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9-21 09:57:09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風險投資的方式,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1引言
風險投資一詞來源于英文VentureCapital,又稱創業投資、風險資本,是一種由專門的投資公司或專業投資人員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通過科學評估和嚴格篩選,把資金投向有潛在發展前景的新創或市值被低估的公司、項目、產品,并以其長期積累的經驗、知識信息網絡輔助企業經營以獲取資本增值的投資行為。
風險投資本質上是一種追逐高利潤、高回報的金融資本。風險投資的目的不是單純為了獲取股息而長期持有風險企業股份的投資行為,而是通過退出投資賺取與之承擔的高風險相對應的高額利潤,這就要求風險投資家要在一定時間以一定的方式結束對風險企業的投資與管理,收回現金或有流動性的證券,從而給投資者帶來豐厚的利潤。風險投資的循環方式是將回收的已經增值的資本再投入到新的風險企業中去,在不斷的投資—退出—再投資的過程中實現增值,不斷發展壯大,因此在投資的風險企業成功后將風險資本變現至關重要。
退出機制正是風險投資變現的機制,是風險資本的加速器和放大器,是為風險投資提供必要的流動性、連續性和穩定性。沒有退出機制,風險投資就難以發展;退出機制不健全,風險投資的發展也就不迅速。因此,我們說退出策略是風險投資運作過程的最后也是至關重要的環節,風險投資的成功與否體現在退出的成功與否。風險投資的退出機制是否有效,風險投資能否達到最終目的的關鍵所在,并且退出機制與風險投資可以相互促進,互相強化,退出機制對于風險投資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2風險投資幾種主要退出方式的分析與比較
從風險投資的發展歷程來看,目前,風險投資的變現回收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2.1公開上市
公開上市(InitialPublicOffering,簡稱“IPO”),是指將風險企業改組為上市公司,風險投資的股份通過資本市場第一次向公眾發行,從而實現投資回收和資本增值。
上市一般分為主板上市和二板上市。主板上市又稱為第一板上市,是指風險投資公司協助創業企業在股票市場上掛牌上市,從而使資金退出。二板上市又稱為創業板市場,主要服務于中小企業的股票市場,其相對于主板市場而言,上市的條件比較寬松,企業進入的門檻較低,比較適合于新興的中小企業,尤其是具有增長潛力的高科技企業。許多國家和地區都設立了二板市場,如美國的納斯達克(NASDAQ)市場、加拿大溫哥華股票交易所的創業板市場、比利時的EASDAQ市場、英國的AIM市場以及1999年第四季度開始正式運作的香港創業板市場等。其中以美國的NASDAQ市場最為成功,約30%的美國風險投資都經由這一市場退出。風險投資企業發行股票上市,使得許許多多的風險投資家和創業家一夜暴富,成為億萬富翁。在二板市場最發達的美國,那斯納克(NASDAQ)市場使這種白手起家的創業神話一再上演:較早的有計算機硬軟件公司如蘋果公司、微軟公司和英特爾公司等,較近的有電子商務類公司如雅虎公司、亞馬遜公司等。這些成功典范也使股份上市成為風險投資家首選的資本退出方式。據美國風險投資業的統計,風險投資的各種退出方式的年平均投資回報率為:回購和并購為15%,而發行股票上市為30%~60%。
公開上市有其固有的優點,它不僅為風險投資者和創業者提供了良好的退出路徑,而且還為風險企業籌集資金以增強其流動性開通了渠道。大多數的風險企業會選擇在企業發展成熟階段的后期上市。這個時期的風險企業正處于發展擴張的階段,如果僅依靠企業自身的積累和風險資本的投入是遠遠不夠的,通過股票上市,風險企業可以在資本市場上籌集到大量的資金。同時,也有利于分擔投資者的投資風險,提高風險企業的知名度和公司的形象。
俗話說有利就后有弊:上市公司經營透明度的不斷提高使得企業自主性逐步下降;上市后的股價波動對公司的形象產生一定的影響;公開上市將耗費公司的大量精力和財力,不適合規模較小的公司采用。同時,創業者和風險投資者需要承擔企業能否成功上市的風險。通常為了維護投資者的信心和維持市場的秩序,證券管理部門、證券市場都會規定創始人股權需按一定的條件并在一定的時限后才能出售,這就使得發起人的投資不可能立即收回,也就拖延了風險投資的退出時間。高科技企業作為小盤股,流動性差,其未來股價的波動較大,創業投資不能在股份上市的同時變現,無疑增加了投資風險。
在我國,到目前為止還沒有開設完整的二板市場。雖然2004年5月,作為向創業板過渡的中國中小企業板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成立,但是它并沒有改變我國風險投資的退出現狀,目前看來其所起的作用不大,仍處于在實踐中摸索的階段。在我國目前還沒有合適的二板市場能夠讓風險企業上市融資的這種情況下,我們可以充分利用周邊國家和地區的創業板市場,實現風險投資的退出。實際上,我國目前已有數家公司在海外上市,如1999年,搜狐、網易在NASDAQ市場上市并取得了巨大成功,為中國風險企業在海外的上市提供了很好的借鑒。2003年底,納斯達克(NASDAQ)的大門再次向中國企業敞開。2004年通過發行股票上市的退出明顯較2003年增多,中芯國際、盛大網絡、掌上靈通、51job等十幾個企業海外上市為其身后的創投機構實現獲利退出創造了條件。
2.2股份回購
如果風險企業在渡過了技術風險和市場風險,已經成長為一個有發展潛力的中型企業后,仍然達不到公開上市的條件,它們一般會選擇股權回購的方式實現退出。
股份回購一般包括兩種回購方式:創業者回購風險投資者的股份和風險企業回購風險投資者的股份。前者是通過買股期權的形式來實現的,是在引入風險投資簽訂投資協議時,由創業家或風險企業給予風險投資家一項選擇權,他可以在今后某一時間要求創業家或風險企業按照預先商定的形式和股票價格購買他手中的股票;后者則是通過賣股股權的形式來實現的,即是給予創業家或風險企業一項選擇權,讓其在今后某一時間以相同或類似的形式及股票價格購買風險投資家手中的股票。在股權回購時到底是采用買股期權或是賣股股權來進行,這主要看風險企業對風險投資吸引力的大小而定。如果風險企業是一家受到許多風險投資公司普遍看好的公司,則可能會采用買股期權;如果是風險企業急需引入風險投資,則可能會采用賣股期權。絕大多數股權回購是采用賣股期權進行回購的。一般而言,在風險投資投入時投資雙方就已簽訂好關于股份回購的協議,包括回購條件、回購價格和回購時間等。
股份回購對于大多數風險投資者來說,是一個備用的退出方法。當風險企業不是很成功的時候,為了保證已投入資本的安全,便可采用此種方式退出。由于企業回購對投資雙方來說都有一定的誘惑力,所以風險企業從風險投資家手中回購股權的方式發展得很快。在美國,從企業數目來看,風險企業回購已成為風險投資退出的最主要的途徑之一。雖然我國目前以此種方式退出的案例并不多,但是從發展趨勢看,股份回購應該是未來我國風險投資基金退出的一種現實選擇。2.3兼并與收購
兼并與收購(MergeandAcquisition,M&A)是風險資本退出的比較常用的一種方式,是風險投資商在時機成熟的時候,通過并購的方式將自己在風險企業中的股份賣出,從而實現風險資本的退出。其中兼并是指由一家實力較強的公司與其他一家或幾家獨立的公司合并組成的新公司,而實力較強的公司占主導地位;收購則是指企業通過證券市場購買目標公司的股份或者購買目標公司的產權從而達到控制目標公司的行為。風險企業被兼并收購通常可以分為兩種方式,即一般收購和“二期收購”。一般收購,是指創業者和風險投資者將風險企業完全賣給另一家公司。這種方式通常是高科技創業者不愿意接受的,因為這意味著將完全喪失獨立性。不過,對于困境中的中小高科技企業來說,賣斷產權也不失為一條出路。如1998年鄂武商以350萬元整體收購武漢順太有限公司,解決了武漢順太有限公司因缺乏資金無法對其專利產品進行規模生產的難題。而“二期收購”則是指風險投資者將其所持有的股份賣給另一家風險公司,由其繼續對風險企業進行后續投資,創業者并不退出風險企業。據不完全統計,在風險投資的退出方式中,一般收購約占23%,二期收購約占9%,兩項合計占31%,但收益率僅為IPO的1/5。
無論采用那種方式并購,時機選擇非常重要。時機選擇適宜,風險投資就能獲得較大的收益。一般風險企業應該選擇在企業未來投資收益的現值比企業的市場價值高時把公司出售。這時風險投資公司可以獲得最大的投資收益。
由中國風險投資研究院(香港)編纂的《2003年中國風險投資行業調查分析報告》顯示,我國風險投資退出方式以股權轉讓為主。通過對風險投資退出項目的調查分析,在2003年190家樣本公司中有38家風險投資機構的64個項目得到全部或部分的退出;62個提供了退出方式的信息,其中以股權轉讓方式退出的有51個項目,占到了82%;以其他退出方式退出的項目相對較少,比例都在10%以下。
2005年4月,中國風險投資研究院(香港)公布的《2004年度中國風險投資業發展現狀調查分析報告》表明,2004年中國風險投資延續了2003年以來的回暖趨勢,投資更為活躍,并呈現出一些新的特點。在中國風險投資研究院(香港)本次調查回收的有效問卷,有36份問卷提供了退出項目方式的信息,統計結果顯示,調查范圍的風險投資機構近3年共123個退出項目中,有49個項目以國內企業收購的方式退出,占退出項目比例的40%。由此可見,收購兼并依然是國內風險資本退出的主渠道。
股權并購在我國如此盛行,筆者認為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兩方面。一方面,由于股票上市及升值均需要一定的時間,而兼并收購的退出方式可以立即收回投資,使得風險投資者能夠快速、完全地從風險企業中退出,因此具有強大的吸引力;另一方面,由于并非所有企業都能符合上市的條件,而且風險投資本身具有高風險性,這就使得一些風險投資者在權衡各種利弊得失后毅然選擇并購方式來實現其風險資本的退出。
2.4破產清算
破產清算是在風險投資不成功或風險企業成長緩慢、未來收益前景不佳的情況下所采取的一種退出方式。雖然以清算方式退出一般會帶來部分損失,但也是明智之舉的,因為投在不良企業中的資金存在一定的機會成本,與其被套牢而不能發揮作用,倒不如及時收回資金投入到下一個更有希望的項目中去。據統計,美國由創業資本所支持的企業,有20%~30%完全失敗,約60%受到挫折,只有5%~10%的創業企業可以獲得成功。當某一項目面臨失敗或缺少足夠的成長性時,風險投資家應拿出壯士斷腕的勇氣,果斷地抽出資金,轉向投入預期回報更高的標的之中,尋求更好的獲利機會。在很多時候采用清算公司的方法雖是迫不得已,卻是避免深陷泥潭的最佳選擇。
3結語
從上文對每種退出渠道的分析可以看出,每一種退出渠道都各有其優劣:發行股票上市是投資回報率最高的方式,風險企業被兼并收購是投資收回最迅速的方法,股份回購作為一種備用手段是風險投資能夠收回的一個基本保障,而破產清算則是及時減小并停止投資損失的最有效的方法。因此,不能絕對地去評判某種退出渠道的適合與不適合。作為風險投資公司,在決定退出投資時,應根據風險企業的自身特點和當時的外部環境,靈活地選擇退出方式。目前,在我國風險投資的退出活動還不是十分活躍,風險投資退出機制的不完善和不暢通已成為制約我國風險投資發展的瓶頸。風險投資作為一個亞新生事物,還需要我們在今后的實踐中不斷地總結經驗教訓去發展去完善。同時,風險投資機構在考慮退出方案的時候,一定要明確自己的目標,結合中國的實際法律和監管環境,在專業機構的幫助下設計并執行相應的退出方案。
參考文獻
1邱艷.風險投資退出機制研究[J].華東師范大學學報,2005(7)
2劉曼紅.風險投資:創新與金融[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8
3魏夢雪.風險投資退出方式的比較[J].內蒙古科技與經濟,2006(03)
4王琳琳.我國創業投資退出機制的國際借鑒及其現實選擇[J]北方經貿,2006(01)
5吳唐青.我國風險投資的退出機制研究[J].廣西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3(4)
風險投資本質上是一種追逐高利潤、高回報的金融資本。風險投資的目的不是單純為了獲取股息而長期持有風險企業股份的投資行為,而是通過退出投資賺取與之承擔的高風險相對應的高額利潤,這就要求風險投資家要在一定時間以一定的方式結束對風險企業的投資與管理,收回現金或有流動性的證券,從而給投資者帶來豐厚的利潤。風險投資的循環方式是將回收的已經增值的資本再投入到新的風險企業中去,在不斷的投資—退出—再投資的過程中實現增值,不斷發展壯大,因此在投資的風險企業成功后將風險資本變現至關重要。
退出機制正是風險投資變現的機制,是風險資本的加速器和放大器,是為風險投資提供必要的流動性、連續性和穩定性。沒有退出機制,風險投資就難以發展;退出機制不健全,風險投資的發展也就不迅速。因此,我們說退出策略是風險投資運作過程的最后也是至關重要的環節,風險投資的成功與否體現在退出的成功與否。風險投資的退出機制是否有效,風險投資能否達到最終目的的關鍵所在,并且退出機制與風險投資可以相互促進,互相強化,退出機制對于風險投資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2風險投資幾種主要退出方式的分析與比較
從風險投資的發展歷程來看,目前,風險投資的變現回收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2.1公開上市
公開上市(InitialPublicOffering,簡稱“IPO”),是指將風險企業改組為上市公司,風險投資的股份通過資本市場第一次向公眾發行,從而實現投資回收和資本增值。
上市一般分為主板上市和二板上市。主板上市又稱為第一板上市,是指風險投資公司協助創業企業在股票市場上掛牌上市,從而使資金退出。二板上市又稱為創業板市場,主要服務于中小企業的股票市場,其相對于主板市場而言,上市的條件比較寬松,企業進入的門檻較低,比較適合于新興的中小企業,尤其是具有增長潛力的高科技企業。許多國家和地區都設立了二板市場,如美國的納斯達克(NASDAQ)市場、加拿大溫哥華股票交易所的創業板市場、比利時的EASDAQ市場、英國的AIM市場以及1999年第四季度開始正式運作的香港創業板市場等。其中以美國的NASDAQ市場最為成功,約30%的美國風險投資都經由這一市場退出。風險投資企業發行股票上市,使得許許多多的風險投資家和創業家一夜暴富,成為億萬富翁。在二板市場最發達的美國,那斯納克(NASDAQ)市場使這種白手起家的創業神話一再上演:較早的有計算機硬軟件公司如蘋果公司、微軟公司和英特爾公司等,較近的有電子商務類公司如雅虎公司、亞馬遜公司等。這些成功典范也使股份上市成為風險投資家首選的資本退出方式。據美國風險投資業的統計,風險投資的各種退出方式的年平均投資回報率為:回購和并購為15%,而發行股票上市為30%~60%。
公開上市有其固有的優點,它不僅為風險投資者和創業者提供了良好的退出路徑,而且還為風險企業籌集資金以增強其流動性開通了渠道。大多數的風險企業會選擇在企業發展成熟階段的后期上市。這個時期的風險企業正處于發展擴張的階段,如果僅依靠企業自身的積累和風險資本的投入是遠遠不夠的,通過股票上市,風險企業可以在資本市場上籌集到大量的資金。同時,也有利于分擔投資者的投資風險,提高風險企業的知名度和公司的形象。
俗話說有利就后有弊:上市公司經營透明度的不斷提高使得企業自主性逐步下降;上市后的股價波動對公司的形象產生一定的影響;公開上市將耗費公司的大量精力和財力,不適合規模較小的公司采用。同時,創業者和風險投資者需要承擔企業能否成功上市的風險。通常為了維護投資者的信心和維持市場的秩序,證券管理部門、證券市場都會規定創始人股權需按一定的條件并在一定的時限后才能出售,這就使得發起人的投資不可能立即收回,也就拖延了風險投資的退出時間。高科技企業作為小盤股,流動性差,其未來股價的波動較大,創業投資不能在股份上市的同時變現,無疑增加了投資風險。
在我國,到目前為止還沒有開設完整的二板市場。雖然2004年5月,作為向創業板過渡的中國中小企業板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成立,但是它并沒有改變我國風險投資的退出現狀,目前看來其所起的作用不大,仍處于在實踐中摸索的階段。在我國目前還沒有合適的二板市場能夠讓風險企業上市融資的這種情況下,我們可以充分利用周邊國家和地區的創業板市場,實現風險投資的退出。實際上,我國目前已有數家公司在海外上市,如1999年,搜狐、網易在NASDAQ市場上市并取得了巨大成功,為中國風險企業在海外的上市提供了很好的借鑒。2003年底,納斯達克(NASDAQ)的大門再次向中國企業敞開。
2004年通過發行股票上市的退出明顯較2003年增多,中芯國際、盛大網絡、掌上靈通、51job等十幾個企業海外上市為其身后的創投機構實現獲利退出創造了條件。
2.2股份回購
如果風險企業在渡過了技術風險和市場風險,已經成長為一個有發展潛力的中型企業后,仍然達不到公開上市的條件,它們一般會選擇股權回購的方式實現退出。
股份回購一般包括兩種回購方式:創業者回購風險投資者的股份和風險企業回購風險投資者的股份。前者是通過買股期權的形式來實現的,是在引入風險投資簽訂投資協議時,由創業家或風險企業給予風險投資家一項選擇權,他可以在今后某一時間要求創業家或風險企業按照預先商定的形式和股票價格購買他手中的股票;后者則是通過賣股股權的形式來實現的,即是給予創業家或風險企業一項選擇權,讓其在今后某一時間以相同或類似的形式及股票價格購買風險投資家手中的股票。在股權回購時到底是采用買股期權或是賣股股權來進行,這主要看風險企業對風險投資吸引力的大小而定。如果風險企業是一家受到許多風險投資公司普遍看好的公司,則可能會采用買股期權;如果是風險企業急需引入風險投資,則可能會采用賣股期權。絕大多數股權回購是采用賣股期權進行回購的。一般而言,在風險投資投入時投資雙方就已簽訂好關于股份回購的協議,包括回購條件、回購價格和回購時間等。
股份回購對于大多數風險投資者來說,是一個備用的退出方法。當風險企業不是很成功的時候,為了保證已投入資本的安全,便可采用此種方式退出。由于企業回購對投資雙方來說都有一定的誘惑力,所以風險企業從風險投資家手中回購股權的方式發展得很快。在美國,從企業數目來看,風險企業回購已成為風險投資退出的最主要的途徑之一。雖然我國目前以此種方式退出的案例并不多,但是從發展趨勢看,股份回購應該是未來我國風險投資基金退出的一種現實選擇。
2.3兼并與收購
兼并與收購(MergeandAcquisition,M&A)是風險資本退出的比較常用的一種方式,是風險投資商在時機成熟的時候,通過并購的方式將自己在風險企業中的股份賣出,從而實現風險資本的退出。其中兼并是指由一家實力較強的公司與其他一家或幾家獨立的公司合并組成的新公司,而實力較強的公司占主導地位;收購則是指企業通過證券市場購買目標公司的股份或者購買目標公司的產權從而達到控制目標公司的行為。風險企業被兼并收購通常可以分為兩種方式,即一般收購和“二期收購”。一般收購,是指創業者和風險投資者將風險企業完全賣給另一家公司。這種方式通常是高科技創業者不愿意接受的,因為這意味著將完全喪失獨立性。不過,對于困境中的中小高科技企業來說,賣斷產權也不失為一條出路。如1998年鄂武商以350萬元整體收購武漢順太有限公司,解決了武漢順太有限公司因缺乏資金無法對其專利產品進行規模生產的難題。而“二期收購”則是指風險投資者將其所持有的股份賣給另一家風險公司,由其繼續對風險企業進行后續投資,創業者并不退出風險企業。據不完全統計,在風險投資的退出方式中,一般收購約占23%,二期收購約占9%,兩項合計占31%,但收益率僅為IPO的1/5。
無論采用那種方式并購,時機選擇非常重要。時機選擇適宜,風險投資就能獲得較大的收益。一般風險企業應該選擇在企業未來投資收益的現值比企業的市場價值高時把公司出售。這時風險投資公司可以獲得最大的投資收益。
由中國風險投資研究院(香港)編纂的《2003年中國風險投資行業調查分析報告》顯示,我國風險投資退出方式以股權轉讓為主。通過對風險投資退出項目的調查分析,在2003年190家樣本公司中有38家風險投資機構的64個項目得到全部或部分的退出;62個提供了退出方式的信息,其中以股權轉讓方式退出的有51個項目,占到了82%;以其他退出方式退出的項目相對較少,比例都在10%以下。
2005年4月,中國風險投資研究院(香港)公布的《2004年度中國風險投資業發展現狀調查分析報告》表明,2004年中國風險投資延續了2003年以來的回暖趨勢,投資更為活躍,并呈現出一些新的特點。在中國風險投資研究院(香港)本次調查回收的有效問卷,有36份問卷提供了退出項目方式的信息,統計結果顯示,調查范圍的風險投資機構近3年共123個退出項目中,有49個項目以國內企業收購的方式退出,占退出項目比例的40%。由此可見,收購兼并依然是國內風險資本退出的主渠道。
股權并購在我國如此盛行,筆者認為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兩方面。一方面,由于股票上市及升值均需要一定的時間,而兼并收購的退出方式可以立即收回投資,使得風險投資者能夠快速、完全地從風險企業中退出,因此具有強大的吸引力;另一方面,由于并非所有企業都能符合上市的條件,而且風險投資本身具有高風險性,這就使得一些風險投資者在權衡各種利弊得失后毅然選擇并購方式來實現其風險資本的退出。
2.4破產清算
破產清算是在風險投資不成功或風險企業成長緩慢、未來收益前景不佳的情況下所采取的一種退出方式。雖然以清算方式退出一般會帶來部分損失,但也是明智之舉的,因為投在不良企業中的資金存在一定的機會成本,與其被套牢而不能發揮作用,倒不如及時收回資金投入到下一個更有希望的項目中去。據統計,美國由創業資本所支持的企業,有20%~30%完全失敗,約60%受到挫折,只有5%~10%的創業企業可以獲得成功。當某一項目面臨失敗或缺少足夠的成長性時,風險投資家應拿出壯士斷腕的勇氣,果斷地抽出資金,轉向投入預期回報更高的標的之中,尋求更好的獲利機會。在很多時候采用清算公司的方法雖是迫不得已,卻是避免深陷泥潭的最佳選擇。
3結語
關鍵詞: 風險投資 退出方式 退出機制
1 引言
風險投資一詞來源于英文venture capital,又稱創業投資、風險資本,是一種由專門的投資公司或專業投資人員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通過科學評估和嚴格篩選,把資金投向有潛在發展前景的新創或市值被低估的公司、項目、產品,并以其長期積累的經驗、知識信息網絡輔助企業經營以獲取資本增值的投資行為。
風險投資本質上是一種追逐高利潤、高回報的金融資本。風險投資的目的不是單純為了獲取股息而長期持有風險企業股份的投資行為,而是通過退出投資賺取與之承擔的高風險相對應的高額利潤,這就要求風險投資家要在一定時間以一定的方式結束對風險企業的投資與管理,收回現金或有流動性的證券,從而給投資者帶來豐厚的利潤。風險投資的循環方式是將回收的已經增值的資本再投入到新的風險企業中去,在不斷的投資—退出—再投資的過程中實現增值,不斷發展壯大,因此在投資的風險企業成功后將風險資本變現至關重要。
退出機制正是風險投資變現的機制, 是風險資本的加速器和放大器,是為風險投資提供必要的流動性、連續性和穩定性。沒有退出機制,風險投資就難以發展;退出機制不健全,風險投資的發展也就不迅速。因此,我們說退出策略是風險投資運作過程的最后也是至關重要的環節,風險投資的成功與否體現在退出的成功與否。風險投資的退出機制是否有效,風險投資能否達到最終目的的關鍵所在,并且退出機制與風險投資可以相互促進,互相強化,退出機制對于風險投資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2 風險投資幾種主要退出方式的分析與比較
從風險投資的發展歷程來看,目前,風險投資的變現回收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2.1 公開上市
公開上市(initial public offering,簡稱“ipo”),是指將風險企業改組為上市公司,風險投資的股份通過資本市場第一次向公眾發行,從而實現投資回收和資本增值。
上市一般分為主板上市和二板上市。主板上市又稱為第一板上市,是指風險投資公司協助創業企業在股票市場上掛牌上市,從而使資金退出。二板上市又稱為創業板市場,主要服務于中小企業的股票市場,其相對于主板市場而言,上市的條件比較寬松,企業進入的門檻較低,比較適合于新興的中小企業,尤其是具有增長潛力的高科技企業。許多國家和地區都設立了二板市場,如美國的納斯達克(nasdaq)市場、加拿大溫哥華股票交易所的創業板市場、比利時的easdaq市場、英國的aim市場以及1999年第四季度開始正式運作的香港創業板市場等。其中以美國的nasdaq市場最為成功,約30%的美國風險投資都經由這一市場退出。風險投資企業發行股票上市,使得許許多多的風險投資家和創業家一夜暴富,成為億萬富翁。在二板市場最發達的美國,那斯納克(nasdaq)市場使這種白手起家的創業神話一再上演:較早的有計算機硬軟件公司如蘋果公司、微軟公司和英特爾公司等,較近的有電子商務類公司如雅虎公司、亞馬遜公司等。這些成功典范也使股份上市成為風險投資家首選的資本退出方式。據美國風險投資業的統計,風險投資的各種退出方式的年平均投資回報率為:回購和并購為15%,而發行股票上市為30%~60%。
公開上市有其固有的優點,它不僅為風險投資者和創業者提供了良好的退出路徑,而且還為風險企業籌集資金以增強其流動性開通了渠道。大多數的風險企業會選擇在企業發展成熟階段的后期上市。這個時期的風險企業正處于發展擴張的階段,如果僅依靠企業自身的積累和風險資本的投入是遠遠不夠的,通過股票上市,風險企業可以在資本市場上籌集到大量的資金。同時,也有利于分擔投資者的投資風險,提高風險企業的知名度和公司的形象。
俗話說有利就后有弊:上市公司經營透明度的不斷提高使得企業自主性逐步下降;上市后的股價波動對公司的形象產生一定的影響;公開上市將耗費公司的大量精力和財力,不適合規模較小的公司采用。同時,創業者和風險投資者需要承擔企業能否成功上市的風險。通常為了維護投資者的信心和維持市場的秩序,證券管理部門、證券市場都會規定創始人股權需按一定的條件并在一定的時限后才能出售,這就使得發起人的投資不可能立即收回,也就拖延了風險投資的退出時間。高科技企業作為小盤股,流動性差,其未來股價的波動較大,創業投資不能在股份上市的同時變現,無疑增加了投資風險。
在我國,到目前為止還沒有開設完整的二板市場。雖然
2004年5月,作為向創業板過渡的中國中小企業板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成立,但是它并沒有改變我國風險投資的退出現狀,目前看來其所起的作用不大,仍處于在實踐中摸索的階段。在我國目前還沒有合適的二板市場能夠讓風險企業上市融資的這種情況下,我們可以充分利用周邊國家和地區的創業板市場,實現風險投資的退出。實際上,我國目前已有數家公司在海外上市,如1999年,搜狐、網易在nasdaq市場上市并取得了巨大成功,為中國風險企業在海外的上市提供了很好的借鑒。2003年底,納斯達克(nasdaq)的大門再次向中國企業敞開。2004年通過發行股票上市的退出明顯較2003年增多,中芯國際、盛大網絡、掌上靈通、51job等十幾個企業海外上市為其身后的創投機構實現獲利退出創造了條件。
2.2 股份回購
如果風險企業在渡過了技術風險和市場風險,已經成長為一個有發展潛力的中型企業后,仍然達不到公開上市的條件,它們一般會選擇股權回購的方式實現退出。
[關鍵詞] 風險投資 退出方式 現實選擇
風險投資是指通過一定的機構和方式向各類機構和個人籌集風險資本,然后將其投入到具有高風險和高潛在收益的中小型高新技術企業或項目,并以一定的方式參與所投資風險企業的管理,期望通過實現項目的高成長率并最終通過出售股權等方式獲取高額預期收益的一種投資行為。在風險投資的運作過程中,風險投資的退出具有重要意義。風險資本能夠順暢地退出,是風險資本得以循環流動的關鍵,也是風險資本實現收益的保證。
一、風險投資的退出方式
不同的國家和地區,由于其風險資本的來源不同,資本市場的發育程度不同,因而風險投資退出的方式也不相同。目前,世界上風險投資的退出方式主要有四種:
1.首次公開上市退出(IPO)
首次公開上市退出是指通過風險企業掛牌上市使風險資本退出。首次公開上市可以分為主板上市和二板上市。采用首次公開上市這種退出方式,對于風險企業而言,不僅可以保持風險企業的獨立性,而且還可以獲得在證券市場上持續融資的渠道。而對于風險資本家來說,則可以獲得非常高的投資回報。例如,2003年12月9日在美國NASDAQ上市的攜程網,上市當日的收盤價比18美元的發行價高出了89%,成為美國資本市場上三年來首日表現最好的首次公開上市的股票。攜程網最大的機構投資者CARL YLEGROUP獲得了922萬美元的收益,最早對攜程網進行投資的IDG風險投資基金和軟銀科技風險投資基金等其他投資者也都獲益巨大。根據美國的調查資料顯示,有三分之一的風險企業選擇通過股票公開上市退出,最高投資回報率達700%左右。因此,首次公開上市退出被認為是最佳的退出方式。
2.并購退出
并購退出是指通過其他企業兼并或收購風險企業從而使風險資本退出。
由于股票上市及股票升值需要一定的時間,或者風險企業難以達到首次公開上市的標準,許多風險資本家就會采用股權轉讓的方式退出投資。雖然并購的收益不及首次公開上市,但是風險資金能夠很快從所投資的風險企業中退出,進入下一輪投資。因此并購也是風險資本退出的重要方式。特別是近年來,與國際新一輪兼并相對應,采用并購方式退出的風險資本正在逐年增加。從事風險企業并購的主體有兩大類:一類是一般的公司,另一類是其他風險投資公司。
3.回購退出
回購退出是指通過風險企業家或風險企業的管理層購回風險資本家手中的股份,使風險資本退出。就其實質來說,回購退出方式也屬于并購的一種,只不過收購的行為人是風險企業的內部人員。回購的最大優點是風險企業被完整的保存下來了,風險企業家可以掌握更多的主動權和決策權,因此回購對風險企業更為有利。
4.清算退出
清算退出是針對投資失敗項目的一種退出方式。風險投資是一種風險很高的投資行為,失敗率相當高。據統計,美國由風險投資支持的風險企業大約有20%~30%完全失敗,60%左右受到挫折,只有5%~10%的風險企業可以獲得成功。對于風險資本家來說,一旦所投資的風險企業經營失敗,就不得不采用此種方式退出。盡管采用清算退出損失是不可避免的(一般只能收回原投資的64%),但是畢竟還能收回一部分投資,以用于下一個投資循環。因此,清算退出雖然是迫不得已,但卻是避免深陷泥潭的最佳選擇。清算有三種方式:解散清算、自然清算和破產清算。
二、我國風險投資退出機制存在的問題
目前我國風險投資退出機制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1.法律法規不健全
風險投資是一個復雜的金融過程,它的規范運作牽涉到一系列的法律法規。沒有完善的法律法規體系作為保障,風險投資難以走向法制化、規范化的發展軌道。
目前,我國還沒有專門的以風險投資為對象的法律,風險投資尚處于一種法律保護相對薄弱的境地。現有的《公司法》、《證券法》也存在一些不利于建立風險投資體系的條款。如《公司法》第三十六條關于公司成立后股東不得抽逃出資的規定,第一百四十二條關于發起人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的規定,第一百四十三條關于公司不得回購本公司股票的規定,等等。這些條款對于風險投資的退出都形成障礙。另外,目前企業破產清算的有關法律法規也制約了風險資本的退出。其中的《企業破產法》只適用于全民所有制企業的破產,而其他企業的破產則必須遵循《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這些規定限制了風險投資的運作和發展,不利于風險投資的及時退出。
2.資本市場不完善
盡管目前我國有滬深兩個主板交易市場,但尚未推出適應風險投資特點的二板市場,導致我國風險投資退出困難。首先,目前主板市場要求的門檻較高:凈資產5000萬人民幣和連續三年盈利。這樣的高標準是那些中小高新技術企業難以逾越的障礙。其次,目前的主板市場主要服務于國企改革,而那些中小高新技術企業大都是民營性質,因此很難進入主板市場。再次,在現有制度框架內,主板市場上的國有股和法人股不能流通,而我國目前風險投資所形成的股權多屬于法人股性質,因此,即使在主板上市其投資也不能通過變現退出。
3.中介服務不成熟
中介機構按所提供的服務可分為兩類:一般中介機構和特殊中介機構。
一般中介機構包括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事務所等。其存在的主要問題是:(1)服務質量有待提高。例如在資產評估方面,由于風險企業尚未形成一種明確的盈利模式,對其評估主要依據的是對未來前景的預期,這和我國傳統的資產定價模式不同。因此在評估中容易產生較大偏差,而資產評估不準確的直接后果是在風險投資退出中給投資人造成損失。(2)職業道德極需規范。例如某些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為了獲得業務,違規為企業提供虛假文件和財務報告,欺騙廣大投資者。這樣一種中介服務環境,在我國風險投資退出實踐中很難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特殊中介機構包括行業協會、標準認證機構、知識產權評估機構等。特殊中介機構一般都帶有一定的政府色彩,其主要問題是數量少、專業人才缺乏等。
綜上所述,可以看出我國中介機構的發展成熟還需要有一個漸進的過程。
三、我國風險投資退出方式的現實選擇
根據我國目前的實際情況,適合我國風險投資退出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1.企業并購
鑒于我國目前特殊的法律政策環境,風險投資通過企業并購退出應該是較為現實的選擇。特別是近幾年來,許多上市公司對風險企業表現出了較高的關注。與非上市公司相比,上市公司不論從其內在需求、融資渠道和資金能力等方面來看,都更有并購風險企業的動力和能力,風險企業也更愿意被上市公司所收購。上市公司通過收購高科技風險企業的股權,實現了自身價值的提升,股價也隨之上漲。而被收購的高科技風險企業的投資者,則通過出售公司的股份而獲得了較為可觀投資回報。例如,2004年3月,雅虎(香港)公司以1.5億美元收購了內地首家提供互聯網中文關鍵詞搜索服務的3721公司。作為3721公司第二大股東的集富亞洲在賣出其所持有的股份后,便完全退出3721的業務,實現了風險資本的退出。因此,上市公司對風險企業的并購是風險投資退出的重要方式。
2.買殼或借殼上市
盡管上市發行股票退出是風險投資最佳的退出方式,但由于我國目前主板市場上市標準過高,而二板市場尚未建立,采用直接上市退出困難重重。因而采用買殼或者借殼方式間接上市也不失為一種理性選擇。風險企業可以從已上市的公司中尋找合適的對象,將自己的資產和項目注入殼中,或者購買上市公司的部分股權,對其控股,以達到間接上市的目的。
3.境外二板上市
現在許多國家和地區都設有二板市場,如美國的DASDAQ、英國的EASDAQ、法國的NOUVEAU、荷蘭的PARALIEL、德國的NEUER、新加坡的SESDAQ、日本的OTC和我國香港的創業板市場等等。由于二板市場上市標準相對較低,世界上一些國家的風險投資都利用它實現退出。如以色列和一些歐洲國家的風險投資,一直利用美國NASDAQ市場退出。盡管目前在我國的風險企業中,達到美國NASDAQ市場上市標準的企業不多,但是我們可以充分利用周邊一些國家和地區的創業板市場,如新加坡、韓國以及香港的創業板市場,實現風險投資的退出。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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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風險投資 國家主導 疏導 積聚 業外資本
中圖分類號 G206 文獻標識碼 A
基于數字化的推動。中國報業正經歷著第二次轉型,當我們以“媒介融合”、“媒介的數字化轉型”來定義目前報業為延伸自己的生存空間而展開的產業形態和發展模式的變革,究其實質就是著力構建同一內容的多介質平臺。截止到2007年,已經有大約300家以上的報社和關聯產業單位加盟“報業數字化實驗室”。在這個過程中,通過實驗計劃的組織實施。吸納不同地域、不同類型和不同發展階段的報媒,進行分門別類的引導,有計劃、有步驟地推動全行業共同朝著數字內容產業的方向發展。
報業要實現數字化的宏偉藍圖,策略的制訂是成功的第一步。經過近兩年的市場孵化。全行業啟動數字化已經成為一種共識,并且也有了成功運作的模版,而關鍵的第二步是戰略的如何實現?報業啟動數字化工程首先必須依賴最先進的傳播技術。投人大量的設備、建設通暢的網絡渠道等,這些項目的實施都必須依靠大量的資金支撐。而資金緊缺是傳媒發展的主要問題,由中國傳媒大學創研市場研究所(IMI)主持的調研表明,目前中國傳媒資金緊缺的機構高達82%。而且。現行的媒介產業運作,由于絕大部分都沒有上市流通,缺乏適當的融資渠道,所以,要實現報業的數字化轉型。尋找得當的融資平臺是首先要突破的瓶頸。以4E戰略開啟中國報業數字化時代的解放日報傳媒集團,憑借其獨特的營運模式獲得了兩千萬的風險投資基金,使得風險投資這種致力于中長期、以股權投資為特征的融資模式,開始走進報業市場,它本身具有的價值優越性與傳媒市場需要的高度契合,使我們可以很好地利用這種融資模式牽引中國傳媒市場數字化改革的進程。
一、報業數字化戰略引入風險投資的優越性分析
風險投資又稱“創業投資”是市場經濟高度發展的產物。它是指一種向極具發展潛力但暫時缺乏資金,不具備上市資格的新興產業做長期股權投資,目的不是通過其所投資從事實體經濟活動的贏利中取得回報,而是通過資本增殖來實現回報的投資行為。
而全美風險投資協會將風險投資定義為;“風險投資是職業金融家投入到新興的、迅速發展的、有巨大競爭潛力的企業中的一種權益資本。”投資對象包括兩類:一類是高新技術:一類是新媒介。風險投資的過程包括融資、投資、風險管理和退出四個階段,而退出階段是風險資本實現和撤除渠道,其順暢與否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風險投資對投資者的吸引力。
風險投資出現在中國市場已經有二十多年的時間,從大多數人不知道風投的概念到外資頻頻出手中國市場,投資聚眾傳媒。引領新浪、網易、分眾在境外成功上市,在獲得高額的回報時,也讓國人充分領略了風投的神奇魅力與資本的張力。風險投資越來越成為資本市場的新寵,是文化產業。特別是資金缺口較大的傳媒產業融資的主渠道。相對于新媒介和電影產業,報業傳媒亦擁有自己的價值優越性,完全可以把這種融資方式導入自己的擴張戰略中,解決資金瓶頸問題,實現兩者的雙贏。
1 傳媒產業的高效益
近年來,風險投資頻頻閃現在中國的傳媒市場,究其原因緣于傳媒產業的高收益。據1998年摩根斯坦《全球競爭》報告中對八種產業中的企業成長為世界級有競爭力的大企業所需要的年限統計分析。發現傳媒產業所需年限為八年,是僅次于金融業和黃金產業的高回報產業。如IDG(技術創業投資基金)在1999年投入120萬美元擁有百度49%的股份,2005年百度在美國納斯達克上市,股價迅速攀至每股150美元,按此計算,IDG單此投資即可獲得1億美元的收益。
風險投資是催生高科技產業的孵化器,其基本特點就是高風險、高收益,而依賴高新科技推進數字化轉型的報業傳媒本身就具有了高新科技的某些性質。報業傳媒產業的未來不是新媒體,而是支撐在新媒體后面的新技術。傳統報業與新媒體的合作,其實質是“新技術為報業所用”。通過新技術,可以建立報紙與受眾之間新型的互動關系,這樣穩固了老受眾,開發了新受眾,同時又可以利用新技術實現對廣告客戶的增值服務;更有前景的是通過利用新技術形成新的贏利模式,拓寬報業傳媒的產業鏈。所以,報業數字化的發展前景必定是吸引風險投資的共贏基礎。
2 政策的傾斜性
在我國,作為數字化轉型先鋒的報業集團大都是以黨報、黨刊為龍頭成立的。這種行政手段為主的整合。雖然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報業的市場化競爭,但是它帶來的相對利好就是報業組織能充分享有政策的傾斜,也就是公共性和公益化的性質能夠讓報業傳媒在稅收、財政補貼與政策優惠上享有獨有資源,與充分市場化競爭的企業不同,傳媒的市場雖然亦要接受市場的考驗,但是,這種競爭是在政府的統領下進行,是一種相對理想的競爭模型。政策的傾向性能夠降低風險投資的風險性。
3 傳媒資本的結構要求股權投資優先
中國報業傳媒的發展資本主要在兩大版塊:內在資本的積累與業外資本的融資。而在業外資本的融資中又可以分為股權融資,即通過上市。在金融市場獲得企業可持續發展資金;另一種為債權投資,即通過銀行融資與發行債券融資。而在中國報業組織的外部融資中,債務融資在資本結構中占據絕對優勢,這樣的資本結構存在著很高的風險危機,因為當企業出現財務危機時,有兩種控制選擇,一是清算,二是重組。一般而言,股票投資者愿意選擇重組的方式,而債權人喜歡清算,因為股票是清算的最后索取者。所以,如果發生危機,中國傳媒企業破產的概率是很高的,而且由于債權人占投資者的絕大部分,往往會對傳媒組織采取清算的方式,從而導致中國傳媒企業的抗風險能力非常低。
而風險投資一般都為股權投資,雖然可以獲得一定期限的經營權與收益權。卻無法獲得實際控制權及國家認可的媒介產權。所以,這種投資模式非常切合報業傳媒的資本擴張路徑選擇。兩者的結合是一種資源的互相補充。
4 版權工業的無風險性
中國報業正經歷的數字化轉型的終極目的是從內容的供應商躍升為信息提供商,促成升級的核心就是版權,也稱版權工業。是否擁有版權是傳媒投資的核心。與一般的傳統產業不同。后者需要大規模的人員、設備投資等硬件投資,而版權工業是一種高智力、高產出的投資,是典型的以精神產品創造力為核心的文化創意產業,販賣的是創造者的創新智慧。所以,相對之下,投資的經營風險比較小。同時報業傳媒數字化戰略的實現目的是希望通過資本的社會化和市場化,最終成功上市。而風險投資的終極目的也是借助股權投資與管理,培育投資企業快速成長,促其成功上市,通過股權轉讓實現投資套現并獲得高額的增殖收益,因此,在實現利潤增殖的選擇路徑上,兩者殊途同歸。
二、國家主導下風險投資模式的建構
解放日報報業集團黨委書記、社長尹明華曾經說過2008年是報業傳媒轉型的攻堅年,而選擇恰當的融資方式是“破題”的關鍵。報業傳媒的數字化轉型是否應該引入風險投資模式,答案是肯定的,而且已經有了成功的運作經驗。在現行的風險投資資本結構中,國有融資方式占了主流,這種資本原則必定將逐步減弱其核心地位。因此,我們倡導在國家主導下,以外資疏導和民問資本的積聚為兩個取向的風險投資模式的建構,其要旨在于大力發展業外資本進入報業傳媒的改革市場。
1 何謂國家主導的風險投資模式?
提倡國家主導的模式建構首先必須清晰國家的性質,關于國家的屬性存在兩種理論:契約論和掠奪理論。契約論認為:國家是被公眾創造出來的保護公眾利益、調解社會糾紛的制度安排。他們主張由國家來組織、實施各種契約或規則,可以節省各種簽約成本、實施成本和保護成本。
而掠奪理論或剝削理論認為“國家是某一階級或集團的者,它的作用是代表該階級或集團進行壓迫和剝削,榨取他們的收人。按照掠奪論的觀點,國家界定了一套產權或制度安排,目的在于使權利集團的收益最大化,而可能無視其他社會集團的利益,也無視它對社會整體福利的影響。因而,這種理論只能解釋不利的產權結構或制度安排為何能夠存在。
在我們看來國家是一個大概念,在某種程度而言,代表了一種公共意志表達的產物。只是代表國家行使權利。所以,國家和公民通過憲法來規制權利和義務,而國家和政府之間又因為憲法確立了政府和國家問的關系,公民也確認權利由政府行使。通過分析,我們可以明確知道,國家、政府與公民之間是兩個委托的關系。真正意義上的國家不能等同于政府,它的內涵中應該包括普通的民眾。
因此,我們提出的國家主導的風險投資模式與現行的政府主導模式是有差異的,后者是市場中實際的“操盤手”。“執行者”,不僅通過行政指令介入與管理市場,而且還是行為主體;而前者不再是實施者,它的作用與功能體現在對市場的宏觀調控與引導,也就是國家主導是一種管理方式,不是具體的執行策略。
所以,我們認為所謂國家主導的風險投資模式,就是在國家的控制、指導、調節或準許下,使市場機制的作用在傳媒領域得到逐步發揮和全面貫徹。
2 國家主導下風投模式的兩種取向:外資的疏導與民間資本的積聚
我們倡導的國家主導的風險投資模式是為了弱化政府的行政職能。旨在通過規劃、引領、調控實現角色的轉換,因而在新的框架內,通過制度供給疏導外資,盤活市場存量;再開通渠道,實現民間資本的積聚,放大增量,發揮業外資本的主流作用。
(1)外資的疏導
自1995年以來,先后有50多家國外風險投資基金進入我國,2004年。旗下管理高達183億美元投資基金的全球最大的私募基金之一的美國凱雷集團投資聚眾傳媒,標志著真正的國際資本進入新興傳媒。外資風投進入中國采取的是大量合作經營與部分獨資相結合的方式,表現出的特點是:其一,規模不大。2006年只有10個億的金額出現在傳媒市場上,這個量不僅相對風投機構沒有完全展開,而且對傳媒的市場需求容量也是微小的;其二,投資的領域狹窄,更多在影視制作與新興媒介,染指傳統報業的微乎其微。所以,我們現在要爭取的是外資投入的擴量與增容,將龐大的業外資本引入報業市場,而這一切的前提條件就是政策的開放與市場的疏導。
對于外資的利用與疏導,我們可以借鑒其他國家成熟的風險投資形式,以美國和英國為例,它們都是以發達的資本市場為基礎,同屬于證券市場中心型模式。但是具體而言,他們介入傳媒產業的方式存在明顯的不同,美國主要采用“赤字模式”,即在新產品的開發中,風險投資者和制作者分擔投資風險,投資者可以獲得該產品的使用權,而制作者因承擔部分市場風險而享有傳媒的二級和三級銷售權。英國則是“成本附加模式”,即投資者不僅可以委托制作者制作產品并支付全部費用,還要預付利潤作為回報,投資者可以獲得大部分二級權利。而作為風險投資后起國的韓國采用的是國家資本與私人資本相結合的運作模式,以動員社會資本為主,官民共同融、投資的方式進行資本經營。中國傳媒產業現實特點與韓國文化產業的發展存在很多相似點,所以,我們可以借鑒其成功之處,營造以國家主導。外資與民間資本為主體的官、民共融的投資模式。
(2)民間資本的積聚
所謂民間資本包括社會機構資本和私人資本兩類,在現行的風險投資市場,民間資本很難涉足傳媒市場,原因是多方面的。其實,中國市場擁有相當量的社會閑散資本在股票市場,2006年11月,國民存款總額已突破16萬億元。也就是我們并不缺少資金流量,而是缺乏將這種巨量的社會資金積聚成流,滲透于風險投資市場,使其成為市場的中流砥柱。那么造成這種“有量無市”的原因在于:
第一,國人的風險投資意識淡薄。國人傳統的理財觀點根深蒂固。買國債、購保險、閑蕩于股票市場是大部分人投資于銀行獲取固定收益后的主要資金流向,對于參與高風險、高收益的風投市場,贏取長線的增殖回報,尚沒有形成強烈的投資意識。
第二,缺乏資金匯流的渠道。要將大量閑散的社會資本、民營資本等業外資本引入風險投資市場,積聚財富的渠道是關鍵。一個成熟的風投市場應該有風險資本家、風險投資家、中介機構組成,他們各司其職。而綜觀目前的風險投資市場,成熟度不夠,社會風投機構數量少、作用低下,缺乏大量直接面對市場的投資者和專業機構。這意味著巨量的社會資本沒有直接的釋放途徑參與到風險投資的市場營運中。
第三,政策對資金募集的限制。報業集團是事業性質的單位。所以政策規定了其社會屬性,一是社會公益目的,不是盈利目的,二是國有資產,不是其他資本,因而,總體上作為一個事業單位的報業集團或者報社是不能吸納業外資本的。雖然《中外合資、合作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企業管理暫行規定》(簡稱“44號令”),已于2004年11月28日正式實施,為外資與社會資本進人傳媒市場開啟了縫隙,在政策框架內,允許業外資本的進入。但是,目前的開放對資本需求龐大的報業市場而言。其力度明顯不夠。
所以,開掘大量閑散的業外資本,將其引入風險投資市場是解決目前風險投資市場融資主體單一、風險性強。增加放量的必然路徑。
三、風險投資進入報業傳媒的戰略基點
風險投資要進入報業市場,為報業的數字化轉型做貢獻,它必定要經歷從政策突破到市場孵化到投資意識的培植等多重壁壘,因此,只有選擇恰當的戰略立足點才能突破障礙,實現風險投資與報業傳媒的真正聯姻。
1 制度的供給
報業傳媒的雙重屬性使然,其產業融資行為必定受制于政府管理,制度供給是風險投資登陸報業傳媒市場的必要條件。按照道格拉斯?諾斯的界定:“制度是由一系列正式
約束、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及其實施機制構成的,正式制度的制定、變動或修改,往往帶有一定的權威性,執行時具有很大程度的強制性,非制度則是在特定歷史階段自發形成并為社會認可。兩者互相依存、互相補充。”在我國風險投資業發展史,政府作為供給主體提供了一系列的正式制度,每一項新的重大安排通常會被作為風險投資業發展的動力支撐。
對于報業傳媒而言,最大的制度供給來源于產權歸屬,而產權的清晰度是制約風險投資入場的必要因素。中國報業市場正在推進的漸進式改革的一個突破點就是傳媒的改制與轉型,即我們可以按照媒介市場參與各方的利益取向,將傳媒市場分解為社會服務的“國家傳媒”、充當社會望哨的“公共傳媒”以及實現傳媒產業功能的“商業傳媒”等幾種形式,只有建立多層級、多元結構的傳媒市場,才能消解在意識形態化與傳媒產業化的兩難抉擇,產權歸屬才有最終落實的可能,風險投資才能找到自己的市場。
2 發展報業投資基金
中國風險投資研究院了《2007年中國風險投資行業調研報告》,指出2007年中國風險投資總額近400億元,投資項目數也高達741個項目。雖然我們明確感受到風險投資市場的增量與放大,但是遺憾的是這種增量并沒有惠及對資本融資需求程度高的中國傳統媒介。
因此,我們建議大力發展報業產業的投資基金,專門致力于報業傳媒的融資建設,借鑒美國傳媒產業風險投資的基金模式,在專業領域里締造由傳媒融資家、傳媒投資家與傳媒項目的管理者構成的投資體系。
3 報業傳媒風投意識的培植
一直以來,中國報業傳媒推行政府主導下的漸進式、邊緣突破的改革,報業傳媒既是改革的觸動者又是利益的既得者。所以。在觸及傳媒產權改革的攻堅戰時,報業傳媒雖然可以獲得“自由身”,投身于市場的熔爐,但是這樣的結果就是將導致傳媒喪失政策的傾斜與保護,失去部分利益。所以。這從一個層面上解釋了,為什么涉及傳媒改革底線的產權歸屬問題受到來自上下兩方面的“搖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