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9-19 17:51:43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鐵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關鍵詞:事故, 應急, 預案
Abstract: this paper is mainly analyzes the four electric engineering emergency plan should focus on several aspects of the
Keywords: accident and emergency, plan
中圖分類號: U642.3+5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屢禁不止的安全事故,讓更多的建筑企業領導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管理體系日趨規范,規章制度日益健全,員工的素質不斷提高,企業的安全管理能力與水平也有了很大幅度的提升,但也是事故頻發:小的如鐵路營業線施工的施工侵限剮蹭列車、開通方案不合理造成施工延點、違規上道作業攔停列車、電氣化設備故障影響行車等,大的如蘭渝鐵路隧道內翻車造成20多人死亡的重大事故、“7•23”甬溫線特別重大鐵路交通事故等觸目驚心。在所有的事故中如果企業負責人能夠充分考慮到這些危險因素,制定有效的應急預案,準備充分,救援及時,就能減少損失和降低人員傷亡。我們說,應急預案是針對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為確保迅速、有序、高效地開展應急處置、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而預先制訂的行動方案,是事故發生時進行緊急行動、采取救援措施的行動指南,是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特別是在社會發展日益多元化的今天,危險因素更加復雜、應急救援力量多元化、現場情況瞬息萬變,制定有效的切合實際的應急救援預案,對提高救援的成功率和效率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但在日常工作中發現目前行業內的應急預案問題多多,生搬硬套、不切實際,通篇理論、可操作性不強,不合法合規,預案孤立和相關預案不銜接、動態管理不到位等等,鑒于此筆者根據自身的工作實踐,簡要分析目前本行業應急預案編制應該注意的幾個方面:
一、合理設計應急預案體系層次
首先要符合所在企業的實際情況。企業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是國家安全生產應急預案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制訂企業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也是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提高應對風險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證職工安全健康和公眾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財產損失、環境損害和社會影響的重要措施。應急管理是一項系統工程,企業的組織體系、管理模式、風險大小以及生產規模不同,應急預案體系構成不完全一樣,但必須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對于各級建筑施工企業來說,基本上都是集團公司-子公司-各項目的層層管理模式,具有以下特點:一是點多,一個集團公司管理若干子公司,一個子公司管理著若干個工程項目;二是線長。和工廠類企業、隧道、橋梁等專業不同,四電工程標段動輒綿延上百甚至數百公里,大多的危險因素是隨著施工進展在動態移動;三是每個項目的組織結構和管理模式類似、危險有害因素類似,因此根據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 9002—2006的規定,以子公司及所屬項目為例,應急預案層次設計如下:
公司總體應急預案
是本單位應急預案體系和應對可能發生事故的綜合性文件。通過此預案可以清晰地了解公司的應急方針和政策、應急預案體系構成、應急工作原則、公司施工范圍內可能存在的危險因素和環節、各級機構和職責、應急響應程序和基本要求。
項目總體應急預案
是某項目部應急預案體系和應對風險的綜合性文件。重點是針對項目可能發生的緊急情況,說明項目的應急預案體系構成、項目應急機構和職責、應急用品的目錄、針對不同緊急事項的應急響應程序和要求。
現場處置方案:
是針對具體的場所、設施、崗位、裝置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這是項目應急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有效和切合實際的現場處置方案可提高應急效率,減少損失和傷亡,并考慮以下方面:1)針對緊急情況清單及風險控制策劃逐一編制,要求具體、明確、針對性強,包括外部求援。2) 基本原則是搶救人員、控制事態擴大,同時保護環境優先。3 )要明確相關注意事項,包括:佩戴個人防護器具方面的注意事項、使用搶險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項、采取救援對策或措施、現場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項、現場應急處置能力確認和人員安全防護等事項、應急救援結束后的注意事項等。4) 涉及的應急物資和裝備名稱、型號、存放地點。5)要考慮同一類別事故發生時,施工地點和救援難度的不同。
二、注重應急預案的合規性、銜接性
目前大多數的企業都在進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標準其中的一條就是要求認證企業定期進行“合規性評價”,要求認證企業所有的安全管理活動符合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應急預案作為企業安全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也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對于鐵路施工企業來說,這其他要求也包括:建設單位、監理單位、上級單位、地方政府、以及所在路局等的相關文件要求。不但框架結構符合相關要求,事故上報時限、預案的銜接、預案的培訓、評審與更新等都要符合相關要求并且和相關預案銜接。我們說應急預案編制的第一步準備工作便是收集資料,而這些法律法規和相關要求就是資料收集的重點內容,也就是編制應急預案和應急救援的重要依據和授權。
而在實際工作中,項目的應急預案中不合法合規的地方比比皆是。有的項目制定的應急預案,公司規定鐵路交通事故上報時間是半小時,而項目卻規定2小時;有的應急預案和相關方一點關系也沒有,沒有任何銜接等等,這就是沒有做好應急預案編制的準備工作,沒有充分了解有關應急預案的編制要求。
目前對于鐵路施工企業來說,有關應急預案的主要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有:
《國家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評審指南》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指南》AQT 9007-2011
公司/工程所在地地方政府、工程監理、建設單位、所屬路局、上級單位等單位部門現行的應急預案、與應急預案有關的文件
三、做好編制預案之前的危險分析
危險分析的目的是明確應急的對象,這需要根據各單位有關危險辨識、風險評價的結果確定本項目或單位需要制訂應急預案的所有緊急情況,要充分和全面。除專業施工內容之外,地質、氣象、水文、突發性疫情等不利的自然條件也需要考慮在內。每個單位識別過程和評價的方法可能不同,但必須滿足法律法規的相關要求,這是應急預案編制的準備工作之二。對于鐵路四電工程來說,施工范圍內潛在事件或緊急情況的種類主要有:物體打擊、挖斷電纜或地下設施、高空墜落、觸電(感應電,跨步電壓、鄰近既有電力線路施工)、電氣化設備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坍塌(包括溝坑開挖時的塌方)、灼燙(包括化學物品灼傷、放射物質灼傷、高溫物體燙傷)、車輛機械起重傷害、中毒和窒息(含煤氣食物中毒)、火災及爆炸、有可能造成鐵路交通事故的各種情形(包括電氣化施工設備故障影響行車、信號施工方案不合理造成延點)等等。
四、編制預案之前要進行資源分析
針對需要應急的緊急情況,逐項分析考慮應急過程所需要的各項人力、物力、財力。包括上級和外部的可用資源,這也是預案編制之前的準備工作之三。
五、要注重應急預案要素的完整性
一個完整的應急預案應當充分體現應對緊急事件各環節的工作,明確緊急事件事前、事發、事中的各個進程中,誰來做,何時做,調動哪些資源做,這不僅要求預案內容完整,而且更講求可操作性。要講究“明”、“實”、“全”。
1、“明”要分工明確、內容明確、程序明確、決不可模棱兩可,含含糊糊;
2、“實”是要實事求是、結合實際、可操作性強。
3、“全”是要素齊全,符合相關文件要求。
目前國家關于應急預案編制規定的主要文件有《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項目作為緊急情況發生地,作為事故發生后現場應急的第一方,它的預案至少應包含的要素及要求如下:
3.1編制的目的。
3.2編制的依據。
3.3適用范圍。
3.3本項目需制定應急預案的緊急情況清單。
3.5應急組織機構組成及職責。
3.6緊急情況的預防與監控方式與要求
3.7應急的響應分級和響應程序。
3.8事故上報的時限和流程。
3.9不同緊急情況下的預防措施、應急措施、注意事項以及應急器材和設備清單(也可單列成為現場處置方案)。
3.10應急預案的上報備案部門。
3.11應急預案的評審計劃。要由制定單位負責人組織,預案編寫人員和預案涉及所有職能部門人員參加進行評審,要明確具體的評審時間、評審參加人員、評審的方式、評審記錄形成等。
3.12應急預案的更新計劃。明確預案定期修訂時間,及時修訂的條件、需要及時更新的附件信息。
3.13應急預案的培訓計劃、演練計劃。
明確應急預案有關內容的培訓方式、參加培訓人員、演練計劃。
3.13應急預案的制定解釋部門。
3.15應急預案的實施時間。
3.16相關或相銜接的預案名稱。
3.17必要的附件。如:
相關方及項目應急領導小組成員的聯系方式(包括醫院、110、120、119、項目領導小組成員及所有與應急體系實施有關的相關方的聯系方式,尤其是可用的外部救援力量的聯系方式。
關鍵的路線、標識和圖紙。如:相關平面布置圖紙、救援力量分布圖、應急用品存放地點、危險源分布圖、疏散路線/重要地點標識;
相關的危險特性參數。(如化學品的特性指標)
六、做好預案編制之后的應急管理
目前多數單位的應急預案都是領導熟悉、職工不熟悉甚至不知道。制定預案的人熟悉、預案各環節的有關人員尤其是易發事故現場身臨其境的操作人員不熟悉,往往是制定完之后束之高閣,應付檢查時才拿出來。應急預案成了應付方案,再好的預案也是空有好皮囊無用武之地。因此要想讓預案充分發揮作用,必須做好預案制定之后的應急管理工作。
1、要深入進行應急預案的宣傳解讀。
2、要積極開展應急預案的培訓。應急預案培訓是提高各級領導干部和應急管理人員應對突發事件整體能力的重要途徑。通過培訓使應急管理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提高在不同情況下實施救援和協同處置的能力。
3、加強應急演練。應急演練是應急準備的重要環節,通過演練可以檢驗預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可以發現存在的問題和缺陷,從中找出需要進一步完善和修正的地方。
4、根據計劃及時更新應急預案,確保應急預案的時效性。以下情況需及時修訂:因兼并、重組、轉制等導致隸屬關系、經營方式、法定代表人發生變化的;生產工藝和技術發生變化的;周圍環境發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險源的;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或者職責已經調整的;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發生變化的;根據應急預案演練結果需要或預案實際實施效果需要;應急預案上級、建設單位要求修訂的;相關方或可利用的外部資源發生變化的。
結束語
安全是企業的生命線,安全管理成效對企業的生存和發展至關重要。安全是一個相對的概念,絕對的安全是不存在的。只要造成事故發生的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管理缺陷等因素存在,事故就不可能完全避免,應急預案作為事后的預防手段,作為事故的最后一道防火墻,只要科學合理、準備充分、救援及時,就能最大程度的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參考文獻:
【1】 羅文婷,王艷輝,賈利民,秦勇.改進層次分析法在鐵路應急預案評價中的應用研究[J]. 鐵道學報. 2008(06)
【2】 李連杰,蓋宇仙.基于層次分析法對鐵路貨運安全的模糊評價[J]. 鐵道運營技術. 2009(04)
為貫徹落實《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和《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切實保障鐵路交通安全,經省政府同意,現就進一步加強我省鐵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鐵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意義
隨著經濟發展和鐵路提速,鐵路交通安全更加突出和重要。保障鐵路交通安全,預防和減少鐵路交通事故,對于促進國民經濟發展、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意義重大。*級、*有關部門要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平安*”的高度,切實加強對鐵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按照《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等有關規定,認真履行職責,強化安全教育,落實護路聯防責任制,協助鐵路管理機構做好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劃定及管理工作,防范和制止危害鐵路運輸安全的行為,協調和處理有關鐵路運輸安全事項,保障鐵路交通安全。
二、明確安全責任,密切協調配合
*級、*有關部門要明確責任,加強配合。要定期召開由經貿、鐵路、交通、公安、安監、廣播電視等部門參加的聯席會議,分析鐵路交通安全情況,查找危及鐵路運輸安全的重大隱患,及時研究解決影響鐵路交通安全的突出問題,保障鐵路安全暢通。
鐵路管理機構負責本轄區內的鐵路運輸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鐵路管理機構要對有關鐵路安全的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鐵路運輸的關鍵環節、要害設施、設備的安全狀況,安全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建立和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提出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劃定方案,認真做好鐵路沿線地質災害的預防、應急處理和隱患治理等工作。
鐵路沿線*級人民政府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部門要按照*自職責,做好與鐵路運輸安全有關的工作。地方鐵路部門負責省管地方鐵路安全的監督、檢查和指導,確保地方鐵路安全暢通;國土資源部門負責礦產開發等作業的監督檢查,避免此類活動影響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鐵路橋梁跨越河道的安全監督檢查,制止在鐵路橋梁安全保護區涉及河道內從事違法作業等危及鐵路橋梁安全的活動;公安、安監、環保、國防科工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鐵路沿線生產、加工、儲存和銷售易燃、易爆或者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場所的監督檢查,依法取締在鐵路線路及橋梁安全保護區范圍內從事的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生產加工以及爆破作業等活動;公安機關要嚴厲打擊盜竊、損壞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標樁以及破壞和非法收購鐵路設施器材的違法犯罪行為;經貿等部門負責鐵路監護道口的協調工作;埋設、敷設、架設鐵路信號、通信光(電)纜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并接受通信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
鐵路管理機構與鐵路沿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相應的定期信息通報制度和運輸安全生產協調機制。發現重大安全隱患,鐵路運輸企業應當及時向鐵路管理機構和地方人民政府報告。地方人民政府獲悉鐵路沿線有危及鐵路運輸安全的重要情況,應當及時向有關的鐵路運輸企業和鐵路管理機構通報。
三、做好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劃定、標樁埋設和管理工作
鐵路沿線*級人民政府要積極協助鐵路管理機構制定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劃定方案和埋設標樁工作。鐵路管理機構提出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劃定方案并報送鐵路沿線縣(市、區)政府后,縣(市、區)政府要及時組織經貿、安監、公安、建設、規劃、國土資源、交通(公路)、水利(河道)等部門進行審定,審定后要加蓋縣(市、區)政府公章,依此作為劃定安全保護區、埋設標樁以及對安全保護區進行管理的依據。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與公路建筑控制區、水利工程管理和保護范圍重疊的,由鐵路管理機構和交通(公路)部門、水行政主管部門協商后,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劃定。對鐵路管理機構提交的安全保護區劃定方案,應在1個月內完成審定工作。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劃定后,由鐵路管理機構負責埋設保護區標樁。
鐵路沿線*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按照*自職責,協助鐵路管理機構加強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管理工作,不得擅自在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范圍內進行規劃和批準實施*種建設。需在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范圍內實施的建設項目,應當征求鐵路管理機構的意見,確認安全或采取安全技術措施后方可實施。對安全保護區內違法、違章建造的已有建筑物,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處理;對安全保護區內已有的建筑物、構筑物,危及鐵路運輸安全的,由鐵路管理機構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責令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對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后仍不能滿足安全要求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拆除,并依法給予合理補償,但非法建設的建筑物、構筑物除外。
鐵路沿線*級人民政府應大力支持鐵路運輸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公安部、鐵道部、交通部的有關規定,積極配合鐵路部門做好鐵路道口標志的移交工作,嚴厲制止在鐵路線路上私設道口、盜竊鐵路物資、破壞鐵路設施等現象。
四、認真做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鐵路運輸企業和其他有關單位要加強鐵路運輸安全管理,做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保證鐵路運輸安全。一是建立、健全并嚴格執行鐵路運輸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和檢查防護的規章制度,確保鐵路運輸設施、設備性能完好和安全運行。要經常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重點檢查鐵路線基礎設施是否穩固、行車設備是否完好、職工是否按標準化作業、雨雪中行車是否按規定提前對線路進行預檢等,對發現的問題要逐項整改。二是認真排查在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范圍內從事危及鐵路線路和鐵路橋梁安全的取土挖砂、圍墾造田、攔河筑壩、架設浮橋、采礦爆破、抽取地下水、生產儲存危險品等活動,對存在的問題要制訂整改措施,限期解決。對拒不整改或故意拖延的,要依法處理。三是加強道口的日常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及時掌握道口情況。要做好道口鋪面、預報警設備、通訊工具、工具備品等設施設備的養護,以及道口警示標志標線管理和維護工作,確保道口設施設備和標志標線完備,運行狀況良好。四是認真做好惡劣天氣搶險準備工作。鐵路管理機構和鐵路運輸企業要和當地氣象部門建立防范自然災害引發鐵路安全事故的機制,做到氣象部門的預報、預警與鐵路方面的預警預防信息共享,部門聯動。制定和完善惡劣天氣搶險預案,建立搶險隊伍,儲備搶險物資,對鐵路線基礎薄弱地段、高路基地段、易塌方和滑坡地段,要加大資金投入進行加固,并加強巡查,一旦遇到險情做到快速反應,靠前指揮,確保萬無一失。五是加強宣傳教育。大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和《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安全意識,減少事故發生。
五、加強鐵路突發事件應急管理
《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已于20*年*月*日起施行。鐵路沿線*級、*有關部門要認真組織學習,切實抓好貫徹實施工作。鐵路管理機構要進一步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突發鐵路治安事件、重大自然災害及火災事故、重大鐵路運輸安全事故及其他影響鐵路運輸安全、暢通的突發性事件的應急預案。鐵路運輸企業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強鐵路運輸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本企業的應急預案,明確應急指揮、救援等事項。鐵路管理機構和*級人民政府要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的有關規定,加強對鐵路沿線地質災害的預防、應急處理和治理等工作。
發生鐵路交通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或者有人員傷亡的一般事故時,鐵路管理機構要及時通報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鐵路管理機構及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鐵路運輸企業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啟動事故處理應急預案。事故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或者需要緊急轉移、安置鐵路旅客和沿線居民時,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及時組織開展救治和轉移、安置工作。
一、充分認識鐵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意義
隨著經濟發展和鐵路提速,鐵路交通安全更加突出和重要。保障鐵路交通安全,預防和減少鐵路交通事故,對于促進國民經濟發展、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意義重大。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平安*”的高度,切實加強對鐵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按照《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等有關規定,認真履行職責,強化安全教育,落實護路聯防責任制,協助鐵路管理機構做好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劃定及管理工作,防范和制止危害鐵路運輸安全的行為,協調和處理有關鐵路運輸安全事項,保障鐵路交通安全。
二、明確安全責任,密切協調配合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明確責任,加強配合。要定期召開由經貿、鐵路、交通、*、安監、廣播電視等部門參加的聯席會議,分析鐵路交通安全情況,查找危及鐵路運輸安全的重大隱患,及時研究解決影響鐵路交通安全的突出問題,保障鐵路安全暢通。
鐵路管理機構負責本轄區內的鐵路運輸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鐵路管理機構要對有關鐵路安全的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鐵路運輸的關鍵環節、要害設施、設備的安全狀況,安全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建立和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提出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劃定方案,認真做好鐵路沿線地質災害的預防、應急處理和隱患治理等工作。
鐵路沿線各級人民政府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做好與鐵路運輸安全有關的工作。地方鐵路部門負責省管地方鐵路安全的監督、檢查和指導,確保地方鐵路安全暢通;國土資源部門負責礦產開發等作業的監督檢查,避免此類活動影響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鐵路橋梁跨越河道的安全監督檢查,制止在鐵路橋梁安全保護區涉及河道內從事違法作業等危及鐵路橋梁安全的活動;*、安監、環保、國防科工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鐵路沿線生產、加工、儲存和銷售易燃、易爆或者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場所的監督檢查,依法取締在鐵路線路及橋梁安全保護區范圍內從事的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生產加工以及爆破作業等活動;*機關要嚴厲打擊盜竊、損壞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標樁以及破壞和非法收購鐵路設施器材的違法犯罪行為;經貿等部門負責鐵路監護道口的協調工作;埋設、敷設、架設鐵路信號、通信光(電)纜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并接受通信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
鐵路管理機構與鐵路沿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相應的定期信息通報制度和運輸安全生產協調機制。發現重大安全隱患,鐵路運輸企業應當及時向鐵路管理機構和地方人民政府報告。地方人民政府獲悉鐵路沿線有危及鐵路運輸安全的重要情況,應當及時向有關的鐵路運輸企業和鐵路管理機構通報。
三、做好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劃定、標樁埋設和管理工作
鐵路沿線各級人民政府要積極協助鐵路管理機構制定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劃定方案和埋設標樁工作。鐵路管理機構提出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劃定方案并報送鐵路沿線縣(市、區)政府后,縣(市、區)政府要及時組織經貿、安監、*、建設、規劃、國土資源、交通(公路)、水利(河道)等部門進行審定,審定后要加蓋縣(市、區)政府公章,依此作為劃定安全保護區、埋設標樁以及對安全保護區進行管理的依據。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與公路建筑控制區、水利工程管理和保護范圍重疊的,由鐵路管理機構和交通(公路)部門、水行政主管部門協商后,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劃定。對鐵路管理機構提交的安全保護區劃定方案,應在1個月內完成審定工作。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劃定后,由鐵路管理機構負責埋設保護區標樁。
鐵路沿線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協助鐵路管理機構加強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管理工作,不得擅自在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范圍內進行規劃和批準實施各種建設。需在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范圍內實施的建設項目,應當征求鐵路管理機構的意見,確認安全或采取安全技術措施后方可實施。對安全保護區內違法、違章建造的已有建筑物,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處理;對安全保護區內已有的建筑物、構筑物,危及鐵路運輸安全的,由鐵路管理機構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責令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對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后仍不能滿足安全要求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拆除,并依法給予合理補償,但非法建設的建筑物、構筑物除外。
鐵路沿線各級人民政府應大力支持鐵路運輸安全管理工作,按照*部、鐵道部、交通部的有關規定,積極配合鐵路部門做好鐵路道口標志的移交工作,嚴厲制止在鐵路線路上私設道口、盜竊鐵路物資、破壞鐵路設施等現象。
四、認真做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鐵路運輸企業和其他有關單位要加強鐵路運輸安全管理,做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保證鐵路運輸安全。一是建立、健全并嚴格執行鐵路運輸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和檢查防護的規章制度,確保鐵路運輸設施、設備性能完好和安全運行。要經常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重點檢查鐵路線基礎設施是否穩固、行車設備是否完好、職工是否按標準化作業、雨雪中行車是否按規定提前對線路進行預檢等,對發現的問題要逐項整改。二是認真排查在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范圍內從事危及鐵路線路和鐵路橋梁安全的取土挖砂、圍墾造田、攔河筑壩、架設浮橋、采礦爆破、抽取地下水、生產儲存危險品等活動,對存在的問題要制訂整改措施,限期解決。對拒不整改或故意拖延的,要依法處理。三是加強道口的日常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及時掌握道口情況。要做好道口鋪面、預報警設備、通訊工具、工具備品等設施設備的養護,以及道口警示標志標線管理和維護工作,確保道口設施設備和標志標線完備,運行狀況良好。四是認真做好惡劣天氣搶險準備工作。鐵路管理機構和鐵路運輸企業要和當地氣象部門建立防范自然災害引發鐵路安全事故的機制,做到氣象部門的預報、預警與鐵路方面的預警預防信息共享,部門聯動。制定和完善惡劣天氣搶險預案,建立搶險隊伍,儲備搶險物資,對鐵路線基礎薄弱地段、高路基地段、易塌方和滑坡地段,要加大資金投入進行加固,并加強巡查,一旦遇到險情做到快速反應,靠前指揮,確保萬無一失。五是加強宣傳教育。大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和《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安全意識,減少事故發生。
五、加強鐵路突發事件應急管理
關鍵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應急狀態;應急初始條件;應急行動水平
引言
根據國家突發事件應急應對法,田灣核電站建立了完善的應急預案體系(如圖1所示),該體系是基于對田灣核電站危險源分析的基礎上建議起來的,其中針對田灣核電站核反應堆建立制定的核事故應急預案是《田灣核電站場內應急計劃》(簡稱場內應急計劃),其他制定的非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主要是針對場內應急計劃未覆蓋的領域。電站可因非核突發事件進入核應急狀態,說明核事故與非核突發事件存在著必然聯系,但場內應急計劃與非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中未明確確定相應關聯關系。文章主要匯總歸納了非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啟動條件,匯總歸納了應急初始條件(簡稱IC)中的應急行動水平,由此來說明他們之間的關聯關系,并提出了相關工作建議。
1 應急狀態
1.1 應急狀態的等級
根據國務院頒發的《核電廠核事故應急管理條例》的規定,核電站的應急狀態分為四級:應急待命、廠房應急、場區應急及場外應急(又稱總體應急)。
1.2 應急初始條件和應急行動水平
為了迅速且恰當地確定應急狀態等級,基于核電站的設計和廠址特征,核電廠需制定確定應急狀態等級的應急初始條件以及應急行動水平。
應急初始條件(IC)系指預先確定的、觸發核電廠進入某種應急狀態的一類應急行動水平的征兆或指示。應急初始條件可以是超出電站運行技術規范書限值的參數數值或征兆,如過高的一回路溫度;也可以是某個事件或現象,如火災或過高的海水水位;也可以是包容放射性屏障的失效,如一回路破口。
應急行動水平(EAL)系指對應于某一應急初始條件,對指定核電站所確定的某個可測量參數的閾值或可界定的狀態。應急行動水平可以是電站儀表的讀數、場內外可測量的參數值、某個設備的狀態、可確認的事件或自然現象、分析計算結果、應急運行規程的啟用和其他應進入應急狀態的情況。
根據《壓水堆核電廠應急行動水平制定》(征求意見稿),核電站各應急狀態的應急初始條件和應急行動水平分為下列四種識別類型(文章主要涉及H類別):
(1)基于電廠系統或設備故障或其安全功能喪失類――S類別;
(2)基于裂變產物屏障類――F類別;
(3)基于輻射水平異常和放射性流出物異常類――A類別;
(4)基于影響電廠安全的災害和意外事件類――H類別。
2 田灣核電站常規突發事件專項應急預案
2.1 常規突發事件專項應急預案
按照《國家突發事件應對法》的規定,突發事件分為四大類,分別為自然災害類、事故災害類、公共衛生類、社會安全事件類,田灣核電站共有20份常規突發事件專項應急預案,如表1所示。
2.2 田灣核電站各常規突發事件專項應急預案啟動條件
(1)《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應急預案》:當田灣核電站內發生霍亂、肺炭疽、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甲乙類傳染病、新傳染病以及我國已消滅傳染病等疑似病例一例及以上或國家、省市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發生霍亂、肺炭疽、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甲乙類傳染病、新傳染病以及我國已消滅傳染病等預警信息時,啟動本應急預案。
(2)《食物中毒事件應急預案》:當發生突發食物中毒事件,啟動本應急預案。
(3)《群體性突發社會安全事件應急預案》:接到群體性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的消息后,啟動本應急預案。
(4)《突發公共事件媒體應對預案》:若突發公共事件將會或已經引起媒體關注,則啟動本應急預案。
(5)《田灣核電站泄密事件應急預案》:當發生泄密事件時,啟動本應急預案。
(6)《防熱帶氣旋應急預案》:收到熱帶氣旋在加強并可能在48小時內影響電站的預警信息,啟動本應急預案。
(7)《防汛應急預案》:收到防汛預警信息后,啟動本應急預案。
(8)《防雨雪冰凍應急預案》:當生產設備因冰凍損壞、停運,對生產、生活造成嚴重影響或當接到雨雪冰凍天氣預報時(日平均氣溫≤-5℃,或日最低氣溫≤-10℃),啟動本應急預案。
(9)《防大霧應急預案》:根據大霧惡劣天氣預警信息,啟動本應急預案。
(10)《防地震應急預案》:收到48小時“臨震預報”,啟動應急本預案。
(11)《人身傷害事故應急預案》:當發生≥1人死亡,或(和)≥3人重傷(中毒)的人身傷害事件時,啟動本應急預案。
(12)《田灣核電站失去廠外電源事故處理應急預案》:1號機組或(和)2號機組發生失去廠外電源時的事故,啟動本應急預案。
(13)《田灣核電站涉網電力設備故障處理應急預案》:當涉網電力設備故障時,進一步引發失去廠外電源事故,則啟動本應急預案。
(14)《電力網絡信息系統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當發生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的信息系統安全事故時,啟動本應急預案。
(15)《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當發生火災時,啟動本應急預案。
(16)《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當至少發生較大(Ⅲ級)道路交通事故時,啟動本應急預案。
(17)《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a.核電站發生放射性流出物非
計劃排放事件;b.因電站所在區域發生波及電廠環境;c.因自然災害造成電廠屏蔽可能喪失;d.因環境問題引發一般性。
(18)《燃料運輸事故應急預案》:在核燃料運輸過程中發生異常情況時,啟動本應急預案,異常情況包括貨包與托架發生位移,車輛發生火災,車輛發生脫軌、傾覆、翻車、追尾、脫扣等事件,燃料組件貨包被盜、被搶;鐵路運輸時,發生脫軌、傾覆、翻車、追尾、脫扣等事件。
(19)《輻射事件和事故應急響應預案》:發生輻射異常事件/事故;發生放射源相關事件/事故;發生核燃料廠內運輸相關的事件/事故。
3 田灣核電站能夠觸發進入核應急狀態的常規突發事件專項應急預案
通過對田灣核電站各常規突發事件專項應急預案和田灣核電站應急行動水平的研究,當非核突發事件進一步惡化時,可滿足相應EAL的條件,使電站進入核應急狀態,請詳見表2(僅列出了應急待命狀態)。
根據表2所示,當發生自然災害類和事故災害類突發事件時,如果事件進一步惡化就可能導致核電站進入核應急狀態,可通過2012年田灣核電站防抗第10號臺風“達維”的事例進一步說明。
2012年8月1日上午獲知臺風預報后,田灣核電站高度重視,立即組織對防汛抗臺工作進行了部署;2012年8月2日上午10時30分,田灣核電站啟動《防熱帶氣旋應急預案》,各主要崗位實施24小時現場待命制度,隨時做好臺風來襲的防范和緩解工作;2012年8月2日至3日,第10號臺風“達維”從江蘇連云港過境,田灣核電站在臺風中心半徑80公里范圍內。在臺風經過期間,現場氣象站測得10m高處10分鐘最大平均風速為20.4m/s(風級8級),8級風速持續約148分鐘(分別是2日22:05時-23:22時,3日1:10時-2:16時)。
本次抗臺過程中,因現場實時氣象站10m高處10分鐘平均風速未超過24.5m/s并且電站未出現其他事件或事故,電站僅啟動了《防熱帶氣旋應急預案》。假設臺風過境時,現場氣象站實測10m高10分鐘平均風速大于24.5m/s,則田灣核電站按照田灣核電站應急狀態分級初始條件和應急行動水平進行判斷后需要進入核應急狀態(應急待命)。如此時在此假設的氣象條件(10m高10分鐘平均風速大于24.5m/s)下啟動應急組織存在人員安全風險,會導致電站應急組織無法按要求立即啟動,不利于應急響應。
4 后續工作建議
4.1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方面
建議電站分析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應急行動水平,分析出可能導致進入應急狀態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在相關預案中增加進入應急狀態的指向條件,以便使電站及時進入應急狀態,及早啟動應急組織。
4.2 應急演習方面
在進行導致進入應急狀態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演練時,增加突發事件應急狀態向核應急狀態演變的內容,鍛煉電站應急組織。
4.3 應急體系管理方面
對于這種電站已經啟動專項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將要有可能進行核應急狀態但又未進入應急狀態的狀態進行定義,可以稱為觸發應急狀態。
(1)特征:一些事件正在進展或已經發生,核電站安全水平未下降,這些正在發生的事件極有可能繼續惡化或已經惡化,惡化后的事件導致或可能會導致核電站安全水平下降,在這類事件中,預期不會出現需要采取任何核應急響應行動;
(2)目的:使電站運行人員重點關注相關事件,電站可以啟動專項應急預案,并使電站應急組織了解事件信息,針對事情啟動電站部分應急組織。當事件惡化使電站進入核應急狀態后,立即或較短時間內就有應急專業人員對事件或事故進行應急響應,可以快速緩解事件或事故。
參考文獻
[1]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Z].2006-1-8.
[2]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Z].2007.
[3]壓水堆核電廠應急行動水平制定(征求意見稿) [Z].2012.
[4]田灣核電站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匯編[Z].2013.
本文從上海軌交突發事故應急處置的現狀出發,概述了上海軌交突發事件的特點,闡述了上海軌交突發事故應急處置方案的主要內容,從乘客的角度分析了其存在的不足之處,并提出了針對性的建議。希望通過對軌交應急處置方案的改進,更好地完善地鐵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方式,給乘客的出行提供更多的安全保障。
關鍵詞:上海軌道交通突發事故 應急處置
中圖分類號:U491.31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前言
上海軌交線路建成運營至今,已有十多年,現有11條線路總長超過400多公里,已經成為人們出門的主流交通工具。然而大量早期線路設備已進入老化階段,近2年來故障率明顯增加,由于其區域均為相對封閉空間的特殊性,一旦發生意外后果不堪設想。雖然上海地鐵相關部門對此也做出了相應的突發事故應急處置方案,但在具體實施過程中也存在著不足之處。本文就是從乘客的角度出發,對上海軌交突發事故應急處置方案進行的思考。
一、軌道交通突發事件的特點
基于近年來上海市范圍內發生的幾起軌交突發事故,本項目小組成員把軌道交通突發事件的特點歸納為以下四點:
1.突發性
軌道交通事故的最明顯的一個特點即為突發性強,每次事故,無論大小,都來的十分突然,不易察覺。乘客在沒有任何預兆的情況下只能對突如其來的事故全盤接受。
2.信息不暢
當事故發生時,乘客往往帶著許多疑團,不明發生了何事,不知自己處在什么位置,列車處在什么位置,對現場事故沒有任何通知,也不知道如何聯系工作人員,容易造成恐慌、不安、焦慮的心理,信息不暢極易演變成人群混亂的導火索。
案例:2009年12月22日清晨5時50分,申城軌交1號線陜西南路站至人民廣場站區間突發供電跳閘事故,導致列車停駛。未等故障排除,至早晨7時,還是1號線,一輛載客列車行至上海火車站折返站時,與一輛正在折返的空駛列車發生側面擦碰,致中山北路至上海火車站區間雙向停運。盡管沒有發生人員傷亡,但由于1號線直到中午11時55分才全線恢復通行,致使正逢上下班高峰人流與冬至掃墓人流雙碰頭情形下的地下交通出現區域性混亂,繼而又導致申城部分地區的地面交通出現少見的連鎖混亂。
3.救助難度大
軌道交通工具一般都處在地下或高架橋的半封閉空間里,救助通道十分狹隘,若處于隧道間隔中,對救援難度更是一個挑戰,此外,有限的救助器材及安全知識的缺乏也給乘客的自救也帶來了許多限制。
4.社會影響大
較之其他公共交通工具而言,軌道交通具有非常明顯的優勢,如載客量大、安全、準點、快捷、舒適、環保等等。這些優勢使得軌道交通受到了乘客的青睞,成為越來越多的人出行的首選。因此,一旦發生重大軌交事故,不但會給乘客留下心理陰影,還使普通百姓產生恐慌情緒,進而給社會的和諧發展帶來不良影響。
案例:2011年9月27日14時37分,上海軌道交通10號線1005號列車與1016號列車在豫園站至老西門站下行區間發生追尾事故,事故傷員總數為260人。事故發生后,人們紛紛通過微博、博客、網上論壇等渠道表示了對軌交安全性的質疑和恐慌,一時間,人們談地鐵色變,造成的社會影響極壞。
正是由于以上四個方面的特點給軌交突發事故應急方案增加了難度,使得軌交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促使軌交部門不斷地改善管理方式和應急措施,讓百姓的出行變得更加安全,舒適。
二、 上海軌交應急處置方案的主要內容[2 此部分內容引用自“上海市處置軌道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2
上海軌道交通在吸收了以往事故的經驗與教訓的基礎上,建立了一套更加完善的應急指揮體系。上海軌道交通成立了緊急救援小組,主要用以處理突發事件下的救助搶險工作。軌道交通企業根據運營情況制定了演練計劃,定期、不定期地組織進行各層級的預案演練。如與上海市消防局、軌道公安分局聯合舉辦地鐵滅火救援演習。軌道交通企業建立了信息傳遞系統,制定了信息報告流程圖。在軌道交通發生突發事故時,事發點及時將現場情況,采取初報、續報等形式在規定時間內及時將現場情況傳遞到救援中心。救援中心根據事故點匯報的信息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向具體搶險救災部門發出救援命令。此外,上海市消防總隊軌道支隊近期專門研究制定了“一站一方案”消防應急管理模式。
1.信息傳遞
市應急聯動中心、市公安局城市軌道交通分局、市地鐵搶險辦及有關單位接到軌道交通事故報警后,在按照預案組織救援和應急處置工作的同時,及時掌握和匯總相關信息,重要信息應迅速向市應急聯動中心報告。
根據突發軌道交通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緊急程度和發展勢態,將預警信息分為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和Ⅳ級(一般),并依次用紅、橙、黃、藍四色表示。
市地鐵搶險救災指揮部根據有關軌道交通運行監測信息,按其運作規程,對預警級別適時進行。其中,對Ⅱ級(橙色)和Ⅰ級(紅色)預警信息的,須報請市政府決定。
預警信息的、調整和解除,可以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宣傳車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對老、弱、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采用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2.救援點與人員安排
地鐵的救援小組主要設置在1號線梅隴點、1號線新閘點、3號線寶山點,全天待命,一有突發事件,及時出發救援,并配備GPS定位系統和搶險車,配備專業的搶險車輛和救援工具,器材。此外,地鐵志愿者在突發事件發生時,維持秩序。
3.應急保障
(1)隊伍保障
(2)物資保障
(3)醫療衛生保障
(4)交通運輸保障
(5)治安維護
(6)通信保障
(7)技術支持
4.宣傳
軌道交通運營單位應加強對內部員工的教育培訓,組織編寫教育培訓材料和通俗讀本,不斷增強預防和處置軌道交通突發事故的能力。
軌道交通相關單位要會同有關部門通過圖書、報刊、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廣播、電視、網絡等,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增強公眾的憂患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5.演練
市地鐵搶險救災指揮部要協同市應急聯動中心適時組織指揮部各成員單位開展應急聯動處置預案的綜合演練。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特別是市公安局城市軌道交通分局和軌道交通運營單位要加強對應急處置單位的培訓和訓練,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應急演練,提高實戰處置能力。
例如:地鐵4、7號線東安路站進行過一場逼真的公共衛生突發事件聯合救治應急演練。此次演練進一步提高了車站員工面對乘客受傷等突發事件的初期救治能力,也為車站聯合周邊醫 院開展應急疏散、緊急救援提供了一次難得的實戰經驗。上海地鐵第三運營有限公司、龍華醫院、醫藥大學等領導、主任醫生及員工等共計80余人觀摩了此次演練。
三、上海軌交突發事故應急處置方案在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基于乘客的角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