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10-11 15:54:54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簡述稅法的構成要素,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一)農村微型企業概述 參考國外的標準,并結合我國實際,重慶市在全國率先出臺了扶持微型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大力發展微型企業的若干意見》(渝府發{2010}66號),該《意見》將農村微型企業定義為:雇員(含投資者)20人及以下,創業者注冊資金10萬元及以下的企業。
筆者從處事易、借貸易、租地易、市場易等四個方面就現在的創業條件與經濟蕭條前的創業條件進行了一場調研。研究對象涉及了重慶市的30名工商管理專業人士、30名各級村官公務員、30名企業管理層人員、30名創業者、90名返鄉農民工等五種不同組別的人群。這五組人群依次對處事易、借貸易、租地易、市場易等四個因素的創業條件做出評分,同時設定經濟蕭條前這四個因素的易度系數各自都是5,易度基數總和是20。調查結果見表1所示。
從表1可以看出,各組人士普遍認為較之經濟蕭條前,當前創業的各項指數有所提高。加之目前創業的機會成本最小,企業更容易生存與發展,因此還是適合創業的。在調查中,有農民工表示,如果現在還猶豫創業,以后也就更下不了創業的決心了。以重慶市萬盛區為例。截止2011年5月31日,萬盛區已發展農村微型企業288戶(其中,去年發展117戶、今年以來發展171戶),解決就業人員1626人、戶均帶動就業5.6人;共發放財政補助資金830.9萬元、戶均2.89萬元,其中:市財政補助資金691.2萬元(戶均2.4萬元)、區財政補助資金139.7萬元(戶均0.49萬元)。反映出農村微型企業對于促進就業,經濟增長有著極大的作用。
(二)農村微型企業經營模式選擇 農村微型企業的經營模式由創業者自行選擇,可采取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有限責任公司等多種經營模式。農村微型企業被資助者確定為“九類人群”,即大學畢業生、離崗失業者、返鄉農民工、“農轉非”人員、三峽庫區移民、殘疾人、城鄉退役士兵、文化創意者、信息技術人員等,見圖1。
由圖1可以看出,萬盛區在人群構成方面,申辦微型企業的291人中,以返鄉農民工為主,其達到了45.4%,而下崗失業人員、大中專畢業生、信息技術人員、文化創意人員分別只占19.3%、9.6%、1%、1.7%。反映出農民工是農村微型企業創業的主力軍,而農民工存在的財務管理問題是最嚴重的,進而說明研究農村微型企業財務管理問題的必要性。
二、農村微型企業的財務管理問題
農村微型企業是雇傭員工(含不支付工資的投資者以及其親屬)少于10人、總資產少于所處行業小企業的平均額、在農村地區具有固定經營場所或固定經營業務、所有權與經營權集中統一的規模細小的經濟組織。對農民工這樣一個資源少、創業知識缺乏、創業技能不高的特殊群體來說,這無疑是給他們提供了回鄉投資興業的平臺。筆者經有關資料分析,將影響農民工創業的因素主要分為外部環境因素和自身能力因素,如圖2所示。
(一)融資難制約農村微型企業發展 農村微型企業抵押物缺失,信用較低。銀行在商業化經營和資產負債管理制度的約束下,為了降低貸款風險,一般要求貸款企業提供連帶擔保或財產抵押,而農村微型企業缺少足夠的抵押資產,尋求擔保更為困難,大多不符合銀行貸款條件,降低了銀行貸款的動力。
(二)手續繁、門檻高、稅賦重等因素制約發展 農村微型企業所面臨的基層政府對其服務態度差、創業手續繁雜、門檻過高、稅賦繁重等問題都制約著創業者的積極性。萬盛區地稅部門對農村微型企業稅收基本上參照了個體戶征稅辦法,實行核定征收的方式(月營業額在5000元以下的免征),農村微型企業稅賦與同規模的個體戶基本持平。而國稅部門,一是依據稅法的有關規定,對個體戶可以實行核定征收的辦法(月營業額在5000元以下的免征),而對農村微型企業采取了與其他企業相同的征管方式,即查賬征收的辦法,沒有起征點;二是要求農村微型企業必須建立會計制度進行財務核算。因此,在從事需繳納國稅稅種的行業中,部分農村微企業主認為與同規模的個體戶相比稅賦較重,而要求其建立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更是加重了負擔,特別是對文化程度較低、缺乏財務管理知識、經營情況欠佳的農村微企業主來說無疑是“得了2、3萬元的補助,找了個‘麻煩’”。這些問題的存在,使部分人員望而生畏,不愿意申辦農村微型企業。
(三)自身能力約束發展 一是傳統的經營管理模式,導致其發展能力受限。(1)隨意選擇投資項目,盲目決策。大多數農村微型企業沒有進行市場調研,對市場形勢缺乏足夠的分析判斷,發展定位不明,市場營銷思路不清。主導產品同化嚴重,容易形成跟風發展的氛圍。結果造成市場供大于求,惡性競爭,影響資金回收及運作,創業信心受到打擊。從調查情況來看,農村微型企業的主要問題之一表現在產品科技含量不高,農村微型企業市場開拓能力不足。同時,多數農村微型企業投資規模小,出口或銷售市場占有份額較小,其發展能力受到很大制約。從圖3可以看出,萬盛區在產業構成方面,產業較為單一,種養殖業占一半以上,達到了56.6%,并且種植、養殖的規模也不大,特色不突出,主要集中在生豬、山羊、肉免、肉鴿、家禽的飼養。而技術含量和智力要求較高的信息技術和文化創意類產業分別只占2.1%和3.1%。反映出農村微型企業存在著產業構成比例嚴重失調,缺乏科技含量高的企業等嚴重問題。
(2)農村微型企業典型的經營管理模式是所有權與經營權的高度統一,投資者同時就是經營者,這種模式給財務管理帶來了負面影響。農村微型企業中相當一部分屬于個體、私營性質,企業管理者集權、家族化管理現象嚴重。農村微型企業沒有建立內部審計制度,有些管理者缺乏現代財務管理觀念,甚至沒有將財務管理納入企業管理的有效機制中,使財務管理失去了它在農村微企管理中應有的地位和作用,也阻礙了農村微型企業的發展進程。
二是缺乏財務管理專業知識,忽略依法理財制度要求。(1)財會人員專業知識不扎實,使得不少會計賬目不清。有的用不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憑證頂替庫存現金,即“白條頂庫”;有的用銀行賬戶代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存入或支取現金,甚至以個人名義存入儲蓄;有的保留賬外公款,即“公款私存”;有的不能通過財務分析發現生產經營中的問題并盡早解決問題,只有當出現重大問題時才發現問題的嚴重性,使經濟危局難以挽回。(2)依法理財的觀念淡薄,綜合素質不高,跟不上新經濟環境下的各種先進管理辦法。
從圖4可以看出,萬盛區在文化程度構成方面,低學歷偏多、高學歷偏少,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人員最多,接近三分之二,達到了63.6%。他們在參加創業培訓、辦理各種手續方面困難較大,創業能力、抵御市場風險的能力和企業的“存活率”讓人堪憂,而具備大專以上、高中(中專、技校)文化程度的人員分別只占10%、26.4%。反映出農村微型企業人員知識水平偏低,更無法意識到依法理財在農村微企中的重要性。
三是財務管理風險意識淡薄,應收賬款壞賬準備嚴重。(1)企業在投資過程中,要充分運用財務杠桿作用,適度引進負債,提高自有資本的收益率,避免因過度增加企業負債而加大企業風險。創業環境有著多變性,特別是在經濟蕭條環境下,資金預算再考慮充分也可能存在問題,時常需要在創業過程中增加投資。(2)農村微型企業在進行原材料采購、生產加工、產品銷售時,大多數都是依靠關系,采取口頭協議的形式,沒有訂立規范合同的觀念。主要往來于經常性的關系之中,不需要辦理像商業銀行那樣繁瑣的抵押、擔保手續,通常寫一張借條或口頭約定即能解決問題。即使簽訂合同,合同條款權利義務也不明確,甚至缺乏相關的法律依據而成為無效合同,使權利主體喪失法律保障。
三、農村微型企業財務管理加強對策
(一)政府加大金融政策扶持力度 在解決農村微型企業融資難的問題上,當地政府應突破現有小額擔保貸款政策限制,制定適合當地特點的具體操作條款。重慶市政府指定專門的擔保機構為農村微型企業提供免費擔保,承貸金融機構按照擔保基金與貸款余額1:3至1:5的比例向農村微型企業發放小額擔保貸款。在原重慶市小額擔保貸款辦法的基礎上,萬盛區擴大貸款對象,提高貸款額度,放寬擔保條件,簡化申貸程序,成立了區小額貸款創業擔保服務中心,實行“一站式”審貸,農村微型企業可在兩周內獲得5-30萬元貸款,并在兩年內給予政府貼息。
(二)政府開辟“綠色通道”,稅賦降至最低 在前置許可辦理方面,相關單位應進一步開拓思想,強化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提高工作效率。根據農村微企業主普遍存在文化程度低,規模小、剛起步和資金短缺的特點,為他們開辟“綠色通道”,按照重在引導和后期規范的原則,除涉及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的行業外,應降低準入門檻,只要達到基本條件,即可給予行政許可,然后待其正常經營后,再引導他們逐步規范經營行為和改善經營條件。在稅收征管方面,有關部門應合理把握稅收征管“寬”、“嚴”尺度,降低農村微型企業的稅賦。萬盛區工商分局加強與區國稅局、區地稅局、區財政局的溝通和協調,按照市地稅局、市國稅局、市工商局今年5月出臺的《關于進一步促進微型企業發展的通知》(渝地稅發〔2011〕97號)的有關要求,結合農村微型企業規模小、剛起步的特點,參照個體戶的稅收征管辦法,對農村微型的稅收計算方法進行了調整。對確需實行查賬征收的,可由指定單位免費為其會計核算和納稅申報,其費用納入財政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