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11-16 10:34:39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跨境電商風險及防范,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關鍵詞:入境動植物 風險 防控
一、背景
(一)跨境電商發展現狀
2014年,我國跨境電商平臺已經超過5000家,通過各類平臺開展跨境電子商務的企業超過20萬家,跨境電商交易額達4萬億,同比增長30.6%,占進出口總額的14.8%,增速遠超同期外貿增速。據統計,2014年我國跨境電商交易額達到3.75萬億元,同比增長39%,其中我國海外直郵市場交易額達到1290億元,增速達60%,預計2015年將達到2478億元。隨著國內市場對海外商品需求的增長,跨境電商進口占比將不斷提升,到2017年有望達到16.2%。
(二)以江門口岸為例,跨境電商高速發展所帶來的生態安全隱患
由于跨境電商是以郵包、快件為主進行傳遞,入境郵件的高速增長導致入境疫病疫情問題愈發突出。其攜帶的動植物疫情風險呈幾何級數增長。江門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從去年初開展跨境電商入境快件的查驗業務,業務量不斷攀升,2015年前5個月,跨境電商快件1146.95萬件,與2014年同比增長446.56倍。今年,截獲了600多批禁止進境物,其中包括象牙制品、玳瑁標本、穿山甲鱗片、袋鼠爪子、薰衣草種子、咖啡豆、大米、帶蟲干花、多肉植物、帶土新鮮人參、寵物食品、海參、奶酪及各種肉類制品等等。以上這些都是《進出境郵寄物檢驗檢疫管理辦法》及《禁止從動物疫病流行國家/地區輸入的動物及其產品一覽表》明文規定禁止以跨境電商形式入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此外,檢驗檢疫人員還從咖啡豆中檢出檢疫性害蟲咖啡小蠹,從澳洲寄來的菜干和韓國寄來的新鮮人參中捉到活蟲,從來自澳洲的快件中截獲法國野燕麥桿草。試想,這些禁止進境物如果逃過了檢驗檢疫人員的檢查,堂而皇之地進入國門,不但嚴重影響我國對瀕危野生動物的保護,而且外來生物的入侵、生存、定居、繁殖、擴散,其所產生的危害性,也許短期內不會呈現,而是延綿幾十年甚至上百年后人們才能嘗到其惡果,后果不堪設想。
二、跨境電商入境動植物產品檢疫監管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制度不健全,監管有盲區
檢驗檢疫對郵寄物執法把關的主要法律依據可以歸結為“四法三例”,以及《進出境郵寄物檢疫管理辦法》、《出入境快件檢驗檢疫管理辦法》等部門規章。這些法律法規多數歷經十多年未修訂,無法完全適應跨境電商迅猛發展的新形勢,日常工作的可操作性不強,使跨境電商入境動植物產品監管欠缺科學性,無法完全跟上跨境電商發展趨勢。
(二)執法尺度不一,存在灰色地帶
目前,各地檢驗檢疫機構在跨境電商入境動植物產品監管方面因缺乏現有法規和制度的支持,執法的標準不統一,讓人抱有僥幸心理,采取瞞報品名、夾帶甚至是實報品名碰運氣等方式,企圖將國家禁止郵寄或攜帶的動植物產品沖檢入境。
(三)動植物產品風險,公眾認知度低
人們在輕點鼠標進行跨境網購時,往往都是隨著自己的意愿,比如從澳洲購買帶有薰衣草種子的小熊,從新西蘭購買鹿筋和鹿尾巴,從韓國購買新鮮的帶土人參,從美國購買奇亞籽等等,并沒有意識到自己所購買的海淘品未經檢疫而直接入境會給國家帶來怎樣的生態風險。
三、加強跨境電商入境動植物產品風險控制的建議
(一)作為整個進出口貿易中一股至關重要的力量,檢驗檢疫部門對于跨境電子商務能否正常、持續發展擁有決策權
檢驗檢疫部門應順勢而上,在保護國家生態安全的重要前提下,遵循跨境電子商務規律,創新理念和方法,盡快修訂跨境電商動植物產品的風險監管的政策法規,規范檢驗檢疫機構對跨境電商的執法行為,為行業的發展保駕護航。同時增加法規相配套的管理制度。如:對跨境電商企業實行“備案+誠信+全申報”的管理模式,實行全備案管理,制定“電商主體責任制度、監督抽查制度、第三方檢測結果采信制度、誠信管理制度、風險管理制度、召回制度”等多項保障制度。對跨境電商入境動植物產品實行全申報及負面清單管理。負面清單包含《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名錄(1712號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植物檢疫名錄》以及《禁止從動物疫病流行國家、地區輸入的動物及其物品一覽表》等。通過負面清單管理,將關口前移,管好準入動植物產品,降低檢疫風險。
(二)檢驗檢疫機構要充分利用雄厚的技術力量,建立與國內外監管機構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的統一的安全風險預警平臺
定時收集國外有關動植物產品的法律法規以及疫情信息,并進行風險評估,及時向監管部門、跨境電商經營主體及公眾發出相關預警,并采取相應的技術措施,防止疫病疫情傳入國境。
(三)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向公眾大力宣傳檢驗檢疫有關跨境電商入境動植物產品的規定,提高公眾對入境動植物產品的風險意識和生態安全意識
讓公眾明白什么能買,什么不能買;提高公眾對檢驗檢疫的認知度,引導社會全員共同監管,共同守法。將跨境電商入境動植物產品沒經檢疫而進入國內的危害性及風險廣而告之,加大查獲的案例公開報道力度,使公眾能直觀生動地意識到動植物產品檢疫工作的重要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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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小額跨境在線支付 支付方式比較
風險分析
【中圖分類號】F275
一、跨境在線支付產生的背景
近年來,隨著全球經濟增長放緩、有效需求降低以及國內人力成本上漲,傳統貨物進出口“集裝箱”式大額貿易方式受到一定的沖擊。海關統計數據表明,2011~2015年,中國傳統進出口貿易年交易額維持在25萬億上下,2011~2014年保持平穩增長,但增長幅度較小,2015年出現負增長,年增長率為-6.96%。外貿市場規模增長乏力,進出口增速趨緩已成為不爭的事實。
與此同時,由于互聯網技術迅猛發展和日漸成熟,我國跨境電子商務呈現快速增長的勢頭。跨境電商支付報告顯示,2011~2015年中國跨境電商年增長率在25%以上;跨境電商交易額從2011年的1.7萬億元增加到2015年的5.4萬億元;跨境電商交易額與傳統外貿總額的比例從2011年的7.19%增至2015年的21.96%。跨境電商已經成為中國進出口不可忽視的一個迅猛增長因子,成為我國外貿新的增長點。
另外,在人民幣持續升值(近期開始出現貶值)的情況下,海淘、留學教育、出境游等產業增長速度快、增長幅度較大,中國跨境清算結算需求增長強勁。在經濟金融、個人消費不斷走向全球化、國際化的環境下,跨境在線支付服務的不斷提升和完善對于促進跨境電商和跨境個人消費生活的發展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二、小額跨境電商支付方式比較
根據交易雙方是否需要R柜辦理轉賬業務,跨境支付可以分為線上支付和線下支付兩大類。線下支付主要包括傳統國際貿易結算方式(信用證、托收、匯付)、西聯匯款和速匯金等,而線上支付主要包括國際信用卡和第三方支付方式,線上支付手段方便快捷,比較適合跨境電商零售的小額交易。跨境電商零售模式下,信用證方式與托收方式均極少使用,因為信用證作為傳統國際貿易活動中常見的結算方式,主要適用于傳統貨物進出口“集裝箱”式大額貿易方式,而托收多用于金額較大、往來多年的、彼此比較熟悉、信譽較好的客戶,本文對此兩種方式不進行闡述。
1.銀行電匯T/T
銀行跨境電匯是傳統的進出口貿易跨境結算方式之一,匯款人通過所在地的銀行將款項劃轉國內各指定銀行,同時由匯入行通知收款人就近存取款項。也常常用于跨境電商零售模式中,適合跨境電商零售較大金額的交易付款。
(1)優點:在跨境電商零售模式中,采用電匯方式時,一般要求前T/T,即先付款后發貨,可以較好地保護跨境電商賣家的利益;銀行電匯設置匯款手續費的最高限,但是對匯款金額沒有最低限和最高限的設置,不管匯款金額多少都可以使用;電匯對于匯款人的身份也不做限制,相對于傳統結算方式中的信用證和托收,結算手續比較簡單易于操作。
(2)缺點:作為傳統的線下支付方式,匯款人需要去銀行柜臺辦理相關業務,業務的發展受限于銀行網點的分布;銀行基本占領傳統進出口貿易的跨境支付結算市場,買賣雙方都要支付手續費,相對于新興的線上跨境支付工具,手續費較高;在跨境電商零售交易中,一般賣方要求使用前T/T,買方承擔較大的風險,不利于交易的迅速達成。
2.西聯匯款Western Union
西聯匯款是世界上成立較早并成功轉型的金融服務公司,擁有先進的電子匯兌金融網絡,在全球近200個國家和地區擁有眾多特快匯款網點。西聯匯款在中國的合作伙伴主要有中國建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光大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浦發銀行等多家銀行,適用于1萬美元以下中等交易金額的支付。
(1)優點:跨境電商商家即西聯匯款的收款人無需支付任何匯款手續費;西聯全球安全電子系統提供操作密碼和自選密碼以核實款項的相關信息,確保每筆匯款的安全快速匯到指定的收款人手中;辦理匯款手續簡單,依托全球電子金融網絡系統,收款人僅需短短數分鐘即可收到匯款;西聯國際匯款公司在國外的點包括銀行、郵局、外幣兌換點、火車站和機場等,網點分布眾多,便于交易雙方匯款和收款;西聯匯款與國內銀聯電子支付共同推出在線匯款方式,實現從線下到線上的轉變,更加方便快捷。
(2)缺點:對于匯款人而言,需要按照一定的比例支付匯款金額的手續費,如有其他額外要求,則加收附加服務費,對于小額款項而言手續費偏高;對于初次交易的買賣雙方,先付款后交貨,買方因承擔較多風險而易于放棄交易;結算貨幣單一,目前僅支持美元匯款。
3.速匯金Money Gram
速匯金國際匯款是一種個人間的環球快速匯款業務,與西聯匯款相類似,業務模式也基本相同,適用于年交易額在5萬美元以下的跨境電商零售業務。采用速匯金匯款無需通過銀行渠道,而是依托于速匯金的匯款通道。速匯金與國內的工商銀行、中國銀行、中信銀行、交通銀行均建立了廣泛的業務合作關系。
(1)優勢: 匯款速度快,在速匯金網點(包括匯出網點和解付網點)能夠正常受理業務的情況下,速匯金匯款在匯出后十幾分鐘即可到達收款人賬戶;匯款手續費實現系統自動扣收,分為業務手續費和傭金兩個部分,無其他附加費用和隱藏費用,收費略低于西聯匯款。與西聯匯款相似,手續費由匯款人支付,收款方無需承擔任何的手續費或附加費;匯款手續簡單,無需填寫復雜的匯款路徑,也不要求收款人預先開立銀行賬戶。
(2)缺點:速匯金服務僅限工作日辦理,因此非工作日無法為客戶提供匯款服務;并且僅服務于境外匯款,匯款人及收款人均必須為個人,不適用于公司身份的交易雙方;若客戶使用現鈔匯款,需交納一定的現鈔變匯的手續費;屬于傳統的線下支付模式,不能很好的適應跨境電商零售的發展需求。
4.第三方支付
隨著跨境電商的不斷發展,尤其是跨境電商零售如B2C、C2C、F2C模式的迅速發展,線下跨境支付方式日益不能滿足小額跨境消費的支付需求,跨境電商第三方支付方式應運而生,如Paypel、阿里巴巴Secure Payment、CashrunCashpay、Moneybookers、Payoneer、WebMoney等眾多在線支付方式層出不窮,相比于線下支付方式,第三方支付更適用于從事跨境電商零售平臺的企業和個人。
(1)優點:方便快捷,無須臨柜辦理匯款手續,實現足不出戶完成跨境交易的支付環節;在網絡環境下可隨時隨地完成跨境在線支付,不受時空分布的影響;支付成本較低,操作方便,交易雙方不必考慮背后復雜的技術操作過程;第三方支付平臺在交易中充當信用保證的作用,可以促進跨境交易的達成;整合多種支付方式,并與銀行相關聯完成交易結算,交易雙方可根據需要選擇相應的支付方式,使網上購物更加快捷便利。
(2)缺點:第三方支付平臺的提現手續費較高;容易造成收款方資金沉淀,在缺乏有效的流動性管理的情況下,存在資金安全和支付風險;由于沒有強制性的付款約束,在交易糾紛中第三方支付往往更偏向保護客戶的利益,收款方存在被拒付風險。
5.國際信用卡方式
信用卡兼具支付和信貸功能,持卡人無需事先存款,即可先行刷卡消費,并享有一定期限內的免息還款的權利。國際信用卡支付方式適用于從事跨境電商零售交易平臺和獨立B2C平臺。許多跨境電商平臺支持信用卡支付方式,通過與國際信用卡組織合作如Visa、MasterCard等,或直接與海外銀行進行合作,用于外貿中的1 000美元以下的小額支付。
(1)優點:買家付款過程簡單方便,付款快捷,僅需3~5秒鐘;信用卡的用戶人群非常龐大,尤其歐美地區客戶,因其習慣于提前消費,信用卡支付方式迎合國外買家提前消費的習慣;由于屬于銀行對銀行模式,如果是惡意拒付,會影響持卡人在銀行中留下的信用狀況,給日后的生活學習工作會帶來極大的不便,有助于降低拒付風險;采用信用卡方式進行支付,當涉及交易爭議時,銀行僅凍結該筆交易的金額,而不會對整個賬戶進行凍結。
(2)缺點:國際信用卡需要支付開戶費和年服務費,用以國際銀行支付網關的通道維護;一般而言,每張信用卡都設置了一定的信用額度,甚至部分信用卡還設有單筆限額和日交易限額,超出額度與限額的付款請求將無法完成;信用卡普及率在不同國家間有較大差異,一些國家和地區如中東,信用卡的持卡比率較低;國際信用卡有180天的拒付期,持卡人在拒付期內可以向銀行申請拒付賬單,因此收款方仍存在被拒付的風險。
三、跨境小額在線支付的風險
作為跨境電商零售業務的關鍵環節,小額跨境在線支付直接關系到雙方的資金安全,當前跨境電商零售業務模式處于快速發展階段,在線支付方式逐漸被交易雙方所接受,但是其中仍然存在一些問題,例如在資金的安全行方面仍然避免不了可能發生的網絡攻擊、欺詐行為等,在線支付的L險也隨之而來。
1. 交易信用風險
交易信用風險是指交易中的一方沒有履行事先約定的承諾,而給交易另一方帶來經濟利益損失的可能性。在跨境交易中,由于交易雙方存在時空差異以及商業習慣的不同,貨款支付與貨物收發往往并不同步。由于互聯網的虛擬性及開放性,在跨境電商交易模式下,這種不同步極易帶來交易的信用風險,即交易的一方收到貨款卻并不發貨或者已經發出貨物但對方卻并不準備付款等等。交易參與者的信用問題成為阻礙行業發展的一大難題。目前,在跨境電商在線支付服務中,跨境信用協調體系尚未完善,銀行或者第三方支付平臺不能充分地了解交易主體的信用及信譽狀況,難以確定交易的實際情況。在不同信用狀況的國家中,第三方平臺由于種種原因無法秉持客觀公正的立場,比如PayPal在跨境電商交易糾紛時,往往更傾向于保護買家,而使我國賣家企業在面對交易糾紛時處于被動地位。
2. 交易核實風險
交易的真實性是跨境電商賴以運行和發展的根本,是跨境電商平臺必須守住的底線。跨境交易的核實既包括對交易主體真實性的核實,也包括對交易內容的真實性的核實。
首先,從跨境交易的對象方面,跨境交易雙方難以進行交易對象的審查,難以真正了解客戶。在當前,跨境交易雙方缺乏對交易對象進行審查的有效方法與手段,即使是第三方交易平臺及第三方支付機構對交易者的身份識別也往往僅停留在形式審核的階段。而在國家層面,也尚未出臺相應的法律法規對身份識別加以指導和規范。
其次,跨境交易的內容真實性審核同樣也存在一定困難。由于電商平臺和支付平臺屬于兩個不同的主體,它們之間的信息并不完全共享。作為支付平臺而言,并不掌握交易的訂單信息和物流信息,那么如何判斷客戶經營范圍與交易內容是否一致?如何核實交易金額和交易商品是否匹配?網上交易的部分商品或服務是虛擬產品,虛擬產品定價的衡量標準是什么?買賣雙方基于郵件聯系達成交易而產生的付款請求,此郵件信息是否能夠認定為交易真實性的材料?支付機構難以通過比對訂單信息、物流信息、支付信息等方式,難以確認現金流與貨物流或服務流是否匹配。此外,支付機構從電商平臺和物流公司獲取的信息可能滯后,信息的準確性也可能受影響。
在跨境電商交易中,由于交易核實的諸多困難,一方面導致了交易雙方無法真正了解對方,另一方面可能出現網絡詐騙和欺詐交易。
3. 跨境在線支付的網絡風險
隨著跨境電商的迅猛發展,尤其是跨境電商B2C與C2C的發展,迫切需要一站式跨境支付綜合服務,開展線上支付、信用支付、移動支付等業務。而這些一站式跨境綜合支付往往通過互聯網渠道來進行,網絡信息技術在為我們提供支付便利的同時,也帶來了一定程度上的支付風險,危及交易雙方資金的轉賬安全。這些風險包括電子信息傳輸系統故障或計算機故障造成的支付信息丟失的風險、因遭受黑客惡意攻擊而造成支付信息的泄漏的風險、各種病毒及木馬程序以及釣魚網站泛濫造成資金流失的風險等。另外,跨境支付對支付信息的審核要求更高、審核時間更長、審核難度更大,因而相應的跨境支付需要更長的時間,進一步加大了跨境支付的風險。
4. 資金沉淀風險
在跨境支付業務中,交易方在第三方支付機構的虛擬賬戶中往往形成一定的沉淀資金,這些沉淀資金來源主要有以下三種:其一,客戶選擇第三方支付作為交易中介時,從客戶款項匯入第三方賬戶到第三方將款項劃入商家賬戶往往需要一定的時間,而這段期間資金在第三方賬戶上的停留,形成沉淀。其二,商家在支付平臺需要保留的備付金,用于應對因貨不對板、貨損貨差、惡意拒付等原因造成的退款,以Paypel為例,提現比例若超過80%容易使Paypel賬號被限,再如國際信用卡對于跨境電商交易,收取10%左右的保證金,180天拒付期后再滾動返還給商家。其三,在諸多跨境第三方支付方式中,將虛擬賬戶的資金提現需要繳納金額不等的手續費,同樣以Paypel為例,每P提現需支付35美金的提現費用,商家為了降低提現成本,會將第三方支付系統中的資金累積到一定的金額才進行提現。
由于信息不對稱、監管難度大、支付機構無需繳納存款準備金,客觀上造成第三方支付機構可以輕易挪用虛擬賬戶的沉淀資金;同時,第三方支付機構在管理上一旦出現失誤,如資金調度不及時、資金操作指令錯誤等,也可能引發流動性風險;另外大量的沉淀資金容易引發洗錢、套現、賭博、欺詐等非法行為。
5. 外匯監管風險
跨境支付外匯管理監測風險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其一,部分跨境電商平臺的參與者是個人用戶,而在第三方支付平臺中,沒有對企業用戶和個人用戶進行區分,加大外匯管理的監管難度。其二,目前我國實行的資本項目下的外匯管制,而外匯經常項目基本處于可自由兌換的狀態。對于個人結售匯實行年度限額管理,個人年度結售匯限額不超過等值5萬美元。為了規避這個限額管理,部分跨境電商商家通過開設香港離岸賬戶以期實現賬戶資金的自由管控。其三,第三方支付機構為了保護交易雙方的相關信息,對交易雙方的銀行賬號、信用卡賬號等進行保密,屏蔽資金的真實來源及去向,影響跨境電商商家的國際收支申報和外匯監管部門對其國際收支的監管。其四,第三方支付平臺中沉淀資金的存在和不斷積累,不僅產生流動性風險等資金安全問題,同樣會影響國際收支的統計工作及監管問題。
四、小額跨境在線支付的風險應對措施
針對上述小額跨境電商在線支付中出現的如信用風險、網絡風險等潛在的風險問題,從跨境電商商家、支付機構和監管機構角度出發,提出如下具有針對性的風險應對措施和建議,以期盡早發現跨境在線支付的諸多風險,并促進跨境電商零售業務模式的順利進行和快速發展。
1.應對跨境電商在線支付中的信用風險
跨境電商發展的重要條件之一誠信。鑒于網絡的虛擬性,買家和賣家沒有面對面交流,大多數情況下都是通過溝通工具和視頻工具進行交流,交易成功的關鍵取決于買家對于賣家公司、產品以及交易安全性的信心。
從跨境電商商家的角度,賣家也可以自己采取一些措施來鑒別買家的信用狀況,如通過買家的平臺信息和購買行為分析買家的真實購買意圖(是否具有購買意向?或者僅僅是騙取免費樣品?或者是網絡欺詐或詐騙?),通過IP地址定位服務跟蹤并核實送貨地址,對于高風險國家和地區的買家保持高度警惕等。對于敦煌網和速賣通等小額外貿批發平臺,除了信息、支付和物流服務外,可以充分利用系統平臺上的風險預警系統。另外,商戶可嘗試可以建立信用評價機制,對于失信的客戶及時將其納入黑名單,終止與其業務往來和交易。
從跨境電商平臺的角度,應建立健全客戶身份識別機制,對客戶實行實名制管理,向買家提供真實、可靠的賣家信息,鼓勵賣家誠信經商,引入第三方誠信認證和自身誠信評價。目前,國內較大的B2B網站(如阿里巴巴、慧聰網、中國制造網、環球資源、酷配網、敦煌網、中國供應商、阿土伯交易網等)紛紛推出了自身網站誠信認證和第三方誠信認證兩種方式。同時,跨境電商平臺可與保險機構合作,推出針對平臺賣家的跨境交易保險產品,如退貨運費險、拒付貨物損失險等網絡購物類保險和個人消費信用類保險。
從政府層面的角度,建立跨境電商出口信用體系,搭建跨境電商公信息共享共服務平臺,建立統一的信用主體數據庫,將企業、個人、事業單位、公共組織和政府等五類信用主體納入其中,營造良好的跨境電商交易環境,逐步建立社會信用體系和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同時,協同外國政府、機構或國際間組織,積極構建跨境信用保障體系,在跨境電商交易中能夠秉承公平公正的態度,不給予國外買家過度的保護,給國內跨境電商商家提供一個公開的申訴渠道和公正的爭端解決機制,以幫助跨境電商企業、個人商家和跨境電商平臺更好地防控信用風險。
2.應對跨境電商在線支付中的網絡風險
基于網絡信息技術的跨境在線支付一方面給國內外消費者帶來便利、給銀行業帶來新機遇,促進跨境電商業務的快速發展,另一方面也因在外貿業務、日常管理、跨境支付中大量運用網絡信息技術,也隱藏著巨大的安全隱患,需要相關主體做好自身的網絡安全防范,以降低網絡風險。
首先,對于交易者應加強網絡安全防范意識。不要隨意下載未知軟件系統,不隨意登陸未知網站;加強密鑰管理,定期修改系統登陸口令與支付口令;定期升級殺毒軟件、查殺電腦系統,清除木馬程序。
其次,對于交易平臺與支付平臺,應從技術、管理等多方面入手,加強網絡風險防范。一方面要不斷采用新的安全技術來確保網絡支付的信息流通和操作安全,如防火墻、濾波和加密技術、網絡使用記錄檢查評定技術、人體特征識別技術等。另一方面要采取物理安全策略、訪問控制策略、構筑防火墻、安全接口、數字簽名等高新網絡技術,防止非授權用戶如黑客對網絡支付所存儲的信息的非法訪問和干擾。
再次,政府相關的監管機構應加強網絡環境的檢查執法力度。定期組織公安職能部門對支付安全違法犯罪的行為進行查處,為消費者營造一個和諧的網絡跨境消費氛圍。
3.應對交易真實性的核實風險
針對交易主體的真實性,從商家的角度,應通過IP地址查詢、買家購買行為分析、買家購買意圖等多方面進行買家身份的核實,以降低欺詐等情況的發生概率;從電商平臺角度,應采用大數據信息技術實現對交易者信息的核查,通過數據比對防范交易主體利用技術漏洞偽造個人身份信息,確保交易主體身份真實;從政府監管層面,外匯管理局及央行應出臺相關的信息審核指導意見,要求第三方支付機構按照有關指導意見,認真核實跨境支付業務中參與者的身份信息。
針對交易真實性的核實風險,從商家的角度,應本著誠信原則進行跨境電商交易,避免采用刷單、虛假信息引流等制造假交易的行為。從電商平臺角度,應著力于構建有效的交易審查機制,對交易對象信息、訂單信息、物流信息進行嚴格的審查;制定嚴厲的獎懲制度,對于不誠信提供虛假信息的交易對象予以產品下架、賬號限制等懲罰,以盡量減少刷單、欺詐等行為的發生。從支付機構角度,做好對客戶的風險警示工作,對于高風險業務盡量在操作前、操作中分別予以風險提示,提醒客戶潛在的交易風險。從政府角度,應當建立多部門聯動的工作機制,由央行、海關、稅務、外匯局、郵政等多個監管部門聯手構建統一的監管和服務體系;針對資金流、信息流和物流進行全面的監管,確保跨境電商運營過程中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4.應對跨境電商在線支付的沉淀資金風險
首先,應建立健全風險準備金制度。根據2016年7月1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支付機構應當建立健全風險準備金制度和交易賠付制度……支付機構應在年度監管報告中如實反映上述內容和風險準備金計提、使用及結余等情況。”按照這一規定建立非銀行支付機構風險準備金,可以有效避免賬戶里沉淀太多的資金,弱化部分支付機構賬戶體系的隱形清算結算功能,從而減少風險的積累和信息的不透明。
其次,設計風險監控指標,建立風險預警機制。支付機構應將客戶備付金賬戶資金與自有外匯資金嚴格區分,并設立自有外匯資金風險監控指標、系統后臺交易與客戶端交易的相關監控指標,對后臺操作和客戶的危險轉賬行為進行風險評估和風險級別劃分,逐步建立和完善風險預警機制。一旦出現可疑交易便立即觸發風險指標預警,針對不同風險預警等級采取不同的應對措施。
再次,監管部門可在借鑒國外經驗基礎上,逐漸嘗試分層監管的模式。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允許支付機構在支付清算、資金融通、風險和信息管理等方面進行創新探索。
最后,必須限制支付機構沉淀資金的投資范圍。在跨境支付過程中的沉淀資金,其實際所有人是參與交易的客戶,而支付機構應歸屬于資金的保管人。為了確保資金安全,必須出臺相應措施,限制支付機構將沉淀資金投資于一些高風險的產品和領域,防范和化解由此產生的投資風險。
5.應對跨境電商在線支付中的監管風險
現行的國際收支申報制度及其主要規定是建立在貿易方式傳統、貨物貿易占交易額巨大多數的基礎之上的。隨著越來越多的貿易由線下轉移到線上、服務貿易占比逐漸攀升,虛擬商品大量出現,已經出現了一些貿易找不到對應的國際收支統計項目。需要對國際收支統計申報項目進一步細化,保證國際收支統計的準確,縮小國際收支統計誤差。國家外匯管理局應當協同有關部門(工商、海關等)共同建立跨境電商監管信息共享平臺,建立信息共享機制、細化統計項目和內容,使得跨境電商交易的信息監測更加準確。
支付機構應加強對客戶進行交易信息進行分類管理,對客戶賬戶進行風險分級管理,定期向外匯局或央行等監管機構匯報客戶備付金資金狀況。
主要參考文獻:
[1]中國人民銀行.《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2016).
[2]趙小娟,朱建明.第三方跨境電子支付發展戰略研究[J].當代經濟管理,20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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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嚴圣陽.我國跨境電商支付現狀與發展前景[J].經營與管理,20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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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網前瞻性地看準了這一市場契機,率先將電子商務和國際貿易的特點進行結合,在敦煌網的平臺上,實現了跨境電子商務物流、信息流和資金流的整合,在跨境電商市場立足的同時也越發得到行業關注。
打通國際商流與物流
1月3日,國務院副總理帶隊到義烏調研,參觀了敦煌網位于義烏的全球網貨中心,對此給予了高度評價。
據了解,義烏全球網貨中心是敦煌網與義烏市政府共同打造的促進義烏外貿轉型升級的重點項目,作為一個獨立的外貿電商平臺,敦煌網負責所有的技術開發和商務運營。按照王樹彤的說法,項目的本質是義烏地區的在線化全球供貨平臺,它將集合義烏本地4萬余家商戶、800余萬種商品,無縫對接敦煌網等各大外貿電商平臺。“未來全球各地的采購商將可以直接下單,通過線上線下整合的倉儲物流系統,使義烏商品以在線批發的方式,進入全球市場的網絡直銷”。王樹彤對此表現出極大的興趣。
與此同時,201 3年,敦煌網還與哈爾濱、東莞、寧波等地展開了深度合作,“各地的合作模式深入程度不完全一樣,義烏的主要是‘網貨中心’的模式,通過平臺,全程幫助賣家實現物流、信息流的一整套流程。”敦煌網副總裁張永捷對記者表示。據介紹,敦煌網運用多年的外貿電商平臺開發經驗、技術,已經搭建起了一個融合在線交易、物流倉儲、支付、服務的電商平臺。
同時,超大規模電商平臺的正常運轉,除了良好的運營能力外,還需要強大的物流支撐。
在國際物流方面,敦煌網擁有國際快遞、國際平郵、國際空運、國際海運等4種運輸方式。國際快遞方面,敦煌網整合了TNT、UPS、DHL、FedEx四大國際快遞巨頭的資源,在國際郵政速遞領域,包括大陸EMS、新加坡EMS、USPS(美國郵政)、PARCEL FORCE(英國郵政)都對敦煌網提供了服務支持,國際空運和海運也都在走正式報關途徑。“每種運輸方式的時效性不一樣,隨之而來的費用也不盡相同,客戶可以通過我們提供的物流服務選擇最適合自己的方式。”張永捷表示。
實際上,運輸公司的效率和實力、機場航班的時間安排、目的地的清關速度都制約著貨物運送速度。而敦煌網在長期跟合作伙伴打交道的過程中,對這些信息具有比較精準的把握,從而能給賣家提供更有利的建議。
做優風險防控
隨著跨境電商平臺發展的日臻完善,很多規模做得較大的網絡賣家,操作一般相對規范,其郵件的傳遞也趨于正常。但很多小賣家往往會疏忽很多細節,這成為敦煌網經常要提示的部分,以便將對方風險降為最低,但其也正因此獲取了許多小賣家的青睞。
“作為跨境電商的平臺,在風險防控上,我們既可以防范買家風險,也可以防范賣家風險,我們有一個團隊,專門進行風險防控。”張永捷指出,風控部門已形成了一整套防風險的機制體制,包括指標監控、異常鎖定、異常調查、異常處理的商戶經營監控。一旦短期內商戶賬戶交易量激增,且交易產品與商戶實際銷售產品價格及交易規律不符的現象出現就會被監控。
事無細小,在包裝上,敦煌網也會盡力做好風險防控。一般情況,敦煌網會建議鋼琴、陶瓷、工藝品等偏重或貴重的物品用木箱包裝。除了常規性的包裝常識,敦煌網還會給出特殊建議,如書籍類提醒賣家用結實的紙箱白行包裝,并做好防潮處理;易碎類物品最好用填充物做好填充,避免損壞;輕、重物品要合理搭配放置,以便搬運等等。箱內最后要塞滿填充物,要充實,可用衛生紙、紙巾、小衣物等填充,以防在搬運挪動過程中箱內物品互相翻動,碰撞而受到損壞。細致的提醒讓眾多客戶放心不少。
在報關過程中,商業發票和形式發票有著明顯區別,與國內的報賬發票性質和格式不一樣,進出口物品都需要經過國家海關的檢查,檢查的基本依據是賣方所提供的商業發票或形式發票,其實這兩種發票實質是一個申報說明文件,海關或商檢等部門可將其作為檢查依據,而不用開箱檢查,所以提供商業或形式發票有助于通關,而國內的報賬發票是中國的特色,是國內買賣的依據。另外在格式上也有區別,商業和形式發票是自制的格式,而國內報賬發票則是統一印制的。
[關鍵詞]物品檢驗;檢疫監管;進境快件;風險研究
隨著經濟全球化和電子商務的深入發展,跨境電子商務依靠互聯網和國際物流,以門檻低、環節少、成本低、周期短等優勢,在全球范圍內蓬勃發展。我國跨境電子商務增長也十分迅速,交易規模從2008年的08萬億元[1]迅速增長到2016年的63萬億元[1][3],預計2018年進出口跨境電商整體交易規模將達到88萬億元。跨境電子商務給進出境營銷渠道帶來巨大的變化,越來越多的消費者直接通過跨境網絡平臺選購自用商品,“海淘”“海代”等成為流行的購物方式。[3]跨境電子商務的B2C和C2C模式涉及個人客戶,這些個人客戶的網購物品往往通過郵政或快遞進行運遞。[2]在跨境電子商務迅速發展的形勢下,通過快件渠道進境的網購個人自用物品數量也迅猛增長。
為適應外貿發展新形勢,滿足境內廣大消費者的實際需求,支持快件企業拓展業務范圍,規范進境快件個人自用物品檢驗檢疫監管,實現個人自用物品“通得快,管得住”的目標,研究如何有效防控進境快件中個人自用物品檢驗檢疫監管風險,已經成為一個迫在眉睫的問題。通過對杭州機場口岸的進境快件個人自用物品面臨的檢驗檢疫監管風險分析,就如何有效防控檢驗檢疫監管風險進行了探討,并對進境快件個人自用物品的檢驗檢疫監管進行了探索。
1進境快件個人自用物品存在的檢驗檢疫監管風險分析
進境快件人自用物品按照來源可以分為親友贈送物品、個人自有舊物品、網購個人自用物品等。其種類主要有服裝、電子產品、玩具、食品、保健品、化妝品等,也有部分個人物品涉及植物繁殖材料、肉類制品、特殊物品等高風險產品,種類非常復雜,在檢驗檢疫監管中存在多種風險。
從近年來杭州機場口岸入境快件的截獲物來看,種類多樣,有土壤、水產品、植物種子、肉類制品、木質包裝、眼角膜、來自瘋牛病疫區的化妝品等,這些截獲物大多是個人物品,大多存在申報信息與實際不符、申報不全、申報信息不準確等情況。杭州機場辦分別從申報為首飾品的快件中截獲了300多只多異瓢蟲;從申報為塑料管的快件中發現200支裝有活體黑腹果蠅的試管;從申報為書籍的快件中再次截獲活體黑腹果蠅;從申報為瓷器裝飾品的快件中發現馬友魚干、花膠和干貝等海產品;更從一批申報為麥片禮盒的快件中發現大豆,并首次檢出檢疫性有害生物大豆北方莖潰瘍病菌。分析原因存在快件企業或所有人不如實申報,有意逃避檢驗檢疫監管的可能;也存在快件企業或所有人對快件物品不清楚其存在的檢驗檢疫風險,在申報時不能準確提供有關信息的可能。然而現狀是檢驗檢疫機構獲取的快件信息主要來自快件企業的申報和航空貨站的信息,在獲取到的快件信息不準確的情況下,難以進行有效監管。
因此在準確全面掌握快件信息的情況下,進境快件中個人自用物品檢驗檢疫監管主要存在以下風險:①涉及禁止進境物品;②存在動植物檢疫風險;③存在衛生檢疫風險;④存在檢驗風險;⑤超出合理自用范圍;⑥其他不利于國家安全、環境保護、人和生物安全等方面的風險。
2進境快件個人自用物品檢驗檢疫監管有關工作依據
21法規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第六條“進出境的樣品、禮品、暫準進出境的貨物以及其他非貿易性物品,免予檢驗。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22部門規章
221《出進境快件檢驗檢疫管理辦法》(質檢總局3號令)
(1)第十八條“檢驗檢疫機構對出進境快件實行分類管理:C類:樣品、禮品、非銷售展品和私人自用物品”。
(2)第十九條“進境快件的檢驗檢疫:(三)對C類快件免予檢驗,應實施檢疫的,按有關規定實施檢疫”。
222《進出口化妝品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質檢總局143號令)
第三十二條 “攜帶、郵寄進境的個人自用化妝品(包括禮品),需要在進境口岸實施檢疫的,應當實施檢疫”。
223《進出口食品安全管理辦法》(質檢總局144號令)
(1)第六十條 “以快件、郵寄和旅客攜帶方式進出口食品的,應當符合國家質檢總局相關規定”。
(2)第六十一條 “進出口用作樣品、禮品、贈品、展示品等非貿易性的食品,進口用作免稅經營的、使館自用的食品,出口用作使領館、中國企業駐外人員等自用的食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3進境快件個人自用物品檢驗檢疫監管措施
根據以上工作依據規定,對進境快件個人自用物品檢驗檢疫監管采取實施檢疫、免予檢驗的方式。針對以上風險分析,為有效防控進境快件個人物品檢驗檢疫監管風險,實現個人自用物品“通得快,管得住”的目標,結合杭州機場實際,研究認為進境快件個人物品檢驗檢疫監管可采取以下措施。
31備案管理
對擬從事進境快件個人自用物品業務的企業和進境的個人自用物品進行備案。
(1)企業備案。對擬從事進境快件個人自用物品業務的企業開展事前備案工作,對網絡交易平臺運營商、電商和快件企業進行資質核查。備案時需要提交如下材料:企業備案表、企業合法經營及資質證明材料、物流企業、電商、平臺運營商等合作協議、檢驗檢疫需要的其他材料等。材料符合要求的予以備案,經備案的企業才能從事進境快件個人自用物品業務。
(2)商品備案。快件個人自用物品進境前需事先備案,提供企業備案號、商品品名、型號規格、HS編碼、價值、原產地等詳細信息。備案時需要提交如下材料:商品備案表、商品在境內外合法銷售的官方批準部門和文件信息等資料、檢驗檢疫需要的其他材料等。經備案的快件個人自用物品才能進境,下次進境如有未經備案的商品,該商品需備案才能進境;商品因質量安全衛生原因受到消費警示或官方禁止銷售的,取消商品備案資質,禁止入境。
32建立負面清單制度
網購進境快件個人自用物品僅限于在生產國合法公開銷售、符合特定標準、有定形包裝的個人消費品。為規范快件中的個人自用物品,有效實施檢驗檢疫監管,對個人自用物品建立負面清單制度,并及時更新維護。以下商品不能以快件個人自用物品形式進境:
(1)國家法律法規及國際雙邊、多邊協定規定應當實施檢驗檢疫審批、風險評估的。
(2)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名錄》內的(第1712號公告)。
(3)國家質檢總局、國家郵政局的《進出境郵寄物檢驗檢疫管理辦法》(國質檢聯〔2001〕34號)第三條所列的物品。
(4)國家農業部、質檢總局等主管部門的預警信息、規定等限制進境的。
(5)未列明質量安全標準或執行質量安全標準不符的。
(6)其他法律法規禁止以及存在損害國家利益、民族信仰、公共安全風險的。
33在商品品質和自用范圍上加強監管
331加強商品品質監管
(1)經備案的快件個人自用物品才能申報進境。
(2)商品因質量安全衛生原因受到消費警示或官方禁止銷售的,采取取消商品備案資質和禁止進境的措施。
(3)個人物品申報和查驗時發現未經備案的商品,采取不得進境的措施,記錄快件企業的信用情況,信用差或不經備案運遞個人物品情節嚴重的,取消相關企業備案資質。
332加強商品自用范圍監管
為防范不法商家利用個人物品的名義進行螞蟻搬家式的進境再銷售,企圖逃避檢驗檢疫監管,可采取以下防范措施:
(1)在商品備案時,參照海關部門審定的商品價值和個人物品自用合理數量,要求快件企業在境外收件時限定每票個人物品進境數量和次數,實現從源頭上規范個人物品自用數量。個人物品超過自用合理數量的,或購買次數超過規定次數的,按普通貨物報檢、退運或銷毀處理。原則上來自港、澳、臺的貨值不超過800元,來自國外的貨值不超過1000元;超過限額但數量只有一件且不可分割的可認定為個人自用物品;半年之內同種個人自用物品進境不得超過6次。
(2)申笫碧峁┦占人身份證明影印件、個人自用聲明,抽查跟蹤個人物品快件最終派送情況,要求快件企業提供妥投信息并進行電話驗證,實際用途與申報不相符的,按規定對相關責任人和個人物品實施處理,情節嚴重的,取消相關企業備案資質。
(3)利用網絡交易平臺、快件企業系統和快件電子監管系統,抽查統計收件人進口情況。通過電話抽查驗證用途真實性,跟蹤快件最終派送情況。
(4)將隨機抽查或者后續跟蹤中發現并非個人自用的,督促快件企業加強管理,并將相關收發貨人列入黑名單中,以加強對相關收發貨人運遞快件的監管。
34實施申報前檢疫
為有效防范進境快件中個人自用物品衛生檢疫和動植物檢疫風險,避免疫病和有害生物傳入和擴散,應對進境快件在卸下飛機后實施申報前檢疫,對來自疫區的快件實施衛生檢疫除害處理,使用通道式放射性檢測儀對快件在進倉時進行放射性檢測,并使用X光機和CT機對進境快件進行檢查。
35強化信用管理,保證申報數據準確性
快件申報信息的準確性,關系到后續檢驗檢疫監管措施是否得當,為準確掌握快件信息,確保快件申報數據的準確性,應按照質檢總局對報檢企業和報檢員的相關規定,加強對快件企業的信用管理,對信用等級低的快件企業加大查驗力度,督促快件企業在收件時嚴格把關,在采集快件信息時全面準確,在申報快件信息時如實申報。對隨機抽查中發現快件品名等實際信息與申報不符的,按照相關規定降低其信用等級,并采取相應處罰措施。
36使用信息化手段對申報數據進行篩查
快件個人自用物品信息化監管是有效防控檢驗檢疫風險的重要手段。利用杭州機場辦的快件檢驗檢疫監管系統對快件的HS編碼、品名、來源地、收發貨人、價值、數重量等信息進行篩查,對涉及禁止入境的、動植物檢疫和衛生檢疫的、在負面清單內的快件個人物品,全部實施查驗;對設置的規則未篩查到的快件個人物品,按照快件企業的信用記錄進行隨機抽查,并審查不涉及禁止入境物和檢疫的個人物品是否在備案范圍內。
37實施分類管理
371禁止進境物
在禁止進境清單內的個人物品作退運或者銷毀處理。
372涉及衛生檢疫的個人物品
(1)自用且僅限于預防或者治療疾病用的血液制品或者生物制品的入境快件,不需辦理衛生檢疫審批手續,但需出示醫院的有關證明,以處方或者說明書確定的一個療程量為限。
(2)供移植用器官、骨髓干細胞的入境快件,因特殊原因未辦理衛生檢疫審批手續的,入境時可以先予放行,貨主或者其人應當在放行后10個工作日內申請補辦衛生檢疫審批手續。
373涉及動植物檢疫的個人物品
(1)入境植物繁殖材料,在申報時需要提供《引進種子、苗木檢疫審批單》或者《引進林木種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檢疫審批單》,因特殊情況無法事先辦理檢疫審批的,可以到浙江局申請補辦。
(2)其他應當辦理動植物檢疫特許審批的禁止進境物作為快件入境的,貨主或者其人應當提供質檢總局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
(3)新鮮水果、蔬菜、煙葉(不含煙絲)等植物產品禁止入境。需要取樣檢測的植物產品,檢測合格后放行;檢測不合格的作檢疫處理或者作退運或銷毀處理。其余植物產品現場檢疫合格后放行。
(4)入境栽培介質在申報時需要提供質檢總局出具的《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
(5)入境快件攜帶木質包裝的,需要進行木質包裝的法檢申報。
(6)入境生物物種資源需要提供有關部門的批準證明。
(7)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出境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需要提供國家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機構簽發的允許進境證明書,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瀕危野生動植物進出口管理條例》規定的指定口岸進境。
(8)入境快件為活動物的,應提供輸出國家或者地區官方動物檢疫機構出具的有效檢疫證書和疫苗接種證書。寵物應當具有芯片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活動物僅限犬或者貓(以下稱“寵物”),且每次限1只。
(9)來自動物疫區的動物產品禁止入境;肉類及其制品、水生動物產品、動物源性奶及奶制品、蛋及其制品、燕窩、油脂類動物產品禁止入境;未加工的皮毛絨、鬃、尾、骨、蹄、角、動物油脂以及動物源性飼料,需要提供《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和輸出國動物檢疫證書;加工過的皮毛絨需要提供輸出國動物檢疫證書。
(10)入境轉基因生物材料,需要提供《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和輸出國家或者地區官方機構出具的檢疫證書。列入農業轉基因生物標識目錄的進境轉基因生物,應當按照規定進行標識,還應當提供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業轉基因生物標識審查認可批準文件。
(11)《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規定的禁止進境物:動植物病原體(包括菌種、毒種等)、害蟲及其他有害生物,又參鏌咔榱饜械墓家或者地區的有關動植物、動植物產品和其他檢疫物,動物尸體,土壤等作退運或銷毀處理,因科學研究等特殊需要,應當事先向質檢總局申請辦理動植物檢疫特許審批手續。
374其他個人物品
對不涉及禁止入境物和檢疫僅涉及商品檢驗的進境個人自用物品,免予檢驗。
4監管措施有效性分析
以上監管措施開展事前備案,提前掌握涉及檢驗檢疫監管的個人物品情況,將采購渠道不正規、銷售不合法、官方禁止進境等問題物品提前拒于國門之外,為有效防范檢驗檢疫風險監管提供了堅實的基礎。對快件企業、電商企業、網絡交易平臺等企業實行備案準入控制,只有符合條件且誠信經營的相關企業才可以開展進境快件個人自用物品業務,引導其遵守和接受檢驗檢疫法規監管。個人物品報檢清關時,檢驗檢疫不直接與收發件人發生聯系,減少輿情風險。對商品備案時,要求按限定的個人物品數量和次數交易商品;要求境外發件時提供境內收件人的報檢資料(身份證明、自用聲明等),有效防范了螞蟻搬家式逃漏檢行為。實施的分類管理針對性強,能有效防范檢疫風險。通過事前備案、事中把關和事后監管等方式,有效防范檢驗檢疫執法風險。
參考文獻:
[1]鄂立彬,黃永穩國際貿易新方式:跨境電子商務的最新研究[J].東北財經大學學報,2014(3):22-31
關鍵詞:跨境電商;知識產權;風險;策略
中圖分類號: F840.323
一、 跨境電商的知識產權現狀
美中貿易全國委員會(U.S.-China Business Council)2015年底針對美國企業的調查發現,美國在華企業首要擔心的事項是面對中國企業的競爭,而其次是投資限制、運營成本以及知識產權保護。近年來,隨著我國企業“走出去”步伐的加快,知識產權已經成為外國企業制約中國企業的重要競爭手段之一。美國企業利用中國電商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意識薄弱、對美國知識產權保護制度不熟悉以及不愿意投入法律成本等特點,頻繁對中國企業提起知識產權訴訟,使中國企業遭受巨大損失。
中國海關總署在2016年4月26日《2015年中國海關知識產權保護狀況》。2015年中國海關共采取知識產權保護措施2.5萬余次,查扣進出口侵權嫌疑貨物2.3萬余批,涉及貨物7000余萬件。其中進口環節共查扣侵權嫌疑貨物753批次,在出口環節查扣的侵權嫌疑貨物2.2萬批次,占查扣批次總量的96.76%。海關查扣的侵權嫌疑貨物侵犯的知識產權類型包括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等,其中涉及侵犯商標權的貨物高達6800余萬件,占侵權嫌疑貨物總量的98%。郵遞渠道查扣侵權貨物呈現批次多、數量少的特點,共查扣侵權嫌疑貨物近2萬批,約占查扣批次總量的84%。
無論從國外形勢還是從國內數據分析,都可以看出我國跨境電商所面臨的知識產權風險巨大,已成為我國跨境電商行業發展的重要“短板”。我國跨境電商的知識產權保護現狀主要包括: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淡薄;知識產權保護職能部門缺位、管理制度不夠完善;侵權現象較為嚴重:域名與商標權、商號相沖突;店面裝飾使用他人的版權;產品宣傳使用他人的商標、外觀設計;處理涉外侵權糾紛渠道不暢:語言障礙、不了解外國法律規范、司法程序。
二、跨境電商的知識產權風險表現形式
(一)商標侵權
將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相近似的文字注冊為店鋪名稱或標識,并通過該店鋪進行相關商品宣傳或商品交易;銷售侵犯注冊商標權的商品;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權行為提供倉儲、運輸、郵寄、隱匿、加工、生產技術或者經營場地等便利條件的行為。
(二) 專利侵權
未經許可,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制造他人發明、實用新型、外觀專利產品;未經許可,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制造依照他人專利方法獲得的產品。
(三)著作權侵權
在電商平臺的網絡上直接傳播侵犯著作權的內容,如傳播盜版視頻、音樂、動畫等;未直接在電商平臺直接傳播侵權內容,但侵權產品的信息,線下完成交易;為了實施商品交易,在開設的網絡店鋪中,使用盜版的圖片、視頻、文字等方式對店鋪及商品進行宣傳。
(四)不正當競爭
主要包括混淆行為及虛假宣傳行為。
三、跨境電商知識產權風險產生的原因
與傳統的外貿模式不同,跨境電子商務中,賣家以自然人和中小企業為主,由于缺乏有關知識產權方面的法律意識,知識產權問題變得十分突出。知識產權方面的糾紛已構成跨境電子商務的主要問題。
在電子商務高速發展的背景下,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不斷發生,嚴重影響中國企業的國際形象和跨境電子商務產業的長足健康發展。本質上來看,跨境電子商務知識產權問題仍是電子商務知識產權問題,具有電子商務知識產權問題的共同屬性,但在“跨境”的經營環境下,它又具有顯著的獨特性。這些共性和個性知識產權問題對平臺商和賣家的知識產權能力和風險防控建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近年來,通過人民法院受理的跨境電子商務知識產權糾紛案件來看,案件數量呈逐年上升趨勢、其中又以侵犯“商標權和著作權”的知識產權案件居多。其主要原因在于:1.眾多知識產權權利人“試水”性質的訴訟,一旦獲得成功,對于其他權利人而言具有重大的傳導示范作用;2.跨境電子商務平臺商擔心法院判決和態度會引發規模化、模式化訴訟,從而危及生存、影響發展;3.法院對網上商標侵權的判罰態度直接影響國際大品牌的“網店和實體店”經營策略;4.跨境電子商務不僅為中小企業帶來了新活力、新契機,也為跨境電子商務自身注入了血液,但是知識產權是中小企業通過跨境電子商務模式走向海外的短板。
四、跨境電商防止侵犯知識產權的具體措施
(一)重視知識產權保護,發展自主知識產權
盡管我國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借鑒了歐美發達國家知識產權法律體系,而且發展迅速,但與美國知識產權法律保護相比仍有較大差距,如美國知識產權法賠償額度較高,在專利訴訟中,美國法院經常會做出數百萬美元甚至上億美元的賠償判決。盡管知識產權法保護主要為聯邦法,但在美國某些地區如伊利諾伊州,出臺了地方性法規,規定任何人不需要金錢上的損失,利潤或意圖欺騙損失的證據,就可以對侵犯知識產權行為進行舉報和并獲得賠償。因此,國內企業在向美國出口、銷售、許諾銷售商品時,應當高度重視知識產權保護問題,避免售賣侵權產品,不可存僥幸心理。我國企業應當注重發展自主知識產權,在沒有做好充分準備之前,建議可以發展南美、非洲等知識產權競爭程度相對較低的國際市場,再行考慮進軍歐美市場。
(二)知識產權先行,做好盡職調查與產品回避設計
國內企業在產品進軍歐美市場之前,一定要知識產權先行,做好產品侵權盡職調查和回避設計,以降低侵權風險。美國的專利法、商標法和版權法對于故意侵權規定了法定的三倍賠償額并附加律師費,因此國內企業其產品在美國銷售之前,應對有關知識產權進行盡職調查,聘請律師事務所就產品做出不侵權法律意見書或競爭產品專利權無效的法律意見,則能有效避免或降低被指控承擔三倍賠償的法律風險。此外,有效的回避設計也能大大降低被提起知識產權侵權及敗訴的法律風險。
(三)善用法律程序,爭取維護最大權益
我國部分企業在國內對法律法規的重視程度不夠,也缺少進行訴訟的經歷和經驗,再加上對美國法律制度不了解,在收到美國律師函或狀后往往應對失措,導致最終遭遇損失。企業在收到律師函或狀之后不應當置之不理,在美國如果缺席法院程序,法院往往會做出對缺席方不利的缺席判決,甚至不會進入到實質審理程序,通過簡便程序即終止案件,最終導致中國電商敗訴。美國的知識產權案件由于律師費等法律成本,絕大多數最終以和解告終,原被告雙方不一定會走到最終判決。有些案件在被告積極應對后,原告甚至會主動撤訴。
(四)盡力尋求訴訟期間的調解
美國知識產權訴訟在判決之前,原被告雙方都可以尋求調解。從實際情況看,大多數案件在判決前都已經和解。對于中國商家而言,囿于訴訟成本的高昂,多數案件符合商業利益的策略仍是盡快調解。繁瑣冗長的知識產權訴訟程序不僅耗費雙方當事人的金錢,還要花費很多的時間精力。因此,制定短、中、長期的調解策略會節省很多費用,盡可能迅速達成調解方案。中國國內的跨境電商順利參與跨境電子商務的長遠之策,還應當努力提升自身知識產權保護意識。跨境電商業務均是通過互聯網進行,而互聯網具有無國界、跨地域性等特點。在開展跨境電子商務過程中,學習國外的相關法律并善于運用維護自身商業利益,是解決問題的關鍵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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