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10-10 17:14:23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增強法律風險防范意識,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關鍵詞:法律風險防范管理構建
一、構建原則
法律風險管理體系在建立過程中涉及到很多方面,所以它的構建原則不可能是單一的,必須涵蓋方方面面,使其盡可能的完善。個人認為主要包括誠實守信、全方位管理、規范化、動態調整和與治理結構相匹配原則。誠實守信原則是現代民法最高指導原則,是市場經濟的根本道德準則。全方位管理原則是指法律風險防范體系要滲透于企業管理的各個環節,對企業經營的全過程進行全程管理。規范化原則是指要將權、責、利相統一,使企業中的每個成員都積極融入到風險防范中來。動態化調整原則是風險防范體系要隨著外部和內部因素的改變而作出適當調整以符合實際需求。與治理結構相匹配原則是指風險防范體系要適合企業的治理結構,兩者互相促進,保證企業順利地發展。
二、體系構建
(一)思想保障體系
強化所有人員的防范意識是有效進行風險防范的前提,也是建立完善風險防范體系的思想基礎。增強企業全體成員的法律風險防范意識,使其形成通過法律獲取、行使、維護自身權利的思想,在不斷的學習中,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提高法律風險警惕性,從而為構建完善風險防范體系打下良好基礎。
2、增強企業領導法律風險防范的決策意識
企業全體成員風險防范意識的形成取決于領導層的決策。企業整體的風險防范要以領導層的決策為主導,由顧問牽頭,所以加強企業領導層的法律意識是十分重要的。只有領導層真正意識到建立風險防范體系的重要性,自覺積極建立完善的風險防范體系,將企業的政策、規范、制度、標準細分為員工的行為指南,才可以保證企業風險防范體系的順利有效實施。
3、增強企業管理層風險防范的執行意識
企業管理層尤其是法律顧問堅定的執行意識,是法律風險防范系統有效實施的基本保障。企業能夠通過制定各種制度和程序來進行法律風險的控制和防范,但如果缺少管理層的具體落實與執行,就很難真正起到風險防范的目的。
(二)組織保障
1、企業總法律顧問
企業總法律顧問是負責法律事務的高級人員,并直接參與經營決策,直接對企業代表人負責,全面指導企業風險防范體系的建立與運行,在風險防范中占有重要地位。國際上的很多大公司都有總法律顧問,由其擔任企業的高層管理者,負責企業的運作,這樣能更好地進行風險防范。
2、法律事務機構
企業法律事務機構是真正落實法律事務的管理部門,在風險防范體系中起到保障業務的作用。風險防范體系的設計、監督、執行都需要由法律事務機構來進行負責,同時應注意法律事務機構和其他部門的協調與合作。
3、風險防范的工作體系
風險防范的工作體系包括企業內部法律風險防范體系、內部法律事務機構和外聘律師的合作體系、社會組織提供的交流平臺三個部分。其中,內部風險防范體系是創建風險防范工作體系的核心,內部事務機構和外聘律師的合作體系是防范體系的延伸,社會組織提供的交流平臺能夠促使防范體系創建得更完善。
三、防范系統主要內容
(一)規劃系統
制定風險管理戰略以及實施這個戰略的計劃和規劃,確定最終目標,建立預期目標體系,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安排實施步驟,完成戰略內容。在這個戰略中,不僅要包含預防性的措施,也要包含突發性事件處理預案。為此,首先要對公司的法律風險環境作出預估,其次具體的防范措施必須具有很高的切實可行性,再次風險管理戰略應當根據不斷變化的風險環境而相應地作出必要調整。
(二)內部環境系統
建立企業全體成員法律風險防范意識的教育體系,建立科學可行的治理結構,建立完善的管理體系。按照法律的要求,規范企業日常經營活動中的每個環節,并利用電子手段監控、調整、評價各個環節的落實情況。雖然這項工作比較瑣碎,但它是實現整體風險防范的根本要求。規范企業的各項行為,可以提供一種嚴格的準則,減少企業行為的不確定性與隨意性。同時,規范企業的各項行為,也為企業成員的日常行為提供了一個準確的對照標準。
(三)內部經營活動管理系統
這個系統是在規范企業行為的基礎上,預估實際管理活動時可能發生的重大事件,估計風險源、確定風險點、評估風險、確立解決方案、實行方案且進行反饋。法律風險預估指的是對還未發生的各種潛在法律風險進行歸類與鑒別,并且分析產生此風險的可能事件及原因。人們一般只能預估已經了解的風險。主要法律風險識別的方法有:法律風險列表。按照時間順序羅列企業面臨的各種風險,使之成為一張表格,便于之后風險評估進行參考。風險分析圖。一些法律風險也可以通過風險分析圖的方式來收集和統計信息,把法律風險按照標準予以注明。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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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包慶華.《現代企業法律規范與約束》經濟管理出版社,2006年版
隨著經濟建設的不斷發展,企業組織在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中遇到的法律問題越來越多,企業法律事務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機制能夠確保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合法性,減少企業發展受到法律因素的干擾,保證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有效開展。本文主要闡述了建立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機制的原因及應對策略,期待現代企業建立健全法律風險防范機制。
關鍵詞:
企業法律風險;原因;對策
隨著法制社會建設進程的加快,公民法律意識不斷增強,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面臨的法律風險越來越高,企業法律事務的重點應該從時候補救專項風險防范。因此,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機制成為企業發展過程中亟待解決的重點問題,筆者以建立企業法律防范機制的原因為基礎,探討建立健全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意識的若干對策,為企業建立健全法律風險防范機制提供借鑒。
一、企業法律風險分析
風險和利益是企業在發展過程中重點關注的問題,企業發展需要將企業風險和企業利益放到相同的高度交易重視,保證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企業價值的實現,進而確保企業持續性發展。企業法律風險,準確講是企業法律性質風險,是企業的預期結果與實際生產經營結果不相符,導致企業承擔一定法律責任,并因此給企業帶來損失的可能性[1]。
二、建立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機制的原因
(一)企業缺乏法律風險防范意識中小企業、民營企業、鄉鎮企業受其自身發展狀況的制約,企業管理者和企業工作人員法律認識水平普遍較低,而且由于管理費用層面的原因沒有成立專業法務部門或者聘用法律顧問,在從事生產經營的過程中對相關法律規定沒有足夠了解,使生產經營活動過程往往擾亂了國家的法律秩序,甚至一些企業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嚴重制約了企業的持續發展。
(二)企業缺乏法律風險顧問制度現階段我國正處于經濟體制改革的關鍵時期,企業的發展將面臨國內和國際不同范圍的競爭,宏觀經濟背景下,企業法律風險爆發率更大。部分企業雖然在企業管理過程中建立了企業法律顧問制度,但是多數流于形,并不符合憲法和法律的規定。憲法規定法律顧問必須是經過學習取得企業法律執業顧問資格,被企業依法聘任的企業內部法律事務專業從業人員。縱觀我國企業法律顧問來源,多數是企業在律師事務所聘任的兼職工作人員,落后的法律顧問制度不能滿足防范企業法律風險產生的要求[2]。
(三)企業管理體制不夠健全企業若想在復雜的市場環境中脫穎而出,必須建立健全內部管理機制,有效防范在發展道路上的各類障礙,其中最為關鍵的是法律風險導致的障礙。法律風險關系企業的生存與發展,所以必須將企業法務管理作為企業管理的重要環節加以重視,為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設計合法環境,實現法律和企業管理的有機整合,提高企業管理對法律風險的控制能力,減少企業在發展過程中將要面臨的法律因素困擾,有效化解企業的法律風險和以法律形式表現出來的商業風險。
三、建立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機制的原因及對策
(一)提高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意識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法制建設的全面落實,市場經濟必須以合法性經營為根本前提。所以,建立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機制必須增強企業法律風險控制的主動性、前瞻性、計劃性和時效性。第一,企業進行法律風險控制的首要環節是對企業生產經營活動過程中即將面臨的法律風險進行有效分析與評估。企業進行法律風險分析主要針對所屬行業法律風險評估與分析、企業發展外部環境的法律風險評估分析、企業內部管理機制法律風險評估分析三個環節進行。工作的重點應放在對具體企業法律風險評估上[3]。第二,通過對企業法律風險的有效評估,依據國家憲法和法律制定有效的法律風險控制管理策略。企業法律風險控制主要包括法律風險控制原則和企業承受能力兩方面。通過不同手段和方式對企業法律風險進行預警、降低、轉移直至化解,實現法律事務事前預警、事中處理、事后補救的管理方式。第三,企業對法律風險評估和風險管理兩個階段的實施結果實行有效監控和反饋,保證法律風險防范機制的實時更新,確保法律風險防范機制與時俱進且符合企業實際發展狀況。
(二)確立企業法律顧問制度企業應在發展過程中逐步建立法務機構,確保法務機構從業人員的專業性和較高職業素養,引導企業法律顧問直接參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全面開展法律風險控制工作。同時,企業應加強對全體員工的法律風險意識培訓工作,使各崗位員工明確其在法律風險防范工作中的權利與義務,依法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工作任務。
四、結語
全面建立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機制是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水平的重要舉措。所以,企業應當根據法制社會的要求,建立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機制。希望通過本文的闡述能夠增強企業法律風險控制意識,建立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機制。
[參考文獻]
[1]呂景勝.我國中小企業法律風險實證研究[J].中國軟科學,2007,08(05):105-111.
[2]段小紅.建立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機制之管見[J].發展,2011,10(07):104.
關鍵詞:煤炭企業 法律風險 應對措施
一、煤炭企業現狀分析
近年來,受我國國民經濟結構調整、節能技術進步、能源消費結構變化、煤炭質量的提高、生活用能結構的變化、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等因素的影響,國內煤炭消費量持續下降。 特別是我國加入WTO后,對于煤炭行業既帶來機遇又面臨挑戰。對煤炭行業的影響,一方面是煤炭進口關稅將進一步降低,國外煤炭因質優價廉,進口數量有可能增加,這對國內煤炭生產與銷售市場,特別是對東南沿海煤炭市場將形成一定的沖擊。由于我國的外貿體制將逐步與國際接軌,煤炭出口的壟斷性經營將被進一步打破。我國出口煤炭企業在國際煤炭市場上競爭將進一步加劇。另一方面,加入WTO后,我國經濟結構調整將加速,企業升級和技術進步加快,必然促進能源的節約,將大大減少國內煤炭的消費。由此可見,我國煤炭企業的現狀不容樂觀,煤炭企業的發展面臨著極其嚴峻的形勢。并且煤炭企業自身也面臨著許許多多的法律風險,在接下來的論證中,筆者將一一闡述。
二、煤炭企業的法律風險
(一)煤炭企業權屬的法律風險
由于各種各樣的原因,煤炭企業的權屬問題在當今這樣的法治社會之下,面臨著嚴峻的考驗,許多的煤炭企業的所有權和實際經營權處于分離狀態,也就是說煤炭企業的實際經營人往往和所有權人是不一樣的,這樣無論是煤炭企業的所有權人還是經營人對煤炭企業做出的處分,往往只是單方面知道,另外一方卻處于無知的狀態,這樣一來,做出的處分行為要么是效力待定行為要么便是無效的處分行為,由此引發的法律風險是不堪設想的。
(二)煤炭企業主體的法律風險
煤炭企業主體取得合法的主體資格,需要具備六證,這六證分別是企業法人營業執照、采礦許可證、煤炭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煤礦礦長還應具備礦長資格證以及礦長安全資格證。只有具備這六證的煤炭企業才能是合法的煤炭企業。而當下社會中,許多的煤炭企業老板為了牟取更大的利益或者因為一些其他的非法原因,不去辦理這些證件和合格證,導致很多煤炭其他處于無證狀態,這樣一來,煤炭企業主體的法律風險就產生了,這不僅僅影響煤炭企業的正常運作,更多的是影響每一個礦工的人身和財產安全。
(三)煤炭企業債務的法律風險
現在,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適者生存這樣的道理越來越被社會所重視,所以存在很多企業并購的現象,而煤炭企業也并不例外,而被收購方或者并購一方往往處于弱勢狀態,其往往背負著許多債務,這不得不引起收購方的注意,在收購時必須注明這些煤炭企業債務的處理方式和解決方案。而作為債權人,無論是企業團體還是公民個人,都應當隨時跟蹤自己的債權,特別是在企業收購和并購時更應當關注這些債權債務的安排情況。畢竟如果這些問題處理不得當的話,引發的不僅僅是債權債務人之間的矛盾,有時甚至能夠引發范圍更大的社會矛盾。這在煤炭企業的收購過程中時有發生。
三、煤炭企業法律風險的應對措施
(一)建立合同法律風險防范機制
煤炭企業應該結合實際,建立健全貫穿企業經營全過程的合同法律風險防范機制,對不同的法律風險制定有針對性的風險防范機制,例如,針對合同的主體和權屬的法律風險問題,合同簽訂前應當查詢合同對方當事人的資質,包括對主體資格、履約能力和履約信用等方面進行審核,通過審核之后方可與其訂立合同。并且,從實處保障合同法律風險防范措施的落實,這樣一來,對于媒體企業權屬的法律風險和媒體企業主體的法律風險就可以得到完美的解決。
(二)加強法律風險管理力度
作為媒體企業的管理階層,不僅僅要對企業的運營了如指掌,同時也要對企業法律風險的管理加強力度,當企業發生重大突出問題時,能夠及時地擁有解決方案和策略去應對,當企業出現虧空或者虧損的情況時,才能對企業的債務做出正當地處理,這樣不僅有效防止企業的破產,也有利于增加企業的信用度和社會評價。
(三)增強法律風險防范意識
意識是內因,其他方面的原因都是外在的,內因決定外因。因此增強煤炭企業的法律風險防范意識不容忽視,作為政府相關部門,應當加強宣傳力度宣傳企業風險的存在;作為企業管理層,應該增強風險防范意識,防范于未然制定好突況的應對措施;作為企業的員工也應當對企業負責,具有風險防范意識,從小事做起,保障企業的正常運行。
四、結束語
目前,我國煤炭企業的發展現狀以及發展趨勢都不容樂觀,其在發展過程中暴露出來的問題越來越嚴峻,而且問題也隨著發展越來越多,不僅僅是在本文中闡述的三個方面的法律風險,其他不突出的風險也日益增多。雖然,問題不斷增多而且嚴重,但是,隨著科學技術和經濟社會的發展,我們的智慧也會隨之增強,我們一定可以找到解決方案,能夠很好地處理這些暴露出來的問題。總而言之,一句話:煤炭企業的發展和復興之路任重而道遠。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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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孫海霞.國有煤炭企業法律風險防范體系構建的思考[J].人力資源,2011(4)
關鍵詞:企業;法律風險;成因;防控
中圖分類號:D922.29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1)12-0225-02
一、企業法律風險概述
(一)企業法律風險概念
企業法律風險是指在法律實施過程中,由于企業外部的法律環境發生變化,或由于包括企業自身在內的各種主題未按照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行使權利、履行義務,而對企業造成負面法律后果的可能性。企業法律風險貫穿于各種企業風險之中,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其從形成原因和表現形式來看,具有多樣性。
(二)企業法律風險的主要特征
1.企業法律風險發生原因的法定性。企業內部的規章制度都是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制定的,它是制約員工不規范行為,是員工行為規范的準則,企業員工如果不遵守企業內部的規章制度,那么導致企業法律風險產生。
2.企業法律風險發生結果的強制性。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如果有違反法律法規,那么肯定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而法律責任是強制性的,如果企業法律風險產生,那么企業承受其結果的不好是不可避免的。一般情況下,企業如果發生了法律風險,那么其結果是非常嚴重的。
3.企業法律風險發生領域的廣泛性。法律法規制約著企業的所有經營,即企業不管實施哪種行為都要依據法律規定來進行。法律是企業開展一切活動的依據。因此,企業法律風險存在于企業從建立到結束的全過程。
4.企業法律風險發生形式的關聯性。企業風險并不是孤立的,在企業風險體系中,這些風險一般都是可以相互轉化的,并且存在交叉和重疊。在企業風險體系中,法律風險和其他各種風險關系是最密切的。例如,如果企業發生了銷售風險或者財務風險,其一般也涉及法律風險。因為企業按照法律風險進行生產經營是企業經營最基本的,所以,在企業風險體系中,法律風險是企業最需要防范的基本風險。
5.企業法律風險發生后果的可預見性。由于法律風險導致的結果是可以預見的,因此,它是可以通過各種有效手段來加以防范和控制的。
6.可認知性。法律風險的可認知性主要表現在它在風險發生前進行風險預測,并通過改變行為改變的風險。
7.專業性。法律風險的專業性主要由法律的專業性所決定。
8.損失性。風險一般都會給企業造成不同程度的損失,法律風險更不用說了,它甚至給企業帶來無法估量的損失。企業法律風險造成的損失比企業任何一種風險帶來的損失都大,如果法律風險不能得到有效的控制,那么有可能導致企業倒閉。
9.不可投保性。風險轉嫁是目前比較流行的避免風險的方法。但是法律風險的特殊性使得它根本就不能通過保險轉嫁風險。
(三)企業法律風險的分類
1.直接的法律風險和間接的法律風險。由于法律因素導致或者在經營管理時缺乏法律支持而導致的企業的風險,這就是直接的法律風險,例如管理者缺乏法律意識而導致的管理風險等屬于直接的法律風險。間接的法律風險是指企業非法律風險發生后,最終給企業帶來各種法律后果,例如企業經營失敗后給企業帶來的民事賠償以及法律糾紛都屬于間接的法律風險。法律風險的預防和控制是因事而異的。提高法律意識以及企業法務管理可以對直接的法律風險進行預防,而間接的法律風險則是通過各責任部門以及各專業人士來進行預防的。法律風險是企業經營過程中遇到的風險的其中之一,但是企業的任何一種風險最終都會帶來法律風險。
2.客觀類法律風險和主觀類法律風險。這種分類重要是按照人的意識行為來進行劃分的。不因人的意識而轉移的客觀事件引起的法律風險就是客觀類法律風險。例如,由于自然災害而導致企業遭受損失,此時雖然管理漏洞中存在法律風險,但起因還只是自然災害的影響。由人有意識的行為引起的法律風險就是主觀類法律風險。對于客觀類的防范,應該把重點放在日常管理上進行;在防范主觀類的法律風險上,努力提高員工的法律意識,因此,在進行主觀類的法律風險防范時,對于員工教育培訓是非常重要的。
3.把主觀類法律風險進行細分可分為作為的法律風險和不作為的法律風險。企業主動實施一定行為造成的法律風險稱為作為的法律風險;而不作為的法律風險是指企業不采取必要或必須的行為而造成的法律風險,如企業未及時注冊自己的商標,而遭他人搶注。采取主動對各項業務活動進行評估和分析,對其風險采取完善的防范措施這是防范作為的法律風險的方法;對于不作為的法律風險主要是糾正對風險的錯誤認識。
4.根據法律風險來源其可分為:外部法律風險和內部法律風險。內部法律風險是指由于企業內部員工違反法律規定或者約定造成的法律風險;外部法律風險是指由于外部法律環境及其變化給企業帶來的法律風險。外部法律風險它的引發因素不是企業可以控制的,需要企業適應,此法律風險是不能夠從根本上杜絕的,而只能采用某種適當的企業行為對外部環境變化進行適應,從而降低法律風險的發生率。內部法律風險本身的發生機制的改變是通過改變企業行為實現對法律風險形成因素的改變來達成的。從實際上來看,法律風險管理的重點是企業內部法律風險。
二、法律風險給企業的影響
法律風險給企業的影響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法律風險給企業帶來的是商業性的損失。可能會導致企業的成本增加,也可能導致企業失去良好的商業優勢,從而大大地降低了企業競爭能力,甚至導致企業從激烈的市場中消失。其次,法律風險對企業的影響是連鎖反應。在企業的經營過程中,無論是哪個法律行為出現了問題,必然會造成企業不同程度的損失。而一些法律風險,影響的是企業的商譽,這種情況下即使解決了法律風險,企業向從新獲得原來的商業優勢是非常困難的。再次,法律風險對企業造成的損害程度難以估量。
三、企業法律風險的成因分析
(一)企業普遍缺乏法律風險防范意識
“三鹿”事件給不少企業帶來了很大的啟示,“三鹿”事件造成的結果在很大一部分都是由于管理者的法律風險方法意識太弱。識別風險、化解風險的基礎就是法律風險意識,而法律風險防范意識同時也是構建法律風險防范機制的基礎。企業普遍缺乏法律風險防范意識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企業高層管理者的法律意識淡薄。在大多數的中小企業中,企業的領導的法律風險意識都比較弱,而且沒有專門的法律顧問,在經營活動中主要靠常識來進行,一不小心就會掉進法律的法網。第二,企業在法律風險防范方面的投入比較少。我國主要以中小型企業為主,而這些企業根本沒有專業懂法律的人員也不聘請相關的人員,對全體員工根本沒有相應的法律教育,使得全體員工的法律風險意識都比較薄弱。第三,企業在法律方面的開支較少。事實上,企業在法律事務方面的開支一般要占銷售收入的百分之一。可是,實際上,我國企業在法律事務方面的開支占銷售收入的千分之一都有點懸。
(二)傳統的法律顧問制度不能擔當防范企業法律風險的重任
對于有些已經建立了法律顧問制度的企業,大部分都是不符合法律規定。企業法律顧問是指經中國統一考試合格,取得 《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證書》 并經注冊登記,由企業聘用,專職從事企業法律事務工作的專業人員。在實際中,法律顧問并不是企業的專職人員,而只是從律師事務所聘請的律師來兼職做企業的法律工作。正是這種模式,使得兼職的律師工作的責任心和積極性很小,其實在實際中,企業只有在遇到訴訟時才會想到法律顧問的重要性。因此,法律風險并沒有完全得以防范。在國外這方面做的是非常好的,一般情況下在重大經營決策、簽署合同時,都必須有律師在場,否則,就會讓對方感到你沒有誠意以及法律意識。可是,在中國如果在簽署協議時,帶著律師那么對方會覺得你沒誠意,協議還沒簽就想著怎么打官司了。因此,傳統的法律顧問制度并不能夠有效地防范法律風險。
(三)企業內部的管理機制不健全
企業內部的管理機制主要是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益、防范和化解企業的各種風險。在我國,有三分之二的企業存在防范法律風險的制度漏洞。企業內部管理制度不健全,使企業內部責任不清、決策草率、監管失控、工作效率低,也是企業存在潛在法律風險的主要原因。
四、企業法律風險的防控措施
(一)建立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機制
首先,企業應對經濟活動的各個環節的法律風險進行分析評估。企業要進行全面法律風險調查,研究以往案例,發現和識別企業所面臨的各種法律風險,確定法律風險點、風險源,梳理具體的風險清單,并進行歸類。依據風險發生的可能性、損失程度、損失范圍等,對各類法律風險進行評分和分級排序,劃分風險等級。其次,在法律風險分析評估的基礎上,制定和實施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措施,建立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控制和化解的制度和流程。重點從風險預警和防范入手,制訂法律風險防范的預警機制、預案機制以及補救方案,堅持對法律風險以事前防范、事中控制為主,以事后補救為輔,把企業的法律風險控制在最低程度。再次,由于企業法律風險是不斷變化的,因此,企業應定期對企業法律風險進行分析評估,不斷改進、調整法律風險的防范措施,以便企業更有效地防范企業法律風險。
(二)建立企業法律風險防范體系
防范企業法律風險,企業應建立全員共同參與的法律風險防范體系。一般而言,大型企業應建立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企業總法律顧問直接參與企業經營決策,全面領導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機制的建立和運作。企業應建立法律事務機構,法律事務機構人員由律師或企業法律顧問組成,法律事務機構具體負責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機制的設計和監督執行、法律風險發生后的處理等,企業應充分發揮法律事務人員在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機制中的專業特長和業務保障作用。各業務部門應熟知與本業務相關的法律法規,制定本業務的管理制度,全面落實本部門在法律風險防范機制中的職責和任務。企業要明確每個員工在法律風險防范機制中的職責和任務,每個員工要自覺地履行自己的職責,圓滿地完成自己的任務。當然,企業各部門、每個員工應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確保法律風險防范體系的有效運轉。
(三)完善各項管理制度,嚴格執行管理制度
企業內部管理制度存在漏洞是企業法律風險的主要來源。因此,企業要防控企業法律風險需建立比較完善的各項管理制度,并且要嚴格執行管理制度。全體員工的行為要受完善的各項管理制度的指引、規范和約束,實現企業一切的經濟活動法制化、規范化,從而使得企業經濟活動的可預測性大大增強,實現企業法律風險最低化。企業法律風險的發生也會由于企業員工違反企業的各項管理制度或者沒有按照規范執行管理制度。因此,企業應該采取相應的措施,堅持貫徹落實管理制度,確保管理制度實實在在的得以執行。對于企業員工違反企業的各項管理制度或者沒有按照規范執行管理制度的這些行為,企業應該給予這些員工或者部門相應的處罰,確保嚴格且全面執行企業的各項管理制度,從而實現企業法律風險的有效防范。
(四)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強化合同管理
在企業經濟活動的過程中企業的各種法律關系基本上都是通過合同來體現的。因此,企業建立合同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加強合同管理,從而方法法律糾紛的產生,保證企業經濟活動的順利進行。在實際中,許多的糾紛都是由于合同條款不完善,合同內容不夠清晰,從而引起法律糾紛。因此在起草重大合同時,企業的法律事務人員根據有關的法律規定,做到合同合法有效以及齊全完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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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風險防范預案;安全護理;作用
安全護理是指護理人員在護理工作中,要嚴格遵循護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準確無誤地執行醫囑,實施護理計劃,確保患者在治療和康復中獲得身心安全。近年來,我院護理部注重抓護理安全,結合護理工作實際,制訂了一套完整的護理風險防范預案,在臨床護理應用中,起到了以預防為主,消除安全隱患,保證護理安全,提高護理質量的重要作用。
1 制訂護理風險防范預案的背景
1.1 隨著公眾健康意識和維權意識的日益增強,“醫療護理風險無處不在”已成為醫療護理界的共識[1]。加上現行的醫療體制正面臨新的形勢,處在改革浪尖而備受關注的醫療行業,醫患關系發生著耐人尋味的變化[2]。如因患者對醫院的期望值過高,醫護人員不經意的一句話或常規護理中的一點不及時往往是產生護理糾紛的‘導火索’。
1.2 在醫療過程中,護理工作直接涉及患者的治療和康復的切身利益,稍有疏忽,難免發生醫療糾紛。加之護理人員編制緊缺,工作量在超負荷運轉,常容易被患者與家屬指出工作中的不足。
1.3 護理行為是具有超過各種服務之上的、獨特的,同時又是具有科技行為的組合行為,其中風險始終存在所以具有高風險性,這也是導致醫療糾紛和投訴發生的隱患[3]。如新業務、新技術的開展、新診療儀器不斷問世,護理人員的知識結構、工作技能跟不上醫療發展的需要。
1.4 在護理實踐中,相對于患者強烈的權利意識,護理人員普遍存在法律意識淡漠的問題,特別是缺乏與護理有關的法律知識。
1.5 護理人員工作責任心不強、經驗不足、交流溝通能力欠,特別是低年資護士和新分配護士,在突發事件中應對能力差。
2 制訂護理風險防范預案的要求
2.1 護理風險防范預案屬前饋控制又稱事前控制或預先控制。是指在管理工作之前,對管理活動所產生的后果進行預測并采取預防措施,使可能出現的偏差,在事前可以避免的一種方法[4]。我們在制訂護理風險防范預案時,為保證將來的實際成果能達到計劃的要求,盡量減少偏差,通過聽取醫院職能管理科及臨床醫務人員對護理工作中的要求和建議,多方面多層次分析了解,滿足群體的認知、行為及情感要求來不斷完善護理風險防范預案。
2.2 護理部根據實際情況制訂了一套具有現實性、可行性、可評價的、防患未然的護理風險防范預案。
2.2.1 患者方面包括病情變化、猝死、墜床、摔倒、窒息的防范及應對、壓瘡的防范與應對、燙傷的防范及應對。如在制訂燙傷的防范及應對中我們結合工作實際從預防熱水袋燙傷、紅外線照射燙傷、意外燙傷上多方面著手制訂。
2.2.2 藥物外滲防范方面包括化療藥物、高滲藥物的使用。我們要求用藥前詳細了解藥物的作用,正確使用方法及不良反應,尤其是新藥;對有疑問的藥物,應及時咨詢醫師方可使用;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注射時應確認輸液通暢,無外滲后方可注入或輸入化療藥物;按時巡視病房,觀察藥物療效及用藥后的反應,及時做好記錄;嚴格做好交接班;加強靜脈穿刺技術的熟練程度以減輕患者痛苦;一旦發現外滲,立即停止輸液,匯報醫生,局部遵醫囑予以硫酸鎂濕敷或尋求快速有效的治療方案,并做好患者的解釋及心理疏導工作。
2.2.3 遇到突發性藥物過敏、藥物使用錯誤的應對。
2.2.4 工作場所暴力防范及職業暴露防范方面。
2.3 對工作中一些可能發生的事故苗頭、事故隱患每月做隱患分析,護士長例會上通報,引以為戒,然后用文字的形式比較詳細地進行表達說明,護理部定期進行考核,落實執行情況,切實做好護理安全防范工作。
3 制訂護理風險防范預案的作用
3.1 進一步完善了護理制度,發揮了護理部管理職能。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是護理人員從事一切護理活動的標準,也是安全護理管理的依據。制訂護理風險防范預案不僅完善了原有的護理制度,而且在開展以患者為中心的優質服務活動中,增強護理人員的服務意識,深化了護理服務內涵。
3.2 能將職業道德和素質教育貫穿于安全護理始終。護理風險防范預案以文字形式比較系統地列出了護理風險防范措施,不僅要求護士具備專業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外,更重要的是要求護理人員對臨床特定復雜的健康、疾病問題需有嚴密求實的質疑能力和分析推理技巧,能在解決患者生理、心理、社會等健康問題的各種護理方法中選擇最優方法給予實施并評價。并且要求護士在工作中必須恪守職業道德,不講與工作無關的話題,誠信對待每一位服務對象。
3.3 增強了護士防范風險的意識,法律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也不斷提高。護士在工作中懂得安全的保證對患者來說是優先考慮的問題,患者應受到正確的而且是痛苦最小的治療,責任心是保證安全的前提,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礎。工作中發現事故苗頭或某一“邊緣事故”就能保持警覺,認真對照護理風險防范預案,及時總結經驗,修正改進。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可依。
3.4 護士的服務意識和服務自覺性得到了顯著提高。早在1859年南丁格爾就提出“護理的獨特功能在于協助患者置身于自然而良好的環境下,恢復身心健康”。工作中護士能將患者看成是一個完整的人,事事想到患者,尊重患者的人格,能站在患者的立場去分析,從患者的利益去思考,樹立以患者為中心的思想,做好“四勤”,即腳勤、手勤、眼勤、嘴勤,為患者解決實際問題,爭取患者配合,使他們盡快的恢復健康。
3.5 護士對自身行為的認知上有了深刻地改變。美國社會心理學家凱利和韋納認為人們的行為獲得成功或遭到失敗主要可以歸因于四個方面的因素,即努力程度、能力大小、任務難度、運氣和機遇。對于行為的成敗以何種原因作解釋,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該人此后的行為動機與行為方向。通過學習護理風險防范預案后,護士在工作中遇到護理風險或護理難題時,首先能做到“三問”:自己工作是否到位,患者是否滿意,護理是否安全。改變了以往一遇到風險或護理難題就推三推四的不良現象。護士的護理職業化技能也在反復實踐中得到了盡快提高。
參考文獻
[1]周莉.預防性控制在護理風險中的應用.醫學信息,2010,5:104-105.
[2]李嬋.對護理實踐中增強法律意識重要性的認識.中國醫藥導報,2010,7:1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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