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01-20 16:36:51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法律服務種類,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關鍵詞】分類集成;準確率;旅游信息推薦
引言
隨著旅游資源不斷豐富,人們對于旅游信息和旅游服務的需求日益增加。游客面對海量的旅游信息,在選擇旅游資源的時候常常存在很大的盲目性和隨意性。同時,旅游機構為了增加競爭力和經營業績,也迫切需要提高旅游服務質量。近年來,隨著國內旅游行業的迅速發展,數據挖掘技術已經應用到旅游信息服務領域,各類旅游服務和旅游信息推薦系統應運而生。文獻[4]中為輔助旅游機構向游客推薦旅游目的地,設計了一種旅游信息智能推薦系統(TIRS)。文獻[5]中根據旅游服務信息的特點,提出了一種綜合信息檢索、聯機分析處理和數據挖掘等多種技術的旅游智能推薦(TSIR)系統;對于貴州省這類旅游資源豐富、少數民族聚居的地域,旅游產業在經濟發展中占據了舉足輕重的地位。在旅游信息服務平臺中引入高性能的分類集成算法,實現根據游客的特征和偏好進行個性化的旅游信息推薦,充分滿足游客的個性化需求。研究分類集成算法在旅游信息服務平臺中的應用,對于提高省內旅游行業的軟環境服務水平,加快旅游信息化建設,實現由傳統旅游業向現代旅游業的躍升,都有著重要的意義。
圖1 生成旅游信息推薦模型的流程圖
1.旅游信息推薦過程
為游客推薦旅游信息可以視為一個分類問題。旅游機構會根據當地的旅游資源推出相應的旅游項目、旅游景區和旅游產品,同時也會保存以往大量游客的個人基本信息及其選擇的旅游信息的歷史記錄。將這些原始數據進行預處理之后入庫,通過特征選擇算法篩選出對于推薦旅游信息起作用并且適合分類算法的屬性構成數據集。將需要推薦的旅游信息作為訓練樣本的目標屬性,樣本的其余屬性則視為影響目標屬性確定的決策屬性,然后在訓練集上使用分類算法或分類集成算法生成分類模型。檢測分類模型,如果該模型達到分類準確率的要求就將其入庫。使用分類集成算法訓練得到旅游信息推薦模型的過程如圖1所示。
適用于分類算法或分類集成算法的旅游信息有很多種,如旅游項目、旅游景區(點)、旅行社、旅游產品等,這些數據通過屬性篩選以后都可以進行智能推薦。
2.分類集成算法的描述
流行的分類集成算法有很多,本文選擇了一種適用于旅游信息推薦的分類集成算法――Adaboost.M1。該算法的基本思想是:首先賦予所有訓練樣本相同的權值,然后應用C4.5決策樹算法在數據集上生成一個分類器。根據該分類器的分類結果對每個樣本重新加權。調整樣本的權重,增加錯誤分類樣本的權重,同時減少正確分類樣本的權重。于是得到一組權重較低的“容易對付”的樣本和另一組權重較高的“難以對付”的樣本。在后繼的迭代中分類器重點處理那些難以對付的樣本,使其能實現正確分類。最后,依據新分類器的分類結果調整樣本的權重。在每次迭代之后,權重反映了當前構建的分類器對樣本錯誤分類的難易程度。通過對每個樣本分類難度的估計,從而得到一組互補型的專家,并采用加權投票的方法來預測新樣本的類別。
Adaboost.M1算法的過程描述如下。
生成模型
begin
(1)每個訓練樣本的權重均賦予相同的值。
(2)for i=1,2,…,t do
1將C4.5算法應用于加權的訓練集上得到并保存結果模型。
2計算模型在加權訓練集上的誤差e。
3if (e==0)||(e>=0.5) then exitendif
4for j=1,2,…,n do
if 模型將樣本正確分類 then
將樣本權重乘以e/(1-e)
endif
5對每一個樣本的權重進行正常化處理。
end for
end for
end
分類
begin
(1)每個類的權重均賦為0。
(2)for i=1,2,…,t do
給模型所預測的類賦予權重:。
end for
(3)返回權重最高的類。
end
3.算法性能驗證
從數據庫表trainingdata_1中選取5000個樣本,每個樣本包含18個屬性。分別按20%、40%、60%和80%四種比率劃分訓練集,組成訓練集1、訓練集2、訓練集3和訓練集4。為了比較AdaBoost.M1算法與幾種流行的分類算法的分類預測能力,本文對4種分類算法分別在4個訓練集中生成的分類模型進行測試,對比結果如圖2所示。
根據圖2可得:(1)AdaBoost.M1算法在4個訓練集生成的分類模型中均得到了最高的分類準確率,并且隨著訓練數據比例的增大,算法的正確率呈上升趨勢。說明針對旅游數據而言,AdaBoost.1算法具有比其他3種分類算法更好的分類效果。(2)隨著訓練集樣本數目的不斷增加,AdaBoost.M1算法生成的分類模型的準確率變化范圍最小,說明該算法得到的分類模型受訓練集劃分比例的影響最小,算法的穩定性好。實驗結果說明,分類集成算法AdaBoost.M1在旅游信息分類中能夠取得較高的準確率,得到更好的分類效果。
圖2 4種分類算法的準確率對比
4.算法應用
4.1 系統結構
旅游信息智能服務平臺的結構如圖3所示。該平臺由三個邏輯層次構成,分別是數據層、業務邏輯層和應用層。平臺采用三層模式結構,后臺使用SQL SERVER 2008數據庫用以存儲需要進行挖掘的數據,在tomcat 5.0服務器上進行相應的挖掘以及模型的生成,在客戶機上訪問相應的WEB頁面即可運行旅游信息智能服務平臺的客戶端。
旅游信息智能服務平臺主要實現以下功能:(1)界面功能:平臺面向的用戶分為游客、旅行社、酒店和景區4類,能夠完成用戶基本信息的錄入和維護,可以設置各種提示窗口和提示信息。如果游客需要使用平臺的智能推薦功能,則需要進行用戶注冊,登陸之后才能為其推薦旅游信息。(2)后臺管理:將數據庫中的數據轉換成適合各種學習算法構造模型所需的數據形式,因此需要一個轉化的過程。在用戶界面上顯示的是用戶能夠理解的數據表示形式,比如交通類別分為飛機、火車、汽車、自駕和其他5種類別。為方便存儲,在數據庫中用TrafficCategory字段表示交通類別屬性,其值分別為1、2、3、4、5。(3)旅游信息智能推薦:利用推薦算法得到的分類模型為游客推薦旅游項目、旅游景區(點)、旅游產品等信息,并將推薦結果通過用戶界面返回給游客。
圖3 旅游信息智能服務平臺結構圖
表1 旅游項目推薦的樣本字段描述
字段名 類型 長度 離散處理后的值
Tsex Varchar 10 1=男,2=女
Teducation Varchar 10 1=大學本科以上(含大學本科),2=大專,
3=中專及高中,4=高中以下
Tage Varchar 2 1=60歲以上,2=40-60歲,
3=23-39歲,4=23歲以下
Tvocation Varchar 4 1=公務員及企事業管理人員,
2=文教科技人員,3=服務銷售商貿人員,
4=工人和農民,5=學生
Tpermon
-income Varchar 10 1=大于3000元,2=1500到3000元,
3=500到1499元,4=小于500
Tpermon
-expense Varchar 10 1=大于3000元,2=1500到3000元,
3=500到1499元,4=小于500
Ttravel
-days Varchar 10 1=大于7天,2=3-7天,3=小于3天
Ttravel
-time Varchar 10 1=寒暑假,2=十一黃金周,3=其他節假日,
4=淡季,5=無所謂
Tconcern
-what Varchar 10 1=酒店,2=餐飲,3=交通,4=娛樂,5=購物,
6=導游服務,7=景區服務
Tpurpose Varchar 20 1=旅游觀光,2=休閑度假,3=探親訪友,4=商務,
5=會議,6=文化體育科技交流,7=宗教朝拜,
8=其他
Tway Varchar 30 1=旅行社組織,2=單位組織,3=個人旅行
TrafficCategory Varchar 20 1=飛機,2=火車,3=汽車,4=自己開車,5=其他
HotelGrade Varchar 10 1=3星級以下,2=3星級,4=4星級,5=5星級
RepastGrade Varchar 10 1=3星級以下,2=3星級,4=4星級,5=5星級
ScenicZone
Category Varchar 10 1=自然景觀,2=人文景觀,3=現代旅游景區,
4=遺產景區,5=紅色景區
ScenicZone
Grade Varchar 10 1=3A以下,2=3A,3=4A,4=5A
Tcost Varchar 10 1=大于3000元,2=2000-3000元,
3=1000-1999元,4=500-999元,
5=小于500元
Tpid Varchar 20 1=安順黃果樹-天星橋-陡坡塘瀑布-龍宮一日游,2=黔南珍珠景點二日游,3=黔西南馬嶺河二日游,4=荔波小七孔梅園二日游,5=黔東南杉木河漂流二日游,6=黔東南西江劍河二日游,……
智能推薦功能模塊是旅游信息智能服務平臺的核心功能模塊。在該模塊中,使用分類器動態集成算法AdaBoost.M1得到旅游信息推薦模型,使用模型實現為計劃出行的游客推薦旅游信息。
4.2 數據整理
應用中使用的原始數據來自于貴州省旅游局提供的相關旅游數據和《貴州省游客旅游信息問卷調查》,大致可分為4個部分:(1)貴州省的旅游景區信息:包括景區名稱、門票價格、開放月份、景區類別、景區等級、所在地區等;(2)貴州省的旅行社信息:包括旅游社名稱、所在地區、提供的省內旅游項目等;(3)貴州省的酒店信息,包括酒店名稱、所在地區、酒店等級、提供的各類房間的每日價格等;(4)游客的個人信息和旅游信息,這部分信息主要從《貴州省游客旅游信息問卷調查》中獲取。游客的旅游信息包含貴州省內的旅游記錄和省外的旅游記錄,包括游客的個人資料,如姓名、性別、年齡、學歷、職業、家庭人均月收入、家庭人均月支出、通常選擇的出游天數、通常選擇何時去旅游、是否在外過夜等,以及游客以往的旅游歷史記錄,包括當次旅游的旅游項目、旅游景區、旅游的目的、出游方式、交通類別、入住的酒店等級、游覽的景區等級、花費情況等。對上述數據進行特征屬性抽取,獲得應用所需的數據集。以上信息轉換為數據庫中的78個字段,共有15000條記錄,作為分類集成算法在旅游信息智能推薦中的數據集。
分類算法主要針對離散型的數據,因此需要對數據集的屬性值進行離散處理。本文以推薦旅游項目為例說明如何應用分類集成算法實現旅游信息推薦,文中僅給出旅游項目智能推薦所需樣本屬性對應字段的描述如表1所示。
4.3 應用實例
將AdaBoost.M1算法生成的分類模型應用到旅游信息智能推薦平臺的原型系統中,本節給出一個旅游項目智能推薦的實例對算法的應用進行說明。
游客在貴州省旅游信息服務平臺上選擇使用旅游項目推薦,需要根據提示在下拉列表中選擇對應的個人基本信息和旅游偏好,點擊“旅游項目推薦”按鈕。游客的錄入信息如圖4所示。
本實例中,系統為該游客推薦的旅游項目是荔波小七孔梅園二日游。如圖5所示,完成旅游項目推薦之后,游客可以點擊查看旅游項目的簡介,以了解該旅游項目的基本情況。
5.結束語
本文將一種流行的分類集成算法Adaboost.M1引入到旅游信息智能服務平臺的智能推薦模塊中,把為游客提供旅游信息推薦服務轉換成分類問題。使用貴州省旅游局提供的相關旅游數據作為原始數據,篩選、整理入庫后,即可作為生成和測試推薦模型的數據集。
通過實驗驗證和應用實例可知,在旅游信息智能服務平臺中使用高性能的分類器集成算法Adaboost.M1能夠快速、有效地根據游客的個性特征為其推薦滿足需求的、個性化的旅游信息。通過這種方式,能夠提高游客對旅游公司的認可度,從而增加企業的競爭力和經營業績,提高省內旅游行業的服務水平,加快旅游信息化建設。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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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不正當競爭 律師 原因 表現形式 防范措施
1律師行業的不正當競爭行為產生的原因
(1)案源不足。目前,法律服務市場混亂,無論是“有證”或“無證”的機構都競相爭案源。從本部門,本地方的局部利益出發,搞行業壟斷,律師案源得不到保障;從法律經濟學角度分析,即法律服務需求小于法律服務供給。
(2)利益驅動。律師為了完成任務、保全工資與實現效益提成,也不得不各自為戰,廣拉關系多方走動,用支付回扣這一常見的手段來籠絡有關人員。
(3)財務制度不嚴。在實踐中,律師事務所財務管理不嚴格,給不正當競爭大開方便之門。
(4)管理弱化。由于我國律師行業管理存在著機構空缺、人員不足、財力不到位等一系列問題。從而導致在管理方式上只注重主導性工作,疏于法律服務市場的管理;在管理力度上,只注重管理工作的一般布置,疏于檢查、監督;在管理行為上,只注重表面上的被動工作,疏于主動的工作。
2律師行業不正當競爭的表現形式
2.1使用虛假手段
包括以假亂真的混淆行為,即采用假冒手法,造成公眾對律師的混淆;迷人眼目的誤導行為,即通過錯誤的引導,使公眾對其從事的服務產生錯誤的理解;引人誤解的行為,有的服務單位將自身只有幾個人的單位稱作是大型所或綜合所,把聘用的兼職或名譽人員也稱為是本單位從業人員,宣稱擔任某某政府法律顧問,宣稱某某學者、教授是本單位顧問,以暗示該律師事務所在同行中的地位;有的宣稱自已與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或其他執法機關有某種特殊的關系;有的利用各種形式炫耀自已,聲稱能包贏官司。
還包括虛假宣傳。有的律師通過虛假的名片和虛假的言行進行宣傳;有的律師在名片上任意擴大自己的頭銜,聲稱具備某方面知識特長,擔任某要人法律顧問等等,以此宣傳、擴大自己的身份和地位。
還包括有償新聞。一些新聞單位、記者拿了人家的錢,昧著良心寫文章,對一些律師大吹大擂,為不正當競爭鳴鑼開道。
還包括捕風捉影的詆毀行為,即捏造、散布虛假事實,損害競爭對手的信譽、聲譽,以抬高自己,貶低對手,模糊被服務者的視線。誤導與詆毀不同,誤導者炫耀自己,并不直接貶低具體的競爭對手;詆毀是捏造、散布虛假事實,直接貶低具體的競爭對手。通過詆毀行為貶低他人的信譽,必定使他人的信譽受到損害,從而給他人造成利益損害。律師通過貶低他人信譽的方式打擊競爭對手,必然損害正常的競爭秩序。
2.2使用賄賂手段
主要指投桃報李的賄賂行為,即律師為了排擠競爭對手,通過秘密收買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雇員或人的方式,以金錢、物品或其他不當利益為誘餌來招攬業務,獲取優于其競爭對手的競爭優勢。如有的律師以回扣、傭金、介紹費或者饋贈金錢、實物的形式發展顧問單位、吸引案源,甚至競相提高回扣標準。這種行為不是依靠服務質量、收費合理之類的客觀條件去吸引當事人,而是依靠賄賂引誘當事人,必然違背競爭原則,扭曲市場關系,損害其他律師的合法權益,既構成不正當競爭,也是司法腐敗現象產生和蔓延的原因之一。
2.3使用壟斷手段
“壟斷”一詞我國古已有之,本意指高而不相連屬的土墩,后來逐漸引申為把持和獨占。律師行業的壟斷,主要是指借助國家機關或管理部門的權力,或兼有其他身份的影響,或通過與國家機關、管理部門聯合設立某種機構對該地區、部門的某種法律事務進行壟斷和專項。
2.4使用其他手段
包括競相削價的“傾銷”行為,即為了招攬業務,律師之間競相以低于收費標準較大幅度的數額來引誘當事人。這樣,就必然存在以排擠競爭對手為目的,以低于成本價格或者特別低的盈利幅度來銷售商品──法律服務為手段的傾銷行為。如以競相壓低收費的辦法來爭奪顧問單位,爭奪案件來源。
還包括順手牽羊的“搭售”行為,即利用自己的某種優勢地位或被服務者有求于自己的心理,在從事法律服務時,違背被服務者的意愿強行從事其他法律服務或要求對方接受其他不合理的條件。
還包括誘以重利的“招募”行為,即為了吸引人員擴大業務,采取不正當手段,競相提高報酬標準。
3如何防范律師行業不正當競爭行為
3.1明確法律服務主體
目前參與法律服務市場競爭的主體繁雜,除律師外還有其他許多合法和不合法的服務主體。明確服務主體,是保證律師行業及至整個法律服務市場公平競爭的基本條件。當前,服務主體可以分為三種類型:一是具有合法服務資格的主體,主要是取得執業資格的律師事務所等服務單位和領取了執業證的律師等法律服務者。二是領有其他行政機關違法頒發的證件的服務單位和服務者,如未經司法行政機關批準由民政、工商行政機關頒發的離退休法官協會、法律咨詢公司等從事有償法律服務的單位和人員。三是沒有執業證而從事法律服務活動的無照服務單位和服務者,主要有可以辦理執業證件,但從來沒有辦理執業證件的無照服務單位和服務者;或者不能辦理執業證但從事法律服務的服務者;或者曾經領取過執業證件但在執業證件已失效、過期或者吊銷后仍從事法律服務的服務單位和服務者。
在上述三種類型中,只有第一種類型,才可以明確為服務主體,而第二、三種類型,屬于應當取締之類,不能成為法律服務主體。
3.2完善服務市場體系
法律服務市場體系是一個復雜的系統,但因管理不規范,該放的放不開,該管的管不住,處于軟弱無力的狀態,有些地方甚至出現一定程度的混亂。同時,各行政職能部門受利益驅動,紛紛利用手中的行政權管轄服務主體。這些問題應當加以解決,要真正做到:(1)規范和區分律師與其他服務者的業務范圍,有力制止違法執業行為;(2)將已經被行政壁壘肢解了的法律服務市場統一監管。(3)將眾多位于司法行政機關管理之下的內設機構合并為一處,力爭建立一個公平公正、統一有序的法律服務市場體系。
3.3健全服務市場法規
關鍵詞:法律服務;市場;主體
目前,世界諸多發達國家都已經建立起完整、有序的法律服務市場,普遍認同律師是法律服務市場的核心主體。在我國,法律服務市場起步晚、發展快。清末,我國才有了真正意義上的律師,直至上個世紀80年代中期我國法律服務市場的才初步形成。經過三十年的發展,我國服務市場取得了巨大的進展,但仍不完善,存在著許多弊病和不足,其中最為突出的有兩點:一是法律服務市場主體混亂;二是法律服務市場不正當競爭激烈。其中法律服務市場的不正當競爭還有大部分原因是主體混亂造成的。諸多學者都認同我國法律服務市場主體混亂,應該整頓和規范,但對于我國法律服務市場的主體很少進行明確細致的分析和探討。本文擬詳細研究我國法律服務市場主體的種類及其合法性,以對構建健康有序的法律服務市場盡綿薄之力。
一、法律服務與法律服務市場主體的概述
法律服務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法律服務是指法律執業人員向當事人提供的一切有償法律幫助活動的總稱,包括訴訟的辯護與以及非訴訟、法律顧問、提供公證等法律活動。狹義的法律服務是指律師向當事人提供的有償法律幫助活動的總稱。法律服務具備一般商業服務的特征,即有償性和競爭性;還有其不同于其他一般商業服務的特殊性,即專業性和公益性。法律服務有償性和競爭性的特征表明法律服務的市場屬性,受市場機制約束,按市場規律運行;法律服務的專業性和公益性又表明了自身的特殊性,法律服務活動不能完全受市場規律支配,離不開國家的適度干預。
市場是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所有的交換關系都可稱之為市場,市場就是各種交易關系的總和。法律服務市場就是指法律服務的提供者與接受者所形成的交易關系。若從狹義理解法律服務,那么法律服務市場主體即指律師;若從廣義理解法律服務,那么法律服務市場主體就指提供法律服務的法律人。在我國,沒有實行律師壟斷制度,所以是指法律人,在這個群體中,諸侯割據,各顯神通,著實混亂無序。
二、法律服務市場主體的類型
一些學者對我國法律服務市場主體進行了羅列,認為我國法律服務市場有七大類共17個法律服務主體從事法律服務活動。具體而言,有專職律師、實習律師和律師助理人員、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在專利事務所、商標事務所等專業事務所執業的人員、企業法律顧問、公民、“黑律師”等。通過上述羅列,可以詳細了解我國法律服務市場存在著的主體,但需要反思的是這些主體是否均是法律服務市場的適格主體,筆者認為,這是值得商榷和有必要探討的。
三、法律服務市場主體的適格性分析
根據我國的國情,我國無法實行律師壟斷制度,但亦不能放任法律服務市場主體雜亂無序。法律服務市場其法律屬性和市場性相統一,必然有其準入條件,不適合對所有自然人開放。一是因為提供法律服務需要相對較高專業的技能;二是要求一定的市場準入條件更能保證當事人獲得優質法律服務,也能保證我國司法活動有序進行;三是有利于訴訟風險的承擔。
1、律師。根據我國《律師法》第2條之規定,所謂律師是指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接受委托或者指定,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執業人員。該條規定直接確認了律師的法律服務市場主體地位,這在各國也是通行的。
2、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基層法律服務所管理辦法》第3條確認了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是面向基層的市場主體。這類主體是我國特殊的國情背景下發展起來的,而今仍然發揮著一定的作用,就目前而言,完全取締是不現實的,所以在一段時間內,其市場主體地位仍然需要認可和保留。
3、公民。三大訴訟法和《仲裁法》均規定了公民參與訴訟的情形。但此類公民一般是指當事人的近親屬,社會團體推薦的人等進行的無償。所以筆者認為公民中的“公民”不是法律服務市場主體,因為其沒有具備法律服務的有償性,不參與市場競爭,只是國家相關法律確認的允許其參與訴訟的一個特例。實踐中,有人利用此規定進行有償的法律服務,這是應該被禁止的。
4、“黑律師”。一些沒有律師執業資格的普通公民或者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冒充律師名義訴訟業務。這種行為嚴重擾亂法律服務市場秩序,屬于違法行為,所以,“黑律師”當然不是法律服務市場適格主體,應該被禁止。
5、公證員。依據我國對法律服務市場定義的界定,公證員提供的公證服務亦屬于法律服務,而且公證處已經逐漸市場化,是法律服務市場的適格主體。但當其參與訴訟等業務時,就超越了其職業范圍,對律師構成了不正當競爭。
6、企業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這兩者雖然工作性質不同,但有一點是相通的,都是為雇主服務。企業法律顧問分兩種,一是外部聘請的律師,這類當然是市場主體,前面已論述過;二是企業內部聘請的人員,這類人員需要通過一定的考試,為所在公司提供法律服務,筆者認為該類人員不參與市場份額的競爭,不屬于法律服務市場主體。對公職律師也是一樣,公職律師為其雇主即政府提供法律服務,同樣不參與市場競爭,也不是法律服務市場主體。
7、專利和商標人。我國《專利條例》和《商標管理辦法》規定了從事專利和商標需要特定的任職資格,否定了一般律師直接從事該項業務的資格,且不論這項規定的合理性,從目前的規定而言,專利人和商標人是適格的法律服務市場主體。
綜上所述,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專利人和商標人,公證員提供公證服務時是我國法律服務市場的適格主體。而公民、“黑律師”、企業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不是適格的法律服務市場主體。當我們討論規范我國法律服務市場主體時,就不必糾結紛繁復雜的各種主體,認清實質,嚴厲禁止不適格的人員進入法律服務市場,這樣距離我國法律服務市場的規范有序又進了一步。(作者單位:西南科技大學法學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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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的注冊會計師行業已有100多年,在傳統業務方面已建立了一套完備的制度體系。隨著全球一體化的加快,一些新領域的業務發展迅猛,其中法律服務業務占有很大比重,如普華水道國際會計公司在西班牙成立了律師事務所,并與當地兩家領先的律師事務所合并,正在籌劃建設全球法律服務,計劃5年內建立擁有10億美元、3000名律師的全球第五大律師事務所。我國注冊會計師行業的恢復只有20年歷史,截止1998年全國共604家會計師事務所,很多事務所規模小,其他專業人才缺乏,普遍沒有系統開展法律服務業務,我國不久將加入世貿組織,正在起動中西部大開發,改革開放將進一步深化,我國必將成為一個法制健全的國家,會計師事務所發展法律服務業務是很有前景的。
一、會計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業務的性質及特點
1、專業性和綜合性。受國家對跨行業經營的限制,會計師事務所開展的法律服務業務,很大程度上被局限于自身專業范圍內。綜合性與專業性并不矛盾,專業性指會計師事務所主要是針對自身專業方面的開展法律服務業務;但具體到每一個問題的解決,又要求注冊會計師綜合運用相關法律及方法。
專業性表現為:一是結合傳統業務,對的經營管理及內部管理制度的合法性進行評價。二是開展自己專業方面的法律咨詢服務或培訓。三是結合專業和實踐,通過深入了解企業的實際,為企業設計合法的內部管理制度。綜合性表現為:一是注冊會計師必須綜合相關的法律對問題進行,提出整改方案。二是按整改方案并結合客戶實際情況,進行綜合整改。
2、技術性和可操作性。注冊會計師資格取得,必須經過嚴格的和具備一定時間的專業實踐工作經驗,這就是因為注冊會計師業務具有較強的技術性,法律業務也如此。客戶要求會計師事務所提供的法律服務業務具有現實性和可操作性。
技術性表現為:一是要求注冊會計師及相關工作人員掌握注冊會計師傳統業務的技術。二是要求其精通相關法律,并能熟練運用。可操作性表現為:一是會計師事務所開展法律服務,其工作人員容易操作。二是客戶采納了會計師事務所的建議后,能很自如地進行整改和執行。
3、咨詢性和服務性。會計師事務所的法律服務業務很多是咨詢服務業務,具體表現在以下幾方面:(1)會計師事務所接受委托,開展專門的法律咨詢和服務業務。(2)客戶在日常經營管理中遇到法律方面的問題時,常常向會計師事務所咨詢。(3)會計師事務所為客戶經辦業務時,常常出于為客戶服務的目的而指出其違法行為。(4)會計師事務所的法律服務還能發展到為公共事業服務。如日本注冊會計師擔任各省、廳的審計委員會、地方公共團體的審計委員會等。我國政府應借鑒日本的經驗,會計師事務所作為中立的組織,為國家的立法提出建議,在執法和司法中提供法律服務;政府可大膽利用注冊會計師參與某些政府審計,如國務院稽查特派員及其他專項審計,或接受法律方面的咨詢。
4、強制性和自愿性。強制性表現為:會計師事務所開展如審計、評估等業務時,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并在報告中對其合法性發表意見。自愿性表現為:一是會計師事務所是社會專業組織,出于職業道德以及為與客戶保持長期業務關系等原因,自愿利用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識為客戶服務。二是客戶在某些專項法律咨詢業務中具有委托的自愿性,會計師事務所具有接受委托的自愿性。
5、效益性和社會性。效益性表現為:一是會計師事務所在接受專項法律服務委托時,要衡量其風險、業務量和效益。二是會計師事務所開展一般業務時,額外進行的法律服務,要考慮時間性和效益性。社會性表現為:會計師事務所為樹立良好形象,常參與社會的一些法律援助活動,這表現出一定的社會性。
二、會計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業務范圍的界定和發展方向的定位
從廣義上看,會計師事務所法律服務分為綜合法律服務和專項法律服務。從狹義上看,會計師事務所的法律服務就是專項法律服務。要界定清楚其法律服務業務的范圍和發展方向定位,應處理好法律服務業務與其他業務的關系,并要認清與其他方面的關系。
1、會計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業務是其咨詢服務業務的一個重要方面。會計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業務是隨著其咨詢服務業務的發展而發展的。從五大國際會計公司看,其法律服務業務迅速增長是由其咨詢服務業務帶動的。如德勤會計公司1998財政年度業務收入90億美元,其中,咨詢收入達32.4億美元。隨著咨詢業的發展,德勤也開始大舉進軍律師業。會計師事務所咨詢服務業務包括:管理咨詢服務、稅務咨詢服務、人力資源咨詢服務、法律業務咨詢服務等。會計師事務所要發展法律服務業務,必須發展全面的咨詢服務業務,這樣才能培養出開展法律服務業務知識的人才,并能獲得開展法律服務業務的實踐信息。另一方面,開展法律服務業務也促使其咨詢服務業務的發展。
2、發展法律服務業務應結合會計師事務所規模定位。幾乎所有的會計師事務所都可以開展法律服務業務,但具體開展何種類型的法律服務業務應分析各會計師事務所的人才結構、資產規模等實際情況。一般情況下,小所只能開展一些日常小型法律服務業務或結合其他業務開展綜合性的法律服務;大所聚集了各種類型人才,既可以開展小所進行的業務,也能開展諸如經濟案件證據鑒定,內部管理制度建設的法律咨詢服務,上市公司經營戰略、改造戰略等法律咨詢服務,接受政府委托的一些大型法律服務活動等。當然,這種劃分只是相對的,有時小所也有知識全面的人才或聘請社會專業人士參與。
3、師事務所服務業務應分階段進行。從全國,我國注冊會計師行業還處于發展階段,其法律服務業務僅處于起步階段,但我們應以高起點發展,并規劃好各階段的發展藍圖,實現高起點、分階段發展。從各個會計師事務所的具體情況分析,我國會計師事務所發展水平參差不齊,大多數執業水平不高,每個會計師事務所都應該認真分析自己的如資產、客戶、內部管理、經驗積累、市場前景等各方面的實際情況后,定位自己近期、中期、遠期的法律服務范圍和方向。
4、正確處理會計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業務與其他業務的關系。從以上論述看到,正確處理好二者關系,能夠相互促進,共同提高,并最終到會計師事務所的執業市場狀況和前景。一方面,會計師事務所開展其他業務時,應關注委托方經營行為是否合法,并為開展法律服務業務積累相關信息;另一方面,若對一個單位既提供法律服務,又開展其他業務,會計師事務所可以相互參照各種業務的信息,并相互映證。
5、正確認識會計師事務所與律師事務所提供法律服務業務的關系。從當前及今后一段時期看,會計師事務所與律師事務所提供的法律服務在很多方面是有差別的。在多數國家都有行業競爭禁止的規定。國際律師協會已號召各國立法機構阻止會計公司向其所審計的公司提供其他服務;二者傳統主業也是不同的。盡管很多國際會計公司已經與律師合作開展業務,但各自的業務還是徑渭分明的。一些國際會計公司也通過其法律服務公司直接提供一些律師事務所執業范圍內的法律業務,這些法律服務公司已具備了律師事務所的很多特征,或者就是獨資或合資的律師事務所,其提供的這些法律服務已不是完全意義的會計師事務所所提供的。
當前二者法律服務的區別主要表現在:律師事務所開展的一些主要業務,會計師事務所還不予獲準經辦,如律師事務所能直接參與法律訴訟程序,經辦刑事、行政、民事等各領域的業務;而注冊會計師只能提供其業務范圍的法律咨詢和服務。
盡管當前二者法律服務在很多方面還不能統一,但筆者認為:二者的法律服務是相互聯系的,從長遠看,二者在法律服務的很多領域將出現統一的趨勢與更多的合作。合作方式可以多種多樣,如會計師為律師事務所提供案件證據鑒定;律師派出精通注冊會計師業務的律師擔任會計師事務所常年法律顧問;相互獲取對方占有的客戶資料;相互聘請對方工作人員參與自己的工作;簽訂協議,進行某些業務領域的長期合作;合資創辦法律服務公司或律師事務所。筆者認為,二者均是獨立的中介機構,盡管二者所堅持的執業原則不盡相同,但只要兩個行業的自律性管理、執業水平和國家法制高度發達時,可以選擇執業水平較高的會計師事務所和律師事務所相互出資持股,但相互出資組建的事務所必須有一方絕對控股,并按控股方業務性質進行注冊,只能按所注冊業務性質和范圍開展業務和納入一個協會(注冊會計師協會和律師協會)管理,否則將出現兩個行業之間的混亂。從長期發展來看二者甚至可以共享客戶資源和利潤分成。
三、發展我國會計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業務的對策
1、轉換機制,改變觀念。全國會計師事務所脫鉤改制后,這對事務所的生存與發展提出挑戰,要求有更大的發展,要不斷開拓市場。從國際形勢和我國實際情況看,法律是注冊會計師行業潛力巨大的市場。會計師事務所應以此為契機,勇于轉換自身機制,搶占這方面更大的市場。在很多人的觀念中,注冊會計師就是審計,我們應放眼世界與未來,轉變傳統觀念,站在更高的高度去開拓業務。
2、引進和培養法律人才。注冊會計師不可能精通所有業務,會計師事務所應根據實際情況,引進或利用一些精通業務和知識全面的人才,同時將自己的注冊會計師培養成既精通注冊會計師業務,又精通法律知識的人才,以便更好地開展法律服務業務。
關鍵詞:農村法律服務;法治新農村建設
農村的穩定與發展,關系到國家的穩定與發展,農村的法治化程度,影響著我國法治化建設的根本進程。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農民是推動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隨著新農村建設的推進,農民之間糾紛的類型呈現出復雜化、多樣化的趨勢。紛繁復雜的農業活動以及大量農民工的流動,糾紛出現會更多。所以,我國農村地區對于法律服務的需求更為迫切,可是目前我國農村地區的法律服務遠遠滿足不了需求。因此,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要統籌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推進覆蓋城鄉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
一、農村法律服務概念
所謂“法律服務”的概念,一般指專門法律工作者運用法律知識為當事人或客戶提供法律服務解決和預防糾紛的行為。“農村法律服務”,是指在農村,針對農民,為預防和解決涉農糾紛,維護農民群眾合法權益以及其他法律事務所進行的法律服務。
二、農村法律服務存在的問題
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以來,土地流轉、建設用地征用、宅基地流轉、拆遷補償、等各種各類問題、矛盾層出不窮,迫切需要農村法律服務。目前,由于城鄉二元制的發展模式,拉大了我國城鄉經濟發展的差距,導致我國農村法律服務存在一些問題:
(一)農村地區法律普及不到位
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和農業科技的進步,農業機械化的實現使廣大農民從農活中解放出來,越來越多的農民工進城打工。他們受大城市各種人文文化的影響,用法律維權的意識逐步增強。所以,農村地區的普法活動越來越重要。目前我國農村大部分地區的普法活動主要體現在政府散發宣傳單、廣播、電視宣傳以及“普法日”的咨詢、宣傳活動,此類普法活動事前沒有經過溝通、協調,部門之間的宣傳易出現重復性,實用性不強。隨著農民工的大量進城,平時留守在農村主要是老人和兒童,他們法律知識的接受能力有限,就使普法的效率大打折扣。
(二)缺少專業的法律人才
受市場經濟的影響,目前我國法律服務資源的配置上,更多的傾向于城市,農村地區的律師、公證機構、仲裁機構很少。長期以來,農民群眾出現糾紛后習慣以調解為主,進行法律咨詢,尋求法律幫助的很少,這樣就使法律專業人士,很少接觸涉農糾紛的案件。而我國目前農村的“法律工作者”,他們大多不是法律專業人士,沒有經過專業的法律學習,沒有通過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沒有法律從業資質,他們在處理農村矛盾糾紛時,往往是憑借滿腔熱情,依靠倫理和道德來解決,專業指導不夠。所以,大部分農村地區因為專業法律人才的不足,許多農民的矛盾糾紛沒有依法公正的處理,依法治農難以落實。
(三)沒有體現農村法律服務的公益性
農村的法律服務應當具有公益性,即農村法律服務應當是與法律援助相同的公益,在政府財政的支持下免費為農民服務。但是我國目前缺乏相應的法律法規規定,所以,現在農村法律服務工作者都會根據不同案情收取一定的法律服務費用。而根據國家統計局的數據顯示,2015年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為11422元,根據河南省最新律師收費標準,律師每個案件最低可收費2000元。相比較而言,農民群眾的低收入難以支付價格高昂的律師費,這樣就使廣大的農民群眾因為囊中羞澀而不能依法維權。
三、完善我國農村法律服務的對策
(一)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提高農民法律意識
農村法制宣傳教育應從與農民的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為切入點,使大家知法、懂法、守法。提高農民群眾的法律意識,養成依法辦事的習慣,逐步提高他們依法辦事的能力,使他們能夠積極履行法定義務,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法制宣傳,一定要與我國當前的經濟政治形勢相結合,這樣才具有現實意義。另一方面,法律宣傳應注意因材施教,因為我國農民群眾的文化素質偏低,在宣傳時,法律工作者應根據自己對法律的理解,用簡單易懂的話語和農民能夠接受的形式把復雜的法律簡單化,讓農民群眾能夠明白、接受。另外,在法律宣傳過程中,要注重以案說法,用具體案例解釋法律條文,告知農民什么是可為的,什么是禁止的,讓大家在生動的案例中明白法律,在以后的生活中做到自覺守法。最后要注意宣傳方式的多樣化,除了傳統的送法下鄉,免費咨詢外,也可以利用現代化方式,如報刊雜志、電視廣播、網絡、微信、微博等多種方式,努力提高農民群眾的法律意識,增強法制觀念,推動我國農村的民主法治建設不斷進步。
(二)構建公益型農村法律服務體系
首先,法律服務以是否收費為標準可以分為市場型法律服務與公益型法律服務,由于我國城鄉經濟發展的差距較大,農村地區發展滯后,大部分農民微薄的收入承受不了市場型法律服務,所以當前形勢下,農村法律服務應體現公益性。其次,在建設農村公益型法律服務上,應堅持以政府為主導,政府應積極制定有關方針政策,加大財政、人力資源的支持。最后,公益型法律服務是一種多元化、多主體的公益服務,由司法局綜合調控,把收費降到最低,除了維持機構的正常運轉外,不得超標準收費。多舉措滿足農民群眾的法律需求。
(三)完善農村法律服務資金保障機制
我國農村地區幅員遼闊,人口眾多,隨著我國依法治國的推進,農民的法律意識明顯提高,依法維權需求日益增加,但是政府的財政支持遠不能滿足需求。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決定》“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才能拉小城鎮間的距離,消除城鄉二元化的結構。為了解決我國農村法律服務的資金的問題,我國應當加快財稅體制和投融資機制改革,建立一個多元化且可持續發展的資金保障機制。其次應注意完善監管制度,鼓勵社會資本、公共基金等積極參與農村建設,確保農村法律服務資金來源廣闊。此外,我國可以借鑒國外經驗,要注重激發企業的社會責任感,以實際行動回報社會。激勵企業對農村法律服務工作提供資金支持。廣開渠道募集資金,城市支持、市民捐助、國外基金都可成為農村法律服務經費的來源。
(四)設立服務農村的法律診所
我國可以效仿起源于美國的“診所教育”,我國一些高校的法學院學生掌握了法律理論知識后,他們希望自己能夠參與真實的案件,理論和實踐相結合,以便學以致用。因此,我們可效仿美國的法律診所教育,鼓勵法學院學生積極參與農村法律服務,建立高校法律診所,不僅為學生提供了實踐鍛煉的機會,也彌補了我國現階段農村法律服務不足的問題。我國有幾個政法大學法學院相繼建立了法律診所。法律診所的學生不僅填補了農民群眾對法律服務不足的缺憾、還為法學專業學生提供了廣闊的實踐基地;鍛煉了學生實踐能力,培養了學生的社會責任感,也解決了農民的法律需求難題,有利于學生日后的發展和我國法律制度的維護。
(五)開設維農在線法律服務平臺
隨著我國法治建設的進一步深入,農民的法律意識也隨之增強,當前形勢下,農村群眾遇到的法律問題越來越多,但是對于低收入的農民來說,律師費用的高昂讓他們望而卻步,但是訴訟程序的繁雜又讓他們感到茫然,這時維農在線法律服務平臺可以有所作為。所謂“維農在線法律服務平臺”,就是依靠大學法學院的師資優勢和軟件學院的技術支持,法學院定期安排雙師型教師指導法律業務,軟件學院會安排老師在線平臺技術指導。維農在線法律服務平臺的服務種類分為兩類,一是有償法律服務,二是公益普法教育。有償法律服務包括:1.法律文書的解讀、撰寫;2.法律咨詢;3.律師收費服務。公益普法教育包括:1.邀請法學家開設網上普法課堂;2.開展走進農村法律大講堂活動;3.熱門案例解讀,以案說法;4.涉法社會熱點問題解讀;5.法律常識的普及,通過微信、微博等途徑適時更新,將法律服務便民化、時代化,與互聯網,微信,微博等相結合,實現法律服務的電子商務化,開拓了法律服務行業的新領域,拓寬了了法學專業學生的就業渠道。維農在線法律服務平臺打破了傳統服務模式,創新了法律服務模式,憑借高效便捷的服務方式,低廉的收費,惠及更多需要幫助的農村老百姓,可以逐漸滿足農村群眾對于法律服務的需求。在我國廣大農村地區,構建完善的農村法律服務體系對推進農村法治建設,農民依法維權,依法治農意義重大。為農民的生產、生活提供法律保障,可以推進農村的法治建設進程,促進依法治國方略的早日實現。我們要積極探索和總結經驗教訓,努力提高農村法律服務的水平,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法律保障,為全面實現農村小康社會建設目標作出積極貢獻。
作者:程曉麗 單位:商丘醫學高等專科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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