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11-29 11:06:20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文化旅游的定義,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近年來,我國各地旅游業飛速發展,旅游消費水平逐年提高,旅游業成為國民經濟新的增長點。隨著入境游、出境游的不斷增加,旅游英語人才更為緊缺,而人才的短缺將成為制約我國旅游業發展的關鍵問題。培養適應社會經濟發展需要的,服務于現代化涉外旅游第一線的旅游英語人才,將填補旅游市場的需求空缺,因此,旅游英語專業有著極為廣闊的發展空間。
一、 旅游文化的重要性
文化的本質在于創新,旅游文化不是旅游和文化的簡單相加,也不是各種文化的大雜燴,它是傳統文化和旅游科學相結合而產生的一種全新的文化形態。在旅游活動中,旅游者頭腦中原有的思想觀念、心理特征、思維方式等文化因素與目的地的異質文化因素的相互碰撞與結合,逐漸形成一種新的文化形態。因此,所謂旅游文化實際上是以一般文化的內在價值為依據,以行、吃、住、游、購、娛六大要素為依托,以旅游主體、旅游客體、旅游介體和旅游研究之間的相互關系為基礎的,在旅游活動過程中也已形成的觀念形態及其外在表現的總和,它既是物質的,也是精神的。隨著旅游的國際化發展,國家極需具有高素質的旅游人才,而職業教育是根據我國的具體情況而開設的,長期以來為國家培養大批的人才。
二、 旅游文化在旅游英語專業中的定位
旅游文化是旅游英語專業中一門重要課程,但是由于職業院校的學生在校時間不像四年制本科學生在校時間長,所以建議對于職業院校的旅游英語專業學生可以考慮將旅游文化定位于旅游知識拓寬課的范疇,教師在有限的時間內以實用為目標講解旅游文化知識。其原因如下:
(一)旅游文化的本質性
旅游文化是旅游與文化的一種深層次結合,是旅游活動中創造的全新專門的文化,是一門新興學科,是旅游業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原動力和新生長點。旅游文化作為一種全新的文化形態,揭示了旅游活動本質上是一種文化活動,是從文化方面研究人類旅游活動發展規律的學科。而世界各地各國文化包羅萬千,幾乎很難找到一個文化完全相同的國家,這就決定了文化知識最好以傳授與展現的形式來介紹,以拓寬課的形式來定位。
(二)旅游文化的社會性
旅游促進了科學考察、學術交流和文化來往。科學考察、學術交流、文化來往與旅游活動的有機結合促進了社會文化的交融。一方面,現代旅游業的興起與發展,促進了國家與地區之間的文化與科技的交流,推動了文化和科技進步的步伐;另一方面,它加深了世界各國人民的友好往來,增進了彼此間的友誼。我國古代就有“讀萬卷書,行萬里路”的格言。在中外歷史上,有許多有作為的詩人、作家、學者,都與旅游結下了不解之緣。
(三)旅游文化的時代性
旅游活動是人類歷史淵源久遠的一項文化活動,因此旅游文化的積淀具有歷史性和時代性。文化是在特定的空間中產生和發展起來的,也是在特定的時間內創造與生長的。在不同的歷史社會發展階段,文化的內容和功能是不同的。文化具有鮮明的社會時代性, 可以說,人類時代進化的不同層次,是構成世界文明多樣性的原因之一。同時,文化的時代性也是旅游活動產生和發展的原因之一。隨著時代的變遷,傳統文化與現代文化之間的相互碰撞和融合,也會打破舊的文化傳統,形成新的文化類型。所以必須與時俱進,將旅游文化以拓寬課的方式,既靈活的與時代結合,又可以充分體現文化的變化。
三、 旅游文化在職業教育中的意義
職業教育課程是培養人具有特定職業知識、技能和態度的一種總體方案。職業教育是整個教育系統的一個分支系統,因此職業教育課程必定具有教育課程的一般特點,即在性質、功能及總體框架方面,與基礎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等課程具有共同之處。同時,因職業教育培養對象、培養目標、培養內容、培養方式等諸多特殊因素,職業教育課程又會表現出一些獨立的個性。相對于本科制四年教育來講,職業教育時間短,實用性強,積極推進教育與市場的結合,而旅游英語專業是一門以市場為主導,以英語為基礎的跨學科專業,非常符合現代化的職業教育,旅游英語專業的學生不僅需掌握豐富的旅游知識而且還應具備扎實的英語功底,職業院校在開設課程的過程中結合實際情況,讓職業院校的學生不僅掌握了一定的英語知識,而且結合語言的應用性將英語應用于實踐。然而,經過實踐和考察,雖然大部分學生在幾年學習后已經基本上具備了旅游人才的基本素質,能順利用英語進行交流,但是在實際頂崗實習中卻困難重重,究其原因大部分是因為對旅游文化缺乏認識,甚至幾乎沒有這方面的知識。因此對于職業院校旅游英語專業的學生非常有必要開設旅游文化課程,并對旅游文化課程進行恰當定位,以保證學生在有限時間內學到豐富多彩的旅游文化知識。目前,旅游文化不僅成為一種新興的國際旅游時尚,而且蘊藏著巨大的經濟潛能。它把旅游活動的綜合效益功能和旅游產業的關聯帶動作用表現得淋漓盡致,從而促進了旅游活動向更高品位發展,帶動旅游產業向自然、社會、文化和經濟協調發展的可持續發展模式轉化。
參考文獻
關鍵詞:旅游文化;旅游英語;定位;意義
近年來,我國各地旅游業飛速發展,旅游消費水平逐年提高,旅游業成為國民經濟新的增長點。隨著入境游、出境游的不斷增加,旅游英語人才更為緊缺,而人才的短缺將成為制約我國旅游業發展的關鍵問題。培養適應社會經濟發展需要的,服務于現代化涉外旅游第一線的旅游英語人才,將填補旅游市場的需求空缺,因此,旅游英語專業有著極為廣闊的發展空間。
一、 旅游文化的重要性
文化的本質在于創新,旅游文化不是旅游和文化的簡單相加,也不是各種文化的大雜燴,它是傳統文化和旅游科學相結合而產生的一種全新的文化形態。在旅游活動中,旅游者頭腦中原有的思想觀念、心理特征、思維方式等文化因素與目的地的異質文化因素的相互碰撞與結合,逐漸形成一種新的文化形態。因此,所謂旅游文化實際上是以一般文化的內在價值為依據,以行、吃、住、游、購、娛六大要素為依托,以旅游主體、旅游客體、旅游介體和旅游研究之間的相互關系為基礎的,在旅游活動過程中也已形成的觀念形態及其外在表現的總和,它既是物質的,也是精神的。隨著旅游的國際化發展,國家極需具有高素質的旅游人才,而職業教育是根據我國的具體情況而開設的,長期以來為國家培養大批的人才。
二、 旅游文化在旅游英語專業中的定位
旅游文化是旅游英語專業中一門重要課程,但是由于職業院校的學生在校時間不像四年制本科學生在校時間長,所以建議對于職業院校的旅游英語專業學生可以考慮將旅游文化定位于旅游知識拓寬課的范疇,教師在有限的時間內以實用為目標講解旅游文化知識。其原因如下:
(一)旅游文化的本質性
旅游文化是旅游與文化的一種深層次結合,是旅游活動中創造的全新專門的文化,是一門新興學科,是旅游業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原動力和新生長點。旅游文化作為一種全新的文化形態,揭示了旅游活動本質上是一種文化活動,是從文化方面研究人類旅游活動發展規律的學科。而世界各地各國文化包羅萬千,幾乎很難找到一個文化完全相同的國家,這就決定了文化知識最好以傳授與展現的形式來介紹,以拓寬課的形式來定位。
(二)旅游文化的社會性
旅游促進了科學考察、學術交流和文化來往。科學考察、學術交流、文化來往與旅游活動的有機結合促進了社會文化的交融。一方面,現代旅游業的興起與發展,促進了國家與地區之間的文化與科技的交流,推動了文化和科技進步的步伐;另一方面,它加深了世界各國人民的友好往來,增進了彼此間的友誼。我國古代就有“讀萬卷書,行萬里路”的格言。在中外歷史上,有許多有作為的詩人、作家、學者,都與旅游結下了不解之緣。
(三)旅游文化的時代性
旅游活動是人類歷史淵源久遠的一項文化活動,因此旅游文化的積淀具有歷史性和時代性。文化是在特定的空間中產生和發展起來的,也是在特定的時間內創造與生長的。在不同的歷史社會發展階段,文化的內容和功能是不同的。文化具有鮮明的社會時代性, 可以說,人類時代進化的不同層次,是構成世界文明多樣性的原因之一。同時,文化的時代性也是旅游活動產生和發展的原因之一。隨著時代的變遷,傳統文化與現代文化之間的相互碰撞和融合,也會打破舊的文化傳統,形成新的文化類型。所以必須與時俱進,將旅游文化以拓寬課的方式,既靈活的與時代結合,又可以充分體現文化的變化。
三、 旅游文化在職業教育中的意義
職業教育課程是培養人具有特定職業知識、技能和態度的一種總體方案。職業教育是整個教育系統的一個分支系統,因此職業教育課程必定具有教育課程的一般特點,即在性質、功能及總體框架方面,與基礎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等課程具有共同之處。同時,因職業教育培養對象、培養目標、培養內容、培養方式等諸多特殊因素,職業教育課程又會表現出一些獨立的個性。相對于本科制四年教育來講,職業教育時間短,實用性強,積極推進教育與市場的結合,而旅游英語專業是一門以市場為主導,以英語為基礎的跨學科專業,非常符合現代化的職業教育,旅游英語專業的學生不僅需掌握豐富的旅游知識而且還應具備扎實的英語功底,職業院校在開設課程的過程中結合實際情況,讓職業院校的學生不僅掌握了一定的英語知識,而且結合語言的應用性將英語應用于實踐。然而,經過實踐和考察,雖然大部分學生在幾年學習后已經基本上具備了旅游人才的基本素質,能順利用英語進行交流,但是在實際頂崗實習中卻困難重重,究其原因大部分是因為對旅游文化缺乏認識,甚至幾乎沒有這方面的知識。因此對于職業院校旅游英語專業的學生非常有必要開設旅游文化課程,并對旅游文化課程進行恰當定位,以保證學生在有限時間內學到豐富多彩的旅游文化知識。目前,旅游文化不僅成為一種新興的國際旅游時尚,而且蘊藏著巨大的經濟潛能。它把旅游活動的綜合效益功能和旅游產業的關聯帶動作用表現得淋漓盡致,從而促進了旅游活動向更高品位發展,帶動旅游產業向自然、社會、文化和經濟協調發展的可持續發展模式轉化。
參考文獻
作為當前旅游文化研究的重要內容之一,旅游文化的本質及其特征一直是被廣泛關注的重要問題。本文在遵循旅游文化的定義原則對其概念進行闡述的基礎上,深入剖析了旅游文化的本質,指出旅游文化實際上是一種文化活動,并對旅游文化的主要特征進行了概括總結,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論意義和實踐意義。
【關鍵詞】
旅游文化;本質;特征;定義原則
在激烈的市場競爭環境下,我國當前的旅游經濟面臨著巨大挑戰,為了進一步促進旅游業發展,促進我國旅游業走向國際化、現代化的步伐,必須將發展旅游文化作為一項根本任務去完成,將旅游文化的發展作為保障旅游經濟發展的堅實后盾。為了促進旅游文化的進一步完善,我們應該對旅游文化的定義原則、內涵、本質和特征等重要內容進行深入探索,從而保證其能夠健康有序發展。
一、旅游文化的定義原則
(一)整體性原則
定義旅游文化的首要原則就是整體性原則,它指的是我們在定義旅游文化時,必須立足于旅游文化的整體性,無論在探究、研討的過程中經過了怎樣的分析討論,在最后進行定義時都不能將其分成若干個部分去進行分別定義,而是要回歸、總結到旅游文化的整體上來。[1]此外,如果我們要對旅游文化的本質進行深入探討時有必要將其分割成主體部分、客體部分和中介部分,仍要遵循整體性的前提,這是保證對旅游文化定義科學性、合理性的重要前提。我們在對旅游文化進行定義時之所以要強調整體性的重要作用,將其視為一個完整的整體,是因為我們要充分考慮到它所包含的各個部分之間存在著一種十分緊密的內在聯系,為了避免定義過程中忽視了對這種內在聯系的描述,就必須時刻注意遵循整體性原則。在旅游文化的定義過程中,一定要十分重視對整體性地把握,從而保證定義的科學性和合理性。
(二)邏輯性原則
定義旅游文化時要遵循邏輯性原則,它主要包含兩個方面。首先,以偏概全和以點帶面等現象應該避免,定義時的每一步推理、每一次判斷都應該時刻注意對邏輯規范的遵循。從這個角度來看,作為旅游文化的三個重要組成部分,旅游主體文化、旅游客體文化和旅游中介文化都發揮著重要作用,絕不能簡單地用“部分+部分=整體”的邏輯去對其進行定義,更不能將其中單獨的一部分或單獨的兩部分等同于旅游文化。其次,在實際的定義過程中,要注意用基本的邏輯規范去約束所使用的語言表述,類似于“旅游文化就是……各種旅游文化現象的總和”之類的存在一定邏輯錯誤的表述是一定不能出現在最重的定義中的,這要求我們在定義旅游文化時要首先搞清楚基本的邏輯方法和邏輯思維,并在定義過程中嚴格遵守。
(三)對象性原則
在定義旅游文化的過程中,應該遵循對象性原則,這也就是說,研究視角應該是由所研究的對象來決定的,而絕不能是由研究視角來決定研究對象。我們要下的定義是旅游文化,在這里定義對象已經十分明確,就是旅游文化,在這種情況下,我們還是可以通過幾種完全不同的方法、通過不同的視角來定義旅游文化,但是無論視角如何變化,方法如何不同,定義的對象都始終是旅游文化。在定義旅游文化時之所以要遵循對象性原則,是為了更好地探究旅游文化的本質,并對其有更加深刻的理解。
二、旅游文化的內涵與本質
(一)旅游文化的內涵
作為旅游文化研究中的一項重要內容,旅游文化的內涵是研究旅游文化的基礎所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當前,相關學者對旅游文化內涵的認識還存在許多紛爭和不同的看法。但是當前學術界對于旅游文化內涵的共同認識是:旅游文化是一種文化,它是在旅游活動中產生的,并在旅游活動中進行整合。[2]
(二)旅游文化的本質
旅游文化本質是一種人類文化,是伴隨著人類旅游活動的產生和發展而逐漸形成、融合和發展的一種文化活動,從這一角度來說旅游文化的本質應該包含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第一,因為是在具體的旅游活動中產生的,所以旅游文化實際上是一種原生性旅游文化,也就是說它的產生和發展都是伴隨著我們人類的旅游活動而產生的,如果沒有人類的旅游活動,也就不會產生所謂的旅游文化,人類旅游活動的產生和發展是旅游文化產生和發展的重要前提和重要基礎;第二,作為旅游文化過程中被整合的一種文化,旅游文化又可以被看作是一種非原生性旅游文化,在人類旅游活動的發展過程中,旅游者和旅游業者逐漸將其整合到旅游活動和旅游經營活動中去,從而形成;第三,旅游文化中既有靜態的文化現象,也有動態的文化活動,它是一種將二者進行統一的文化,也就是說,旅游文化既可以指旅游文化活動,也可以指旅游文化現象;第四,文化本身就是物質和精神相統一的產物,而旅游文化當然也不例外,它也是物質外顯和精神內涵的統一,在物質方面旅游文化主要包括服飾、飲食、園林、建筑等客觀有形的存在,在精神方面則包括審美追求、思維方式等無形的事物;第五,創新是文化的本質,因此旅游文化絕不是將旅游和文化簡單相加后得出的產物,更不是種種不同文化的雜糅,實際上它是旅游活動和文化相互交融后產生的一種過渡性文化,是全新的文化形態。
三、旅游文化的特征
(一)雙向擴散性
旅游文化的第一個特征是雙向擴散性。作為一種移動的傳播文化,旅游主體的運動往往會帶動不同地域的文化在廣闊的空間和時間范圍內進行不斷的擴散和飄移,在這一過程中,旅游主體身上所帶的客源地文化、民族文化和帶有強烈主觀色彩的價值觀念、思維和行為方式等都會被自覺或者不自覺地擴散和傳播到目的地,從而對目的地文化形成沖擊和影響。而與此同時,旅游主體也會受到旅游目的地文化的吸引和反作用,并在一定程度上容忍甚至接受目的地文化,從而反叛和背離自己原有的客源地文化。在這種情況下,旅游主體在從旅游目的地返回自己的客源地之后,目的地文化在不知不覺中已經被帶入到了客源地之中,并對客源地的旅游文化形成潛移默化的影響,這就是旅游文化的雙向擴散性。這種看似平等的雙向擴散實際上存在著很大的不平等,因為從較長一段時間來看,目的地文化所受到的旅游主體文化的沖擊往往較為嚴重,甚至其傳統文化會被徹底瓦解,而旅游主體和客源地文化所受到的影響則遠遠沒有這么嚴重。
(二)民族性
民族性也是旅游文化的一個重要特征。旅游文化的表象和內涵往往會因為民族的不同而存在比較明顯的民族差異,以旅游性格(指旅游主體的旅游性格)為例,內斂穩健是大多數中國游客的性格特征,而西方旅游者則多表現為熱愛冒險、開朗外向;對于中國人來說,內心體現在旅游中占據著比較重要的位置,而西方游客多重視外在觀察;道德塑造功能在中國人眼里是旅游的重要目的,而西方人多重視旅游的求知價值。這種明顯存在的旅游文化的民族差異使得旅游目的地的美景和風土人情對旅游主體具有十分強烈的吸引力,感受異域文化的魅力和韻味成為廣大旅游客的精神向往。并且在旅游過程中旅游文化的民族差異讓不同民族各具風格和特色的民族風情得以被展示,成為吸引游客的魅力所在。
(三)地域性
地域性是旅游文化的又一重要特征。作為旅游產生的一個重要的條件,地域文化的差異也成為旅游文化存在地域差異的一個重要原因。旅游文化的地域性在很多方面都有體現:首先,我們可以從旅游資源在空間分布上存在的差異看到,無論是東北還是華北、西北,無論是華東還是華中、華南,地域上的特征都是顯而易見的,而且這種地域上的差異往往具有十分顯著的文化韻味和文化魅力,吸引著廣大游客紛至沓來;其次,旅游動機的差異也是印證旅游文化存在地域性的有力證據,經濟發達地區的廣大游客出于對原始風貌和原始生存狀態的向往,往往會選擇去欠發達地區旅游,而欠發達地區的廣大游客則始終憧憬著大都市的繁華,從而希望去現代化、國際化的城市旅游;最后,我們還可以從不同地域在文化傳統上存在的差異中看到旅游文化存在的地域性,不同地區的文化在其旅游文化中都會有不同的體現和表達,為了和其他文化形成顯著區別,不同地區會利用自己的傳統文化和習俗形成吸引游客法寶。
(四)階層性
從旅游主體的角度出發,旅游文化實際上是帶有一定的階級性的,這是旅游文化的重要特征之一。[3]通常來說,相對上層的旅游者往往矜持、端莊、大方、優雅,中層社會的廣大游客大多情況下是自信、敢于冒險的,而下層社會的游客則多是怯懦保守的。這也就說明,在實際的旅游活動中,隨著旅游者的身份越靠近下層社會,他們對于旅游實用價值的重視程度便會越來越強,反之則越來越重視觀賞價值。
(五)大眾性
大眾性也是旅游文化的重要特征。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和人們生活水平的顯著提升,旅游已經成為人們生活中的基本生活需求之一,現代旅游已經越來越向大眾旅游靠攏,旅游文化也更加成為一種大眾文化。這并不是說旅游文化越來越好曾憲底層次和低俗化,也不是說原本為少數社會精英和上層社會人們所擁有的雅文化已經被旅游文化所摒棄,而是說旅游文化已經逐漸成為雅俗共賞的大眾性文化,這是旅游文化與時俱進的結果,也是旅游文化得以蓬勃發展的重要原因。
四、結語
在當前旅游經濟發展遭遇激烈競爭的情況下,旅游文化的重要作用已經開始凸顯,這就要求我們不斷加強對旅游文化的重視,只有這樣才能使得中國的旅游業取得更進一步的發展,使得文化成為新時期旅游業發展的新的經濟增長點。
作者:桑翠紅 單位:河南省信陽師范學院
參考文獻:
[1]何麗芳.試論鄉村旅游原生態文化的本質特征[J].商業時代,2012(12):87-88.
[關鍵詞]旅游;定義;本質;現象學
[中圖分類號]F5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2―5006(2008)01―0086―06
一、問題的提出
隨著社會經濟的進步,旅游業的發展,旅游研究的領域也大為拓展,與旅游相關的新興學科、交叉學科和邊緣學科層出不窮,但隨著旅游學科大廈的不斷增高和加寬,旅游學科的基礎日益顯得脆弱和不堪重負。目前我們使用的旅游定義和概念基本上來源于20世紀中后期,而進入21世紀后,旅游實踐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目前許多教科書在采用的旅游定義中大多有“不以賺錢或工作為目的”的內容,但在旅游分類中,又將商務旅游、會展旅游等作為新的旅游形式列在其中;此外,一方面我們在定義中將旅游的出行時間(通常是24小時以上)和活動半徑(各國對此標準不一)做出適當的規定,但在實際的研究中卻很少受此限制,在許多旅游的教材、論文和專著中充斥著這類無法自圓其說、自相矛盾的說法。旅游是旅游學科中最基礎的概念,是研究的起點,也是最直接的研究對象,連這些最基礎的問題都充滿著悖論,大大制約著旅游學科的深化研究和多學科研究。要將旅游作為一門學問來研究,使之成為一門科學,必須從其基礎抓起,根深才能葉茂。
德國哲學家康德將科學定義為陳述系統,他對什么是科學提出了著名的三段論:
1.科學是陳述系統
2.科學是正確的陳述系統
3.科學中真實的陳述必須得到證明
旅游學科研究要走向成熟,必須建立起一整套陳述系統。這個系統包括有基本假定、概念、術語、特定現象、命題、解釋、理論、檢驗方法、方法論和價值觀念等。旅游學的研究視角可分為規范研究和實證研究兩大類,前者主要研究“應然問題”,也就是應當該如何的問題,這類研究主要是屬于應用旅游學的范疇;而后者主要是研究“實然問題”,也就是在現實生活實際是如何的問題,即描述、解釋和揭示一些旅游現象的成因和演變規律。
旅游學能否獨立存在,還取決于能否建立起自己的一套理論體系,該體系的基礎是定義和術語,核心就是定律。定義和術語是表明這一學科對于特定研究對象的概念所作的科學的界定。而對人文科學研究而言,定律(Law)是指僅限于經驗世界的規律,它允許“反例”存在,反例出現通常不會讓我們放棄現有的定律,除非這反例足夠強烈以致我們開始懷疑定律的可信度和有用性,這就導致了美國科學哲學家托馬斯?庫恩(Thomas S.Kuhn,1962)說過的“范式轉移”或“科學革命”。本文著重討論旅游學科中最為基礎的定義和概念,這就是――什么是旅游?
在日常語境下,旅行與旅游經常是被作為同義詞混用的。但在旅游學科研究中,一般還是將旅行和旅游區分開的,旅行只是簡單地指人的空間位置的暫時移動,而旅游的含義要復雜得多。正如法國社會學家E.迪爾凱姆(E.Durkheim,舊譯涂爾干1858―1917)在《社會學方法的準則》一書中所說的“由于通俗概念的形成是很粗糙的,所以,它們自然不可能與由于必要而創造的科學概念完全一致”。英國學者約翰?特賴布(John Tribe,1997)認為,“旅游一詞是有問題的,因為它是在日常話語中被普遍使用的,正因為如此,這一名詞是經常被隨意地和不準確使用,也因此包含了諸多的含義”。習慣上,我們將古代的帝王巡游、騎士冒險、信徒朝圣、居民遷徙、航海貿易、文人游學等都稱為旅行,而旅游的出現則在19世紀以后,旅行接待業已漸成氣候,開始出現近代旅游的萌芽。這也可以從旅行與旅游兩個英語單詞的詞源上得到印證,旅行的英文是travel,一般認為,travel一詞來源于古法語詞travallier,這個詞的詞根(travail)的意思是“辛苦的勞動”,這反映出中世紀旅行的艱辛。盡管朝覲旅游以宗教目的為主,但也帶有社會和娛樂內涵。17世紀英國出現了“大旅游”(grand tour),tour一詞是從古法語tourner轉化而來,字面意思已不僅僅指旅行(“空間位置的移動”)了,而是包含了整個游程和線路。而今天使用的旅游一詞,英文是tourist和tourism,法國學者羅貝爾?朗加爾(Robea Lanquar,)認為,tourist一詞大約是1800年在英國出現的,專指英國去歐洲大陸的旅行者。1811年,tourism一詞首先出現在《牛津詞典》中,釋義為以消遣為動機的旅游理論與實踐。這也就是說tourism一詞不僅指旅游業,也有旅游學的意思;旅游一詞在德語中是fremdenverkehr,是由fremden(外來者)與verkehr(交往)兩個詞匯組合而成。可以看出早期的德國學者將旅游看作是一種人際交往;旅游在日文中使用的是“觀光”一詞,關于該詞的出處有兩種說法。一說是取自中國古代《易經》中“觀國之光”以及《左傳》中“觀光上國”;另一種說法是從英語sight-seeing一詞直譯而來的,但目前我國習慣將sight-seeing譯成游覽。我國的臺灣地區至今沿用觀光一詞。說明日本學者將旅游看成是游客個人的游覽觀賞活動。僅從這些詞義上看,就可發現旅游一詞在國際上是多義性的,它之所以難以界定,部分原因就是由于它用“旅游”一個詞概括了涉及地理、經濟、企業管理、市場營銷、社會學、人類學、歷史和心理學等學科和眾多概念,而不同學科有不同的概念結構體系,不同概念體系的研究視角和強調重點都各不相同,因此出現沖突是不可避免的。旅游的諸多“官方”定義(如世界旅游組織、各國政府和聯合國的國際論壇所用的定義)之間也存在矛盾之處,而公眾對旅游者和旅游活動的構成的看法也存在很大差異。旅游、旅游者和旅游業雖然從字面上來講,較容易區分,但在實際使用時,經常被混淆。因此,旅游一詞是多義的和模糊的。
二、國際上流行的對于旅游的定義
據美國旅行資料中心(U.S.Travel Data Center)20世紀70年代初對收集到的80種研究報告統計,對于旅游及旅游者的相關定義就達43種之多(Cook,1975)。目前國際旅游學界對于旅游仍無統一的定義,較為流行和較有代表性的定義有:
1.奧地利學者施拉德(H.V.Schllard,1910)認為,旅游是外國或外地人口進入非定居地并在其逗留和移動所引起的經濟活動的總和。
2.德國學者莫根羅特(W.Morgenmth,1927)的旅游定義是,暫時離開自己的住地,為了滿足生活和文化需求,或個人的各種愿望,而作為經濟和文化商 品的消費者逗留在異地的人的交往。
3.德國學者鮑爾曼(A.Bormann,1931)認為,不管是基于休養、游覽、商務、職業的目的,還是特殊活動或其他目的,只要是暫時離開居住地的旅行活動,都稱作旅游。
4.英國經濟學家奧格爾維(F.W.Ogilvie,1933)的旅游定義是,離家外出不超過一年,在外逗留期間進行的消費,且所用的支出并非是從旅游地賺取的。
5.德國學者格呂克斯曼(R.Glüeksmann,1935)認為,旅游是在旅居地短時間旅居的外來者與當地人之間各種關系的總和。……旅游是一種與人際關系和人類交流相聯系的社會現象。
6.瑞士學者亨齊克和克拉普夫(W.Hunziker & K.Krapf,1942)認為,旅游是非定居的旅行和短暫停留而引起的一切現象和關系的總和。這種旅行和逗留不會導致長期居住或從事任何賺錢活動。1970年代這一定義被旅游科學專家國際聯合會(IASET)采納,故又稱為“艾斯特”定義。
7.設在摩納哥蒙特卡羅的國際旅游學會(IAT,1951)對于旅游的定義是,人們為實現某種旅行所從事的各種活動的總和;是為滿足游客某些需要而予以實現的途徑……在此意義上,旅游與旅行的區別事實上在于,旅游者一方面可以自由選擇旅游目標,另一方面,他的消遣愿望可以得到滿足。
8.日本學者田中喜一(1950)對于旅游的定義為,旅游是基于自由的動機而離開原居住地作旅行活動,并于逗留期間,獲得愉快的消費生活。
9.1950年代奧地利維也納經濟大學(VUEBA)旅游研究所對旅游下的定義是,旅游可以理解成是暫時在異地的人的閑暇時間活動,主要是出于修身養性;其次是獲取教益、增長知識和擴大交際;再次是參加各種各樣的有組織的活動,以及改變與此相關利益方的關系和作用。
10.1963年在羅馬舉行的聯合國旅行和旅游會議首次通過國際旅游者的定義,即旅游者是到一個國家逗留至少24小時的游客,其目的是為了休閑或商務。從中也可窺見隱含的旅游概念。
11.美國旅行商協會(ASTA,1964)對于旅游的定義非常簡短和實用,即旅游就是個人或公司在國內或國外從事旅行和游覽的活動。
12.法國文化學者讓?梅特森(1966)認為,旅游是一種消遣活動,它包括旅行或在離開定居地點較遠的地方逗留。其目的在于消遣、休息或為了豐富他的經歷和文化教養。
13.英國旅游學會(ITB,1976)給旅游下的定義是,人們前往他們慣常居住和工作之外的地方的暫時而短期的活動,包括各種目的不同的活動,以及一日游或參觀游覽活動。
14.美國文化人類學者賈法利(J.Jafari,1977)認為,旅游是離開常住地的游人、滿足游人需要的產業,以及游人、產業和旅游地三者的社會交換給旅游地帶來綜合影響的一種社會文化現象。
15.美國參議院“國家政策研究會”(1978)對于旅游的定義是,人們出于日常工作以外的任何原因,離開其居家所在的社區,到某個或某些地方旅行的行動和活動。該定義中的旅游也包括商務旅游。
16.英國旅游局(BTA)前執行局長里考瑞什(L.J.Lickorish,1980)將旅游定義為,是人的運動,是市場的運動而非一項產業的運動,總之,是流動人口對接待地區及其居民的影響。
17.英國學者伯卡特和梅特利克(A.J.Burkart & S.Medlik,1981)將旅游定義為,除為了進行有償工作以外的任何原因而離開正常居住地作短期外出訪問(或離開家短期逗留別處)的現象。
18.澳大利亞地理學者利珀(N.Leiper,1981)將旅游定義為,是一個與五種因素互相作用的開放系統,這五種因素為環境、人文、旅游者、地理(客源區、交通路線和目的地)以及產業。這五種因素又與自然、技術、社會、文化、經濟和政治等因素相互作用和影響。從某種程度上說,基于休閑和離家暫居至少一晚以上旅游者是系統中的動力因素。
19.1981年“艾斯特”(AISET)和旅游社團(Tourism Society)在英國加的夫召開的國際休閑一康樂一旅游大會上將旅游定義為,在家庭環境之外偶爾選擇和從事的特定活動,可以包括或不包括離家不過夜的逗留。
20.美國學者馬西森和沃爾(A.Mathieson & G.Wall,1982)認為,旅游包括人們離開慣常的工作和居住環境去往其他目的地的移動、人們在目的地所進行的所有活動以及能滿足他們這些需求的設施這三個方面的內容。
21.日本學者鈴木忠義(1984)對旅游下的定義是,旅游可分為狹義和廣義兩種。狹義的定義是:(1)人們離開日常生活圈;(2)預定再次回來;(3)并非以營利為目的;欣賞自然風物。廣義的定義是:由這種行為而產生的社會現象的總和。
22.美國旅游學者倫德伯格(D.E.Lundlberg,1985)的旅游定義是,人們除上下班工作通勤以外的任何目的,離開他們常住地社區前往異地所進行的行動和活動。
23.世界旅游組織(WTO,1991)的旅游定義是,一個人旅行到一個其慣常居住環境以外的地方并逗留不超過一定限度的時間的活動,這種旅行的主要目的是在到訪地從事某種不獲得報酬的活動。
24.英國旅游文化學者(現在新西蘭懷卡托大學任教)克里斯?瑞安(C.Ryan,1991)將旅游(toufism)定義為一門學問,即關于為那些離開家逗留而引起的接待及支持的需求和供給以及相關的消費組合模式、收入創造、就業方面的研究。
25.英國學者克里斯?庫珀(C.Cooper,1993)將旅游分為從需求和供給兩個方面分別予以定義。從需求的角度來定義的話,旅游是人們為了休閑、商務和其他目的,離開自己慣常居住的環境、連續不超過一年的旅行和逗留活動;從供給的角度來定義的話,旅游即為旅游業,也就是為滿足旅游者需求和愿望的所有的企業、組織機構和設施構成的行業。
26.美國學者查德威克(R.Chadwick,1994)認為,旅游包含以下三個主要的概念:人的移動、某個經濟或產業部門,以及一個由人際關系、人的需求和滿足人的需求而提供的服務這三個方面互相影響因素組成的巨大系統。
27.英國學者約翰?特賴布(John Tribe,1997)認為,旅游本質上是一種人類參與的活動,這一活動存在的最低必要特征包括從一地到另一地的旅行,從事這一旅行活動的一個特定的動機集合(排除上下班通勤)以及從事在目的地的活動。
28.英國地理學者斯蒂芬?威廉斯(Stephen W.Williams,1998)認為,旅游是一個綜合的概念,不僅是離開慣常居住地,在目的地做短暫停留的行為本身還包括這類活動的組織和實施過程,以及滿足旅 游需求的設施和服務。
29.加拿大生態旅游學者芬內爾(D.A.Fennel,1999)對于旅游所做的定義是,旅游是一個互相關聯的系統,這個系統包括旅游者和為旅游者提供的相關服務(設施、景點、交通和住宿)。
30.美國旅游學者戈爾德耐和里奇(C.R.Goeldner & J.R.Brent Ritchie,2005)將旅游定義為,在吸引和接待旅游和訪客過程中,由游客、旅游企業、當地政府、當地居民相互作用而產生的現象與關系的總和。
上述30種定義分別選自目前西方各國最流行的旅游教科書、政府智囊機構的專業報告、世界旅游組織官方文件、行業協會、國際性旅游學術團體的研究成果等,這些定義較全面地反映出國際旅游學術界對于旅游內涵認識的概貌和演化過程。第1種定義是目前所能收集到的最早的旅游定義,這一定義對于旅游的認識僅限于它的經濟屬性。在旅游研究方面,“二戰”前德國(或更確切地說是德語國家)具有明顯的優勢。在上面引用的諸定義中,1940年前6個定義中5個是講德語的學者給出的,尤其是亨齊克和克拉普夫的定義,被“艾斯特”采納。“二戰”以后,隨著美國經濟的迅速發展,英語成為全球通用性語言,英國、美國等英語國家成為國際旅游研究的中心。在后24個定義中,除3個無法區分國別的國際性組織機構的定義外,英國、美國、澳大利亞、新西蘭、加拿大等英語國家的定義占到17個之多。由于戰后世界經濟的復蘇、科學技術的進步和交通工具的改進,大眾旅游得到了空前的發展,旅游的經濟效益受到世人關注。但隨之而來的旅游者與目的地居民在文化觀念上的沖突,旅游開發與資源和環境保護上的利益沖突等負面的社會和環境影響也隨著旅游者的大批到來而日益加劇。甚至,有的目的地視旅游為“文化帝國主義和殖民主義”入侵(C.Wackerman,1998),由此,近代許多學者在旅游研究中將客源地和目的地視作一個完整的系統,由單純研究經濟現象拓展到文化、社會和環境等多個領域。
從這些定義中,可以看出國際上關于旅游的定義分成學術定義和工作定義兩大類:即概念性或學術性定義和技術性或操作性定義(主要是出于統計工作的需要);還可以分為廣義定義和狹義定義兩大類:即宏觀地將旅游看成是一種因人際交往而產生的社會現象(由此引發的現象和關系的總和)和微觀地將旅游看成是一種純個人的一種休閑方式或一項經濟產業。事實上,旅游本身就具有經濟屬性、文化屬性和社會屬性等多種屬性。正如斯蒂芬?史密斯(S.Smith,2000)所說,旅游一詞的概念是多義的,如何對旅游下定義,取決于學者研究的需要和研究的角度。這就是說,旅游定義還取決于下定義學者的學術背景和研究目的,這也是一種研究者的“路徑依賴”。由于這些學者的路徑依賴不同,對于旅游的定義見仁見智是一件很容易理解的事。相比之下,對于旅游定義中的核心概念――游客(過夜旅游者和一日游游客),容易取得較為一致的看法。
從上述30種定義中,我們可以大致了解到旅游概念的幾個本質特征:
1.旅游是人的空間位置的移動(與一般貨物貿易物的移動有很大不同),這種移動是暫時的,這是旅游消費區別于其他消費活動的一個顯著特征;
2.旅游可以有一個或多個動機,但我們一般認為旅游的動機與游憩(或康樂)有關,當然也可能包括了商務、教育、健康或宗教等因素,這一切構成了旅游的基礎;
3.旅游活動需要一定的交通基礎設施、住宿、營銷系統、游憩(或康樂)和景區服務的支持,這一切構成了旅游產業的基礎;
4.旅游不僅僅是游客個人的一種休閑和游憩(或康樂)的消費方式。從空間上看,旅游不僅僅是客源地向目的地單向的人員流動,而是由客源地、通道和目的地構成的一個完整的空間系統;
5.旅游整體的空間系統,不僅是一個經濟系統,更是一個文化系統和社會系統,這是旅游目的地系統存在的理論基礎。
三、結論:對于旅游本質的認識
由于旅游一詞所含的多義性,因此對其研究應屬于邏輯結構、語義分析、事實驗證等實證范疇。對于旅游本質的認識,從本體論上看,旅游現象應該是具有因果規律性,即具有因果一致性的內在聯系。我們對旅游現象進行實證研究是建立在對現象的觀察基礎之上的,如果被研究的對象本身不具有因果規律性,則研究本身也就無法通過觀察與描述找到符合因果規律的結論。從認識論和方法論上看,關于旅游是什么和什么是旅游這兩個問題不是等價的,前者揭示的是旅游的本質,后者只是對某一屬性的判定,前者是運用演繹法,即從理論上預期的模式到觀察檢驗預期的模式是否確實可以推導到其存在的思維過程,而后者是采用歸納法,即從個別事例出發,從一系列特定事實的觀察中發現一種模式和規律的過程。現在我們見到的大多數旅游定義(更確切地說是概念)往往是后者,因此,存在著不完全歸納的問題,利用枚舉和羅列現象來說明什么是旅游,例如從動機和目的上來解釋,無論旅游“主要是出于修身養性;其次是獲取教益、增長知識和擴大交際”(見上述引用定義9),還是“消遣、休息或為了豐富他的經歷和文化教養”(見上述引用定義12),都是無法窮盡所有旅游類型的,從而其概念的外延是不周延的。因此,這無助于對旅游本質的認識。
如果我們借鑒胡塞爾的現象學理論的一個核心方法,“現象學懸置(也有譯為懸擱)”(也就是“現象學還原”或“先驗還原”)將旅游現象中那些無關緊要的要素“懸置”起來,以上所列舉的有些要素如“休息、獲取教益、擴大交際”等都不是旅游定義所必需的,并不是旅游的本質,如有些探險旅游者在旅游過程中,體力消耗很大,并不是一種休息;有些人孤獨地在無人區跋涉,并不是為了擴大人際交往,而是為了挑戰自我等。總之,所有列舉的這些單項動機中,我們都可以找到一些“反例”(定義與定律不同,定義出現“反例”說明并未找出旅游現象中最本質的、規定性的特征)。因此,要認清旅游的本質,就必須從哲學的角度闡述。
宗教旅游與宗教文化體驗活動、密切相關,同時宗教旅游對經濟發展也具有重要意義,當宗教圣地被賦予旅游功能時,它不僅是宗教、文化的殿堂,而且成為某種意義上的‘經濟單位’。
一、宗教旅游的內涵
費爾巴哈在其《宗教之本質》一書中,開篇名義地指出:“依賴感乃是宗教的根源。”宗教給予人們希望,并豐富其精神生活。按照更為強調宗教活動還是更為強調旅游活動標準,將現有宗教旅游的定義劃分為宗教性、旅游性、綜合性三大類型。
(一)宗教性定義
宗教性定義認為宗教旅游主要是以宗教信徒為主,因其宗教目的或動機而從事的具有強烈宗教色彩的旅游活動。
(二)旅游性定義
旅游性定義強調以非宗教信徒為主體,注重經濟效益,同時認為宗教旅游主要表現為由非宗教信徒圍繞宗教旅游資源開展的修學、觀等活動,雖然有一定的宗教色彩,但以文化性、娛樂性為主導。
(三)綜合性定義
綜合性定義則兼顧宗教信徒和非信徒為主體,無論是出于宗教目的或是個人興趣,以觀賞宗教藝術、圣跡或體驗宗教及其文化內涵等的旅游活動都屬于宗教旅游范疇。綜合性定義是對宗教性定義和旅游性定義的調和與融適,筆者文中的“宗教旅游”則以綜合性定義解釋。
二、發展澳門宗教旅游的緣由
(一)澳門匯聚中西宗教文化
澳門是最早的天主教東亞傳教中心, 被譽為“上帝圣名之城”。如今,圣堡羅教堂遺跡仍被譽為澳門的象征。西方傳教士來到澳門, 影響著整個澳門的社會生活。越來越多的內地居民不斷到澳門做禮拜或洗禮。中西方文化匯聚有其深厚的宗教淵源。
(二)宗教是澳門風俗文化的主要部分
宗教與人文發展緊密相關, 澳門的宗教已然成為孕育傳統、保存文化的依托, 同時也成為其人文旅游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澳門匯集中西宗教文化,其宗教名勝是澳門旅游資源的主要部分,寺觀園林建筑、繪畫書法、神像雕塑等文化景觀成為澳門發展旅游業的重要支撐。
(三)澳門具有豐富的宗教人文景觀
澳門的宗教人文景觀, 見證了當地歷史滄桑,成為澳門文化旅游的主要資源。作為觀光旅游和文化旅游產品的宗教旅游, 澳門的寺觀廟堂,具有豐富的觀賞性,成為當時建筑的典范,同時也為現代澳門旅游市場帶來經濟效應及社會效應。
三、澳門宗教旅游的發展路徑
(一)出家+宗教旅游
近年來,有償體驗寺廟生活成為一種潮流。旅游者為尋求心靈寧靜、剔除內心雜念、緩解生活壓力而選擇寺院出家度假。宗教旅游是一種源于心理深處的推動力而促成的,旅游者可以通過宗教旅游獲得心靈上的釋放和滿足,整個過程中的體驗色彩非常鮮明。澳門可以借鑒宗教出家旅行的做法,在坐落路環島的迭石塘山上,占地近7000平方米,澳門迄今規模最大的廟宇天后宮來運作這個“出家項目”,緣于澳門豐富的宗教資源和出境游的異常體驗,相信會有許多人紛至沓來的報名。
(二)義工+宗教旅游
借鑒“常青義教”項目,以調動退休教師資源下鄉的社會創新方法使貧困地區的學校與城市共享優秀教育資源,實現提高農村教學質量、縮小城鄉教育差距等為根本目標。澳門可以借鑒這個項目運作的模式,以宗教或者紅十字會等慈善機構和非政府組織等非盈利組織的名義開發一些項目,這些項目是澳門急需人才的,通過招聘一些澳門急需崗位上的義工來幫助澳門彌補人力資源緊張的問題,當然其中也要給這些義工或志愿者適當的生活補助。
(三)婚慶+宗教旅游
在教堂舉行與眾不同的婚禮是年輕人所期盼的,畢竟對大多數人來說結婚只有一次,都想辦得隆重、高端和令人難以忘懷,澳門有那么多相對來說比較有名的教堂,比如主教座堂、圣老楞佐教堂、圣母玫瑰堂、圣若瑟修院及圣堂、圣安多尼教堂,還有一些其它教堂也可以做適合那些婚禮舉辦規模不大的基督教宣講教堂等。在教堂舉辦婚禮也可以成為游客來澳門旅游時的觀賞點,讓游客帶著一種學習的心態去感知到澳門人是怎么樣在教堂舉行婚禮的,成為一個不錯的吸引物。
(四)心理+宗教旅游
心理旅游指的是暫時離開快節奏的生活,和一個亦師亦友的心理醫生一同出發,在大自然中敞開心扉,面對山水說心事,并在旅途中接受心理醫生的疏導。其心理學內核其實就是展開社交訓練,其最大的作用就是教人學會休息,學會在緊張的生活節奏中尋找自由呼吸的天地,從而更好地解決生活中腦力疲憊和心理煩累的問題。澳門可以借助其獨特的宗教優勢,把宗教和心理旅游結合起來,可以設計“禪宗心理旅游”,讓一些心理亞健康的人通過宗教旅游給予其心理按摩從而矯正自己的心理,回歸到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