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9-21 17:35:57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文化和經濟的關系,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關鍵詞]文化產業;經濟增長;理論
[DOI]1013939/jcnkizgsc201717091
文化創意產業(Cultural and Creative Industries),是一種在經濟全球化背景下產生的以創造力為核心的新興產業,強調一種主體文化或文化因素依靠個人(團隊)通過技術、創意和產業化的方式開發、營銷知識產權的行業。文化創意產業本質上并不是全新內容,它的內容是非常成熟的各個產業分支,比如廣告、漫畫、設計、演出、建筑設計等,其中廣告業占據非常重要的地位。經濟全球化和一體化深刻影響著世界各國的經濟面貌,同時也對文化施加重要的影響,造成了國際文化秩序的變動和文化格局的重組。文化軟實力建設不僅是重要的經濟問題,也涉及意識形態,國家安全的層面,所以各個國家都十分重視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和國家品牌的宣傳,中國也不例外。
中國是一個歷史悠久的文明古國,但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遠遠落后于世界平均水平,也落后于中國GDP增長速度。據中國傳媒大學博士后符紹強的統計,文化產業總值占GDP總量的比重,美國是25%左右,日本是20%左右,歐洲平均在10%~15%,我國僅僅在3%左右。文化產業的進出口比例,逆差幅度驚人。
1創新設計是文化創意產業的核心技術
我國目前已經興起了創意產業,其中就包含了創新設計等具體的內容,這是文化產業的核心內涵,我們以創意經濟為支點來推動社會經濟的進步,確切地說,是以設計創意經濟為支點,以設計這個行業直接影響文化創意產業,改變傳統產業和高風險投資行業的經濟形式。在發達國家,創新設計帶來的經濟效益比例是很大的,如去年英國創意設計的文化產業產值達到116億歐元,約占13%,今年這一數字還將持續增長,相關統計數據顯示:工業設計生產價值將會超過15%,這些數據充分表明創意設計在文化產業中的重要作用。根據不久前國家統計局的調查,網絡服務、電腦報刊、廣播電視和電影的設計服務已經成為文化創意產業的主要方向,雖然在規模、資金、從業人員上還不能與發達國家相比,但就創意文化產業來說已經有了長足的進步。不同的設計行業具有廣闊的發展前景和生命力,越來越多的企業已逐漸認識到要在激烈的競爭中取勝,必須有自己的設計,保證其在整個文化行業的前景。許多文化設計企業都想成為下一個三星企業,韓國三星公司在20年前才開始生產電子產品,經過多年的努力,在產品設計和文化創意上都有自己的獨到之處,三星公司贏得了更多的市場,躋身為最有價值的品牌行列。
我國創意產業的興起是不容置疑的,在政府、媒體和社會推動下,創意產業的大船也開啟了它的旅程,今后如何走還需要具體細化,這是現代文化產業為經濟建設項目的重要作用,成功的創意設計將會促進經濟發展和文化創意產業的形成。
2文化產業與經濟增長之間的關系
文化產業與經濟增長之間具有密切的關系,對于這個關系的研究是發展文化產業和經濟的主要手段,目前來看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聯系。
第一,文化產業與生產力理論。在這里所說的生產力理論是一種文化生產力,文化產業通過這個生產力來實現對經濟增長的影響,文化生產力具有自我更新的能力,這個概念是基于國家經濟發展的基礎上提出的,國家的生產力也是國家進行經濟發展與建設的主要動力,我們也是強調生產力對于經濟增長的意義,生產力并不意味著生產力的單一方面的生產資料,文化產業最終還是要滿足人民的物質消費和精神文化,過分地追求利潤將無法實現藝術價值的超越,藝術設計方向的產品也是文化產業的內容之一,刻板的規范化和程序化要求使藝術品也失去了原有的價值。因此曾經出現過反對經濟文化產業化的呼聲,事實上文化產業是可以形成工業生產力的。1964年,英國伯明翰大學基于文化創意和法蘭克福學派進行整合,從微觀政治制度和權力分析角度來倡議文化產業與生產消費文化的重要關系,并主張從辯證的觀點保護文化產業,促進大眾文化的興起,文化產業就是工業生產力。文化產業在我國還處于起步階段,文化生產力具有創造社會財富的能力,學術界對文化產業的理論一直在探索中,對文化生產力的理解還沒有形成統一的意見。
第二,文化資本促進人的發展。經濟學教授大衛?羅斯在西班牙巴塞羅那舉行的文化資本論壇中明確指出:在經濟學中,文化資本是基于特定文化價值的積累形式展示財富,強調文化資本在經濟生產和經濟增長可以發揮重要作用。文化資本理論主要闡述的是文化資本和個人發展之間的關系,如教育和家庭背景對人的影響,同時在文化產品貿易方面也會產生很大的影響,進而決定產品的價值。文化產品和文化產業在經濟文化的基礎上與地區企業關聯,影響國家經濟和文化投資以及資本積累等一系列的價值體系。
第三,文化產業促進經濟體系的發展。文化產業的品質對經濟增長起著決定性的作用,它是現代經濟體系的重要增長點,脫離文化資本的經濟制度結構可能更容易崩潰,相反文化產業的快速發展將會加快工業建設的步伐,更新的產業信息,促進傳統產業的經濟增長。文化滲透將會提高工業產品附加價值,有些行業的經濟與文化傳統相關聯,新形象文化成為經濟發展的重點,文化產業和經濟增長密切相關,快速發展的文化產業提高工業產品的競爭力。中國的文化產業與工業產品還在發展過程中,產業鏈的聚合也正在逐步完善,另外,產業文化的核心價值對于傳統的制造業還有更加廣闊的合作空間,最大化地發揮文化的載體作用,提高社會經濟價值,增加產品的競爭力。
第四,文化產業促進經濟的增長。越來越多的地區已經體會到了經濟增長對文化產業的依賴,這一觀點已經逐漸成為經濟發展的規范了,研究表明,文化產業是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快速發展的文化產業可以更新資源區并增加吸引力,提升城市的藝術水平和歷史文化資源,我國的文化產業與經濟發展關系將會更加緊密。
3結論
文化創意產業要以人為本,要創建有中國特色的文化產業和中國特色的文創產品,在結合國情吸收西方文化精髓的同時,應充分挖掘中國傳統文化的精神,進行繼承和發展。隨著社會的發展,文化產業實踐也會越來越重要,我們要注意協調可持續發展的經濟體系與民族文化產業的關系,文化產業與經濟增長對于國家實現經濟發展與平衡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和實踐意義。相關文化產業理論在國內外的經濟增長過程中已經得到驗證,我們應該支持國家的文化產業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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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摘要】Ethnic minoritys customary law on environment, growing in the marginal areas of the national statute law, is the main form of our countrys customary law culture, meanwhile, is the key vector and realistic expression of our countrys traditional legal culture. Its the eliminating the conflicted and excluded relationship between national statute law and ethnic minoritys customary law on environment, and re-birthing the ethnic minoritys customary law on environment in modern legal system, that is the common goal of returning to the legal cultural tradition of harmonious natural order, rebuilding the spirit of legal faith, returning to the concern of laws valuable reason.
【關鍵詞】民族環境習慣法 傳統法文化 法律信仰 價值理性
【英文關鍵詞】 Ethnic Minoritys Customary Law on Environment; Traditional legal culture; Legal faith; Valuable reason
【正文】
在廣大民族區域的不同歷史分期,民族環境習慣法總是異彩紛呈,生長繁茂,彰顯著民族環境習慣法所獨有的人文魅力和豐富的法文化內涵。在我國法制現代化進程已被推向深入的今天,國家制定法層面的環境法得到了蓬勃的發展,并獲得了強勢“話語權”,而與此同時,民族環境習慣法的生存狀況卻不盡如人意。誠如陳興良教授所言,習慣法與制定法在各個國度、各個歷史階段,一直處于此消彼長的反向關系狀態之中:習慣法越是強大的古代社會,制定法越是微弱;制定法越是壯大的現代社會,習慣法越是衰弱,民族環境習慣法在當代中國也同樣處于幾乎無人問津的邊緣地帶。民族環境習慣法的這種生存狀態源自迅速發展的國家制定法的擠壓和侵噬,而更為深層的原因是現代法律對自然秩序和諧的法文化傳統、法律精神信仰和法律價值理性的背棄。試想一下,人類在一套背棄自然秩序和諧的法文化傳統、法律精神的信仰和法律價值理性,而僅靠科學邏輯、世俗功利追求和對自然和社會的技術控制而獲有生命的法律規則體系的指引下,將會面臨一個多么離奇和不可想象的前途,若不及時還回法律應有的精神靈光,等待人類的便是一個罪惡的萬丈深淵!現代法律必須迷途知返,找回已遠去的法文化傳統、法律的精神信仰和價值理性。因此,在這一意義上,民族環境習慣法作為傳統法文化傳承的重要載體,其所承載的諸多價值和可能貢獻并不會因其被邊緣化的命運而遮蔽,相反,在相關理論的反思和追問中,民族環境習慣法所蘊含的內在機理及對法律建設生態文明的啟示將逐步顯現,民族環境習慣法的重生指日可待。然而,民族環境習慣法之“進”必然造成國家制定法之“退”。因此,當國家制定法方興未艾之時,民族環境習慣法重生面臨生死存亡的挑戰。僅僅在粗淺層面的認識和論說不僅無法為民族環境習慣法的重生提供充分理由,而且將會加劇與國家制定法之間的對抗和擠壓。同樣,若不探究國家制定法存在的諸多問題而任其一路高歌,民族環境習慣法的生存狀態仍然不會有所改變。這就必然要求不但對國家制定法的弊病進行深度和全面剖析,同時也需對民族環境習慣法的價值貢獻進行深掘。基于此,本文將通過回歸自然秩序和諧的法文化傳統、重回法律精神的信仰和還原法律的價值理性等三方面的思考,反思和批判現代國家制定法并最大限度地挖掘民族環境習慣法的精粹,以實現民族環境習慣法的重生,進而建構一個更為真實和充滿人文關懷的現代環境法。
一、回歸自然秩序和諧的法文化傳統——民族環境習慣法重生的基點之一
西方法文化發展至今,作為主導形態的法律實證主義忠貞不渝于這樣一個信條:雖然任何一個社會的法律都可能反映道德和政治選擇,但在法律和道德之間沒有必然的或者概念上的聯系;有效的法律并不需要具有道德性。[1] 不僅西方法律實證主義創始人奧斯丁闡述了“法律的存在是一回事;其優缺點是另一回事”這一基本觀點。哈特的思想更是達到極致,認為“對法律概念或涵義的研究不同于對法律產生的原因或起源的歷史研究,不同于對法律和其他社會現象的關系的社會學研究,不同于用道德、社會目標、功能或其他標準對法律所作的評判或評價”[2],因而,法律體系更似一個“封閉的邏輯體系”,其自足性無需攝取體系外因素的養分。不僅如此,在這一自足法律制度體系的“權威下”,習慣被認為從屬于立法,因而習慣法可能被法規剝奪其法的資格。[3]缺乏社會道德考量的法律實證主義樂此不疲于其自足的王國,但在面對工業革命迅猛發展中的諸多問題時,卻日漸力不從心。法律實證主義只關注經濟立法與規制的自足而無視經濟立法與規則的外在因素,只關注技術入法的自足性而無視技術的負面之害。經濟偏好和科學技術癖嗜繼而成為現代文明輝煌的統治與核心。而事實卻是,法律實證主義的“功利”性自足規則已在一定程度上將人類引入與自然、社會倫理相決裂的冰火時期。于是,西方后現代話語開始懷疑并逐漸反思“為什么在我們時代給出一種有關社會進步以及我們制度意義的連貫敘得如此艱難?”[4]這種懷疑和反思的結論是,在社會歷史生活中,法律不能作為獨立自足之物而置身度外。在一個崇尚經濟之快與科學技術癖嗜的時代,法律不能是經濟、政策、功利、技術的奴仆,而更應堅守其道德之根本性。在倡導邏輯和科學的實證主義那里,“人變成了啞巴,只有科學在講話”[5],因而,對道德和傳統的忽視注定實證主義“是天真而狹隘的”[6]。“實證主義單純重視認識對象而無視認識主體、單純強調邏輯和科學方法的作用而抹殺人的情感和欲望的功能、單純推崇事實而忽視價值”,必“將帶來災難性的后果”。[7]
在中國,外源型法制現代化的進程使現有法律文化與中國本土文化幾乎完全決裂。工業文明的興起是西方法律實證主義滲入我國的重要條件。因為建立在中國傳統文化基礎之上的中國古代法雖自成體系且在歷史舞臺上發揮過重大的作用,但在工業文明日盛的現代社會,以“形式的或者經濟的‘期待’來衡量,它卻是不盡合理的”[8]。而“更重要的是,一向決定著中國法律發展的文化和社會因素,以及中國古代法發展趨向本身,都是與形式法律的發展背道而馳的”[9]。受以形式、自足為特征的法律實證主義的直接影響,通過國家立法產生并標榜經濟、科技、效率等價值的法律在我國現代社會發展中獲得了絕對權威,而中國古代法因其無法承受助益工業文明之大任而只能被迫退居幕后,直至銷聲匿跡。結果,悲劇發生。經濟偏好和科學技術癖嗜上演了人與自然、社會道德倫理沖突的中國版本:環境污染和破壞日益加劇、功用主義盛行、技術統治主導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利益主體之間的摩擦與對抗有增無減等等。實證主義自身弊端暴露無遺。而要克服中國版本的實證主義在法制領域里的先天不足,只有兩種途徑可循,即,要么全盤摒棄,重拾作為自然秩序和諧手段的中國法文化;要么通過發掘中國法文化的合理部分來抵制、消弭其漏弊,達到中西法文化的良性互動與協調。而第一種途徑顯然在我國現今社會歷史條件下是行不通的,因為這種全盤性解構必然面臨解構之后政治、經濟、社會等領域制度依賴的空乏,且為市場經濟模式下的政治意識形態所不許。這樣,只有第二條途徑可供選擇。而選擇第二條途徑必將引起中西文化的劇烈沖突和擠壓。在這種意義上,“法律改革的命運在根本上取決于文化建設的成敗。法律問題最終變成為文化問題”。[10]法律變革的當務之急便是法律的文化識別和選擇,無論這種識別和選擇的進程如何艱難,扼殺法律實證主義的夢魘而重釋社會歷史、文化生活的本質及籍以指導我們當如何行為的機制的本質顯然十分必要和緊迫。
在識別和選擇中,中西文化形態的輪廓逐漸清晰起來。就中國傳統法文化言,悠長的歷史軌跡勾勒出了一副以人與人、人與自然秩序和睦為軸心的畫卷。中國文化關于社會、人生、自然、宇宙等事物都有自己的獨到認知。這種認知的核心就是“和”。“和”是“中國歷史文化的特征向量、古代先哲的生命信仰和思維基礎”。[11] 如,老子提出“知和曰常,知常曰明”的思想;孔子提出“禮之用,和為貴”的思想;荀子提出“萬物各得其和以生”思想;管子提出“畜之以道,則民和”的思想;等等。“和”的思想與西方文化旨趣迥異,構成了中國文化的基本范式和立場,也直接影響并形成中國法文化的基本價值取向和精神——自然秩序的和諧。而就西方法文化來說,一方面主客二分的主導范式導致人與自然關系的極度緊張,另一方面,強調利益分配、形式正義以及資本主義之后對經濟和技術的熱衷“追隨”使法律飄搖游離,迷失了方向。顯而易見,抵制西方法文化的弊端,回歸以維護自然秩序的和諧為目標的中國法文化傳統是我國法律發展和變革的主要方向。只有如此,才可實現中西法文化的良性互動與協調。然而,傳統法文化的回歸需要我們置身傳統法文化生長的田地之中。曾在中國古代社會籍以生長傳統法文化的兩塊沃土——歷代國家制定法和存在于民間的習慣法中,歷代國家制定法已全然讓位于西方法文化主導下的現代制定法,因而喪失了傳統法文化生長的空間。找尋官方頒布的法律中的法文化傳統只能寄希望于“死去”的古文本典籍。但令我們欣慰的是,存在于民間的習慣法依然是中國傳統法文化再生、延續的沃土。作為民間習慣法的重要形態之一,民族環境習慣法[12]同樣在現代制定法瘋長和蔓延的縫隙中頑強生存了下來,為我們找尋傳統法文化提供了極大的方便。不僅如此,民族環境習慣法所承載的傳統法文化源于各民族地區先民們對自然的體驗、認識和情感,直接體現先民對自然萬物自有秩序的認知,因而也最為深刻地表達了自然秩序和諧的價值取向和精神。因此,找尋民族環境習慣法中傳統法文化的意義更為重大。可以說,回歸自然秩序和諧的中國傳統法文化,進而建構中國傳統法文化主導下中西法文化的良性互動和協調制度形態,民族環境習慣的重生不可或缺。
二、重塑法律信仰的精神品格——民族環境習慣法重生的基點之二
“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它將形同虛設。”人類步入法制文明社會之后,信仰曾在很長一段歷史時期內支撐人類對精神和價值王國的虔誠追奉。在西方,兩千多年前的希臘人就已開始對佇立于人類社會生活之上的真理王國的發現之旅。在柏拉圖那里,法律的合法性正是建立于對終極真理矢志不渝的信仰基礎之上。亞里士多德認為,人類社會生活的全部是對宇宙萬物的目的性和終極性——善的渴望,因而,法律作為一種工具,應將人類引向普遍的善,即法律的目的必須服從對善的道德性選擇,否則將是不正義的惡法。自奧古斯丁開始,神學與世俗權力的結盟引導法律忘我于對彼岸世界的朝圣之途,“信仰啟示我們,幫助我們在不同的目標中進行正確的選擇,用崇高神圣的目標取代世俗的目標”[13],因而世俗法律必須符合源自上帝理性的自然法。在托馬斯·阿奎那的學說中,真正的法律是上帝給人類的恩典,必須是銘刻在人的心靈和意愿之中。這樣,上帝灑向人性的神光指引人類戰勝痛苦和恐懼,并達到最終的完滿。自托馬斯·霍布斯始,上帝之愛因法律的世俗化而被消解,對產生宇宙的能力的敬畏和困惑的情感——自然主義宗教又是利維坦世界中信仰的目標。信仰的自然主義傾向瓦解了上帝的本體論,人類對上帝的敬畏和崇拜進而轉變為一種對自然功能的認識和態度,但這種權威的轉變絲毫沒有影響到利維坦世界中世俗法律信仰自然法則、理性力量的信心。因此,法律盡管是主權者的命令,但必須在符合自然法則——生命、自由和平等的前提下才是可靠的。在康德那里,法律作為人類實踐理性的一種方式或工具,必須要服從于自然界普遍的道德法則這一“絕對命令”。只有對道德法則的信仰,人類才能走出“他治”而達到自由的最高境界;也只有對道德法則的信仰,人類才能從強制性法律中解放出來,并最終走向世界范圍的人類倫理共同體。[14]黑格爾也同樣論述了信仰和理想之于法律合理性的絕對意義。在黑格爾看來,法律發展的推動力量是信仰理性的存在與認識的原則,這是法律的“倫理生命之所在”。只有法律拒絕成為單純的意義淺顯的事實問題,拒絕成為展示強者混亂而武斷的意志的空洞工具時,它才能成為合理的法律。[15]在法律發展的這一歷史脈絡中,信仰始終伴隨左右。雖然信仰的內容在不同歷史時期各不相同,但不管是純粹理性、善,還是上帝、自然理性,抑或是道德法則、法之倫理,都為人類生活的終極意義的關切指明了皈依和獻身的目標。因此,法律不僅僅是工具理性的產物,而是被深深烙上有關終極意義的各種價值印跡。不乏信仰的法律不僅能凸顯其解決紛爭、分配權利的工具性價值,也能確保其工具理性不會逾越人類終極關懷所設定的實質理性的邊界。
然而,法律功利主義、法律實證主義以及實用主義等思想的盛行不僅宣告了尼采之后上帝在法律王國的徹底“死亡”,而且使實質理性、道德法則等上帝之子被絞殺于須臾之間。代之而興盛的“現代法律純是世俗的、合理(即合功利性目標之理——筆者注)的,是用以貫徹特定政治、經濟和社會政策的工具,而與生活終極意義一類觀念無涉”。[16]法律只關心自己的工具、程序性事務,而上帝、道德、理性均為虛無之物,統統不予關注。法律沒了信仰,唯“利”是圖。主體與客體、實然與應然對立的二元模式隨之產生并主導西方社會人們的認知模式,法律的神圣性喪失殆盡。如此一來,僅憑工具理性的“推導與功利的計算,怎能喚起人們滿懷激情的獻身?不具有神圣意味的法律又如何贏得民眾的衷心愛戴?”[17]缺乏靈魂的純粹功利性法律在社會治理中的無能日漸凸現。各種嚴重犯罪行為屢禁不止、愈演愈烈,人們大多急功近利、忽視人性,人與自然的關系更是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面對法律的這般修為,我們怎能有勇氣說人類社會尚處不斷超越和進步的過程之中呢?
在中國古代社會,儒學對人們心靈的洗滌和行為的引導使儒家思想的倫理精神沉淀為華夏民族社會生活所遵循的普遍性道德律令。中國古代社會的法律也離不開儒家精神的包裹,儒家精神就是道德化的法律,而法律就是儒家精神的道德律令,二者在很廣泛的意義上共生共存。就社會個體而言,對法律的道德信仰和對道德的律令服從也同樣融為一體。信仰儒家道德精神的中國古代法律在王朝更迭的歷史滄桑中始終沒有迷失方向,因為它在解決糾紛、分配利益的同時始終沒有忘記自己的終極目標追求。儒家思想培養了中國人較為持久的信仰品格。直到今天,我們仍在反思信仰。可是,不久前西方法文化的植入割斷了我們賴以信仰的一切基礎。在我們今天的法律體系中,沒有多少我們的傳統體現出來,“這里不但沒有融入我們的歷史、我們的經驗,反倒常常與我們固有的文化價值相悖。于是,當我們最后不得不接受這套法律制度的時候,立即就陷入到無可解脫的精神困境里面。一種本質上是西方文化產物的原則、制度,如何能夠喚起我們對于終極目的和神圣事物的意識,又怎么能夠激發我們樂于為之獻身的信仰與激情?”[18]于是,我們必須窮自己之力以獲取信仰的重生,并以重生的信仰改造舶來的法律,使法律始終面向信仰所指的方向。而如何才能獲取信仰的重生呢?我們發現,在現有法律體系的邊緣,若隱若現的各類民間習慣法依然承載著我們對傳統倫理精神的信仰。首先,民間習慣法是中國古代法律生活和法文化思想的現代延伸,是重獲基于我們固有文化價值信仰的“活化石”;其次,民間習慣法本身即是人類社會文化生活的過程,這一過程發生在國家制定法輻射不到的廣大鄉土社會之中。由于鄉土社會是一個生于斯、長于斯的社會,[19]鄉土居民的世代定居和不變是其主要特點,因此,生長于鄉土社會中的民間習慣法歷經世代滄桑,仍保有其最原初的文化價值和信仰意蘊。再次,已被拋入歷史塵囂之中的各代法律文本典籍盡管最為逼真地承載了傳統文化價值,也在一定程度為本土信仰的重生提供了真實資料,但與民間習慣法這一本土信仰的“活”的承載體相比較,過分依賴法律文本典籍來追尋本土法文化信仰,往往極易轉移追尋者的視線而變為對典籍中法律制度本身的狂熱,這勢必將引起中西法律制度在我國現有法律制度語境下的巨大沖突,從而,對本土法文化信仰的追尋卻被遺忘或遮擋在狂熱和沖突之外。最后,也是更為重要的一點,民間習慣法在沒有中斷的歷史生活中始終承載本土法文化信仰并獲得永生,足以鑒證民間習慣法在西方法文化已經植入的現代社會仍具有頑強的生命力,而沉寂多年的文本典籍曾經承載的本土價值信仰能否在法律范式西化的今天復活則是一件未知之事。毋庸置疑,對民間習慣法的挖掘和整理是我們孜孜以求的本土法文化信仰得以重生的最重要的淵源。在論述本文主題的意義上,生長在廣大民族地區的環境習慣法凝結著民族地區的歷代先民們對自然環境和宇宙萬物的頂禮膜拜和對自然力量的虔誠信仰,無疑是本土文化信仰重生的重要而鮮活的“制度”依賴,對它們的深掘和梳理過程也必將是一次意義深遠的發現和重建之旅。
三、祛技術癖嗜之魅,還法律的價值理性——民族環境習慣法重生的基點之三
與17世紀英國爆發的工業革命相伴,科學技術在過去的幾個世紀里獲得了迅猛發展,為人類社會生產力水平的發展和經濟生活水平的提高做出了巨大貢獻。20世紀以來,科學技術以前所未有的發展速度和規模逐漸成為社會歷史舞臺的主角,并受到人們狂熱的追隨。科學技術以戰勝自然、聚集財富,甚至解構傳統、無所不為的勇氣和能力捍衛了作為第一生產力和當今時代全球統治力量的地位。技術癖嗜取代人文精神,標榜工具理性,成為社會壓倒性的評判標準。時至今日,“統治不僅通過技術而且作為技術而使自身永久化并不斷擴大,技術為不斷擴大的、同化所有文化領域的政治權利提供了很大的合法性”。[20]科學技術作為社會第一生產力的地位已使其完全意識形態化。科學技術的意識形態化明顯具有掩蓋意識形態本質、影響更為深遠而難以抗拒以及代替政治手段而成為純技術操作規則等特征,并且更加凸顯出宰制大眾意識、誘導大眾行為的操縱功能和抹殺目的行為合理性、壓制人性的壓抑功能。[21]同時,韋伯還認為,現代社會因拒絕宗教,拒絕對世界的形而上學或者迷信的解釋(即缺乏信仰),而唯獨偏愛經驗的解釋,即對實證主義的癡狂,由此把世界簡約為“因果機器”。那么,社會就是以“機器生產技術和經濟條件”驅動著現代世界。理性過程的繼續前行,就助長了“鐵籠”的建造。生活本身變得并不比運動更為嚴肅,在整個技術運動的過程中找不到真正的目標,即生命的意義和價值。[22]工具理性顛覆了人類傳承至今的人文精神。倫理、道德、法律、宗教等在工具理性的橫眉冷對中遭受徹底性的現代祛魅,繼而要么被劃為神秘的形而上學范疇(如倫理、道德和宗教)而被束之高閣,要么在發揮有限作用之時(如法律)皈依科學技術門下,并假工具理性之名而大行其道。
毋庸諱言,法律最普遍、最直接的功能體現在對社會關系的調整上,因此工具理性理當為法律所推崇。但同時,法律應當在解決糾紛、分配權利的同時關切人類生活的終極目的,并以對這一終極目的的持久信仰而鑄就自己的倫理、道德和宗教生命,即法律的工具理性不應代替、侵噬法律的價值理性。[23]考察工具理性和價值理性之間的關系,雖然在把社會生活中的人看作是溝通二者的橋梁的時候,工具理性和價值理性之間事實和價值的張力在逐漸消退,呈相互包容和交叉之勢,故二者之間的分野更似理論視域的“理想類型”,[24]但工具理性和價值理性各自的側重點卻相去甚遠。工具理性和價值理性在既定的法律制度中仍然清晰可辨。因此,當代社會好的法律應當是體現科學精神和人文精神相結合,既順應技術發展潮流,吸納技術發展成果,適時對技術進步帶來的社會關系的變化進行調整,同時又高度重視對人的存在價值的關懷,關注人的發展的長遠利益的法律。[25]然而,現代法律以機器般的精妙設計而在任何時代的法律文明中獨領,人工智能和專家系統的現實化等“推論自動化”系統的發展已“為法律領域卓有成效地開辟了一個非常吸引人的和收效顯著的研究方向”[26]我們已被技術唯理性驅使得太遠,我們這個社會的法律化是技術唯理性的一部分,以至于忘記了人類和人類的基本關懷。[27]法律不再具有人文精神的氣息,更不用說是人文精神的使者。將民族環境習慣法和環境制定法[28]作為討論的對象,我們將有更為清晰的認識。
追本溯源,在國家制定法意義上,現代環境法的興起與工業革命和科學技術引起的環境迅速惡化不無關系。也正是這一獨特的社會歷史背景,決定了現代環境法自誕生之日起已經具有先天的適應科技并適時反箝科技的技術性本能。這一技術性本能要求現代環境法優先彰顯工具理性,成本效益方法、經濟模型的指導和套用、環境保護的技術手段、環境科學技術支持環境修復等構成了現代環境法律制度的絕大部分內容。工具理性導向使現代環境法在價值關切方面與傳統法律部門嚴重決裂,現代環境法的靈魂也被形形的科學技術手段和經濟策略模型所填充,而應當倡導的人文精神卻被排擠于千里之外。不僅如此,環境制定法的技術本能以無所不為的勇氣拓展技術統治的疆域,唯一僅存的彰顯自然主義宗教精神和人與自然和諧與共思想的民族環境習慣法在環境制定法的浩大聲勢下幾乎無容身之處,只在環境制定法的邊緣地帶——遙遠的民族鄉土中頑強地存活了下來。就像其被排擠和驅逐的命運一樣,民族環境習慣法所尊崇和傳承的價值理性同樣受到排擠和驅逐,而無法傳播到環境制定法的工具理性所能輻射到的范圍。在環境制定法的強勢話語下,民族環境習慣法只有在很少有人問津的角落默默品嘗孤芳自賞的凄美。在一個熱衷法律工具理性、壓抑法律價值理性的技術王國里,我們是否曾想到矯正二者之間嚴重的失衡關系而還工具理性和價值理性兼備并更加凸顯價值理性的法律之原貌呢?
于此情景,工具理性和價值理性思辨的啟示是:首先,民族環境習慣法本身即是人們生活的過程,是人們對自然萬物最真實情感的表達,也是人與自然關系的真實寫照。民族環境習慣法不但真實存在,而且其所傳遞出的自然主義宗教思想和對自然的道德認知是民族地區人們行為的最高價值準則。因此,環境制定法的工具理性不能侵擾和試探民族環境習慣法的最高價值準則,否則,環境制定法的工具理性將在民族環境習慣法生存的有限范圍內遭致被徹底驅逐的命運。其次,民族環境習慣法崇尚自然、對自然道德關懷以及調和人與自然關系的價值理性能在環境制定法的工具理性所不能及的范圍內發揮重要的作用。因此,環境制定法沒有理由忽視民族環境習慣法的功能和價值。再次,環境制定法不僅要正視民族環境習慣法的功能和價值,而且應當主動為釋放民族環境習慣法的許多功能和價值提供必要的條件,并廣泛吸納民族環境習慣法的價值理性和多種功能以補充和完善自身工具性價值和功能的諸多不足。最后,通過民族環境習慣法和環境制定法之間的充分溝通和選擇,消解環境制定法工具理性的鬼魅,拓展民族環境習慣法價值理性的功能空間,從而達到現代環境法的“進化性理性”和“建構性理性”[29] 的最佳平衡。
【注釋】
[1] [英]莫里森,《法理學:從古希臘到后現代》,武漢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P6.
[2] H.L.A.Hart.,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61.
[3] [英]哈特,《法律的概念》,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6年版,P102.
[4] [英]莫里森,《法理學:從古希臘到后現代》,武漢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P14.
[5] Habermas,J.Towards A Rational Society[M].Boston:Beacon Press,1970.
[6] 劉放桐等,《新編現代西方哲學》,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P465.
[7] 陳學明,羅富尊:《評“西方”對科學技術社會功能的批判》,載《西南師范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5年第5期,P81.
[8] Max Weber,,PP,264--265.
[9] 梁治平,《尋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諧》,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P380.
[10] 梁治平,《尋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諧》,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P382.
[11] 葉小文,《中國文化“和”的內涵與民族復興的“文明依托”》,載《理論前沿》,2005年第6期。P12.
[12] 一般認為,民間習慣法包含民族習慣法,包括行業習慣法、團體和社群習慣法、宗教習慣法和地緣習慣法等一切與官方法律相對的民間法律文化現象,而民族習慣法更接近于其中的地緣習慣法,具有中國鄉土社會的地域性和封閉性特點,所以民族環境習慣法僅僅是民間習慣法的一種表現形態。參見:梁治平,《清代習慣法——社會和國家》,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6年版;于語和,《民間法》,復旦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
[13] [英]莫里森,《法理學:從古希臘到后現代》,武漢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P63.
[14] [英]莫里森,《法理學:從古希臘到后現代》,武漢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P159.
[15] [英]莫里森,《法理學:從古希臘到后現代》,武漢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P182-183.
[16] 梁治平,《法辨——中國法的過去、現在與未來》,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P286-287.
[17] 梁治平,《法辨——中國法的過去、現在與未來》,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P288.
[18] 梁治平,《法辨——中國法的過去、現在與未來》,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P295.
[19] ,《鄉土中國》,北京出版社,2005年版,P2.
[20] [德]馬爾庫塞,《單向度的人》,劉繼譯譯,上海譯文出版社,1989版,P134-135。
[21] 崔永杰,《“科學技術即意識形態”——從霍克海默到馬爾庫塞再到哈貝馬斯》,載《山東師范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07年第6期,P72.
[22] 周書俊,《技術理性的鬼魅:評施米特的經濟技術理性》,載《新視野》,2007年第6期,P85.
[23] 工具理性和價值理性是一種相關意義上的概念。工具理性又稱為技術理性,或形式理性,是關于事實的判斷,表現為手段和秩序的可計算性,強調客觀合理性;價值理性又稱為實質理性,是關于抽象價值和因果關系的判斷,表現為目的和后果的終極性,因而強調主觀合理性。
[24] [徳]馬克斯·韋伯,《經濟與社會(下)》,林榮遠譯,商務印書館,1997年版,P461.
[25] 范在峰,李輝鳳,《論技術理性與當代中國科技立法》,載《政法論壇(中國政法大學學報)》,2002年第6期,P53.
[26] [徳]阿圖爾·考夫曼/溫弗里德·哈斯默爾,《當代法哲學和法律理論導論》,鄭永流譯,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P556.
[27] 轉引自:[徳]阿圖爾·考夫曼/溫弗里德·哈斯默爾,《當代法哲學和法律理論導論》,鄭永流譯,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P23.
本文闡述了傳統文化在城市景觀設計中的作用,探討了在城市景觀設計中運用傳統文化元素的途徑與方法。指出要加強地域性文化傳承;增強傳統元素與色彩的運用;提高傳統文化意境的運用水平。
【關鍵詞】
傳統文化;城市景觀;設計;應用
中國傳統文化是指世代相傳的有一定特色的思想、道德、風俗、文化、藝術、制度、技術等等一個外延很廣的概念。從靜態上看,中國傳統文化是指中國封建社會不同時期的文化總和;從動態上看它還包括從過去傳承下來的至今還存活于我們內心深處發揮影響的那些習慣、倫理、方法和文化心理。
如何將中國傳統文化運用在城市景觀設計中,便是本文擬探討的重要問題。
一、傳統文化的運用可以提高景觀設計的檔次
景觀設計指對包括家庭住宅院落,城市的街道、休閑廣場、活動公園、橋梁、河流、綠色用地等區域的規劃與設計。使之形成科學美觀的辦公區、居住區、工業區、商業區等。
中國古代早已形成了觀點深刻、獨具特色的景觀設計理論,并創造出了數不勝數的經典案例,如大唐芙蓉園、圓明園、蘇州園林等。歷史悠久博大精深的傳統文化直接影響了古代景觀設計理念。諸如儒家的“禮制思想”,我們拋開等級觀念不說,其中的“中和”思想就對景觀設計有很大影響。具體來說就是保持中正仁和無不及無不過的謙謙君子之風。體現在景觀設計上就是在進行城市景觀設計時要與本地文化、經濟、社會的發展相適應,在莊重而不失情趣的設計風格之中體現一種寧靜優雅的含蓄之美。道家與自然和諧統一的思想更是在古代景觀設計中得到了完美的體現。我國傳統文化博大精深且獨具特色,將獨具特色的中華傳統文化元素運用于景觀設計中,能將往昔的輝煌照進當下的現實之中,從而激起久違的民族自豪感與美好的記憶。能使中國的景觀設計變得與眾不同,使中國的景觀設計擁有自己的獨特品格。
二、如何在景觀設計中運用傳統文化元素
傳承問題是一個復雜的問題,中國經過上下五千年的發展,園林的形式與內容頗為繁雜。傳承問題在園林中指的是文化的傳承(地域性會有很多不同的文化)、意境的傳承(中國講“禪”,在園林中運用較多)、傳統美德的傳承(比如大樹旁是小樹,尊老愛幼)、中國藝術的傳承(講究虛實相生,動靜結合)等。
1、地域性文化傳承
在崇尚人文精神回歸的今天,常聽見“民族的就是世界的”這句話,中華民族有著五千多年的發展史,我們民族的美是獨有的,但美是沒有國界的,所以我們民族的美也是世界的美。我們要善于在古典風格中體味現代生活的味道,要在現在景觀設計中找尋傳統文化的影子,尋找我們或許遺失的美好,從而創造景觀的獨特品質。例如浙江杭州西湖文化廣場,縱覽整個廣場,我們會發現它是以杭州特有的西湖文化、古塔文化和運河文化為建筑背景,并巧妙的結合了現代文明的瑰麗意象,出色的體現出了秀外慧中的吳越文化本質。再如陜西西安的大雁塔北廣場的景觀設計,整個廣場由水景音樂噴泉、園林景觀、休閑文化長廊和旅游商貿設施等組成。廣場以大雁塔為中軸分為三大部分,中間為音樂噴泉,左右兩側分別為“唐詩園林區”、“法相花壇區”、“禪修林樹區”等景觀,南端設置“水景落瀑”、“觀景平臺”等景觀。將一系列諸如中國結、唐詩雕塑、戲曲臉譜、開元通寶、剪紙等陜西傳統文化元素穿插其間。從容地烘托出了本地的文化特色。
2、傳統元素與色彩的運用
我國悠久的歷史孕育了底蘊深厚的傳統文化,在這些豐富多彩的文化元素里,有許多獨具特色的元素得到了世界范圍內設計師的青睞,其中有諸如中國書法、中國結、國畫 、篆刻印章、京劇臉譜、觀音手、龍鳳紋樣、祥云圖案、太極圖等這些寓意深刻的民族圖案。許多設計師將其運用到自己的景觀設計中,不僅表達出了中華民族深刻的文化內涵,而且向世界介紹了中華民族的優秀文化傳統,并很好的起到了本民族文化傳承的作用,同時又使景觀設計的品格得到了極大的提升。例如,將祥云圖案和龍鳳紋樣等元素通過雕刻或手繪的手法裝飾橋梁欄桿或空白墻壁,能將文化中寓意的祈福與祝愿的美好意愿傳達給民眾,使民眾內心油然而生一種自豪感與文化歸屬感。
景觀的色彩是景觀表情定位的首要元素,在城市建設、景觀設計方面,對于色彩的運用也是多樣的。比如明朝以后,在故都北京,只有皇親國戚才能住在紅墻黃瓦的建筑中,百姓的建筑只能是青磚青瓦。但在雕梁畫柱方面,色彩的使用也是十分豐富的。民間建筑多為黑瓦白墻。將傳統色彩運用到景觀設計中,能有效地營造景觀的表情。
3、傳統文化意境的運用
設計結合自然,中國古代建筑園林設計強調人與自然和諧統一,力求達到天人合一的境界,這對今天的城市景觀設計仍有現實意義。
中國古典園林營造豐富意境的最重要的手法,是采取曲折而自由的布局,用劃分景區和空間、以及“借景”的辦法。在空間布局方面,通常使用風景開合、空間對比等手法。在借景方面,《園冶》一書中,總結為五種方法,即“遠借、鄰借、仰借、俯借、應時而借”。利用具有濃厚民族風格的建筑物,如亭、臺、樓、閣、廊、榭、軒、舫、館、橋等,配合自然的水、石、花、木等表現園景的不同情趣。還可運用一些諸如引導與暗示、藏與露、滲透與層次、疊石觀水等藝術手法,創造出豐富多彩的景觀空間意韻。還會吸取其他藝術領域的優點,比如詩詞、山水畫等,將其“中和”的思想融入景觀設計中,巧妙地將自然與建筑物融為一體。實現寫意與寫實、自由與規整和諧統一的效果。例如,奧運森林公園以及中心區景觀規劃設計就是巧妙地運用了傳統的陰陽哲學,依據方位設計了3個景觀區,分別代表“歷史”“現在”與“未來”。并充分吸取了中國古代庭院建筑中門的設計理念,結合現代設計手法在公園的起點方位將奧運五環標志設計成了大門,并巧妙構思了起點和終點,每個空間的設計無不很好的展現了“綠色奧運、科技奧運、人文奧運”的精神。
一、農業經濟管理信息化有關問題綜述
(一)農業經濟管理信息化的概念
農業經濟管理信息化以促進農業經濟持續、快速、高效、穩定發展為最終目的,利用先進的科學技術手段,對各類農業信息進行收集、整理、傳播以及利用,以實現對農業新成果進行有效推廣的系統活動。提升農業經濟管理信息化水平具有重要的意義,可以最大限度的調動勞動者工作的積極性,提高農業生產的效率,并且還可以通過國家的宏觀調控實現各種資源的優化配置,促進農業經濟更快更好的發展。
(二)農業經濟管理信息化的內容
農業經濟管理信息化主要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一是農業教育和科技的信息化。要想從本質上提升農業發展的水平,一定要注重培養高素質的人才,而實釀業教育和科技的信息化,可以培養專業的農業人才,為農業的發展提供重要的人才基礎。二是農業生產要素的信息化。健生產要素主要涵水、土壤、空氣、陽光以及營養等,實現農業生產要素的信息化就是充分利用先進的信息技術來充分發揮生產要素的作用,提高農業生產的效率和質量。三是農業市場的信息化。提高農業市場的信息化水平,可以保證農業產品進行順利的銷售,使農民獲得經濟收入。同時,實現農業市場的信息化,還有利于農民獲取市場信息,從而對農業生產結構進行合理的調整,以更好的滿足市場的需求,從而提高農業生產的經濟效益。
(三)農業經濟管理信息化對于農業發展的積極作用
實現農業經濟管理信息化對我國農業的發展具有重要的推動作用,一是實現農業經濟管理信息化有利于提高農業信息資源共享的程度,從而提高農業生產的水平,促進農業產業更快更好的發展。二是實現農業經濟管理信息化有利于加強不同地區之間的交流,促進農業生產向產業化和規模化的方向發展,提高農業經濟的競爭力。三是實現農業經濟管理信息化有利于推動農業經濟向多元化的方向發展,改變傳統的單一形式的農業經濟管理模式。四是實現農業經濟管理信息化有利于農民更快、更全面的了解市場信息,掌握市場發展的動態形式,從而有針對性的對麵勺種植結構進權整,生產市場需要的農產品,獲得更高的經濟效益,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
二、農業經濟管理信息化發展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農業經濟管理信息化發展過程中存在很多問題,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由于農民的文化水平較低,缺乏信息化的意識,導致農業經濟管理信息化無法順利實施,并且農民以及相關的一些部門領導對農業經濟管理信息化的認識也不夠透徹,不知道農業經濟管理信息化實施的具體方法,嚴重制約了農業經濟管理信息化的全面實施。
2、缺乏健全完善的信息化平臺,無法對有效的農業信息資源進行有效的整合,并且對農業信息資源的開發程度也比較淺,導致農業信息資源的共享程度較低,農業經濟管理信息化的成果不顯著。
3、對于農業經濟管理信息化建設工作,政府投入的資金較少,限制了農業經濟管理信息化的發展。
4、缺乏專業的信息化人才,嚴重制約了農業經濟管理信息化水平的提升。在現實的工作中,從事農業經濟管理信息化建設的工作人員一般都是非專業編制內人員,普遍存在信息素質偏低的情況,導致農業經濟管理信息化建設工作的效率非常低,質量非常差。
5、政府對農業經濟管理信息化建設工作的支持力度較小,特別是在信息技術研發方面,重視程度以及資金投入的情況都有待進一步提高。
三、提升農業經濟管理信息化水平的具體措施
(一)加大對農民教育和培訓的力度,提高農民的綜合素質
農民是農業發展的主體,農民素質的高低直接影響到農業經濟的發展質量。因此,加強對農民的教育和培訓至關重要。同時,要想實現農業經濟管理信息化,提升農業經濟管理信息化水平,關鍵就是要加強對農民群眾的信息化專業技術應用知識的教育和培訓。首先,要充分利用各種媒介來宣傳農業經濟管理信息化的相關問題,讓農民真正認識到農業經濟管理信息化對農業發展的積極意義,從而使農民樹立起農業經濟管理信息化的意識,從而在各方面進行配合。其次,當地政府還可以聘請專業的信息化技術專家開展相關的講座,讓每戶家庭選派一位人員參見講座,這樣可以讓農民更多的了解農業經濟管理信息化相關知識,從而為加強農業經濟管理信息化建設奠定良好的基礎。
(二)建立農業經濟管理信息化平臺,實現對農業信息資源的有效整合
首先,有關部門應該建立有效的農業經濟管理信息化平臺,對多種農業信息資源進行有效的整合,提高資源共享的程度。其次,需要專業的技術人員來管理這個平臺,保證的所有信息都真實可靠,為農民提供正確的指導。最后,鼓勵農民主動學習計算機技術,使農民可以熟練掌握計算機操作的方法,將自己的種植經驗在網絡上進行分享,為其他的農民提供一些參考和建議,從而促進農民共同發展,提高農業生產的水平。
(三)適當增加提升農業經濟管理信息化所需的資金,不斷完善信息化建設
農業經濟管理信息化建設與發展的重要基礎就是資金,而制約農業經濟管理信息化發展的重要因素也是資金。資金的缺乏導致相關的基礎設備不夠健全,從而導致農業經濟管理信息化發展的質量難以大幅度的提高。因此,政府一定要適當增加一些資金投入,為農業經濟管理信息化建設提供重要的物質基礎。同時,政府還需要對當地的農業生產情況進行全面的調查,從而購買適合當地農業發展的信息化機械設備,建立規范化的作業區,并組織當地的農民參加機械使用培養,提高農民對機械設備使用的技能。另外,在增加資金的基礎上,政府應該對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保證所有的資金去向明確,盡快提升農業經濟管理信息化的水平。
(四)大力培養農業經濟管理信息化所需要的高素質人才,強化信息技術隊伍的建設
首先,國家和政府已經進一步提高對農業的重視程度,加大對農業的抉持力度,提高農業經濟的地位,改變人們對農民固有的看法和認知。其次,在高校要加強農業相關專業的建設,培養高素質的專業人才,為農業的發展提供重要的人才基礎。最后,當地政府還要在鄉鎮組建信息技術模范隊伍,讓農民認識到農業信息化的優勢,并加強對農民的信息化教育和培訓,提高農民的信息化素質,讓農民可以在網絡平臺上進行交流和溝通,豐富自己的農業知識儲備,提高農業種植技術的水平,從而更好了推動農業經濟管理信息化全面建設與實施。
(五)加大對信息技術研發的力度
要想更快更好的實現農業經濟管理信息化,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其中加大對信息技術的研發力度就是重要的任務。首先,政府一定要充分認識到自己的職責,加強對農業信息技術的研發力度,并對其進行科學的管理和規劃,保證多種類型的農業信息技術都可以得到發展和進步。其次,政府在研發新技術時一定要堅持以農民為本的原則,將農民的根本利益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立足點,并在鞏固原有農業經濟管理模式優勢功能的基礎上對農業經濟管理信息化技術進行創新和發展,提高農業經濟管理信息化程度,以促進農業經濟更決更好的發展。
關鍵詞:核心競爭力;知識管理;競爭優勢
一、引言
全球化經濟時代面對千變萬化的環境和日趨激烈的市場競爭,企業逐步認識到其競爭優勢的基礎是它們所擁有的知識,知識地位的變化凸顯了知識管理在企業戰略中的重要性。在快速變化的戰略環境下,對知識資源開發、管理、運用能給企業帶來巨大的價值。目前,知識管理已成為企業界最熱門的管理變革之一,但是很多企業的知識管理績效卻不盡如人意。據有關資料表明,只有6%的企業認為自己從知識管理活動中獲得巨大收益。究其原因,主要在于許多企業對于知識管理的認識含糊不清,已有的知識管理理論更多地偏重對技術解決方案、企業知識特征及知識創新的研究,缺乏對如何通過知識管理構建企業的核心能力的研究。為此,本文將以培育和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為中心,在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礎上,進一步探討知識管理與企業核心競爭力之間的關系以及如何通過知識管理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等有關問題。
二、知識管理對企業核心競爭力的影響
多年以來,對企業能力理論的研究表明,企業核心能力的本質是企業特有的知識資源,隱藏在企業能力背后并決定企業競爭優勢的是企業掌握的知識。Prahalad和Hamell早在1990年就已經明確指出:“核心能力是組織的積累性的學識,特別是關于如何協調不同的生產技能和集成的多種技術流派的學識”。無論是“生產技能”、“技術流派”、還是“積累性學識”,都是“知識”的一種。Teece等人(1997)則認為:“企業通過學習和知識積累等不斷培養新的核心能力的動態能力,是企業獲得持續競爭優勢的關鍵”。可見,企業的核心能力是一個動態的知識系統,企業知識的競爭力和對知識管理的能力是企業的競爭優勢能夠長久保持的關鍵。本文將從最能體現企業核心競爭力特征的企業文化力、學習力與創新力等方面來探討知識管理與企業核心競爭力的互動關系。
1.知識管理有助于企業文化力的形成。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從靜態看是一種實力、一種結果;從動態看是一種行動、一種過程,是企業有形資源與無形資源水融、相輔相承發揮作用的過程。文化是以價值標準、行為習慣為核心的概念,是人類能力高度發展的標志。文化以其獨特性為人類能力的進一步發展提供了特殊的競爭資源。企業文化是企業在其生產經營活動中所形成的具有特色的價值觀、行為規范和慣例的總和。企業文化是企業的靈魂和精華,沒有文化的企業是沒有凝聚力和競爭力的。幾乎所有推行知識管理的企業都認為知識管理不只是簡單的信息技術的應用,而是建立在全組織范圍內、滲透于組織每一方面的學習型文化。企業文化建設與塑造的實踐證明,沒有知識的獲取——處理——傳遞——應用過程,就不可能形成良好的企業文化,而沒有良好的企業文化,企業也就不可能形成持續的競爭優勢。
2.知識管理有助于企業形成持續的學習能力。企業核心競爭力的培育要求企業應該成為一個學習型組織和知識型組織,在不斷修煉中增加企業的專用性資產、隱性的不可模仿性知識等。美國麻省理工學院教授彼得·圣吉認為:“當世界更息息相關、復雜多變時,學習的能力也更要增強”。他在《第五項修煉》一書中引用殼牌石油公司企劃主任德格的話說:“惟一持久的競爭優勢,或許是具有的比你的競爭對手學習更快的能力。”因此,組織學習,創建學習型組織,通過不斷學習、團隊學習和系統學習,使企業的運行處在動態變化之中,對活化企業的內部資源,適應環境的變化,培育核心能力,創造持續競爭優勢具有決定性意義。企業學習力的形成離不開知識的積累、開發與共享,通過知識管理可以使企業形成持續的學習能力。
3.知識管理有助于企業創新力的提升。知識經濟的生命力和靈魂在于創新,創新是企業保持長久競爭優勢的主要源泉。企業的創新能力就是在已有知識的基礎上,不斷增加知識總量,實現企業目標的創造性活動,包括知識創新、技術創新、管理創新、制度創新等。通過知識管理可以構建企業的知識庫,為創新奠定堅實的知識基礎;在知識共享,特別是隱性知識共享的過程中,交流思想,引發創意;鼓勵和培育新思想、新方法,最大限度地把企業員工聚集到獻計獻策和通力合作的活動中來,共同開發新的產品和服務,從而培養和增強企業的創新能力。
三、強化知識管理,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
企業知識管理對于核心競爭力的培育與發展有著深刻和積極的作用,但從國內外眾多企業的實踐運作來看,分散、盲目、零亂的知識管理并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企業只有以核心競爭力為中心進行知識管理,才能真正促進企業核心競爭力的提升。
1.依靠知識管理為企業創造價值。企業只有適應、滿足顧客對價值的需求,才能生存和發展;只有比競爭對手創造更多的價值,才能創造競爭優勢,這是企業核心競爭力理論的核心內容。實踐中大多數企業一般通過降低產品和服務的成本或通過差異產品和服務來創造價值,而忽視依靠知識管理為企業創造價值。那么知識管理如何幫助企業降低成本或為企業增加收入?企業可以通過加快知識在企業內部的共享和流動為企業創造價值。知識交流和知識共享的好處是通過降低知識獲取的成本來降低產品或服務的成本,因而能夠為企業創造更多的收入。企業的知識可以分為顯性知識和隱性知識。顯性知識是可被編碼的知識,其特點是容易交流和轉移。與顯性知識相比,隱性知識是直覺性的和不能被明確表述出來的知識,如企業員工的技術專長、創造性解決問題的能力、管理層的領導能力和洞察能力等。在沒有知識攜帶者(認知主體)參與的情況下,這類知識很難被交流、理解和共享。所以,企業要通過各種方法,加快企業成員之間知識的交流與共享,成功實現知識的轉化,不斷將隱性知識轉變為顯性知識,將個人知識轉變為組織知識,進而將知識轉化為產品和服務,為企業創造價值和競爭優勢。
2.注重稀有性知識的識別與創造。許多企業都善于積累和創造知識,但如果許多相互競爭的企業擁有同樣的知識,則這樣的知識不能為其中的任何一個企業創造競爭優勢。相互競爭的企業擁有同質的、有價值的知識,最多能保證企業在競爭中不至于處于劣勢。所以,如果企業擁有的知識能為企業創造競爭優勢,則這樣的知識必須是企業特有的、獨特的、有價值的知識。許多企業已經發展出了獲取知識的文化,但沒有發展出知識交流與共享的文化和制度保證,由于知識通常被視為權力的象征,員工所掌握的知識不能在企業擴散和轉移,企業不能利用知識的獨特價值。如果企業要提高生產率,增強競爭優勢,就必須要發展出具有獨特的、企業所特有的知識,并且能夠利用這些獨特的知識為企業創造價值和競爭優勢。因此企業必須能夠識別出對自己最重要的和最有價值的、真正稀有的知識。
3.塑造難以模仿的知識共享型企業文化。成功的知識管理需要企業塑造一個知識共享型的文化。企業的核心競爭力是在企業長期的生產經營活動中積累形成的,深深印上企業特殊組成、特殊經歷的烙印,其他企業難以模仿。因此,有價值的、特有的知識在短期可以為企業帶來利潤,但如果其它企業可以模仿這些知識,那么這些稀有的知識不再能夠為企業創造獨特的競爭優勢,企業必須發展和培育出難以模仿的資源,即獨特的知識共享型企業文化。每一個企業都有一個獨特的企業文化,這個企業文化是其它競爭者難以模仿的,因此,可以為企業提供持續競爭優勢。
4.實施以企業技術創新為核心的全面創新管理戰略。實施知識管理并將之納入企業戰略管理,企業需要系統的、有機的知識觀,其中實施以技術創新為核心的全面創新管理戰略,如企業技術創新、組織結構創新、戰略創新、文化創新、制度創新等,將為知識管理戰略的實施提供可靠的保障。技術創新能力是核心能力的基礎,而企業的技術創新及其管理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許許多多因素對企業創新的過程、機制、模式、政策和績效有影響。因此,在技術和市場劇烈動蕩的環境下,企業只有以技術創新為核心,著力發展基于核心能力的全面創新管理,才能快速穩健地提升核心能力。
5.重視知識型團隊和知識型員工的管理。核心能力的人才載體主要是高素質企業家、技術頂尖人才、管理頂尖人才、營銷頂尖人才、工程技術骨干。企業之間的競爭本質上是個體智力資本、團隊智力資本、組織資本的競爭,因此企業要制定并執行一系列吸引、培育、發展和凝聚人才,特別是頂尖人才的策略。特別是要制定和執行環境戰略、成長戰略、支持戰略、關系戰略、補償戰略、并通過文化整合,以留住優秀人才。同時,企業要建立有效的組織學習機制,加強知識型團隊和知識型員工的管理,以提高企業的人力資本競爭力和增強組織資本。
四、結語
經濟全球化背景下,知識已日益成為企業最重要的戰略資源,最大限度地掌握、利用、整合和創新知識是培育企業核心能力的關鍵。研究表明,將企業管理的重點轉向知識管理,就是要以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為中心,通過以知識為核心的管理,很好地促進企業內部知識的流通,增加企業內部知識的存量與價值,充分發揮企業員工的潛能,調動他們學習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升企業個體成員與整個組織的能力,從而達到培育和提升企業核心能力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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