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10-11 15:53:56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農業科技市場前景,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關鍵詞: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政策;文獻綜述
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是指把無形抽象的知識形態的生產力轉化為具體可見的物質形態的生產力,并通過相關生產實踐環節實現此轉化的過程。現階段提高糧食產量、增加農民收入、解決“三農”問題、實現可持續發展、縮小城鄉差距、建設和諧農村等都迫切需要農業科技成果的快速轉化。我國作為農業大國,農業科技成果總量基數較大,但中國的政治體制、經濟現狀、科技困境等制約著科技成果的快速有效轉化,成果轉化率較低,不到50%,遠低于歐美等發達國家,同時面臨農業科技成果與實際需求想脫軌、推廣機制不健全、科技成果轉化中介服務工作不到位等疑難雜癥,國內外許多學者做過關于此類“熱點和難點”問題的研究。
一、改革農業科研管理體制,提高農業科技成果質量
為建立適應我國經濟現狀的農業科技體制,農業特色院校和相關科研單位應提升科研實力,精簡在編科研人員,強化對外交流,加大與兄弟單位的交流合作,定期開展科研研討會等;同時集中力量促進農業科技主導型企業的快速發展。為充分發揮中介服務機構的橋梁和紐帶作用,加大對中介服務機構的物力、人力投入,定期對中介服務人員開展專業技能培訓;還應進一步加強農業主導型企業、農業科研機構、農業大專院校之間的溝通與交流;構建農業科技創新體系,提高科技成果的創新性;建設農業科研基地,從而提升農業科技成果的實用性、經濟性。
二、加大農業科技成果保護力度,強化法制觀念
依法保護科技成果不但能激發科研人員的工作潛力,創造出更多農業科技成果,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而且能夠確保農業科技成果的轉化工作有法律保障,有條不紊地前進。一是開展法律講堂進農村的活動,向大眾宣傳知識產權的相關法律政策,不斷修訂、補充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文件。農業主導型企業及相關單位機構定期開展員工法律知識培訓的同時優化知識產權保護制度。二是加大對農業知識產權的保護和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各種不端行為,依法保護農業科研人員的利益,確保農業科技成果的依法有序轉化并安全推廣到農村。
三、加強科技中介服務體系建設,促進創新資源的優化配置
農業科技成果轉化中介機構負責農業科技信息的上傳下達,將科技成果加工組裝推廣到農戶手中,是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的橋梁和紐帶。應優化農業科技中介服務機制,收集農戶關于科技成果的需求,向科研機構傳達農戶需求,科研機構生產出農業科技成果后向農戶傳遞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相關信息,中介通過農民反饋評估農業科技成果,根據農戶的最新需求預測農業市場走向,協調農業科研單位與涉農企業之間的關系,后期跟蹤科技成果的應用情況,解決可能出現的各種糾紛,為農戶提供相關的資金借貸等服務。
四、調整農業科技鉆研重點,改革農業科技投資立項方式
農業科研機構應適時改變研究目標,從注重科技成果數量轉變到注重成果質量,從注重科技成果回報率到注重科技成果的實用性。提高農業高校農業生產技術,重視符合可持續發展型的技術開發。改變過去單一的政府投資方式,逐步向政府投入帶動機構投入,個人和社會團體投入為補充的多元化投資方式轉變。從農業的可持續發展和提高農業產量、增加農民收入、發展高校農業的角度確定農業科研目標,通過公平競爭的方式選定科研項目負責人,確保農業科研項目順利進行。
五、建立完善的科技市場體系,保證農業科技成果有效運行
農業科研院所應時刻關注市場動態,研究市場規律,根據市場需求變化逐步建立規范化的農業科技市場,完善科技市場體系,解決現今市場體系的相關問題,充分促使農民最大限度地應用科技成果,享受科技成果帶來的利益,提高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效益。農業科技成果研發單位要通過中介服務機構將轉化速度快的科技成果于第一時間推向市場;對于研發周期長、投入資金多、推廣難度大的科技成果,采取政府扶持與市場機制相結合的辦法,集中力量將科技成果應用到市場,使農戶第一時間應用科技成果。
六、設立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專家委員會,開展宏觀戰略研究
科技成果的轉化離不開專家學者的指導建議,農業部門應設立“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專家咨詢委員會”,財政部門加大財物投入,高薪聘請業界權威專家為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工作出謀劃策,權威專家緊密圍繞當下農業發展局勢,以國家農業發展重點和優勢產業為依據,與農業科研機構專業人員商討出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的發展規劃綱要。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發展規劃綱要堅持高效、實用、新穎的原則,緊密結合農民的實際需求和當下農業產業的發展趨勢,對準農業發展重點,早日實現綠色農業。
七、推進農科教與產學研合作機制建設,加速構建農業科技成果轉化體系
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實施前政府組織各行各業專家評估此項目實施的可行性、項目的回報率等,預測此科技成果的市場前景、農戶滿意度等,而后通過公開招標競爭確定合作伙伴,促使農業高校、涉農企業包括政府機構合作完成成果轉化任務。農業主導型企業、農業科研機構和各級政府等為科技成果的有序轉化出臺相應鼓勵優惠政策,制定并完善相應激勵機制,對參與成果轉化工作的個人給予相應的獎勵,使個人付出得到相應回報,從而使農業科技成果的轉化良性循環,推進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的發展。
八、鼓勵科技成果產業化國際合作,提高科技成果轉化率
在經濟全球化的影響下,農業領域也將不可避免地面臨全球化的競爭和合作。首先,在各部門各自努力的前提下,涉外機構為農業科研部門和農業高校等相關單位提供國際農業協會的最新動態,全球最新農業科技成果信息,隨時準備開展國際交流合作,從而為農業科研單位提供吸收發達國家先進農業科技成果的機會,完善農業裝備,創新農業技術,提高農業科技水平。其次,高薪聘請掌握先進農業科技知識的華僑回國興辦涉農企業,為中國的農業大事貢獻一份力量。再次,國內農技企業與海外先進農機企業強強聯合,在農業資源豐富地區合資興辦農業科技企業,海外先進企業的引進可確保國內農機企業接觸國際消息,提高我國農業科技成果的國際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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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科技推廣;縣域經濟;對策
中圖分類號:F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12)04-0076-01
1 廣西縣域科技供求現狀
1.1 需求現狀分析
一是農戶科技需求趨向于現實性,更加注重科技成果帶來的經濟效益。農民對適宜當前生產條件、投資少、效益高的適用技術,如獲至寶,備受青睞,而對“高談闊論”、經濟效益差的技術無人問津。二是對科技服務的需求日益多元化。更多的農戶已經不滿足于單純地接受原始或簡單處理的科技信息,轉而要求針對性更強、適應性更強的知識。三是對科技服務方式的需求呈現多樣化。在調查農民獲得新生產技術的途徑上,27.4%的農民回答是觀察鄰居的生產,22.4%的農民回答家人之間的交流,24.5%的農民回答政府推廣、培訓,25.7%的農民回答主動學習(看書、電視、墻報、聽廣播等)。
1.2 供給現狀分析
一是現有科技成果較多,但有效供給量不足。目前,廣西農業技術成果的構成是單項成果較多,綜合配套技術成果較少,偏重于種植業的糧食作物研究,而忽視農業中其他技術的研究。二是科技成果的供給結構尚不合理。在科技推廣的過程中,推廣的人員主要是農業科技人員,推廣科技成果多是根據上級的要求,真正根據農民的需要來推廣科技是較少的。三是科技成果推廣和轉化率較低。農業推廣部門與行政以及相關單位之間不協調,推廣體系內部上下關系不暢通,使得農業推廣人員人心不穩,造成人員流失,農業科技成果推廣步履唯艱,嚴重地阻礙著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四是農業科技信息服務供給體系不健全,供給主體單一。農村地區農業科技信息服務的供給部門一般有:鄉鎮政府的農技推廣部門,經營性農業企業,扶貧機構。但鄉鎮政府一般占據主導地位,這種單一的官方主體模式對于農民獲得科技信息也存在很大的局限性。
2 廣西縣域科技供求失衡的原因分析
(1)科技供給方和需求方缺乏有效的溝通。作為科技主要供給方的政府部門,包括了科技特派員、科技推廣人員、特聘專家等,在推廣中往往過于主觀盲目,沒有充分的調研,不符合企業、農民的需要。
(2)科技人才總量不足,缺乏高層次人才。據統計,2009年廣西從事科技活動人員8286人,其中縣屬科技人員412人,所占比例不足5%。這一比例與當前廣西農業結構調整不相稱,加上農業科技人員技術本領更新換代慢,目前鄉鎮大多數農業科技人員所擁有的技術多為常規農作物栽培管理、家畜家禽一般飼養管理等,真正掌握“名、特、優”種養管理技術的很少,更談不上產后的包裝、加工、貯藏、運輸等方面的技術了。
(3)科技成果轉化資金的投入嚴重不足。由于縣域財政本身有限,對科技投入的支持力度也有限,可持續性較弱,難以滿足科技成果轉化對資金的需求。支撐縣域科技投入的很大部分依賴群眾和企業的自籌,而這部分資金更多地依賴從金融機構獲得資金。
(4)中介機構不健全。目前只有個別縣建立起專業的農業技術服務市場,一些少量科技市場是由原來政府有關部門轉變或成立,因此,在職能、人員角色轉變等方面都不夠徹底,很難在農業科技成果轉化中起到應有的作用。
3 政策建議
(1)建立適合農戶需求的農業科技成果轉化運行機制。將物質激勵與精神激勵相結合,為科研人員、科技推廣人員、農民發揮潛能提供物質保障與制度保障,努力促進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為現實的生產力。一是政府應調整和完善科技管理體系。二是優化科技發展環境,營造鼓勵科技創新及成果轉化的政策和制度環境。三是以技術創新項目為紐帶,推動產、學、研合作,促進各種創新要素的有機集成和有效組合,加快科技成果轉化和高新技術產業基地建設。
(2)增加對科技事業的投入,構筑良好的資金保障體系。一是各級財政都要按照“廣西科技投入條例”中的有關規定,逐年增加對科技的投入,確保科技三項費不低于當年財政支出的1%。二是要引導社會各界增加對農業的投入,尤其是鼓勵農業企業和農民增加對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的投入。通過建立科技投資風險基金,完善科技投入金融體系。
(3)建立有效的科技人才評價及激勵機制。必須營造良好的人才環境,實施農業科技人才的引進來和走出去戰略,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從全國和世界各地吸引高層次人才來廣西長期工作和短期服務,特別是要大膽引進和使用急需而又緊缺的高新農業科技人才。要高度重視和培養“家里”的人才,提高他們的科研能力并防止人才流失,這是科技人才培養的重中之重。
(4)充分發揮科技中介服務組織機構。一方面利用示范園區、示范基地對農業生產影響重大、市場前景好的技術成果,進行重點推廣應用。另一方面發揮協會、民營科技企業、科技貿易機構等科技實體或中介機構的積極作用,拓寬科技成果推廣的渠道。另外要加大培訓力度,不斷提高農民接受及應用科技成果的能力。
參考文獻
[1]桂嚴.充分發揮科學技術在縣域經濟發展中的推動作用[J]. 安徽科技,2006.
關鍵詞農民收入;現狀;制約因素;對策
AbstractAtpresent,China''''srelativelylowincomeleveloffarmersandslowgrowthhavebecomeagriculturalandruraleconomicdevelopmentproblemsfacingthe.Tostrengthenthefundamentalroleofagriculture,themaintenanceofstabilityandsupportforthesustainedandhealthydevelopmentofnationaleconomy,theurgentneedtothoroughlyinvestigatetheincomeofthefarmersandthereasonsfortheslowgrowthfasterwaytoincreasetheincomeoffarmers.Basedontheanalysisofthestatusandincomeofthefarmersaffectedincomegrowthforfarmersonthebasisofconstraints,somefarmersincreasetheirincomeforresolvingthecurrentcountermeasuresandsuggestions.
KeywordsIncomeofthefarmers;Thestatusquo;Constraints;Countermeasures
農民收入問題是當前“三農”問題的核心,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基本出發點和歸宿。黨的十六大指出:“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建設現代農業,發展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大任務。”而農民收入增長緩慢,是當前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中最突出的問題。農民收入不僅關系農村的改革、發展和穩定,而且關系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全局。農民長期增收困難,會嚴重挫傷生產積極性,進而會影響農產品的供給,使農民壓縮消費支出,造成農村市場繼續疲軟,使國民經濟失去持續健康發展的動力。農民不富裕,農村難穩定,農業現代化也無從談起,這個問題的嚴重性正逐步顯現出來。為加強農業基礎地位、保持農村穩定和支持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迫切需要深入探討農民收入增長緩慢的原因和較快增加農民收入的途徑。
一、農民收入的現狀分析
(一)農民收入的增長速度呈遞減趨勢
農村改革近30年來,我國農民的人均純收入從1978年的134元提高到2000年的2253元,年均增長7.43%(按可比價格計算,下同),總體上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但是分階段看,農民收入的增長速度地呈現出階段性遞減的趨勢。1978-1984年,全國農民人均純收入年均增長17.7%,1985-1988年為4.9%,1989-1991年三年國民經濟治理整頓期間為1.9%,1992-2000年為4.6%。尤其是1997-2000年,農民人均純收入增幅連續四年下降,分別比上年下降4.4、0.3、0.5、1.7個百分點,增長率從1996年的9%下降到2000年的2.1%,年平均增長率僅為3.7%。農民收入增長幅度連續四年下降,還是改革開放二十多年來的第一次。2001年農民的實際增長率為4%(扣除物價上漲因素),有所反彈,至2006年,農民人均純收入經過2004、2005、2006連續三年增長6%以上,達到3587元,比上年增長7.4%,是1985年以來首次實現連續三年增幅超過6%。但農民收入增長緩慢,使農村居民收入在居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持續下降。1997年至2005年,農村居民收入年均增長4.6%,比GDP低4.3個百分點,比城鎮居民收入低3.5個百分點[1-5]。
(二)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再度擴大
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與農民年人均純收入之比,1978年為2.57:1,到1983年一度縮小到1.70:1,此后一直呈擴大趨勢。到1994年,城鄉居民收入差距達到2.86:1。1994、1996兩年,政府大幅度提高糧食收購價格,刺激了農民收入增長,到1997年,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再度縮小為2.47:1。此后,又呈擴大趨勢,到2000年,擴大到2.79:1。2001年,城鎮居民收入增長速度仍超過農村居民,城鄉居民收入差距進一步擴大到2.90:1。2002-2006年,城鎮居民收入進一步加快,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加大,到2006年為3.28:1。目前的城鄉收入差距不僅超過改革開放之初的1978年,而且超過1994年的2.86:1,為歷史之最[6]。
(三)不同地區農民收入差距拉大
國家統計局的數據表明,1997-1999年,東部9個發達省市(不包括河北省、海南省)農民收入年遞增3.86%,中西部19個省市農民收入年遞增3.16%,區域差距再度擴大。1999年,中西部19個省市區的農民人均純收入比全國平均數低16.2%,比東部9個發達省市低41.1%。2000年,收入最高的浙江省農民人均純收入為4253.67元,最低的貴州省(自治區除外)為1374.16元,前者是后者的3.1倍。農民現金收入的地區差距更大。2000年,全國農村居民人均現金收入為2381.56元。其中,中部9個省平均2170.6元,比全國平均水平數低8.9%,較東部地區低40.5%;西部10省區市平均為1605.8元,比全國平均數低32.6%,比東部地區低56%。最高的浙江省為4863.37元,是最低的貴州省1136.38元的4.3倍。2005年東部地區的農村居民收入最高,為5123元,其次為中部地區,為2815元,西部地區最低,為2508元。東部地區與中部地區農村居民收入的差距由2004年的1999元擴大到2005年的2308元,差距拉大了309元;東部地區與西部地區的收入差距由2004年的2281元擴大到2615元,差距拉大了334元[7]。
(四)不同經營類型農戶、不同收入農戶收入不平衡
一方面以非農業經營為主的農戶收入在增長,以農業經營為主的農戶收入增長不多甚至減收。國家統計局農戶抽樣調查資料表明,2000年,純農戶、農業兼業戶、非農業兼業戶和非農業戶的人均純收入分別為1933元、1980元、2805元和5135元,這四類農戶占農戶總數的比例分別為19.2%、48.1%、29.4%和3.3%。其中,純農戶和農業兼業戶的收入分別比全國平均水平低14.2%和12.1%,比收入最高的非農業戶分別低62.4%和61.4%。1998-2000年農民人均純收入由2162元增加到2253.4元,年均增長1.39%。同期,純農戶和兼業農戶的人均純收入分別由2034元和2031元降到1933元和1980元,年均分別下降1.68%和0.84%。以農業經營為主的農戶收入減少,主要是因為1998、1999、2000年,農民來自農業的收入連續三年凈減少。1998-2000年,全國農民人均農業收入分別為1191元、1139.4元和1091元,分別比上年下降2.4%、4.3%和4.3%。同期農民人均來自種植業的收入分別為292元、882.1元和784元,分別下降1.5%、5.1%和11.1%。另一方面,少數高收入農戶的收入在增長,多數低收入的農戶的收入增長不多甚至減收。1996-2000年,農民人均純收入在500元以下的戶數占農戶總數的比例,由2.53%擴大到2.64%,人均純收入在2500元以上的高收入戶比例,則從24.67%上升到35.45%。將農村住戶調查資料按純收入進行五等份分組(每組各占總戶數的20%),2000年最低收入組農戶和較低收入組農戶人均純收入分別是802元和1442元,分別比上年下降了6%和0.6%。中等收入組農戶、較高收入組農戶人均純收入分別是2005元、2768元和5198元,分別比上年增長1.6%、3.3%和6%。收入越低,增長越難。此外,農村居民家庭的基尼系數由1996年的0.32擴大到2000年的0.35;據對全國31個省(區、市)6.8萬個農村住戶的抽樣調查,2005年農民人均純收入的基尼系數為0.3751,比上年提高0.6個百分點,高于上年提高0.12個百分點的幅度,表明農戶間收入差距拉大。工資性收入對農村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影響日益突出。2005年農民家庭經營收入對收入分配差距形成的影響率為50.7%,工資性收入的影響率為40.9%。與1990年相比,家庭經營收入的影響率下降了13.9個百分點,工資性收入提高了12.6個百分點。以農業收入為主的農戶群體主要受家庭經營收入差異的影響;以非農業收入為主的農戶群體主要受工資性收入差異的影響[8-11]。
二、近年來農民收入增速持續下降的原因分析
近年來農民收入增速持續下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農業和農村經濟內部的原因,又有來自農村之外的影響。
(一)非農產業發展對農民增收的作用減弱
改革開放以來,農村非農產業曾是農民增收的主要源泉,鄉鎮企業吸納勞動力人數無論是絕對數還是占當年農村勞動力總數的相對值,都有了很大提高。但在1996-2002年,鄉鎮企業就業人數有所下降,最大降幅達804萬人,而且鄉鎮企業就業人數占農村勞動力總數的比例由1996年的29.83%下降到了2002年的25.44%,下降了4.39個百分點。但目前鄉鎮企業的就業規模才僅相當于1995年的水平。所有這些,都意味著鄉鎮企業對增加農民收入的效應在逐漸減弱[12,13]。同時,農民進城打工的門檻抬高。20世紀80年代后期以來,農民跨區域流動,大量進入城市擇業,進城打工成為增加農民收入的一個重要途徑。但近年來,隨著國有企業改革力度的加大,城鎮下崗職工人數增加,城鎮失業顯現并日趨嚴重。為了減輕自身的就業壓力,許多城市或明或暗地出臺了一些對農民工使用的限制政策。城市的就業保護使得城鎮吸收農民工的大門開始變窄,減少了農民在城鎮就業的機會。外出務工農民的工資水平也呈下降趨勢。據對四川和湖南兩個勞務輸出大省的調查,2000年農民外出務工的日平均工資下降了5%左右。目前進城務工的多數農民工的月工資在1000元以下,據統計,全國農民工外出務工月平均收入在2006年達到946元,同比增長9.9%,上海的農民工可以達到1000多元月收入,福建就只有七八百元,中部打工者的收入可能更低,與城市工人同工不同酬的現象比較普遍,有的工資差距達2-3倍。
(二)農產品供求關系改變對農民增收形成了制約
農村改革初期,農產品供給絕對短缺,農民增產的農產品都能賣出去,且市場價格也沒有因產量的增加而降低,因而增產就能增收,農業增產的農民增收幾乎是同時發生的。但在農業發展進入新階段后,農產品的供求格局從過去的長期短轉變為總量基本平衡、豐年有余,甚至出現了地區性、結構性相對過剩。農產品供求關系的改變,使農業生產的發展越來越受到市場需求的制約,增產與增收不再是簡單的對應關系。生產多少產品不單取決于農民有多大的生產能力,還要取決于市場的需求水平,超越市場需求的增產,將帶來增產不增收或增產多、增收少甚至增產減收的結果。測算表明,農民收入增長對農產品產量增長的平均彈性呈明顯下降態勢,1978-1984年間,農民收入增長對農產品產量增長的平均彈性系數為2.05,1985—1990年間降為0.82,1991-1998年間再降為0.65,90年代比80年代初期下降了2/3之多。這就是說,在目前的市場供求狀態下,農產品產量每增長1%,所能帶動的農民收入增速要遠小于1%,增產對增收的效應只相當于80年代初期的1/3[14]。
(三)農產品加工業發展滯后影響農民增收
近年來農民收入增速減緩,與農產品加工業發展滯后有密切關系。發展經驗表明,隨著人均收入水平的不斷提高,人們對加工型農產品的需求量會明顯增加。農產品加工不僅可以提高農產品自身的收入彈性,開拓農產品的市場需求空間,而且可以延長農業的產業鏈,增加農產品的附加值,提高農產品的增收能力。以普通的土豆為例,土豆加工成淀粉,可增值30%;加工成粉條,可增值80%,加工成麥當勞餐店的薯條,可增值15倍;加工成環糊精,可增值20倍,高的可達30倍。據統計,目前發達國家農產品加工轉化率都在90%以上,其農產品加工業產值大都是農業產值的3倍以上,從事農產品加工業的勞動力一般為直接從事農業生產的勞動力的6-8倍,而我國上述三個指標分別是30%、80%和5%左右,差距非常大。顯然,在農產品供過于求的形勢下,不提高農產品的加工率和加工水平,要提高農業的效益和農民的收入是很困難的。
(四)農村城市化滯后對農民增收十分不利
目前我國的城鎮化率僅為30.4%,而世界平均水平為45%,發達國家為75%。相比之下,我國城鎮化水平大為落后。有關研究表明,我國目前非農產業增加值比重已超過81%,城市人口比重至少應達到54%,而實際城市化水平比同等工業化水平國家滯后近24個百分點;同樣,在非農產業就業比重達到50%的水平上,我國的城市化水平應當為45%以上,而實際水平與同等工業化國家相差15個百分點。可以看出,我國目前的城市化嚴重滯后于產業結構高度化的進程。這種格局帶來的后果是,隨著工業化進程的加快,包括土地和資金在內的各種農村資源和要素源源不斷地流向城市和工業,而大量的農村人口特別是勞動力卻依然滯留在農村、滯留在農業中,導致農戶土地經營規模不斷縮小,土地分割不斷細碎。統計表明,1990年以來,我國農村勞動力平均每年以543萬人的速度增長,凈增加近6000萬人;農戶戶數平均每年以191萬戶的速度增長,凈增加1500多萬戶;農戶平均的耕地面積則由1990年的7.98畝減少到2000年的7.35畝,平均每戶擁有的耕地塊數多達5.86塊,其中耕地面積不足1畝的有4.16塊,占耕地塊數的71%,土地細碎問題十分突出。需要注意的是,盡管農村勞動力總量大幅度增加,但由于生產技術的不斷進步,農業生產中出現了不斷減少勞動用工量的趨勢,這使得農業生產中的人地矛盾更加突出。根據農村固定觀察點調查資料,1990年農戶家庭糧食作物生產畝均用工為19.84個,2000年減少到16.43個,畝均減少3.41個。由于大量剩余勞動力滯留在農業部門,農業勞動生產率的提高非常困難,2000年我國農業勞動力與非農業勞動力的人均GDP之比為18:82,這表明,按人頭平均,農業勞動力創造的價值僅為非農業勞動力的1/5左右。這并不是因為農民懶惰、能力低下,而是因為農業中存在的剩余勞動力太多了,他們占用的資源太少了,大部分可用于創造價值和財富的勞動時間由于人均占用的資源太少而白白浪費了,這正是農民收入低的根本原因。換言之,正是由于城鎮化的滯后,才導致了農業和農村的落后、農民收入增長的艱難。
(五)宏觀經濟政策對農民收入的影響
不可否認,近年來,為了擴大內需,啟動國內市場,國家出臺了一系列擴張經濟的政策,這些政策的實施,為促進農民收入的增長,發揮了重要作用。比如,加大對水利、交通等基礎設施的建設,為增加農民的勞務收入創造了條件;各級財政不斷加大對農林牧漁業的基本建設投資,投資比重由1996年的1.27%提高到1999年的2.4%,為增強農業的發展后勤發揮了重要作用。但無庸諱言,從總體上看,國家的宏觀經濟政策仍然向城市傾斜,整個宏觀經濟政策環境仍不利于農民增收。比如,近兩年國家在實行積極的財政政策、調整居民收入時,對城鎮居民采取的增收措施較多而對農民采取的較少。1999年以來,國家給公務員和國有事業單位人員增發工資、提高城鎮居民社會保障三條線的支出水平等宏觀調控措施,使得城鎮居民的收入明顯增加,而農民的收入還基本處在自然增長狀態。在增加的國債的使用安排上,涉城的比重較大。又比如,目前我國城鄉居民承擔的經濟負擔差異很大,城鎮居民畸輕,農村居民畸重,農村居民人均承擔納稅額和社會負擔大大高于城鎮居民。再比如,我國農產品的生產者補貼等值(PSE)仍為負值,仍有大量的農業收入繼續向非農業部門轉移。
三、增加農民收入的對策
(一)推進農村稅費改革,減輕農民負擔
各地在制定和實施改革方案過程中,必須全面貫徹中央有關農村稅費改革的各項政策,堅持“減輕、規范、穩定”的原則,確保農民負擔得到明顯減輕,不反彈,合理確定農業稅計費要素,規范稅收征收管理行為,嚴格村內“一事一議”程序。同時,確保鄉鎮機構和村級組織正常運轉,確保農村義務教育經費正常需要。
(二)深化農業產業化經營,為農民提前、產中和產后服務
一是發展和壯大龍頭企業,為農業產業化經營提供“領頭羊”。二是發育中介組織作為龍頭企業與基地農戶的聯結點。三是以創新利益機制作為農業產業化持續發展的核心和重點。
(三)調整農產品供給結構,提高農產品品質,使農業發展目標從注重產量轉向穩量提質上來
調整和優化農業結構,大力發展高產優質高效農業,是當前增加農民收入的關鍵措施。①要抓住當前農產品供給充裕的時機,加快調整糧食品種結構。現在我國小麥總量接近供求平衡,但專用優質面包粉、糕點粉、水餃粉、方便面粉等都靠進口。而國際市場進口優質小麥的價格大大高于國產小麥的價格。如果經過幾年的努力,使我國優質小麥也能滿足市場需求,農民可增收百億元;②要大力發展畜牧業。畜牧業在農業產業鏈條中處于“前拉后帶”的重要環節,搞好了可以促進種植業、帶動加工業,實現農產品轉化增值。糧食連年豐收,表明生產能力已經穩定在一個較高的水平上,發展畜牧業的時機已經成熟。使畜牧業真正成為一個大產業,這既可以大幅度增加農民收入,還可以有效地轉化糧食,緩解農民賣糧難;③應因地制宜調整區域布局,大力發展區域特色農業。各地應根據自然地理條件特點,充分發揮本地資源優勢,因地制宜調整農產品區域生產布局,形成區域特色農業的規模化生產與集約化經營,發展名、優、特、新產品,并樹立品牌意識,靠品牌開拓市場。這將成為各地農業增效與農民增收的重要舉措[15]。
(四)加強農業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為農民增收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
投資農業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應該堅持一貫的方針,國家、集體、個人一起上,財政資金、信貸資金、集體資金、社會融資和利用外資相結合。逐步調整國民收入的分配結構,調整財政支農資金的使用方向,把糧棉主產區作為重點投入的區域。政府在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方面的投資還應進一步增加,借此加快林業和生態環境建設。在增加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投入的同時,加大對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特別是在農村電網改造、糧庫建設、道路建設、自來水、通訊設施等建設方面,要加大投入力度。基礎設施建設中應盡量使用農民工,這樣,既可以增加農民現金收入,又為農民增收打牢了基礎[16-18]。
(五)調整鄉鎮企業結構,促進鄉鎮企業持續穩定發展
目前鄉鎮企業面臨的困難與問題很多,但結構不合理,整體素質低,是根本性的制約因素。因此,調整優化鄉鎮企業結構,提高其整體素質是鄉鎮企業走出困境,提高質量效益之關鍵。①要調整其產業結構與產品結構,植根于農業,大力發展農副產品加工業特別是食品加工業。要充分發揮當地農業資源優勢,重點發展農林牧副產品的加工、儲藏保鮮與運銷,努力提高農產品加工業在鄉鎮企業中的比重;②要大力發展第三產業,包括旅游業、商業、運輸業、飲食服務業等勞動密集型產業等,這是農民增加非農收入的有效途徑;③調整技術結構,加強技術改造,推進技術創新,加強人才培養與引進,依靠科技進步,提高產品質量,條件成熟的鄉鎮企業應向高科技產業方向發展。這是提高鄉鎮企業整體素質之關鍵;④調整體制結構,強化管理創新,深化“二次創業”,轉換機制,規范管理;⑤要把發展鄉鎮企業和發展小城鎮結合起來,引導鄉鎮企業向小城鎮集中,充分發揮鄉鎮企業的聚積效應,改變目前布局分散、低水平重復、結構趨同的不合理狀況[13,14]。
(六)加速農村城鎮化進程,促進農村就業結構調整,拓寬城鎮就業空間
農民收入不高與農民數量多有很大關系。有關數據表明:我國70%左右的人口和50%的勞動力來自農村,而通過對世界各國經濟發展水平以及農業資源相對稀缺程度的考察,我國農業實際所需勞動力只為現有勞動力的35%,許多農民處于隱性失業狀態。因此,必須加快小城鎮建設步伐,減少農民數量。小城鎮的發展可以帶動人口、信息、資金等的聚積、流動和重組,產生對服務于生產、生活的運輸、商貿、金融、服務、信息咨詢等的旺盛需求,為農村第三產業發展提供動力。同時,發展小城鎮還可以促進農村土地、資金等生產要素重組,提高農民人均資源占有量,進而提高收入水平。在推動小城鎮發展過程中,一方面要打破小城鎮中傳統的管理體制,改革戶籍和人口管理制度。對在當地有穩定收入、穩定職業和穩定居住場所的“流動人口”應予辦理常住戶口證,取消歧視性的限制政策;對新到小城鎮落戶的農民不應收取城鎮增容費,并在子女入學、參軍、就業等方面與原來的城鎮居民一視同仁。另一方面,要加強小城鎮的基礎設施建設,除增加政府的財政投入外,還應改革投融資體制,吸引各種投資主體參與小城鎮開發[19]。
(七)充分利用世貿組織的“綠箱”、“黃箱”政策,以積極的財政政策加大對農業的支持和保護力度
充分用足WTO的“綠箱”政策。所謂“綠箱”政策是指允許成員國對本國農業給予的不影響貿易價格的政府補貼,諸如農業科研、病蟲害防治、環境保護、收入保險、自然災害求助、農業服務等方面的補貼[20]。由于財力限制,在該項政策12種支持內容中,我國僅用了6種,補貼額總計為182億元/年。因此,今后應當增加財政力度,用足補貼空間。根據“綠箱”政策,我國每年對農業的綜合支持水平可達農業總產值的10%,按照2000年農業GDP為14212億元計算,大概為1400億元。這筆資金使用每年將為農民增加約700億元的收入。所以,利用“綠箱”政策,充分發揮農村富余勞動力的資源優勢,加快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可以啟動農村的消費市場,從而消化掉過剩生產能力,使國民經濟走出通貨緊縮的困境,恢復持續、快速、健康增長的態勢,這樣農村勞動力才有機會不斷轉移到非農產業部門就業,進而實現農民收入持續增長。
調整和用好“黃箱”政策。“黃箱”政策是指影響貿易價格的政府補貼,如對糧食等農產品提供的價格、出口或其他形式補貼。這類保護性補貼通常會對產出結構和農市場價格產生扭曲性作用。按照WTO規定,我國“黃箱”補貼范圍限于農業總產值的8.5%之內,而我國現有的“黃箱”政策支持為每年2200多億元人民幣,離8.5%的限度約有1004億元(即121億美元)的支持空間[21]。由此可以考慮的策略是:由過去對中間環節的補貼,轉向對農產品保護價以及與之關聯的倉儲建設和保管費用的補貼,轉向對國家需要扶持與發展的農業生產經營項目的補貼,并且調整農業發展銀行政策性貸款投向,發放農業產業化經營專項貸款,支持龍頭企業和農民發展經濟作物和畜牧、水產業,充分釋放其增收潛力。增加“以工代賑”資金規模,提高開發式扶貧的技術水平,總結推廣小額信貸扶貧的經驗和做法,增強扶貧資金在發展經濟作物和畜牧、水產業中的作用,為農民增收創造資金條件。
(八)加快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培育農村科技市場,促進農業科研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實現農民收入的持續增長
我國發展農業的經驗證明,農業科技的推廣應用對農業增產起到重要作用。但是,我國農業科技總體水平與發達國家相差10-15年,對農業經濟增長的貢獻率約為42%,而發達國家達到了70%-80%。目前,我國農產品良種化程度、育種水平、水、肥的利用率、農產品的加工儲存能力等,均處于較低水平。由于農業科技市場不完善,造成農業科研和農業生產的脫節。因此,應徹底加強農村科技服務市場體系建設,實施“科教興農”的發展戰略,加大農業科技創新和推廣的力度。各地區應圍繞地方主導產品和支柱產業,因地制宜發展市場前景好、附加值高的農副產品,引進、示范、推廣優質高產品種,先進種養方式及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促進傳統技術和高新技術結合,提高農產品科技含量,降低生產成本,促進可持續發展。當前,我國農民文化水平普遍較低,農村還有約8000萬的文盲,這對于我國農業直面國際化挑戰是很不利的。當務之急是大力發展農村成人教育、職業技術培訓,建立多層次、多形式的農村教育和技術培訓體系,組織實施“綠色證書工程”和“跨世紀青年農民培訓工程”,使更多的先進適用技術進入農村基層和農戶,使農民盡快掌握現代多項先進實用技術,提高科學文化素質[22]。
(九)改善農產品的流通渠道,減少流通費用,提高農產品競爭力,增加農民收入
首先,應加強市場本身的建設,擴大農村集貿市場的規模,提高市場的硬件設施并且加強市場的規范管理。通過建立各種專業市場、批發市場,把千家萬戶的產品銷售出去,把農民需要的生產、生活資料運進來,做到建一個專業市場,培育一個支柱產業,帶動一方經濟。山東壽光蔬菜批發市場是一個成功范例。其次,改變農民思想觀念,破除“重農輕商”意識,引導一批有創新意識和創業精神的農民走上經商的致富之路,促進農產品“經紀人”隊伍的壯大,使之最終從農民中分化出來,形成一個特殊群體。再次,大力培植和發展農產品流通企業。對已初具規模的販運戶,應引導他們實行企業化經營,使其成為能夠獨立承擔民事和經濟責任的具有法人地位的市場主體,并從稅收政策和資金上予以支持,對有條件的企業還可以進行股份制改造,通過社會力量打造流通企業的“航母”。最后,應加快農業信息服務體系的建設,圍繞農產品市場行情、需求趨勢,切實做好分析、預測,為農業提供及時、系統、權威的信息服務,消除制約農業發展和農民增收的“信息瓶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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