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10-12 15:34:25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電力安全反思,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關鍵詞:煤礦;機電設備;安全管理
煤礦中的機電系統關系到礦井的經濟發展和安全生產,是一個比較大而復雜的系統。近些年來,隨著煤礦機電設備自動化水平的提高,其安全管理工作越來越重要。現在的煤礦機電設備安全管理中存在著設備老化、管理監督不當、專業人才缺乏等問題進而影響了煤礦的生產和經濟發展。所以,為了提高煤礦企業的生產安全和效率,研究煤礦機電設備安全管理中的問題和給出合理的解決對策必不可少。只有解決了煤礦機電設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煤礦企業才能安全、高速的運轉。
1煤礦機電安全管理的重要作用
1.1做好煤礦安全管理工作可以提高生產的效率
因為煤礦工作多數是在地下作業,所以煤礦機電設備在煤礦生產過程中有重要作用,越來越現代化的機電設備決定了煤礦生產的質量。煤礦施工存在不確定性,隨時可能改變開采地點,隨之而來的機電設備的施工地點及設備的數量和維修的工作量也不斷改變。所以在這個過程中我們應該加強煤礦機電設備的安全管理工作,以確保煤礦施工隨時的安全性,進而提高煤礦企業的生產效率。
1.2做好煤礦安全管理工作可以保障生產的安全
煤礦機電設備安全管理關系到企業職工的利益,影響了企業的正常生產,也決定這企業的發展,所以,做好煤礦機電設備安全管理工作必不可少。在開采煤礦作業時的復雜環境和高危特點使得煤礦安全問題時常被提及。[1]有數據表示,在煤礦事故中多數原因與機電設備有關,所以,在煤礦生產過程中,煤礦機電設備的狀況會直接影響煤礦生產的安全。做好煤礦設備安全工作有利于保障煤礦生產的安全進行。
1.3做好煤礦安全管理工作能加速煤礦生產現代化
隨著經濟和科技的快速發展,新的機電設備加快出現使得現有機電設備的加速老化陳舊。所以機電設備超過最佳使用期之后應當更換,同時,做好現有機電設備的技術革新和改造工作,這些都有利于加速煤礦生產的現代化。
2煤礦機電安全管理中的問題
2.1先進機電設備的缺乏
煤礦企業重視經濟效益的程度遠高于重視生產經營管理的程度,這就導致了企業對煤礦機電設備投資較少,因為投資較少使得相關生產部門沒有足夠的資金對機電設備進行改進更新,導致煤礦機電設備落后而不能滿足煤礦企業的發展需求。而且煤礦機電設備的采購人員缺乏專業的知識,導致采購的煤礦機電設備的質量不高,這就使得生產經營中容易出現安全事故。隨著機電設備的不斷更新,缺乏專業的技術指導而不知道如何正確的使用機電設備,這就使得在生產過程中易出現操作不當,易引發安全事故進而影響煤礦企業的發展。
2.2專業機電安全管理人員的缺少
要能夠及時發現并解決煤礦生產過程中的的安全問題,就需要有專業機電安全管理的人才。目前的很多企業都缺少專業的機電安全管理人員,這會嚴重影響煤礦機電安全管理。缺乏專業的機電安全技術人員使得在煤礦機電生產過程中對機電設備使用不當而引發安全事故。[2]加之缺乏專業的維修檢測人員使得在機電設備的維修過程中不能及時發現存在的安全隱患從而增加了煤礦企業生產的安全風險。還有一部分企業并沒有專業的機電設備維修部門,由機電設備的操作人員負責機電設備的維修養護,因為機電設備的操作人員維修技術并不高而不能夠做好維修工作,影響煤礦企業的正常生產發展。
2.3缺乏完善的機電管理制度和有效的監督管理機制
事實證明,要做好煤礦機電安全管理工作就得加強對機電設備的管理并建立完善的機電設備管理制度。沒有建立完善的機電管理制度導致煤礦企業在使用和維修機電設備等方面缺乏規范性。沒有規范的管理制度導致機電操作人員可能不按標準操作,容易出現操作違規而發生安全事故,也對煤礦企業的經濟造成了損失。除此之外,我們還應做好監督管理工作,加強對機電設備的管理、操作、維修人員的管理監督。[3]煤礦監管人員要具備相應的管理、維修和機電操作知識的綜合知識的高素質人才,而這種人才在煤礦企業中比較缺乏。現階段,一些監督人員在監督工程中因缺乏專業知識而導致監管失誤,影響煤礦企業的正常發展。還有一些原因是因為煤礦企業太過于重視經濟效益而讓設備不斷運轉,進行監管時采用隨機抽查模式容易遺漏設備中的安全問題,影響企業的正常發展。
3針對煤礦機電安全管理問題的解決策略
3.1適當引進先進的機電設備。
煤礦企業要舍得對機電設備進行投資,加大投資力度,引進先進的機電設備,遺棄陳舊的機電設備。在采購煤礦機電設備時對各家的設備進行分析,選擇性價比最好的煤礦機電設備。在操作過程中,嚴格按照操作要求進行操作,確保煤礦機電設備的正常運行。
3.2加強培養機電安全管理人才。
煤礦企業應建立機電設備維修部門,對維修人員進行任職考核,保證工作人員的專業性。此外,企業還要定期對維修、安全管理、機電設備操作人員進行培訓,隨著相關技術的發展,增強工作人員的專業知識,根據相關技術的動態提高管理水平,進而提高機電安全管理隊伍的整體素質。建立獎懲措施,獎勵優秀的員工,處罰操作失誤的對企業造成損失的員工,提高員工的工作積極性,進而加強了煤礦企業機電設備的安全管理水平。
3.3建立完善的機電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機電安全預警機制。
完善機電設備安全管理制度,明確規定機電設備的使用方式、維修養護、運行條件等,在煤礦企業生產中要求操作人員嚴格按照相關規定操作設備。在機電設備的安全管理部門選擇相關專業的人去相關部門,建立相應的責任制度。明確責任的方式有利于加強煤礦機電安全管理工作,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同時,在煤礦企業中要做好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的安全預警機制,加強風險預測,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
結束語
煤礦機電設備的安全管理是目前煤礦企業的一個重大的問題,加強煤礦機電設備的安全管理不僅能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還能促進煤礦企業的經濟發展。本文通過分析現階段煤礦機電設備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的改進措施。在煤礦企業中運用這些措施對現有狀況進行改進,有助于煤礦企業的發展,減少安全問題。
參考文獻
[1]馮曉峰,刁獻軍,刁志群.淺談煤礦機電安全管理的難題及對策[J].城市建設理論研究(電子版),2013(16):34.
[2]寧永威.淺談煤礦機電設備安全管理與維護[J].電子制作,2014(3):234.
2012年電力公司安全生產演講范文范文
各位領導、各位朋友:
大家好!
在我演講之前,我想先請大家配合我做一個調查,請問:“您認為人生最大的幸福是什么?”答案有“A、足夠的金錢”、“B、一呼百諾的地位”、“C、一個相親相愛的愛人”和“D、一生平安”。請選擇D的人舉手。謝謝大家的配合,答案是顯而易見的,絕大多數人都選擇了D,是啊,一生平安,誰不希望,每個人都希望自己以及家人朋友都能平平安安!
當白發蒼蒼的老人拄著拐杖,佝僂在路口,當稚嫩的孩子咿呀學語,喃喃地叫著爸爸,他們是在企盼著的親人能夠平安歸來;當妻子守在電話旁,當朋友點好接風的酒菜,他們在等候你平安的消息!在人生的旅途上,你的朋友、你的親人最關心的不是你富可敵國,也不是你地位顯赫,而是你是否平安!因為只有平安,你才能實現你的夢想,才能享受夢想成真的喜悅。只有在平安的環境里,人們的生活才會幸福,人人對未來才會充滿希望,一切顯得和諧安寧又生氣盎然,所有的困難變得渺小。
我們都是電力人,平安是工作的基礎,對我們來說,平安就是工作順利,身體健康,家庭和睦,同事間相互關心,朋友間相互幫助;就是電網安全運行,職工思想穩定,管理不斷提升,效益穩步增長;是我們實現人生價值的前提和保障;是“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在電力企業實踐的目標和方向;是構建和諧企業的基石。
電網的平安,牽系著千萬家庭的用電問題,牽系著整個社會的運轉。電網的平安,不是我們個人的平安,我們是一個密不可分的集體,只有每一個電力人都平安,電網才能平安,只有電網平安,電力人才能幸福,經濟才能發展,社會才能進步。如果電網失去了平安,供電就會停止,機器不能運轉,莊稼不能灌溉,世界將走向黑暗,其后果我們無法想象!
電網平安,在于電網穩定運行,在于規避各種風險,在于千家萬戶的幸福與歡樂;更在于國家財產的安危!如果一名普通的電網工人,他的操作失誤,有可能中斷電網的正常運行,甚至威脅他的生命,給家人帶來巨大的傷痛;如果一名電網會計,他行為的失誤,有可能讓企業蒙受巨大的經濟損失,甚至威脅到個人的發展前途;如果一名電網管理者,他的指揮失誤,有可能葬送很多人的幸福,甚至有可能毀掉整個電網!我不是在危言聳聽,而是在說可能存在的危機,我們電網人,不得不再心底呼喊著“平安”。
平安不是樹上的蘋果,熟了就會掉下來;平安不是天上的星星,看得見摸不著。它是山崖上的靈芝,需要我們艱苦攀援,它是花園里的君子蘭,需要我們用心呵護。從“”到“民主革命”,從“發展是硬道理”到“三個代表”,所追求的就是建立良好的社會秩序,保障人人平安,人類才會繁榮、社會才會進步。先輩們用鮮血為我們爭取的平安環境,需要我們用汗水辛勤去維護。平安不是一個人的事情,而是靠集體的力量,靠我們團結一心去維系。平安需要我們有兢兢業業的工作態度,需要我們有腳踏實地的處世方式。一撇一捺的“人”字,其實就代表了腳踏實地和相互支撐,寓意著做一個人就必須擔負起使他人幸福,使自己也幸福的事業。
根據上級安排和公司的實際情況,近期,我們在安全生產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一、按照國網公司、省公司和分公司%26lt;%26lt;關于開展安全生產“反違章”活動的通知%26gt;%26gt;的要求,9月至10月,支公司集中開展了一次反違章專項活動:
1、9月20日至25日,成立反違章活動領導組,制定工作計劃、工作內容和切合實際的檢查提綱,于9月26日召開全支公司各部門負責人會議,將此次反違章活動專項活動進行了安排,并將工作安排以文件的形式下發至班組;
2、9月26日至10月16日,各部門開展反違章活動,結合自身實際,列出本部門存在的違章行為的各種表現,組織職工分析學習,加強反違章教育,領導組進行針對性的檢查指導。一共發現違章行為16項,其中
管理違章現象3項
1)、傳達貫徹上級安全生產文件、指令或會議精神不及時,落實不夠.
2)、“作業指導書”未進行審批
3)、現場規程未及時審核或隨著設備的變化而未及時修訂
裝置性違章現象5項
1)、設備編號名稱不規范
2)、配電室缺少安全警示牌
3)、深溝、深坑四周無安全警戒線,夜間無警告指示紅燈
4)、防小動物措施不全或不完善
5)、風扇葉片外側無護網。設備室通風扇無防鳥網
行為違章8項
1)、操作前不詳細檢查安全用具,不正確使用安全用具
2)、操作前未進行地刀、地線六統一核對
3)、不按規定使用解鎖鑰匙或者隨意進行解鎖操作
4)、倒閘操作不認真、不唱票、不復誦,不核對設備標示牌、位置及設備狀態
5)、倒閘操作不錄音或假錄音,錄音文件不保存
6)、倒閘操作未戴安全帽,不按規定使用絕緣手套或絕緣靴
7)、使用調度術語不嚴謹,不規范
8)、行車中司機使用手機或與乘車人談話,精力不集中
3、10月17日至25日,各部門就發現的違章行為進行了分析整改。
4、10月26日至28日,各部門對此項反違章專項活動進行了總結。10月31日,支公司召開會議此次反違章專項活動進行了總結。
二、在迎接冬季高峰而進行的秋檢工作中,我支公司共消除10kv線路嚴重缺陷5處,一般缺陷30處,低壓線路嚴重缺陷9處,缺陷存在的共性問題是:桿基傾斜、跌落開關嚴重燒毀、桿身破裂、ut線卡丟失。低壓設備缺陷5處未消除,主要是有些綜合表箱電源側未裝空氣開關。10月份,針對110kv昔陽站近期發生幾次10kv出線避雷器爆炸事故,對昔陽站11條10kv出線避雷器全部進行了更換。
三、10月26日,和順出現洗油泄漏險情造成昔陽楊家坡水庫污染,危及下游縣城生產生活用水,“險情就是命令”,我支公司在接到縣里通知架設搶險專線后,迅速組織62人的施工隊伍,僅僅用了3天的時間就將3公里的10kv搶險專用線路架設到搶險現場,并將4臺容量為315kva變壓器安裝到位,這次專項工作以積極響應、迅速動作和不計報酬的精神,受到了搶險總指揮、晉中市副市長楊隨亭的高度評價,大大地樹立了我支公司在人民正常的生產生活受到嚴重威脅時,能夠挺身而出,急公好義的良好社會形象,是我支公司在開展優質服務和樹立“國家電網”品牌形象活動中,打的又一個漂亮仗。在這次超常的工作中,我們沒有因為時間緊、任務重而忽視了安全工作,在接到了搶險命令后,立即成立了以張健經理為組長,相關部門人員組成的電力搶險領導組,明確搶險人員的工作任務及安全責任,領導組成員多次到現場指導工作,并交待施工人員現場安全注意事項,制止了一些施工人員不戴安全帽、不帶安全帶、戴安全帽不系帽帶或帽帶不緊的違章行為,在發現一些安全帽和安全帶有破損,影響人員安全施工的情況后,緊急調配一些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到施工現場,使施工雖然緊張,但安全有序,圓滿地完成了施工任務。
四、對正在進行的110kv昔陽站綜自改造和城網改造工程中,我們加強了對施工隊伍的管理,對施工人員進行了安全教育培訓,并按計劃開展了安全日活動。加強了對施工現場安全的管理,要求必須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配備了一定數量、合格的安全工器具。
五、吸取兄弟單位的事故教訓。要求各班組在11月3日的安全日活動中,對10月27日“計量所人身輕傷事故的通報”進行學習,對安規中需辦理一種票和二種票工作的相關規定重點學習,加深認識。對今后在工作票上有疑問的,要查清楚再辦理工作許可手續,如有不合格票要堅決拒絕執行和辦理工作許可手續。
六、在每月的兩票檢查中,我們發現有的班組對新的兩票在執行過程中,不能嚴格按照%26lt;%26lt;新兩票補充細則%26gt;%26gt;執行,主要是在執行工作票中,存在以下問題:
1、不按要求用統一黑色中性筆填寫;
2、工作班成員不填寫或填寫不全,工作班成員總人數中不將工作負責人算進去
3、接
地線組數填寫為接地線編號;4、有不少供電所人員還不清楚工作票簽發人、工作負責人、工作許可人、專職監護人和工作班成員這五種人各自的職責,在工作票中還有互相充當角色的情況
5、危險因素控制措施的制定不切合實際,泛泛而談,
針對以上情況我支公司專門對相關人員進行了“兩票培訓”,對兩票執行過程中出現的普遍問題和五種人各自職責進行了重點講解,同時給相關人員配發了黑色中性筆。建議上級也要對相關人員特別是供電所人員,加強兩票培訓。
在新工作票的執行中,發現1、變電一種票中,“應裝設接地線、絕緣隔板”一項比舊電氣一種票少了“共__組”,可能是在印刷過程中遺漏。
2、在新線路一種票中將舊線路一種票的應“裝設接地線的編號”一項更改為“接地線組組數”,而不少人對此項更改沒有注意到,還是填寫成“接地線編號”,同時是否可以增加“共__組”字樣,請上級研究。
下階段我支公司安全工作重點:
1、繼續加強對110kv昔陽站綜自改造和城網改造現場的安全管理,深化作業現場危險因素和危險的分析,確保各項工程按時、保質、保量完工。
2、繼續深入開展秋季安全大檢查,做好消缺工作,確保支公司輸配電設備順利渡過冬季高峰。
3、12月15日前完成六座35kv變電站的撤人工作,從根本上杜絕因值班人員本身原因面造成的變電人員傷害事故。
4、繼續深入開展反違章活動和兩票培訓執行,力求把反違章活動和兩票執行與正在開展的城網改造、變電站改造工作結合起來,在確保現場安全的同時,進一步促進支公司安全管理上個新臺階。
5、做好下半年安全大檢查準備工作。
原告:廣東康寶電器廠(以下簡稱康寶電器廠)。
被告:廣州番禺大石電器廠(以下簡稱大石電器廠)。
原告康寶電器廠于1992年4月15日向中國專利局申請“消毒柜”外觀設計專利,并于1993年6月13日獲得授權,專利號為92301447.0號。其外觀設計的產品名稱為“消毒柜”,在國家專利局外觀設計專利公報表示的該外觀設計專利圖片為:立體幾何形狀為豎長方體矩形圓角設計,邊角采用大R轉角設計,轉角成弧形,門拉手成凹狀的弧形,右置并暗藏,柜門下部電器開關配件部位中間弧形凸起,俯視圖有凸起6條裝飾帶,門的上檐有長條形圓包角。該專利曾由被告大石電器廠等五廠家申請宣告無效。國家專利局專利復審委員會于1994年12月14日作出審查決定,維持該專利有效。
被告大石電器廠從1993年10月開始制造雙樂牌SL-700-03雙門豪華型消毒柜。該消毒柜的立體幾何形狀為豎長方體矩形圓角設計,邊角采用大R轉角設計,轉角成弧形,兩個門拉手成凹狀的弧形,右置并暗藏,柜門下部電器開關配件部位中間弧形凸起,俯視圖有凸起的5條裝飾帶,門和上檐為長條狀的圓包角,其長、寬、高比例與原告專利產品略有不同。被告從1994年1月至3月,制造該種消毒柜6294臺、銷售3020臺,每臺成本價540元,銷售價691元,每臺利潤151元。
原告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稱:被告大石電器廠的SL-700-03型雙門消毒柜侵犯了其專利權,請求判令被告停止制造、銷售侵權產品及半成品的行為,賠償經濟損失80萬元,賠禮道歉并消除影響。
被告大石電器廠答辯稱:原告專利是單門消毒柜,我廠產品是雙門消毒柜,二者在外觀上有明顯的區別;我廠制造的消毒柜在功能上多于原告的專利產品,因此,我廠的產品與原告專利產品既不相同也不相近似,不落入原告專利的保護范圍。原告的訴訟請求不成立。
審判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原告是第92301447.0號消毒柜外觀設計專利權人,該專利合法有效,應受法律保護。被告制造的SL-700-03豪華型雙門消毒柜,外觀特征為圓邊、圓角、大R轉角,上檐為包角條狀、弧形轉角,下檐為中間凸起的弧邊條狀,拉手為凹陷弧形并右置暗藏,正視圖體現為有上、下兩個門,上下兩門之間有一條隔帶。與原告專利圖片比較,除立體幾何形狀的長寬比例略有不同及因使用功能方面分為兩個門之外,其整體視覺效果與原告專利設計相近似,落入原告專利的保護范圍。被告未經原告同意,以營利為目的,制造、銷售原告外觀設計專利產品,侵犯了原告的專利權。原告外觀設計專利的名稱是“消毒柜”,不是“單門消毒柜”。被告稱原告專利為“單門消毒柜”,與事實不符。外觀設計專利的保護范圍不考慮產品的功能,以此抗辯無法律依據。因此,被告提出其產品與原告專利的單門消毒柜有明顯區別,功能不完全相同,不構成侵權的抗辯不成立。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一)、(七)、(十)項、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十一條第二款、第六十條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專利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第四條第(二)項的規定,判決:
一、被告在本判決生效后立即停止制造、銷售SL-700-03豪華型雙門消毒柜,并銷毀制造該種產品的模具。
二、被告在本判決生效后10日內償付原告經濟損失80萬元,逾期按同期銀行流動資金貸款利率雙倍計付罰息。
三、被告在本判決生效后10日內在《南方日報》刊登聲明,向原告賠禮道歉,內容由本院審定。
一審宣判后,被告大石電器廠不服,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上訴稱:一審法院判決違背我國《專利法》第五十九條“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表示在圖片或照片中的該外觀設計專利為準”的規定和外觀設計相近似的判斷原則,把單門消毒柜與雙門消毒柜認定為近似產品,忽視兩產品長寬高比例不同,所作出的判決是錯誤的。請求撤銷原審判決。
康寶電器廠答辯同意一審判決。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大石電器廠生產的雙樂牌SL-700-03雙門豪華型消毒柜,與表示在外觀設計專利公報主視圖上康寶電器廠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相比較,兩者部位設計風格和形狀是相同或相近似的,就整體外觀設計而言,兩者是相近似的外觀設計。兩種消毒柜分為單、雙門和長寬高比例有所不同,并不影響其整體外觀設計的近似性,大石電器廠的產品已落入康寶電器廠外觀設計專利保護范圍。大石電器廠生產、銷售SL-700-03雙門豪華型消毒柜,已構成對康寶電器廠外觀設計專利的侵犯,應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賠償因此造成的康寶電器廠經濟損失。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應予維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該院判決: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評析
審理本案的難度在于侵權的判定,即認定被控產品是否落入原告的專利保護范圍,這也是原、被告雙方爭議的焦點所在。
要判定被控產品是否落入原告專利的保護范圍,必須解決以下問題:(一)原告專利的保護范圍是什么。我國《專利法》第五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表示在圖片或照片中的該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為準。又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二條第三款規定,專利法所稱的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色彩或其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上應用的新設計。由此可見,外觀設計專利的保護范圍是表示在圖片或照片中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的形狀、圖案、色彩或其結合。原告康寶電器廠的消毒柜專利在圖片中的具體表現為仰視圖、右視圖、后視圖、開門狀態圖、俯視圖。因為原告的專利不涉及圖案與色彩的保護,故其專利保護范圍應以表現在六幅圖片中消毒柜的形狀為準。(二)被告的被控產品是否落入原告專利的保護范圍。如前所述,原告專利保護范圍是六幅圖片所表現出的專利產品的形狀,判定被控產品是否侵權就應當將被控產品與原告專利圖片所表現的專利產品相對比。如果被控產品的外觀與專利圖片中所表現的形狀相同或相近似,即構成侵權。一般認為,將被控產品與請求保護的專利圖片相對比,應掌握以下的原則:1.按一般消費者的水平判斷,而不是以專家和技術人員的眼光;2.以肉眼觀察,間接對比的方式來判斷;3.整體觀察,綜合分析判斷。即不能僅僅著眼于局部的差別,不能將一個設計的整體外觀分割開來,對產品的易見到部分作重點的對比判別。本案原告的專利圖片中專利產品的外觀形狀特征為:消毒柜為長方體、圓邊、圓角、上檐為包角條狀、弧形轉角、下檐為中間凸起的弧邊條狀,拉手凹陷弧形并右置暗藏。將被控產品與原告的專利圖片相對比,差別在于被控產品有兩個門,因而長寬比例略有不同,但仍為長方體;被控產品設置有兩個門,在外觀上表現為消毒柜的正面在兩門之間有一橫槽。其他特征均相同。從整體上看,由于被控產品與專利圖片的產品相比,都是長方體,又都采用了邊角的圓形設計,兩者的總體印象都是一種流暢、圓潤的長方體消毒柜,因而是構成侵權的。
法定代表人:陸社本,董事長。
委托人:余利強,廣東省南海市富士寶家用電器有限公司總經理。
委托人:韓曉東,廣東省佛山市東城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廣東省南海市家樂仕電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應明,總經理。
委托人:肖文聰,廣東省南海市豐源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人:吳幫基,國家專利復審委員會退休干部。
原告廣東省南海市富士寶家用電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富士寶公司)因與被告廣東省南海市家樂仕電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家樂仕公司)發生專利侵權及侵犯商業秘密糾紛,向廣東省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原告訴稱:被告利用我公司的商業秘密,向我公司的銷售網絡中銷售其仿冒我公司專利生產的電熱開水瓶,侵犯了我公司的專利權和商業秘密。請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權,銷毀侵權產品、半成品及模具;賠償損失200萬元;賠禮道歉,消除影響;并承擔本案的全部費用。
被告辯稱:1、我公司擁有自己的專利。該專利與原告的專利既不相同也不近似,不構成對原告專利的侵權。2、原告的專利是抄襲他人的產品和已有技術得來的,已被多人向國家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撤銷請求,其中包括我公司。現在,國家專利局正在對原告的專利進行審查,法院應當中止審理本案。3、原告的銷售網絡在其每個產品的保修卡上均可以找到,是公開的。原告的訴訟請求無理,應當駁回。
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
1996年8月12日,原告富士寶公司向國家專利局提出外觀設計專利申請,1997年5月14日被公告,5月21日被授予外觀設計專利權。專利公報載明的專利保護范圍是:本專利主視圖所表示的電熱開水瓶外觀設計為直立式。上部的儲水瓶外形為透明的頭盔形,通過透明儲水瓶可見到內有一圓柱形凈化器,凈化器后面豎立一條圓管狀的排氣管。從儲水瓶前部與圓柱形的瓶體上端是半圓弧狀的凸檐,凸檐上有兩個小圓形保溫、加熱指示燈,下面有一心形的出水開關;從立體圖看瓶體正面,兩側向內凹的曲面,瓶底下部有一條平行線,底前有一凸出的三個半圓弧形花辨式的接水盤,其內為豎條圖案;后視圖可看到儲水瓶上部心形蓋子的形狀,蓋子邊緣有4個長方孔,底座上面右側設計了豎向長條狀的電源開關和電源接線孔;右視圖所表示的瓶體置于儲水瓶的凸檐即“頭盔”帽檐的后邊,凸檐的整體形狀為近似帽檐狀,檐尖略低,與瓶體形成60度角,表面可見到指示燈,底座與接水盤連為一體。
被告家樂仕公司生產的電熱開水瓶與原告富士寶公司的外觀設計專利相比較:1、被控產品與專利產品為同一類。2、被控產品的儲水瓶與專利產品的儲水瓶均是頭盔形的透明體,兩者的視覺形狀近似。3、被控產品瓶體的形狀與專利產品的瓶體形狀相近似。4、被控產品的瓶體凸檐設計與專利產品的瓶體凸檐設計相近似。5、中間指示燈的設計位置相近似。二者區別在于:1、被控產品的頂部為非透明材料制作的水蓋;接水盤、凈化器、出水開關與專利產品不同。2、被控產品的瓶體有裝飾圖,專利產品的瓶體沒有裝飾圖。經征求雙方當事人的意見后,法院依法委托中華全國專利人協會專家委員會對于兩種是否相同或近似的問題進行了技術鑒定,結論是:家樂仕公司生產的GD601、GD602電熱開水瓶與富士寶公司96308427.5外觀設計專利相近似。
原告富士寶公司多年來投入資金、人力和物力,通過采用一系列的營銷、獎銷、回扣等方法,在全國各地建立了沈陽天虹電器經銷部、北京天河物資供應站、山東淄博聯華百貨站等83個一級經銷單位;北京懷柔縣百貨大樓、北京房山縣商業大樓等500個二級銷售網點,形成了一個較大規模的銷售網絡。富士寶公司對上述經營信息采取了相應的保密措施,包括對知悉公司銷售網絡的銷售人員經常進行保密教育,明確保密義務,并制訂員工手冊,注明“對公司的業務秘密、技術資料以及工作會議記錄等均視為商業秘密,不得向外泄漏,違者受到嚴肅處理”。富士寶公司的專利產品1996年的銷售額是1億元,1997年為6831萬元。
被告家樂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潘應明于1991年任富士寶公司的銷售員,1995年任銷售部經理,1997年6月辭職離開富士寶公司。潘應明辭職前,已向工商行政部門申請注冊了家樂仕公司。同年7月,家樂仕公司向國家專利局提出電熱開水瓶外觀設計專利申請,8月開始生產GD601、GD602電熱開水瓶,10月投放市場。經佛山市會計師事務所對家樂仕公司的財務帳冊審計后查明,家樂仕公司于1997年11月、12月開始向富士寶公司的銷售網絡中銷售自己的產品,計有武漢商海電器有限公司、吳江市明煬工業品有限公司、常州雙百日用電器有限公司、常州日用小商品批發公司、荊沙市百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無錫中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吳江市中天工貿有限公司等單位。這些單位均處于富士寶公司的銷售網絡中,其中部分單位為富士寶公司至今尚未公之于眾的秘密客戶。僅從家樂仕公司不完整的帳目上統計,該公司從1997年10月至1998年3月生產被控電熱開水瓶69882個,銷售66498個。該公司每銷售一個產品的稅后純利潤為15.36元。
另查明:被告家樂仕公司對原告富士寶公司的專利,曾向國家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無效申請,國家專利復審委員會不予受理,原因是已有他人對富士寶公司的專利提出撤銷申請。1998年6月23日,國家專利局經過實質審查后,駁回了撤銷專利申請,維持了富士寶公司的專利。
被告家樂仕公司于1998年3月30日向法院提交了專利證書和上繳專利年費發票各一份,經查均系偽造。家樂仕公司還偽造專利公報一份,將公告發文日期改為1998年4月3日,專利號改為97312251.X,專利權人改為廣東南海家樂仕電器有限公司,專利機構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局,專利產品名稱改為電熱開水瓶,并自行增加簡要說明部分。當法院對家樂仕公司的行為予以訓誡后,家樂仕公司于1998年9月4日交來一份檢討書,承認了自己的錯誤,并交來其依法獲得的專利證書。該專利的申請日期為1997年7月24日,授權日為1998年7月3日。
原告富士寶公司為本案支付律師費2萬元、調查費21055.20元,共計41055.20元。
上述事實,有原告富士寶公司和被告家樂仕公司的營業執照、專利證書、專利公報、國家專利復審委員會不予受理通知書、國家專利局維持富士寶公司專利審查通知書、富士寶公司銷售網絡、經營信息、客戶名單、維修卡、營銷方案、回扣計算方法、回籠資金貼息比例、年終返利標準、員工手冊、通知、會議記錄、家樂仕公司提交的假冒專利證書、偽造的專利公報、審計報告、專利技術鑒定書、銷售發票、證人證言及當事人陳述等證據證實。
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
原告富士寶公司依法被授予外觀設計專利權后,國家專利局又對該專利進行了實質審查,明確維持了該專利,駁回了對該專利提出的撤銷請求。故被告家樂仕公司對富士寶公司的專利以其是已有技術為由提出的抗辯,本案不再重復涉及。雙方當事人對同一類產品都享有專利權的侵權糾紛,人民法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以下簡稱專利法)第九條規定的先申請原則進行審理,以確認是否存在侵權問題。家樂仕公司以自己也有專利權為由要求駁回富士寶公司訴訟請求,理由不能成立。專利法第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外觀設計專利權被授予后,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銷售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第五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表示在圖片或者照片中的該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為準。”外觀設計專利產品,以其主視圖、左視圖和右視圖為重要部位。家樂仕公司生產、銷售的GD601、GD602電熱開水瓶與富士寶公司的專利產品對比,其接水盤、凈化器出水開關、瓶蓋、瓶體的正面形狀、瓶體裝飾圖上和儲水瓶前部“頭盔”弧面兩側的對稱部位有所不同,但這都屬于局部的、次要部位的差異,且給人的視覺差別并不顯著。對兩個產品的重要部位進行對比和整體觀察,二者的外觀設計容易使普通消費者在視覺上產生混淆,應該被認定為相近似,家樂仕公司生產和銷售的GD601、GD602電熱開水瓶構成對富士寶公司專利的侵權。
原告富士寶公司對自己的銷售網絡、客戶名單等經營信息采取了相應的保密措施。多年來,這些經營信息給富士寶公司帶來一定的經濟效益,使該公司具有較強的競爭優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以下簡稱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條第二款的規定,該經營信息是富士寶公司的商業秘密。為了給消費者提供維修便利,富士寶公司雖然將自己的部分客戶名單在保修卡上公開,但其他客戶的名單尚未解密。被告家樂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潘應明在富士寶公司工作期間掌握了該公司的商業秘密后,明知這些商業秘密是該公司經過長時間的投入才得來,該公司與其員工訂有保密的約定,卻辭職自行辦廠,并違反與富士寶公司的保密約定,將其掌握的富士寶公司商業秘密提供給家樂仕公司。家樂仕公司利用這些信息從事銷售活動,以至在短時間內就獲取了高額利潤。這種行為正是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三)項所禁止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依照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的規定,家樂仕公司對侵犯富士寶公司的商業秘密給該公司造成的損害,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綜上,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于1998年9月2日判決:
一、被告家樂仕公司自本判決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生產、銷售GD601、GD602電熱開水瓶,并在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內銷毀GD601、GD602電熱開水瓶侵權產品的模具。
二、被告家樂仕公司在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一次性賠償原告富士寶公司經濟損失人民幣1021409.28元、律師費2萬元、調查費21055.20元,共計1062464.48元。逾期支付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加倍支付遲延履行金。
三、被告家樂仕公司在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在《南方日報》上書面向原告富士寶公司公開賠禮道歉(其內容經本院審定),消除影響。
四、被告家樂仕公司在本判決生效后二年內不得利用原告富士寶公司的經營信息、銷售網絡銷售與富士寶公司專利相同類的產品。
案件受理費23020元,保全費1020元,審計費、鑒定費2.3萬元,共計47040元,由被告家樂仕公司負擔。
第一審宣判后,家樂仕公司不服,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主要理由是:1、原審判決依據的《中華全國專利人協會專家委員會技術鑒定書》和佛山市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報告》都是在開庭審理后由合議庭指定的有關部門作出的,沒有經過庭審質證就直接作為本案證據,違反了程序法的規定。2、上訴人生產的電熱開水瓶,其貯水盅、貯水盅蓋把、殼體、殼體的前柱面、殼體上部設有出水嘴的部位、接水盤、取水開關等,都與被上訴人的專利產品有本質區別。上訴人的產品也能獲得專利權,就證明這兩個產品不相同也不相近似。3、佛山市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報告》,以生產數量和純利潤作為計算上訴人的非法收入,將上訴人應得的部分也賠償給被上訴人,既不符合事實也沒有法律依據。現上訴人自己委托的會計進行審計后,得出了與《審計報告》不同的、客觀公正的審計結論,請法院采納。4、原審既然認定潘應明侵犯了被上訴人的商業秘密,應當追加其參加訴訟。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
被上訴人富士寶公司與上訴人家樂仕公司的電熱開水瓶都獲得外觀設計專利權,但是富士寶公司的專利申請在先,依法應當根據富士寶公司的專利保護范圍來審查家樂仕公司的專利是否侵權。經審查,家樂仕公司在后申請的外觀設計專利,已經完全覆蓋了富士寶公司專利的保護范圍。該公司未經富士寶公司的許可,生產、銷售與富士寶公司專利產品相近似的電熱開水瓶,侵犯了富士寶公司的專利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家樂仕公司以與公開使用過的外觀設計相近似的產品申請外觀設計專利,依照專利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不應該得到外觀設計專利權。對于家樂仕公司已經得到的專利權是否通過無效程序解決,則應當由利害關系人依法申請,不屬法院主管。
原審法院事先經過雙方當事人的同意委托專家進行鑒定,事后又通知雙方當事人對鑒定結論和審計報告進行認證,上訴人家樂仕公司還對上述兩份文書分別提出書面意見。鑒定結論和審計報告是專家的分析意見,法院只能將其作為判案的參考,而非依據。家樂仕公司認為法院接受這兩份材料不符合法定程序,與事實不符,不予采納。況且《審計報告》是根據家樂仕公司進貨單記載的數量減去被法院查封的產品數量推算出家樂仕公司的銷售數量,進而以銷售數量乘以每銷售一個產品的純利潤得出家樂仕公司的非法利潤。這種計算方法比單純計算家樂仕公司的利潤低,對家樂仕公司并無不利,審計結果是合理的。家樂仕公司認為如此計算該公司無利潤可言,缺乏證據支持,不予采納。家樂仕公司自己委托會計審計的結果,是在資料不完整,無法按照正常程序進行審計的情況下得出來的,法院不能作為證據使用。
上訴人家樂仕公司利用其法定代表人潘應明在被上訴人富士寶公司任職期間掌握的商業秘密推銷其產品,已構成不正當競爭,依法應承擔侵權責任。權利人向哪一個侵權人追究侵權責任,是權利人的訴權,由權利人自己決定。家樂仕公司認為應當追加潘應明參加本案訴訟,此項主張缺乏法律依據。
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合法,判處恰當,應予維持。上訴人家樂仕公司的上訴理由不能成立,應當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