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9-21 09:57:30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會計的含義和職能,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如果說,會計學由單式記賬法向復式記賬法的發展,是會計學發展史上第一次飛躍的話。那么,會計學由單位會計學向社會會計學的發展,是會計學發展史上第二次飛躍。”魯廣信稱。
會計服務職能發展的客觀要求也催生社會會計。社會化的大生產,促進了經濟組織集團化、規模化、一體化的發生,社會經濟活動更加專業化、市場化,促進了跨國公司、跨地區公司、集團化公司的產生。社會經濟活動不僅僅是具體單位具體的經濟活動,而且具有整體的“社會性”。會計學僅僅為具體經濟單位提供會計服務的職能,與社會化的大生產、集團化的經濟活動、跨國家、跨地區的經濟管理、高度集中的管理模式很不適應。社會化的大生產,要求會計為社會整體提供會計服務,反映社會經濟整體活動情況,為社會提供整體性經濟活動信息。這種新經濟形勢的出現,必然要求會計擴大其服務職能,以社會整體作為會計主體,反映社會整體性經濟活動情況,為社會整體提供整體性經濟活動信息。
提供社會積累與分配信息
魯廣信從5個方面詳細闡述了社會會計和傳統會計的區別。
會計主體、會計對象、會計職能不同。社會會計以社會整體作為會計主體,以社會再生循環過程作為會計對象,為社會整體提供會計服務。傳統會計以企業單位作為會計主體,以企業單位發生的經濟活動作為會計對象,為經營者或管理者提供會計服務。
理論依據不同。社會會計以價值運動簿記理論作為基本理論依據,傳統會計以“平衡論”簿記理論作為基本理論依據。
賬戶結構原理、經濟活動量變觀、記賬符號含義、會計記錄含義、會計等式含義均有所不同。社會會計賬戶結構表現為所有賬戶左方均為增加,右方均為減少;經濟活動中發生的數量變化,均為此增彼減,即一增一減,決無同增同減現象;借貸記賬符號均為單一含義,決無“雙重含義”之說;會計記錄均為一增一減的記錄,決無“雙增加”現象;會計等式是具有經濟性質的等式,不能等同于數學等式。傳統會計賬戶結構表現為所有賬戶分為“資產類”和“權益類”兩類不同性質賬戶,前者為左增右減,后者為左減右增;經濟活動中發生的數量變化存在著“同增同減”現象;借貸記賬符號為“雙重含義”;會計記錄存在“雙增加”現象;會計等式同于數學等式。
記賬規則不同。社會會計記賬規則一律為有借有貸,有收有付,有增有減的雙重記錄;傳統會計則為有借必有貸,同收同付,同增同減的雙重記錄。
會計報表的體系不同,側重點也不一樣。當今社會要求收入分配更加公正、公平、公開,客觀地反映收入分配情況,公開部分人員的財產占有情況,努力消除收入分配差距過大的社會現實。社會會計報表體系主要由“社會資金平衡表”、“社會積累形成與分配表”和“人力資源收益價值實現與使用計算表”所組成,主要作用是為社會整體提供社會積累與分配情況的會計信息。傳統會計報表主要由“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所組成,主要作用是為經營者提供財務活動成果會計信息。
了解社會財富的轉化和占有情況
魯廣信認為,社會會計從其核算的空間范圍來說,包括社會再生產循環過程核算、財政預算收支過程核算和人力資源收益實現過程核算三部分。
財政預算收支過程核算是指關于國家財政預算資金收支、結余情況的核算。具體來說,是以整個社會作為核算空間范圍,以國家財政機關作為會計主體,以國家財政預算資金的收支及其結余情況作為會計對象,反映國家財政預算資金在各職能部門發生的收支、結余變化情況,為社會整體提供財政預算資金活動情況的會計信息而進行的核算。就其核算內容來說,包括預算資金的收支及其結余的增減變化情況。就其核算單位來說,包括國家財政總預算核算,各級地方二級財政預算核算和三級財政預算核算。
“社會會計是在社會化大生產的要求下,為強化國家管理職能提出來的,社會會計必然可以運用自身特有的基本職能,促進社會經濟發展,提高國家管理職能。”魯廣信稱。
一、委派會計與派駐單位的關系問題
目前委派會計主要指委派到被監督單位的會計機構的會計主管、財會機構負責人,其職能主要有兩點:他代表國有資產所有者對企(事)單位的財務會計活動以及企(事)單位的經營狀況進行全面監督,即具有監督稽查職能;他也是所在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即具有參與決策管理的職能,要對企(事)業單位的經濟效益負責。因此,委派會計與派駐單位的關系既是一種監督與被監督的關系又是一種“目標一致”的關系,兩者的關系必須妥善處理。
1.委派會計與派駐單位應相互理解、支持與信任。委派會計與派駐單位的關系從某種意義上說是監督與服務的關系。一方面委派會計代表委托機構對派駐單位進行國家法制、法規宣傳,對會計核算工作進行檢查監督,如實反映派駐單位的經濟運營狀況,這是監督關系;另一方面,委派會計又以管理者的身份站在派駐單位的經濟利益角度,維護整體利益,為派駐單位服務。因此,委派會計肩負著雙重責任,既要對委托機構負責也要對派駐單位負責,為了更好地發揮會計委派制的作用,確保委派會計更好地履行職責,派駐單位必須對委派會計的工作給以支持與信任;而委派會計也應不斷提高自身的綜合素質和業務能力,獲得派駐單位的理解與支持,以達到共同提高,使派駐單位不斷發展的目的。
關鍵詞:會計信息化;含義;影響;特征;內容
中圖分類號:G201 文獻標識碼:B
面對迅速發展的計算機技術和信息技術,如何改革傳統的會計理論體系,變革當前的會計電算化模式,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建立新型的會計信息化體系,是目前會計學面臨的新課題。本文就此問題,在會計信息化的含義、過程、特征、內容及表現形式等方面進行論述。
1會計信息化的含義
會計信息化是一個新的名詞,其含義中應體現以下幾方面內容:一是現代信息技術的革命,使會計核算工作更多地利用現代信息技術高速發展的成果,此外,它同樣深刻地影響和改變著會計的基本理論體系和方法、會計基礎教育和高等教育、會計和財經法規、政府對會計工作的組織、會計人員的管理和培訓等諸多方面;二是現代社會以信息化作為進步的標志,會計信息化是為了更新術語、順應現代社會信息化發展趨勢而產生的;三是會計信息化則要求人們以放眼世界的新視野、站在整個企業的高度來認識信息化工作,構架新一代的現代企業管理信息系統,促使企業推進全面信息化建設,最終促使整個社會經濟信息化的快速發展;四是實現會計信息化,其重要的目標和根本任務,在于建設能夠迅速提高企業的現代管理水平、滿足現代企業管理需要的新一代會計信息系統,也是將會計電算化發展為會計信息化的現實意義所在。
因此,會計信息化的概念可定義為,是采用現代信息技術,對傳統的會計模型進行重整,并在重整的現代會計基礎上,建立信息技術與會計學科高度融合的、充分開放的現代會計信息系統。這種會計信息系統將全面運用現代信息技術,通過網絡系統,使業務處理高度自動化,信息高度共享,能夠進行主動和實時報告會計信息。它不僅僅是信息技術運用于會計上的變革,它更代表的是一種與現代信息技術環境相適應的新的會計思想。
2會計信息系統對傳統會計的影響
2.1對會計核算的基本前提產生影響
會計主體是指會計工作為之服務的一個有經濟實體的現實單位,但隨著以網絡公司為代表的虛擬公司出現,會計主體的概念應更新,其界定的范圍在擴大。網絡公司為了完成一個共同的目標,在短時間內結合成一體,當特定的目標完成后則立即解散,對此類在未來的即可預見的時間內解散的公司,持續經營的基本前提將受到沖擊,此外會計分期基本前提對這類公司是否仍然適用?數字貨幣的出現將影響著貨幣計量基本前提,對這種可轉換成資產價值的數字在轉化前該如何計量?
2.2對會計職能產生的影響
實現會計信息化,企業發生的各項業務,能夠自動從企業的內部和外部采集相關的會計核算資料,并匯集于企業內部的會計信息處理系統進行實時處理,由此看來,會計的核算職能事實上會淡化。由于實現了實時和自動的核算處理,那么會計監督就變得越來越重要,監督自動處理系統的過程和結果,監督國家財經法紀和會計制度的執行情況。還應建立一個完善的、功能強大的預策決策支持系統,讓企業經營者和外部的信息使用者,可隨時利用企業的會計信息對企業的未來財務形勢作出合理的預測,有助于作出正確的決策,這一職能將顯得愈來愈重要。
2.3對會計報告產生的影響
企業會計信息失真,這是當前困擾會計信息使用者的一個突出問題。正在搞的會計委派制,以及委派一些財務總監到大中型國有企業去,是一種防范的方法,在一定程度起到了監督作用,但也不能排除這些委派的會計和財務總監受到拉攏腐蝕而同流合污的可能,因此搞會計委派制也并不是最好的辦法。好的辦法是讓建立向社會公開展示的企業信息網絡,接受全社會的監督,讓供應商、債權人、投資者、政府等部門都可以上網去查企業的會計報告,同時可提供一個分析和預測系統,讓企業和外界對企業的理財情況隨時進行網上分析和預測重大財務事項。
2.4對會計的組織產生影響
實行會計信息化后,企業網與外界的網絡已實現互聯,會計處理系統能自動采集數據,按設定的流程,自動生成電子記帳憑證(或許就沒有記帳憑證)和登帳,隨時生成會計報表,還通過預測決策系統對會計信息進行分析。因此會計部門的職能已淡化,強化了網絡管理、結算管理、財務管理,會計的組織結構將面臨信息化帶來的挑戰。
2.5對會計流程、會計方法的影響
當今會計軟件的會計處理流程基本上還是模擬手工會計的處理流程而設計的。實現會計信息化后,會計系統將是一個實時處理、高度自動化的系統,業務內容來自企業內外業務的實時數據,出現真正的電子憑證、電子帳簿和電子報表,會計處理方法將更加多樣化。
3會計信息化的發展過程及特征
會計電算化基本上可用以機代帳來表達其特征,其目標比較單一,企業一旦實現了以計算機來處理帳務、甩掉手工帳,就可認為實現了會計電算化。而會計信息化的目標是通過將會計學科與現代信息技術有機地融合在一起,據以建立滿足現代企業管理要求的會計信息系統。因而,會計信息化的本質是會計與信息技術相融合的一個發展過程。作為會計的一個發展過程,會計信息化具有以下特征:
3.1會計信息化是通過分步驟、分階段的漸進發展,最終實現會計全面而又多層次的信息化
會計信息化不可能同時在各方面都一步到位。它將從會計工作與信息技術的結合開始,會計電算化在這方面已經進行了大量的探索和實踐并且已經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果。首先在會計理論界進行會計與信息技術融合的變革探討,會計實務工作與政府管理都將更多的利用信息技術。最終,理論界的探討將逐漸地被政府管理部門納入會計準則體系,會計與信息技術的融合被合法化。據此建立現代會計信息系統,以滿足信息環境下企業對會計工作的管理需要。在不同階段,會計信息化有不同的內容與表現,在企業中主要表現為建立新一代的會計信息系統及相關內容。
3.2會計信息化具有全面參與和全面發展的綜合發展過程
關鍵詞 :會計監督;監督會計;權力主體;利益主體
一、會計監督與監督會計概念的不同
從“會計監督”到“監督會計”看上去似乎只是顛倒了詞序,但仔細分析二者的含義,卻有著本質的區別。“會計監督”的概念是我們所熟知的,也有一個較為成型的定義,即會計監督就是指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依據《會計法》賦予的權力,對本單位經濟業務事項的合法性、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的監察和督促。這個定義比較完整、清楚地表達出會計監督的主體是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客體是本單位的經濟業務事項,范圍限制在經濟組織的內部,性質上歸屬于經濟監督。因此可以看出,會計監督是一種內部監督。
“監督會計”目前沒有形成比較完整的定義,但它與“會計監督”的概念有著很大的區別。基本的理解為:“監督會計”應是對會計工作進行的監督,其監督的主體應是經濟組織以外的法律、法規等規定行使監督權的有關機構;監督的客體是會計主體的會計行為、會計資料以及會計人員等;監督的范圍是會計主體的經濟活動;監督的性質既可以歸為經濟監督,又能屬于法律監督和行政監督。顯然,監督會計是對會計監督的再監督,是一種外部監督。因此,“會計監督”與“監督會計”的內涵是有著嚴格區別的。
二、新《會計法》中的概念混淆
新《會計法》在“會計監督”一章中規定“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依照本法規定進行會計核算, 實行會計監督。”“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對違反本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會計事項,有權拒絕辦理或者按照職權予以糾正”;同時又規定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本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有關單位的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須經注冊會計師進行審計;財政、審計、稅務、人民銀行、證券監管、保險監管等部門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職責,對有關單位的會計資料實施監督檢查”。顯然,新《會計法》在“會計監督”一章的規定既有屬于會計監督的內容,又有可以理解為監督會計的內容。這就將監督主體、客體、性質等都不同的情況認定為“會計監督”的內容,混淆了“會計監督”與“監督會計”兩個概念,同時引起會計理論和實務界對二者理解的混亂,也使得人們不知道“會計監督”究竟是指會計人員進行的監督,還是指對會計工作、會計人員的監督。
早在20世紀五六十年代,學術界就開始在較大范圍內對會計職能進行討論,發展到70 年代末80 年代初,會計職能成為會計理論研究的熱門話題之一。我國對會計職能的研究在80 年代達到了,從“一職能說”、“二職能說”直到“七職能說”各種觀點都有。但長期以來人們都認為會計監督是會計的基本職能之一。職能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一種功能,而監督就是會計本身的職能,而非會計身外之物。如果把“監督會計”的相關內容加在對“會計監督”有關條款的規定中去,同時視兩者能劃等號,那么“會計監督”是會計的職能,財政監督、審計監督、稅務監督等“監督會計”也就都可理解為是會計的職能了。不言而喻,這樣的認識和理解都是錯誤的,會對人們產生很大的誤導。
三、分別使用“會計監督”與“監督會計”兩個概念
從上文提到的問題來看,如果繼續使用“會計監督”一個概念來表達根本不同的兩種情況,顯然對處理一些問題是不太恰當的。因此分別運用“會計監督”與“監督會計”兩個概念進行表述是很有必要的。“會計監督”專指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對單位經濟活動的監督;“監督會計”則專指對會計工作進行的監督。這兩個概念監督的主體、客體、范圍均不相同,同時表述了不同的情況,明確了表達的內容,也使得大家容易理解和接受。
但有人會認為人們已經很熟悉使用“會計監督”這個概念,并且“監督會計”與“會計監督”只不過是詞序的重新排列,容易被人誤解,所以不建議這樣使用。筆者認為可以從以下兩方面來考慮分別使用“會計監督”與“監督會計”兩個概念是可行的。一方面二者有著不同的權力主體;另一方面二者有著不同的利益主體。
不同的權力主體指的是監督對象和監督執行者分別歸屬于不同權力主體,通過利用不同權力對象,使得監督事件中的當事方能夠互相制約,從而達到監督的目的。“會計監督”的監督對象是特定主體的經濟活動過程及其引起的資金運動,監督的執行者是指經授權的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因此,會計監督的監督對象的權力主體就是特定經濟組織的經營者,監督的執行者本身就是權力主體。當會計監督的執行者在權力主體上不被經濟組織的經營者領導時,那么會計監督才能發揮出它的作用。而“監督會計”的監督對象是各單位的會計行為,監督的執行者是來自特定經濟組織以外的法定組織,例如政府的財政、人民銀行、證券監管、依法設立的會計事務所等有關部門。可見,監督會計的監督對象的權力主體是整個特定的經濟組織,監督執行者的權力主體是一些國家監督機關和社會組織。要使得監督會計有效,監督執行者的權力主體必須將自己的工作落到實處。
不同的利益主體即監督事件中,監督各方分屬于不同的利益主體,對各自的利益主體負責。會計監督是內部監督,不言而喻,他的利益主體就是特定的經濟組織。無論是過去的計劃經濟體制還是現在的市場經濟體制,企業的會計工作都要為企業的利益負責。會計人員作為企業的成員,監督企業的經濟活動行為,目的就是保護企業的利益。但由于現代企業所有者與經營者是相分離的,兩種主體共同控制著企業,他們之間有相同的利益,也有不同的方面。由于利益驅動,經營者經常會干涉會計人員的工作,使得會計人員為了企業的利益故意提供虛假會計信息,甚至不擇手段,損害相關利益者的權益。同時企業是與其利益相關者之間一組契約的集合點,企業不單單涉及自身的利益,還牽扯到相關利益者的利益,企業謀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時不能以犧牲他人利益為代價。因此監督會計的目的是通過對單位會計行為的監督,提高會計信息質量,促進單位的經濟活動合乎法律法規,維護好相關利益者的權益。可見,監督會計的利益主體不止一個,與特定經濟組織相關的群體都是它的利益主體。監督會計有效,可以為其利益主體提供保障。
從以上分析來看,“會計監督”與“監督會計”二者不論是在權力主體還是利益主體方面都是截然不同的。所以,分別用“會計監督”與“監督會計”兩個不同概念表述不同事物和不同的情況,既是可行的也是很有必要的,二者各有所指,互不混淆。
參考文獻:
[1]魏志偉.會計監督與監督會計[J].經濟視野,2012(6).
[2]張捷.監督會計≠會計監督[J].財會月刊,2000(12).
一、委派會計與派駐單位的關系問題
目前委派會計主要指委派到被監督單位的會計機構的會計主管、財會機構負責人,其職能主要有兩點:他代表國有資產所有者對企(事)單位的財務會計活動以及企(事)單位的經營狀況進行全面監督,即具有監督稽查職能;他也是所在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即具有參與決策管理的職能,要對企(事)業單位的經濟效益負責。因此,委派會計與派駐單位的關系既是一種監督與被監督的關系又是一種“目標一致”的關系,兩者的關系必須妥善處理。
1.委派會計與派駐單位應相互理解、支持與信任。委派會計與派駐單位的關系從某種意義上說是監督與服務的關系。一方面委派會計代表委托機構對派駐單位進行國家法制、法規宣傳,對會計核算工作進行檢查監督,如實反映派駐單位的經濟運營狀況,這是監督關系;另一方面,委派會計又以管理者的身份站在派駐單位的經濟利益角度,維護整體利益,為派駐單位服務。因此,委派會計肩負著雙重責任,既要對委托機構負責也要對派駐單位負責,為了更好地發揮會計委派制的作用,確保委派會計更好地履行職責,派駐單位必須對委派會計的工作給以支持與信任;而委派會計也應不斷提高自身的綜合素質和業務能力,獲得派駐單位的理解與支持,以達到共同提高,使派駐單位不斷發展的目的。
2.委派會計要正確處理權力與責任的關系。委派會計對派駐單位的經濟運行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督,這就意味著手中掌握了一定的權力,同時委派會計處于當家理財的地位,掌管財權,參與決策,對派駐單位的資產保值、增值負有一定的監管責任;所以,委派會計的權力與責任是緊密相連的。作為委派會計一定要正確處理好權力與責任的關系。
3.派駐單位應正確理解審計監督與會計委派制監督的含義。有些企(事)業單位認為既然有審計監督就沒必要會計委派制監督,其實不然。審計監督與會計委派監督雖然均屬于經濟監督范疇,但有不同的含義、不同的具體對象和不同的監督方式。審計監督一般多屬于事后監督,具有一定的獨立性和權威性,是對所審計的企(事)業單位做出較客觀、公正的評價;而會計委派制監督則多屬于事前與事中控制,即在經濟運行過程中及時發現問題和糾正問題。審計監督與會計委派制監督不能相互代替,必須與其他監督(如社會監督)方式相互配合、相互支持,才能相得益彰,共同構成經濟活動的監督體系,來監督企(事)業單位的經濟行為,因此,派駐單位只有正確理解審計監督與會計委派制監督的含義,才能支持委派會計的工作,以致達成共識。二、會計委派制的利弊問題
1.實行會計委派制所取得的成效。從試行會計委派制多年的實踐來看,取得的成效是有目共睹的。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1)實行會計委派制對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起到了“防火墻”的作用,減少了經濟案件的發生。會計委派制改變了過去企(事)業單位自己任命會計主要負責人的做法,委派人員的工資福利不是直接與派駐單位的經濟效益掛鉤,使委派人員的身份、地位和權限比較超脫,有效地解決了長期存在的會計人員對會計制度“執行難、難執行”的局面,委派會計站在監管的角度促使派駐單位遵紀守法,不僅對保護國有財產的安全、完整起到了“防患于未然”的作用,而且對保障國家稅收如數上繳,為企事業單位經營提供可靠的數據和資料,確保會計信息質量起到了促進作用。
(2)會計委派制對派駐單位的經營管理水平和層次有一定的促進作用。由于會計委派人員直接參與派駐單位的管理與決策,所以要求委派人員必須具有較全面的業務知識和較強的政治素質,同時還要有一定的協調能力和管理水平,因此,作為會計機構主要負責人的委派人員,必然要不斷完善自己、提升自己,并且帶動其他財務工作人員不斷提升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從而提高派駐單位的管理水平和層次。
(3)會計委派制能促使派駐單位提高會計信息質量。由于會計委派人員對派駐單位的法律、法規執行情況和會計基礎工作和會計核算、會計信息的質量等負有監督、檢查的責任。因此,委派會計有權督促派駐單位其他會計人員“不做假賬”,做到自律、自重,依法理財,從而為提高財務人員的職業道德,有效防范會計信息失真和提高會計信息質量起到了保障作用。
2.會計委派制存在的弊端。經過試行會計委派制的企(事)業單位證明,會計委派制主要有以下不足之處:
(1)會計委派制與現代企業制度不相融合。所以會計機構理應是企業管理的重要職能機構,會計與企業的關系是密不可分的,而會計委派制則割裂了會計與企業之間天然的血緣關系,與現代企業制度格格不入,不僅會束縛企業的手腳,而且會影響現代企業制度的改革與企業的發展,這是會計委派制最根本的弊端。
(2)委派人員與派駐單位的關系問題難以處理。委派人員受托到派駐單位工作,履行對派駐單位的經濟行為進行監督和參與管理等職能,有時難免會對派駐單位的利益造成影響。因此,往往可能因雙方觀點不一造成工作上的矛盾,時間長了,企(事)業單位的高層管理人員必然對委派人員懷有戒備之心;結果委派人員可能被“孤立”,也可能與企(事)業管理人員“同流合污”,共同作假賬。
(3)委派人員的業績考核、提拔問題難以劃分職責。因為委派人員具有雙重身份,如果由派出單位考核、提拔,必然脫離實際;如果由派駐單位考核、提拔又與委派制相矛盾,這是一個較難處理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