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01-10 10:18:03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新聞傳播規律的內涵,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關鍵詞】 新聞采編 新聞美學 價值
新聞美學是新聞學規律與美學規律的統一,這種統一的最終載體表現在新聞作品中,要想達到新聞作品內在美與外在美的高度統一,必須在新聞采編的各個環節都做到美的內外統一,也就是說,新聞美學的實現路徑主要在新聞采編。
1 新聞美學的實現路徑主要在新聞采編
新聞美是新聞學和美學的結合,是新聞學規律和美學規律的完整統一,是美的價值在新聞學實踐中的應用和體現。
新聞學是研究新聞傳播活動、新聞事業及新聞工作規律的一門科學,它是新聞事業發展到一定規模之后才產生的。和其他學科一樣,新聞學也是先有“術”再有“學”的,而且,“學”是從“術”中概括和總結出來的,也就是說,新聞的一切理論來源于新聞實踐。因此,研究新聞美學,首先必須研究新聞學的“術”,而研究新聞學的“術”,主要在于研究新聞采編。新聞采編,指的是新聞的采訪、寫作、編輯等新聞業務的范疇 ,是產生新聞作品的整個工作流程, 是新聞事業的核心和關鍵。可以說,實現新聞美學的主要路徑在新聞采編,只有在新聞采編的各個環節都堅持了新聞美學的標準,才能最終實現新聞美學的價值統一。
美學,是研究美和審美規律的科學。古今中外的研究者雖然對美的概念難以統一,但是其核心觀點卻始終圍繞著美的價值及其審美規律來研究。按照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原則,美學研究應該從審美事實出發,發現審美活動的一般規律,然后再把諸多審美事實的經驗描述與理性思考結合起來,從而上升到理性高度。德國古典美學大師黑格爾認為美的要素可分為兩種:一種是內在的,即內容;一種是外在的,即內容借以表現出意蘊和特征的形式。我國美學研究者朱光潛認為:“美不僅在物,亦不僅在心,它在心與物的關系上面,凡是美都要經過心靈的創造。”那么,美的本質和內涵究竟是什么呢?本文認為,美是“真善美的內外統一”,是心與物的完美結合,是審美事實與審美意識的完整統一。
所謂真,就是事物的本真意義,即事物的本質屬性;所謂善,就是對事物有利、有益,即事物的內在價值;所謂美,就是事物的藝術美感,即事物的外觀藝術價值。
用“真善美”的價值和標準來衡量新聞采編,在具體的新聞采編活動中做到真善美的內外統一,使新聞作品體現出美的理念和價值,呈現出美的外在形態,這是新聞美學在新聞采編中的實現路徑。通過新聞作品這個審美事實,讓廣大受眾感悟到美、體會到美、品味到美的意蘊和價值,這是新聞美學的理想目標。
2 新聞真實是新聞美學的基礎和核心
新聞真實性,是指新聞必須符合客觀實際。資產階級、無產階級一般都主張新聞必須真實,在這一點上基本相同。真實是新聞的生命,失去了真實,新聞就什么都不是。新聞不是政黨的意志,也不是文學或藝術作品,新聞是發生在現實生活中的事實;新聞不能臆造或想象,只能遵從事實,任何不是事實的故事或情節,都不屬于新聞的范疇;一旦失去真實,新聞就沒有價值可言了。當然,在新聞報道中,除了事實真實外,還應該包括整體真實,即事實的規律性;只有堅持了具體事實真實與整體事實真實相一致的原則,才是堅持了新聞的真實性原則。
從美學的角度看,美的東西首先也必須是真實的。 真,是指各個物種自身的自然狀況及其內在的客觀規律性。換句話說,違背了事物的客觀規律性,失去了“真”,美也就不復存在了。所有的美,都來自于客觀事物本身。人們對美的評價和欣賞,往往依附于一定的客體,美是自身主體對外部客體的意識反映,失去了客體,美就成為玄虛的哲學而無所依附。例如我們對藝術的評價,首先必須依附于一定的藝術客體,如果失去了客體,評價就成了無源之水,無本之木。“真”的更深一層含義是客觀規律性。例如我們對有些抽象藝術作品的欣賞,它們往往經過了作者的加工、構思,在表現形式上超越了現實想象,但我們也覺得它美,那是因為它的本質是真實的,即符合客觀規律性。朱光潛在《朱光潛談美》中說:“藝術作品本來脫離不去‘真’,所謂‘全體一貫’、‘入情入理’諸原則都是真的別名。”離開了事物的本真意義,美也必然稱不上美,反倒讓人厭棄了。所以,媒介對新聞的報道,首先必須是真實的,沒有新聞真實,新聞美感就無從談起了。
有些新聞事實,表面上看起來真實,有事實發生的時間、地點、人物、事件等,但是如果仔細觀察或認真思考,就不一定是真實的,即不具有真實的規律。 因此,把握新聞的真實性原則,除了把握具體事實真實外,還要把握整體事實真實,只有這樣,才能做到如實報道新聞,才能報道新聞的本真面目。只有這樣,新聞才具有美的前提,才是符合潮流和趨勢的美,才能在新聞歷史上留下美好的記憶。
3 新聞向善是新聞美學的本質要義
新聞美學的實現,除了新聞事實必須真實外,新聞的內容還必須是向善的,這是新聞價值層面的意義。價值屬性是基于自然屬性而又超越自然屬性的一種新的屬性,它以事物與主體(人、人類社會)的關系為前提,并在這種關系中體現事物的價值。“價值”是事物滿足人們需要的標志。“善”的最淺近意思是“用”(useful)。凡是善,不是對于事物自身有實用,就是對于人生社會有實用。因此,新聞向善就是新聞必須有利于人和人類社會的功利價值。
新聞的善惡標準,也即新聞的傾向性,是新聞事實中的價值判斷,具有主觀傾向。一般來說,善是指能夠激起人的愛心、同情心及慈悲感的東西。善是美的源泉,如果社會失去了善,美便失去了意義。任何新聞都具有主觀傾向性,新聞是主客觀統一的結果。新聞傾向性的產生,要從新聞報道活動的過程中加以考察。美國社會學家赫伯特·甘斯認為“新聞本身不局限于對事實的判斷,它也包含著價值觀,或者說,是關于傾向性的聲明”。新聞向善,是新聞真實基礎上的向善;也就是說,除了真實,在選擇新聞時,還必須判定哪些是美的、哪些是丑的,只有在分清美與丑、善與惡之后才能有所傾向地報道,善是客觀真實和主觀向善的統一。
凡是美的東西,必定對人們有用,這在人類社會生活及其生產中表現得尤為明顯。例如,原始社會人們對美的崇拜,往往是崇拜器皿、武器和力量,因為那時候自然條件簡陋,人們需要工具、武器去戰勝災難,需要力量去贏得生存,所以那種對美的贊賞和追求本身就代表了一種向善的規律。那么到了現代社會,人們對美的追求開始由實物轉向精神,這也正說明在滿足了物質需求后,人們對美的精神功利價值的需求,同樣也吻合了美的向善規律。當然,在不同社會背景和政治制度下,新聞的向善標準會有所不同。在資本主義社會,“向善”一般是指“自由、個性、財富”等功利價值;而在社會主義社會,“向善”一般是指“集體、團結、公共利益”等。在具體的社會形態中,新聞向善的標準會因國情和社會制度而有所不同,但是只要“向善”的趨勢是有利于社會和人類歷史發展的,都是值得肯定的。世界因不同而精彩,對于新聞的向善標準,只要不侵犯他人或社會的利益,都應該尊重和理解。
新聞的傾向性常常蘊涵在新聞事實當中,它總會自覺不自覺地通過事實流露出來。例如我們對國慶節的報道,表面上是彩旗飄揚、人情激昂和嚴肅的閱兵儀式等,實際上,它包含著全國人民對國家的熱愛與尊敬,表達著中國的進步與強盛,傳遞著團結與奮進,凝聚著和平與希望。又如我們對社會黑惡勢力的報道,所擺的事實字里行間都流露出一種對惡霸勢力的痛恨與鄙視,對被欺壓百姓的同情與愛護。如果沒有事實材料的選擇,不顧芝麻西瓜地全部照搬,那報道很可能就會歪曲事實,變成不分青紅皂白、沒有是非觀念的報道。再如,媒體對國家政策的報道,往往包含著有利于人民、有利于社會的政治信息;對醫學發明和科技進步的報道,也往往是為了給人們提供各種有利的信息;即使是災難性的事實報道,如地震、臺風、礦難等,那些冰冷的數字底下也埋藏著一顆向善的心,即報道這些事實的目的是為人民服務,是為了人們知曉和認識事實信息的需要。可以說,沒有主觀傾向性的新聞報道幾乎不存在。
4 結語
美的新聞作品應該具有向善的意義,如果沒有向善的內涵,新聞便沒有了價值。 新聞工作者是根據人們具有知曉、認識、教育、審美的共同需要這一客觀標準來選擇和評價新聞事實的,而受眾則是根據新聞機構的新聞能否滿足上述需要來評價衡量新聞的。只有向善的新聞,才能贏得受眾,才具有長久的生命力。
參考文獻
[1]陳琳.論新聞報道中的“人文關懷”[J].新聞傳播,2011(03).
【關鍵詞】新聞真實 新聞侵權 法律真實 基本真實
真實是新聞的生命,但是新聞在追求真實的同時,卻不斷與法律法規乃至社會道德碰撞。近年來,以媒體為被告的新聞侵權案件數量持續增長,在這些侵權訴訟中,針對“新聞失實”提出的侵權案達80%以上。在這些案件中,新聞真實與法律真實引起了廣泛的關注。
新聞真實與法律真實的涵義
關于“真實”目前存在三種認識,即客觀真實、法律真實和新聞真實。新聞真實和法律真實都是來源于客觀真實。那么在認清新聞真實以及法律真實前,必須要厘清客觀真實的涵義。
客觀真實的定義有賴于客觀事件的界定,客觀事件是指事實曾經發生或實際存在的狀態。①由此可以說,客觀真實就是指該事件的真實狀態或者實然狀態,即實存。
新聞是一種對客觀世界的認識,新聞真實有著自己的獨特涵義。“新聞真實是指新聞報道必須如實反映事物的原貌,它表現為一個認識過程”②,包含事實的真實和本質的真實兩層涵義,即新聞的“具體真實”和“總體真實”。“具體真實”是指新聞報道對具體的客觀事實所作的真實的反映;“總體真實”則是指在“具體真實”的基礎上,新聞報道真實地反映客觀事物的運動變化過程和客觀事物之間的普遍聯系,揭示客觀事物相互聯系和發展中存在的內部規律性。但由于受認識能力的限制和新聞特性的影響,新聞真實也只能是事實性真實、過程性真實、有限度真實和即時性真實。
法律真實是指公檢法機關在訴訟證明過程中,運用證據對案件事實的認定應當符合形式實體法和程序法的規定,應當達到法律的角度認為是真實的程序。③法律真實的形成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形式并受制于法律的評價,它實際上是“法官主持下當事人一起構造的人工世界”,④在這個人工世界中,參與訴訟的各方當事人出于自己的利益考慮,對外只提供對自己有利的證據,這就使證據的真實性有一定的概率,由此所最終認定的法律真實也有一定的概率。
新聞真實與法律真實的關系
法律真實和新聞真實都是以客觀真實為來源,既有共同點,又有差異。
無論是新聞真實還是法律真實都是以真實性作為自身存在的第一要素,新聞真實要求:第一,作者所報道的事實必須真實無誤,不允許有任何差錯、虛構或夸張;第二,對事實的說明、解釋也應符合事物的本來面目,不能有任何歪曲或掩飾。同樣,司法審判的原則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可見,崇尚真實是新聞與法律相通之處。
但法律意義上的真實與新聞意義上的真實不盡相同。法律真實是建立在證據基礎上的法律認定的事實,而新聞真實僅僅反映了事物的面貌,是表面的真實。顯然,二者區別的重心是對客觀事實的認知方式。具體而言,有以下幾個方面的不同:
1、價值取向不同。法律真實體現的是訴訟的合法性內涵,新聞真實更多專注于信息傳播和輿論監督。
2、對真實的理解不同。新聞對真實的理解屬于日常生活的理解,凡是存在的、發生的、非記者虛構的即為真實,而法律對真實的要求是:凡是事實必須要有證據支持,不能證明的事實就不能認定是真實的。
3、對證據的需求程度不同。法律真實需要真實存在的證據,以及由證據組織起來的具有法律意義的事實。沒有證據的真實在法律上是毫無意義的。新聞真實卻不一定要求有實在的證據。通常情況下,記者在采訪中由于受新聞的時效性、信息傳播的不確定性的制約和調查手段的限制以及許多客觀條件的影響,不一定都能從新聞源中找到確實的證據。
4、證據特征的不同。法律真實強調合法性基礎上的真實性,證據既要有證明能力,也要有證據能力,而且在證明標準上,法律真實要求達到“排除合理懷疑”的標準。而新聞真實只強調事實的真實性,不關注證據能力,也不要求達到“排除合理懷疑”的證明標準。
在新聞報道時還存在這樣一種情況,即媒體報道了一個還沒有被認定為法律真實的事實時,無論媒體窮盡多少對于新聞客觀事實來源的審查,這個新聞的客觀性從法律的角度就是有瑕疵的。這樣的報道即使在事實上沒有失實,但是其卻超出了法律的“底線”,替代司法程序進行了法律真實的判定。這將直接導致報道人承擔相應法律規定的責任。如果沒有法律救濟的“底線”,新聞真實被當作法律真實來報道的話,對被報道者來說就是不公平的,且是侵犯名譽權的。
新聞真實與法律真實的統一
新聞真實與法律真實雖然在內涵、外延及價值標準等方面具有對立的一面,但是在維護人權的根本立場上兩者并沒有歧義。隨著新聞法制的建設和社會法治化的進步,新聞與法律都在不斷調整自己,力求為對方所認同并適應對方。
最高人民法院在1993年頒布的《關于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以下簡稱《解答》)是目前審理新聞侵權案件的重要依據。《解答》規定“因新聞報道嚴重失實,致使他人名譽受到損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譽權處理。因撰寫、發表批評文章引起的名譽權糾紛,文章反映問題基本真實,沒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內容的,不應認定為侵害他人名譽權;文章的基本內容失實,或者文章反映的問題雖基本屬實,但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內容,使他人名譽受到損害的,應認定為侵害他人名譽權。”⑤
《解答》中把構成新聞侵權的“新聞失實”認定為“嚴重失實”或“基本內容失實”,由此可見,法律對新聞真實性的要求是“基本屬實”。這既對新聞報道中難以避免的輕微失實或者無法舉證予以寬容,同時又限定了真實的最低限度“基本屬實”:新聞內容不能誤導讀者對真實的看法,不能改變問題的性質,也不能對問題的性質輕率下結論,否則就是構成侵權的失實。
但是“基本真實”這一法律術語如何理解?司法解釋“基本真實”還只是一個法律概念,沒有具體明確的定義和界定,如何理解因人而異,具有很大彈性。實踐中由于每位法官對問題的看法不同、經歷各異,其判斷也就不盡相同。
如何既能合理保障公民人格權不受侵犯,又能保證輿論監督的正常開展,使新聞真實和法律真實進行真正的融合統一呢?這就需要國家盡快制定專門法律,從新聞工作的特點出發,對“基本真實”作出符合新聞發展規律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規定。
由“基本真實”向“法律真實”靠近
新聞侵權是一個法律上的概念,防止和避免新聞侵權也必須從法律的層面入手。在現階段,國家法律無法對“基本真實”進行明確界定時,防止和避免新聞侵權的最有效做法就是:新聞真實由“基本真實”向“法律真實”靠近。從這個角度出發,對媒體或記者來說,對所要報道的事實不僅應該從新聞真實的角度加以認識,還應從法律真實的角度加以把握,努力做到新聞真實與法律真實之間的統一和平衡,在法律的范疇下實現新聞的真實性要求。為此,新聞工作者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錘煉,使新聞真實由“基本真實”向“法律真實”靠近。
1、使新聞事實報道程序合法化,拒絕媒體審判。
“媒體審判”即媒體在司法機關尚未做出判決前,根據自己掌握的“新聞事實”,對相關案件作出了自己的判斷,并將自己的判斷傳播給了廣大的受眾,使大家對案件有了先入為主的觀點。然而,媒體所依據的并非是法律真實,而是未經證據證明的新聞真實。雖然新聞真實可能更接近于客觀真實,但法院只能就法律真實做出判決,因為法律真實的可信度要高于新聞事實。為了避免媒介審判,新聞工作者要牢記“重證據,不輕信口供”的法律原則,站在法律的層面上去思考、觀察和審視新聞事實。
2、認真學習法律知識,不斷強化法制觀念、加強新聞職業道德修養,做一個懂法用法的新聞工作者。
法制觀念并不僅僅是法律的專門知識,而是對正在建設中的整個法制環境和法制社會的自覺認同。新聞工作者應該了解與新聞傳播有關的法律法規,以及基本的民法、刑法、行政法的知識,以免發生不必要的新聞侵權事件。
3、了解證據的重要性和舉證責任。
證據及舉證責任是構成新聞真實的新聞事實向構成法律真實的法律事實轉變的關鍵。訴訟活動的目的在于通過調查事實和適用法律來保護被侵害的權利。在有新聞機構或新聞從業者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案件中,無疑會牽扯到這樣一個問題:如何將掌握的新聞事實材料轉化為法律事實材料。在二者的轉化過程中,證據扮演著重要的角色。當新聞真實有了充分的證據來證明其可信性,那么法院就會采納這個新聞事實材料,從而完成新聞事實向法律事實的轉變。新聞工作者要知道什么是合法有效證據,注意收集保留證據,書證、物證、證人、證言、視聽材料等等,皆可作為證據。
4、要注重全面深入采訪,眼見為實。
采訪一定要深入、全面,這是實踐檢驗了的、新聞采訪必須堅持的一個基本原則。如果過分相信采訪對象,僅依靠一方當事人提供的材料寫新聞,是很容易造成失實的。深入采訪要做到細問、細聽、細察,注意每一個細節,防止片面性,防止先入為主,防止主觀感情用事。同時對新聞事實中的重要細節、關鍵性內容,不能過分相信采訪對象的敘述和記憶,最好是找到文字依據仔細查對,眼見為實。
在防止和避免新聞侵權時,有一種傾向應該被杜絕。在新聞侵權所引發的訴訟越來越頻繁的情況下,一些新聞媒體為防止侵權,采用一種消極的方法,即盡力避免對有爭議的事件的介入,或者放棄對非正常現象的抨擊。這樣做雖然在表面上減少了因新聞報道而可能產生的糾紛,但它卻是以放棄新聞的輿論監督功能作為代價的,違背了新聞自身的規律和要求,不應該提倡。■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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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李毅,《真實與謊言之間有多遠――新聞失實和侵權的法律界限》[J].《中國記者》,2008(08)
一、新聞學的概念及背景
從理論角度來闡述,新聞學主要研究的是人類社會生活中存在的,客觀、真實的新聞事件。新聞學中重點研究的是新聞內容和人類社會的關系。作為一種研究新聞事業和新聞工作特性的科學,新聞學所探索的是新聞產生、發展的普遍情況和特殊規律。新聞學解決的是社會客觀現實對人新聞活動的影響和改變,以及新聞活動對于社會的反作用。
新聞實際上是一種人類社會信息的傳播活動,傳播是新聞被制造之后的出口,不具備傳播價值的內容則不具備新聞價值。回望原始社會,在人類生活和生產勞動中,為了交流信息并了解周圍的變化和危險,人們通過口耳相傳的方式傳播信息,這種口頭傳播信息的方式和今天的廣播、電視的信息傳播其實是類似的。而這就是新聞產生的最初雛形。
中國新聞學的起步與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相比較晚。直到1815年《察世俗每月統記傳》的出版,才有了第一份中文報紙。但是中國人對于信息及新聞的渴望與熱衷卻是超越西方國家的。從中國近現代史中,我們從每一個發展階段都能看到新聞業對時代所產生的巨大影響。而新聞學和新聞業對國人生活及思想的影響,一直延續到互聯網當道的今天。
二、新聞熱點事件對新聞學的影響
新聞熱點作為當下新聞行業當中的重要角色,其每次出現都會給新聞學界帶來震動。新聞熱點的出現仿佛新聞學界的狂歡,一眾新聞從業人員、學者、評論家、網絡公知在當前時代都是新聞熱點事件的簇擁者。他們對于熱點事件追逐點評,蜂擁而上的姿態仿佛是一場學界盛宴。然而,新聞繁榮的背后所隱藏的卻是思想的枯竭。新聞熱點事件逐漸喪失其新聞價值的本真,而變成學界乃至媒體用來追逐名利的工具。對于新聞熱點的過度消費很大程度上在透支受眾對于新聞事件乃至新聞學界的關注與信任。新聞熱點事件的追蹤在當下逐漸失去解決實際問題的目的,新聞從業者忘記初心,開始忽視對于新聞熱點事件中所隱藏的普適性規律的探究。透過現象看本質在當今這個娛樂至死的“速食”年代,已經逐漸成為一種稀缺品質。新聞學者對于新聞熱點事件的盲目追求導致新聞事件研究中的“真、善、美、深、新”已經逐漸開始被人忽視。研究實實在在問題,推動新聞學界學術進步的重任正在被新聞從業者遺忘。
新聞學是一門與傳播學、歷史人文科學等學科密切相關的學科,實踐性強是新聞學的特點。新聞學的研究可以分為現象研究與問題研究兩個方面。所有社會及生活中的新聞內容都可以稱為新聞現象,但是并非所有新聞現象都可以稱為新聞問題,并非所有新聞現象都具有研究價值。那些能夠從個別事例中總結出普適性規律、能夠從個別事件中體現出人類社會共通價值觀的內容,才能夠構成新聞問題。為人類社會提供值得學習和借鑒的進步經驗,是新聞學產生的價值之一。新聞熱點事件的追蹤和報道在關注事件本身的特殊性和獵奇性的同時,也要結合其是否能夠為社會進步和人類生活進步提供有用的普適價值觀來作為篩選標準。以當前新聞熱點事件為例,某明星的婚戀狀況、某電影票房多少、某傳媒公司的危機公關等內容成為熱點新聞事件受到廣大新聞受眾的關注和追捧,甚至這類新聞有些竟然成為新聞學界研究的主流,而真正有“營養”、值得關注的內容反而無法激起受眾及新聞研究者的興趣及關注、這是當前新聞學界存在的很大問題。新聞及新聞學作為反映社會現實及記錄當下歷史的工具,不應該“套路化”生產。新聞的內涵性、真實性、社會性,是新聞保持生命力的法寶。如果新聞從業者對于新聞熱點事件的追逐停留在套路化點評、模式化觀察的層次,而缺少對于真正有價值新聞事件的挖掘及思考,那新聞在不久的將來,將會失去其生命活力,而變得讓公眾喪失關注的興趣。
同時,在對于當下新聞熱點的研究中,新聞從業者及新聞學者忽視對于新聞理論深度的挖掘,模式化的借用國外學者研究理論和標題,缺乏根植于我國社會特色的新聞探究精神。這種借鑒國外先進的新聞研究理論方式并沒錯,但是在實際應用中,卻犯了用理論反推觀點的錯誤。在新聞研究中,我們通過對于新聞事件的記錄與觀察分析,來推斷證明某種新聞理論,這才是新聞研究的正規路徑。然而當前“拿來主義”之風的影響下,新聞學界產生一種用新聞學既定理論去推新聞事件現象的錯誤方法,這是本末倒置的新聞研究法。因此在對于新聞熱點事件的分析闡述中,一定不能有理論先行的思維定式。一個合格的新聞學工作者一定是從事件本身挖掘其新聞價值和新聞內涵,最終總結出新聞規律與論點的。
一、新聞史在新聞教育中的地位與作用
(一)培養人文精神
人文精神是一種普遍的人類自我關懷,表現為對人的尊嚴、價值、命運的維護、追求和關切,對人類遺留下來的各種精神文化現象的高度珍視,對一種全面發展的理想人格的肯定和塑造;而人文學科是集中表現人文精神的知識教育體系,它關注的是人類價值和精神表現。
人文精神的基本涵義就是:尊重人的價值,尊重精神的價值。人文精神的內涵在于:一是人文精神是“對人的價值追求”,提倡人文精神與科學性的相容性,關懷的中心是現實生活中人的身心全面價值的體現;二是人文指“區別于自然現象及其規律的人與社會的事物”,其核心是貫穿于人們思維與言行中的信仰、理想、價值取向、人文模式、審美情趣,亦即人文精神,認為人文精神是一個人、一個民族、一種文化活動的內在靈魂與生命;三是人文精神是把人的文化生命和人的文化世界的肯定貫注于人的價值取向和理想追求之中,強調人的文化生命的弘揚和人的文化世界的開拓,促進人的進步、發展和完善;四是人文精神是人類不斷完善自己、拓展自己、提升自己,自己從“自在的”狀態過度到“自為”的狀態的一種本事;五是人文精神是“一種關注人生真諦的和人類命運的理性態度,它包括對人的個性和主體精神的高揚,對自由、平等和做人尊嚴的渴望,對理想、信仰和自我實現的執著,對生命、死亡和生存意義的探索等。
而任何的歷史教育,“從根本上講是一種人性化的教育,是通過授予歷史知識,使受教育者在認識自我世界、認識和適應社會、處理人與人之間關系的能力和審美能力等方面得到發展”的教育。因而真正的新聞史教育,應當以新聞事業所關乎的人為中心,把握人對于新聞事業發展所起到的作用和影響,追問新聞事業的發展背景對于人的意義與價值,辨析以人為主體的新聞事業發展規律,并最終學會觀照當下現實。
(二)把握新聞事業的一般規律,提高理論素養
新聞理論素養的內在要求其實是加強人文素質與人文素養的融合。科學素質的基本內涵可以分為兩層來理解:一是掌握人文、社會科學和現代自然科學的知識、技術、能力,提高媒介素養,即獲取信息、解讀信息、使用信息的能力,也包括社會交往能力、新聞敏感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網絡操作能力等。二是養成實事求是,獨立思考,勇于創造的科學精神。即求真、創新、懷疑和堅持,包括啟蒙精神、懷疑精神、理性精神、批判精神、創新精神。媒介素養就是以批判性思維為核心的,它是批判性思維與媒介文本解讀的結合。
以銅為鑒,可以正衣冠;以人為鑒,可以明得失;以史為鑒,可以知興替。任何理論都是從事實中總結得出。而歷史是每一個事實的積淀。尊重新聞歷史,才能更好的理解新聞理論,提高個人理論素養。
二、新聞史在新聞教育中的誤區
(一)當前新聞史教育缺乏橫向拓展
長期以來,新聞史被視為枯燥乏味,基本上是人物、事件、時間的簡單羅列。這實質上是教師將新聞史視為孤立的個體,只重視歷史知識的簡單傳授,自然談不上教學效果。在教學中,橫向比較就是運用共性和個性辯證統一的原理和方法,通過橫向聯系形成整體,將某一歷史時段新聞業發展的“點”提升到人類社會新聞業發展的“面”上去考察,將某時期的新聞史實與其他方面史實相聯系,探討新聞的共性、個性。從構建“大新聞傳播史”的觀念看,新聞傳播史的任何一個片段都可算是當時社會政治經濟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史、經濟史、文化史。
橫向比較觀照也不應拘泥于一國的時空范圍。比如在講述美國新聞史20世紀初大眾化報業和黃色新聞時,可以首先分析其社會背景、特征,啟發學生是否有類似的報業現象可進行比較,再讓學生審視當前我國都市報大戰:新聞炒作,惡性競爭,同質化等現象。
中國都市報發軔于1995年《華西都市報》,如今走過十多年的發展史,但回頭看美國這段新聞史,雖然國家不同,卻是“歷史驚人的相似”,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我們的報紙將走向何處?可以通過組織學生閱讀材料、報紙深入討論,促進學生對當今新聞史———都市報現象進行剖析。
(二)當前新聞史教育缺乏縱向延伸
實際教學中,人們更關注現實的媒介生態環境,注重對現時輿論事件和話題的把握。新聞史教學忽視了新聞的歷史傳承性及新聞的歷史視角,淡化歷史對于新聞業務的指導作用,使學生產生為學歷史而學歷史的錯覺。而更多的新聞史教學中并未加強縱向延伸,聯系現實情境,將歷史的講述與現實重大變動結合,沒有注意歷史知識的現實意義。所以,新聞史教學中缺乏課程的貼近性,難以使學生對歷史有深刻的感知與理解,也難以培養學生增強分析解決現實問題的能力,很難體現出新聞史的價值在于啟示現在、昭示未來。
正如學者李彬所言,所謂新聞傳播史不過是當代媒介世界的有機構成,一切新聞傳播史的意義同樣取決于當代的環境和語境。因此,現在時而非過去時才是新聞傳播史的本質屬性,學習與研究新聞傳播史實際上都是基于現實而非思古幽情。只有從當代性的角度才能把握新聞傳播史的真諦,當代性而非歷史性才是新聞傳播史的根本所在。
三、新聞史教育中“瓶頸效應”呼喚“東風效應”
所謂“瓶頸效應”,反映的是一定社會心理過程中各個因素、環節的相互關系。社會角色扮演者在進行某項創造活動時,在從事某一學習、工作和生活的角色行為時,要求與之相關的各因素、環節配合與協調并進,其中如果某一因素和環節跟不上,就會成為“瓶頸”卡住整個活動和某一行為的正常進行。而通過觀察研究,我國當前新聞史教育滯留于“前茅塞頓開”狀態,而難以在形式和內容上創新與提高。由此看來,突破當前新聞史教育中的“瓶頸狀態”而使之得以提高和改進欠缺“一劑東風”。
在新聞史教育中,如何使得“東風效應”迅速到來,而沖破“瓶頸效應”,首先要調整新聞史教育自身的行為欠缺,重視教學中思維想象力的養成,著力擴大教學中的聯系點,積極尋找新的“要素子系統”,呼喚“東風效應”以消釋“瓶頸效應”。
【關鍵詞】新聞理論;新聞業務;教學;關系
【中圖分類號】G210 【文獻標識碼】A
一
在高等學校新聞院系新聞學專業的主干課課程系列中,新聞理論和新聞業務都是有著毋庸置疑的重要性的課程。它們是在培養新聞學子專業精神和專業素質的過程中發揮過和繼續發揮著重要作用的兩類課程。
新聞理論和新聞業務大致分屬“學”與“術”的范疇。梁啟超在《學與術》一文中說過:“學也者,觀察事物而發明其真理者也。術也者,取所發明真理而致諸用者也。”則認為:“學必借術以應用,術必以學為基本,兩者并進始可。”(高叔平,1996:p398)梁啟超之論,簡明扼要地闡述了“學”與“術”的分野以及兩者各自的內涵,不無啟迪意義。然而將此論用于新聞理論與新聞業務,則有需注意之處。筆者在上文特意說明:新聞理論和新聞業務大致分屬“學”與“術”的范疇,意在強調:對新聞“學”與“術”所作區分,不可太過絕對。實際情況是:新聞業務,雖為“術”但“術”中有“學”,而非純粹的“術”;而新聞理論,則是密切關注新聞業務此“術”的“學”(當然,它也還要關注新聞業界的現實發展狀況和其他應當關注的問題)。相對于新聞業務而論,新聞理論并非高高在上之“學”。所言,則道明了“學”與“術”的關系。“學”與“術”,既有區別然而又有聯系,它們都必須以對方為憑借或基礎。的見解是頗為可取的。
新聞有“學”,但此“學”與文、史、哲等“學”相比,更偏重于應用,因而被劃歸為應用學科。新聞學所研究的主要對象是新聞。新聞是以特定方式對人類社會生活所作的反映。在都是社會生活的反映這一點上,新聞與文學有相通之處;但是新聞反映生活,采取的是真實報道事實這樣一種特定的方式。新聞反映社會生活,程序上體現為:由新聞采訪到新聞寫作(此處的新聞寫作包括新聞報道寫作和新聞評論寫作),再到新聞編輯和公開刊播。在此過程中,“術”無疑占有重要地位。新聞與在反映社會生活的過程中更多體現“人學”內涵和審美特點的文學的差別,當是十分明顯的;新聞學與既包含對文學的研究、又包含對語言文字的研究的“文”(文、史、哲中的“文”)的差異,也是顯而易見的。就新聞學內部的情況而論,作為分支學科的新聞理論和新聞業務,前者更偏重于“學”(但又并不全然撇開“術”),而后者則更偏重于“術”(當然是“術”中也有“學”)。從一個方面說,新聞理論教學和新聞業務教學的關系,大抵也就是講授“學”與講授“術”之間的關系。對以上兩類課程,無疑應該并重,應該兼顧,而不能顧此失彼。誠如所言:“兩者并進始可”。
新聞理論與新聞業務,兩者之間的關系非常密切。新聞之“學”在逐步形成的過程中,得益于新聞之“術”所提供的基礎和養料。新聞理論從包括新聞業務在內的廣義的新聞實踐中經科學抽象而來,反映了人們在對新聞現象、新聞活動、新聞事業進行理性探索方面所形成的深厚積淀和智慧結晶;它反過來又對新聞業務、對新聞之“術”有著不可低估的指導作用,為新聞之“術”的掌握和使用者提供新聞思想和睿智灼見,使之能站到比較高的立足點上思考和認識新聞業務中遇到的問題,在思考問題所體現的深刻性方面勝人一籌。當然,對新聞業界人士和新聞學子的新聞業務實踐產生積極和良性影響的,除新聞理論而外,還有其他學科的理論。它們共同陶冶著上述特定主體,并共同參與構成了特定主體的理論素養。新聞理論素養作為特定主體理論素養中的重要構成部分,與新聞業務的聯系最為直接、最為緊密,因此它的作用尤其不容低估。
在新聞業界,業務出類拔萃的人士,其新聞理論功底一般說來不可能不扎實、不深厚;而新聞學子中,新聞理論底子欠佳者,則難以在新聞業務課程的學習中有突出的表現,在以后的新聞生涯中更是難以長久保持后勁和競爭優勢。以上從一個方面說明了新聞理論與新聞業務兩者關聯之緊密。
誠然,新聞理論與新聞業務的關系,并不能等同于新聞理論課程與新聞業務課程的關系,也不能等同于新聞理論教學與新聞業務教學的關系。但是探討兩類課程及教學的關系從探討新聞理論與新聞業務的關系起步,這又是完全必要的。從新聞教育的角度進行考察,上述兩類課程的教學內容常有相交叉和交融之處。一般而言,新聞理論課程作為先導課,在安排上往往先于新聞業務課程,以此可以激發新聞學子的理論興趣,培養其理性思維能力,同時為此后的新聞業務課程的學習奠定堅實的基礎。而新聞業務課程的任課教師,也總是會根據課程的進展情況,適時引導學生重溫在新聞理論課程中學習過的內容,或從不同側面、不同層面,對新聞理論課程中的某些內容作出新的更具體的闡發。需要說明的是,新聞理論課程先于新聞業務課程開出,與“學”與“術”“并進”的理念并不違背。“并進”,并非時間上不分先后,而是在重視程度和用力程度上不厚此薄彼。
新聞理論與新聞業務分別屬于兩種不同類型的課程。前者以“新聞學概論”為課程名,圍繞新聞展開理論探討和闡述,涉及新聞本體、新聞傳媒、傳媒受眾、新聞傳播、新聞事業、新聞工作者等一系列重要命題,旨在探討新聞自身(新聞的界定,新聞的功能、本質,新聞信息傳播以及新聞傳播的規律),探討新聞與外部世界的關系(新聞與社會生活,新聞與受眾,新聞與經濟、政治和文化,新聞與法律,等等);后者則涵括了采、寫、編、評、刊(播)等多門課程[1],既涉及具體的操作層面,又探索其中的相應規律。毫無疑問,新聞業務所涵括的每一門具體課程,都有著自己的理論和理論體系;而作為新聞學的三個分支學科之一的新聞理論(或稱理論新聞學),則是整個新聞學中的統攝性的理論。依筆者之見,在新聞教育中,應致力于體現新聞理論教學與新聞業務教學之間應有的緊密聯系,并利用兩者之間的緊密的內在聯系,使新聞理論課程和新聞業務課程各自從對方身上獲益。具體而論,即:在新聞理論教學中,任課教師以新聞業務課程中的鮮活內容和經典個案來詮釋新聞理論中的有關重要命題,以歷史上和現實中的著名記者的相關實踐,來證明新聞理論范疇的重要理論觀點;在新聞業務教學中,不僅要以新聞理論剖析典型個案及其成敗得失,更為重要的是,要有意識地引導學生以新聞理論指導新聞業務學習和實踐。兩類課程的任課老師,都可以考慮或是向新聞理論課程或是向新聞業務課程做點內容上的恰當延伸和拓展。
說新聞理論課程與新聞業務課程關系密切,并不意味著在新聞業務課上大量地講授新聞理論問題;說新聞理論課程和新聞業務課程重要,也不意味著用新聞理論課程取代新聞業務課程,或用新聞業務課程取代新聞理論課程。[2]而只是說,在教學中要發揮新聞理論對于新聞業務的某種應當可以發揮的指導作用,發揮新聞業務對于新聞理論的某種確實具有的支撐作用。
二
新聞理論的重要性毋庸置疑。然而,并不是所有的新聞業界人士和新聞學子都認同它對于新聞業務的指導作用。一些新聞業界人士并不推崇新聞理論,或將它束之高閣,認為新聞理論是新聞理論,新聞業務是新聞業務,新聞理論對于新聞業務而言未必管用;部分新聞學子,也并沒有對新聞理論和新聞理論課程予以足夠重視,沒有把新聞理論當作對新聞業務真有指導作用的一門重要課程。這是問題的一個方面。另一方面,人們對于新聞業務重要性的認識,也并沒有與它對新聞理論所具有的某種支撐作用聯系起來。上述兩個方面的認識,其實也就從一個側面,反映出有關人士對于新聞理論教學與新聞業務教學兩者關系理解上的一定程度的偏差。
新聞理論并不只是為回答新聞業務中的問題而形成和產生的。它有著更為宏觀的研究視野,既關注新聞業務,又關注除此以外它所應當關注的各種問題,并從學理的層面予以思考和給出回答。同樣道理,新聞理論課程也并不就是為新聞業務課程而設置的,并不只是新聞業務課程的鋪墊。但是,誰也不能否認,新聞理論中關于新聞(性質、功能、特點等)、新聞傳播、新聞作品、傳媒受眾等方面的研究成果,是新聞傳播實踐包括各類新聞業務的成功經驗的科學總結;特定主體學好了新聞理論課程,能對他學好新聞業務課程并切實提高新聞業務能力產生正向的推動作用。
新聞理論對于新聞業務的重要性,主要體現為提供與新聞及與此有關的一系列重要問題的理性思考,提供在探尋新聞規律方面所形成的真知灼見。曾經說過:“感覺到了的東西,我們不能立刻理解它,只有理解了的東西才更深刻地感覺它。感覺只解決現象問題,理論才解決本質問題。”(,1966:p263)在以上論述中,前一個“感覺”,依憑的是直覺或經驗,固然很直接、很感性,但是畢竟難以達到從理性的高度認識、理解事物的境界;后一個“感覺”,以對事物的合乎科學的認識和理解為憑借,體現為由個別到一般的抽象和提升、對事物本質的深思和探求的過程,體現出高于前一種“感覺”的理性和智慧的力量。可見,停留于前一種“感覺”層面的認識,不可能是深刻和全面的認識;而在對事物的更深層次的內容有所認識和理解以后,特定主體對事物的“感覺”就會進入新的境界、達到新的高度。能幫助人們深刻地感覺、認識和理解事物的,是符合科學理性要求的理論。在新聞業務的每一門具體課程中,都由相應的理論概括實現對人們在該領域中的直覺和經驗的升華;而新聞理論,則在更高的層面上對新聞及與此有關的一系列問題進行理性概括。新聞理論是可以引導和幫助人們深刻地認識和理解新聞活動包括各項新聞業務的理論。
大致可以說,所有新聞業務課程,它們所涵括的知和行,都是建立在對于新聞本體的正確理解的基礎之上的。如果偏離了正確的新聞理論的指導,新聞業務就難以取得理想的效果。具體而言,新聞理論以及新聞理論課程至少在以下四點上,能夠為特定主體新聞業務課程的學習和新聞業務水平的提高提供幫助:
一是新聞理論對于“新聞是何物”、“新聞有何特點”、“新聞可以用來做什么”、“新聞應當如何體現自己的特點”等等問題的理解和闡述,從一個重要方面影響和制約著特定主體在從事相應的具體新聞業務時認識所能達到的高度,制約和影響著特定主體進行具體新聞業務操作時理念的先進程度、準確程度。雖然不能說對上述諸多問題理解正確和深刻,就必然帶來新聞業務上乘的結果;但是,倘若特定主體對上述問題缺乏正確而深刻的認識,新聞理論素養甚差,那么其新聞業務就勢必難以達到只有佼佼者才能達到的水準。
二是新聞理論堅持以受眾為本位,它對于傳媒受眾包括對其接受心理、接受習慣和期待視野的深入研究,將推動特定主體不斷探索通過具體的新聞業務贏得受眾好評的方式、方法,從而推動提高新聞業務的質量和水準。受眾是傳者進行新聞信息傳播的出發點和歸宿,是每一個特定傳播過程的終端。新聞信息和新聞作品的價值的實現,固然離不開新聞從業者的采寫(或采制)和媒體的刊播,但歸根結底要由受眾來最終完成。最近若干年來,新聞理論加大了受眾研究的力度,并且已經形成了許多有益的成果。這些成果,是值得在新聞業務課程教學過程中加以吸收和借鑒的。
三是新聞理論對新聞規律的研討,雖然探索的不是每一門新聞業務課程所涉業務的具體規律(例如新聞采訪規律、新聞寫作規律、新聞編輯規律等等),但它對于每一種業務的具體規律無疑有著總體上的統率和籠罩作用。再則,新聞理論所研究的新聞規律中的某些內容,與新聞業務的某些具體規律是相融通、相對接的。例如,新聞有效傳播的規律,就與新聞采訪規律、新聞寫作規律、新聞編輯規律之間都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新聞業務中的上述規律,共同構成了新聞有效傳播的規律;而新聞有效傳播的規律,則是在更高的層面上對新聞業務中采訪、寫作、編輯等項規律的概括。
四是新聞理論對于新聞價值的深入探究,既使之成為新聞理論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內容,又可以直接地用于指導特定主體的新聞業務實踐。在任何新聞業務的實踐中,在任何新聞業務課程的教學中,相應主體都不可忽視對新聞價值的正確理解和把握,不可忽視新聞理論關于新聞價值的研究成果中所顯現的理性光輝。新聞價值理論關注事實的“從沒有到有”和“已有而生變”。新聞從業者,在事實“從沒有到有”的變化中,關注其“發端”;在事實“已有而生變”的過程中,關注其“變異”。“新聞價值要素(重要性、顯著性、時新性、接近性、趣味性)論”,則揭示出了構成或影響新聞價值的一系列重要因素。舉例說,記者采訪一場庭審,出乎原先所料,從女被告被法警背著上法庭這一細節中發現了新聞,意識到了此事在折射司法體制改革取得的成果、凸現對犯罪嫌疑人人格的尊重方面所具有的意義和體現的價值。據此寫成的作品,以小見大,在對事實的報道中隱含深意,從而產生了相當不錯的效果,后來獲得了次年中國新聞獎消息的一等獎。[3]在記者自己也許并不一定明確意識到的情況下,新聞理論關于新聞價值的研究成果對他們的新聞采訪、寫作實踐實實在在地發揮了指導作用。
綜上所述,在新聞理論和新聞業務課程的教學中有意識地發揮新聞理論對于新聞業務的指導作用,這不僅是必要的,而且也是可行的。有鑒于此,筆者堅持認為:新聞理論課程的任課教師,有必要增強以此理論向新聞業務滲透的意識,以充分體現新聞理論對于新聞業務的引領和統攝作用;新聞業務課程的任課教師,則更是應當將新聞業務與新聞理論緊密地結合起來。
在新聞理論課程的教學中,應當也完全可以凸現新聞業務對新聞理論的某種支撐作用。既然新聞業務方面的實踐以及對于這類實踐的科學概括,是新聞理論的一個方面的重要來源,那末,新聞理論也就必然能夠從新聞業務那里獲得有力的支撐。例如,新聞理論中關于新聞規律的研究,關于新聞真實性的研究,關于新聞傳播效果的研究,關于傳媒受眾的研究,關于新聞價值的研究等等,都可以從新聞業務中得到相應的驗證;而新聞采訪、寫作和編輯方面的某些正反典型案例,則又往往成為新聞理論中一些重要觀點的生動例證。就此而言,在新聞業務課程的教學中,存在著以新聞業務的實例印證某些重要的新聞理論觀點的比較廣闊的空間。
三
在新聞理論與新聞業務的教學中,存在著兩類課程都不能不講授的諸多內容,例如新聞真實性、新聞規律、新聞價值等。筆者認為:這些也就是兩類課程之間的連結點,必須以此為紐帶,在兩者之中有意識地建立和體現其間的緊密聯系。
新聞理論課程與新聞業務課程的連結點之一:新聞真實性
真實性是新聞的基石,是其生命之所系。新聞真實性,不僅是極為重要的理論命題,同時也是任何時候都不容許出現疏漏的實踐問題。
新聞理論課程講授新聞真實性,重在講原理,講何謂新聞真實性和新聞為何必須真實的道理。這里所說的新聞真實,有別于文學范疇中的真實。它拒絕虛構、編造和合理想象。馬克思曾經說過:“究竟什么樣的報刊(‘好的’或‘壞的’)才是‘真正的’報刊?誰是根據事實來描寫事實,而誰是根據希望來描寫事實呢?” (馬克思恩格斯論新聞,1985:p107)。馬克思此處所說的“真正的”報刊,不是根據希望來描寫事實、而是根據事實來描寫事實的報刊。則有“只有忠于事實,才能忠于真理”、“為報道真實新聞而奮斗”這樣的至理名言。延安《解放日報》曾經發表過題為《新聞必須完全真實》的社論,對新聞真實性加以專門強調。事實上,媒體的正確導向、對于公眾輿論的引導功能以及新聞在社會生活中的無可取代的積極作用,都是在真實報道事實的過程中得以體現和實現的。我們不妨將新聞真實性與文學真實性、廣告真實性加以比較,通過比較體察和辨明新聞真實性獨特的內涵。在文學寫作中,即使“無中生有”(編造、虛構)和“夸大其詞”(適度夸張或極度夸張),但仍然可以是真實的。在這里,體現的是文學的真實性。在廣告寫作中,以不誤導消費者為前提,虛擬某些故事和情節以進行廣告訴求或增強廣告訴求的效果,也仍然可以達到被認可的廣告真實。在這里,體現的是廣告的真實性。而故失其真的夸張,在廣告中也并非就是虛假。[4]
新聞采訪、新聞寫作等業務課程講新聞真實性,重在講在操作層面如何達到和確保新聞真實性。筆者認為,通過新聞真實性使新聞理論和新聞業務兩類課程相貫通的要義是:在新聞理論課程中就新聞真實性所作闡述,對新聞業務的具體操作具有啟發性;在新聞業務課程中就新聞真實性所作闡述,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可使人避免誤識、少走彎路。為此,筆者將新聞真實性概括地闡釋為:據實報道(根據事實進行報道),如實報道(報道符合事實的實際情況)。這樣一種界定,力求具有理論含量,又便于實際操作。據實報道和如實報道,其結果是可以查驗的。當然,紀實類文學作品與非紀實類文學作品、紀實類廣告作品與非紀實類廣告作品,情況有一定差別。文學上和廣告中被認可的真實性內涵,在新聞范疇中則不被認可。
現實生活中頻頻發生的虛假新聞和失實新聞,對新聞真實性理論構成了挑釁,對新聞傳媒的公信力構成了危害,成為新聞理論課程和新聞業務課程必須共同認真對付的大敵。在新聞理論課程中,只將新聞真實性作為一個一般性命題,不足以應對來自虛假新聞和失實新聞的挑戰;在新聞業務課程中,僅僅讓新聞學子知道從技術層面防范和規避虛假新聞、失實新聞是遠遠不夠的,還需要借助于新聞理論,尋找和分析虛假新聞、失實新聞的源頭和成因。這樣,方才可能多一份“堵”、“防”虛假、失實新聞的自覺性。而光靠新聞業務技術、技法的傳授,就難以達到這樣的境地。
新聞理論與新聞業務課程的連結點之二:新聞規律
新聞理論始終致力于研究和揭示新聞規律。新聞理論中關于新聞規律的研究成果對新聞業務的指導作用是顯而易見的。新聞規律大致包括如下具體內涵――
第一、以真實報道事實的方式面對世界說話
這是新聞傳媒存在和與受眾發生聯系的最基本的方式。此規律常被學界和業界人士詮釋為“用事實說話”,即用真實地報道具有新聞價值的事實的方式說話。這一命題包括如下三層含義:(1)“用事實”說話,將報道事實作為“說話”的依憑;(2)用事實“說話”,以報道事實的方式蘊含報道者的觀點和傾向,巧妙地“說”想“說”的“話”;(3)在報道中凸現事實的新聞價值,而不是忽視和淡化事實的新聞價值。綜合以上三點,可以說:新聞是報道者運用具有新聞價值的事實說話的一種“藝術”。曾經說過:我們反攻敵人的方法,并不多用辯論,只是忠實地報告我們革命工作的事實。敵人說:“廣東共產”。我們說:“請看事實”。敵人說:“廣東內哄”。我們說:“請看事實”。敵人說:“廣州政府勾聯俄國喪權辱國”。我們說:“請看事實”。敵人說:“廣州政府治下水深火熱民不聊生”。我們說:“請看事實”。(,1983:p5)以上雖然是在對敵斗爭中運用的方法,但是論述中關于充分發揮事實的作用的見解對于新聞理論和新聞業務而言卻是富于啟發性意義的。毫無疑問,新聞理論中關于新聞真實性的理論觀點,既是新聞理論內容的重要構成部分,同時又可以直接用于指導新聞采訪和新聞寫作等業務實踐。
第二、兼顧所報道事實的新聞價值和社會價值
新聞以真實、及時地報道具有新聞價值的事實、滿足受眾的新聞需求而區別于文學。所報道的事實蘊含的新聞價值高,則報道后受眾新聞需求的滿足程度就高。兩者呈現為正相關關系。而文學則以滿足欣賞者的審美需求為旨歸,審美價值的高低成為衡量文學作品優劣的重要標準。由此,構成了新聞與文學的最具重要性的差別。但事實是否具有新聞價值,并不是新聞從業者用來取舍新聞事實的惟一標準。與新聞價值標準同等重要的,是社會價值標準。對具有新聞價值和社會價值的事實進行真實、及時的報道,是媒體肩負的責任,又是它們堅持和體現正確導向的基礎、憑借。新聞價值標準,用于估量事實報道以后受眾新聞需求得到滿足程度的高低;社會價值標準,用于估量事實報道以后對受眾和社會從總體上說是有利還是有弊。新聞傳媒及其從業人員如果不報道事實而只傳播觀念,或者所報道的事實不具備新聞價值,那末就無法滿足受眾的新聞需求,因而就不可能實現新聞信息的有效傳播;如果所報道和傳播的事實僅有新聞價值而不同時具有社會價值,那末就無法堅持和體現正確的輿論導向并引領社會輿論;如果所報道的事實光有社會價值而不同時具有新聞價值,那末新聞就成了一般的宣傳,不可能得到媒體受眾的認可并為他們所樂于接受。
第三、力求對新聞事實進行及時報道
在對人類社會生活作出反映的所有方式中,新聞是最能體現時效性的反映方式。“新聞姓‘新’”,“新聞是易碎品”――此類說法,以樸素的言語方式道明了新聞傳播的一條基本規律。新聞以時效性強而有別于歷史,也有別于文學。因此,追求時效性應是新聞的不可丟失的基本品格。新聞追求和體現時效性,現在已經到了必須拼搶的地步。在網絡時代,受眾在很多時候對新聞更是提出了即時播報、同步播報的要求。媒體也已經意識到“第一時間”報道新聞事實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實際上,這已經成為媒體參與市場競爭的一項重要內容;在重大事件發生后,對此進行及時報道、爭取“首發”,已經成為媒體贏得權威性、公信力和話語主導權的重要途徑。
第四、以受眾樂于接受的方式進行新聞傳播
應當說,有效的新聞傳播,與諸多原因密切相關:一是媒體傳播受眾之所需;二是新聞從業者按受眾樂于接受的方式進行傳播;三是受眾對媒體和傳播者所傳播的信息進行認可性接受。上述前兩點,屬于傳者所為之范疇;后面一點,則屬于受者所為之范疇。新聞傳播按受眾之需和樂于接受的方式進行新聞傳播,這既是新聞理論研究之旨歸、新聞理論教學之重要內容,同時也是新聞業務教學和實踐中的重要抓手和著力點。
受眾樂于接受的方式,主要涉及以下三個方面的內容:其一,講究新聞事實的選擇。選擇何種新聞事實和怎樣選擇新聞事實,是記者基于采訪基礎,著手進行新聞報道時必須邁出的至關重要的一步。他們所選擇的新聞事實,不僅在主觀上蘊含了其正確的價值判斷,蘊含了健康進取的傾向和導向,而且客觀上也將直接促成新聞報道取得良好的效果。一般來說,記者在新聞報道中,很少直言不諱地交代取舍事實的緣由(這部分內容往往被省略);但是,報道什么與不報道什么,暗含主觀傾向與導向意識則是不言而喻的。媒體和記者當然必須努力發現、充分發掘社會生活中的正面新聞事實,通過對此所作的報道,發揮它們在社會生活中的激勵、鼓舞、推動作用;然而,如果對負面新聞事實一味回避,則又是不明智的。通過對上述兩類新聞事實的不同的選擇和處理,都可達到將正確的導向蘊含于其中并產生積極效果的目的。其二,講究新聞事實的表現。記者通過采訪而掌握了具有新聞價值的事實,經過一番理性思考以后,要將這樣的事實示之于眾。這就離不開對事實的表現。對新聞事實的表現,涉及角度、敘事、語言等多個問題。要通過精選,找到既能體現正確導向又具有某種新意的角度。對于某一新聞事實,不同的報道視角可以用來體現不同的導向,相應的也就會產生不同的輿論引導效果。其三,報道包含理趣、包含情趣,或兩者兼備。如果所報道的事實或對事實的報道有趣(有理趣和情趣),那末就易于吸引受眾。在受眾注意力日益成為緊俏資源的今天,這已經不是一個可以等閑視之的問題了。
綜上所述,對于新聞規律的探討和闡發,應當成為新聞理論課程和新聞業務課程共同的重要內容。
新聞理論與新聞業務課程的連結點之三:新聞價值
新聞價值理論是新聞理論中極為重要的內容,無論是東方還是西方,一概都是如此。新聞與文學,均為人類社會生活的反映。新聞報道事實且事實具有新聞價值(同時具有社會價值),以此方式反映社會生活并區別于文學。新聞價值與三個方面的因素有著緊密的聯系:一是事實本身的因素即事實所具有的素質。倘若事實所蘊含的、經報道能在較大程度上滿足受眾新聞需求的要素比較多,那末其新聞價值就比較高;反之,事實的新聞價值就甚微乃至全無。二是記者的因素。記者在決定報道什么與不報道什么的過程中,不可避免要進行選擇,選擇的重要依據和標準之一即新聞價值。新聞理論課程講述新聞價值,以講新聞價值為何物以及它有哪些構成要素為要旨。新聞業務課程講述新聞價值,則以對事實的新聞價值的發現、發掘、表現等重要環節為側重點。以上每個環節,既包含豐富的技術含量,又包含豐厚的學理內涵,是新聞價值理論在新聞業務層面的合乎邏輯的延伸。記者對具有新聞價值的事實的發現能力,是為新聞敏感。新聞敏感的練就,是新聞理論參與對特定主體熏陶和特定主體自身注重實際操練而共同形成的結果。三是新聞傳媒的受眾。因受眾的存在,事實才有所謂新聞價值,新聞作品的意義和價值才得以最終實現。在新聞傳播過程中,傳媒受眾的地位是無可撼動的。因而無論是新聞理論及其課程還是新聞業務及其課程,都必須以受眾為中心、為本位。新聞理論及其課程,要研究、要講授新聞傳播如何為受眾所有效接受方面的內容;新聞業務及其課程,則要研究、要講授受眾樂于接受的新聞傳播方式和具體操作方法。這是上述兩類課程教學中不言自明的共同要旨。
注釋:
[1]需要說明的是,新聞業務課程中所包括的新聞評論這一課程,其相當一部分內容,實際上是可以包含在“新聞寫作”課程中的。新聞評論寫作應是新聞寫作中的一個重要分支。故文中提及的新聞業務課程,主要是指“新聞采訪”、“新聞寫作”和“新聞編輯”。
[2]參見丁柏銓:《略論新聞采訪寫作教學》,《青年記者》2006年第23期。
[3]參見楊永輝、王雪蓮、吳怡:《法警背起生病被告》,2000年12月16日《北京青年報》。
[4]參見丁柏銓:《新聞、廣告、文學真實性之比較》,《新聞探索集》第405-420頁,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7年版。
參考文獻:
[1]見高平叔:《年譜長編》(中)第398頁,人民教育出版社1996版。
[2]:《實踐論》,《選集》第1卷第263頁,人民出版社1966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