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01-17 14:41:54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知識產權保護現狀研究,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關鍵詞:網絡知識產權;網絡侵權行為;法律救濟
1 國內外的研究現狀,并針對現狀提出保護措施
近年來,我國政府不斷加大信息網絡技術文化建設和管理力度,加強網絡環境下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在推進網絡版權保護方面取得了明顯成效:網絡環境下的版權保護法律法規體系初步建立,2006年7月《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正式實施;國際承諾付諸實施的《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版權條約》和《世界知識產權組織表演和錄音制品條約》兩個互聯網國際條約也在中國正式生效,這兩個條約更新和補充了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現有關于版權和鄰接權的主要條約《伯爾尼公約》和《羅馬公約》,是自伯爾尼公約和羅馬公約通過以來,新的作品形式、新的市場以及新的傳播形式。1997年,美國國會又先后通過了《1997年網絡著作權責任限制法案》、《1997年世界知識產權組織著作權實施法案》以及《1997年數字著作權和科技教育法案》。在此基礎上,1998年10月,根據《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版權條約》(WCT)的規定,美國制定并頒布了《數字千年版權法》(DMCA),從民事和刑事兩個方面,對數字化網絡傳輸所涉及到的技術措施和版權管理信息的侵權和犯罪,做出了明確規定,這樣,使包括數字圖書館在內的網上著作權的保護在法律上有了嚴格具體明晰的界定。我國2001年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利國著作權法》第14條規定:“匯編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構成作品的數據或者其他材料,對其內容的選擇或者編排體現獨創性的作品,為匯編作品,其著作權由匯編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盡管我國著作權法沒有直接提到數據庫的著作權保護,但可以把符合作品要求的數據庫歸入匯編作品予以著作權保護,新《著作權法》第14條就是數據庫著作權保護的法律依據。
2 我國網絡技術安全立法現狀
2.1 過分強化政府對網絡的管制而漠視相關網絡主體權利的保護
雖然我們認識到立法在維護信息網絡技術安全中的重要作用,但是仍然忽視了信息網絡技術安全產業的自主發展。如我國有關政府部門頒布的各類法規和規章都不約而同紛紛只強調規范秩序、維護安全,而忽視了各網絡主體的權利保護。
2.2 立法主體多、層次低、缺乏權威性、系統性和協調性
有關我國目前具體的網絡立法,一方面,近年來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另一方面又相繼頒布了一大批有關網絡方面的專門立法、司法解釋和其他規定,甚至還有數量相當龐大的各類通知、通告、制度和政策之類的規范性文件。政府管理性法規數量遠遠大于人大立法,這種現象導致不同位階的立法沖突、網絡立法缺乏系統性和協調性。
2.3 立法程序缺乏民主的參與
關鍵詞:民營科技企業;知識產權;侵權
民營科技企業誕生于20世紀80年代,二十余年來,民營科技企業在促進科技進步及科技成果產業化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截至2006年年底,全國民營科技企業數量為150595家,出口創匯已超過2000億美元,上繳國家稅金已超過3500億元,聯想公司和海爾集團已躋身于世界500強企業。在2006年確定的首批103家創新型企業試點中,民營科技企業77家,占總數的75%。在全國53個國家級高新區中,民營科技企業占企業總數的70%以上。我國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對推動民營科技企業的發展起到了功不可沒的作用,絕大多數民營科技企業都是在知識產權制度的保護下發展起來的。然而,我國民營科技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與西方發達國家相比還存在一定的差 距。
一、民營科技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的現狀
(1)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淡薄。隨著知識經濟的發展,知識產權在企業發展中的作用越來越大。近幾年中國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意識雖然有所提高,但受慣性思維的影響,整體保護意識仍然比較淡薄。不少民營科技企業對知識產權保護的作用還缺乏足夠的認識,保護意識不夠。企業在研究開發、生產經營中不重視知識產權的保護,以為只要是自己開發的成果就是自主知識產權,忽視對創新成果進行法律保護,有知識無產權、有產品無商標等現象十分普遍;許多企業認為開發了新產品、新技術,不申請專利或不申請注冊照樣能夠打開市場,根本沒必要花錢申請保護;科研成果研究出來后,不是去申請專利,尋求法律保護,而是進行成果鑒定,,公開成果,造成新穎性的喪失,進而也喪失了申請專利的權利。
(2)知識產權保護力度不夠,知識產權流失嚴重。首先,人才流動頻繁。特別是掌握商業秘密的核心管理人員和技術骨干向國外流失,是造成民營科技企業知識產權流失的最主要原因。其次,保密措施和約束機制不健全。有些民營科技企業保密制度不健全,加之領導和職工對保密不重視,往往無意中泄露企業商業秘密。另外,管理不到位。許多民營科技企業對是否申請專利、申請授權后如何管理等沒有統一的規章制度,缺乏統一管理,隨意放棄專利權,造成知識產權流失。
(3)知識產權保護能力弱、維權成本高。隨著民營科技企業經營規模的擴大、業務范圍的拓展,民營科技企業在發展過程中出現的侵權與被侵權的現象越來越多,嚴重影響到民營科技企業技術創新機制的形成和良性運轉。來自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的一項數據表明,2002―2003年,中國內地公司已經成為亞洲受到專利權打擊最多的企業群體。“知識產權侵權事件時有發生,但20萬元以下的侵權行為我們一般不去追究,因為追究下去往往得不償失。”天津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有關負責人道出了不少企業對維權高成本和高難度的無奈。
(4)知識產權保護管理不到位、管理弱化。我國許多民營科技企業對設置知識產權管理專職機構和激勵機制重視不夠,考核評價體系不科學,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民營科技企業專利申請的積極性。目前,許多民營科技企業既沒有專門負責處理知識產權事務的機構和人員,也沒有制定相應的知識產權管理、保護的規定,更談不上靈活地運用知識產權戰略來促進企業發展了。絕大多數企業未設獨立的知識產權機構,大多由企業副總兼管有關工作;管理人員多為兼職,專業水平較低,對知識產權研究利用的能力差,管理處于松散狀態。有的企業只是將專利權、商標權作為一種擺設,無人管理,一旦看到自己的專利、商標有了市場、有了可觀的效益,方才想到要保護知識產權;有些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無人過問,造成專利年費因漏交而被視為放棄專利權以及商標權忘記續展等,導致企業喪失自主知識產權,給企業造成難以挽回的經濟損失。
(5)知識產權在管理體制、立法方面也不夠完善,知識產權保護范圍與發達國家相比存在一定的差距。我國知識產權保護在管理體制方面存在著多頭管理、侵權打擊不力、維權成本高、考核評價體系不科學等體制“瓶頸”。知識產權保護工作不僅涉及商標、專利、版權等主管部門,還涉及文化、廣播電視電影、信息產業等相關部門,以及海關、公檢法等執法司法機關。條塊分割的管理體制不能形成打擊合力,也容易造成多頭執法,這些都給民營科技企業知識產權保護造成了很大影響。隨著新技術、新知識的不斷涌現,知識產權的新類別相繼出現。現代知識產權的保護范圍已從傳統的專利、商標、版權擴展到包括計算機軟件、集成電路、植物品種、商業秘密、生物技術等在內的多元對象。發達國家由于在高新技術方面占有絕對的優勢,因此不斷地擴展電子、通信、網絡、生物領域的保護范圍,如美國、德國、英國、瑞典等國家都開辦了基因專利授予業務,美國甚至將網絡營銷模式等理念列入了專利保護范圍。而在我國,傳統的知識產權保護范圍通常包括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而知識經濟所涉及的一些高科技智力成果尚未被納入知識產權保護之列,國內法律、法規與國際慣例接軌存在一定差距。
二、民營科技企業知識產權保護對策分析
知識產權是企業重要的資產,越來越多的民營科技企業已把技術創新和知識產權保護作為其核心競爭戰略,也把知識產權視為與人力、資金、物力并列的四大資源之一。加強民營科技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1)增強民營科技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將知識產權意識貫穿于科技創新全過程。民營科技企業應增強自身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大力宣傳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性和“知識產權是企業生存與發展的命根子”的觀點,增強全體員工尤其是科技人員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要樹立既重視科技創新又重視知識產權保護的理念,并貫穿于科技創新全過程,即從選題、立項調研、專利與非專利技術查新、研發過程專利法律狀態監控、階段性成果管理、成果轉化乃至商品化及市場化等各個方面,注意運用知識產權法律進行保護。
(2)建立健全知識產權管理機構與制度,防止知識產權流失。知識產權作為一種無形資產資源應當進行科學合理的開發、利用和運營,只有這樣才能充分發揮知識產權的資源效益。民營科技企業應將知識產權管理納入企業管理的總體框架進行運營,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設專人管或兼管,或在相關部門兼設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同時根據知識產權法律法規,制定符合本企業實際的知識產權管理規章制度,依法規范管理與保護科技創新成果。健全保密措施和約束機制,對本單位科技成果的技術商品消費特征,加強跟蹤管理。
(3)適當選擇知識產權保護方式,有效保護科技創新成果。民營科技企業尤其在創業初期應根據自己的需要與經濟科技實力,采取適當的知識產權保護方式。一般來說,在專利保護范圍之內且有明顯市場前景的發明,可申請專利保護;不易被通過“反向工程”破譯的發明,可用技術秘密保護;科技論文、技術報告、產品說明書等皆可用版權保護,并應強化登記意識,以避免訴訟時舉證困難。
(4)提高企業自我保護的能力。民營科技企業應從多方位關注和了解國內外知識產權保護及發展趨勢,提高企業運用知識產權司法救濟進行自我保護的能力,注重對知識產權的多角度保護。如果技術產品符合專利“三性”,應搶先申請專利;其中核心技術和關鍵技術可作為商業秘密加以保護;產品上市前要申請注冊商標;產品的包裝、裝潢應采用外觀設計或版權保護;其產品說明書要選擇版權保護;委托設計的廣告圖案和廣告語要明確版權歸屬。沒有知識產權的綜合保護,企業在市場競爭中就會輕易地被投機者以不正當的競爭方式乘虛而入,使產品喪失競爭能 力。
(5)加強知識產權人才的培養,造就一支高素質的知識產權管理隊伍。知識產權管理需要有專門的人才,尤其需要既有專業技術背景,又懂國內外知識產權法律和實務的復合型人才。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的競爭,歸根到底是知識產權人才的競爭。能否培養和造就一支高素質的知識產權管理隊伍直接關系到民營科技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的成敗。因此必須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強知識產權人才的培養,重視知識產權人才的引進工作,并為他們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加大知識產權人才培訓與教育的投入力度,采取多種形式提高知識產權人員的業務水平和綜合素 質。
(6)加大對民營科技企業的支持力度,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政府應進一步健全知識產權政策法規體系,為民營科技企業的進一步發展提供環境保障。一是積極為民營科技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提供政策支持。要在完善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從人事、分配、獎勵等多方面探索建立民營科技企業有效吸引和使用人才、增加技術開發投入、提高創新能力、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激勵機制。二是為民營科技企業營造公平競爭的技術創新環境,切實保證民營科技企業和國有企業、科研院所在同等的條件下公平競爭、良性互動、共同發展。三是加強行政引導,對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民營科技企業擇優扶持。立法、司法和行政執法等部門,應相互支持配合,形成統一、協調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嚴格執法。建立健全知識產權社會信息系統與信用機制,使之與知識產權保護機制對接,從而有效地維護民營科技企業的合法權益。
作者單位:武漢科技學院外經貿學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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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營企業與知識產權保護 民營企業構建知識產權戰略探析 民營企業的知識產權戰略分析 民營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的缺失及其對策 煤炭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現狀與對策 淺談民營企業應了解的知識產權知識 民營科技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的現狀與策略研究 我國民營企業知識產權保護及其戰略選擇 民營企業自主創新的知識產權習慣戰略研究 我國民營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的戰略選擇論析 淺談我國民營企業知識產權發展戰略 云關秋:對民營企業知識產權“硬保護”迫在眉睫 浙江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現狀 高職院校知識產權創造現狀與對策 高校知識產權管理現狀與對策研究 知識產權文化與企業知識產權戰略 江蘇省農業知識產權保護現狀及發展對策 企業知識產權管理中的問題與對策 貴州省知識產權優勢企業自主知識產權現狀分析及對策建議 民營企業檔案工作現狀及其對策 常見問題解答 當前所在位置: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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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10年全國技術市場統計年度報告[EB/OL].中國技術市場管理促進中心,2012-8-27[2013-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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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論文摘要:知識產權保護對我國農機產業的發展有著重要的意義和作用。本文分析了我國農機產業知識產權的現狀,剖析了知識產權保護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了相應的措施。
農機產業是我國傳統而又成熟的技術行業,已經初步形成了較為完善的科研開發模式、競爭體系、戰略架構和服務機制。隨著世界經濟一體化趨勢的逐漸增強,知識產權新競爭模式在整體的經濟競爭模式中逐漸占據較大份額,同時世界范圍的知識產權競爭在農機行業也初現端倪。但與世界經濟強國相比,我國在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保護水平、保護手段等方面仍存在較大差距。為此,探討我國農機產業知識產權保護的現狀,研究知識產權保護的相應對策,對增強我國經濟發展具有積極意義。
1、我國農機產業知識產權保護的現狀
近幾年來,農業機械化在農業生產中發揮的作用越來越顯著,發展形勢越來越好。以后,我國政府進一步轉變觀念,努力健全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完善知識產權保護法律體系。通過20多年的發展,已建立了比較完善的知識產權法律保護體系。但一些經濟發達國家的農機生產公司運用專利戰略不斷占領和控制我國同類行業市場,使得我國農機企業專利戰略的滯后性日漸顯露。目前國內的農機企業似乎沒有受到涉外知識產權利器突襲的重創,但國內企業間專利糾紛及侵權官司卻屢見不鮮。針對現實情況,我國各級政府專利管理機構采取各種措施,旨在促進農機企業專利戰略實施主體從戰略高度有效地運用專利權、專利信息,積極適應專利制度等法律制度保護下的國內外市場競爭,使我國的農機企業在專利戰略研究、運用和管理方面有一個大的發展。
農機企業管理者專利意識不斷提高。當新產品、新技術即將問世,及時申請專利已經成為這些企業首先考慮的問題。我國實行專利制度己經25年了,全國專利申請量己達600萬件。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信息網提供的信息,截至2006年8月,北汽福田(含福田重工)的專利授權量已達209項,中國一拖集團有限公司專利申請量己達110余項,專利授權量已達99項,還有江蘇常發,山東時風等國內知名農機企業也都把專利申請作為企業發展的核心競爭之一。不過令人遺憾的是,尚有許多農機企業為零專利。在農機產品的專利中,技術含量高的發明專利極少,絕大部分為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
2、我國農機產業知識產權保護中存在的問題
目前,我國農機產業的知識產權制度走過了一些國家一二百年才走完的路。但是,在知識產權保護戰略發展的過程中也出現了不少問題。
a.知識產權保護立法與執法水平有待改善。盡管我國已經建立了符合國際規則、比較適合國情的知識產權法律法規體系,并且頒布了一系列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法規。但是依然沒有形成健全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尤其在農業機械領域,在知識產權保護過程中依然存在保護盲區或者相沖突的地方,很難保障農業機械科技人員的應有權益,無法激勵農業機械技術持續創新和實現農業機械科技資源的有效配置,不能規范農村市場經濟秩序,也不能以自主知識產權技術參與國內和國際市場競爭。 b.企業對知識產權法律保護仍缺乏足夠的重視。知識產權是一種無形財產,它是創造智力勞動取得的成果,不僅包括專利權、商標權,還包括不正當競爭權、文化遺產等智慧成果權。這些權利都應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但是,目前我國依然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意識薄弱,容易使自己陷人知識產權的尷尬局面之中。多數國內企業還沒有建立專業的知識產權法律保護工作機制,對國際規則了解得還不多,運用知識產權制度參與市場競爭尤其是國際市場競爭的準備和經驗不足,結果使自己的先進技術被他人低價收購并申請專利,辛苦創造和積累的無形資產付諸流水。據統計,在過去的十幾年里,中國企業已經將13萬項發明“奉獻”給了外國企業。
3、加強我國農機產業知識產權保護的措施
a.進一步完善知識產權法律法規,完善修訂知識產權專門法律及相關規定。有效地運用知識產權保護法律法規保護農機科研成果。目前,我國已基本形成了以專利、商標、版權為三大支柱的知識產權保護法律框架。農業科研單位、涉農企業及農業專家應充分利用這些法律法規,有效地保護自己的科研成果。
b.擴大知識產權對外交流合作,加強農業高新技術領域知識產權保護問題的研究。農機科技管理部門應注意跟蹤和研究農機技術知識產權保護及其相關制度,加強國際知識產權信息資源、基礎設施建設與利用的交流合作,提高農機技術知識產權管理水平。
>> 高校科研成果轉化中的知識產權保護研究 網絡環境下科研成果的知識產權保護 網絡環境下教育科研成果知識產權概述 藝術院校科研成果轉化現狀及對策研究 高校科研成果轉化策略研究 我國體育社會科學科研成果轉化現狀的研究 淺析校企合作如何推動教學科研成果的轉化 學術期刊在大學科研成果轉化中的作用 科研創新,加快醫院科研成果轉化 基于產學研模式下的高校科研成果轉化分析 談高校科研成果轉化之機制創新 促進高校科研成果轉化的幾點思考 教育科研成果轉化的途徑分析 高校科研成果轉化問題與對策 技術轉移領域平臺促科研成果轉化 促進科研成果轉化為教學資源的研究 農業高校科研成果轉化為教學資源的探索與研究 中等職業學校教科研成果轉化機制的研究與探討 高職院校科研成果教學轉化機制與評價體系研究 科研成果轉化為教學資源的策略研究 常見問題解答 當前所在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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