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9-19 15:27:43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金融資產公允價值,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資產,比如企業為賺取差價為目的從二級市場購入的股票、債券、基金等,在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應將公允價值變動計入當期損益。如果要計算公允價值變動,首先需要確定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對于股票,如何確定其在資產負債表日的公允價值呢?通常的做法是取當日或最近一個交易日(資產負債表日為非交易日時)的股票收盤價格作為計算股票公允價值的依據。一般情況下,這種做法是可行的,但是,在一些特殊情況下,使用當日或最近一個交易日的股票收盤價格計算的“股票公允價值”就會不公允。
一、在資產負債表日當日或最近交易日,股票價格出現大幅度的波動
在我國股市,為了防止股票價格出現太大的波動,股價的波動幅度當天限制在10%,即所謂的“漲?!焙汀暗!?,在跌停的情況下,股票以收盤的價格是賣不出去的,如果采用“跌?!鼻闆r下的收盤價格作為計算股票公允價值的依據,就會高估股票的公允價值,同樣,在“漲?!钡那闆r下,以現在的價格買不到股票,會低估股票的公允價值。也就是說在出現“漲?!被蛘摺暗!鼻闆r下,以股票的收盤價格計算的股票公允價值并不是股票實際變現能夠收回的價值。另外在股票市場,當出現“利好”或“利空”消息時,機構往往會借題發揮,惡意炒作,從而會導致股票價格出現非常大的波動,但是這種影響并不會持續很久,逐漸會被市場消化,最終股票價格還會趨于其正常的價格。如果企業所持有的股票,在資產負債表日當日或最近交易日,出現了“利好”或“利空”消息,那么股票的價格會出現大幅度的波動,此時,股票的市價并不能真實反映股票的真實價格,計算的“股票公允價值”并不公允。
二、公司持有的股票在資產負債表日之前長時間一直處于停盤狀態,而此時所處股市或者同類(或相似)公司股票價格相比股票停盤時價格已經發生了很大變化
比如,我國股市在2008年上半年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大部分股票的價格在短短幾個月之內跌去了60%。如果企業所持有的股票由于某些特殊原因在此期間長時間處于停盤狀態,資產負債表日之后,等股票重新開盤以后,在新的股市環境下,股票價格會出現大幅度的變化,即所謂的“補漲”和“補跌”。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繼續使用最近一個交易日的股票收盤價格(即停盤前最后一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計算股票的公允價值,也會歪曲股票真實的公允價值。
為了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上述特殊情況對股票真實公允價值的影響,筆者認為可以分情況處理。在第一種情況下,股票的價格出現較大波動時,可以通過以下兩種方式進行處理:
1.股票價格取資產負債表日前五個交易日收盤價格(選擇前5個交易日,是因為根據股市的經驗數據,特定事件的影響通常會在一個星期內被股市消化)的平均值,作為計算股票公允價值的依據,這種方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股票價格突然間的波動對股票公允價值的影響。
2.用股票的估計價格作為公允價值。如果存在比較惡意的炒作,上述方法確定的股票的價格還是和股票真實的公允價值相差甚遠,此時可以使用股票的估計價格作為股票的公允價值,估計價格的確定可以根據對資產負債表日后股票價格的預期,這種方式下,為了防止對利潤的操縱,需要在報表中披露估計股票價格的方法和依據。
在第二種情況下,對于股市大盤發生了劇烈變化,而此期間公司所持有的股票因長時間停盤不能交易時,可以使用可變現價值計量代替公允價值計量。如果所持股票存在其他的股票交易途徑,可以根據其他方愿意接受轉讓股票的價格計算股票的公允價值;如果不存在其他交易途徑,可以依據第三方價值評估機構的股票評估價值代替公允價值計量。
另外,如果使用上述途徑仍不能有效確定股票的價格時,可以根據所持股票的同類公司股票價格變動平均水平,或者是根據相似公司股票價格變動進行預期,同樣這種方式下,也需要在報表中披露估計股票價格的方法和依據。
參考文獻:
2008年金融危機爆發后,人們對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的相關性提出了質疑,在國內經濟波動較大的背景下,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的相關性是否收到影響值得研究。基于以上,本文選取了364家A股上市公司作為樣本,研究了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的價值相關性。
關鍵詞:
金融資產;公允價值;價值相關性
一、研究設計
1.研究假設。根據均衡價理論、會計計量理論以及決策有用理論來看,通過公允價值對金融資產進行計量能夠為相關決策者提供有用的參考信息,此外,金融危機的爆發減弱了市場的有效性,經濟波動存在,金融資產公允價值信息的相關性也會相對減弱,因此本研究提出假設1: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與股價存在相關性。由于金融資產公允價值信息所提供的信息會影響投資者的相關決策,投資者會關注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信息,因此本研究提出假設2:金融資產公允價值信息披露與股價存在相關性。
2.樣本選取。本文選取了滬深兩市的A股上市公司364家作為樣本,其中深圳市的A股上市公司有137家,上海市的A股上市公司有227家。這其中剔除了資產為負的公司、虧損公司、ST公司等上市公司,因其價值相關性并不明顯或不符合價值相關性標準,為了保證研究結果的準確性,將這些公司剔除。
3.選擇變量。本文選取了一個被解釋變量P,5個解釋變量,1個啞變量。被解釋變量P表示樣本公司i在第t+1年5月最后一個交易日的公司股價。解釋變量分別為:①FEPS:出去公允價值變動損益之后的樣本夠公司i在t年的每股收益;②FBPS:除去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額之后的樣本公司i在t年的每股凈資產;③FVPS:樣本公司i在t年金融資產每股公允價值的變化額。其公式為FVPS=YPS+APPS;④YPS:樣本公司i在t年交易性金融資產每股公允價值變化額;⑤APPS:樣本公司i在t年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每股公允價值變動額。啞變量FDD:樣本公司i在t年財務報告中,其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信息披露,若定義詳細為1,若不詳細為0。
4.模型設計。根據選擇的變量可知,本研究主演的研究對象為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額與交易性金融資產,因此,本研究提出了各個變量每股檢驗的模型:P=a0+a1×FEPS+a2×FBPS+a3×FVPS+a4×FDD+m此模型能夠對上文提出的假設1和假設2進行檢驗,如果系數a3不是0,且其預測的符號為正,那么金融資產公允價值信息則存在價值相關性,對不同年份數據回歸進行分析,得到擬合優度R2如果R22007比R22008大,那么就可以對假設1進行驗證,如果a4系數顯著不為0,則說明金融資產公允價值信息披露詳細程度與股票價格存在明顯的相關性,則實現了對假設2的驗證。
二、研究結果與分析
通過對樣本數據及樣本變量數據的相關性結果進行回歸分析可得:2007年與2008年雖然存在不同的經濟形勢,但其金融資產公允價值信息的相關性并不受到影響,這種相關性存在。公允價值的信息披露詳細程度與股價在2008年和2007年都存在比較強的相關性,這與本研究提出的假設2相一致。對比2007和2008年數據的回歸修正來看,擬合優度R22007比R22008大,因此我們可以看出,2008年金融資產公允價值會計數據信息的解釋力相較于2007年來說變弱,因此可以證實本研究提出的假設1。
三、討論與建議
1.討論。通過回歸分析法對滬深兩市364家A股上市公司在2007年和2008年的金融資產計量的價值相關性進行分析,得出結果與討論如下:
1.1金融資產公允價值會計信息價值相關性無論在何種經濟環境下都存在,只是不同的經濟環境下其相關性的強弱不同。在經濟環境波動較大的背景下,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的價值相關性相對較弱,在經濟環境相對平穩的背景下,其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的價值相關性較強。
1.2投資者以及資本市場對于金融資產公允價值信息的披露詳細程度也有關注,且市場對于金融資產公允價值信息披露的詳細程度關注程度較高。
1.3通過研究結果分析我們可以發現,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與股價呈正相關的關系,而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與股價也呈正相關關系。但對于市場來說,兩種不同金融資產價值變動的市場反應并不相同,相較而言,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的市場反應要更加強烈。
2.建議。
2.1公允價值計量金融資產的方法要堅持。當前仍有部分學者在質疑,公允價值是否是引發金融危機的源頭。公允價值是一種計量屬性,作為一種屬性,公允價值的本身肯定不存在問題,在資本市場出現變化的時候,公允價值只是相對的做出了相關反應而已。在資本金融市場出現動蕩的時候,公允價值能夠為市場中的投資者提供相關金融資產的信息,例如金融資產質量信息等,且這種信息有著真實性特征。而在金融危機背景下,經過我們的研究可以發現,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信息的價值相關性依然存在,雖然受到影響但卻沒有喪失?;谝陨?,我們應當積極肯定并堅持將公允價值作為金融資產的計量屬性,堅持采用公允價值進行金融資產的計量。
2.2對于金融資產公允價值信息披露的詳細程度要明確。就目前來看,我國會計準則中對于表外金融工具公允價值信息的披露要求較為含糊,這種含糊性使得投資者對于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的變動信息以及變動細節不甚了解,這對于公允價值相關性有著一定的減弱作用。因此,應當在會計準則中對金融資產的種類以及持有目的進行統一、嚴格的分類,且對于分類之后的每一類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以及持有人的持有數量等相關信息要詳細、單獨的進行披露,以此來提升會計信息的透明度,降低這些被披露信息的模糊性,使投資者了解相關種類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信息和變動細節,這樣就能夠增強金融資產公允價值信息的價值相關性。
2.3金融資產的分類標準要進一步完善。在我國現行的新會計準則中,對于可出售金融資產以及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分類有著一定的局限性和缺陷性,其所用于分類的限制條件過少,這很容易導致企業隨意的劃分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以及交易性金融資產。對于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來說,其后續計量有著一定的特殊性,如果企業劃分過于隨意,很可能為企業管理者進行利潤操縱提供機會。基于以上,本文認為應當積極完善在會計準則中關于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和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分類標準,細化分類條件,從而保證金融資產公允價值信息的真實性和可靠性,從根本上杜絕企業管理者利用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來操縱相關利潤的現象。
2.4不斷完善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的估價技術。市價法是當前采用最廣泛的用來計量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的方法,這種方法的準確性依賴于經濟環境的穩定性,在本研究下發現,如果金融市場和經濟環境有所動蕩,或出現金融危機的背景下,金融資產公允價值信息的價值相關性依然存在,但卻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響,相較于經濟環境與金融市場穩定的年份來說,其金融資產公允價值信息的價值相關性會有所減弱,在市價法下,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的計量的準確性會受到一定的影響。此外,市價會受到市場活躍程度的影響,如果市場活躍程度有限,那么所取得的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計量結果也有限。因此,在市價法的基礎上,還應當不斷完善其他的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計量技術,以此來應對特殊情況的發生,提升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計量的全面性和準確性。
四、結語
本文以上海和深圳兩市364家A股上市企業未樣板,研究了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的價值相關性,并根據研究結果提出了相應的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的計量建議,旨在促進金融資產公允價值會計和金融市場的協調、穩定發展。
參考文獻:
[1]張鳳元.上市公司價值與公允價值變動的相關性實證研究[D].吉林大學,2012.
(一)對企業特定日期財務狀況的影響。財務報表的編制是企業會計信息的主要反映方式,而具體反映企業某一特定日期財務狀況會計信息的報表為資產負債表。上述交易性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可以采用公允價值計量的前提條件是這些金融資產均具有可靠的市場價格(在活躍市場有公開報價)、或有確鑿證據證明其公允價值的確定是安全可靠的。但是在我國業會計準則中并沒有明確規定其市場價格的確定是以當期最后一個工作日的收盤價為準,還是以當日最高價與最低價的均價作為參考標準。因此,會導致同一項金融資產在不同企業資產負債表中揭示的價值不同,同一企業對同樣的金融資產在不同時期采用不同的市場價格為依據時也會出現不同的價值,進而影響了會計信息的可比性。
(二)對企業一定時期經營成果的影響。首先,交易性金融資產無論是在取得時還是在期末時均以公允價值計量為準,它的賬面價值與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借助于“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賬戶計入當期損益,對企業的當期利潤產生影響,但是“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本身所反映的是沒有實現的收益,從而導致企業利潤表中所陳述的利潤并不是企業的實際盈利水平。其次,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按公允價值計量時,其變動的差額直接計入資本公積,這種計量對持有該類金融資產期間的利潤總額沒有影響,但當企業出售該項金融資產時,要將原計入資本公積的公允價值變動額轉入到投資收益,則會影響到出售當期的利潤及成果。同時,由于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形成完全取決于管理者的意圖,在實質上隨時可以出售,因而就其本身來說會對某一期間的會計利潤產生影響,因此,不難得知企業為了達到操縱利潤的目的普遍愿意持有大量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而不愿意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規定:企業將尚未到期的某項持有至到期投資在本會計年度內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按照公允價值計量,其與持有至到期投資賬面值之間的差額計入到資本公積賬戶,導致所有者權益總額發生變動,影響企業的資本結構,當其出售時再從資本公積轉到投資收益。盡管《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對金融資產分類變更進行了明文規定,但是這些規定僅僅是在限制企業在重分類時所遇到的特殊情況,其并不影響企業管理者在正常情況下將持有至到期投資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事項與結果。因此,可以看出當把持有至到期投資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也可能成為企業操縱利潤的一種手段。
二、公允價值在金融資產中的應用
(一)金融資產及其分類。按照我國新會計準則中的CAS22,金融資產是指:(1)現金;(2)持有的其他單位的權益工具;(3)從其他單位收取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的合同權利;(4)在潛在有利條件下,與其他單位交換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合同權利;(5)將來須用或可用企業自身權益工具進行結算的非衍生工具的合同權利,企業根據該合同將收到非固定數量的自身權益工具;(6)將來須用或可用企業自身權益工具進行結算的衍生工具的合同權利,但企業以固定金額的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換取固定數量的自身權益工具的衍生工具合同權利除外。其中,企業自身權益工具不包括本身就是在將來收取或支付企業自身權益工具的合同。金融資產應在初始確認時劃分為下列四類:(1)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包括交易性金融資產和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2)持有至到期投資;(3)貸款和應收款項;(4)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二)金融資產的確認。(1)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在新會計準則中,這類金融資產包括:交易性金融資產和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其持有目的是為了近期出售,使持有者在短期內獲利。該類金融資產具有以下特征:(a)持有的該金融資產是短期性的,即在初次確認時就確定可能在近期出售,從而賺取差價;(b)該金融資產具有活躍的交易市場,其公允價值能夠通過活躍市場獲取;(c)該類金融工具期末應按公允價值予以計量,且報告期間公允價值的變動應計入當期損益(公允價值變動損益),使得該類金融工具在會計期間的價值變動影響當期利潤;(d)除新準則規定的特殊情況外的一部分衍生金融工具歸為該類。由上可知,如果企業持有的投資準備在短期內出售,并且其公允價值易于取得,即可以將其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2)持有至到期投資。持有至到期投資,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且企業有明確意圖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資產。應當特別注意的是,如果一項金融資產在初始確認時已經被指定其他類型的金融資產,就不能再確認為持有至到期投資。此外,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對持有意圖和能力進行評價。發生變化的,除非是因為企業不可控制的原因導致此變化,應當將其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根據以上規定可以看出,持有至到期投資具有以下特征:(a)企業持有該項投資的目的不是為了短期出售或獲利,而且企業有明確的意圖和能力將該資產持有至到期日;(b)該投資到期的時間是固定的,因此持有至到期投資是非權益性投資;(c)該投資到期時收回的金額固定或可確定;(d)該投資屬于非衍生金融資產的投資;(e)該類金融資產在期末需要按實際利率法計算的攤余成本進行計量和減值測試。(3)貸款和應收款項。貸款和應收賬款,是指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的非衍生金融資產。貸款和應收賬款泛指一類金融資產,主要是指金融企業發放的貸款和其他債權,但不限于金融企業發放的貸款和其他債權。非金融企業持有的現金和銀行存款、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形成的應收款項、持有的其他企業的債權(不包括在活躍市場上有報價的債務工具)等,只要符合貸款和應收款項的定義,都可以劃分為這一類。劃分為貸款和應收款項類的金融資產與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的金融資產,其主要差別在于前者不是在活躍市場上有報價的金融資產,并且不像持有至到期投資那樣在出售或重分類方面受到較多的限制。如果某債務工具投資在活躍市場上沒有報價,則企業不能將其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4)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晒┏鍪劢鹑谫Y產,是指初始確認時即被指定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資產,以及除下列各類資產以外的金融資產:(a)貸款和應收款項;(b)持有至到期投資;(c)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晒┏鍪劢鹑谫Y產通常是指企業沒有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的金融資產。但是不能簡單的認為,除了以上三類之外的金融資產,就一定是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該類金融資產具有以下特征:(a)該類金融資產屬于非衍生金融工具;(b)該資產有活躍市場,公允價值易于取得;(c)企業持有的目的明確就是為了出售,但該資產持有限期不定,即企業在初次確認時并不能確定是否在短期內出售以獲利,還是長期持有以獲利,也就是其持有意圖界于交易性金融資產與持有至到期投資之間;(d)該類金融資產期末應按公允價值予以計量,且報告期間公允價值變動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賬戶,即該類金融資產在會計期間的價值變動不直接影響當期利潤,只有在其出售時才將資本公積轉到投資收益。(三)金融資產的計量。所謂計量,是指以選定的能夠反映計量對象內在特征的尺度并將其內在特征予以數量化的過程,即入賬價值。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的計量。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初始計量按公允價值,且其交易費用記入當期損益;后續計量仍然采用公允價值,公允價值的變動金額計入當期損益。企業持有該金融資產期間取得的債券利息或現金股利,應當在計息日或現金股利宣告發放日確認為投資收益。持有至到期投資的金融資產的計量。持有至到期投資的金融資產初始計量按公允價值,交易費用計入初始入賬金額,構成成本組成部分;后續計量按實際利率法,以攤余成本計量。貸款和應收款項的計量。貸款和應收款項的初始計量采用公允價值,交易費用計入初始入賬金額,后續計量按實際利率法,以攤余成本計量??晒┏鍪劢鹑谫Y產的計量??晒┏鍪劢鹑谫Y產初始計量按公允價值,且交易費用計入初始入賬金額,構成成本組成部分,后續計量按公允價值,且公允價值變動計入所有者權益。
三、公允價值在我國金融資產應用中存在的問題
(一)公允價值的可靠性與可操作性不足。公允價值是參與交易的當事人對市場價值做出的一種判斷,金融資產采用公允價值計量方法,提高了財務報表信息的可靠性。但是市場形式是復雜的、多變的,有的會計事項可以確認或尋找類似的交易價格,而有的只能估算。針對這種情況,我們把公允價值的估值分為三個層級,其中,第一、二層級要求具備公開的活躍的市場。從我國目前的國情來看,金融市場仍處于發展中階段,只存在有限的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市場,此外,我國的產權交易市場、證券交易市場、生產資料市場等都處于未成熟階段,同時以上市場的監管力度有待加強,再加上信息不準確以及道德風險的影響,金融資產交易縱的情況會時常發生,從而導致市場上的公開標價不一定能代表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有些企業同時在國內金融市場和國際金融市場上雙向交易,如果缺乏高新的科技和先進的通訊設備作為技術支持,想獲得其實時報價是存在一定難度的。
(二)公允價值應用于金融資產對資本市場存在助漲助跌的重大不利影響。公允價值在金融資產的確認與計量上的運用十分突出。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準則規定,對于交易性金融資產,取得時以當時的公允價值入賬,資產負債表日也按照當時公允價值進行后續計量,發生的公允價值變動計入當期損益。這樣的處理方式使得上市公司當期的收益在很大程度上受其持有的金融資產的市場價值的影響。當金融市場高漲時,金融資產的市價上漲會帶動上市公司當期投資收益或資本公積的上漲,而當市場低迷的時候會降低上市公司的當期投資收益或資本公積,即金融資產對股市起到助漲和助跌的負面作用。
四、公允價值計量在金融資產中應用的改進建議
[關鍵詞]新會計準則;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納稅核算
1引言
2006年新《企業會計準則》的正式實施,使企業會計與稅務會計之間的差距明顯增大。與原有準則、制度相比,最為明顯的就是新會計準則中增加了除歷史成本外的公允價值計量屬性。在進行會計處理時,針對公允價值計量屬性在后續計量中的應用,要求在資產負債表日對部分資產或負債進行會計處理時將其賬面價值按照公允價值進行調整,這就導致了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變得經常化。按新會計準則的要求,在進行會計處理時交易性金融負債和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應計入當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賬戶,當投資性房地產在后續計量中采用公允價值模式時方法與上相同。
2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概述
2.1新會計準則中計量屬性的變動2006年頒布的新《企業會計準則》對會計計量屬性做出了重大調整,全面引入重置成本、公允價值和現值等計量屬性,不再盲目強調歷史成本計量屬性的地位。其中主要在金融工具、債務重組、投資性房地產等方面采用了公允價值,并新增了“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2.2新會計準則中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的定義及使用范圍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是指一項資產在取得以后,當該項資產采用公允價值模式進行后續計量時,期末資產公允價值與其賬面價值之間產生的差額。[1]2006年頒布實施的新會計準則要求對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衍生工具、交易性金融資產以及金融負債等計算利得和損失,并計入當期損益。
3交易性金融資產中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的使用對企業納稅核算的影響
3.1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含義交易性金融資產是指企業為了近期內出售而持有的資產。[2]3.2交易性金融資產相對應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賬戶的處理原則內容詳見表1和表2.3.3案例分析2014年3月1日,QF企業購入一項初始成本為50000萬元的交易性金融資產,該項資產在2014年12月31日的公允價值為53000萬元;在2015年12月31日的公允價值為47000萬元。2016年3月1日,QF企業出售該交易性金融資產,共取得銀行存款51000萬元。賬務處理如下:(單位:萬元)(1)2014年3月1日,QF企業買入該項資產時進行的會計處理如下: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50000貸:銀行存款50000(2)2014年12月31日,QF企業擁有的該項資產其公允價值為53000萬元,而其賬面余額為50000萬元。QF企業進行的會計處理如下: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3000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30000結轉本年利潤: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3000貸:本年利潤3000(3)2015年12月31日,QF企業擁有的該項資產其公允價值為47000萬元,而其賬面余額為53000萬元。QF企業進行的會計處理如下: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6O00貸: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6000相應結轉本年利潤:借:本年利潤6000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6000(4)2016年3月1日,QF企業出售該項資產,其進行的會計處理如下:借:銀行存款51000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3000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3000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50000投資收益1000相應結轉本年利潤:借:投資收益1000公允價值變動損益3000貸:本年利潤4000假設QF企業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對納稅核算的影響賬務處理如下:(1)2014年12月31日,由于交易性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之間有差額,從而產生應納稅暫時性差異,數額為3000萬元,并相應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數額為3000×25%=750(萬元)借:所得稅費用750貸:遞延所得稅負債750(2)2015年12月31日,資產價值降低,應轉回遞延所得稅負債6000×25%=1500(萬元)。借:遞延所得稅負債1500貸:所得稅費用1500(3)2016年3月l日,在出售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產時,需要將多轉回的遞延所得稅負債增加,數額為25%×3000=750(萬元)。借:所得稅費用750貸:遞延所得稅負債750從以上會計分錄可得出,該交易性金融資產產生了應納稅暫時性差異,數額為3000萬元,時間為2014年,并增加當期750萬元的遞延所得稅負債,同時增加750萬元的所得稅費用,并最終減少750萬元本年利潤;2015年由于公允價值下降6000萬元,應當轉回1500萬元的遞延所得稅負債,同時減少1500萬元的所得稅費用,最終調增1500萬元本年利潤;2016年處置該項金融資產時,則要增加最后剩余的750萬元遞延所得稅負債,相應減少750萬元本年利潤。由此可以得出結論,在交易性金融資產中其公允價值變動是未實現的損失或收益,把交易性金融資產出售前,稅法上的處理方法是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但在會計上采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的處理方法對所得稅進行會計核算時卻要產生相應的遞延所得稅負債或與其相對應的遞延所得稅資產,從而增加或減少相應的所得稅費用,并最終對財務報表上的凈利潤產生影響。
4結束語
通過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損益賬戶納稅核算的案例講解,我們對公允價值及其損益科目的運用有了充分理解。但這種方法在某些方面存在一些問題,例如它使得會計處理變得很復雜。所以如何兼顧其合理運用同時降低其復雜程度將是未來進行探索的一個主題。
參考文獻:
[1]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2006[M].北京:中國科學出版社,2006.
[2]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會計[M].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16.
關鍵詞:公允價值;非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計量
一、運用公允價值的必要性
經濟環境的快速變化和大量新業務、新產品的出現對傳統會計產生了巨大的沖擊并提出了嚴峻的挑戰。新會計準則中財務會計目標的變化(由單一的受托責任觀轉向決策有用觀與受托責任觀同時并存)、貫穿會計準則的核算理念的變化(由收入費用觀轉向資產負債表觀)以及我國會計準則的發展趨勢變化(與國際會計準則實現實質性趨同)導致會計的計量模式必然也要發生變化(由以歷史成本計量為主體的單一會計計量模式轉向歷史成本計量和公允價值計量并存的計量模式)。而基于市場對資產價值認定的公允價值再次大范圍地在具體會計準則中加以運用,將在增強會計報告信息可比性和相關性的前提下進一步推進我國經濟與世界經濟的協同發展。
二、公允價值在非金融資產中的運用
我國會計準則對非金融資產采用公允價值計量的規定分散在不同的具體準則中。38項具體會計準則中,直接涉及公允價值的非金融資產的具體準則包括:3號投資性房地產、5號生物資產、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12號債務重組、16號政府補助、21號租賃和20號企業合并中的非共同控制下的企業合并等,這些準則均謹慎地采用了公允價值計量,即在允許采用公允價值計量的同時都不同程度地進行了限制。
投資性房地產準則規定,投資性房地產后續計量時在滿足特定條件的情況下可以采用公允價值模式:一是投資性房地產所在地有活躍的房地產交易市場;二是企業能夠從房地產交易市場上取得同類或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及其他相關信息,從而對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作出科學合理的估計。
生物資產準則規定,生物資產在有確鑿證據表明其公允價值能夠持續可靠取得的,允許采用公允價值計量,但應當同時滿足兩個條件:一是生物資產有活躍的交易市場;二是能夠從交易市場上取得同類或類似生物資產的市場價格及其他相關信息,從而對生物資產的公允價值作出科學合理的估計。
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準則規定,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同時滿足兩個條件的,應當以公允價值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資產的成本:一是該項交換具有商業實質;二是換入資產或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能夠可靠地計量。
債務重組準則規定,債務重組除現金資產清償債務方式外,其它清償方式下非金融資產的計值均采用公允價值計價:存在活躍市場的,應當以其市場價格為基礎確定其公允價值;不存在活躍市場但與其類似資產存在活躍市場的,應當以類似資產的市場價格為基礎確定其公允價值;在上述兩種情況下仍不能確定非現金資產公允價值的,應當采用估值技術等合理的方法確定其公允價值。
政府補助準則規定,政府補助為非貨幣性資產的,應當按照公允價值計量。
企業合并準則規定,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采用購買法核算,按照公允價值計量所得的資產和負債以及作為對價支付的資產、發生或承擔的負債。
租賃準則規定,承租方在租賃期開始日對租入資產計量采用該資產公允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兩者中較低者。
三、運用公允價值計量存在的問題
(一)確認環節存在的問題
非金融資產的計量是否能夠采用公允價值,首先應判斷是否符合各項資產運用公允價值的條件。因此,公允價值的運用是基于主觀判斷的定性因素先于具有量化標準的定量因素,從而使公允價值的確認顯得尤為重要。
從非金融資產運用公允價值的現狀可以看出,我國當前的會計準則中對非金融資產采用公允價值確認的相關規定存在兩個問題:一是確認的條件規定比較散亂,缺乏一致性,如租賃準則中只寫了采用公允價值計量,但在什么條件下采用沒有加以規范;二是確認條件和計量基礎混為一談,如投資性房地產、生物資產、政府補助和債務重組等4項準則中,對于確認的要求實際上更傾向于計量基礎的要求。
(二)計量環節存在的問題
計量是公允價值運用的核心問題,它既體現著公允價值的實質,又決定了公允價值運用的效果。我國公允價值在非金融資產計量時仍借鑒了國際會計準則的層級劃分,將公允價值分為三個層次:第一層次,存在活躍市場,市價即為其公允價值,此層級取得的公允價值是最客觀的;第二層次,不存在活躍市場但存在類似活躍市場,比照相關類似資產的市價決定,此層次雖然存在同類交易的活躍市場,但是如何調整到計量對象的價值具有主觀性;第三層次,不存在前兩種情況的市場,此層次不存在交易的活躍市場,需要通過估價技術確定公允價值。
在三個層次規定中,對于“活躍市場”、“類似活躍市場”沒有明確的確認條件,增加了實務中判斷的模糊度。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非金融資產存在活躍市場的情況不多,更多的是后兩種情況,實務中需要對非金融資產根據類似資產進行調整或采用估值技術。由于非金融資產之間存在很大的個體差異,在對這些差異進行調整時,不可避免地受到經濟環境、金融環境、市場交易環境及主體動機等眾多因素的影響,從而影響公允價值的可靠性;而采用估值技術在實務中操作難度最大:一是實務中對非金融資產的估值還沒有代表性或通用的模型,往往更多采用現值的計算模型,模型參數確定的準確性、合理性將直接影響公允價值應用的效果;二是在各項具體會計準則中公允價值計量標準的規定各不相同,計量時涉及的多項參數沒有任何指導信息,缺乏統一的規范,操作性不強,從而導致公允價值計量結果的隨意性和多樣性。
(三)披露環節存在的問題
公允價值在確認和計量環節存在的諸多問題,以及公允價值本身的主觀性導致公允價值的附加信息披露是非常必要的。但在我國具體會計準則中對于涉及公允價值披露的內容可以說少之又少。生物資產準則、政府補助準則和租賃準則的披露內容沒有涉及公允價值的任何信息,而非貨幣資產交換準則也只要求披露公允價值,披露要求最多的是投資性房地產準則、債務重組準則和企業合并準則,但也僅限于披露公允價值確定的依據和方法,以及公允價值變動對損益的影響。
可見,雖然具體準則中規定了對公允價值披露的信息,但信息使用者僅根據這些簡單的披露信息難以正確理解和利用會計信息,公允價值信息披露的廣度和深入都遠遠不夠。
四、建議與展望
當前我國非金融資產運用公允價值的條件還不是非常成熟。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逐步發展,市場化程度的不斷提高,會計人員素質的增強,監管機制的完善以及對公允價值計量的深入研究,公允價值計量將成為財務會計未來發展的主要計量模式。
(一)積極推進培育活躍、有序的市場
公允價值有別于市場價格,公允價值的實質是基于市場的一種對資產或負債價值認定的綜合計量屬性,所以活躍的市場是公允價值得以合理運用的一個前提條件?;钴S市場的培育,依賴于充分競爭的交易市場,包括資本市場、房地產、生產資料等各類市場,防止行業壟斷地發生,讓交易雙方可以很容易地獲得公允的市場價格及市場信息;同時,需要進一步完善法律環境,防止利用公允價值進行舞弊,積極營造一個充分交易、競爭有序的市場環境。
(二)大力開展企業與資產評估機構的合作
非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的確定對企業會計人員來說是一個新生事物。對于從事資產評估業務的人員來說是他們的一個強項,長期的資產評估工作為他們積累了豐富的評估經驗和評估技術。公允價值的計量目標與資產評估的目標基本一致,為了有效提高公允價值估價的公允性和可靠性,企業應該借助專業資產評估機構的優勢,盡量委托資產評估機構對非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進行計量。長期來看,會計界和資產評估界的合作將成為未來的發展趨勢,充分發揮二者的優勢,優化資源配置,提供客觀、公允的資產價值是二者合作的基礎和目標。
(三)制定全面、系統的公允價值計量準則
2006年9月,美國財務會計委員會(FASB)正式了財務會計準則公告第157號《公允價值計量》(FairValueMeasurements),FASB對該公告的原因做了如下闡述:“在本準則之前,公認會計原則中已有公允價值的不同定義以及應用這些定義的有限指南,但這些指南分散于運用公允價值計量的諸多公告中。指南之間的差異導致了不一致,這些不一致又增加了公認會計原則的復雜性。FASB決定在本準則中考慮這些問題?!痹摴嬷饕鉀Q了三個重大問題:公允價值的定義、用于計量公允價值的方法以及有關公允價值計量的披露。
當前我國有關公允價值的規定情況與NO.157號前美國的情況基本類似,這三個問題也是目前我國企業會計實務中面臨的問題。既然美國已經研究并很好地處理了該問題,那么我國也應該積極借鑒美國制定公允價值專項準則的經驗,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盡快制定《公允價值計量準則》及其應用指南,以便務實地規范指導公允價值的運用。
【參考文獻】
[1]孫麗影,杜興強.公允價值信息披露的管制安排[J].會計研究,2008(11).
[2]于永生.美國公允價值會計的應用研究[J].財經論壇,20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