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10-13 15:37:19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經濟學的小故事,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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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經濟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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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經濟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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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法經濟學分析;學校體育傷害事故;責任分配;過錯
中圖分類號: G 80-05文章編號:1009-783X(2013)02-0129-05文獻標志碼: A
1問題的緣起及方法的選擇
近年來,隨著教育體制的轉變和法治的逐步完善,學校的公益在降低,私益性的教育服務功能在上升。這一轉變過程中,公眾對學校和學生之間的法律關系性質產生了不同的認識,由此給學校帶來了諸多前所未有的聯系與矛盾,這些矛盾以學生傷害事故賠償糾紛為代表,而在學生傷害事故中,學校體育傷害事故又占有多數比例。對學校體育傷害事故的處理,在學校有過錯的情況下,自然判決學校承擔責任,即便學校在體育傷害事故中沒有過錯,由于在中國的現實中學校具有更強賠付能力,在很多案例中[1-5],法院通常也根據公平責任原則,判決學校承擔了主要責任。學校為了避免承擔責任,采取措施減少學校體育活動,降低體育活動的難度,甚至有些學校出現了課間禁止學生去操場,運動量稍大的體育活動就派醫務人員去現場等不合常規的措施,這些減少學校體育活動的措施和學校預防成本的上升嚴重影響了學校體育的發展。就學校體育傷害事故影響學校體育發展這一問題,如若完全避免學校體育傷害事故的發生,要么全部取消體育活動,要么學校投入巨額成本,而學校體育的風險性及體育教育長期的正收益性決定了完全避免學校體育傷害事故的發生是不切實際的。這么看來,解決這一問題歸根到底要靠法律將權利賦予學校還是學生,因此,學校體育傷害事故中的責任分配制度是解決學校體育傷害事故影響學校體育發展這一問題的根本。
從學校體育傷害事故責任分配的研究現狀來看,學者通常以學校體育傷害事故中學校與學生的法律關系[6]、責任性質[7]及制度比較[8]為研究對象,提出有關如何進行責任分配的觀點。還有學者針對學校體育傷害事故究竟適用公平原則,還是適用自甘風險進行了極富意義的探索。認為在學校體育傷害事故中應適用公平原則的學者[9],通常注重法的公平價值及分配正義,認為學校體育傷害事故中應適用自甘風險的學者,通常注重“為自己行為負責”的根本法理及與有過失的基本理論[10]。筆者認為,在2種不同觀點都各有其合理性的情況下,期待于研究方法論上的革新。正如學者劉水林認為的,“一切理論的探討,最終可以歸結為其研究方法論的探討;一切理論變革首先依賴于對其研究方法論的變革,只有方法論上的科學更新才能帶來該學科的重大突破”[11]。而近年來,運用法經濟學的方法1)對侵權案件進行分析,受到學者重視。由于法經濟學研究較少考慮個案中當事人的公平正義,更多從社會整體上對法律政策的成本與收益進行比較分析,以實現社會整體利益的最大化;因此,法經濟學分析方法自誕生之日,其不考慮公平正義的分析工具,諸如漢德公式對過錯的界定等引起學者的質疑和極大爭議。盡管如此,法經濟學方法的運用還是能為客觀認識侵權案件提供嶄新的視角。由于學校體育傷害事故一方面在責任賠償上具有經濟學意義上的交易特征,另一方面,學校體育傷害事故責任的分配實質上是對學校體育侵權法律制度資源的分配;因此,法經濟學分析能夠在學校體育傷害事故中被使用和貫徹。本文以學校體育傷害事故制度變遷及學校體育傷害事故不同于其他校園侵權行為的獨特性為基礎,運用法經濟學的分析方法,對學校體育傷害事故成本與收益、過錯衡量標準等問題進行分析,試圖為學校體育傷害事故的責任分配問題提供新視角的實證研究,并對相關制度的建構提供學術支持。
2學校體育傷害事故責任制度變遷
在以法經濟學的方法深入分析學校體育傷害事故責任之前,全面梳理有關學校體育傷害事故的歷史及現行法律制度是十分必要的。有關學校體育傷害事故責任制度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以下簡稱“侵權責任法”)生效為時間點,其生效前后發生了較為明顯的變化。
《侵權責任法》生效之前,《民法通則》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3)《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4)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法律規定構建了關于學校體育傷害事故歸責原則的體系。根據以上規定,在學校體育傷害事故中,幼兒園、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承擔的是過錯責任,以過錯作為價值判斷標準,判斷行為人對其造成的損害是否承擔責任,即有過錯應賠償,沒有過錯不予賠償。《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5)還規定,如果學校體育傷害事故發生在對抗性或者具有風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學校行為并無不當,學校并不承擔法律責任;但是,在司法實踐中,多數法院援引《民法通則》中公平原則的規定對學校體育傷害事故案件判決學校承擔主要責任,如青島市某小學籃球比賽溫某致王某人身傷害案等[12]。受《民法通則》的影響,《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在學校體育傷害事故司法實踐中適用的并不多,司法實踐判決中加重了學校一方的法律責任,結果導致學校由于擔心承擔責任,因此,開展體育活動的積極性不高。
《侵權責任法》生效后,在學生傷害事故中,《侵權責任法》6)將未成年學生分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并將2種人發生傷害事故時教育機構承擔的責任進行區分: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發生學生傷害事故的,教育機構承擔推定過錯責任;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發生學生傷害事故的,教育機構承擔過錯責任。與《侵權責任法》實施前的學校體育傷害事故責任分配原則比較,現行學校體育傷害事故責任分配原則仍適用過錯原則,但不排除公平原則在學校體育傷害事故中的適用。可以看出,《侵權責任法》實施后的學校體育傷害事故責任分配,實際上進一步加重了學校一方的責任。
從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在我國現行法律制度體系中,并沒有專門處理學校體育傷害事故的法律條文,學校體育傷害事故責任分配應遵循學生傷害事故責任分配的整體制度,立法者以學生傷害事故為整體責任制度,涵蓋了包括學校體育傷害事故等一切與校園有關的侵權責任。姑且不論這種概括性的法律規定是否考慮到了學校體育傷害事故所具有的與其他校園侵權事故不同的特點,僅就通過對學校一方責任的加重,尤其是在無民事行為能力學校體育傷害事故責任認定中對學校采取了過錯推定原則的規定,就會對學校體育的發展產生重要影響。就學校體育發展而言,能否夠達到立法者預期的社會效果,還是一個值得深入研究的問題。
3學校體育傷害事故獨特性
3.1學校體育是一項具有風險性的活動
校園侵權行為的類型多種多樣,有學者將校園侵權行為劃分為3類:1)意外行為,是指由于不可預見的原因或者不可抵抗的力量而導致的學生人身傷害的行為;2)責任行為,是指由學校、教師或學生過錯造成的學生人身傷害,學校、教師或學生因此而承擔相應責任的校園侵權行為;3)第三人侵權導致的傷害行為,是指由學校之外的第三人直接導致的校園侵權行為,以該直接實施侵權行為的第三人承擔損失賠償責任為原則[13]。學校體育傷害事故的行為與上述3類行為有何區別呢?根據學校是否有過錯,學校體育傷害事故行為可以分為2類:第1類是學校對體育傷害事故的發生具有過錯,比如體育器材維護不當導致學生受傷害等;第2類是學校對體育傷害事故的發生無過錯,比如在學校舉辦的體育比賽中,符合競賽規則的行為卻導致對方人身傷害等。對第1類行為,可以認為是校園侵權行為中責任行為。值得注意的是,很多學者忽視對第2類行為的定性。在學校體育傷害事故中,校方對事故的發生沒有過錯的案例在學校體育傷害事故總體中占有一定的比例。學校對體育傷害事故無過錯的行為,不能簡單認為是一種意外行為,意外行為根本特征在于事故發生的不可預見性;但很多學校體育活動,尤其是對具有一定識別能力7)的學生,通常是可以預見某些學校體育活動具有一定的風險性,這是學校體育傷害事故行為與意外行為最根本的區別。學校無過錯的行為顯然也不屬于責任行為及第三人侵權導致的傷害行為。由此看來,學者及立法者對學校無過錯的體育傷害行為缺乏必要的關注。學校體育所固有的性質決定了其必然帶有一定的風險性,比如體育活動中身體對抗性、被飛行中的網球、足球等器材擊中等。從法理角度看,對某些學校體育活動的風險具有識別能力的學生,在能預見學校體育活動具有一定的風險性的情況下;但仍以自身的實際行為參與了體育活動,如果風險真的發生,則行為人應自己承擔這些體育活動所帶來的風險后果,但在司法實踐中,相當比例的案例判決[14]學校承擔了主要責任。
3.2通過校方責任保險并不能解決學校體育傷害事故賠償
校方責任險是由學校作為投保人,因校方過失導致學生傷亡的事故及財產損失,由保險公司來賠償的一種責任保險。校方責任保險不同于學生平安保險和其他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校方責任保險屬于責任保險,其受益人為學校,學生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受益人為學生本人,兩者有著根本的不同。值得注意的是,依據我國保險公司有關中小學校校方責任保險條款的規定8),保險機構理賠的前提條件是學校具有過錯,因此,校方責任保險著力要解決的是學校有過錯的賠償問題;但是,正如前面所分析的那樣,在有些學校體育傷害事故中,學校對學校體育傷害事故的發生是沒有過錯的,依據校方責任保險條款,學校沒有過錯的情況下,保險公司是可以拒絕理賠的[15]。從現行的校方責任保險條款分析,如果保險公司對學校無過錯的行為承擔賠付責任,則無限擴大了保險公司的賠付責任,這是保險公司所不能接受的;因此,通過保險機制來解決無過錯的學校體育傷害事故在實踐中行不通的,學校無過錯的學校體育傷害事故責任的分配仍然需要合理的責任分配制度來解決。
4學校體育傷害事故的經濟學評價
4.1學校體育傷害事故所具有機會成本特點
現行法律規定學校體育作為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學校須開展各種各樣的體育活動;但是,學校體育本身的性質決定了其必然帶有一定的風險性,開展學校體育活動在為學生及社會整體提供利益或效用的同時也不可避免地帶來副產品,即給學生造成損害的學校體育傷害事故。學校體育傷害事故作為一種侵權責任,正像科斯所分析的:“人們一般將該問題視為甲給乙造成損害,因而所要決定的是:如何制止甲? 但這是錯誤的。我們正在分析的問題具有相互性,即避免對乙的損害將會使甲遭受損害。真正的問題在于,是允許甲損害乙,還是允許乙損害甲? 關鍵在于避免較嚴重的損害。”[16]對于學校體育傷害事故,人們一般把它看作學校給學生造成了損害,所以要解決的關鍵就是如何防止學校造成侵害。但這只是問題的一個方面,因為可以看到,這個問題具有雙向性:如果只注重避免對學生的損害,就將會加重學校的責任,使學校遭受損害,所以在學校和學生之間必須作出選擇。
4.2學校體育傷害事故賠償的交易特征
學校體育傷害事故發生后,必然涉及加害人學校與受害人學生之間的賠償,賠償數額是加害人學校與受害人學生進行博弈的最終結果;因此,可以說學校體育傷害事故傷害賠償在本質上是經濟學上的一場交易。交易能否獲利,或者說交易能否實現利益最大化,是各方當事人最為關心的問題。學校一方所要考慮的是數額盡可能的少,學生一方恰恰與學校一方相反。如果法律加重學校一方的責任,必然會促使學校采取更多的措施來預防學校體育傷害事故的發生。對學校而言,減少學校體育傷害事故發生概率的措施有多種選擇,例如學校采取加大體育設施器材維修保養費用的投入、減少學校體育活動、加強醫務監督等措施;但無論采取何種措施學校都要付出成本,從經濟學的角度看,只有成本小于收益,才具有經濟學意義,因此,加重學校一方的責任的學校體育傷害事故歸責原則會引導作為行為主體的學校選擇最符合其自身效益的預防成本,從而改變潛在學校對侵權損害的預期,促使學校采取措施預防學校體育傷害事故的發生。法經濟學認為,效益應當是法律追求的基本價值目標。效益以整個社會為基準而不以當事人為參照。誰能以最低的成本避免損害的發生而不去避免,法律就必定作出對其不利的判決,從而為以后的交易當事人創造最大社會利益的行為刺激。依據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學校體育傷害事故責任合理分配,實際上是在學校體育發展與減少學校體育傷害事故之間找到一個平衡點,在整體上實現社會利益的最大化。
5學校體育傷害事故的成本與收益分析
5.1學校體育傷害事故的成本分析
從經濟學角度來看,所謂社會成本是指生產成本加上給他人和社會所帶來的損失。卡拉布雷西在其《事故的成本》一書中將事故的成本界定為預防成本、事故的損失成本,以及執行成本之和[17]。就學校體育傷害事故而言,預防成本是指避免發生學校體育傷害事故所產生的費用,包括學生安全教育費用、體育師資的培訓費用、體育場地器材的檢驗與維修費用、學生體質監測費用等。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學校全部取消體育活動或使體育活動的難度降低到如同走路,則完全可以避免學校體育傷害事故。在這種情況下,盡管可以使學校體育傷害事故的發生概率為零,但預防成本也達到了最高,包括學生健康損失、精神損失、社會保障費用增高的損失、體育器材業經濟損失、國民體質下降的損失等,其成本之高不可估量;因此,取消體育活動來避免學校體育傷害事故是完全不可取的。事故的損失成本是指學校體育傷害事故中學生人身或財產上損失,盡管人的生命健康是無價的,但事故損害的具體賠償是可以計算的;事故的執行成本是指解決學校與學生之間所發生的學校體育傷害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的過程中所負擔的各種費用,包括加害人、受害人,以及他們的律師、保險人在進入糾紛解決和訴訟程序中所花費的時間與精力,同時也包括法院所發生的運轉費用。卡拉布雷西提出,認為社會應該不計成本防止事故是一種錯誤的認識。從社會成本的角度考慮,事故法的目的不僅是減少事故,還要減少事故發生后的社會成本及減少預防事故的成本[18];因此,需要對學校體育為學生所帶來的收益與避免事故所需要付出的成本之間進行權衡取舍,只有收益大于成本,為降低事故數量而付出的成本才是值得的。
5.2學校體育傷害事故的成本有效點的確立
從經濟學視角看,學校體育傷害事故歸責原則的目標就是要使事故造成的損害和預防成本這兩者之和實現最小化,這一成本的變化趨勢,如圖1所示。
假設橫軸X代表在學校體育中的預防水平,豎軸Y代表學校體育傷害事故所造成的損害,直線A代表預防成本,曲線B代表學校體育傷害事故發生概率,在簡單化的理想模型中,假設社會上只存在預防成本和事故損害成本2種成本。事故發生的機理表明,單個侵害人的注意程度增強,事故發生的概率必然下降,但是下降的比率是不斷減少的。根據伯努利大數定律9),無數發生概率下降的單個事故的加總在社會現實中便表現為真實事故數量的下降[19]。那么,學校體育傷害事故發生的概率B將會隨著預防水平X的提高而降低;但是為了減少學校體育事故所付出的預防成本,A則會隨著預防水平的提高而上升,所以,當預防成本和事故損害成本兩者相加時,就得出學校體育傷害事故問題的總的社會成本曲線(A+B) 。曲線A+B 就是一條開口向上的拋物線,在這條拋物線上存在一個最低點X′,也就是社會總成本最小的預防水平,而這也是我們要在學校體育傷害事故責任中尋找的有效點。
5.3學校體育傷害事故預防動力分析
在確定了預防水平的有效點之后,需要分析在學校體育中的預防動力問題。在學校體育傷害事故的責任認定中,如果趨向于加重學校一方的責任,即學校過錯認定標準所界定的注意水平較高,則會促使學校采取較高的預防水平;因此,學校體育傷害事故發生數量就低,從而事故所造成的損失或成本就越低。但是,學校體育傷害事故成本的降低是有代價的,因為注意水平的提高在降低事故數量的同時必然導致學校預防成本的增加,并且隨著注意水平的不斷提高,學校預防成本是加速遞增的。這無疑意味著,對社會整體而言,學校注意水平并非越高越好。由于過高的注意水平通常會導致學校預防成本的增加幅度遠遠大于學校體育傷害事故成本的降低幅度;因此,極端嚴格的預防水平將會導致預防成本的急劇增加,加重學校一方的責任并不是減少學校體育傷害事故社會總成本的有效方式。在一定限度內,加重學校責任可能會降低社會成本;但是如果責任的加重超過了適當的界限,則會導致學校體育傷害事故社會成本的不降反增。當加重學校的責任時,在一定的限度內可能會達到學校體育傷害事故的減少,社會成本的節約;但是一旦越過了臨界點,責任原則的副作用就會顯現出來,而且會隨著責任嚴格程度的提高而越來越明顯,所以溢出臨界點之后的范圍就是責任原則的禁止區域。由此看來,學校體育傷害事故問題并不能夠通過單方加重學校責任來解決,而且一旦進入責任,其后果恰恰將適得其反。由此可見,如何分配學校體育傷害事故的責任風險問題,在于如何確定學校體育傷害事故中學校的過錯程度,也即學校的注意水平,從而實現整個社會成本的最小化。
6學校體育傷害事故過錯原則的衡量標準
6.1過錯原則在學校體育傷害事故中的適用
《侵權責任法》規定學校體育傷害事故適用過錯原則,根據過錯責任原則,如果加害人主觀上有過錯,則加害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受害人不負責任;反之,如果加害人主觀上沒有過錯,則加害人可以免責,損害由受害人自己承擔。可見,判斷加害人主觀上有無過錯,實際上就是決定損害由哪一方當事人承擔。過錯責任原則可以通過將過錯認定標準界定為侵害人的某一注意水平來規范侵害人的行為從而達到控制事故發生數量的目的。過錯責任原則一般將過錯認定所依據的臨界值定義為合理注意水平,而非最高注意水平。在學校體育傷害事故中,《侵權責任法》認定學校有無過錯是以學校是否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為標準的;但在實踐中,究竟如何確定學校在體育傷害事故中是否盡到教育、管理職責,本身是一個很困難的問題。從一定意義上講,這個責任點雖然在理論上是確定的,但是在實踐中,這個責任點卻往往是不確定的;因為在現實中,學校體育傷害事故的個案千差萬別,教育、管理職責沒有統一的標準,可寬可嚴,很難找到一個固定的責任點。著名的漢德公式對學校體育傷害事故中學校過錯的界定提供了新的思路。
6.2漢德公式對學校體育傷害事故中過錯認定的啟示
1947 年,漢德法官在審理美利堅合眾國訴卡羅爾拖輪公司案中,法官漢德(Learned Hand)提出了著名的漢德公式:B
6.3邊際成本與邊際收益分析對學校體育傷害事故中過錯認定的借鑒
美國法律經濟學的代表人物之一波斯納對漢德公式作了重要修正。他認為人們習慣于從預防事故的總成本和總收益角度來運用漢德公式,這樣所得出的結論往往并不正確,而應該從預防的邊際成本和邊際收益的角度來理解漢德公式。預防的邊際成本指行為人追加一個單位的預防措施而付出的成本,預防的邊際收益指行為人追加一個單位的預防措施而產生的收益[20]。仍以上述運動性猝死案件來說,采取預防措施徹底消除該事故的成本為3萬元,事故發生的可能性為1.5/萬,事故一旦發生所造成的損失為50萬元;但是,假設學校一方花20元采取部分預防措施,例如及時用車輛將學生送往醫院,或在比賽前指派醫生到比賽現場,可使事故發生的可能性降低60%。用B′代表預防的邊際成本, P′代表追加一個單位預防措施事故發生概率下降的幅度, 這樣,預防的邊際成本B′為20元,邊際收益P′L 為45元(50萬元×1.5/萬×60%),由于邊際成本小于邊際收益,因此,學校不采取這部分預防措施構成過錯。依據微觀經濟學中的邊際原理,隨著學校追加的預防措施不斷增加,預防的邊際成本遞增,邊際收益遞減;因而,必然存在這樣一個預防點,在該點上,學校體育傷害事故預防的邊際成本等于邊際收益,這一點代表著學校體育傷害事故最佳預防水平。如果學校的實際預防水平沒有達到這一點,表明學校沒有采取足夠的預防措施,其主觀上有過錯;如果學校的實際預防水平超過這一點,表明學校采取了過度的預防措施,從社會成本角度看,這也是不經濟的。
7建議
通過對學校體育傷害事故的法經濟學分析,可見,在學校體育傷害事故中,加重學校一方的責任,盡管能夠使學校體育傷害事故發生概率下降;但從社會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發,學校體育傷害事故的責任分配應當確立在社會成本最小化的有效點上。同時,在學校體育傷害事故的司法實踐中,建議區分學校體育傷害事故中學校有無過錯,學校無過錯的體育傷害事故中公平責任原則的適用應予排除,學校有過錯的體育傷害事故中,可以將學校體育傷害事故預防的邊際成本與邊際收益的比較作為界定學校過錯的參考。盡管這一結論可能遭到質疑,但從學校體育發展的角度,無疑是具有重要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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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1)20世紀60年代初,卡拉布雷西和科斯將經濟分析的方法運用到法律領域之中,對法經濟學的出現產生了重大影響并最終形成一門新興學科——法經濟學。學術界一般將法經濟學定義為:“一門運用經濟理論來分析法律的形成、框架、運作以及法律與法律制度所產生的經濟影響的學科”。對法律制度予以經濟分析,最初主要用于反壟斷法的研究,后又及于稅法、公司法等問題的分析。隨著法經濟學的發展,現代社會已經將經濟分析方法廣泛系統地運用于法律和社會領域。
2)參見《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六條第二款。
3)參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百六十條規定。
4)參見《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八條規定
5)參見《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五項規定
6)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八條、三十九條、四十條之規定。
7)識別能力區別于民事行為能力,識別能力是民事責任能力的構成要件。
8)參見《中小學校校方責任保險條款》第三條,在被保險人的在校活動中或由被保險人統一組織或安排的活動過程中,因校方疏忽或過失引發的下列情況之一而導致注冊學員的人身傷亡,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全部或部分直接經濟損失賠償責任,本公司負責賠償:……來源:http:///jichujiaoyu/show Article.asp?ArticleID=2553
1 國外高校教學評估發展的一般規律
1.1 建立相對獨立的中介評估機構,減少政府的直接干預。
發達國家逐漸認識到政府對高校的直接干預,不利于高校自主、靈活、多樣的發展。20世紀80年代以后,各國政府紛紛建立相對獨立的中介評估機構,通過對中介機構的監督和管理,間接“遙控”大學的發展。
美國各州分權的高等教育管理體制,促使每所大學包括社區學院和其他高等院校,乃至下屬各院、系,都擁有相當大的自主權,較少受聯邦政府的影響和控制。各類高等院校都可以按照自己的辦學理念,根據市場需求辦學,這造就了美國高校辦學形式多種多樣,千姿百態。為了保證這些院校的辦學質量,美國形成了高等教育的認可制度和評估制度。1996年美國成立了對全國評估機構進行評估的認可機構――高等教育認證委員會(CHEA)。CHEA是美國唯一的從事高等教育評估機構認可的非官方組織,它的主要目的是通過認證提高高等教育質量,協調學生及其家長、高等院校、出資機構、政府和用人單位之間的矛盾。認證委員會對認證機構的認可標準重點在于:評判認證機構在對高等院校進行認證的過程中,是否著重強調學校學術質量的保障與提高;是否鼓勵學校進行有目的的變革;認證結果是否客觀公正。根據評估對象的不同,美國的評估機構分為全國性評估、區域性評估和專門職業評估三種類型。到2003年為止,在美國大約有8個地區性和13個全國性院校認證機構以及76個專業認證機構,在這近100個各類認證機構中,接受CHEA或聯邦教育部USDE認證的機構數大約各占總數的60%左右,其中有近30%的機構接受了“雙重”認可。
英國高校向來崇尚大學自治和學術自由,高校校長由選舉產生,而不是政府指派。政府與高校不存在行政上的隸屬關系,政府不對其直接下達指令,而是通過評估機構的運作間接影響高等學校。1997年英國成立一個獨立高等教育評估機構――英國高等教育質量保證局(QAA)。QAA是獨立于政府和高等院校之外的中介評估機構,負責對全國高等學校提供統一的綜合質量保證服務。其采用院校審查法,對高等院校教學質量和標準進行評價,并將評價結果公布于眾,從而保證高等教育質量,推動高等教育質量管理的不斷改革。
日本實行集權與分權相結合的高等教育管理體制。因此,高校評估機構既有政府性質的也有民間性質。大學鑒定協會(the Japan University Accreditation Association. JUAA)是仿照美國教育鑒定制度建立起來的最大的民間高教評估機構。由46所國立、公立和私立大學共同出資于1947年籌建。該協會“旨在通過自身的努力和各成員之間的相互支持,提高全國的大學教育質量。”60多年來,協會有效地管理著它的大學鑒定體系,對即將成為協會正式成員的大學進行資格檢查。大學鑒定協會對大學教育質量的維持和提高是通過兩種途徑實現的:一方面對大學標準實施鑒定;另一方面直接協助文部省對大學進行核準。
可以看出,無論是美國、英國還是日本都建立了獨立于政府的高校評估機構,減少政府的直接介入。這樣既可以避免政府強制性管理帶來的整齊劃一、生硬僵化、官僚主義等弊端,又保護了大學的辦學自主權和學術自由。政府通過制定法令、法規等手段對中介機構的產生及其活動加以監督和控制,保證評估機構的權威性和公正性;高校通過評估機構的評估來保證教學質量,提升學校名譽和聲望;學生及家長、雇用單位通過評估機構提供的評估結果選擇自己喜歡的高校和聘用人才,間接監控學校的發展。可見,中介機構作為政府、高校和社會三方聯系的橋梁,能夠很好地維護和調節他們之間的矛盾和利益。
1.2 建立內外相結合的綜合評估體系,完善評估制度。經過漫長的發展變化,美英日三國都形成了相對完善的高校評估體系。如,美國高校外部評估機構在CHEA和USDE兩大認可組織的監督和管理下有條不紊地開展各項評估活動,英國專一的評估機構QAA及日本的大學評價、學位授予機構、大學基準協會、短期大學基準協會等,此外還有各種新聞媒體。他們從學術質量、教學質量、課程設置、師資水平和學生服務等方面考查、評定高校的發展狀況。外部評估的最終目的是促進學校自身的不斷改革和創新,提高教學和科研質量,因此,學校內部的自我評估才是評估的關鍵。
美國十分重視校內自評。評估的形式多樣,活動開展廣泛且經常,不少學校建立健全了有效的日常管理制度和應急管理制度,評估內容大體分為專業評估、教學評估兩種。尤其重視教學過程的評估,評估的內容遵循教育七大原則,側重學生評價和課堂評價,力求使評估結果及時反饋于教師教學改進之中,以見諸效果。近年來,又發展出一種全面的“教學質量保證體系”(TQA),強調保證和改進教學質量是一項系統工程,需多方面、整體性、分層次來進行評估與管理,它區別于單項評估,是一種具有綜合意義的全方面評估。各大高校在接受外部評估之前,通常都要先遞交自我評估報告,發現自身的優點和不足,以及對上次評估所作的改進等。
英國大學以高質量著稱,其主要經驗是學校內部高度重視質量保證,主要體現為:①設立質量管理辦公室,由一名校級領導專門負責;②建立完善的質量管理制度,包括支持質量管理的政策、戰略定位、內部評估程序和操作規程等方面;③開展專業自我評估,這是加強教育質量和迎接外部質量評估的重要基礎,其專業自我評估報告常包括以下內容:① 教學項目的培養目標和業務范圍;②學生、教師和學習資源;③課程設計、內容和組織;④教學、學習和評估;⑤學生進步與成績;⑥學生支持和指導;⑦學習資源;⑧質量管理和標準。
20世紀80年代后半期到90年代初,日本開始對單一的外部評估體系進行改革,旨在提高教育質量的自我檢查與評價體系,由各大學根據各自的方法進行自我檢查與評價,并設立了專門負責自我評估的機構――教育研究綜合檢查委員會和下屬分委員會。其自我評估分為大學整體的自我評估和各系、學部的自我評估兩大維度。在進行評估時,二者都會邀請外界人士參加,前者主要對本校辦學理念、辦學目標、辦學現狀和改革發展現狀等問題進行評判,其目的是希望外界評委真正了解學校現狀,指出存在的問題,提出發展對策,規劃學校的未來。后者側重調整學科布局、完善學科發展,同時保證各系、學部及時了解社會需要,把握正確的發展方向。
1.3 建立和完善教育立法,促使評估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縱觀美英日三國高校評估制度的發展歷程,不難發現,各國的高等教育評估活動,都是先通過立法或行政手段予以確立的,從法制上保證評估工作順利開展,將評估活動置于依法治教的軌道上。尤其是20世紀90年代后,隨著政府對高等教育控制的加強,加之對高等教育質量重視程度的加深,各國出臺的高等教育法令法規中都有涉及質量評估的內容。
如,1992年美國《高等教育法》修正案提出了有關教育評估的兩項改革:一是實施“州中學后教育審查方案”。該法案提出了15項檢查標準,聯邦政府提供給各州一定數量的資金,各州對那些教育主管認為在聯邦助學金方案上有問題的學校進行檢查,那些被判定有問題的學校將不能享受聯邦助學金。二是實施鑒定制度。要求重新重視高校鑒定工作,讓各州保證高等教育質量,將鑒定結果作為衡量高校能否取得聯邦助學金的條件。這樣,鑒定便成為法律要求。法案對鑒定機構的標準也作出了明確規定。另外,美國還將出臺建立評估制度的法規,要求聯邦政府不僅要編制測量高等學校學生成績的工具,而且要制定明確的綜合的學生畢業和完成學業的指標。
英國1991年發表的高教白皮書《高等教育:一個新的框架》,對教育質量審計、質量控制、質量評估等概念作了明確的規定和區分,避免了評估工作的紊亂性。日本為了引入大學外部第三者評價機制,國會專門對《國立學校設置法》的相關規定做了修改,文部省也修訂了《國立學校設置法實行規則》,強調國立大學必須進行外部評估,建議設立專門的外部評估機構,并規定評估機構的對象只能是國立大學,不能發揮對整個高等教育質量的監控功能。
1.4 主張多元的價值取向,促使評估的科學性、有效性。考察發達國家高教評估的現狀,我們發現,評估的內容極為豐富,評估方法趨于科學化和多樣化,評估類型多樣化、評估視角多維化、評估主體多元化,形成了評估的多元化價值取向。
從評估內容來看,有要素評估包括對課程、專業、教師、學生、管理人員、輔助條件、政策的評估;系統評估包括對教育管理系統以及教學、科研、服務等系統的評估;項目評估包括對國內外撥款、投資、貸款、捐款項目的定向評估。由此可見,高等教育評估正深入到高等教育系統的每個層面,對每一部分的評估都與對其他部分的評估相聯系,但又自成體系。在這種趨勢下,各國的評估各具特色,如英國注重學校系統評估,美國則注重全面發展。
評估視角多維化是評估向科學化邁進的重要標志,它表現在各國不僅重視對高等教育結果的評估,更重視對教學過程的評估,采用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評估辦法,謹慎處理評估結果等方面。人才培養是一個長期而漫長的過程,僅僅考慮教學結果的評估是不可取,也是不科學的,評估要反映教學過程中存在問題的各個側面和原因,評價結果要有利于改進和提高,做到以評促建,這已經成為國際高教評估專家和學者的共識。美國伊利諾斯州立大學弗萊德?S?庫姆教授介紹,伊大的“項目評價咨詢委員會”每年完成一次對各系的形成性評價,然后進行跟蹤檢查,在幫助各系制定自我發展戰略時花費了大量金額。歐共體國家在評估過程中同行與專家的評估結論均以報告的形式寫成,并不針對被評學校發表直接的評判或排序,以幫助其改進工作。
評估主體的多元化表現在參與評估的個體和組織的多樣化。高等教育評估不再是個別團體、研究組織或管理部門的行為,而成為所有高等教育受益者和期望者的行為。企業雇主、學校學生和教師愈來愈多地參與到評價過程中,而且他們的意見成為不可忽視的因素。他們的參與使評估更開放、更豐富,更易于實施和改進工作。在英國,學生作為教育活動的直接參與者,他們對學校的各項教育工作擁有直接的發言權。如,評估組認真聽取并采納學生有益的建議,學生代表參與教制定育教學質量標準與專業課程的設置標準,在質量標準方面突出體現學生的利益等。
2 國外高等教育評估制度對我國高教評估的啟示
經過20多年的探索和實踐,我國高教評估工作已取得了較大的進步,積累了許多經驗,逐漸形成了有中國特色的高校教學評估制度。在評估目的方面,堅持“以評促建”,注重診斷作用;在評估職能方面,發揮了檢查、評價和監督三重職能;在評估模式方面,形成了以學校自評為基礎,國家評估與學校自評相結合的模式;在評價標準方面,制定分類分級指標體系;在評價結果方面,采用報告和交換意見的方式指出存在的問題和改進的方法。但是從總體上看,我們與發達國家相比還存在一定的差距。首先,評估機構尚不健全。評估主要由政府管理部門組織實施,缺乏穩定的民間機構和更為廣泛的參與與研究,所以評估仍然是一種行政管理手段,這是不符合市場經濟體制下教育體制的要求的。其次,評估內容和形式較單一。相對于發達國家較全面、有系統的評估體系,我國高教評估工作在高校不同類型和不同層次之間開展得不平衡,形式和內容尚待系統化。第三,理論基礎薄弱。我國高教評估理論研究起步較晚,尚未形成完整的理論體系。著眼我國高教評估發展的狀況,借鑒國外先進經驗,筆者認為,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對我國高教評估進行改革:
2.1 健全高等教育評估機制。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健全的評估制度是高等教育評估工作有效開展的前提條件,應當建立全面、合理、公正、透明的高教評估制度。
2.1.1 建立規范的中介評估機構,發揮政府的元評估作用。專業性評估機構具有專業評估人員和專業的評估知識,它可以通過對高校教學質量的監督和控制,促進教學質量的提高,并能給學生、家長及社會提供有關高校發展情況方面的信息,幫助他們正確選擇學校。在政府之外建立這樣一種相對獨立的中介機構,是大多數發達國家的做法。無論是英國的高等教育質量保障委員會、美國的高等教育認證委員會,還是日本的大學鑒定協會,都屬于獨立于政府機構的中介組織,充當了政府和學校之間矛盾的協調者。但是,這些組織并不是游離于政府之外的,它們通過接受政府提供的運作經費,或是通過政府立法認可,與政府保持著千絲萬縷的聯系,實現了政府對高等教育的間接調控作用。建立專業的中介評估機構,要注意四點:一是要確立這些評估機構的合法地位;二是要加強專業人員的培養;三是強化硬件建設;四是要堅持正確的評估導向。
2.1.2 真正發揮高校的自我評估作用。高校的自我評估是促進高校快速發展的關鍵。以上三國質量保障體系普遍重視內外機制的結合,一方面強調各種專業組織、社會團體、行業協會等外部社會力量參與大學質量保證,另一方面又重視基于院校自治和學術自由考慮的學校自我評價。我國高教評估雖然也強調高校內部評估,但主動性差,參與程度不高,逐步養成學校、院校教師、管理人員重視自檢自評,正確對待和配合校外人士和機構進行外部評估的校園文化,是評估工作得以勝利開展的必要條件。各高校應建立用人單位、學生、教師共同參與的內部教學質量保障和評估機制,采取教學監督、教學過程反饋等手段進行監督,并使之經常化、制度化,促進學校在短時間內發現不足并盡快改進,達到短時高效的目的。
2.1.3 運用多樣化的評估方法。高教評估的內容涉極為豐富,科學的評估應針對不同的內容采用不同的方法,做到定量分析與定性分析相結合。定量分析是運用數學和統計學的方法處理評價問題的技術,它將評估的結果以量化的方式呈現出來,有助于我們獲得客觀而具體的信息。在高校評估的某些方面尤其要重視定量方法的運用,例如評價一個專業的優劣,就可以通過評估培養人才的數量、科研成果的數量、硬件條件及教師水平等量化指標得到準確的反映。但是,單純的定量分析不僅不能反映問題的全部,有些方面還是它無法涉及的,如辦學目標、辦學特色等,因此,在實際操作中,應該根據評估目的和評估對象的特點,把定性分析與定量分析有機結合起來,使評估工作取得最好的效果。
2.2 保證高等教育評估的法制化。在高等教育評估比較發達的國家,質量評估的性質、地位甚至方法、技術等首先是通過立法或行政手段確立起來,評估的各項活動根據法律法規制定的政策進行。尤其是外部機構對高校的評估,更是一種按照法律程序,定期進行的合法活動。然而,我國高等教育評估的地位、規程、準則等都未在法律中得以確立,因而在實踐中的約束力和影響力遠遠比外國微弱多了。
當前我國高等教育處在重大的變革時期,一方面市場經濟的發展要求給高校更廣泛的自主權,提高高校適應社會的能力和競爭、創新的能力;另一方面高等教育的大眾化促使大學的規模和數量呈現跳躍式增長。在這種情況下,更需要通過高等教育評估來監督、控制教育質量,然而,有效的高等教育評估必須建立在健全的法律基礎上才能發揮作用,高等教育評估才能走上健康的發展道路。
關鍵詞:信息技術;教學;故事情境創設;效果分析
中圖分類號:G43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1-7503(2013)13/15-0063-03
目前,信息技術課堂教學主要以掌握技術為目的,以任務驅動為主要方式,課堂情境創設較為單一。而初中信息技術新課標要求學生“關注生活,體驗生活”,體驗和分析信息技術對學習和生活帶來的影響,表現出良好的信息意識和信息技術使用的習慣。如何克服信息技術課堂教學中情境創設的頸瓶,提高學生信息素養?本研究主要從故事情境創設的理論基礎、概念、意義、原則、課堂效果分析等方面進行闡述,通過課堂故事情境的創設來達到人文素養與信息技術的相結合,促進信息技術的有效學習。
一、課堂故事情境創設的意義
按照新課程標準的要求,初中信息技術課程應“關注學生學習需要,體驗學習實踐過程”。通過感受和體驗信息時期對學習、生活所帶來的影響,培養學生具有良好的信息意識和信息技術操作規范。其中重要的一點是,培養每個學生作為學習共同體在學習過程中所具有的創新意識,社會責任感,形成信息時代具有知識創新精神,良好信息素養的信息公民。而傳統的初中信息技術課堂情境創設主要采用任務驅動的情境創設模式,即在課前以范例的形式提出或演示本課學習內容,指明學習方向,方便開展教學。這使學生在課前即明確了課堂學習的任務。從呈現方式上看,它具有教學指向性較強的特點。但從教學體系上看,它將每個教學單元目的進行了分割,學生只理解和掌握本節課的教學任務和學習目標,并不能從根本上對整個知識體系形成有力記憶,更不利于學生后續的知識溫習、鞏固和應用。而故事情境創設正是基于改進上述原因而制定,它有力地促進學生知識系統學習和整合學習體系的建立。故事情境創設主要是以故事作為情境創設主軸,以生活作為題材源泉,啟發學生思考,通過對故事脈絡的檢視,啟發學生發現教學內容中的重難點,激發學生興趣,引導學生進行知識遷移和整合學習,最終使學生達成教育教學培養目標,形成正確信息價值觀和責任感。
信息技術課堂教學中故事情境創設的研究實現了傳統信息技術課堂的三個轉變:以教學為中心轉變為以學生為中心;以任務為中心轉變為以故事創設問題為中心;以單純技能技巧的學習為中心轉變為以學習能力的遷移和信息素養的培養為中心。故事情境創設調動了學生學習興趣,加強了學科之間的整合和文化知識的滲透,活躍了課堂的氛圍。
二、故事情境創設的原則分析
故事情境創設在初中信息技術課堂教學中有著廣泛的意義。為了有效地發揮故事情境創設的作用,筆者認為故事情境創設需遵循以下原則。
1.故事情境創設的啟發性原則
在初中信息技術課堂中故事情境創設的啟發性原則體現在以下方面:啟發性體現在懸念設疑的啟發和具有教育意義層面的啟發兩方面。故事情境創設的啟發性既要滿足學生學習探究需求,又要啟發學生獨立思考、自主判斷,提高邏輯判斷的思維能力,反映學生認知規律。例如:在初一教材《文字處理的基本操作》一課中,可采用《相信自己是一只雄鷹》的故事來啟發學生從“正反”兩面進行辯證思考,從而克服文字處理中枯燥無味的練習,鍛煉了意志。
2.故事情境創設的主體性原則
信息技術課堂的故事情境創設要善于挖掘學生的潛在思維品質、思維特點、認知水平,創設能激發學生新舊知識碰撞,漸進式地誘導學習質疑、思考剖析、解惑的漸進式教學。整個過程體現了以學生為主體,教師為輔的教學過程。在師生、生生交流、合作、分享成果的過程中構建故事學習共同體。例如:《綜合創作――美麗的家園》一課,創設《只要行動就有奇跡》的故事,引導學生通過小組合作、相互交流,讓學生融入角色主體,激發學習熱情,一起行動起來完成作品創作。
3.故事情境創設的生活性原則
故事創設源于生活,高于生活,信息技術課堂創設取材于生活實際,學生在故事創設熏陶下,啟發式地解決課堂問題,形成了關注生活,體驗生活,回歸生活,創造生活的積極態度。例如:故事《生活不需要假設》,讓學生在生活化的故事案例啟發下,體驗《信息技術與我們的生活》一課所感受到的信息在我們的生活中無處不在的氣息。
4.故事情境創設的生成性原則
生成性主要體現“事出有因,因有所思”的理念。生成性在故事情境課堂創設中將信息技術課堂相關的信息要素整合在一起,形成新的信息主體。如:《計算機系統的基本組成》一課,以講述《把梳子賣給和尚》的故事,以故事線索為主線,啟發學生對計算機組成結構、工作原理的遷移學習與思考。
5.故事情境創設的綜合性原則
故事創設的綜合性是利用故事創設中所包含的啟發性、主體性、生活性、生成性等派生因素進行有機整合處理后生成各種與教學片段相適應的問題情境。故事情境創設的綜合性是一種較為有效的課堂創設機制,它可以根據不同課型、教學對象,派生出與之相適應的情境。因此,運用好故事情境創設的綜合性原則將使我們的課堂呈現“異彩紛呈”的效果。例如:故事《蒙塔爾的人生哲學》包含著多種人生哲理,運用在《感受信息世界》一課中效果顯著,學生在課中得到啟發,學習得到延伸。
三、課堂故事情境創設的教學效果分析
為了進一步說明故事情境創設在信息技術課堂應用的效果,筆者抽取了故事情境創設下“學生對課堂重難點的把握程度”、“學科知識遷移能力的影響程度”,以及“作品獨立創新能力的影響程度”三個最能體現故事情境創設優勢的項目進行比較。這里采用分組方式,將實驗對象分為兩組,無故事情境創設的實驗1組稱為“控制組”(50人),采用故事情境脈絡創設的實驗2組稱為“實驗組”(49人),運用SPSS進行卡方分析,結果如下。
1.課堂重難點把握程度的比較分析
從表1可以看出,控制組中在故事情境創設下學生對課堂重難點的把握程度感到“非常好”的13人,“良好”的18人,優良率達到62%。而感到“一般”和“差”人數共計19人,達到38%。說明,“無故事情境創設”的初中信息技術課堂學生對于課堂重難點不理解的人數相當多,課堂效果并不夠理想,沒有達到新課程中所提倡的“關注全體學生”理念。從另一方面看,采用故事情境創設教學的實驗組中感到“非常好”與“較好”的人數共計44人。占班級總人數的90%,在人數或百分比上大大超過控制組。說明故事情境創設在初中信息技術課堂是行之有效的、可行的。
從表2 Chi-Square Tests(卡方檢驗)可知df(自由度)=3,卡方值χ2=28.563,雙側顯著性概率Asymp.Sig.(2-sided)=0.000,說明P
2.學科知識遷移能力程度的比較分析
在對“學生對學科知識遷移能力程度”的分析上,從表3中即可看出,控制組中學生對學科知識遷移能力程度的影響感到“非常好”與“較好”的人數共計22人,占總人數的44%。而感到“一般”和“差”人數共計28人,占總人數的56%。說明“無故事情境創設”條件下學生的學科知識遷移能力較低,學生只關注本學科領域的內容,較少與其他學科進行遷移學習,學生知識遷移整合效果不明顯,沒在更大程度上發揮出新課程中提出的利用信息技術課程幫助學生解決日常生活問題的功效。而在實驗組中,采用故事情境創設教學后學生感到“非常好”與“較好”的人數多達44人。占班級總人數的90%,在人數和質量上都較大程度地超過控制組。說明故事情境創設對促進學生學科知識遷移能力作用明顯。
同時,通過表4 Chi-Square Tests(卡方檢驗)可知df(自由度)=3,卡方值χ2=39.032,雙側顯著性概率Asymp.Sig.(2-sided)=0.000,說明P
3.學生作品獨立創新能力程度的比較分析
從表5可以看出,控制組中對作品獨立創新能力感到“非常好”與“較好”的人數共計34人,為68%。而感到“一般”和“差”人數共計16人,達到32%。從另一方面看,采用故事情境創設教學的實驗組中學生感到“非常好”與“較好”的人數共計46人。占班級總人數的94%,在人數或百分比上也大大超過控制組。說明學生十分喜愛故事情境創設,同時,也可以看出“故事情境創設”對學生作品的獨立完成程度與創新能力的培養程度都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它從跟本上適應了新時期對創新人才的培養要求。
同時,通過表6 Chi-Square Tests(卡方檢驗)可知df(自由度)=3,卡方值χ2=26.980,雙側顯著性概率Asymp.Sig.(2-sided)=0.000,說明P
總之,在初中信息技術課堂實施故事情境創設后,筆者所任教學校的學生在課堂重難點把握程度、學科知識遷移能力的程度、學生作品的獨立創新能力等方面的能力都得到了較大的提升,這進一步說明故事情境創設有利于初中信息技術高效課堂的創建。
四、小結
總之,故事情境創設重塑了初中信息技術課堂情境創設的模式,它在初中信息技術課堂的應用改變了信息技術單純作為技術學科的范疇,易化了學生對課堂重難點問題的理解方式,拓寬了學生的知識面,促進了學生的遷移學習,提升了學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促進了學生作品創新能力與意識的提升,可以說故事情境創設在一定意義上開啟了初中信息技術課堂教學的新紀元。當然,信息技術課堂的故事情境創設策略并不是萬能的,還存在一些不足,希望在今后的課堂教學實踐中不斷地探索與改進,使它更好地服務于一線教師和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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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個人效用 信息通信 交易成本 新興古典經濟學
一、新興古典經濟學理論概述
20世紀80年代,由于數學的發展,以羅森、貝克、楊小凱、黃有光為代表的一批經濟學家,用非線性規劃(超邊際分析)重新將古典經濟學中關于分工與專業化的思想變成決策和均衡模型。他們用超邊際分析方法內生個人選擇專業化水平的決策,來分析市場和價格制度如何決定全社會分工水平,它所解決的問題是,資源稀缺程度本生不是固定的,市場和價格制度如何在不同個人決策之間的交互作用下發展全社會分工水平,從而不斷改進資源的稀缺程度。而隨著分工的演進,生產集中程度、貿易多樣化程度、每人的專業化水平、每人的生產率、每人的貿易依存度、社會結構的多樣化程度、社會的商品化程度、市場個數如何隨著分工的演進而演進。這些前沿經濟學家以超邊際分析方法發展而來的理論被稱為新興古典經濟學(New Classical Economics),是經濟學發展的前沿課題。在新興古典框架內,當代向新古典經濟學挑戰的新思想,包括交易費用經濟學、產權經濟學、新貿易理論、新內生增長理論、演化經濟學、信息經濟學、對策論都可以整合為一體,所有互相獨立的個別理論都能很自然地解釋為新興古典經濟學中分工發展的不同側面。一旦用超邊際分析(Inframarginal Analysis)內生個人選擇專業化水平的決策,然后來分析市場和價格制度如何決定全社會分工水平,則馬歇爾新古典經濟學的缺點就可以被徹底克服。新興古典經濟學可以將很多發展和貿易現象解釋為分工演進的不同側面,可以解釋企業的出現和企業內部組織的均衡意義及交易費用和制度對分工和生產力演進的意義等問題,可以說,新興古典經濟學較之新古典經濟學能夠更好地解釋現實中存在的許多經濟現象。
在新興古典的分析框架中,經濟學就是解決一系列兩難沖突的學問。最主要的兩難沖突就是分工和專業化帶來的,一方面是交易效率的提高,另一方面是交易費用的增加。這個兩難沖突是一個組織結構問題,遠遠超出了新古典的資源配置問題。同時還不僅研究個別決策人如何權衡各種兩難沖突,還研究不同個人的決策之間如何交互作用產生某種全社會的兩難沖突。在新興古典經濟學中,每個人必須做出兩種類型的決策:先是選擇一種職業和專業化水平,然后才是在他選定的經濟活動中分配他有限的資源。而新古典經濟學省去了第一步,直接就是把人分為純的生產者和消費者,市場和企業也是預先假定的,即社會的分工結構是外生給定的,專業化的經濟概念也就沒有了意義。
二、給定專業化水平和模式的最優資源分配模型及其應用
在有消費者-生產者的新興古典框架中,專業化經濟、交易成本,以及交易成本的一般均衡含義是其關注的主題。這個主題的揭示,是通過研究專業化經濟與交易成本之間的兩難沖突來進行的。新興古典經濟學中的選擇最優專業化水平和模式在解決現實經濟問題方面應用較廣泛。
下面就應用新興古典經濟學中“給定專業化水平和模式的最優資源分配模型” 來解決一個現實中的具體問題。
20世紀90年代以來,隨著經濟全球化與社會信息化的快速發展,使得以互聯網、移動電話為代表的現代信息通信技術呈現爆炸式增長,信息通信技術在經濟生活中已經成為了必不可少的工具。在這樣的背景下,本文試圖應用“給定專業化水平和模式的最優資源分配模型”來分析個人的效用與信息通信交易成本的關系。
1.模型構建
根據“給定專業化水平和模式的最優資源分配模型”,本文構建的模型有如下假定:
(1)假定一個經濟中有M個消費者-生產者,經濟中的人口規模非常大。因此,我們將不會遇到不同職業人數的整數問題,而這種整數問題可能會使有分工的均衡不存在。
(2)有兩種產品,其自給量分別為,售賣量分別為,購買量分別為,冰山交易成本系數為(或者說k是一個外生交易效率系數,它代表交易條件,與基礎設施條件、運輸條件、制度環境等有關)。k由兩部分組成,k1是只與信息通信有關的部分,k2是除信息通信外有關的其他部分(包括與運輸、存儲產品等)。
(3)每個消費者-生產者的效用函數如下
(1)
(4)每個消費者-生產者的生產函數和稟賦約束如下
(2)
其中,是一個人用于生產產品i的勞動份額,并因而代表他在生產產品i時的專業化水平。
(5)每個消費者-生產者的預算約束如下
(3)
其中,是產品的價格。因此,公式(3)的左邊是來自市場的收入,而右邊是支出。
(6)由于允許有角點解,故有非負約束
(4)
根據以上六個假設可知,每個消費者-生產者在考慮滿足公式(2)中給定的生產條件、公式(3)中的預算約束,以及公式(4)中的非負約束條件下,將其在公式(1)中的效用最大化。因為并不獨立于其它決策變量值,故6個決策變量中的每一個都能取零或者正值。當其中一個決策變量取零值時,則一個角點解就被選擇。
2.基于模型的個人決策分析
基于該模型,得到與文定理(文定理:最優決策不會賣一種以上的產品,不會同時賣和買同種產品,不會買和生產同種產品)不沖突的模式共有三個,以下分別給出。
(1)自給自足模式
當時,處于自給自足模式。在該模式下,所有自給自足的數量都為正,而所有貿易品的數量都為零。該模式的決策問題如下
其中,的邊際效用,的邊際效用。令公式(7)中的等于零,則可以得到內點最大值的一階條件,根據此條件可解得的最優值為。將代入可得到自給自足模式的效用最大值。
由于在當今信息時代的現實經濟中,不太可能找到這種自給自足模式,因此,該模式不可能來分析個人的效用與信息通信交易成本的關系。接下來我們再考慮兩種專業化的模式。
(2)專業化模式(x/y)
當時,處于專業化模式(x/y)。在該模式下,專業化生產產品x,賣x買y。該模式的決策問題如下
按照求解專業化模式(x/y)中角點解的方法,可以求出專業化模式(y/x)的角點需求和供給函數,以及角點間接效用函數
由上述三個模式可知:①自給自足模式在信息時代的經濟中不太現實,故不考慮;②專業化模式(x/y)與專業化模式(y/x)是等價的,因此,分析兩者中的一個即可;③下面通過分析專業化模式(x/y)即可得到個人的效用與信息通信交易成本的關系。由于冰山交易成本系數為,由假設(2)可知,其可由兩部分組成,由公式(10)可知,,假定不變(這在現實中是可以滿足的),則為一個定值p,那么,即同方向變化,k增大時增大,k減小時減小。所以,與反方向變化,即個人的效用與信息通信交易成本是反方向變化的,信息通信交易成本增大時個人的效用減小,信息通信交易成本減小時個人的效用增大。
三、結語
本文首先對新興古典經濟學的理論進行了簡要介紹,重點提及了分工和專業化帶來的兩難沖突,即一方面是交易效率的提高,另一方面是交易費用的增加。循著這一理論,結合目前社會信息化背景下出現的新問題,運用“給定專業化水平和模式的最優資源分配模型”分析了個人的效用與信息通信交易成本的關系。通過構建模型以及基于模型的個人決策分析,本文發現,個人的效用與信息通信交易成本是反方向變化的,即:信息通信交易成本增大時個人的效用減小,信息通信交易成本減小時個人的效用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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