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10-12 15:35:12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財稅市場分析及前景,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反彈勢頭強勁,市場關注度持續提升
受惠增值稅轉型,分析師紛紛調高公司盈利預測
當前股價:
今日投資個股安全診斷星級:
航天信息(600271):
明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修改草案)》等相關的稅收法律條例將正式實現,這意味著增值稅轉型改革拉開大幕。此次改革,增加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含金量,為一般納稅人標準降低方案的出臺提供了法律依據。
公司的主營業務包括以防偽稅控系統為代表的稅控業務和以計算機分銷業務為代表的非稅控業務,其中稅控業務收入占公司營業總收入的40%,稅控業務毛利占公司主營業務毛利的70%。公司的稅控業務主要包括防偽稅控系統、配套的計算機、打印機、培訓費、服務費、網上報稅等,其用戶主要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因此稅控業務收入的增長主要與國內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數量增長有關。
根據中金公司的李源、趙蘇判斷,與航天信息防偽稅控業務密切相關的“降門檻”政策將作為配套措施,或一攬子政策之一,有望近期頒布:從時間上看,今年年內頒布的可能性較大,趕在09年1月1日增值稅轉型政策執行前出臺相應細則及配套政策。如果從目前各個部委響應國務院號召的積極性來看,也不排除可能會更快宣布。那么這對公司將產生重大影響。
從業績增厚看,目前大多數分析師持樂觀態度。其中聯合證券的盧山,還據此上調了公司未來三年的每股收益。盧山預計,降低一般納稅人標準將使明年新增50萬戶的一般納稅人。由于發票電子化管理的需要,公司主營業務的增長空間依然很大。從降低標準的努力上看,國家稅務總局希望把更多的企業納入到一般納稅人來管理。為此,盧山依然堅持以前的預計,即未來一般納稅人隊伍會在400-500萬戶之間,公司前景明朗。
同時,天相投顧的劉曉冬、鄒高也對公司未來充滿信心。劉曉冬、鄒高預計,未來幾年間,每年新增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數量約為35-45萬戶,且新增用戶量保持的10%左右年均增長,鑒于對存量用戶的收費金額保持穩定,因此公司的稅控業務總體的收入增速應該在10%以下。
公司未來收入的增長主要來自于計算機分銷、財稅軟件以及稅控收款機三項業務,其中預計新業務財稅軟件和稅控收款機將在08年為公司貢獻營業收入共計2億元左右,占目前市場預測的公司全年營業收入的4%左右。另外,公司通過向各地分公司下達銷售指標等手段,也使傳統業務計算機分銷業務在今年可獲得收入的快速增長。考慮到08年參與并表的子公司數量有所增加,劉曉冬、鄒高預測08年公司營業收入增速將達到30%左右。
除了上述的一般納稅人增加因素外,需要我們投資者注意的是,未來幾年公司的凈利潤增長主要還來自兩個方面:首先,公司已完成自主知識產權芯片的研發和試驗工作,并將于09年在防偽稅控系統中大量使用,預計稅控業務的毛利率將有小幅提升。另外,隨著毛利率較高的財稅軟件等產品收入的增長,也將帶動公司主營業務毛利率的提升。另外,還有個積極信號就是,公司資產注入或將展開。此次科工由分管民品的副總擔任董事長的人事安排,將會加快資產注入的進程。如果這一進程實施加快,那么股價有望再度提升。
由于政策內容存在不確定性,我們分別就三種情境和不同的新增用戶進行假設。其中我們認為中性情景中每年由于“降門檻”帶來20萬新增用戶的可能性較大,則對公司2009年和2010增厚有望分別達到19.8%和16.6%??紤]這些增厚,公司的業績有望分別超過目前市場平均盈利預測10.4%和2.6%。
關鍵詞:風電 技術經濟評價 財務評價
隨著我國很多大中城市被持續的霧霾侵襲,煤炭、石油等一次性能源所帶來的環境問題再次引起了公眾的高度關注。而在可以預見的未來,國民經濟仍會持續高速發展,整個社會對能源的需求會保持較快速度的增長,在環境約束的條件下,大力發展水電、風電等可再生能源是不二的選擇。在可再生能源戰略強力推動的大背景下,我國的風能開發利用取得了跨越式的發展。
近幾年我國風電開發的進展比較迅速,但存在著以下問題:風電技術落后、風力發電成本較高、風電產業、風電市場不完善。風電投資企業也存在著不夠重視市場分析、財務評價,存在著一定的盲目投資傾向,因此風電企業很難實現預期的經濟效益。經濟評價的核心部分是對投資項目進行財務評價,準確合理的財務評價對風電項目是否值得投資,保證風電項目投資者的利益具有重要的作用。本文運用建設項目財務評價相關理論,建立風電項目財務評價方法,并進行實證分析,驗證文中項目的財務可行性研究合理性。
一、項目概況
1.基本情況
甘肅某電場199.5MW風電項目,采用133臺1500kW風機,正常運行期多年平均上網電量44236.5萬kW?h。開工后第3年為初期發電期,其電量按正常運行期多年平均上網電量的1/3考慮。
本項目財務評價采用25年,包括建設期3年(第3年風機逐步投產發電),生產經營期22年。
2.項目現金流估算
(1)現金流出
固定資產投資。根據本工程項目的調整的投資概算,本項目靜態投資為19.570175萬元,平均靜態投資為9810元/KW,建設期利息支出為6441.37萬元,平均動態投資為1.0132萬元/KW。
本風電場項目資本金的比例為總投資的20%,總投資的80%由國內銀行貸款,貸款年利率為5.94%。
流動資金。本項目的流動資金估算值為30元/KW,流動資金的來源為,30%運用資本金,70%來自銀行借貸,銀行借款利率為5.31%。
發電成本。風電項目的發電成本按以下名目核算:固定資產的折舊費、設備的修理費、職工的工資及福利費、勞保統籌費、住房基金、材料費、保險費、利息支出及其它費用。其中,發電經營成本為發電成本扣除折舊費和利息支出。
本風電項目財務評價中,固定資產的形成率取100%;綜合折舊率取6.5%;修理費率投產后前2年按1.0%,3~5年按1.3%,5年以后按1.6%;職工人均年工資按5.0萬元;職工福利費取職工工資總額的14%;勞保統籌費取職工工資總額的17%;住房基金取職工工資總額的10%;保險費按風電項目固定資產總額的0.25%;材料費定額15元/KW;其它費用取25元/KW的定額;風電場人員定編35人。
稅金。該風電項目繳納的稅金主要包括風電銷售稅金附加和所得稅,這些稅金以增值稅作為計算基數。①增值稅。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財稅[2001]198號文規定,本風電項目增值稅按應納稅額減半征收的政策,即增值稅稅率按8.5%計。根據增值稅轉型改革的精神,本項目采購風機設備等所含的增值稅可以在電場發電后逐年抵扣。②銷售稅金附加。銷售稅金附加主要包括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計算基數為增值稅稅額。本風電項目城市維護建設稅征收按照增值稅稅額的7%,教育費附加征收按照增值稅稅額的3%。③所得稅。所得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本項目所得稅征收稅率為25%。
(2)現金流入
風電項目的發電收入。發電收入是上網電量和上網電價的乘積,正常發電年份年平均上網電量44236.5萬kW?h,生產經營期最后兩年考慮到已經超出風電機組的正常運行壽命,年上網電量分別按正常年份上網電量的50%、25%計。
上網電價在計算期內分為兩個時段,風電場累計發電等效滿負荷在30000小時(按額定容量計算)以內按一電價,此電價為測算值;風電場累計發電等效滿負荷小時數超過30000小時后按另一電價,此上網電價為當時電力市場的平均上網電價,根據預測取0.3871元/kW.h(不含增值稅,含增值稅為0.42元/kW.h)。
本項目按資本金財務內部收益率8%測算,30000小時以內電價為0.532元/kW?h(不含增值稅,含增值稅為0.577元/kW?h), 30000小時后電價為0.387元/kW.h(不含增值稅,含增值稅為0.42元/kW.h), 在計算期內,按不含稅上網電價計算,發電收入總額為494426.7萬元。
發電利潤及分配。本風電項目計算期內發電利潤總額為105416.1萬元。
二、風電項目財務評價
1.風電項目清償能力分析
上網電價。本項目上網電價分兩個時段,30000小時以內電價為測算值,30000小時以后電價為當時電力市場的平均上網電價,根據預測取0.387元/kW.h(不含增值稅,含增值稅為0.420元/kW.h)。如果該風電項目資本金財務內部收益率取值8%,測算結果為30000小時以內風電上網電價為0.532元/kW?h(不含增值稅,含增值稅為0.577元/kW?h)。
還貸資金。本風電場項目還貸資金主要來源包括風電場發電未分配利潤和風電項目固定資產折舊費等。在風電項目還貸期內,本風電項目的全部未分配利潤和固定資產的折舊費將用于還貸。
還款方式及貸款償還期。還款方式采用按能力償還方式,還款期為15年(含建設期)。
本風電項目的資產負債分析。根據測算結果,本風電項目在建設期內負債比例較高,甚至峰值達80%,隨著風電場風電機組投產發電,風電場項目資產負債率將逐步下降;待還清固定資產貸款本息后,資產負債率較低,根據測算結果甚至在1.0%及以下。
2.風電項目盈利能力分析
本風電項目資本金財務內部收益率按照8%取值測算,那么,30000小時以內本風電項目的上網電價為0.532元/kW?h(不含增值稅,含增值稅為0.577元/kW?h),30000小時以后電價為0.387元/kW?h(不含增值稅,含增值稅為0.420元/kW?h),貸款償還期為15年,投資回收期為12.7年,平均投資利稅率為2.71%,全部投資財務內部收益率所得稅前為7.55%、所得稅后為6.33%,項目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財務評價指標匯總表見表1。
表1 該風電項目的財務評價指標表
3.該風電項目財務指標的敏感性分析
風電項目財務指標敏感性分析主要考慮風電項目經營期內的的不確定因素的變化所引起的財務指標的變動情況,主要不確定因素包括發電量、上網電價等。通過分析國內風電項目的實際建設投資來看,風電場固定資產投資增加幅度在5%以內,考慮未來其他風電項目市場不確定性增大,在此也分析了固定資產投資增加10%的情況。由于風力發電受風速影響較大,考慮這一因素,分別進行了上網電量減少5%和10%的財務敏感性分析。全部財務敏感性分析結果見表2。
從表2中,可以得出結論:投資、發電量、電價變化均是財務敏感性因素,本風電場未來項目運行中,需要加強預測,確保年度發電計劃目標實現。積極爭取電價和稅費優惠,以使得項目目標的實現。對于未來類似風電項目投資時,需要加強資金籌措,在建設中加強投資控制,加強進度控制,確保工程按期按質完成。
4.本項目經濟評價結果
根據上面的評價方法,得到以下財務評價結論:
第一,關于風電場項目的清償能力:項目借款償還期為15年(含建設期),滿足貸款償還要求。
第二,關于風電場項目的盈利能力:取資本金財務內部收益率8%,根據測算,30000小時以內電價為0.532元/kW?h(不含增值稅,含增值稅為0.577元/kW?h),30000小時以后電價為0.387元/kW?h(不含增值稅,含增值稅為0.420元/kW?h),投資回收期為13年,投資利稅率2.71%,全部投資財務內部收益率所得稅前為7.55%、所得稅后為6.33%,該風電場項目具有盈利能力。因此,本項目財務評價可行。
三、結論
本文主要構建了風電項目經濟評價的方法。用此方法,對一個風電項目進行了實證分析,對該項目進行了經濟性評價,重點進行了清償能力分析以及盈利能力分析。結果反映,本文構建的風電項目經濟評價方法可行,能較真實地反映出該風電項目真實的清償能力以及盈利能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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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完善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合理引導住房消費與住房開發建設,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健康穩定發展,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進一步創造良好的住房消費環境
(一)調整購房入戶政策。購房入戶政策實施范圍由*經濟開發區、*高新開發區(濱江)、錢江新城區域擴大到*、*、*、*、*區等區域。購房者為非*市區戶籍人員(不含境外人員),在*區內購買單套住房(含存量房)總價達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或在*、*、*、*區內購買單套住房(含存量房)總價達80萬元以上(含80萬元)的,經市房管、公安等相關部門審核批準后可申請辦理1戶(夫妻以及未成年子女)*市區戶籍。具體操作辦法參照《*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房管局關于外地人在杭購房入戶試點辦法的通知》(杭政辦〔20*〕6號)規定執行。*經濟開發區、*高新開發區(濱江)、錢江新城的購房入戶政策仍按原政策執行。
(二)放寬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由50萬元提高到60萬元;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長期限由男60歲、女55歲調整為男65歲、女60歲。
降低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職工購買商品房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職工首套貸款購買的商品房,人均建筑面積未達到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積標準的,可按相應額度申請第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
允許*區、縣(市)異地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手續。鼓勵職工提取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住房公積金購買自住住房。
(三)實行購買商品房契稅、印花稅補貼。自本《意見》之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對個人購買*區、*區、*區、*區、*區、*高新開發區(濱江)、**風景名勝區、*經濟開發區、*之江度假區內普通商品房的,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后,按所繳納的契稅、印花稅地方體制分成部分給予全額補貼。
(四)實行存量房交易稅收補貼。自本《意見》之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對*區、*區、*區、*區、*區、*高新開發區(濱江)、**風景名勝區、*經濟開發區、*之江度假區范圍內買賣個人普通住房的,買賣雙方(均為個人)繳納的稅收收入根據地方體制分成部分給予全額補貼。
(五)簡化存量房交易納稅申報手續。對出售自住住房,并在售房前后一年內新購房的納稅人,不再收取個人所得稅納稅保證金。
(六)明確界定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對象。對一戶家庭中年滿18周歲子女購買第二套住房,可比照首套住房貸款政策執行。
(七)暫停征收房產登記等相關收費。自本《意見》之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對購買*區、*區、*區、*區、*區、*高新開發區(濱江)、**風景名勝區、*經濟開發區、*之江度假區范圍內普通商品住房和普通存量住房的購房者,全額暫停征收其房產登記費、房產交易手續費、權屬調查費3項行政事業性收費。
二、鼓勵推行房屋拆遷貨幣化安置
(八)鼓勵拆遷房貨幣化安置。在項目建設、征地拆遷中,鼓勵實行貨幣化安置,節約拆遷安置房建設用地。對原規劃用于安置房建設的土地調整為公開出讓土地的,其出讓收入扣除規定的費用、資金后,返還各做地主體,用于拆遷安置土地的開發和基礎設施建設等。
(九)加大政府購買力度。市級各部門、各城區做地主體,可根據需要,在價格合理的基礎上,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經市財政部門同意后,通過政府采購的方式,購買中、低價位的商品住房,以增加拆遷安置房房源。
三、進一步優化房地產業投資發展環境
(十)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的企業所得稅按下限預征。對房地產開發企業項目完工前的預售收入,按國家稅收政策規定的預計利潤率下限標準預征企業所得稅,實行按季預繳、按年清算。
(十一)調整房地產抵押權登記辦法。房地產項目領取《商品房預售證》,未銷售的房屋停止銷售后可辦理在建工程抵押權登記手續,在建工程竣工并經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后,將在建工程抵押權轉為房屋抵押權登記。
(十二)適度調整出讓價款支付期限。對自2007年1月1日至本《意見》下發之日期間已公開出讓的房地產經營性用地,且受讓人已按《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以下簡稱《出讓合同》)的約定足額支付首期出讓價款(包括定金)的,由受讓人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辦理相關手續后,可調整《出讓合同》約定的余下出讓價款的支付時間,并由受讓人承擔相應的銀行同期貸款利息免交滯納金,每期調整期限一般為3個月,最長不超過6個月。
(十三)放寬建設項目開、竣工期限。對自2007年1月1日至本《意見》下發之日期間已公開出讓的經營性用地,且《出讓合同》約定須在2009年7月31日前開工建設的,在受讓人支付總地價款的70%后,可辦理交地手續,相關部門憑國有建設用地批準文件,先行開展各項前期準備工作并動工建設,待受讓人按批準的時限付清全部出讓價款后,再行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對按期動工確有困難的,由受讓人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可增加不超過一年的開、竣工時間。
(十四)放寬新出讓地塊地價款支付期限和比例。對新出讓的經營性房地產用地,允許受讓人在12個月內付清出讓價款,對起價總額在5億元以上或規模較大的地塊,其出讓價款支付期限最高可達18個月;允許自《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應繳的首付出讓價款(定金)調整至出讓價款總額的10%。
(十五)緩繳房屋物業維修基金和人防易地建設費。領取《商品房預售證》時預收的房屋物業維修基金,延至辦理房屋初始登記時收取。人防易地建設費推遲至辦理《商品房預售證》時收取。
(十六)提高政府服務水平。市級各職能部門及城區政府要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加強與企業的聯系,幫助企業解決經營活動中遇到的困難;要加強服務,提高效率,減少審批環節,縮短審批時限。同時,要認真執行《*市人民政府關于暫停征收152項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杭政函〔20*〕184號)精神,確保涉及房地產的12個暫停征收項目落實到位[其中房管部門2項: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費、房屋所有權證書工本費;國土資源部門7項:征(土)地管理費、征地不可預見費、土地登記證書工本費(三資企業)、土地登記證書工本費(普通個人)、土地登記證書工本費(普通單位)、土地登記特制證書工本費(單位)、土地登記特制證書工本費(個人);建設部門2項:工程定額測定費、工程質量監督費;人防部門1項:工程質量監督費]。
(十七)加大支持和監管力度。各金融機構、各房地產企業要加大對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支持力度。對拒絕為購房人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有關職能部門將對其通報批評,必要時依法進行查處。
(十八)鼓勵房地產企業使用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推進節能減排。房地產開發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按規定可享受研究開發費企業所得稅加計扣除政策;房地產開發企業購置符合國家規定相關優惠目錄,用于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投資額,可享受相應的財稅政策。
四、營造房地產業發展的良好社會氛圍
(十九)建立房地產市場分析機制。市實施“居者有其屋”工程領導小組應不定期召集成員單位及相關部門分析當前房地產形勢,及時準確地房地產市場動態信息,以維護房地產市場穩定。
(二十)建立溝通協調機制。通過政銀企座談會等方式,搭建銀企對接的互動平臺,及時協調解決企業面臨的困難,為企業的進一步發展提供金融支持。鼓勵銀行在國家宏觀調控政策指導下,增加有效的信貸投入,支持符合條件的房地產企業的正常合理信貸需求,有效支持房地產業健康發展。
(二十一)建立突發事件預案機制。制訂針對房地產市場發展過程中出現的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預案,同時建立完善突發事件處理機制。
(二十二)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積極引導和幫助企業提高企業競爭力、抗風險能力和應對房地產形勢變化的能力。
【關鍵詞】 項目評估 可行性研究報告 比較 思考
1. 項目評估的運作內容
項目評估的首要目標是有效支持信貸業務決策,防范信貸風險,進而提高信貸資金的使用效益。項目評估與可行性研究報告,在項目規模、研究的復雜程度等多個方面有很大的差異,而其評估的內容與側重點也不完全一致,但就最基礎的運作內容,有一定的相通性,具體表現如下:
1.1借款人評價:借款人評價是是項目評估的基礎評估之一,有效分析項目第一步;主要是對借款人的基本情況、資本結構、組織架構、領導者素質、融資情況及資信狀況、經營狀況及財務狀況等方面進行分析。
1.2項目概況評估:包括對項目基本情況、建設進度、建設及生產條件、工藝技術和設備以及環境保護等方面進行分析和評估。其具體內容為:① 項目基本情況評估:項目建設是否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行業發展規劃和區域經濟發展規劃等政策要求,其必要性和合理性,以及與同類項目相比較的競爭優勢和劣勢。② 項目建設進度評估,調查項目立項過程、依據,項目建設工期、進度、資金投入計劃等情況,評估項目建設計劃的實施和執行情況。③ 建設及生產條件評估,分析評估項目建設及生產所需用地、原材料、燃料、動力來源的可靠性,交通、運輸、通訊和生活保障措施及投資區域環境等條件與項目需要的適應性。 ④ 項目工藝技術評估,調查了解項目工藝技術設計單位的資質和水平,評估項目工藝技術成熟度和與同行業相比較的先進程度,分析項目工藝技術和生產流程在保證產品質量、降低產品成本、提高生產效率及促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可靠性和合理性。⑤ 項目選用主要設備評估,應對項目主要選用設備的成熟度、先進性、適用性和經濟性進行評估。⑥ 環保評估,調查分析項目實施是否符合國家有關環境保護政策的要求,包括項目建設、生產過程對社會生態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環境保護治理的主要措施等,應重點調查項目環保方案獲有權部門批準的落實情況。
1.3產品及市場分析:是指在分析項目產品特性的基礎上,對產品在國際國內市場、特別是產品目標市場上的供求狀況及價格走勢進行預測、分析產品的市場競爭優勢及項目產品的市場營銷策略,綜合評價項目產品的銷售潛力和前景。
1.4投資估算與融資方案評估:是指評估項目投資估算和融資方案中各項資金來源和使用的合理性、可靠性;其中資本金評估是該部分的核心內容。
1.5財務效益評估:是指在分析測算基礎財務數據的基礎上,根據國家現行財稅制度及有關規定,測算項目的財務效益指標,評估項目的盈利能力和償債能力。主要步驟包括:選取財務評估基礎數據與參數;計算銷售(營業)收入、銷售稅金及附加、增值稅、估算成本費用,進行利潤測評;編制財務評估的相關報表;計算財務評估指標,進行盈利能力和償債能力分析。該部分是整個評估的核心,從管理學上來,該部分的評估給出了對于項目可行性判斷的絕對支撐,是決策的基礎和關鍵。
1.6不確定性分析:盈虧平衡分析和敏感性分析
① 盈虧平衡分析是指在一定的市場和生產(營業)條件下對項目成本與收益的平衡關系進行的分析,以盈虧平衡點表示。項目盈虧平衡點根據項目正常生產年份的產品產量或銷量、可變成本、固定成本、產品價格和銷售收入及稅金的年平均數值計算得出;② 敏感性分析是指通過定量測算項目財務效益指標隨項目建設運營期間各種敏感性因素變化而變化的幅度,判斷項目的抗風險能力。
1.7風險評估:包括市場風險、價格風險、競爭風險、技術風險、政治風險、匯率風險、管理風險風險分析均以靈敏度分析為基礎;這是可行性研究自身沒有的一部分內容,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講,項目評估考慮更為全面。
1.8總評價:在對項目情況進行逐項分析并分別得出分項結論的基礎上,應對各分項論證結果進行全面的歸納總結,形成總體評估結論。其形成的結論是直接、明確地表明是否建議給予貸款支持及貸款的金額、期限、利率、擔保方式等。
2. 項目評估與可行性研究的區別
對于不了解項目評估的人來說,企業進行可行性研究已經可以全面的給出項目的大部分信息,甚至已經包括了關于融資金成本分析等與銀行相關的信息,就此認定項目評估在一定程度上是對可研的重復建設。但從本質上說,項目評估雖源于可行性研究,但兩者有本質的區別。主要是:
2.1角度不同。可行性研究是站在企業的立場對項目和企業進行評估,可行性研究考慮的主要方面是項目所需廠房、設備、工藝等之間的配套、協調關系以及生產能力的利用情況;而項目評估是在銀行的角度來評價項目評價企業,從銀行來講,其關心的是企業是否能夠正常生產,項目是否能按期投入運行,最終關注的是企業產品能夠順利銷售以帶來充足的現金流量用以來清償貸款本息。由于立足點不同,在考慮項目的收益水平時,企業關注的經濟指標是自有資的內部收益率。因為對于企業來說,一個項目的收益和自己的收益是完全不同的,因為項目建設資金中有有一部分是融資形成的,將來將以利息的方式支付給金融機構。企業利用財務杠桿撬動投資規模,銀行貸款本身無優劣,使用好的話可以放大收益;而使用不當的話只能增加費用,增加風險。對于銀行來講,側重點是項目整個的收益情況以及企業的償債能力,所以從收益指標上來講,其更為關心項目的內部收益率,以及項目的現金流量與貸款的匹配,此外,還款安排在項目評估中也是至關重要的一環。
2.2過程不同。 可行性研究是對項目投資建設進行調查研究,對幾個方案在選址、工藝、技術、市場效益等方面的進行綜合分析,選擇出最佳的可行性方案,最后提出系統的項目投資建議的過程。從可行性研究的過程看,它本質上是一個多方案比較、判別、選擇的過程。而項目評估則是對可行性研究比選出的最后方案進行的再次評估,因此,其不存在多方案比選的過程。
2.3主體不同。 可行性研究一般是有項目出資主體即企業方,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部門進行,目的是考察企業在技術、市場等多因素狀況下是否有承辦項目的能力。而項目評估是由銀行內部部門進行,目的是論證銀行投放在該項目的貸款是否能夠如期收回,能夠獲利息。簡言之,可行性研究是由企業實施進行的,而項目評估是由銀行實施進行的。
2.4重心不同。在可行性研究的編制時,項目尚未建設,所以可行性研究主要從技術、市場及財務幾個方面進行,重心是看項目本身的技術、工藝等的可行性。而市場研究分析也不能夠很好地反映項目實施時的情況,因此,評價較為粗略。項目評估則是在項目已有資金投入即將實施或者已經實施的情況下進行的,市場評估能夠很好地反映實際情況。由于項目評估是在可行性研究的基礎上開展的,只是針對可行性研究提出的疑問和薄弱環節進行的,如產品市場等方面。
2.5順序不同。從時間順序上來講,可行性研究在前,項目評估在后??紤]時間因素,項目評估尤顯重要。因為項目評估比可行性研究更接近實際,對項目的認識也更清晰,對投資、工藝技術、市場、風險的判斷相對來說也更準確。
2.6作用不同??尚行匝芯康慕Y果直接對企業負責,是作出項目投資決策的依據。項目評估的結果服務于銀行,是銀行作出能否對項目貸款的決策依據。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說,可行性研究是企業的一種內部考察,而項目評估是脫離企業,站在銀行立場,以外部角度考察項目。
3. 關于項目評估與可行性研究的一些思考
縱觀上述,不難發現,項目評估與可行性研究本質的區別不在于其運用的處理手段、處理方法上的區別,而主要在于評價主體和立足點不同,可行性研究是站在項目的立場上,以技術為主的分析研究,而項目評估是站在銀行的角度以經濟效益分析為主的研究。這就決定了兩者在方方面面的差異。作為銀行工作人員,正確理解項目評估與可行性研究的關系,能夠更準確的轉換切入點、把握項目評估的本質,促使項目評估工作更為有效地運作?;诖?,我們有以下一些想法,供大家參考。
3.1項目評估是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對于企業,是否要上項目、上什么樣的項目、如何上項目,項目評估都會給出答案。對于銀行來說,選擇哪個項目給予支持、支持的力度有多大、收入是否與風險匹配、風險如何控制都可能通過項目評估得到解答。
3.2僅有可行性研究是遠遠不夠的。目前,我國具有可行性研究資格的機構大部分是行業內的研究院、設計院,不可否認,這些院所集中了國內一批優秀的專家,具有本行業相當的技術實力。但是這些研究院所沒有經驗和力量從事市場調查、量化分析,且由于存在商業關系,容易被投資企業所左右??尚行匝芯勘旧淼膫戎攸c也在于項目本身的技術方面,而對于項目產品的未來市場和風險則較少考慮。市場有市場自己的運行規律,設計院可以為多個類似的項目制作類似的可研報告,但是無法預測多個項目投入運行后市場的變化,也許從技術上來看,多個項目建設是可行的,但從市場上看,有限的市場容量會被項目稀釋,利潤就會發生轉移,項目也許不可行。而可行性研究一般不考慮此類情況。
3.3從銀行自身的角度理解和判斷項目。銀行不是風險投資基金,銀行給予貸款和信用給企業,對于銀行來說,其持有的是債權,而不是股權,其對風險認識與企業不在同一水平上。銀行是經營貨幣的企業,更是經營風險的企業,對于風險更為敏感。項目好是必要條件,但并非充分條件,由合適的人做合適的項目才會得到預期的好結果。風險在銀行永遠是第一位的,而在企業投資膨脹永遠是不會被遏制的,因此,項目評估的重要性就在于,銀行有了一個以自身的利益來審視企業、項目的平臺,能有有效的在自身收益、風險之間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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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過去的十幾年中尤其是進入九十年代以來,年輕的中國國債市場茁壯成長,走完了西方國家幾十年、上百年才走完的路。盡管道路并不平坦,但一個基本遵循市場經濟原則和按國際慣例運作的國債市場確實已實實在在地建立起來。今天,恐怕已經很少會有人把國債看成僅僅是彌補財政赤字的手段了。國債市場與國民經濟發展之間相互促進、相輔相成的關系已逐步為越來越多的人們所認識。
有的學者認為,當前國債的發展現狀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國債供不應求。隨著國家宏觀經濟形勢的日漸好轉,特別是1996年4月中國人民銀行宣布取消保值儲蓄,5月、8月又連續兩次調低銀行存貸款利率政策的出臺,城鄉居民儲蓄的熱情有所降低,而國債由于投資風險小收益穩定,變現性較強等優點而倍受廣大市民青睞,人們逐漸把目光轉移到了國債市場,全國各地出現了爭相購買國債、銷售異常、供不應求的局面。
2、發行品種較為單一。我國自1981年恢復發行國債以來,已有18個年頭了,國債期限大多以3-5年期的債券為主,且大多數不可上市流通。品種單一,這與其他國家發行國債種類相比,相差很大,據查有關資料、澳大利亞31種,加拿大20種,英國17種,瑞士8種,丹麥、德國5種,最少的法國也在3種以上。國債品種單一,這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投資者的不同投資要求,也大大制約了我國國債市場的發展。
3、實物券國債偏多。十幾年來,我國發行的國債大多數是實物券,即無記名國庫券,持有者一旦出現丟失、被盜現象而又不能掛失。同時,此類債券也因成本過高,操作不方便等原因,影響國債交易市場及國債運行效率的提高。
4、個人持有國債的比例過高。在國債市場較發達的國家,國債的持有者通常以專業機構、政府為主,個人持有的國債比例較低,比如在美國、個人持有國債的比例僅為10%,日本也不超過30%,據有關資料統計,目前在我國個人持有國債的比例競高達60%以上。這與國債市場迅速發展,發行頻率不斷加快,國債投資專業性明顯增強,運作效率不斷提高大大不相適應。
另有學者認為,根據我國國債市場的現實情況,參照國際經驗,我國國債市場將會出現如下趨向:
1、國債發行市場化的步伐大大加快。國債發行市場化是建立高效率、低成本、規范化、全國性國債市場的核心。近年來,在完善承購包銷和代銷的基礎上,開始將招標發行這種競爭機制引入國債發行,并逐漸向縱深發展。
2、國債發行的效率大大提高。首先體現在國債發行期大大縮短。國債發行期和繳款期的不斷縮短將大大提高國債發行的效率。其次體現在國債實現了滾動發行。這樣既減少預算資金的占壓,又節省了資金占用成本,提高了資金的使用效益。
3、國債發行成本不斷降低。這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第一,國債利率大幅度調低。第二,國債競標發行也使國債發行成本降低。第三,記帳式無紙化國債的發行規模增加,也使得近年來國債發行成本得以降低。
4、國債品種日益豐富,國債期限結構的設計日趨合理,流通性進一步增強。近年來繼續堅持發行一部分不可上市的憑證式國債,并對這種債券采取了“品種齊全,同步發行,廣設網點,利率優惠,變現靈活”的政策,頗受廣大投資者的青睞。另外,1996年發行的國債中有80%可上市流通,其中60%為記帳式通過上網發行,這些都大大地增強了國債的流通性,活躍了國債乃至整個證券市場。
5、國債一級市場不斷成熟,市場組織結構得到進一步健全。近年來,財政部進一步強化了國債一級自營商的承銷和分銷職能,吸收了一批有實力的機構參加國債承銷,不斷加強市場要素的培育,使以國債一級自營商為代表的廣大證券機構真正發揮承上啟下的市場中介作用,成為國債發行部門與投資者的橋梁。
6、國債二級市場得到迅速發展和壯大,交易方式不斷增多,市場建設日臻完善,國債二級市場的建立和健全,極大地提高了國債的流動性,加速了國債市場不斷步入成熟。
7、國債市場的改革配合了中央銀行公開市場業務的開展,有力地促進了金融證券業的改革。國債發行市場的改革,不僅滿足了國家籌集建設資金的需要,也為實施宏觀調控提供了有效的工具。
還有學者指出,目前國債市場存在的現實問題有如下幾點:
(一)國債發行方式的市場化程度不高。1994年和1995年,我國引入了國際通行的國債一級自營商制度,然而,我國的一級自營商除了國有商業銀行以外,其它一級自營商的自有資金的規模都不大。由于國債的發行規模越來越大,因此對這些自營商的壓力越來越大,在這種情況下,政府也往往對國債一級自營商實行了承購包銷的發行方式。這種方式仍然是通過各級財政層層下達承銷計劃的辦法。可見,這種國債一級自營商制度也沒有真正擺脫行政分配傾向。此外,我國一級自營商所擁有的權力和義務是不對稱的。一級自營商只有在一級市場上承購國債的義務,但卻沒有取得資金融通以及在二級市場上做市場的權力。
(二)國債市場結構不合理。其一,國債發行利率缺乏彈性,國債利率結構不盡合理。其二,國債期限仍顯單一,發行節奏和發行期無均衡性。其三,目標市場定位低。長期以來,中國國債一級市場的目標市場為居民個人投資者,這不僅使發行市場較長的時期在低水平徘徊,也是造成二級市場流動性差的一個主要原因。
(三)國債二級市場流動性不強。國債在二級市場的流動性反映著市場的活躍程度,衡量二級市場流動性的標準,主要是市場的交易量,交易量越大,市場就越活路,就能吸引更多投資者參與市場,債券市場資金配置才能趨于合理與有效。
(四)對國債衍生產品管理不善。國債衍生產品是在國債現貨交易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包括國債回購、期貨、期權交易、代保管業務等。由于當初設計國債期貨交易時,沒有把風險鎖在一定范圍內,加上通貨膨脹沒有得到有效控制,保值貼補變動頻繁,增強了市場的投機性;嚴重沖擊了國家的金融秩序。
(五)國債的借、用、還不統一。我國在國債的債務主體及發行權限的規定上還存在著一些需要解決的問題,主要是我國國債在借、用、還這三個環節上還不配套、不協調。國債的舉借與使用,國債收入的使用與償還相互脫節。
二、我國國債在宏觀經濟中的調控作用
第一種觀點認為:國債是財政經濟的重要內容,財政通過國債規模的變化,增減財政收支的規模,使原來難以對經濟規模和經濟結構進行大規模調整的財政收支,變得具有適應經濟變化的彈性,并有可能對經濟運行的結構和總量經常性地進行適時調整。適度規模的國債發行與流通又是中央銀行賴以全面運用貨幣政策工具的物資基礎。在一個較活躍的金融市場被引入社會生活的條件下,中央銀行可以把國債作為平衡市場貨幣量的籌碼,通過公開市場進行吞吐,以適應國家經濟政策變動和調節銀根的需要。
我國國債是用來彌補建設性預算資金的不足的,生產建設性是我國國債的特征。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我國成功實現“軟著陸”以后,社會總需求與社會總供給總量的矛盾基本解決,而結構調整的任務突出了,國有企業改革和推進科技進步成為迫切的任務。為此,我國出臺的財稅、金融、外匯等一系列重大改革措施,需要國家在財政上予以支持,國家財政在經濟結構調整中應發揮強化力的作用,而我國由于預算內財力較弱,在宏觀調控特別是結構性調整中的作用還很不夠。通過國債形式,增加政府公共投資,對調整經濟結構和促進國民經濟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的作用顯得尤為突出。
可以說,國債對國民經濟發展所起的作用根源于它與財政、銀行之間的經濟關系。從宏觀著眼考慮國債管理,將其與實現宏觀經濟總量基本平衡,引導經濟發展的宏觀調控總任務相配套,并與整個金融改革政策相協調,應是達到建立一個“國家調控市場、市場引導企業”最終目標的必要手段。
第二種觀點認為:1、國債是緩解財政困難的重要手段。赤字對任何一個國家和政府都是一個緊迫的字眼。當國家發生財政赤字的時候,彌補財政赤字的方法,大體有三種:增加稅收、增發貨幣和發行國債。用增加稅收的方法彌補財政赤字,會受到經濟發展狀態的制約,如經濟發展遇到困難,投資和消費處于蕭條狀態,此時提高稅率,不但不能增加稅收收入,反而會造成財源枯竭,遏制經濟發展。用增發貨幣的手段彌被財政赤字,會擴大流通中的貨幣量,導致通貨膨脹,其結果不堪設想。用發行國債的方式彌補財政赤字,緩解財政困難,保障國家重點經濟建設則起到難以取代的作用。2、國債為國民經濟建設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首先,它為增強國民經濟宏觀調控能力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國債的作用由單純滿足政府籌集資金的需求,拓展為政府進行宏觀經濟調控的重要手段。第二,國債為國家重點建設和事業發展起到重要作用,發行國債有償籌集經濟建設資金,是國際通行的做法。我國改革開放以來,多年的實踐證明,發行國債,對于支持改革開放的順利進行,支持國家重點建設和各項事業的發展,確保國民經濟持續、穩定,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3、國債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了方便的投資手段。國債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了最安全最可靠的投資保障。這是因為,國債發行是政府行為,因此,被廣大投資者譽為“金邊債券”,它以其安全性和收益性高,流動性信譽性強,且品種豐富的特點,越來越受到廣大人民群眾所認識和接受。
第三種觀點認為國債除有以上作用外,還有如下幾項作用:
一是調整社會資金流向,改革分配結構。改革開放以來,國民收入分配明顯出現了向個人、集體傾斜的態勢,國家集中的財力明顯不足??陀^上要求通過適當的形式合理調整收入分配結構,增強政府的宏觀調控能力。向社會發行國債,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調整社會資金流向和改善分配結構的作用。二是推動資金市場的發育的發展。國債作為有價證券的一種,重新進入我國的經濟生活,它的生存與發展,對繁榮市場經濟,推動資金市場發育,加快證券業的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證券市場是商品市場的一個組成部分,也是資金市場的一個重要分支,我國的證券市場從無到有,到逐漸發展壯大,其中主要的推動因素是國債。目前,證券市場上市交易量最大的是國債。因此,國債市場的發展壯大為證券市場的長期發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在融資方面發揮了不可低估的作用。三是豐富了財政職能。國債不僅為財政增加收入,也進一步完善了財政職能,規范了財政信用行為。
第四種觀點認為: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的有機結合,使得國債市場第一次真正成為政府宏觀調控的工具,其具體調節作用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中央銀行通過買進賣出國債進行銀根松緊操作,調節貨幣供應量。當中央銀行執行銀根緊縮政策時,向市場出售國債,從商業銀行回收貨幣,減收商業銀行的超額準備金,抑制社會需求,減少投資;當中央銀行執行寬松的貨幣政策時,從市場上買入國債,即向商業銀行投放了貨幣,增加了商業銀行的超額準備金,從而刺激了社會需求。
第二,公開市場業務引起市場利率和利率結構發生變化。中央銀行在公開市場上買進國債,社會基礎貨幣量增加,供應量增加,市場利率隨之下降;相反,中央銀行售出國債,社會基礎貨幣量減少,供應量減少,市場利率隨之上升。同時,中央銀行進行公開市場操作,買進或賣出哪種證券,會直接對市場利率結構產生影響。例如,中央銀行買入10億元長期國債,賣出10億元短期國債,雖然社會基礎貨幣量不變,但會造成市場上長期利率下降,短期利率上升。
第三,國債公開市場業務影響金融市場變化的領頭效應。中央銀行通過大量買入某期國債,使這期國債價格上漲,到期收益率就會降低;反之,賣出這期國債,導致其收益率上升。不僅如此,中央銀行的公開市場業務會對整個市場轉遞信息,產生領頭效應,從而很大程度上影響投資者的預期目標。例如中央銀行大量購進國債,放松銀根,增加市場貨幣量,社會公眾就會認為利率會更加降低,從而進一步增加債券需求,而導致信用擴張。
正是因為包括國債公開市場操作在內的有效的宏觀調控,近幾年我國國民經濟進入良性發展軌道,在經濟高速發展的同時制止了通貨膨脹,商品物價指數呈零增長,成功地實行了經濟軟著陸。
三、國債的發展前景與難點分析有一種觀點認為,中國國債市場的發展前景廣闊。一是國債的發行潛力仍然很大,隨著經濟的發展,這幾年的國債規模也越來越大,1994年首次突破千億大關,1997年達到2400多億。從國債依存度來看,雖然從1994年至1997年國債依存度在迅速提高,這實際上一方面與我國財政收入占國民收入的份額較少有關;另一方面也與債務管理水平有很大的關系,但從國債負擔率來看,1994年為5%,1997年僅為3.4%,離西方國家一般30%-50%的水平還相去甚遠。從需求角度看,1986年國債占金融資產的比重為5.6%,1997年僅為1.85%,而且伴隨著國民收入的比重已經上升到八成,居民儲蓄存款余額已達5萬多億元,從最近三年國債發行額占其比例的5.28%、5.12%和4.94%這一情況看,遠遠低于恢復國債發行第一年的數字。這些都給以后年度國債市場的擴展奠定了基礎。二是適度增加國債發行規模符合當前宏觀經濟調控和金融改革的客觀要求。改革開放以來,隨著我國國民經濟的發展,隨著國民收入中的最終收入分配向著個人傾斜現狀的出現,社會總需求和總供給的格局發生著變化,為使國民經濟保持較高的發展水平,就有必要通過運用財政手段對居民的投資需求和消費需求進行調控,而適度增加國債發行規模就成為客觀現實的要求,同時,只有通過增加國債發行才能使國債二級市場的有效余額不斷增大,使商業銀行更有條利用國債市場進行資產負債管理,中央銀行才有條件實施公開市場業務操作,國債市場也才能為國家金融改革發揮應有作用。三是國債市場正在向著規范、有序的方向發展。國債市場上這些有關各個環節的良性發展,使國債市場的運作日益有序、規范。
另有一種觀點認為:在國家財政狀況尚未根本改善,債務資金使用效益不佳的情況下,龐大的債務規模會產生許多負面效應。其一,債務的還本付息會加大后來年度的政府舉債規模,也會加速既發債規模的滾動式增長;其二,既發債規模的動態式存在和增長意味著財政將長期占用這部分社會資金,龐大的債務累積規模對資本市場有釜底抽薪的效力,直接影響著資本市場長期利率水平,它擠占和阻滯了民間資本的形成和增長;其三,從財政和銀行的宏觀調控力度來看,日益累積增長的債務規模加大了財政的償還負擔,以借新還舊的方式加大下年年度發債規模,使財政疲于應付,宏觀調控手段越來越僵化,它同樣會以資金占位和利率高揚的倒逼方式使銀行的調控余地日益狹小。
隨著“軟著陸”的實現,新一輪經濟增長的啟動,通貨膨脹回落,人行多次降息,財政、銀行將繼續實行宏觀雙緊政策,深化國有企業改革,減員增效是重頭戲。對于相應的國債政策,減緩債務增長,壓縮債務總規模是合理的選擇,而國債資金謹慎使用和講究效益的原則會進一步有助于債務規模的削減和促進債務本身的良性循環。
還有一種觀點認為:衡量國債規模的大小要參考兩個指標,一是當年發行額GDP的比重即國債負擔率;二是當年國債發行額占財政支出的比重即國債依存度。據有關統計數字可以看出:
1、我國的國債規模以最快的速度在擴展,1997年比1994年翻了一番多,這固然與我國經濟擴展期國家經濟建設的相關資金需求相適應,同時也客觀地反映了當前我國財政狀況的惡化。
2、全國債務依存度已超過了一般認為的警戒線,尤其是中央財政的債務依存度更達到61.93%,說明就當前我國的經濟規模而言,債務規模已進入一個相當危險的區域,隱含著巨大的財政風險。
3、更為嚴重的是,維持目前這樣一種債務規模是迫不得已的,因為要還本付息,只能發新債換舊債。1996年還本付息額1223.17億元,占當年國債發行額的62.17%。既然由國債規模引發的財政風險已到了相當危險的程度,那么必須引起有關方面的高度警惕。
再有一種觀點認為,縱觀我國的國債工作,我們可以明顯地感受國債在國民經濟建設中所作出的貢獻。第一,有力支援了國家重點建設項目,解決了國民經濟中的許多“瓶頸”,改善了投資環境,提高了社會融資能力。第二,在一定程度緩解了財政資金困難,減弱了平衡財政收支對社會經濟的負面影響。國債作為一種信用手段,只是對國民收入進行再分配,只要規模適當,結構合理,便有利于經濟建設。第三,國債調節了市場供求關系,有利于市場穩定。國債發行直接起著壓縮需求,控制貨幣流通量,緩解了供求矛盾。但有利必有弊。一方面國債發行規模增長快,致使中央財政的債務依存度偏高,1997年達到56.8%,同時也加重了政府的國債還本付息負擔,增加了通過膨脹的壓力;另一方面,國債發行擠占了民間投資,特別是由于我國國有企業生產效率低,導致國債收入使用的低效率。因此,必須要從國情出發,制定相應的國債政策。[11]
四、當前國債發展的政策選擇
針對目前宏觀經濟中出現的問題,理論界提出許多關于國債的建議,歸納有如下幾種。
第一種建議:
1、在提高“兩個比重”或國家財政可支配財力水平的基礎上適度擴大國債規模。通過進一步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理順國民收入分配關系,清理、整頓各種預算外收入和非稅收入渠道,切實加強稅收征管和稅務稽查等措施,力爭使我國財政收入占GDP的比重達到15%,中央財政收入占全部財政收入的比重提高到55%左右。這樣既降低了債務依存度,又通適度擴大國債的發行規模。當前可考慮將財政債務收入占國內生產總值比重由目前的3%左右提高到5%左右,約可籌集資金1億元左右。
把新增債務收入用于增加投資,一方面可以啟動資本市場、勞動力市場、土地市場以及鋼材和建材市場;另一方面,按照一般規律,投資的40%可以直接進入消費領域,從而啟動消費市場。
2、發行中央特許、地方財政擔保的“公共項目專項投資債券”。政府可以試行地方發行項目融資債券,把項目看作是一個法人,以公司制管理方式實行封閉運行,專款專用。國家從宏觀上嚴格把關,對項目融資債券進行嚴格的資金管理,增加其運行的透明度。
3、國債投資資金要合理選擇投資方向,要重視投資效益,做好項目的成本效益分析和市場分析。增加投資的目的是為以后國民經濟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創造條件和打下好基礎,而不是搞重復建設,盲目鋪新攤子,給以后的發展增添負擔。投資一定要堅持市場導向、結構優化、效益優先的原則,把有限投資投入最需要的薄弱環節,投向效益最好的的地方,促進經濟增長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
4、保持合理的國債結構,最大限度地降低國債發行成本。
5、加快國債市場統一托管清算的實施。加強國債市場監控,統一國債市場,維護市場秩序,杜絕“賣空”和回購結算的積久問題,建立市場交易、結算、監管的基礎設施,促進國債市場的良好發展。[12]
第二種建議:
1、保持國債發行的適度規模。黨的十四屆五中全會提出“九五”期間要控制債務規模的關鍵是探討國債規模的數量界限,采取切實措施使國債保持適度規模。
國債發行規模的確定需要考慮國債余額、國民生產總值等諸多因素,而且最重要的是考慮國債余額。當然,國債發行規模的適度性還必須考慮財政的需要、人民儲蓄水平、償付債務能力等因素。只有合理適度確定發行規模,才能有效發揮國債在宏觀經濟中的重要作用。
近幾年來,債務依存度空前提高,公債負擔率和償債率顯著上升。一方面這說明了我國國債政策對經濟發展的巨大推進作用,尤其是對于財政而言;另一方面我們也該看到償債率至1996年高達41.51%,我們不得不對償能力問題多加思索,以免出現償債困難而導致對經濟發展的負面影響。
2、建立和發展償債基金,保障國債對經濟的持續推動作用。建立債務償還基金制度,是當前各國解決債務困難和促進債務良性發展的重要手段。如美國出現第一次債務高峰時就頒布《償債基金方案》,作為財政平衡原則的一個手段,建立了償債基金制度;日本1986年已積累償債基金35778億日元。
3、國債政策應與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緊密協調配合。國債、貨幣、財政這三大政策是國家三大宏觀調控政策,三者相互聯系不可分割而又相對獨立,且都是為國家宏觀經濟目標服務,都是依靠貨幣運動來實現其目標。
4、完善國債交易市場。國債必須進入證券市場參與交易,這是由商品的基本屬笥及商品經濟的規律決定的。要使國債市場完善、活躍,必須采取一定的措施,如允許所有債券開展貼現業務,禁止交易所囤積債券等。為此,有必要創建經紀人制度,由金融單位法人經紀人逐步向個體與單位經紀人共存過渡。一方面可大大方便持券人,另一方面可降低交易成本,使買賣雙方公平自由地進行交易,達到各方滿意,由此必將促使我國國債市場走向繁榮。[13]
第三種建議:
1、加快國債場外二級市場的建設。目前我國國債的二級市場的交易主要集中于交易所,尤其是上海證券交易所。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同處一個市場,前者因為買賣量少,買賣價差小,成本相對高而難以操作;后者因為在場內吞吐國債量大,市場相對狹小交易效率低,計劃不易制定,交易成本難以控制。市場過分集中還導致交易價格波動大,一些經濟功能難以體現。因此,急需發展國債二級市場的場外交易,解決目前國債二級市場發展不平衡的問題。
2、加快建立全國統一國債登記托管結算系統,理順托管結算體制,形成有效的制約監督機制。
根據目前我國國債市場的現狀,首先應該實現全國國債實物券的統一管理,實現實物券在市場運作中的“非移動化”。其次是應該實現全國國債市場的初步統一托管結算,爭取所有的商業銀行的自營和委托以及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自營國債均在中央登記結算公司托管結算。最后實現國債的全額托管和統一結算。并實現與全國自動支付系統和國家債券托管結算系統的聯網。在全國性的國債托管和結算系統建立之后,國債交易和結算就基本上實現分離,其風險得到有效的控制和制約。
3、加快建立以國債一級自營商為基礎的國債做市商制度。國債一級自營商在一級市場上負責承銷和分銷國債,在二級市場上則擔負著做市商的義務。做市商要在市場上進行雙向報價,即對交易中的國債不間斷地報出自己的買價和賣價。通過這一方式,市場的參與者有機會和可能獲得較為理想的交易價格。這既可以活躍市場的交易,又可以保持市場的穩定并減少投機行為,由于做市商在其所報的價位上不可以拒絕任何數量的交易,因此做市商必須具備雄厚的實力。
4、加快建立國債投資基金。我國目前的國債市場由于缺乏投資主體,必須盡快推出國債投資基金。這樣在一級市場上,國債投資基金可以增強國債一級自營商的資金實力,提高國債的發行效率,縮短發行時間;在二級市場上,由于有國債基金的強大支持,做市商制度才能發揮穩定的活躍市場交易的功能。同時,國債投資基金的建立既滿足了個人購買國債的需要,也促進持有者結構向機構持有者轉變。
5、加快國債的立法工作。我國的國債市場建立以來,得到空前的發展和壯大,不斷的規范和成熟,但由于立法工作滯后,影響了國債市場持續健康穩定地發展。因此,為了建成一個高效率、低成本、規范有序的全國性國債市場,制定《國債法》的工作迫在眉睫。[14]
資料來源:
《新形勢下振興國債的思考》李昌銀等文
[14]《對中國國債市場發展戰略若干問題的思考》鄧勇等文
《中國國債市場的現狀與發展》張仁舟文
《加強國債管理,促進宏觀調控》丁四才等文
《國債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熊忠和文
《我國國債發行的主要特點及作用》田輝忠等文
《淺談國債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吳清澤等文
《中國國債市場發展前景》趙珍生文
《財政政策、貨幣政策協調中的國債運行》周長發等文
《有關國債相關問題的研究》李順清文
[11][13]《淺論中國國債政策》曾文德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