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10-11 15:53:03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價值規律的外在表現,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所謂價值規律是指:“生產商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商品的價值量;商品交換以價值為基礎,按照等價交換為原則。”即使商品的價格在短時間內偏離商品的價值,在較長的時間內會自動回到商品的價值,高于商品價值的價格和低于商品價值的價格會互相抵消。價值規律作為商品經濟的基本規律,調節著人們在生產、生活各方面的活動。“價值決定價格,供求與價格相互影響、相互制約”,從而形成了價值規律的表現形式,即價格以價值為基礎,圍繞價值上下波動,人們通常用曲線表示為:(見圖一)
但我認為有關價值規律表現形式的文字以及曲線表示有不妥之處,其原因如下:
我們在右圖中取五個點,分別為A、B、C、D、E點。依據人教版高一政治常識對價值規律表現形式的表述:“當某商品供不應求時,買者同買者就會競爭,從而使價格高于價值;當某種商品供過于求時,賣者同賣者就會競爭,從而使價格低于價值。”但事實并非如此。我們拿市場上經常銷售的雞蛋為例,每逢過年過節的時候,由于買者之間發生競爭,它的價格會逐漸上升,經過一段高峰期之后,人們的需求量會減少或者銷售商增多,所以供求關系的影響會出現供過于求的現象,從而導致其價格下降,那么是不是供過于求就會使得價格低于價值呢?我們看右圖的A、B兩點,這可能是雞蛋價格下跌所表示的點,當在A點時,此時雞蛋價格還是高于價值,只有到了B點的時候才會出現價格低于價值的現象,由此我們可以看出,當某種商品供過于求的時候,其價格變化情況是有個逐步下降的過程,并不是絕對的會低于價值,因此我認為這句話的表述應該為“當商品供過于求時,價格會逐步下跌從而可能低于價值”,以此類推,“當商品供不應求時,價格會上漲從而可能高于價值。”這樣表達才會顯得更加準確,更加嚴密一些。
但是,當商品供過于求而到達C點時,我認為并不會出現由C點到D點的價格回升過程。依照價值規律的表現形式,假如價格由C點到D點,就是該商品供不應求而發生的情況,那么,是否會出現由C點到D點的這一情況呢?我認為不會,試分析,當某一商品到達C點時,正是該商品由供過于求到供不應求的過渡時期,既然如此,該商品的生產也由原來的擴大變為縮小,而此時市場上該商品的供應量是很少的,買者與買者為了購買數量上極少的商品,他們之間必然會發生競爭,那么對于賣者來說恰是獲得利潤的時候,理所當然會抬高價格。在這種情況下又怎么會出現由價格低于價值然后逐步過渡到高于價值的過程呢?若是如此,人們也不會總結出生活中常說的“物以稀為貴”(這里的“物”指除文物等不能再生產的商品)這句話了。那么,此時的價格波動情況又會是如何呢?我認為價格回升的起點應為D點或其以上的某個點,例如E點,因此,就形成了圖二的曲線表示圖:
從此圖我們可以看出,價格圍繞價值上下波動并不是一個連續的過程,其中存在著一個斷層,即圖二的虛線所示。
通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商品供不應求的時候,并不會出現價格低于價值的現象,而只會發生商品的價格等于或高于價值的現象,因此,價值規律的表現形式不能只用實線來表示,部分階段應該用虛線來表示。只有這樣才能更加顯示規律的準確性與嚴密性。
總之,價值規律表現形式:價格受供求關系影響圍繞價值上下波動。但價格圍繞價值上下波動并不是一個連續的過程,其中存在著一個斷層。當某種商品供過于求的時候,其價格變化情況是有個逐步下降的過程,并不是絕對的會低于價值:“當商品供過于求時,價格會逐步下跌從而可能低于價值”;“當商品供不應求時,價格會上漲從而可能高于價值。”所以,在現實生活中,價格與價值經常不一致,這是由商品的供求關系的變化引起的,使價格上漲或下跌;反過來,價格的上漲或下跌也會影響供求關系,使供求趨于平衡,從而使價格接近價值。 其次,由于價格與供求之間存在著相互制約的關系,這樣就會產生以下情況:
第一:價格的上漲和下跌,都不會距離價值太遠,它總是圍繞價值上下波動。
第二:從一個較長時間來看,從全社會來看,商品的平均價格還是與它的價值相一致。
[關鍵詞] 劣幣;良幣;市場標準;法定標準;政治權力
[中圖分類號] F820 [文獻標識碼] A
The Root Cause for Bad Money Driving out Good
CUI Huiyong
Abstract: It is typical that bad money drives out good in a monetary system of gold and silver bimetallism. The direct cause is the value difference of the two monetary metals in the money-commodity transformation process. The power of law is imposed on currency circulation and a fixed exchange standard, distorting the value of gold and silver of themselves, is set up for the functional currency, which is the underlying cause of the phenomenon. The force of law is endowed by the political power. As a result, the root cause is the acting force of political power over currency circulation by means of laws.
Key words: bad money, good money, market standard, mandatory standard, political power
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在“金銀復本位制”這種貨幣制度下演繹得最為精彩。金銀復本位制是貨幣制度史上重要的一段,它是由國家法律規定的以金幣和銀幣同時作為本位幣,均可自由鑄造,自由輸出、輸入,同為無限法償的貨幣制度。同時作為本位幣,最初金幣和銀幣按其實際價值流通,其兌換比率完全由市場比價決定,這就是金銀復本位制下的“平行本位制”形式。由于金幣和銀幣的市場價值經常波動,使得用金幣和用銀幣表示的商品價格也隨之經常發生變化,造成了市場交易的紊亂。為了解決這個問題,一些國家以法律形式規定了金幣與銀幣的比價,使二者的比價保持不變,這使金銀復本位制由“平行本位制”形式過渡到“雙本位制”形式。雙本位制是金銀復本位制的主要形式,正是在這種貨幣制度下出現了“劣幣驅逐良幣”現象。
一、劣幣驅逐良幣的直接原因
良幣與劣幣屬于流通范疇,劣幣驅逐良幣發生在流通領域,從流通中探尋劣幣驅逐良幣的原因是自然而然的事情。流通中劣幣驅逐良幣的原因在于,同時作為幣材的兩種貨幣金屬在貨幣和商品兩種形態之間轉化時價值不一致,促使劣幣驅逐良幣。一是金幣與銀幣同時作為本位幣,同時流通,這為其中一個成為良幣而另一個成為劣幣提供了現實基礎。若只有一種貨幣,就沒有優劣之分,也就無所謂劣幣驅逐良幣,所以其他貨幣制度就不存在這個問題。貨幣的本性具有排他性、獨占性,在金銀復本位制下,兩種本位幣并存,二者之間存在矛盾,因而劣幣一定要將良幣驅逐出局。二是金與銀在貨幣與商品兩種形態之間自由轉化,為劣幣驅逐良幣提供了實現條件。本位幣的鑄造與熔化自由且無成本,正是在這種運動過程中,劣幣才有機會驅逐良幣。三是金與銀在兩種形態之間轉化時價值的不一致,是劣幣驅逐良幣的奧秘所在。金與銀在兩種形態中的每一種形態都有一個價值,在貨幣流通中是法定價值,在商品流通中是市場價值。當法定價值與市場價值不一致時,同是金、銀在不同場合呈現出不同的價值。金與銀的法定價值是固定的、必須執行的標準,起決定的作用;金與銀的市場價值是根據各自的實際價值量確定的,是隨市場變化而變化的。這樣,用固定的標準衡量變化的金銀價值,必然使金銀的實際價值比例被扭曲,結果產生了按照法定價值衡量價值被低估的良幣與價值被高估的劣幣。人們看到金與銀的兩種價值比例關系的差異,很容易就會發現良幣與劣幣,用劣幣驅逐良幣,輕輕松松地獲取利潤。
二、劣幣驅逐良幣的深層原因
僅僅從流通中探尋劣幣驅逐良幣的原因是不夠的,其結果也是表面性的,揭去這層面紗還可以進行更為深入的分析。流通中的活動受價值規律支配,商品形態的金塊與銀塊的交換是遵循價值規律的。將金塊、銀塊鑄幣就是貨幣。貨幣是用來固定充當一般等價物的商品,因而貨幣從本質上講也是商品――特殊的商品――固定充當交換媒介的商品,貨幣存在于流通之中,按理說其活動應該遵循價值規律,受價值規律支配。然而在金銀復本位制下,流通中的特殊領域――貨幣流通中的金幣與銀幣的價值比例關系是由“法定”的。“法”的力量不是來自于流通內部,而是來自于流通之外,是強加于流通的力量。法的力量進入流通領域,作用于貨幣流通,它排斥了價值規律的作用,使金幣與銀幣之間的比例關系不再由其實際價值量決定,不再隨著自身價值量的變化而變化,而是被強制的固定下來。法的力量控制了貨幣流通,規定了金幣與銀幣的比價關系,形成了一個強制性執行的金銀兌換的標準;而在商品流通中,金塊與銀塊的運動受到的是價值規律的支配,形成的是以價值量為基礎的交換標準。這兩種標準同時存在于流通之中,使貨幣形態的金、銀和商品形態的金、銀出現了雙重的評價標準,這就是金與銀自身在流通中的矛盾。所以,法的力量強加于流通――確立起本位幣兌換的固定“標準”以扭曲金銀自身價值,是劣幣驅逐良幣的深層原因。經過這樣的分析可以看到,劣幣驅逐良幣的真正原因來源于流通之外,并非是流通內部的簡單作用。
美國的貨幣歷史上出現過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美國在1791年時建立起了金銀復本位制的貨幣制度[1],規定金幣與銀幣的法定比價是1:15。當時的國際市場(如法國等實行金銀復本位制的國家)金、銀的比價是1:15.5。當時的情形是,美國國內金、銀的法定比價低于國際市場上金、銀的比價。如此一來,有人在美國國內獲得1盎司的黃金,運送到法國后兌換15.5盎司的白銀,然后拿出來15盎司的白銀運入美國兌換1盎司的黃金,結果是剩下半盎司的白銀,扣除運費后還有部分多余的白銀作為收益。于是黃金很快就在美國的流通界消失了,金銀復本位制實際上變成了銀本位制。美國在1834年時重建金銀復本位制[2],規定美國國內金、銀的法定比價是1:16,而當時的國際市場金、銀比價還是1:15.5,結果出現了相反的情形。考察此段歷史,美國國內金銀比價“法定”形式的變化,經典的演示了劣幣對良幣的驅逐。
三、劣幣驅逐良幣的根本原因
法的力量強加于流通確立起本位幣兌換的固定“標準”,是劣幣驅逐良幣的深層原因。考量這一原因,既然法的力量可以強加于貨幣流通,這就要求法的力量足夠大,以至于大過價值規律在流通中的支配力量,否則法的力量將被價值規律的作用力抵消而無法發揮確立新標準的作用,這樣法的力量的大小成為關鍵。法的力量的確可以足夠大,這是因為法的力量有堅實的后盾,它就是政治權力。政治權力是凌駕于整個社會之上的終極力量,整個社會就是在這種力量的指揮下運行的。政治權力可以賦予任何事物以力量,而且賦予它足夠大的力量;政治權力可以對任何事物施加影響,而且施加足夠大的影響;政治權力也可以改變其它事物,如若遭到抵制,那么政治權力將會加大作用力度,最終直到以摧毀它作為結果,這就是政治權力是終極力量的體現。盡管經濟決定政治,但在一定程度上政治對經濟具有決定作用,“政治同經濟相比不能不占首位”是列寧著名的論斷。政治權力作為終極力量是力量的源泉,它將自身的力量賦予給“法”;“法”得到力量,成為政治權力的載體與外在化身。法是政治權力的“表”而政治權力則是法的“本”。此時的法已經擁有巨大而且是足夠大的力量,它有能力強加于貨幣流通以排斥價值規律的作用。順著劣幣驅逐良幣的深層原因這條藤,最終挖到的根兒是政治權力,政治權力通過法對流通施加作用力是劣幣驅逐良幣的根本原因。沒有政治權力的堅實后盾,法的力量是不足夠大的,法定標準也是一紙空文,也不會在流通中立足。
在我國古代歷史上,不難找到政治權力對經濟施加影響而發生劣幣驅逐良幣的范例。唐代將絹帛作為貨幣使用就是一例。絹帛充當貨幣的狀況卻得到了國家的維護,唐玄宗曾針對市場交易愿用銅錢不愿用絹帛的現象而下令:“綾、羅、絹、布、雜貨,交易皆通用。如聞市肆必須現錢,深非道理。自今以后,與錢貨兼用,不遵者準法罪之!”[3]大宗的商品交易、政府征收賦稅等都以絹帛計價;出門在外的盤纏也大都是絹帛;豪富們積攢家財用的是絹,炫示富裕用的也是絹。此種情形足見政治權力的效果。
政治權力對經濟的決定作用在漢代王莽政權時期表現得淋漓盡致。王莽政權雖然只有十幾年,卻進行了四次貨幣制度的改革,貨幣共有“金、銀、龜、貝、錢、布”五物六類二十八品,稱為“寶貨”;貨幣幣材名目繁多,光怪陸離,這種貨幣制度“在世界貨幣史上都堪稱是一種破天荒的制度”[3];而且將早已失去貨幣性能的原始貨幣如龜、貝殼也拿來使用,造成了嚴重的金融混亂。價值規律是決不會允許已經退出歷史舞臺的龜、貝再次登臺成為貨幣的,而無論王莽政權是為了搜刮民財還是其他何種目的,的確是讓龜、貝再次成為貨幣,這正是政治權力賦予給龜、貝以靈魂讓其死而復生的緣故。歷史上的幣制失敗,多有別的原因,而不是制度本身的缺點,唯獨王莽政權的失敗,完全是制度使然,完全是政治權力摧毀經濟的表現。王莽政權和唐玄宗時期的貨幣制度實際上都是由政治權力操縱的,足見政治權力強加于流通之上排斥價值規律的作用,表現出劣幣驅逐良幣的情形。
綜上所述,從表面上看,由于同時作為幣材的兩種貨幣金屬在貨幣和商品兩種形態之間轉化時價值不一致形成了劣幣與良幣;然而,兩種價值的背后對應的是兩種標準即市場標準和法定標準;法定標準的確立在于政治權力強行作用于流通。如果沒有政治權力的強行介入,流通領域只執行其自己的唯一標準即市場標準;有了政治權力的強行介入,出現了平行于市場標準的法定標準,兩套標準共同發揮作用必然會改變經濟的自然運行。從根本上講,政治權力制造了劣幣與良幣。劣幣與良幣共同執行本位幣的職能,其結果必然是良幣在流通中絕跡而劣幣充斥流通,最終變成單一的貨幣本位制,從而使金銀復本位制不復存在。因此劣幣驅逐良幣導致了金銀復本位制自身的崩潰,金銀復本位制只不過是貨幣制度史上屬于過渡性質的貨幣制度。政治作用于經濟,劣幣最終摧毀了復本位的貨幣制度。概括劣幣驅逐良幣的直接原因、深層原因與根本原因,一句話:政治權力支撐的強制執行的外在標準即“法定標準”扭曲流通領域自發確立的真實標準即“市場標準”是劣幣驅逐良幣的真正根源。
[參 考 文 獻]
[1]羅劍朝.貨幣銀行學[M].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2007:32
政治經濟學的研究對象
弄清政治經濟學的研究對象,對于理解政治經濟學的全部內容十分重要。政治經濟學作為一門社會科學,它的研究對象是人類社會生產關系及其發展規律。生產關系就是人們在生產過程中形成的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經濟關系,即物質利益關系。這種關系貫穿于社會生產的全過程,即生產、分配、交換和消費四個環節。政治經濟學所研究的就是在生產、分配、交換和消費中所形成的人們之間的相互關系。在生產關系中生產資料所有制性質決定了生產關系的性質,生產資料所有制就是生產資料歸誰所有,它是生產關系的基礎,它決定人們生產、分配、交換和消費關系,并通過生產、分配、交換和消費等環節來實現自己。比如,誰占有生產資料,誰在生產中就處于支配地位,同時占有勞動產品。
和生產關系緊密相連的一個重要概念是生產力。生產力是具有一定生產經驗和勞動技能的勞動者進行生產時所形成的物質力量。生產力和生產關系構成生產方式的兩個方面。那么,生產力和生產關系之間是什么樣的關系呢?一方面,生產力決定生產關系,有什么樣的生產力就有什么樣的生產關系,生產力的發展變化決定生產關系的發展變化;另一方面,生產關系反作用于生產力,當一種生產關系適合生產力性質時就會推動生產力的發展;反之,就會阻礙生產力的發展。生產關系一定要適合生產力狀況的規律,是人類社會經濟發展的基本規律,貫穿于人類社會的始終。所以,對經濟規律的研究同樣是政治經濟學研究的重要內容。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起點就是從改革生產資料所有制結構入手的,所有制結構的改革調整,適合了我國生產力水平,促進了生產力的發展。這種改革從理論上說符合了社會經濟發展規律的要求,是我們黨對社會經濟發展規律正確把握的結果。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的確立就是這一規律的體現。
政治經濟學的理論基礎
政治經濟學建立的理論基礎是科學的勞動價值理論。馬克思勞動價值理論是對商品經濟一般規律的論述,在發展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仍然具有重要的指導作用。
商品二因素理論。商品作為用來交換的勞動產品具有使用價值和價值兩種屬性。使用價值是商品用來滿足人們某種需要的有用性,是商品的自然屬性,是一個永恒的范疇。社會物質財富是由使用價值構成的。作為商品的使用價值是為社會、為他人的;商品使用價值一定是通過交換才能獲得。凝結在商品中的無差別的人類一般勞動形成商品的價值。價值是商品的社會屬性,是個歷史范疇,價值所反映的是商品生產者之間的勞動比較關系。對于商品生產者來說他關心的是商品價值,對于消費者來說他關心的是使用價值。生產者之所以也關心商品使用價值是因為使用價值是價值的物質承擔者。
生產商品的勞動二重性理論。勞動二重性是指具體勞動和抽象勞動。在一定具體形式下進行的勞動叫具體勞動,創造商品的使用價值;拋開勞動的具體形式無差別的人類一般勞動叫抽象勞動,抽象勞動形成商品價值。抽象勞動是一個歷史范疇,是生產商品的社會勞動所特有的。勞動二重性決定了商品二因素。勞動二重性理論是馬克思首先提出來并論證的,是理解政治經濟學的樞紐。
商品價值量理論。商品價值量是由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的。商品生產者生產商品所消耗的勞動時間叫個別勞動時間,決定個別價值。個別勞動時間與社會必要勞動時間之間形成的比列關系不同對商品生產者影響不同,只有當個別勞動時間少于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時商品生產者才處于有利地位。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是以簡單勞動為基礎,復雜勞動等于多倍的簡單勞動。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會隨著勞動生產率的發展而變化,商品的價值量與生產商品的勞動生產率成反比,與包含在商品中的勞動量成正比。所以在現實生產中每一個商品生產者都千方百計地提高自己企業的勞動生產率,使得自己生產商品的個別勞動時間低于社會必要勞動時間,使商品個別價值低于社會價值,從中獲得價值差額。無論是在簡單商品經濟條件下還是在現達的商品經濟條件下都是如此。
價值規律理論。價值規律是商品經濟的基本規律。價值規律的主要內容是,商品的價值量由生產商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商品交換以價值量為基礎實行等價交換。在商品交換中,商品的價格除了受商品價值決定之外,還受多種因素影響,其中最主要的是市場商品的供求關系。當某種商品供不應求時,價格上漲到價值以上;反之,供過于求時,其價格就會降到價值以下。商品價格總是隨著供求關系的變化圍繞價值上下波動,這就是價值規律作用的表現形式。價值規律的作用:首先,它可以自發地調節生產資料和勞動力在社會生產各部門之間的分配,起到資源配置的作用;其次,價值規律自發地刺激商品生產者改進技術,提高勞動生產率,從而促進社會生產力的發展;第三,價值規律促使商品生產者兩極分化。當然,價值規律對經濟的調節具有自發性、盲目性和滯后性的特點,會造成資源的浪費。為了克服價值規律對經濟生活調節的這種消極作用,所以在現代市場經濟中都缺少不了國家宏觀調控機制,現代經濟的調節機制是價值規律調節機制和宏觀調控機制的結合。
的貨幣理論。在商品經濟中,貨幣是和商品緊密聯系的一個重要經濟范疇。通過對貨幣產生過程的分析,馬克思指出,貨幣是從商品世界中分離出來的固定地充當一般等價物的特殊商品。貨幣的產生是商品內在矛盾發展,即商品交換發展到一定階段上的產物,是價值形式長期發展的必然結果。貨幣的產生使商品內在的使用價值和價值的矛盾,發展成為商品與貨幣的外在對立。商品生產者必須想方設法將商品換成貨幣。商品到貨幣的轉化,馬克思將之稱為商品的驚險跳躍,這個跳躍完不成,摔壞的不一定是商品,但一定是商品所有者。馬克思這段話深刻地揭示了市場銷售對于商品生產者有著至關重要的影響。關于貨幣的職能,馬克思認為它是在商品流通中產生和發展起來的,是貨幣本質的具體體現。貨幣的基本職能是價值尺度和流通手段。當商品價值用貨幣來表現時就是價格,作為價值尺度的貨幣可以是想象或觀念的貨幣。貨幣作為商品交換的媒介物就是流通手段的職能。貨幣流通手段職能改變了商品交換的形式,商品交換由商品——商品,變成了商品——貨幣——商品的交換,買和賣變成兩個相互分離的過程,在社會經濟的發展中危機的可能性就隱藏其中了。馬克思分析了貨幣流通規律,即流通中貨幣量的規律,它等于商品價格總額/同一貨幣的流通次數,這一規律在商品經濟中普遍適用。馬克思還分析了鑄幣和紙幣的問題。貨幣產生之后其形態經歷了貴金屬幣、鑄幣、紙幣、信用貨幣,到當今的電子貨幣,其一般等價物的性質并沒有改變。貨幣還有派生職能:貯藏手段、支付手段、世界貨幣。
政治經濟學理論核心是剩余價值理論,圍繞剩余價值馬克思建立了資本理論、分配理論、流通理論、社會再生產理論等,除此之外,政治經濟學涉及所有制和產權理論、企業運行機制理論、市場經濟理論、農業理論、宏觀調控理論、對外經濟關系理論及壟斷資本主義理論,等等。
政治經濟學理論始終是我們黨和國家在社會經濟建設中制訂綱領、路線、方針和政策的理論依據。同時,政治經濟學理論在我國革命、建設和改革中不斷得到豐富、發展和創新。我們在學習政治經濟學理論時,不僅要認真學習其基本原理和方法論,更要結合實踐不斷創新政治經濟學。
一、正確認識勞動價值理論的研究方法與適用條件的區別問題
商品最重要的特點就是有價值,所以分析商品實質上就是分析價值。無論簡單商品經濟社會還是發達商品經濟社會,商品都是最簡單、最普通、最基本、最常見、最平凡的經濟現象,只有從此入手,才能了解價值的內涵,才能進而說明貨幣、資本、剩余價值等比較復雜、比較具體的范疇。正如列寧所言:“馬克思在《資本論》中首先分析資產階級社會(商品社會)里最簡單、最普通、最基本、最常見、最平凡、碰到過億萬次的關系——商品交換。這一分析從這個最簡單的現象中(從資產階級社會的這個‘細胞’中)揭示出現代社會的一切矛盾(或一切矛盾的胚芽)往后的敘述向我們表明這些矛盾和這個社會的發展,在這個社會的各個部分總和中的、從這個社會的開始到終結的發展(既是生長又是運動)。”(注:列寧選集第二卷第712-713頁。)“這是研究任何事物發展過程所必須應用的方法”。(注:《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第22頁。)然而有的學者卻以此為依據提出,“馬克思的勞動價值理論是有條件的,這些條件是:原始的純粹的實物交換,沒有貨幣居間,更沒有資本的余地,除勞動外的要素都是無償的;勞動是簡單勞動而不是復雜勞動。在超越了這些條件后,勞動價值論的有效性至少是值得懷疑的。”顯然他是把研究勞動價值理論所遵循的從抽象上升到具體的方法認定為勞動價值理論的適用條件,從而混淆了價值產生和發展的條件與價值研究方法這樣兩個命題。
價值是商品經濟的范疇,有了商品交換就產生了價值的問題,也就是說價值的產生和發展是與商品經濟的產生和發展相聯系的,那么作為價值問題的研究也就會自然遵循這一原則。對此恩格斯曾指出,“不僅是純粹的邏輯過程,而且是歷史過程和對這個過程加以說明的思想反映,是對這個過程的內部聯系的邏輯研究”。(注:《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1013頁。)所以《資本論》第一章所分析的簡單商品生產條件下的商品,并不是“在兩個原始公社之間的原始物物交換中剛在艱難地發展著的商品”(注:《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卷第123頁。),而是“充分發達了的商品”(注:《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卷第123頁。),誠然馬克思在研究價值形式發展是從原始公社時的物物交換開始的,但這是基于研究方法的要求,即邏輯的展開要求與歷史的發展相一致,可是這并不意味勞動價值理論僅僅只適用于研究的起點,恰恰相反,勞動價值理論正是遵循邏輯的展開與歷史的發展相一致的基礎上,揭示了商品經濟條件下的基本規律即價值規律,進而深刻地揭示出了社會發展的規律。
總之,勞動價值理論對價值問題的研究是遵循唯物辨證法的基本要求即從抽象到具體、從簡單到復雜,邏輯的展開和歷史的發展相一致的要求。而勞動價值理論所揭示的商品經濟條件下的基本規律,只要是處于商品經濟條件下,勞動價值理論所包含的基本規律就會發生作用。我國的國情決定了我們尚處于初級階段,商品經濟在相當多的地方還很不發達,只有自覺運用價值規律,才能促使生產力向更高的層次發展,并由此帶動生產關系向前發展。如果簡單的以所謂的現實已經超越了勞動價值理論的適用條件為由而斷章取義地曲解馬克思的勞動價值理論,并且認為勞動價值理論過時,無論在理論上還是實踐上都是有害的。對于部分學者所提出的勞動價值理論只適用“有條件性”論斷,應該說是一個重大誤解。
二、正確認識價值的決定和源泉問題
在價值的決定問題上,馬克思在《政治經濟學批判中》指出:“不論財富的社會形式如何,使用價值總是構成財富的內容,而這個內容最初同這種形式無關。我們從小麥的滋味中嘗不出種植小麥的人是俄國的農奴,法國的小農,還是英國的資本家。使用價值雖然是社會需要的對象,因而處在社會聯系之中,但是并不反映任何社會生產關系。”(注:《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第16頁。)可見,作為交換價值物質承擔者的使用價值,它是有別于商品學研究的使用價值。之所以要研究使用價值是因為它是交換價值的物質承擔者,即政治經濟學只是研究產品成為商品的條件下,作為交換價值的物質承擔者的使用價值。那么,在交換過程中兩種使用價值交換的依據是什么呢?真的如有些學者所講的是由生產出來的商品的使用價值或者是由所有參與生產使用價值的要素作為依據的嗎?對此,馬克思明確指出,商品的交換價值與商品本身有多大的使用價值,是不同的兩回事。因為:“交換價值表現為一種使用價值同另一種使用價值相交換的量的關系或比例”(注:《資本論》第一卷第一章第49頁。)。它體現兩種異質的使用價值背后存在著可以通約的東西,而這種可以通約的東西,絕不能由使用價值來決定。即“這種共同的東西不可能是商品的幾何的、物理的、化學的或其他的天然屬性”(注:《資本論》第一卷第一章第50頁。)。事實上,交換的前提的確是該種商品具有使用價值,這毫無疑問。但前提并不等于依據,交換所依據的東西是抽去了各種具體形式的人類一般勞動。但有學者認為既然是各種要素都參與了價值的創造,但為什么單單只抽象出一個人類一般勞動呢?其實要回答這個問題并不難,理解的樞紐就是馬克思的勞動二重性,即體現在商品中的勞動是具體勞動與抽象勞動的統一,異質的具體勞動是形成使用價值的要素,同質的抽象勞動是形成價值的實體。其實所謂的異質指的是創造使用價值的勞動在質上是不同的;所謂同質指的是形成價值的勞動,在每個商品上是同質的,只是在量上大小不同。那么很自然,交換價值的依據只能是人類勞動一般,只有以此為依據,兩種不同的使用價值才具有量的可比性。如果將各種要素也參與到交換價值的比較中,交換勢必會陷入究竟是什么樣的勞動和勞動過程是怎么樣的循環陷阱中。
而且,馬克思指出,“處于流動狀態的人類勞動力或人類勞動形成價值,但本身并不是價值。它在凝固的狀態中,在物化的形式上才形成價值。這就是說,要把人類抽象勞動,凝結在一定的物體里面,即一定的對象里,它才形成價值。”(注:《資本論》第一卷第一章第65頁。)由此可見,馬克思從來也沒有如有些學者所認為的“脫離使用價值抽象地談論價值”,而是將使用價值和價值統一起來談論價值的。其實僅僅認識到交換價值的依據是人類勞動一般還不夠,因為還并沒有認識到價值最本質的內容,馬克思是把價值創造的勞動當作社會勞動來看待,把價值當作社會關系來看待,商品和商品相交換,其實質是體現人與人的勞動交換關系,不過在商品社會里,人們交換勞動是通過商品為媒介來表現人與人的關系,表現一定的社會關系。所以無論從交換價值的依據來看,還是從使用價值的屬性與價值的屬性是無法替代性上來看,商品的二重性都是存在的,是不能劃一的。所以有的學者提出的“交換價值只不過是使用價值的一種延伸和另一種廣義的使用價值而已,商品的二重性實質上還是一重性”的認識是極其片面的。
在價值的源泉問題上,特別強調的是價值的源泉和財富的源泉是兩個概念。在商品經濟條件下,商品是使用價值和價值的統一體,生產價值必須以生產出使用價值為前提,生產使用價值的條件同樣也是生產價值的條件,但絕不能混淆生產價值的條件和價值形成的源泉,也不能混淆價值形成的源泉和財富形成的源泉。生產價值的條件和生產使用價值的條件是同一的,但二者的源泉則是不同的,前者的源泉是人類抽象勞動,后者的源泉是勞動和生產資料。這是因為價值所代表的是人類勞動的交換關系,而財富的生產是體現人類征服自然和改造自然的過程中人與自然的關系,二者蘊涵著不同的內涵,故不能簡單劃一。此外,更加令人擔心的是有學者提出,“各種生產要素都有可能充當交換價值的源泉”的論斷,其實不過是馬克思對此早已進行過嚴厲批判的薩伊的“三位一體”公式。對此馬克思指出,資本、土地和勞動這三者“屬于完全不同的領域,彼此之間毫無共同之處”(注:《資本論》第三卷第七篇第920頁。),就象公證人的手續費、甜菜和音樂這三者之間毫無共同之處一樣。其錯誤之處在于,把各種收入的源泉之間能聯系起來的社會生產關系拋掉以后,又把它們還原為互不相關的各種收入的直接源泉,而且上述三種收入,只是一種分配關系,而并非收入的實體本身,至于收入的實體本身是什么?收入本身是無法回答的,因為收入不是與實體本身,要分配,必須以所分配的實體已經存在為前提,那么收入的實體是什么?就是物化的社會勞動。物化的社會勞動由于存在不同的所有權可以轉化為不同所有者的收入,但不能把不同的收入轉化為實體本身。
三、正確認識價值和價格的關系問題
首先,在價值和價格的關系問題上,馬克思在《資本論》中作了詳細地闡述,他指出,價值決定價格,而“價格是物化在商品內的勞動的貨幣名稱”即價格只是價值的貨幣表現。因為商品是客觀存在的,看得見、摸的著,價值雖也是客觀存在的,但卻和商品不同,看不見、摸不著,價值要表現出來,只有通過和貨幣發生交換關系。故商品所有者要想把該商品的價值表現出來,“必須把自己的舌頭塞進它們的腦袋里”,也就是說內在的價值只有通過外在的價格才能得以表現,價格只是價值的表現形式而已。
其次,馬克思肯定了價格與價值在量和質上存在背離的問題,馬克思指出,“雖然價格作為商品價值量的指數,是商品同貨幣的交換比例的指數,但不能由此反過來說,商品同貨幣的交換比例的指數必然是商品價值量的指標。”(注:《資本論》第一卷第一章第120頁。)這就是說,雖然商品的價值量必須通過價格才能表現出來,但并不意味著價格一定要和商品的價值量完全一致。對于價格和價值量的背離情況,馬克思指出,貨幣和商品的比例關系,既受價值量的決定,又受其它諸如供求等因素的影響。此時的價格“既可以表現商品的價值量,也可以表現比它大或小的量”,而“商品就是按這種較大或較小的量來讓渡的”。所以只要價值量轉化為價格,受供求等因素的影響,商品和貨幣在市場上進行交換,價格與價值的背離也就是必然的。而這種價格與價值的不一致正是商品經濟條件下價值規律作用的表現形式。此外,馬克思還指出,價格和價值在質上的矛盾也是存在的,即“沒有價值的東西在形式上可以具有價格。”可見馬克思的勞動價值理論在闡述了商品價值決定價格的基礎上,并不否定價格本身有脫離價值的現象,而認為這恰恰是價值規律作用的表現。
再次,馬克思同時也指出“價格是由供給和需求共同決定和影響的現象”的論斷還有著致命的錯誤,它根本無法回答當供求一致的情況下,商品的價格是由什么來決定的這一問題。因為在資本主義經濟尚未出現以前的簡單商品經濟條件下,價值規律就已經起支配作用。如果把供求作為決定價格的源泉,那么在供求一致的情況下,一輛汽車和自行車為什么是有不同的價位?顯然是無法回答。
對于價值分析和價格分析的層次問題,恩格斯在編輯《資本論》第三卷時,為了對付庸俗經濟學家對馬克思勞動價值價值理論的攻擊,運用大量的經濟史料,詳細論證了價值的產生和發展直至轉化為生產價格的歷史過程,論證了價值規律轉化為生產價格規律的歷史過程。恩格斯指出,在初期的簡單商品交換中,價格是以價值為中心,并且是圍繞價值來變動的,特別是簡單商品生產越充分,則較長期內的平均價格越是與價值一致;伴隨機器大工業的出現,一切落后的生產方式最終被資本征服了,工業取得了應有的支配地位,清除了資本在不同部門之間轉移的障礙,使工業利潤和商業利潤平均化為一般利潤率,這樣對整個交換來說,就完成了價值向生產價格的轉移,這是一個歷史過程,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歷史過程。生產價格規律恰恰是價值規律在高度發達的商品經濟條件下的轉化形式,盡管現象會偏離本質,但終究替代不了本質。可見價值分析是高于價格分析的深層次的實質性東西,無論價格怎么樣地復雜,如何偏離價值的軌道,其背后的決定力量都是價值,價值分析的獨立化不僅是有道理的,而且是必要的,即嚴格區分價格決定和價格實現的不同。前者是一個根本原則問題,后者是現象問題,二者絕不能混淆。
四、正確認識勞動價值理論在現階段的指導意義的問題
首先,勞動價值理論最核心的內容就是價值規律理論的揭示。商品生產的價值規律以及競爭規律是商品經濟條件下,刺激生產力發展的強大動力。只要人與人的關系還表現為利益關系,只要社會不能直接地調節這種利益關系,商品生產就是發展生產力的最適宜的形式,商品生產過程中個別勞動與社會勞動之間的矛盾運動,必然會促使每個商品生產者設法提高勞動生產率,進而普及全社會,使生產力向前發展。市場化改革二十年的成就證明只要我們尊重價值規律,我們的事業就能向前發展;相反,如果忽視價值規律的作用,我們就必然走彎路。在這方面我們是有教訓的,我國的社會主義經濟脫胎于半殖民和半封建社會,生產力水平還遠遠落后于發達國家,我們不僅要完成工業化,而且還要完成現代化目標,這就決定了我們必須大力發展商品經濟。但是由于認識上的偏差,實踐上把商品經濟、價值規律統統視為異端,簡單地認為我們可以不經歷商品經濟的充分發展,就能實現工業化和現代化的目標,這種違背客觀經濟規律的做法,結果證明只能是經濟的“窮過渡”。
再看當今的時代特征是經濟的全球化,其實質就是市場的全球化即資金、人才和生產要素的全球范圍的自由流動和最優配置,也就是價值規律將在全球范圍內發生作用,為各個國家在世界范圍內優化資源配置和開拓市場提供了廣闊的空間。能否有效地融入世界經濟,使本國經濟結構在全球化的世界經濟體系中占據盡可能的有利地位,成了促進各國經濟持續發展的關鍵因素,所以在這種背景下,任何一個國家想獨立于全球化市場經濟之外,不遵循價值規律的原則都是不可能的。
最后,看一個理論能否經的起歷史的檢驗,關鍵是要看這個理論本身是封閉的還是開放的,封閉的理論必然被歷史所拋棄,隨著歷史的前進而不斷豐富和發展的開放的理論才能保持旺盛的生命力。事實上,我們對勞動價值理論和價值規律的認識是隨著實踐的發展而不斷豐富和發展,并不斷運用于實踐的過程。從計劃和市場的排斥論到消極結合論到積極結合理論再到十五大所確立的社會主義的基本經濟制度,這一過程是我們豐富和發展價值規律理論并自覺地運用于實踐的過程。價值規律伴隨著市場化改革的深入,發揮著越來越大的作用。在農村,由于實行了,極大地解放了農村的生產力;在城市,由于建立起了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現代企業制度。國有企業煥發出了生機。縱觀改革開放二十多年,中國的市場化改革成績斐然,生產力得到了極大的解放和發展,人民生活得到了極大地提高,綜合國力得到了極大加強。這一切恰恰是馬克思勞動價值理論在社會主義的實踐中閃耀出的燦爛光芒。那種認為馬克思勞動價值理論經不起歷史的檢驗的說法,才是真正地經不起歷史的檢驗。
一、正確認識勞動價值理論的研究方法與適用條件的區別問題
商品最重要的特點就是有價值,所以分析商品實質上就是分析價值。無論簡單商品經濟社會還是發達商品經濟社會,商品都是最簡單、最普通、最基本、最常見、最平凡的經濟現象,只有從此入手,才能了解價值的內涵,才能進而說明貨幣、資本、剩余價值等比較復雜、比較具體的范疇。正如列寧所言:“馬克思在《資本論》中首先分析資產階級社會(商品社會)里最簡單、最普通、最基本、最常見、最平凡、碰到過億萬次的關系——商品交換。這一分析從這個最簡單的現象中(從資產階級社會的這個‘細胞’中)揭示出現代社會的一切矛盾(或一切矛盾的胚芽)往后的敘述向我們表明這些矛盾和這個社會的發展,在這個社會的各個部分總和中的、從這個社會的開始到終結的發展(既是生長又是運動)。”(注:列寧選集第二卷第712-713頁。)“這是研究任何事物發展過程所必須應用的方法”。(注:《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第22頁。)然而有的學者卻以此為依據提出,“馬克思的勞動價值理論是有條件的,這些條件是:原始的純粹的實物交換,沒有貨幣居間,更沒有資本的余地,除勞動外的要素都是無償的;勞動是簡單勞動而不是復雜勞動。在超越了這些條件后,勞動價值論的有效性至少是值得懷疑的。”顯然他是把研究勞動價值理論所遵循的從抽象上升到具體的方法認定為勞動價值理論的適用條件,從而混淆了價值產生和發展的條件與價值研究方法這樣兩個命題。
價值是商品經濟的范疇,有了商品交換就產生了價值的問題,也就是說價值的產生和發展是與商品經濟的產生和發展相聯系的,那么作為價值問題的研究也就會自然遵循這一原則。對此恩格斯曾指出,“不僅是純粹的邏輯過程,而且是歷史過程和對這個過程加以說明的思想反映,是對這個過程的內部聯系的邏輯研究”。(注:《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1013頁。)所以《資本論》第一章所分析的簡單商品生產條件下的商品,并不是“在兩個原始公社之間的原始物物交換中剛在艱難地發展著的商品”(注:《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卷第123頁。),而是“充分發達了的商品”(注:《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卷第123頁。),誠然馬克思在研究價值形式發展是從原始公社時的物物交換開始的,但這是基于研究方法的要求,即邏輯的展開要求與歷史的發展相一致,可是這并不意味勞動價值理論僅僅只適用于研究的起點,恰恰相反,勞動價值理論正是遵循邏輯的展開與歷史的發展相一致的基礎上,揭示了商品經濟條件下的基本規律即價值規律,進而深刻地揭示出了社會發展的規律。
總之,勞動價值理論對價值問題的研究是遵循唯物辨證法的基本要求即從抽象到具體、從簡單到復雜,邏輯的展開和歷史的發展相一致的要求。而勞動價值理論所揭示的商品經濟條件下的基本規律,只要是處于商品經濟條件下,勞動價值理論所包含的基本規律就會發生作用。我國的國情決定了我們尚處于初級階段,商品經濟在相當多的地方還很不發達,只有自覺運用價值規律,才能促使生產力向更高的層次發展,并由此帶動生產關系向前發展。如果簡單的以所謂的現實已經超越了勞動價值理論的適用條件為由而斷章取義地曲解馬克思的勞動價值理論,并且認為勞動價值理論過時,無論在理論上還是實踐上都是有害的。對于部分學者所提出的勞動價值理論只適用“有條件性”論斷,應該說是一個重大誤解。
二、正確認識價值的決定和源泉問題
在價值的決定問題上,馬克思在《政治經濟學批判中》指出:“不論財富的社會形式如何,使用價值總是構成財富的內容,而這個內容最初同這種形式無關。我們從小麥的滋味中嘗不出種植小麥的人是俄國的農奴,法國的小農,還是英國的資本家。使用價值雖然是社會需要的對象,因而處在社會聯系之中,但是并不反映任何社會生產關系。”(注:《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第16頁。)可見,作為交換價值物質承擔者的使用價值,它是有別于商品學研究的使用價值。之所以要研究使用價值是因為它是交換價值的物質承擔者,即政治經濟學只是研究產品成為商品的條件下,作為交換價值的物質承擔者的使用價值。那么,在交換過程中兩種使用價值交換的依據是什么呢?真的如有些學者所講的是由生產出來的商品的使用價值或者是由所有參與生產使用價值的要素作為依據的嗎?對此,馬克思明確指出,商品的交換價值與商品本身有多大的使用價值,是不同的兩回事。因為:“交換價值表現為一種使用價值同另一種使用價值相交換的量的關系或比例”(注:《資本論》第一卷第一章第49頁。)。它體現兩種異質的使用價值背后存在著可以通約的東西,而這種可以通約的東西,絕不能由使用價值來決定。即“這種共同的東西不可能是商品的幾何的、物理的、化學的或其他的天然屬性”(注:《資本論》第一卷第一章第50頁。)。事實上,交換的前提的確是該種商品具有使用價值,這毫無疑問。但前提并不等于依據,交換所依據的東西是抽去了各種具體形式的人類一般勞動。但有學者認為既然是各種要素都參與了價值的創造,但為什么單單只抽象出一個人類一般勞動呢?其實要回答這個問題并不難,理解的樞紐就是馬克思的勞動二重性,即體現在商品中的勞動是具體勞動與抽象勞動的統一,異質的具體勞動是形成使用價值的要素,同質的抽象勞動是形成價值的實體。其實所謂的異質指的是創造使用價值的勞動在質上是不同的;所謂同質指的是形成價值的勞動,在每個商品上是同質的,只是在量上大小不同。那么很自然,交換價值的依據只能是人類勞動一般,只有以此為依據,兩種不同的使用價值才具有量的可比性。如果將各種要素也參與到交換價值的比較中,交換勢必會陷入究竟是什么樣的勞動和勞動過程是怎么樣的循環陷阱中。
而且,馬克思指出,“處于流動狀態的人類勞動力或人類勞動形成價值,但本身并不是價值。它在凝固的狀態中,在物化的形式上才形成價值。這就是說,要把人類抽象勞動,凝結在一定的物體里面,即一定的對象里,它才形成價值。”(注:《資本論》第一卷第一章第65頁。)由此可見,馬克思從來也沒有如有些學者所認為的“脫離使用價值抽象地談論價值”,而是將使用價值和價值統一起來談論價值的。其實僅僅認識到交換價值的依據是人類勞動一般還不夠,因為還并沒有認識到價值最本質的內容,馬克思是把價值創造的勞動當作社會勞動來看待,把價值當作社會關系來看待,商品和商品相交換,其實質是體現人與人的勞動交換關系,不過在商品社會里,人們交換勞動是通過商品為媒介來表現人與人的關系,表現一定的社會關系。所以無論從交換價值的依據來看,還是從使用價值的屬性與價值的屬性是無法替代性上來看,商品的二重性都是存在的,是不能劃一的。所以有的學者提出的“交換價值只不過是使用價值的一種延伸和另一種廣義的使用價值而已,商品的二重性實質上還是一重性”的認識是極其片面的。
在價值的源泉問題上,特別強調的是價值的源泉和財富的源泉是兩個概念。在商品經濟條件下,商品是使用價值和價值的統一體,生產價值必須以生產出使用價值為前提,生產使用價值的條件同樣也是生產價值的條件,但絕不能混淆生產價值的條件和價值形成的源泉,也不能混淆價值形成的源泉和財富形成的源泉。生產價值的條件和生產使用價值的條件是同一的,但二者的源泉則是不同的,前者的源泉是人類抽象勞動,后者的源泉是勞動和生產資料。這是因為價值所代表的是人類勞動的交換關系,而財富的生產是體現人類征服自然和改造自然的過程中人與自然的關系,二者蘊涵著不同的內涵,故不能簡單劃一。
此外,更加令人擔心的是有學者提出,“各種生產要素都有可能充當交換價值的源泉”的論斷,其實不過是馬克思對此早已進行過嚴厲批判的薩伊的“三位一體”公式。對此馬克思指出,資本、土地和勞動這三者“屬于完全不同的領域,彼此之間毫無共同之處”(注:《資本論》第三卷第七篇第920頁。),就象公證人的手續費、甜菜和音樂這三者之間毫無共同之處一樣。其錯誤之處在于,把各種收入的源泉之間能聯系起來的社會生產關系拋掉以后,又把它們還原為互不相關的各種收入的直接源泉,而且上述三種收入,只是一種分配關系,而并非收入的實體本身,至于收入的實體本身是什么?收入本身是無法回答的,因為收入不是與實體本身,要分配,必須以所分配的實體已經存在為前提,那么收入的實體是什么?就是物化的社會勞動。物化的社會勞動由于存在不同的所有權可以轉化為不同所有者的收入,但不能把不同的收入轉化為實體本身。
三、正確認識價值和價格的關系問題
首先,在價值和價格的關系問題上,馬克思在《資本論》中作了詳細地闡述,他指出,價值決定價格,而“價格是物化在商品內的勞動的貨幣名稱”即價格只是價值的貨幣表現。因為商品是客觀存在的,看得見、摸的著,價值雖也是客觀存在的,但卻和商品不同,看不見、摸不著,價值要表現出來,只有通過和貨幣發生交換關系。故商品所有者要想把該商品的價值表現出來,“必須把自己的舌頭塞進它們的腦袋里”,也就是說內在的價值只有通過外在的價格才能得以表現,價格只是價值的表現形式而已。
其次,馬克思肯定了價格與價值在量和質上存在背離的問題,馬克思指出,“雖然價格作為商品價值量的指數,是商品同貨幣的交換比例的指數,但不能由此反過來說,商品同貨幣的交換比例的指數必然是商品價值量的指標。”(注:《資本論》第一卷第一章第120頁。)這就是說,雖然商品的價值量必須通過價格才能表現出來,但并不意味著價格一定要和商品的價值量完全一致。對于價格和價值量的背離情況,馬克思指出,貨幣和商品的比例關系,既受價值量的決定,又受其它諸如供求等因素的影響。此時的價格“既可以表現商品的價值量,也可以表現比它大或小的量”,而“商品就是按這種較大或較小的量來讓渡的”。所以只要價值量轉化為價格,受供求等因素的影響,商品和貨幣在市場上進行交換,價格與價值的背離也就是必然的。而這種價格與價值的不一致正是商品經濟條件下價值規律作用的表現形式。此外,馬克思還指出,價格和價值在質上的矛盾也是存在的,即“沒有價值的東西在形式上可以具有價格。”可見馬克思的勞動價值理論在闡述了商品價值決定價格的基礎上,并不否定價格本身有脫離價值的現象,而認為這恰恰是價值規律作用的表現。版權所有
再次,馬克思同時也指出“價格是由供給和需求共同決定和影響的現象”的論斷還有著致命的錯誤,它根本無法回答當供求一致的情況下,商品的價格是由什么來決定的這一問題。因為在資本主義經濟尚未出現以前的簡單商品經濟條件下,價值規律就已經起支配作用。如果把供求作為決定價格的源泉,那么在供求一致的情況下,一輛汽車和自行車為什么是有不同的價位?顯然是無法回答。
對于價值分析和價格分析的層次問題,恩格斯在編輯《資本論》第三卷時,為了對付庸俗經濟學家對馬克思勞動價值價值理論的攻擊,運用大量的經濟史料,詳細論證了價值的產生和發展直至轉化為生產價格的歷史過程,論證了價值規律轉化為生產價格規律的歷史過程。恩格斯指出,在初期的簡單商品交換中,價格是以價值為中心,并且是圍繞價值來變動的,特別是簡單商品生產越充分,則較長期內的平均價格越是與價值一致;伴隨機器大工業的出現,一切落后的生產方式最終被資本征服了,工業取得了應有的支配地位,清除了資本在不同部門之間轉移的障礙,使工業利潤和商業利潤平均化為一般利潤率,這樣對整個交換來說,就完成了價值向生產價格的轉移,這是一個歷史過程,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歷史過程。生產價格規律恰恰是價值規律在高度發達的商品經濟條件下的轉化形式,盡管現象會偏離本質,但終究替代不了本質。可見價值分析是高于價格分析的深層次的實質性東西,無論價格怎么樣地復雜,如何偏離價值的軌道,其背后的決定力量都是價值,價值分析的獨立化不僅是有道理的,而且是必要的,即嚴格區分價格決定和價格實現的不同。前者是一個根本原則問題,后者是現象問題,二者絕不能混淆。
四、正確認識勞動價值理論在現階段的指導意義的問題
首先,勞動價值理論最核心的內容就是價值規律理論的揭示。商品生產的價值規律以及競爭規律是商品經濟條件下,刺激生產力發展的強大動力。只要人與人的關系還表現為利益關系,只要社會不能直接地調節這種利益關系,商品生產就是發展生產力的最適宜的形式,商品生產過程中個別勞動與社會勞動之間的矛盾運動,必然會促使每個商品生產者設法提高勞動生產率,進而普及全社會,使生產力向前發展。市場化改革二十年的成就證明只要我們尊重價值規律,我們的事業就能向前發展;相反,如果忽視價值規律的作用,我們就必然走彎路。在這方面我們是有教訓的,我國的社會主義經濟脫胎于半殖民和半封建社會,生產力水平還遠遠落后于發達國家,我們不僅要完成工業化,而且還要完成現代化目標,這就決定了我們必須大力發展商品經濟。但是由于認識上的偏差,實踐上把商品經濟、價值規律統統視為異端,簡單地認為我們可以不經歷商品經濟的充分發展,就能實現工業化和現代化的目標,這種違背客觀經濟規律的做法,結果證明只能是經濟的“窮過渡”。
再看當今的時代特征是經濟的全球化,其實質就是市場的全球化即資金、人才和生產要素的全球范圍的自由流動和最優配置,也就是價值規律將在全球范圍內發生作用,為各個國家在世界范圍內優化資源配置和開拓市場提供了廣闊的空間。能否有效地融入世界經濟,使本國經濟結構在全球化的世界經濟體系中占據盡可能的有利地位,成了促進各國經濟持續發展的關鍵因素,所以在這種背景下,任何一個國家想獨立于全球化市場經濟之外,不遵循價值規律的原則都是不可能的。
最后,看一個理論能否經的起歷史的檢驗,關鍵是要看這個理論本身是封閉的還是開放的,封閉的理論必然被歷史所拋棄,隨著歷史的前進而不斷豐富和發展的開放的理論才能保持旺盛的生命力。事實上,我們對勞動價值理論和價值規律的認識是隨著實踐的發展而不斷豐富和發展,并不斷運用于實踐的過程。從計劃和市場的排斥論到消極結合論到積極結合理論再到十五大所確立的社會主義的基本經濟制度,這一過程是我們豐富和發展價值規律理論并自覺地運用于實踐的過程。價值規律伴隨著市場化改革的深入,發揮著越來越大的作用。在農村,由于實行了,極大地解放了農村的生產力;在城市,由于建立起了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現代企業制度。國有企業煥發出了生機。縱觀改革開放二十多年,中國的市場化改革成績斐然,生產力得到了極大的解放和發展,人民生活得到了極大地提高,綜合國力得到了極大加強。這一切恰恰是馬克思勞動價值理論在社會主義的實踐中閃耀出的燦爛光芒。那種認為馬克思勞動價值理論經不起歷史的檢驗的說法,才是真正地經不起歷史的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