
在實際的地質災害風險評估工作中,并沒有將理論成果充分應用到實際工作中,沒有形成完整的體系,在研究深度、宣傳和群眾重視程度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
2.1對地質災害危害性重視不夠
目前,很多主管部門對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和預測工作并不重視,并沒有將地質災害評估、預防工作落實到專職機構和人員。在實地勘察時,沒有對隱患點逐個排查,在評估報告編制過程中,導致所編制的報告與野外情況不符。報告編制不實導致無法因地制宜的制定防治規劃和預警預防方案。
2.2研究區域范圍不夠
目前地質災害評估和防治工作的開展只在明顯災害隱患點或工程施工范圍內進行,而輕視該范圍以外的地質調查和地質災害評估工作。事實上,地質災害的發生一個復雜的關聯機制,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它由多種因素綜合而形成。因此,在以后的工作中應當擴大調查范圍,這樣才能精確的對地質災害進行防范治理。
2.3監督管理機制有待完善
目前,在地質災害評估及防治工作監督管理方面仍存在很多不足,例如對于評估工作的規范標準不統一、編制材料審查不夠嚴格、防治工程落實監管不夠、治理施工監督不嚴等問題。這些問題的存在,都嚴重制約了地質災害評估和防治工作的實施。
3、存在問題解決途徑
3.1加強宣傳,提高重視
目前,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和防治工作在基層單位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要將地質災害評估和防治工作扎扎實實落實到基層,要在基層單位建立群防群測機制,增強基層群眾對地質災害的認識程度和重視程度,對地質災害隱患及時排除,降低地質災害危害。
3.2加強資料管理,規范相關技術規范
原始資料是地質災害評估及防治工作的基礎,針對目前野外調查不細,導致原始資料與實際不符的問題,政府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野外調查資料審核驗收的力度,規范原始資料的管理制度。對于所編制的報告和規劃要組織專家到野外進行實地踏勘,依據野外實際情況對報告進行驗收和評審。對于防治工作,有關部門應組織有經驗的專家,依據常見地質災害發育情況,制定比較適用的技術規范。并依據監測和調查不斷更新,對于新增類型的地質災害,要及時提出相應的評估、治理方案。要更加重視基礎理論的研究,建立先進的監測預報模型,提高地質災害預測的精確度,在防治施工方面,改革施工技術,推行先進的技術方案,有效的對地質災害進行治理。
3.3加強區域管理
對區域地質災害易發程度進行區分劃,主管部門應根據公布的劃分范圍,設立明顯的標志,如警示牌等,同時加強對地質災害危險區的監督管理,在造成災害威脅的地質災害體未能得到有效治理,災害威脅尚未解除前,危險區內禁止開展任何建設活動,以免加劇誘發地質災害活動。如必需開展建設工程活動,需經相關主管部門論證后,先期修建防護措施,待驗收合格后方可開工建設。
4、結論
關鍵詞:巖土工程;地質災害;防治措施
一、巖土工程與地質災害的內涵
地質災害是指由于自然因素或者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或使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環境、資源發生嚴重破壞的地質現象。《地質災害防治條例》規定,地質災害包括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災害。
在我國,大多數地質災害現象都是人為因素引發的,據有關資料統計,近年來我國每年因地質災害造成的經濟損失約占各種自然災害的1/4至1/5,因此,減少或制止破壞生態環境行為、及時采取地質災害預防和防治措施,是我國當前減少損失的首要途徑。
二、我國地質災害的特征與危害
由于我國地理位置獨特,地質構造復雜,地球生態環境多變,加之人口眾多的農業大國,經濟較落后,承災能力弱,所有這些疊加在一起,形成災害類型多、分布廣、頻度高、強度大、影響面寬、損失嚴重的格局。
據資料統計分析,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縫等種類的地質災害在我國十分發育。其中崩塌、滑坡、泥石流的分布范圍約占國土面積的50%,其中以西南、西北地區最為嚴重。
地質災害可分兩大類:第一類主要是由自然因素引起的地質環境問題,又稱第一環境問題,屬自然地質災害;這些災害不以人類歷史的發展為轉移;第二類主要是由人為活動引發的地質災害,稱第二環境問題,屬人為地質災害。這些災害常隨社會經濟的發展而日益增加,據地質災害成因分析,全國50%以上的地質災害發生的主要原因是人類行為,尤其是人類不合理地大量挖掘能源所造成的。
三、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主要施工技術標準及防治措施
1.要的施工技術標準總結。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最大特點是隱蔽性(如抗滑樁)、復雜性(如抗滑樁+錨拉+擋板+冠梁)和多樣性(防治滑坡可采用樁,亦可采用擋土墻),以地下工程施工為工藝特點,因此與地基與基礎工程和巖土工程具有十分相近或相同的工藝流程、施工工序和施工工法。涉及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的技術規范和標準主要有:
(1)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現行施工技術標準和規范,如《滑坡防治工程設計與施工技術規范》(DZ/T0218-2006);
(2)各類工業與民用和市政工程建設項目的地基與基礎、深基坑、高切坡、地基處理、基礎病害工程防治等所涉及的技術規范和標準均可參考使用,如《建筑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2-2002);
(3)各類水利水電工程的土石方、地基與基礎和巖土工程所涉及的技術規范和標準均可參考使用,如《水電水利工程預應力錨索施工規范》(DL/T5083-2004);
(4)各類交通建設中所涉及的邊坡、滑坡、危巖、塌陷和沉降等工程防治的相關技術標。
2.地質災害防治工程防治措施。
(1)做好防治工程設計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設計,必須根據崩塌、滑坡、不穩定斜坡的成因機制、運動模式、易發性及防治目標制定。根據致災的成因確定主要防治途徑;根據災害的易發程度、防治目標確定防治工程的強度和工程量。
(2)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主要工程措施
根據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勘查設計現行行業規范,《三峽庫區地質災害防治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等技術標準及資料分析,國內防治地質災害的主要工程類型有:排(截)水工程、支(攔)擋工程、加固工程、護坡工程、減載與壓腳工程及搬遷和避讓等。
(3)地質災害防治措施。工程防治措施:工程防治措施是防治地質災害的重要組成部分,工程防治措施的適用條件及方式:大多數房后切坡造成的小型土質滑坡,選用滑坡后緣地表排水、前緣支擋或削方減載護坡等工程措施較為適應;對于中型以上滑坡,應根據工程地質勘察資料選擇工程防治措施;生物防治措施:生物防治措施是指植樹造林,種草護坡及合理耕牧。它具有應用范圍廣、投資省,能促進生態平衡,改善自然環境條件,防治作用持續時間長的特點,需較長時間才能發揮其效益。根據調查區地質災害特點和自然經濟條件,泥石流區,地面塌陷區及水土流失區應采取封山育林,退耕還林等防治措施,減少地質災害的發生和經濟損失;避讓措施:雨天避讓措施。對災害隱患點和變形斜坡,采取雨天臨時避讓措施,各鎮在防災預案的基礎上編制安全轉移預案,雨天對受威脅戶一一作轉移地點安排。應根據就近原則、轉移地(接受戶)不受地質災害或其它災害威脅的原則進行操作。
一、進一步明確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職責
(一)縣國土房管局職責
1.負責縣境內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承擔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質災害的防治工作,監督檢查因工程建設等人為活動引發地質災害的防治工作。
2.會同縣建委、水務局、交通局、市政局等部門和各街鎮開展全縣地質災害調查;編制全縣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年度防災方案和應急預案。
3.指導各街鎮群測群防體系建設和群測群防人員培訓,指導對地質災害險情的動態監測。
4.發生地質災害或者出現地質災害險情時,及時趕赴現場進行災害調查并提出應急處置建議意見。
5.組織專家對因工程建設等人為活動引發的地質災害進行責任鑒定,認定責任單位。
6.負責對轄區內的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進行監督管理。
7.負責對違反《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強制性規定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調查處理。
(二)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職責
1.落實本街鎮地質災害防治專管人員(非國土所人員)和防治經費。
2.負責本街鎮地質災害的群測群防工作,建立本街鎮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監測體系并組織實施,簽訂防災責任書,落實本街鎮地質災害防治責任人。
3.建立完善地質災害防災責任制度、預案制度、災情速報制度、汛期24小時值班制度、防災避險明白卡制度、地質災害“三查”制度、災害登記建檔制度、宣傳培訓制度等各項地質災害防治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組織對轄區內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工作的開展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4.負責貫徹落實縣政府防災方案和預案,組織轄區內突發性地質災害的應急搶險工作,并按災情速報制度的要求快速報告縣政府和有關主管部門。
5.組織轄區內地質災害隱患的排查、巡查、核查和監測預警工作,建立地質災害隱患臺賬,落實各災害點的監測責任人和監測人,發放地質災害防災工作明白卡和避險明白卡,匯總轄區內地質災害隱患點的監測數據,定期上報。
6.組織轄區內地質災害的治理和受災戶搬遷避讓,對治理和避讓項目逐一登記并報縣國土房管局備案。
(三)縣建委職責
1.落實地質災害防治的專(兼)管人員和防治經費。落實本系統地質災害防災責任人和監測點監測人,建立本系統地質災害監測網絡,建立防災預案等各項防災制度。
2.負責對縣城、街道辦事處、建制鎮和獨立工礦區已建、在建項目的地質災害的預防和監管工作,加強對高切坡和深填方的管理。
3.負責對需要實施爆破、挖方、填方、削坡等容易引發地質災害的工程進行監督,責成業主在施工過程中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
4.負責對在建工程地質災害隱患進行排查、巡查,及時制止違規或不作為行為,責成項目業主及時消除地質災害隱患,確保安全。
(四)縣水務局職責
1.落實地質災害防治的專(兼)管人員和防治經費。落實本系統地質災害防災責任人和監測點監測人,建立本系統地質災害監測網絡,建立防災預案等各項防災制度。
2.負責對水利建設項目地質災害的預防工作,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進行建設,防止水利建設引發地質災害。
3.負責組織開展對小一型及以上水庫、河岸等地質災害排查、巡查和監測預警工作,及時發現和處置地質災害隱患。指導各街、鎮加強小二型水庫、山坪塘及引水渠道的地質災害排查、巡查和監測預警工作。組織開展水利設施的防滲工作,防止水利設施滲漏水引發和加劇地質災害。
(五)縣交通局職責
1.落實地質災害防治的專(兼)管人員和防治經費。落實本系統地質災害防災責任人和監測點監測人,建立本系統地質災害監測網絡,建立防災預案等各項防災制度。
2.負責對在建交通建設項目地質災害的預防工作,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進行建設,防止交通建設引發和加劇地質災害。
3.負責對縣管公路沿線、碼頭等地質災害的排查、巡查工作,及時發現和處置公路沿線的地質災害隱患。
(六)縣市政局職責
1.負責落實地質災害防治的專(兼)管人員和防治經費。落實本系統地質災害防災責任人和監測點監測人,建立本系統地質災害監測網絡,建立防災預案等各項防災制度。
2.負責市政公用設施地質災害的預防工作,對涉及市政公用設施的地質災害進行排查、巡查,及時消除威脅市政公用設施安全的地質災害。
3.負責對垃圾場的監測防范工作,防止垃圾場發生泥石流和滑坡等地質災害。
(七)縣煤管局職責
1.落實地質災害防治的專(兼)管人員和防治經費,落實本系統地質災害防災責任人和監測點監測人,建立本系統地質災害監測網絡,建立防災預案等各項防災制度。
2.監督煤礦企業按經批準的開采設計方案進行開采,留足保安煤柱,防止因開采不當引發的地質災害。
3.督促煤礦企業開展由采礦引發的或威脅其生產安全的地質災害的監測和治理工作。
4.督促煤礦企業加強矸石山的安全監管,防止矸石山發生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
(八)縣安監局職責
1.落實地質災害防治的專(兼)管人員和防治經費。落實本系統地質災害防災責任人和監測點監測人,建立本系統地質災害監測網絡,建立防災預案等各項防災制度。
2.監督非煤礦山企業的開采行為,防止非煤礦山企業的開采活動引發山體滑坡、崩塌等地質災害,督促非煤礦山企業開展由采礦引發的或威脅其生產安全的地質災害的監測和治理工作。
3.督促非煤礦山加強棄渣場的安全監管,防止棄渣發生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
(九)縣教委職責
1.負責落實地質災害防治的專(兼)管人員和防治經費。落實本系統地質災害防災責任人和監測點監測人,建立本系統地質災害監測網絡,建立防災預案等各項防災制度。
2.負責組織對危及學校安全的地質災害隱患進行巡查、排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置。
3.負責加強教育工程建設管理,防止施工引發地質災害。
4.負責組織治理因教育工程建設施工引發的地質災害。
(十)縣民政局職責
地質災害災情或險情發生后,及時核查災情,組織受災群眾轉移安置和房屋搬遷,落實救災救濟物資,妥善安排災民生活。
(十一)其他有關部門職責
縣財政局、縣救災辦等有關部門要協同配合,共同抓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保障地質災害防治資金及時到位。縣衛生局、縣公安局、縣食藥監局等部門,在發生地質災害后要及時做好災民救濟、醫療救護、衛生防疫、藥品供應、社會治安等工作;縣氣象局要切實做好氣象服務保障工作。
(十二)各鎮國土所職責
1.協助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編制年度地質災害防災預案和地質災害點的防災預案。
2.協助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搞好每年的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培訓,宣傳貫徹地質災害防治管理的政策法規。
3.地質災害災(險)情發生后,會同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相關人員及時到現場勘察,提出應急處理措施,并協同落實;發放防災明白卡和避險明白卡。
4.協助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搞好轄區內地質災害的汛前排查、汛期巡查、汛后核查工作,并建立轄區內地質災害隱患臺帳和防治檔案。
(十三)村(居)職責
1.協助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落實地域內地質災害(隱患)點的群測群防工作,接受當地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2.貫徹落實縣、街鎮地質災害防災方案和預案。
3.負責及時傳送地質災害預報信息,協助街鎮政府確定群測群防監測責任人和監測人。
4.負責組織開展群測群防監測工作并對監測工作進行檢查、督促。定人、定點、定時進行對地域內的地質災害(隱患)點進行巡查和檢查,分析上報監測情況。
5.負責督促檢查監測設施保護和監測點記錄上報工作。
6.參與突發性地質災害的搶險救災工作。
(十四)企事業單位職責
1.負責本單位地域內的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工作,接受當地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2.作好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定人、定點、定時監測工作,落實“三查”制度。
3.負責及時傳送地質災害預報信息。
4.落實地質災害防治責任及群測群防監測人,并將監測結果及時上報當地政府,同時抄送主管部門。
(十五)監測人員職責
1.負責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定時、定點監測工作和宏觀巡查工作。
2.負責監測設施的保護與管理,并做好監測工具和儀器的使用和保管工作。
3.做好監測記錄和巡查記錄,定期分析上報監測資料,做好原始監測記錄的保存。
4.遇到緊急情況時,及時預警信號疏散危險區內群眾;協助做好搶險救災工作。
二、進一步完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制度體系
各街鎮和有關行業監管部門應當建立完善并嚴格執行以下各項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制度:
(一)防災責任制度
地質災害(隱患)點所在地街(鎮)主要行政領導、行業監管部門主要領導、村組長和企事業單位法人為各級群測群防組織的第一責任人。各街鎮及各部門分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各街鎮各部門的地質災害專(兼)管人員及監測人為具體責任人。
每年4月30日前,縣政府與各街鎮和行業監管部門、各街鎮與各村居、各行業主管部門與各監測責任單位及監測人逐級簽訂地質災害防災責任書,將群測群防責任落實到具體工作人員,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防災責任體系。
(二)預案制度
每年4月底前,縣國土房管局要完成全縣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報縣政府批準實施;各街鎮要完成轄區內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和重點地質災害防災預案,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完成本系統內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和重點地質災害防災預案,并報縣國土房管局登記備案。
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包括:主要災害點的分布,地質災害的威脅對象、范圍,重點防范期,地質災害防治措施,地質災害的監測預防責任人等。
重點地質災害防災預案包括:地質災害威脅的對象與范圍,監測責任人,災害發生時的預警信號、報警方式、人員與財產轉移路線、應急通信保障、醫療救治、疾病控制應急方案、應急機構和有關單位的職責分工、搶險救援人員的組織、應急救助物資的準備等。
(三)汛期24小時值班制度
為保證防災信息的暢通,每年4月30日前,各街鎮各行業監管部門要建立汛期24小時值班制度,并將汛期值班安排表報縣政府辦公室和縣國土房管局備案,同時發到下級有關單位。
值班表應明確工作日和節假日值班領導、值班人員,白天和夜間值班電話、傳真和手機號碼。值班電話應對外公布。
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做好值班記錄,手機應保持24小時開機。接到災情或險情報告后,立即向領導報告并作相應處置。
(四)災情速報制度
地質災害災情或險情發生后,各街鎮和各行業監管部門要按照情況準確、上報迅速的原則,盡快將災(險)情報告縣國土房管局,同時報告縣人民政府。包括:
1.在24小時內提交速報報告。根據已獲得信息,說明地質災害發生的地點、時間、傷亡人數、地質災害類型,并盡可能說明災害體的規模、可能的引發因素、地質成因和發展趨勢等,同時報告所采取的對策和措施。
2.應急調查結束后提交地質災害應急調查報告。內容包括:
(1)發生位置,包括街(鎮)、村、社、小地名等;
(2)發生時間、傷亡人數;
(3)已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可能的間接經濟損失;
(4)地質災害類型;
(5)地質災害規模;
(6)地質災害發生原因,包括地質條件和引發因素(人為因素和自然因素);
(7)發展趨勢;
(8)已經采取的防范對策、措施;
(9)今后的防治工作建議。
(五)防災避險明白卡制度
為了讓各級防災人員、監測人和受災對象隨時掌握災害點的具體情況、監測手段、臨災判斷識別方法、應急疏散轉移要領和應急救援報警處置等識災防災知識,確保基層防災人員、監測人和受災對象能在臨災時第一時間快速反應,快速報警和正確處置災情險情,以最大限度地避免突發性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各街鎮和行業監管部門在汛前排查后,必須填制發放地質災害防災工作明白卡和避險明白卡。防災工作明白卡為一點一卡,發至地質災害防災責任單位和負責人;避險明白卡為一戶一卡,發至受災害威脅的受災戶,并在發放時向受災戶進行宣講。地質災害防災工作明白卡和避險明白卡均須同時報縣國土房管局備案。對汛期及汛后新發生的地質災害,均應發放防災工作明白卡和避險明白卡。
(六)災害登記建檔制度
為掌握本區域內地質災害的基本情況和地質災害治理、搬遷避讓等工作情況,各街、鎮和行業監管部門每年均要對轄區內地質災害(隱患)點基本情況及防治情況逐一進行登記,搬遷避讓和治理工程分別逐一填制備案登記卡,建立地質災害隱患臺帳和避讓治理臺帳,將上述臺帳分別報街鎮、部門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同時報縣國土房管局備案,縣國土房管局匯總后建立全縣地質災害隱患臺帳和避讓治理臺帳,報縣政府。
(七)群測群防宣傳培訓制度
各街鎮和各行業監管部門在每年汛前,對防災管理人員、地質災害所在地的村居、社長以及監測人員集中進行一次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知識培訓,以提高監測預警及應急處置能力,并將培訓情況報縣國土房管局備案。
(八)地質災害“三查”制度
“三查”是指汛前排查、汛期巡查、汛后核查。各街鎮和行業監管部門要組織人員對轄區內的地質災害開展汛前排查、汛期巡查、汛后核查,并作好檢查記錄。對檢查中發現的各類地質災害隱患,及時落實專人監測,落實整改責任,采取果斷措施進行處理,并將排查和處置情況報告縣政府及縣國土房管局,重大隱患要報告縣安監局。
(九)地質災害防治資料歸檔管理制度
各街鎮、各部門要對地質災害防治的各種文件、地質災害隱患點臺帳、檢查記錄、地質災害監測資料、防災明白卡和避險明白卡、搬遷避讓備案登記卡、治理工程備案登記卡、圖片影像資料、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計劃和總結等資料進行整理歸檔,確保本地本部門地災防治資料的完整性、連續性、系統性,以備查閱。
三、規范化管理的具體要求
(一)規范地質災害處置程序
1.新發生地質災害或原有地質災害變形加劇
(1)受災戶或監測人及時報告、預警,組織疏散并向村居社報告;
(2)村居社干部迅速趕到現場,采取臨時措施,防止險情擴大,同時報告街鎮;
(3)街鎮迅速組織人員與國土所人員趕赴現場勘察、指揮緊急避險,調查核實災情,同時速報縣政府和縣國土房管局;
(4)一般災(險)情,縣國土房管局人員到場勘察,分析災(險)情發展趨勢及危害性,提出處置意見,由街鎮或行業監管部門負責落實,縣國土房管局登記備案并向市國土房管局報告;
(5)災(險)情較嚴重,縣政府組織相關部門到場,按縣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處置預案規定程序調查處理,并按規定向市政府和市國土房管局報告。
2.監測
(1)開院壩會,確定監測人、預警信號、疏散路線;定點定時監測,做好監測資料的分析整理;
(2)確定立即搬遷避讓戶和觀察住用戶;
(3)發放防災明白卡和避險明白卡;
(4)提出應急處置意見并定人落實;
(5)將上述情況書面報告縣政府和縣國土房管局。
3.搬遷避讓
(1)搬至安全地帶,原房拆除;
(2)填報搬遷避讓備案登記卡;
(3)報縣國土房管局備案。
4.應急治理
(1)組織有資質單位設計施工;
(2)組織驗收,填報地質災害治理項目備案登記卡;
(3)報縣國土房管局備案。
(二)規范地質災害監測工作
1.定點監測:監測點一般選在主裂縫的兩側,每兩個點為一組,最好設3—5組。
2.定人監測:(1)監測人居住位置要距災害點要近,最好就是受災害威脅的人;(2)身體健康,能吃苦、有責任心;(3)有一定文化知識,能記錄和進行簡單分析。
3.定期監測:
(1)一般每十天或每半月監測一次,雨后增加觀測一次。
(2)汛期每五天或每周監測一次,若發現有異常變化和在暴雨期、暴雨后應加密監測次數。
(3)當地質災害氣象等級預報為三級時,每天監測一次;預報等級為四級時,每天監測2—3次;預報等級為五級時,每天監測4次以上。臨災前應每小時監測一次或數次。
4.及時記錄、整理、分析監測資料。
5.發現異常或險情加劇,應采取措施果斷處置,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三)規范地質災害“三查”記錄
每次檢查必須作記錄,記錄內容主要包括:災害變形情況、監測及記錄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建議處理措施。
檢查記錄應一式二份,參與檢查人員都應在檢查記錄上簽字。
(四)規范防災明白卡和避險明白卡的填寫和發放
防災工作明白卡為一點一卡,發至地質災害防災責任單位和負責人,避險明白卡為一戶一卡,發至受災害威脅的受災戶,并在發放時向受災戶進行宣講,防災工作明白卡和避險明白卡均須同時報市和縣國土房管局備案。
四、考核和督查
關鍵詞:巖土工程 地質災害 防治技術和措施
隨著全球環境的惡化與地質災害的增加,環境與可持續發展、人口資源的相關研究已經成為各國的重點。保護環境的一個重要方面就是保護地質資源、減輕地質災害。近年來我國地質災害頻發,嚴重地影響到了人民的生產生活以及生命財產安全。不僅破壞了大量的工程設施,同時也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浪費,極大地阻礙了我國的可持續發展的進行。為此,進行巖土工程地質災害防治技術的探討分析具有極強的現實意義。
一、 巖土工程與地質災害的內涵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改革,目前,我國從鄉村到城鎮均在實施大量的工程施工,在這些工程建設中往往涉及巖土體的開挖與加固,也有諸多巖土工程地質災害頻頻發生。巖土工程是指工程建設中涉及巖土體的開挖與加固;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是對自然或人為作用產生的有害地質現象進行防范與防治。相對前者來說,后者則更注重在開發和利用上的合理性,目的是讓環境不再受到破壞而是保護。但是根據我國近幾年來的環境分析,我國大多數的地質災害并非自然原因,而是有很多人為因素導致的。近年來我國每年因地質災害造成的經濟損失比重很大,然而,如果要減少地質災害帶來的損失,我們必須控制各種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為,施行一系列保護環境,以及防止自然災害的措施。
二、我國地質災害的特征與危害
根據我國的地理環境來分析,我國的地理環境有獨特,復雜,多變的特點。考慮到我國人口眾多的特點,并且經濟狀況。我國在災害發生之后并不能有效承受。再考慮到類型多、分布廣、頻度高、強度大的特點,這給我國在防災上有了巨大的壓力。據相關資料統計,一些地質災害(例如:泥石流、崩塌、地裂縫等等)在我國發生率越來越高。隨著我國經濟發展,環境破壞日益嚴重,所以將近一半比例的地質災害都是因為人們不合理開采的原因造成的。
1. 因滑坡而導致的地質災害
滑坡是導致地質災害的特征之一,其原因主要是由于河流沖刷、人工切坡等自然和人為因素,其發生的特征為:1) 靠近水源,例如江河湖等地,由于容易形成較大的地形高差,類似的山區也會容易發生滑坡。2)某些地質區在造帶時間,比如地震帶,斷裂帶等。3)有很多土和巖石的地方。4)一些強降雨地區以及暴雨地帶。
2.因崩塌而導致的地質災害
由于發生滑坡,很多陡坡都會有裂痕,巖土不結實,容易造成中空現象,導致其容易破碎,移動,穩定性降低。其原因主要是:1) 過度開采礦產。2) 道路工程開挖邊坡。3) 水庫蓄水與渠道滲漏。4) 堆(棄)渣填土。5)強烈振動。
3.因泥石流而導致的地質災害
泥石流的發生容易導致溝谷或山坡挾帶大量泥砂、石塊和巨礫等固體物質產生特殊洪流,進而引發地質災害。其原因主要是:1) 不合理開挖。2)不合理的棄土、棄渣、棄石。3)濫伐亂墾。
4.因地面變形而導致的地質災害
地面變形是地面沉降,地面塌陷,以及地面裂縫的過程。現今,國內有將近70多個城鎮都發生過地面沉降,較嚴重的有30多個,根據資料分析,沉降量可達3m。發生災害的地區有孤立存在的,也有密集成群的,以致于形成了地面沉降帶。
4.1城鎮地面塌陷原因
在我國,發生城鎮塌陷的原因有以下幾點:1)人類開采活動的不合理造成地質環境受到嚴重破壞。2)地表面的巖溶活動也會造成塌陷現象。3)抽取地下水過多造成地面下沉。
4.2地面塌陷發生的規律
由于人類的各種活動增多,并且力度也在加大。這對我國的地質環境造成了更大的威脅,大大增大了地質災害的發生率,其危害性同樣也在增大。我國在地質災害上損失不少,例如對礦產資源的開發,建設鐵路公路,還有很多地質工程,都會加劇地質災害的發生。除此之外,還有崩塌,土壤結構受損,泥石流,土地荒漠化等災害也會誘發地質災害的發生。加之洪災,認為爆破對土地的破壞,這就更可能引起連鎖性的巖溶塌陷。其發生的規律如下:1) 巖溶強烈發育的純可溶巖分布地帶或沿其與非可溶巖的接觸地帶。2) 沿可溶巖中的斷裂帶或主要裂隙交匯破碎帶,巖層劇烈轉折、破碎的地帶。3) 松散蓋層較薄且以砂石為主,其底部粘性土層缺失或甚薄(一般不足1~2m) 的“天窗”地段。4)巖溶地下水的主逕流帶或巖溶管道上。5)具有潛水和巖溶水雙層含水層分布地帶等等。
4.3人為地質災害的危險性分析
人為活動加劇或加速地質災害的發生所帶來的危害性大大超過正常狀態下產生的地質災害所帶來的損失。人工誘發地質災害的特點如下:
一是誘發速度快。在自然地質演化及氣候變化過程中,巖體由相對穩定至不穩定的變化,經歷長時間過程。
二是誘發災害面廣。自然地質災害的發生,除了特大災害之外,一般其危害性有一定的局限性,在人工因素誘發下,其危害性就具有更大的影響面。
三是災害損失巨大,除了地震之外,人工誘發的地質災害所造成的損失是嚴重的。隨著經濟建設的發展,人工誘發地質災害所造成的損失,仍會不斷增加,目前估計地質災害損失每年約500億元,而受到威脅的就是這些數據的數倍至數百倍。其中不少損失是通過地質災害而產生的。
三、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防治措施
1.主要的施工技術標準總結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最大特點是隱蔽性(如抗滑樁)、復雜性(如抗滑樁+錨拉+擋板+冠梁)和多樣性(防治滑坡可采用樁,亦可采用擋土墻),以地下工程施工為工藝特點,因此與地基與基礎工程和巖土工程具有十分相近或相同的工藝流程、施工工序和施工工法。涉及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的技術規范和標準主要有:
1.1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現行施工技術標準和規范,如《滑坡防治工程設計與施工技術規范》(DZ/T0218-2006);
1.2各類工業與民用和市政工程建設項目的地基與基礎、深基坑、高切坡、地基處理、基礎病害工程防治等所涉及的技術規范和標準均可參考使用,如《建筑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2-2002);
1.3各類水利水電工程的土石方、地基與基礎和巖土工程所涉及的技術規范和標準均可參考使用,如《水電水利工程預應力錨索施工規范》(DL/T5083-2004);
1.4各類交通建設中所涉及的邊坡、滑坡、危巖、塌陷和沉降等工程防治的相關技術標準和規范,如《公路隧道施工技術規范》) (JTJ042-94)。
2.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實踐
2.1做好防治工程設計
2.1.1根據致災的成因確定主要防治途徑;
2.1.2根據災害的易發程度、防治目標確定防治工程的強度和工程量。
2.2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主要工程措施
根據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勘查設計現行行業規范,國內防治地質災害的主要工程類型有:排(截)水工程、支(攔)擋工程、加固工程、護坡工程、減載與壓腳工程及搬遷和避讓等,設計分別采用了對應的防治工程措施。
2.3地質災害工程實踐
2.3.l工程防治措施
工程防治措施是防治地質災害的重要組成部分,工程防治措施的適用條件及方式:大多數房后切坡造成的小型土質滑坡,選用滑坡后緣地表排水、前緣支擋或削方減載護坡等工程措施較為適應;對于中型以上滑坡,應根據工程地質勘察資料選擇工程防治措施。
2.3.2生物防治措施
生物防治措施是指植樹造林,種草護坡及合理耕牧。它具有應用范圍廣、投資省,能促進生態平衡,改善自然環境條件,防治作用持續時間長的特點,需較長時間才能發揮其效益。
2.3.3避讓措施
2.3.3.1雨天避讓措施。對災害隱患點和變形斜坡,采取雨天臨時避讓措施,各鎮在防災預案的基礎上編制安全轉移預案,雨天對受威脅戶一一作轉移地點安排。應根據就近原則、轉移地(接受戶)不受地質災害或其它災害威脅的原則進行操作。
2.3.3.2搬遷避讓措施。對一些危險性大、危害性嚴重的地質災害,防治費用超過搬遷費用或再建房仍然受地質災害威脅的,采用搬遷避讓措施。調查區需搬遷避讓或已搬遷的災點。
四、結語
綜上所述,隨著我國科技經濟的不斷發展,地質災害的發生形式和比例也會隨之變化和上漲,對此我們要不斷研究和探討科學有效的防治技術和措施,保障巖土工程的開展和人們的健康。然而巖土工程地質災害的防治工程是一個長期而又艱巨的任務,在巖土工程具體施工過程中,我們應首先分析當地的地質情況和一些人為行為,綜合分析其各方面原因和情況后再制定對應的措施進行全面、綜合的防治,以確保巖土工程治理和安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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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我國產生了一個新的學科——地質工程學。地質工程學,是研究與解決從規劃到竣工乃至工程運行后效的全過程的與地質有關的工程問題的科學。它把地質體乃至地質環境作為工程系統的組成部分來對待,這顯然符合大系統工程學的思想,它包含巖土工程和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兩個方面,但以后者對其特點的反映更為深刻。
巖土工程是指工程建設中涉及巖土體的開挖與加固;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是對自然或人為作用產生的有害地質現象進行防范與防治。后者包含了更全面地對地質生態環境合理開發與管理的思想。
地質災害是指由于自然因素或者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或使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環境、資源發生嚴重破壞的地質現象。《地質災害防治條例》規定,地質災害包括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災害。在我國,大多數地質災害現象都是人為因素引發的,據有關資料統計,近年來我國每年因地質災害造成的經濟損失約占各種自然災害的1/4至1/5,因此,減少或制止破壞生態環境行為、及時采取地質災害預防和防治措施,是我國當前減少損失的首要途徑。
2、我國地質災害的特征與危害
由于我國地理位置獨特,地質構造復雜,地球生態環境多變,加之人口眾多的農業大國,經濟較落后,承災能力弱,所有這些疊加在一起,形成災害類型多、分布廣、頻度高、強度大、影響面寬、損失嚴重的格局。
據資料統計分析,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縫等種類的地質災害在我國十分發育。其中崩塌、滑坡、泥石流的分布范圍約占國土面積的50%,其中以西南、西北地區最為嚴重。
地質災害可分兩大類:第一類主要是由自然因素引起的地質環境問題,又稱第一環境問題,屬自然地質災害;這些災害不以人類歷史的發展為轉移;第二類主要是由人為活動引發的地質災害,稱第二環境問題,屬人為地質災害。這些災害常隨社會經濟的發展而日益增加,據地質災害成因分析,全國50%以上的地質災害發生的主要原因是人類行為,尤其是人類不合理地大量挖掘能源所造成的。
2.1滑坡
滑坡是指斜坡上的土體或巖體,受河流沖刷、地下水活動、地震、人工切坡等因素的影響,沿著一定的軟弱面或軟弱帶,整體地或分散地順坡向下滑動的自然現象。
滑坡的誘因:
(1)地震;(2)降雨和融雪;(3)地表水的沖刷、浸泡;(4)河流等地表水體對斜坡坡腳的不斷沖刷;(5)開挖坡腳;(6)蓄水排水;(7)堆填加載;(8)劈山放炮,亂砍亂伐。
滑坡發生的規律:
下列地帶是滑坡的易發和多發地區:(1)江、河、湖(水庫)、溝的岸坡地帶,地形高差大的峽谷地區,山區鐵路、公路、工程建筑物的邊坡等。(2)地質構造帶之中,如斷裂帶、地震帶等。(3)易滑(坡)巖、土分布區。(4)暴雨多發區及異常的強降雨區。
2.2崩塌
陡坡上被直立裂縫分割的巖土體,因根部空虛,折斷壓碎或局部移滑,失去穩定,突然脫離母體向下傾倒、翻滾,堆積在坡腳(或溝谷)的地質現象稱為崩塌。
崩塌的誘因:
(1)采掘礦產資源;(2)道路工程開挖邊坡;(3)水庫蓄水與渠道滲漏;(4)堆(棄)渣填土;(5)強烈振動。
2.3泥石流
泥石流是由于降水(暴雨、冰川、積雪融化水)產生在溝谷或山坡上的一種挾帶大量泥砂、石塊和巨礫等固體物質的特殊洪流,是高濃度的固體和液體的混合顆粒流。
泥石流的誘因:
(1)不合理開挖;(2)不合理的棄土、棄渣、棄石;(3)濫伐亂墾。
地面塌陷是指地表巖、土體在自然或人為因素作用下向下陷落,并在地面形成塌陷坑(洞)的一種動力地質現象。
2.4地面變形
地面變形包括地面沉降、地面塌陷與地裂縫。目前中國發生地面沉降活動的城鎮有70多個,明顯成災的有30余個,最大沉降量已將近3m。這些城市有的孤立存在,有的密集成群相連形成廣闊的地面沉降帶(區)。造成中國城鎮地面塌陷原因有三:一是不合理地大量開采地下礦產資源引起的塌陷;二是表面巖溶活動引起的塌陷;三是大量抽取地下水引起地面下沉。
地面塌陷發生的規律:
(1)巖溶強烈發育的純可溶巖分布地帶或沿其與非可溶巖的接觸地帶;(2)沿可溶巖中的斷裂帶或主要裂隙交匯破碎帶,巖層劇烈轉折、破碎的地帶;(3)松散蓋層較薄且以砂石為主,其底部粘性土層缺失或甚薄(一般不足1-2米)的“天窗”地段;(4)巖溶地下水的主逕流帶或巖溶管道上;(5)具有潛水和巖溶水雙層含水層分布地帶;(6)巖溶地下水的排泄區;(7)巖沉吟地下水位在基巖面上下頻繁波動的地帶,或受排水影響強烈的降落漏斗中心及近側地段;(8)臨近河、湖、塘地表水體的近岸地帶;(9)巖溶地下水位埋藏較淺的低洼地帶。
2.5人為地質災害的危險性分析
人為活動加劇或加速地質災害的發生所帶來的危害性大大超過正常狀態下產生的地質災害所帶來的損失。如:礦產資源的開發以及鐵道、公路等各種工程建設的開挖,亦經常加劇地質災害的發生,如:土壤侵蝕、地面塌陷與沉降、滑坡、巖爆、泥石流、荒漠化以及坑道涌水、瓦斯爆炸等災害。人工濫伐森林資源,也造成土壤侵蝕、滑坡和泥石流等災害,并導致洪災的加劇發生。人工爆破也會誘發巖溶塌陷、滑坡等災害的發生,還有可能引起連鎖性的巖溶塌陷。
人工誘發地質災害的特點如下:
一是誘發速度快。在自然地質演化及氣候變化過程中,巖體由相對穩定至不穩定的變化,經歷長時間過程。而人工因素誘發下,就大大地縮短了自然演化時間,加速巖土體的巖性變化,而導致突變災難的發生,并造成更大的損失。
二是誘發災害面廣。自然地質災害的發生,除了特大災害之外,一般其危害性有一定的局限性,在人工因素誘發下,其危害性就具有更大的影響面。例如由于生物資源———森林的破壞,工程的大規模開挖,影響的是區域性環境惡化,誘發區域性旱澇災害,以至引發全球性荒漠化。人類活動產生的升溫效應,對氣候及地質災害誘發作用的影響也是全球性的。
三是災害損失巨大,除了地震之外,人工誘發的地質災害所造成的損失是嚴重的。隨著經濟建設的發展,人工誘發地質災害所造成的損失,仍會不斷增加,目前估計地質災害損失每年約500億元,而受到威脅的就是這些數據的數倍至數百倍。1998年洪災損失2000多億元,死亡1432人,其中不少損失是通過地質災害而產生的。
3、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主要施工技術標準及防治措施
3.1主要的施工技術標準總結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最大特點是隱蔽性(如抗滑樁)、復雜性(如抗滑樁+錨拉+擋板+冠梁)和多樣性(防治滑坡可采用樁,亦可采用擋土墻),以地下工程施工為工藝特點,因此與地基與基礎工程和巖土工程具有十分相近或相同的工藝流程、施工工序和施工工法。涉及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的技術規范和標準主要有:
(1)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現行施工技術標準和規范,如《滑坡防治工程設計與施工技術規范》(DZ/T0218-2006);
(2)各類工業與民用和市政工程建設項目的地基與基礎、深基坑、高切坡、地基處理、基礎病害工程防治等所涉及的技術規范和標準均可參考使用,如《建筑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2-2002);
(3)各類水利水電工程的土石方、地基與基礎和巖土工程所涉及的技術規范和標準均可參考使用,如《水電水利工程預應力錨索施工規范》(DL/T5083-2004);
(4)各類交通建設中所涉及的邊坡、滑坡、危巖、塌陷和沉降等工程防治的相關技術標準和規范,如《公路隧道施工技術規范》)(JTJ042-94)。
3.2地質災害防治工程防治措施
3.2.1做好防治工程設計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設計,必須根據崩塌、滑坡、不穩定斜坡的成因機制、運動模式、易發性及防治目標制定。
(1)根據致災的成因確定主要防治途徑;
(2)根據災害的易發程度、防治目標確定防治工程的強度和工程量。
3.2.2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主要工程措施
根據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勘查設計現行行業規范,《三峽庫區地質災害防治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等技術標準及資料分析,國內防治地質災害的主要工程類型有:排(截)水工程、支(攔)擋工程、加固工程、護坡工程、減載與壓腳工程及搬遷和避讓等。
3.2.3地質災害防治措施
(l)工程防治措施
工程防治措施是防治地質災害的重要組成部分,工程防治措施的適用條件及方式:大多數房后切坡造成的小型土質滑坡,選用滑坡后緣地表排水、前緣支擋或削方減載護坡等工程措施較為適應;對于中型以上滑坡,應根據工程地質勘察資料選擇工程防治措施。
(2)生物防治措施
生物防治措施是指植樹造林,種草護坡及合理耕牧。它具有應用范圍廣、投資省,能促進生態平衡,改善自然環境條件,防治作用持續時間長的特點,需較長時間才能發揮其效益。
根據調查區地質災害特點和自然經濟條件,泥石流區,地面塌陷區及水土流失區應采取封山育林,退耕還林等防治措施,減少地質災害的發生和經濟損失。
(3)避讓措施
①雨天避讓措施。對災害隱患點和變形斜坡,采取雨天臨時避讓措施,各鎮在防災預案的基礎上編制安全轉移預案,雨天對受威脅戶一一作轉移地點安排。應根據就近原則、轉移地(接受戶)不受地質災害或其它災害威脅的原則進行操作。
②搬遷避讓措施。對一些危險性大、危害性嚴重的地質災害,防治費用超過搬遷費用或再建房仍然受地質災害威脅的,采用搬遷避讓措施。調查區需搬遷避讓或已搬遷的災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