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02-21 15:32:08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經濟可持續發展的措施,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中圖分類號:F307.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4)05-0-01
近幾十年來,隨著社會經濟建設的不斷加快,由于人們的亂砍亂伐,林業資源的不科學利用,導致林業資源愈來愈稀缺,同時也使我國的生態環境問題日益嚴重,已經對我國的社會的穩定造成極大的威脅。森林作為地球的天然肺部清洗器,具有多種生態效益譬如保持水土,凈化空氣,美化環境等等。正是因為如此,如果把林業的生態利益和經濟利益二者有機結合,相輔相成,共同發展,就可以實現我國林業經濟的可持續發展。自從國家提出林業的可持續發展的戰略后,我國的林業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已經初現成效,林業資源的亂砍亂伐現象也得到進一步的杜絕,但是也可以看出還是存在許多問題亟待解決,所以,實現林業的可持續發展的道路任重道遠,而其對實現林業可持續發展的措施研究也具有深遠的生態和經濟意義。
一、林業經濟發展的現狀
一些研究數據表明,我國人均占有森林的面積僅僅為世界人均占有量的四分之一,而人均森林蓄積量更是只有可憐的七分之一。而且隨著亂砍亂伐現象的加重,,我國林業資源正在出現一種下滑的趨勢狀態,而且林業資源質量也開始走滑坡路。雖然我國也有很多人工林的栽培,但是由于抵抗力性差,病蟲災害比較嚴重,使得我國森林資源庫呈現總體不足的現象,經濟效益很差。森林資源作為林業經濟的主要支柱之一,這種萎靡的現狀嚴重的限制了我國的林業經濟的發展道路[1]。
二、林業經濟發展存在的問題
(一)森林資源的不斷下降。目前,我國的森林資源的主要情況就是,森林資源遭到極大破壞,人們亂砍亂伐現象比較嚴重,經過人工培養的人工樹林,產周期比較低而且經濟效益低下,在一定程度阻礙了林業經濟的發展。
(二)林業體制改革的落后性。林業體制改革發展道路比較緩慢,從一定方面上影響了林業經濟的發展。由于林業經濟大都出現類似于林業資源的地產權力和經營權利的復雜融合,企業不能完全的進行自主經營,另外政府并沒有給林業企業充分的支持,讓林業經濟相對處于一種比較尷尬的地位,限制了林業的創新能力。
(三)林業的經濟結構比較單一。我國林業經濟的發展還是不健全的,而且相對來說,林業企業的規模普遍較小,技術含量較低,結構形式比較不合理,這些因素很大的影響了我國的林業經濟的發展[2]。
三、實現林業可持續發展的措施
(一)建立林業的可持續發展的保障制度。由于我國人口基數大,新增人口多,雖然我國森林總有量比較大,但是平均下來,人均森林占有量很少。而且我國主要是丘陵多山為主的地形,不利于耕作,同時,自然災害發生頻率高,生態環境破壞嚴重,這等等一系列的不利原因,迫使需要建立一種非常科學的林業可持續發展的保障制度,來促進實現林業的可持續發展,再這其中需要來自政府的支持,技術的支持,資金的支持等方面的輔助。
(二)提升林業的科技含量。這就是要摒棄過去那種傳統的經濟發展方式,真正的用科技來帶動林業的發展,提升林業的科技含量,加大對林業生態系統的探索,做好林業生態系統的測定和樹木結構分析調整,利用科學技術提高樹苗的優良率,加強對林業技術實際應用的研究,使林業的制造和加工技術得到進一步改善,真正地提高林業產品的價值。
(三)加快林業經濟制度的改革。既要做到能夠體現林業特征的經濟體制,又能完全適應社會主義下的市場經濟。這需要政府機關林業部門,建立一套林業可持續發展的決策制度,按照社會利益化的原則,對林業企業組織進行科學的安排,改革和完善森林資源的產權體制,確定林業產權的關系,逐漸推行森林資源的市場化使用,可以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特征,構建一種新型的林業發展的產業群體。
(四)完善林業的可持續發展的法律機制。目前我國關于林業方面的法律制度有很多,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業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保護法》等等相關法律,但是它們只是對于林業資源被破壞之后的一些處罰性方法,考慮到人類未來發展所必需的生態環境,所以,林業部門必須要加大林業的執法力度,對于森林的采伐量進行限制,加大對林地的管理力度,對于亂砍亂伐和隨意占地的現象進行嚴厲打擊,要依法做到保護林業資源的完整性,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實現林業資源的可持續發展[3]。
(五)優化林業經濟結構。實現林業可持續發展的關鍵就在于優化林業的可持續發展。一般來說,林業大概分為三個產業機構,首先是堅持以市場為主導,加強對周期短的工業原料的支持,促使他們不斷發展的第一產業;其次就是利用科學技術手段,創新林業產品的更新期,有低成本原料像深加工林業產品方向發展的第二產業;最后是第三產業,開發森林旅游業的發展,開拓林業產品的新用途,提高林業產品的附加值,優化林業產品的結構,帶動林業產品的經濟效益。
(六)構建完善的人才平臺,帶動林業經濟的迅猛發展。人才作為當今各行各業爭相競爭對手的資源,在林業經濟中也顯得非常突出。在加快林業經濟發展的道路上,應該要注意林業專業人才的培養,同時對林業人才的相關法律教育進行培訓,提高林業人才的創新意識,做好林業高素質,高技術人才的培養工作,從而建立一個創新性的,有活力的林業人才團隊。
(七)建立市場準入機制,使有限資源最大化利用。制定出林業行業的規劃方案,引領市場有秩序化發展;安裝林業預警信息系統,避免市場風險;利用相關手段,加大對市場的宏觀調控;打造和扶持一批優秀企業,帶動林業行業的發展;提高林業行業的產業協會知名度,以期來控制林業行業的自律性。
四、結語
要想我國林業經濟可持續發展,道路是曲折的,前途是光明的。雖然會遇到各種各樣的阻力和困難,但是只要做好林業經濟的可持續發展的措施,實現在林業發展道路環境利益和經濟利益的相融合,相共存,相作用,認真注重二者的相互關系,在林業經濟發展中遇到的一切機遇和挑戰,要處理好人于自然的關系,實現林業資源,生態環境以及人類的和諧發展。
參考文獻
[1]曹偉,康凱.淺談實現林業可持續發展的措施[J].中國-東盟博覽,2012,6(20):235.
關鍵詞:煤炭經濟;可持續發展;礦難
中圖分類號:[TD-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2)12-0-01
礦難頻發對于一個國家來說,是個沉痛的教訓和打擊,給我國和諧社會建設帶來了不確定因素。礦難不僅影響到經濟發展,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同時直接危害到礦工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也使得煤礦企業形象受到巨大損害,嚴重影響了煤炭企業后續發展的動力,使得人們對煤礦產生了很大的擔憂,也使我國的人權形象和對外貿易受到直接影響。如何遏制礦難,促進煤炭經濟走可持續發展之路迫在眉睫。
一、我國煤礦礦難頻發的主觀原因分析
1.有法不依
目前,我國已有一系列有關煤礦安全生產的法律和法規,如《勞動法》、《煤炭法》、《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規程》等。然而,在每一座出事的礦井都可以輕易找到大量不合規范以及違法、違規操作現象,法律法規如同虛設。
2.礦山經營管理者素質低下
我國《煤炭法》第23條規定:礦長經依法培訓合格,取得礦長資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經依法培訓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書。安全監察部門應依法監察,并對無證上崗的企業和相關人員進行處罰。但實際情況是,煤礦經營者大多沒受過專業訓練,很多人文化素質也極其低下。特別是鄉鎮煤礦,一般由村或個人投資開辦,投資者懂煤礦開采的很少,不少業主沒有基本的安全生產管理技術知識,只知道開煤礦可得到高回報,卻不知道開煤礦需要高的投入才能保證基本安全生產條件。因此,由不懂安全、不管安全、不顧安全造成的事故屢屢發生。
安全管理主要是由管理人員憑主觀意志和經驗進行工作,如果管理人員的知識、經驗和責任心不足,就很難適應礦井災害事故的復雜多變條件,再加上管理技術和手段落后,漏洞百出,低級錯誤一犯再犯。如不顧礦井生產能力、通風能力和設備負荷,超強度開采;不按礦井實際核定入井人數,超定員生產;不按規程操作,管理混亂,規章制度形同虛設。
3.利益至上
在當前煤炭行業新形勢下,許多人“節約成本,撈一把趕緊走”的心理日益嚴重。為了降低成本,煤礦大多雇傭貧困的、高流動性的、文化技術素質較低的農民工,又不對其進行必要的安全培訓。有關專家指出,從技術的角度看,各項煤炭安全生產措施基本上不存在技術難題。以瓦斯爆炸來說,按我國目前的防治能力和技術水平,只要把防范措施落實到位,瓦斯爆炸事故應該有能力避免。但是,大多數煤礦不采取必要的安全設備和設施,安全措施不落實,安全資金投入不足,設備設施達不到安全要求;生產設備長時間運轉,得不到有效的檢查和維護,產生設備故障。
4.漠視生命
有的礦主認為生產像打仗,發生工傷事故在所難免,沒有把職工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擺不正安全與生產的關系,也就不能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更不能保證設備、設施的本質安全,違章行為不斷出現,導致事故的不斷發生。
更有一些煤礦把礦工視作“賺錢機器”,置他們的生命于不顧,使礦工常年處于生死邊緣。陳家山煤礦發生礦難時,有礦工從井下跑出來,但被礦領導認定是誤工,并對其進行經濟處罰。煤礦工人是社會弱勢群體,尤其是那些農民工,即使國有煤礦的正式職工,也存在下崗的威脅、再就業的艱辛、扣發獎金福利的懲罰,這在客觀上造成礦工對煤礦的依賴關系,他們對于礦主不擇手段追求最大利潤的行為無可奈何,為了生存,他們不得不在極端惡劣的環境下堅持工作。
另外,工會形同虛設。面對頻發的礦難,礦工普遍缺乏維護自身權益的手段,而本該代表工人利益的工會,在礦工面臨死亡威脅時卻失聲了、缺位了。國有大礦況且如此,何況是私有小礦。這使得礦工在與礦主(煤礦生產中的強勢群體)的博弈中一直處于劣勢地位。雖然法律法規賦予了礦工抗爭的權力,如《煤礦安全規程》第5條和第46條規定,“從業人員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當工作地點出現險情時,有權立即停止作業,撤到安全地點”,但面臨停職停工威脅,無處主張權利且生活無著的礦工,明知下井工作有生命危險,也只好妥協。
二、構建我國煤炭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制度保障
1.提高素質準入門檻
業主和礦長是煤礦生產和經營決策者,是煤礦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其文化素質和專業知識掌握程度直接影響所屬礦山的安全技術水平,決定了其對煤礦安全生產的認識、指揮安全生產的能力和排除安全事故隱患的能力。因此,提高他們的文化素質和加強專業知識,是提高辦礦門檻的關鍵。對此,應把煤礦經營管理者取得安全資格證書作為煤礦企業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必要條件之一,并對經營者的學歷、資歷、經歷、信用度、忠誠度、經營績效等進行規范的認證評價。
2.提高新建煤礦門檻
國家發改委等七部委在《加快煤炭行業結構調整、應對產能過剩的指導意見》和《進一步做好煤礦整頓關閉工作的緊急通知》將新建煤礦規模提高至30萬噸/年以上,這是近年來國家首次對煤炭行業設置如此高的準入門檻。
3.嚴把煤礦安全生產準入關
應按照《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規定的“三十條”標準要求,依法實施許可。不僅硬件設施,特別是管理、人才素質、圖紙資料、規章制度等要達到標準,同時要實行安全保證金制度。要建立開辦煤礦時必須交納安全風險抵押金制度,以便事故發生后用于搶險救災和善后,而且礦井投產后每年按產量規模、安全狀況好壞予以補充,專款用于安全事務,對不具備基本安全生產條件的煤礦,必須無條件停產整頓,違者依法給予處罰或實施關閉。
4.關閉落后小煤礦
很多小煤窯開采年限極短,導致經營者的短視行為、暴富心理,不愿進行安全投資。基于安全生產、資源保護和環境治理的考慮,關閉落后小煤礦是煤炭產業政策的必然選擇,也是治理產能過剩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我國已依法取締無證開采,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嚴重越層越界開采的煤礦;淘汰落后生產能力,限期淘汰不符合產業政策、布局不合理、破壞資源、污染環境的煤礦;清理煤礦建設項目,清理糾正違規越權核準和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新建、改擴建煤礦項目。
總之,煤礦企業的安全、高效發展需要技術、政策以及管理和制度等方面的良好結合。煤礦企業應結合實際情況,積極采取一些適合本企業的對策,走一條可持續發展的道路。面對目前煤炭企業施行整合兼并的舉措,必須加強管理和技術層面上軟實力的“整合”,而不能僅僅進行資源儲備上的整合,這樣才能改變以往煤炭企業因只以經濟效益最大化為目標而導致散、亂、雜的不安全局面,真正實現煤炭企業經濟增長方式向集約型、節約型的轉變。另外,煤礦企業往往是一個區域經濟的支柱,煤礦企業發展方式的趨向不僅僅關系到企業自身的發展,在一定程度上也決定著區域經濟的發展方向。因此,煤炭企業要實現可持續發展,除了上面的幾點內容外,還應結合當地區域的長遠發展規劃,積極拓展發展平臺,改善和規劃煤礦企業在區域經濟發展中的地位。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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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郭厚,寧保全.淺談朔州煤炭經濟的可持續發展[J].科技情報開發與經濟,2005(24).
[3]肖章大,何曉潔.湖南煤炭工業發展現狀分析及對策研究[J].中國集體經濟,2009(30).
關鍵詞:垃圾通道;垃圾分類回收;可持續發展;廢物利用
2013年度湖南農業大學“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項目”:湖南農業大學創新性實驗計劃項目(編號:XCX13074)
中圖分類號:G647 文獻標識碼:A
原標題:淺析在可持續性發展背景下對高校垃圾通道的改進措施
收錄日期:2013年8月12日
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視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體廢物。
2007年全國城市人口3.4億,全國城市垃圾清運量約1.15億噸,并以每年9%左右的速度遞增。據統計,我國約2/3的城市已經處于垃圾的包圍之中。長沙也不例外,據相關報道,長沙日產垃圾量約為3,300噸,并且垃圾總量每年呈現8%~10%的遞增。并且隨著城市的快速發展和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城市生活垃圾以及各種工業垃圾也在不斷的增長,在這樣嚴峻的現實面前,垃圾的分類回收與處理也就顯得尤為重要了。垃圾只要按其組分的不同性質和特點,分別采取相應的處置措施,就是一種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再生資源。
高校對于城市而言猶如城中城,是人群的高度集聚地。在這人口過萬的小城中,生活垃圾的分類回收處理問題也是迫切需要解決的,特別是高樓的垃圾如何高效地回收與處理等問題也被諸多學者多忽視。針對于目前國內采用的垃圾通道所顯現出的諸多弊端,本文在實地調查的基礎上提出相關的改進措施。
一、傳統垃圾通道
(一)傳統垃圾通道的基本構造。傳統垃圾通道多為直井式,在每層設有一個垃圾傾倒口,傾倒口為高96.4cm,寬66.4cm,邊框6cm寬的單開式鐵門。通道的底端直接連接到地面,開口與每一層的垃圾傾倒口的設計一樣,底層鐵門的高和寬分別增加了20cm和25cm左右。
(二)對傳統垃圾通道相關信息的基本調查。由圖1可知,垃圾通道中垃圾的主要成分為廢紙、廢塑料、廢金屬、廢橡膠、廢玻璃、廢電池、果蔬皮等,這些垃圾中可回收的高達66.7%,而傳統垃圾通道沒有垃圾的分類以及回收設置,在我國創造和諧社會和可持續性發展的背景下,傳統通道的不可回收是不適應歷史發展潮流的。(圖1)
由圖2可知,在學生公寓中,對日常生活垃圾沒有分類的占到約1/3,而能夠做到分類回收的只有極少數,這說明學生在實際行動中對垃圾沒有明確的分類,也沒有較為強烈的垃圾分類和回收的意識。同時,通過現場調研及采訪學生得知,垃圾通道附近臭味很重,并經常會有垃圾遺漏出來,對居住在通道附近的學生來說苦不堪言。(圖2)
而在第二次全國環境保護教育工作會議之后,國家環保局、、國家教委聯合發出《全國環境教育宣傳行動綱要》,指出環境教育是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的基本手段之一,要面向21世紀。逐步完善中國的環境教育體系,進一步提高全民族的環保意識。大學生是社會群體的組成部分,他們不僅是青年中的優秀分子,是國家寶貴的人才資源,還是民族的興旺、祖國的未來,是當前和諧社會的建設者,更是將來和諧社會的創造者。但是,從目前的實際情況來看,中國大學生環境意識的總體水平與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要求尚有較大差距,在他們的思想上缺乏和諧與可持續發展的意識,行為上不懂得如何正確地運用促進環境和諧發展的知識和技術。
據統計,目前我國高校只有約10%的院校在非環境類專業開設了環境保護課程,且所開的課程總體上缺乏規范性和約束力,隨意性大。
從收集的各方面信息來看,傳統垃圾通道沒有做到較好的垃圾回收,對周圍的環境也造成了一定的影響,同時對于高校學生的環保意識沒有起到積極作用。
二、傳統垃圾通道的弊端
采用問卷調查法以及實際調查的方法,并對相關數據進行分析得出以下結論:
(一)每層垃圾傾倒口氣體泄漏。每層樓的垃圾傾倒口處異味重,其主要原因在于傾倒口沒有完全密封,垃圾通道的一定封閉性也使味道十分難聞,且垃圾通道沒有排氣孔亦或排氣扇的裝置,使污濁空氣在內無法排出而成為細菌的滋生地和溫床,同時若有些許垃圾滯留在門口,沒有及時處理則會導致腐壞而有氣味溢出。
(二)垃圾傾倒口設計不合理。傳統垃圾通道的傾倒口是左開門栓式的鐵門,一方面不方便丟垃圾,另一方面垃圾在傾倒時也會有有毒氣體的溢出;同時,傾倒口只是簡單的垃圾入口,沒有可回收垃圾與不可回收垃圾的區別,不利于可回收垃圾的回收利用。
(三)垃圾通道的基座處設計不合理。與每個樓層的垃圾傾倒口一樣,垃圾通道的基座設計只是簡單的單開式鐵門,直通式的通道使垃圾直接累積在底層,對于清理垃圾的清潔人員來說十分不便,若垃圾通道內有垃圾堆積,在打開鐵門時垃圾則會在重力作用下從鐵門處傾瀉而出,既不衛生也不便于清理。
三、針對傳統垃圾通道提出的改進方案
(一)垃圾通道排氣裝置的改進。在垃圾通道的頂端安裝排氣扇,設置一個排氣口,以利于垃圾產生廢氣的排出。現有垃圾通道沒有出氣孔,特別是在夏天,垃圾通道內溫度高,是蚊蠅的滋生地,極易產生沼氣、臭氣。如在垃圾通道頂部設有排氣孔,氣孔需高出房面1m以上,并在管道通風口設置擋雨帽,樣就可把垃圾通道里的氣體排出,還可起到通風的作用,降低通道里的溫度,避免產生沼氣,減輕臭氣。
(二)垃圾傾倒口的改進。垃圾傾倒口改為垃圾投入斗(即傾倒口的小門上端固定,門頁在重力作用下自然下垂,可前后推拉的呈斗狀的入口),并將通道隔離成兩個相鄰通道,在傾倒口表明可回收垃圾與不可回收垃圾的標志,即可回收垃圾從可回收垃圾的傾倒口進入并從相應的垃圾通道到達底端。
(三)垃圾通道尾基的改進。垃圾通道的尾基需要較大的調整,首先以通道的形式,讓垃圾在重力的作用下,從入口落下來;其次在垃圾通道的尾部放置一輛可滾動式垃圾車,讓垃圾可以直接落入垃圾車中,免去了將垃圾清理到垃圾車中的勞動;另外,在可滾動垃圾車的基礎上,在通道底端設置一個小平輸送帶,并采用多車更替的方式,省時省力地將垃圾收集到車內。
(四)垃圾車的替換。垃圾車采用日常小區中常見的可滾動式塑料垃圾車,可節約成本。
四、結束語
針對高校垃圾通道在使用過程中呈現出的諸多弊端,從可持續性發展這一角度,有必要對垃圾通道進行相應的合理改進,使其更具有可實用性,也更加人性化,以達到方便學生日常生活,提高學生環境保護和廢物利用的意識以及促進可持續性發展的目標。當然,以上改進措施僅僅是建議,也存在不足和需要不斷改進和完善,希望能有更多的研究投入,來不斷完善垃圾通道的構造,拓寬垃圾通道的運用領域,便捷人們的生活。
主要參考文獻:
[1]張英明,尚曉博,李開明等.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技術現狀與管理對策[J].生態環境學報,2011.20.2.
[2]徐文龍,盧英方.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與處理技術[M].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6.
關鍵詞:農業經濟;可持續發展;問題分析
作為一個農業大國,我國農業的發展與人民生活緊密相連,農業經濟的發展也直接影響著社會整體經濟的發展。當前,可持續是經濟發展的重要戰略,只有在保證農業經濟可持續發展的情況之下,才能夠有效推進社會整體經濟的可持續發展。但是在農業經濟可持續發展戰略實施的過程中,卻存在多方面的因素阻礙著農業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就應當對農業經濟可持續發展存在的問題進行詳細的分析,并且提出相應的解決措施,號召農民以及社會群眾一起行動,解決問題,保證農業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同時也推動者社會整體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一、農業經濟可持續發展存在的問題
(一)生態環境的污染
生態環境的污染是當前農業經濟可持續發展過程中存在的重要問題。有一部分人錯誤的認為:農業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只需要發展農業,而不需要注重環境的保護。這樣的想法是不正確的,農業經濟的可持續發展與生態環境息息相關,如果為了發展農業而肆意的破壞生態環境,那就只能夠獲取短期的農業經濟收益,而無法保證農業經濟的長遠發展,這樣根本不符合農業經濟可持續發展的發展戰略。從生態環境保護的角度來看,當前很多的社會群眾都擁有了生態環境保護的意識,但是在我國的一些偏遠地區,由于教育水平及農業技術發展的落后,他們并沒有那么強的生態環境保護意識。同時,偏遠地區的經濟水平也相對較低,他們為了能夠在較短的時間里面用農業來帶動經濟的發展,而忽略了生態環境的保護,水資源遭受嚴重污染,水土流失嚴重,土地荒漠化程度也逐年加重。而在較為惡劣的生態環境之下,農作物的種植、收益也會有所降低,這樣不僅不能有效的發展農業經濟,同時還會阻礙農業經濟的發展。
(二)發展模式的單一
農業發展模式單一也是當前農業經濟可持續發展過程中存在的重要問題。從我國農業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來看,大部分地區的農作物種植、收獲都還是采取人為操作的方式,這樣不僅會花費大量的時間、精力,同時工作效率也無法得到有效的提升。另一方面,在很多的農作物種植地區,農民們將農產品收獲之后并不會進行加工,發展模式就只是單一的種植、收獲,很少對農產品進行加工處理,也不會對農產品的剩余物料進行合理的利用,這就造成了一定的資源浪費。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就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農業經濟發展的競爭力,對于農業經濟的可持續發展非常不利。
(三)無科學技術的支撐
在農業經濟可持續發展過程中,科學技術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從我國農業經濟的實際發展情況來看,由于沒有先進的科學技術來作為支撐,使得我國農業經濟發展受到嚴重的限制。科技水平的提升,能夠有效提高人民的生活質量、學習效率,為人民生活帶來很多的便利。同時,以科學技術作為支撐也能夠有效保證農業經濟的可持續發展。但是當前的實際情況卻是,農業經濟發展缺少科學技術的支持與應用,很多地區的農業種植還是采取的傳統的耕作方式,農業產量受到限制,農業經濟水平則很難提升。
二、促進經濟可持續發展的措施
(一)重視環境的保護
生態環境的可持續發展是農業經濟的可持續發展的首要前提,必須重視對生態環境的保護。在不同的農業發展地區,應當結合其具體的生態環境及自然資源,進行合理的規劃,不能夠為了短時間內的發展而不顧環境的保護。同時,政府及相關部門也要做好生態環境保護的宣傳工作,培養農民的生態環境保護意識,讓他們自覺的加入到生態環境保護的行列當中。另外,從我國當前生態環境發展的情況來看,很多r業發展地區的生態環境都遭受了較為嚴重的破壞,在這樣的情況之下,相關部門應當出臺相關的環境治理措施,如污水的治理,建立垃圾中轉站,鼓勵當地居民對生活垃圾進行分開投放,嚴禁隨意亂投亂放;大小便嚴禁拋灑于湖泊中等。這樣才能夠有效降低對生態環境的破壞,保證生態環境的可持續發展,這樣才能夠有效促進農業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二)采取多元化農業經濟發展模式
發展模式單一是阻礙農業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因素,在這樣的情況之下,要解決這一問題,保證農業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就應當采取多元化的農業經濟發展模式。具體的措施,可以從以下兩方面著手:其一,要將農業生產過程中剩余的物料進行合理的應用,這樣不僅能夠有效節省資源,同時也能降低農業生產成本,從而獲取更多的農業收益;其二,農業生產的方式,除了簡單的種植、收獲,農民也可以與一些企業合作,進行農副產品的進一步加工,保證農產品的多元化,由此獲取農業收益,促進農業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三)結合科學技術,促進農業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科技是第一生產力”,所以,在農業經濟的發展過程中,應當注重結合科學技術,借鑒學習別國的經驗,開發利用適用于我國農業經濟發展的科學技術,并將其有效的利用到農業生產的各個階段,做到科技生產,這樣才能有效促進農業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關鍵詞】 營林生產 林業生態 可持續發展
營林生產可持續發展與林業生態可持續發展之間有著相互影響、相互制約的密不可分關系,在當前全球對生態環境保護日益重視的情況下,如何協調好二者的關系,既保證營林生產在可持續發展方式下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又保證林業生態實現可持續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1. 營林生產可持續發展與林業生態可持續發展的關系
1.1可持續發展的含義
可持續發展主要包括三層含義,即經濟可持續發展、生態可持續發展以及社會可持續發展,具體包括:(1)經濟能力。包括資源、能源、資金以及信息使用率、人均收入、效益與增長率以及資本的可替代性和資源的儲量等。(2)生態支持力。包括生態還原力、生態的自我調節能力,以及環境資源的承載能力等。(3)社會合力。包括人口總量、人類素質、生活方式、文化道德、體制建設以及社會的穩定性等。實現營林生產和林業生態的可持續發展,也應通過協調好各方面的關系,來促進二者真正的長遠發展。
1.2營林生產可持續發展與林業生態可持續發展的關系
總體而言,營林生產可持續發展與林業生態可持續發展之間存在一種相輔相成,相互制約又互為矛盾的辯證關系。一方面,營林生產可持續發展需要林業生態的可持續發展。營林生產作為一種以獲取經濟收益為直接目的的生產活動,必然需要建立在林業生態呈現良好態勢的基礎上。如果林業生態實現可持續發展,則能持久穩定保證營林生產的經濟效益以及社會效益,對于營林生產的長遠發展具有積極意義。另一方面,林業生態的可持續發展又離不開良好持續的營林生產工作。只用營林工作做到位,并能根據時展情況,通過不斷擴大規模,提高生產效率等方式實現了較穩定持續的生產,林業生態才有可能實現可持續發展。如果營林生產一味追求經濟利益回報,而不能以一種長遠的發展眼光,從提高營林生產水平上著眼,則不僅營林生產無法實現長遠發展,不能得到較長久穩定的經濟收益,且將嚴重制約林業生態的可持續發展步伐。由此可見,只有營林生產通過科學有效措施,實現了可持續發展,才能同步保證林業生態的可持續發展;而林業生態實現了可持續發展,又能不斷促進營林生產獲取更高的經濟和社會回報。兩者只有相互實現了良性互動循環,才能從根本意義上均獲得可持續發展。
2. 營林生產與林業生態實現可持續發展的措施
2.1優化林業產品結構,調整林業經濟結構
林業生態要想實現可持續發展,必須充分借助當前經濟快速發展的有利契機,不斷轉變和更新觀念,優化營林生產的產品結構,并在經濟、生態以及社會三方面利益相協調的基礎上,從整體上對林業的經濟結構進行調整,不斷優化。首先,在營林生產的種植方面,應不斷優化林木品種,通過深入的市場調研,以及借助國外林業生產方面的先進經驗,引進容易培植,成活率較高,且具有較高經濟價值,并對森林綠化具有優勢作用的林木品種,不僅保證營林生產自身的經濟和社會效益,且對林業生態的可持續發展產生深遠意義。其次,在營林生產的市場環節,應加大林木產品的開發力度,盡量實現產品的深加工,避免讓林木直接以低層次原料的方式進入市場。比如,當前包括日本等國家都從我國進口的一次性衛生筷,經過簡單加工便進入市場,極大浪費了林業資源,也不利于環境保護,在今后的發展中應盡量減少這種產品生產方式。再次,在營林生產的附加值開掘方面,應加快林業綠化并同步促進林業旅游業發展的步伐,通過林木品種的優化配置,并加之花卉園藝的同步培育,開發營林生產的旅游市場,既能對環境美化和保護產生積極意義,又能通過陶冶人的情操產生積極的社會意義,同時,還能獲取可觀的經濟收益,可謂“一箭三雕”,恰如其分地照應了林業可持續發展對于生態、社會和經濟效益三者關系的協調要求。
2.2加大林木產品科技含量,加快實現可持續發展步伐
21世紀的營林生產以及林業生態可持續發展需要不斷增加科技投入,唯如此,才能實現科學發展,而科學的發展模式才會可持續。應加大營林生產的資金投入,一方面,加快有關營林生產科技理論的研究步伐,以更好地指導營林生產,促使營林生產逐漸邁向更高的層次,提高科技含量,實現科學發展。另一方面,引進一些借助高科技培育出的林木產品,并聘請相關的技術專家,加強對營林生產的具體指導,保證營林生產沿著一條良性健康的軌道實現長遠發展。營林生產中的科技含量增加了,才能通過不斷培育出更具有經濟價值以及社會和生態效益的產品,來不斷促進林業生態的可持續發展。
2.3完善林業法律制度,健全林業生態評價機制
首先,在法律法規建設方面,我國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及其實施條例中,體現了實現林業生態可持續發展的戰略思想,但整體而言,一則沒有其他相關的具體到林業生態可持續發展的法律法規;再則我國現行的林業法律在完整性上還存在一定疏漏,一方面沒有將林業生態保護放到一定的高度加強重視,另一方面,在法律責任以及履行程序等方面還存在含糊之處,對于違背林業生態發展規律,亂砍濫伐林木或者僅為獲取眼前經濟利益,而違反林業生態可持續發展思路的行為,還缺乏較完善的法律法規予以制約和規范。其次,還缺乏科學的林業生態評價機制,對如何通過正確審視營林生產可持續發展和林業生態可持續發展的關系,檢驗營林生產是否站到一定高度,從大局出發進行生產規劃,實現了其與林業生態雙方的可持續發展,還缺乏健全的評價機制。由此,也就無法正確衡定營林生產與林業生態通過良好的關系協調均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基點和方式,也就無法對二者的可持續發展起到一定推動作用。
結語:
營林生產可持續發展與林業生態可持續發展具有十分密切的關系,協調好二者關系,可以保證雙方均沿著健康良性的軌道實現可持續發展。當前,應通過優化林業產品結構,調整林業經濟結構,加大林木產品科技含量,以及完善林業法律制度,健全林業生態評價機制等措施,促進二者相互協調發展,并不斷實現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1] 王守成.營林生產與林業生態如何實現可持續發展芻議[J].才智,20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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