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9-21 17:35:14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地質災害治理方法,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關鍵詞:地質災害;防災減災;評價
1概述
在勘查區范圍內開展高位隱蔽性地質災害隱患專業排查和現狀地質災害隱患點的調查核實工作,查明綏陽縣高位隱蔽性地質災害隱患點的特征、分布規律,綜合分析其影響因素及成因機理,對綏陽縣高位隱蔽性地質災害隱患點的穩定性及危險性進行評價,在此基礎上劃定危險區范圍。本文以綏陽縣高位隱蔽性地質災害調查為實例進行淺析。
2地質災害勘查方法
通過本次排查的工作方法主要包括資料收集、地面調查(包括1∶5萬草測,1∶1萬正測、原臺賬地災點核實)、1∶2000工程地質測繪、數據庫建設、地災易發分區。
2.1資料收集與分析
(1)收集地災現狀及防治資料,包括:綏陽縣最新地質隱患臺賬、地質災害歷史數據、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數據、綏陽縣礦山地質災害調查數據;(2)收集綏陽縣相關基礎地質圖,地表水系分布圖,氣象、水文、地形、地貌資料;(3)收集社會、經濟有關資料及遙感解譯資料,將綏陽縣地質災害類型劃分為一般調查區、重點調查區。
2.2地面調查
野外調查工作采用1∶10000地形圖作為工作底圖。地面調查采用穿越法與追索法相結合的方法。采用遙感、地面調查、地形測繪、物探及鉆探等手段,詳細查明調查區地質災害形成的地質條件以及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為主的地質災害分布狀況。總結調查區地質災害分布規律、發育特征,并劃分地質災害易發區和危險區。2.2.1新增地質災害調查根據區域排查結果、群眾報災或地質災害主管部門提供的信息,地質災害調查工作嚴格按照《滑坡崩塌泥石流災害調查規范(1∶50000)》(DZ/T0261-2014相關要求進行。對調查的崩塌、滑坡、泥石流、不穩定斜坡應填寫調查表,繪制素描圖。標注在1∶10000地形圖上,注明地層巖性、產狀等地質要素。2.2.2現狀地質災害核查應全面收集、分析已有的各種相關調查成果和資料,實地核查已有地質災害。核查內容主要包括:(1)已有地質災害調查資料的準確性和完整性;(2)地質災害體現狀變化情況及演化趨勢預測;(3)危險區范圍變化情況;(4)威脅對象變化情況;(5)影響因素的變化情況(自然因素和人為因素)
2.3工程地質測繪
1∶2000地質災害測繪主要是針對典型災害點,根據相關技術要求進行的大比例尺工程地質測繪,詳細查明災害的位置、空間展布、發育、結構、變形破壞跡象等方面的特征,查明其影響因素。
2.4地質災害調查及復核情況
本次調查復核了綏陽縣原有的48處地質災害隱患點,調查新增了8處地質災害隱患點,合計地質災害隱患點56處;其中滑坡18處,占地質災害隱患點總數的32.1%;崩塌27處,占地質災害隱患點總數的48.2%;地面塌陷2處,占地質災害隱患點總數的3.6%;泥石流2處,占地質災害隱患點總數的3.6%;不穩定斜坡6處,占地質災害隱患點總數的10.7%;地裂縫1處,占地質災害隱患點總數的1.8%;崩塌是主要的地質災害類型,其次是滑坡。地質災害規模為中型的7處和小型的49處,分別占總數的12.5%、87.5%。共威脅465戶2086人的生命安全,潛在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為5935萬元,以崩塌、滑坡災害的險情為主。其中高位地質災害為1處,為旺草鎮蘿柏村小坪組柏鄉灣滑坡,占總數的1.8%,地質災害類型為滑坡,地質災害規模為中型,共威脅22戶88人的生命財產安全,潛在經濟損失500萬元。地質災害分布類型見圖1。圖1地質災害分布類型餅狀圖
3地質環境條件及治理
3.1地質環境條件
(1)地層巖性上的分布特征。滑坡及不穩定斜坡主要分布于調查區內的碎屑巖分布區及軟硬相間質巖類分布區,且主要分布于奧陶系中統十字鋪組(O2s)、奧陶系下統寶塔組(O2b)地層中;在硬質巖組及軟硬相間的組合地層和強風化地層中主要發育崩塌地質災害,如寒武系中上統婁山關群(∈2-3Ls)。(2)地形地貌上的分布特征。在地形坡度較緩的斜坡地帶(坡度為20°~40°)主要發育滑坡類地質災害。在地形坡度較緩的斜坡地帶(坡度大于50°)主要發育崩塌類地質災害,調查區內在高陡臨空面的陡坡和陡崖地段發育崩塌的地形坡度一般大于50°。(3)地質構造上的分布特征。地質構造的綜合影響分布:地質構造可控制巖層的巖體結構及其組合特征又控制地形地貌,對地質災害的發育起綜合控制影響作用。調查區內斷裂、褶皺地質構造發育,主要構造走向為近北東向、南北向,有利于地表水下切侵蝕形成深大河谷或峽谷等地貌。區內褶皺、斷裂等地質構造發育,導致巖石破碎,在地形坡度大,在地形深切的區域為滑坡、崩塌等地質災害提供了良好的地質條件。地質災害一般發育在地形坡度大、地形起伏大、深切河流兩岸、地質構造發育區域,說明了地形地貌、地質構造、河流發育情況對地質災害的分布有較大的影響。
3.2地質災害發育規律
(1)地質災害隱患點主要發育于斷裂破碎帶及其影響區域內,受風化卸荷、地質構造等因素影響,區內發育有深、大主控節理裂隙面。在地震、暴雨等不利因素作用下,該崩塌體沿深、大主控結構面發生整體崩塌變形。該類崩塌規模、一次崩塌方量均較大。(2)主要發育于軟硬相間地層、互層、工程地質巖組區內,由于差異風化作用影響,薄層巖體底部易形成差異風化凹腔。一方面由于差異風化形成凹腔使巖體失去支撐,另一方面加劇區內巖體風化卸荷作用。在這種差異風化和累進性破壞作用下誘發了崩塌變形破壞。(3)發育于由頁巖、粉砂巖、粘土巖等組成的軟質巖層內,為較好的隔水層,其中粘土巖層遇水易軟化,為易滑巖層,此外,因抗風化能力弱,風化產物力學性質差,緩坡處殘坡積層厚度大,降雨天氣易形成滑坡。
3.3地質環境治理方法
針對地質環境條件及地災發育特征,在進行地質環境治理時通常采用切方工程進行降坡處理,在軟弱地質環境地段針對不同的地災類型提出不同的治理方法。崩塌治理方法有:削方、嵌補、支撐、主動網、被動網、錨固等治理措施。滑坡治理方法有:截排水溝、抗滑樁、擋土墻、攔石壩等。泥石流治理措施:排導槽、谷坊壩及植樹等。在進行地質災害治理過程中主要有搬遷避讓或治理兩種方式,同時輔以位移監測儀器對地災的位移進行監測,做到派專人隨時進行監測,一旦有危險發生及時通知人員撤離,發揮廣大群眾的力量進行群測群防工作。
4結論
(1)本文通過綏陽縣高位隱蔽性地質災害進行綜合分析,查明了地質災害的發育特征,根據其特征進行工程設計從而達到治理地質災害的目的。(2)利用先進的勘查方法對綏陽縣境內的隱蔽性地質災害進行了全方位的調查,查明了巖土體結構。(3)通過勘查對縣境內的地質災害進行分級,從而對地質災害的危險性進行評價。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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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顧韶秋.地質災害勘察方法與防災策略研究[J].施工技術,2019,48(1):1501-1503.
【關鍵詞】錨桿格構;治理措施;地質災害防護;方法
目前地質災害防治也列入城市總體規劃中,且應在“防”災上下功夫,同時要爭取主動,減少災害的發生。因此,對錨桿格構等治理措施對地質災害防護的方法進行探討有其必要性。
一、研究背景
錨桿格構結構是一種將格構結構梁護坡與錨固工程相結合的一種新型抗滑支擋結構,既可以加強深層的加固作用,又可以兼顧到淺層護坡的作用,這種治理措施具有良好的地質防護作用,在工程實際應用中,主要適用于節理發育、坡度較陡、易受自然應力影響而導致的局部小型崩塌、大面積碎落、以及落石的巖土邊坡,隨著現代工程技術的發展和相關技術的完善,錨桿格構等治理措施也得到了很大的改進,這使得錨桿格構梁加固技術成為一種廣泛應用的地質災害防治的有效工程措施。另外,在應用錨桿格構時,必須要以內力為主,通過倒梁法和彈性地基梁法,根據工程經驗類比法,進行結構設計,確保格構梁設計的合理性與科學性,避免工程治理竣工完成后拉裂或者是損毀現象的發生,最大限度地保證邊坡及保護對象的安全性。
二、錨桿格構的應用
為了確保錨桿格構在工程實際應用中的良好效果,提高地質災害防護的有效性,在這里對錨桿格構應用進行具體的分析:
1.錨桿格構內力分析
根據工程經驗,可以知道錨桿格構主要由橫梁和縱梁組成,傳統的工程應用中,主要通過將交叉的格構進行簡化處理,按照單格夢梁進行計算,以利用彈性地基梁的研究成果進行具體的分析,最終通過錨桿的簡化,將其作用于地基梁上的荷載作為已知荷載,但是缺乏統一性,因此,為了方便于格構梁的內力的進一步描述,并進行各個部位稱謂的統一,需要將錨桿視為彈性支座,兩錨桿之間的長度作為格構梁的一跨,錨桿作用位置作為支座,兩支座之間的長度稱之為跨距,這樣,在實際工程中,錨桿格構梁系統中的各個跨跨距就會呈現相等性,同時,也保持了右懸臂和左懸臂段的相等性。
在工程中,結合大量研究,具體的內力計算可以采用彈性地基模型進行計算,這樣,既可以保證分析結果的準確性,而且可以最大限度地滿足工程的實際要求,為此,在這里可以建立一個關于格構梁的模型,并且考慮到地基與格構梁的相互作用,具體的模型參照以下表格數據,具體如下:
表1 格構梁計算模型參數
根據格構梁模型計算參數以及彎矩的具體的分布圖(如圖),兩支座之間跨中附近存在著一個極限值,而這些極限值能夠反映出格構梁的所能夠承受的彎矩的大小變化,并且根據這些值的變化情況從而就可以得到相應的最大彎矩,從而使得格構更加合理,同時,也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證結構設計的經濟性,若是從受力角度進行分析,就可以知道這就是格構梁上的最優化懸臂段。
2.主要內容和影響因素
計算格構內力時,除了相關的參數值,還與格構梁以及地基影響因素密切相關,以下分別作具體的說明:
首先,跨距的影響。在治理工程中,對于錨桿工程中,錨桿的間距以一般的定值為準,即格構梁為等跨距,在實際工程中,格構梁的跨距以2-5米為宜,變化的規格則以具體的參數和跨距為標準,在建立相應的模型后,經過反復計算,根據不同跨距條件下,得到最優的懸臂長度,通常不同跨距下懸臂的最優長度也會有所不同,且會隨著跨距的增大而不斷增大,具體的線性表達關系式如下:
其次,跨數的影響。混凝土格構梁每隔15-20m設沉降,而跨距以2-5m最為常見,在建立模型后,仍舊需要通過不斷反復的試算,以找出不同距跨距下的懸臂最優長度,具體如表2所示:
表2 不同跨數下最優懸臂段長度
但是在實際工程處理中,跨數與懸臂段并不是單調的關系,且數學關系不明顯,同時,在實際工程中的取值也非常有限,因此,對于對于不是嚴格意義上的數學關系,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忽略跨數對其的影響。
第三,彈性地基泊松比。在地基工程中,彈性泊松比是一個十分重要的參數,一般土體的泊松比多為0.3-0.4,巖石的泊松比為0.1-0.3,因此,明確泊松比對格構梁內力所造成的影響,同樣,也需要建立相應的模型,且經過具體的試算,得到最優值,但是,在實際工程中,經過大量的計算和研究發現,彈性泊松比對地基變形量所造成的影響極小,為了減少工程計算的復雜性,可以忽略。
另外,地基變形模量。巖土體的變化量的范圍相對較大,考慮到錨桿格構工程一般用于土質坡體表面風化破碎或者是土質邊坡的巖質邊坡較多,尤其是其表現多為殘積土、坡積土、全風化碎塊石,通過工程類比,其變形模量多在30-200MPa的范圍內,為此,經過與其他的參數進行統一分析后,建立相關的數值計算模型,從而得到不同地基變形模量下的最優臂段長度。經過線性回歸分析,可以知道,由于地基變形量的變化范圍相對較大,那么其對電優懸臂的取值也會產生一定的影響,具體的公式如下:
三、強化地質災害的處理
為了進一步確保錨桿格構在地地質災害防治的應用,必須要對我國的地質災害類型、分布特征、規模大小、危害性以及危險性的大小有一個全面、具體的了解,并且在此基礎上,明確地質災害具有影響因素復雜、災害強度局部趨勢高等特點,有效地應用錨桿格構等防治措施,進一步完善災害評估系統,組織行之有效的防震減災工作,具體可以從以下方面入手:
首先,要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的統一規劃,根據實際工作,結合工作經驗,突出防治工作的重點,并且在工作中做到以預防為主,采用避讓與治理相結合的辦法,避免地質災害所造成的影響。
其次,要科學對地質災害進行科學的評價與區分,尤其是對于災害程度為重度以上的危險區,要積極展開地質勘查評價工作,并根據勘查評價結果,確定實際監測的部位,建立相應的災害預警系統,將學校、醫院、居信區等人口相對集中的地區或者是有交通干線、水利工程等重點工程等的基礎設施,做好重點防治,充分利用錨桿防護技術,增強其有效性。
另外,通過建立和實施有關法規等手段,有效地制止破壞地質自然環境的行為;對已經發生和可能發生的地質災害,采取“以防為主,防治結合,全面規劃,綜合治理”的原則;加強地質災害易發區的調查與區劃工作;對區內重大地質災害防患點進行勘查。編制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四、結語
總而言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任重道遠,隨著科技的進步和專業工程技術人員的經驗積累,新技術、新方法、新材料等將在地質災害防治工程中得到不斷應用,因此,需要工作人員加強對錨桿格構技術的分析與探討,進一步優化工程技術,從而全面提升地質防護的有效性,促進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將得到更好的創新和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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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馬迎娟,彭社琴,周斌;滑坡治理中預應力錨索格構梁內力計算方法對比分析[J];地質力學學報;2013(04)
關鍵詞:地質災害;山體滑坡;抗滑樁;錨索加格構梁系統
我國是世界上發生山體滑坡地質災害最多的國家之一,最早的史書上就記載有“山崩堵江,移山湮谷,地移掩村”等,而在我國20世紀的五六十年代就曾經發生過許多山體滑坡地質災害,對當時的社會主義事業建設造成非常嚴重的影響,不僅延誤工期,而且還增加了投資成本,后來許多部門通過成立專業的機構對其進行分析研究,有效的預防和治理了山體滑坡地質災害[1]。但是隨著西部開發的戰略實施,機械化施工的速度加快,在一段時期內又出現了較多的山體滑坡地質災害,對人類的生存和發展產生了較為嚴重的危害。
1.地質災害滑坡形成的主要原因
基于地質災害山體滑坡的發生對人們的生存活動造成了較為嚴重的影響,對其形成的主要原因進行研究分析非常有必要,主要原因有以下幾種。
1.1地形原因
地形原因是引發地質災害山體滑坡的主要原因之一。一般情況下容易引發山體滑坡的地形主要有斜坡和洼地地段,在這樣的地形地段下,地表水和地下水很容易就會匯聚壯大;河流的凹岸與緩坡地段,在這樣地形下由于水流的長期侵蝕和雨水的沖刷對坡體造成很大的沖擊,容易引發滑坡地質災害,另外還包括上陡下緩的堆積體地段和黃土高原地區階梯山坡的前段等,這些特征的地形地段都比較容易引發山體滑坡地質災害。
1.2地層地質原因
除了地形原因之外,地層地質的原因也是引發地質災害滑坡的主要原因之一。首先地層主要包括有易風化和遇水易軟化的軟質巖層、含有軟弱夾層的硬質巖、松密不一的黏土,以及其他膨脹土層和堆積而成的黏土層等,這些土層一旦具備貯水功能和聚水條件,或者出現隔水軟弱面時就會形成滑坡現象;其次地質主要表現為地質結構脆弱而造成滑坡現象,一般情況下是由斷層交接面、不整合面、巖層層理層、連通節理面以及褶曲兩翼的傾斜面等軟弱結構層組成的地質條件比較容易引發滑坡地質災害[2]。
1.3外在環境原因
外在環境原因主要包括人為的亂砍濫伐,導致植被土壤遭到嚴重的破壞;天氣自然災害,如山洪的沖擊,地震導致的地裂等都會引起滑坡地質災害,這些人為因素或是自然環境因素也是間接引起山體滑坡的主要原因之一。
2.地質災害滑坡的判斷特征
由于引發地質災害滑坡的原因很多,因此在發生滑坡災害時人們如何通過其特征來判斷和提前預知滑坡災害的發生,從而起到預防和治理的作用非常關鍵。
2.1形態特征
通常情況下滑坡災害呈現的是一種圈椅狀或馬蹄狀的環形谷,一般是上部經常可見到裂縫,中部則是起伏不定的坑洼,而前緣則有鼓丘還伴隨有扇形的裂縫,后緣部分則是陡壁和擦痕,同時兩側會有羽狀的裂縫,形成一種雙溝谷現象,當山體滑坡時一般情況下會形成鼻狀凸丘和多級平臺,嚴重者還會造成地面凹陷積水,房屋傾斜倒塌以及路面開裂等現象[3]。
2.2土層特征
一般發生滑坡地質災害時地層都會遭到較為嚴重的破壞,而且巖層的層位與構造與會發生錯位,連接斷裂,嚴重者巖層還會出現重疊或順序顛倒的現象,同時地表會出現很大的張性裂縫,對交通的運行安全造成極為嚴重的影響。
2.3水文特征
當滑坡地質災害發生時地下含水層就會出現斷裂的情況,地下土層的完整性和連續性就會遭到嚴重的破壞,而且對于這些含水土層的滑坡山體來說,其水文特征在此時也變得沒有任何規律,無論是水位變化,還是水流方向等都會變得混亂不堪,同時由于滑坡引起的滑動帶前緣位置也會出現泉水溢出的現象。
3.地質災害滑坡防治的關鍵技術與處理方法
由于山體滑坡地質災害的危害非常大,嚴重影響到人類的生存和發展,特別是建造在山腰或山頂上的房屋和山底下的道路,若是發生山體滑坡將對其造成極為嚴重的惡劣影響,因此必須采取相應的防治技術進行預防和治理。
3.1設置抗滑樁
(1)建造抗滑樁抗滑樁是常見的山體滑坡的防治技術之一。在抗滑樁的設計上要確定樁體在平面設置時的樁距和樁位,一般都是通過規定的測量計算得出,而樁位則要利用懸臂梁法、地基梁法以及有限單元法等方法確定,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樁位將直接影響到滑坡地質災害的安全穩定系數和滑動面的形狀。對抗滑樁體的型號和長度等參數的選擇和確定,一般都是根據當地的地質條件和相關規范進行選擇。分析抗滑樁所要承受的力,通常抗滑樁所承受的力主要來自樁上部的滑坡推力和樁體周圍地層對樁體的擠壓力,這時可采用地基梁法來具體測定出樁體周圍的擠壓力,以確定在此處的樁體是否會產生變形,而對樁體上部的滑坡推力,則需要根據樁背上的作用點和具體分布情況以及滑坡類型,部位以及變形情況等詳細參數進行具體分析計算。(2)抗滑樁的具體施工設置①施工技術人員需要對工程項目進行測量放樣,并且還要對施工圖紙進行反復測驗。②要根據測定出的樁位中心進行樁孔的開挖,需要注意的是在開挖樁孔進行孔口護壁施工時要采用孔口鋼護筒,防止孔口塌陷;同時在開挖樁孔時要采用隔樁施工法,也就是先要對固定數量的樁基施工完后才能進行其他樁基的施工,確保每個樁基之間的土體的穩固性。③抗滑樁的灌漿施工,在樁孔開挖施工完成后施工技術人員需對樁孔進行鋼護筒的固定;其次就是灌漿施工,通過科學的灌漿施工方法可以使得鋼護筒的樁孔具有較高的剛度,可以起到很好的抗滑坡作用。
3.2快速錨固技術
快速錨固施工技術主要指的是快速鉆探成孔施工技術,快速下錨與快速注漿工藝的組合施工技術。針對較為復雜的地層條件都是通過快速下錨以及快速安裝錨索技術作為工程的施工基礎,特別是在地形特殊的救災現場,錨索的快速準確的安裝到位非常關鍵,為了提高錨索施工的效率,通常通過機械化輔助下錨裝置技術方案來進行施工,即錨索安裝系統,通過孔內裝置和孔外裝置共同合作從而達到輔助下錨的效果。同時為了保證錨索的安裝質量,先要將樁孔底部的裝置送到樁孔內的底部位置,通過機械設備使其進行固定,再將錨索和送繩裝置進行連接,使錨索有效安裝到樁孔內指定位置,最后就是取出送繩裝置,進行錨索的下一步施工。
3.3錨索加格構梁系統
錨索加格構梁系統主要是利用錨索的外端和格構梁,一端連接在坡面上并固定牢靠,另一端則錨固在穩定巖體中,然后穿過邊坡滑動面形成預應力鋼絞線,在滑面上直接形成一種抗滑阻力,一旦發生坡體滑動就會由于摩擦而形成強大的阻力,就會對結構面造成極大的壓力,促使其處于壓緊狀態,從而有效防止邊坡巖體發生滑坡現象,這種系統是通過摩擦阻力來改善山體的力學性能,從而有效避免山體發生位移滑坡,達到整治順層,滑坡以及危巖或危石的最終目的。這種錨索加固格構梁系統在實際的抗滑治理中得到非常廣泛的應用,其主要的施工順序依次為:確定孔位鉆機就位鉆孔清孔與錨索安裝注漿制作框架梁錨索張拉封錨。
4.結束語
綜上所述,本文通過對地質災害滑坡形成的主要原因和地質災害滑坡的判斷特征進行概況分析,探討地質災害滑坡防治的關鍵技術和處理方法。首先分析地質災害滑坡的形成原因主要有三個,即地形原因,地層地質原因以及外在環境原因,其次分析地質災害滑坡的判斷特征主要表現為形態特征,土層特征以及水文特征,最后探討地質災害滑坡防治的關鍵技術與處理方法主要有設置抗滑樁,快速錨固施工技術以及錨索加格構梁系統的運用等,希望本文的分析探討對我國山體滑坡地質災害的預防與治理能起到一定的幫助作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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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彭勃,李華.滑坡地質災害勘查及防治處理分析[J].低碳世界,2014(4x):117-119.
[3]鄧江平.滑坡地質災害預防及處理對策分析[J].科技傳播,2013(15):140+155.
常見的煤礦地質災害有很多類型,根據災害發生的具體特征以及造成危害的程度,可以將煤礦地質災害分為三大類:突發性地質災害,漸發性地質災害,多樣性地質災害。其中突發性地質災害往往具有爆發突然、持續時間短、危害大、應急防范較困難等特點,主要包括井下突水、瓦斯爆炸、煤與瓦斯突出等。漸發性地質災害主要是指一系列有著慢性發展過程、持續時間長、危害程度隨時間推移增大的地質災害問題,這類災害的發生往往具有不可修復性,危害持續性較強,主要包括沙漠化、水土流失、地面沉降等。多樣性地質災害的發生機制相對較為復雜,存在著突發和漸發兩種可能,災害的發展具有一定的變化性,危害程度也因實際發生情況而有所不同,主要包括滑坡、岸邊坍塌、地裂縫等。大多數煤礦地質災害的危害性都是較為嚴重的,煤礦地質災害的發生不僅威脅著人們的生命財產安全,影響著社會發展的穩定性,同時對于自然環境也會造成一定的破壞。如水土流失、沙漠化等問題,其危害十分嚴重且修復治理非常困難,目前已經成為了世界性的環境問題,而由于煤礦開采生產導致的區域性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的問題也嚴重影響著人們的生存環境質量。由此可見,加強煤礦地質災害勘察工作,預防和避免煤礦地質災害的發生有著極大的必要性。
二、地球物理方法在煤礦地質災害勘察中的應用
在煤礦地質災害勘察中,地球物理方法的應用能夠發揮出良好的效果,地球物理方法主要是通過對煤礦區域地質介質層間的電性、密度、放射性、彈性等物性差異變化的監測,結合不同煤礦地質災害的地球物理特征,對監測數據進行科學的分析與對比,以此來判斷地質變化的情況以及地質結構的穩定性,從而推測可能存在的地質災害隱患,并通過對開采方案的調整與災害防范措施的運用,預防地質災害的發生,同時制定針對性的應急預案,在災害發生時盡可能減少災害所造成的人員傷亡以及財產損失,減少地質災害所造成的社會不良影響。此外,利用地球物理方法的勘察技術在礦產資源的探測以及隱伏礦床的勘查等方面的應用,也有著理想的效果,顯現出很大的優勢。
1.高密度電法勘察技術
高密度電法勘察技術的主要原理是利用不同巖、土層之間,因種類、成分、結構、溫濕度等方面的不同而產生的電性差異來進行對煤礦巖、土層的地質情況的判斷,通過對勘察中檢測到的電參數進行分析,判斷可能存在的地質問題,并推測煤礦地區可能出現的地質災害,進而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防范。這種勘察技術不僅能夠準確的反映出災害地質體與周圍介質之間的電性差異,同時對于因溶洞或斷裂破碎帶充水等情況造成的低阻變異情況,也能夠以電測深曲線和斷面圖上的電阻率曲線扭曲和梯度變化的方式表現出來,這些變化情況能夠更直觀的被人們察覺到,因此也被作為勘查巖溶、土洞、塌陷和滑坡的主要異常標志。高密度電法勘察技術的主要優點在于,高密度測量系統具有較高的分辨率,其測量效果也較其他測量方法具有更大優勢,對于探測過程中的分層測量、極細小目標的準確探查能夠很好的完成,基于高密度測量系統的高精確性,其能夠很好的勝任各種復雜的地質災害勘察任務,如對堤防隱患探測和淺部巖溶、采空區、塌陷、滑坡等地質災害的探測勘察工作。
2.瞬間電磁法勘察技術
瞬間電磁法勘察技術主要是依靠電磁感應原理來實現的,在實際勘察過程中,通過不接地回線和接地回線的配合向地下發送一次場,之后在傳送的間歇階段內,對地下介質電磁感應情況隨時間推移的變化進行監測,并通過數據對地下介質產生的二次場衰減情況及其特征進行準確分析,形成衰減曲線,以便于對地質結構與條件的分析與判斷,利用以上測量及分析所獲得的數據資料,對地下介質的分布情況、規模、成分、結構及其穩定性等進行分析和判斷,對可能出現的斷層、采空區等地質結構及由此引發的陷落、坍塌、突水等地質災害進行準確的勘查和預防。瞬間電磁法勘察技術的優點在于其抗擾能力強、環境因素影響小、縱橫分辨率高、靈敏性強等,在煤層頂底板水層劃分工作以及煤層陷落柱探測等工作中有著較好的效果。
3.放射性元素勘察技術
放射性元素勘察技術主要是利用對巖石中放射性氡元素含量及其濃度變化情況的監測,判斷地下地質體的結構變化情況,以此來判斷煤礦區域存在的地質問題,推測地質災害的隱患因素,進而預測可能出現的地質災害情況,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煤礦的開采作業必然會導致地下地質體在橫向連續性上受到破壞,這也使氡元素在巖石結構中的運移與集聚等情況出現改變,這種變化可以通過地表對氡值的測量數據體現出來,結合地質災害的地球物理特征,對氡元素濃度變化、α射線強度、溫度等情況進行分析,能夠準確的判斷出地下采空區位置及其范圍、巖溶陷落柱的位置情況、潛在滑坡地質結構的情況以及地下火源的位置及火源溫度等,在分析地質破壞情況、預防滑坡、煤層自燃以及瓦斯爆炸等煤礦地質災害方面有著很好的效果。
三、總結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地質災害,是指由自然或人為因素引發的滑坡、泥石流、山體崩塌、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地裂縫等造成公民人身、財產和公共財產危害的地質事件。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地質災害防治管理工作。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地震災害的防治管理工作不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地質災害防治貫徹以防為主、防治結合、誰誘發誰治理的原則,實行統一管理與分級、分部門管理相結合的管理體制。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地質礦產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地礦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地質災害防治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利、交通、建設、農業、林業、環保、土管,以及電力、鐵路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負責本部門管轄范圍內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第六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領導,督促、協調有關單位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對在保護地質環境、防治地質災害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章地質災害的預防及勘查評價
第七條地礦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本行政區域的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報經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
第八條地質災害易發區和地質災害危險區,由所在地地礦主管部門劃定,經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公布,并報省地礦主管部門備案。所在地地礦主管部門應當在地質災害危險區周圍設立明顯標志。
第九條地礦主管部門對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和地質災害危險區內進行的各項工程建設活動,有權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條地礦主管部門應當在地質災害危險區設置監測設施和監測網絡。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協助做好監測預報工作,保護監測設施。
第十一條在地質災害危險區內,禁止采礦、削坡、炸石、堆放渣石、抽取地下水以及從事其他容易誘發地質災害的活動。
第十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利、交通、建設、農業、林業、土管等部門,應當根據地質災害危險區域內可能發生的地質災害的性質、規模、危害后果,制定本部門的預防措施,抄送同級地礦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三條區域性地質災害趨勢預報,由省地礦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報省人民政府批準。
對可能發生的突發性地質災害預報,由地礦主管部門或水利、交通、建設等其他有關部門在地質災害可能危及的區域內。
除前款規定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區域性地質災害趨勢和可能發生突發性地質災害的預報。
第十四條區域性地質環境勘查評價,由省地礦主管部門統一規劃。
第十五條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制定重點區域開發規劃和進行各項工程建設,必須進行地質災害評價和預測,并制定防治地質災害的方案。
申請重大基本建設項目的,應當在可行性研究報告中附地質災害勘查評價資料,并經地礦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后,方可按基本建設審批權限和程序的規定報批。
第十六條承擔地質災害勘查評價的單位,必須持有相應的資質證書,并向省地礦主管部門辦理登記手續和匯交地質資料。資質證書的申領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章地質災害治理
第十七條地質災害發生后,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地礦主管部門報告災害情況。當地人民政府和地礦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指派人員迅速趕赴現場,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治理。
第十八條人為造成的地質災害,由行為人負責治理。
行為人不治理或無力治理的,由當地人民政府或地礦主管部門組織治理,費用由行為人承擔。
自然作用造成的地質災害,由當地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治理。
第十九條區域性地質災害治理項目計劃,由項目主管部門會同計劃、財政、地礦、環保、土管等部門制定并組織實施。
第二十條重大地質災害治理項目,由省地礦主管部門向省計劃主管部門提出立項申請,省計劃主管部門應當按項目審批權限批復或向國家計劃主管部門上報立項,經費列入國家地質災害防治計劃,地方配套資金納入財政基本建設預算。
治理項目竣工后,由省計劃主管部門和省地礦主管部門共同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
第四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一條違反本辦法規定,破壞地質災害監測設施的,由地礦主管部門責令賠償損失,給予警告,并可處以1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二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由地礦主管部門責令其停止違法活動,給予警告,并可處以1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罰款;誘發地質災害的,由責任者負責治理、賠償損失。
第二十三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三條第三款規定的,由地礦主管部門責令其消除影響,給予警告,并可處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四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由地礦主管部門給予警告,并可處以1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五條違反本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由省地礦主管部門給予警告,并可處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六條罰款的收繳和實施行政處罰的程序,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當事人逾期不申請復議、不,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