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9-20 09:46:39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強拆的新土地管理法,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一、指導思想
進一步明確職責,落實任務,建立防違、控違、拆違長效管理機制,加強對現有違法建設的查處整治力度,有效遏制新違法建設的產生,推進我區城鄉建設健康有序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區政府統一領導、嚴格考核,鎮街為主、屬地管理,部門專業執法、全力配合和實施的原則;堅持主動防控、綜合治理、突出重點、嚴格執法、注重實效的原則,狠抓違法建設查處整治工作。
三、明確城市和鎮村規劃區范圍
城市規劃區范圍南至峧山,北至養馬島,東至東外環路,西至西外環路(界范圍)。鎮村規劃區以已批準的小城鎮和村莊規劃范圍為準。
四、明確各單位工作職責
(一)區規劃分局職責
1.依據《城鄉規劃法》的有關規定,對在城市規劃區、小城鎮規劃區及各街道村莊規劃區范圍內的違法建設,按照法定程序進行立案調查、認定性質、送達處罰決定。
2.對在處罰決定規定的期限內未自行拆除的違法建設,將市規劃局的強拆函轉報區政府。
3.積極參與違法建設行動。
(二)區國土資源分局職責
1.依據《土地管理法》的有關規定,對城市和鎮村規劃區范圍以外農用地上的違法建設進行查處。
2.對在處罰決定規定的期限內未自行拆除的違法建設,依法申請區人民法院。
3.對違法建設用地性質不明確的,確定用地性質。
4.配合規劃部門及有關鎮街,對城市和鎮村規劃區范圍內占用農用地的違法建設進行查處和執法。
5.配合區人民法院和鎮街,對城市和鎮村規劃區范圍外占用農用地、需的違法建設實施。
(三)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職責
1.負責依法查處未經批準對城鎮道路兩側建筑物進行外部裝修、改建臨街門窗,在建筑物頂部、陽臺外或者窗外擅自搭建鴿舍、棚屋,對建筑物外走廊、陽(平)臺超出建筑物外墻面進行封閉的違法行為。
2.依法查處在城市規劃區范圍內,主體由磚、瓦、水泥以外的其他材料所構成的違法建筑物和構筑物。
3.在收到區政府責成的通知后,負責組織實施城市規劃區及各街道村莊規劃區范圍內違反《城鄉規劃法》的違法建設。
(四)區人民法院職責
1.對區國土資源分局申請的違法建設,依法審查,作出裁定。對需依法的違法建設,負責將裁定書送達違法建設所在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同時抄報區政府和區國土資源分局。
2.配合鎮街,對城市和鎮村規劃區范圍外占用農用地的違法建設實施。
(五)各鎮政府職責
依據《城鄉規劃法》第六十五條“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的規定,以及《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負責:
1.對小城鎮規劃區范圍內,違反《城鄉規劃法》,需的違法建設,在收到區政府責成的通知后,負責組織實施,并全面負責做好強拆后的維穩工作。
2.對轄區村莊規劃區范圍內,違反《城鄉規劃法》,需的違法建設,依法實施拆除,并全面負責做好強拆后的維穩工作。
3.對違反《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需的違法建設,在收到區法院的裁定書后,負責及時組織實施,并全面負責做好強拆后的維穩工作。
4.對本轄區內發現的違法建設,要在依法責令停止建設的同時,及時向有關部門舉報,并安排專人協助有關部門依法進行查處。
(六)各街道辦事處職責
1.對違反《城鄉規劃法》及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法規的違法建設,在接到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實施強拆的通知后,組織公安干警和機關工作人員等,積極配合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實施強拆行動,并全面負責做好強拆后的維穩工作。
2.對違反《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需的違法建設,在收到區法院的裁定書后,負責組織,并全面負責做好強拆后的維穩工作。
3.對本轄區內發現的違法建設,要在依法責令停止建設的同時,及時向有關部門舉報,并安排專人協助有關部門依法進行查處。
(七)區住建局職責
負責提供城市規劃區范圍外城鎮及村莊規劃區范圍,并配合規劃、國土部門及相關鎮政府依法查處鎮村規劃區范圍內的違法建設。
(八)區政府督查室職責
負責協同執法部門跟蹤督導相關鎮街或部門落實強拆任務,及時編發《督查通報》,向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和區政府分管領導報告強拆進展情況,表揚先進,督導后進,保證違法建設查處整治工作落到實處。
(九)區公安分局職責
配合違法建設整治工作,積極應對暴力抗法等突發事件,切實保障執法人員的人身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按照區政府或違法建設部門及鎮街的要求,安排相應的警力及消防人員和設施,參與執法行動。
(十)區水務、供電部門職責
按要求對查封的施工現場不予供水、供電;對建設手續不齊全的,不得為其提供供水、供電許可服務。
(十一)區電視臺職責
發揮輿論宣傳和導向作用,對違法建設單位和個人予以曝光;按照區政府或違法建設部門及鎮街的要求,安排攝像人員搞好現場錄像和資料備存。
(十二)區司法局職責
按照區政府或違法建設部門及鎮街的要求,安排公證人員參與違法建設行動,對物品搬遷移交、人員清場等工作進行確認公證。
(十三)區衛生局職責
按照區政府或違法建設部門及單位的要求,安排醫護人員和醫療設施車輛等,參與行動,搞好醫療應急保障。
(十四)其它相關部門職責
區水務、交運、林業、旅游、工商等有關部門,要按照《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市區違法建設整治工作的實施意見》的要求,切實履行好各自職責。
對城市規劃區和街道村莊規劃區范圍內需的違法建設,區規劃部門應及時將市規劃局的強拆函轉報區政府,區政府書面通知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區政府督查室及相關鎮街,由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負責組織實施,各相關部門及鎮街配合實施;對小城鎮規劃區范圍內需的違法建設,及時將市規劃局的強拆函轉報區政府,區政府書面通知有關鎮政府、區政府督查室及有關部門,由各鎮政府負責組織實施,規劃、公安等有關部門配合實施,區政府督查室負責跟蹤督導落實。拆除重大、復雜的違法建設項目,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或有關鎮政府可向區政府提出書面方案,經區政府研究同意后,批轉至有關部門單位,加大統籌協調力度,形成強大合力,保證強拆行動順利實施。
五、違法建設查處工作的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區政府成立由分管領導任組長,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及各鎮鎮長、街道辦事處主任組成的整治違法建設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由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主要負責人兼任主任,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規劃分局、國土資源分局、公安分局分管負責人任副主任,加強對違法建設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區、度假區管委也要成立由行政主要負責人為組長,有關負責人為副組長的整治違法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明確違法建設監管和查處的相應機構,全面加強違法建設查處的領導和落實力度;要落實村級違法建設監管和查處的領導和管理責任,層層簽訂目標責任狀,建立起區、鎮(街)、村三級違法建設監管查處的網絡體系。
(二)強化主動防控。要繼續保持防違、控違的高壓態勢,從源頭上遏制新違法建設的產生。健全巡查舉報責任制,各鎮街、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規劃分局、國土資源分局等相關部門單位要根據各自職責,加強對管轄區域和范圍的動態巡查,及時發現、及早制止違法建設;各鎮街要督導所轄村莊,全面加強違法建設管控,對發現的違法建設,要在制止的同時,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舉報,并全面配合有關部門的依法查處工作。
一、指導思想
進一步明確職責,落實任務,建立防違、控違、拆違長效管理機制,加強對現有違法建設的查處整治力度,有效遏制新違法建設的產生,推進我區城鄉建設健康有序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區政府統一領導、嚴格考核,鎮街為主、屬地管理,部門專業執法、全力配合和實施的原則;堅持主動防控、綜合治理、突出重點、嚴格執法、注重實效的原則,狠抓違法建設查處整治工作。
三、明確城市和鎮村規劃區范圍
城市規劃區范圍南至,北至,東至東,西至西(界范圍)。鎮村規劃區以已批準的小城鎮和村莊規劃范圍為準。
四、明確各單位工作職責
(一)區規劃分局職責
1.依據《城鄉規劃法》的有關規定,對在城市規劃區、小城鎮規劃區及各街道村莊規劃區范圍內的違法建設,按照法定程序進行立案調查、認定性質、送達處罰決定。
2.對在處罰決定規定的期限內未自行拆除的違法建設,將市規劃局的強拆函轉報區政府。
3.積極參與違法建設行動。
(二)區國土資源分局職責
1.依據《土地管理法》的有關規定,對城市和鎮村規劃區范圍以外農用地上的違法建設進行查處。
2.對在處罰決定規定的期限內未自行拆除的違法建設,依法申請區人民法院。
3.對違法建設用地性質不明確的,確定用地性質。
4.配合規劃部門及有關鎮街,對城市和鎮村規劃區范圍內占用農用地的違法建設進行查處和執法。
5.配合區人民法院和鎮街,對城市和鎮村規劃區范圍外占用農用地、需的違法建設實施。
(三)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職責
1.負責依法查處未經批準對城鎮道路兩側建筑物進行外部裝修、改建臨街門窗,在建筑物頂部、陽臺外或者窗外擅自搭建鴿舍、棚屋,對建筑物外走廊、陽(平)臺超出建筑物外墻面進行封閉的違法行為。
2.依法查處在城市規劃區范圍內,主體由磚、瓦、水泥以外的其他材料所構成的違法建筑物和構筑物。
3.在收到區政府責成的通知后,負責組織實施城市規劃區及各街道村莊規劃區范圍內違反《城鄉規劃法》的違法建設。
(四)區人民法院職責
1.對區國土資源分局申請的違法建設,依法審查,作出裁定。對需依法的違法建設,負責將裁定書送達違法建設所在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同時抄報區政府和區國土資源分局。
2.配合鎮街,對城市和鎮村規劃區范圍外占用農用地的違法建設實施。
(五)各鎮政府職責
依據《城鄉規劃法》第六十五條“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的規定,以及《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負責:
1.對小城鎮規劃區范圍內,違反《城鄉規劃法》,需的違法建設,在收到區政府責成的通知后,負責組織實施,并全面負責做好強拆后的維穩工作。
2.對轄區村莊規劃區范圍內,違反《城鄉規劃法》,需的違法建設,依法實施拆除,并全面負責做好強拆后的維穩工作。
3.對違反《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需的違法建設,在收到區法院的裁定書后,負責及時組織實施,并全面負責做好強拆后的維穩工作。
4.對本轄區內發現的違法建設,要在依法責令停止建設的同時,及時向有關部門舉報,并安排專人協助有關部門依法進行查處。
(六)各街道辦事處職責
1.對違反《城鄉規劃法》及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法規的違法建設,在接到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實施強拆的通知后,組織公安干警和機關工作人員等,積極配合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實施強拆行動,并全面負責做好強拆后的維穩工作。
2.對違反《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需的違法建設,在收到區法院的裁定書后,負責組織,并全面負責做好強拆后的維穩工作。
3.對本轄區內發現的違法建設,要在依法責令停止建設的同時,及時向有關部門舉報,并安排專人協助有關部門依法進行查處。
(七)區住建局職責
負責提供城市規劃區范圍外城鎮及村莊規劃區范圍,并配合規劃、國土部門及相關鎮政府依法查處鎮村規劃區范圍內的違法建設。
(八)區政府督查室職責
負責協同執法部門跟蹤督導相關鎮街或部門落實強拆任務,及時編發《督查通報》,向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和區政府分管領導報告強拆進展情況,表揚先進,督導后進,保證違法建設查處整治工作落到實處。
(九)區公安分局職責
配合違法建設整治工作,積極應對暴力抗法等突發事件,切實保障執法人員的人身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按照區政府或違法建設部門及鎮街的要求,安排相應的警力及消防人員和設施,參與執法行動。
(十)區水務、供電部門職責
按要求對查封的施工現場不予供水、供電;對建設手續不齊全的,不得為其提供供水、供電許可服務。
(十一)區電視臺職責
發揮輿論宣傳和導向作用,對違法建設單位和個人予以曝光;按照區政府或違法建設部門及鎮街的要求,安排攝像人員搞好現場錄像和資料備存。
(十二)區司法局職責
按照區政府或違法建設部門及鎮街的要求,安排公證人員參與違法建設行動,對物品搬遷移交、人員清場等工作進行確認公證。
(十三)區衛生局職責
按照區政府或違法建設部門及單位的要求,安排醫護人員和醫療設施車輛等,參與行動,搞好醫療應急保障。
(十四)其它相關部門職責
區水務、交運、林業、旅游、工商等有關部門,要按照《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市區違法建設整治工作的實施意見》的要求,切實履行好各自職責。
對城市規劃區和街道村莊規劃區范圍內需的違法建設,區規劃部門應及時將市規劃局的強拆函轉報區政府,區政府書面通知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區政府督查室及相關鎮街,由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負責組織實施,各相關部門及鎮街配合實施;對小城鎮規劃區范圍內需的違法建設,及時將市規劃局的強拆函轉報區政府,區政府書面通知有關鎮政府、區政府督查室及有關部門,由各鎮政府負責組織實施,規劃、公安等有關部門配合實施,區政府督查室負責跟蹤督導落實。拆除重大、復雜的違法建設項目,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或有關鎮政府可向區政府提出書面方案,經區政府研究同意后,批轉至有關部門單位,加大統籌協調力度,形成強大合力,保證強拆行動順利實施。
五、違法建設查處工作的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區政府成立由分管領導任組長,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及各鎮鎮長、街道辦事處主任組成的整治違法建設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由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主要負責人兼任主任,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規劃分局、國土資源分局、公安分局分管負責人任副主任,加強對違法建設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區、度假區管委也要成立由行政主要負責人為組長,有關負責人為副組長的整治違法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明確違法建設監管和查處的相應機構,全面加強違法建設查處的領導和落實力度;要落實村級違法建設監管和查處的領導和管理責任,層層簽訂目標責任狀,建立起區、鎮(街)、村三級違法建設監管查處的網絡體系。
(二)強化主動防控。要繼續保持防違、控違的高壓態勢,從源頭上遏制新違法建設的產生。健全巡查舉報責任制,各鎮街、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規劃分局、國土資源分局等相關部門單位要根據各自職責,加強對管轄區域和范圍的動態巡查,及時發現、及早制止違法建設;各鎮街要督導所轄村莊,全面加強違法建設管控,對發現的違法建設,要在制止的同時,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舉報,并全面配合有關部門的依法查處工作。
一是統一思想,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以深入開展“五五”普法宣傳活動為載體,廣泛宣傳土地管理法和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進一步增強干部群眾依法用地和依法管地觀念。以培訓為抓手,采取外掛鍛煉、考察學習、集中培訓等措施,加強區國土部門業務人員、鄉鎮(街道)干部和村級班子的培訓,進一步提高依法管地能力。
二是堵疏結合,進一步加大管理力度。按照分類處理、不留死角、穩妥推進的原則,正確處理好堵與疏、政策與法律兩種關系,扎實開展土地執法百日行動和土地違法違規案件專項行動,對少數性質惡劣的違法建房行為依法組織強拆,并著手研究農村違法建房處理政策。加強農村建設留用地的規劃管理,幫助村級組織調整建設留用地內土地的置換,嚴格制止私自買賣土地的行為。抓好村莊建設規劃,在試點的基礎上,研究出臺《衢江區農村宅基地置換實施意見》,從根本上解決農村建房的無序狀況。優先解決農民建房指標,每年安排農民建房指標不少于當年可用新增建設用地指標總量的10%,緩解農民建房指標不足的矛盾。
三是明確職責,進一步落實管理責任。進一步明確各鄉鎮(街道)及相關部門的職責,整合區公安、國土、法院、綜合執法等執法力量。建立健全協調聯動機制,落實責任追究制,完善考核獎懲辦法,切實解決當前農村集體土地管理職責不夠清、分工不夠明、協調聯動機制不完善的問題。
眾所周知,我國的土地分為城市國有土地和農村集體土地,《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已于年初出臺,對遏制違法拆遷、野蠻拆遷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農村集體土地的征收和補償,仍沿用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不僅不夠細化,而且難以適應近年來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所以,農村集體土地征收需要一部專門法規予以規范。
實際上,近年來引起社會強烈關注的惡性拆遷事件,更多的發生在農村集體土地(包括農民的宅基地)上。比如在唐福珍事件和江西宜黃拆遷事件中,被拆遷者舍命保護的是自家建造的小樓,而拆遷者想征占的則是樓下的宅基地。毫無疑問,如果不對征占農民土地的權力進行規范和約束,這類影響很壞的強拆仍會繼續上演。
除了致人死傷,農村土地征收問題還表現為違背農民意愿強行“撤村并居”“兩分兩換”,不少農民“被上樓”“被進城”――這似乎是當下一大趨勢:城市里能拆的地方已經拆得差不多,一些地方轉而將推土機開進農村,征收、拆遷攻防“主戰場”向農村轉移,農地和農房成為被強征、強拆的主角。
應該看到,相比城市居民,農民的話語權更微弱,沒有多少博弈能力,面對強征強拆,他們要么忍氣吞聲,要么以命相拼;城市居民的房屋被拆遷,涉及的還只是補償、安置是否合理的問題,而農民的土地被征用。則可能危及他們的“生命線”以及子孫后代的活路。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為依據,通過開展拆除違法建設百日行動,有效遏止各類違法建設蔓延的勢頭,進一步完善全區違建防治長效管理機制,全面提高城市建設管理整體水平,積極推進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努力打造良好的經濟發展環境和人居生態環境。
二、目標原則
(一)總體目標:以“零違建”村居的創建為抓手,集中拆除一批影響較大的違法建設,重點打擊非法侵占土地資源,惡意套取拆遷補償的歪風邪氣,堅決杜絕新的違法建設發生,逐步解決歷史遺留的違法建設,確保全區違法建設建成率城區控制在2‰,農村控制在5‰以內。
具體目標:1、拆除影響重點工程建設的區域性群體違建;2、拆除位于城區主次干道、廣場綠地、旅游景區周圍,嚴重影響城市建設進程的違法建設;3、拆除嚴重影響消防安全、公共管線、城市防洪等公共安全的違法建設,此類違建不管什么時間形成的,都必須堅決拆除,防止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4、拆除今年以來市、區領導交辦以及市、區兩級違建領導小組交辦、督辦未辦結、群眾反復舉報影響惡劣的違建。
(二)基本原則:
條塊聯動、以塊為主的原則。百日拆違行動區委、區政府實行統一指揮,區防違辦按照部署、要求,及時掌握動態信息,牽頭研究解決拆違過程中的共性、突出問題。在具體操作上,各鎮街、園區是拆違行動的責任主體,對下達的目標任務要進行分解細化,研究制定詳細的工作計劃和日程安排,“重災區”的要盡快摘掉“帽子”,違建較少的也要防止出現蔓延苗頭。不留空白、不留尾巴、不留死角,區防違辦要根據各鎮街、園區上報的計劃,跟蹤督查工作進展情況。
依法處理與注重效率相結合的原則。拆違過程中,職能部門要嚴格按照《城鄉規劃法》、《土地管理法》和《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嚴格程序,規范操作,在鎮街、園區組織拆除行動時,協同實施,確保拆違行動在短期內有行動,有成效。
集中整治與長效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實踐證明,拆違聲勢越大、阻力越小,人心越齊、困難越少,因此,我們必須集中優勢力量,形成高壓重拳的態勢,穩打穩扎,使想違建的打消念頭,在建的立即停工,已建的主動拆除。集中整治結束后,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進一步完善工作網絡,強化長效防治措施,確保已拆的片區成為“凈土”。
自拆幫拆與強拆相結合的原則。拆違涉及的矛盾較多,工作中要講究方式,對大多數違建戶來說,要通過思想工作引導他們思想障礙,主動自拆或積極申請幫拆。對在規定期限內未自拆又不申請幫拆的“釘子戶”要毫不留情依法強拆。要讓違建戶感到“自拆不如早拆,強拆不如自拆”,徹底消除貪圖不當利益、“法不治眾”的錯誤觀念。
三、時間步驟
此次,拆除違法建設百日行動共分為宣傳調查階段、自拆幫拆、、總結驗收四個階段。
宣傳發動階段(8月1日--8月20日)這一階段是拆違行動的“信號彈”和“前奏曲”,區政府召開拆除違法建設百日行動動員大會,各鎮街、園區及各部門、單位要層層召開拆除違法建設動員會,各媒體要開辟專欄,為整治違法建設提供強有力的輿論支持。各鎮街、園區要進行廣泛的宣傳發動,重點宣傳違法建設的危害性和嚴重性,宣傳拆違行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將拆違行動的重點、內容、政策和措施向群眾講清楚,講明白,在全區形成強大的拆違攻勢。要結合登門入戶的宣傳發動,對每處的違建進行再核查,進一步摸清轄區違建現狀、違建主體,逐戶建檔,理清思路,明晰工作目標,做到任務到位、責任到人。
自拆幫拆階段(8月21日—31日)在拆違行動中,既要保證嚴格執法,又要體現有情操作,通過政策引導,動員一批違建當事人自行拆違,對主動自拆確有困難的,由各鎮街、園區和基層組織干部組織力量幫助拆除,整個拆違行動中自拆、幫拆率力爭達到90%以上。要通過自拆、幫拆化解矛盾,減少社會不穩定因素。凡涉及到黨員干部和單位集體的違建都必須帶頭自拆,不得觀望等待,在群眾中起負面影響,否則將嚴肅追究責任。
階段(9月1日—10月31日)對規定期限內未自行拆除的,各職能部門要迅速啟動法律程序,完善法律手續,由鎮街、園區統一組織,公安、城管等職能部門共同參與,實施。鎮街、園區要提前做好維穩預案,對尋釁滋事、抗拒拆違的,要依法從嚴從重打擊,確保百日行動的順利推進。媒體要跟蹤報道強拆的現場,通過曝光反面典型,震懾一大片,使違建當事人意識到違建勢在必拆,不拆無退路。
總結驗收階段(11月1日—11月10日)區防違領導小組對各鎮街、園區的百日拆違工作組織檢查考核,并通報結果,凡未達標的,要重新補課,限期完成任務。同時依據目標責任狀的要求,嚴格追究責任。區委、區政府將召開總結大會,兌現落實相關獎懲規定。
四、具體要求
(一)加強領導、形成合力。開展拆違百日行動,既是對學習實踐活動的檢驗,也是對各級黨員干部工作能力、執行力的現實考驗。各鎮街、園區及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嚴格按照區委、區政府的部署、要求,健全組織,加強領導。鎮街、園區主要負責人是本次行動的第一責任人,要靠前指揮,精心組織實施。各鎮街、園區要成立各自的精干隊伍負責拆違工作。建設、城管、規劃、國土、、公檢法司等部門,要以大局為重,全力支持,通力協作,共同做好集中拆除工作。
(二)嚴明紀律、強化督查。這次行動,組織、紀檢監察部門將全程參與督查、督辦。對拆違行動中姑息包庇、營私舞弊的人和事以及查處違法建設行為不力的單位及責任人,要加大調查處理力度并嚴格執行責任追究。要嚴格執行“拆違一律不予補償”的政策,嚴禁隨意表態、擅自做主,亂開口子,降低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