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11-02 15:49:17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的管理,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一、引言
隨著社會的快速發展和人們日常就醫理念的轉變,人們對醫療保險制度提出了越來越高的要求。其與人們的就醫質量和社會的健康穩定發展具有重大關系。完善健全的醫療保險制度,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發展過程中的基本要求,也是提高我國醫療公共服務水平的重要標志。基礎設施的不完善和諸多因素的制約,使我國異地就醫面臨著諸多困境。加之,區域性的醫保償付標準存在偏差,使患者日常就醫更加困難,并增加了其經濟負擔。
二、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管理問題
2.1 患者費用墊付高,報銷時間長
受醫療結算權利的制約,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在進行異地就醫的過程中,必須提前對醫療費用進行墊付,然后由單位或者個人到參保地區進行報銷。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參保人員的醫療負擔。同時,報銷周期比較長,相關手續繁瑣。
2.2 異地就醫政策分歧
當前,我國各個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存在很大差異。加之,區域性因素制約,使得參保地區和就醫地區醫療保險政策存在分歧,使得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異地就醫過程中,無法根據參保地區相關醫療標準享受到應有的醫療服務,增加了參保人員異地就醫過程中的經濟壓力,使其承擔了本該報銷的部分費用。
2.3 影響醫保基金積累
經濟發達地區具備大量的醫療人才和相關的資源優勢,其擁有先進的醫療技術、醫療器械和藥品等。醫療制度也比較先進和完善。而西北地區和內陸地區醫療條件落后。加之,患者受到傳統就醫理念影響,往往選擇到醫療水平較高的城市進行就醫,嚴重影響了醫保基金的積累[1]。
2.4 監管難度大
目前,異地就醫患者和參保地區經辦機構協調機制仍然存在諸多問題,使異地就醫患者管理難度加大,導致其無法從根本上享受其應有的權益。甚至部分異地就醫人員借助醫療保險制度漏洞對賠償基金進行套取。
三、加強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管理相關對策
1、重視醫保統籌。合理科學的醫保統籌,能夠有效改變當前醫療保險異地就醫過程中面臨的尷尬局面。政府和相關部門要結合當前醫療保險異地就醫具體情況,提高縣級和市級醫保統籌層次,提升各個地區的就醫自由度,減少異地就醫情況。使參保人員進行異地就醫過程中,能夠借助統一協調管理,對就診地區醫療保險管理體制進行推行,享受到就醫地區的醫療保險優惠政策,避免不必要的醫療費用墊付和個人資金浪費。
2、完善異地就醫患者醫保關系轉移體制。異地就醫管理相對比較復雜,涉及到的相關要素也比較多,管理過程中存在諸多問題。相關部門要結合異地就醫的特點和參保人員的需求,對相關政策和法規等進行完善,進而對異地居住人員的醫保關系轉移條件進行逐步明確,從根本上對轉移標準、基金補償機制和醫療費用報銷標準等進行統一。最大程度提高人們的日常就醫便利度,有效避免異地就醫過程中無法享受到醫療保險優惠政策,以及各種問題的發生。
3、健全醫療保險管理網絡。區域性因素的制約,使不同地區的醫保管理網絡存在差異性,從而導致我國異地就醫管理體制存在諸多缺失。為了滿足患者的異地就醫訴求,相關部門要在省級范圍內對醫保管理網絡進行完善。其有助于降低參保人員的異地就醫成本,也能夠避免網絡維護過程中資源和經濟的雙重浪費。同時,其也能夠對醫保基金流向具有明確的認識,并對醫保管理部門進行有效監督。相關部門借助醫療保險管理網絡,能夠對醫保基金的應用動態進行全面掌控,進而以此為基礎,對運行過程中的不足進行調整和彌補,達到良好的醫療保險管理效果[2]。
4、對異地就醫結算方式進行升級。目前,我國部分地區都設置有“省醫保結算中心”,提升了人們醫療費用報銷便利度。省醫保中心能夠對市級醫保部門進行管理,并通過網絡,實現與省外醫保結算中心的合作。使參保人員在異地就醫過程中,能夠通過省醫保中心,對醫療費用進行結算和報銷,有效避免了異地就醫過程中的困難,簡化了醫療費用墊付流程,很大程度上減輕了患者異地就醫的困難和負擔。
四、結語
基礎設施的不完善和相關機制的不健全,使我國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管理過程中仍然存在諸多問題,無法使患者全面享受醫療保險優惠政策。政府和相關部門要結合醫療保險異地就醫具體情況,對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網絡系統進行逐步完善,為人們提供良好的異地就醫環境,從根本上解決人們的日常就醫問題,促進我國醫療保險事業又好又快發展。
參 考 文 獻
關鍵詞:異地就醫;醫保網絡;醫保政策;監管力度
中圖分類號:F84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913X(2012)08-0145-01
目前由于我國各省市的醫療資源分布不均,異地就醫時時發生,很多患者在異地就醫時,因為醫保未聯網,要花費更多的醫藥費。這大大違背了醫保為患者減少醫療費用的初衷。所以必須加大異地就醫的醫保管理的力度。
一、異地就醫人員的概念
一般來說,異地就醫的患者涵蓋一下三種人員:第一種是長期駐外工作人員和安置在異地的退休人員。這里的退休人員包括退休后回老家的,跟隨子女居住的或自己選擇固定的某一居住地的。第二種是短期駐外人員,比如那些探親人員和因工作需要異地出差人員。第三種是前往非統籌區域治療的患者。關于長期與短期的界定,成都市有具體的描述:長期駐外人員是指在異地居住或工作6個月以上的參保人員。而短期駐外人員是指由于學習,探親或因工作需要在異地暫時居住6個月以內的參保人員。
二、患者異地就醫存在的問題
(一)政策不統一
不同的地區,醫保政策不同,醫保目錄也有差異。這些都造成了患者在異地就醫時享受不到與醫保參保地相同標準和項目的服務。當醫療費用超出參保地的償付標準時,患者只能自行支付。而且根據統籌地區的醫保政策規定,在報銷費用方面,異地就醫低于本地就醫。報銷的少,就意味這患者支付得多了。
(二)異地就醫費用高,報銷時間長
因為異地的醫療機構和醫療經辦機構不能結算醫療費用,所以患者在異地就醫時不得不全額支付費用,然后再回到參保地的醫保經辦機構報銷。其中手續繁瑣,報銷的時間也因交通問題造成人為的延長。
(三)影響醫保基金的累計
由于我國的高水平的醫療資源地區分布不平衡,使得異地就醫的患者人數逐年遞增。這大大加大了醫保基金跨省市,跨地域的統籌難度和負擔。
(四)異地就醫監管難度大
監管機制與制約機制的不統一,加大了監管難度。目前我國的醫療監管方式落后,手段單一,管理不到位,使得很多異地醫療機構和醫院鉆監管的漏洞。
三、分析現存的問題
(一)醫保政策不統一
由于經濟發展水平的地域差異,所以本地醫保政策與異地醫保政策在醫保費比例,重病醫療標準,待遇標準,以及醫保藥品,治療項目,服務設施等都各不相同。這些差異導致異地就醫的管理難度加大。同時,政策的不統一也使得全國各地的醫保醫院在管理異地就醫時無法實現政策的對接,這最終損害了患者的實際利益。
(二)醫保網絡問題
因為醫保信息只在參保地的數據庫中顯示。在異地就醫時無法有效控制醫療費用,審核和報銷的時間容易被延長。網絡問題在增加患者經濟負擔的同時,也制約了醫保制度的實施與發展。
(三)統籌層次低
我國目前有2 600多個醫保統籌地區,縣級統籌占大多數,有80%之多。由于各個統籌區域在政策和規定上的不一致,很多同城就醫被認為是異地就醫。為了實現同城無異地,相關部門打算實現地市級統籌,來解決80%的異地就醫問題。
四、解決異地就醫問題的建議
(一)建立醫保關系轉移機制
與一般的醫保管理不同的是,異地就醫的管理有管理范圍廣,跨地域關系復雜,多方關系,多頭管理等特點。對于長時間的異地就醫,如投靠異地子女的退休老人來說,最好的解決異地就醫的辦法就是把醫保關系轉移到異地。各統籌區域不太樂意接受外地退休人員,因為此類人員的就醫費用高昂。基于此,國家要明文規定退休人員異地就醫醫保的轉移條件,異地就醫管理辦法,費用的報銷標準,統籌基金的轉移標準等等。
(二)提高醫保統籌程度
要想從根本上解決異地就醫和異地結算問題,就要提高醫保的統籌程度。提升縣、市統籌到省級統籌,以便及時結算各縣各市的流動人員的就醫。醫保定點醫院應核實異地就醫病患的身份,并及時的將其納入醫保信息管理系統中,在治療患者時,要按照醫保參保地的管理規定和醫保政策。另外要建立統一的患者異地就醫的管理系統,實現全省各地區醫保醫院的資源共享。
(三)建立醫保網絡
各地區的醫療管理網絡不同,導致異地就醫管理不力。目前“金保工程”的網絡初建已略有成效。這個網絡工程可以節約異地就醫和醫保網絡的成本,而且方便上級醫保部門對下級的有效監管,其別是對醫保基金流向的監管。除此之外,政策制定部門也可依照統一的網絡來出臺相應的政策。總而言之,統一的醫保網絡好處多多,它可以與社保管理系統和政府管理網絡系統以及社會誠信系統聯合起來,以便于最大化社會管理效率。
(四)異地就醫結算平臺的建立
目前“省醫保結算中心”已在江蘇、成都等地建設起來,這是一個很好的嘗試。統一管理以省為單位的各市醫保結算部門,并與外省的醫保結算部門逐步聯網。為避免患者在異地就醫時墊付全額醫藥費,就醫地醫院可以憑借省級結算平臺及時傳輸患者醫保信息給參保地的醫保部門,后再由兩地的醫保部門來結算費用。除此之外“省結算中心”可協調省內和省醫保機構的各種問題,以及合理公平的費用結算。
(五)加大異地就醫監管和懲罰力度
針對前文提到的異地就醫監管難度大的問題,以及騙保詐保的現象,相關部門必須采取措施與政策去加大監管與懲罰力度。比如可以設立醫保舉報政策,嘗試在各地的醫療定點機構設立當地醫保經辦機構的舉辦電話,并由稽核專員對舉報的內容進行核實,獎勵屬實舉報者。再比如對于醫保異地就醫的違法違規行為要嚴厲打擊,對于醫療機構與醫保參保人的冒名頂替,虛開發票等騙保行為予以處罰和警告,情節嚴重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綜上所述,醫保的異地就醫問題目前越來越多,為了解決這些問題,也為了實現醫療服務均等化,必須從法律法規上入手來加大監管力度,豐富管理手段,提高醫保統籌層次。并結合結算中心,醫保網絡與醫保轉移制度的建立,從而最終解決我國醫保異地就醫存在的各種問題。
參考文獻:
[1] 桑曉璐.我國醫療保險異地就醫存在的問題與對策建議[J].經營管理者,2011(5).
【關鍵詞】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管理
一、引言
隨著社會的快速發展和人們日常就醫理念的轉變,人們對醫療保險制度提出了越來越高的要求。其與人們的就醫質量和社會的健康穩定發展具有重大關系。完善健全的醫療保險制度,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發展過程中的基本要求,也是提高我國醫療公共服務水平的重要標志。基礎設施的不完善和諸多因素的制約,使我國異地就醫面臨著諸多困境。加之,區域性的醫保償付標準存在偏差,使患者日常就醫更加困難,并增加了其經濟負擔。
二、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管理問題
2.1患者費用墊付高,報銷時間長受醫療結算權利的制約,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在進行異地就醫的過程中,必須提前對醫療費用進行墊付,然后由單位或者個人到參保地區進行報銷。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參保人員的醫療負擔。同時,報銷周期比較長,相關手續繁瑣。2.2異地就醫政策分歧當前,我國各個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存在很大差異。加之,區域性因素制約,使得參保地區和就醫地區醫療保險政策存在分歧,使得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異地就醫過程中,無法根據參保地區相關醫療標準享受到應有的醫療服務,增加了參保人員異地就醫過程中的經濟壓力,使其承擔了本該報銷的部分費用。2.3影響醫保基金積累經濟發達地區具備大量的醫療人才和相關的資源優勢,其擁有先進的醫療技術、醫療器械和藥品等。醫療制度也比較先進和完善。而西北地區和內陸地區醫療條件落后。加之,患者受到傳統就醫理念影響,往往選擇到醫療水平較高的城市進行就醫,嚴重影響了醫保基金的積累[1]。2.4監管難度大目前,異地就醫患者和參保地區經辦機構協調機制仍然存在諸多問題,使異地就醫患者管理難度加大,導致其無法從根本上享受其應有的權益。甚至部分異地就醫人員借助醫療保險制度漏洞對賠償基金進行套取。
三、加強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管理相關對策
1、重視醫保統籌。合理科學的醫保統籌,能夠有效改變當前醫療保險異地就醫過程中面臨的尷尬局面。政府和相關部門要結合當前醫療保險異地就醫具體情況,提高縣級和市級醫保統籌層次,提升各個地區的就醫自由度,減少異地就醫情況。使參保人員進行異地就醫過程中,能夠借助統一協調管理,對就診地區醫療保險管理體制進行推行,享受到就醫地區的醫療保險優惠政策,避免不必要的醫療費用墊付和個人資金浪費。2、完善異地就醫患者醫保關系轉移體制。異地就醫管理相對比較復雜,涉及到的相關要素也比較多,管理過程中存在諸多問題。相關部門要結合異地就醫的特點和參保人員的需求,對相關政策和法規等進行完善,進而對異地居住人員的醫保關系轉移條件進行逐步明確,從根本上對轉移標準、基金補償機制和醫療費用報銷標準等進行統一。最大程度提高人們的日常就醫便利度,有效避免異地就醫過程中無法享受到醫療保險優惠政策,以及各種問題的發生。3、健全醫療保險管理網絡。區域性因素的制約,使不同地區的醫保管理網絡存在差異性,從而導致我國異地就醫管理體制存在諸多缺失。為了滿足患者的異地就醫訴求,相關部門要在省級范圍內對醫保管理網絡進行完善。其有助于降低參保人員的異地就醫成本,也能夠避免網絡維護過程中資源和經濟的雙重浪費。同時,其也能夠對醫保基金流向具有明確的認識,并對醫保管理部門進行有效監督。相關部門借助醫療保險管理網絡,能夠對醫保基金的應用動態進行全面掌控,進而以此為基礎,對運行過程中的不足進行調整和彌補,達到良好的醫療保險管理效果[2]。4、對異地就醫結算方式進行升級。目前,我國部分地區都設置有“省醫保結算中心”,提升了人們醫療費用報銷便利度。省醫保中心能夠對市級醫保部門進行管理,并通過網絡,實現與省外醫保結算中心的合作。使參保人員在異地就醫過程中,能夠通過省醫保中心,對醫療費用進行結算和報銷,有效避免了異地就醫過程中的困難,簡化了醫療費用墊付流程,很大程度上減輕了患者異地就醫的困難和負擔。
四、結語
基礎設施的不完善和相關機制的不健全,使我國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管理過程中仍然存在諸多問題,無法使患者全面享受醫療保險優惠政策。政府和相關部門要結合醫療保險異地就醫具體情況,對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網絡系統進行逐步完善,為人們提供良好的異地就醫環境,從根本上解決人們的日常就醫問題,促進我國醫療保險事業又好又快發展。
參考文獻
[1]桑曉璐.我國醫療保險異地就醫存在的問題與對策建議[J].經營管理者,2011,(08):274.
第一,報銷問題。這是異地就醫結算中最淺顯、與百姓聯系最緊密的問題。我國現在雖已實現醫療保險的普遍覆蓋,但在報銷上卻未實現“全國漫游”。由于各省、各地區的經濟發展狀況存在著極大差異,這使得各地人均收入明顯有差距,籌資的標準也各異。間接性的這也導致了醫療保險的報銷手續、報銷比例、報銷標準因地而異。若在異地就醫,撇開是否報銷的問題,光程序上就非常繁瑣。第二,管理問題。首先是在結算管理權限上易出現混亂。地方上的醫療保險原本就涉及了諸多的、一系列的政府部門,管理權限上多交叉或盲區。假如再異地進行就醫結算管理,一方面是各地情況的不同,另一方面是若協調不充分,會引起管理混亂、效率低下。其次是異地就醫結算會增加管理成本,導致地方財政不必要的開支,加重財政負擔。第三,技術問題。這主要是指信息技術方面的問題。我國醫保體系尚未形成跨地區、跨省信息聯網,參保人員的健康信息無法做到地區間的互通、共享,醫療費用無法做到統一結算。而醫療費用結算的滯后又容易增加參保人的經濟負擔,無法實現醫療保險制度“惠民”的初衷。第四,道德、法律問題。異地就醫牽扯的范圍廣,盲區、漏洞比較多,少部分人就利用這些缺陷,虛報醫療費用,騙取醫保基金,謀取百姓的救命錢。但因異地就醫結算管理上的缺陷,導致了這些人無法得到法律的懲罰,最后只能不了了之。
二、異地就醫結算問題的原因分析
第一,醫療保險制度、政策的不完善。這也是造成異地就醫結算管理問題頻生的最主要原因。首先,中央制定的關于醫療保險制度的法律、政策,在不同的經濟發展水平地區,會相應的做出調整。最后各地所實行的醫療保險制度就會有一定的差別,而這個差別就足以影響全國醫療保險制定整體的統籌,造成異地就醫結算的障礙。其次,我國現行的醫療保險制度采用的是屬地管理原則,參保人員與參保地區被捆綁在一起,各地醫保制度呈現割裂狀態,轉移接續、異地就醫顯得格外困難。第二,技術固步自封,缺乏長遠的規劃。各地醫療保險管理的信息技術只是依據著當地的情況研究開發的,與其它地方的技術不具有兼并性,缺乏統一的標準、規范。且在研發時視域短淺,沒有為未來醫療保險的全國聯網做規劃。第三,人們對醫療保險的法律、法規認識不夠充分。首先,這種認識不充分的情況主要體現在“一人參保,全家受用”的現象里。這種小農心態使得個別的參保人員,為了一己私利,完全不顧道德、法律的束縛,恣意的弄虛作假、鉆漏洞。其次,一些醫療機構、不法商販出于自身的經濟利益,對于騙保行為采取“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的默許態度,甚至還有的會“親力親為”參與進騙保的環節中,視法律于不顧。
三、異地就醫結算問題的解決辦法
解決異地就醫結算管理中存在的這些問題,可針對其原因分別從制度、技術、法律、思想上進行改革、加強。第一,逐步完善醫療保險制度、政策、機構。首先,在機構的設立上,主張各地建立醫保經辦機構,逐漸形成跨區域的異地結算模式。適當的設立專門性的異地就醫管理、協調機制,發揮組織的合力作用。必要時,為避免多頭政策,可建立或選擇一個占主導地位、能發揮主導作用的政府機構對醫療保險進行管理,從機構建設上保證異地就醫制度順暢運行。其次,在制度的整合上,應加強建設醫療保險異地結算的統一標準,在簡化手續、縮短時間、合理選取審查材料的基礎上審核異地就醫結算費用的報銷情況,形成全國統一的報銷系統,減輕個人墊付負擔。再次,在政策上,國家應總結我國醫保經驗,借鑒國外跨國就醫的管理方法,制定統一、完善且具有一定強制力的政策,提升統籌層次,減輕地區政策差異,緩解異地就醫結算問題。第二,加強技術的應用與更新,建立一個全國性的醫療衛生健康信息中心。首先,通過引進醫療保險制度較成熟地區的經驗、信息技術手段,各地統一計算機操作系統,加快基本醫療保險的信息系統建設。其次,鼓勵經濟條件較好的地區優先實行城市間、區域間的信息交流、資源共享、聯網結算,完善托管合作制。而異地就醫協作所產生的費用問題可由雙方協商確定,所需經費也可上報地區的財政預算。再次,全國在信息技術的保障、支持下,統一發放社會保障卡,統一使用結算項目代碼,統一醫院以及醫保經辦機構的結算費用、結算材料、結算手續,使異地就醫結算管理標準化。第三,在思想、法律層次上,首先各地方政府部門應在門戶網站加大宣傳力度,加強各項信息、政策的透明度,提高異地就醫人員對異地就醫政策、法規制度以及經辦流程的了解。其次,在提高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專職人員的專業能力之外,還應加強法律意識和道德修養,從思想上預防“鉆空子”。
四、結語
關鍵詞 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管理服務;歐盟經驗;政策框架
中圖分類號 R197.1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7-5801(2008)06-0077-06
我國全民醫保時代即將到來,到2010年,醫保覆蓋面將達到90%以上,到2020年將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與此同時,異地就醫管理服務也將成為全民醫保面臨的突出問題。據統計,我國異地就醫住院人數約占醫保住院總人數的5%左右,在異地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占醫療總費用的12%左右,2006年全國異地住院醫療費用達到90億元。“看病難、報銷難、負擔重”的矛盾在異地就醫人群中顯得比較突出。異地就醫管理服務不僅是醫保制度內部的問題。更是社會層面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的問題。本文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為例,運用公共管理、公共經濟學理論方法對我國異地就醫問題進行分析研究,以期從公共政策視角對解決13億人口大國的異地就醫管理服務提供思路和政策建議。
一、異地就醫的社會根源
了解異地就醫需求產生的社會根源及其變動和發展的趨勢,有利于從根本上把握問題的實質,制定長期政策目標來適應社會發展的需求。從宏觀上看,異地就醫需求的產生與城鎮化進程、人口老齡化以及地區發展不平衡有著十分密切的聯系。
(一)我國城市化進程是人口流動和遷移的基礎
改革開放30年來,我國城市化進程不斷加快,投資熱點不斷轉移。這使社會人口流動和遷移變得愈發頻繁,異地工作、異地安置等現象大量出現。在城市化過程中形成的進城務工人員是一支龐大的特殊群體,它不僅壯大了城鎮職工的隊伍,同時也對異地就醫提出了新的要求。據統計,改革開放30年來,我國城市化率從20%左右提高到44.9%,城鎮人口達到5.9億,而目前我國城市化正進入加速階段。這些因素都使異地就醫服務壓力不斷增大。異地就醫管理服務問題日益凸顯。
(二)人口老齡化促使異地就醫的需求不斷增加
中國已進入老齡化社會。國家統計局2007年抽樣調查數據顯示,我國65歲及以上人口為10636萬人。占全國總人口的比重達到8.1%,比2006年增加了217萬人,比重提高了0.2個百分點,而且人口老齡化仍處于加速階段。老年人因旅游、探親、投靠子女等原因,大大增加了異地求醫的需求。
(三)地區發展和衛生資源配置不平衡,使得異地就醫管理服務問題更加突出
城市梯度是因地區發展不平衡而產生的現象,它造成衛生資源分布不均衡,產生了異地轉診就醫的問題。不同城市有著不同的經濟發展水平和不同的醫療水平,大部分人都會選擇衛生資源豐富的大城市或者醫療水平高的醫療機構就醫。調查數據顯示。41%的被調查者是因為醫療技術原因到衛生資源好的地區就醫的。由于轉診而產生的異地就醫,已成為異地就醫問題的一個重要方面。
(四)醫保統籌層次過低,放大了異地就醫的人數和服務量
目前,我國絕大多數地區的醫療保險統籌到縣(市)級,醫療保險統籌層次過低,統籌單元過多,約有2600多個統籌單位。這種狀況催生了大量的異地就醫需求,也是導致異地就醫管理困難的一個重要因素。
二、異地就醫管理服務的理論分析
國內研究文獻一般認為異地就醫的突出問題是“看病難、報銷難、負擔重”。而提出的解決思路也多為立足于提高統籌層次,通過全國醫保聯網等醫保制度內的方法來解決問題。筆者認為,應該從社會協調發展、公共管理、公共服務的角度去認識這個問題,深入研究異地就醫管理服務的實質,并從公共政策層面對異地就醫問題加以解決。
(一)異地就醫及其管理服務是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
人口遷移在很大程度上是工業化、城市化以及農業發展與技術進步的結果,是社會、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二元經濟結構理論表明。在社會現代化的進程中。社會分化為鄉村傳統農業經濟和城市工業經濟的二元經濟結構,人口遷移是在二元經濟結構下客觀存在的現象。人口壓力理論也認為,技術的發展將促成農業生產的進步,并逐漸引起農業生產率的提高,人口遷移是現代化進程中的客觀現象。B?托馬斯模型中談到,城市化的主要表現之一為資本聚集,以及隨著資本的大量聚集而產生的勞動力的聚集。顯然,人口遷移是城市化過程中的一個必然現象。常態的人口遷移和人口流動,使得遷移的部分人群中出現了就醫地和參保地分離的現象。當這部分人群在參保地外發生就醫行為時,就產生了異地就醫群體,以及不同程度的異地就醫管理服務需要。
(二)異地就醫管理服務是一種公共物品
純公共物品具有三個特性:非排他性、非擁擠性和不可分割性;準公共物品具有其中的一些特性。這揭示了公共物品產生的前提是由于交易行為具有很強的正外部性,交易過程中存在信息不對稱,使得市場機制無法有效提供該類產品。異地就醫管理服務具有公共物品的特性。異地就醫涉及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統籌地區,在就醫地對異地就醫進行有效監督,能夠提高整體的管理服務效率,降低基金支出和管理成本,減少社會的福利損失。可見異地就醫管理服務具有很強的正外部性。此外,醫療服務市場具有天然的信息不對稱,異地就醫行為又強化了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服務機構、醫療機構與患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在這種情況下,市場無法自發地提供異地就醫管理服務。因此,筆者認為應將異地就醫管理服務作為一種公共物品看待,進行適當的制度安排,以彌補市場失靈。
(三)異地就醫管理需要中央層面承擔相應責任
效率理論提出,應以效率為依據界定政府間的事權,凡下一級政府能夠完成好的事務就不交由上一級政府處理,上一級政府只處理下一級政府難以處理和處理不了的問題。公共物品受益范圍理論認為,各級政府的事權或支出范圍應當依據公共物品的受益范圍來確定:公共物品受益范圍遍及全國或多個地區的,應由中央政府負責或牽頭負責:公共物品受益范圍具有地方性、區域性特點的,由相應的地方政府負責提供。異地就醫管理服務中的協調、聯合監管、連續服務接口和建立統一信息標準等。都涉及多個統籌地區、多個經辦機構。一個地區的地方
政府顯然不具備足夠的權威來完成上述管理工作,而現行醫保基金“分塊統籌”、財政“分灶吃飯”的方式,又易將異地就醫管理置入“無人管”的地帶。使得多個地方政府之間的自發合作幾乎成為不可能。因而,異地就醫管理工作應由中央層面負相應責任。
(四)異地就醫管理服務是應重點監管的領域
異地就醫管理服務是應重點監管的領域。第一,按照經濟監管理論,具有相對壟斷性的行業,符合被監管的條件。提供異地就醫管理服務的行業屬于壟斷性行業,壟斷使其失去在競爭條件下所形成的不斷發展的壓力,不能在內部形成追求低成本、高效率的動力,這符合被監管的基本條件。第二。異地就醫管理服務管理成本虛高是對其生產進行監管的重要原因。由于經辦部門的無產權約束以及產出的非營利性,加之缺乏明確的考核指標,導致異地就醫管理服務投入與產出之間沒有明確的關系,使得管理成本與收入分離,管理成本虛高。第三。地方保護主義影響供給效率,這是對異地就醫管理服務進行監管的另一個重要原因。地方政府出于保護本地區醫療機構利益和減少本地區醫療保險基金流出的考慮,會選擇對本地就醫人員和外地來本地的就醫人員采取不同的態度,從而影響異地就醫管理服務的供給效率。由此可見,異地就醫管理服務面臨種種風險,為了避免效率損失,應對其加強監管。
三、異地就醫管理服務的制約因素和突出問題
(一)全國異地就醫管理框架和協調機制缺失
異地就醫管理服務涉及政府不同部門、不同統籌地區之間的權力、責任分配,這樣的責、權分配易出現交叉和空白地帶。而國家層面尚沒有跨部門的協調機構,沒有全國醫保機構和醫療機構通行互認的管理、服務和技術標準,沒有異地協查機制,也缺少針對異地就醫基金支出和協辦服務不平衡的費用調劑和平衡機制。全國異地就醫管理框架和協調機制缺失是一個根本性問題。
(二)各統籌地區醫療保險政策差異性大,異地就醫結算、報銷困難
基本醫療保險屬地化管理,在強化統籌地區責權的同時帶來了“藥品、診療、服務設施三大目錄”不一致的問題,這影響到異地就醫患者的報銷費用。數據顯示,62%不予報銷的情況與“目錄外用藥和診療”有關。目前藥品代碼、發票格式、費用清單不統一,在審核報銷的時候需要經過“翻譯”的過程,不符合本地規定的就不予報銷,造成結算和報銷困難。
(三)報銷費用結算方式單一,患者墊付經濟壓力大
目前,異地就醫的待遇支付主要采用墊付報銷型,即由患者先墊付,再回當地醫保機構報銷。數據顯示,因為異地工作原因而進行異地就醫的人群當中,有76.6%被調查者是按墊付報銷型辦理的。個人先墊付將給患者帶來沉重的經濟負擔,也不盡合理。
(四)監管成本高,審查困難,騙保時有發生
目前,異地就醫處于監管盲區,查證難度大、成本高,對于小額費用,往往得不償失。醫保機構審核異地就醫報銷行為缺少必要的資金支持和人員保障,在缺人缺錢的情形下,審核異地發生的醫療費用難上加難。一些冒名頂替、弄虛作假、“騙保”的現象時有發生,對醫療保險基金造成嚴重損害。
(五)缺乏對異地就醫人群分類管理
異地就醫發生的原因不同,有工作原因和非工作原因之分,也有主動和被動之分。目前,各統籌地區對異地就醫人群都是采取同樣的“抑制性”報銷辦法和比例。數據顯示,在異地工作人群中。有65.8%的患者在異地就醫無法享受和參保地同等的報銷水平,報銷差異都高于10%,有的甚至高于30%。對這類由于工作原因而在異地就醫的人群,再采取這樣有差別的報銷辦法是不合理的。
四、歐盟跨國就醫管理方式及經驗
2006年,歐盟公民中大約有4億人次流動于歐洲其他國家。在意大利和盧森堡,平均每年因國內無相應服務申請到國外接受治療的就超過10000人次。歐盟組織對跨國就醫管理服務發揮著積極的協調促進作用,取得了較好成效。
(一)歐盟國家公民跨國就醫主要類型
歐盟公民四種常見的跨國就醫類型為:本地居住、異地工作就醫;短期旅居跨國就醫;退休異地安置就醫;異地計劃就醫。
這四種跨國就醫方式費用結算的相同點是,流入地的醫療機構向流出地的醫療保險基金機構申報費用;其差異主要體現在個人自付比例方面,與以工作還是生活為目的、自愿還是被動以及居留時間長短有關。
(二)歐盟層面設立專門的管理和協調機構,協調和監督跨國就醫
在跨國就醫管理和協調當中,歐盟層面的歐盟委員會、歐洲議會以及歐洲法院等幾個組織共同發揮作用:
1.歐盟委員會作為執行機構扮演核心推動者角色,主要負責提出歐盟跨國就醫發展目標以及合作項目建議,例如引入和推進使用歐洲醫療保險卡的提議,制定社會保障相關法律和政策的提議。
2.社會保障委員會(Social Protection Committee)和經濟政策委員會(Economic Policy Committee)提供跨國就醫政策咨詢服務。
3.歐洲議會聽取和審議歐盟委員會報告執行進度以及制定部分社保法規。
4.社會保障委員會審核歐盟委員會制定出來的政策,依據多數通過原則,政策通過之后成員國就需要對自己國家的政策作出一定修改。成員國也可以向歐盟委員會推薦政策。
5.歐洲法院經常受理一些不在歐盟《歐共體1408/71號條例》(Regulations EEC N0,1408/71)和《歐共體574/72號條例》(Regulations EEC No.574/72)規定范圍內的公民醫療服務方面的特殊案例。這種情形一般是因為歐盟公民認為在歐盟規則下,國內的法律侵犯了他們的權利。
(三)共同框架下制定開放協調機制(OMC),促進不同醫療保險系統之間的協作
歐盟委員會建立了一個歐盟層面的跨國就醫的共同框架,該框架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確定歐盟層面所有衛生系統間的共同原則,以及醫療保健的標準;明確跨國醫療保險的詳盡框架;確定患者跨國就醫的權利和設定限制;成員國間在醫療保險領域的合作,包括檢查和處方的互相認同、數據收集、服務信息的自由傳遞、醫療質量和安全標準等。
歐洲委員會還建立了一個推動解決歐盟患者流動問題的醫療服務和醫療保障高層專家工作組(the High Level Group on Health Services and MedicalCare),該工作組2004年開始工作,它召集來自所有成員國的專家,致力于歐盟國家在醫療服務和醫療保險方面的具體合作。
(四)制定歐盟統一的醫療服務接續和醫保關系可攜帶的有關政策
歐盟早在30多年前就開始針對成員國之間的
社會保障協調問題制定專門法令。并多次進行調整與擴充,最終形成《歐共體1408/71號條例》(Regu,lations EEC No.1408/71)和《歐共體574/72號條例》(Regulations EEC No.574/72)。主要內容有:
1.醫療服務連續性。
最高層面政策規定醫療保險關系的“國民待遇原則”和“工作地原則”,醫療保險相關法令則明確規定歐盟公民在不同醫療機構和醫生間就診的連續性。《歐共體1408/71號條例》規定:只要歐洲公民(可能是來自其他成員國的移民)加入了某成員國的社會保障計劃。那么該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就應當賦予他與本國國民同等的權利與義務。
2.醫療保險關系可攜帶。
歐盟在跨國就醫醫療保險協調上適用累計的原則。流入地的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必須考慮這個人在流出地的相關“紀錄”,采取“累計”方式。這保證了人員流動時醫療保險資格和權利的連續性。
3.報銷原則。
法令規定跨國就醫人員享受不高于在流出地就診的補償待遇的原則。法令賦予了歐盟公民在其他成員國獲得與本國居民同等醫療服務的權利。跨國就醫人員有權利獲得不超過流出地的報銷額度。并且需要承擔額外的醫療費用帶來的負擔加重的風險。
4.使用統一表格和醫療保險卡。
歐盟組織中推廣標準化E系列表格(E forms)和“歐洲醫療保險卡(EHIC)”,統一跨國就醫醫療保險信息標準。E表格的作用主要體現在信息獲取申請、社保接續、社保記錄、待遇證明、應對特殊情況以及費用報銷等方面。E表格面向對象包括一般參保者、參保者親屬、雇員的雇傭者以及醫療保險管理機構。歐洲醫療保險卡可以幫助實現跨國憑卡看病和就地報銷。
五、構建我國異地就醫管理服務的政策框架
從異地就醫產生的根源來看,一些因素如城市化、老齡化等是客觀存在的,我們只能做適應性調整;另外一些因素如提高統籌層次、均等配置衛生資源等,則需要一個長期的過程。當前制約異地就醫管理服務的關鍵點在于缺乏相應的公共政策支持。為此,筆者提出如下政策建議。
(一)成立全國異地就醫協調機構和專家組。協調中央部門之間、各省之間和各統籌地區之間的政策并研究謀劃解決方案
建議構建國家層面的異地就醫協調機制,在中央一級政府設立專門的跨部委異地就醫協調機構,如異地就醫管理服務協調小組,負責統籌、規劃異地就醫的協調管理。同時,各省在省級層面設立相應的機構。中央層面和省級層面各有分工,構成完整的協調系統。
在中央一級協調機構組建異地就醫管理服務專家組。專家組成員由專家學者、中央一級政策制定者、地方政策執行者以及公眾代表組成。專家組的主要職責是研究異地就醫管理服務現狀和問題。并提供政策建議,為領導決策提供學術支持。
(二)制定全國異地就醫的基準政策。用“全國糧票”來彌補“地域糧票”的不足
我國中央政府對醫療保險已經作出了原則規定,各地在實施中的具體政策不同,在繳費基數、繳費年限以及報銷目錄和報銷標準等方面有較大差異。隨著異地就醫現象越來越普遍,政策的不一致或者不統一帶來了很多問題。建議由異地就醫協調機構設定最低保障條件和標準,規范報銷辦法,在各統籌區域之間實現異地就醫報銷的統一標準,減少患者的墊付比例,減輕異地就醫人員的經濟壓力。
為確保醫療保險關系的順暢接續,需要對參保年限采取“累計”原則。應明確在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農村合作醫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三大醫保制度各自內部和三者之間的關系接續及異地就醫管理的原則和辦法。
(三)充分發揮政府部門的監管職責,建立互信機制和委托機制
異地就醫行為主要牽涉到多個主體,包括患者、流出地和流入地醫療機構、流出地和流入地醫保經辦機構等。現在國家層面尚未對地方醫保經辦機構在異地就醫協同管理服務中應盡的責任作出明確要求,各地對異地就醫的協管也沒有正式規定。因此醫保機構沒有對外來就醫者進行監管的權限,無法實施異地就醫協同監管和相應服務。互信機制和委托機制的建立已經迫在眉睫。建議從中央到地方,明確授權給相應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協同監管的職能,從而使異地就醫現象擺脫“無人管”的不利局面。
(四)針對異地就醫不同原因和特點,實行分類管理
建議考慮區分門診和住院、短期和長期、工作和旅游以及退休異地安置等不同原因,并考慮衛生資源和經濟發展等因素,對異地就醫實行分類管理。例如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區域經濟一體化程度較高地區,應該探索放開異地定點,聯合管理;青海等地區由于歷史原因和自然環境因素引起的異地就醫問題,應該有別于一般的異地生活定居,中央財政應該安排專項轉移支付資金以支持該地區的異地就醫管理服務工作;北京、上海、廣州的周圍地區由于地理原因或者醫療衛生資源差距原因所導致的異地就醫,應該在就醫環節加以疏導管理,建立統一的異地就醫計劃系統,有效分流并適當調控。同時,對于工作原因還是非工作原因,主動還是被動選擇異地就醫,在管理和待遇上應該有所區別;對于長期還是短期,門診還是住院,在異地就醫管理服務上也應該有所區別,以體現合理性和公平性。
(五)制訂統一標準,實現標準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