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10-11 17:26:54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成年人的學歷提升,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關鍵詞 學生 主體性 再認
中圖分類號:G640 文獻標識碼:A
0引言
教育是一種特殊的社會實踐活動,其特殊性在于實踐的主體和客體都是人。教育這種特殊的社會實踐活動決定了其不同于一般的實踐活動。一般的實踐活動是人與自然發生的聯系,實踐的主體是人,客體是廣泛的自然。因而在教育活動中存在著“雙主體”,即傳統所提到的教師和學生,但是這種稱呼強調了教師的主體性,而將學生的主體性忽視,僅僅體現了教育活動的單向性,忽略了學生作為“人”在實踐中的主體性。雖然“學生”是作為實踐的客體出現在教師的面前,但其主體性的發揮卻可以影響到教育效率,因而不可輕易“學生”的主觀能動性,擺正教師及學生的地位在教育實踐活動中就顯得尤為重要,尤其是在新課程背景下,我們倡導“自主、合作、探究”的學習方式,構建整合的、開放式的新課堂。教育,具體到學校的課堂教學,則更應重視受教者的地位和作用,尊重學生的知識經驗、情感體驗,增進人文關懷,以便促進學習者的身心發展,實現真正的全面發展。
1“學生”提法的片面性
一直以來在教育活動中,我們都習以為常的將學習者稱作學生,在教學中倡導教師的主導性以及學生的主體性,認為教師是學習的主導,學生是學習的主體,教學就是教師引導、指導學生來學習,有時或進入另一個極端:課堂上非常熱鬧的討論,形式上做到了教師引導學生學習,但是教學效率卻極其低下。這之中所體現的問題便是在認識高度上沒能弄清楚教師以及學生的位置問題。
傳統的教育觀認為,教師是絕對權威,特別是在“教師中心”、“教材中心”、“課堂中心”的課程下,表現更為強烈,教師掌握著絕對權威,學習者只能信守,不可越雷池半步。這種教育觀背后是主客二元對立的哲學觀,強調機械的牢固控制,學習者絲毫不存在半點自由,這種模式下的人才培養像是工廠中的機器生產,人才可以批量“生產”,效率可以得到保證,但是這種單一的教育模式對于培養多元化、多樣化發展的新型人才卻十分不利,因而逐漸受到人們的排斥。
@種傳統的教育觀把學生視作“受教育”的片面性在于,學生在教師手里是被動的接受教育,師云亦云的教育模式無視學習者豐富多彩的人生體驗,不顧學習者在接受教育之前早已遍覽的大千世界而另起爐灶,將其原本蘊含的豐富材料作為草芥一般置若罔聞,強行的將一定的階級或社會的要求灌輸與學習者,使學習者在囫圇吞棗的情況下,吸收著各種知識,忽視了學習者的接受力和相應的理解力。
而事實上,學習者和教師的關系是雙向互動的,且學生出現在教師面前并非是空著腦袋的,他們先前學習和掌握到的各種文化知識、社會經驗、情感體驗都是屬于學習者自己的寶貴資源,如果在教育中能夠很好的加以利用,便可以更有效率的完成這項培養人的事業,從而可以避免從零開始強化灌輸的艱難過程。
除此之外,學習者和教師的雙向互動還表現在學習者對教育著的反作用上。教育的過程并不是到學習者的接受完成就結束了,而是還要經歷一個學習者向教師反饋的過程。人是教育的結果,但人也可以實現對教育的改造。在學習者的反饋中,教師可以更好的了解學習者,兩者在相互的交往中充分認識到彼此的需要,理解和關懷著彼此,促進著雙方共同的發展。我國自古以來就有關于“教學相長”的論述,教的目的是為了不教,以學生原有的水平作為他們成長的基礎,學生的心智以及情感的發展不會直接地呈現在他們的臉上,教師應當通過交往、評價、檢測等手段來充分的認識學生、了解學生,同時也自然提升了自己的認識水平和研究高度,這樣,教師因為學生的發展而發展,又會反過來進一步影響學生,推動學生更高層次的發展,形成一個不斷循環的過程,實現教師、教師以及學生、學習者的自由。
2對學生的主體性的再認
關鍵詞:青年教師;教學能力;自我提升
教學能力是教師教學專長的關鍵,教學能力的優劣直接影響課堂效果以及學生的學習效果,是工程教育專業認證的核心要求。青年教師的整體水平決定著高等院校的教學質量,也決定著我國高等教育在未來數十年的綜合質量。南華大學在2015 年教學工作會議提出了“以專業認證為引領,抓建設強管理促改革全面提升本科教學工作水平”的綱要性目標,對教師的教學能力提出了明確要求。
一、嚴格執行新老教師結對傳幫帶計劃
青年教師大多來源于國內重點院校,具有學歷高、專業理論比較扎實、易于接受新事物的優點。其缺點是缺少教學經驗和教育實踐,解決和應對教學突發問題的能力弱;對教學方法認識不深,相關教育教學研究少。[1]為提高自身素質和促進自身成長,青年教師需積極執行學校制訂的青年教師培養的各項措施。
青年教師大多是教育戰線的新兵,為加速成長,南華大學電氣工程學院(以下簡稱“我院”)邀請一批德高望重的資深教師擔任我院青年教師的指導教師,建立了老教師傳、幫、帶的教學制度,希望青年教師吸取老教師在教學中的寶貴經驗。[2]青年教師需向老教師學習如何備課、上課、答疑等。利用假期鉆研教材,手寫講稿,突出重點、難點;開學初制訂好教學日歷,規范化教案,安排好實驗教學,并學會課后教學反思性總結等。
二、積極提升教學水平
青年教師在上講臺之前,遵循“聽課―試講―考核―正式上課”循序漸進的過程。新教師進校后,第一個學期聽優秀的老教師上課,吸取老教師寶貴的授課.經驗。跟隨老教師學習一段時間后,進行試講。學院一貫堅持新上課、上新課的青年教師在教研室通過試講后,參加學院試講,由院里教學委員會專家審核把關。試講通過后,才能正式上課。另外,南華大學每年都會舉行“青年教師課堂競賽”和“信息化教學大賽”,為青年教師提供打擂比武、互相切磋教學技能的機會。青年教師應積極參賽,充分展示自己的教學理念、教風教態、教案設計和講課藝術。俗話說,臺上一分鐘,臺下十年功,要想在課堂競賽取得好的成績,需要平時不斷地積累訓練。第一,制作邏輯性強、內容豐富、清晰醒目的多媒體課件。第二,講課時不能有“口語”“語尾”等現象,普通話標準,語言流暢,停頓適當。第三,做到對教學內容相當熟練,能脫稿講課,講述有系統性和邏輯性,思路清晰。第四,精神飽滿,儀表端莊,講課投入。青年教師從參與的校級、省級課堂競賽和信息化教學大賽中,能增長見識,提升自己的教學水平,不斷積累成長為一名優秀教師。
三、提升科研水平
我院在承擔大量教學和研究生培養工作的同時,堅持教學和研究共同發展,以科研帶動學科的不斷提高。青年教師大多是初、中級職稱,科研水平較低。青年教師應積極參加學院組織的以學術帶頭人帶領的科學研究組,在骨干教師們引導下,提高科研能力。
四、加強對外學習與交流
為提升青年教師的知識水平,學校不定期從國內外重點大學邀請相關專家到南華大學進行學術交流。同時,學校制訂相關政策鼓勵青年教師“走出去”,即到各大高校和企業去培訓和進修,不斷積累知識,提升科研水平,為日后的教學開創新局面。
本文從青年教師角度探求了教學能力提升的策略,讓青年教師在其教學成長過程中得到關愛和指導,少走彎路,具有積極的促進意義。
參考文獻:
[1]趙菊珊,馬建離.高校青年教師教學能力培養與教學競賽[J].中國大學教學,2008(01):58―61.
[論文摘要]隨著2013年1月1日新刑事訴訟法中關于引入社會調查制度內容的修改,構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會調查制度的問題爭議不斷。筆者結合自身社區工作經歷和未成年人犯罪社會調查實踐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及其思考就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會調查的主體問題從國外未成年刑事案件社會調查主體、我國未成年刑事案件社會調查主體法律淵源、國內目前未成年刑事案件社會調查主體的觀點及建立專門的社會工作機構作為未成年刑事案件社會調查主體幾個方面進行簡單論述。
[論文關鍵詞]未成年 刑事案件 社會調查 專業社會工作機構
引言
1985年5月,《聯合國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標準規則》又稱《北京規則》)對社會調查制度作了規定,其第16條第1項規定:“所有案件除涉及輕微違法行為的案件外,在主管當局做出判決前的最后處理之前,應對少年生活的背景和環境或犯罪的條件進行適當的調查,以便主管當局對案件做出明智的判決。”第17條規定:“主管當局的處置應遵循下列原則:采取的反應不僅應與犯罪的情況和嚴重性相稱,而且應與少年的情況和需要以及社會的需要相稱。”而后在2013年1月1日,我國《刑事訴訟法》修正案正式實施,并規定:“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根據情況可以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成長經歷、犯罪原因、監護教育等情況進行調查。”這是我國第一次以立法的形式確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會調查。目前在學術界和實務界一致認為對未成年人做刑事社會調查十分必要,但是在社會調查的主體、社會調查內容、社會調查的報告的法律定位、社會調查資金、司法成本控制等問題業內一直存在爭議。筆者結合在社區工作經歷和開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社會調查實踐中遇到的問題及其引發的一些思考,僅就未成年刑事案件社會調查主體問題展開論證。
一、公安機關為社會調查主體
公安機關為社會調查主體。理由是公安機關在偵查過程中可以對未成年犯罪人的性格特點、家庭情況等內容進行更全面、深入的調查。公安機關作為偵查機關,對未成年犯罪案件是否立案或立案后對犯罪嫌疑人是作治安處罰,還是提請檢察院批捕逮捕都需要其作出決定。除對犯罪行為等案件事實情況進行調查外,還須對未成年犯罪人的個人情況進行全面的調查。
筆者認為:首先,負責偵查的公安機關接觸犯罪分子和違法亂紀的人員較多,對于犯罪的未成年人已有一種思維定勢,并且已經對案件有了先入為主的觀念,帶著這樣思考方式很難在做社會調查時不受主觀因素的影響,其調查結果是否符合中立原則受到懷疑。其次,公安機關的首要職責是偵查,對未成年人的社會調查很有可能只做與案件相關的調查,卻忽略與案件看似無關的例如未成年人心理狀態的形成原因、成長過程中遇到的改變其性格等突發事件,所以公安機關的社會調查可能會有失全面性。最后,公安機關任務繁重,如果再開展細致的未成年人刑事社會調查可能會造成公安機關任務量增加,影響其他刑事案件的偵辦。當然為了預防此類未成年人再次犯錯誤或者犯罪,可以提請社工或者學校、家長對其進行幫助教育等活動。
二、檢察機關為社會調查主體
檢察院擔任社會調查主體。理由是:通過在審查起訴階段開展社會調查,可以使檢察機關全面掌握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背景資料,以便在庭審時對其進行教育,為人民法院正確量刑提供參考依據,并將有效地提高檢察機關的公訴水平,真正體現出對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
筆者認為檢察機關不宜作為調查主體的理由與公安機關類似,另外從做未成年人刑事社會調查實踐過程中發現,讓檢察院做社會調查在時間上就比較困難。以捕前社會調查為例,刑事訴訟法規定檢察院在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捕7天內作出是否批捕的決定,7天時間包括提審、研究決定、報檢察長批準時間較緊迫,即使能夠做社會調查,調查也可能不全面,可參考性比較低。在偵查階段的案件是公安機關提請檢察院批捕的案件,認為案件情節比較嚴重,應做社會調查。有觀點認為在公安機關做社會調查,調查報告可以應用到偵查、起訴、審判全過程。但是筆者認為,公安偵查階段對提請批捕的做了社會調查,但是檢察院認為犯罪情節較輕,出于保護未成年人的考慮可以從輕處理,不予批準逮捕,那么這在公安偵查階段的社會調查顯然是公共資源的浪費,提高了司法成本。另一方面,有可能在審查起訴階段未成年人或是其家庭發生重大變故,對案件或未成年人產生重大影響,這時僅依靠公安偵查階段的社會調查報告很顯然不夠全面。所以筆者認為,公安偵查階段應更注重案件本身的偵查,而對于未成年人的社會調查可以放到檢察起訴階段,對于確定批捕、起訴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做必要的社會調查,既節省司法成本避免重復調查又保證了案件和嫌疑人調查的全面性。更重要一點是,在檢察院的批捕和起訴階段刑事訴訟法有嚴格的時間限制,偵查階段的時間控制范圍比較大,如果在檢察院階段開展社會調查,有利于減少對未成年的羈押時間。
三、法院為社會調查主體
法院擔任社會調查主體。理由是:未成年刑事社會調查結論對于量刑具有重大影響,委托他人調查難以確保其結論的真實性,所以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會調查的主體應該是法官。法官作為刑罰裁量的主體,為保證量刑適當,應當對犯罪人的個人情況親自調查,這種調查本身就是形成量刑結果的過程。
筆者認為此種做法略有不妥:首先,法院作為審判機關,是在聽取控辯雙方辯護后依據法律做出判決,是具有中立地位的,如果法官主動參與為辯方的社會調查,與法院的審判立場要求是相背離的。其次,法官在調查過程中對未成年被告人的社會調查也會或多或少地影響法官的主觀評價,進而影響案件的公正裁決。最后,從現實情況來看法院每年處理案件量大,若再負責專業化的社會調查,即使有時間做社會調查,調查結果的質量難以保證。法院審判過程中對被告人的情況了解可以參考公安偵查階段或者批捕起訴階段的社會調查報告,當然對于調查報告是否有證據地位、法官是否采納這又是另外一個值得研究的問題,筆者傾向于法院應采納社會調查報告作為重要的依據并在判決書上有所體現,除非證據法修改或者有相關司法解釋說明社會調查報告應當作為證據使用。
四、社區司法矯正組織為社會調查主體
從工作實踐中看,負責社區矯正的主要力量一是來于街道的司法所,一是來于社區的居委會。具體來說,司法所主要是對監外服刑人員的監管保證其在監外服刑期間不違法亂紀;居委會觀察監外服刑人員的思想動態向司法所匯報,對于監外服刑人員在生活中出現的困難提供幫助。司法所有一定的矯正經驗可以對監外服刑的未成年犯或者公檢法機關認為有必要矯正的、還不夠起訴或者判刑條件的未成年人提供幫扶教育,但法律沒有賦予司法所在偵查階段、捕前、訴前、審判階段社會調查的權利。有觀點認為居委會最適合做社會調查主體,但是筆者恰恰認為居委會做社會調查有著最大的弊端,就是保密性不夠。“未成年人前科封存制度”是對未成年人隱私最大的保護,居委會設立在未成年人家庭住所地,一旦居委會開展調查不能保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保密性,有可能使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生活受到嚴重影響,甚至可能適得其反,增加未成年人的抵觸情緒,不配合社會調查。居委會進行社會調查其專業性也是筆者懷疑的一點,就目前北京社區工作人員的文化水平看,除近幾年引進的大學生社區工作者具有專科以上學歷外,其他工作人員學歷普遍不高,更不用說社會工作的專業化水平。北京市內隨著大學生社區工作者的招聘和社會工作者資格證的社區普及會有一定的改善,但是仍不能滿足作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會調查主體的條件。
五、社會工作事務所等社會服務組織為社會調查主體
設立專職社會工作所,由專職社會調查員或者吸收具有專業功底的兼職社會調查員。社會調查本身就是一個專業術語,成為一名優秀的調查員最好具備心理學、醫學、精神病學、教育學、社會學、人類學和行為學等專業知識和豐富經驗。只有這樣,才可以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綜合分析,解釋其犯罪原因,評價其人身危險性和人格的缺陷。同時找出教育、感化和挽救少年被告人的“感化點”,為之后的是否進行監護教育進行鋪墊。由此可見,設立專職的社會調查人員或者吸收具有專業功底的兼職調查人員的模式值得推廣。
所以綜合以上觀點,筆者支持建立專職社會工作所,由專職社會調查員或者吸收具有專業功底的兼職社會調查員作為未成年刑事案件社會調查主體,既有專業性、中立性,又具備科學研究的能力從實踐中提升理論,能更快地促進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會調查制度的建立。
關鍵詞 英國;繼續教育學院;職業教育;學歷教育;互認與銜接
中圖分類號 G729.561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8-3219(2013)04-0090-04
英國教育體系分為三部分:義務教育、繼續教育和高等教育。英國高等職業教育主要通過繼續教育學院(Further Education College)來實施,目前共有412所[1]。繼續教育學院主要招收16~19歲的中學畢業生,也為社區和成年人提供教育培訓和服務。新世紀以來,英國繼續教育學院在人才培養方面呈現出職業教育與學歷教育并舉態勢:在職業教育方面,通過提供相關的專業技能培訓,著重實習和訓練,為學生將來就業作準備;在學歷教育通過提供廣泛的學術課程,為學生升讀大學和接受高等教育提供學歷和文憑。
一、英國繼續教育學院的興起與發展
英國繼續教育學院已經有近200年的歷史,興起于19世紀初期,其發軔于兩端:一端是一些工人社團組織興辦的成人學校,如逵克(Quaker)建立的成人學校,這類學校提供廣泛的課程,不限學生名額,往往是非正式的教育,其中文學、算數和語法是學習的核心內容;另一端是中產階級雇主、慈善家贊助的教育機構,如力學學校和文學學校,這類學校重視工藝技術、應用科學和與工作相關的科目,同時也為工人階級特別是體力勞動者和手工藝者提供正規和非正規學習課程,如識字、算術、職業技能及工藝培訓。19世紀80年代,英國政府正式承認這種職業導向的學習機構并開始對其進行財政資助。繼續教育學院開始致力于為工廠學徒和社會青年提供職業教育,學生可以一半時間工作,一半時間在學校學習,與提供博雅教育或學術教育的教育機構有著明顯區別。20世紀初,工人教育組織(WEA)和拉斯金學院(Ruskin College)陸續建立,繼續教育學院成為地方教育供給的一部分,包括三明治課程、學徒教育和工人“夜校” (Night School),參加者主要是技術工人和工會會員,而不是占主導地位的中產階層[2]。《1944年教育法》和《1973年就業和培訓法》等一系列法案給予繼續教育學院更廣泛的職責,在原有職業教育的基礎上,增設高中畢業補考(School-Leaving-Certificate Resits)課程和普通教育高級證書(A-level)課程。1944年前后,繼續教育學院承擔了大量的高等教育、職業資格教育和與工商業相關的應用研究職能,被歸類為高等教育機構。1963年《羅賓斯報告》(The Robbins Report)確立高等教育雙軌制,繼續教育學院定位于主要為16~19歲青年提供普通及職業教育,同時也為許多成年人提供全日制或部分時間的課程。
英國繼續教育學院在20世紀70 年代有了顯著發展,其主要原因包括兩方面:一是為希望獲得普通中等教育證書和高級中等教育證書的成年人及年輕人所開設的學術課程大量增加;二是傳統工業沒落,年輕人和成年人的失業率大增,決策者認識到失業不是一個暫時的現象。1993~1997 年間,繼續教育學院出現快速發展趨勢,1993年之后繼續教育學院成了“全民之一切”(All Things to All People),雖然它們仍然開設許多職業方面的課程,但卻不再被視為是以職業訓練或是技術訓練為主的機構[3]。
二、新世紀英國繼續教育學院的改革動向
(一)將教育和區域產業需求緊密結合,提升學生的就業技能
新世紀以來,隨著國際競爭的日趨激烈和經濟的持續衰退,在發展“世界級技能”(World Class Skills)理念的引領下,英國繼續教育學院的發展受到了政府的高度重視,其職業教育與培訓和提高勞動者素質的功能被擺到了越來越重要的位置。2003年,英國政府頒布的繼續教育白皮書《技能策略》(The Skills Strategy)強調:為所有不具備良好技能的成年人提供免費學習;為一些繼續學習者提供每周30英鎊的撥款,用于資助他們的全日制學習;實施閑暇教育、開展文化和社區學習,特別針對那些撫恤金、救濟金領取者和低收入者。2006年,英國教育與技能部《繼續教育——提高技能改善生活的機會》(Further Education:Raising Skills,Improving Life Chance)白皮書,認為:繼續教育學院為年輕人與成年人提供了適當的技能,是提升經濟發展能力與提高年輕人和成年人技能的重要途徑[4]。2010年5月,英國兒童、學校和家庭部與企業創新和技能部頒布的《英國繼續教育與技能計劃(2010-2013年)》指出,繼續教育學院或企業通過廣泛聽取專家建議,并建立“資本創新與發展計劃”(Capital Programme Innovation and Development),提高信息技術的利用效率。英國實施這一系列改革的目標是: 規劃長期的教育及訓練課程;培養年輕人和成人實現成功的工作和生活技能;為提高生產力和經濟發展活力作出貢獻;提供滿足年輕人、學習者與雇主需求的方案;使每位年輕人都能獲得最佳和最多的教育和訓練;發展關鍵與必要的技能,以實現最大化的經濟繁榮、生產及改善社會正義[5]。英國繼續教育學院根據區域經濟社會的發展需求,提供藝術、商業、工程等多種職業教育課程和諸多職業訓練課程,如美容、美發、餐飲管理、觀光、機械、商業管理、幼教等。其中,入學條件、學習科目、考核標準及教學與實習的時間比例等,都按產業界的需要確定。
(二)為學生提供更加清晰的學歷提升路徑
英國繼續教育學院在提供職業教育的同時也提供各種證書課程和高等教育課程,為學生提供了清晰的學歷提升路徑,使學生在學術方面得到更為充分的發展。其提供的以學術為導向的課程包括:一是高等教育資格文憑課程。此類課程不但培養學生日后就業所需的技能,也為有意繼續深造的學生創造了機會,是英國職業教育體系中級別最高的資格證書之一。修業期限為二年全職,所修讀的科目大都與工作有關。學生完成此課程后即可直接投入業界工作,或銜接進入大學二、三年級繼續深造,最后取得學士學位。二是普通教育高級證書(A-Level)課程。普通教育高級證書是進入大學的有效憑證,一般的英國大學需要2~3個A-Level的單科成績,獲得這一級證書的課程通常需2年,學生年齡通常是18歲以上,總共有100多個科目,學制一般為2年。三是基礎學位課程。這類課程結合了學術課程與工作實習兩部分,讓學生不但具有學術背景且能掌握職場工作所需的知識與技能。學生畢業后可直接進入職場工作,也可銜接榮譽學位最后一年的課程繼續讀取大學學位。四是大學先修課程。大學先修課程為期1年。學生可以依照自己的興趣和未來在大學欲攻讀的科系來選讀專業科目,此外還需學習讀書技巧和專業性學術英語課程。五是學士學位課程。繼續教育學院與鄰近大學的課程互有聯系,學生可讀完一年預科課程后轉到鄰近的大學繼續進修本科或高級文憑課程,直接升入合作大學的本科(正規)課程,從第一年、第二年甚至第三年學起,最后獲得學士學位。2012年2月,英國大學事務部長戴維·威利茨(David Willetts)宣布,政府新增的2萬個大學名額中,有大約一半分配給繼續教育學院,這意味著143所繼續教育學院將獲得額外的學位課程。政府這么做的目的是讓學生在居住地的繼續教育學院也能接受高等教育,使繼續教育學院成為越來越多學生通往高等教育的門戶[6]。
(三)注重職業教育和學歷教育的互認與銜接
英國政府以職業教育與學歷教育相互尊重與平等的思維辦教育,積極促進學術資格證書與職業資格證書的互認與銜接,讓學生能根據自己的興趣與需要隨時轉換學習通道。繼續教育學院的學生,不論是以就業為目的的職業教育與培訓,還是以升入四年制大學為目的學歷教育,都實行學分制,學生所修學分可以得到四年制大學的承認,并計入其今后進入四年制大學繼續深造的學分中。這樣,就打通了繼續教育學院與四年制大學之間,職業教育與培訓和普通高等教育之間的通道,在整體化、效率化的原則下,使學生明確職業生涯發展的道路,實現終身學習。英國繼續教育學院作為職業技術教育與培訓的主要承擔者,在推行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中發揮著重要作用。英國的普通國家職業資格證書(GNVQ)和國家職業資格證書(NVQ)課程都是由單元(Units)組成的,完成每一模塊課程獲得的學分,可依據國家資格框架和高等教育認可方案進行認定[7]。如GNVQ與學歷教育中的GCSE和A-Level相平行,但在學業深度和難度上并不亞于這類課程。它的學習方式靈活多樣,學生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和興趣愛好安排課程,選擇學分制或模塊式的學習方式,甚至可以在學習過程中穿插學習GCSE和A-Level課程。英國職業資格證書和普通教育文憑的對應關系見表1。
表1 英國職業資格證書和普通教育文憑對應關系
資料來源:李作章.英國職業教育中的資格證書制度解析[D].長春:東北師范大學,2007:21.
三、對我國高職教育改革發展的啟示
(一)高職教育應以就業為導向,重視學生技能訓練
在英國繼續教育學院接受職業教育的學生能從學習中隨時獲得實訓機會和職業技能。英國政府2000年后發表的重要白皮書中,有一半都與技能(Skill)有關,例如,《21世紀的技能——實現英國的潛能》(2003)、《14~19歲教育與技能》(2005)、《技能:在企業中進步,在工作中提高》(2005)、《繼續教育:提高技能并改善生活的機會》(2006)等。借鑒英國的經驗,我國高職院校應加強與用人單位的溝通合作,發揮校內外實訓基地的作用,重視培養學生的職業技能,同時建立學生技能發展水平的質量檢查制度,保障學生技能訓練的“質和量”。
(二)高職教育人才培養層次向本科甚至更高層次延伸是一個重要趨勢
2010年6月,英國大學部部長大衛·威爾特斯提出,為降低納稅人的負擔,同時促進社會流動性,英國將在繼續教育學院內提供更多的高等教育課程,以通過更加廉價的方式滿足人們對學歷層次不斷提高的要求。2010年共有270所繼續教育學院向17.8萬名學生提供高等教育課程,約占整個高等教育學生數的10%[8]。英國政府在經費短缺和經濟低迷的時期仍然給予繼續教育學院較之大學更多的資金支持,使繼續教育學院成為對年輕人更有吸引力的高等教育選擇。2011年11月,我國出臺的《關于推進高等職業教育改革創新引領職業教育科學發展的若干意見》指出:“拓寬高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進入本科學校應用性專業繼續學習的渠道。鼓勵高等職業學校與行業背景突出的本科學校合作探索高端技能型人才、應用型人才專業碩士培養制度。”高職院校應以此為契機,在辦學理念、專業課程設置、人才培養模式等方面進行改革,為高職學生進入本科甚至更高層次深造作好充分準備。
(三)高職教育應實現與區域經濟社會協同發展
英國繼續教育學院是一個自我監管組織,擁有很大的獨立性,但在其發展過程中肩負著推動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使命。繼續教育學院與地方合作者共同設計能夠滿足區域經濟社會需要的技能領域,其從政府競爭基金得到的資助80%用于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重點技能人才培養,以滿足地方對技能人才的需求。隨著區域伙伴關系及與產業界日益緊密聯系的建立,英國繼續教育學院作為地區服務中心的角色正逐步加強。我國高職學院也應成為培養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主陣地,形成與區域產業結構相匹配的學科(專業)體系、人才培養層次與技能領域。
一、我國未成年人犯罪特點
(一)共同犯罪居多。結合諸多案卷,不難發現,共同團伙犯罪在未成年人犯罪中占絕對多數,這無疑與青少年講求哥們義氣密切相關。而該年齡段的人本身各方面尚未定性,沖動而缺乏辨別能力,經常“義”字當頭,不顧后果,犯罪之后才追悔莫及。例如在“黃某某等人搶劫案”中,有的未成年共犯根本就不認識被害人,甚至不知道自己去干什么,只知道給朋友“幫忙”跟著去“放風”或開車。也從未想過這已構成嚴重的刑事犯罪,而自己正是該共同犯罪成員之一。
(二)以侵害財產權、人身權居多。總結相關案例,能發現犯盜竊罪、搶劫罪、故意傷害罪占多數。一方面由于未成年人沒有經濟收入,抽煙、喝酒、上網等都需要經濟維系,于是便想方設法謀取錢財。另一方面,由于未成年人多是“激情犯罪”,一時沖動下不計后果對他人人身造成是傷害。譬如“陳某某等人故意傷害案”中,只是因為被害人李某不小心撞倒了陳某某手中的面條,幾句話言語不和,陳即糾合多人將李打成重傷。如此案件還有很多,侵害財產權、人身權無疑已成為未成年人犯罪重要特征之一。
(三)該犯罪主體基本上文化程度不高,多來自于社會底層家庭。該類犯罪群體基本上以初中、中專學歷居多,由于受教育程度低,法制觀念不強,連基本價值觀都未形成。有的根本上就是在社會上游手好閑、無所事事。這樣,稍加不良引導,多余的時間和精力自然會為違法犯罪行為提供便利。況且,該類犯罪分子多來自于社會底層家庭,有的父母失和、家庭破裂,這些缺乏家庭溫暖和管教的子女更易于在社會上尋求支持、幫助和成就感,這也成為其日后走上違法犯罪道路的一個重要成因。
(四)該類犯罪主體精神極度空虛。許多走上違法犯罪道路的未成年人毫無精神寄托,甚至以違法犯罪行為作為尋求刺激的手段。在“蔡某某等人尋釁滋事案”中,三人與被害人陳某某無冤無仇,甚至素不相識,只是因為尋求刺激而對被害腳相加,繼而用道具捅傷其左肩胛骨,導致其失血性休克重傷的嚴重后果。
二、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分析
(一)家庭教育失當。綜合各未成年人犯罪的家庭環境,有以下幾種。第一種屬于溺愛型家庭,父母過度嬌生慣養使得子女喪失了向上奮斗的意志和勇氣,稍有挫折便容易意志消沉、破罐破摔,進而迷失自己。第二種是失和型家庭,由于當下離婚率高和婚外情、分居等導致“單親家庭”增多,在缺乏溫暖和關懷的家庭中,子女教育問題愈來愈凸顯。第三種是打罵型家庭,缺乏有效的溝通交流方式,暴力解決問題的方式無形中讓子女養成了錯誤的行為模式,為子女暴力違法行為埋下了隱患。第四種是放任型家庭,當今社會巨大的競爭壓力和諸多的外在誘惑,許多父母無暇顧及子女教育與內心需求,對子女日常行為中的錯誤和問題聽之任之,不及時糾正,直到發生違法犯罪方才追悔莫及。第五種是留守家庭,這在農村較為普遍,外出務工的父母通常一年只回一兩次,留守子女跟著老人生活,也是造成諸多問題的一個因素。
(二)學校教育問題。眾所周知,現今應試教育多帶功利主義色彩,以選拔人才的淘汰機制為主,而課本、理論、考試、統一標準對于未成年人來說枯燥無味,其中不擅長或不喜愛理論和統一標準考試的人自然會被逐步的邊緣化。長此以往,在學校和學習找不到成就感和歸屬感的人自然會在其他領域尋求某種平衡、刺激或打發時間的方式,譬如網絡、和盜竊、搶劫、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行為。
(三)社會監管不力。在信息爆炸的時代來,社會監管力度亟待增強。書刊、報紙、雜志尤其是網絡暴力、黃色畫面充斥其間。未成年人心智發展未完全成熟,抵抗力亦不強,很容易受此不良影響。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能力有限的情況下,長期流連于網吧、游戲室旁的未成年人很容易為犯罪團伙所接納而走上違法犯罪道路。
三、未成年人犯罪預防措施
(一)國家宜加大投入力度,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現階段,我國須進一步完善落實《未成年人保護法》,尤其在總則上明確相關各方權利、義務。包括未成年人法律幫助、經濟資助、社會支助和心理關助都應納入法律規范體系之中。加大保護未成年人權益工作的各項投入,進一步提升和落實“青少年維權崗”功能和職責,建立相關研究基地,嚴厲打擊危害引誘青少年走上違法犯罪道路的社會黑惡勢力,整合學校、社區和公檢法資源,為青少年健康成長創造美好、潔凈的社會環境。
(二)改革教育方式和教育理念。學校應盡快從“應試教育”轉向“素質教育”,加大對學習能力不強、家庭貧困、單親家庭、心理有障礙學生的關心、關注力度。積極舉辦各種校內外活動,讓有不同特長的學生都能找到自己的舞臺。與公檢法單位合作,進行法制宣傳活動,包括模擬法庭、法制夏令營、設置心理咨詢室等。父母要注意關心子女的內心世界,注意教育方式方法,不可溺愛過度,放任不管,也不可“棍棒相逼”或者對子女大包大攬,幫助子女健康、順利地渡過青春期,培育平和、理性、積極、向上的生活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