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02-26 14:48:30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海洋災害風險普查,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關鍵詞】防災減災 體系建設 綜合防御 【中圖分類號】X4 【文獻標識碼】A
河北省是我國受自然災害影響最為嚴重的省份之一,自然災害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已成為平安河北、富強河北和美麗河北建設的心腹大患。2016年7月28日在視察唐山時指出,“要總結經驗,進一步增強憂患意識、責任意識,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后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全面提升全社會抵御自然災害的綜合防范能力”。河北省要深入貫徹落實新時期防災減災指導思想,全面提升河北自然災害綜合防范能力。
河北省防災減災存在的主要問題
第一,防災減災組織和責任體系不健全。縣(市、區)、鄉(鎮、街道辦事處)政府及村(社區)等政府性機構防災減災職責和責任不健全和不落實;政府機關部門間的防災減災職責分工不科學不合理,同一災種的防抗救不同環節分不同部門監管,同一源頭的不同災種也分不同部門管理,職權交叉重疊、缺位漏項,推諉扯皮、效率不高;政府防災減災公共服務事權不清、責任不明,保障不到位,特別是政府承擔無限責任;社會法人主體、家庭和公民的防災減災主體責任不明確、不落實;社會組織和志愿者的防災減災作用沒有充分發揮。
第二,防災減災法規標準體系不健全。我國尚需制定一部統籌各類自然災害防范的防災減災基本法,亟需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災害防御法》;現有的法律法規也需要根據新變化新要求加快修訂;部分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內容不具體,缺少實施細則和監督落實機制,致使許多法定職責未能真正依法“落地”;分災種和分領域的氣象災害防御標準體系尚未建立,與法律法規相配套的防災減災技術規程、規范和標準存有大量空白,且強制性和約束力難以保證;基層氣象災害防御應急預案的可操作性不高,宣傳演練不夠,缺乏跨部門、跨行業、跨區域的綜合應急演練。
第三,災害監測預警和信息等科技支撐能力滯后。現有氣象災害監測系統的探測要素、范圍、精度、時空分辨率等方面尚不能滿足精細預報、精準防范和風險管理的需要。水文、國土、生態、環境、交通、海洋等領域的氣象災害專業觀測能力滯后,標準不統一,數據不能實時共享;災害預報預警的精細化水平和時效性不夠;省、市、縣三級相互銜接、規范統一的氣象災害預警信息體系尚不健全,全網和精細災害落區的“綠色通道”均未完全建立;縱向貫通、橫向聯動的災害綜合應急決策指揮系統尚未建立;公眾自救互救能力不強,全社會氣象災害防御意識和能力亟待提高。
第四,災害風險管理能力薄弱。各地對氣象災害普查、區劃和災害防御規劃編制等基礎性工作重視程度不夠,災害基本情況不清,風險不明;氣象災害防御工作尚未實現從重抗災救災向重防災的轉變,氣象災害風險評估、氣候可行性論證和高風險單位氣象災害防御準備認證等有效的氣象災害風險管理制度尚不健全;應急防范和處置能力不足,各級黨政領導干部的災害防御管理與應急指揮水平有待提高;風險規避和轉移機制缺失,氣象指數保險和巨災保險等氣象災害風險轉移服務才剛剛起步,其能力和國際先進水平差距還很大。
踐行防災減災新理念,構建新型氣象災害綜合防御體系
樹立“綜合防災、全民防御”理念,健全防災減災組織和責任體系。一是健全綜合協調、科學高效的政府氣象災害防御領導和監督組織以及責任系統。參照水、旱災害防御領導體制,政府主導在省、市、縣三級政府和重點鄉鎮建立常態化運行的氣象災害防御指揮部和辦公室;推進政府氣象災害防御責任向基層延伸,明確行政村、街道和社區居委會防災減災具體責任,對高風險隱患點實行安全責任承包制;明確和細化指揮部成員單位的職責分工,建立健全高效信息共享、聯防聯控、應急聯動的綜合防范制度。二是依法落實法人、家庭和公民的防災減災主體責任,推進全社會防災和全民防災。建立氣象災害防御重點單位公告制度,建立社會組織和志愿者參與防災減災等配套制度,調動社會力量參與防災減災。三是健全省、市、縣三級氣象災害防御公共服務機構,明確各級公共服務事權和相應的財政保障機制。
樹立“標準先行、依法防御”理念,完善防災減災法規標準體系。一是加快國家自然災害綜合防御和氣象災害防御立法,據此修訂省級氣象災害防御條例。二是制修訂政府分災種氣象災害防御辦法和實施細則。三是制修訂各級政府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和分災種應急預案,定期組織綜合性氣象災害應急演練,提升氣象災害應急處置水平。四是按風險區劃建立氣象防災減災標準體系,重點加強災害級別、災害調查、風險評估、防御要求等領域的標準制修訂。
樹立“精準防范、科學防御”理念,強化防災減災科技支撐體系。一是強化致災氣象條件監測預報預警業務系統建設,與地方共建水文、海洋、交通、農業、環境和生態等專業觀測系統,建立多部門實時共享的氣象大數據中心。二是強化氣象災害風險評估預警業務系統建設,建立分災種的風險預報預警業務服務系統。三是強化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綜合系統建設,建立預警信息權威、全網及分區域機制,增強農村等薄弱地區預警接收能力。四是強化氣象災害應急指揮系統建設,建成省市縣三級互聯互通、部門聯動的氣象災害防御指揮系統。五是強化氣象災害防御科普宣傳系統建設,強化全民防災避險科學普及。
樹立“關口前移、風險防御”理念,發展防災減災風險管理體系。一是建立氣象災害調查、風險排查和區劃制度,開展分災種氣象災害風險普查,建成精細到鄉鎮的基礎信息數據庫。二是建立氣象災害防御標準和規劃制修訂制度,建立標準體系建設規劃,明確執行清單和制修訂清單。三是建立經濟社會發展規劃、重大項目氣象災害風險評估和氣候可行性論證制度。四是建立重點單位和人員密集場所氣象災害防御準備認證制度,由政府主導開展認證工作。五是建立氣象災害風險分擔和轉移機制,納入政府補貼保險和再保險機制發展巨災保險服務。六是建立防御標準、措施落實檢查督查制度,由指揮部成員單位聯合開展落實情況檢查,實施防災減災績效管理考核,考核結果列入政府實績、干部評優的參考依據。
加快實施“十三五”防災減災工程項目建設,提升氣象災害防御基礎設施水平和科技支撐能力
實施“氣象災害監測預警工程”。構建全時空、立體化氣象綜合監測網絡,提高中小尺度突發災害監測能力;提高分災種短時臨近精細化預報預警業務能力,提高災害預警的精準度;發展災害調查、普查、區劃和風險評估、預報業務能力,提高氣象災害風險管理能力;更新災害應急、聯動和指揮系統,提升應急處置防范能力;開展氣象災害防御示范工程建設,完善防災組織、責任體系和法規標準預案機制,提高依法防災管理能力。
實施“精細化氣象預報服務工程”。建成氣象大數據資源池,推進氣象大數據云平臺的社會化共享應用;完善精細化數值天氣預報和災害性天氣監測預警系統,建立延伸期、月、季、年的無縫隙客觀氣候預報業務;建立城鄉精細化公眾氣象服務制作系統,重點建設省市縣集約的公眾氣象云服務平臺,發展智慧氣象服務支撐智慧城市建設;建設氣象科普業務系統、資源共享傳播系統和氣象科普場館,打造氣象宣傳科普資源品牌和基層氣象科普示范工程。
實施“云水資源開發利用工程”。建設人影作業條件監測系統,提升對人影作業氣象條件的監測識別能力;完善省市人影作業指揮系統,提高人影作業指揮協調能力;加快國家飛機增雨和科學試驗石家莊基地和冀東、冀西北飛機人工增雨保障基地建設,在太行山與燕山山區、糧食主產區、黑龍港流域、冀北生態保護區新增山地催化煙爐和火箭發射系統,加強人影作業科技支撐能力建設,提升飛機、火箭、高炮和地面碘化銀發生器聯合立體作業能力,力爭實現年增水50億立方米目標。
實施“生態環境氣象保障工程”。建成覆蓋全省區域的環境氣象綜合觀測系統,實現空氣污染物擴散氣象條件的連續實時監測;升級改造環境氣象預報、預警業務服務系統,發展分縣空氣質量客觀預報能力,建立應急減排效果檢驗評估業務系統,提高科學精準治霾氣象保障能力。建立衛星遙感為主的生態監測評估系統,發展氣候變化影響評估、氣候可行性論證和氣候資源監測、評估等業務服務,提升應對氣候變化和生態文明建設的氣象保障能力。
實施“綠色產業發展氣象保障工程”。建設農業、海洋、交通、旅游、能源、商貿物流等重點行業和領域的專業氣象監測站網及省市農業氣象中心、省市海洋氣象預警中心和京津冀交通氣象中心,完善省、市、縣三級農業氣象預警系統和服務平臺,完善3個市級海洋氣象預警中心業務平臺和精細化海洋天氣預報預警系統,建立跨區域交通氣象綜合數據庫和京津冀交通氣象綜合服務體系,建設集旅游氣象綜合信息數據庫、服務產品分發于一體的省市級旅游氣象服務平臺,基本滿足河北經濟轉型發展對氣象服務的需求。
實施“氣象‘一流臺站’建設工程”。升級改造氣象業務保障條件較差、基礎配套設施不完善的氣象臺站,遷址建設氣象探測環境不符合標準要求和難以長久保護的氣象臺站,重新建設不符合現代化氣象業務需求的省氣象臺、影視中心、裝備保障中心和資料檔案館等綜合業務用房。切實改善基層臺站環境,力爭“十三五”期間實現全省氣象臺站100%達到“一流臺站”標準,為氣象現代化建設提供基礎保障。
實施“冬奧會和冰雪經濟氣象保障工程”。建設冰雪氣象綜合觀測系統、多維度精細化預報業務系統、氣候條件預測及風險評估分析系統、冬奧會駐場氣象臺和冬季運動專項氣象信息服務系統等氣象保障系統,提高精細化天氣預報預測能力、氣象災害預警能力、人工增雪作業能力、氣象信息與新聞宣傳能力,保障2022年北京冬奧會順利舉辦。建設冀西北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基地,加密布設火箭人工增雪裝備和地面碘化銀發生器,建成科學高效的冬奧會賽區人工增雪作業保障系統。
落實黨政同責,完善氣象災害防御保障機制
強化黨委和政府在防災減災工作中的主體責任。充分發揮防災減災結果導向和減少人員傷亡的剛性約束作用,將防災減災工作成效列入各級黨委和政府年度目標考核體系,納入各地安全生產和生態文明建設重點內容,將考核結果作為干部評先評優、選拔任用和問責追責的重要依據。
深化和拓展氣象防災減災專項政府績效管理工作。繼續推動政府實施氣象防災減災績效管理,科學制定績效考核指標體系,狠抓過程管理,完善督查考核機制,編制績效評估報告,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力度、問責力度與公開力度,持續改進工作。通過氣象防災減災績效管理,重點加強組織責任、法規標準、科技支撐、風險管理為主要內容的新型氣象災害綜合防御體系建設。
健全與氣象事權相適應的公共財政保障長效機制。落實氣象防災減災雙重計劃財務體制,明確地方氣象事權和支出責任,促進中央氣象事業與地方氣象事業的協調發展。完善財政對社會防災減災的支持引導機制,扶植災害防御社會組織發展;開發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在防災減災基礎設施、設備投資等領域,充分利用市場資源,不斷擴大全社會對氣象災害防御的資金投入。
(作者為河北省氣象局局長)
【參考文獻】
一、進一步提高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能力
(一)完善氣象災害綜合觀測系統。進一步完善與國家綜合氣象災害監測網相銜接的、適合我省氣候特點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氣象災害監測網絡,重點加強山區加密自動氣象觀測站建設,形成合理覆蓋全省的加密自動氣象觀測站網,建立和完善雷電、生態與農業、地質災害、酸雨、大氣成份、土壤墑情、海洋等專業的氣象災害觀測網,盡快形成地面、高空相結合的氣象災害監測體系,提高我省對氣象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的綜合監測能力,特別要做好農村、沿海、森林草原、山區地質災害易發區域、重要交通干線等的氣象災害監測工作。
(二)提高氣象災害預報預測能力。大力發展先進的氣象災害預報預測技術,加強預報預測業務系統建設,建立暴雨洪澇、雷電等強對流天氣和大風、大霧、高溫熱浪、大雪、寒潮、低溫凍害等氣象災害預報業務系統,以及風暴潮、沙塵暴、道路交通、森林火險、公共衛生和空氣質量等專業氣象預報系統,著力提高重大氣象災害預報預測的準確率和時效性。加強對重大氣象災害事件的跨部門會商分析,做好災害性、關鍵性、轉折性重大天氣過程的預報和趨勢預測,重點加雨(雪)、大霧、低溫凍害等災害及其影響的中短期精細化預報和雷電、冰雹、龍卷風等強對流天氣的短時臨近預報,實現對各種災害性天氣氣候事件的實時動態診斷分析、風險評估和預警預測。
(三)建立氣象災害信息服務渠道。要把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工作列入政府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加快建設各級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平臺,拓展信息系統功能。廣播電視部門要做好中國氣象頻道在我省的接收落地工作。公共場所管理部門要在人口集中的地方建立電子顯示屏,明確氣象災害預警信息接收人,及時傳播氣象災害預警信息。氣象部門要通過廣播電視、公共場所電子顯示屏、手機短信等形式,針對不同的群體及時各類氣象災害預報預警信息,并提出適用的防災避險措施。廣播、電視等媒體和固定網、移動網、因特網、電子顯示屏使用管理部門,應當配合氣象部門及時傳播氣象災害預警信息,提高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的覆蓋范圍。各市、縣(市、區)政府要加快農村大喇叭氣象災害預警信息接收系統建設,進一步暢通預警信息渠道,提高為農民群眾防災避險提供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的時效。
二、切實增強氣象災害防范和應急處理能力
(一)認真開展氣象災害普查和氣象災害風險區劃工作。縣級以上政府要按照防災減災有關規劃和要求,統籌考慮當地自然災害特點,組織有關部門認真開展氣象災害風險普查,全面調查收集本行政區域歷史上發生氣象災害的種類、頻次、強度、造成的損失以及可能引發氣象災害及次生衍生災害的因素等,建立氣象災害風險數據庫,了解氣象災害在本行政區域的發生發展規律和對經濟社會的影響,為科學防御氣象災害提供依據。加強災害分析評估,根據災害分布情況、易發區域、主要致災因子等,逐步建立分災種的氣象災害風險區劃,確定氣象災害重點防治區和一般防治區,制訂防洪澇、防風、防雷、防積澇、防雪災、防臺風、防浪、防低溫凍害等氣象災害防御工程措施與非工程措施相結合的防治對策,建立不同氣象災害種類的防御方案,有針對性地制訂和完善防災減災措施。
(二)完善氣象災害防災減災基礎設施建設。建設和完善海堤、水庫、防風林、城市排水設施、避風港口、緊急避難場所等應急基礎設施,及時疏通河道,抓緊進行病險水庫、堤防和海塘等重要險段的除險加固,確保工程設施防災抗災作用的有效發揮。要按照國家規定的防雷標準和設計、施工規范,在各類建筑物、設施和場所安裝防雷裝置并定期檢測。針對臺風、風暴潮、沙塵暴等災害強度增加、損失加重的實際,科學制訂防風、防浪、防沙工程建設標準,切實提高氣象災害的綜合防御能力。
(三)全面開展氣候可行性論證工作。各級氣象主管機構要依法開展對城市規劃、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公共工程建設、重點領域或區域發展建設規劃的氣候可行性論證。有關部門在規劃編制和項目立項中要統籌考慮氣候可行性和氣象災害的風險性,避免和減少氣象災害、氣候變化對重要設施和工程項目的影響。
(四)抓緊制訂和完善氣象災害應急預案。明確各災種的應對措施和處置程序,建立監測預警、信息通報及播發、部門及社會公眾防御指南、社會救助等協調聯動機制,并針對氣象災害可能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進一步完善相關應急預案,形成部門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通力協作、統一有效的重大氣象災害應對體系。要加強預案的動態管理,經常性地開展預案演練,特別要強化城市人口密集區、重點保護部位和山區的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的演練,促進各單位的協調配合和職責落實。
(五)加強氣象災害應急隊伍建設。加快建設人工增雨、防雹、防雷、防汛抗旱、災害救助等各類氣象災害防范應對專業隊伍、專家隊伍和應急志愿者隊伍。學校、醫院、車站、碼頭、體育場館、社區等公共場所要明確氣象災害應急聯系人,確保能夠及時準確地接收和傳達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組織采取應急處置措施。要加快建立鄉(鎮)、村氣象災害防御義務信息員隊伍,及時接收傳遞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幫助群眾做好防災避災工作。定期組織相關知識和技能培訓,不斷提高應急隊伍的整體素質。
(六)積極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各級氣象部門要加大云水資源開發力度,在干旱缺水地區積極開展飛機、火箭等人工增雨(雪)作業,努力緩解城鄉生活、工農業生產、生態環境保護用水緊張狀況。要加強人工防雹工作,進一步完善我省高炮防雹作業布局,切實做好經濟作物主產區的雹災預防。要充分利用有利的天氣條件,對森林草原火災、污染物擴散、環境污染等重大突發公共事件開展人工影響天氣應急作業。
(七)增強氣象災害抗災救災能力。氣象部門災害性天氣預報警報后,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及時分析對本地本部門的影響,并根據具體情況啟動相關應急預案,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減輕氣象災害。太行山、燕山地區要高度重視氣象災害引發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次生衍生災害的防范應對工作,加強查險排險,及時組織受威脅群眾轉移避險。要認真落實減災救災各項措施,全力做好氣象災害救助、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工作,確保災區生產生活秩序穩定。加快災害保險和再保險等相關政策的研究和制定,充分發揮金融保險行業在災害救助和恢復重建工作中的作用。
三、積極推進氣象災害防御工作保障體系建設
(一)全面落實氣象災害防御責任制。按照統一領導、分工協作、各負其責的原則,切實加強對氣象災害防御工作的領導和管理。縣級以上政府要建立氣象災害防御工作組織領導機構和日常管理機構,日常管理機構設在當地氣象部門,主要負責組織擬定當地氣象災害防御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組織氣象災害普查和評估,對重大氣象災害防御建設項目進行論證等。同時要建立相應的運行機制,使氣象災害防御組織管理工作經常化、規范化、科學化,切實加強山區、社區、礦區、學校等氣象災害防御組織管理體系建設。
(二)加強氣象災害科技支撐能力建設。加強氣象災害發生機理、預報和防御科學技術的研究,深入開展氣候變暖及其引發的極端天氣氣候事件對水資源、糧食生產、生態環境等的影響評估和應對措施研究,不斷提高我省防御氣象災害的能力。
(三)完善氣象災害相關法規和標準建設。要加快完善與氣象災害防御工作相關的法規和規章及其相關配套制度建設,健全地方氣象災害以及防御技術標準和規范,促進氣象災害防御工作的規范化管理。
(四)加大氣象災害防御資金投入力度。各級政府要建立和完善氣象災害防御投入機制,充分利用中央、地方和社會等多方面投資,將氣象災害防御建設項目列入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統籌安排,抓緊組織實施“十一五”規劃中有關氣象防災減災項目的建設,加大對氣象災害監測預警、信息、應急處置、抗災救助及防災減災工程、科普宣傳、科學研究等方面的投入。
我國是世界上氣象災害最嚴重的國家之一。臺風、暴雨(雪)、雷電、干旱、大風、冰雹、大霧、霾、沙塵暴、高溫熱浪、低溫凍害等災害時有發生,由氣象災害引發的滑坡、泥石流、山洪以及海洋災害、生物災害、森林草原火災等也相當嚴重,對經濟社會發展、人民群眾生活以及生態環境造成較大影響。近年來,全球氣候持續變暖,各類極端天氣事件更加頻繁,造成的損失和影響不斷加重,為進一步做好氣象災害防范應對工作,最大程度減輕災害損失,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加強氣象災害防御工作的總體要求
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群眾,統籌規劃、分類指導,制訂和實施氣象災害防御規劃,加快國家與地方各級防災減災體系建設,強化防災減災基礎,切實增強對各類氣象災害監測預警、綜合防御、應急處置和救助能力,提高全社會防災減災水平,促進經濟社會健康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大力提高氣象災害監測預警水平
(一)加強氣象災害綜合監測系統建設。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進一步完善國家與地方綜合氣象監測網絡,加快新一代天氣雷達系統、氣象衛星工程和氣象監測與災害預警工程建設,建立完善雷電、酸雨、臭氧、大氣成分、土壤墑情等專業觀測網,加密自動氣象觀測網站,形成地面、高空、空間相結合的監測體系,提高對氣象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的綜合監測能力。氣象部門要組織跨地區、跨部門聯合監測,特別要做好農村、沿海、重要江河流域、森林草原、地質災害易發區域的氣象災害監測工作。
(二)加強氣象災害預測預報。建立和完善國家、省、市、縣四級氣象災害預測預報體系,建設分災種氣象災害預報業務系統,完善新一代可視化、人機交互氣象災害預報預警平臺,提高重大氣象災害預報的準確率和時效性。加強對災害性天氣事件的會商分析,做好災害性、關鍵性、轉折性重大天氣預報和趨勢預測,重點加強臺風、暴雨(雪)、大霧等災害及其影響的中短期精細化預報和雷電、龍卷風、冰雹等強對流天氣的短時臨近預報,實現對各種災害性天氣氣候事件的實時動態診斷分析、風險分析和預警預測。
(三)及時氣象災害預警信息。抓緊國家突發公共事件預警信息系統的建設,拓展氣象預報信息系統功能,增加信息內容,建設針對不同群體的接收子系統。完善和擴充氣象頻道、氣象手機短信預警系統、數字衛星廣播系統和專業信息網站功能,與社會公共媒體、有關部門和行業內部信息渠道相結合,及時臺風、暴雨(雪)、大霧等各類氣象災害預報預警信號及簡明的防災避災辦法。在學校、醫院、車站、碼頭、體育場館等人員密集場所設立或利用現有電子顯示屏、公眾廣播、警報器等設施接收和氣象災害預警信息,擴大預警信息覆蓋面。加強對公路、鐵路、水運、航空等行業和領域的氣象災害預警服務,充分利用各種渠道,加快農村鄉鎮自動氣象站和氣象信息進村入戶工程建設,完善海洋氣象廣播系統,進一步暢通農村、牧區、山區、海上等預警信息渠道。
三、切實增強氣象災害應急處置能力
(一)制訂和完善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按照《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要求,制訂和完善氣象災害應急預案,明確各災種的應對措施和處置程序,并針對氣象災害可能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進一步完善相關應急預案。要加強預案的動態管理,經常性地開展預案演練,特別要加強大中型城市、人口密集地區、重點保護部位和邊遠山區的氣象災害預案演練,促進各單位的協調配合和職責落實。
(二)積極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各級氣象部門要在干旱缺水地區積極開展人工增雨(雪)作業,努力緩解城鄉生活、工農業生產、生態環境保護用水緊張狀況;在做好傳統農業防雹工作的同時,適應農村產業結構調整,進一步完善防雹作業布局,加強人工防雹工作,減輕雹災對農作物和農業設施的損害。要充分利用有利的天氣條件,對森林草原火災、污染物擴散、環境污染事件等重大突發公共事件開展人工影響天氣應急作業。
(三)加強氣象災害應急救援隊伍建設。進一步加強人工增雨、防雹、防雷、防汛抗旱、災害救助等各類氣象災害防范應對專業隊伍和專家隊伍建設,改善技術裝備,提高隊伍素質,不斷增強應對各類氣象災害的能力。學校、醫院、車站、碼頭、體育場館等公共場所要明確氣象災害應急聯系人,定期開展相關知識和技能培訓,確保能夠及時準確地接收和傳達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組織采取應急處置措施。要積極創造條件,逐步設立鄉村氣象災害義務信息員,及時傳遞預警信息,幫助群眾做好防災避災工作。要研究制訂動員和鼓勵志愿者參與氣象災害應急救援的辦法,進一步加強志愿者隊伍建設。
(四)切實增強氣象災害抗災救災能力。災害性天氣警報和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后,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及時分析對本地區、本領域的影響,并根據具體情況啟動相關應急預案,積極采取有效措施。要高度重視氣象災害引發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次生衍生災害的防范應對工作,加強查險排險,及時組織受威脅群眾轉移避險。要認真落實減災救災各項措施,全力做好氣象災害救助、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工作,確保災區生產生活秩序穩定。加快災害保險和再保險等相關政策的研究和制定,充分發揮金融保險行業在災害救助和恢復重建工作中的作用。
四、全面做好氣象災害防范工作
(一)積極開展氣象災害普查和隱患排查。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按照國家防災減災有關規劃和要求,統籌考慮當地自然災害特點,組織有關部門認真開展氣象災害風險普查工作,全面調查收集本行政區域歷史上發生氣象災害的種類、頻次、強度、造成的損失以及可能引發氣象災害及次生衍生災害的因素等,建立氣象災害風險數據庫。加強災害分析評估,根據災害分布情況、易發區域、主要致災因子等逐步建立氣象災害風險區劃,有針對性地制訂和完善防災減災措施。同時,要認真組織開展氣象災害隱患排查,深入查找抗災減災工程設施、技術裝備、物資儲備、組織體系、搶險隊伍等方面存在的隱患和薄弱環節,特別要加強對學校、醫院、敬老院、監獄及其他公共場所、人群密集場所的隱患排查,制訂整改計劃,落實整改責任和措施。
(二)不斷強化氣象災害防災減災基礎。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積極開展海堤、水庫、防風林、城市排水設施、避風港口、緊急避難場所等應急基礎設施的建設和完善,及時疏通河道,抓緊進行病險水庫、堤防和海塘等重要險段的除險加固,保證工程設施防災抗災作用的有效發揮。要按照國家規定的防雷標準和設計、施工規范,在各類建筑物、設施和場所安裝防雷裝置,并加強定期檢測。針對臺風、風暴潮、沙塵暴等災害強度增加、損失加重的實際情況,科學制訂防風、防浪、防沙工程建設標準,切實提高氣象災害的綜合防御能力。
(三)積極開展氣候可行性論證工作。各級氣象主管機構要依法開展對城市規劃、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公共工程建設、重點領域或區域發展建設規劃的氣候可行性論證。有關部門在規劃編制和項目立項中要統籌考慮氣候可行性和氣象災害的風險性,避免和減少氣象災害、氣候變化對重要設施和工程項目的影響。
(四)抓緊制訂和實施國家氣象災害防御規劃。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結合當地氣象災害特點,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編制實施氣象災害防御規劃,明確氣象災害防范應對工作的主要任務和措施,優化、整合各類資源,統籌規劃防范氣象災害的應急基礎工程建設。
五、進一步完善氣象災害防御保障體系
(一)加強氣象災害科技支撐能力建設。加快國家氣象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切實加強氣象災害發生機理、預報和防御等科學技術研究,大力發展數值天氣預報模式和氣候系統模式,著力提升氣象災害監測和預報技術的自主創新能力。要深入開展氣候變暖及其引發的極端天氣氣候事件對水資源、糧食生產、生態環境等的影響評估和應對措施研究。要加強氣象防災減災國際交流與合作,學習借鑒世界各國防災減災成功經驗和先進理念,不斷增強我國防御氣象災害的能力。
(二)加強氣象災害相關法規和標準建設。要加快完善與氣象災害防御工作相關的法規以及實施細則和制度,健全國家、行業、地方氣象災害以及防御技術標準和規范,促進氣象災害防御工作的規范化管理。
(三)加大氣象防災減災資金投入力度。要發揮中央和地方以及社會等多方面積極性,建立和完善氣象災害防御投入機制,進一步加大對氣象災害監測預警、信息、應急指揮、災害救助及防災減災工程等重大項目、基礎科學研究等方面的投入。
六、加強氣象災害防御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宣傳教育
(一)全面落實氣象災害防災減災責任制。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氣象災害防御工作,建立和完善氣象災害應急處置責任制,切實加強領導和組織協調。有關領導干部要深入一線,開展調查研究,組織研究解決防災減災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各級人民政府要進一步健全防災減災工作協調機制,形成政府組織領導、部門協作配合、全社會共同參與防范應對氣象災害的格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氣象災害監測預警及信息工作的意見》(〔〕33號)精神,進一步做好氣象災害監測預警及信息工作,最大程度減輕災害損失,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和工作目標
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統一、分級負責的原則,以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根本,以提高預警信息時效性和覆蓋面為重點,進一步完善氣象災害監測預報網絡,推進信息系統建設,拓寬預警信息傳播渠道,健全預警聯動工作機制,加快實現氣象災害實時監測、短時臨近預警和中短期預報有效銜接,健全預警信息、傳播、接收快捷高效的監測預警體系,做到監測到位、預報準確、預警及時、應對高效。到2015年,災害性天氣預警信息提前15至30分鐘發出,預警信息公眾覆蓋率達到95%以上;到2020年,建成功能齊全、科學高效、覆蓋城鄉和沿海的氣象災害監測預警及信息系統,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能力和預警信息時效性進一步提高,基本消除預警信息“盲區”。
二、提高監測預報能力
(一)加強監測網絡建設。加快推進農業、海洋、人工影響天氣、氣候變化等監測系統以及雷達工程建設,建成氣象災害立體觀測網,實現對重點區域氣象災害的全天候、高時空分辨率、高精度連續監測。按照共建共管、代建共享的原則,加快推進交通和通信干線、輸電線路、水利工程、林區、旅游區、重點經濟區、漁業作業區和海上養殖區等氣象災害監測設施建設,盡快構建國土資源、氣象、水利、林業等部門聯合監測預警信息共享平臺。加快海洋氣象災害監測預警工程建設,著重推進、、新區等區域海洋氣象災害監測系統建設,提高對環和海上氣象災害的監測預報預警能力。制訂實施全省防治山洪地質災害的氣象監測設施建設規劃,實現災害易發區鄉、村兩級氣象災害監測設施全覆蓋。加快推進農村氣象災害防御與農業氣象服務工程建設,完善氣象災害和農業氣象監測系統,提高農業趨利避害水平。組織開展江河流域、森林草原、地質災害易發區域的氣象災害跨部門監測,建設綜合氣象信息網絡共享平臺,提升觀測資料的管理、應用和信息共享能力。強化我省糧食生產核心區、重點林區、生態保護重點區、水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重點區旱情監測,加密布設土壤水分和地下水監測設施。完善氣象應急觀測系統和視頻會商指揮系統建設,提高對氣象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的綜合監測能力。
(二)強化監測預報。開展氣象災害調查,加強災害發生、發展及致災機理研究。建立氣象災害預報系統,重點加強城市、鄉村、江河流域、海洋等區域氣象災害預報,著力提高對中小尺度災害性天氣預報的精細化和準確率。強化災害性天氣的預測、預報和預警,縮短突發性、局地性的災害性天氣預警時效。在臺風、強降雨、暴雪、冰凍、沙塵暴、大風等災害性天氣來臨前,及時做好滾動預報,特別是要做好短時臨近過程的實況監測和實時預警。完善省、市、縣三級山洪地質災害精細化預報系統,加強農村、林區及雷電多發區域的雷電災害監測和預報。加強森林、草原致災因子的監測,建立火險監測預警服務平臺和森林火險信息交換平臺,及時高火險天氣預報預警。
(三)開展風險評估。各級政府要組織做好氣象災害普查、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工作,查清本行政區域內氣象災害種類、次數、強度和造成的損失等情況,建設以社區、鄉村為單元的氣象災害調查收集網絡。組織開展基礎設施、建筑物等抵御氣象災害能力普查,推進基層應急準備認證工作。加強氣象災害風險數據庫建設,完成分災種的氣象災害風險區劃及評估。建立健全雷擊風險評估制度。在城鄉規劃編制和建設與氣候條件密切相關的重大工程項目、區域性經濟開發項目前,要嚴格按規定開展氣候可行性論證,避免、減輕氣象災害的影響。省發展改革等部門要牽頭開展氣候可行性論證政策研究,形成較為完善的氣候可行性論證管理和技術體系。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氣象局等部門要進行氣候可行性論證的項目定期執法督導。
三、加強預警信息
(一)加快預警信息系統建設。加強省、市、縣突發公共事件預警信息系統建設,實現各類突發公共事件預警信息的快速。依托中國氣象頻道建立我省綜合防災減災頻道,加快推進氣象災害預警信息插播系統建設,實現預警信息在省內各級電視臺和廣播中的快速插播。把氣象災害監測、預警及信息系統建設、運行情況納入公共安全監管范圍,定期開展監督檢查。
(二)加強預警信息規范管理。制定突發公共事件預警信息管理辦法,明確預警信息權限、流程、渠道和工作機制。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由各級氣象部門負責制作,因氣象因素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預警信息由有關部門和單位制作,根據政府授權按預警級別分級,其他組織和個人不得自行向社會。
四、強化預警信息傳播
(一)充分發揮新聞媒體和手機短信的作用。各級廣電、新聞出版、通信主管部門及有關媒體、企業要完善預警信息聯動機制,建立重大和突發性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快速綠色通道。具有實時傳播能力的廣播電視臺站、基礎電信運營企業及政府門戶網站,收到氣象預警信息后5分鐘內,要采取增播、插播、增加播報頻次和滾動字幕等形式準確播發。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要根據應急需求對手機短信平臺進行升級改造,按照政府及其授權部門的要求及時向預警區域手機用戶免費信息。省、市主要新聞媒體接到干旱、暴雨、暴雪、寒潮、大風、道路結冰、高溫等時效性較長的預警信息后,要在顯著位置予以刊載。
(二)完善預警信息傳播手段。各級政府要把氣象預警信息配套設施建設納入為民辦實事的工程范圍,在機場、車站、碼頭、旅游景點、重點林區、漁港、漁船出海口,以及學校、醫院、社區、林區等氣象災害敏感區域配備預警信息接收、傳播設備。建立政府主導、各部門自建電子顯示屏共建共享機制,將部門自建的預警電子顯示屏運行維持經費納入地方經費。重點加強農村偏遠地區預警信息接收終端建設,因地制宜利用有線廣播、高音喇叭、鳴鑼吹哨等多種方式,及時將災害預警信息傳遞給受影響群眾。
(三)加強基層預警信息接收傳遞。縣、鄉、村和學校、醫院、社區、工礦企業、建筑工地等要指定專人負責災害防御工作,建立各類災害防御責任人包干到戶的預警信息傳播機制,形成縣—鄉—村—戶直通的災害預警信息傳播渠道。將氣象信息員等隊伍納入基層應急救援隊伍,所需經費納入地方政府財政預算。
五、有效發揮預警信息作用
各級氣象部門要與民政、國土資源、交通運輸、水利、農業、衛生、教育、安全監管、林業、旅游、海事、通信、電力等部門及軍隊有關單位,建立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聯動機制,實現信息互聯互通。完善氣象災害預警廳際聯席會議制度,會商重大氣象災害預警工作,協調解決氣象災害監測預警及信息中的重要事項。軍地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完善自然災害信息軍地共享機制,通過建立網絡專線等方式,實現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共享,為軍隊參加應對氣象災害提供必要的信息支撐。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適時修訂相關應急預案,實現與氣象預警信息的有效聯動。對礦山、旅游景點、重點林區、水庫壩區和重要交通、輸油(氣)、輸電、通信線路等重點區域,要制定氣象災害防御的強制性標準,提高氣象防災減災應急響應能力。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要在第一時間傳遞預警信息,迅速組織群眾防災避險。
六、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保障。各級政府要組織建立氣象災害聯防體系,完善“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氣象災害聯防機制,將氣象災害防御工作納入政府績效考核。定期開展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及各相關部門應急聯動情況專項檢查,做好預警信息、應用效果評估工作,不斷提高氣象災害預警應急聯動能力和水平。縣級以上政府要加強對氣象監測、預警、信息播發等專用設施的保護,按照法定標準制定氣象探測環境和設施保護專項規劃。
(二)加大資金投入。加快推進我省氣象事業“十二五”規劃重點工程項目建設,做好項目銜接,視財力情況安排配套資金。各級發展改革、財政部門要加大支持力度,在年度預算中安排資金,保證氣象災害監測設施及預警信息系統建設和運行維護。各地要把氣象災害防御建設任務和項目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及相關專項規劃,建立多渠道投入機制,并著力落實資金投入。省金融辦在政策性農業保險實施與推動中,要注重發揮氣象部門在農業防災減災中的作用,為其開展農業保險業務提供科學依據和服務,努力減輕農業氣象災害損失。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氣象災害防御工作的意見》(〔2007〕49號),加強氣象服務基礎建設,提高預測預警水平,切實做好我省氣象災害防范應對工作,最大程度減輕災害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經省政府同意,現就進一步加強我省氣象災害防御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氣象災害防御工作的重要性
我省地處沿海和黃河下游,是氣象災害較為嚴重的省份之一,平均每年因各類氣象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造成的經濟損失相當于全省國民生產總值的3%-6%。干旱、洪澇、臺風、暴雨(雪)、雷電、冰雹、大風、大霧、霾、沙塵、高溫熱浪、低溫冷害等災害每年都不同程度發生,由氣象災害引發的山體滑坡等地質災害以及海洋災害、生物災害、森林火災、山洪災害等也時有發生,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環境帶來嚴重威脅。隨著全球氣候變暖,極端天氣氣候事件呈多發突發趨勢,各類氣象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產生的影響將日趨加重。進一步加強氣象災害防御工作,提高全社會防范應對氣象災害的能力和水平,是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迫切需要,對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促進全省經濟社會科學發展、和諧發展、率先發展,實現富民強省的新跨越具有重要意義。
二、加強氣象災害防御工作的總體要求
牢固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群眾,統籌規劃、分類指導,制訂和實施氣象災害防御規劃,加快防災減災體系建設,強化防災減災基礎,增強氣象災害監測預警、綜合防御、應急處置和救助能力,提高全社會防災減災水平,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健康協調可持續發展。
三、努力提高氣象災害監測預警水平
(一)加強氣象綜合監測系統建設,提高氣象災害監測能力。
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進一步完善國家與地方綜合氣象監測網絡,建立和完善新一代天氣雷達系統、衛星遙感監測系統、風廓線儀系統、水汽監測網(GPS/MET)、區域加密自動氣象站網,以及雷電、大氣成分、土壤墑情、生態環境等專業觀測網,構建地面、高空、空間相結合的綜合氣象監測系統。重點加強災害多發區、農業區、林區、漁區、沿湖、沿海、沿路等區域的災害性天氣氣候監測網和半島城市群中小尺度加密觀測網建設,增加監測站點,提高監測精度。省級氣象主管機構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統籌規劃,合理利用資源,切實做到統一布局、共同建設,要組織跨地區、跨部門聯合監測,加強資源整合和信息共享,提高對氣象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的綜合監測能力。特別要做好主要城市、近海、湖區、礦區、林區、主要河流、大中型水庫以及災害易發區域的氣象災害監測工作。
(二)加強氣象預報預測體系建設,提高氣象災害預報預測準確率。進一步完善包括天氣、氣候、生態與農業氣象、大氣成分、雷電、人工影響天氣等專業的集約化預報預測業務系統,建立健全省、市、縣三級氣象災害預報預測體系。以數值預報為基礎,綜合應用多種探測信息和預報預測技術,提高各類氣象災害預報預測的準確率和預警時效性。重點加強短期、短時、臨近天氣預報系統建設,不斷提高臺風、暴雨(雪)、大風、雷電、冰雹、龍卷、大霧等突發災害性天氣的預報時效和精細化水平。建立健全多災種預報預測機制,加強對氣象災害、海洋災害、地質災害等災害預報的會商分析,切實做好影響我省的突發性、關鍵性、轉折性重大天氣氣候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的預報預測。
(三)及時氣象災害預警信息,進一步擴大信息覆蓋面。整合社會各類資源,傳統方式與現代手段相結合,加快全省突發公共事件預警信息系統建設。拓展全省氣象業務系統和氣象預報信息系統功能,增加信息內容。完善和擴充氣象手機短信預警系統、數字衛星廣播系統、專業信息網站、電子顯示屏和氣象災害警報接收器等功能,建設面向城鄉不同群體的預警信息接收子系統。強化公共氣象服務體系,加快中國氣象電視頻道在我省的落地,做好與全省有線電視系統、政府門戶網站和公共服務網站的對接;完善氣象災害預警預報機制,充分利用社會公共媒體、有關部門和行業內部信息渠道,以及在鄉村、社區、企業、學校、城鎮人員密集場所設立電子顯示屏或懸掛規范醒目的警示標志等設施,及時接收和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加強對公路、鐵路、航空、內河與海上運輸、海上作業、生態林業、灘涂養殖等行業和領域的氣象災害預警服務,及時準確暴雨(雪)、雷電、大霧、大風等災害預警信號。高度重視對農村、山區、社會弱勢群體的氣象災害預警服務工作,充分利用各種渠道及時氣象災害預警信息,提高氣象災害預警信息覆蓋率,切實解決信息的“最后一公里”問題。
四、切實增強氣象災害應急處置能力
(一)制訂和完善氣象災害應急預案,提升應急響應能力。各級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按照《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要求,制訂和完善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及相關應急預案,進一步明確各有關部門在處置氣象災害和可能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工作中的職責,制定災害預防措施和處置程序。加強預案的動態管理,及時分析和發現氣象災害應急處置中存在的問題,不斷修訂完善相關應急預案,切實增強預案的針對性和適用性。經常性地開展預案演練,加強針對大中型城市、人口密集地區、重點保護部位等區域的防洪搶險、防臺風、防風暴潮等預案演練。特別是針對跨地區的大范圍氣象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要通過開展聯合演練等方式,促進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和職責落實。
(二)加強氣象災害應急隊伍建設,增強災害救助能力。進一步加強人工增雨、防雹、防雷、防汛抗旱等各類氣象災害應急專業隊伍和專家隊伍建設,以及海上、陸地災難搜救隊伍建設,改善技術裝備,提高隊伍素質,充分發揮其在氣象災害調查、風險評估、處置決策、技術培訓、災害救助中的作用。學校、醫院、社區、賓館、旅游景點、機場、車站、碼頭、體育場館、大型商場等公共場所要明確氣象災害應急聯系人,及時準確地接收和傳達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切實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大力發展應急志愿者隊伍,建立健全社會動員和參與機制,依托群團組織、紅十字會、基層社區等,建立氣象災害應急志愿者隊伍,幫助群眾做好防災避災和災害救助工作。進一步健全鄉村氣象災害義務信息員隊伍,及時傳遞預警信息,報送氣象災情,宣傳普及氣象災害防御常識。
(三)強化氣象災害應對措施,最大限度減輕氣象災害影響。大力實施氣象災害監測預警與應急工程,加快移動應急氣象服務系統建設,配備先進的移動氣象探測設備,建立移動應急指揮系統,增強氣象災害現場信息傳輸與災害處置的指揮調度能力。災害性天氣警報和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后,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及時分析對本地區、本行業的影響,適時啟動相關應急預案,積極采取有效應對措施。要高度重視氣象災害引發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次生衍生災害,加強主要河流、水庫、湖泊的防汛抗災工作,認真查險排險,及時組織受威脅群眾轉移避險。要認真落實減災救災各項措施,全力做好氣象災害救助工作,確保災區生產生活秩序穩定。加強災害保險和再保險工作,充分發揮金融保險行業在災害救助和恢復重建中的作用。
(四)大力實施人工影響天氣防災減災工程,積極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加快省級飛機人工增雨基地和魯西北、黃河三角洲、濟南南部山區、半島丘陵地區地面人工增雨防雹作業技術示范基地建設,構建全省立體化人工增雨防雹作業體系。各級氣象部門要積極組織開展人工增雨(雪)作業,為抗旱救災、緩解水資源緊缺、保護生態環境等提供保障。要在做好傳統農業防雹工作的基礎上,適應農村產業結構調整,進一步完善防雹作業布局,加強人工防雹工作,減輕雹災對農作物和農業設施的損害。要不斷拓展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領域,開展針對森林火災、污染物擴散、環境污染等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人工影響天氣應急作業,以及人工消雨、消霧、防霜凍等科學實驗。各級政府應加強對人工影響天氣工作的領導和協調,根據當地實際需求給予經費保障,確保人工影響天氣工作的順利開展。
五、全面做好氣象災害防范工作
(一)積極開展氣象災害普查,加強隱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各級政府要按照國家和省防災減災有關規劃和要求,組織有關部門認真開展全省氣象災害風險普查工作,全面調查收集我省氣象災害的種類、頻次、強度及其造成的災害損失等,建立氣象災害風險數據庫。積極開展氣象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的相互關系、成因分析和災害風險評估,做好氣象災害風險區劃工作,根據各地氣象災害特點、發生發展規律和防災抗災能力,制定和完善具有針對性的防災減災措施。加強氣象災害隱患排查與整治,定期查找抗災減災工程設施、技術裝備、物資儲備、組織體系、搶險隊伍等方面存在的隱患和薄弱環節,特別要加強對農村、山區、港口、學校、醫院、敬老院、監獄及其他公共場所、人群密集場所的隱患排查,制訂整改計劃,落實整改責任和措施。
(二)加強氣象災害防御設施建設,鞏固防災減災基礎。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海堤、水庫、防汛設施、城市防洪排洪設施、避風港口、緊急避難場所等防災減災基礎設施的建設,嚴格按照有關建設標準保證工程質量,保證工程設施防災抗災作用的有效發揮。建立和完善重要基礎設施、重點區域的監測監控系統,切實加強對國家戰略物資儲備庫、重點水利設施、重大油氣輸送與儲運設施、重要水上和陸地交通線路、重要通信樞紐等基礎設施的監控,及時發現和排除險情,加強對病險水庫、堤防和海塘等設施的除險加固。要按照國家規定的防雷標準和設計、施工規范,在各類建筑物、設施和場所安裝防雷裝置,并加強定期檢測。大力推廣應用海洋天氣警報系統,提高海上船舶、作業平臺的氣象災害預警信息接收能力,加強沿海地區防風、防浪、防風暴潮等工程建設,切實增強防御海洋氣象災害能力。
(三)積極開展氣候可行性論證工作,應對氣象災害風險。各級氣象主管機構要依法開展對城市規劃、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公共工程建設、重點領域和區域發展建設規劃的氣候可行性論證。有關部門在規劃編制和項目立項中要統籌考慮氣候可行性和氣象災害的風險性,避免和減少氣象災害、氣候變化對城市功能、重要設施和工程項目的影響。要高度重視農業、自然生態環境的氣候影響評價與可行性論證,制定適應氣候變化的農業生產規劃,合理調整產業布局,適應和有效緩解氣候變化的影響。
(四)制訂實施氣象災害防御規劃,提升防災減災綜合能力。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組織有關部門編制和實施氣象災害防御規劃,明確氣象災害防范應對工作的主要任務和措施,落實責任,優化、整合各類資源,統籌規劃、加快建設防范氣象災害的應急基礎工程。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氣象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3號)和《*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國發〔20*〕3號文件加快*氣象事業發展的意見》(魯政發〔20*〕52號),切實提高氣象現代化水平,不斷增強氣象災害綜合防御能力。
六、進一步完善氣象災害防御保障體系
(一)加強科技創新,提升氣象災害防御科技支撐能力。認真落實《*省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2020年)》,完善氣象科技創新工作機制,加快建設省級氣象災害與海洋氣象重點實驗室,搭建氣象科技創新平臺。加強氣象災害監測、預警預報和防御、氣候變化應對等科學技術研究,積極開展數值天氣預報模式的引進開發與本地業務化以及數值預報產品解釋應用技術研究,重點研發突發災害性天氣、海洋氣象災害的短時臨近預報實用技術,發展氣候變暖及其引發的極端天氣氣候事件對水資源、糧食生產、生態環境等的影響評估和應對措施研究,加快科技成果的業務轉化和推廣應用。加強氣象防災減災科技合作與技術交流,聯合攻關、優勢集成,學習借鑒國內外防災減災的成功經驗和先進理念,不斷增強我省防御氣象災害的能力。
(二)加強氣象災害相關法規建設,促進防災減災規范化管理。加強與國家氣象災害防御法律法規相銜接的相關地方法規、政府規章的建設,并完善相關實施細則。認真落實《*省氣象災害防御條例》,加強氣象法律法規貫徹落實情況執法檢查,保障相關法律法規貫徹落實到位。加快地方氣象災害防御技術標準和規范的制訂,大力推進國家、行業和地方氣象技術標準和規范的應用,促進氣象災害防御工作的規范化管理。各級氣象部門要切實履行行政管理職能,依法管理我省涉及氣象領域的各項活動,加大氣象執法力度,依法保護氣象探測環境、公共氣象信息傳播設施、氣象災害防御基礎設施。各級政府要加強協調,盡快將我省各部門的氣象探測設施和探測資料統一納入國家氣象觀測網絡布局,實現氣象災害監測網絡和信息資源的有效整合與共享。
(三)加大資金投入力度,保障氣象災害防御體系建設。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完善氣象災害防御投入機制,進一步加大資金投入力度,保證氣象災害監測預警、信息傳輸、預警信息、應急氣象服務、災害救助及防災減災工程等重大項目順利實施。大力支持氣象災害防御科學技術研究和成果的推廣應用。
七、加強氣象災害防御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宣傳教育
(一)落實氣象災害防御責任制,建立健全工作協調機制。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氣象災害防御工作,建立和完善氣象災害應急處置責任制,切實加強領導和組織協調。各級領導要深入一線,開展調查研究,組織研究解決防災減災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各級政府要進一步健全防災減災工作協調機制,形成政府組織領導、部門協作配合、全社會共同參與防范應對氣象災害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